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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01: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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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泓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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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复盘:百年纷争人与事

历史的复盘:百年纷争人与事试读:

代序

范泓曾很认真地对我说起过,他从新闻与文学写作转向文史研究,是从为《老照片》写稿开始的。在新著付梓之际,他又旧话重提,想让我在书前写一点文字,并嘱我“千万不要推辞”。

范泓一向谦称,自己在历史研究方面是一个“边缘人”。而我更在“边缘”以外,我对近现代历史人物的一些认知,有许多还是从他的著述中了解的,我怎么好在他的书前置喙?到底还是盛情难却,也只好勉为从命了。

说起来,与范泓相识已逾十年。那时我正敦请邵建为《老照片》筹划一个叫做“多维视焦”的栏目,每次选取一组相关的历史照片,请几个人分别进行解读,一并刊出。这个想法提出不久,便赶上全国书市在南京举办,邵建在电话里说,正好你要过来,我介绍一个朋友给你。邵建说,他与范泓也是刚认识不久,称他读书很多,文笔又好,除了参与“多维视焦”专栏的写作,以后还会成为《老照片》的一位长年作者。那天我与邵建如约等候在宾馆门前,不一会儿,范泓头戴护盔,骑了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停下车,一手抓着头盔,放声招呼着,大步流星迎上来握手,风风火火,快人快语,大有豪侠之风。

随着范泓的加盟,《老照片》的“多维视焦”专栏便紧锣密鼓地开张了。他与邵建又相约几位其他的文友,陆续就“斗私批修”、“古代酷刑”和国民党实行“训政”等相关照片和话题展开专题解读。这些解读,为《老照片》注入了理性与思辨的活力,使读物的面貌为之一新。由于种种原因,这个专栏虽然只存在了一年多,但范泓却正像邵建所预言的,从此成了《老照片》的一位多产的作者。

从他断续发表的文章里,《老照片》的读者更多地知道了陈布雷、陶希圣、雷震、殷海光以及林昭等人的行状与遭际。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或复杂、或伟岸、或惨烈的人生,经过范泓的娓娓叙说,透过历史的重重烟云,在一般大众的眼前渐渐地清晰起来。范泓关注从政知识分子的研究与著述的路径,也由此见出端倪,并一发而不可收。范泓从为《老照片》写稿上路,一如他惯常的大步疾行,很快在历史研究与著述上拓展出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域,不仅可喜可贺,作为朋友,也与有荣焉。

收录在这本书中的作品,多为范泓近几年来发表在国内报刊杂志里的历史随笔,与他此前出版的那些专著比起来,其中一些,算是短章。但他一仍“客观、严谨”的治史态度,所述人物的一鳞一爪、一言一行,也无不是在经过了大量的史料爬梳之后,才条分缕析,从容道出。范泓每每把那些一两千字的随笔札记,也写得左右逢源、跌宕有致,实是得益于他厚积薄发的功夫。“以豪侠率尔之性,为缜密徐舒之文”,这大概就是我所认识的范泓了。冯克力 2012年于济南

吴保初上疏

若干年前,读过金克木先生的一篇短文,是谈清末四公子之一吴保初(字彦复,又字君遂,号瘿公、婴公、北山,人称北山先生)的,并称吴公子保初之所以“非比寻常”被人列为四公子之一,就因为这位仅官拜六品的名门公子哥,两次大胆上疏朝廷,痛陈时弊,请求变法,均被他的那个上司、也就是讲过“宁赠友邦,不畀家奴”的刚毅(时为刑部尚书)抑不上达,一怒之下,挂冠归隐,回老家庐江,辞官不做了。清末四公子其他三位,即湖北巡抚之子谭嗣同、湖南巡抚之子陈三立、福建巡抚之子丁惠康。这些人,之所以被时人称为“公子”,以高阳说法即:“今有达官之子,或则胸怀大志,卓尔不群;或则真慕风雅,诗文有声,与酒食征逐的纨袴,大异其趣,自然就成了出类拔萃的佳公子……”

清末既是“棋局已残”的乱世,同时也是一个自强求变的大好时机,此时朝野内外改革的呼声,主要是因外患而起。吴保初第一次应诏上书是在1897年,甲午战败后,即以《陈时事疏》篇,“以亡国之说,告之于皇上”,冀其“怵危亡”而“谋富强”,主张变法维新,思索救治之道。名僧八指头陀是其好友,闻之慨然赠诗:“一疏惊天劾大珰,不妨风雅更清狂”。第二次是在1901年,也就是庚子“义和拳”大起,各国联军动怒犯京,在有了《辛丑条约》之后,吴保初复入京,主动上疏恳请慈禧太后归政于光绪帝,其书“辞旨切直,天下忌之”,连梁启超看了也不禁慨然万分,谓“惟君毅然犯政府所最忌而言之”,其公子意气可见一端。金克木先生这篇短文之缘起,大概是读了黄山书社出版的吴保初诗文集《北山楼集》。如今,知道吴保初的人确实不多了,屈指算来,若以吴保初卒于1913年算起,忽忽近百年过去。

某年秋末,在古城扬州景秀迷人的“个园”小住,得遇吴公子保初之孙吴业新先生。品茗以对,漏夜长谈,始知吴保初的《北山楼集》一书,系光绪二十三年(1897)南归后所自辑,其中收古近体诗一百二十三首、词四首,最初由商务印书馆于1938年刊印,吴之门生陈子言所编定,上下两册,发行两千本。《北山楼集》扉页刊有吴保初之半身照,西装又博士方冠,其新潮之状,之于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形象,风马牛而不相及。

吴保初是清末广东水师提督吴长庆之子,说起来,也是正统名门之后。吴长庆当年为李鸿章所重用的人物之一,“是淮军中的儒将,亦是淮军中罕有的比较廉洁的君子”(高阳语)。袁世凯尚未发迹时,曾在其手下谋事。光绪十年,吴长庆奉命移防金州,其时已病,袁世凯以同知办理营务处,“所作所为,不为吴长庆留余地”。张謇等人将袁世凯大骂一顿,并作书致袁以绝交。年仅十六岁的吴保初则渡海探父,并“割肉疗亲”,其孝举感动了许多人。吴长庆病卒后,时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向朝廷上报其事,褒奖吴保初,授主事,补刑部山东司主事,后改任贵州司。吴保初虽仅官拜六品,但在刑部任上“勤于吏职”,名传一时。

辞官后的吴保初,居家上海,经济拮据,典衣留客,行吟忧伤。袁世凯一时生怜悯之心,在津门,曾力劝吴保初入京复仕,并谓“当月致千元”,而开出的条件却是“不得议政事”(章士钊语),却遭到吴保初的拒绝。其实,任何人的钱都不可轻取,惟袁世凯手中的花花银元,吴保初尚可拿得“心安理得”。袁世凯系长庆先生之义子,与吴保初有手足之谊,章太炎形容“两世恩旧,情逾昆季”。也可这样说,倘若没有当年吴长庆的有心栽培,初入吴军的袁世凯,之后也不可能飞黄腾达。吴保初深知袁项城为人秉性,不愿为五斗米而折腰,作诗云:“丈夫饿死寻常事,何必千金卖自由。”可见袁世凯的银元也不是那么好拿的,而良知上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或将远远超出这区区千元可接济的范围。清末四公子,其中三人最后的结局都不好,最有名、也是最惨烈的当属谭嗣同,被戮杀于北京菜市口。吴保初则因“贫至无法买药”,在沪上,叫号而绝,年仅四十五岁。

作为名门之后,无论从哪个方面讲,他们的不幸结局,在天下百姓眼中又何至于如此?吴保初官阶不高,在刑部任上,“勤于吏职”,但仰仗其父对朝廷的赫赫大功至少也能混得有模有样。荣华富贵且不去说,至少衣食无忧、以车代步乃阔绰有余也。吴保初一生擅诗词,喜女人,自号“瘿庐”,楚楚动人的彭嫣为其姬人。有像他这样家庭背景的人,在那个时代,完全可以“俯仰身世,托之于诗”,抑或与沪上娆媚动人的官妓调情,抚琴饮酒,唱和吟对,尽得一时风尘之欢。若在今天,不少人恐会这样想,更会这样做。这类事从来亦不鲜见。

作为一个朝廷命官,吴保初置头上花翎于不顾,毅然摒弃了这一切,宁可“终是直钩无所获,不如归去抱空山”,以其夫子自道,慨人生万千。尽管他“忧”的是一个日落西山的清政府,然民族生死、自强之大计恒生于心,屈子遗风,犹可见也。1903年元旦,吴保初作诗示其两女,有“而父师孟轲,上书尝责难”之句,并嘱咐女儿不要学他,自己之所为不过是“徒空言”而已。吴保初膝下无子,惟两女,长女弱男,次女亚男。弱男之夫即大律师章士钊。

中国所谓的“士”历来是很特殊的一群,入世或出世,出世复入世,其矛盾心理始终如阴云而不散。一方面,他们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良知”,根据个人的理想价值判断来批判不合理的一切;另一方面,则由于“弘道”在肩,一旦被“势”压得喘不过气来时,便开始转而走向“内圣”,就是孟子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一点,吴保初倒是身体力行,做到了。不过,他出身武门之家,却同样有着“名教”的传统。所谓“名教”,用陈寅恪先生的话讲,“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其功效在于维护群体的秩序,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稳定压倒一切”。从吴保初《陈时事疏》及后来的《请还政疏》两奏折中就可看出,虽然“披沥直陈”,其目的却是为了“挽人心而延国命”,毕竟那时大清江山已坐有二百多年之久,吴保初本人也认为这是“直言所以竭忠”。

正因如此,吴保初一直称自己是“不祥之人”。这话对朝廷来讲,说得一点也不错,此人竟敢要让真正的“第一把手”弃权让位;而于吴保初本人,其忧患之心,乃至绝迹仕途,则是一个小人物挑战大人物的“狂夫之言”,让天下人皆惊。所幸吴保初官位不高,加上李鸿章暗中保护,慈禧太后总算给了吴长庆这位“武壮”(谥号)后人一点面子,否则,像谭嗣同那样喋血菜市口亦未可知也。

吴保初两次上疏的最大症结,在于奉劝慈禧太后让位于光绪帝,“皇上一日不亲政,则外间谣言一日不息,而外夷乘机挟制之心,乃反藉以为口实”。刚毅乃慈禧太后的心腹,自然不可能将奏折送上,况且当时的“拳乱”实为慈禧太后在背后所操纵,为世人而有所不知。吴保初毕竟是一个理想主义色彩很浓的“士”,他把“维新变法”的理想寄托在毫无政治经验和手腕的光绪帝身上,以今天的眼光看,实在是有点“见识不足”。光绪较之于慈禧既显得太年轻而又缺少章法,再加上康有为等人的“急进执拗”,袁世凯的虚与委蛇,“百日维新”只能酿成谭嗣同等六君子喋血菜市口“杀身以成仁”的不幸悲剧,光绪本人也像后来的张学良一样成了一具政治幽灵。

史家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一书中,称慈禧是一个深通统治艺术的人,“能以极高明的政治手法来‘安内’,却以最愚蠢的外交头脑来‘攘外’”。所以,慈禧能够统治大清帝国长达四十八年之久,并非没有道理。不过,在唐德刚看来,光绪帝也不是没有机会或可能来推行变法,他应当首先建立自己的权力基础,然后再伺机行事,却不能光有几纸诏书,让朝野“莫知所适”,有点迫不及待,这个办法不行。康有为当时未能认清这一点,吴保初也不可能认清这一点,他们也许都是在帮倒忙,其结局自然为他们始料而不及。不过,历史就是历史,谁也不可能让历史回头再来一次。但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中的“清流”,每当政治和社会出现某种危机时挺身而出,彰显良知,发不平之鸣,其浩然之气长留于天地间,真可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让不少后来者慨然于心,并起而效之。

孔夫子云:“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余英时先生反其道而言之:“天下无道则庶人议。”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让“庶人”批评或批判之处,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国家,更何况那个腐败“鱼烂”的清政府?吴保初秉书直谏,言他人所不敢言,体现了孟子“处士横议”的清流传统。就清代而言,顺治、康熙两朝在政治上较为清明,其中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能够“广开言路”。康熙六年,有一位名叫熊赐履的湖北孝感人,是顺治十五年进士,借皇上屡诏天下名士直陈政事之机会,抨击“托老成慎重之名,以济尸位素餐之计”的部院大臣,见“树义者谓之疏狂”,见“任事者目为躁竞”,见“廉静者斥为矫情”,见“读书穷理之士,则群指为道学而非笑之,百计诋排,欲禁锢其终身而后快”,其语直指当时之积弊,尖锐中肯却未招杀身之祸,可见当时政治上的某种宽容。

同为清末四公子,吴保初与谭嗣同的性情最为相似,尽管两人始终未能谋面。不过,吴保初则又非谭嗣同“舍生取义”之同道,他只寄希望于“圣人择焉”。这固然带有自身的局限性,却也反映出中国士大夫在那个时代“愚忠”的另一面。当局者历来有一种“施惠于人”的良好感觉,总以为是他们在“替天行道”,所以,丁酉年因应朝廷下诏求直言,吴保初洋洋洒洒的万言书中途受阻,也就无怪其然了。

吴保初乃性情中人,一生慷慨,轻财好施,喜交天下豪杰。康有为在墓志中记述:“母王太夫人遗财丰溢,君散以养士恤孤,舍田千亩为义塾恤族。”戊戌变法失败后,吴保初愤然写下《哭六君子诗》,有“圣朝不杀士,尼父吊三仁。西市诸君子,东林旧党人”之句,并发愤“为亡人讼冤”,这也是他在后来之所以对维新、革命两党的活动,多有同情和支持的缘故。吴保初直言上章,弃官不做,其短暂的一生,赢得不少旧雨新知的尊敬。在沪上,时海内外凡有识之士,无不造访先生,“偶及国是,抵几纵言,亢直痛切”,闻者仍兴起而忿然。

章太炎与康有为素有不和,在对吴保初的态度上却相一致。章太炎曾有一首五律诗,起句便饶有意味:“渐识吴君遂,高情奔直庐。”高阳注解:“‘渐识’者积久而始知,隐含有过去的渺视之意。大概章太炎先以为吴保初是纨绔一流,以荫得官,不过普通富贵人家子弟而已。‘奔直庐’即辞官,章太炎许之为‘高情’,而亦因此改变了他[1]对吴保初的观感。”当然其中亦因轰动一时的上海“苏报案”,“……太炎亦在狱中。狱内外营救协助等事,先生均力任之”。吴保初病逝,章、康二人,一个为之作墓表,一个为之作墓志,可见吴保初的人格魅力和影响。

吴保初在京任官时,与梁启超、文廷式等人交好,政治见解受二人影响较深。梁启超二十四岁初进京时,即受到吴保初的赏识,被视为“奇士”,“吾友梁任父,飘零真可怜。少年入京国,下笔挟风雷……”(《送任父之申江》),在保初先生的力荐之下,梁得以进入自强书局,遂成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吴保初病逝之后,梁氏作诗以挽之:“君遂之节如其才,呼天不应归去来。海枯石烂诗魂哀,吁嗟吾国其无雷。”《饮冰室诗话》中梁氏又称吴保初“以节气闻一时”,后自己亦因从政屡受挫败,心灰意冷,晚年遂转而研究学问,其心境与保初先生“行吟泽畔,一发于诗”(康有为语)毫无二致。

1913年2月21日,吴保初因患风湿病殁于上海,葬于静安寺第六泉旁。上世纪40年代迁至江苏昆山佛教公墓,而今因规划发展需要,其墓恐早不存焉。一代名士“人往风微,音沉响绝”,但又能勾起多少今人的满腹心思,抑或“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真是很难说了!

注释

[1] 高阳著《清末四公子》,华夏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第273页。

清末:立宪还是革命

清末甲午战争后,中国出现两股革新力量,即革命党与立宪派。二者“皆以救国为目标”,但手段与方法不同,前者主张革命,后者力求改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两派始终处于思想对立交锋中,相激相荡,终演成一场革命与立宪的论战。革命党以孙文为领袖,重要人物包括黄兴、宋教仁、汪兆铭等。他们认为清廷为异族所建,应予推翻,惟其如此,才能“建立民族国家,再从事民权和民生主义的建设”;立宪派以康有为、梁启超、张謇等为代表,不论在戊戌变法时期,还是之后掀起的立宪风潮,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主张实行地方自治”为张本,以期改变国家的政体。从历史的脉络看,革命运动与立宪运动几乎同时发生,成为推动社会变迁的两大主要力量,只是后来革命党大获成功,民国肇建后,立宪派的作用被隐而不彰。

早在1900年,孙文、陆皓东等人一度北上,上书两广总督李鸿章,力陈“平治六策”,提出建立议院、地方自治、司法独立等建议,却未获采陈;及至中日黄海大战失利,孙文等人“知和平方法无可实[1]施,……不得不稍易以强迫”,遂走向激进的革命之道,前往檀香山创立兴中会,鼓吹民权,号召推翻清廷。康有为虽然主张保皇,又明言实行虚君制,1898年在《请定立宪开国会折》中明确宣示宪政目标,“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定宪法,同受治焉”;对于如何改变政体,立宪派反对武力革命,“渐进的改革似乎是梁启超理想的‘正途’”(薛化元语)。从这一点看,“清末两个革新力量,既然都明确主张民主宪政,据此可作一推论:它们任何一方成功,中国都应走上民主宪政之路”,只是在事实上,并非那样简单。

清帝退位前,康、梁二人一直想假清廷之力来实现宪政,梁启超甚至提出“开明专制”的想法。但在孙文等人看来,康有为等名为保皇以求“革新”,实为“延长满洲人之国命,续长我汉人之身契”,公开指责康、梁等人为“汉奸”。1907年,梁启超、蒋智由、陈景仁等人在日本创建“政闻社”,并在沪上刊行《政论》月刊,推行立宪运动。在东京召开成立大会时,遭革命党人闹场,1907年10月25日,章太炎记述其事:“阳历十月十七日,政闻社员大会于锦辉馆,谋立宪也。社以蒋智由为魁,而拥护梁启超。启超往,徒党几二百人,他赴会者亦千人,又召日本名士八辈为光宠,犬养毅者,其气类相同者也。革命党员张继、金刚、陶成章等亦往视之。梁启超登,力士在后,与会者以次坐,政闻社员在前,革命党员在政闻社员后,他留学生在革命党员后。启超说国会议院等事;且曰:‘今朝廷下诏刻期立宪,诸君子宜欢喜踊跃。’语未卒,张继以日本语厉声叱之曰:‘马[2]鹿。’起立,又呼曰:‘打。’四百余人奔而前……”有历史学者认为:这一幕全武行的上演,表明革命党人的情急之状,在这些人看来,“立宪运动足以麻痹国人的革命思想。而立宪一旦成功,革命即有被历史埋藏的危险”。

从1907年到1911年,这四年中,立宪党人所发起的立宪运动,可谓有声有色。四次全国性的大请愿,“对民主思想的启发和传播,实有重大贡献”,一改传统的上书朝廷的办法。特别是1909年9月各省咨议局的选举,成为中国的第一次民选,而选出的议员,素质良好,声望颇隆,虽无实权,却也具备揭露民隐、为民请命的抗争精神。《政闻社宣言书》揭橥四大政纲:第一条“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第二条“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第三条“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第四条“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政闻社的主要目标是速开国会,加速立宪,反对同盟会的革命主张,坚持认为“革命决不能得共和,而反以得专制”(梁启超语)。1908年2月,政闻社主要骨干张君劢、徐佛苏等陆续返国活动,并将其总部从东京迁往上海,分往各省组织请愿。清廷藉口政闻社中有“悖逆要犯”,将其封禁,但各地的请愿活动并未因此停止,先后出现鼓吹立宪的团体,如上海“预备立宪公会”、湖南“宪政公会”、湖北“宪政筹备会”等,立宪运动所激起的民众力量,以及对清王朝的某种绝望,实际上是给后来的辛亥革命铺平了道路。

兴中会等1905年合组为同盟会,其政治诉求即孙文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同盟会多次组织武装起事,试图推翻清政府,均未获成功。同盟会罗列清廷三大罪状,其中一条就是以“假立宪”而欺骗国人。孙文等人的革命目标,虽不乏反帝因素,但“反满”才是革命的主要诉求,因为只有“反满”,才能“较其他任何口号更能将革命阵营中不同意见的人结合在一起”。

革命党驳斥保皇立宪之说,并不排除“是革命党人争取政治新势力的一种途径”。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既是面对革命党的挑战,也是迫于立宪派及朝中人士的巨大压力。对于一个统治了中国二百多年的皇朝来说,“清廷能够接受立宪,已经不易”。从各国宪政历史看,以日本为例,1868年明治维新,并未同时立宪,“中间经过1876年的民权运动,到1882年的明治天皇才宣布立宪,又隔了七年之后到1889年才颁布宪法,前后经过二十一年”。立宪派要角之一张謇对“立宪宜渐进不宜急进”有过一段自己的看法,“郑孝胥同议设预备立宪公会;会成,主急主缓,议论极纷驳。余谓立宪大本在政府,人民则宜各在实业教育为自治基础。与其言多,不如人人实行,得尺则尺,得寸则寸”。香港学者严静文认为:这种一尺一寸,一点一滴,不求急功而又坚韧不舍的态度,实为创建民主宪政的秘诀,“民主是最娇嫩的花草,她只能在和平的土壤上,和祥的氛蔼中生长,用力稍过立即摧折。立宪由奠基到成熟,是集腋成裘,将一块块的毛皮连缀而成,[3]不是用整块毛皮制裁而成”。

有学者在总结“立宪运动”的贡献时,认为主要在于推动民间的觉醒,迫使政府采取措施,尤其资政院、各省咨议局的设立,对于伸张民权、约束地方督抚权力,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立宪派利用报纸和杂志作为阵地,四处出击,不管是批评清政府的政治举措,抑或号召群众参与政治事务,都可说是对现实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人民的政治意识已渐次开放,深藏于内心的不满,终于形于表面而成狂潮,将清廷推翻”(张朋园语)。

辛亥成功后,民国元年南京政府公布的第一届内阁名单中,九位部长之中立宪派占有六席,革命党只占有三席。及至袁世凯称帝,“立宪派乃知耻发奋,首先攘臂而起,护国讨袁”。一般认为创造中华民国的是革命党,恢复中华民国的则是立宪派,其中的反复与曲折,正是这一段历史的吊诡之处。

注释

[1] 孙文《伦敦蒙难记》,《国父全集》第二册,第6页,台北国民党党史会编订,1973年6月初版。

[2] 《章太炎政论选集》,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第一版,上册,第370页。

[3] 《中国民主宪政之破灭》,刊于1970年9月香港《明报月刊》第五卷第九期,第34页。

革命党与洪门会党

辛亥革命肇启中华民国,这到底是朝代循环,还是一场革命,尝有辩议。

在某些史学家眼中的“辛亥革命”,不仅为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首义,还包括自清末民初以来一系列“革命义举”的全过程。以甲午之战败后,割地赔款、八国联军入京等一系列事件,致使“民心激愤”,朝野人士纷纷要求政制变革,以及立宪派与革命党对立与冲突等等,作这样的理解未尝不可。但在事实上,所谓“革命成功”,决非一蹴而就,唾手可得,往往是一个长期酝酿和发酵的结果。而当时的“革命”,在清廷看来,不过是一次次乌合之众的“造反”行为,手段为传统的暴力。清廷对此防范甚严,其中有一重要原因,就是革命党人频仍“起事”所依靠的基本力量,正是秘密社会的一系——会党,即所谓的“洪门”,亦称天地会,或三点会、三合会。秘密社会的另一系在北方,即白莲教,“白莲之教盛于北,而洪门之会遍于

[1]南”。

革命党与秘密社会江湖会党结盟,最主要原因就是“政治目标”相近,彼此互为利用。洪门会党的宗旨是“反清复明”,秘密口号为“明大复心一”,反过来读就是“一心复大明”;革命党志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对洪门“一心复大明”不以为然,然在推翻“异族的统治”,则以为“与吾党无殊”。孙文在《建国方略·有志竟成》中述道:“洪门者,创设于明末遗老,起于康熙时代。盖康熙以前,明朝之忠臣烈士,多欲力图恢复,誓不臣清,舍生起义,屡起屡蹶,与虏拼命。然卒不救明朝之亡……”所谓明末遗老“誓不臣清”,实际上,就是不愿与征服汉人的“鞑虏”为伍,满汉势不两立。至康熙年代,清势渐盛,反抗屡起屡蹶,“而明朝之忠臣亦死亡殆尽,二三遗老,见大势已去,无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义之根苗流传后代,故以[2]反清复明之宗旨,结为团体,以待后有起者,可藉为资助也……”

及至清末革命,兴中会主要骨干陈少白、尢列、程奎光、朱贵全、丘四、谢缵泰等人,都为会党中重要分子,“当时孙中山的左右手,可以说多半是会党中人”。孙文本人于1903年在檀香山加入洪门组织,被封为“洪棍”(首领)。旅美华侨之洪门团体,号称“致公堂”,总部设于旧金山大埠,其他城市,皆有分堂;在日本,称“三点会”、“三合会”,革命党人“拜正”者,即入会,在当时,就有冯自由、刘道一、秋瑾等人。洪门弟兄加入兴中会者也不在少数,另有一部分人,则加入光复会;“光复会”陶成章等人意在浙江起事,首先联系就是[3]洪门九龙山。洪门组织十分严密,开山立堂,结拜兄弟,向待盟外人为“风仔”,凡未加盟者,概以风马牛视之。

从冯自由《革命逸史》中可以知道,洪门口号暗语“多以鄙俚粗俗之言表之”,杀人曰洗身,割耳曰取顺风,发誓曰斩鸡头,参谋曰[4]纸扇,干事曰草鞋,等等,不一而足。洪门仿效梁山,但也有改进,只留三十六“天罡”,不要七十二“地煞”;结义时烧三把半香,“头把香,效法羊角哀、左伯桃结成生死之交;二把香,效法桃园三结义,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三把香,效法梁山一百零八将;半把香,义气不寻常,单雄信不投唐,秦琼泣血哭留半把香”[5]。洪门由“汉留”组织演进而为反清的“秘密团体”,一直被清廷视为夙敌,“如发觉即抄家灭门”,故在城中难以插足,往往于穷乡僻壤占山立寨,招兵买马。1905年孙文等人成立同盟会时,同样设有联系暗号。问:何处人?答:汉人。何物?答:中国物。何事?答:[6]天下事!仿若洪门,毫无二致。问:你来做什么?答:投奔梁山。[7]问:来梁山做什么?答:行仁结义。问:有咒无咒?答:有咒!其声其势,何其相似乃尔,可见渊薮于此。

孙文立志革命,加入洪门,一部分原因是少年时代受太平天国革命的启发;另一部分原因“知非列籍洪门,不足以联络多数之同志”(冯自由语),就是扩充势力范围。不论当年的洪门会党,还是后来的革命党,在“反清”这一问题上志同道合,声气相通,正如孙文在自传中所说:“民族思想实吾先民所遗留……余之民族主义,特就先民所遗留者,发扬而光大之。”这里所谓的先民,“自然包括了深受明末先贤行谊影响的会党中人”,而洪秀全起义或国民革命运动“于思想启发上多受其赐”,革命党与洪门会党之间的渊源,成了一种历史的必然。两者手段相同,以所谓的“行仁结义”来策动推翻异族的统治,或用革命党人的话来说,就是“第一步使武力与国民结合,第二步使武力为国民的武力……中国革命的情形,和欧洲革命,有绝不相同的地方,便是中国自有革命以来,都是一面唤起革命的民众,一[8]面组织革命的军队”,此话出自汪精卫1927年6月30日的一次演讲,核心观点却是孙文的。

洪门会党的势力,以山堂为中心,清代的山堂,前后有四十七个。自1673年至1909年,洪门会党策动或参与起事八十五次,其势力主要在中国南部及中部某些地方,“它的触角实已伸展到全国各地”,有外国学者甚至认为“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洪门”。毕竟是民间秘密结社,其性质相当于谋反,必遭清廷派兵剿办,“会党虽是从反清复明开始的,但发展至清末已经变了质;甚至变成横行‘地下’的黑社会,为正当人士所不取,而兴中会诸公却以他们为主力,因此就没有真正的革命群众和‘倚靠阶级’了”(唐德刚语)。正因为如此,无论是1895年的广州之役,还是1900年的惠州起义,均以失败而告终,足见革命党与乌合之众的会党相合流的弊端。

1905年,孙文领导的同盟会在日本秘密成立,开始重视与留日学生的接触,孙文在布鲁塞尔时就说过“奔走革命则将先用留日学

[9]生”。但事实上,重要的起事,仍多运用会党的力量。以台湾学者张玉法的统计,1906年至1911年间,重要的起事凡二十四次,确知利用洪门会党力量的,最少有十二次,然无一成功者。辛亥革命发生前,在清廷而言,慈禧死后,宣统皇帝溥仪三岁登基,一切政务均由其父摄政王载灃主持,而载灃是一个缺乏政治经验和能力的亲王,如此一个非正常的“鱼烂”王朝,控制能力自然日渐式微,再加上民间的觉醒,甚至可以笑谈一枚炸弹在汉口俄租界意外发生爆炸,酿成重大事端,历史才被改写,千年帝国“一跃而跻共和”。

辛亥革命的社会参与者是广泛的,其中有知识分子,有工商界人物,有军人,有官僚,有立宪派人士,有华侨,“军人和会党则为革命所借助的主要武力”,如通信联络、侦谍暗刺、筹款劫杀以及敢死队等,“均由洪门会友担任”(梁崧甫语)。有论者认为“在革命被视为大逆不道的时代,从秘密社会中吸收革命的群众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同盟会成立前,革命党人发动的重要起事先后有五次,“均曾藉用会党的力量”,这自是革命党人精心策动的结果,但利用洪门长期的反满意识,并透过会党组织建立起自己的群众基础,以实现推翻清廷、建立共和“目标”,才是他们“革命方略”之真正所在。

晚清有立宪与革命之争(当然亦有互动),“改革派主君主立宪,用上书或请愿的和平方法;革命派主推翻满清,建立民主共和,用暴力或暗杀的方法”(张玉法语)。太平天国初起时,洪秀全、林凤翔、石达开、杨秀清等皆为会党中人,后因教义上的冲突,洪秀全才开始清除太平军中会党分子。而孙文所领导的“革命运动”,可以说,即脱胎于前此二百年前的会党反满活动。孙文在“民族主义第三讲”中特别介绍洪门,称赞洪门会党那帮人“眼光是很远大的,思想[10]是很透彻的,观察社会情形也是很清楚的……”洪门中一些人,被称为“老革命党人”,可见革命党人“始决倾覆清廷”的“壮志”其来有自,不同的只是,他们不以“复明”为夙愿,而意在创建“共和”;然以事实归,民国缔造之初,事变迭出,纷争大起,民无宁日,历十余年而未已,“共和”不幸成为民国之后的一个乱源所在,正如香港学者许行所说:“辛亥革命只是去掉皇朝躯壳,聚积数千年的封建意识仍残留在中国人的骨髓里,以致民国之后出现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和军阀混战……”

辛亥革命后,清廷被推翻,洪门失去反清的意义,“其群众又为乌合,不为正统社会所容”,遭到新政府压制,洪门会党遂退为幕后势力,成为其他政治和社会运动的群众基础。惟革命党人的“会党意识”至此未绝,打打杀杀,及至“二次革命”,以武力手段为解决政争之开端(梁漱溟语),竟至影响了近代中国的方向。

注释

[1] 陶成章《教会源流考》,丛刊本《辛亥革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第99—111页。参见魏建猷主编《中国会党史论著综录》,上海市历史学会1984年内部资料,第1页。

[2] 《孙中山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0—171页。

[3] 梁崧甫《我所知道的洪门史实》,刊于《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八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63年第一版,第214页。

[4] 冯自由著《革命逸史》第六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一版,第38页。

[5] 梁崧甫《我所知道的洪门史实》,第208页。

[6] 参见《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一版,第277页。

[7] 参见朱琳编《洪门志》第十五章“开山仪式”,中华书局1948年版,第127页。

[8] 汪精卫《武力与国民结合》一文,收录于《汪精卫全集》(一),上海三民公司1929年初版,第1—2页。

[9] 章开沅《百年以后看同盟会》,原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35页。

[10] 《国父全集》第一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4年2月初版,第1—20页。

同盟会革命经费从哪里来

1905年,即民国前七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

这是各派反满势力在海外的一次“振衰起敝”,即以兴中会为基础,联合华兴会、光复会、科学补习所等团体,所组建的一个革命组织(即政党)。因其时多讳言“革命”二字,故只以“同盟会”见称。以大陆史学家章开沅的研究,以“同盟会”作为政治社团的名称,显然是受日本政界的影响,“如1898年由宪政本党创建的‘反对增租同盟会’,1900年犬养毅等创建的‘国民同盟会’,而后者对中国革命志[1]士的影响最大”。

8月20日下午,同盟会召开成立大会,与会者三百余人,一致推举三十七岁的孙文为“总理”。以美国学者李大陵(Ta-ling Lee)的看法,同盟会的成立,“不仅意味着革命运动实质的扩张,同时也显示革命思想向前迈出一大步”。实际上,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些崇尚革命的势力于此有了一个统一领导的中心,而在此之前,“革命团体里面的成员,并不是很团结的”(台湾学者罗若湘语),革命目标也不统一。

如之前兴中会的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光复会为“光复汉室,还我河山”,华兴会是“同心扑满”,后两者的“革命目标”旨在推翻“满清”,与反清复明的洪门会党的政治目标庶几相同。因此,同盟会在成立之时,首先通过了“革命宗旨”,统一了目标,其次,把民生主义的理念纳入同盟会誓词之中,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同盟会革命目标与方略既定,如何唤起国民“同心戮力,扫除腥膻,建立民国”(章太炎语),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革命经费”。同盟会并无一定的财力基础,虽然章程规定凡入会者需缴纳一元(日币)会费及年费,但有限的会费,应付东京本部日常开支尚且成问题,若要策动一次武装起事或资助非同盟会员的反清行动,缺少足够的经费,无异于纸上谈兵。事实上也正是这样,“革命阵营之不能团结,甚至于九次反满军事起事中的八次失败,在诸多因[2]素中,也可以归咎到脆弱的财力基础上”。

因此,同盟会在辛亥革命前历次起事的经费问题一直困扰着它的领导人,也意味着,这些职业革命家从事“革命”的经费究竟可以从哪里来?一、东京本部会员与会费

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孙文尝谓“不期年而加盟者已逾万人,支部[3]则亦先后成立于各省,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同盟会元老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六集中,披露民前五、六、七三年(1907、1906、1905)的会员数,为九百六十人。若干年后,台湾学者蒋永敬在“党史会”所查见的同盟会早期会员名册原件(1905—1906),[4]计九百五十六人,1907年以后会员不在其中。从史料角度看,这两个数字出入并不大,章太炎出狱后赴日任《民报》编辑,在自订年谱中也说“时孙逸仙与善化黄兴克强,已集东京学子千余人设中国同盟

[5]会”,也就是说,至1906年加盟者至多千人,绝不能逾万人,这个数字的多少,关乎当年会员会费及捐款数目,若不昧于史实,应以名册原件为准。

同盟会东京本部会员,大都为一腔热血的留日学生,年龄以二十至二十五岁占绝大多数,分别来自国内十七个省份,甘肃除外,这个省当时没有派出留学生。东京同盟会成员,既属于本部,也属于各省支部,“也就是说他们同时对两方面都得缴纳入会费、年费及捐款”。最初章程规定入会费为日币三元,后改为一元,年费亦为一元;而“基本捐”则因人而异,年入在二百元以上的,年捐百分之五,年入在一千二百元以上的,年捐百分之十;另有“特别捐”,数目由同盟会总理决定[1905年总章,第十四条(二)至(五)款]。很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东京本部会员中的留学生,平均月饷约在十元至三十元之间,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之外,一般不会有太多的余钱。于是1906年修改程章,规定入会费为一元,此亦包含了他们应捐给本部的数目。

1906年11月22日,孙文致同盟会新加坡分会会长陈楚楠函中,曾经预计本部每月经费之需在日币数百元。以已故海外学者郑宪的看法,“这是相当保守的估计,他的意思可能也仅本部的公务预算而言”。这一年冬天,反满秘密结社哥老会在湖南、江西相继起事,即萍、浏、醴之役,同盟会得知这一情势后,派人潜返国内响应,力图扩大起事的成果,并从事“破坏任务”。在这一时期,留在东京未走的会员,大约只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所谓“破坏任务”,包括“联络同志、考察民情、侦察清兵、游[6]说官吏、离间朝野、发露暴政、结合外情”等十一项,分别由本部或国内外支部所派定,自然需要巨额经费的支持。但同盟会初期“革命经费”并不充实,仅靠会费及有限的“基本捐”去“实现革命大业”几乎是不可能的。许多同盟会会员“常常为了公务而自掏腰包”,同盟会元老之一张继这样回忆过:他们不只是以从事革命活动时向公[7]家要钱为耻,还常以私款捐助孙文奔走海外进行募捐活动。

除会员之外,依照同盟会章程,国内外支部有上缴东京本部部分经费义务,但由于各地支部的经费,或因困窘,或因直接支助军事起义,到账者可说微乎其微。二、《民报》一度获捐不少经费《民报》正式创刊于1905年11月26日,这是同盟会的机关刊物。其前身为华兴会田桐、程家柽、宋教仁等人创办的《二十世纪之支[8]那》,此时易名为《民报》,为胡汉民所建议。长期以来,孙文一直认为的国民革命运动,无外乎立党、宣传与起义,三者缺一不可,方能克竟全功。宣传之重要,即在于“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民报》之得以顺利出版,来自湖北襄阳一富家之子的同盟会会员刘公(名湘,又名柄标,后改为公)“确曾慷慨捐助”,不足之部[9]分,分别由会员认捐五元。

孙文的“三民主义”在兴中会后期以及同盟会成立时的誓词中,已有所表达,但正式把“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同时提出,是在《民报》的发刊词中。《民报》第一号目次页印有四句话,即:世界第一之民族主义大伟人黄帝;世界第一之民权主义大家卢梭;世界第一之共和国建设者华盛顿;世界第一之平等博爱主义大家墨翟。如此相提并论,看起来有点像“大拼盘”,却也显现出同盟会与《民报》当时的理想价值取向。《民报》初期,或许因先前《二十世纪之支那》之故,拥有一个较为广泛的发行网,再加上一时间来自各地同盟会会员和非同盟会会员的捐助,其经费未成问题。《民报》售价零点二元,第一号出版五千册,其中三分之二寄回国内销售,剩下部分在日本发行。前数期多次再版,至第四号(1906年5月1日),“由于国内的大量需求下,发行额[量]达到一万多册”,在当时,这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第一号出版不久,即发生日本文部省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会员陈天华愤投大森海湾自溺事件,引来学潮。陈天华的悲情投海虽与《民报》发行量无关,但在客观上却进一步刺激了反清仇日的情绪。自《民报》不定期出版,“捐款便源源而来,虽然每笔的数字不算太大。大约《民报》初出版的一年中,从东南亚或欧洲等不同地方来的十五笔捐款(包括个人或机构),共为一千二百一十元”。

1906年底,《民报》举办周年纪念大会,出席读者达六千人之多。现场有人呼吁捐款,响应者众多,共一百八十一人,收得捐款七百八十元。其后,又有来自加拿大、旧金山、南洋和其他华侨区的二百三十笔个人或机构的捐款,共计六百七十元,另有一点五英镑。此时《民报》已成为革命党组织象征性的中心,“同志经常在这里见面”。

1907年3月,日本政府迫于清廷的压力,支出一笔钱,礼遣孙文出境。此事背后的真实原因,系丙午萍浏醴之役失败后,“哥老会与同盟会的关系被清廷发觉,清吏如张之洞、端方和岑春煊等,都认为此役系哥老会与同盟会共谋,因此下令缉拿同盟会的首要分子”,并认定“祸本”乃流亡日本的孙文,遣驻日公使杨枢向日本政府交涉,要求逮捕并引渡回国。日本政府周旋于清政府和革命党之间,使两面手法,可以不抓人,但要迅速离开日本。清政府的这一行动,除迫使孙文再次逃亡,还直接导致了《民报》不能输入内地,销数因此而减半,不仅印刷费与房租难支,有时连伙食也开不出,再也不能像先前一样筹措自足的经费——这是章太炎后来说的。

孙文被迫离开日本前,曾留下两千元于《民报》,其余八千拟作发动惠州之役的经费,此款来自东京股票商铃木久五郎的捐助。章太炎却认为这一万元应全部交给《民报》,后又得知日本政府曾支孙文五千元,章氏更加不满,认为这是孙文得日本人贿赂,而且未经众议,“以为一去不返之保证”,提议免去孙文的总理职务,而以黄兴继任之,张继、刘师培、谭人凤、田桐等人出言附和,惟庶务刘揆一挺身为孙[10]文辩护,因之与张继扭打成团,同盟会内部风潮于焉既起。

东京本部及《民报》经费捉襟见肘,幸此时会员程家柽受清廷肃亲王善耆之托,携万元来到东京。关于此事存有两个版本:一为通款于革命党,希望革命党人因此而能停止“革命活动”;二为仅献诸同盟会,并无其他条件,“只对革命党表示好意”(冯自由语)。同盟会本部(刘揆一、章太炎等人)决定接受这笔钱,“但显然的,他们不但没有停止反满活动,并且还把这笔钱用到革命运动上”(郑宪语)。不过,这笔钱到底有限,很快告罄。为维持《民报》,陶成章拟赴南洋招股。孙文及东京部分人士加以劝阻,谓“南洋同志甚少,且多非资本家”,让陶不要去。陶未加理会,仍于1908年8月成行。抵南洋后,陶要求孙文支三千元作为《民报》印刷费,孙未筹定,交手表等物“嘱往变款,以救燃眉之急”,陶因此不满,与孙争持不下。陶又要求再筹五万元,“以便回浙办事”,孙推言近日南洋经济恐慌,自顾不暇,断难办到。此经费问题后导致同盟会内部再次出现分[11]歧,甚至引发第二次倒孙风潮。不久《民报》被封,东京革命党人失去自己的“中心”,近乎一盘散沙,这也是参加第六次起事失败从新加坡回到东京的黄兴和林文,之所以要成立一个新的中心机构——“勤学舍”——的主要原因。《民报》与立宪派党人康梁论战、进行反满宣传,“革命的声势因之益振”,在清廷再三要求下,1908年10月19日,日本内务省下达命令书,封存了《民报》第二十四号。章氏法庭抗争未果,反被判处罚金。至此,《民报》共出版了二十四期。一年后,汪兆铭负责出过两期,此时同盟会内部已分裂,拟往他国再办的计划流产。三、发行革命债券与募款

从同盟会成立,至武昌起义成功,六年间,有过九次重要的武装起事(此不包括哥老会、光复会、新军炮兵营等个别的起事)。其中1906年萍浏醴之役,乃会党所为,严格说来,非同盟会主谋(有人参与)。其余八次:潮州黄冈之役(1907年5月)、惠州七女湖之役(1907年6月)、防城之役(1907年9月)、镇南关之役(1907年12月)、钦廉之役(1908年3月)、河口之役(1908年4月)、广州新军之役(1910年2月)、广州黄花岗之役(1911年4月),分别为同盟会孙文、黄兴、胡汉民、黄明堂、倪映典等人所策动。

八次起事中,孙文本人亲自参加的只有一次(之前一次系兴中会时期,1895年10月广州第一次起义),即1907年5月22日潮州黄冈之役。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早在1895年,孙文就被香港当局所驱逐,1906年、1907年又分别被日本和越南政府所驱逐,“由于他不能在香港、日本及东南亚地区立足,遂将前线的革命活动工作托付给黄克强[12]和胡汉民,自己则从事组党与募款的工作”。

孙文一直相信发行“革命债券”可筹得一定的款项,同盟会成立后,他在横滨印制了两千张债券,面额为一千元,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实售二百五十元,债券持有者可由在西贡成立的“广东募债总局”获得担保,一俟革命成功,即分五期在每年底以五分之一的本金加利息摊还。

此次“革命债券”拟在南洋筹款二百万,东京本部会员中有父兄在南洋经商,“都答应购买,并表示愿意怂恿亲朋好友大量购买”。然而,富商们的认购并非期待中那么踊跃,其中有一个说法:发行债券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干涉。实际上,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华侨富商与一般底层的华侨有所不同,当时“他们视同盟会革命党员如‘恶徒’,认为革命绝无成功的希望。因此,他们宁可与暂时失势流亡海外的立宪保皇党人联合,而不与没有官位、被清廷斥为‘盗匪’的[13]革命党人相交往”。

出于对一些富有华人募款的失望,1905年10月,孙文托西贡的法国朋友李安利(Z. Leoni)印制了四盒“革命债券”,债券一面为英文,一面为法文,试图转向外国人筹款。1906年2月,孙文在法国稍事停留,“显然此行是在向法国金融界推销革命债券或交涉一笔大的借款,正如他在同盟会后期几年所想做的一样”(郑宪语)。

发行“革命债券”并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孙文将这批债券运交香港支部负责人冯自由暂时保管。1907年初,革命党中止了在广东的一次起事计划,同年5月,黄冈之役失败,部分债券被用来支付“同盟会旗帜下动员的志士的费用”。年底,策动镇南关起义,孙文指示冯自由将所剩债券送交河内总部,未料被海防、海关查出并没收。后来法国驻越南总督同意归还这批债券,孙文将债券带往新加坡,又被当地警察发觉,孙文担心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将其付之一炬。

1907年5月至1908年5月间,革命党人在南方三省(两广和云南)一连发动六次起事。以孙文本人的计算,大约共筹用了港币二十万元。其中一半以上筹自东南亚:安南(即越南)和暹罗(即泰国)约六万,加上一笔一万元来自河内的借款,荷属东印度(即印尼)约三万元,马来亚一万元,日人铃木等助一万四千元;另一笔钱来自一位“同志”,独捐五万元,孙文自垫一万五千元(其中一千元为孙文平日积蓄及孙家变卖珠宝所得)。所谓一位“同志”,孙文在致吴稚晖信中不便明说,因此人当时仍具清廷驻巴黎公使馆商务专员身份,此人即性格侠义、体弱足蹩、不良于行的张静江,孙文称他“革命奇人”。

筹来的钱款,主要用于购买军械、租船和接运、花红(即赏金)、来往川资及善后抚恤等,二十万的数字,“相信是比革命党实际筹用的总数为低”。至1907年9月防城之役,革命党人已用尽所有的“革命经费”,此后即依赖西贡与河内华侨的支援。1910年2月广州新军之役,所用经费三万元。役前孙文正在美国组建三个新支部(洪门会员为主),接胡汉民“新军起事计划”电报,自信在两月之内可筹得港币两万元。实则汇来:纽约三千元,波士顿两千元,芝加哥两千元,旧金山一千元;不仅如此,旧金山的钱寄达香港时,起事已失败(前后共两天)。亏得甫入盟不久的新会员李海云以“毁家赴义”之勇气,尽提其父在香港所开远同源商号(汇兑公司)现款两万余元,献诸革[14]命党机关部,才使起事得以进行。

1911年4月黄花岗之役,为同盟会倾全力以攻占广州为目标的一次起事,也是八次起事中唯一有经费收支报告的一次。此役共支付十八万七千六百三十六元,获捐款项有案可稽者:荷属南洋(印尼)三万二千五百五十元,英属南洋(马来亚)四万七千六百六十三元,美洲七万八千元(其中加拿大六万四千元,美国一万四千元),暹罗[15](泰国)和安南(越南)两万九千四百二十三元。

武装起义的最大成本,固在不惜血流或生命丧失,同时也是在烧钱。以1908年4月云南河口之役为例,其经费约五万元左右,据当时胡汉民写信向孙文报告,杀南防副督办王镇邦花红两千元,占山上炮台花红两千八百元,交甄吉亭两千两百元(给关仁甫军)、交黄龙生两千两百元(给王和顺军),士兵伙食每日约一千元,前后约三十天,[16]合应三万元。这应当还不是全部,激战一月,补充枪械及弹药似未提及。

同盟会时期,革命党人八次起事的经费,约在四十七万九千港币,捐助者主要为海外华侨,分布地区亦较广。台湾近代史专家蒋永敬对辛亥革命前六年的捐款数目有过一个统计:越南与泰国华侨八万九千四百二十三元,列第一;加拿大华侨六万四千元,列第二;荷属南洋华侨六万二千五百五十元,列第三;英属南洋华侨五万七千六百六十三元,列第四;檀香山华侨一万五千元,列第五;旧金山一万一千元,列第六;缅甸华侨四千八百元,列第七;纽约华侨四千元,列第八;第九、第十分别为芝加哥和波士顿,三千元和两千元。日本、澳洲、菲律宾等地华侨,虽有捐助,但数目甚微。

以上数字与实际支出相差十六万之多,未包括革命党人自行出资以及其他的“零星捐款”。这两个部分的款项不会在少数,如经营古董和茶叶店的张静江一人就独捐五万元;潮州地区会员萧竹漪抵押田产数千元,全部捐输“革命”,糖场商人会员蔡乾初捐款十次以上,直至破产。

同盟会新加坡分会正、副会长陈楚楠、张永福为起义善后额外支付的款项,恐亦未在统计之中。河口之役败后,哗变起义的新军退至越南境内,被法越殖民政府缴械、拘留、遣送至新加坡者,先后有六[17]百余人,陈、张二人“尽力解决衣食住宿问题,所费甚钜”。

在零星捐款中,有一笔来自台湾的三千元,为末代帝师陈宝琛的外甥林熊徵在管家蔡法平的游说下所捐。这笔钱并未直接寄到香港统筹局,而是半数购买枪械藏匿于在福州的日本商号,另一半则用作福建革命党人奔走于香港等地的川资(路费)。四、给捐助者开出的“特殊待遇”

革命党人为筹措起义经费绞尽脑汁,四处奔走,手法多端,但总的说来,“终不如向华侨劝募为可靠”。

虽然在争取华侨富商支持方面乏善可陈,但香港富商李升之子李纪堂、西贡法华银行买办曾锡周、曾的同事马培生、堤岸(西贡“唐人街”)百货店“广逢泰”老板李卓峰诸人,均曾各助数万,“惟此情形并不多见”(蒋永敬语)。当年捐助革命党活动的积极人物,辛亥之后,不少被征召,如李纪堂,民国九年广东光复,被广东督都胡汉民征为交通司长,后为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李卓峰被临时大总统孙文颁以“优等旌义状”,后被委任为大本营建设部工商局长、建设部次长。

发行“革命债券”,一般许以优利。同盟会成立之前,即有债券发行,当时称之为“股份银”,以千还百。之后,眼见“革命成功”希望渐大,债券利息亦曾随之减少。其后又规定:凡出资助饷者,一俟军政府成立,一年期四倍偿还,即万元还四万,“给予国内各等路矿商业优先权利”,“为国立功者,与战士勋劳一体表彰”,授予“优先国民”待遇,等等,不一而足。1911年6月,旧金山洪门筹饷局成立,发行中华民国金币券一种,开出的条件是,“凡助饷美金五元以上者,给予金币双倍之数”。

1908年春,河口之役紧要关头,代理河内机关部负责人胡汉民急电在新加坡筹款的孙文,谓若得十万元,分半先为粮食之用,分半预备子弹之补充,“则大军所至,势如破竹”。孙文接电后,立即致信马来亚的邓泽如、黄心持(1908年5月20日),委请二人再次游说吉隆坡实业家、“同志”陆秋杰和富商陆佑(字弼臣,经营矿业)设法救助,并承诺“若秋君或弼翁肯任此十万,当酬以云南全省之矿权专利十年也”。此信还强调“望兄等接此信时,再三向弼翁游说,必得承诺而后已也。盖此事所关非小,吾党今日成败得失,则在于此,此实为数千年祖国四万万同胞一线之所系也……”

在清代,云南即以铜脉丰富著称,兼有铅与锌,为“有色金属”富集之地。《清史稿·德宗本纪》中有慈禧旨令前任云南巡抚唐炯督办云南矿务之记载。而此时,十万元即可换得云南全省矿业十年的开采权,这是不是一张“空头支票”,或者说,革命党人是否有权将国家资源随意处置,如此之大的利益诱惑,即便是那些对革命持怀疑态度者,焉能拒绝?然而,不知为什么,那位“弼翁”始终未有所动。六天之后,革命军失去河口。

河口之役失败后,同盟会革命党人元气大伤,“华侨所能资助者,已尽力而为”。以后的一年多,无一起事行动,其时正在新加坡的孙文,为筹措一千五百元的河内储藏革命军武器之费用,在仰光、曼谷、芙蓉(马来亚)等地奔走数月之久,才筹得区区几千元,同样是以发行“革命债券”而来,惟“优惠条件”较之以往要高,“予投资者总数的五倍偿还”。“这说明一件事实,中山先生在1908、1909年间,急需用钱”(郑宪语)。情急之下,孙文甚至想到要在马来亚去经营锡出口专卖,只是当地矿主对此反应冷淡,这一计划也终成泡影。

黄兴等人创办的“勤学舍”,其经费原本为在东京的各省支部所认捐,但大约半年之后,即至1909年春,开始难以为继,“各支部认捐的月费也竟而不缴”。黄兴以高利贷借款方式,月息达百分之十,勉力维持到这一年冬天,“终因债台高筑而解散”。黄兴为躲避债务而隐于日本友人宫崎寅藏家中达两月之久,“直至湖南谭人凤代借官[18]费三折抵借千金之后,黄兴才稍可偿还债务……”

1910年2月12日,六千新军反正,在广州起事。此役由于事先筹款大拙,而致“大队不能如期进城”。2月22日,孙文在致纽约同盟会员赵公璧函中称:“……省城之新军又归失败。此次之事不成,不过差五千之款,致会党军不能如期到省城,新军不得已而发动,动后[19]又无款,不能在外起援兵以救之,惜哉!”

在此前后,有一法国商人邀孙文赴巴黎与某资本家商谈一笔千万元的借款,这是同盟会为筹措经费而意欲尝试的一种办法。等孙文从新加坡赶到法国,才发现这位法国人不过是一“掮客”而已,“他根本不能影响巴黎的投资家”,只是想凭借个人与内阁大臣克里蒙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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