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是一面镜子(精装珍藏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8 2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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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羡林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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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是一面镜子(精装珍藏版)

我的心是一面镜子(精装珍藏版)试读:

做真实的自己(代序)

在人的一生中,思想感情的变化总是难免的。连寿命比较短的人都无不如此,何况像我这样寿登耄耋的老人!

我们舞笔弄墨的所谓“文人”,这种变化必然表现在文章中。到了老年,如果想出文集的话,怎样来处理这样一些思想感情前后有矛盾,甚至有天翻地覆的矛盾的文章呢?这里就有两种办法。在过去,有一些文人,悔其少作,竭力掩盖自己幼年挂屁股帘的形象,尽量删削年轻时的文章,使自己成为一个一生一贯正确、思想感情总是前后一致的人。

我个人不赞成这种做法,认为这有点作伪的嫌疑。我主张,一个人一生是什么样子,年轻时怎样、中年怎样、老年又怎样,都应该如实地表达出来。在某一阶段上,自己的思想感情有了偏颇,甚至错误,绝不应加以掩饰,而应该堂堂正正地承认。这样的文章绝不应任意删削或者干脆抽掉,而应该完整地加以保留,以存真相。

在我的散文和杂文中,我的思想感情前后矛盾的现象,是颇能找出一些来的。比如对中国社会某一个阶段的歌颂,对某一个人的崇拜与歌颂,在写作的当时,我是真诚的;后来感到一点失望,我也是真诚的。这些文章,我都毫不加以删改,统统保留下来。不管现在看起来是多么幼稚,甚至多么荒谬,我都不加掩饰,目的仍然是存真。

像我这样性格的一个人,我是颇有点自知之明的。我离一个社会活动家,是有相当大的距离的。我本来希望像我的老师陈寅恪先生那样,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不求闻达,毕生从事学术研究,又绝不是不关心国家大事,绝不是不爱国,那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然而阴差阳错,我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人。应景文章不能不写,写序也推脱不掉,“春花秋月何时了,开会知多少”,会也不得不开。事与愿违,尘根难断,自己已垂垂老矣,改弦更张,只有俟诸来生了。

我写我

我写我,真是一个绝妙的题目,但是,我的文章却不一定妙,甚至,很不妙。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我”,二者亲密无间,因为实际上是一个东西。按理说,人对自己的“我”应该是十分了解的,然而,事实上却不尽然。依我看,大部分人是不了解自己的,都是自视过高的。这在人类历史上竟成了一个哲学上的大问题。否则古希腊哲人发出狮子吼:“要认识你自己!”岂不成了一句空话吗?

我认为,我是认识自己的,换句话说,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我经常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剖析自己。然而结果并不美妙,我剖析得有点过了头,我的自知之明过了头,有时候真感到自己一无是处。

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拿写文章做一个例子。专就学术文章而言,我并不认为“文章是自己的好”。我真正满意的学术论文并不多。反而别人的学术文章,包括一些青年后辈的文章在内,我觉得是好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心情呢?我还没得到答案。

再谈文学作品。在中学时候,虽然小伙伴们曾赠我一个“诗人”的绰号,实际上我没有认真写过诗。至于散文,则是写的,而且已经写了六十多年。加起来也有七八十万字了。然而自己真正满意的也屈指可数。在另一方面,别人的散文就真正觉得好的也十分有限。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也还没有得到答案。

在品行的好坏方面,我有自己的看法。什么叫好?什么又叫坏?我不通伦理学,没有深邃的理论,我只能讲几句大白话。我认为,只替自己着想,只考虑个人利益,就是坏。反之能替别人着想,考虑别人的利益,就是好。为自己着想和为别人着想,后者能超过一半,他就是好人;低于一半,则是不好的人;低得过多,则是坏人。

拿这个尺度来衡量一下自己,我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好人。我尽管有不少的私心杂念,但是总起来看,我考虑别人的利益还是多于一半的。至于说真话与说谎,这当然也是衡量品行的一个标准。我说过不少谎话,因为非此则不能生存。但是我还是敢于讲真话的,我的真话总是大大超过谎话。因此我是一个好人。

我这样一个自命为好人的人,生活情趣怎样呢?我是一个感情充沛的人,也是兴趣不老少的人。然而事实上生活了八十年以后,到头来自己都感到自己枯燥乏味,干干巴巴,好像是一棵枯树,只有树干和树枝,而没有一朵鲜花,一片绿叶。自己搞的所谓学问,别人称之为“天书”;自己写的一些专门的学术著作,别人视之为神秘。年届耄耋,过去也曾有过一些幻想,想在生活方面改弦更张,减少一点枯燥,增添一点滋润,在枯枝粗干上开出一点鲜花,长上一点绿叶;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是忙忙碌碌,有时候整天连轴转,“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且退休无日,路穷有期,可叹亦复可笑!

我这一生,同别人差不多,阳关大道,独木小桥,都走过跨过。坎坎坷坷,弯弯曲曲,一路走了过来。我不能不承认,我运气不错,所得到的成功,所获得的虚名,都有点名不副实。在另一方面,我的倒霉也有非常人所可得者。在那骇人听闻的“文化大革命”中,因为敢于仗义执言,几乎把老命赔上。皮肉之苦也是永世难忘的。

现在,我的人生之旅快到终点了,我常常回忆八十年来的历程,感慨万端。我曾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真有那么一个造物主,要加恩于我,让我下一辈子还转生为人,我是不是还走今生走的这一条路?经过了一些思虑,我的回答是:还要走这一条路。但是有一个附带条件:让我的脸皮厚一点,让我的心黑一点,让我考虑自己的利益多一点,让我自知之明少一点。1992年11月16日

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直到今天,我都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待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作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作《阿拉伯人和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作Shao Qian(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作“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哭哭啼啼,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砾,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沙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沙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沙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一位教员会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二十六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个美丽的校园了。我十三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习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儿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1986年6月6日

我的小学和中学

小引

最近几年,我逐渐注意到,校内外的许多青年朋友对我的学习历程颇感兴趣。也许对我的小学和中学更感兴趣。在这方面,蔡德贵先生的《季羡林传》和于青女士的《东方鸿儒季羡林》都有所涉及,但都由于缺少资料而语焉不详。我自己写了一部《留德十年》,把在哥廷根大学的学习过程写得比较详细。另一部书《清华园日记》即将出版,写的是四年清华大学读书的情况。至于小学和中学,前后共有十几年,都是在济南上的,除了在一些短文里涉及一点以外,系统的陈述尚付阙如。这似乎是一件必须加以弥补的憾事。

我现在就来做这件事情。

我在济南共上过五所中小学,时间跨度是从1918年至1930年,绝大部分时间是军阀混战时期,最后两年是国民党统治,正是人民生活最不安定的时期。我叙述的主要对象当然是我的学习情况,但是其中也难免涉及社会上的一些情况。这对研究山东现代教育史的学者来说当然会有些用处,对研究社会史的人也会有些参考价值。

我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来写这样的文章呢?

原因就在眼前。我今年已经是九个晋一。查遍了季氏家谱,恐怕也难找出几个年龄这样老的人。可是我自己却并没有感受到这一点。我还正在“老骥伏枥,志在万里”哩。从健康情况来看,尽管身体上有这样那样的病——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如果一点病都没有,反而反常——但没有致命的玩意儿。耳虽半聪,目虽半明,但脑袋还是“难得糊涂”的,距老年痴呆症还有一段距离,因此,自己就有点忘乎所以了。总认为,自己还有很多题目要做,比如佛教史上的大乘起源问题,稍有点佛教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但是,中国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研究佛教史的学者无虑数百人,却没有哪一个人对大乘起源问题能讲出一个令人信服的道理来,多数是隔靴搔痒,少数甚至不着边际。我自己想弥补这个缺失有年矣,已经积累了一些资料。最近我把资料拿出来看了看,立刻又放下,不由得叹上一口气,好像晚年的玄奘一样,觉得办不到了。再像七八年前那样每天跑上一趟大图书馆,腿脚已经不灵了;再看字极小的外文参考书,眼睛也不济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有废书兴叹,即使志在十万里,也只是一种幻想了。

可我又偏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每天不写点什么,不读点书,静夜自思,仿佛是犯了罪。现在,严肃的科研工作既然无力进行了,但是记忆还是有的,而且自信是准确而且清晰的。想来想去,何不把脑袋里的记忆移到纸上来,写一写我的小学和中学,弥补上我一生学习的经历呢?

这就是我写这几篇文章的原因。以上这些话就算是小引。回忆一师附小

学校全名应该是山东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

我于1917年阴历年时分从老家山东清平(现划归临清市)到了济南,投靠叔父。大概就在这一年,念了几个月的私塾,地点在曹家巷。第二年,就上了一师附小。地点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大家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谓升官街,礼也。

附小好像是没有校长,由一师校长兼任。当时的一师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他是山东教育界的著名人物。民国一创建,他就是活跃的积极分子,担任过教育界的什么高官,同鞠思敏先生等同为山东教育界的元老,在学界享有盛誉。当时,一师和一中并称,都是山东省立重要的学校,因此,一师校长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眼中,校长宛如在九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即,可是命运真正会捉弄人,在十六年以后,在1934年,我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来教书,王祝晨老师也在这里教历史,我们成了平起平坐的同事。在王老师方面,在一师附小时,他根本不会知道我这样一个小学生,他对此事,绝不会有什么感触。而在我呢,情况却迥然不同,一方面我对他执弟子礼甚恭,一方面又是同事。心里直乐。

我大概在一师附小只待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换过一次教室,足见我在那里升过一次级。至于教学的情况,老师的情况,则一概记不起来了。唯一残留在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一个头盔,知道我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这事情发生在一间大而长的教室中,室中光线不好,有点暗淡,学生人数不少。教员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

我在记忆里深挖,再深挖,实在挖不出多少东西来。学校的整个建筑,一团模糊。教室的情况,如云似雾。教师的名字,一个也记不住。学习的情况,如海上三山,糊里糊涂。总之是一点具体的影像也没有。我只记得,李长之是我的同班。因为他后来成了名人,所以才记得清楚,当时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不清的。最奇怪的是,我记得了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他大概是长得非常漂亮,行为也极潇洒。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男女外表的美丑,他们是不关心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美妙无比。此人后来再没有见过。对我来说,他成为一条神龙。

此外,关于我自己,还能回忆起几件小事。首先,我做过一次生意。我住在南关佛山街,走到西头,过马路就是正觉寺街。街东头有一个地方,叫新桥。这里有一所炒卖五香花生米的小铺子。铺子虽小,名气却极大。这里的五香花生米(济南俗称长果仁)又咸又香,远近驰名。我经常到这里来买。我上一师附小,一出佛山街就是新桥,可以称为顺路。有一天,不知为什么,我忽发奇想,用自己从早点费中积攒起来的一些小制钱(中间有四方孔的铜币)买了半斤五香长果仁,再用纸分包成若干包,带到学校里向小同学兜售,他们都震于新桥花生米的大名,纷纷抢购,结果我赚了一些小制钱,尝到做买卖的甜头,偷偷向我家的阿姨王妈报告。这样大概做了几次。我可真没有想到,自己在七八岁时竟显露出来了做生意的“天才”。可惜我“误”入“歧途”,“天才”没有得到发展。否则,如果我投笔从贾,说不定我早已成为一个大款,挥金如土,不像现在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斤斤计算了。我是一个被埋没了的“天才”。

还有一件小事,就是滚铁圈。我一闭眼,仿佛就能看到一个八岁的孩子,用一根前面弯成钩的铁条,推着一个铁圈,在升官街上从东向西飞跑,耳中仿佛还能听到铁圈在青石板路上滚动的声音。这就是我自己。有一阵子,我迷上了滚铁圈这种活动。在南门内外的大街上没法推滚,因为车马行人,喧闹拥挤。一转入升官街,车少人稀,英雄就大有用武之地了。我用不着拐弯,一气就推到附小的大门。

然而,世事多变,风云突起。为了一件没有法子说是大是小的、说起来简直是滑稽的事儿,我离开了一师附小,转了学。原来,当时正是五四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而一师校长王祝晨是新派人物,立即起来响应,改文言为白话。忘记了是哪个书局出版的国文教科书中选了一篇名传世界的童话《阿拉伯人和骆驼》,内容讲的是:在沙漠大风暴中,主人躲进自己搭起来的帐篷,而把骆驼留在帐外。骆驼忍受不住风沙之苦,哀告主人说:“只让我把头放进帐篷里行不行?”主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把前身放进去行不行?”主人又答应了。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全身都进去行不行?”主人答应后,自己却被骆驼挤出了帐篷。童话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篇课文竟让叔父看到了。他大为惊诧,高声说:“骆驼怎么能说话呢!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于是我立即转了学。从此一师附小只留在我的记忆中了。(2002年2月28日)回忆新育小学

我从一师附小转学出来,转到了新育小学,时间是在1920年,我九岁。我同一位长我两岁的亲戚同来报名。面试时我认识了一个“骡”字,定为高小一班。我的亲戚不认识,便定为初小三班,少我一字,一字之差我比他高了一班。我们的校舍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离我家不算远。校内院子极大,空地很多。一进门,就是一大片空地,长满了青草,靠西边有一个干涸了的又圆又大的池塘,周围用砖石砌得整整齐齐。当年大概是什么大官的花园中的花池,说不定曾经有过荷香四溢,绿叶擎天的盛况,而今则是荒草凄迷,碎石满池了。

校门东向。进门左拐有几间平房,靠南墙是一排平房。这里住着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和后来是高中同学、北大毕业生宫兴廉的一家子,还有从曹州府来的三个姓李的同学,他们在家乡已经读过多年私塾,年龄比我们都大,国文水平比我们都高,他们大概是家乡的大地主子弟,在家乡读过书以后,为了顺应潮流,博取一个新功名,便到济南来上小学。带着厨子和听差,住在校内。令我忆念难忘的是他们吃饭时那一蒸笼雪白的馒头。

进东门,向右拐,是一条青石板砌成的小路,路口有一座用木架子搭成的小门,门上有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觉得这四个笔画繁多的字很好玩。进小门右侧是一个花园,有假山,用太湖石堆成,山半有亭,翼然挺立。假山前后,树木蓊郁。那里长着几棵树,能结出黄色的豆豆,至今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树。从规模来看,花园当年一定是繁荣过一阵的。是否有纳兰容若词中所写的“晚来风动护花铃,人在半山亭”那样的荣华,不得而知;但是,极有气派,则是至今仍然依稀可见的。可惜当时的校长既非诗人,也非词人,对于这样一个旧花园熟视无睹,任它荒凉衰败,垃圾成堆了。

花园对面,小径的左侧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大院子,没有多少房子,高台阶上耸立着一所极高极大的屋子,里面隔成了许多间,校长办公室,以及其他一些会计、总务之类的部门,分别占据。屋子正中墙上挂着一张韦校长的炭画像,据说是一位高年级的学生画的,我觉得,并不很像。走下大屋的南台阶,距离不远的地方,左右各有一座大花坛,春天栽上牡丹和芍药什么的,一团锦绣。出一个篱笆门,是一大片空地,上面说的大圆池就在这里。

出高台阶的东门,就是“循规蹈矩”小径的尽头。向北走进一个门是极大的院子,东西横排着两列大教室,每一列三大间,供全校六个班教学之用。进门左手是一列走廊,上面有屋顶遮盖,下雨淋不着。走廊墙上是贴布告之类的东西的地方。走过两排大教室,再向北,是一个大操场,对一个小学来说,操场是够大的了。有双杠之类的设施,但是,不记得上过什么体育课。小学没有体育课是不可思议的。再向北,在西北角上,有几间房子,是教员住的。门前有一棵古槐,覆盖的面积极大,至今脑海里还留有一团蓊郁翠秀的影像。

校舍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教员和职员

按照班级的数目,全校教员应该不少于十几个的;但是,我能记住的只有几个。

我们的班主任是李老师,从来就不关心他叫什么名字,小学生对老师的名字是不会认真去记的。他大概有四十多岁,在一个九岁孩子的眼中就算是一个老人了。他人非常诚恳忠厚,朴实无华,从来没有训斥过学生,说话总是和颜悦色,让人感到亲切,他是我一生最难忘的老师之一。当时的小学教员,大概都是教多门课程的,什么国文、数学(当时好像是叫算术)、历史、地理等课程都一锅煮了。因为程度极浅,用不着有多么大的学问。一想到李老师,就想起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某一年的初春的一天,大圆池旁的春草刚刚长齐,天上下着小雨,“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李老师带着我们全班到大圆池附近去种菜,自己挖地,自己下种,无非是扁豆、芸豆、辣椒、茄子之类。顺便说一句,当时西红柿还没有传入济南,北京如何,我不知道。于时碧草如茵,嫩柳鹅黄,一片绿色仿佛充塞了宇宙,伸手就能摸到。我们蹦蹦跳跳,快乐得像一群初入春江的小鸭,是我一生三万多天中最快活的一天。至今回想起来还兴奋不已。另一件事是,李老师辅导我们的英文。认识英文字母,他有妙法。他说,英文字母f就像一只大马蜂,两头长,中间腰细。这个比喻,我至今不忘。我不记得课堂上的英文是怎样教的。但既然李老师辅导我们,则必然有这样一堂课无疑。好像还有一个英文补习班。这桩事下面再谈。

另一位教员是教珠算(打算盘)的,好像是姓孙,名字当然不知道了。此人脸盘长得像知了,知了在济南叫Shao Qian,就是蝉,因此学生们就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Shao Qian,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是怎样写。此人好像是一个迫害狂,一个法西斯分子,对学生从来没有笑脸。打算盘本来是一个技术活,原理并不复杂,只要稍加讲解,就足够了,至于准确纯熟的问题,在运用中就可以解决。可是这一位Shao Qian公,对初学的小孩子制定出了极残酷不合理的规定:打错一个数,打一板子。在算盘上差一行,就差十个数,结果就是十板子。上一堂课下来,每个人几乎都得挨板子。如果错到几十个到一百个数,那板子不知打多久才能打完。有时老师打累了,才板下开恩。那时候认为体罚是合情合理的,八九岁十来岁的孩子到哪里去告状呀!而且造反有理的最高指示还没有出来。小学生被赶到穷途末路,起来造了一次反。这件事也在下面再谈。

其余的教师都想不起来了。

那时候,新育已经有男女同学了。还有缠着小脚去上学的女生,大家也不以为怪。大约在我高小二年级时,学校里忽然来了一个女教师,年纪不大,教美术和音乐。我们班没有上过她的课,不知姓甚名谁。除了初来时颇引起了一阵街谈巷议之外,不久也就习以为常了。

至于职员,我们只认识一位,是管庶务的。我们当时都写大字,叫作写“仿”。仿纸由学生出钱,学校代买。这一位庶务,大概是多克扣了点钱,买的纸像大便后用的手纸一样粗糙。山东把手纸叫草纸。学生们就把“草纸”的尊号赏给了这一位庶务先生。我的学习和生活

在我的小学和中学中,新育小学不能说是一所关键的学校。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对在新育的三年记忆得特别清楚。一闭眼,一幅完整的新育图景就展现在我的眼前,仿佛我是昨天才离开那里的:校舍和人物,以及我的学习和生活,巨细不遗,均深刻地印在我的记忆中。更奇怪的是,我上新育与一师附小紧密相连,时间不过是几天的工夫,而后者则模糊成一团,几乎是什么也记不起来。其原因到现在我也无法解释。

新育三年,斑斓多彩,文章谈到我自己、我的家庭、当时的社会情况,内容异常丰富,只能再细分成小题目,加以叙述。学习的一般情况

总之,一句话,我是不喜欢念正课的。对所有的正课,我都采取对付的办法。上课时,不是玩小动作,就是不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常走神儿,斜眼看到教室窗外四时景色的变化,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绿柳成荫,秋天风卷落叶,冬天白雪皑皑。旧日有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我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认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腐败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悔愧,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揽,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我从前看过一幅丰子恺的漫画,标题是“小学的同学”,画着一副卖吃食的担子,旁边站着两个人,颇能引人深思。但是,我个人有一次经历,比丰老画得深刻多了。有一天晚上,我在济南院前大街雇洋车回佛山街,在黑暗中没有看清车夫是什么人。到了佛山街下车付钱的时候,蓦抬头,看到是我新育小学的同班同学!我又惊讶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如果是漫画家,画上一幅画,一辆人力车,两个人,一人掏钱,一人接钱,相信会比丰老的画更能令人深思。我的性格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一个上不得台盘的人。每次参加大会,在大庭广众中,浑身觉得不自在,总想找一个旮旯儿藏在那里,少与人打交道。“今天天气,哈,哈,哈”一类的话,我不愿意说,说出来也不地道。每每看到一些男女交际花,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如鱼得水,左边点头,右边哈腰,脸上做微笑状,纵横捭阖,折冲樽俎,得意扬扬,顾盼自雄,我真是羡慕得要死,可我做不到。我现在之所以被人看作社会活动家,甚至国际活动家,完全是环境造成的。是时势造“英雄”,我是一只被赶上了架的鸭子。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性格好像不是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梦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我在这里必须补充几句。我为什么能够从乡下到济南来呢?原因极为简单。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位,行一的大大爷和行二的二大爷是亲兄弟,是举人的儿子。我父亲行七,叔父行九,还有一个十一叔,是一母一父所生。最后一个因为穷,而且父母双亡,送给了别人,改姓刁。其余的行三四五六八十的都因穷下了关东,以后失去了联系,不知下落。留下的五个兄弟,大大爷有一个儿子,早早死去。我生下来时,全族男孩就我一个,成了稀有金属,传宗接代的大任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我生前很多年,父亲和九叔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失怙失恃,无衣无食,兄弟俩被迫到济南去闯荡,经过了千辛万苦,九叔立定了脚跟。我生下来六岁时,把我接到济南。如果当时他有一个男孩的话,我是到不了济南的。如果我到不了济南,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我大概会终生成为一个介乎贫雇农之间的文盲,也许早已不在人世,墓木久拱了,所以我毕生感谢九叔。上面说到的那一些家庭待遇,并没有逾越人情的常轨,我并不怀恨在心。不过,既然说到我的小学和我的性格,不得不说说而已。回家路上

我的家距离新育小学并不算远。虽然有的地方巷子很窄,但都是青石铺路,走上去极为平坦、舒适,并没有难走的地方。

我同一般的比较调皮的小孩子一样,除非肚子真饿了,放学后往往不立即回家,在路上同一些小朋友打打闹闹,磨蹭着不肯回家。见到什么新鲜事儿,必然挤上去围观。看到争吵打架的,就更令我们兴奋,非看个水落石出不行。这一切都是男孩子共有的现象,不足为怪。但是,我们也有特立独行的地方。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山水每年夏季才有,平常日子这条沟是干的。附近的居民就把垃圾,以及死狗死猫丢在沟里,根本没有人走这里。可我就选了朝山街的山水沟作为回家去的路,里面沙石满地,臭不可闻,根本没有走人的路。我同几个小伙伴就从这里走回家。虽然不是每天如此,次数也不会太少。八九十来岁的男孩子的行动是不可以理喻的。看捆猪

还有不可以理喻的一些行动,其中之一就是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精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容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t 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就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看杀人

最不可以理喻的行动是喜欢看杀人。其实,这可能是最可以理喻的,因为大人们也都喜欢看。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向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绝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当时军阀混战,中原板荡,农村政权形同虚设。县太爷龟缩在县城内,广大农村地区不见一个警察。坏人或者为穷所逼铤而走险的人,变成了土匪(山东话叫“老缺”〈?〉),横行乡里。从来没听说,哪一帮土匪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们绑票勒索,十分残酷。我的一个堂兄林字辈的第一人季元林,家里比较富裕,被土匪绑走,勒索巨款。家人交上了赎票的钱,但仍被撕票,家人找到了他的尸体,惨不忍睹,双眼上各贴一张狗皮膏药,两耳中灌满了蜡烛油。可见元林在匪穴中是受了多么大的痛苦。这样的土匪偶尔也会被捉住几个,送到济南来,就演出一出上面描写的那样的悲喜剧。我在新育三年,这样的剧颇看了不少。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了解社会这一方面的情况,并无任何坏处。马市

马市指的是旧社会定期举行的买卖骡马的集市。新育小学大门外空地上就有这样的马市。忘记是多久举行一次了。到了这一天,空地上挤满了人和马、骡、驴等,不记得有牛。这里马嘶驴鸣,人声鼎沸,一片繁忙热闹的景象。骡马的高低肥瘦,一看便知;但是年龄却是看不出来的。经纪人也自有办法。骡、马、驴都是吃草的动物,吃草要用牙,草吃多了,牙齿就受到磨损。专家们从牙齿磨损的程度上就能看出它们的年龄。于是,在看好了骡马的外相之后,就用手扒开它们的嘴,仔细观看牙齿。等到这一些手续都完了以后,就开始讨价还价了。在这里,不像在蔬菜市场上或其他市场上那样,用语言,用嘴来讨价还价,而是用手,经纪人和卖主或他的经纪人,把手伸入袖筒里,用手指头来讨论价格,口中则一言不发。如果袖筒中价钱谈妥,则退出手来,交钱牵牲口。这些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下等人”,不懂开什么香槟酒来庆祝胜利。甚至有的价格还抵不上一瓶昂贵的香槟酒。如果袖筒会谈没有结果,则另起炉灶,找另外的人去谈了。至于袖筒中怎样谈法,这是经纪人垄断的秘密,我们局外人是无法知道的。这同中国佛教禅宗的薪火相传,颇有些类似之处。九月九庙会

每年到了旧历九月初九日,是所谓重阳节,是登高的好日子。这个节日来源很古,可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济南的重阳节庙会(实际上并没有庙,姑妄随俗称之)是在南圩子门外大片空地上,西边一直到山水沟。每年,进入夏历九月不久,就有从全省一些地方,甚至全国一些地方来的艺人会聚此地,有马戏团、杂技团、地方剧团、变戏法的、练武术的、说山东快书的、玩猴的、耍狗熊的等,应有尽有。他们各圈地搭席棚围起来,留一出入口,卖门票收钱。规模大小不同,席棚也就有大有小,总数至少有几十座。在夜里有没有“夜深千帐灯”的气派,我没有看到过,不敢瞎说。反正白天看上去,方圆几十里,颇有点动人的气势。再加上临时赶来的,卖米粉、炸丸子和豆腐脑等的担子,卖花生和糖果的摊子,特别显眼的柿子摊——柿子是南山特产,个大色黄,非常吸引人,这一切混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人声嘈杂、歌吹沸天的气势,仿佛能南摇千佛山,北震大明湖,声撼济南城了。

我们的学校,同庙会仅一墙(圩子墙)之隔,会上的声音依稀可闻。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能安心上课吗?即使勉强坐在那里,也是身在课堂心在会。因此,一有机会,我们就溜出学校,又嫌走圩子门太远,便就近爬过圩子墙,飞奔到庙会上,一睹为快。席棚很多,我们光拣大的去看。我们谁身上也没有一文钱,门票买不起。好在我们都是三块豆腐干高的小孩子,混在购票观众中挤了进去,也并不难。进去以后,就成了我们的天地,不管耍的是什么,我们总要看个够。看完了,走出来,再钻另外一个棚,几乎没有钻不进去的。实在钻不进去,就绕棚一周,看看哪一个地方有小洞,我们就透过小洞往里面看,也要看个够。在十几天的庙会中,我们钻遍了大大小小的棚,对整个庙会一览无余,一文钱也没有掏过。可是,对那些卖吃食的摊子和担子,则没有法钻空子,只好口流涎水,望望然而去之。虽然不无遗憾,也只能忍气吞声了。看戏

这一次不是在城外了,而是在城内,就在我们住的佛山街中段一座火神庙前。这里有一座旧戏台,已经破旧不堪,门窗有的已不存在,看上去,离倒塌的时候已经不太远了。我每天走过这里,不免看上几眼;但是,好多年过去了,没有看到过一次演戏。有一年,还是我在新育小学念书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一位善男信女,忽发大愿,要给火神爷唱上一天戏,就把旧戏台稍稍修饰了一下,在戏台和火神庙门之间,左右两旁搭上了两座木台子,上设座位,为贵显者所专用。其余的观众就站在台下观看。我们家里,规矩极严,看戏是绝不允许的。我哪里能忍受得了呢?没有办法,只有在奉命到下洼子来买油、打醋、买肉、买菜的时候,乘机到台下溜上几眼,得到一点满足。有一次,回家晚了,还挨了一顿数落。至于台上唱的究竟是什么戏,我完全不懂。剧种也不知道,反正不会是京剧,也不会是昆曲,更不像后来的柳子戏,大概是山东梆子吧。前二者属于阳春白雪之列,而这样的戏台上只能演下里巴人的戏。对于我来说,我只瞥见台上敲锣拉胡琴儿的坐在一旁,中间站着一位演员在哼哼唧唧地唱,唱词完全不懂;还有红绿的门帘,尽管陈旧,也总能给寥落古老的戏台增添一点彩色,吹进一点生气,我心中也莫名其妙地感到一点兴奋,这样我就十分满足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些演员的名字我至今记忆犹新。女角叫云金兰,老生叫耿永奎,丑角叫胡风亭。胡就住在正谊中学附近,我后来到正谊念书时,还见到过他,看来并不富裕,同后来的京剧名演员梅兰芳、马连良等阔得流油的情况相比,有天渊之别了。学英文

我在上面曾说到李老师辅导我们学英文字母的事情。英文补习班似乎真有过,但具体的情况则完全回忆不起来了。时间大概是在晚上。我的记忆中有很清晰的一幕:在春天的晚间,上过课以后,在校长办公室高房子前面的两座花坛中间,我同几个小伙伴在说笑,花坛里的芍药或牡丹的大花朵和大叶子,在暗淡的灯光中,分不清红色和绿色,但是鼻子中似乎能嗅到香味。芍药和牡丹都不以香名。唐人诗“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其中用“天香”二字,似指花香。不管怎样,当时,在料峭的春夜中,眼前是迷离的花影,鼻子里是淡淡的清香,脑袋里是刚才学过的英文单词,此身如遗世独立。这一幅电影画面以后常在我眼中展现,至今不绝。我大概确实学了不少的英文单词。毕业后报考正谊中学时,不意他们竟考英文,内容是翻译几句话:“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不过有些字我不认识。”我大概是翻出来了,所以才考了一个一年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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