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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18: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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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加正,唐维红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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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e种声音:人民时评

第e种声音:人民时评试读:

总序

1997年1月1日,人民网(当时称“人民日报网络版”)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

作为权威媒体《人民日报》创办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人民网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决定了它必须担当起主流媒体的责任,成为网上传播健康舆论的阵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发表心声的平台,成为大众传媒、新闻传播的主战场。

经过十年的发展,人民网建成了一个具有权威性、大众化、公信力的网络新闻发布平台;打造了“强国”和“人民”两个品牌,2005年“强国论坛”和“人民时评”双双入选“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形成了新闻、互动和服务三大体系,以图文、音视频、动漫、无线、直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报道,建立留言、论坛、博客、社区等多重互动渠道,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WAP、IVR、资料检索、电子出版等多种网络服务。人民网以新闻报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多样性和评论性等特色,在网民中树立起了“权威媒体、大众网站”的形象,确立了网上主流媒体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多网民的认可和社会的肯定。

为纪念人民网进入国际互联网十周年,我们组织编撰出版了“人民网十年之路”系列丛书。这套丛书内容丰富,既有创业者对人民网创办历程的深情回忆,又有亲历者对人民网风雨十年的故事讲述;既有“网上第一谈”“强国论坛”的一次次尖锐对话,又有“网上第一评”“人民时评”的一篇篇犀利评论;既有人民网对重大新闻、热点新闻和突发新闻的精彩报道,又有学界、业界的专家学者对人民网新闻报道的深度研究。丛书回顾了人民网十年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人民网建设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的现实经验,展示了人民网人在十年探索路上的精神风貌。

十年,人民网所走过的每一天都离不开各界的支持,离不开海内外热心网友的关注与厚爱。我们希望通过这套丛书的出版,与社会各界分享人民网的精神成果,交流经验,研究得失,共同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第一年,也是人民网步入下一个十年的开局之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新闻网站;要拓展即时通信、博客、播客、聚合新闻服务等业务领域;要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IP电视、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这对于人民网既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是全新的挑战。我们将继续探索网络传播规律,引导网络舆论,发挥网络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为谱写下一个十年的辉煌不懈努力!何加正

“人民时评”作品

春暖花开话“减负”

金海

春暖花开,本是天真烂漫的孩子沐浴春光,欢乐陶醉的时刻。可是,我最近接连参加了两次学生家长会,发现学校教学又在重返老路:布置厚厚的家庭作业,举办接二连三的竞赛考试,按成绩高低优劣排列名次。当着家长的面,学生拿着老师发给排名不佳的考卷,有的脸蛋布满阴云,有的双眸饱含泪水。

一年前,也是阳光明媚的春天,我到孩子的学校参加家长会,学校领导手拿文件郑重宣布:从今以后学校实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取消考试排名。家长会立刻活跃起来,不仅孩子主动拍起了小手,家长也都长长地出了口气。一年后,虽又到桃花盛开的时节,可情景迥然,温暖的春天孩子感到的却是阵阵寒意。

去年春天,当浙江金华一位高中学生,忍受不了学校排名下降和家长的重压,用榔头活活打死亲生母亲之时,全社会都为之震惊。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批示,呼吁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李鹏同志还同人大代表交流感受:在家里谁最辛苦?是小孙子,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上学,半夜仍做不完家庭作业。学生的苦恼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关注,一时间,从小学到大学都纷纷出台了众多减轻学生负担,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方案。

或许在我国有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无论多么重要的事情,只要布置下去就算落实了,真可谓来得快去得也快。就说学生减负吧,早在十年前,青海的小学生夏斐一向成绩优秀,但因偶尔一次考试排名靠后,被亲生母亲活活打死,那时全社会就曾震惊和疾呼过。可是,人们不愿回忆过去,十年前的事恐怕不少人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一年前的事也有人记忆模糊了。为了教育改革,我们总不能接连上演金华“子杀母”、青海“母杀子”这样的悲剧吧。

又到春暖花开时。我们不能老是喋喋不休给孩子讲述积雪囊萤、刺股悬梁、凿壁引光的古老故事,也要反复讲一讲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面向”:“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现在我国在校学生高达2.4亿多人,占我国总人口的1/5。精心培育今日的花朵,就是培育祖国的明天。(人民网2001年3月26日)

别拿“上帝”开玩笑

王义堂

读了《人民日报》关于《电信资费调整谁受益》的报道后,第一个感觉是想骂娘——中国电信太不像话了,又一次愚弄了“上帝”;第一个举动是想摔电话——从此之后,永远不打电话。

冷静下来,又觉得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尽管太阳每天都要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但今天的太阳和昨天的太阳毕竟不一样了。世界正在阔步跨向信息时代,离开电话是不可能的。就是骂上电信部门一顿又有何用?一是电信部门的脸皮早让“上帝”骂厚了,有“上帝”曾经说,你就是唾上一脸,他连擦都不肯擦一下,还在乎我们再骂几声?二是大家都在建设精神文明,电信部门有那么多的文明单位,你再骂人,岂不是往“文明单位”的牌子上抹黑?思前想后,担着“上帝”空名的我辈,面对讲歪理的电信部门的“公仆”们,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再次劝一句:“别拿‘上帝’开玩笑了!”

别看单个的“上帝”手无缚鸡之力,可以任由“公仆”们开涮。但联合起来的“上帝”,却确是力大无比、无所不能的。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电信市场也是由“上帝”创造的。不仅电信企业的职工是由“上帝”养活的,电信企业的“公仆”们同样是由“上帝”养活的。离开“上帝”,公仆们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电信企业一天也活不下去。谁抛弃了“上帝”,谁就会被“上帝”抛弃;谁惹恼了“上帝”,谁就会受到“上帝”的惩罚。这是事物的辩证法,也是历史的辩证法。电信部门的公仆们,即使不为“上帝”考虑,也该为自己的职工考虑;即使不为职工考虑,也该为自己的生计考虑,别愚弄“上帝”了,该对“上帝”拿出一点点诚意了!

电信部门的垄断地位日益动摇。继“联通”之后,“铁通”也已出世。不要小看他们,认为他们成不了什么气候。要知道,一旦得到“上帝”的偏爱,他们可是见风就长的。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为一支极具竞争力的队伍。何况,强大的海外兵团正在对中国的电信市场虎视眈眈,在即将来到的国际较量中,决定胜败的是“上帝”的选择。中国电信总不能在那个时候要求“上帝”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不讲价钱选择中国电信吧?

也许,电信部门想利用现在的垄断地位,最后狠狠捞一把,为将来的竞争积累资金、增加实力。错了!首先,失去“上帝”是最大的错误。而且失去了的,很难再得到。与其伤“上帝”之心积累资金,不如求“上帝”欢心赢得市场。市场上的短视,最终是要吃大亏的。电信部门现时的做法,无异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其次是在捞一把的同时,可能掩盖了电信部门管理体制上的许多弊病。将来一旦进入平等竞争,弱不禁风的中国电信,会是什么结果?

唠唠叨叨一大篇,谁知道有没有人听,能不能听进去?估计是白说。白说也得说,谁让自己还有点爱国心,还在热切盼着中国电信部门早改革、早发展、早强大呢?(人民网 2001年4月16日)

“红客”、“黑客”都对网络秩序构成危害

木乔

这几天中国“红客”与美国“黑客”大打网络攻击战的消息备受瞩目。乍一听到英勇善战的中国“红客”们在网上攻城略地,甚至将五星红旗挂到了白宫主页上,的确让人很解气。然而,大家也同时听到这样的消息,有上百家中国政府网站及合法机构网站被美国“黑客”破坏了。美国“黑客”的一个代表人物甚至洋洋得意地接受媒体采访,大谈“黑”中国网站的过程。

如果抛开中国“红客”满腔的爱国热情以及美国的霸道行径暂且不谈,单就攻击网站这一行为本身而言,我们恐怕必须承认一点:无论是中国的“红客”还是美国的“黑客”,肆意攻击、破坏网站的做法实际上都是不可原谅的违法行为,说它是利用网络攻击手段危害网络公共安全的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也不过分。

在这节骨眼上说这话可能极不合时宜,在“红客”和“黑客”两边可能都不会讨好,而且很有可能会被爱国热情高涨的“红客”们的愤怒谴责声所湮没。但这些我都认了。因为现在必须有更多人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网络攻击行动的潜在危险,以防止由此造成更严重的灾难性后果。

以高科技手段为后盾的网络攻击战,是危害网络公共安全的破坏行为。应当承认,中国“红客”是一群有正义感和爱国热情的网友,他们将中国国旗图案或英雄王伟的头像贴到美国政府网站主页上,能博得气愤难平的人们的一片喝彩,但无论是网络攻击者还是这种行为的支持者,从这一过程中得到的仅仅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它无助于增强中国实力,也无损于美国的实力。相反,这更像是一种恶作剧,类似于不满者把臭鸡蛋或西红柿扔到政要名人的脸上。这种扰乱行为的违法性质,与许多中国“红客”的爱国热情和报国情怀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还应当看到,这次中美“红客”、“黑客”的网络攻击战带来的将是两败俱伤。正如大家都已注意到的,无论从网络攻击能力还是防范能力来看,中国“红客”并不比美国“黑客”高明多少。相反,由于中国许多网站的安全防范技术水平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它们已经或即将成为中国“红客”与美国“黑客”网络斗法的牺牲品。中美两国许多网站近日相继瘫痪,给广大网友造成诸多不便,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成为网络公共秩序被破坏的受害者。

在这场网络攻击对抗中,假如我们只知道为中国“红客”们的攻击行动喝彩,而不去计算因他们的冲动和意气用事而给那些受攻击的网站所造成的损失;假如美国人只为美国“黑客”的攻击行为喝彩,而不去正视被攻击网站所受到的损失,显然都是在纵容“红客”、“黑客”们不负责任的行为。

再从遵守现行法规的角度来看,“红客”与“黑客”只是名称上的差别,他们实际上都公然置现行法规于不顾,故意攻击或破坏目标网站。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有关网络安全的法规都规定,这种故意破坏政府和合法机构网站的行为属违法。中国“红客”们的做法也许在情感上能为不少有爱国热情的同胞所支持,但他们的网上攻击行为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无论美国多么霸道,美国人在谈判中多么无理,在与别国出现争端时多么横蛮,但凡有理智者都不会头脑发昏到在大街上见到美国人就冲上去拉过来打一顿解解气,这个道理并不难明白。

所以,我坚决反对把中国“红客”的网络攻击行为高尚化,这只不过是活跃网友一次集体出演的不负责闹剧。如果多数胸怀报国之心、身拥强国之力的“红客”能更冷静一些,就应当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破坏网络公共安全秩序的攻击行为,而将满腔爱国热情转化为强大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正义力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国自恃拥有超强的实力,四处横行,称王称霸,妄图让世界各国、全世界人民都对美国俯首称臣,这种霸道行径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的抵制和反抗。5月3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改选,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竟然落选,被赶出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这正是“多行不义”的后果之一。等到我们国家的实力足够强大,世界坚持正义、维护和平、敢于对美国说“不”的力量足够强大,美国必将自食其推行霸权主义、到处为所欲为的后果。(人民网 2001年5月5日)

香格里拉变“臭格里拉”需几年

李长虹

提起香格里拉,就有如痴如醉、魂牵梦萦的感觉。60多年前,英国作家希尔顿在小说《失去的地平线》中描绘的香格里拉(Shangri-La),把人们带入了一个充满梦幻和诗情的桃源仙境。好莱坞将其搬上银幕,香格里拉名声大噪。半个多世纪以来,许多外国人漂洋过海到东亚寻找香格里拉的踪迹。20世纪90年代初,人们发现原来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就在云南迪庆的中甸。此后,众多中外游客纷至沓来,争睹香格里拉的绝世风采。

今天,香格里拉又将成为炒作的话题。据一些媒体报道:有一个大型生存竞技纪实电视节目“走入香格里拉”正在全国征集志愿者。活动要求参加者在只用“十根火柴,十天的干粮”,“此外不许携带任何生存物品的情况下”,在这美丽的仙境中生活30天。

生活30天?志愿者们吃什么呢?显然他们不会像孙悟空那样只找些野果充饥。有火柴就有火种,有火种就能吃上熟食;十根不够用不要紧,可以学原始人,燃起一堆不灭的篝火,反正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烧一把火两把火也烧不尽。没有野果,可以打猎;各种鸟呀、小动物呀,可能没有见过人类,不知人的可怕,会自动送上门来,成为志愿者的佳肴。我有些不明白。若是真的挑战生存极限,为什么不选择条件艰苦的沙漠和戈壁,不到一些条件艰苦、自然生态不好的山里去,偏偏要选择生态环境很脆弱的香格里拉?

显然,拿香格里拉做竞技场,不是因为其设施多么完备,而是利用其神秘和美丽来提高收视率、利润率。这个创意确实很巧妙,但是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环:对自然生态的保护。据介绍,这类“真人秀”节目在国外早就盛行,咱中国人过去见识太少。而这次活动比外国人高出一筹。“走入香格里拉”宗旨是“不屈不挠,挑战自然”,来真格的。一搞活动就能到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不像那些洋人,不敢在自然生态保护区(或者是不允许)举办类似的活动。我们从电视中也可以看到西方人都是怎么举办这类活动的。其实人家那里也有许多美丽的地方,只是这些地方常常是禁止游人进入的,有些地方是有严格保护规定的。据报道,连尼泊尔都为了维护喜马拉雅山的生态平衡,计划对外国攀山队征收“垃圾保证金”,当被证明所有带去的东西都带回时才能领回保证金,迫使登山者只留下脚印,不能留下垃圾。

中国人不重视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已是习以为常、见惯不怪的现象了。一些愚昧无知的农民为了生存的需要而放火烧荒,砍伐原始森林,毁坏自己的家园,为了眼前的利益把明天的根基挖掉;一些贪婪的商人为了攫取利润而不择手段,杀鸡取卵;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为了让当地尽快致富,也为当地增加财政收入,采取急功近利的办法,有水快流,不计后果;一些地区为了开发配套的旅游设施,砍伐原始森林,导致小气候变化,许多过去经常能看到的珍稀野生动物,现在已难觅踪迹……这一切,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破坏。

据介绍:名满天下的黄果树瀑布,由于人为活动影响,原生植被已被破坏殆尽,原生性的常绿阔叶林已不复存在,而且正向裸岩方向逆向演替,加快了石漠化的速度。专家预言,用不了50年,黄果树瀑布作为景区将不复存在。

还有云南的丽江。为了多挣一些小钱,当地竟然修建了三条直达玉龙雪山峰顶的索道。游客大量涌入,破坏了冰川景区的小环境,改变了景区的小气候,致使部分冰川开始融化。这也反映了经营者和一些旅游者的无知。玉龙雪山的奇特就是在赤日炎炎的山下能够欣赏到山顶的皑皑白雪,山腰的百花争艳。而到了山顶,遍地的雪又有什么稀奇,难道你没有见过雪吗?三条索道像是在美女脸蛋上划了三刀,游人也无法感受到玉龙雪山的美貌。尤其是,用不了几年,玉龙雪山上的雪可能不复存在,各种奇特的植物也会损毁殆尽。

有专家认为:对自然生态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去开发,眼下显然难以做到。为了让农民富起来,大规模发展旅游业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一些旅游景点都是贫困地区,加快当地经济发展更是当务之急。谁不希望早些过上好日子啊?然而不顾旅游景区的承受能力,过度开发,竭泽而渔,最终受害的还是当地的自然环境。当地的最大优势就是自然资源,如果这些资源很快消耗尽了,还会有人来吗?希望每个人都能牢记,自然生态一旦被破坏就不能再生。

也许,香格里拉地域宽阔,用不着忧心忡忡。但是,在香格里拉举办的这次探险活动是空前的,肯定不会是绝后的。可能有大批的人马陆续前来,旅游、探险、拍电影,等等。可以想象得出,用不了几年,这个世外桃源就将成为度假胜地了。人们看到的不是遍地的落叶、鸟粪,而是人粪、废纸、各式饮料瓶、垃圾;不是蓝色的水,而是黄色的水;是光秃秃的楼房、索道,甚至还有什么人工建造的各种收费景点,还有炊烟袅袅的宾馆饭店,等等。呜呼!美丽的香格里拉,梦中的香格里拉,我们的下一代还能再看到你的真容吗?在被蹂躏过之后,在被整过容之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难道真的有一天你会变成“臭格里拉”吗?(人民网 2001年5月11日)

今晚,让我们静静地等候

刘成友

今晚十点,一个世界瞩目、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来临。此刻,在投向莫斯科的全球几十亿双眼睛中,有五分之一是属于黄皮肤、黑头发的炎黄子孙的。

与1993年申奥不同的是,不管是首都北京的一千万市民,还是神州大地所有支持申奥的中国人,都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冷静、坦然和从容。人们仍然按部就班地上班、上课、做工,马路上依然车畅人行,池中的莲花依然在悄悄地开放。街道上除了一些申奥标志和招贴画以外,没有志在必得的标语和口号,空气中洋溢着期待而又节制的气氛。

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平常心。这种平常心,不是与世无争的麻木,不是故作姿态的高雅;而是处变不惊的从容,是遇事不慌的沉着,是大事临头的镇定自若。平常心的背后,首先是面对世界的自信,其次是面对挑战的成熟。

不少人对上次申奥时的情景或许还记忆犹新,在经历了情绪的大起大落之后,在经历了8年的发展和进步后,人们懂得更多了,中国更加从容了。有许许多多的理由表明,自信不是浮在表面上的狂躁不安,不是满眼的标语口号,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北京申奥,得到全国人民和世界华人的支持;今天的北京,在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势头良好,完全有能力承办2008年的奥运会;北京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中国运动员在重大国际比赛中表现出色;中国尚未举办过奥运会;奥运会由北京举办,对人类体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如今申奥,适逢其时。力量大,腰杆硬,共鸣多,如此等等,都是我们的自信所在。

以平常心对待申奥,也反映了中国人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渐趋成熟。中国人不再把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简单地维系在一场大型体育赛事上。即使没有奥运会,中国一样可以取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样可以实现现代化。我们仍然有其他更多的机会来证明自己。我们经济建设蒸蒸日上,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一步步迈向小康,男男女女喜气洋洋。北京在此次申奥活动中力求把申奥与为人民办实事、与改善城市设施结合起来,是务实心态的体现,北京将因此而长久受益,中国将因此而长久受益。奥运在北京举办,将给中国、给体育留下宝贵的遗产。即使失利,我们也不会因此心灰意懒,怨天尤人。“胜不骄,败不馁”,北京将把更加成熟的形象展现在世界面前。

平常心是一种成熟心态,一种大国风范。北京在申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正是这样一种从容的气度,中国在申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正是这样一种宽广的胸怀。不管怎样,华夏神州将永远屹立东方,笑傲世界。

世界看好北京,中国期待着世界。今晚,让我们静静地等候。(人民网 2001年7月13日)

春运,载不动的聚散两依依

陈家兴

元旦已过,春节将至。春运又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经年的“背井离乡”,无论你我是腾达还是落魄,是四处漂泊的游子还是已成扎根异乡的客,每每在春节的临近,都会生起一抹不可遏抑的乡愁。梦里是乡音乡情,梦醒是酸楚落泪。于是,你我只剩下一个想法,大部分身在异乡的人也只剩这一个想法:回家团聚!因着这么一个念想儿,春运便绷紧了所有的弦!

归乡的情切,分成“海陆空”三路交通系统,向各自目的地载去。承载最多的,是“陆路”上的铁路与公路运输系统,因而这两条支路也便倾注了各方的关切,更成为归乡者心头的结。卧铺的轻松休闲,硬座的规矩僵硬,站票的拥挤杂乱,都由一车满载了去。而在所有归人的心头,都布满了挥之不去的沉重:如山似海的人流,使美好的春节,变成一段“苦难”历程。那绷紧了弦的春运啊,似也载不动这庞大人流的聚散两依依!

面对这一年一度巨大的客运市场,交通运输系统通常是将此作为一场战役来打。毋庸讳言,交通运输部门尽了自己的努力,运输能力在此期间大都已达饱和。怎奈旅客对客运的需求是如此的不可遏抑!于是,所有在平时看来安全可靠的运输系统,在春运时节都显得左支右绌,纰漏百出。车匪路霸的猖獗,票贩子的横行,虽有缉查与“严打”而难肃清;平日的旅途之“舒适愉快”,客运之“优质服务”,只可遥想不可企及。难道这一切都因为是人多惹的祸吗?

一个成熟的现代交通系统,无论应对什么情况,都应该是紧张有序而不嘈杂忙乱的。一年一度的春运,不仅见证了我们的客运系统还有许多漏洞与不完善之处,更见证了一些人道德的贫乏。那些平时看起来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在此时节都失去了约束力,提供运输配套服务的人此时都放松了要求,有的甚至变得蛮横与霸道起来。更有少数人“浑水摸鱼”,把春运看成是个人发财的机会,从中捞一把。而监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人,任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人海之中,也难免疏忽职守。

于是,有人想到了“价格杠杆”,想用涨价来分流旅客。为使价涨得让人心服,前些时候某地还搞了一个“价格听证会”。实际上,正如文首所述,春节观念仍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区区的涨价又如何能起到分流的作用?除非你价涨得实在离奇,涨到令人不堪承受!

要真正使春运双方的“交易”变得愉快而公平,解决办法不是没有。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铁路提速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在目前的运输格局下,“铁老大”要有“谦谦君子”之风,要尽最大可能多方调集运力,以增加临时客运车辆,服务不仅要保量,更要保质。公路运输则应在管理上狠下功夫,加强公路运输的信誉度与安全度,严禁超载、欺客宰客等现象的发生。

此外,还想说的是,现在,人们的生活已相对富裕了,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也多了起来。哪一个日子,对于那些久别的人来说,都会是倾诉衷肠的团圆日子。只要工作安排得开,就可“常回家看看”,春节并不是唯一的宣泄情感的日子。当国人能理性地对待春节以及其他的节假日时,春运,也许就会以轻盈的步履载动你,聚也依依,散也依依,旅途也依依!(人民网 2002年1月7日)

正义的诉讼,荒唐的判决

林治波

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持续5年之久的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案作出判决,审判长岩田好二在宣判中承认日军731部队等在中国实施细菌战并杀害中国人的事实,但驳回了180名中国原告向被告日本政府提出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的要求。

承认了犯罪事实,却拒不道歉和赔偿,这是多么荒唐而自相矛盾的判决!

尽管如此,这场饱尝艰辛的诉讼还是让我们有所收获,主要有两点:

一是东京地方法院对事实的认定。这是日本第一次在法律意义上对侵华日军实施细菌战的承认。此前,日本官方从未承认这个事实,家永三郎编写的教科书中有关细菌战的记载,也被日本文部省强行删除。这一次,在原告大量的铁的证据面前,在两位731老兵松本正一、筱冢良雄的证词面前,东京地方法院不得不承认细菌战的事实。这样一来,等于把侵略真相固化为法律事实,今后日本政府和右翼势力如果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来抹杀事实真相,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二是广泛的宣传效果。日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唯一实施了细菌战的国家,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为悲惨的伤害。可以说,日本军国主义者的罪恶比起德国纳粹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由于战后日本政府刻意隐瞒,美国也以取得细菌战资料为条件对有关事实保密,以致了解事实真相的人很少。这次声势较大的诉讼,引起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不仅众多的日本媒体、中国媒体作了相关报道,《纽约时报》、美联社、路透社等西方媒体也在第一时间报道了审判情况,引起一定反响。此次诉讼的原告固然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但诉讼的目的并不全在于此,通过诉讼来声讨罪恶,伸张正义,未尝不是一种有效途径。

当年,德国与日本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今天德国已通过反省战争、赔偿损失,卸下了历史包袱,走出了历史阴影,成为一个受到世界尊重的国家。而日本的态度恰恰相反,这不仅是受害者的悲剧,更是日本的耻辱。有罪不认,知错不改,无论如何是过不去的。只要日本一天不反省战争,不承担责任,就一天不能得到受害者的原谅,就一天不能得到邻国的信任,就一天不能卸下沉重的历史包袱。这是日本政治家不能回避的问题。

诉讼的路十分艰难,但我们仍然抱有希望,因为正义的事业终将获胜。在这里,我们应当感谢多年来为此奔波的原告团团长王选女士和180位原告,应当感谢日本友人土屋公献、松村高夫等诸位先生。在同邪恶斗争的战线上,他们结成了正义与良知的统一战线,并将继续携手前行。(人民网 2002年9月6日)

如何为“黄碟事件”画句号

建达

据近日多家媒体报道,陕西延安“夫妻在家看黄碟事件”基本结束了。被关押的无辜公民获得了自由,这确实让人松了一口气。因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感上说,人们都不希望一位无辜的人受到不应有的惩罚,更不希望正在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不应有的损害。然而,“黄碟事件”不应就此画上句号,静心而想,人们仍有难以抹去的担忧。因为,从这件事情上彰显的某些执法人员的人文素质之差和专业素质之低,令公众对那些地方司法的信任打了折扣。

此事件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广大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普通群众,从公民权、司法程序、公权的合法运用、人道主义等等多方面发表了十分理性的观点。给人印象特别深的有:举报他人家庭的隐私者,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不穿警服、不亮证件进屋执法,是否违背了执法程序?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是否不能做?舆论批评后又找个罪名抓人是否涉嫌打击报复?等等。这些问题,不要说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经过严格培训的执法人员,就是一般的公民,可能也会回答个八九不离十。千万别小看了我们的群众。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基础。执法人员不是“什么都能做”,而是“什么都要依法做”。不依法办事,群众不答应,舆论不答应,他们的领导也不会放任不管。

那么,为什么“黄碟事件”以及之前的“处女嫖娼案”还是会发生呢?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这些地方的少数执法人员特别是某些领导缺乏现代法制意识,缺乏最基本的对人的尊重。执法人员是专业人员,他们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必须理解现有法律、正确执行法律。例如连一个人人都知的法理“法律禁止的事情不能做,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可以做”都不懂,动不动就去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不就是破坏了我们的法制了吗?怎么叫公民对司法产生信任?历史上,这种践踏法制、无法无天的教训太多了,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今天,不能再出现那些愚昧、低级和糊涂得叫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必然会做出许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来,其危害十分严重。可以说,这些少数人、少数单位的错误行为、违法行为,不仅给执法机关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给当地的法制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到投资者投资的信心。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提到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一个地方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对执法机关这类“窗口”的满意程度。投资者在投资的意向中,一般都会考虑到当地的文明程度、法制环境。一个良性的、有序的、规范的、具有法律保障的环境,才能吸引人们放心地去投资,去发展,去创业,去一展才华。否则,人家唯恐避之而不及。因此,那些地方的领导者千万别小看了那些引起广泛关注的执法人员违法事件,千万别以为这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处理不好,影响深远,后患无穷。(人民网 2002年12月12日)

从“春药局长”看官场秽风

朽木“春药局长”出自浙江缙云。新华社的消息说,近年来,浙江缙云县计生局一些干部“靠山吃山”,挪用计生专项资金,购买了大量性药具,作为礼品送给当地以及外地前来“考察”的领导干部。消息说,在对该局原局长、后已改任县建设局局长的陶某的离任审计时发现了这件事,因此,县委对该局长进行了处分,撤销其党内职务,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值得玩味的是,新华社的记者在缙云采访时,“许多干部群众暗地里都把计生局的‘老领导’陶某戏称为‘春药局长’”。可见,陶某的所作所为并非处于“真空状态”,也根本无须要等到其“离任”才来“审计”。新华社的消息还提供了一份“计生局所购性药具清单”,内有“中国神油”、“皇后爱液”、“神龙玉液”、“阿拉丁套”等玩意儿若干。这样的玩意,这样的生意,在“民间”看来,既有些暧昧意味,又很具传奇色彩,是属于那种“一传十、十传百”的“热门”消息。但不知为什么“上头”就是视而不见。“据当地干部反映,‘春药局长’很受一些领导赏识,仕途并未因此受到影响,反而改任当地最吃香的建设局局长。”一个“并未”,一个“反而”,真是传神,把“春药局长”的官场奉迎手段和官场上的有关把戏之类揭露无疑。

有人说,也许“上头”有人得好处了,吃了人家的嘴软,一点儿也不错。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考察”方法。“经过调查发现,缙云县政协副主席陈某等一批干部曾收受过计生局的性药礼品,对此,浙江省丽水市纪委对陈某等两名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他们做出深刻检查。此外,他们还对明知计生委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却没有及时追究而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有关领导进行了谈话教育;缙云县纪委也对其他收受性药具的有关部门及乡镇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报上说,“春药局长”离任审计查出的用于购买性药具的钱,达7.3万多元。

缙云的事大概就这样了。问题是,缙云查出了一个“春药局长”,其他省市呢,其他地方呢?毋庸讳言,这些年,官场之中有些地方,弥漫着一股性色之风,拿春药之类的玩意儿送礼的,岂止这缙云一个地方。报上已有多起揭露。有些地方,官员所到之处,都有安排,三陪啊,关照啊,不一而足。还有的官员出差外地,竟然明目张胆召妓嫖娼,南方某省就出现过有干部到外省嫖娼还耍“官谱”的故事;报上也不断揭露出官员嫖娼还要发票,还要公款埋单的故事。湖北天门出了一个五毒书记张二江,染指的女人竟逾百人。就说这缙云计生局的“春药局长”吧,他买的7万多元性药具,送的可都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啊。因此,我们说,官场之中,确有一股淫风秽气,不容忽视!我们不要只对缙云的“春药局长”故事一笑了之,而要举一反三,彻底根治官场上的秽风淫习。虽然,有些也许只是苗头;或者,这不是主流。

我们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勤务员。但同时,我们的官员又是管事的,是执掌权力者,具有极强的行为导向作用。群众看干部,干部的形象好坏,直接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多年来,我们党一直强调反对和防止官员中可能出现的骄奢淫逸之风。然而,不幸的是,这类负面的乃至丑陋的东西,在有些地方有些人身上还相当严重,以至于不断有大贪巨蠹被查处、被揪出,而他们身上,几乎都有这类故事。古哲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切莫把小小“春药”之类仅作笑料,其中折射的,是我们的官场风习,是党风啊!(人民网2003年7月3日)

干部的“红旗”与百姓的“肚皮”

马龙生

安徽省休宁县和祁门县,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调低部分乡镇虚报的农民收入数,重新戴回了脱去十多年的贫困县帽子。这件本来值得肯定的事情,却遭到了黄山市一些领导的批评,理由是“有损黄山形象”(见新华网6月29日《新华视点》)。

对于领导以各种各样的虚假数字来“维护形象”的做法,当地百姓称之为“干部扛红旗,农民饿肚皮”。这涉及到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干部的“红旗”与百姓的“肚皮”为什么无法统一?过去,在“大跃进”以及“抓革命,促生产”时代,虚报浮夸并不奇怪,因为社会政治背景确实有着极为特殊的一面。而今,党中央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而从根本上说,政治问题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三个代表”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高度概括与总结,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出发点与政绩评价的唯一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生存质量、农民精神状态实实在在的提高与好转,才是与当地领导政绩关联度最大的筹码。但是,从这一报道中,我们看到黄山市某些领导的认识与做法,已经与此有了不小的偏差,基层干部与平民百姓对此的反感情绪,也已经对当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扶贫工程,本来是各级政府关心百姓的“民心工程”。黄山市组织市直机关干部下乡包点扶贫,实施了声势浩大的“千人扶贫工程”。然而,就连黄山“千人扶贫工程”的重点地区,也是既没见到扶贫项目,也没见到包点扶贫的干部。一些村在扶贫七八年时间内,没见到一个干部下来。当地百姓无奈地说,扶贫这样的事我们只是在电视里看看,报纸上读读。一些包点扶贫的干部,不仅不能解决任何扶贫问题,生活费还要村里负担,致使上面要派扶贫干部,村里都不敢答应。“千人扶贫工程”本来已经做成了一锅“夹生饭”,可市里有关领导在听说市重点扶持的贫困村比以往增加了20%后,马上不悦地反问,贫困村怎么会越扶越多?这真让人百思不解又十分好笑:这么大的事,又搞了好几年,作为地方官员,这“扶贫越扶越多”的疑问,本该是官员向百姓做出解释才是,可从官员对下属的反问中,他们显然对此底数不清。这其中原因,难道不值得他们反思吗?

好形象的认同标准到底在哪里?在一些领导的心目中,未来“生态最佳、环境最美、山区最富”的发展目标就是今天的新形象,任何有损于此的做法都是不能容忍的。这种把未来目标与当今形象相提并论的说法,表面看是为了维护当地在投资合作者心中的美好形象,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加快当地发展步伐,最终目标还是为了富民。但是,在说给别人听的同时,他们自己心里也清楚:美好形象绝不可能是数字能够包装出来的,投资合作者对当地的形象认知,也绝不可能与他们的描述一致。“形象说”的真正源泉其实还在于“早出政绩,快出政绩”的为官心态罢了。

这两年,“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话题在媒体已谈得很多,再谈则有些絮烦了。但是,黄山市某些领导心目中的“数字形象观”,又让我们看到统计数字在官员的政绩需要面前,成了被任意揉捏的“橡皮泥”,透视出相当一些官员的好大喜功、作风不实的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人民网2003年7月6日)

从“性交易”看传媒的骚动

王赐江

最近,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女艺人周璇成为众多媒体津津乐道的对象,她自曝与影视“大腕”张铁林的“性交易”丑闻,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传媒的密切关注。

让人们遗憾和感慨的是,在这场闹剧中,被普通民众视作“社会公器”的媒体再一次摆脱不了“被人当枪使”的嫌疑。从周璇声泪俱下地站出来揭露某位已经成名的演员“皇阿玛”向她提出“性交易”的要求,至几天后又单方面地宣布她与“性交易”嫌疑人张铁林已经达成和解,再到更为戏剧化地声称自己“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张铁林对我有性要求”,稍有判断常识者都会看出:炒作已渐成为该事件的定论。但是,短短一周内先前知者甚少的周璇却已在影响深远的大众传媒的“狂轰滥炸”下“名扬天下”。精心设计的“新闻陷阱”已捕获众多猎物,可谓“硕果累累”。如此结局,耐人寻味、发人深思。

无独有偶。近日,“全球黑客比武”的消息几乎如出一辙。7月4日,一家美国因特网安全公司发出警告:7月6日,可能会有众多黑客大举入侵全球成千上万个网站,从而导致网路交通发生中断。但截至7月6日晚11时,国内网站一切如常。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很可能是国外安全厂商的恶意炒作。有资料显示,安全厂商制造消息或借机炒作自己是近年来IT业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借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或是推销产品。同样,很少冷静求证的国内一些媒体在其中仍是乐此不疲地推波助澜,类似的例子近些年来不胜枚举。

可悲可叹的是,当结局与自己信誓旦旦地极力渲染的情形背道而驰的时候,许多媒体尴尬之余也是暗自庆幸和窃笑——报纸因此似乎更吸引广大受众的“眼球”了,发行量上升,广告额增长,何乐而不为呢?但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传媒和老记们却忘记了自己肩负的道义和责任,舍弃了应有的独立思考和冷静分析,其公信力和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这一点却常被浮躁、骚动的大众传媒忽略不计,反正眼前利益已唾手可得。

诚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众传媒不得不考虑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其日常行为不仅要符合宣传规律,还要遵循市场规律。然而,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媒体决不能只为了自己的经济效益而置更为重要的社会效益于不顾,甚至不惜走向堕落和庸俗。否则,抛弃“真实性”生命线的它们就将失去存在的根基。(人民网2003年7月10日)

谁来阻止“程维高们”的行为?!

建达

中央纪委近日做出决定,开除原河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的党籍。这是继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原云南省省长等一批高官后,又一个下台的省部级贪官。

贪官的下台,反映了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确实是一件大得人心的好事。但是,这些当年手握大权的高官,在位时给当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却是难以用时间和金钱所能弥补的。这就提出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我们能否在那些贪官想做坏事但还未造成损失之前阻止他们的行为呢?那位曾经举报程维高行为的河北干部,曾受到程的打击报复。一个省委书记想要打击报复一名属下,简直是易如反掌!

看起来,个人与手握大权的腐败官员斗,大多是鸡蛋碰石头。说到底,还是要靠完善的反腐机制,而笔者所要强调的则是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在这方面的作用不应忽视。如果真正发挥这些机构和人员的民主监督作用,贪官们就不敢轻举妄动。

各级人大代表肩负着立法和监督的责任,各级政协也有民主监督的神圣职责。代表和委员就像无处不在的监视器,注视着政府机关和官员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问题,他们就应运用人民赋予的合法手段,揭露和弹劾贪官。可惜的是,在发现严重问题的那些地方,举报贪官的正义之士,往往不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贪官们大肆敛财、为子女配偶大捞好处的时候,也没有听说有人大或政协出面进行揭露批评。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改善。

此外,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在监督上也应有所作为。在笔者看来,党政干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他们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个人,媒体大可不必在这上面花费过多的笔墨、版面,更不能肉麻吹捧;如果发现官员违纪违法,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则不能装聋作哑,更不应该护短,而应该利用媒体的优势向上反映实情或予以公共曝光、揭露。遗憾的是,那些被处理的贪官们的所在地,在贪官们损害公众利益的时候,媒体几乎没有不同的声音,更谈不上义正词严的批评了。

通过这一连串的严重腐败事件,我们有理由提出:我们的反腐体制是否应该更科学、更严密、更具有操作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的监督机器能否真正发挥强大的作用?在这点上,人民群众有多少渴望、多少期盼啊!(人民网2003年8月11日)

干部下海为何要系“安全带”

朽木

为官下海条件丰厚,让人垂涎。这是看了报上关于河南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报道后的第一反应。《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离岗从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保留三年身份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包括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工龄三年内连续计算,无违纪违法者年度考核视为称职。云云。

报道转引了“当地有关人士”对于此举的积极评价:打破了所有制界限、人员身份界限和人事工作传统范围界限。打破了“三个界限”,自然功不可没。客观而言,这样的评价有一定的根据。的确,几十年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所有制、身份和人事“界限”,如同壁垒,森严了得,阻碍了一批“民间”的有真才实学之士,使他们报国无门,徒唤奈何。过去的情况,一个“户口”就能致人于死地,你是农村户口吗?那么,你就注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而只要生在城里,就“一登龙门”,无后顾之虞。至于当上了“干部”,更是铁饭碗、铁交椅了,终身受用,享用不尽。因此,河南这回出台的这个《意见》,对于促进“人往低(不含贵贱评价)处走”,振兴民营经济,搅动人才活水,无疑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事物的一个方面往往掩盖了另一个方面。这个《意见》,有些地方好像也经不起认真推敲。别的不说,还是从“身份”入手,我在《意见》中读出了其自相矛盾的致命“软肋”。机关干部下海,就能身份、工资等三年不变,就能“无违纪违规者年度考核视为称职”?凭什么?有何法律法规依据?而我所知道的,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规矩”是:我们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换句话说,干部下海,悉听尊便,目前民营、非公正是用人之时,尤应欢迎和鼓励。这就够了。而没有任何理由让他们身份、工资等三年不变。干什么去了?实习吗?还是镀金?你这么一搞,非公心里不嘀咕才怪:这些人和我们是一条心么?这些人和我们是平等的么?他们能在我们这里安心、生根么?!如此等等。我想,这个《意见》,经不起诸如此类的“拷问”。

事实上,这个《意见》隐约折射了不平等意识,折射了我们熟悉的官本位意识;这已是一个“潜意识”了。弄来弄去,机关干部总是高人一等,总是衣食无忧,总是有人“罩看”。相反,非公会有如此待遇吗?农民如有幸当上了机关干部(前不久就有一例半例考上的),他能带什么待遇进党政机关呢?未之有也!甭说农民,就是一些原先在非公工作的,或干脆在厂矿企业工作的,一旦调动或升迁党政机关,他们又能带什么“待遇”进机关呢?未之有也!这里看出的症结是:不平等。奉行的不是人格本位、人才本位,而是过去残留的官本位、权力本位意识在作怪,用的还是官本位的评价体系啊!

其实,依我看,鼓励机关干部下海,应更多强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多强调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平等和机会平等,强调公平竞争,而不是搞什么“赎买政策”。还要注意的是,机关干部下海,必须完全脱钩,不再系“安全带”,更要防止“权力期权”从中作祟。这,才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才真正符合人才成长的规律。

不知有关人士以为然否。希望得到各方面的批评指正。(人民网2003年8月22日)

公车改革,何处是源头?

陈家兴

沉寂多年的公车改革似乎又开始破封。8月23日,历时14天的江苏江阴市镇级机关公车拍卖落下帷幕。不知这一不大不小的新动作能否成为推动新一轮公车改革的先声,抑或只是成为下一轮公车改革可堪回首的个案?请别误解为这是对于改革者良苦用心的讥讽和不屑。

车轮上耗费的金钱数字惊人!有数据为证:在江阴市,180多辆镇级机关单位公车,全年所需费用2200多万元,其中直接费用约1500多万元,包含汽油费、过桥(路)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等,仅此一项平均每辆车费用超过8万元。在全国来说,这种“光明正大”式的车轮子上的腐败数额就相当惊人了。因而,杜绝这种腐败也就一直成为有志之士的呼声。

遗憾的是,就江阴市的改革来看,却是了无新意。不就是几年前热闹时喊过的那一套么?不让大小官员乘公车了,改为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量,每年给予24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交通费补贴。从表面上看,这样做每年可以节约1000万元左右。然而,当年公车改革不了了之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交通费没少拿,公车却照坐。改来改去,除了每年要多支出一笔不菲的交通费补贴外,其他什么也没变(即使公车拍卖了,日后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回归啊)。

公车照坐的现实理由是充分的。其一,在政府公共事务活动中,有档次的车才能显出乘车人的档次,才能够得上派、够得上交往的资格。让官员打车去见贵宾,社会心理认为这就是跌价。其二,包含公车消费在内的公共事务消费的惯性,使一些人的心理非常不适应,其他如公款宴请、公款购物等等可以随便,该揩多少油全凭个人自愿,轮到出行却要自己抠门(掏自己的钱),心理落差太大,因而抵制也就随之而来。

而就补贴一项来看,几年前的观点到现在仍然适用:你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钱?对于有的人来说,仅车贴一项恐怕就要超过月工资了!于情于理实在不通。

然而,公车改革的再一次被祭起,意义仍然十分深远。它凸显了政府公共事务活动经费支出制度上的危机。虽然没有明确的数字,但从车轮子上的巨大支出就可以感知,整个政府公共事务活动需要多大的财政支出来支撑它的运行。现行的政府公务员工资是比较低,然而,从其各种职务消费以及福利等来看,总算起来再平摊到每人每月上去,与现行工资水平相比,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文数字,投入下去,产出的效益却比较低。也就是说,这种消费有很大一部分没用在正事上,如公款大吃大喝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薪养廉”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并不是说给这个官员高薪,他就不腐败了。而是说,给公务员们“高薪”(含有交通补贴等),但因政府公共事务而带来的各种职务消费的便利,如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购物等等,却没有了,干什么事都得自己掏腰包,自然就从制度上管住了公务员们“光明正大”式的腐败。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公车改革的源头,不是在卖掉公车就可以一了百了,而是在整个政府公共事务经费支出制度上的改革。

依笔者所见,不让“公费”充当冤大头,为一切私人、半私人的支出“埋单”,有关政府公共事务经费支出的制度设计只有从此入手,才可能找到一条有效遏制一些人“大慷国家之慨”的路。实际上,只有当在职务岗位上没油水可捞(严格的限定),而个人生活却有一定保障(相对的高薪),并且任何腐败行为都将受到严惩的时候,这样的政府职务岗位才有可能真正变成一个为人民尽心竭力服务的窗口,而不会被当成腐败之源。(人民网2003年8月27日)

寻找属于自己的好日子

余晖

又到周六。且无论阴历、阳历,都是双数。正应了老话儿说的“好事成双”,今天大概又是个被许多人看好的好日子。不用出门,笔者也能想象出,今天街头又会出现一队队被鲜花和气球装饰得喜气洋洋的结婚车队。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别管什么事,一扎堆就容易出事。好事扎堆,这好日子也保不齐就会闹出什么不好的事情,让您想起这日子就堵心!

我这可不是杞人忧天。刚刚过去的9月6日,是农历八月初十,也是星期六,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日子啦。据说那一天,全北京市有3000对新人结婚。您想想,3000对、6000人结婚,再加上双方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得有多少辆婚车在马路上“游行”?再赶上几家是豪华车队的,还不得几万辆?哇,几万辆奔驰、奥迪,再加上加长的卡迪拉克什么的,在马路上开着双蹦灯不慌不忙地开着,看着是壮观了,但堵车也是肯定的了!老北京讲究中午前要接回新娘子。您说,这要是因为堵车误了良辰,您是不是想起这天就闹心?

再说酒店。从北京饭店传出消息,9月6日那天,他们一天办了10拨婚庆宴席。10拨!也不知有没有走错了门、吃错了席的。这也难怪。现如今,人们的生活富裕了,兜里的钱多了,当然希望把结婚这人生的大事办得够体面、够风光。所以,想把婚宴办在北京饭店的,一定不在少数。不说3000比10,就是只有1500比10、500比10,那竞争也够激烈的。笔者有位朋友也是那天结婚。他早早弄了一本酒店的名单,拨电话拨到手痛,却发现自己相中的酒店都已被预订满了。为了不错过这个好日子,婚宴只好摆在了一家平时看不上眼的酒店。结果,无论是饭菜质量还是服务水平,都差强人意。他现在想起来还耿耿于怀。这不是花钱添堵吗?

还有婚庆公司。现在的婚礼十之八九是由婚庆公司的专业司仪来主持的。9月6日那天,仅紫房子婚庆公司就为64对新人举办了婚礼,据说这是该公司历史上举办婚礼最多的一天。这么多婚礼要主持,名声响、服务好的婚庆公司数量有限,要找个可心的司仪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据媒体报道,就有因为不良婚庆公司届时无司仪可派而误了新人的好事,使喜剧变成闹剧的。

说了这么半天,不是想在这好日子里给大伙儿找什么不痛快。只是想说,其实,适合自己的日子都是好日子,咱没必要光在逢单逢双上动脑筋。如今,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不是常把“张扬个性”挂在嘴边吗?那就在好日子的定位上先来点儿个性,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牵手……这些甜蜜的、值得记忆的时光不都是属于自己的好日子吗?在属于自己的好日子里把自己的好事办好,这才是好上加好呢!

衷心希望所有的朋友好日子越过越多,日子越过越旺!就像那歌里唱的:“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今天是个好日子,打开了家门咱迎春风!”(人民网2003年9月20日)

两亿多资产闲置,谁心痛?

王比学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一则四川绵阳超标准、超规模建机场,造成两亿多资产闲置的消息。看后感慨万千,有些话不吐不快!

据报道,绵阳机场于2001年竣工通航,当年就亏损3800多万元。机场虽然竣工已有两年多,但还有一亿多工程款没付清。据审计部门审计调查,绵阳机场目前未发挥或未完全发挥投资效益的资产高达2.2亿多元。实际上,当年修建机场的决策者们在论证时就已预测到“机场投运后5~8年会有一定亏损”,但是机场在破土动工后,建设规模却一步步地扩大。没想到商没招来,资也没引来,反而负债累累。

其实,绵阳机场的问题并不是特例。最近。国家审计署对全国12个重点机场和38个支线机场进行审计和调查发现,9个重点机场亏损,37个支线机场亏损。有的机场已资不抵债,有的已经停航。

类似问题不仅存在于机场,在其他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也存在。这些问题虽然谈不上违纪,更谈不上违法,但却违背了效益原则。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能一味地强调速度和规模。正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所言:“经济的快速发展,应该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对财政资金的使用不仅要求合理、合法,而且要看它是不是有效。”

有人曾撰文分析个别官员有“三拍”——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拍脑袋,决策也;拍胸脯,表态也;拍屁股,失误无责任也。

对于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在项目选定和决策过程中,不尊重科学,不尊重事实,而是单凭领导想当然,就轻率地做出了决策,以致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投产之日,就是企业亏损之时。我们很少见到,有哪一位“三拍”者因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而承担责任或者被追究责任的。

为什么决策失误的事件一再发生,根源恐怕还在于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决策者要对决策失误的结果负责。试想,如果这些钱是决策者自己的,他是绝不会轻易拍脑袋就做出决定的。否则,就有可能落个倾家荡产的下场。

由于决策不当,我们过去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有的甚至在若干年后,还是一个难以摆脱的沉重包袱。痛定思痛,在经济建设中,只有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讲究效益,实事求是,才能尽量避免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审计署的审计调查给我们这样一个警示:健全决策责任制,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浪费,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人民网2003年9月30日)

北京四合院真的有救了吗

余晖

今年是北京建都850周年。据媒体报道,从9月20日起北京要举行四大系列18项活动以隆重纪念这一重要的历史事件。不用说,此时的北京好戏连台、异彩纷呈;而几乎与此同时,北京旧城区第二批四合院保护院落挂牌工作也正式启动,国庆前将完成339处四合院保护院落的挂牌工作。届时,北京共有539处四合院列入受保护名单。表面看起来,后者似乎与纪念建都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笔者以为,与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相比,此举对古城北京的意义要更为深远。

据史料记载,自3000多年前北京地区出现最早的城市,到850年前(公元1153年)金主完颜亮在此建立金都——上都,北京完成了它作为都城的预备阶段。这以后,北京的历史就和中国的历史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这850年的历史不仅写在史册上,也融会在作为历史文化结晶的建筑里。北京,不仅有金碧辉煌的宫殿,有红墙绿瓦的寺院,还有长长短短幽长宁静的胡同,有大大小小拥有“天棚鱼缸石榴树”的四合院。可以说,正是这些四合院建构出了北京的框架和气概。

北京的四合院,据说在辽代时已初成规模,经金、元至明、清,逐渐完善,最终成为北京最有特点的居住形式。经过数百年的营建,北京四合院从平面布局到内部结构、细部装修都形成了特有的京味风格。北京的四合院,承载着古人对建筑、天文、哲学、人伦、政治等诸方面的理解和思索,记录了中国人的生存智慧。四合院对于北京的意义不言而喻,对四合院的重视和保护也理应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有数据显示,北京的四合院已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700万平方米减少到300万平方米。原因是多方面的。1949年以后,北京的四合院就出现了使用危机,很多清代遗留下来的王府、宅院由私产改成公产,那些仍作为住宅用的院落则变成了拥挤、嘈杂的大杂院;接下来的“文化大革命”更使北京的四合院罹难严重,许多精美的砖雕、木雕、石刻、彩绘等传统装饰构件被荡涤一空……应该说,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了四合院的保护方针,使四合院的恶化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和缓解。但笔者也注意到,在消失的四合院中,有100万平方米是在90年代初到2000年间的旧城改造中发生的——拆除传统建筑,搞些“假古董”,让大街上的建筑都戴上“绿帽子”;一味强调商业化运作,使旧城改造陷入了“开发性破坏”或“破坏性开发”的怪圈……北京的四合院仍然岌岌可危!我们还有多少四合院经得起这样的磨难?!没有四合院的北京还能称得上北京吗?!

可喜的是,北京申奥成功给四合院保护带来了新的转机。在争建人文奥运的蓝图下,保护四合院的声音和行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都多。北京市政府已做出承诺,今后政府将停止皇城内的拆旧改新行为,皇城内不再进行成片的拆迁改建工程。对现存格局完整、房屋质量较好的四合院进行挂牌保护就是举措之一。应该说,这是北京的幸事,也是中华民族的幸事!

然而,挂牌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挂牌后的四合院该怎么保护?四合院的保护审批手续该是怎样的?四合院里的违章建筑该怎样处理?房屋的修理费该由谁付?修缮质量由谁来监督?私人的四合院若没能力自修的话,产权转让可行吗?等等,这些都需要从法规、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以解决。只有当四合院的保护真正到了有规划可凭、有法可依的时候,我们才敢说北京四合院真的有救了。

其实,与北京一样,如何处理好保护传统文化和城市发展的关系,是许多城市无法回避的问题,越是那些历史文化积淀丰厚的城市,这个问题就越是突出。各地情况不同,措施也不会相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绝不能将保护与改造对立起来!一个城市如果将自己历史文化的宝贵留存全都拆除干净了,这个城市也就失去其独有的魅力和价值了!我们不能再做这样的蠢事了!(人民网2003年10月7日)

载人神舟飞天圆好梦

陈家兴

10月15日,一个举国欢腾、群心振奋的日子。这天,我们用自己设计制造的火箭“神箭”和飞船“神舟”,把中国的宇航员送上了浩瀚太空。在天河摆渡一天后,宇航员安全地返回了地面。这是中国航天史上一座壮丽的丰碑,也是中华民族史上一次伟大的壮举。世界为之瞩目,吴刚必也醉了。

从古代嫦娥奔月的动人传说,到敦煌飞天的美丽壁画,从明代人的万户飞天到早期的“曙光号”飞船,对神秘宇宙的探索就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梦想。这个跨越千年的美梦,竟在今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4周年之际,终于成真。架起梦想与现实之间坚实桥梁的,是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和高瞻远瞩的决策,是几代航天人不畏艰难险阻、勇攀科技高峰的不懈奋斗,夯实基础的则是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多少期待,多少汗水,一朝梦圆九天,航天人笑了,那笑里有欣慰的泪水;全国人民笑了,那笑里有喜悦的泪花。

中国航天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极大地鼓舞着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的炎黄子孙。载人神舟的飞天,不仅使中国成为继俄罗斯和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三个自主发展载人航天技术的国家,提升了中国航天大国的地位,也再一次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中华民族将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迄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今天的中国人民,正以巨大的热情投入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中。中国宇航员在太空遨游的喜讯,必将化为我们无比的热情和巨大的干劲,使我们更加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工作,进一步打牢发展的基石,更好地铺就通向中华民族壮丽事业的康庄大道。

中国载人飞船的飞天,也使中国成为国际空间俱乐部的重要成员,进一步拉开了人类探索太空的帷幕。中国发展载人航天,为的是帮助人类开拓新的生存空间,促进太空资源的探索、开发与和平利用。人类面临资源日益枯竭、人口激增等矛盾,探索、扩大在外空的生存空间是人类解决自身矛盾、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选择。载人航天技术可以说是现代科技的集大成者,太空的特殊环境为人类的科研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实验场所,同时,发展载人航天技术,对现代科技各个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国家整体科技的发展。这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努力发展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的一个现实需要。

太空其实离我们很近。专家说,仅一个卫星通信技术,就为现代社会提供了电话、数据传输、电视转播、卫星电视教育、移动通信、救援、远程医疗等上百种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仅如此,普通百姓能够享受到的还有很多,比如太空蔬菜就摆上了百姓餐桌。据了解,目前已有1800项空间技术成果移植到国民经济各部门,正在改变和丰富着我们多彩的生活。载人飞船的飞天,进一步拉近了太空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我们也必将更多更好地享受着探索太空所带来的种种实惠。

载人神舟飞天终圆了中华民族的好梦。而我们的梦想也将因此而飞翔得更高更远。探月工程、深空探测……人类对太空的探索将永无止境。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还有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我们激动的心情呢?让我们满怀信心,积蕴激情,向着中华民族更加繁荣富强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同时,也向顽强拼搏的航天人道一声:你们辛苦了!(人民网2003年10月15日)

执法人员不能没有人权意识

建达

媒体报道的下面这两件事虽说情节不同,但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相同的结论,这就是,执法人员不能没有人权意识,否则,就会玷污自己头上神圣的国徽。第一件事是四川省被羁押吸毒女的幼女不幸饿死,负有责任的两名警察日前被起诉。第二件事是河南省准备开放正在使用的监狱,免费供游客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

发生在四川的那件事,明显反映了那几个不负责任的警察缺乏人权意识。如果他们的上司交代了什么事,他们肯定竭尽全力去完成。不幸的是,托付他们关照小孩的是一个吸毒女。在他们的意识里,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人权,所以,他们也就不会为一个他们认为有罪的女人去做一件简单的事情。后来,就发生了这一震惊全社会的悲剧。值得欣慰的是,当地司法机关并没有袒护这些渎职者,法律已经开始追究他们的责任。

河南省发生的事同样值得质疑。监狱是个特殊的场所,组织人去参观犯人的生活情况,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人道主义,是否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今后的生活。笔者曾经参观过日本的监狱,但那是一个已经废弃不用的旧监狱,成为旅游景点。正在使用的监狱,人家从没打算叫人看!监狱不是动物园,更不是可以让不相干的人去看新鲜和猎奇的场所。犯人尽管被剥夺了一部分自由,但是属于他们的人权——比如尊严、隐私等,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替好人说话或者替坏人说话的问题,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法制、文明和进步,反过来可以减少犯罪,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利益。人权并非西方的专利,正在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中国,越来越重视人权建设。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人权》杂志指出,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成功举办了APEC领导人峰会,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中国的人权状况与整个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这个大环境下,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部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该加强人权意识,树立中国新一代执法者的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新形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真正成为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当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尊重公民的权利、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必然受到追究的氛围时,那些野蛮的、原始的、愚昧的、荒唐的行为就会很快失去生存的土壤。(人民网2003年10月16日)

谨防追捕外逃贪官“速胜论”

王赐江

近段时间,追捕外逃贪官不约而同地成为大众传媒吸引眼球的热门话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全国人大已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而该《公约》也已正式生效,对腐败行为打击力度更大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还可能于今年年底提交联大通过。再基于据保守估计我国至少已有4000名贪官携款50亿美元外逃的惊人事实,国际反腐合作的加强使国内媒体一片欢呼、异常亢奋,“中国外逃贪官的末日即将来临”、“外逃贪官可被引渡”、“中国外逃贪官的绞索”、“对外逃贪官敲响的第一声丧钟”等字眼极具视觉冲击力。仿佛正在国外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贪官们很快就要全部被抓捕回国接受法律的严惩,普通民众似乎也看到了贪官们的可悲下场、平添了几分快意。

根据某些媒体和专家对《公约》的解读,人们好像很有理由对追捕外逃贪官的光明前景表现出激动和兴奋。同时,无路可逃也会增强官员们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国内外皆可产生如此效应,反腐败似乎胜利在望,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公众怎能不拍手称快呢?

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正部级官员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这些在国内利用职务之便狠捞一把,然后逃到国外逍遥法外的官员们会很快被引渡回国绳之以法吗?情况其实并不容乐观。应当明白:国际法是在国际关系中形成的,调整国际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以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为其表现形式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和规范的总体;其实施主要依靠国际法基本主体——国家自身的行动,国际社会并没有一个处于各国之上的强制实施国际法的机关,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机构也并无强制管辖权和执行权。

姑且不论国与国之间在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认定上存在着较大差异,面临诸多难以消除的法律障碍,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公约》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单就属于国际法范畴的《公约》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书、并无强制约束力而言,我们也不应“被胜利冲昏头脑”。也就是说,即使世界各国都加入了《公约》,一国对拒绝引渡外逃官员的另一国除了表示“愤怒”和“抗议”、使之遭受“道义的谴责”之外,实际上并无有效办法,在无专门的双边引渡协议予以保障的情况下(目前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只有19个,且无一个欧美发达国家),能否引渡外逃贪官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两国关系好坏和具体协商结果。

必须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虽然加强国际合作是完全必要的,但腐败行为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温床仍在国内,有效阻止贪官外逃的治本之策还须由我们自己作出和实施。那种企求借助外力毕其功于一役、甚至因此放松国内反腐制度和体制建设的观点和倾向,无异于舍本逐末,贻害无穷。我国加入《公约》无疑彰显了政府的反腐力度和决心,具有积极意义,但对《公约》效用不切实际的夸大其词和自欺欺人的盲目乐观只能麻痹人们的意志、贻误工作。

毋庸讳言,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一场需要投入相当精力的“持久战”,在取得一定进展的情况下更应保持应有的清醒和理性,颇有市场的追捕外逃贪官“速胜论”是自我麻醉的毒剂,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网2003年10月21日)

“人灾”与“才荒”的尴尬共存

马龙生

河北省涉县广播电视局自1995年以来,全局人员由50多人猛增到240多人,但是只增人数,难增人才。由于近年来该县广电局发展较快,成了县里比较“肥”的单位之一,局领导为“亲”所困,几年来在进人过程中,职工亲属和上级领导指派的大量低素质农民涌入,致使现在的领导层既为“人灾”发愁,又为“才荒”叹气。

11月5日的这则新华网消息所反映的现象,在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笔者以前工作的一家国企公司,凡是效益不错的基层单位,总是三亲六故及“皇亲国戚”最扎堆儿的地方。等到这些单位被“吃”倒了台、沦为亏损时,这些依靠各种关系调进来的人,很快又一个一个地调出了。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我们平常听得最多的,是这些单位的运营成本如何高,现行的收费标准如何低,经营上如何入不敷出,可这些单位却不说自己养了多少包括亲属、关系户在内的闲人,这“养闲人”的费用又往成本里摊了多少?在党政机关,如今进入公务员队伍“逢进必考”,想塞进不具备条件的亲属已不那么容易,但人家可以在辅助人员、后勤服务岗位上动脑筋。招多少、招谁,您到一些基层党政机关问问,这样的事什么时候公开、透明过?

有些单位领导可能认为,就一般岗位、一般工种而言,用谁都是用,把岗位照顾给本单位一些“有头有脸”人的亲属,照顾给单位的关系户,对稳定职工队伍、维持合作关系有好处,也是领导“人情味”的体现。殊不知,这种照顾性的进人,会使人力投入不仅不能产生期待回报,反而因矛盾的增多而加大了管理难度,加剧了人心的涣散,根本违背了运行规律的事业,不仅不能发展,反而会一步一步走向衰败。而这,才是职工队伍不稳定的最大威胁。因此,在用人上为“亲”所困,实在是一种短视行为。

其实,笔者煞有介事讲述的此番道理,类似涉县广电局的领导们未必不懂。之所以要这样干,表面上看是为“亲”所困,实质上暴露的,还是产权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没有理顺,从而导致相关领导心理失衡的结果。

涉县广电局前任局长在任期间,该局事业发展迅速,成了县里的好单位,这位前任局长也成为单位的功臣。但是事业搞上去了,用人却一团糟:短短3年,人数由130人增到240人,近70%的人员只有初高中文化。我们不妨设想,如果县广电局是个具有明确产权人的事业,如果这位前任局长是县广电局的大股东,或者具有类似“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之法定职责与待遇,他还会不会、能不能、敢不敢如此地“用人一团糟”?但现实是,在事业成功发展之后,这位前任局长作为功臣,其国家干部的身份,使其不太可能具有什么“法定职责与待遇”。那么利用权力安排一下本单位员工及关系户的亲属,落个好人缘,从“人性”的角度说,似乎也不难理解。只是他留给后任的“人灾”与“才荒”,不知还要贻害多少年、多少任。“人灾”与“才荒”并存,这是当前不少“国”字号单位的共患。笔者以为,只有将国家产权人格化,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任、利益关系,经营者的立足点才会有根本的转变,在用人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笑思路才能真正避免。(人民网2003年11月12日)

向巴金老人学习反思和忏悔

建达

巴金老人一百岁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他的随笔,他的译作,至今仍闪耀着夺目的光芒。毫无疑问,巴金是当代中国的文学巨匠,是几代文学青年心中的偶像。

今天,很多人在纪念巴金的一百岁。有真心实意地钦佩他的道德品质和文章的,也有赶时髦、凑热闹的。当然,赶时髦、凑热闹并不一定有什么恶意,然而心知肚明的巴金老人也许并不喜欢这一套。

巴金给我们留下了什么?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个说法。但是,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巴金在他的著作和谈话里所透露的对自由的渴望、对暴力的憎恨,以及反思和忏悔的精神核心,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

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暴力的憎恨,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反思和忏悔却是一般人难以做到或不愿去做的。巴金对自己在“文革”中某些行为的反思和忏悔,给了我们多么巨大的震撼。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巴金,一个理性的、敢于负责的、真正献身于人民的巴金。这样的智者越多,我们的社会就会越健康、越美好。对照现实,有多少人学会了反思?有多少人真心地忏悔?一批贪官倒台,极力提拔他们的人、大肆吹捧他们的人反思了吗?一个地方发生灾难,几十条生命、上百条生命消亡,负有责任的官员自责了吗?为了自己的升迁,不惜说假话、吹牛皮,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这样的官员忏悔了吗?缺乏反思和忏悔的环境,使得社会的悲剧一再重演。这当然不是唯一的原因,但却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

纪念巴金,最有意义的是继承他的人格精神。我们不要把他当做一位神。他是我们中间的一位长者,是我们的一位老师,是我们可以推心置腹进行交谈的朋友。我们要像他那样,反思那些荒唐的行为,忏悔自己不洁的灵魂,免得我们的人民再去遭受苦难,免得我们的国家再堕落深渊。

其实,社会不需要太多的“高、大、全”式的英雄,太高、太大、太全,人们不好学,也学不了,最终不了了之。反而,我们喜欢巴金老人这样的智者,他给我们提供了怎样思考、怎样追求、怎样奋斗、怎样做人的范例。他不喜欢自己被人弄得神不神、仙不仙的样子。他就是他,一位中国的作家,一个中国的公民。

新时期新阶段,建设民主和法制成为主流的呼声,改革和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尽管我们的社会还有某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人们正在逐步明白,怎样做对人民有利,同时对国家有利、也对自己有利,怎样才叫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怎样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权益。反思和忏悔并不丢脸,无知和一意孤行倒有可能毁掉美好的一切。

今天,我们纪念巴金一百岁,我们要真诚地说一句:巴金老人,谢谢您教给我们许多!(人民网2003年11月29日)

164位“成功女性”为何京城被骗

马龙生

据《京华时报》12月21日报道,164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女性兴致勃勃地来北京参加“2003中国经济成功女性大会”,然而,等待她们的却是一场有诈骗嫌疑的会议。据警方初步调查,该组委会组织“2003中国经济成功女性大会”的条件并不具备,而且会议资料中所列的受邀颁奖嘉宾也并不属实。因此,会议涉嫌发布虚假消息骗取钱财。

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活动的主办单位向与会人员收取了数额不菲的“会务费”,活动的赢利性质不言自明。至于是否为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目前虽然难以定论,但即使不存在行骗的故意,组织者由于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推出,客观上也造成了对代表们的不负责任。

堂堂164位各界“女强人”,其中不乏各地知名企业的负责人,她们的时间何等宝贵?可却在北京、在这样一场涉嫌诈骗的活动中陷入了“群体尴尬”。令人痛惜的同时,也不能不令我们产生更深层次的思考。

近年来,以“颁奖”、“命名”为招牌的各种“会议经济”很是活跃。“会议经济”为什么繁荣?这要从组织者和参与者这“两个积极性”来说。组织者为什么热衷于此,只要看看本次活动的“投入产出比”就不难明白:来自天津的一位女士交了19380元。据了解,三天会议的会务费是4300元,食宿费用每人1500元,会务费之外的钱大都是用于购买《100位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女性领袖》这套书。我们且不说这“会务费”中,实打实的费用到底有多少,单这一万多元购书款所获之利,按社会常识来推算也该不是个小数。如此这般,组织者的积极性又怎能不高?

再从参与者的角度说,交上这么高的费用,还要搭上几天的时间,跑到北京领的这个“称号”,其“权威性”到底有多大?想必她们一定认为这个东西或能证明自己的成功,或能帮助企业、品牌扩大知名度,才决定来的。可见,我们这个社会还很“认这个”。有了这样的现实环境,“会议经济”又怎能不繁荣?出现诈骗或涉嫌诈骗在偶然中也就有了一定的必然性。

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各条战线的成功者予以承认与表彰,无疑是必要的。渴望得到社会承认,也是人们的正当要求。但是,类似“中国经济成功女性大会”这样的活动,到底是应该由借此赢利的人拉上几个相关社团来个“企业化运作”,还是应该在有关法规的约束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来个“开放式运作”?相信谁都不难做出回答。(人民网2003年12月24日)

警惕以权谋私官场腐败新变种

朽木

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就说这腐败吧,尽管我们在不断地加大力度,出台各式各样的新举措予以遏制和查处,但它就是不肯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不肯销声匿迹,或者不如说,一些腐败分子,手段更加狡猾,手法愈益新鲜。最近值得人们警惕的,大概莫过于这“长线投资,曲线牟利”了。

将之命名为“长线投资,曲线牟利”,应该说,是我的“版权”。此前,我曾撰文称之为“权力期权”,予以揭露与抨击(详见《文汇报》7月10日)。我是有鉴于前一阵子官场上新一轮的“下海潮”有感而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官员“下海”的利弊,不可一概而论。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的确有些下海经商的官员,在任时早就利用政策变更、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卡,在为他人办事的同时,以权谋私,进行了“权力期权”的投资。你商家不是要盖公章、拿批文么,好,我这厢为你开开绿灯,但你的公司请给预留一个副总之类的像样的位子,以便弃官从商时坐上。据报道,一个私企老板,曾请求一个部门的领导帮忙贷款50万元,这位官员却慷慨地答应贷予100万元,但附一个条件,就是自己以后到这家私企任职。看,交易就在冠冕堂皇的“办事”中完成,且没有任何“把柄”和痕迹。有人说,这是一些贪鄙官员“权力投资”的新形势。我说,不错。新就新在,并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非月黑风高心惊胆颤,没有任何“投资”风险,表面看起来,没有丝毫腐败“气息”,而真正的“权力投资”已告完成!这是什么?这是新形势下以权谋私、贪鄙腐败的新花招,不可不识,不可小视其严重危害。

岂止是新一轮“下海潮”中掺杂有“权力期权”的黑幕。事实上,认真查查,官场上许多领域、多种场合,都有其幽灵闪现。需要本官政策倾斜吗?好啊,记着这回帮了你的忙啊;需要本官帮忙拨款批地吗?行咧,别忘了你这事怎么办成的啊;需要本官说句话,施加施加影响,出面协调协调?礼嘛,就不必了,帮你的忙,“记在账上”吧……至于需要本官“干预”而“减少负面影响”或阻止查办事件,则更因承担了固有的那份“风险”,而理所当然索取丰厚的“秋后回报”。一句话,这种权钱交易,不再是“兑现型”的,而是“变现型”的;不是商厦“流通型”的,而是银行“存储型”的;不是眼下捞他一把,而是以“权力入股”、“权力期权”的形式来“长线投资,曲线牟利”。

既然是“长线”和“曲线”,当然更注重其高额回报及“回报方式”。事实上,现实生活中揭露出来的案例是触目惊心的。就以被处理的河北高官程维高为例,就是一个以权“长线投资,曲线牟利”的例证。他的手法,便是通过直接干预或打招呼等施加影响的方式,给有求于他的南京二建以“项目”,给有求于他的贪官李山林以“官帽”,而让他们给其办公司的儿子借去3000多万元。由此又可知,“权力入股”、“权力期权”的回报,有的,可能如上文提及的为自己日后“下海”预备一条路子、一把“交椅”、一个生财敛财之所;有的,则可能自己“投资”,让其亲属即妻子儿女或亲朋好友坐收渔利!

不管如何,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出现并“运作”,其关键之处在于:仍然是以权谋私,即,利用“公权”、“官权”谋一己之私,都是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这些人,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假公济私,心狠手黑,有的,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成了腐败分子,成了大蠹、“硕鼠”。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种以权“长线投资,曲线牟利”,较之直截了当的权钱交易,还有着更难发现、更难处理的隐蔽性、复杂性。比如,“下海”经商,到人家的私企,去谋一把像样的交椅,当初的“手脚”,也许一切都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只是“感情倾斜”了;比如,为官的,做好人为他人“玉成”举手之事,人家的回报却记在了这当官的妻儿头上,查起来,算谁的?如此等等。这就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这新“变种”,认真研究其“作乱”特点,拿出相应的处理办法,以及防患于未然的有力举措。依我看,起码有几点应马上提到议事日程:其一,高度重视以权“长线投资,曲线牟利”的严重危害性;其二,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以儆效尤;其三,在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审计的同时,经常查查其“前后左右”,算算官员的“家账”。当然,还应有其他一些相应的办法。让我们群策群力,进行有关制度建设。总之,只要我们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有力,这个腐败新“变种”就不能肆无忌惮,我们就能有效地予以遏制和铲除。(人民网2004年1月14日)

当地媒体为何集体失语

建达

相信谁读了这条新闻都会感到义愤填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动用3.2亿元,占地9万平方米,盖起了全区最大、最豪华的党政办公大楼。办公楼已经使用两年,但是至今还拖欠工程款3000万元。许多承包商叫苦不迭,可怜的民工得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何时还清欠款,目前还遥遥无期。有网民痛斥这是腐败行为,是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

奇怪的是,这种明显违反中央有关规定,明显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最了解内情的当地媒体集体失语,而由远在千里的南京媒体披露,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自从温家宝总理直接过问重庆一位农妇被拖欠的工资后,要求各地政府、企业清欠民工工资,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近一时期社会舆论的一个中心。北京等城市还就此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许多本来不抱什么希望的民工,在党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终于领到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可以说,这是胡锦涛同志提倡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

在这种形势下,呼市某些官员不但不能为民工撑腰,反而自己就拖欠民工的工资,不能不让人感到不解和愤怒。毋庸讳言,我们目前还无法完全制止这类公然违背中央规定的行为。但是各类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却不可以装聋作哑。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代表党和人民在行使监督权,揭露和批评政府机关和官员中出现的腐败现象、错误行为,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也是媒体的职业道德所在。可惜,在很多地方、很多情况下,媒体选择了沉默。例如河北的程维高贪污受贿、打击报复举报人,安徽的王怀忠企图摆平中央纪委,等等,先期都没有当地媒体的丝毫声音。贪官们不受舆论的监督,行为诡秘、瞒天过海,群众的眼睛再“雪亮”恐怕也无济于事。

遏制腐败,及时制止有可能给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当然要靠有效的机制,比如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审计,等等。此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的监督,特别是媒体的监督更是必不可少。因为媒体有其独特的监督思路,有其独特的表现方式,而且没有那么多的“关卡”。媒体的公开监督,影响深远,不仅能够迅速让公众知情,也能够迅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可以避免和尽可能多地挽回损失。

问题是,各地的媒体都由当地的官员管辖,媒体要公开批评当地的首长或领导机关的错误,简直是不可能。这就造成了一个地方出现腐败现象,当地媒体集体失语,反而由外地媒体来披露的怪事情。其实,这种难题并非无法解决。如今,有的大城市成立了跨地区报业集团,出版的新闻报刊不受当地官员管辖。他们敢于揭露当地媒体不敢揭露的问题,批评当地媒体不敢批评的腐败现象,确实承担起党和人民喉舌的作用。这样的媒体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也就不奇怪了。

从南京媒体披露呼和浩特“党政大楼”一事,人们看到了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也看到了媒体如何监督和怎样有效监督的新课题。这恐怕是公众翘首期盼的。(人民网2004年1月19日)

“允许官员说错话”需要怎样的氛围

马龙生

政务公开,是刚刚结束的北京“两会”亮点之一。在论及政务公开时,高票当选的新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提出了一个“要允许干部讲错话”的观点。而这个观点的出新之处,在于首次从干部、群众两个角度,提出了对政务公开的一个全新认识——“政务公开有个过程,有些干部不太适应;而老百姓对干部说错话不大习惯,对干部念稿子又不愿听,这就有一个各自适应的过程。”在其他场合,王市长也说过类似的话:很多官员在工作经历中没有学过如何面对媒体,他们有时候可能会紧张,希望民众和媒体给他们机会,允许他们有时候说错一两句话,形成一个氛围,可能就有利于政务公开。

看得出,王岐山市长“允许官员说错话”的观点,绝非空穴来风。换言之,是我们当下的某些氛围,还不太能够容忍官员们说错话;而怕说错话,又与刻意回避群众、回避媒体互为因果,导致一些地方政务公开并不容易。

从百姓的角度说,对领导的讲话,不论在什么样的场合,总喜欢冠之以“做指示”。当然,有些领导喜欢别人这样看待他的讲话。中国的老百姓似乎有这样的认识传统,媒体对新闻价值的认定,也通常是以发言官员的级别来界定。可反过来,如果百姓、媒体发现被他们“仰望”的官员们或“说了错话”,或“水平不高”,他们的轻蔑心理也是不太留情的。有些人坚持认为,官员的能力很大程度上要表现在口才上,口才不行,就有理由看扁了你;还有人苛刻地认为,不论在什么样的场合下,官员只要一开口,就意味着那是官员所代表的那一级政府、那一个部门的态度,就有了抓住“话柄”无限引申的由头。而有些媒体从业人员,有时又喜欢把官员们的讲话,按照自己需要,进行不太严肃的取舍……所有这些,怎么能让官员在面对群众、面对镜头时不加倍小心?

从官员的角度说,之所以在直面群众或媒体采访时能躲就躲,最根本的怕,其实还是得失选择之难。如果真能做到举重若轻,机智幽默,能言善辩,侃侃而谈,当然谁也不愿放过这展示自己的机会。可万一言多语失,一丢面子,二担责任,如果再遇上几个以讹传讹的,那麻烦岂不大了?“允许官员说错话”,无疑是在倡导一种官员与群众互相理解的新氛围。这种互相理解,应该是建立在宽容、互动、善意等多重意义之上的。而在此基础上的政务公开,才能实现政府与百姓之间真正的良性促进,实现二者双赢的理想局面。(人民网2004年2月24日)

“官帽商”是最大最恶的奸商

朽木

李铁成、商殿举、孙孔文、马招德,四个不同的名字,身处不同的地方,但却都因是“卖官”的案底,又因都做过县委书记或曰在县委书记任上卖官,被历史无情地捆绑在了一起,绑上了历史的耻辱柱。日前,中组部通报了这四起受贿“卖官”案件及查处结果。联系到刚刚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我们强烈地体察到了中央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决心;同时,毋庸讳言,我们也都看到了这项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与艰巨性,不客气地说,有些地方,情况实在不容乐观。

读有关消息时,一个词汇不期然涌向脑际,那便是,这四个处于不同地方的“县太爷”,哪里还有半点共产党县官的味道,分明是不折不扣的奸商——官帽批发(兼营零售)商。而这种“官帽商”,毫无疑问,是世上最大最恶最寡廉鲜耻的奸商!

县委书记是什么?是一个官位,一个岗位,肩负着引领“治下”几十上百万百姓奔向富裕的重任。他们,应当是党和政府委派的管理者,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公仆。他们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但是,李铁成等四个“县太爷”却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在人前,在阳光之下,也在做人事,说人话,或者还做了些应做的工作,但是,背地里,“暗箱”中,他们却丑恶本性大暴露,贪赃枉法,贪财受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商场”,干起了买卖“官帽”的营生。一个李铁成,就卖出了110顶“官帽”,获取不义之财142.9万元。情节何其严重,气焰何等嚣张,危害之大,影响之坏,的确难以估量!这类数字,可能会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中的不光彩记录之最之中去的。

问题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屡禁不止,问题是这种情况为什么此起彼伏,为什么这种贪官一揪就是一串,还有,我们还有多少未揭露、未公布的此类大大小小的“官帽商”?反腐败当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易事。反腐败,冷静去看,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难题。这是事实。但是,我们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放松反腐败工作,相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我以为,建立相应的防范监督管理严惩机制并进行细化,刻不容缓。不仅要从观念上不断宣传当官即是服务,更要从“待遇”上、组织机制上有效地堵死可能滋生腐败的路径。近年来,我们有了一些有益有效的实践。比如,这几年的行政审批改革,就是反腐败的一种釜底抽薪之举。不用审批的,就坚决取消;可以下放的审批权,就干干脆脆下放;没必要政府管的,就交给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去管,不必都掌握在官员手里。同样,对于“官帽”、对于人事任用,决不能让“一把手”或其他什么手握重权的一个人说了算。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这一点上,不可丝毫掉以轻心。除了让“下面”监督外,“上面”应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要建立选人用人的督察制度,发现一起作弊者,立即严厉查处一起,不要弄得“一捅就是一个大窟窿”。一个县委书记居然卖掉110顶“官帽”!只有上下都负起责来,尤其是上面负起责来,这些“官帽商”才不敢肆无忌惮,恣意妄为。说句实话,这一点,不要总是依赖“下头”检举,而应上下一起抓,同心合力,犯罪分子才会收敛。在此基础上,建立畅通高效的案件查处机制,让“官帽商”有所忌惮,不要弄得像河北的郭光允,因检举揭发程维高而备受折磨摧残,乃至身临囹圄!老百姓没有“说话”的地方,找不到“讨个说法”的部门,检举信、上访信被束之高阁,或一转了之,乃至招致打击报复,他们还有信心实行群众监督吗?心还能不冷透?不要小视这个环节!各级纪检监察乃至法律机关,都要立党为公,秉公办事,而不应官官相护,让检举阎王者反被鬼魅缠住。上述两个环节抓好了,再加上严厉查处,当可有效遏制腐败蔓延之颓风。决不搞藏着掖着,决不能再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姑息养奸,要真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样,贪官能不害怕?“官帽商”还敢肆无忌惮?

还有一点至关重要,就是加大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能公示的,一律公示,包括过程!要全程透明,一切都在阳光之下,这样,腐败才会无藏身之所。这,也是有效地遏制打击“官帽商”“生意”的高招吧。(人民网2004年2月27日)

参政议政“和而不同”更可贵

士心

记者跑两会,最爱找热点。

两会开了几天,已经有不少人提炼出若干版本的“两会热点”了。有人说两会有六个“关键词”,有人说两会热议“三大主题”,还有人说政协提案集中在“12个热点”,不一而足。

今年的两会的确有人们关心的大事,如修宪、科学发展观、三农、社会保障等等。但平心而论,很多人感觉,今年的“两会热点”不像往年的热点那样过于集中。比如,翻开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听代表委员们的发言,就可以发现,每位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都各不相同。有的关心粮食安全,有的关心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有的关心食品与药品安全,有的关心非正规就业的政策保障,有的关心克服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等等,几乎涵盖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这种热点的分散并不表明代表委员们对提出议案、提案不够热心。相反,早已学会了如何更好履行职责的代表委员们,总是不失时机地“推销”他们的议案、提案,抓住一切机会表达他们的观点,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共鸣,使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许多代表委员不再人云亦云,而是根据自己的调研与思考,结合自己的岗位、部门或地区的实际,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议案、提案,从而使代表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更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是代表、委员们在履职方面更加成熟的表现。与中共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相联系,有人称此为“科学议案(提案)观”。

毫无疑问,“科学议案(提案)观”的一大好处是能更好地广纳民情、反映民意。来自不同岗位的代表委员,能够关注不同的热点,反映不同的问题,把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声音都反映出来,然后集思广益,寻找对策。这肯定是一件大好事,它体现了民主的真谛,反映了方方面面群众的心声,能够更好地做到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古人云: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意思是说,不同的声音协调并进,就能更好地发展;完全是一种声音,结果只能窒息生机。最生动的例证就是音乐,有高音、有低音,有小号、有长笛……种种乐器和音阶相配合,乐曲才不单调,整体才更显和谐。

民主最忌一种声音,“和而不同”才是最佳境界。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能反映不同声音的“科学议案(提案)观”,和科学发展观相似,能够统筹不同利益,就像是一场音高、音色、音调不同,但却十分和谐的大合唱,使国计民生中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及时反映,从而保证我们国家在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平稳、和谐地持续发展。(人民网2004年3月9日)

贪官外逃凸显机制缺失

建达

最近,河南省有关部门向公众宣布,开除携款外逃的该省高速公路建设的童姓一把手的公职。此前,河南省已有三任交通厅长先后因腐败落马。浙江、贵州、江苏等省也都有掌管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的主要官员携款外逃或落入法网的消息。虽然近年来我们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但贪官携款外逃,在境外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的情形依然存在。

应该说,贪官携款外逃是许多国家都面临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客观分析这些贪官出逃的过程,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是我们某些机制的缺失“帮助”了这些贪官。

有道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贪官们之所以成为贪官,会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很多问题是会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逐渐暴露出来的。再会掩饰自己的贪官,也不可能把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媒体报道的许多贪官,在他们出逃前或落网前就有许多外号,比如“财色厅长”、“恶霸局长”等。这是群众的一种无声的抗议,也是一种不是举报的举报。上级领导部门、监督部门、考察部门对此应该有所警觉,媒体应该有所行动。可惜,一些在群众中口碑极差的官员,不仅继续保有官位,有的还步步高升,为贪污打下了权力基础。

从管理机制上看,政企合一和权力高度集中是产生贪官的重要原因。这些下台的交通厅长、建设厅长、银行行长、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等,既是政府的官员,又是企业的负责人。他们一方面代表政府行使管理的权力,另一方面又代表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他们比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优惠,同时又没有民营企业的风险。在发包、贷款、采购、定价等含有巨大利益的操作中,这些官员享有绝对的权力。他们的一句话可以让一家企业发财,他们的一个措施也可以让一个老板颗粒无收。有的贪官的老婆、孩子就在自己管理的企业里担任要职。当道德、情操、自律等失去了有效监督时,贪欲就会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

从媒体的报道看,外逃官员的子女往往都在国外留学或生活,老婆或情妇也早就做好了移民的准备,有的已经在国外购置了豪宅,储足了巨款。如果按照中国官员现有正规收入计算,官员们的消费远远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水平,其中必有隐情。这也反映出我们监督机制的缺失,说明在一些地方官员的自由度过大,隐蔽性太强,公开和透明远远不够。

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对官员等与公众利益休戚相关的人物进行公开的、有效的和全方位的监督。比如公开他们的收入,公开他们的家属和子女的工作情况,包括出国留学、经商等情况。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普通群众可以拥有自己的私家秘密,政府官员则不同,他们的公开和透明有利于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反腐,更有利于政治文明的建设。(人民网2004年3月25日)

还有多少陈规旧章需要清算

朽木

四川的麻将风终于受到了挑战,准确地说,是党政干部违反规定打麻将正在被严禁。四川省纪委为此专门发文规定“四不准”,即,不准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在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任何方式赌博敛财。

有人高兴地说,管得好。还有人说,早就该管了。我是同意这个意见的。我们现在去“管麻”,不是要取消这一娱乐形式,而是矛头直指“麻将腐败”,即由麻将带来的官场腐败。用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的话说便是:“上级找下级打麻将,下级不敢赢上级的钱,就只好老输钱,这很不公平嘛。”岂止是不公平,其实是卑鄙,是贪污腐败的一个变种,或曰,一种明目张胆、冠冕堂皇的腐败。我还想问:这类“习非成是”的东西,还有多少没有清算?!

少不了!就近期的报道看,就有以下这些案例。比如,广东拟取消实施20多年的学生档案规定中的父母“过错”入档做法,对此,有关权威人士认为,从某种意义上看,学生家庭情况属个人隐私,不是正常情况的了解,没必要入档,孩子与父母的犯罪没有任何联系;由此想,至今,有些地方填个人履历之类的表格时,还要家庭“出身”,还搞什么“阶级成分”记载。又比如,最近,有些地方对高尔夫球场建设一律叫停……

这些规定、举措,好不好?我看,好得很。但是,总是让人有不甚痛快之感。关键便是,这些“英明决定”,总是姗姗来迟!甚至是马后炮!其实,类似的问题,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难题,并不是很难看清是非的问题,而是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出问题之症结所在的普通问题。比如新一轮的圈地热,一些地方动辄“大手笔”圈地,早在两年前,我在采访时就听到大量反映并写过文章,可以说是一桩一目了然的事情,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再比如,四川的官场麻将,其中的奥妙,人人心知肚明,但就是没人去管,听之任之,以致酿成大面积的不正之风。高尔夫球场之类亦如是。圈地占地之中的猫腻和违规,建好球场之后的亏损和窘迫,路人皆知,但它们就是能“雨后春笋”“茁壮成长”,就是没人去喝止,甚至没人及时提出问题。我想,这,才是最可怕的:习非成是,熟视无睹啊!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但我以为,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一些官员没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里!还有,便是一些官员是“习非成是”的既得利益者,甚至自己本身就不干净,屁股上有屎!在这样的“带病上岗”的情况下,还能指望他们有多大作为吗?还能指望他们兴利除弊吗?

一个不合时宜、不切实际、早已过时、早已不再正确的做法,一拖就是一二十年;一个人人都很清楚的问题,非要等酿成“重灾”,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才予以重视;一个本来就错误的东西,却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习非成是”,甚至耀武扬威……这样的状况,我们还有多少?

真的,是到了认真坐下来,彻底清算这样那样的“习非成是”的旧规陋习的时候了,是彻底地还人民权益、利益予人民群众的时候了。(人民网2004年4月2日)

警惕官场“逆淘汰”现象

夏长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然界中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代表世界发展方向的新生事物,会有蓬勃的生命力;反之,式微的、落后的、阻碍社会发展的事物,终会逐步消亡。这种“正向淘汰”的机制,也正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时下有些地方的“官场”,却有一种“逆淘汰现象”:善于溜须拍马、行贿受贿者,升迁进步,并与受贿官员构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不走此途者即成异类,不仅无缘进步,且会受排挤打击,甚至会被撤职免职。

在吉林白山市系列腐败案中,市委原副书记李德才,原副市长岳俊峰,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李铁成,省委原副秘书长、白山市原市委书记王纯等4名副厅级以上干部先后落马,数百名处级、科级干部涉案。其中,王纯案涉案党政干部近百人,行贿者中,县处级领导干部近70人。

向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行贿的干部达160多人,涉案人员从党政机关到基层乡镇、企事业单位,几乎没有“空白区”。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干部甘冒风险,成为腐败的“助推器”?因为他们太清楚“逆淘汰”之厉害。在许多干部眼中,一个县、一个市就是个小王国,这个王国中的主宰者就是县委、市委的主要领导者,用谁、不用谁,何时用、用在哪,都是领导一句话的事。领导者权力无限大,官位却有定数,如此一来,善给领导“烧香”、“进贡”者自然得到好处。为捞到更多的好处,有些掌握用人权的领导干部也大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道:懂“游戏规则”、肯送钱送物的,就给好处;不懂“规矩”、不理我碴儿的干部,不仅提拔无望,一有机会还会受到打击。在现实的“教育”下,相当多的干部违心加入行贿者行列,那些刚正不阿、坚持出淤泥而不染的干部,由此而成腐败者和行贿者眼中共同的“异类”。在“逆淘汰”现象严重时的白山市,有一位不会送礼但群众评价较高的副市长,就因为成为“异类”,终被王纯排挤到了市人大常委会。

观察“逆淘汰”现象会发现一个规律:越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逆淘汰”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这并不奇怪,其一,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的出路较少,做官当干部是过上好日子的唯一(至少是最佳)途径,因此就出现借钱行贿、几家亲戚凑钱供某个人去行贿的怪闻;其二,欠发达地区人们的观念较落后,“官本位”思想盛行,官的“附加值”较高,想尽办法谋个一官半职,成为不少人眼中的“正道”。“逆淘汰”是个可怕而又值得警惕的政治现象,它使好干部倒霉受气,差干部青云直上,腐败者气势逼人。“逆淘汰”一盛行,当地社会风气即受到严重破坏,因为它颠覆了人们的是非善恶观念,让随波逐流、唯利是图的实用主义观念占据上风,从而使歪风邪气大行其道。“逆淘汰”长时间存在,群众的失望、愤懑情绪就会蔓延,党和政府的威信就要受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然堪忧。“逆淘汰”还是衡量一个地方干部廉政情况的重要指标。一个地方出现这个可怕的现象,则标志这一地区的官员腐败由个体发展到了群体,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错综复杂,纪检机关一旦介入,不仅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而且会“拔出一个萝卜,带出一串、十串萝卜”,窝案、串案不断。查处这样的案件将给当地群众的心理带来巨大震荡,这个地区也将由此“一夜成名”,不过这个名声是负面的。“慕马案”冲击下的沈阳如此,“远华案”背后的厦门如此,白山市、靖宇县亦如此。这样的名还是不出为好。(人民网2004年4月22日)

掀开“面子工程”后面的“里子”

朽木

一盏路灯14万元,街头路灯竟从欧洲进口,豪华公厕“大干快上”……这种作派,这种奢侈,就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度和“发展中国家”,有的发生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之中,有的,甚至出现在其穷乡僻壤,实在叫人担忧!最近,连续几则有关的消息让人大生感慨。一则是西安的事:街边一杆路灯被撞弯,损失竟达3万元,这种从欧洲进口的路灯,仅一个灯头就价值5000元。一则是北京的事:北京市政管委日前下发通知,叫停豪华公厕。还有一则源自福建省建瓯市人均收入最少的川石乡,这里邻近“省道”的一条大街上,街两旁矗立的数十盏豪华的高脚路灯,有一只价值竟高达14万元!“省道旁还辟有一座欧式风格的公园,别具异域情调,可由于无人问津,现在却成了老百姓晾晒菜干的场地……”

这是什么?这便是“面子工程”。采访川石乡的记者写道:“当地领导坦然地面对记者说,为了招商引资,建设‘面子工程’是有必要的。”实事求是地说,对于“面子工程”,我们真的也不应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或者说,“面子工程”,也确有一定的“形象”作用;而“形象”在社会交往等工作中,也会起相当的作用。这些,毋庸置疑。但问题在于,第一,有没有必要大搞特搞“面子工程”;第二,能不能不顾实际情况,不顾资金、财政状况,挥霍钱财;第三,光有“面子”,是否真的就有“形象”了,“面子”后面的东西还见不见人?第四,如此大肆挥霍老百姓的钱,老百姓是否有权检查、核实和监督?第五,钱是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国计民生,还是花在“面子”上,空图虚名?——我想,不少人是经不起这一问的。

事实上,面子,不是靠盲目攀比“欧式”、“欧化”就能够挣起来的!奢侈,不切实际的奢侈,真的就应了那句古话:“鲜花插在牛粪上”,徒让世人嗤笑。而奢侈之风,好大喜功之风,形式主义之风,则会借机大炽,人民群众只能遭殃,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本来应有的人均“享受”——确切地说,应当叫“待遇”——也会被侵犯,被“删除”。当然,还会助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正之风。

说起不正之风,我们不能不想到,不能不关注,不能不提出疑问:这类“面子工程”的后面,是否有腐败问题?这是有账好算的。事实上,这些年中,不少“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后面,都有不正之风和腐败如影随形!盖大楼、修马路、造大桥、上工程,动辄会从其背后揪出巨贪大蠹。“修起一条路,倒下一批官;建起一幢楼,揪出一大贪”,这样的民谣,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案例所证实。“意思”,“进贡”,事实上的回扣,正无孔不入地侵入“工程”——当然也包括“面子工程”。看啊,上一个星级厕所,就能安上空调、自动冲配器,有的还配备沙发、超大屏幕彩电,这要花多少钱啊!这里面,又可能有多少猫腻啊!都“政府采购”了吗?都“阳光交易”了吗?我看,不妨查查奢侈之风、浪费之风后面,是否有腐败问题!查查一些大刮“面子工程”之风、奢侈之风的人,其“动力”何在?是否有“赵公元帅”在暗中助阵。

与“面子”相对应的是“里子”,与“形象”相对应的是“实质”。我们要认认真真地解剖相关问题,剥开“面子”后面的“里子”,透过现象,尽量找到其本质所在。(人民网2004年4月28日)

嘉禾事件:过程可悲结局可喜

马龙生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做出的严肃处理。据悉,根据有关规定,湖南省委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对原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等人做出撤职等处分。

过去,如果说“嘉禾”的知名度并不高,那么现在只要一想到“四包”、“两停”,提起“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让他难受一辈子”这样的“名言”,就会让许多人记起嘉禾,只可惜,这样的“知名度”并不会给嘉禾带来荣耀。

湖南省、建设部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披露:嘉禾县是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总之,嘉禾县的主要领导们不惜以违法行政的手段“抽瘦补肥”,在开发商与百姓的利益的天平上,人为地向前者倾斜。湖南省、建设部调查组的调查,终于为此事的是非之争画上了句号,一切与此相关的“扯不清”,总算有了彻底解决的迹象。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深深地为嘉禾人民祝福。

嘉禾事件以这样的结局收场,令人畅快之余,也有着难言的遗憾。湖南省委指令嘉禾自查自纠,可是拖了这么长时间,该县的违法违纪既没有“自查”出,更没有“自纠”成,反而变本加厉,一错再错。这么大的事,如此“自查自纠”,而被责令自查自纠的当事人却根本不把这当回事。是责令者自身对此考虑不周?还是责令者、被责令者都在暗行着官场上的某种“默契”?如果没有中央的过问,这样的“自查自纠”是不是还要继续下去?

嘉禾事件在全国有一定的代表性,与该县领导执政理念相似的人决不是少数。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提出了五大要求,从根本上理清了发展与稳定、效率与质量等关系,确立了全国城镇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也为其他地区的类似事件敲响了警钟。(人民网2004年6月8日)

再谈“清单”为何触目惊心

陈家兴

新华社6月23日电,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

这是一份什么样的“清单”?从原国家计委私自出租部分科研办公楼收取巨额租金,到国家体育总局动用巨额专项资金用于建职工住宅、发放职务补贴、投资办企业;从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偷工减料并多结巨额工程款,到河南省煤气化工程决策僵化导致经营陷入困境亏损严重;从一民营企业主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骗贷74亿元,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正当竞争造成问题金额23亿多元……细读“清单”,的确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从这份“清单”看,核心都是关于钱的问题。实质就是不把国家的钱乃至国债、银行的钱当钱,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或造成巨额资产流失,或形成巨大金融风险。这些“不把钱当钱”的人,大多是那些具体管钱、有能力支配钱的人,从中央一些部委到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再到一些银行、保险公司。所谓“不把钱当钱”,又并不是真的不爱惜钱,而是为了谋取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中饱私囊。因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力而导致资金的漏失,追根究底,还是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为部门和个人搞钱的手段,并无什么新的花样,基本上是截留、挪用、欺骗套现乃至腐败,等等。

无论是国家的钱乃至国债,还是银行、保险公司的钱,归根到底都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自己的钱。国家把纳税人的钱,通过预算执行及财政支出给有关单位、部门、地区,为的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银行、保险公司吸纳老百姓的钱,为的就是整合资源,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今,这些巨额款项不但产生不了效益,造福不了国家、社会和人民,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运行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它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巨大的。

在确保资金的正确流向和正当使用问题上,那些具体管钱、有能力支配钱的人,是一个十分关键的中间环节。面对巨额资金,这个环节又最容易出问题。因此对这个环节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不仅需要坚持不懈地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金钱观,更要靠一套切实可行的健全有效的制度加以制约。经验表明,光有健全的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同样会功亏一篑。因此,对待那些违规违纪违法者,我们决不能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姑息必致养奸,如果不严格依纪依法惩处,留有余地,祸害必将更大更严重。

应当看到,在这个问题上,党和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从这份审计“清单”,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我们也相信,那些违规违纪违法者,必将得到相应的惩处。事实上,有的已在处理和纠正。对他们的严肃查处,也必将进一步警示人们,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走不了多远,是行不通的,必须老老实实地回到为国家和人民管好钱、用好钱的正确道路上来。(人民网2004年6月26日)

决策“失误”的背后

王比学

据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透露:原国家电力公司由于个别领导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或潜在损失32.8亿元。

32.8亿元,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如此巨大的损失,令人痛心疾首。

从法律意义上说,失误,即过失。过失,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1994年至1996年,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担保。最后,由于威克瑞公司濒临破产,造成供电公司赔偿损失4.75亿元。如果说这也是失误的话,那么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赵某明明知道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却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这只能说是故意而为。

常委会还透露,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林某在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8300万元。从这可以看出,正是由于林某的“失误”,才为其女儿、女婿从事违法活动大开了“绿灯”。

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这种所谓的“失误”背后,掩盖的是真正的犯罪,决策“失误”只是逃避法律制裁的遁词而已。我国《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对这种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它适用于各行各业、各级党政机关的决策者。对那些决策失误者,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须受到应有的处罚。该判刑的判刑,该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该撤职的撤职。不能简单地以决策“失误”,花钱买教训而了结。更不能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规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只有这样,才能迫使那些决策者杜绝个人专制、滥用权力,在决策前多听听各方意见,避免决策失误。

为避免决策失误,还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现在不少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江苏,大凡决策前,总要先听听政协的意见,这已成为江苏各级政府的共识;上海市去年成立了一个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以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这些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人民网2004年6月29日)

专家论证咋变成了领导论证?

守泰

近年来,各地比较注意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对此中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然而,一些地方却消极对待蒙混过关,如合肥市就曾经历了一次没有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

据6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几年前,合肥市投资一亿多元建成了一个堆肥工艺超前的现代化垃圾处理厂,而建成之后,却发现它根本不能正常运行,只能废弃,现在不得不再投入一亿多元新建一个生活垃圾场。可是,这个工艺是经过专家多次论证才确定下来的。

那么,合肥市当初是如何组织“专家论证”的呢?原来,他们请的所谓专家,有很多都是市里各相关部门的官员,像市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的主任、局长、处长等等,把“专家论证”搞成了“领导论证”。“专家论证”居然没有专家参加,堪称咄咄怪事。而“冷静”一想,又似乎是“正常”的。一些已经习惯了一手遮天、独断专行的地方官员,并非真心想进行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据报道,论证之前,在合肥市政府的会议纪要上,计委的立项审批里已经明确提出这个项目采用堆肥工艺。所谓的“专家论证”,只不过是在走走过场、做做官样文章而已。你想,让下级部门、同级部门的领导参加已经定了调子的项目论证,谁能不点头称是、使劲捧场呢?这看似科学、民主的工作决策,实际上仍然是地方领导心血来潮、挥手即定的“拍脑门工程”。

对于重要工作举措的出台、重大工程项目的上马,事先请专家论证是避免盲目决策、重复建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靠保证。一般说来,专家学者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在对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中,最具发言权和权威性。有的领导可能也相对“内行”,但毕竟代替不了专家。况且,部分领导本来就是门外汉。打着专家的旗号却又抛开他们,加之又远离群众参与的民主决策,难免造成决策失误和重大损失。不仅如此,名不副实的“专家论证”是一种欺骗上级、群众和社会的不光彩之举,势必败坏政府声誉,损害政府形象。“专家论证”不是儿戏,必须名副其实。在提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今天,“专家论证”不可或缺。要避免发生没有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或干脆不举行“专家论证”的盲目决策。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决策失误追究制,让那些由于盲目决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者承担责任,受到严厉的处罚。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应当成为政府工作的必然选择。(人民网2004年7月5日)

“赌博书记”的上级更要查

建达

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原党委书记刘贵正,号称“赌博书记”,因挪用巨额公款陪领导打牌,出逃数日后落入法网。据新华社报道,此人最早陪县委主管组织的常务副书记打牌,在镇上“拿”了5000多元钱,除了中途借给投资商1000元钱外,最后输得只剩300元。领导一个人独赢。后来,他经常陪领导赌博,从公款中拿出来的钱,也不断地“输”到了上级领导的腰包里。

作为人民公仆的“领导”动不动去赌博,不但违纪,而且也违法。领导为什么经常能在赌场上赢?并不是其人赌技有多高,也不是脑筋有多灵,一般情况是下级不敢赢上级,或者是下级有意“出老千”让上级赢钱。上面提到的刘贵正就说得很明白:陪领导打牌,真正的目的是和领导搞好关系,好让自己尽早调回县里工作。原来,一个想捞钱,一个想升官,各怀鬼胎,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倒霉的是人民的血汗钱源源不断地流到了贪官的口袋里。

如果说,发生在“赌博书记”身上的事情只属个别,那也就罢了。令人忧虑的是,有些地方的干部作风不正,赌博成风。新华社的报道里说,一些地方的干部下去检查工作,吃饭前都习惯打一会儿牌。上级想玩,下级哪敢吱声?自己的钱舍不得奉送领导,只有在公款身上打主意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级跟着一级学,检查工作成了变相捞钱,公众的利益受到侵犯,这样的干部怎能有好形象?这样的地方怎能发展繁荣?

共产党的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是通过身边的具体干部来了解党的政策、增加对党的信任的。如果干部自身不正,甚至公然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让人民群众心冷失望。从这个角度说,领导干部下基层打一会儿牌、赢点儿钱,并非小事。针对此类现象,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该行动起来,各类监督机器应该转动起来,发出你们理性的、有威慑力的声音。

如今,挪用公款、负罪潜逃的“赌博书记”已经落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但是,人们还关心那些参与赌博的上级领导是否也受到纪律或法律的追究?人们更关心,在“干部吃饭前先要打一会儿牌”的地方,干部的作风能否得到转变?下乡打牌赌博的现象能否得到彻底治理?(人民网2004年7月7日)

“问卜”官员邪火攻心为哪般

朽木

大贪背后有“大师”,不问苍生问鬼神。这两天,报上揭露的这一现象,格外叫人深思。报载,仅湖南,这几年就先后有好多个贪官是不折不扣的有神论者,他们都有一本求神问卜、装神弄鬼的历史。有趣的是,前几年一位湖南籍的作家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中提到的“上山烧第一炷香”的虚构故事,竟在此次报纸的真实新闻中得以“坐实”:湖南的南岳衡山,“新年第一炷香,已被炒到十多万元”,“前往南岳烧香的领导干部的专车络绎不绝”。问题是这已不是个别现象,问题是这种现象并不止于湖南。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就是一个入迷的“信徒”,“他遍访名山,周游名刹,同时住宅内设佛堂、供佛像,还专设供道台、供神台,每月初一和十五烧香、念佛、念经”。沈阳中院原院长贾永祥,在法院建楼时,竟请来“大师”看风水;同样,海南省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不仅在其家中设“佛堂”,竟连人事安排也要算命……

真是神神道道,邪火攻心。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曾经显赫一时的共产党的官员,为什么要走到这一步?

毫无疑问,传媒经常总结的、人们一致认为的“革命意志衰退,革命信念动摇”,“忽视、放松世界观改造”,是一个重要原因。要依我看,说得尖刻些,这些人中,有的恐怕从来就是一个作假高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两面派,是一个亦“党”亦神的脚踩两只船的投机分子,或者,压根就没有过什么正确的革命信念,本身就是一个骗子,骨子里就是一个“神鬼之徒”。当然,也有一些确系蜕变者。而探寻这种蜕变的轨道,又会是很有意味的。这些蜕变者,当初的冲天干劲何在?当初的正确取向何在?为什么会蜕变,会衰退,会成为“鬼神”的奴仆?我这里看出一个重要原因:官位误人。在一些人那里,坐上了“交椅”,就等于从此有权有势,有恃无恐,有钱可捞,有利可图,最终走至心灵空虚,寻求鬼神保佑之路。这一点,我们应当清醒认识。

其次,我们一些地方的干部考察机制、选拔机制,也为这种“问卜”官员邪火攻心创造了条件。去看看一些贪官的“问卜”心路历程,很有意思,竟都是为了升官发财而致。问题是,我们是哪儿都严格实施“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政策了吗?我们真的全做到了以“德才勤绩”论英雄选干部这一条吗?对不起,不客气地说,差距巨大,漏洞颇多。干得好不如跑得好,不如要得好,不如送得好,不如买得好。这是一些地方的事实!如此,还要苦干干什么?还要为群众办事干什么?如此,还能有始终昂扬向上的心气么?再说,“买官”又是一笔生意,一种投资,纯然是暗箱操作,黑幕下的交易,又有着若干不确定因素,玄里呼啦,弄得不好,会偷鸡不着蚀把米,做赔本生意,钱花出去了,“官毛”也没捞着,而且,极有可能是“打了门牙往肚里咽”,还拿不到台面上;此外,还整天提心吊胆,生怕被“检察”了、“监察”了、“纪检”了。这种情况之下,贪官,自然而然会滑向“求神问卜”、神神道道的一路。这是事实,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事实。

因此,依我看,要彻底根治官员“问卜”现象,必须彻底整饬吏治,整顿官场,建立健全一整套的识人选人用人察人机制,真正做到“以(实)绩取人”,而不让任何小人任何侥幸心理得逞,彻底铲除其产生虚幻、迷信的土壤!这里,重要的是,公开、透明,让一切都摆在阳光之下,摆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我们的官场才会永远正气充溢,光明堂堂!(人民网2004年7月21日)

猫鼠共舞是鼠大欺猫的根源所在

朽木

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公安局副政委董留民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一个堂堂的公安人员,竟然被当地的黑势力弄得不得安身,由此参与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鼠大欺猫”的闹剧和悲剧。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披露了这出“戏”的详细过程,真的让所有的受众为之气结或拍案大怒。

猫捉老鼠,天经地义,正气驱邪,亘古真理。公安局抓人犯、办黑势力的案子,理所当然。董留民就接手了一个查办当地恶势力团伙及其头目刘明理的案子。不出意外的话,案子再棘手,也会顺汤顺水,圆满结案。然而,意外的事偏偏发生了。他所查办的恶势力团伙、恶劣鼠辈,居然反咬一口,猖狂反扑,致使董留民先是从县公安局被借调到市公安局,又从市局被借调到省局。老鼠“撵”猫,撵来撵去。在这里,“借调”是好听的,事实上,是组织上让他躲开恶鼠,躲开恶势力团伙的反咬啊!

猫被鼠欺,现代传奇。说奇,也不奇。本来,鼠辈本身再凶再狠再狡猾,也斗不过猫,也会畏猫三分。除非两种可能:其一,争夺之猫鼠双方,猫太窝囊,董留民显然不属于此类,相反,他就是一口咬住案件,硬得要命,才导致“颠沛流离”之祸的;另一种情况,则是鼠猫之间颇有“猫腻”,比如鼠辈宵小使出花招,搞定了有关猫类——猜对了,董留民的不幸遭遇,正缘于此。央视《焦点访谈》告诉我们,董,正是被恶势力团伙及其保护伞,弄到如今这步田地的。换句话说,是恶猫鼠辈联手在欺压良猫,是“猫类”内部“闹鬼”所致,出了内奸、叛徒了。有关新闻披露说,董所在的县里公、检、法、司队伍中,几个方面几乎都有恶鼠的“卧底”、代理人。一张偌大关系网,生生地罩住了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依法办事的董留民。有关材料表明,恶鼠施向董留民的伎俩大致有三:一是向有关部门编造检举信陷害,二是勾结在政法机关的保护伞打击董留民,三是借助县里的反贪力量对之报复。说句实话,第一条不足惧,告状搞陷害是恶人的拿手好戏,但在坚持原则者那里,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麻烦的,颇具杀伤力乃至可以致人死命的,是第二、第三两条。这一点,无须解释,世人自会一目了然。

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警钟!“与犯罪分子刀对刀、枪对枪地干,我并不惧怕,怕的就是自己内部的人,背地里往你身上捅刀子,陷害人”,董留民的话中,辛酸夹杂着无奈,令人不寒而栗,甚至齿冷三天!家鬼难防,暗器致命啊!在一些善良的人看来,原以为,叛徒啊、内奸啊之类,只有战争年代才会出现,谁知,和平时期,这类孽种一样没有绝种。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足够的警惕。

董留民的遭遇的“戏剧性”还在于,不仅有公、检、法、司的“内鬼”暗中帮助恶势力,为了人家施予的蝇头小利,见利忘义,投“敌”变节,为之鞍前马后——这样的小人一旦被戳破,还好对付。难以对付的是另一类有着冠冕堂皇理由的“同志”,比如董要下手查办恶势力团伙及其头目刘明理,县里有的要人便以“保护民营经济”这颗软钉子,将董轻巧地顶了回去。这是一个颇带普遍性的问题。明明是恶势力团伙分子甚至头目,但头上却还有“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等等光环。董留民遇到的是这样,同是河南的嵩山女英模任长霞遇到的“砍刀帮”也是这样,为富而不仁,竟然可以坐大到耀武扬威。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从董留民的遭遇里,我们应当警醒,并应拷问:千方百计为恶势力撑起保护伞的官员,千方百计为虎作伥的官员,是屁股上有屎,还是一个皂白不分的糊涂官?

英雄流血又流泪,正义受压心滴血。这种状况,再也不应继续下去了。呼吁:如果董留民遭遇完全属实,对相关有问题的官员要坚决处理,同时,对未能坚持原则的官员一律实施问责制!否则,恶势力团伙头目刘明理之徒仍会有恃无恐,代表正义的董留民们还会含冤蒙垢,心在滴血。(人民网2004年8月1日)

监督“一把手” “加”“减”法并用

李永忠

2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取得令世人瞩目的骄人的经济成就时,也并非没有付出一点代价。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易发多发的腐败案件,败坏着党的形象,腐蚀着党的躯体,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反腐,已经成为必须举全党之力抓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计划经济时期那些“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的“一把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何以如此容易犯错误、栽跟头、进大狱,有的甚至被处以死刑?负责选人用人之职的组织部门不相信,专司监督检查之责的纪检监察机关不理解,广大干部群众心里也不痛快。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腐败,不仅本人“多年‘修行’毁于一旦”,政治生命结束,而且也是党和国家的损失,因为培养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很不容易。

如果我们把所有腐败案例作一认真分析,不难发现,那些曾经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一把手”,之所以走向腐败,“一个拥有”和“一个失去”,是最为突出的两个特点。所谓“一个拥有”,就是那些大大小小走向腐败的“一把手”,都曾拥有或大或小的过于集中的权力;所谓“一个失去”,就是这些或轻或重的腐败,都是因为在权力行使中失去了应有的监督而导致。

失去应有监督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2次受贿677万余元。结果,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失去应有监督的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以一句“名言”流传至今: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能管得着的了。胡建学说得如此直白大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缺乏起码监督的实际情况。

失去应有监督的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武,虽然尽可以在别人面前充大爷,但在行贿者面前却只能当孙子。一个行贿老手在酒酣之际,竟拿王善武作赌注:叫他15分钟到,王善武就不敢16分钟来。于是,当场拨电话,“不一会儿,王善武就匆匆赶来”。

失去应有监督的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在以抗日英雄杨靖宇将军命名的县,大行收受红包礼金之风。据调查,向其送红包礼金,全县乡局单位无一“空白”,全县科乡级以上干部无一“死角”。有一年收的红包礼金,就相当于靖宇县当年财政收入的2.3%。

治理“一把手”腐败,要根据其腐败的程度予以相应惩处,更重要的是要寻找其如何腐败的轨迹,完善制度。因此,有效的反腐败,不仅在于追究其拿了多少,还在于建章立制,使其不能拿走;不仅在于加大严厉惩治腐败力度,还在于提高严密预防腐败的程度。

反腐败的过程,其实也是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的过程。

反腐败既需要用“加法”,通过加大力度,严厉惩治,使其不敢腐败;也需要用“减法”,通过分解权力,注重预防,使其不能腐败。懂得用“加法”和“减法”反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懂得了制度反腐。

由于“一把手”的权力更集中,防止“一把手”腐败,更须走制度监督、制度反腐之路,更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各个方面。(人民网2004年8月31日)

市委书记暗访的喜与忧

朽木

央视《新闻会客厅》日前请得一客,名曰蔡力峰,官至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在“会客厅”,蔡书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当代官员微服私访的故事。说实话,听了故事,痛快之余,总觉酸甜苦辣咸五味,一齐涌上心头。

蔡力峰的故事并不复杂。事起娄底市涟源县的一座煤矿瓦斯爆炸,16人死于非命,由此出现了“矿难背后黑幕重重”,由此出现了蔡的微服私访,由此查出了“事故连着腐败”,46名违纪违法官员“落网”。

蔡的暗访,耐人寻味。

喜的是,暗访终于有效。蔡谓:“为什么要采取暗访这么一种方式呢?因为官煤勾结的问题难以发现。矿主与干部之间的勾结,包括参股分红不可能公诸于世。但是地方的百姓耳有所闻。”他“暗访调查先后有十多次,比较全面地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有了调查就有了发言权、处置权、决断权,于是,一切迎刃而解。因此,就此意义上说,暗访作为一种调查研究的方式,对于深入基层、深入民众、深入实际、深入事实真相,很有成效,有着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好方法、好形式就没有偏废的必要。在我们各级各类的调研工作中,仍可使用这一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忧的是,这种暗访又反映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我们正常的监督稽查制度何在?不错,就涟源矿难来说,可能有官煤勾结,有黑幕交易,但是,除了暗访,就无路可走了吗?“老百姓耳有所闻”,就不能通过公开调查出来吗?如果不能调查出来,老百姓怕打击报复,那么,到底又是哪里出了毛病?为什么正气反被邪气所压?我们的制度、我们组织的力量和威信何在?其二,暗访,也未见得事事都要市委书记去做。我们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何在?我们当地的公检法何在?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何在?换个角度说,如果市委书记老去暗访,市委正常工作何以开展?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暗访不是万能的,并不能包医百病。

结论:暗访作为一种有用的调研形式,可以使用,用就要用好;但是,切不能事事依赖暗访。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与组织措施,确保党和政府的监督稽查到位、有效,确保所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都能被查处,这才是根本。(人民网2004年9月2日)

还有多少公款“考察团”在行动

王比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刚刚闭幕的雅典奥运会期间,有数批中国“奥运考察团”前去雅典考察。某市前后竟去了四批考察团,考察团的费用令人吃惊:一个为期只有4天的团,每人费用竟高达17万元人民币。

平均每人每天花费4万多元人民币,真不知这些“考察”官员吃的什么“洋餐”,住的什么“洋楼”,购的什么“洋货”。

报道还提到,在雅典“考察”数日后,一些所谓的考察团还“顺便”到欧洲其他城市转了一圈。明眼人一看,这其实是借考察奥运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我们不难预料,在2008年中国举办奥运会之前,还会有无数批所谓“奥运考察团”要去国外考察。

当然,为借鉴他国成功举办奥运的经验,一些与举办奥运有关的部门和城市组团出去考察,是必要的。但如果不加约束,不受监督,大规模地蜂拥而出,尤其是那些与举办奥运无关的城市和部门也跟着凑热闹,就会让人感觉变了味。

这些官员明明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国外大肆消费,只不过用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学习考察,实质就是公款旅游。公款旅游虽然是少数人所为,却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百姓十分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中央早在200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就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尽管《条例》规定得很详细,但一些单位从一把手到部门领导都是公款旅游的受益者,又有谁会去自己揭发自己呢?而公众对于官员的出国(境)又少有知晓,根本无从监督。

禁止公款旅游,不能只靠《条例》,还得靠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公众的监督。而这一切又有赖于公款出国(境)这一行为是否公开、透明。

几年前,河北省廊坊市为防止变相公款旅游,规定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都要经过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出国(境)的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地点在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单位。从实施情况来看,该项规定能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公众对领导干部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

因此,治理公款旅游,可以考虑将出国(境)考察的单位及其人员组成、考察国(地区)、考察内容、经费预算以及考察期限等内容,也像河北廊坊那样,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由公众来监督。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走出去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是应该的,但问题是我们的一些外出学习考察是不是很有必要?公款是不是花在不该花的地方了?外出学习考察,到底学到了什么?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全国各种名目繁多的公款旅游究竟有多少,还有多少“考察团”在行动,纪检部门是该好好查一查了,应该给广大纳税人一个交代!(人民网2004年9月7日)

131个关键字能否让“官”“商”分离

余晖

中共中央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颁布了六个文件,重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出能进、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等问题,其中两个直指舆论关注的“官商”问题,反映了中央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官”“商”一体,不仅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更易诱发腐败行为,不少人就是因为有亦官亦商的身份,才有了腐败的条件和贪污受贿的机会,也正因为如此,摘掉商人的“官帽子”,让“官”“商”分离,是反腐工作的重点,也是百姓的期盼。

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问题,中央早有明确规定,但在有的部门和地区就是执行不下去。文件之一《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提出了明确要求,解决的是既“官”而又“商”的问题,此处共54个关键字,即“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

另一文件《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则重申了“三年两不准”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提出了规范管理的措施。这“三年两不准”共77个字:“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的情况,在从业人员准入和官商交流方面予以时间界定,确有必要。

两个文件,131个关键字,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旨在让“官”“商”彻底分离。然而,出台文件只是第一步,如何让文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才是问题的关键。依笔者之见,以下三条缺一不可。

执行不走样。“再全面、科学的规定,交给基层单位执行,问题就来了。有的基层单位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上,虽然明为公开,但实质上在任用时,却是因人设岗。心中人是业务型的,便考业务知识;心中人是政工型的,便免考业务知识,实行业绩述职。如此,岂能保证中央文件精神的执行?规定再严最终仍逃不脱长官一句话。”这是笔者在人民网上看到的一段网友留言,话虽尖刻,反映的却是实情。好的政策一被心里有小九九、另有所图的人“解读”,便会走了样;如果再加上这事特殊、那人例外什么的,开一些口子,留一些余地,再好的文件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文件的贯彻执行从上到下不走样。

监督不缺位。现在,一谈反腐败,必谈监督的重要性,可在不少地方仍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漠视,监督缺位的现象屡见不鲜。据媒体报道,原浙江嵊州市城关镇党委书记、浙江三江集团公司董事长吴肖根,自1992年4月以来,除收受他人所赠的123.95万元现金外,还贪污公款100万元,挪用公款138万元,并抽逃出资900万元。前不久,吴肖根被绍兴中院四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中央早已三令五申,党政机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吴肖根却在城关镇党委书记和三江集团董事长这两个岗位上任职达8年之久,他的官帽为何能固若金汤?如何确保在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的过程中不出现吴肖根周围曾出现过的“监督真空”,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查处不手软。媒体没有公布两个文件的全文,文件中对违反文件规定的官员如何处罚是如何规定的还不得而知;但现实告诉我们,查而不处,查处不严,同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此地不做官,换个地方又成什么“长”了,长此以往,文件规定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对违反规定依旧活跃于官场商场的“官商”,查到一个就要处理一个,该公布的公布,该曝光的曝光,唯有如此,“官”“商”才有望彻底分离。(人民网2004年9月13日)

维护谁的“形象”

士心

据媒体9月12日载:河南从7月26日开始,对全省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进行拉网式普查,以彻底查清艾滋病感染者人数。对此,有人担心会影响河南的“形象”。但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却认为:“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最重要的是要将实情如实告诉群众,只有让大家知情,把群众调动起来,才能更好地阻断、防治艾滋病。”“最重要的是要将实情如实告诉群众”,这话说得平实,但很有深意。

长期以来,在不少地方,出现突发事件或热点、难点问题后,一些领导干部往往以维护地方或政府“形象”为名,想方设法进行遮掩。形象,成了个别人欺上瞒下最好的借口和“挡箭牌”,许多本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却被以维护“形象”为名,打入“保密”之列。形象,对党和政府来说,的确十分重要。但是我们所要的是什么形象?是开诚布公、取信于民的开放形象,还是欺罔视听、令群众疑心重重、缺乏诚信的形象?

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以维护“形象”为名、行欺上瞒下之实,多是出于少数地方、部门甚至个别人的一己之私。他们怕把实情公布后,影响到自身的政绩,或引来上级部门的严格监督,“拔出萝卜带出泥”,牵扯出早已存在的更多问题。于是,以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名,实施瞒和骗的招数,就成了少数官员的“常规”举动。然而,纸包不住火,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以“形象”为名进行的遮掩,可能会一时使上级部门不知内情,却骗不了当地的群众。这样一来,维护了少数官员的“形象”,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诚信,是党和政府获得民心、赢取民意的基础。知情权,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活动,对群众生活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政治事件和涉外事件等突发事件,人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及其实施进展情况、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应当公开或通报。

只有这样做,才会使群众在享有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对政府的种种活动进行监督,促进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也会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最重要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更加信任,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才会越来越好。

今后凡遇到以维护形象为名,剥夺群众知情权的行为,我们都有必要问一问,这到底是在维护谁的“形象”?(人民网2004年9月14日)

干部辞职与全程问责

陈家兴

今年4月,国务院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这三件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原因不仅在于这三起特大安全事故本身,更在于它们所适用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标志着我国问责制度的初步建立和落实。

上溯至3月份,《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规定》将领导干部的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四种形式。其中,因公辞职和自愿辞职是对干部正常变动职务和正常退出机制的一种明确,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则是对干部职务非正常变动的一种具体规定。后者是《规定》的重点,也是一大亮点。

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责令辞职是党组织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一种组织处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的制定,无疑对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影响必定深远。它们的有效推行,从宏观的角度说,将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培育良好的从政道德,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微观的角度说,现在的官不好当了,权力越大,责任就会越重,为官者的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利剑,如果行使权力而不承担和履行责任,仕途不但会变得渺茫,还会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惩处。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也应当看到,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都是事后问责,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戒勉。这种问责是必不可少的,但从后果看,有关责任事故已经发生了,损失难以挽回,并给工作和事业健康有序的推进造成影响和损害。由此想到,我们的干部问责制度还应该健全一些,把问责贯穿到干部履责的全过程,这就要做到全程问责。

全程问责,事后问责是关键,事中问责和事前问责也必不可少,都是健全的问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中问责是督促,有利于及时纠正干部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些偏向,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有利于一些干部“悬崖勒马”。事前问责是敲警钟,使人们一开始就不敢麻痹大意,不敢心有旁骛,严格地按照既定的要求和规范行事。这样,虽然还有一些人会把事前和事中的问责当做“耳旁风”,但从总的情况来看,会使我们的干部少犯和不犯错误,更重要的是,使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不会出现大的波折,减少不应有的损失。把事前、事中的问责做好、做实,事后的问责,即对干部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就会更加名正言顺,理直气壮,不会令人后悔、惋惜和痛心。

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在干部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推动着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也必将看到,全程问责能动地作用于干部管理的始终,使我们的广大党政领导干部时刻感到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并内化为一种精神动力和自觉追求,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心,培养责任感,以无比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心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的重托。(人民网2004年9月16日)

官场“门面导向”害人坑民又一例

朽木

有粉擦在屁股上,是傻瓜。那么擦哪儿?擦脸上呗。这一点,深谙为官之道者都会了然于心,运用自如。因此,这些年,便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大行其道。现在看来,这不是一人两人的问题,而是一股邪风,叫做“风气所及”吧。这不,这风,一直刮到了最基层。新华社消息,福建省建瓯市川石乡徐布村南洋自然村这么个贫困山区的小村子,竟然也被此风刮到,并且刮得“人仰马翻”。“42岁的陈绍华是该村农民。他家那幢土木结构的三层农宅六年前墙壁坍塌,因生活贫困而无力修复,乡村干部至今无人问津。”

乡村干部干什么去了呢?他们的精力放在“门面”上去了。“乡政府这几年在省道公路两旁扩建新区,说是招商引资,强占了村里为数不多的水田盖大楼,建公园,还装了很多豪华路灯。”新华社的有关报道配发了相关照片,欧式的建筑真的好气派!“可是,客商没招来,乡干部却升官走了”,“建瓯市的干部告诉记者,川石乡原主要领导一届任期未满,就因这些‘政绩’被选拔到建瓯市经济实力较强的镇当党委书记了”。

原来如此。我说,这叫“门面导向”出了问题。钱花了,门面就有了,官路也就铺好了。这,就是某些地方官员们的升官三部曲。问题在于,什么人喜欢这些劳什子“门面”?为什么根本没人去管那些威风八面、堂皇气派的“门面”后面到底是什么货色!为什么加官进爵的大门总是朝着“门面”而开?须知,“门面”只是门面啊!是不是“驴屎蛋子外面光”?是不是劳民伤财,没有任何效益,甚至是负效益?是不是对当地老百姓没有任何助益甚至反而扰民?如此等等。谁去管?我以为,当然应该是上头!既要看其“门面”,更要看其背后;既要看其表面,更要看其实质;既要看其“形象”,更要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看看当地群众生活是否改善了,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了,生活质量是否提升了?现在可好,一些惯做“门面”文章的地方,到头来,只能是落得一个“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的悲剧结局!商没招来,好地占了,漂亮的房子、花园、路灯之类,都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成了一个绝妙的讽刺标志物!这样的“门面”,漂亮吗?我说是寒碜;辉煌吗?我说是丑恶。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导向是至关重要的导向。贫困山村南洋自然村的这一幕,又一次验证了这一点。(人民网2004年9月25日)

政府有何权力干涉百姓打官司?

王比学“有事找律师”,在法治社会,人们已渐渐习惯这种做法,这一观念也已深入人心。但在四川省资阳市,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百姓有了事却不能找律师。

据报载,近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下发了一纸奇怪的红头文件,要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不得受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索赔一方的委托代理。

看完这则消息,我们不禁要问:政府部门有什么权力通过行政命令干涉老百姓打官司?笔者认为,资阳事件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剥夺了污染受害者的诉权。作为沱江特大污染事件的受害者,他们有权向污染者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民事赔偿权利。在他们不懂法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律师。如果律师不能代理,那他们的诉权就被剥夺了。以红头文件或领导意识随意剥夺公民的诉权,是权大于法的表现。

其二,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从一定程度上讲,律师能否依法执业,和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律师的执业权被侵犯,百姓的合法权益就等于少了一层有力的保障。律师的执业环境对国家法治进程很重要,律师执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律师法》还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在实践中,这种监督、指导主要包括律师执业资格的审查的准入、业务培训及违规处分等。至于律师能接受哪些案件的委托、不能接受哪些案件的委托,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

其三,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不稳定。即使政府的行为是出于社会稳定的善意,但也应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进行,而不能漠视百姓的诉权,用手中的行政权力来干涉百姓打官司,干涉律师办案。掩盖矛盾,到头来也许只会激发矛盾,造成更大的不稳定。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写入我国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直接目的就是严格依法规范政府权力。在法治国家,公民应当守法,但政府必须首先守法。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事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标准之一。如果大家都像资阳这样,建设一个法治政府将无从谈起。

与资阳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浙江省政府日前做出一项规定:凡省级领导下访去基层,必须聘律师为随行顾问。这项规定至少说明浙江省的领导已经意识到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性。

政府部门如何依法行政?如何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愿资阳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和反省。(人民网2004年9月27日)

“保持沉默”是什么能力

建达

据报道,因讨债被兰州警方击毙的姜云春之子姜伟表示,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甘肃省的检察机关,就此事申请复议,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调查。对此,《中国青年报》的一篇评论认为,如果公安机关作为当事者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保持沉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身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也保持沉默,则很难让人理解。我想,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

在法制不正常的年代,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异议的时候,执法机关、监督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出于某种原因,保持沉默,不理不睬,被视为“正常”。如今,时代不同了,依法治国成为党和政府的治国方略,民主和法制建设成为社会的一个主旋律。公开和透明是执政的需要,也是广大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需要。在这么一个开放的、理性的、正常的社会,执法机关、监督机关如果还不能顺应民意,顺应时代的潮流,那就不太正常了,就需要问:为什么?

公民因讨债而被击毙,死者家属要求讨个说法,也是公民的正当要求。现代社会,人的生命毕竟是最大的事,没有人可以把自己的面子、官位的升迁、私利的维护放到人的生命之上。公安机关理应把自己的理由向社会公开,是对是错由法律来评判,由公众来议论。当公安机关成为当事的一方,那么法律监督机关就应该站出来,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公民生命的事情更是比天还大。甘肃的检察机关为什么就不能花点儿时间、精力,做一点儿调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呢?检察机关应该明白,他们所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地面对身单力薄的那个当事人,而是面对数以万计的关心此事的群众,面对广泛的社会舆论,面对我们弥足珍贵、来之不易的民主和法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一个事关公民生命权的重大问题上,公安、检察机关都保持沉默,任凭舆论指指点点,任凭民众议论纷纷,这算什么“能力”?这算不算老百姓告状无门?如果权力机关、执法机关、监督机关等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都保持沉默,人民群众怎么信任他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怎么树立起来?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宏伟目标怎么实现?通过这件事,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何等的重要。没有能力的官员,不但会损害公民的利益,而且会损害社会的进步,影响整个现代化进程。这是人民群众最不愿意看到的。(人民网2004年10月17日)

基层推诿信访问题就是失职

陈家兴

据《人民日报》10月19日报道,江西南昌青山湖区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明确提出,凡出现重大信访问题,从区里到各乡镇、区直各有关单位都必须做到“四个第一”,即掌握第一信息、抢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地点、第一责任人到场解决或解答问题。今年上半年,他们对排查出的180多个大小问题全部登记造册,落实责任,限时解决,并督促检查。问题解决了,矛盾化解了,群众感到满意,干群关系较为和谐。青山湖区的做法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也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是广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事实上,广大基层干部是有能力、有决心、有办法解决好信访问题的,他们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主要力量。青山湖区等地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可以而且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的。关键是看基层干部是不是一心为民,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心系群众安危冷暖,愿不愿意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常言道,“上面千根线,下边一针穿”。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重、困难多。在这种环境、条件、任务面前,广大基层干部任劳任怨、辛苦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应当看到,基层干部中也有极少数人漠视群众疾苦,甚至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推诿扯皮,当成“皮球”踢来踢去;或敷衍塞责,糊弄群众。有的基层干部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得花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反倒责怪群众不通情达理。这种做法和看法是不对的,也是相当有害的。

古语云,不平则鸣。在干部看来也许是一丁点儿的小事,对于群众来说可能就是大事。事不平,理不顺,群众当然就有想法,就想要个说法。基层干部如果不帮助解决,群众便会找上一级组织,越级上访,以致引发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是说越级上访不该,而是说本来问题可以、也能够在基层解决,却非得使群众把小问题反映到政府高级组织那儿才解开,这无论是对群众还是对政府高级组织都不是一件可心的事儿。政府高级组织都有自己的一摊事务,虽然也有责任为群众解决问题,但就职能分工而言,毕竟不是主要工作任务。如果小“官司”都要打到高层,势必会分散高层的时间和精力,延误做好更宏观的、全局性的社会管理事务工作。同时,这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是一种社会分工协作的失调。更为严重的是,对于群众来说,个人的事业、幸福的生活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问题在基层被推来推去,伤了群众的心,有的群众就可能想不开,甚至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来,最终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委实令人痛心。

推诿信访问题是基层干部的失职。广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都应当认清自己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努力为群众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对因自己的权限和职责所限而难以解决的少数问题,也要给群众一个交代,同时可报上一级组织解决,这样才能分清主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让基层干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我们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做出相应的保障。推掉了问题和矛盾,推不掉自己所负的责任。对于那些推诿信访问题的干部,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我们也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全团结。这样,我们才能为改革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形成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人民网2004年10月20日)

期待良性的干部晋升“双轨制”

陈家兴

前不久,深圳市纪委书记谭国箱说,该市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在试点实施“双轨制”。所谓“双轨制”,就是除设立行政职务系列外,还设立业务系列轨道。对机关干部定期进行考核和晋升,让他们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广大干部的升迁不必都走行政职务这个“独木桥”。这的确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和思考。

深圳市之所以开展“双轨制”试点,重要的原因在于:一是行政职务数量有限,很多优秀干部走不上这条轨道,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利于我们凝聚人才,难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二是这个单一的行政职务轨道,让机关干部莫不争相走之,结果就很容易出现“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双轨制”的设立,在力图克服上述弊端的基础上,也有其科学和现实的根基,是政府工作发展进步的需要。这是因为现代政府职能,一方面越来越理清明晰,主要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主要方面的职能集中,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担负着相应的职责,比如领导能力、决策权等;另一方面,具体形成决策意向等和落实有关职责,又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只有领导能力而没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则不足以胜任。这就造就了事实上的机关干部履责分工的“双轨”。而在政府部门中,这两方面的人才又都是广泛存在的,“双轨制”就此做出进一步的确认,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因此“双轨制”的积极意义,首先就在于多设了一条轨道,干部就多了一条人生事业的发展道路,行政职务的单一轨道形成的弊端在理论上有望消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官本位”意识,实现价值选择的多元化。其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推进建立现代的科学履责的政府。其三,有利于各类人才的正常任用与晋升,使他们各安其位,各尽其能。目前在许多地方,有的干部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认可其本人和进一步激励后来者,有关部门只好提拔他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然而,他们有的却不能胜任,甚至因受行政事务所限,很难再在专业领域像以前那样创造成就,这就是人们常常慨叹的:一个平庸领导诞生了,一个杰出专业人才消失了。

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双轨制”能不能很好地推行下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慎重行事,力求“双轨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向着有力推进政府工作、凝聚和激发干部才智的良性方向发展。

其一,考究“双轨制”,觉得它有点类似于一般专业技术单位的行政职务与技术职称,走不了行政职务,可走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的待遇比照相应的行政职务。“双轨制”的业务轨道就类同于技术职称途径。鉴于现行职称的一些弊端,“双轨制”不能走因人定“岗位业务待遇”的老路,而应当根据政府各职能工作的需要,因岗定人,在这个岗位上,就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等。这样,就能有效防止待遇职位的无限膨胀,防止人浮于事,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

其二,业务系列轨道毕竟不同于行政职务系列轨道,走业务轨道的干部能不能直接向行政系列转化?如果都能直接转化,势必造就一批新的官僚,其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如果明确规定不能转化,从道理上来说也不现实,这样就会埋没一部分具有领导和行政才能的人。那么,有没有科学的界定和一定的比例?

其三,要很好地发挥业务轨道的作用,我们还需要思考,是让业务轨道处在从属于行政轨道的位置,还是让它们相互独立发展,又互相联系和比照?业务轨道应当提升到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和高度,才能让广大干部不再对行政轨道趋之若鹜,而认业务轨道亦是正途?如此等等。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清楚了,我们才能趋利避害,扬长避短。

创建“双轨制”,目的是从政府工作的需要出发,推进各项工作和事业的发展进步,激励和促进各类干部切实干好本职工作;而不是为了多提拔干部,让更多的人都能当或虚或实的“官”。把握了这一点,“双轨制”就更值得我们期待,就能发挥更大的效用。(人民网2004年10月28日)

还有多少交警腐败要追查

建达

近日《人民日报》披露的吉林省吉林市交警腐败系列案给人极大的震撼。报道说,由于一些警官的腐败,数万人未经考试就取得了驾驶证。这些获得驾驶证的人员仅在吉林地区就发生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重伤11人,轻伤23人,造成经济损失122万多元。这仅仅是吉林地区的统计,如果从全国范围算一算,不知还有多少条宝贵的人命断送在了那些腐败分子的手里!

在驾驶证管理这个领域,我们确实管得太松了。笔者曾经听过很多人吹嘘他们的驾驶证是如何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很多交警部门,或出于利益,或碍于面子,或为了关系等等,把驾驶证发到那些根本没有经过训练的人员手中。特别是有些地方的官员,借口工作忙,没有时间学车,示意交警部门给“本”。交警部门慑于其威权,不敢违抗,如此这般,马路上就可能又多了一个“杀手”。不久前某地发生的一起车祸,就是驾驶机动车的官员没有经过训练,发生紧急情况时手足无措,结果造成车毁人亡。

明火执仗地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马路杀人却被人忽视了。因为大家都认为“马路杀手”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动机。但是,人们恰恰忘了,警官们把驾驶证发到未经训练的人员手里时,是能够预见其严重后果的,也是知道其行为是非法的。明知后果可怕却执意行之,是不是一种间接的犯罪行为?在这个问题上,不管是警官腐败,还是照顾关系,性质都是相同的——都是藐视法律,草菅人命,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在一个法治社会,人的生命权至高无上。事关公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汽车驾驶证并非仅仅是为了对付交警的“本本”,它包含着驾驶员的社会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权的尊重等等。法律规定公民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和正式的考试才能取得驾驶执照,这是一条铁的“游戏规则”,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不管是多大的官员,只要打算驾驶机动车,就必须去接受严格的训练和考试。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则,就应该视同犯罪。

吉林发生的交警腐败系列案,尽管主要问题是腐败,但同时也暴露了交警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滞后。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就此找到突破口,专项治一治交警腐败,不仅能够挽救无辜的生命,而且也能大幅度提升中国交警的形象。(人民网2004年11月2日)

公布各地官员兼职情况如何

建达

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日前因“工程问题”被纪委“双规”。此人不仅担任以上两项党政职务,而且还是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这种一手掌握权力,一手操持资本的现象,是我们现行体制内一个值得认真反思的怪胎。

我们不是“怀疑一切论”者,也并非武断地认为所有管交通的官员都有问题。但是,短短几年,全国竟有十几个省掌管交通和公路建设的主要官员因贪污、受贿等落马,确实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这些害群之马不仅给公众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损失,而且对政府信誉是一个严重打击。如何遏制这一现象,已成为反腐败的一个迫切课题。毫无疑问,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保证这一现象不再出现。然而,如果不将制度具体化、科学化、可操作化,杜绝腐败就只能是一个美好的幻想。

据学者介绍,中国官员的腐败,已由过去的高发期、多发期发展到如今的易发期。这就需要决策和监督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手段,遏制和杜绝腐败。其中一项是公开和透明。

在涉及交通官员的问题上,是否可以采取最现实、最容易操作的办法,如公开他们的兼职情况,进而质疑他们的兼职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官员身兼数职,特别是既当官,又当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就应该依法或按照规定政企分离,立即纠正,而且要对其经济问题进行审计。无论是党的规定和纪律,还是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都不允许官员亦官亦商,将公权视同私权,取民膏如同囊中探物。

法治社会的官员,透明度一般都很高。在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当地主要官员的收入情况、兼任的各项社会职务、亲属子女从事的职业、子女留学海外的踪迹、依法服兵役情况等,都编成了小册子,任由公众购买和翻阅。如有不法行为或越轨动作,都将被媒体曝光。官员的隐私不同于民众的隐私。民众的隐私不可泄露,官员的隐私,如果与公众利益可能发生联系,就必须公开和透明,这就使得官员想贪不敢贪、敢贪不能贪。

别人的做法我们当然不必全盘照搬,但是在监督政府官员的公权使用方面,人类社会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好经验、好做法拿来为我所用也无妨。一个开放、自信、理智的社会,不应该老犯低级的错误。如果连“秃子头上的虱子”都不去抓,就会丧失政府监督部门的公信力。当管交通、公路建设的官员成为腐败易发群体的时候,群众希望监督部门要尽快采取措施,从公开和透明着手,切断官员一手掌权、一手管钱的链条,从而保证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不受侵犯。(人民网2004年11月15日)

查查领导干部子女留学的背后

王比学

前几天在湖南出差时,听到这样两则消息:湖南省纪检部门一名领导干部为女儿出国留学每年要支付5万美金;湖南某地级市一名宣传部长的女儿也在英国留学,做父亲的每年要支付20万元人民币。

按照我国现行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一年拿出一二十万甚至更多,即使不吃不喝也承担不起如此高昂的费用。钱从哪来?查查官员腐败其实并不难,只要看一看他们的子女在外留学的情况,我相信大多数情况是一查一个准。

利用亲属出国留学或定居转移赃款,已成为贪官敛财的一条捷径。当然,并非所有子女在外留学的领导干部就肯定是贪官,但是贪官的子女多在国外留学,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据报载,去年福州市被查处的众多官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把子女送到国外留学。在其他地方也有这种现象。

从今年8月起,湖北省襄樊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若有直系亲属出国留学或定居,必须进行备案。这是中纪委今年推出的一项反腐新制度,目前正在襄樊试点。

这项制度源于台盟中央今年提出的一个提案,即:建立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出国备案制度。提案指出,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地方国家机关县处级官员有配偶、子女出国留学、就业、定居的,必须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报备案;申报备案事项包括出国事由、留学费用及来源等;申报制度必须列入官员任职考察公示程序,否则不能提拔任用。

出国留学备案制度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该项制度主要靠个人自觉申报。如何能做到自觉申报?一是个人的觉悟;二是制度的约束。一般来说,在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缺乏约束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是不会主动申报或如实申报的。那么,不申报、申报不实,又由谁来监督呢?怎么监督?这种监督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而不至于流于形式?这都是有关部门要思考的问题。但有制度总比没有制度好,这项新的反腐制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今天我们搞试点,也就是在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以便更好地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在今后全面推行时更具可操作性。

纪检部门将领导干部子女出国留学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查一查领导干部子女留学费用从哪来,这对于领导干部也是一种保护。查出没有问题,钱的来路合法,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形象,开展工作;查出有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也不至于让个别领导干部从小贪没被发现而慢慢转变为大贪,最后连性命都保不住。

当然,要求领导干部对子女留学情况进行备案,这只是一条治标的措施,要治本还要辅之以其他手段,如能否将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子女留学情况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只有公示,才能让群众和舆论监督,也才有利于监督。(人民网2004年11月16日)

规划不能“神仙打架百姓遭殃”

陈家兴

连日来,北京通州运河整治规划成为媒体关注的一大热点。11月19日的《京华时报》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报道。事因起于新一届通州区政府实施其新的运河整治规划方案,部分否定了上届区政府既成事实的规划。这一反一复间,仅运河文化广场部分拆除就造成损失约千万元,运河奥体公园、生态公园等被部分覆盖所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准确估量。前任认为“前面建,后面拆,这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现任说,在发展中应选择最为科学的方式,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避免。

我们无意介入规划谁是谁非的争端。我们不好说现任的做法就错了,也不好说前任的规划就是短视,这需要权威专家科学公正地评判。这里想说的是,规划不能“神仙打架百姓遭殃”,让人民的血汗钱被无情地浪费。在许多地方,类似规划朝令夕改造成巨大损失的事情并不鲜见,不能不令我们痛心和警醒:作为替人民执掌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事务的政府,再也不能出现这类劳民伤财的事情,理应让其规划科学、全面、长远,对国家、对人民、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任。

应当承认,制定出一个科学、全面、长远的规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方面是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和未来社会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使我们不可能对未来的具体发展做出准确的预计和规划。另一方面,一届政府,如果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讲科学、“三拍”决策,不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等等,所做出的规划就很难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常常会成为当地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后任本着科学的精神、负责的态度,否定、修正前任的规划,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是,我们应当也能够尽量把这种无谓的损失降到最低,尽量少走和不走弯路,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有力。

让规划尽量做到科学、全面、长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避免让“神仙”们做规划,让有能力的群众广泛参与,同时,将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检验。在吸纳各方面意见后得出的规划,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后任不得轻易改变。如果最初的规划的确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也应当慎之又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做出科学的修改。这样,我们就能避免做无谓的牺牲,将一张科学的蓝图好好地干下去。

事实上,我们还不能简单地说,一些地方出现的相互抵触的规划就是个别领导人“三拍”的结果。对于规划这样的大事,我们相信政府还是负责任的,也力求其科学性、全面性、长远性。问题是,这样的规划在制定的最初,当各方面意见不统一时,决策者倾向性的意见就会占主导地位;有能力的群众参与面较窄,并不全面,可能持赞成的居多。这启示我们,做规划一定要更多地听取不同意见。事实上,不同意见可以说是构成“决策生态链”的重要一环,没有这个环节,“决策生态链”就会变得脆弱。正如《狼图腾》一书所启示的那样,狼对于人畜来说是敌人,但没有狼,草原生态就难以平衡。一些地方、一些国家重视不同意见,甚至专门做不可行性研究,就是这个道理。不同意见出决策,往往出正确、科学的决策,使我们的决策更长远、持久,更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北京通州区两届政府前后两项运河整治规划,不论谁对谁错,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大的教训。愿各地在制定规划过程中,吃一堑,长一智,让规划真正地“造福后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民网2004年11月22日)

《Q版语文》之类的迷途

朽木

这里说的是一本叫做《Q版语文》的书。《Q版语文》以其“另类教材”的面孔粉墨登场,并被有些人经“策划”后“炒作”得沸沸扬扬;同样,由于其“另类”得实在出格,也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有识之士,包括专家、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乃至新闻出版、教育等主管部门的严肃、严厉批评。人们发出由衷呼吁:此风不可长!《Q版语文》“另类”在什么地方呢?一言以蔽之:该书将人们耳熟能详的中小学经典课文,改编、重写成了“搞笑故事”!

请看:在《Q版语文》里,孔乙己变成了孔甲已,因偷盗光盘被打断了腿;白雪公主“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卖火柴的小女孩变成了时髦的促销女郎、演艺明星;少年闰土成了闰水,变成了“古惑仔”;父亲的“背影”是一幅从铁轨爬过去被“红袖章”罚款的窘状……“Q”者,网语也,或曰,是一种时尚流行语,代表“另类”、“搞笑”的意思吧。毫无疑问,作为语言现象,见仁见智,原是意料中事,亦无可厚非。然而,《Q版语文》走得太远,我们说,它走上了迷途。

迷途一:消解崇高,嘲弄真理。《Q版语文》,瞄准的是曾经影响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古今中外文学名著,瞄准的是教育熏陶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中小学语文课本,“借尸还魂”,“借壳生蛋”,在其笔下,鲁迅、朱自清等文学家笔下的忧国忧民、充满人间正义和亲情的文学原型,都被弄得面目全非;脍炙人口的外国名著,也被篡改得支离破碎;一切都颠了个个儿,一切都被搅和得乱七八糟。就连勇敢机智的司马光砸缸,救出的居然是青蛙王子、流氓兔、西瓜太郎、圣诞老人,且其救人之举受人嘲弄;灰姑娘的老爸,被《Q版语文》的“作业题”里假设成是“找了一个凶悍又丑陋的后妈”。在这样的“Q版”之下,不仅经典课文被“篡改”了,其中闪烁的真理和正义光芒也一并黯然失色。这样的“Q版”,会对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可想而知。

迷途二:颠覆经典,混淆是非。文学名著、经典课文,是一代代优秀作家的呕心沥血之作,也是经受了一代代读者考验而长盛不衰的精神火种。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指的就是这样的优秀精神产品。现在可好,在《Q版语文》那里,这些都不再神圣,而是可以随手拈来“开涮”乃至嘲弄的对象。问题在于,这肯定会误导读者,尤其是会给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读者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也会使经典、名著无端蒙垢。说白了,颇有污辱斯文、亵渎文化之嫌。这样的东西“火”起来,经典何存,文化何在?

迷途三:荒诞不经,“戏说”无度。《Q版语文》,一些人标榜其为“周星星(驰)风格”,是“新潮”。但通读全书则不难看出,它在“搞笑”之路上走得太远。真理再向前迈上一步就是谬误。《Q版语文》便是如此。什么都“Q说”,什么都“戏说”,其结果,是随心所欲乱来一气,是会走向荒诞不经一路。这样的东西充斥全书,这样的东西蔓延成风,这样的东西以“语文”的形式出之,这样的东西用中小学课本中的经典课文做“由头”,实在是太过荒诞了,玩笑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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