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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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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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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的爱情承诺

初的爱情承诺试读:

简介

冰冷的天空下,冰冷的空气中,冰冷的温度里。

红色衣服的小男孩牵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红色衣服的小女孩手里拿着浅蓝色的风筝。

其实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温度不适合外出,因为太冷了。

可是这样的天气又适合放风筝,因为有风。

冰冷的天气夹着冰冷的风,天知道这样的外面有多冷。

小男孩和小女孩的鼻子冷得红红的,那颜色像他们身上的衣服。

可是他们的笑容并没有因为天气而冬结,他们脸上的笑容是灿烂的。

第一章

爱在浓时抽身离去

结束了,在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响后,划开了寂静的深夜,就那么的结束了,注定了一个人的行走,不需要任何的留索,这是片段似的画面。

笑了,对着自己的面庞,泪水印在手心的戒指上,那一刻我曾经以为永恒,又拿出了那枚依旧有着光泽的戒指,每次离开一个人,我总是愿意把它带在手指上,那皙白如纤的无名指,寂寥,荒余。

翻出很多的旧了的音乐碟子,还有一些泛黄的相片,一个人在自己承受的光环下,认真的用时间克服一切,喜欢的陈美在屋子里传开她的刺心般明净的小提琴,那刻我觉的我就是罪恶。

鳞片纷纷跌落,那些可怜的蝴蝶终究是飞不过沧海的,却要殊途同归,我羡慕,或许是嫉妒,只是我无法做到,更多我选择保护自己,不用任何人的感情作为我生命的主题,我是个狠心,偏激,畸形。

旋转了很多圈子,头晕眩的摔在地板上,来做一次透彻的晕厥,在梦幻中,潜行翻滚着,为了方向与痛楚,放逐,光水伴着尘埃一同落尽,此刻是片海,观望吧。

那些携手的日子,我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不再去感受,只是回忆,所以张爱玲说那是一种病,回忆是一种病,可每个人是甘愿患病渡完余生。

佛说:要六根清净,无染往事,淡从善意,生死轮回,做事,太过执着的下场,是痛苦的煎熬,放下心中的杂念,诚然以许,唯可超脱,我信了,可我做不到,注定是个凡胎俗子,无可轮回,只是承受,消亡。

喜欢的电影出了字幕,唱响了结束的片尾曲,我的电影同样亦结束在无人的午夜,你我静静离场,转身却忘记向对方告别,无处告别,安说的那种情形出现,我们无处告别,只消去默默承受疾苦,待到花开,你会幸福,我将远去。

用刀把所有的物质轻松的削出尘世,热闹的,繁华的,无辜的,你我看在眼中,却忘记了时光已经走远,是任何的挽留都会失败的,只是需要离开,独自飞翔,与风一同飘忽,远离。

躺在你的怀里,却不一定是躺在你的心里,这句话不知从何处寻出,只是意味深长,我想这个不属于曾经的你我,应该属于那些用来敷衍的人群,走在人群中,心却不一定在其中行走,这是五月时,我们说过的话题,敷衍的周遭让你我都无法却理解,可一直还身在其中。

如果会有憎恨,那么我诚然接受,那是属于我的方式,说过终究是要毁了你的,我情知自己,喝酒的时刻,仍然会想到你,不过只是单纯的想,是会过去,淡漠。

悻悻走过十字街头,哪里还有未来的美好,背叛,放弃,欺骗,弭患,靠在门外的墙壁上,记起了梧桐树,某年,会去拾片梧桐的叶子,或随风而逝,或夹在记事本中,可能是一个人去,或者是两个人,只是那对那时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感情。

低沉的小提琴让我感到绝望与欢愉,错乱的芳华绚丽的徘徊迂回,没有去处,流浪在那个悲哀的年代下的音乐中,以为可以永远,只是永远湮灭了我对生命的空洞与恐惧。

注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用尽生命享受寂寞与孤独,仍然执着的走下去,走完全部的艰辛里程。

情到浓时转身忘怀,爱到浓时抽身离去。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大三,玩摇滚的,恋爱对于我而言,就像一场游戏,女友呢,则是无聊时的玩伴而已。

在学校,我和几个哥们儿组建了一个乐队,我是吉他手兼主唱。平日里大家出去喝酒、泡吧,身边都要带个女孩,但大都常换常新,在我们的观念里,似乎只有这样才够有面子。虽然明里不说,大家暗中都在攀比谁的女友最漂亮。所以,我们身边的女生,总是时常变换着不同的面孔。

和我交往的女生,也都是很看得开的那种。大家共同的信条是“合则来,不合则去”,在一块儿玩,图的就是开心。彼此在一起,会觉得很自由、毫无压力、毫无负担,完全没有爱情小说里那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责任与痛苦。很多人说我们在玩弄感情,其实不是,起码我认为不是。我们谈恋爱时也会付出感情,只是我们不想让这种感情变得过于压抑、过于沉重,成为彼此的负担。

去年,一个和我交往的女生告诉我:“你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结婚。”我承认这一点。像我们这样的人,一切没个定性,未来对于我们来说等于虚无。我们活得很放纵,也很自我:会为买一个效果器把生活费全花光,然后买一箱苹果啃一个月;喝醉了酒会打架斗殴、惹是生非,被派出所关几天,出来还是无所谓。“没有安全感”是女生对我们常有的评价。

但我们也很懂浪漫,会送大把大把的玫瑰,会为女友写歌,在她们宿舍前为她弹吉他,会为她安排浪漫的烛光晚餐。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吸引她们的地方吧。

欣欣是和我交往最久的一个女生,从认识到现在时隔一年零三个月。认识她那天,我坐在未名湖边的草地上练琴,她则坐在旁边听,那段时间我天天练,她就天天去听,在旁边也不讲话,乖巧而恬静。以后的日子,每每我们乐队有演出,她都是忠实的观众。后来我得知她是外语系的“系花”,漂亮而聪慧。

和乐队里的人在一起,大家总是闹哄哄的,讲些无聊的事,开些无聊的玩笑。而欣欣,总是微笑地坐在我身边,有一种天生的宁静与温柔,和圈中别的女生都不相同。她了解我的一切,也理解我的一切。曾经有段时间,她看了《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后,告诉我:“我们也约好毕业那天一起失恋吧,我觉得那样很美。”的确,我给不了她幸福,这,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听了她的话,我抚着她的头发回答:“好,一言为定。”

现在我们还在一起,只是因为有了那个约定,我们更珍惜现在每一个在一起的日子。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生活让我们感觉很轻松:为爱而爱,而不是为责任、为婚姻而爱。我想 我们曾经是喜欢着彼此的

1、很多时候的梦,常常是在教室,那个笼在法国梧桐树阴下的青砖灰瓦二层楼里,隔桌坐着青。青有时在做习题,有时在回答老师提问,也偶尔抬起头,目光水一般漫过我的脸。我望着他,却始终无法言语。

2、青,认识他是在很多年前。他喜欢写小而短的纸条,清晨第一个进教室,悄悄将纸条放进我的课桌。纸条有时写天冷加衣,有时写名人名言,有时候是流行歌曲,也有时候是自己填词的古词诗韵,每天的纸条都像清晨新鲜的空气那样沁人心脾。

3、淡淡的欢喜每个清晨都在心头弥漫,每次收到纸条我便开始回复,一个字一个字地很认真地写,用还不太熟练的楷体,执著而且虔诚。教室成了每天向往的圣地,因为两个人共同拥有这样隐秘的欢喜。

4、青是那样优秀的男孩,成绩名列前茅。身为班长的他,轮廓清晰目光清澈,常常穿宽松的T恤,是班里众多女生的偶像。而我,只是一只沉默的丑小鸭,无论成绩还是其他。我仿佛是喜欢他的,却在他的光环里被压迫不能言语。

5、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与青之间的故事,却仿佛人人都知道,目光追随猜疑不定,流言四起。我开始躲着青,自习时不再偷偷看他,放学绕道而行甩掉他的追踪,不再回复他写来的纸条。绝决而且坚定。

7、忙忙碌碌读书,高考,彼此的距离在时间里潜滋暗长,我们仿佛陌路不曾相识。偶然翻出粉红手套的时候,才发现手套里还藏着一张纸条,青写到,小小手套温暖了我一个冬天,多么希望以后的年年都能有这样的温暖。

8、而终于是,我戴着我的手套走我自己的路,青已于多年前遗失在时间的迷宫再无消息,初恋的花这样美丽,还未开却已落,我想我们曾经是喜欢着彼此的,而终于没有来得及说。

第二章

黑马王子变白马

6月的时候,上海莫氏集团在我住的这个北方城市成立了一家分公司,我的死党阿JOE凭着她漂亮的身材和半吊子的英文水平挤了进去做文员。

我和莫言是在阿JOE的生日舞会上认识的。当阿JOE拉着高高大大的莫言给我介绍说这是莫氏集团的公子时,我皮笑肉不笑的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我不喜欢富家公子,这也许是天性。所以我没想到我和莫言会有故事发生。

在他糖衣炮弹的狂轰乱炸之下,我终于乱了方寸,阿JOE搂着我笑得花枝乱颤:这样就对了,想做莫太太的人正在排长队呢。

莫言的父母知道他在北方有个女朋友,关系还非同一般,于是在我和莫言恋爱半年之后,要求他带我回去见见家长。

上海是我仰慕已久的城市。

在此之前,上海于我只是个背景,当高大的建筑和漫天的璀璨从飞机的小窗口跳进我的视线时,我的心情是飞扬怒放的。那时正是黄昏,不是我想象中《摇到外婆桥》的那种暮色。这样的一个上海,繁华中透着华丽和雍容,暗地里流传着情意和欲望。也就是这样的一个上海,成全了张爱玲那样倾国倾城的女子。

可是,当我走进莫言家装饰得富丽堂煌的花园别墅时,却看见了一个豪门世家对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尖锐目光,尽管之前我已经做好了种种准备。

莫言把我介绍给他的父母,他们不失身份的笑容里,有百分之五十的勉强成分让我感觉很不舒服。莫言的母亲,一个仪态优雅的老太太,像扫描仪一样的把我从头扫到脚。

透过打磨过的大理石地板,我看到自己的倒影,身上穿的是从“谷子麦子”花一百二十元买的蓝色棉布裙子,而身边的莫言,永远都是雪莱和卡尔丹顿的名牌西服。

上飞机前莫言为我买了很多精品时装,我执意要穿裙子。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裙子与莫言的西服是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瞬间明白,这里没有童话,他不是王子,至少不是温莎公爵。

老太太问我:“邓小姐,做什么工作的?”

我说:“写字的!”“写字?写字也能算工作吗?”老太太一脸的迷惑。“妈,楚楚是作家,好几家杂志都有她的专栏。”莫言在一旁解释。

吃过晚饭,老太太把我叫进她的房间,说是随便聊聊。

她用上海话开门见山:言言告诉我他很爱你,我现在还不清楚你们对彼此是否了解,言言将来是莫氏集团的继承人,所以他身边的女人也应该是……如果你爱言言,不应该置他于两难,当然,他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我也不会逼他做任何选择。我不想我唯一的儿子因为一个女人和我反目成仇。

老太太是爱儿子的,她也很聪明,因为她知道最痛苦的应该是作出选择的那个人。

好好考虑考虑,言言不适合你。她说。

我迎着她的目光微笑,在这个我迷恋的城市的陌生空间里,我已经闻到了结局的气味。

说白了就是我不适合莫言。

呆在上海的第三天,我决定回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我必须在12点以前匆匆谢幕。

莫言留不住我,他了解我,做出的决定不会轻易有所改变。

在去机场的路上,莫言一边开车一边喋喋不休:“你为什么就不能为你自己改变一下呢?你这么聪明能干,完全可以来莫氏帮我。学经济的科班生居然每天窝在家里写字?这算什么?”

他送我的水晶手链,总是松开,好不容易把它锁好了,又隐隐约约的疼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上海呼吸的时候,连空气里都飘满我的不自在。老太太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我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和莫言也是。

我长时间的游荡在网上,上网是我长期以来养成的一种纯粹形式的习惯。其实,网络也可以是真实的,只要没有人为的虚假。

在挖地雷的游戏中被炸过第N次之后,电脑终于弹出扫雷高手,我用五笔输入楚楚两个字,重重的敲了一下回车。

然后我和阿JOE在红酒的半醉中用一台电脑开两个窗口的做法,在同一个聊天室里捣乱。阿JOE打字像打机关枪一样,一个人和七八个不明身份的网虫疯狂的谈情说爱。

我们大笑着互相抢键盘,有个叫“王子”的用悄悄话和我打招呼,他哇哇大叫着:你是青蛙公主吗?我找你来了。

从上海回来以后我把网名改成了“青蛙”。

我没有理他,继续和一个熟悉的网友打得火热,可他仍不停的发话过来。我回了一句:你就是这样死缠烂打的泡MM吗?这时阿JOE掉线了,怎么也进不去,他干脆把我推到一边,说,这家伙好玩,我来泡他。

等我去厨房端杯咖啡再回来时,我看见我的手机号码出现在屏幕上,我想阻止阿JOE已经来不及了。

几分钟后,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显示在手机上,我迟疑了一会儿,按了YES键,那边一个很低沉的声音传来:是你吗?我的青蛙公主!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慵懒且不能拒绝的性感,让人联想到蓝蓝的天空。最后他说,我叫刘夏,我的青蛙公主!

莫言再来的时候,我还是原来的样子。过着白天不懂夜的黑的日子。白天睡觉,晚上挂在网上,打游戏,聊天,写E-MAIL,码字。

我没有一个正式的工作,因为我不适合朝九晚五的日子,受不得半点约束。我的稿费可以维持我的日常开销,有时还可以来点小资情调,喜欢的东西买来送给自己。我觉得那样很好,很自由。“你和我结婚以后还是这样吗?你就不能改一改?我妈妈一定会接受你的,你本来就很优秀!”和莫言见了面,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但是我改不了,就像我穿惯了运动鞋而莫言一定要我穿三寸的细高跟皮鞋,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得四脚朝天,让我无所适从。

莫言不喜欢我一年四季总穿棉裙牛仔裤,不喜欢我白天睡觉晚上写字到很晚,不喜欢我高兴的时候手舞足蹈,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把太平洋掀翻。他说,除了这些,你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优秀女性。

可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我习惯了二十二年。

我说,莫言,你追求我的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的。

莫言不再说话,无奈的看着我沉默。

爱情在某个瞬间可以是一场自由的激情,而在生活的漫长范围里,它不仅仅是激情这样简单。

在网上又遇到刘夏,我给他讲青蛙公主的故事,讲得莫明其妙。提起莫言,我心里总是很烦燥。只有不断的制造很多事情来充塞自己的时间,因为我不想给自己空闲去想我和莫言的未来,或许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未来。

刘夏说,真的不懂你,人家才貌双全的大公子,别人想进还来不及,你却要退。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夏给我发了一张照片,他站在夕阳下一个很高的地方,很舒展的样子,淡淡的笑着。我死活不给他我的照片,我说,现实生活中我很丑,又矮又胖,所以才叫青蛙。我边用120个字每分钟的速度给他发信息,边没心没肝的大笑。刘夏在屏幕上打出一串笑声,传过来一个毫不在乎的贴图,说,哦,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我一吻,你就变成公主了。

聊天和下棋一样,有了对手才会精彩。

我长时间的游荡在网上,上网是我长期以来养成的一种纯粹形式的习惯。其实,网络也可以是真实的,只要没有人为的虚假。

在挖地雷的游戏中被炸过第N次之后,电脑终于弹出扫雷高手,我用五笔输入楚楚两个字,重重的敲了一下回车。

然后我和阿JOE在红酒的半醉中用一台电脑开两个窗口的做法,在同一个聊天室里捣乱。阿JOE打字像打机关枪一样,一个人和七八个不明身份的网虫疯狂的谈情说爱。

我们大笑着互相抢键盘,有个叫“王子”的用悄悄话和我打招呼,他哇哇大叫着:你是青蛙公主吗?我找你来了。

从上海回来以后我把网名改成了“青蛙”。

我没有理他,继续和一个熟悉的网友打得火热,可他仍不停的发话过来。我回了一句:你就是这样死缠烂打的泡MM吗?这时阿JOE掉线了,怎么也进不去,他干脆把我推到一边,说,这家伙好玩,我来泡他。

等我去厨房端杯咖啡再回来时,我看见我的手机号码出现在屏幕上,我想阻止阿JOE已经来不及了。

几分钟后,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显示在手机上,我迟疑了一会儿,按了YES键,那边一个很低沉的声音传来:是你吗?我的青蛙公主!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慵懒且不能拒绝的性感,让人联想到蓝蓝的天空。最后他说,我叫刘夏,我的青蛙公主!

莫言再来的时候,我还是原来的样子。过着白天不懂夜的黑的日子。白天睡觉,晚上挂在网上,打游戏,聊天,写E-MAIL,码字。

我没有一个正式的工作,因为我不适合朝九晚五的日子,受不得半点约束。我的稿费可以维持我的日常开销,有时还可以来点小资情调,喜欢的东西买来送给自己。我觉得那样很好,很自由。“你和我结婚以后还是这样吗?你就不能改一改?我妈妈一定会接受你的,你本来就很优秀!”和莫言见了面,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但是我改不了,就像我穿惯了运动鞋而莫言一定要我穿三寸的细高跟皮鞋,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得四脚朝天,让我无所适从。

莫言不喜欢我一年四季总穿棉裙牛仔裤,不喜欢我白天睡觉晚上写字到很晚,不喜欢我高兴的时候手舞足蹈,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把太平洋掀翻。他说,除了这些,你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优秀女性。

可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我习惯了二十二年。

我说,莫言,你追求我的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的。

莫言不再说话,无奈的看着我沉默。

爱情在某个瞬间可以是一场自由的激情,而在生活的漫长范围里,它不仅仅是激情这样简单。

在网上又遇到刘夏,我给他讲青蛙公主的故事,讲得莫明其妙。提起莫言,我心里总是很烦燥。只有不断的制造很多事情来充塞自己的时间,因为我不想给自己空闲去想我和莫言的未来,或许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未来。

刘夏说,真的不懂你,人家才貌双全的大公子,别人想进还来不及,你却要退。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夏给我发了一张照片,他站在夕阳下一个很高的地方,很舒展的样子,淡淡的笑着。我死活不给他我的照片,我说,现实生活中我很丑,又矮又胖,所以才叫青蛙。我边用120个字每分钟的速度给他发信息,边没心没肝的大笑。刘夏在屏幕上打出一串笑声,传过来一个毫不在乎的贴图,说,哦,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我一吻,你就变成公主了。

聊天和下棋一样,有了对手才会精彩。

第三章

青春的爱情像酸涩的果子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砂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时间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爱要勇敢,我是你的MP3“哥、哥们儿!”老爹已经喝得转不过弯来,直拍着教导主任的肩膀称兄道弟。老爹是我对我铁哥们儿李旭的爱称,都是爱情TMD惹得祸,好端端的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被折磨得象个小老头。我一见这架势知道老爹又尽了兴,慌忙陪着足能腻死仨人的笑脸挤到两人中间,“主任,李旭喝多了,把你认成了我。”“哦,”惊魂初定的主任这才恢复了笑脸,“来,看着他,别摔了。”“谁,喝多了。来,再,再,拼,过!”老爹眼都有些直了。“好,好,再来,再来,来吧,你。”我心里一时有些不好受,我知道老爹又触景生情了,冤枉的是人家却一点儿也不知情。这事说来话长,一言难尽。

对于老爹的爱情经历,我早已倒背如流。自从第一天到校报了名,老爹就被卷进了爱情的漩涡,自从和那个同级不同班的马尾辫打了个照面,老爹的魂就被那小妖精勾了去。老爹从此和酒结下不解之缘。令人欣慰的是老爹的醉状还算文明,就是话多些。而且开篇一惯地相同,这不又开始了。“哥,哥们儿,我给你说。”“我听着呢!”不是我乖巧,我试过说我不听,你喝多了云云,后果令人始料不及。老爹立马声泪俱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开了,“算了,算是我瞎了眼,认了你这么个哥们儿,亏得我把掏心窝子的话只和你说,你倒好,见着兄弟心里难受理都不想理我,我知道你TMD地瞧不起我,我TMD是没人要的烂茄子……”我只得软语温存,几次下来,我甚至对自己的性别产生置疑。后来我终于发现个决窍,只要你顺着他听他罗索过自己的爱情史,他就会满足地轰然倒下,酣然入睡。“说吧,我听着呢!”我说。“那个小珊真是好呢!”“好,好”我嘴里应着,好个屁,我在心里说,好能对我可怜又可爱的老爹的一腔深情视而不见。“我一见她就爱上她了,是爱,爱,你懂吗?”“懂!”“你懂?你懂个屁,小毛孩一个,楞得你。”老爹打了个嗝,继续抒情。“我就是爱她,那天她梳个马尾辫,穿着一件枣红色的连衣裙。走起路来一跳一跳的,马尾辫一扬一扬地,扬得我的心砰砰直跳。”

马尾辫不扬你的心还不是砰砰地跳,我在心里说。“就在那一刻,一刻,你懂吗?我就对自己说,就她了,我这辈子就要定她了。不是她,我TMD就打一辈子光棍。你知道吗?没有人知道我下了这么大的决心。我今天也是第一次和你说。”

晕,这到底是多少次了,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让人难受的是,我怎么不和她在一班呢?不过,爱情是要经受住考验的,我相信这是月老给我的考验。他个小老头的,坏着呢,不安好心,反正他又不操心找不到老婆,就拿我们这些个世俗的小人来玩把戏。我经得住,不就是多长几个心眼,多操点心,少睡点觉嘛。她在哪儿我就上哪儿,你知道吗?”老爹笑得开心极了,孩子一样地无邪,很有感染力。“有两次,我跟她跟得差点跟进了女厕所。”“是不是呀,有这样的事?”我假装是头一次听说,极不相信的问。“可不,就那次,小珊发现了我。”“她冲你一乐,你两腿一软就跪下了”我接着说。“哎呀对呀,你咋知道的?”老爹两眼放光。“我猜的。来,喝口水,润润喉咙。”我说着递过一杯水。老爹也不客气,以惯有的端酒杯的姿势端起杯来喝了一气。“我就知道,她是知道的,就我对她好!”

符合国际标准的自我感觉良好。马上就转苦难史了。“所以呀,那天我跟在她后面去了学校的舞厅,你知道吗,我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去那个地方,我知道她的舞跳得好,谁不知道她是舞林高手。为这我偷偷半夜三更在宿舍的走廊上走步。想着和她跳起来不能太掉底子不是。谁知道,唉!你知道吗,我当时心里那个痛哟,比那年我得急性阑尾炎还痛。”

哪跟哪呀,阑尾炎是肚子疼,和心里痛它不搭杠呀。我乐了。“看着她跟那个小白脸手挽着手从舞厅里出来,我真想让自己疯了,好有理由上去狠扁那小子一顿。看他笑得那个呲牙咧嘴的样。”

呲牙咧嘴的不定是谁呢?“我痛呀,苦呀,比白毛女还苦呀。”“别苦了,有人搭救你了,听说那小子和小珊吵架了。他们有两月没并肩出现过了。不会是分手了吧?”我实在是听腻烦了,如果只是口述一遍,可以代劳的话,我早就演讲完了,现在就能睡安稳觉了,所以就灵机一动,引他简短截说。“什么不会,我当时就知道了,小珊和他掰的第二天。就他那样儿,哪能配得上小珊。奸白脸,一脸的媚态。不过,真得感谢他的对不起观众。要不然我哪有机会。”老爹的笑神秘起来。“你不会是偷偷塞情书了吧?”“情书?不,我是文人哪,文人就要含蓄,含蓄知道吗?情书认得字的人都会写,哪是老哥我的水平。也就是我,知道吗?知道她第一时间需要的是什么。MP3,最新流行的,好多人没听说过呢,我就送了。她喜欢听歌。有时候上课都在听,她先有一个就是被老师没收了。知道的人多了去了,只有我第一时间送她。没电池了,不用她去买,就在她抽屉里放着呢。送的东西不在乎有多值钱,知道吗?关键都是她急需的。”“光这么着也不行呀,她都知道吗,知道是你送的?”我假装关心地问。“知道?她要知道,我还用得着这么闹心吗?”老爹再次坠入痛苦的深渊。“兄弟,以后切记,追MM,死皮赖脸加勇敢,这是至理名言,千万不能象老哥我这样窝囊。”

死皮赖脸加勇敢!这句我倒是头一次听老爹说。想想老爹的遭遇,这还真是对症下药,秘方不外传。我一时感动于老爹的真诚,动情地说:“眼看就毕业了,你就不能勇敢一回?”“哥们儿,我实话给你说,我酒喝多了话不多说,我买好了回老家的往返票。就寻思着怎么让她知道我的心意。”“你的意思是。”我询问地看看老爹的脸色,好确定他是否还在状态。“如果她愿意,这就和我回家去,见见我父母,这事就定了。”“哇,好超前哪。兄弟我双手双脚支持!”

三天后老爹开始了收拾行囊的艰苦岁月,四年的东西要打理,没有三五天拿不下来。这三五天对老爹来说长达三五个世纪。小珊拿着那个信封出现在宿舍门口时,宿舍里只有老爹一个人。老爹先看到的信封:因为这最让老爹眼熟,然后才看到了小珊:老爹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我呢?我识趣地让自己站在学校食堂的留言栏前面,饶有兴趣地看着留言栏里的一则留言:

01二班的李小珊,如果你想知道这四年来我是怎样一直爱着你,请你到收发室去拿第六号无名信函,我是你的MP3。

字有些潦草,不过怎么看怎么顺眼。原因很简单:这是我的杰作!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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