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繁都市,红尘中独燃烛火(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8 2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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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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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繁都市,红尘中独燃烛火

纷繁都市,红尘中独燃烛火试读:

简介

夜幕降临,城市霓虹陆续冉亮,这座城市一如既往的拉开帷幕,上演灯红酒绿,鲜活压抑的放纵。为何心绪如此不宁,想要倾诉些什么,可是呢喃的声音,怕是自己都听不清。我坐在流年的尽头,细数往昔,萦绕在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望望城市的灯光,繁华又极富魅力,但与我无关,天马行空的想要关掉城市所有的灯光,燃上所有烛火,那会是一番怎样的景象?幻想!

手执蜡烛,看着燃烧的烛芯,怕是这城市此刻也就我一人,手执一根蜡烛,坐在窗前,絮絮叨绕着红尘,思绪飘绕、忆想友人曾问我,红尘以外的地方是什么样,想要逃到红尘以外的地方,那时未曾回复,因不知如何作答,只是笑勉,听她自语,现今明白,俗世凡尘,尔皆是凡人,怎可不沾尘,也许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手掌心,自以为置身红尘之外,不被俗世烦扰,殊不知已被围困在红尘之中。友人悟透与否,已不想再去索问,只想安安静静的织一帘幽梦,一直的梦想就是在红尘俗世里,做一个世俗的小女人,端端正正人如月,孜孜媚媚花如颊。可以这薄雾蒙蒙如烟似幻的红尘里,有一人懂我,与我相伴。共同将昨日之风情种种定格,悉数篆刻在彼此柔软的心田,当他日韶华不再,容颜渐老时,回想起今日种种,依然能为之怦然而心动。纵使这不是贪心的贪心,也总被掩埋。掩埋在内心深处。是我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我不懂的如何打开人心内的屏障,更是不懂得如开打开自己的心房。怨我。

第一章

我那凋谢的爱情

——纯纯的爱恋才刚刚开始,像栀子花一样,洁白!听,有栀子花的芬芳!

小米和雨凡是高中同学,并且你们是一年多的同桌,小米喜欢周雨凡的才华,他的形象和小米心中的王子多么的相近,他有着常常的睫毛,漂亮的眼睛,他会弹吉他,他很会唱歌,她喜欢听他轻轻地哼唱,他还喜欢打篮球所以皮肤比较黑,字迹清秀,他总是讲冷笑话,小米最喜欢他害羞的表情,很可爱,也许小米天生的就喜欢害羞的男生!小米觉得他近乎完美,唯一让小米不喜欢的就是他的自责和不自信。他会在小米离开教室的时候,帮他整理书籍,每天早上小米一进教室机都能看见她的书整整齐齐的放在书桌上,书下会有张温馨的纸条。一天下来她的书必乱,可是第二天早上一定会是乖乖的躺在桌上,齐齐的。小米做值日的时候帮她擦黑板,经常买星座奶茶给小米喝,甚至会为了找共同话题买了漫画看……不上晚自习的那个星期六,由于高考的关系小米自愿留下来自习,还以为雨凡会陪她一会。没想到不一会就走了,小米很是郁闷啦!书也看不进去,拿起书包就准备回家,本来想走左边下楼。结果看到他靠着栏杆站在左边的过道上,见鬼似的她匆忙掉头逃向右边,其实她是害羞不敢从那边过去。如她所想的他追了上来叫住她,说去操场走走,晚上的操场很是宁静,她低着头拿者校牌玩以掩饰内心的慌张,他一开口就是:“校牌拿给我看看。”她想都没有想直接递给他。可他没有拿而是紧紧的抓住了她的手怎么抽也抽不掉……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牵手”,很羞涩的感觉!

他们会在晚自习的时候偷偷牵牵手,拉着他的手小睡一会,多么美好的,毕竟考试了每天都很累。他们说好一起努力,就算不在一个学校至少也要在一个城市。

大学了,这里没有城市那么的现代化!有很多的树,密密麻麻的,能在秋天的树下慢慢走过,看着叶子飘落也是很享受的!小米充满期待,虽然不在一起,但小米坚信他们会永远走下去的!小米的生日,我不得不说在17、18岁她是幸福的,在这两个重要的生日都有个人陪他走过,给了他很美好的回忆。18岁的生日,雨凡大老远从成都跑过来。给小米过生日,小米没有收到他的礼物,小米想他就是最大的礼物。这一天,在阳光温和的冬季。他带着小米去骑单车,微风拂面,小米坐在后面抱着他的腰,靠着他的背,闭眼听着歌享受浪漫的时刻。小米说:“我很幸福!”晚上在淡淡月光下,天空仿佛变成了蓝色,小路旁的树增加了几分浪漫的气息。他轻轻的捧着小米的脸,一点一点的接近,吻了她!小米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这美好的一切!学校的操场,树下石凳都留下过他们的影子。整个大一,小米很满意雨凡,真的,雨凡往这边跑了5次。每一次都是快乐的,只是在送他离开的时候,看着车子渐渐远去,小米就会流泪……带着不舍分开。小米也想着给他惊喜,比如会突然捧出一个心形蛋糕,送给他。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容易失掉!

——他们的爱在渐渐变淡,像慢慢凋谢的栀子花!消失在花丛的尽头……在这个冷清的季节总是叫人胡思乱想,陷入忧愁漩涡之中!小米想:要是我们分手,每一天,我都会坐在阶梯上,看着空旷的操场流泪,流干为止!也许是学文科的吧,心思细密,总是想一些情节,悲伤地一个人在情节中哭泣。小米感觉到他们的感情在慢慢的变淡,时间和距离抹杀掉了那朵“栀子花”,小米开始了写日记,小米想对雨凡说的都在这里了!雨凡你是否能看的见。

10月13日,你说:“我们分手吧,我不能给你幸福!”我问自己是不是只有自己泪水流尽,才不会在为谁而哭,一个算完美的开始,却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我不是想和你分手只想在最后一刻你能留我,如果你放手就是放弃了最后的机会。你总是那么不在乎,或者说是你懦弱,或者说我根本就不是你的真爱,你没有必要挽留。看你在网上回答的问题,当你遇见你的真爱你会放手吗?你的回答是:不会!可是现在你放手了,说明我不是你那个真爱!我们背对方向越走越远!假如那天我们相遇了,是微笑还是当做陌生人视而不见?如果我们走的是弧线也许今生还会有交集,只可惜!亲爱的,我们走的是直线。天无涯,海无角,我们还会有回头的可能?今生只有把眼泪流向海里,把思念扔向不找边的天际。虽然我没有像以前写的那样,每天坐在阶梯上,看着空旷的操场流泪,流干为止!但每晚,好想流泪成了我的习惯,不知道夜晚的我为什么这么脆弱,仿佛我的心扎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孔,一触就会流着痛——那毕竟是我看得如此重要的初恋!我曾今用了5年的时间来忘掉一个人,直到遇见你!现在要用几年的时间来忘记我爱的人!你比前一个更难忘前一个只是朦胧的喜欢,好感。现在是爱恋,单纯的爱恋。你像一个狠心的垂钓者,鱼儿上钩了,你不是好好爱惜,而是狠心的将它远远的抛弃在荒野,连让你回海的机会都不给!就这样丢弃它了。鱼儿只有等着珍惜你的人来拯救它,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就这样丢弃了我!明明是你先喜欢上我的,为什么到最后痛的人是我,为什么,为什么?

以前我从不把自己想的说给你听,因为我相信你明白,现在我知道你并不明白。是距离,时间隔开了我们?都不是,我想你明白是什么。

我不再相信爱情了,你呢?我累了,疲倦了,只想停下来休息一会。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不愿意谁再来打扰我平静的生活。就这样一个人挺好,一个人思念,一个人偷偷的想你,只要谁不再来触及我心里那根最柔软的弦,这样就很好了……

爱你无悔,纵使遍体鳞伤

幻想着与你谈一场天长地久的爱情,一起走向幸福的国度。我多么希望这个过程很长很长,长到没有结束。你说,这样好不好?当我们牙齿掉了,头发白了,眼睛都花掉了,还能手牵着手,去温习当年相爱的情形。可是,我的童话,你却中途退场。

太阳从乌云处一点点的爬出来,从微弱直到很强的光。李雅左手拉开窗帘,重重的呼出了一口气。她从柜子里,翻出一条白色的裙子,那是她最喜欢的。穿上了裙子之后,把原本扎好的辫子放了下来,三千发丝披到肩膀上,脸微微泛红,那是女孩特有青涩的美丽。

她看看手上的表,慌忙的拿起桌子上的包,飞奔了起来。昨天约好了九点在咖啡馆见面,如果迟到肯定又要受到连番攻击。好不容易打了的,在刚准备开门的时候。一个约20多岁的男的抢先一步开起车门,“对不起,我现在赶时间。”那个男的发窘的说道。“可是,我也赶时间,我跟朋友约好了。”她盯着脚尖说道。

经过司机的询问之下,李雅发现自己和那个陌生的男子居然要到的地方一样。看着那个男子焦急的表情,她勉为其难的和那人同乘一辆车。车子里狭小的空间,一个急转弯用她难以平衡,突兀的倒在了那个人的怀抱里。从口中挣脱一句不好意思,然后连忙起身。

尴尬的气氛在此刻酝酿,车子停了几秒之后。她快速下车,然后径直走到咖啡店,她听到自己的身后有脚步声,微侧回头看见刚才的那个男子。她看见朋友坐在那边,招了招手。准备做坐下的时候,“宁强,来了。”很戏剧化的认识,原来宁强就是刚才跟自己乘车的那个男子,是自己朋友的朋友。

有些爱情,就源于那么一点点的靠近和温暖,没有一见钟情的浪漫,没有很强烈的心跳,就是在这种平淡中开始一场普普通通的爱情,仅此而已。

她的面庞很干净,没有任何多余的粉残留在脸上,选择走小路,一个人拿着书漫步着,你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惬意,也可以称之为孤傲,谁都不知道,在她安静和内敛的背后,有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耳边常常响起天长地久那一句可笑的承诺,嘴角上扬到一定程度,忽而下落,一滴泪滑落未央。

这样的女子是那么难得让一个人接近,却也是那么容易,那个叫宁强的男子,当着很多人的面指着她说,“从现在开始我追她,你们谁也不能和我抢。”一抹淡的微笑浮在他的脸上,仿佛是胸有成竹,而她最不屑这种男子,冷漠的转身,径直离开。

以后的日子,在宁强的主动出击下,她的心一点点的柔软起来,开始每天躺在床上想他嘻哈的表情,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风还是尚存一些温度的时刻,她投进他的怀抱,手指亦不再那么冰凉,脑海里滑过很多想法,看着眼前这个男子,想和他一生一世……

女人是简单的,她们没有权利欲,不想在某个繁华的大城市居高临下,只要有那么一个温暖而干净的男子守在自己的身边,便是最大的幸福,这个要求很简单……

每天一醒来,她看见宁强拥住自己的腰变觉得很幸福,看着他的眼,他的眉,他的鼻,想印刻起来,随时随地温习,她轻轻地把头贴近他的胸膛,听着有力的心跳,想着那颗心是属于自己的,心里就会很暖很暖。

他轻轻的抚摸她的长发,像个婴儿一样那么贪婪她的气息。“你会爱我多久。”她没由来的问了这一句话,他的脸被细碎的头发挡住,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到他起身,点了一根香烟,然后不语,突然,她觉得心里有一块东西正在下沉。“我怀孕了。”她看着他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他的脸由青发紫,“不过我会把孩子打掉。”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看到他脸上沉重的表情突然不见了,他按住了她的肩膀,“为什么要打掉孩子。”她的眼泪一滴滴落下,良久才说:“现在我们的工作都没稳定下来,要个孩子不方便。”他没有说话,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顿时她感觉有种强大的力量支撑着自己。

从手术下来以后,她是那么的痛,钻心的痛,她想,这种痛这一辈子都是不会忘记的吧,但是看见旁边的他正守护在自己身边,所有的痛就被抛到九霄云外。“痛吗?”他看着她心疼的说,她艰难的摇了摇头,扯出一个笑容。

那段日子,她不敢想如果他不在自己的身边,她会怎样。可是他在,让她有种动力。她正在构思他们以后的幸福生活,偶尔想起那个还没出生就被打掉的孩子。手狠狠的握住栏杆,仰着头说,不要怪妈妈狠心,不要怪妈妈狠心。“真的要走吗?”当她为宁强收拾好行李的时候,她问道。“我要到大城市打拼,让我们以后有个很好的生活。”他的眼神那么坚定与决绝,把早就酝酿好的挽留的话全部退了回来,说出那句心不甘,情不愿的话,“嗯。”

她开始日复一日的坐在木地板上,等待他的电话。一天、两天、直到三个月,他依旧音讯全无,就好象是一滴水被蒸发了,虽然还在,但是不知道以什么样的形态什么时候降落人间。她慌了,彻底的慌乱。

她找到他所有的朋友,打听他的下落。最终从他的一个朋友口中知道他的QQ号,她好像拿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满心欢喜。殊不知等待她的是,怎样冰凉的现实……

你经历过那样的绝望吗?在这条长长的河流里,你坐在孤舟上,周围汹涌澎湃,像是随时随地能把你淹没。那种生存在生与死边缘的紧张、恐惧,现在李雅正在经受。当她加上他的QQ,当看到那条:我是他女朋友,他现在不在。这条信息的时候她的世界崩塌了。

她奔走在这个惨白的世界里,高楼大厦好像随时都会倒下,霓虹灯发出的光没有一点色彩。脑海里一次次的浮现这个惨烈的事实,宁强从一开始就有女朋友,在这场爱情中她扮演了一个第三者的角色,多么可笑的事实,多么滑稽的事实。

她决定去了结这一切,她约了宁强出来见面。看着他的背影,她很没出息的拥抱了过去。喃喃自语,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而他,却极力的挣脱她。脸上不再有那种温柔的表情,满脸的抗拒。用一句对不起,他迅速的离开。就这么,曾经她的依靠,最终还是把她抛下,欲哭无泪。

她从厨房拿了水果刀,重重的胳膊在划了一道口子。鲜血流了一地,淡的微笑抹在脸上,轻声的说,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了天花板,她闭上了眼睛,想让自己静一静。

出院那天,朋友无心说出宁强今天结婚的事情。她楞了一下,然后一脸的淡然。打开手机,查看信息。其中有一条是宁强的,上面对不起这三个字强烈的刺痛了她的眼睛。她迅速的回复,这些对不起我不需要,我很爱你,即使遍体鳞伤也依旧不后悔。然后重重的关掉手机。看着窗户外面,心中没有汹涌澎湃,只有安然。

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可是结束亦是另一种开始。在以后的故事里,发生怎样的故事,有着怎样的结局,全看上帝这个老头如何决断……

当我孤独的时候

林珮瑶是个喜欢雨的女孩,她对雨的喜欢近乎痴狂。

每次,她都披着海藻般浓密的秀发在濛濛细雨中独自漫步,美丽的如一幅画卷。

珮瑶的肩上有一块指甲大小的胎记,在雪白肌肤的映衬下无比醒目。

珮瑶在雨中漫步时是她最快乐的时刻,这种快乐是发自内心的。

虽然珮瑶总是自得其乐,总是不愿于任何人分享她的快乐,可是我仍旧喜欢她。

她是我们家的养女,当初父母以为生不出属于自己的孩子,在孤儿院领养了只有两岁的珮瑶,可一年后,我出生了,珮瑶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多余的人。

我从不认为珮瑶是多余的人,她会为我做最可口的饭菜,她会为我缝制最漂亮的衣服,她会为我补习功课,她会听我讲述心烦的事情,她会为我弹琴唱歌,她会为我做一切一切。

可是我的母亲却将她当做多余的人,她和全天下的养母几乎是一样的,一样的庸俗势力,只会将珮瑶当做累赘包袱,其实对家境一般的我们实在没有什么高尚的资本可供挥霍,所以母亲由最初若即若离地疏远和排斥珮瑶,演变到后来不加掩饰地厌憎和打骂,珮瑶并没有表现出恨意,似乎她理解母亲的所作所为。

珮瑶喜欢雨天,每次她在濛濛细雨中漫步,都会遭到母亲的咒骂,可她依旧我行我素,自得其乐。

一年一年,我和珮瑶同时成长。珮瑶成了温婉安静的女孩子,飘渺若云烟,淡静若莲花,我却依旧天真单纯,心无城府。

我每次交了男朋友,都会带给珮瑶看,珮瑶从不会对我说行或不行,她只是淡淡一笑,静静地望着我说,珮璇,只要你喜欢就好。我的男朋友见到珮瑶总是惊为天人,毫无疑问,安静的珮瑶有种无法言喻的美丽,不在意这一切的只有她自己。

我的父亲是个古怪的男人,抽烟喝酒赌博和母亲吵架是他每日例行的公事,珮瑶从十二岁搬出家后就再也没回来,父母都不喜欢我到珮瑶那里,好像她不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姐姐。可是我喜欢珮瑶,讨厌家里压抑的让人窒息的气氛。

我认识的男孩云峥是个警察,是我在大学期间交的男朋友中最令我满意的一个,云峥总是说珮瑶很美丽,看她的时候深邃如海的眸子里满是深情,我预感到云峥会离开我,可我依旧喜欢将云峥领到珮瑶的公寓,然后一起做饭吃饭,好像一个温馨的家。

珮瑶不上班的时候,会在家里弹钢琴或沏咖啡,每次我买零食回家,都能发现云峥一瞬不瞬地凝视着珮瑶纤弱的侧影发呆。

云峥阳光而英俊,他和珮瑶一个猛如豹,一个飘渺如云,一个热情如火,一个柔情似水,他们有种说不出的相似,或许是同处一个空间的融洽气氛,或许是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气息拼接在一起,总之,有种浑然天成的默契。

我在夜深人静的夜晚独自思索许久,我觉得自己对云峥的爱还没有到生死相许,非君不嫁的地步,现在退出还来得及,毕竟长痛不如短痛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言。

所以某天的傍晚,当我在珮瑶的公寓外听到里面低低的啜泣声并没有任何的惊讶,我都奇怪自己的平静,那种反常的平静让我觉得好像自己不是林珮璇,我轻轻地敲门,屋里的情景并不是电视剧中所演的那样,我将他们捉个现行。

其实屋内的情景很简单,珮瑶坐在床边,轻轻拉下肩上的衣服,露出那指甲盖大小的胎记,云峥呆呆的站在床边,他们脸上都有泪痕。

我说,对不起。

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又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我依旧每周末到珮瑶的公寓去玩,只是绝口不提那个叫云峥的男孩,似乎他已经从我的世界消失般。

我的新男友叫白尘,记得他第一次对我介绍他自己的时候,说,林珮璇,我叫白尘,白色的白,何处无尘埃的尘,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将陪伴你一生一世。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如水晶般清澈透明。

他是个简单明了的男孩,我喜欢简单的男孩,因为我是个特别懒的女孩,用一句经典的台词形容,就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所以我不愿花时间猜测别人的心思,而白尘正是我心中向往的类型,敢爱敢恨,生气和高兴都流露在脸上,所以我们特别爱对方。

有时,我想,即使我爱云峥,我们也无法共度一生,他的深邃与沧桑是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的。

在此之前,一切都美好的不可思议。

我将白尘领回去给珮瑶看,她依旧淡淡的笑,并不发表任何意见。

我总认为自从云峥出现后,我和珮瑶的感情似乎有了变化,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

令我意外的是,当我和白尘打算离开时,珮瑶忽然说,珮璇,这个男孩很适合你。

很久没回家,一回家又撞见父母吵架,翻天覆地。

我不知道一对只有怨恨的夫妻在一起生活有什么意思,何况没有爱有什么好吵的,如果珮瑶是导火索的话,她已经搬出去了,为什么他们还吵架。

然后,和从前一样,父亲摔门离开,母亲大哭,哭声震耳欲聋,我是烦死了他们之间的那点破事。

白尘忽然打来电话,他的声音在话同里特别奇怪,又虚又飘,他说,珮璇,求你,求你快来救我。

白尘这时候应该上课,他能出什么事,我没有问原因,就冲向大门。

屋里一声闷响阻止了我,母亲晕倒在地上,面色苍白,白尘的电话让我心急,可我放不下母亲,只好给珮瑶打电话,我在电话里心急火燎地嚷,珮瑶,你快去帮我救白尘。

母亲手里有一个淡蓝色封皮的日记本,里面承载了珮瑶隐藏了十年的秘密。

珮瑶是在两岁的雨天被送到孤儿院的,她美丽的大眼睛毫无生气地望着远方,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记住那天的濛濛细雨。

珮瑶说,母亲的打骂责罚她都可以忍受,唯一害怕的是在一个深夜父亲走进了她的房间。

那天父亲酩酊大醉,他对自己做的一切都不知道,只是第二天醒来,看到珮瑶缩着身体,苍白的丽颜上一对毫无生气的大眼睛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濛濛细雨,淡淡地说,如果一切都没发生,我的未来会幸福吗?

第二章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认识林莫轩,完全归功于北京的那场暴雨。

走出家门时,天气就有些阴暗,乔惜抬头看天,已经预测会是一个雨天。结果还未走到公交站牌下,雨点就开始劈里啪啦的打落在乔惜身上,乔惜的眼镜开始一片模糊,好像北京这时下的不是雨,而是冰雹,乔惜的头部被敲打的生疼起来。

一把黑伞正合适宜的落在乔惜的头顶上,这个情节让乔惜想起上海滩里的许文强,可是当乔惜抬头正视时,乔惜发现面前的这个男人不比许文强差到哪里去。头发的颜色不完全黑,有些棕色,而且额头的那一撮,还带着点自来卷,那一定是天生的,发型师可设计不出这样的发型。乔惜若有所思的想着。她礼貌性的说了声谢谢,便随着这把黑伞朝前走去。

在公交站牌下等车时,乔惜便主动开始搭讪。乔惜笑着说,谢谢你,要不然我早就淋成落汤鸡了。乔惜笑的时候,唇边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酒窝,看起来很阳光,只是她一身的黑色长裙,便将自己的年龄瞬间长了三岁。夸张的大耳圈,让乔惜显得还略微有些时尚。

那男子微笑说,谢什么。举手之劳而已。言罢,便抬头看着站牌上的字。

乔惜觉得也不好再说下去,便探着身子张望着。当公交车到来时,乔惜便挤进人群中排队上公车,回头看时,那男子仍旧站在站牌下,大概他等待的公车还没到来吧!

乔惜想,或者这只是上班时的小插曲而已,谁知道下次见面会在何时。

到公司时,看见桌子上堆积的设计草稿,乔惜又开始烦恼了。本来设计方案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了,结果说什么公司调配来一个经理,非要说这个方案有瑕疵,害得乔惜加班加点的必须重做方案。

乔惜忍不住冲杨晓嚷嚷,“你说还让不让人活了,我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就差没进医院了。”

杨晓与乔惜是一块进公司的,新人难免都会互相照应,自然而然的两个人都成了好朋友。所有人都知道杨晓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一个儿子,只是却没有人知道杨晓的年龄究竟多大。一来二往的,也不好直呼她的名字,显得很不尊敬对方,所以同事们都以杨姐称呼着。

杨晓埋头拿着尺子比比划划,听见乔惜嘟囔,她便停下手中的工作说:“乔惜,公司就这德行,非得将我们当耕地的老牛使唤,一刻都看不得我们消停。”

乔惜想,或者私企都是这样的吧!也怪自己,不好好念书,就拿了一个大专毕业证。

杨晓走到乔惜旁边,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我看上一个男人,收入还不错。要不周末我帮你安排下。”

乔惜高兴的抬头看着杨晓说:“杨姐,真的?”不消一会儿,乔惜耷拉着脑袋,显得没精打采的。杨晓晃着她的胳膊说,又怎么了。

乔惜转过身看着杨晓说,杨姐,这年头什么样的男人都有,可是就没几个老实的。表面上说爱你想你啊,内心里不知道怎么烦你呢。男人就是一只偷腥的猫,而且还属于那种永不知足的货色。

杨晓用手按着乔惜的肩膀笑着,笑得乔惜浑身不自在。“杨姐,你这是怎么了。”乔惜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被杨晓这么一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乔惜,你说你至于吗?只是相亲而已,你把男人看得那么透彻干嘛。”杨晓拍拍她的肩,然后径直回到自己的办公桌。

之后的几天,乔惜每天早上上班时,总会四处张望站牌下的人群,像是渴盼什么人出现一样。

可是往往你越想得到的,反而越是很难出现。

乔惜大概是明白这个道理的,那份期盼的心思慢慢的被相亲的喜悦给压抑了下去。尽管每次还是会张望一两眼,可是更多的是在幻想杨晓介绍的那个男人是否符合自己的标准。

再说乔惜宁愿自己去相亲,用自己的眼光去选择,也不愿意让父母天天打电话催婚。也难怪,像乔惜这种年龄的女孩,老家结婚生子的就已经有一大片了。乔惜总是不屑于早婚的,只是自己已经25岁了,再不谈婚姻的事情,恐怕不止父母为难,连她都怀疑自己是否得了婚前恐惧症。

杨晓领着乔惜去的茶馆,路上杨晓一直说,这个男人喜欢朴素,好像还很怀旧。他的名字叫秦什么来着,我也给忘了。你只要记得要做出一副成熟的样子,就可以了。应该没问题的。

乔惜不自在的笑,杨姐,只是相亲而已,你还真想一锤子定下我的终生啊。好像我自己成了剩女一样,迫不及待要出阁呢。

杨晓跟随着笑,乔惜,我只是不想让你走我的后路,恋爱你可以固执的选择,但是唯有婚姻,最好都要小心为上。

乔惜见杨晓说的这般严肃,便没有再接话。她只是在想,像杨晓这样聪明的女人,婚姻不可能不幸福的。杨晓不说,乔惜也不再问。

到茶馆的时候,乔惜突然被雷了一下。那个给自己撑伞的男人,就在茶馆里的沙发上静静躺着。而杨晓这边还拽着乔昔,快步走向靠窗边的一个位置。乔惜明显还没有回过神,但当眼前的这个男人起身问好时,乔惜无疑再次被雷。面前的这个男人表情也突然呆滞起来,杨晓不知所以的扯着乔惜的衣袖,乔惜怔了一下,回头看看杨晓,然后笑道,其实,我们认识。

这次该惊讶的是杨晓了。“你跟秦扬认识?”杨晓脱口而出,居然想起这个男人的名字。

男人点头,杨晓似乎反应过来,急忙说道,别都站在这儿啊,赶紧坐。

秦扬愣愣的咳嗽两声,便欣然坐下。

而乔惜的心思却完全没有注意到秦扬,她的心里还是装着躺在沙发上的那个男人。任凭秦扬如何正眼看她,她都始终愣着。直至杨晓踢她的高跟鞋,她才对着秦扬,报之以微笑。

秦扬啜饮一小口绿茶,看着乔惜,“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居然以这种方式再次见面,看来滑稽的很呢。”“嗯,是滑稽的很呢。”乔惜漫不经心的回答。

但是坐在一旁的杨晓,对他们这样的对话却充满了兴趣。便忍不住问秦扬,“你与乔惜是以前的同学吗?”

秦扬望着乔惜,想从乔惜脸上找出答案。但是乔惜只顾着东张西望,丝毫没有要回答杨晓的意思。“这个问题,你还是回去问乔惜好了,她说的应该更有用些吧!”秦扬只是觉得在乔惜面前,去回忆他们的以前,似乎显得比较幼稚。只是这场相亲,突然让他感觉缘分这种东西,到了就应该抓住。自己的等待,终究还是换来了相逢。

相比之下,乔惜也认为自己该抓住缘分,所以借口去洗手间的功夫离开。只留下杨晓与秦扬傻愣着坐在那儿,两个人莫不尴尬的相视而笑。

乔惜突兀的出现在男人面前,想了半天,也只是挤出了谢谢两个字。男人一脸雾水的看着乔惜,显然根本就不明白这句谢谢是因何而起。

经乔惜提醒,他才终于记起那把伞的故事。

他看了看乔惜,嘬了一口茶,漫不经心的说道,嘿,我当什么大不了的呢。

乔惜的心突然沉了下去,她以为他应该也会跟自己一样,都会念念不忘那次雨中邂逅。就像剧情发展一样,两人终成眷属。

我叫林莫轩,你呢。男人翻弄着手中的杂志说。

嗯,哦,我叫乔惜。很高兴认识你。

乔惜说完这句话后,心中就有些犯呕,那刻觉得自己庸俗极了。

这场见面也就此不欢而散,甚至尴尬的让人有些窒息。

从茶馆出去时,乔惜就在心里狠狠的告诫自己,下次无论何时再与林莫轩见面,都不能再傻呵呵的对人献殷勤,别人根本都不拿你当回事,你又何苦那么在意,不过是一个陌生人罢了。

第二天上班开会时,杨晓就一直死盯着乔惜看,弄得乔惜心里毛毛的。散会后,乔惜把杨晓拽到角落里,低声吼道,你搞什么啊,用这种眼神看了我一个小时,你眼睛不累啊,休想让我给你买眼药水啊。

杨晓轻轻拍着乔惜的肩膀说,我还想问你搞什么,约会临时跑掉,知不知道我面子都被你丢尽了。

乔惜长舒了一口气,切,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放心,秦扬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他再了解我不过了。

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高跟鞋敲打地板的声音回旋。

关于秦扬,乔惜明白是自己亏欠他的。大学时本是恋人,毕业一段时间后,她觉得这段感情没了往日的激情,她拼命的看台湾偶像剧,看琼瑶阿姨的浪漫情结,终于忍不住开口说了分手。秦扬一直问乔惜为什么,她想了半天,却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其实秦扬除了木讷之外,别的缺点乔惜真的找不到。到最后,也只能以彼此不合适了结了。

值得不值得

他和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见面的,他们都出生在一个地方,也许是一见钟情吧,但是从小到大都不怎么认识。

那是一个很喜庆的日子,他的小姑姑要找对象了,他们就是在那一次相遇的,男孩觉得女孩很漂亮,那次开始就和女孩说话,给她每一天的快乐,那时真的很浪漫,在一个淳朴的小村里,两人有说有笑的,每天都这样,也许是因为女孩太漂亮了,看不上男孩,也许是他们不合适,也许是女孩的眼光高的吧,还是女孩对男孩真的没感觉。

那天,是一个很美丽的夜晚,空中挂着一轮满月,男孩鼓起勇气把女孩约了出来。男孩和女孩坐在田梗上,男孩说;“如果现在有人向你表白你回答应他吗?”女孩说:“你怎么问这个?”男孩说;“随便问问的”男孩想着自己的心思,不知不觉和女孩在一起聊了一晚上,终于快要走的时候他对女孩说我喜欢你,女孩说算了吧,走了回去,留下男孩一个人在那傻站着。

第二天男孩还是找女孩玩,女还也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男孩到她家去玩,她家没有人,早上也没吃,于是男孩说我来烧给你吃,男孩帮所有他会的都烧给她吃,对她是什么都愿意,就是切菜时手上都是刀伤他也没说什么,他第一次烧菜。对她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男孩又一次表白,女孩说我们不合适,男孩知道自己已经失去和她在一起的机会了,他每天都睡觉就向行尸走肉一样,他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痛苦,有一天他外出,有一个孩子不小心掉到池塘去了,那时已经是冬天了,男孩还是把他救了上来,他说我是神的儿子,我是来帮助你的。你有什么愿望 我会帮你实现,男孩想了想说没有,他说我送你个手镯,等你想到愿望是对这他喊我就会出来了,于是男孩也没有说什么就回家了,就这样他颓废了过了5年,以前的他也不在复返了,对与女孩他也失去了希望,失去了色彩。每天男孩都在问自己这样下去值得不值得?5年中他放弃了很多东西,只知道发泄自己内心的痛苦。

那一天,他收到了女孩的消息,她要结婚了,但是同样也收到了也个坏消息,前天因为外出到一个遗迹中了诅咒,听到女孩受伤了,男孩不顾一切的往她家里冲,女孩旁边站着有个男孩,很帅气的一个男孩,是女孩的未婚夫,男孩问医生还有多长时间?医生说最多一天,男孩把女孩未婚夫叫到了外面问他;“你会不会为了他付出一切,包括死?”女孩未婚夫想了想说;“也许吧,不一定的”男孩听了觉得他在说下去都是没用的了,于是说了一句:“以后好好照顾她,不要让她受一点点苦,要不然我知道了,我就来杀了你”女孩未婚夫迷惑了,但是看到男孩那愤怒的眼神,他说;“恩”,也许男孩觉得值得吧。

他跑到家里把手镯拿了出来,说我要实现一个愿望救一个人,神说谁男孩说出了那个女孩,神说她去的是众神大战的地方,是众神下的诅咒,男孩想了想那要怎么办?神说一命换一命。男孩沉默了。

第二天女孩的诅咒好了起来,但是谁也没有找到男孩,甚至连女孩也不会想到是男孩救他,留下的只有一只蝴蝶,每天都会到他家门前飞来飞去,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男孩知道自己做的是值得的。女孩因为大病初愈,心情也好就去拜神,女孩来到神殿看着神,神到了她面前说:“我等你很久了”女孩说;“谢谢你救我”神说:“不是我,是那个男孩”,于是神就和她说了‘当天神说我可以救她但是要拿你的命换她的,男孩想了想她那么美丽,如果那么早就去世她会有遗憾的,男孩最后说我死可以,但是要能让我天天看到她。神说行,’女孩听到过后什么也没说,冷漠了起来,她没想到那时和她一起玩的那个男孩会牺牲自己去救她,女孩说:“我长的这么漂亮是上帝的眷顾让我活了,他不过是喜欢我,我又不喜欢他,他自己做的不是我逼他的都是他自己愿意的,我又没叫他救我,我看不上他早就和他说了,他也是知道的”神沉默了,女孩不知道那只蝴蝶流下了一滴眼泪,飞到她的面前,看着她慢慢的消失了。也许带着自己的不值也伤心,也许是对这个世界的不满吧,为什么他的付出却没有回报?为什么每个女孩都是这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第三章

我最爱的人

2002年9月的那个傍晚,我满腔仇恨地坐在住院处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抽烟,一边构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我逮住那个逃逸的司机,该给他施以什么样的酷刑。正想到激烈处,有人从门里出来,停在我身后,“啪啪”地用打火机点火。我回头看看,出乎我的意料,站在那儿的是一个20出头的女孩。

女孩的打火机不太好使,半天烟也没点着,她的火气倒不小,“砰”地一声把打火机摔地上了。我心中暗笑,掏出自己的打火机,递上去说用我这个吧。她说:“谢谢。”接过去点上了烟。她还打火机时我们的目光对在一起,不由得我心里一跳。这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可我们距离很近,我看她看得很清楚。她戴了顶黄色的毛线帽子,皮肤很白皙,鼻子高高的,嘴巴小巧玲珑。她的眼睛,老天,我忽然想起《天龙八部》里的一个回目,叫“双眸灿灿如星”,那不是镜花水月,那是真的,原来真的有双眸灿灿如星的人啊。

她迈下台阶,四下里黑漆漆的,她走了几步就站下了。我打量着她的背影,她抽烟的架势很拙劣,明显是个新手,我一向讨厌女孩子抽烟,这个发现让我略感宽慰。淡蓝色的烟雾在倩女幽魂般的她的面前萦绕,很快又升上了夜空,她犹豫了几秒钟,转身走了回来。

我冲她笑笑,她也很淑女地嫣然一笑,说:“你瞅什么呢?”我说:“瞅你长得漂亮呗。”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调戏她的意思,她比我大好几岁,那是姐姐,我怎么能没大没小呢?我只是恭维她一句而已,女孩子都爱听赞美的话,我小小年纪,随口说说,也无伤大雅啊。可她的反应太强烈了,张嘴就清脆悦耳地骂了句脏话,接着把烟冲我脸上扔过来。我惊惶失措,赶紧躲闪,断臂一阵剧痛,禁不住我唉哟连声。她说:“疼死你,你怎么不死呢。”又推了我一把,跑回病房去了。

我蹲在地上好半天才把疼劲儿忍过去。真欺负人呐,你凭什么啊,我差点没哭出来。我想我做人实在是太失败了。

第2天,在走廊里我又遇见了她。她依旧戴着那顶黄帽子,拿了个手机,边走边低声说话。她穿着病服,我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个住院的病人。她身材很美,肥大的病服穿在她身上,不显其臃肿,反而更风姿绰约了。她打完电话,一抬头看见我,狠狠瞪了一眼。我心里苦大仇深,本该瞪回去,可鬼使神差的,却对她挤了个媚笑出来。我很后悔,暗骂自己没出息,正想换个表情,她却也笑了,说:“你好啊。”想着昨晚她的狠毒,我悻悻地说。“不好。”她说:“谁惹你了老弟,我替你扁他。”

在这种情况下,哪个正常的男人能板起脸来呢?她肩膀上粘了块胶布,我讨好地把它扯下来,说:“你不生气了?”她说:“生什么气呀,你夸我我该谢谢你才对。”

我心情大好,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起下了楼。我想解释一下昨晚的事,支支吾吾刚说了两句,她就打断了我,说我这人就这样,爱乱发脾气,你别往心里去。9月的中午阳光很好,我们来到一个长条椅子前,她坐下去,靠在椅背上作深呼吸。“病房里闷死了。”她说。她闭上眼睛,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

我小心翼翼地和她保持一点距离,也坐下了。

你什么病啊?我没话找话。

她叹了口气,说:“心肌炎,很难受的。”“……你这个帽子,像刘德华唱那什么歌儿的时候戴的那个,不过你戴着比他好看。”“你以为我愿意戴啊,我剪短了头发,不好看……”“我鉴赏鉴赏?没准儿挺好看呢,你自己觉不出来。”“得了吧你。”

我一时间没话说了,她也不说话,闭上了眼睛,半天一动不动,睡着了一样。美人如玉啊,我借此机会盯着她看,那张略带一点倦意的脸,那长长的睫毛,淡淡的唇色,美得让人手脚冰凉,浑身发软……

她突然睁开眼睛,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你困了吗?”她笑着摇了摇头。她盯着住院处的大白楼出神,忽然打了个冷战,转过脸对我说:“让我在你身上靠一会儿,行不行?”

我受宠若惊,说那有什么不行的。我挪了挪受伤的胳膊,她把腿伸到椅子上,蜷起身子靠到了我怀里。

她很轻盈,像一片羽毛,我几乎感觉不到她的体重。我闻到一点淡淡的清香,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可是很奇怪,我的心跳没多久就慢了下来,而且越来越慢,到最后几乎是“心如止水”了。我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吗?当然不是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过了几分钟,她低声说:“昨天我骂你,你真的不怪我?”我说:“谁让我挑衅了。”她轻轻笑了,又说:“你会怎么想我呢?又骂人,行为举止又有点……轻浮,一定不是个好女孩。”我急了,说:“我要是那么想,我就……我就……”她坐起来笑着说:“让自己另一只胳膊也断了?不用赌咒发誓,我说着玩呢。”

她看看表说该吃药了,明天见,起身走了。

她走路的样子,轻飘飘的,好像跳舞一样……我傻在她的背影里了。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常常到院子里,天南海北的闲聊。我问她的名字,她开始不说,后来笑着告诉我,她叫谭花。谭花?我不信,现在的女孩子哪有叫什么花儿的了。她说我就叫这个,不信算了。于是我就谭花谭花地叫她,她也快活地答应。她有着花样年华,花容月貌,如花般的笑靥……我心里充满了赞美之辞,渐渐觉得谭花这名字非但不土气,还越来越时尚起来了呢。

她现在没有男朋友,以前处过几个,都是越处越没感觉。她说:“我眼光挺高的,男孩子又一个比一个差劲。”她这么说的时候,撇着嘴,骄傲得不得了,然后她又叹了口气,好像有一点遗憾……

那天晚上月光很好,我们并肩坐在石阶上,因为聊起爱情这个话题,所以显得很亲密。后来她说她要回去睡了,我说:“你等等,等一下。”她奇怪地看着我,那星星般的眼睛,让我一下又没了勇气。

她开心地笑了,说:“18个了。”我垂头丧气地说什么18个了。她说:“你是第18个想追我的人啊,吉祥数,你运气真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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