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断代文化诗学——唐诗宋词元曲文化概论稿(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2 19: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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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秦汉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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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断代文化诗学——唐诗宋词元曲文化概论稿

中国断代文化诗学——唐诗宋词元曲文化概论稿试读:

绪论

诚如我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在其《诗论》一书中所指出的:“对于任何问题作精密思考,第一桩要事是正名定义,作浅近而却基本的分析工作。文艺方面许多无谓的争执和误解都起于名不正,义不定,条理没有分析清楚,以至于各方争辩所指的要点不能接头,思想就因而不能缜密中肯。”故欲对唐诗宋词元曲这一中国断代诗歌进行文化诗学的研究,首当其冲的就是必须对文化诗学进行定义。而“诗学”一词,由于中西方历史文化背景与具体语境的不同,在解释与实际使用上就有着较大的歧异,加之中国学者对亚里士多德“诗学”(Poetics)理解上的偏差,更是见仁见智,不一而足。因而对文化诗学进行定义必先掌握“诗学”和“文化”的含义,尤其须对“诗学”进行正名。唯其如此,才能确立出较为缜密中肯的、对唐诗宋词元曲进行文化研究的具体路径。一“诗学”,顾名思义就是对诗歌这种表达创作主体社会生活与思想情感,语词凝练,具有跳跃化、韵律化的文学体裁进行研究的学问或理论。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因为“诗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有相当久远的历史,它开创于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所撰写的一本关于史诗和悲剧、喜剧的著作——《诗学》。书中讨论了“关于诗本身、它的种类、各种类的特殊功能;情节应当怎样安排才能把诗写好;各种类有多少成分,这些成分是什么性质,以及这门研究所有的其他问题”。正如法国学者沙维坦·托多罗夫在《诗学概论》中所言的那样:“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有两千五百年的历史,是全面地对‘文学理论’有所贡献的第一部著作,也是经典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亚里士多德曾把科学分为:(1)理论的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后来被称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哲学); (2)实践的科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战略学”和“修饰学”);(3)创造的科学,即“诗学”。故而的亚里士多德是用科学方法讨论史诗与悲剧、阐明美学概念、研究文艺问题的“诗学”鼻祖。

问题的症结是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关于史诗和悲剧、喜剧即涉及文学艺术的著作,何以冠名为《诗学》?究其缘由,主要是亚里士多德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戏剧(主要是悲剧)高度繁荣兴盛的时代。公元前5世纪,雅典打败了庞大的波斯帝国,接着在两次波希战争中雅典国王伯里克利都取得了胜利,这是伯里克利时期雅典的黄金时代。商业发达、社会安定、城邦持久存在,尤其是奴隶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发扬(伯里克利将权力转移到由全体男性公民组成的处理雅典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公民大会手里,一年召开四十次例会),从而使得希腊人能够自由地思考有关人类和社会的各种问题,并在伟大的哲学、文学和艺术创作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于是给戏剧(城邦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的繁盛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希腊三大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的作品风靡一时。“这种文艺只有在公元5世纪的雅典才能发展起来,在其他地方是不可想象的。雅典城每逢宗教节日,便由国家出钱上演剧本,并组织公民集体观看。雅典戏剧发展的平衡和正常状态应归于剧作者与观众的密切联系”。因此,戏剧与史诗以及抒情诗构成了希腊文艺的三个方面。后来的亚里士多德在分析悲剧的基础上把三者结合在一起研究,从中阐述文艺规律,他是将戏剧与诗看作是并行甚或同义的。故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实际上是最早的包括戏剧在内的诗歌研究整个文学理论,是一种广义的诗学概念。

由于存在着较大的民族与文化的差异性,在中国,“诗学”作为一个概念的提出比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要晚得多,且含义也迥然有别。据现存文献资料来看,“诗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唐代进士李行脩上呈给唐宪宗的奏议和另一进士郑谷的诗中。前者的奏议为《请置诗学博士书》,即奏请朝廷在原有的律、算、书等博士学官的基础上,再增设一门研究诗学(以《诗经》为主)的博士学科。后者为一首古律诗《中年》:“漠漠秦云澹澹天,新年景象入中年。情多最恨花无语,愁破方知酒有权。苔色满墙思故地,雨声一夜忆春田。衰迟自喜添诗学,更把前提改数联”。据全诗诗意和“更把前题改数联”来审视,郑谷的这一“诗学”的含义无非是人到中年后的“学习作诗”或“学习诗艺”,即学诗或学诗艺;到后来,明人遁园居士在其所撰的《伤逝记》中,在艺术的四门分类又辟出“诗学”一门:“暇日追忆逝者,不觉喟然伤焉,因以诗学、词曲、书法、画迹列其人,稍叙平生,姑以异日。”虽然遁园居士的“诗学”较郑谷的“诗学”在理论层面上含义更为深入,但还不是亚里士多德《诗学》概念所指向的理论意义;明代另一文人周晖在《金陵琐事》卷四中专立一节《诗学》曰:“嘉靖中司寇顾公华玉,以浙辖在告,倡诗学于清溪之上。门下士若陈羽伯凤……高近思远,相从以游。讲艺论学,绰有古风。”从该段话的语境可知,顾华玉所倡导的“诗学”即为“讲艺论学”,其含义已扩及至诗的赏析与批评;此外,唐宋以来又有学人把“诗三百篇”从“五经”中分离出来,将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看待而称之为“诗学”,如《宋史》卷二〇二在著录当时关于《诗经》研究的诸种著作时,其中就录有“范处义《诗学》一卷”;而有更多的学人直接将“诗话”视同为“诗学”,如《明史》卷九十九在著录当时诸种诗话时,其中就录有“宋孟清《诗学体要类编》三卷”。尽管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诗学”有着不同的释义,在外延上有“学习作诗”“艺术的门类”“诗的赏析与批评”“关于《诗经》的研究”“关于诗话的研究”等,但在内涵上的“关于诗的研究或学问”却是高度一致的,没有包含戏剧、小说甚或文艺理论在内。究其缘由,主要是中国戏剧较为晚出(元代中期才兴盛,小说更为晚出,至明清方兴盛),无法与开启西方文学之端的古希腊诗剧相比拟。加之其乃为市井优伶所业,一向为士大夫所不屑。而诗歌不仅为中华文学之开端,且经孔子所删定的《诗三百》已列入五经之首,名之为《诗经》。故戏剧、小说等其他文学形式固不可与有着儒家正统地位的诗歌同日而语。中国传统的“诗学”,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诗学概念。

然而,亚里士多德《诗学》的文学理论或文艺思想对西方甚至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世界的影响都是极其深远的。欧洲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再到近代工业革命,包括贺拉斯、明图尔诺、菲力普·锡德尼、莎士比亚、约翰·德莱登、莱辛等在内的许多学者、戏剧家、文艺理论家对诗的看法都或多或少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念。到了当代,亚里士多德的广义的诗学概念仍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如美国厄尔·迈纳教授就明确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一种模仿诗学,这不足为奇,因为它建立在戏剧的基础上,而戏剧是一种再现的文类。”苏联学者格·波斯彼洛夫于1986年发表了《总体文艺与历史诗学》一文,认为“诗学是一门论述诗和诗的理论的学科”,同时又指出:“诗这个字的含义不仅指诗体形式的艺术创作,而且也指散文创作,即一切文学艺术语言(创作)。这就是说,诗学就是关于文学艺术的理论。”中国学者胡友峰亦认为:“诗学作为一门对文学价值进行理论反思的学科存在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不管各个时期的诗学理论有何变化,诗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学这一点是没有改变的。”中国另一学者杨乃乔则更明确地指出:“诗学就是指涉文艺理论而不是‘关于诗的研究’。”故而在学术界,“诗学”就是关于文学理论或文艺理论的研究,这一点,已大致形成了共识。

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包括文学在内的各门学科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分工亦更具体、明确。加之文学研究视角、方法的多样化以及文学作品类型和体裁发展演变日渐成熟,文学或文艺学已形成了若干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分支,而关于“诗学”的含义则又产生了一些新的更为科学合理的见解。如童庆炳教授认为:“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最早研究文学的科学都叫‘诗学’‘诗论’,即以对文学中最早发生的诗歌这一类型的研究来统领对整个文学的研究,实际上是以部分代替整体。这无疑是有缺憾的。”王臻中教授提出:“在文学史上,中国最早出现的研究文学的著述,是以最先出现的文化——诗歌定名的,称为‘诗说’(或‘诗论’);西方则以‘诗学’统称对文学(包括艺术)的研究。中西方的这一共同特点,都以对文学的一种体裁的研究名称来涵盖文学研究称谓,显然不够准确、贴切。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俄文翻译中借来文艺学这个术语,并以作为文学或文艺研究的学科概念。”莫砺峰教授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诗学’,并不是源自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的泛指文艺理论的Poetics,也不是专指作诗、论诗的学问……在我们的理解中,‘诗’是广义的诗,即包括辞赋、词曲等文体在内的所有韵文;‘诗学’也是广义的诗学,即一切有关‘诗’的研究,包括对历代诗歌总集或别集的整理、编纂、诗人研究、诗歌研究、诗歌史研究、诗歌流派研究、诗歌理论研究等方面。”袁行霈、孟二冬等学者亦认为:“大家对‘诗学’二字的理解并不一致,在这里有必要对我们所谓‘诗学’加以大致的界定,简单地说,‘诗学’就是指关于诗的理论与品评。”学者萧华荣在《中国诗学思想史·导言》中则更直截了当地说:“本书所谓‘诗学’,非指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包括一切文艺理论在内的广义的‘诗学’,而是现代通常所说的狭义的诗学,即有关诗歌这一特定文体的理论。”其实亚里士多德《诗学》一书的中文译者罗念生,在该书的“译后记”中已明白地告诉大家:“《诗学》原名《论诗》,意思是《论诗的艺术》,应译为《论诗艺》。”即认为用《诗学》命名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著作并非十分恰当。而且根据学者杨乃乔的研究,通过查阅四种英语辞典,在“Poetics”词条下的释义都有所不同:《简明牛津英语辞典》释为“写诗的艺术”, 《牛津百科全书辞典》释为“诗及其诸种技巧的研究”, 《世界之书百科辞典》释为“文学批评探讨诗的本质及诸种规律的部分”和“关于诗的形式或体系的研究”, 《兰登书屋英语辞典》第4条释为“亚里士多德关于美术 [前4世纪]的论述或笔记汇编”。并指出:只有《兰登书屋英语辞典》的第4条释义“把‘Poetics’作为一门专指具有学科独立性的文艺理论给予界定了”。但其他英语辞典及《兰登书屋英语辞典》的另外三条释义,虽然表述各有侧重,但最终还是把“Poetics”界定为“写诗的艺术”“关于诗及其诸种技巧的研究”“关于诗及其本质与诸种规律的专项研究”“关于诗的形式或体系的研究”。可见当前在西方,对“诗学”这一概念,仍有着狭义的专指诗的研究和广义的文艺理论的研究的不同理解和解释。

总之,自亚里士多德的《诗学》问世至今,虽然中西方在一般情况下都约定俗成地将“诗学”定义为有关文学或文艺理论研究的学问,这在过去文学或文艺学尚未形成若干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各种不同的文学体裁研究在范围、对象、任务、功能上亦无太大区别的历史时期是可行的,亦是无可厚非的。但到了文艺学已分成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个相对独立的分支,文学作品已形成诗歌、散文、剧本、小说、报告文学等若干相互独立的体裁的今天,倘若仍以诗学这种单一文学体裁的研究名称来涵盖整个文学研究的称谓,即以部分代替整体,显然是不准确、不合理亦不科学的,必须对其进行“正名”,否则“诗学”之名不正,则其言即对其的研究和论述亦必不能顺畅。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包括戏剧、诗歌等研究在内的文学理论或文艺理论,亦即当前中西方学者称之为广义的诗学,可正名为“文学”或“文艺学”,不应再以“诗学”命名。而当前中西方学者称之为狭义的诗学,即只对诗歌一种文学体裁的研究,方可名之为“诗学”。故而“诗学”就是对有关诗歌的一切问题进行研究的学问或理论,其研究内容涉及诗歌的方方面面,包括对诗、辞、赋、词、曲等文本的研究,诗人研究,诗歌流派研究,诗歌审美批评研究,诗歌创作与创作背景研究,诗歌史研究,诗歌理论研究等等。二

由于“文化诗学”这一术语是由“文化”和“诗学”两个词语组成,“诗学”已如前述,而“文化”一词,有中西两个来源:在古汉语中,文化的“文”与“纹”相通,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如《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由此义引申,“文”又有若干衍义:(1)文字、文章。如段玉裁对“文”注之云“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世说新语·文学》称:“孙兴公云:‘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 ”(2)礼乐制度、法令条文。如《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朱熹注曰:“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史记·酷吏列传》:“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3)文华、辞采,与“质”相对。如《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美、善、德行。如郑玄注《礼记》云:“文犹美也,善也。”《论语·公冶长》载:“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化”字,本义指变化。如《礼记·中庸》:“动则变,变则化。”由此义引申,“化”亦有若干衍义:(1)造化。如《淮南子·精神训》:“伟哉造化者其以我为此拘枸邪。”杜甫《望岳》诗:“造化钟神秀。”(2)化育。如《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礼记·中庸》:“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3)教化。如《说文解字》谓:“化,教行也。”《诗·周南·关雎序》: “美教化,移风俗。”(4)风俗、风化。如《汉书·叙传下》:“逼上并下,荒殖其货。侯服玉食,败俗伤化。”《汉书·礼乐志》:“盛揖让之容,以风化天下。”“文”与“化”两词的并用,在我国典籍中最早出现的应为《周易·贲卦》:“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颖达疏之曰:“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而“文”与“化”合为一词使用,当在秦汉之际,汉后使用逐渐增多。如西汉刘向在《说苑·指武》中言:“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束皙在《补亡诗·由仪》中道:“文化内辑,武功外悠。”由上观之,“文”与“化”虽都有若干词义,但就其要义而言,前者是指文章、辞采,兼有制度条文及美德之意;后者是指变化、化成,兼有化育及教化之意。当两者合成“文化”一词使用后,则转合为“文治教化”“人文化成”之义,即以礼乐制度、法令条文、人伦美德来化育人、教化人,从而达到移风易俗、化成天下之功效。

在西方,“文化”一词在英文和法文中均为Culture,在德文中为Kultur,在俄文中为КцJIbмцpa,它们的词义皆源于拉丁文Culture,原义是指农耕、植物栽培以及兼有神明拜祭、精神修养诸义。自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提出“哲学就是心的耕种”后,文化就开始转化为主体的自我形式乃至教化之意。中世纪后,逐渐引申为主要对人的性情的陶冶以及品德与能力的培养,已大体与现今的包含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概念相当。到了近代,日本人把英文的“Culture”翻译成“文化”,后经中国留学生引入中国,于是就成为现代汉语中表示新文化概念的一个外来词。既然“文化”一词有中西两个来源,殊途同归,今天都用来指称人类社会的精神现象或泛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产品的总和,故而当今汉语语境下的“文化”一词的词义,是在秉承了我国传统文化词语的基础上,吸取了西方“Culture”词义的结果。

正因为中西方的“文化”词义有所不同,对“文化”这一概念的认识和表述亦会有所不同,而且歧义颇多。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拉克于1952年出版了《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评论》一书,共罗列出了164种有关文化的定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于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专著中所提出的: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西方又提出了不少新的文化概念,较为重要的有:德国文化哲学家卡西尔的:“所有这些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因此我们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英国人类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工具和消费品、各种社会群体的制度宪纲、人们的观点和技艺、信仰和习俗。无论考察的是简单原始,抑或是极为复杂发达的文化,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个部分由物质、部分由人群、部分由精神构成的庞大装置。”苏联1973年出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的:“文化是社会和人在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水平,它表现为人们进行生活与活动的种种类型和形式,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中国学者对文化概念的认识,是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传入才逐步兴起的。如梁漱溟在1920年出版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提出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接着又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进一步指出:“俗常以文字、文学、思想、学术、教育、出版等为文化,乃是狭义的。我今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所依靠之一切,意在指示人们,文化是极其实在的东西。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张岱年提出:“文化是人类在处理人和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曹大为和曹文柱认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运用象征符号进行的精神活动、创造出的精神成果以及在人们自身所凝聚的素质、行为方式的复合体。”黄文山则提出:“文化是人类为着满足生存的需要,凭借语言系统、技术发明、社会组织与习惯,累世承袭创造出来的‘工具实在’。”

尽管中西方学人对“文化”这一概念的认识与表述有所不同,但综合各种文化定义对文化本质的规定,有三个重要的方面是可以达成统一认识的,即有三点是共同的:(1)都认为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为人类社会所专有。虽然文化最初是发生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之中,但文化一经发生,就不再只停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而必然要向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的人和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即社会的各个领域扩展。文化在本质上是同人类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的,没有文化就没有社会,没有人类社会同样就没有文化,社会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人类社会的专有。(2)都断定文化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表现,即人的本质活动的对象化。文化起源于人类的社会生产劳动实践,而这一实践活动正是人的本质活动即人类的存在方式。动物只能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尺度和需要进行塑造,而人的实践活动既能依据“任何物种”的外在尺度和人的“内在固有”尺度即两个尺度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这一实践活动必然都要通过人的文化和文化世界表现出来。文化作为人的活动不仅创造了人,创造出社会,而且还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文化是属人的。凡是历史上和现实中可以称之为文化的东西,必然是实践主体——人的一种特有的社会存在方式,即人的本质的确证。(3)都强调文化是人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从发生学角度看,人产生的根本途径就是超越本能或生物学的自然,创造和建立自己特有的一种生存体系,即建立自己的“第二自然”,这就是文化,即文化就是人化。另则,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之处,还在于人的永远不满足或停留于已有的创造,永远在追求创新,不断地超越、更新和重建已有的文化。正是人的这种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不断改造及其相应的不断创造出的各种文化成果,体现了人的活动和人的本质,显现出人的文化创造的本质力量,这恰恰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和现实文化世界存在的基础。加之文化本身就是社会的内涵,具有群体性、继承性、超自然性、创造性、自由性、规范性诸特征以及满足人类需要、认知和教化、凝聚和稳定、调节和促进等社会功能。因此,所谓的文化概念即可表述为:文化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历史凝结的人类存在方式,是人的本质活动的对象化,是人所进行活动的自由性与规范性相统一的并能促进社会、人类历史与人自身进步发展的超自然的创造性成果。

虽然对人类文化现象进行较为自觉的研究是从19世纪下半叶发轫的,达尔文的进化论推进了人类学、历史考古学、民族学、民俗学等领域的研究。但“文化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关于文化的理论学说,则是20世纪50年代方出现于美国,是从文化人类学中分化出来的一门学科,其开创者即为美国新进化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加利福尼亚大学人类学系教授莱斯莉·A·怀特。怀特认为,人与动物的不同在于文化,而文化的实质在于符号或符号能力,而对于用符号明确划分出科学研究范围的文化学来说,再使用“人类学”或“文化人类学”这样的名称已不适宜。于是从怀特开始,文化学就作为一门从文化人类学中“生长”出来的独立学科而正式出现了,怀特由此被称为“文化学之父”。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苏联亦兴起了研究文化之风,并构建了严密的文化学理论体系。不过他们的文化学是从哲学的“人学”直接引发出来的研究,把文化概念与人的概念、社会的概念统一起来,使文化学成了哲学中的重要分支,即“哲学文化学”学科。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学的研究广泛吸收了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考古学、哲学、社会学、人学、文艺学等关于文化问题的研究成果,将文化的实证研究同人的形而上的理性思考结合起来:一方面既要把文化研究同历史考古资料、田野调查报告相结合;另一方面又要把文化研究同“人的活动能力及其对象性结果”即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主体能动作用研究相结合,从而形成一门更为完整全面的关于历史与现实的人和文化的总体性理论——现代文化哲学学科理论。现代文化哲学作为文化学的总体性理论,是指导其他文化学科如文化历史学、文化社会学、文化心理学、文化语言学,特别是应用性文化学分支学科如政治文化学、宗教文化学、教育文化学、艺术文化学、经济文化学、财政文化学、会计文化学、企业文化学等等的“元理论”,是贯穿于所有文化学科及其分支学科之中的哲学视野和学科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三“文化诗学”这个术语,虽然出自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斯蒂芬·格仁布莱特教授,但其理论渊源却来自意大利历史哲学家维柯于1925年出版的《新科学》一书。因为该书的核心概念是诗性思维和诗性智慧,并由这一人类文化源发性的诗性智慧衍生出诗性的玄学、诗性的逻辑、诗性的伦理、诗性的经济、诗性的政治、诗性的历史概要、诗性的物理、诗性的宇宙、诗性的天文、诗性时历、诗性地理等种种范畴,这种对人类原始文化的定位和论述,为人们指出了以诗性智慧为核心整合人类科学知识,从而迈向诗性世界的未来。而在这“文化诗学”正式提出之前,格仁布莱特率先提出和使用了“新历史主义”这一术语。1986年9月,格仁布莱特在澳大利亚西部大学以“走向文化诗学”为题进行了演讲,正式将“新历史主义”正名为“文化诗学”。1988年,在《莎士比亚的商讨》一书中,格仁布莱特又将“文化诗学”界定为:“对集体生产的不同文化实践之研究和对各种文化实践之间关系之探究。”具体而言,就是“追问集体信念和经验如何形成,如何从一种媒介转移到它种媒介,如何凝聚于可操作的审美形式以供人消费。我们可以考察被视为艺术形式的文化实践与其他相近的表达形式之间的边界是如何标示出来的。我们可以设法确定这些被特别划分出来的领域是如何被权力赋予进而或提供乐趣,或激发兴趣,或产生焦虑的”。

其实在国外,“文化诗学”与“历史诗学”是联系在一起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苏联艺术文化学家巴赫金就已提出并进行了大量自称为“历史诗学”的实践,只是其专论长文到了70年代中期才问世。而美国历史学家、圣克鲁兹加州大学思想史教授海登·怀特,则在1973年出版的《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中就大力倡导“历史诗学”,因为它对待历史所选择的边缘立场和边缘素材,“在创造性的意义上可以被视为‘诗学的’”,并以历史学家的身份希望新历史主义转向并深入历史领域。在怀特看来,新历史主义作为一种“文化诗学”打通了文学话语和历史话语的界线,并使“文学的历史叙述”成为当代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同样,历史话语所赋有的那种“诗性”品质,“以其具有的文化意义的形式化为一类特定的写作,正是这一事实允许我们去思考文学理论和历史编纂的理论及实践两方面的关系”。然而,以格仁布莱特为代表的“新历史主义”者却表明“总的说来,新历史主义批评家一般又都不愿加入这个或那个居主导地位的批评营垒”。这种既要冠“新历史主义”之名,又不愿行历史主义之实的做法,必然要受到传统历史主义者的批评。犹如怀特所指出的:“新历史主义之所以转向历史,不是为了寻找他们所研究的那种文学的材料,而是为了获得文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所提供的那种知识。不管怎么说,到现在为止,新历史主义已经发现的是,根本不存在历史研究中的特定方法。”由此可见,最后选择“文化诗学”,只不过是格仁布莱特的一种策略,他的理论真正所在仍是“新历史主义”。以格仁布莱特为代表的包括美国的蒙特洛斯、英国的多利摩尔、德国的魏曼、加拿大的帕克等“新历史主义”学派文学批评家,在向结构主义及后结构主义批评发起挑战的同时,都希望自己能以一种无定性的整体观点来看待历史文化,从而宣称其批评没有“任何政治动机”。然而进入历史主义的轨道,必须遵行的规则就是立刻选择某种政治立场,否则就会受到所有历史主义者的排斥。于是从“新历史主义”撤退到“文化诗学”就是一条最现成的路径。正如布兰尼甘所指出的那样:“不管是称作新历史主义还是文化诗学,他们的批评实践保持未变,但是名称的更换使得他们的批评实践少受非议。”而格仁布莱特本人在公开将“新历史主义”正名为“文化诗学”时就已明确说过文化诗学“是一种实践活动,而不是一种学说”。在其后的《走向文化诗学》的论文里亦强调指出:新历史主义或曰文化诗学“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学说”, “就我所能说的(我应该是清楚实情的人)是:它完全没有学说”。时至当代,在最早将“文化诗学”揭橥于世的美国,仍然是争论纷呈,表现为边缘化和多元化的价值取向,这说明文化诗学尚还处于正在构建的过程之中。无怪乎文化诗学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美国学者路易斯·孟酬士亦指出了各种被看作从“文化诗学”视角研究文学的实践活动,尚未集结出一个系统的范型,也缺乏理论的明晰性。

在中国,文化诗学的研究是作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研究受欧美影响注重文学内部研究的一种反拨而登上学术论坛的。正如童庆炳教授所指出的:“文化诗学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中国古代文、史、哲不分,那时的研究就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而研究成果就是文化诗学了。我以为像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孟子的‘以意逆志’说和荀子的‘美善相乐’说等,都是最早的文化诗学。”而文化诗学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的真正兴起,是在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2000年4月,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和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全国“文艺学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同年11月,《文艺理论研究》编辑部、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和福建漳州师范学院联合发起,在漳州师院召开了中国第一次文化诗学学术研讨会。中心议题是:文化诗学的理论特色、学术空间和研究方法。来自北京、上海、山东、福建等地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近四十名专家教授出席了会议,提交论文共三十篇。综观论文内容,主要涉及关于“文化”与“诗学”的概念、“文化诗学”的界定、文化诗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文化诗学的历史依据与现实基础及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对西方学者的文化诗学论的评价、从文化语境出发品评文学作品和阐释作品的文化意蕴等等。而且一些高校亦建立了相应的科研机构和出版了相关的著作丛书。如北京大学将“比较文学研究所”更名为“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翻译出版《当代西方艺术文化学》;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编辑出版了“文化与诗学”系列丛书;漳州师范学院设立了“文化诗学研究中心”。这表明中国的文化诗学研究已进入一个高潮。

在这一文化诗学研究高潮中,首当其冲的是汉语语境下的对“文化诗学”术语的阐释。既然“文化诗学”是由“文化”和“诗学”两个词语组成,既然“文化诗学”要在“诗学”前冠以“文化”二字,这就充分说明文化诗学与“文化学”密切相关,是诗学与文化学的交融,是一门新兴的文化学与诗学相互交叉融合的边缘性文化学科。在西方,“文化诗学”这个术语的出现虽然是在20世纪80年代,但文化诗学的兴起却早在文艺复兴之后。因为文艺复兴运动后,人们从希腊罗马的文学艺术中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命文化精神,希腊罗马文化被视作西方文化的源泉与基础,这在很大程度上开启了西方文化诗学的阐释路径,即从荷马史诗和希腊罗马的雕刻中去诠释古希腊罗马的文明。西方文化诗学由此发展而进行了神话诗学的阐释,再发展至文化人类学的从民歌、传奇等民间文学进入到原始部落的神秘领域的原始文化的文化诗学探寻。发展到当代,西方文化诗学则又通过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历史文化阐释而呈现出来,其代表人物是巴赫金。正如巴赫金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篇题为《答〈新世界〉编辑部问》的文章里所指出的:“文艺应与文化史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文学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脱离了那个时代整个文化的完整语境是无法理解的。不应该把文学同其余的文化割裂开来,也不应像通常所做的那样,越过文化把文学直接与社会经济因素联系起来,这些因素作用于整个文化,只有通过文化并与文化一起作用于文学。”除巴赫金外,又如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理查德·霍伽特教授亦认为:“文学作品有三个主要因素:审美因素、心理因素和文化因素。……文化因素则主要是由某个时期特定社会中产生某部作品的背景所决定的特征。当然前两个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取决于文化条件的,而且彼此间密切相关。”“由于文学总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土壤,表达了该文化的经验与价值判断,并反过来作用于该文化。”因此文学“是一种文化中的意义载体,它有助于再现这个文化想要信仰的那些事物,并假定这种经验带有所需要的那类价值”。其实巴赫金和霍伽特上述的这些话基本上代表了当今西方的有关文化诗学的一些重要观点(尽管歧异仍然存在)。首先,文化诗学不是单纯的诗学,因为单纯的诗学仅仅局限于“诗艺本身”,而忽视了对诗学的具体时代的整个文化历史背景尤其是对人的精神特质的探索。诗学的文化研究不是发掘诗中的文化因素,亦不是将诗与文化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而是把诗置于特定时代的文化整体语境亦即文化背景中来加以阐释;其次,文化作为历史地凝结成的一种特有的人类社会存在方式,体现着对个人和群体的生存与生活的深刻影响,更体现着人对自然和本能的超越以及对衣食住行等经济物质财富和政治、哲学、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上层精神财富的创造。文化诗学把文化作为诗所植根的土壤,政治、经济、哲学、宗教等因素只有作用于整个文化即人类的社会存在方式,再通过文化作用于诗学,从而揭示了诗学与客观世界的连接关系;再次,包括诗学在内的文学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了解文化就无法了解人类生存的历史,亦就无从知晓人们对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艺术的精神财富的创造。研究诗学、研究文学艺术离不开文化的认识方式,文化诗学就是从广阔的文化视野来审视诗学,就是通过多学科的广泛综合的文化领域对诗学进行交叉整合的探索结果。

西方这一文化诗学的重要观点已深刻地影响到我国的文化诗学研究,一些专家教授亦纷纷著书撰文发表了各自对文化诗学的见解。较具代表性的有:童庆炳教授认为:“西方流行的文化研究中带有真理性的观点和做法,如跨学科多学科的研究方法,重视文学艺术与语言、神话、宗教、历史、科学关系的研究,我们可以有分析地加以借鉴。”并指明和强调了“当代文学研究已经由‘内部研究’走向文化诗学。文化诗学的产生实际上是当代文化危机的需要,因此应当以新理性精神为主导。文化诗学应当是文化批评和诗学的结合,它为文学理论的当代发展开创了一个新格局”。刘庆璋教授认为:“‘文化诗学’在‘诗学’前冠之以‘文化’,首先在于突出这一理论的人文内核或者说,在于表明:人文精神是文化诗学之魂。”并指出了文化诗学的三点表现:“首先,‘文化诗学’视整个文化系统为文学与社会联系的纽带……第二,‘文化诗学’从广阔的文化视野出发来审视文学,运用丰富多彩、卓有建树的各个文化扇面的新理论、新方法来研究文学……第三,‘文化诗学’的落脚点是诗学——文学学,是一种文学理论,而不是泛文化理论。这是一种主要以文化系统与文学的互融、互动、互构关系为中轴来审视文学的理论和研究文学的方法。”蔡镇楚教授认为:“文化诗学,是文化的诗学,是跨文化、跨学科研究的诗学,是文化化的诗学与诗学的文化化,是诗学、文化学与人学的三位一体。”并阐述了文化诗学的三方面的文化特质与理论特色:“其一,文化诗学把‘人’作为文化的主体,注重‘人’在世界文化价值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其二,文化诗学以‘诗文化’和社会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无论其‘诗’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都强调其诗性文化特质……其三,文化诗学以文化为基点来创立自己的诗学文化体系,因而特别注重诗学的文化阐释,而把自己研究的学术视野投向各种形形色色的文化领域,去编织一个涵盖完阔的文化诗学网状结构。”

通过以上对“诗学”“文化学”以及“文化诗学”诸种中西方观点的考察,已大体了解到文化诗学并不仅仅在于解释“诗是什么”“诗如何产生”“诗如何构成”等诗艺问题的本身,而更在于对诗中所表现出的人文精神与文化生存生活本质即诗性文化特质的探究。换言之,文化诗学的实质就是把诗置于特定时代的文化整体语境中来加以阐释,通过这一文化阐释从而解释人的生命本质——人的人格精神与自由精神。由于“诗学”是狭义的诗学,“文化学”主要是文化学原理的文化哲学,因此,文化诗学的定义就是从文化尤其是现代文化哲学的视野切入、审视和阐释的诗歌学,是一种边缘性的单一文学体裁——诗与文化相互交叉综合的文化化的诗学。而所谓的断代文化诗学,就是按时代或历史朝代分成断落即以时代或朝代为断限的文化诗学。中国断代文化诗学就是截取中国某一朝代或某一历史阶段(某一朝代中的某个时期或某几个朝代的一段连续时期)的文化诗学。唐诗宋词元曲这一中国断代文化诗学就是专门截取中国历史上的唐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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