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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0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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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剑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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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中国近百年政治史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作者:李剑农[著]排版:辛萌哒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2-03-01ISBN:9787100084437本书由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卷 头 语

十余年前,予曾述《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起戊戌变法,至民国十五年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时止。脱稿后,适承乏国立武汉大学中国近代政治史讲席,即用前书为同学参考之资。惟讲授课程,以近百年为范围,因复从鸦片战争时起至甲午战争时止,草草编制讲稿三章,略与前述三十年史相衔接。但讲授时,资料之搜集考证既欠周密,编制亦甚不善,舛误尤属难免,除由学校印发受课之同学外,不敢刊行问世。近复承乏国立师范学院中国近代政治史讲席,史地系同学以参考书不易购得,请将前编之讲稿及《三十年政治史》合印为一,名曰《中国近百年政治史》,暂应急需。予不能却,遂许由本院史地学会印行。然误谬之处自不能免,尚乞读者进而教正之为幸。民国三十一年五月 李剑农识导 论一 百年前的世界趋势

我们要知道近百年内中国政治上发生大变化的由来,非将百年前世界的新趋势和中国内部的情形,作一度简略的比较观察不可。因为一切历史事变都是难于斩然截断的。但此处所谓百年前,我们不能追溯得太远,只能从一八四〇年追溯到一七四〇年顷,约当中国的乾隆、嘉庆两代。这个时期,在中国是清朝的最盛时期(但已有衰兆),在西方是政治、经济思想及国际情势发生极大变化的时期。

最重要的推动力是英国的瓦特(Watt)所发明的蒸汽机。瓦特生于一七三八年,殁于一八九一年。蒸汽机的发明在一七六四年,初应用于矿山的吸水器,渐至应用于各工厂,到一八〇七年,美国的福尔敦(Fulton)更应用它创造蒸汽船。在瓦特发明蒸汽机以后约数年,即一七六八年,英国还有一个发明纺织机的阿克莱特(Arkwright)开始创设纺织公司。这是所谓工商业革命的开始。

就政治思想方面说,此时期中,法国有三大名人:一个是孟德斯鸠(一六八九—一七五五年),研究各种政制,发表所谓《法意》的名著;一个是福禄特尔(一六九四—一七七〇年),发表许多文学作品,攻击贵族、僧侣等上流社会;一个是卢梭(一七一二—一七七八年),发表有名的《民约论》。这都是促起政治社会产生变化的推动力。就经济思想上说,在英国有一亚丹·斯密(一七二三—一七九〇年)发表所谓《原富》的名著,成为近代经济学的鼻祖;在法国有一个圭斯尼(Quesnay,一六九四—一七七四年),为重农学派的倡导者。这都是鼓吹经济上自由主义的。有了这些经济上及思想上不断的新发展,于是西方的政治、经济、社会都不能维持原来的形势,并且变动的波澜将由西方而及于全世界。

再就此时代西方的国际形势及政治实际上的变动观察。自东西航路发见后,殖民地的争夺已遍于东西两半球。十七世纪西班牙在海外的优越势力到了十八世纪,渐渐地移于英国(十七世纪新世界殖民事业,西班牙领地最大,法兰西、葡萄牙次之,英吉利最小)。十八世纪的初期,欧洲各国的政治,法国已完成强固的中央集权,英国且由君主的中央集权进于国会内阁政治,其他各国的政治组织散漫微弱,远不及英法。在欧洲本部的政争,英与法常处于敌对的地位,因此在海外殖民地的争夺,英法两国也常常彼此对抗。当十八世纪的中期,英法两国在东半球的印度和西半球的美洲都有剧烈的战争。两国在印度的势力起初本不相下,印度人并且多倾向法国的方面;一七四一年后,英法在欧洲因为奥国皇位继承问题发生战争,于是两国在印度也开始争夺,从一七四三年起,连年战争不断,到一七五六年,欧洲又发生所谓“七年战争”,英法又成劲敌,两国在印度的争夺更凶。结果英以东印度公司社员克莱夫的奋斗,卒于一七六〇年将法国在印度的势力摧毁,从此印度成为英国的囊中物。到一七八四,年由英政府发布条例,将监督权由东印度公司移归政府,树立英国雄飞于东方的基础。英法两国在北美洲的势力,当十八世纪的初期也是法国优于英国。两国在北美洲的争夺,约与在印度的争夺同时,最烈的战争也是在欧洲“七年战争”时。一七五九年,英国攻陷魁北克,次年遂占领加拿大,于是英国在北美洲也独据优势。

自英法两国殖民地争夺的胜负决定后,于是更要发生世界的大政变了:一为英国殖民地北美十三州的独立,一为法国的大革命。英国的热心争夺殖民地,起初是想由母国垄断殖民地的利益,北美的殖民就有些不平;自经累年的对外战争以来,国库的负担增加,因于一七六五年课税于北美殖民地;殖民地以在国会无发言权,坚不承认;英政府想用兵力强制;到一七七五年,十三州就联合树起独立的旗帜来了。独立的战争自一七七五至一七八三共经八年。欧洲大陆各国都有点嫉视英国海上的势力(尤其是法国),对于独立军予以种种援助,英政府卒归失败;到一七八七年,十三州制定了一种联邦新宪法,正式成立一个联邦共和国,开近代民主共和国的先声。北美联邦共和国成立后仅二年(一七八九年),法国的大革命发生了。法国也因为在不断的战争中,国库弄得很空虚,又加以王室和贵族的奢侈滥费,弄得财政没有方法整理;社会上的人士受了福禄特尔、卢梭一辈人学说的熏染,加以北美独立战争的刺激,于是以召集三级全体议会为导线,引出大革命的活剧;到一七九二年,由国民公会将国王路易十六处以死刑,宣布法国为共和国;再经过几年的混乱,政权落入拿破仑第一之手,到一八〇四年,拿破仑称帝了。当法国革命初起时,欧洲各国的君主贵族政府群起恐慌,想用兵力来扑灭法国的革命势力,但是完全失败;及拿破仑专政,一手举自由旗,一手提指挥刀,横行全欧,把欧洲大陆的封建残余尸骸踏入泥涂;除了极北的俄国和隔离于海上的英国外,大都皆被拿破仑所慑服。一八一二年,拿破仑由俄败归,兵力衰退,英、俄、普、奥各国乘势合力攻法,始于一八一四—一八一五两年,把拿破仑打败,将他流放于圣希列拉岛;由维也纳会议恢复欧洲的和平秩序。

一八一五年后,欧洲的和平秩序虽然恢复了,法国也再由拿破仑的帝政反于包本王统的王政了,算是反动势力的伸张时期。但是法国的王政已非从前的王政,路易第十八须用宪法来敷衍国民。其他各国的国民虽然连一纸宪法都不曾取得,但是自由民权的思想已潜伏在各国人民的脑识里,不能拔除了。到了一八三〇年,法国又发生所谓“七月革命”,更换了一个新王统,由包本王家的支裔俄连公爵路易·菲立普取查尔十世而代之。这次革命的意义,就是以新兴工商业的中流阶级势力战胜反动的贵族、僧侣传统势力。法国的“七月革命”,对于欧洲其他各国,虽未发生绝大的波动,但也多少受了一点影响;其中受影响而发生最良好的结果的,要算是英国一八三二年国会改革案的成立(即中国道光十二年,鸦片问题将要发生了)。英国的政治在一八三二年以前虽已成为国会的内阁政治,但国会为旧贵族、地主的优越势力所宰制;经一八三二年的改革后,新兴工商业的中流阶级势力始得及于国会。自此,英国的国会内阁政治比从前的精神更不相同,向外发展的力量比从前更形充实,欧洲大陆各国的国民隔岸羡慕,有望尘莫及之感。但是有了那种蒸汽机和其他思想学术上不断的新发展作推进器,民权自由的势力不久也要弥漫全欧,终非那神圣同盟的力量所能遏止。

上面所述是百年前世界新趋势的大概。二 百年前中国内部的情形

中国在十八世纪是清政府文治武功极盛的时代(乾隆帝即位于一七三六年,禅位于一七九六年,他在位的时期正值英法争雄于欧陆和印度、北美殖民地;北美联邦共和国的成立也是当他在位的后期;法国的大革命起于他在位的末期。嘉庆帝时代则为拿破仑第一称雄时代。蒸汽机的发明在乾隆二十九年,到了嘉庆十二年,已应用它造成汽船了)。就中国的学术思想说,此时也算是放了一点光彩。清代最有名的汉学中坚人物,所谓戴、段、二王(戴震、段玉裁、王念孙及其子引之)皆会萃于此时(戴为乾隆时举人,曾任四库全书馆纂修;段为戴之弟子,亦乾隆时进士;王念孙为乾隆时进士;引之则嘉庆时进士也)。他们治学的方法也是一种极有科学精神的方法;可惜他们的科学精神全用在故纸堆中,他们的工作还只能比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工作,对于中国当时的政治及社会生活未能发生若何的影响。其中第一个重要人物戴震,算是很能注意于实用方面(戴氏曾著有《勾股割圜记》等书),但终为旧时代所谓“王政”的观念所拘,未能突入近代自然科学的核心。戴氏的哲学理论也很与西方边沁派的功用主义相接近,但当时一般人多只注意他的考证,罕有人注意他的哲学上的理论的,因此盛极一时的所谓汉学,全没有与西方同时代新文化潮流相抵抗的效能(咸同时代,中国人且有“天下不乱于长发贼而乱于汉学”的诬说。平心而论,谓天下乱于汉学固属诬说,谓汉学没有抵抗西方文化潮流的能力则属事实)。并且在乾隆奖励学术的用心,与其说是启道民智,毋宁说是想把优秀人士的聪明才力锢蔽于故纸堆中。帝开四库全书馆,与明太祖用八股文来锢蔽民智差不多是同样的手段。他一面开四库全书馆,一面颁布禁书令,凡明末清初有关于满汉民族消长的著述皆称为逆书,一律销毁;由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销毁所谓逆书凡二十四次,被销毁之书达五百三十八种,共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犹恐未能禁绝,到五十三年尚严谕陆续搜禁。乾隆五十八年(即一七九三年),英国派来中国的特使马甘尼(Macartney)归述所见,说中国的科学知识远不如他国;说招待他的赵大人看见他从衣袋中取小盒自来火擦之而燃,大为惊异;说他在热河与各大臣会见时,于欧洲各种发明物中特述氢气球一事,劝中国备置一球于北京,并劝中国宜聘用西方各种专门技师,传授各项专门学术,各大臣皆不注意他的劝告;说乾隆帝虽意气盛旺,自负心极强,诸事不欲落人后,但实际所见不远,还不及康熙帝的通达,只知道防止汉民族的活动,不知启导民智。我们看马甘尼所述,便知道当清代文教极盛的朝廷已为西方人所轻视了。

再就政治的组织上说,此时可称为名实相符的君主专制政体。中国的君主专制政体本是从秦汉以来几千年相承不替的,不过到了清代,组织上更为完密。我们要懂得清代后期政治势力的变化,不妨在此处将清代几种主要的政府机关,略略加以分别的说明如次。(一)内阁与军机处 清代中央政府的重心最初在内阁,到了雍正、乾隆时代,完全移于军机处。但是清代所谓内阁与现世君主立宪国的所谓内阁完全不同,内阁的阁员称某殿(如保和、文华、武英等)或某阁(如文渊、东阁、体仁之类)大学士,满汉各二人乃至六人不定;以外又有协办大学士、内阁学士等。大学士的职权在清初,除了接受各处章奏上之皇帝、替皇帝撰拟谕旨并批答奏牍外,还参与重要机务。经康、雍、乾三朝屡次用兵平乱,产生军机处。军机处本是专管军机秘密事情的,后来因为作军机大臣的人就是作内阁大学士的人(如乾隆时之鄂尔泰),内阁大学士的权就被军机处吸收去了。乾隆中期以后,内阁大学士不过是赏给有功大臣一种特别荣贵的头衔罢了,他的职掌除了谕旨奏牍的收发,几于别无所事了。军机大臣也是没有一定的员额(起初没有满汉并立的规定,但事实上总是满人。洪杨之役以来,渐有汉人充军机大臣的),随皇帝的意旨于皇族内阁大学士或各部尚书中选充,与皇帝最亲近。他的职权,凡政务的裁决、官吏的任免黜陟、用兵时的军事方略,无不参与。但有两点最宜注意的:(1)无论内阁或军机处,都没有特别独高的首长,首长就是皇帝;(2)无论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都没有向各部或各省督抚直接发命令的权,向各部或各省督抚直接发命令的只有皇帝——就是上谕或谕旨。(二)六部 清代的中央行政机关在预备立宪以前,只有吏、礼、户、兵、刑、工六部,这是沿袭前代的旧制。各部的主要人员从清初就定为满汉二人并立(对于重要的各部,有时特派皇族为管部大臣)。各部通常的长官称尚书,次官称左右侍郎,通称曰堂官。但是有最可注意的二点:(甲)六部虽为中央行政机关,对于各省的政务可以核议准驳,但各部的长官却没有向地方长官(督抚)直接发命令的权(要向督抚发命令就要以皇帝的谕旨行之);(乙)尚书与侍郎各有单独的上奏权,尚书与侍郎意见不合时,除了两方相互奏请皇帝裁决以外,别无办法。然则就中央与各省言,六部不能算作总辖全国的行政首长;就尚书与侍郎言,各部并没有统率全机关的唯一首长,无论对地方或对本机关,最后的解决也只有问皇帝。(三)都察院 都察院是清代的总监察机关。它的主要职员有都御史一人,副都御史二人;所属有给事中二十人,监察御史四十四人。给事中监察京内官府,分为各科;监察御史监察地方官府,分为各道(给事中及监察御史总称之为科道官)。这些科道官虽然因处理事务上及地域上设有分界,但是他们的监察权在性质上并无限制:无论什么阶级的官,他们都可以参劾,无论什么性质的事,他们都可以举发或反对;大小官府的陈奏,他们固然可以指摘,就是皇帝的谕旨,他们也可以拒驳;不能上奏的小官,可由他们代奏,百姓有冤抑,也可由他们代伸。总括一句,国家政务的全部无不受他们的监察。但是有几点应该注意的:(甲)这种监察权的行使,不是用都察院的机关全体去行使,是用都察院各员的官衔单独去行使,从都御史到所属各科道官,各人都有单独的参劾上奏权,并不要经过全体机关的取决;(乙)这种监察官的选任,并不必要有政治或行政经验的人,也不是一种有特别保障的终身官,随时可以改任或升迁,一旦作了普通官,同样的要受他人监察,有特别权势的人可以暗中干涉他们的进退;(丙)这种监察官自身的责任问题,全以皇帝一人的意旨为断,皇帝喜欢容纳直言的,对于他们的诬劾诬说,也不问他们的责任,倘若触犯了皇帝的私好偏爱,就是参劾的确实,也要受谴责。(四)各省督抚 清代的总督、巡抚也是沿袭明代的旧制(在明初皆非常设之官,但是后来总督、巡抚的职权性质都渐次变了)。总督大约是兼辖两省(晚清的东三省总督兼辖三省),但也有单辖一省的。辖两省的所属有两个巡抚,总督初无直辖地;辖一省的则以总督兼授巡抚衔,其下不别设巡抚。原来总督、巡抚的职权本不相同,依雍正即位时的上谕说:“总监地辖两省,权兼文武,必使协和将吏,辑绥军民,乃为称职;巡抚则凡一省之事,察吏安民转漕裕饷,皆统摄之。”乾隆时修的《大清会典》上也说:“总督统辖文武,诘治军民,巡抚统理教养刑政。”但是,后来督抚的职权都有变化(变化大都起于洪杨之役,此后总督、巡抚的职权渐次无有差别)。督、抚不受内阁、军机处和六部的直接命令,上面已经说过,但是还有一点应该注意的:就是总督还兼一个右督御史衔,巡抚还兼一个右副都御史衔,都有单独的参劾权及上奏权;总督固然可以参劾巡抚,巡抚也可以参劾在他上面的总督;他们是地方的行政长官,也都是全体政务的监察官;督、抚意见不合时,也和六部的尚书和侍郎一样,除了相互奏请皇帝裁决以外,别无办法。所以在形式上督、抚仿佛有上下从属的关系,实际上还只有皇帝是高高在上的一个人。

就上面所说明的几种机关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下面两个结论:(1)一切权都在皇帝手里,没有一个机关可以宰制别一个机关;(2)无论甲机关与乙机关,就一个机关内部的甲人员与乙人员,都有互相监视、互相牵制的意味,要想保持权位,除非取得皇帝的信用,博得皇帝的欢心。所以说中国的君主专制政体到了清代,组织上更为完密了。但是这种完密的君主专制的组织须得君主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方能运用如意;若遇着一个庸主,必使机关的全部失去它的重心;乾隆帝确是能运用这种机关的人。所以在乾隆时代的政治,可称为名实相符的君主专制政治。自嘉庆帝以后,“一蟹不如一蟹”,加以外力渐次侵入,于是这种最完密的君主专制政治的组织渐有“捉襟见肘”之势了。

上面是专就政治的机关上观察。再就乾嘉时代的政治实质说,乾隆帝确是很厉精图治的,在位六十年,年纪已满八十五岁,始禅位于嘉庆帝,对于重要的政务,嘉庆帝还是须禀命而行。当乾隆帝年逾八十时,他自诩为古来罕有的皇帝,自作《御制十全记》,叙述他十全的功绩。所谓十全,就是当他在位期中,平定准噶尔两次,平定回部一次,平定金川两次,平定台湾一次,降缅甸、安南各一次,受廓尔喀之降二次,合之为十大武功。但是他的武功虽盛,终究掩盖不了他内治的弱点。他信任一个贪黩不堪的和珅达二十年,援引许多贪黩的督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郝硕、伍拉纳之徒,赃款累累,动辄数百万,在他尚未禅位的时候,已经屡次发生赃贿的大狱;这些赃贿案实际都是由和珅在内隐为驱迫而成。但是乾隆帝至死不知道这些赃案的根源所在,他的监察人员也终究不敢触动到这个根源上。直到乾隆帝死后,嘉庆帝方把和珅处以死刑,抄没他的家产共计一百零九号,约值八万万两(当时查抄其家产金额列为一百零九号,内中已估价者仅二十六号,约占金额四分之一,计银二二三八九五一六〇两,故其金额约为八万万两云)。当时人为之语曰:“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因为当时中国国库岁入额并不甚大(每岁不过七千万两上下),和珅二十年宰相所蓄的八万万超过了国库岁入十年的总额。因为有这么一个贪黩的宰相在内,驱使一班贪黩的地方大吏在外搜刮,无所不至,于是民力凋敝,到嘉庆帝一即位,地方的乱事就起来了。在乾隆六十年,已有湖南、贵州红苗之变;到嘉庆元年,白莲教之乱起,蔓延及于五省,经过八九年的长时间,耗去军费二万万两,才告平定;同时,海寇蔡牵等以安南为窟穴,侵扰两广、闽、浙各处,到嘉庆十五年才平定;天理教的李文成、林清等扰乱山东直隶,至于震动畿辅宫禁之地;到嘉庆末道光初,边境又有回部张格尔的乱事,官军大举征伐,经过七年的长时间,才告平定。这些乱事大都是在乾隆后期已经酝酿潜伏着,到嘉庆时才陆续爆发的。所以,乾隆帝的十全大功可以说就是嘉庆以后的民乱种子。

在白莲教乱当中,满清的政治还暴露一个大弱点,就是军备已经失了作用。满清的所谓经制兵即常备军,原有八旗兵与绿营两种;到嘉庆时代,这两种常备军都已腐败不能作用。当嘉庆民乱,有记述当时情形者,谓:“交战时以乡勇为先锋,汉人之绿营次之,其素称骁勇绝伦之旗兵在最后,贼军亦驱难民以当锋镝,真贼在后观望;乡勇与难民交战,而官兵则与贼兵不相值。乡勇伤亡,则匿而不报,或稍得胜利,则冒为己功;然与贼会之时甚稀,惟尾追而不迎击,甚至地方村民备粮请兵,拒而不纳,常求无贼之地以驻军。军中费用之侈,骇人听闻;有建昌道石作瑞者侵渔五十万两,皆耗于延请将帅之宴饮,尝于深菁荒麓间,供一品值五两之珍馐,一席至三四十品之多;有某尚书初至营中,得贿珍珠三斛、蜀锦一万匹,他物称是……”军纪这样腐败,所以白莲教乱延至八九年。白莲教乱的平定并不是这种常备军打平的,乱事蔓延到无可如何的时候,采用两种政策:(1)坚壁清野;(2)团练乡勇。坚壁清野的政策由德楞泰建议,就是令地方市镇坚筑堡垒,不给贼以掠夺机会,待其自灭。此法初行于湖北随州,颇有效力,后乃命川、陕、豫各省仿行。团练乡勇的政策由合州知事龚景瀚建议,他因为八旗官兵不可恃,所过地方受害甚于盗贼,故主张募集乡勇,给以武器,举办团练,既可替国家节省军费,又可灭免地方的扰害。当时有反对此说的(陕督长麟),说团练乡勇以保乡里虽未尝不可,但恐民间有兵,难免将来的纷扰危险。但终不能不采团练的政策。四川一省的乡勇,至有三十万人。到了乱事平定之后,又把乡勇的兵器收回。政府的常备军既不足以平内乱,自然更没有捍御外侮的能力,所以后来一与西方武力接触便无不失败。这是百年前中国内部的大概形情。三 百年来中国政治变化的概要

百年前世界的趋势既如彼,中国内部情况又如此,所以鸦片战争的失败不是偶然的事。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的门户既被打破,于是西方的势力节节相逼而入,造成近百年的政治局面。

百年来中国的政治变化大概可分为三个大段落:从鸦片战争到甲午中日战争,为第一个段落;从甲午后维新变法运动到辛亥革命,为第二个段落;从民国成立到国民党由广东出师北伐,为第三个段落。第一段为外力侵入、新思想酝酿的时代;第二段为革命势力进展、满清皇位颠覆时代;第三段为革命势力与满清残余的军阀势力斗争时代。若从这三大段中间重要的政治事变再加剖析,又可分出下列的小段落来。

1.因为英国人扩充商场的热望屡为清政府所阻遏,遂以鸦片问题为导火线,惹起一八四〇年(道光二十年)的鸦片战争。结果于一八四二年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香港一岛,并开五口为通商口岸。是为外人打破中国门户的开始。

2.中国自受此挫辱,一方面汉民族对于清廷的威力渐渐看破,一方面感受西方潮流的影响,到一八五〇年(道光三十年)就有洪杨革命军的崛起;洪杨战役连亘十五年,至一八六四年渐告平定。是为汉民族势力复活的时期。

3.在洪杨战役中,又有英法联军入北京、咸丰帝避难热河之事(一八六〇年,咸丰十年)。结果与英法结城下之盟,外力压迫的程度又进一层;并且在平定洪杨的战役中,得了外国人军事上一点助力,于是到平定洪杨以后,所谓中兴的新人物中颇有感觉西方军事艺术优长的人,讲求所谓洋务,在造船、制械、练兵、裕饷上,尽力模仿西法。所以,由同治朝到光绪中叶可称为洋务讲求时代,亦可称为西法模仿时代。不过,这种皮毛上的西法模仿终于不能发生抵抗外力的效能。到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对于安南问题,和法国发生争议,结果模仿西法的第一根据地马尾船厂被法军破毁,失去安南的藩属地。但是皮毛上模仿西法的方针并不因此改变。到一八九四年,便有所谓甲午战争的大挫败。至此中国的弱点完全暴露。

上面是第一大段中的几个小段落。

4.由甲午战败的刺激,惹起士大夫阶级里面一部分人对于中国政治制度的怀疑,遂有维新变法的运动;到一八九八年(光绪二十四年)的夏间,运动达于最高潮,便有所谓戊戌“百日维新”的事业。是为维新运动的初步。

5.由“百日维新”的失败,西太后再行临朝;到一九〇〇年(光绪二十六年),因为亲贵利用拳民争夺政权,排斥新党,惹起外国联军入京的大祸。是为维新运动反动时期。

6.由《辛丑条约》的耻辱,清政府始感觉维新变法的必要,于是有督抚派的维新运动;到一九〇四年(光绪三十年),日俄战争勃发,结果日胜俄败,更感觉立宪优于专制,于是有派遣五臣出洋考察宪政之举。是为维新运动再起的时期。

7.自拳乱以后,国民对于满清政府的反感已非虚伪的立宪招牌所能缓和了;在一九〇五年五臣出洋考察宪政时,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自此一方面预备立宪,一方面进行革命,进于革命与立宪对抗运动的时期。立宪的虚伪,一天一天地暴露,革命的潜势力,一天一天地膨胀。到一九一一年秋间,便有武昌革命军的崛起。

上面是第二大段中的几个小段落。

8.从一九一一年秋间武昌起义到次年春初中华民国成立,为中国政权由满清朝廷移入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手中的时期,是即由第二大段转入第三大段的关键。

9.由一九一二年春间临时政府北迁,中国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与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开始斗争;到次年春夏间,因“宋案”而惹起赣宁之役,国民党失败,国会被破毁。是为国民党与北洋军阀斗争的初期。

10.国会第一次破毁后,袁世凯图谋帝制,第一步修改约法,第二步成立筹安会;到一九一五年秋冬间,袁氏公然要称帝了。反帝制的各派联合奋起,与袁氏决斗;到次年夏间,卒将袁氏打倒。是为帝制运动与反帝制运动的对抗时期。

11.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的势力依然不可侮,他们不利于旧约法,因是发生新旧约法的争议;结果旧约法虽然恢复了,到一九一七年因为对德宣战问题惹起国会第二次的解散,演为长期的护法战争,成为南北对立之局。在护法战争中,一方面北洋军阀分为直、皖两派,他方面西南的小军阀也渐形跋扈;到一九二〇年秋间,北洋军阀的直、皖两派公然打起仗来了,西南的军政府也瓦解了。是为护法运动与南北各军阀分裂的时期。

12.自一九二〇年北方直、皖两派分裂,西南军政府瓦解,护法的战争虽然尚未终了,但因南北两方都失了重心,于是进于所谓联省自治的运动。但是这种运动徒为割据地盘的各军阀所利用,各军阀间势力扩充的斗争仍未能免;从一九二〇年到一九二三年秋冬间曹锟篡窃大位时止,可称为联省自治运动与南北各军阀混战的时期。

13.自一九二四年春,中国国民党改组,南方的新势力一天一天地充实,北方曹锟颠覆后,成立一个临时执政政府;到一九二六年春夏间,执政政府消灭,国民党准备北伐的工作完成,于是北洋的军阀嫡系势力将归消灭了。是为第三大段的最后一段。

上面三大段中的十三个小段落,便是近百年中国政治史的总纲目,以下便依照这个总纲目分章叙述。第一章鸦片战争一 鸦片战争前中国对外一般的关系

一八四〇至一八四二年的中英战争,中国习称为鸦片战争。因为中国方面认此次战争以禁止鸦片为唯一原因,但在英国方面,开战的动机却不在禁止鸦片,而在屡次受中国政府的蔑视凌辱。战机的潜伏已经有了几十年,禁止鸦片不过为此次战争最近的导火线。我们要瞭解所谓鸦片战争的真意义,须先明瞭战争前的中英关系,并且须明瞭战争前中国对外一般的关系。

战争前中国对外一般的关系,可分三点来说明:(一)中国在政治上是孤立的国家,未加入所谓国际社会团体 在鸦片战争前,西方各国虽与中国有历史上相沿的通商、传教的事实,但除俄国以外,都不曾与中国成立一种什么通商修好条约。俄国因为与中国西北国境争议的原因,在一六八九年(康熙二十八年)订立《尼布楚条约》,后四年又订立《北京通商条约》,一七二七年(雍正五年)又订立《恰克图条约》;此外,各国都与中国为无约国。就是葡萄牙的租领澳门也是沿袭明代已成事实,在此时尚与清政府无条约关系。澳门的主权还是在中国,受中国的控制。(二)通商制度之不合理 在鸦片战争前,中国与外人通商制度之不合理的处所有三:第一,税则不可靠。中国向来对于商税的征收不若田赋规制的谨严。税吏的额外苛索成为不可拔除的恶习。外国商人初到中国时,因为语言隔阂,一切情形皆不通晓,税吏对于他们的额外苛索自然更甚。第二,商埠的限制。清代初年,外国商人大都皆以广东为集中地点,广东的大小官吏自然有特别发洋财的机会。有时,外国商人不堪那种额外苛索之苦,改向闽浙的厦门、宁波等处图发展,但是这些地方的大小官吏也想发洋财,对于外商的待遇也是一样,甚至于额外的苛索更重,因是广东仍为外商的集中地。清政府因为防范夷人的不测,也不愿夷商窜扰到广东以外的地方去。第三,公行的专利。广东方面,因为外商特别的多,买卖货物,不免与本地人民间时常惹起纠纷来,于是在康熙年中便生出一种经纪人的所谓官商,由政府指定的,凡洋商输出入货物,皆须经此种官商之手。外国商人都受限制,很感不便,曾经一度废止,到康熙末年,由广东商人成立一种所谓“公行”的组织,取官商之地位而代之。公行组织虽非由政府的命令,实由官厅非正式的许可(暗中且为官吏渔利的工具),一时虽经内外商人抗议废止,但不久又复成立。公行既操对外商业的专利权,外商所负担的额外苛征日益加重;然政府所得仍极微薄,其大部分皆入于大小官吏与公行员之私囊,虽经外商屡次要求减免,皆归无效。这是在乾隆以前的大概情形。到乾隆中叶以后,上面所述后二种不合理的情形更为具体化:其一,即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由皇帝颁布谕旨,将外人通商口岸限于广东一处,闽浙各口皆不准外国商船入口,英商运动在厦门、宁波另辟通商根据地全归失败。其二,即一七六〇年(乾隆二十五年)正式认可公行为经理对外通商之机关(乾隆三十六年,虽因公行多数破产,负欠税金及外人债务曾经一度解除,然未几即复另行组织)。公行的任务,不但外人输入货物须由其评价及买卖,并且成为政府与外商间的传递机关。货物的纳税报关固须由公行经手,即外商要向中国政府有所陈诉,也不能自由进禀,必须由公行代呈,否则政府不予受理,政府对于外国商人的行动也责令公行监督。于是,公行成为政府与外国商人间的重要机关。原来在乾隆二十几年时,粤督李侍尧对于洋人深怀疑忌,奏请设法防范(一七五九年即乾隆二十四年)。乾隆帝对外的观念也不若康熙帝的宽大,因采用李侍尧奏请的所谓防范外夷之“五事”,颁行一种限制外商的规则(乾隆二十五年),命洋商(即公行员,中国政府公文书对于公行皆称洋商)向外国商馆宣布。自此一直行到鸦片战争时;不过时有修改,条目增减前后不同。最后由卢坤、祈、彭年进呈章程八条(在道光十五年即一八三五年),其要点如下:(1)外国战舰不得入虎门以内。(2)外国妇人,不可偕来商馆;商馆内不得储藏铳炮枪械或其他武器。(3)外船雇用之领江及买办人员,须在澳门同知衙门注册(此时澳门尚保留中国主权,中国设有同知衙门),由该衙门发给执照,随身携带备查。(4)外商雇用中国仆役人数须有一定限制(初时禁止雇用,后经修改,但限名额)。(5)外人住居商馆者,不得任意乘船出外游行,仅于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三日,得往各花园及河南寺庙散步游玩,但须带翻译随行;如有不当行为,翻译须负责任。(6)外人不得自由向官厅进禀,如有陈诉,须由公行代呈。(7)公行有指导及保护外人之责,不得负外人债务。(8)外人每岁在广东商馆住居经营商务须有一定期限(大约为四十日,有时得延长),事毕即须退去,如不归国,只能在澳门居住。

这些限制当然不能严格地生效,但大部分必须遵守,尤其是向官厅直接进禀的一层是万不能行的。外商既无向官厅直接陈诉之权,于是不能不事事受公行员的抑勒。公行员的专利权既由官厅取得,也不能不事事听官厅的指挥。不肖的大小官吏与公行员因缘为奸,外国商馆便成为他们发洋财的渊薮。因是一般的外商对于这种通商情况皆不满足。(三)此时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商业关系以与英国为最密切 原来各国与中国发生商业关系最早的要算葡萄牙,其次为西班牙,其次为荷兰,英国较迟。在十八世纪的百年内,英国海上的势力已经凌驾各国,于是对于中国的通商也渐次跃居第一位了。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外国商船来到黄埔的总计十八艘,其中英船九艘、荷兰船四艘、法国船两艘、丹麦船一艘、瑞典船两艘。到一九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外国商船来粤的增至八十六艘,其中英船六十一艘、美船十五艘、荷兰船五艘、法国船一艘、丹麦船一艘、葡萄牙船三艘。在拿破仑第一时代,英法对抗,欧洲大陆诸国皆受法国的宰制,但对于英国海上的优越势力终不能推翻;惟美国因守局外中立,不受影响。所以在此期内,英国对于中国的通商势力仍旧是有增无已,其次则为美国。然英国有较近的印度为根据,美则在东方尚无根据地,故终以英国居第一位。

这是鸦片战争前中国对外通商一般的大概情形。二 鸦片战争前的中英交涉

中国与英国虽与其他各国同为无约国,该国的商人亦与其他各国人受同样的待遇,但在商业上既居于第一位,来船之多远非他国可比,则希望中国的门户开放亦必较他国人为更切。自十八世纪末期以来至鸦片战争发生时止,英国向中国图谋增进商业的关系最重要的交涉有三次:

一为一七九二年(乾隆五十七年)英国第一次特使的派遣。任特使者为伯爵马甘尼(Macartney),于一七九三年八月到大沽口,清政府照例以贡使待之,凡使节进口所乘的舟车皆由政府供给,树立“英吉利朝贡”的大字旗(清代初年,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亦曾屡次派大使来中国,求结通商条约,清政府皆目为贡使,视诸国与藩属国同等,必令其大使向皇帝或御座行三跪九叩礼,诸国之使亦皆勉强遵行)。此时,乾隆帝方在热河行宫,即令英使往热河赐见;一切招待算是极其优渥,对于皇帝所行礼节,因马甘尼坚持,再三磋商,准其用谒见英王最隆重之礼了事,算是很优待了。马甘尼在热河呈递国书后,随即赐宴,并于次日赐游御园;未几,返北京,想与清廷交涉缔约通商问题,清廷军机大臣除以寒暄语相与款洽外,对于其他提议皆避而不谈,并且微露促其速即出京返国的意思。马甘尼知道不能久留,乃致一函于军机大臣提出下列七项:(1)许英国商人在舟山、宁波、天津诸港通商;(2)英国人愿效以前俄国人在北京设一停货仓库;(3)于舟山附近无城砦之岛设一停货仓库,并设租界;(4)于广东附近与以同样的许可;(5)废止澳门与广东间之通行税,或减少其税额;(6)英商得中国皇帝许以居住权者,不强制出税;(7)允许英人在中国传教自由。

但是清政府所派定护送马甘尼出京的专员已经要出发了,军机大①臣对于他所要求的六项,告以在皇帝敕谕中已经答复,马甘尼便匆匆出京,除受了清政府的优礼款待外,一无所得而归。

二为一八一六年(嘉庆二十一年)英国第二次派遣的特使来华。此次任特使的为阿姆哈斯(Lord Amherst。刘彦《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谓,嘉庆十年,英国曾派使东来,政府斥不许谒见,并作傲慢之国书致英王约翰二世。考是年英国并无遣使事实,且是时英王为乔治三世,英之汉洛菲王统且并无所谓约翰二世者,不知刘氏何所根据而云然),于是年七月初到天津。中国政府当然依旧目为贡使,在天津赐宴时,中国大吏便要他向皇帝牌位行三跪九叩礼以谢宴;英使拒绝,因是便已生出纷扰。时清帝已降旨,定于初七日赐觐,初八日赐宴颁赏,初九日赐游万寿山,十一日赴礼部筵宴,十三日遣行出京;又恐英使不知礼节,特派专员迎赴通州,教以跪拜礼仪,若能如仪,然后带领来京。但英使坚不肯从,专员含糊具奏,于初六日促令入京,次晨即迫其入觐。英使以长途跋涉极疲,且因行李在后,礼服、国书皆未到,辞以须稍缓时日;再三被促迫,英使不为所动;招待的大臣、专员无可如何,乃奏称英使行至宫门病倒;皇帝不知实情,谕令正使回寓,赏医调治,命副使入见;旋又奏副使亦病倒;皇帝大怒,说英使如此傲慢,侮视“天下共主”,降旨勒令即行出京回国,并下一道训饬英皇的敕谕。其实英使何尝有傲慢的情节,不过是那些招待的大臣、专员们对于礼节问题没有方法解决,便用一种逼迫和蒙蔽的手段把英使弄回去罢了。第一次的特使虽未达到缔约的目的,还受了相当优待;此次的结果则更不堪设想,清帝说使臣侮视天下共主,英使则说清廷侮辱英国的使节,除了增加两方的恶感以外,一无所得。

三为派遣商务监督的纠纷问题。此问题发生于一八三四年(即道光十四年,鸦片战争发生以前的六年)。中英的战机在此时已经很迫切了,其原因起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解散。在一八三四年前,中国的对外商业操在专利的广东公行员之手,英国的对华商业则操在专利的东印度公司之手。当时美国的对华商业没有这种专利的机关,比较很自由、很活泼,因此,英国从事工商业的人主张仿美国的自由办法,废止东印度公司的对华专利权,成为很有力的舆论,至此便见诸实行了。当东印度公司未废止时,凡英商与华商间的问题,英商方面皆责成该公司的委员长(中国名之曰大班)处理,粤督李鸿宾听说东印度公司将要解散,恐怕解散后英商没有头脑,无法管理,故在未解散前(一八三〇年即道光十年)曾命公行员向该公司当事人建议,谓该公司若或解散,仍宜设一总管之人如大班者,处理商业交易事项。英国方面听说中国当局希望设一总管商业之人,认为绝好的机会,于废止东印度公司时,根据国会的议决案在广东设一英商的监督机关,置主务监督一人(Chief Superintend),其下置第二、第三副监督各一人。特任律劳卑(Lord Napier)为主务监督,勃罗登为第二监督,带威为第三监督。律劳卑出身贵族,曾受海军大佐之职,在英国是很有身份的;英政府所以选出他来作主务监督,其目的不仅在监督商人,且希望他能够觅得一种机会,增进中英国交亲善的关系。就职务的名义上说,仅仅是一个商业主务监督,就他所负的责任上说,实具有公使的性质——在这一点上,已与粤督原来所希望的相歧。原来粤督只希望再有一个商人的大班,如前此东印度公司的大班;而英政府所派遣的竟为具有公使性质的监督,两方面的心理已大相左。英王及其外务部给与律劳卑的正式训令的要点:(甲)主务监督对于英国商民有行使裁判权,但非重大事件不得开庭;(乙)监督管辖范围以在广东港内为限;(丙)对于中国官厅,宜持和平态度,不可用恐吓之语、使用武力,军舰不得驶入虎门,对于中国法令、习惯宜慎重遵守。律劳卑临出发时,英外务大臣巴马斯顿(Palmerston)又给予他一道特别训令,要他慎重将事,训令中的要点如次:(1)抵广东时,即直接函告两广总督。(2)所负的责任,除保护在广东的英国商业外,最重要的目的,首在查探能否扩张商业于他埠。(3)为达此目的,万不可失去使中英两政府间可以增进商业关系的良好机会;且欲达此目的,以能与北京朝廷直接交通为宜,务须注意求得一最好的方法以作成此种直接交通的途径。(4)但宜十分慎重,万不可促起中国政府的恐惧心,或触犯其癖习,恐以求速之故,反危及现存关系;为符此慎重,非遇意外事故,不可轻与中国发生新交涉或谈判;如有发起谈判的机会,宜立即报告政府候训,在未得训令前,不可进行;但如有可使中国当局相信英王诚心欲与中国皇帝亲善并共同促进两国人民的幸福者,不在此限。

我们看英外相这道训令,可以想见英政府对于此种商务监督的希望心和慎重的态度。但是这种慎重、希望的里面便已含着几分矛盾性:一方面要他促进两政府间交际关系,一方面又要他遵守中国的法令、习惯,莫触犯中国的嫌忌和癖习。要他到广东时即直接函告总督,这一点便是当时的中国法令、习惯所难容许的。因此律劳卑一到广东,便生出不可解决的纠纷问题来。

律劳卑于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阳历七月十五日抵澳门;二十五日,即入广州城外英国商馆。粤督卢坤于律劳卑未入广州前,听说新来了一个英国“夷目”,便传命公行员查问新来的人是否如旧时大班;结果知道与旧时大班不同,便于二十一日派公行员二人携带命令往澳门,告知新来的夷目,略谓该首长来华目的,是否因东印度公司解散,商改通商办法而来;依中国法规,除商人与其大班外,非先得北京政府照会,无论何人,皆不许入广州;该首长如带特别职务而来,必须俟总督奏探朝旨之准否,方可定夺。此命令虽于二十一日发出,因传达公行展转濡滞,及所派公行员到澳门时,律劳卑已经到了广州了。公行员赶到广州,律劳卑方在命翻译缮写致总督之函,得粤督命令书;婉言拒绝,说他自己是英王的代表,不受命令的文书;其致粤督函大意说:我是被英王任命的商务监督,还有同僚二人,我们有保护并促进英国商业之权,并得随时行使司法之权,希望与贵总督面晤,商议一切。二十六日,将此函直接送往总督署,送函者至靖海门,递交门卫官,请转达;门卫告以一切夷禀须由洋商转呈;后城守协某至,亦以直接函禀违背先例,且函面系平行款式,拒不收受。公行员劝其解用呈文形式,由公行转呈,律劳卑坚不肯从,但终无法使其函得达督署。卢坤以新来的“夷目”如此不谙成规,不先领取红牌,擅来广州滋扰,于二十七日复下令责成公行及通译人等向律劳卑明白开导,制止其目无法纪之行动,若不开导,即该员等亦当受处分。令文大略:(1)外人止许在澳门居住,若因商事来广州,须向税关领取红牌;(2)此次律劳卑初来,不谙中国法规尚可原谅,关于商情,仍许其调查,但调查告终后即须返澳门;(3)中国大臣,向不许与外人私通信函,该夷目来信例不可受;(4)官宪对于商务琐事,向由洋商(即公行)取理,该夷人如欲变更通商规则,须与洋商接洽,连合陈请于官厅,待奏明皇上,得谕旨许可,方得施行。公行员一面迭受官厅的督责,一面又无法使律劳卑退去广州,势处两难,因于八月十日,约集英国商人开会,商议调和办法。律劳卑不欲放弃其主务监督的资格,又以公行并无挽回总督意思的能力,不许英商到会;结果公行所召集的会议,英商无一人到者,乃将督署迭次所下命令送交英商。十六日,公行员为保全自身地位计,议决停止英人通商,凡英商货物,一概停止装卸,一面禀请官厅宣布封仓。卢坤于十八日下令,略谓:夷目律劳卑之目无法纪,破坏成规,实由彼一人顽钝无知之咎,该国王向来恭顺,决不愿其所派之人如此;且该国恃吾茶叶、大黄、绢丝以为生,彼运来之呢绒、毛布于中国并非重要,即停止与彼通商,于我国无所损;惟因该夷目一人越纪犯分之故,使彼国人失其生活必需之具,非天朝所以怀柔远人之道,姑宽待数日,以候该夷目之悔悟。但是事实上,公行对于英商已经停止货物的交换了。二十三日,卢坤复命同知潘尚楫及广州府协二人亲往英商馆,面向律劳卑查问三事:(1)彼来广东的理由;(2)彼所受于本国职务的性质;(3)何时回澳门。律劳卑对于第一点,答谓彼之来此,实根据一八三一年粤督命令公行员告知东印度公司,于该公司解散后,须派一有力代表来此整理商务;对于第二点,答谓彼致总督函中已明白叙述,若开阅该函即知,但开阅后须将该函带交总督;关于第三点,答以视彼之便宜而定。二人自然不肯开阅他致总督的书函,无结果而退。英国商人因商业被停止,于二十五日,结合组织商业会议所,律劳卑借向该会议所表示意见的机会发表宣言,责粤督卢坤的无理,大略说:前任的粤督要求英国于东印度公司解散后,派一有力的代表来整理商务;现彼为英王特任之代表,求与现任粤督一通信函而不可得,反任彼公行商人停止对英之商务;英人对华通商是谋两方面的相互利益,决不愿放弃两国平等的重要主旨。到九月二日,粤督正式宣布停止与英人通商。自此命令宣布后,广州顿形骚扰,粤政府对于英商馆严重防范,施行检查及种种迫胁行动,使英人大感不安。律劳卑于九月五日下令于其随来之护卫舰二艘驶入虎门;岸上炮台发炮制止,二舰还炮,强航至黄埔;律劳卑并于八日发出布告(系用向英商宣言体),痛诋粤督,说他的言论、行动对于中国皇帝为欺诈,现已到了引起战争的程度,并且盛夸英国王的威力,决不受此种无理的压迫。卢坤于十一日也向公行下令,要他们告知英商,说他们要将大班改为酋长虽未尝不可,但中国大员除贡使外,向未与外国夷目发生直接交涉;即就英国此次派来之律劳卑而言,该国事先既无正式照会,彼又未携有信任状,何由知彼为该国派来之员。且贸然闯入,并不容督署有向朝廷请旨之犹豫期间,且以战舰驶入为威吓,其胆大妄为已极;若不退去,决以兵力制服之。此时两国的战机已经很迫切了。但事实上,律劳卑受自英政府的职权既极有限制,随来的护卫舰兵力亦极薄弱,加以律劳卑劳愤交集,于九月初旬忽生热病。十四日,据英商得自公行的消息,说彼若退往澳门,并将英舰开出,停止通商的命令可以收回。医生见他病重,也劝他往澳门去休息。律劳卑于二十一日命二舰退出虎门,他自己别乘小艇,也于二十六日退往澳门。二十九日,粤督解除停止通商令。十月十一日,律劳卑病殁于澳门。一场大纠纷至此暂告一段落。

此次的纠纷,虽由卢坤过于固执,不肯接受律劳卑平行的书函,但我们不能怪卢坤,只能怪当时的君主专制政体和一般士大夫的无知识,不认世界上有与中国同等的民族和国家。卢坤是固守成例;固守成例是在满清专制政府下面作官的唯一官箴;他说中国的大臣不许与外国人私通信函,也是本于所谓“大夫无私交”的“春秋之义”。所以当他奏陈处置新来夷目的办法时,皇帝的批谕说他“所办尚妥,所见亦是”;及将英舰闯入虎门的事情奏闻时,皇帝便将他革职留任,说他不早为防备。所以卢坤的根据成规以抵抗新来的夷目,在他是认为很应该的。再就英国政府方面说,英外相巴马斯顿虽然算是十分慎重,但他的慎重政策也有失当之处。当律劳卑离英时,要求政府发给他一纸信任状,并须先行通知北京朝廷或广东当局。巴马斯顿认为不必,竟不肯给他一纸信任状,也不通知中国当局,只命他到广东时,自己通函告知粤督,不知道这时候外人与中国大员直接通函是不容易的。关于这一点,非但卢坤执为拒绝律劳卑的口实,就是英人后来评论此事的,也说巴马斯顿不对,说当时粤督若竟接受律劳卑的函书,允许与他面晤,及到面晤时,要他提出信任状来,并责问他既无信任状,英政府何以并不先行照会,他将狼狈不堪。所以,巴马斯顿也不能不负缺乏东方知识之咎。

律劳卑退往澳门后,通商恢复,一时虽告无事,但此问题并未解决,好比一包炸药潜埋在地下,只等装上引火线便要爆发的。律劳卑死后,以带威升任主务监督。次年(一八三五年),带威辞职回国,又以鲁滨孙升任主务监督。一八三七年(道光十七年),鲁滨孙又退职,甲必丹·义律(Captaia Elliot)升任主务监督。义律升任主务监督时,已不设第二、第三监督,仅主务监督一人,职权性质已有变更,中国因称之为领事。带威曾任东印度公司事,久于东方,能华语,深通东方情形,律劳卑之行动必无结果,彼早已料及。常彼升任主务监督时,并不与粤督通信,亦不往广州,住居澳门,概守静默,惟将种种情形报告英政府,事事候政府之训令。鲁滨孙任主务监督时,一切依循带威的办法,惟增设事务所于伶仃岛。但是英商对于继任监督的静默政策很不以为然,说他们无能,曾联合向英政府请愿,陈述意见,大略说:政府所派的监督权限太小,不能直向北京抗议;政府既设此监督,即宜赋予以特权,并宜备以相当兵力,一旦有事,便可向北方进行,与中央政府交涉,通商口岸宜扩张于广东以外;若如现时情况,事事听命于中国,实为难忍。及义律接任主务监督时,英外务大臣已为英商之建议所动,训令义律,大略说:以平和手段维持对中国的商业关系,本为政府所希望,惟此等和平政策,为居住广东之英商所反对,即吾意亦觉欲使商务发展非可以寻常的手段成就。这就是表示政府将要采用非常手段了。义律就职后,试与粤督交换公文书,恐被拒绝,书面权用禀单形式,粤督(此时粤督为邓廷桢)接受了;答复时,仍用命令书由公行转交,叫他暂居澳门,候皇帝谕旨许可;未几,果得谕旨许可了,义律始入广州。义律报告英外务部,谓已与粤督交换公文书,系用一种巧妙之方法,其形式虽同于中国官吏对于长官之报告,然非英语之所谓请愿书。英外相巴马斯顿不以为然,再三训令义律,说与中国总督交换公文书,无论如何,不可经公行之手,且不可用禀单形式,意思就是要他务必取得与总督平等的权利。义律得到此种训令后,向粤督试探,但所得到的只是粤督严厉的训饬侮辱(粤督对义律所下的训饬,如曰“大班”不用天朝之敬语,而用对等之“贵国”“殊为不合”;如曰“大清帝国之威严,大班勿再凌辱”;如曰“该大班去澳门以后,无论何时,当报告地方行政官厅”;如曰“汝宜善保其地位勤勉厥职”云云)。于是,义律报告其本国外务部说:若欲取得对等之权利,非诉诸武力,不能有效。此时中国禁止鸦片问题渐趋严重,故义律报告其本国又说:鸦片问题,早晚必起冲突,希望政府派遣相当兵力东来。英政府因于是年(一八三七年,道光十七年)十一月,命在东印度之舰队司令、海军少佐曼特兰(S.F.Maitland,中国官文书译为吗)率军舰数艘赴中国,训令要旨:(1)保护英人利益,有正当理由对于中国官吏申诉事,主务监督可左袒之,应提议时可即提议;(2)广东英商对于主务监督的主张务必顺从。此时候,英政府已放弃从前的和平主旨,决计采用非常手段来打破中国的门户了。而清政府的大小官吏还在睡梦之中,时向公行发命令,要他们好好约束夷人,毋得任令夷人肆行无忌,不知埋在地下的炸药安上引火线就要爆发了。鸦片问题就是绝好的引火线。三 鸦片问题的发生与林则徐的严切手段

中国在唐时便有所谓罂粟,即鸦片之别名,但是专用为药品。把它制成烟膏来吸食的习惯,大约在明末清初的时代(即十七世纪上期)。此时东方的海上商业势力还操在葡萄牙人手中,鸦片也是由他们从印度输入,但是每年输入不甚多(明万历十七年,关税表中有鸦片十斤,税银二钱。见《东西洋考》)。到一七二九年(雍正七年),因为东南沿海各省的人民传染吸食的习惯渐广,始由雍正帝第一次发布禁止吸食的上谕。此时,每年输入尚不过二百箱上下。但是禁令是禁令,吸食的依然吸食,并且渐次增加,输入的数量也每年增加(因为雍正七年的禁令,止禁吸食,未禁输入,输入仍列为药品,报关纳税。乾隆十八年,广东税关的记录中,鸦片一担,税三两,是认为正当的输入品),大约每年增加二十箱;到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输入已达一千箱。到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得东方商业的专利权,对中国的鸦片贸易权也渐次落入其手;至一七九〇年(乾隆五十五年),鸦片的输入超过四千箱了(关于鸦片输入的增加数量,各人记载不同,有谓此时已超过五千箱者,有谓仅四千余箱者,大约在四五千箱之间)。此时西方各国对中国的商业,英国已居第一位,即以鸦片输入增加之故;英国对中国的贸易,起初鸦片仅占输入品六分之一,到十八世纪末(即乾隆晚年),则已占输入品二分之一以上(其次之重要输入品为印度棉花,约占输入品四分之一,英本国产物输入者为毛织物,仅占总数八分之一。输出品中,茶占五分之三,生丝及丝织物占五分之一,尚有少数棉织物亦为输出品之一种。此时,英国对华通商与印度略成三角形势;即以英国制造品输入印度,以印度产品输送中国,以中国产品送回英本国,其余银或送回英国,或送回印度不定)。至一七九六年(嘉庆元年),因为吸食鸦片的恶习弥漫全国,输入有加无已,北京朝廷依广东总督的建议,始发布禁止输入的上谕;四年后,又重申禁令。此后,鸦片已成绝对的禁止输入品了。但是未禁止输入以前,输入尚不过四五千箱;禁止输入以后,输入反更加多(此后关于输入数目字的记载,各人更不相同了。因为自禁止输入以后,输入不经海关,故其真确数目字比前尤难查考)。据外人记载,到一八一〇年以后(嘉庆末年),输入已近一万箱;及由一八二〇年至一八三〇年(由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十年),平均每年约有一万六千箱;到一八三六年,每年已有两万多箱了。鸦片贸易的受授,一八〇〇年(嘉庆五年)以前,由广州各公行与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处理;自此年重申禁谕以后,受授的地点由广州移至澳门与黄埔去了。到一八二一年(道光元年),道光帝又下了一道禁令;是年,因为广州各大小官吏间关于分配鸦片私税贿赂品不均匀的原故,发生争论,大起纠纷,故又重申禁令(时两广总督为阮元,元因此奏请重申禁令)。是年以前,处理受授的地点虽由广州移至澳门与黄埔,仍为半公开的秘密行为;自此禁令颁布后,更把处理受授的地点移到伶仃岛、金星门、急水门及香港等处去了。自此,输入的数量更多。为什么越禁越多呢?其原因就是在未禁止输入以前,输入必报关纳税,虽然税吏也免不了额外苛索与贿赂,正当的税款还是国家的;自成为禁品以后,大小官吏通同结合(仅有皇帝不知道,总督或者间有不知道的),一手拿禁谕,一手拿钱袋,和商人联为一气,不惟暗中保护,藉分余润,甚至于作合股的买卖,把经营的命脉都操在官吏的手中。货物受授的地点虽然再三向广州以外移转,货物的销畅比前更无阻滞,甚至于用公家的船替商人分运。如此,安得不越禁越发达呢!这种情形,除了皇帝及特别清廉的总督以外,大概都知道的。但是有一个问题发生了,就是:以前货物的输出、输入差足相抵(起初且为输出超过输入),自鸦片神秘输入增加,皆用现银交易,事实上,成为输入超过输出,现银流出,发生银价腾贵的问题。于是在一八三五—一八三六年间(道光十五六年间),因为银价腾贵的原故,对于鸦片买卖,发生两派的议论:一派主张弛禁,公认鸦片为合法的商品,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为代表;一派主张绝对的禁止,加重科罚,以鸿胪寺卿黄爵滋为代表。是为鸦片输入成为严重问题之始。许乃济曾经作过广东按察使,对于广东鸦片贸易的内幕情形比较明白,因于道光十六年夏间,奏请将鸦片认为合法商品。奏章的大意说:鸦片本属一种药品,历来准其纳税输入;因人民滥行吸食成为癖习、遗害社会才禁吸禁卖;但禁令愈严,税吏、奸商互相勾结之弊实愈深,秘密输入之量愈增;因有巨利可图,故弥不畏死,无论何种法令,皆难实施有效;前此公开纳税输入,尚属以物易物,现银不至漏出;自由奸商秘密输入以来,买卖皆用现银,现银流出之量日增,银价日腾,国日益贫;不如弛禁,仍准纳税输入;但只准用茶叶、大黄、丝绢等现物交易,不许用现银;一面准国内自种罂粟以图抵制;对于人民吸食,除官吏、勇兵、士人须严禁外,余可放任不理。道光帝对于许氏这种建议犹豫未决,谕交粤督与在粤各大吏熟议奏闻。此时粤督为邓廷桢,邓氏得旨后,令在粤各吏及公行员各抒所见,以便具奏;结果皆赞成弛禁,并拟定种种弛禁的条件(如交易不许全用现银之类),邓氏及粤抚据以奏闻。英商得到鸦片将要弛禁的消息,更形踊跃,于是在这两年之内输入更多(约达五万箱)。但到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闰四月,黄爵滋复上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道光帝谕令各省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奏复,大都皆趋重严禁。此时林则徐方为湖广总督,条奏禁止方法,道光帝大为感动,于是决意雷厉风行地严禁,并降许乃济之职,令其去官。是年十一月,便任林则徐为钦差大臣,驰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委以军事上、行政上的全权,想把这种多年遗下来的祸毒立即拔去。于是中英的战机将要成熟了。

林则徐于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春初到广东。在先年冬间,林氏未到广东以前,广东已经发生纷扰。原来粤督邓廷桢闻知皇帝已下决心,非严厉执行所定的禁令不可;而在内外商人及下级吏员的心理,以为这不过如天变一时的暴风雨,暴风雨过了,仍旧无事,因为中国官场向来的习惯如此。尤其是英国商人,绝对不相信中国政府真有将鸦片禁绝的决心和能力,因为习知中国的大小官吏无不是假国家法令以为营私之具的。于是在粤督严切执行禁令之中,秘贩秘运的活动依旧不息,并且仍有许多官艇代替商人输送(相传此时官艇每艘一星期可得数千元之利益)。粤督闻知将有钦差大臣来粤,更不能不督饬所属严切执行禁令。适有在商馆前上岸的鸦片被查出,立命该船退出广东,并以停止通商压迫外商。未几,又将所捕获的鸦片犯人在商馆前施行绞刑,群众麕集。外人相率下旗表示抗议,粤督不顾。英政府此时所注重的尚在关于交涉上之对等权利,关于鸦片问题,尚无袒庇英商的意思。观其致义律通告英商的文中,说英国政府不愿英国国民蹂躏通商国的法律;苟因犯法行为而受损害,则损害皆其自取,政府无保护之义务。盖英国此时虽早蓄有打开新局面的意思,似不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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