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卡雷:伦敦口译员(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9 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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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翰·勒卡雷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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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卡雷:伦敦口译员

勒卡雷:伦敦口译员试读:

[导读]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小白

据说早在莎士比亚时代,英国就有专业的特工机构,当时在英吉利海峡对面,天主教的欧洲大陆对她怀抱敌意,屡屡派出杀手刺杀伊丽莎白女王。对于那个充满阴谋诡计的秘密世界,英国人早在16世纪就相当熟悉。写过“特务”的英国作家,我们扳着手指可以数出一大堆,克里斯蒂、格林、毛姆,还有约瑟夫·康拉德——他的《在西方的眼睛下》和《诺斯特罗莫》,很值得你一本放在枕头边,一本放在卫生间。

弗莱明的“007”,克敌制胜使用各种古怪兵器,好像封神榜

人物

祭出法宝,那是学龄前男童的英雄主义白日梦,与“SPY GEAR”玩具套装同属一类——著名的间谍夜视仪是一只红色小灯泡加两块凹凸透镜。罗伯特·陆德伦笔下的特工也只是一群内植高敏传感器的机器人,两厢对峙比赛的是各自的反应速度,看谁出手出枪更快,好像西部牛仔,迎合放学路上玩打架的高中生趣味。这些角色在勒卡雷的小说里,随手一划都归在“剥头皮组”和“点路灯组”里,连个帅气点的名字都不肯给。勒卡雷甚至都懒得给他们配发高科技工具,一组磁带录音机加电灯开关加电线的窃听装置从60年代的《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一直用到这本《伦敦口译员》。

约翰·勒卡雷喜欢的场景事件是老旧宅第客厅的小型研讨会,是图书馆档案库的文献爬梳,是审讯室内层层心理防线的突破和防御。他小说中的“英雄”都好记性、擅分析,长于从看似不相干的对话和文字里找细节寻线索——那正是他们在剑桥的书斋里养成的习惯,他们跟他们的导师一样只喜欢积满灰尘的文件架、装订成册的档案,喜欢泛黄的古旧纸本和传统目录学——加上一调羹大吉岭茶叶。所以一直写到

2

1

世纪的今天,勒卡雷的特工们还是不用电脑,也不懂联网数据库和关键词检索系统。

他自有一种纯正的英国气派:那种旧帝国时代海外殖民者式的老于世故;那种把阴谋诡计玩得像打桥牌一样文雅;那种拆开看每行描述、每句对话都像谜语,却通过复杂的因果链终于拼成整幅图版的逻辑;那种对人类种种幻想(无论是出于意识形态还是出于最基本的人类情感)的识透看破——《女鼓手》(The Little Drummer Girl)中的一位人物对他的情人说,“第欧根尼”(希腊犬儒主义哲学家)是历史上最好听的名字,世界上需要更多他那样的人,像亚历山大那样的则越少越好。

当然也还剩下爱情,勒卡雷的小说里总有一场爱情,它们被难堪地放置在布满阴谋和杀戮的人性荒凉之地,往往成为故事中人百炼而成的心理铁布衫上的惟一罩门(正如“卡拉”利用这点来打击“史迈利”),情人们一边诉说着爱情,一边勾心斗角,他们最终不是被背叛,就是被消灭。

勒卡雷的世界是紧迫的,虽然它还具有其日常生活的假象——特工们的专业技术更像是稍嫌怪异的(强迫症式或者躁狂症式)日常举止:诱使小学生帮忙窥测周围异动;出门前要在门口做点记号,以防有人潜入屋内;盗取文件之后用普通档案填充空当的小伎俩——热门电视剧《潜伏》的编剧也许从中受到过一些启发。在这里出没的是一群老派的冒险家,他们喝着廉价葡萄酒,住在破旧的旅店,穿着袖口磨损的外套,在伦敦阴沉的下雨天里湿淋淋地抱怨。但日常的世界并不像他的故事那样环环相扣,在日常的世界里,如果你感到危险迫近,可以转身走开。而勒卡雷的人物却被禁锢在这间谍世界的逼仄时空里,进得去出不来。生活在那个阴险紧张的世界里,你遭遇到的所有看似日常的事物,都必须牢牢藏在记忆里,分类归档,随时能够从头脑的某个角落里把它提取出来,加以比较。

读者在此受到某种智力上的诱惑。在这个险象环生之地,任何一个轻微不起眼的角色所说出的每一句话、所做出的每一个表情都是至关重要的。置身其中者如果忽略其含义,可能遭致杀身之祸,置身其外的读者也必须将这些细微末节视作因果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以免误入歧途。在勒卡雷的间谍世界里,从来没有纯属偶然的事件,所有的“闲笔”都是提早埋伏的暗藏机关,它们散布在叙述的每一个角落。勒卡雷把“情节伏笔”这种传统的小说技巧玩弄到一种几乎算是“癖好”的地步,或者说他以挑战读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为乐。他在叙述中突然插入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形容词,这个形容词提醒(它轻描淡写得几乎算不上是个提醒)读者注意某个先前的情节插曲。勒卡雷的小说也许是应该用“cult”的方式来阅读的,艾柯在他的《悠游小说林》第六节中解释《卡萨布兰卡》为何被“cult”时,把作品的“碎片化”假定为“cult”的要素,作品因此必须被它的“入迷者”不断阅读、分析回味、反刍咀嚼每一句每一词,每一块碎片。

间谍机构之间互设圈套,复杂多重的情节被这样的层层伏笔拆成碎片,散落在小说中人的观察、推测和判断之中。勒卡雷的间谍们总是在评估局势,评估自己和他人(同事或敌人)的关系,这倒给作者带来一种视角上的优越位置:叙述事件借由一双旁观的、片面的、一知半解的眼耳,一个不太重要的当事人,一个局外人,甚至是一个尚未明白世事的稚童。他们的听闻与真相隔开十万八千里,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受到立场、地位和认知能力的局限,他们的心理活动还常常受环境的偶然因素影响,正确的判断总是被凌乱的潜意识活动打乱,他们的述说缺乏重点,耽于琐碎的细节,典型的“勒卡雷式错觉”在于: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细节往往在别处得到证实,从而变成至关重要的环节。

作者让故事情节在不同人物的视角之间转移推进,造成一种“移步换景”的效果——叙述视角一旦转换,读者不得不向后回顾,重审态势。这不是在玩弄接力叙事技巧,也不是“罗生门”式地只设谜面不揭谜底,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不断故布疑阵,层层制造心理-语言错觉,用叙述的圈套来掩盖读者亟待识破的谜底。比照写“间谍”的小说,勒卡雷的故事更是“间谍”写的小说——以资深间谍那种缜密多虑、动辄回头、步步为营的紧张思考方式来写的。勒卡雷用繁复的“叙述诡计”来叙述诡计。《伦敦口译员》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习惯于“勒卡雷式错觉”的读者难得地发现,我们只用十个小时就揭开这又一次国际化骗局的谜底。

叙述者“我”是一个口译员,自命不凡——这是那一行的入门级职业病,读者不信可去豆瓣网的“高级同声翻译小组”观摩,和小说中的“布鲁诺·萨尔瓦多”一样,那里的人也喜欢夸耀手里的多种语言证书,也看不起普通的笔译人士——那是退休军官和出租车司机都能干的活,任何愿意以千字七十英镑的价格出卖头脑的家伙都能干,这是关键所在;萨尔瓦多收入极丰,定期阅读男装杂志,定购新款杰尼亚套装。口译员的世界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握有五本证书的当然可以瞧不起只有一本的家伙,那是一个阶级金字塔,萨尔瓦多在塔尖上,他是顶级口译员,精通东刚果地区许多种语言,具备神奇的听觉天赋。这项职业技能让他有机会偶尔给英国情报机构打工。

业余特工很快遭到考验,一个临时搭建的“财团”要他担任翻译,声称要在东刚果的基伍高原上伸张正义和人权,策划旨在针对腐败政府的夺权政变——这一点尤其吸引我们的主人公,这与他的身世有关。当然预设阴谋论的间谍小说读者清楚地知道,“财团”总是不怀好意。这是萨尔瓦多的人生新课程。在勒卡雷秘密的特工圈子里,一个人最首要的生存技能是学会人格分裂,只有一个“自我”是不够的,“要学会在谎言中生活”——安德森老师告诫他。就像《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中那个资深间谍“布兰德”说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你可以捞钱,作为一个资本主义者,你可以去搞革命。而这不过是布兰德本人对史迈利说的话,后来,当史迈利问吉姆,布兰德的左倾观点如何能跟他的“圆场”工作协调时,吉姆却说,他没有什么左倾观点,这里没有需要协调的东西。至于双重间谍比尔·海顿,你读到最后几乎分不清他到底属于哪个阵营——无论你把他看成哪种身份,他都是表面一套,暗地里却追寻全然相反的目标。

新晋间谍萨尔瓦多的职业生涯碰到了问题。他很快发现“财团”的真正意图,那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目标。勒卡雷写惯视欺骗和阴谋为等闲日常功课的老间谍,这一次显然是要花样翻新。萨尔瓦多不够机警,有些自怜,置身重大事件的阴险漩涡中心,他却老是心不在焉,浮想联翩。按他遇事随随便便的性格——“财团”当然研判过他的性格特点,很可能他会顺利通过这次“考验”,假如不是他自己的婚姻出现危机,或者假设他没有遇到这个黑皮肤的情人。他最后的选择显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证明勒卡雷仍然对人性不敢抱有太高希望。第一人称的写法显然对勒卡雷有所限制,他本来最擅长的那种视角转换,这一次被固定在萨尔瓦多身上。好在他还有语言和听力天赋,这当然大大扩展了他的观察范围。我们一开始曾猜想,勒卡雷会不会利用萨尔瓦多的语言能力设置故事圈套,或者让他那双敏感度极高的耳朵发挥一些作用,但没有。勒卡雷的着眼点不在于此,这一次他要的不是那种老练的间谍,他想要告诉我们的是——一个老练的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萨尔瓦多不是卷入意识形态冲突的冷战斗士,他是20世纪末富足社会中的普通人,他和“财团”之间的关系,跟这个社会上一般“白领”和他们所服务机构的关系差不多,他所遭遇到的难题,也跟所有普通人成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类似:你想要把对的和错的分清楚,那你就只好出局。你做别人让你做的事,把自己的想法彻底忘记,或者藏在心里——也许可以半夜匿名上网发表意见,你的意见顶多只值“五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勒卡雷也算是写出一部有关“如何做一个老练的家伙”的寓言。人物

布鲁诺·萨尔沃 黑白混血儿,顶级口译员,知晓多种非洲部落的语言。

佩内洛普 萨尔沃的妻子,伦敦某报社的明星记者。

汉娜 萨尔沃的情人,出生在刚果,在伦敦某医院任护士。

安德森先生 国防部官员,情报单位“聊天室”的主管。

巴尼“聊天室”的部门主管

布瑞克里勋爵 企业家,社交名流,前党魁,以保卫非洲的斗士形象出现。

菲利普 自由职业者,非洲问题顾问,财团的会议组织者。

麦克西 会议的负责人

贾斯帕 公证员,无名财团的律师,负责起草会议的合同。

斯拜德 负责会议当中的监听技术问题

安东 负责会议当中的监视小组

本尼 会议中负责类似保安的工作

迪德纳 参加会议的三位非洲代表之一,曾是军阀。

弗兰科 参加会议的三位非洲代表之一,瘸腿老兵,一个反政府武装的领导层成员。

哈贾 参加会议的三位非洲代表之一,在巴黎上过大学的花花公子和少爷。

穆旺加扎 以非洲解放的精神领袖著称,会议的策划者。“海豚”穆旺加扎的助手和政治顾问

塔比齐 穆旺加扎的助手

对土地的征服,多意味着把土地从与我们肤色不同或鼻子比我们略低的人们手中抢夺过来,这绝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只要深入调查一下就会知道。马洛出自约瑟夫·康拉德《黑暗之心》1

我叫布鲁诺·萨尔瓦多。朋友们都叫我“萨尔沃”,对手们也是这[1]么称呼我。别人可能会告诉你我是西班牙,但我却是地地道道的英国公民,职业是口译员。我精通非洲语言当中使用人口最多的斯瓦希里语以及东刚果其他鲜为人知却广为使用的语种。由于东刚果以前处在比利时的统治之下,因此我所掌握的法语也是我专业技能箭囊里的又一支利箭。在伦敦地区大大小小的法庭上,无论是民事庭还是刑事庭,我都为人们所熟知;我也经常被邀参加与第三世界事务相关的各种会议;英国许多最好的公司也常为我写赞赏有加的推荐信。此外,由于我所掌握的这些特殊技能,政府某部门也要我尽一下爱国义务,为他们秘密供职。当然,该部门自然是“隐身”的。我从未陷入麻烦:我定期纳税,信用评级高,银行账户运行良好。这些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任何官僚政治的运作都无法改变。

我在商界勤勤恳恳地工作了6年。我在措词谨慎的电话会议或者那些在欧洲大陆中立地带某些城市低调召开的会议上提供口译服务;雇主们则通过我的口译狂炒石油、黄金、钻石、矿物及其他商品,甚至就在世界各地股东们警觉的眼皮底下把数以百万计美元的行贿款远转至巴拿马、布达佩斯与新加坡。如果你要问我,在为这些交易提供便利时我是否感到有必要扪心自问,那么我会很肯定地回答你:“不。”顶级口译员遵循另一种神圣的职业道德准则。人们雇他并不是要他来感受良心发现的高尚境界。口译员要忠于雇主,就像士兵要对着国旗宣誓忠于国家一样。但是,鉴于世界上还有许多不幸之人,尽管报酬极低,我也会到伦敦的医院、监狱与移民局服务,就当是行善积德。

在选民册里,我登记的住址是南伦敦巴特西区威尔士王子大道诺福克大厦17号。这是一处很好的不动产,由我和我的法定妻子佩内洛普——你可千万不要叫她“佩妮”——共同拥有,但我的产权份额较少。佩内洛普是一名高级记者,毕业于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她现年三十二岁,比我大四岁,在一份销量极大、能够影响数百万人的英国小报工作,是该报记者队伍里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明星。她父亲是一家名为“城市”的绩优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而她母亲则是当地保守党的骨干人物。五年前,我与她结了婚,因为我们之间具有身体上强烈的互吸力,而且她理解我的想法,就是希望遵循英国传统建立一个完整稳定的核心家庭,只要事业发展允许,她就马上怀孕生子。不过,由于她在报社里职位提升迅速,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她怀孕生子的有利时机一直没有出现。

但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我俩的结合一点儿也说不上正统。佩内洛普是萨里郡一个白人家庭的大女儿,她家人的职业地位都很高。我,布鲁诺·萨尔瓦多,昵称“萨尔沃”,则是一名爱尔兰籍罗马天主教传教士与一个刚果村妇的私生子,而随着战争的肆虐以及时间的流逝,后者的姓名已经永远地消逝了。准确地说,我出生在刚果北部的基桑加尼城(旧称斯坦利维尔)一家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紧闭着的门后,是由发誓保密的修女们接生的。对于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来说,这件事听起来十分搞笑,不可能是真的,肯定是胡编乱造的。但对我来说,从生物基因的角度来讲,这却是个事实,就像记忆中我十岁那年的经历那样千真万确,你若也经历过那种事也会深以为然。当时就在刚果东部南基伍省郁郁葱葱的高原上一间传教所里,我坐在谦卑慈爱的父亲床边,看他哭得死去活来,听他一半用诺曼法语,一半用阿尔斯特式英语对我倾诉。泪水沿着他凹陷的双颊急速倾泻,门外赤道地区的大雨犹如大象的巨足一样重重地击打在绿色马口铁屋顶上,让你不由得以为整个自然界都在与他互动。

如果你问一个西方人基伍在哪,他会一脸懵懂,微笑着向你摇摇头。如果你问一个非洲人,他就会告诉你:“那里是天堂。”因为,基伍位于非洲中部,那里雾气朦胧的湖泊与活火山共存,牧场如翡翠,果林里水果甘美如蜜,诸如此类的美景奇观,不一而足。

先父享年七十。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年头里,他最担心的是,被他禁锢的心灵是否比他解放的心灵还要多。据他说,梵蒂冈罗马教廷的传教士们总是在对生命的责任与对罗马教廷的责任之间进退两难,但不管他的牧师同事们多么恨我,我都是他对生命应负的责任之一。我们为他举行了葬礼。按他的要求,葬礼上我们都讲斯瓦希里语。但当轮到我在他墓旁念“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时,我用希语翻译了这句话。希语是所有东刚果语言中他最喜欢的一种,因为它活力十足,表达灵活。

身为混血私生子的女婿们无法自如地融入萨里郡的富人社交圈。这种自明的传统对佩内洛普的父母同样有影响。我过去常站在柔和的灯光下,对自己说,我长大之后,看上去会更像是一个给太阳晒黑的爱尔兰人,而不是一个浅棕色的非洲人。而且我的头发是直的,并不卷曲。如果你正归化到一个新的国家里,这样的长相很奏效,但这却哄不了佩内洛普的母亲及她在高尔夫俱乐部里的女伴们。她深怕女儿在自己的看护下生个全身一团黑的小外孙,那将是她最大的噩梦。这也可能是佩内洛普对生儿育女心不甘情不愿的原因,毕竟她不想真的生个黑孩儿。不过后来回想起来,我也不能完全确定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毕竟她之所以嫁给我,部分原因是为了让她母亲大吃一惊,让她把对妹妹的注意力转到自己身上。

我觉得在此说一说先父的人生历程还是很合适的。他曾偷偷地告诉我,他的出生同我的经历一样坎坷不平。他出生于1917年,父亲是英国皇家阿尔斯特团的一个下士,母亲是一个当时恰巧路过、年仅十四岁的法国诺曼底乡村少女。童年时他就在爱尔兰斯佩林山脉里的一间小屋与法国北部的另一间小屋之间不停往返,直到他凭借着天赋的双语能力以及后天学习从而在多尼戈尔郡荒原上的一所初级神学院获得一个职位,而年轻的他也没多想就踏上了侍奉上帝之路。

之后,他被送到法国学习天主教神学,以使自己的信仰更加纯净。他毫无怨言地度过了那段学习任务繁重无比的漫长岁月。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爆发,他就抢了身边的那辆自行车。他用爱尔兰人的小聪明向我保证,那辆自行车属于一位邪恶的新教徒。他骑着车飞快地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到了里斯本。他偷偷上了一艘开往利奥波德维尔的不定期客轮。在利奥波德维尔,他避开了殖民地政府对流亡的白人传教士居心不良的关心,在一个边远的传教士社区定居下来。那里的传教士致力于向东刚果两百多个部落传播惟一的真神信仰,这无论在何时都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那些不时批评我容易冲动的人只需看看先父骑着异教徒的自行车逃亡的故事就能理解我了。

先父是个语言天才,他很快就学会了当地土著的语言。在土著教徒的帮助下,他烧制砖头,用他亲“脚”踩好的红泥黏合砖头,在山坡挖沟,在香蕉林里建厕所。接下来他开始盖各种房子,先是教堂,然后是带有双子钟楼的教会学校,接着是圣母玛利亚诊所,再后来他又挖鱼塘,开垦果园与菜园。基伍是天赐宝地,拥有各种珍贵物产,无论是木薯、番木瓜、玉米、大豆、奎宁,还是在世上任何一家酒吧里都吃不到的基伍湖野生草莓,应有尽有。在这里,先父展示了他可以媲美农民的看家本领。这些都完工之后他才建了那间传教所,传教所后面则是一栋供教仆们居住的砖房,房子低矮,窗户很小却又离地很高。

上帝作证,先父曾艰苦跋涉数百公里到边远的部落与矿区传教。每当有机会,他就会往他日益扩大的语言宝库里添加一门新的语言。直到有一天,他回到传教所,竟发现他的牧师同事们逃命去了,奶牛、山羊和鸡被偷光了,学校和传教所被夷为平地,诊所被洗劫一空,护士们被伤害至残、被强奸、被杀害,而他本人也沦为恐怖的辛巴组织最后那群乌合之众的阶下囚。辛巴组织是一群受错误思想指导的叛乱分子,更是一群凶残成性的暴徒,数年前才被政府消灭。他们的惟一目标就是杀死和伤害所有受到注意的殖民主义的代表,可能是他们自己认定的人,也可能是尚武的远祖们所指向的任何人。

辛巴组织确实有一条基本原则:严禁伤害白人牧师,因为他们害怕这样做会冒犯保佑他们免受流弹伤害的达瓦神。但是,先父被囚之后,抓他的那些人很快就抛开了这种保留做法,因为他们认为,既然先父能够同他们一样流利地讲他们的语言,那么他肯定就是一个伪装成白人的黑人恶魔。关于先父被囚期间如何坚韧不屈,民间后来流传着许多鼓舞人心的传说。他们不停地鞭打先父,想使他的“魔鬼肤色”显露出来。他们既严刑拷打他,也强迫他看其他人被拷打,但先父坚信福音一定会到来,也恳求上帝原谅折磨他的那些人。只要有可能,他就走到狱友中间,施行圣餐礼。但圣教会再怎么也没能料到这些折磨对他产生的叠加影响。我们受教的理论是:肉体之痛苦反而能促使灵魂战胜肉体之诱惑。但是,这条教诲并非仅仅不适用于先母,它同样不适用于先父。他在被释后数月内的所作所为就已经证明了这种权宜推测的缺陷:

儿子,如果你觉得确实有神予的旨意,先父临终前向我透露,那也只能在狱室里的那根鞭笞柱上找到。我惟一不能忍受的折磨就是想到自己可能还没得到女人的身体抚慰就要死去。那时他讲着一口有趣的爱尔兰土腔英语,以防他的牧师同事趴在地板上偷听。

先母生下我的后果对她来说既不公平,也很残酷。在先父的催促之下,她动身返回娘家,想在她的家族和部落里生下我。但是,当时的刚果——蒙博托将军坚持称呼这个地方为“扎伊尔”——正处在动乱时期。扎伊尔政府以正宗当局的名义,将外国牧师驱逐出境,罪名是为婴儿洗礼及取西方式的姓名,同时禁止学校讲授耶稣基督的生平,并宣布圣诞节是正常工作日。因此,毫不奇怪,先母娘家村落的老人反对她为白人传教士生养私生子,如果这个私生子在他们村里降生,惩罚就要落到先母身上。于是,他们就把麻烦送回到引发麻烦的地方去。但是,同先母村里的那些老人一样,传教士也不乐意接收我们。他们转而把先母送往远处的一所女修道院。先母到那里之后三个小时,我就出生了。加尔默罗会的修女们照顾了我们三个月,她们的爱是严厉的,先母受不了。先母想到修女们比她自己更能为我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便委托她们照顾我,自己则在夜深人静时从浴室屋顶偷偷离开,悄悄地回到她的家人当中。但几周之后,他们就全部被一个异族部落屠杀了,其中包括我的外祖父、舅舅、表兄、远房姨妈以及我的同母异父兄长或是姐姐。

我曾向先父追问先母的细节,以便在心中勾画出她的形象,使她能够成为我以后人生的精神支柱。儿子,你妈妈是一个村落头人的女儿。当时,先父泪水朦胧地低声说道,我住在他家里。你妈妈给我们做饭,还送水让我洗漱。正是她的慷慨大方征服了我。讲这些时父亲已经远离了布道坛,对于口头弄玄也毫无兴趣。但这段记忆却又引发父亲憋在心里的说话冲动:儿子,有那么一天,你会长得跟别人一般高,一样帅,上帝的尤物。他们怎么也不能说你出生在罪孽中。你是出生在情爱之中啊。我的儿子!罪孽无从谈起,但恨却不是没有的!

圣教会对先父的惩罚不如先母受到的惩罚那么严酷,但也很严厉。他在马德里城外的一所耶稣会宗教裁判所里被囚禁了一年,又在法国马赛的一处贫民窟当了两年的工人牧师,之后才回到他爱得如此不顾一切的刚果。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很可能连上帝也不知道,但在他变得铁石心肠之后的某个时候,他说服原先照管我的那所天主教孤儿院把我交给他抚养。从那以后,混血儿私生子萨尔沃就追随在他身后,由他特意挑选的又老又丑的仆人们照顾。他先是让我假扮他一个已逝叔叔的后代,然后又扮作他的侍僧与助祭。直到我十岁生日那个宿命的夜晚,他意识到随着我的成长他自己也将老逝,于是向我倾吐了他极其人性化的内心情感,也就是我前面讲过的那些。当时我把这件事看做先父给予我这个意外降生的儿子最大的礼物,现在我依然这样看。

先父逝世后,我又成了孤儿,日子并不好过,因为白人传教士们以我为耻,对我继续生活在他们当中感到深恶痛绝,还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姆托托瓦思利”(斯瓦希里语,指“野种”)。非洲人则坚持认为,人的灵魂来自父亲,血统则来自母亲。这正是我的问题所在。要是先父是黑人,那么非洲人还可以容忍我,至多把我当做旅程中多余的包袱。但是,不管以前辛巴组织是怎么想的,先父却是个地道的白人,这点爱尔兰人不会否认。但大家都知道,白人传教士是不准偷着生育儿女的。身为私生子,我还可以在餐桌旁或祭坛上服侍牧师,也可以去上学。但只要有教会高层人士来这里,不管他们是何种级别、穿戴何种颜色的法衣,我都会被赶到传教所教仆的宿舍里躲起来,直到他们离开,不再会发现我时,警报才能解除。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贬低牧师们的“高尚情操”,也不想责备他们偶尔“操心过度”。跟先父不同的是,他们只向同性示爱。比如我们伟大的传教演说家佩雷·安德雷,他的关爱多得让我不自在。再如佩雷·弗朗索瓦,他喜欢这么想:安德雷是他缘定的密友,因而每当看到安德雷对我袒露情意,他便很伤感。同样糟糕的是,在教会学校里,土著小孩们既不把我当做白人,像对待其他少数白人学生那样地敬畏我,也不把我当做黑人,给予我应得的伙伴情谊。难怪那时我很自然地被教仆们的低矮砖房所吸引。牧师们没有意识到,那才是我们社区真正的中心,既是所有过往行人天然的休憩地,也是大家神侃方圆数英里传闻逸事的场所。

谁也不会注意到,我就在那儿,蜷缩在砖砌壁炉旁简陋的床上,出神地听人们讲游猎者、巫医、魔法师、战士及老人们的故事。由于害怕被赶回去睡觉,我没敢出声。也就在那儿,我开始喜欢刚果东部诸多语言与方言,爱得根深蒂固。我把这些语言与方言当做先父给我留下的宝贵遗产积累起来,悄悄地修饰、提炼,并贮藏在脑中,遇到土语中的妙语或特色语言就缠着当地人与传教士问个不休。在自己的小屋独处时,我就秉烛编撰尚显稚气的词典。很快,这些神奇的词条纸片让我找到了自己,让我走进了远离尘嚣的伊甸园。那是我的领地,没人夺得走,也只有极少数人才进得来。

以前我常想,现在也想,要是上天让我继续沿着这条孤苦伶仃、前途迷茫的路走下去,我这个出身特殊的人可能做出什么样的事业?先母的血统会比先父传给我的灵魂对我影响更大吗?但是,这个问题只是说说而已,因为我面临另一个问题:先父的前同事们不遗余力地策划怎么摆脱我。我的肤色引人争议,我掌握多种语言,我的行为举止显露出爱尔兰式的傲气,而最糟糕的是我长得帅——教仆们说,我长得像我妈——这点每天都让他们想起先父的过错。在经历了许多波折之后,我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得知,我出生时曾在英国驻坎帕拉领事那里登过记。据他说,我叫布鲁诺,姓与教名等均不明,是梵蒂冈天主教廷收养的一名弃婴。他还说,我的生父是一名北爱尔兰海员,在我还是新生儿时,他把我托付给那位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院长,恳求她在真神信仰下将我抚育成人。随后他就消失了,也没留下联系地址。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但那位好心的领事亲笔写来的那封信里讲的大概就这些。他是梵蒂冈天主教廷的忠实信徒。他解释道,我的姓“萨尔瓦多”是由那位院长嬷嬷选的,因为她是西班牙后裔。

但他有必要这样解释吗?不管怎么说,感谢梵蒂冈天主教廷这位虔诚的信徒的帮助,我终于成为这个世界的合法一员了。

同样是由于这位领事的帮助,我到了英格兰,虽然那里并不是我的故乡。我被安置到圣心避难所学校。那是一所没有时间限制的寄宿学校,位于绵延起伏的苏塞克斯高地,专为身份不明的男性天主教孤儿而设。十一月一个寒冷的下午,我走进该校监狱似的大门,心中的叛逆精神觉醒了,对此,无论是我自己,还是学校方面,都毫无准备。仅仅几周,我就火烧床单,撕毁拉丁语初级读本,未经允许不做弥撒,藏在洗衣店货车后厢里想要逃走却被当场抓住。如果说辛巴组织鞭打先父是为了证明他是黑人,那么监护牧师打我却是要证明我是白人。作为一名爱尔兰人,他深感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他打我的时候总是咆哮不断,说野蛮人生来鲁莽,不知自律,还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自律,而他打我就是要救我,要我痛改前非。但是,他不知道,拯救我的却是一位修士,他头发斑白却精力充沛,对出身和财富不屑一顾。麦克尔修士既是学校指派给我的忏悔神父,也是我新的保护人。他出生于英国一个天主教贵族家庭,一生都在游历,走遍了天涯海角。当我习惯了他的“爱抚”,我们就成了密友与同盟,而监护牧师远不像以前那样紧紧盯着我,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洗心革面了。现在想来,我怀疑他俩之间是否有什么约定。对此我不清楚,也不在乎。一天下午,我们在雨水冲刷过的高地上散步,路上麦克尔修士充满激情地向我传达这样一个信念:我的混血血统绝非该除去的污点,而是上帝赐予我的珍贵礼物。对此我感激地表示赞同。最得意的是,我勇敢地向他展示了我游刃有余的翻译才能,而他十分欣赏。在传教所,我为卖弄这种天赋付出了不菲的代价,而在麦克尔修士宠爱的眼中,这却近乎神迹。“萨尔沃,亲爱的,这真是上帝的恩赐啊!”他高声叫了起来,习惯性地伸出一只强壮有力的拳头在空中挥舞着,而另一只手则不无歉意地抚摸着我:“你的天赋是上帝子民之间不可或缺的纽带,使他们相互理解,和谐共处。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伟大?”

此后我俩又多次远足,其间我很快又向麦克尔修士讲述了此前他还不知道的我的生活经历。我给他讲了我在教仆房间的壁炉旁度过的那些奇妙的夜晚。我也对他描述了在先父生命的最后几个年头里,我同先父一起到边远的村落旅行的经历。当先父与老人们交谈时,我就跑到河岸边,跟小孩子们玩耍,学得他们的词汇与成语。那正是我日夜沉迷其中的宝藏。其他人可能会把游戏、欣赏野生动植物或土著舞蹈当做他们获得快乐的途径,而私生子萨尔沃的选择却是去亲密接触种类繁多、变化多样的非洲语言。

我向麦克尔修士回顾这些经历的那个时期,他获准参加大马士革主显节。“萨尔沃,既然主乐于在你身上播下种子,那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收获丰收吧!”他高声叫道。而我俩确实都获得了丰收。出身贵族的麦克尔做事的方式更像军队指挥官,而非修士。他研究学校简介,比较费用高低,然后带我去参加面试,还不分男女地审查我未来的导师,并在我注册入学后继续密切关注我。他对我的爱引燃了他的激情,而他的决心跟他对上帝的信仰一样坚不可摧。他要我给自己所懂的每一门语言打下坚实的基础,重拾在漂泊不定的童年时代半途而废的语言知识。

但钱从何而来?上帝给我们派了个天使,也就是麦克尔的女教友伊梅尔达。她很有钱,替我们埋了单。在萨默塞特郡中部的威罗布鲁克山谷,伊梅尔达有栋房子,屋前有蜜黄色的沙岩柱子。这个地方成了我逃离圣心避难所的避难所。那里住着热心的三姐妹,伊梅尔达是老大。在那里,获救的矿场马在围场里吃草,每条狗都有各自的扶手椅。那里有一家私人小教堂,一座奉告祈祷钟,一面隐篱,一座冰库,一片可以在上面打槌球的草坪,一些大风一吹就会弯腰的垂枝欧椴树。伊梅尔达阿姨是寡妇,她死去的丈夫名叫亨利,是一位英雄,曾因保卫英格兰而失去一只手,所以这里有间屋子叫做“亨利叔叔之屋”。这屋子里有他所有的遗物:他的第一只泰迪熊放在枕头上,他从前线写来的最后一封信放在金包壳的诵经台里,等等。但谢天谢地,屋里没有他的相片。伊梅尔达阿姨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没有亨利叔叔的照片,她却记得他的一切。

麦克尔修士知道我的弱点。他知道,少年天才——他就是这样看我的——既要培养也要有所约束。他知道我很勤奋,但轻率冲动:太想向任何善待我的人敞开心扉;太怕被拒绝、漠视,最怕被嘲笑;太急于接受别人给的东西,因为怕再没有机会。他跟我一样珍视我那八哥式的特强听力和寒鸦式的超强记忆,但他坚持要我勤练耳力与记忆力,就好像音乐家要常练习乐器,神职人员要不断坚定信仰一样。他清楚,我懂的每一种语言,不管是大语种,还是由于缺少书写形式而即将湮灭的小语种,对我来说都十分宝贵。他懂得,传教士的儿子必须追赶迷失的羔羊,并带之回山谷。他知晓我听过的那些传说、历史故事、寓言与诗歌,还有在我的想像中,先母可能讲的那些引人入胜的灵异故事。他知道,善于发现人类语言的细微差别与曲折变化的年轻人最易受外界影响,最有可塑性,但也最天真,最易被误导。他说,萨尔沃,你要当心,对于世上某些人,只有上帝才会给他们真爱。

麦克尔逼我艰难地自律生活,正是这种做法把我超常的天赋放大为全才。他坚称他的萨尔沃的一切才能都应才尽其用,绝不能因少用而耗掉。我这具躯体是上帝的恩赐,因而每块肌肉、每根纤维每天都必须在心灵体育馆里接受锻造。我先是受教于家庭教师,然后进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专攻斯瓦希里语,同时选修法语,并最终获得了非洲语言与文化专业的一级荣誉学位,最后我在爱丁堡大学获得了翻译与公共服务口译专业的理学硕士学位,那是我最自豪的。

学习生涯结束时,我获得多类文凭与口译员资格证书。彰思礼巷一带有一些名声欠佳、到处推销二流服务的翻译公司,里面的任职人员手中持有各类证书,其中一半以上我都有。但我学有所成之际,麦克尔修士却躺在了他的病房铁床上。那时他尚能抚摸着我的双手,深信不疑地说我是他打造出来的最佳作品。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把一块金表塞到我手中,那是伊梅尔达送给他的礼物。他恳求我以后要一直戴着,作为我们超越人世的信物。

拜托,绝不要误把顶级口译员当做一名普通笔译者。没错,口译员可以是笔译者,但笔译者就不一定是口译员。笔译者可以是任何一个对某种外语半通不通的人,这类人只要带上一本字典,坐在桌旁熬夜就行了。笔译者可以是退休的波兰装甲兵军官,工资很低的留学生,微型出租车司机,兼职侍者,代课教师,或者其他任何愿意以每千字七十英镑的价格出卖其脑力劳动的人。但同声传译员能够在复杂的谈判中坚持连续六个小时口译,在这点上,他们与普通笔译者大不一样。顶级口译员必须跟穿着彩色马甲购买金融期货的股市经纪人脑子转得一样快。有时候,口译员可以不假思索,让大脑左右半球上转动的“齿轮”啮合一致,然后就可以坐等脱口而出,如果这样就帅呆了。

有时在会议期间,通常是在一天的议题结束之后、鸡尾酒会开始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有些人会走上前来问我:“嗨,萨尔沃,帮我们搞定一份摘要,如何?对了,你的母语是?”如果我觉得他们有点儿盛气凌人——他们通常会这样,因为他们已经确信,他们就是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人物——那么我就会不无傲气地反问:“这取决于我母亲是谁,不是吗?”说话时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而我这样回答之后,他们就会把书留下,让我去写出摘要。

无论如何,我喜欢让他们惊奇,因为这表明我的发音非常得体。我是说我的英语发音,它不是北部英语,或中部英语,或私人教师辅导学生应试的那种英语,或伪王室英语,也不是英国左派所诟病的标准发音。没说的,就是英语社会核心的主流英语。听了这种英语,人们不会说:“啊,一听就知道他是哪里人,他想在社会上做什么,他父母是怎么回事,他在哪里上学。可怜的人儿!”我的英语已经毫无非洲口音,不可能漏出半点混血血统的痕迹。但我讲法语就不一样了,得尽量小心,因为我还是不能完全根除非洲口音的影响。我的英语不是地方性的,不是倡导取缔阶级论的布莱尔的追随者说的那种含糊的英语,不是保守党高级官员讲的伦敦腔,也不是加勒比海地区那种音乐般的英语。它也没有先父那种元音跑调的爱尔兰土腔英语的痕迹。虽然我过去喜欢、现在仍然喜欢先父讲的英语,但那是他的,永远也不会是我的。

是的。我讲的英语是纯正无瑕、没有打上任何烙印的。偶尔在风景区接待非洲旅客时,我才会故意用上南撒哈拉地区语言特有的轻快语调,我乐于将此比作咖啡里的一滴牛奶。我喜欢这样的调味品,客人们也喜欢,因为这让他们感觉我很自在。我不在他们的阵营,但也不在其他人群的阵营。我独自一人矗立在大海中央,做麦克尔修士一直告诉我要做的事:充当上帝子民之间的桥梁与不可或缺的纽带。每个人都会有虚荣心,而我的虚荣心就是成为房间里没我就无法沟通的那种人。

为了迷人的妻子佩内洛普,我想成为那种人。为了赶上为她而举行的酒会,我拼命地跑上两段石阶,累得半死。酒会在一家很受欢迎的葡萄酒厂的高级包间里举行,位于英国报业中心的伦敦金丝雀码头。酒会之后,她所在报社的新任百万富翁老板将在其位于肯辛顿的高级住所举办正式晚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获邀参加。

看了看戴在手上的金表,也就是伊梅尔达送给麦克尔、麦克尔又转送给我的那一块,我知道自己只迟到了十二分钟。可能你会说,在伦敦这个刚被炸弹袭击吓怕、半数地铁停靠站又出了毛病的地方参加户外沙龙,迟到十二分钟反倒可能被视作一种成就。但对于超级好丈夫萨尔沃来说,十二分钟就跟十二小时一样。这可是专为佩内洛普举行的盛大酒会,是迄今为止她为时不长却辉煌无比的职业生涯里最盛大的一次。而我,她的丈夫,跟在客人后面慢慢地往前挤,现在才走过她所在报社的办公区。昨晚一整夜我都留在北伦敦地区医院,没办法,因为身边的情况让我对自己失去了控制。从医院一出来,我就叫了辆出租车,一路狂奔回到位于巴特西的家。我让车在外面等,出于出席酒会的礼节需要,自己则进屋飞快地换了身全新的晚礼服——跟老板同桌你就得这样注意社交礼节——但连刮胡子、刷牙或者冲澡的机会都没有。当我穿着得体的服装到达目的地时,我已经浑身大汗了。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及时赶来了。我到达时,很多人已经到了。他们是佩内洛普的同事,有上百名。其中少数高级职员穿着晚礼服或长裙,其余的穿着休闲西服。他们所有人都拥在一块,走进了一楼的多功能厅。厅内墙壁上装有近光灯以及塑料盔甲。他们抬肘举怀,畅饮甜暖的白葡萄酒,而我这个后来者却被挡在大厅边上,跟侍者们待在一起,他们中多数是黑人。

一开始我没能看到佩内洛普。我想她跟我一样擅离职守了。有一会儿我还希望她已决定最后入场,直到我看见她挤在大厅的另一端,正跟她报社的高层们说得兴高采烈。她穿着一套绸缎制成的长裤套装,很新很平滑。那一定是她当做礼物买给自己,并在办公室或者在她来此前最后待的其他什么地方换上的。为什么,我大脑的一边在大叫,哦,为什么我没买来送给她?为什么一周前吃早餐或者在床上睡觉时我没有想到她也许正等着我对她说:佩内洛普,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我们一起去骑士桥,给我俩选购一身新衣服,好参加为你举办的盛宴,全部由我付账,如何?购物是她的最爱。我本可以早就安排好这一切的,我本可以扮做她的仰慕者,在她最喜欢的一家餐厅里请她共进晚餐,而不介意她赚的钱不仅是我的两倍,还有说了你也不信的丰厚外快。

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原因——我还是等时机更合适时才跟你们说吧——我大脑的另外一边很高兴我没有向她这样提议过。这跟钱无关,倒是与压力之下人的逆反心理有很大的关系。不知道是谁的手掐了我屁股一下。我转过身来,刚好对上了杰利科充满笑意的目光。杰利科昵称“杰利”,是佩内洛普所在报社最新的一颗“白人青年中的希望之星”,最近刚刚从一家敌对报社跳槽过来。像往常一样,他懒洋洋、醉醺醺、古里古怪的,中指与食指间夹着根手卷香烟,正向我示意。“嘿,佩内洛普,是我,我来啦。”我不理他,大声叫道,“医院里有事耽搁了。真抱歉。”为了什么要抱歉?为被耽搁在那里抱歉?几个人转过头来看着我。“哦,他呀,叫萨尔沃,是佩内洛普的老公。”我转动脑筋,又更大声地叫了起来:“嗨,佩内洛普。还记得我吗?是我,你迟到的老公。”我脑筋急转弯,炮制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封面故事,讲的就是我服务的一家医院——为防万一,我不想说是哪家医院——把我召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卢旺达病人床边。他有犯罪前科,现在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医院要求我不仅要为护理人员,也要为两个苏格兰场探员翻译他的话。我希望佩内洛普能接受这个理由,能让她感叹一声:可怜的萨尔沃。我看见她脸上露出柔和的微笑。我想我得挤到她那里去。但我突然意识到灯光照在一个脖子粗大的男人身上,他穿着一身晚礼服,站在一把椅子上,满口苏格兰土音英语,大声叫道:“该死的,安静!闭嘴,所有人都他妈的闭嘴!”

底下这群乱哄哄的听众立刻就静了下来,变得跟绵羊一样驯服,都往他那边聚集过去。因为他就是佩内洛普报社那个大权独揽的主编费格斯·索恩,新闻界称之为“大喇叭索恩”。索恩提议说他要为我妻子佩内洛普发表一个幽默有趣的演说。我期待着,同时也尽力地想要与佩内洛普的目光对上,但我敢肯定,她正仰望着她的老板,就像花儿迎着给予它们生命的阳光一样。“现在,我们都认识佩内洛普了。”大喇叭索恩说道。下面听众发出了阵阵阿谀奉承的掌声,他满不在乎,但这掌声却惹恼了我。“我们也都爱佩内洛普,”——他重重地顿了一下——“不过是用我们独特的方式。”

我竭尽全力想要挤出一条路走到佩内洛普身边,但人群已经把路堵死了。佩内洛普就像娇羞的新娘一样被拉到台上,温顺地站在索恩旁边。而这也正给了索恩机会,他低头便可以看到她低胸礼服下的无限风光。我心里开始想,她可能根本就不记得我没来,也不会注意到我来了。这时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类似“上帝的裁判”一般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开来。我的胸膛在颤抖,我感到一种麻木感很有节奏地从我左乳传来。我想我就要死了。我拍了拍麻木的部位,这才意识到是手机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模式在震动,那模式是一小时三十五分钟前我离开医院之前设定好的。

我原先没能挤进人群中,现在却方便了。台上索恩先生正在一语双关地评价着佩内洛普,我心里却在感激这个电话,蹑手蹑脚地走向一扇标向“卫生间”的门。出门之前,我再一次回头,却看到佩内洛普正抬起新做了发型的头看着老板,嘴巴因惊喜而张开。在她用料甚少的低胸礼服下,可以看到她的胸部一起一伏。我任手机一直震动着,直到下了三级台阶到了一处安静的走廊我才屏住呼吸,按下接听键。手机里传来的既不是我最害怕也不是我最希望听到的声音,而是国防部官员安德森先生那长辈似的北部乡村口音。他问我能否马上为国家承担一项相当重要的口译任务,他诚恳地希望我能去一趟。

安德森先生居然亲自打电话给我这样一个兼职人员,这表明他手上这个口译任务极其重要。正常情况下,和我联系的人会是巴尼,安德森先生手下那个说话没谱的部门主管。在过去的十天当中,巴尼已经两次告诉我有十万火急的任务,让我整装待命,最后却告诉我不用去了。“现在就得决定,安德森先生?”“就现在。如果方便的话,越快越好。很抱歉打断你的酒会或是其他什么事情,但我们需要你快一点决定。”他继续说道。听到他知道佩内洛普的酒会,我本以为我会吃惊的,但我没有,因为安德森先生的职责就是了解平民百姓不可能了解的事情。“任务与你的家乡,萨尔沃,你心中的地方有关。”“但安德森先生,我……”“有问题吗,孩子?”“不仅仅是她的酒会,后面还有她报社新老板举行的晚宴。要穿晚礼服的。”我补充道,想要镇住他。“酒会是前所未有的。我是说,酒会是一个老板举办的。没错,他是主编,但也是老板……”无论是出于内疚,还是出于真爱,总之我亏欠了佩内洛普,我必须拒绝这次任务。

安德森先生沉默了下来,就好像我说的话让他有点措手不及。但没人能让他这样,他就是一块岩石,而他自己的教堂就建在这块岩石上面。“你穿着那衣服吗,孩子?晚礼服?”“千真万确,安德森先生。”“现在?就在我们讲话时?你已经穿着晚礼服?”“是的。”他想说些什么?想说我正在参加酒神节?他又沉默了,我怀疑比上次还要更厉害,因为我听见他的大手在话筒上摩挲的声音。于是我又问道:“顺便问一下,这次任务要多久?”“你问什么要多久,孩子?”他问,就好像他没听懂我的话。“这次口译任务,先生。你需要我去做的这项紧急工作。要做多久?”“两天。保险起见,要三天吧。对方会付大价钱,他们愿意这样。五千美元他们不会觉得太贵的。”他大概是跟人问了一下——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语气明显轻松了下来,“那里提供衣服,萨尔沃。他们告诉我衣服不是问题。”

他说“他们告诉我”,这提醒了我,我很想继续问他“他们”究竟是谁,到底是谁愿意给我提供这种前所未有的丰厚报酬,而不仅仅是一小笔酬金外加几小时的休息时间——这通常是你光荣地保卫祖国之后所能获得的一切。但我有点怕安德森先生,没再追问下去。跟他在一起时我常这样。“周一我要去高等法院,安德森先生。那有个大案子,”我恳求道。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戴上爱妻这顶大帽子,“我是说,我怎么向老婆交代?”“我们已经找人去代替你了,萨尔沃。高等法院对新安排没意见,谢谢你提起这件事。”他顿了顿,而我也不说话。“至于你妻子,你可以告诉她,有一家长期合作的公司有紧急事情需要你为他们翻译,而你不能让他们失望。”“好的,先生。我明白了。”“解释越多,纠缠越多,所以,你不要多作解释。对了,你身上穿的就是锃光发亮的皮鞋与礼服衬衫这类的服饰吗?”

尽管脑子里困惑不解,但我还是承认,身上的服饰都属于这种风格。“为什么我听不到你手机那边有酒会上无聊的闲谈声?”

我解释道,为了接他这个电话我已经走到走廊里了。“你附近有没有单独的出口?”

我看到旁边就有一段下行的楼梯。虽然不知他问这是什么意思,但我还是说了。“那么你就不要回酒会了。到了街上,往左看,你会看到一辆蓝色的蒙迪欧停在一家投注站外面。车牌号的最后三个字母是‘LTU’,司机是个白人,名叫弗雷德。对了,你穿几码的鞋?”地球上的任何人都不会忘记他自己的鞋码,但我还是不得不拼命地想了想才记起来,是9码。“9码松一点还是紧一点?”

松一点,先生,我说道。我本可以加上这一句,麦克尔修士过去常说我有一双非洲人的脚,但我没说出来。我的心思既不在麦克尔修士,也不在我的脚,同样不在非洲人,实际上不在任何东西上面,包括安德森先生说的事关国家要事的任务,尽管我像以前一样渴望为女王陛下和国家服务。目前的情况让我知道,我有个从天而降的机会逃离酒会,我将坐在少有的飞机减压舱里,去干上两天报酬极高的工作,在豪华酒店里独自静思两夜,将个人世界里错位的部分复位。从晚礼服内兜里取出手机贴在耳朵上时,我闻到了来自非洲的黑人女护士汉娜的体香。英国夏令时昨晚十一点后不久我俩就开始疯狂地做爱,一直持续到一小时三十五分钟前我离开医院的那一刻。由于我急于准时赶到佩内洛普的酒会,甚至还没能洗掉她的味道。2

你可能敢出巨资跟我打赌,受先母血统的影响,我会从骨子里相信征兆、占卜、迷信、巫师之类,但我不信。事实上,我走近汉娜的整个过程中都出现了许多明显的征兆,我要是留心的话本可以察觉到的,但我没有。

就在那个倒霉的周五之前的周一傍晚,我记得,出现了第一个征兆。当时我在巴特西公园路一家名为“贝拉·维斯特餐厅”的小饭店里,独自一人吃着经过回收处理的环保食品意大利塞肉通心粉,喝着意大利盖恩卡娄公司生产的高浓度基安蒂红葡萄酒,但没什么胃口。为了提高自我修养,我身上正带着一本平装本的安东尼亚·弗雷泽的著作《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英国历史是我知识库里的一大弱点,在安德森先生的亲切指导下我正努力弥补。他在英伦三岛历史方面是一名有影响的学者。餐厅里空荡荡的,只有两桌人在吃饭。人多的一桌在侧厅里,他们是外地人,叽叽喳喳的。人少的一桌专为等爱的人而设,今晚却坐着一个穿戴得整整齐齐的绅士,大概是一名退了休的专业人员,身材矮小,而且我注意到他的鞋子擦得锃亮。自从进入圣心避难所学校以来,我就很尊重鞋子总是擦得亮亮的那类人。

我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吃这样的通心粉。那天是我与佩内洛普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我很早就回到家中准备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一道酒焖仔鸡,一瓶最上等的法国勃艮第红葡萄酒,以及一份在本地熟食店买的、已经切好的法国布里白乳酪。她打电话给我,说一名足球名星的私人生活出现危机,她正在采访,不到半夜回不来。当时我已经用酒焖好了鸡排,对记者们变幻莫测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但我知道她所谓的“采访现场”就是与相好媾和交欢的地方。我当时的反应后来想起来连自己都吃惊。

我没有尖叫。我不是遇事会尖叫的那种人。我是一个冷静、已被同化的浅粽色皮肤的英国人。我要比同化我的英国人还要内敛得多。我轻轻地放下话筒,想也不想就把鸡排、乳酪跟去了皮的土豆扔进垃圾处理器,手指按到“冲洗”按钮上,一直按着,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按了多久,但即使那只鸡还会反抗都没必要那么久。我清醒过来时,意识到自己正轻快地沿着威尔士王子大道往西走去,夹克口袋里就塞着那本《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

贝拉·维斯特餐厅的那张大椭圆餐桌上坐着三对夫妇。男的长得都很健壮,穿着运动夹克,妻子们也一样壮,显然,他们过惯了好日子。有意无意间,我很快就了解到,他们来自小镇里克曼沃斯,他们称之为“里基”。他们来巴特西公园参加一场名为“天皇”的日场演唱会。他们中说话最大声的是一个女的,她觉得这场演出不怎么样。她说她从不喜欢日本人,在她看来,日本人并不会因为唱歌而变好。她一个人狂侃,想到什么话题就说上一番。有时候,她得停下来想一下要说什么,就“呃”几声再接着说。但她其实不必担心,因为其他人没那个胆子打断她。她气不喘,调不变,一口气从“天皇”演唱会说到她最近做的手术上。给她做手术的那个妇科医生把手术搞砸了,但没关系,对方是她的密友,她已经决定不起诉他了。她又马不停蹄地从手术说到她的女婿,一个艺术家,那人让她很不满意,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懒的一个。她还发表了其他看法,意见都很强烈,她的那些观点对于我并不陌生。她说这些时就像是扯着喉咙在喊一样。那位鞋子擦得锃亮的小个子绅士本来在看《每日电讯报》,猛地把摊开的报纸合了起来,纵向对折,用它拍起桌子,啪,砰,啪,然后又多拍一下想看看别人有无反应。“我有话要说。”他对着空气挑衅似地宣布道,“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这是在阐述其个人原则,向他自己而不是别人。

说完,他走向那三个健壮男人中个子最大的一个。贝拉·维斯特餐厅是一家意大利式餐厅,地板是水磨石的,没有窗帘,抹灰顶棚又矮又亮。那桌人即使没听见他的声明,至少也应当听见他走路时那双锃亮的鞋子踩在地板上发出的“砰砰”声,但那个唱主角的妇女正向大家大讲她对现代雕塑的看法,在她眼里,它们毫无价值。那个小个子绅士连喊了好几声“先生!”才让那桌人注意到他。“先生!”他又叫了一声,礼貌而又严厉地对那位“桌长”说道,“我来这里是要用餐读报的,”——他像举起狗咬胶之类的法庭证据似的举起报纸——“但事与愿违,我居然饱受洪浪般的对话噪音侵扰,这么吵闹、琐碎、刺耳,结果我——嗯——”——他用“嗯”对那桌人开始注意他讲话表示感谢——“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声音,先生,比其他声音都要吵。我不想指责你们,我是绅士。但是,先生,我请求你们好自为之。”

这样讲完之后,小个子绅士并未就此离开“战场”。相反,他站在那桌人面前,就像一位面对着不停开火的敌人仍旧坚守阵地的自由斗士,抬头挺胸,两脚合拢,鞋子锃亮,报纸整齐地放置一旁。三个壮汉盯着他,一脸狐疑,那个被惹恼的妇女则盯着她丈夫。“亲爱的,”她咕哝道,“做点什么!”

做什么?如果他们做了些什么,那我要做些什么吗?很明显,那三个来自里基的大汉是老运动员。他们穿的运动夹克上的饰章散发出运动队标志的光芒,不难猜出他们曾是警察橄榄球队的一员。如果他们狠揍小个子绅士一顿,我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无辜旁观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会让自己被打得更狠,还会被警察以违反《反恐怖法》的罪名逮捕,对吧?

结果,那三个男的什么也没做。他们并未猛扁小个子绅士,然后把他扔到街上,随后把我也扔出去,都没有。相反,他们看了看自己强壮有力的双手,大声讨论起来,一致认定那个可怜的家伙明显有问题。他们认为他精神失常,对公众是个威胁。其中一人还建议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

至于那个小个子绅士,他回到自己那张桌子,留下一张面值二十英镑的钞票,对着侧厅很威严地叫了一声“祝你们晚安,先生”,但对我什么也没表示,便大踏步走到街上。他个儿不高,但此刻在我看来却像巨人一样。我一直坐在原处,假装在看《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心中把自己和他作了对比:一个敢在老虎身上掐一把;一个一边说着“是的,亲爱的,我完全理解”,一边却把酒焖仔鸡倒进垃圾处理器。

我记得第二个征兆出现在此后一天,即周二晚上。那晚我在“聊天室”里完成四小时保家卫国的工作量之后才返回巴特西。途中我做出了连自己也吃惊的举动:我居然提前三站就跳下了还没停稳的公交车,全速奔跑起来。从逻辑上讲,我本应穿过邻近威尔士王子大道的那座公园,但我转身跑向我刚刚经过的那座通往切尔西的大桥。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啊,我是很冲动,但是什么使我冲动呢?当时正是上下班车流的最高峰。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很讨厌在那些缓慢前行的车辆旁边步行,因为我不喜欢车里的人那样看我。当时我穿着我那双最好的加拿大街鞋,鞋孔与鞋跟都嵌着皮,后半侧是用橡胶做的。我拼命地奔跑,身体前倾。如果你有跟我一样的肤色、一样的体格、一样的年龄,也一样带着一个公文包,那你不难想像当时的情景。我在患了炸弹恐惧症的伦敦疯狂地全速飞奔,目光直直地看着前方,不向任何人求救,也不急匆匆地闯入人群当中。显然,这样的奔跑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是疯狂的,在上下班高峰期就更是神经错乱了。

我需要运动吗?我不需要。佩内洛普有私人教练,而我则会绕着公园晨跑。我之所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行道狂奔,穿过大桥,是因为我刚才从公交车接近顶部的高度看到了一个吓呆了的小孩。我大概只能为自己找到这个理由了。他六七岁,正困在河流与道路之间的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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