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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2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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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戈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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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爱

各自爱试读:

一粒一粒的金屑

这么

我读黎戈的文字,总会产生两种冲动,一是写,许多想法与感觉被激发出来了。二是读,她阅读面广,阅读量大,书中人、事、物,经她一提,也就很想把这本书找来看看了。比如旧俄时代一大批作家,我就是这样跟着她认识的。还有诗人惠特曼的散文集,画家夏加尔的回忆录……省时省力,开阔眼界的同时,我还发现,有一些书,从前看过的,当时怎么就没觉出有多特别?还有一些,索了骥来,兴冲冲翻开,同样的段落与句子,又并不如从她文章里看到时那样惊艳。难怪曾有人说,小心!黎戈的文字是有魔力的!

我起先疑心她在给帕斯捷尔纳克、爱伦堡、惠特曼们当书托,想想又不大可能,时空距离差了点。思妥再三,有一天忽然意识到,很可能,这是因为,我们并不具有她在读与写中的那种静气,也就没有她对于作者那样的敏会知心。

包括我在内很多自称“读书人”的人,总是急于从书中获取愉悦与营养,偶有一得,欣然宣告,略有失望,便忙着摘摘作者,批评文本——换句话说,我们是太想要让阅读来满足我们,证明我们了。书山路迢迢,生怕一朝错过风景,这是读书人特有的一种急功近利,智识之障。

黎戈不是这样。她的阅读不慌不忙,像每日例行饭后散步,今朝风色好,当然历历领受。然而,于全景中截取点与面,以微距仔细对焦,同样是她擅长和热爱的。比如路上一朵野花、一截树枝、一块卵石,少有人打量。她一弯腰拾了来,案头一摆弄,一拍照,发个微信,朋友圈里就一片拍手叫绝。她就有这样的耐心和慧眼,生活中,能够发掘日常细微之美,阅读中,能够体味作者的闲笔和种种曲折幽微。一般读者未必注意到的,经过她的眼、心、手,被解码,被放大,被润泽,展现出特别的动人。这动人之处其实是她和原作者的共同成就,有她阅读中的借力,也有她本身的文学创造力。

她又像在一个个寻常夜晚,于城市深处放飞孔明灯的人,总是能抓住一本书中最真挚深沉优美的细节,把它们从字海中提出来,用自己文学审美的火柴,点亮了,手轻巧地一抬,夜空中升起了一颗暖黄的星。

这是天赋,也有后天的自我训练。如切如磋,从最初到现在,翻开她一本又一本的书,几乎能听得见那轮与辗的细语;看得到光泽是如何绽放,又如何内蕴;触摸得到越来越温润坚实的质地。说到用生活来进行阅读与创作,以人生来观照文艺,以文艺来滋养生命,真的,我不知道现实写作者中还有谁比她做得更好了。这也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

跟黎戈其实相识很早,一直并未谋面。说起来在网络时代也并不奇怪。完全以文字相交,最初是腼腆、珍惜,慢慢地觉得这样也很自然。

我在豆瓣上认识她。大约从2001年起吧,她很少出现了。起初以为只是“戒网”,迟早要回来的。后来又听说是家事忧烦,也没有特意去打听。只是她离开的这几年,整个网络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豆瓣这个小众文艺综合型网站,慢慢也成了社交所在,鸡汤与麻辣文盛行,婚姻情感指南、成功学教程,轮番轰炸。各路写手抱着一夜成名的目的而来,扔密集的文字炸弹,有的哑了,有的响了。而认真经营着书影音,交流着写作与生活的人们,从不适应到焦躁失落是也是难免的。有一阵子,看着些熟悉而喜欢的作者,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努力迎合大众潮流,写出水准大失的东西,确实很感失望。好的文字让人平静充实,不好的,则让人躁动空虚,并产生深深的自我厌恶感。

总之,很长时间,被外界喧嚣和自我情绪的恶潮冲击,我无从坚持读与写的习惯。有序的生活步入了茫然,一会儿想去开牛肉面馆,一会子又盘算开店卖情趣用品——需要这些的人,总比读书的人多些吧!

偶尔就会想,黎戈她在干什么?答案现在出来了,她在写书。这一本比前面的更沉著更清澈,是经过自我疏理、沉淀排异之后的一片清明。

她是彻头彻尾的读书人,也是全身心地爱着生活,爱着这苍茫琐屑的俗世凡尘。她打通了读与写、文艺与日常之间的通道,她的文字,就是她的私家园林,望、寄、思、隐的同时,也提供日常起居坐卧的舒适便利。愉悦眼球,又照管心灵,而且,不吝向公众开放。

她喜欢工匠,觉得手工业者的生活与己最亲。按日本漆器名家赤木明登的话说:“工作不重要,只要努力自然会走出一条道路。日子得好好过,生活态度自然会呈现在工作中。”生活即工作,工作即修行,在日常的劳作,人和人的交往中,一点一点扎实地获得明亮而宁静的心境。欣然自承为资深文艺女青年的人,居然持这样质朴的生活态度。这态度也运用到了写作上,黎戈的日常生活与文学创作之间是同步的,没有落差的。生活在滋养着文学,为其提供土壤、阳光与水。文学也反过来,润泽着生活。

确实,有很多艺术家用透支和耗损生活的方式来滋生作品。可总还有一些其他模式的,比如黎戈这一种。并无高下之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的天性,这也不可勉强。不过,如果能够选择,我肯定也乐意选择黎戈的这种。谁会不乐意呢?

像个工匠,黎戈每天有固定的阅读与工作时间,一丝不苟。我看到她工作之余,忽然漏出一句抱怨,大意是今天不抓紧把读书笔记做完,明天这本书就会像根本没读过一样飞走了。不禁哈哈大笑,心中有点窃喜,知道她不是高高在上飞翔着的,她有和大家一样的苦恼:青春远逝之后,记忆力变差。路长嗟日暮,唯有继续向前,勉力加餐饭了。

这样看,黎戈的写作其实有着一股拙意。傅山说过:“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这世上,做学问,做工匠,搞艺术,写文章,行进到一定地步,拙将比巧更难,也更可贵。这是非个中人不能深谙的滋味。她自己也说她的每个字,都是跋涉了千山万水才来到笔下,带着疲态,各各安身落坐。这句话里,吐露的是创作的艰辛与喜悦,疲倦而安心着。

她的文字质感密实,但密集中有放空;文气轻松,而疏朗中有端凝;气息宁和,于不经意处,又多有摇曳之姿。让一切让我奇怪地联想起一棵香樟树。像香樟树那样生长缓慢,木质坚硬,也像香樟树那样树干挺拔,叶冠浓密秀丽,自有楚楚风姿。也有那股清且涩的药香。如果拿来做家具,做器盒,这香气就渗进每个日常,低调而清平地存在着。并在时间里变得贴身,暖心。

她的文章里有十二分诚挚,有充沛而自持的情感——“见此茫茫,不觉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的“有情”与“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钟情”。她写家庭生活的文字,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在温婉、明亮的基调下,是强烈的生之痛,生之欢欣,在她的笔下,爱即是英雄梦想,也是一粥一饭,手足相抵。一边读,心中一边起了平凡人生的震动。

黎戈还有一个让我惊讶的特质,世间她感兴趣的东西如此之多,看她随笔写来,常常是由一点,引发出工艺、历史、文学、自然、建筑、美食等多头并进的探寻,从一个兴趣点跳到另一个兴趣点,生发出一大片新天新地新问题,真是好玩。上能触摸伟大人物的心灵,在他们创造的世界里旅游,下接凡尘地气,讨论柴米油盐,提着菜篮子驻足偷听街边小儿女拌嘴,看着她自由地出入于这一切之间,快活的样子,自己也跟着高兴起来,感到人生充实,不知老之将至了。

她有一个自己的繁华世界,从静与拙里生将出来。这不仅是文学意义上的,也是属于人生的。到了我们这个年龄,人生的命题,沉甸甸地握在手心。真是岁月忽已晚,关于爱关于时间,眼睁睁看着一笔一笔亲笔写下的答案,不能涂不能改,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和相伴之人终将别离,这些是多么真实的惶恐,多少夜半惊心。

所以我很爱看黎戈的著作。同为七十年代生人,差不多的教育背景,人生轨迹,甚至同样面对过的困境,还有那些过日子的琐屑——接皮放学,放下书到厨房剥青豆,因为母亲夸奖枣红的衣服好看,就经常穿上这件去看她,好让她再赞不绝口一回,借以弥补一点少女时期的执拗与叛逆……

这些细节特别温暖亲切。她把它们,称作时间的金屑。“说起来都是些平淡的琐事,但我珍惜这时间的金屑,茫然尘世中,这是我唯一能手握的金沙。”在这本新书中,她写道。

帕乌斯托夫斯基曾说过一个金蔷薇的故事。老清洁工人为了祝福所爱的人,收集首饰店扫出来的尘土,筛出其中的金屑,终于打出了一朵小小的金蔷薇。金蔷薇并没有能送到那个人的手里,但是——

苍茫暮色中,怀着痛楚与失望而死去的老清洁工,他的脸变得严峻而静穆。甚至让人感觉到,那张脸是非常好看的。

帕乌斯托夫斯基用这个故事比拟文学创作:“每一个霎那,每一个偶然投来的字眼和流盼,每一个深邃的或者戏谑的思想,人类心灵的每一个细微的跳动,同样,还有白杨的飞絮,或映在静夜水塘中的一点星光——都是金粉的微粒。”

收集着金粉的微粒,锻造成一位作家自己的金蔷薇。不仅如此,我们的一生,我们整理着内心,日复一日,用时间捕捞着时间,用生活去沉淀着生活,用爱去造就爱,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啊。

侘寂帖

这种随心所欲,很自得的感觉,才是真正的自我,它有松弛感,无对峙欲……

好紫与恶紫

整理衣柜,发现参差多貌的紫色衣服。早年我有点婴儿肥,脸色又血气上涌,怎么都没法穿紫。紫对穿的人要求就是长得诗化,清癯,略带苍白的诗意,脸色不能带红带绿,否则气色越发显得差。近年来脂肪退潮,脸瘦出轮廓,也不发红,终于敢尝试紫色。

众所周知,紫色是由红色和蓝色叠加而成,所以孔子说“恶紫之夺朱也,严正声之乱雅乐也”,他厌恶紫色的理由是“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哦,原来他老人家是对调和色有敌意,哈哈哈。而张爱玲恰恰是喜欢调和色,比如蓝绿和银紫,胡兰成写“张爱玲先生的散文与小说,如果拿颜色来比方,则其明亮的一面是银紫色,其阴暗的一面是月下的青灰色”,他妈的,真会拍马屁哟。

很多年前,读过日本人的色彩心理学,说是热爱调和色的人都内心敏感脆弱,是精神贵族。纪念陈百强的歌,有一首的歌词是“一生爱紫的你”,我对陈敏感纤细的印象与此有很大关系,何况他又是个男性。名字里有紫色亮眼的小说人物,是《一帘幽梦》里的紫菱和《雪山飞狐》里的袁紫衣。紫菱的爸爸谈及女儿的职业,说“她是一个梦想家”,这就对了,紫色本身就是超现实的梦幻质地。除了《一帘幽梦》以外,琼瑶阿姨还写过《紫贝壳》,她是喜欢紫色的。但她的紫应该是粉紫,不像张爱玲的银紫,柔情梦想系和凛冽写实系之对比色差。至于袁紫衣的“紫”,是谐音“缁衣”,暗示她日后要淡泊心念,出家为尼,这个“紫”是虚晃一招。

紫色的书,哪怕封面图案素材简单,都自有清丽之气,比如汪曾祺的《岁朝清供》,丘彦明的《浮生悠悠》。小时候读的一套亦舒小说集,海天版的,也是紫色,远远望去,诗意盎然。

紫花我都觉得好看:刻叶紫堇,怯意微露地长在老围墙的红砖上,那么的微不足道,又淹然百媚;野泡桐花,在雨后带着简静的香气,大朵大朵的掉下来,我对皮说,“这就是‘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让她像吸氧一样吸一点古时风雅;紫玉兰,像幽僻处吊嗓子的旦角,顾盼生姿,并不理会有没有观者,它长的很有古中国风,“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说的就是它。苏州有条紫兰巷,名字真美,不知实景如何。

紫色是高蹈派,又比如“牵牛花呀,一朵深渊色”;还有花如工笔的苦楝,笔法写意、疏可走马的紫藤,“方夏而花,贯珠络璎,每一鬣一串,下垂碧叶阴中,端端向人。蕊则豆花,色则茄花,紫光一庭中,穆穆闲闲,藤不追琢而体裁,花若简淡而隽永”;以及小区深处,静静开放,偶然撞见的一株鸢尾。紫意缤纷的日子呵。

大片出现的紫花,会让人置身梦境:二月兰,成阵的开在城墙野地校园里,去南林大看此花,是南京人的应季民俗,当代《清嘉录》之胜景之一;薰衣草,那更是浪漫爱情片的利器,从韩剧到港剧到法国片,莫不采用此原材料;紫丁香——关于伯格曼的晚年,有一段记叙我很喜欢。“当他和他第五任妻子英格丽抵达费罗岛时已经是半夜,老房子外面的紫丁香开得十分茂盛,他们在阶梯上一直坐到天亮,静静看海。后来,当他结束漂泊回到费罗岛时,伯格曼由衷感到:‘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那么令人愉悦,一段长时间的旅行之后回到家,那种感觉真好。’”想想这个场景,两个安静老人,衬着纷纷的繁花,白发都生出了清凉意。

紫茉莉名字中有“紫”,但其实偏红,雅气不足。豆类植物一般开漂亮的蝶形花,紫扁豆花是家常之美。在我喜欢的一本回忆录《也同风雨也同愁》里,陈寅恪的孩子们记得“母亲有意营造一个有乐趣的寓所。以柏树为篱,种葡萄藤。梨树和苹果,还有紫扁豆。豆荚可食用。各色鲜艳的小花,从春天开到秋天,父亲以海棠为灵感,诗性大发”。——在书中,陈寅恪夫妇搬家计有二十余次,这些花只开一两次,就得作别。而真正的安心感,不是来自花草,是爱妻和她羽翼下的家。

紫花皆美,不过,可怕的紫阳花(绣球花)除外,都怪万恶的同名小说,把本来走清纯路线的它给连累了。话说在书里,杀手把尸体埋在土里,这种花的特点是:遇到酸碱度改变就会变色,而埋尸的土壤自然是P值变化,最后让警察叔叔找到了线索。现在一看见紫阳H花我就浮想联翩,负面联想过度。

紫色的果蔬,也有超出家常食用的诡异感,比如蓝莓,紫薯。最美的紫果来自于伯格笔下的梅李:“成熟时,它们的颜色是带黑的紫,但是,当你把它们捏在手里用指尖揉搓,就会发现它们表皮有一层霜:色如蓝色木柴烟的霜。这两种颜色让我想到溺水与飞翔。”官能的魅惑力,被撩拨起。

综上所述,紫色在我看来,就是和日常保持距离的颜色。其实看染材就知道,大自然里,可供染紫色的材料实在不多,动物性的大概就是贝壳,植物性的是紫草。“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五素不得一紫”,这下管仲可看不下去了,赶紧制止这奢靡之风,让齐桓公出来重新引导公众消费理念,“何不试勿衣紫也?”齐桓公就说“吾甚恶紫臭”,好紫风气顿歇。为什么会讨厌紫色的气味?因为这紫色是来自于贝紫,也就是贝类的腮下腺粘液,它必须借助尿液做染媒来发酵,所以有恶臭。古代最有名的是“齐紫”,也许与齐地临海有关。至于植物性燃料紫草,做妈妈的人,都应该常备小蜜蜂紫草膏吧。

宁静无价

当房价越来越高,城市寸土寸金的时候,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了离开闹市,回归田园的生活。比如我有个网友小Y,是自由职业者,给各类时尚杂志撰稿及拍图,她在乡下有个农居。一是因为自己的喜好,二也是想给孩子一个接近自然的童年。她平时常带着孩子四处旅行,采风,收集创作素材,给旅游杂志拍照。节假日约了两家老人一起去乡下。常常看她晒自己园子里的植物:大风吹落满地的山楂,快要成熟的南瓜和豆角,树叶里星星闪烁的柿子。看她每天采摘新鲜的果实给孩子做饭,心生艳羡。很多人(包括我),都跟着她学做果酱,茄子拌面,煎鸭腿。在物欲喧嚣的今日,能够远离人际摩擦,利益纷争,过着不用伺候各种脸色的绿色生活,令人心向往之。

中国向来有归隐田园,寄情草木的传统,以此作为修炼心灵的方式。古人与我们已是烟尘久远,就说近代的周瘦鹃,也精于花草种植。他用稿费积蓄买了一个园子——紫罗兰庵,栽满奇花异树,素心腊梅、天竹、白丁香、垂丝海棠、玉桂树……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性爱花木,终年为花木颠倒,为花木服务;服务之暇,还要向故纸堆中找寻有关花木的文献,偶有所得,便晨抄暝写。”我曾经买过一本他写的《花语》,文人的工雅笔法,怡情养性,实乃中国园艺文学之发端。

不止中国,国外的作家也有回归田园之心,比如契诃夫。和贵族出身、生来拥有土地的托尔斯泰不同,契诃夫是赎身农奴的后代,一直到父辈才被赎成自由身。他自幼家贫,父亲破产后为躲债逃亡莫斯科,他留在家中,变卖家产寄往父亲处,十七岁就开始写稿养活自己及家人。他生计负担重,很早就罹患肺病,因为家贫四处搬家,一直没有固定住所,直到成名后贷款买下梅里霍沃庄园。契诃夫,这个农奴的后代,才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他欣喜万分地给朋友写信:“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一件比一件有意思。鸟儿飞来,积雪融化,草儿返青。”他每天五点起床,十点睡下,亲自去整地耕种。他托朋友买来各色种子,种下了苹果树,樱桃树,醋栗,还有他心爱的玫瑰花。有趣的是,无论他种下什么品种,开出的都是白玫瑰,别人说“那是因为你的心地纯洁”。

再说个离我们近点的例子吧。台湾女作家丘彦明,她原来是《联合文学》的编辑,后来辞职去荷兰学画,继而隐居田园,过起耕读生涯。她的两本书我都翻破了(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装订问题,尤其是那本《荷兰牧歌》)。她的草木文字好看,主要是因为:一,她身处欧洲,笔下的很多花草香料都是我闻所未闻,非常好奇;二,她不是买成品切花,而是自种的,从种子购置到萌芽开花,都描述的很细致;三,她受过美术训练,能把整个过程付诸形色;四,她的生活安然却不空虚,是尘嚣之后的隐退,并不是纯主妇式的苍白。那个闲适的“度”恰恰好。

丘彦明雅好园艺,又定居在荷兰,荷兰人有自己动手,修缮房屋和花园的习惯,家家屋前屋后都有园地。丘彦明喜欢美术,她的花圃也很讲究配色,牡丹芍药罂粟荷花薰衣草郁金香,此起彼伏,依次开谢。有次芍药盛放,她拍照,画画,还未尽兴,干脆把花瓣铺满各房间地面,铺出一条花径,到哪里都能闻到花香。李欧梵赞美她是当代芸娘,她夫君唐效曾经为她用玻璃刀割破莲子助其发芽,为她刻藏书章,真的有那种精神知己的味道。丘低调,说年轻人不要模仿他们这种小资生活,殊不知,对我们来说,太阳尚远,但必须有太阳。美好意境对人是有精神营养的。《少女布莱达灵修之旅》里写到:“对于人生,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建造或耕耘。建造者实现目标可能要花费多年,但终有一天会完工。那时他们会发现自己被困在亲手筑成的围墙里。在收工的同时,生活也失去了意义。选择耕耘者则要经受暴风雨的洗礼,应对季节的变换,几乎从不歇息。然而,和建筑不同,大地生息不止。它需要耕耘者的精心照料,也允许他们的人生充满冒险。耕耘者能认出彼此,因为他们知道,每一株植物的生命历程都包含着整个世界的成长。”——丘彦明种地,也是志不在收成,而是从花果菜蔬的生长中学到生命的功课。

丘彦明夫妇有幸可以定居荷兰,但不是每个作家都像他们这么幸运,能购置自己的园地;有些四处游走,客居他乡的作家,就只能用笔端记录下路过眼见的花木了。比如汪曾祺,他少时生长在苏北,后去云南求学,再后来北上在京剧团工作,写过很多关于草木的文字。我很难写他,一写就得摘他的原文。他的文字看起来句句都是白话,口语化,但是神来之笔。美在意境,气韵。他的文字说实也实,比如写小时候和姐姐摘梅花,梅花枝多,好踏,要采旁支逸出,花开一半的,这样插瓶才有韵致,又开得久。这是很简单的白描,但那个场景,真美。还有写木香,记得有两排木香长在老家运河两岸,搭枝成头顶的花棚,再回去问,老家人都说没有——恍如梦境,简直是桃花源记嘛。

还有叶灵凤。我很喜欢叶的草木文字,虽然很多人觉得他文字有点粗糙。有次我无意翻到一本旧书《拈花惹草》,书里选得最多的就是汪曾祺和他。在汪曾祺那种清净清丽,几乎是“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文字对比下,叶灵凤确实是肤质糙了点。但是他就像是毛姆说德莱顿“一条欢快的河流,流过村庄,城镇,山林,带着户外空气令人愉悦的气味”,不失文意的活泼。他写得多而广,在上海时就写江南植物,到香港就写岭南的。一路走来一路看,见识广,文字直接,细微处也不乏幽情,我一直记得他写小时候的寂寥,就是在一个夏日,看着一株茑萝爬藤。还有他写木棉,“花开在树上时花瓣向上,花托比花瓣重,因此从树上落下,在空中保持原状,六出的花瓣成了螺旋桨,一路旋转掉下。”——树下观花落的那个人,必有颗闲寂的心。

还有周氏兄弟。我是70后,成长期网络尚未兴起,甚至出版业都不太兴盛,依稀记得,我能读到港台欧美文学,都是九十年代以后的事,我们那代人,以国民教育课本为主要读物。大多数人的记忆里,应该都滞留着这样硬性强制背诵的段落吧:“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有一年我去绍兴,特别仔细地看了百草园旧址,那大树倒是在的,依稀也能看到什么菜畦之类,只是因为季节缘故还没结出毛豆啥的。

周氏兄弟都爱植物,我倒觉得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知堂回想录》里,写到的草木文字更为朴实有味。还有周建人,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两个哥哥都远渡东洋求学,留下他侍奉老母。他不甘荒废,想自学成才,鲁迅认为其他专业都需要实验器材,只有植物学,漫山遍野都是花草,硬件要求较低,于是寄了几本参考书给他,他就自己背了标本箱,上山研究去了。居然还真成了生物学家。

邓云乡也爱花,但他爱的花都比较家常。他的文章胖乎乎,但又不同于丰子恺的胖。丰子恺是一个白胖妇人,一个意思可以兜兜转转走很远,邓云乡的实用信息要密集很多,是个大骨架男人。他算是红学专家,在写植物时也常常考据溯源。他是河北人,长在北京。和周瘦鹃不一样,他的文字比较阔朗,也不栽花种树,笔下常见的不过是些平常的华北树木,幼年山乡里的杏树,胡同里的槐荫,顶多看见小盆栽比较漂亮时会顺手买两盆,或是过年过节插点梅枝之类。老舍爱植物,而且会养,这是我看汪曾祺提起的,说老舍的爸爸是花匠,他自幼承袭父辈的爱好,很会侍弄菊花。老舍解放后当了文联主席,也会喊同事们去看。

再说说国外的作家吧。黑塞有几本很难忘的书,荡漾其中的,是绿色的静意。之前读《堤契诺之歌》,对其中的景语颇难忘。诧异黑塞可以用那么多的笔墨,去描摹一朵云的胖瘦变化,一棵树的春萌秋凋。后来又读《园圃之乐》,倒是读出了绿色诗情之后的背景色,也就是疲劳感。德国发动的世界大战,人文灾难,还有黑塞的反战立场,让他失去了苦心经营的家园,农庄,国籍,亲人,文学前途。他一个人蜗居在异乡的陋室里,漫漫冬夜,离群索居,备尝人间冷暖。形单影只,孤身坐在火炉边,他用旧园里带出来的一把小刀削木头,然后投进火炉,看着炽热的红火中,自我,雄心,昔日的荣华,一寸寸烧成灰。有一天,他丢了这把小刀,感慨纷纭之后,又自嘲“看来我的处世恬淡,还是根基肤浅啊”。带着这个背景,看他的田园日记,才明了那种大难之后,对微物琐屑的自珍。这就是光影效果,真正疲倦的人,才知道休憩的好。他们的爱向下扎根,归隐田园,那里没有政治风云,没有人事对流,没有难伺候的读者,没有挑剔的编辑,没有浮夸势利的官宦。

又如恰佩克。他写过一部很有名的园丁日记,说园丁可不是闻闻玫瑰的香味而已,他是要历经四季的艰辛,从春天的积肥,收集尿肥,鸟粪,烂叶子,蟹壳,贝壳灰,死猫开始,到夏天不能出游,守着植物浇水,一直到冬天,万物凋零。园丁最大的享受就是在暖炉边看植物商品目录。他有一个园丁的灵魂,无论是在戏院,喝下午茶,还是在牙科诊所,都能嗅到同类气味,找到同道。两个衣冠楚楚的绅士,从今天天气哈哈哈,慢慢聊到人工堆肥和害虫。

英美有个文学流派叫自然文学,里面的作家都是热爱大自然的。比如梭罗,有次无意读到他写的《野果》,这本书让我很吃惊,《瓦尔登湖》里那个侃侃而谈人生哲理,不断对现代工业社会及人际发出鄙夷之词的梭罗,杳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在帽子上安了储物架,用一本琴谱收集标本,执一根手杖丈量土地,能够识别矮脚蓝莓和黑莓,品出野苹果和家苹果酒,对植物的地理分布洞悉于心的田野观察者。

最近读苇岸的书,他说梭罗的意义不止自然文学,更是“人的完整性”。他不仅热衷自然,像爱默生说的,哪怕他昏睡几日之后,也可以根据花开的程度来确定时间而不会有很大误差,不不,梭罗的意义比这个大。他不是隐逸山野,独善其身,而是开荒,植树,做木工,盖房子,甚至做铅笔,不让自己沦为某个功能性的工业社会螺丝钉,一个用来产粮的农人之类。他还投身于废奴运动,抗税。他是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的。

又如惠特曼,他在战争中,因为长期劳累,于1873年得了半身不遂,终身未愈。这病中的二十年,他一直与树木、鸟儿及大自然为伴。如果说《草叶集》里我们看到一个诗情四射的惠特曼,那么在《典型的日子》里,则是一个安静与自然为伍,用纸页满载太阳光辉,鸟儿欢唱,青叶芬芳的惠特曼。有的篇章,就是写一棵树,比如《一棵树的功课》,《橡树和我》,还有的就是写鸟。他的文章名字很有趣,有一篇叫《鸟与鸟与鸟》,另外一篇是《毛蕊花和毛蕊花》,就是白描动植物。《鸟与鸟与鸟》里罗列了他目之所见的鸟的名单,《一棵树的功课》里,是列举了树的名目。他写午夜十二点钟,接到朋友的电话,告诉他将有迁徙的鸟群飞过,他推户,开窗,在夜晚的香气、阴翳和寂静之中,辨析着各类鸟群的细微区别。巨翅扬起的沙沙声,凤头麦鸡的啼叫。虽然只是淡然白描,横铺景物,但是读来静气顿生。

还有一些作家,其实是兼跨自然科学和文学两个领域,比如农学家出身的潘富俊。我最早看的草木书,就是他的《诗经植物图鉴》,由此对这类文字入了迷。潘是农艺学博士出身,有学术底子,又精研古典文学。他用的是简笔,勾勒出这类植物的形色特征,结合文学作品做出点评。按他自己的说法就是“文学和自然科学本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古人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文学作品中也常藉草木特性来讥讽时事或赋志抒情,所以两个领域就有了交集,这也是作者以‘植物观点注解文学’的初衷”。潘的文字简素但素净有神,迥异于一般科普类的植物辞典。

另外还有一种对植物的热爱,属于“手边的乐趣”。买过一本日本人林将之写的《叶问》,是按照叶子的外形,来识别树木,文字清新有致,手绘插画也很可爱。书的篇首就说:“若是知道身边树木的名字,散步或上下班会变得快乐无比。”——我大概是心仪某种“附近”的气质,在离日常生活不远处,寻找一处心灵闲地,却又不是隐居深山的大隐。还有永井荷风,他在《晴日木屐》里,也常常会写到散步途中路遇的树木和花草:“市内散步,比起热闹的大街和景点,更喜欢日阴薄暗的小巷和闲地。闲地是杂草的花园:‘蚊帐钩草’的穗子如绸缎般细巧;‘赤豆饭草’薄红的花朵很温暖;‘车前草’的花瓣清爽苍白;‘繁缕’比沙子更细白。比起所见树木,我对路过的闲地上所开草花,更加感到一种情味。”

女性天生亲近草木,爱花的女作家可谓不胜枚数。比如梅·萨藤,在激情洋溢的情感生活之后,到了晚年,她独居海边,远离喧嚣纷纭的人事和情事,将感情散逸于山水花木。在那里她写了《海边小屋》,这本书我很喜欢,但梅·萨藤吸引我的既不是思辨也不是写景,而是,这些按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生活方式。她写的不仅是日子的素描,更是某种经验的梳理,从强烈的感情生活归于清隐,爱意缓缓滴入花朵,园艺,动物……不管见识高低,一个人深度整理和收拾自己的内心,这事本身就很迷人。

她爱花,种了很多花,她精心料理她的花圃,每天采摘一些鲜花插在屋子的角落里。绣线菊,粉红罂粟,日本蝴蝶花,牡丹,毛地黄,这些花草出没在她的日记里。她尤其喜爱蓝色的花,在《海边小屋》中她写道:“为什么偏偏是蓝色?蓝色的花儿,阿尔卑斯山下的龙胆花,夏季园圃里的飞燕草,勿忘我,千日红——似乎最为瑰丽。我也被蓝眼睛吸引。还有天蓝,安吉利可画中美妙的淡蓝,皑皑白雪反射的隐隐青蓝及蓝鸟。这些都是我开车穿过堤坝看见那只蓝鸟的羽毛想起的。经过阴霾的几天,海水的蓝让我喜悦。”

美国有个女作家叫西莉亚,她是一个灯塔守望者的女儿,六岁就登上离陆地十英里的孤岛生活。那个岛上没有商店和树林,只有灌木丛与野花。她住在一个石屋里,然后开始种植自己的花园,在荒蛮的海岛上,每株小草都非常珍贵。她曾经痴迷地趴在地上看着金盏花开,又用船引进花种,拿半个鸡蛋壳培育花苗。她是个天生的园艺家,在她长五十英尺,宽十五英尺的花园里,曾经有一百五十多种花草。她的一生跌宕起伏,嫁了个丈夫有慢性病,后来拒绝回海岛,她就带着智障儿子自己回岛上,自己生活了。每年夏天西莉亚会召开海岛文化沙龙,把波士顿的文艺名人邀请到海岛上来,客厅里布满她种的鲜花。天花板上悬空有个大海螺,里面绽放着金莲花和紫罗兰。

除了草木题材,还有一些作家是热爱“菜蔬”的。蔡澜的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他的食材字典,他提到很多南洋风物……而台湾作家刘克襄的趣味点却是在“菜市场”这个轴上。记得汪曾祺说过,他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场,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在刘克襄笔下,菜市场绝不仅是一个藏污纳垢,为获取生存食物而满含无奈的去处,它的一蔬一果,都是风土人情。《男人的菜市场》这书里写了八个菜场,从台北到台中,到澎湖,风味还真不一样。即使都是在一个地区,第二和第五菜场风格也不同,位于非闹市区的第五菜市场,还保有传统菜场的机能,果蔬缤纷,招牌杂陈,秩序凌乱,有种活泼的市井况味和城乡链接感,兼具农业社会的余味缭绕……很有意思,我在全国各地都是逛书店,菜市场只去过桂林广西师大旁边的一家,在那里认识了黄皮果,很惊喜,讶异于南方的菜场果品如此丰富。还有我的朋友心岱常常提到的曹家巷菜场,亦为我所向往。

书信里一个女作家的干净与自持

在看张爱玲写给夏志清的信笺——如果想在这本书里看张爱玲的八卦或是艳情故事,怕是要失望的,信中皆是些请夏志清推销书稿,联系出版事项,帮忙找工作,清算稿费等等“俗务”,但很神奇的效果是,正如张爱玲工笔细描,一丝不苟的临摹人生及世态一样,在那实实在在的琐事结成的网络之中,却有着旁枝逸出的清气。

这书信里,活生生的看见一个写实小说家的范儿,她没有很多文人身上常有的那股子故作清高、口不谈钱的酸气,无论世俗还是感情生活都一团芜杂混乱,对人对己对事只有狎玩,却无担当的浮泛游离,她落地,靠谱,夯实。张爱玲在美国的谋生方式,类似于文字民工,接各种零活,翻译比她自己差得远的作家的作品、政治论文,她穷,落魄,流离。赖雅在六十年代已经瘫痪,救济金还不够交房租,她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多次搬家的颠簸,家什失散,导致她连自己写的书都只能向夏志清借。港大她是肄业所以没有文凭,看重学历的学术界她混不下去,教书不尽是教授知识兼有人事应对,她自知也做不来;写作吧,这个四十年代在上海红极一时的才女,无论题材还是风范,却不对美国人的胃口,他们要的,是韩素音式的中国杂碎,而张爱玲却是“喜欢东方的人,他们喜欢的,往往是我想揭穿的”,自然被市场冷落;连和人几乎不接界的驻校作家,她也无法胜任,她昼伏夜出,把仅有的一点人事应付都压缩了,最后搞得被系主任开除(同事也是学者,就很会走好人情和为学的平衡木,知道去领导处走动,只有她不去,倒是有闲去图书馆借了大摞与课题无关的书来彻夜捧读)。

我一直在想,一个无论从人到文,都收拾得如此明细俱全的人,她到底是太文青还是太不文青了?读张爱玲的难受和读萧红还不一样。萧红是一个热情的傻妞遇到了乱世和渣男,张爱玲是一个过于条理的人遇到了完全不可理喻的随机性世界。清楚明白使她的小说落点精准,成为时代录影机式的记录者,可这洁净随心不肯合流,也使她如牛油对水,风对关着的窗户一样,无论在人情,感情,学问上,都无法见容于灰色尘世——想来文字终究是通心的,很多人满纸诗情氤氲,情趣盎然,到了关键处,却是见解随众,应酬世情的俗骨;而她,字字言俗,唯恐唯美,可骨子里不做人情文章,不敷衍一字虚言,彻夜读闲书的脱俗之气,藏也是藏不住的。

她晚年的诸多查找不到病因的身体不适,和夏志清的通信中不断提到的长时感冒,正如王德威所说的“疾病的隐喻”,应该是某种焦虑或是恐惧症的肢体反应;她老觉得有虱子臭虫,浑身躁痒,到处搬家,这在精神因素引发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里,是非常常见的症状。

饶是这样,她给夏志清的信里仍然写着“稿费两百元可以了,再多我就不翻译了。等发下来再寄来,不急。我生活目前没问题”,她从不提及照顾赖雅和被病人拖累的苦,有次不小心诉了几句丢失文凭的麻烦,立刻说自己“啰嗦了半天,乌烟瘴气”。世人觉得她刻薄,是见她出刀的利落,可她对自己也是不留情的,她认为胡适并不喜欢她的书(除了《秧歌》),每本再版的书她都改了再改,方觉妥当,“平鑫涛觉得我改文是为了多要钱”,当然不是,是张对文字的要求谨严,极度自苛,就像她画了提篮的手绘图给夏志清翻译时做参照一样,一个单词都不可以出错。这种爱惜羽毛的洁癖,作为出版人也就是商人的平鑫涛估计不会理解。张爱玲骄傲到不愿意沾自己文字的光:“但凡得到帮助,都是因为文字,很少因为本人的性格,这个是实话。”——她就是这样的干净,自持,从不要人担当她。

一个有才华的人,她对自己是因为精神分泌物而被爱,还是源于本体而被爱,是能分辨的。前者得靠努力做出成绩维持,后者只要率性做自己即可,夏志清大概就是从前者过渡到了后者,而后者,才是真正能让人觉得安全可据,轻松自如的。当夏志清为张爱玲谈妥皇冠的版权事项,解决了她下半生的生活费,是多么快乐,流于言表;而当他看见张爱玲不用为生计研究不喜欢的课题,反而能无事忙的从图书馆搬了很多书回家,兴致勃勃地研究人种学,又是多么的为她高兴——并非为她能产出高质的精神产品,而是她在做自己热衷的事情。

张爱玲的清楚、明白,在信件往来里,也一目了然,不管是与人的瓜葛,还是学历证书的遗失,任何事项,无论巨细,她都要交代得脉络清晰。这么样一个人,难免显得“初冷”,因为她的“暖”,得在全盘看清以后才能启动;而她本人戒心很重,很容易紧张,并不轻易与人接近,包括那些谬托知己的狂热粉丝,比如水晶那种,她也小心地保持距离。这本书信集,也是慢慢暖起来的,从一开始只谈出版事宜到后来关心对方的家人,问及孩子和妻子,谈及彼此私事,兴致来了还讨论菜谱(夏志清的体温比张爱玲高多了,倒是坦然告知张自己婚后的出轨,张也不露声色地,淡淡地提了两次胡兰成)。

有次去逛先锋书店,这书店有个文化角,里面卖些老南京的明信片和明星的照片,最多的是赫本。赫本五官分明,轮廓感和光影效果极好,在黑白时代尤其能彰显优势,可谓天时地利人和,而我却偏爱她老掉时的一张照片,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皮肉有点松弛,但却让人回味——眉眼的漂亮如同霓虹灯的闪烁,是浮凸在外的,而当它悉数熄灭以后,更可以看到沉于底部的气质。就像我在哈尔滨,专拣凌晨人散尽时去看中央大街的老房子,那颓败的构件,磨损的木纹,在寂寂中才美起来,因为滤掉了灯光和人气喧腾的干扰。

同理,张爱玲的才情,我当然是在她年轻时写的书里读到的,而我对这个人的喜欢,得自她老了以后的《对照记》和书信集里,就像我热爱西西,是从1989年她得乳癌之后写的《哀悼乳房》里。年轻时乘着旺盛的才力,迎风飞翔,并非难事,这是翅膀的得时;而当你被命运,穷窘,漂泊,疾病击落之后,没有失态,踉跄,乞怜,烂成站都站不起来的一坨泥,还能维持形状,方正,硬净,有尊严地老去,靠的是骨骼里自持的承重力,那才是我眼中的美。

纸窗,纸衣和染色纸

二月的某日,寒流骤来,老式窗子上凝了雾,皮跑来说要在上面画画,结果手一推,玻璃掉下碎了,过年也找不到人修——我正在做笔记,这个是必须“趁热”做的,不然隔天就忘等于没读。可怜我只好在冷风中打字。后来实在吃不消,蒙了一张皮大人用来包书用的那种塑料纸,半透明,以磁条固定住,效果似乎不错。突然想起《纸》那本书,又翻出来,复读了里面关于中国古代室内装修里对纸屏纸窗的记叙。越读越有趣,遂做个关于“纸”的记录。

最早发明纸的国家,我以为是中国,其实是埃及。因为它们盛产纸莎草,这个制纸工艺比中国式简捷,就是把纤维取出平铺压制即可。在纸张发明之前,中国的很多大事无法入文,所以以讹传讹,变成野史和神话。之后的过渡载体是丝帛和竹简,所以“学富五车”不是什么很大的信息量,因为一辆车装不了多少竹简,而一卷竹简也铭刻不了几个字。

纸屏纸窗纸帐,作为装修材料,一是轻薄,二是保暖,三是价廉。纸张脆薄易腐,所以得上油。“纸阁油窗晚更妍”,说的就是夕阳被纸窗折射后的光效。在日本人谷崎润一郎的《阴翳礼赞》里,也有类似描述。纸装修,是自唐代以来广泛采用的装修方式,到近代已经普及度很高。梁思成曾经在古建筑寻访记里写访宝坻广济寺三大士殿:“屋檐离地六米……我们只好找棚铺用搭架的方式搭了一道临时梯子,上登殿顶”。——在邓云乡写北京四合院的书里读到过“棚铺”,旧时四合院夏天要用竹竿芦席搭天棚以遮阳,端午搭,中秋撤,做这行的必须要会搭架,所以梁思成才找他们来做梯子。老舍《我这一辈子》里男主角也是做“裱糊匠”,就是冬天给人家糊天花和窗子,夏天搭凉棚。

各种竹纸和染色纸把我惊艳到了。上次,看到一个韩国人写的《染作江南春水色》,里面记载的中国古老植物染色,抵消了我被日本高妙的民艺挫伤的民族自信。松花笺是用槐花蕾煮汁拖过上色的,金银笺是用云母上色的,葵笺则是用黄蜀葵。又比如:很多标识色彩的汉字为何是绞丝旁(如“绯”“绿”“缁”“绛”)?因为这是丝绸染色的专用色谱词汇。

有次在参观韩纸工艺展的时候,看到过纸衣,当时以为是纯装饰性的,但刚在柳宗悦《民艺论》里读到:“最为难忘的是陆前(宫城县)名取郡中田村柳生地方所生产的‘强制纸’。我不喜欢这一说明性的新品名,但不知古时的称谓。今后,我将其称为‘纸衣纸’。并不是只有柳生地方才能生产,但现今仍盛行抄制继承纸衣系列的纸的地方,就只有这里了。这种纸,是加入鬼芋粉(药葫粉)后抄制的,将几张纸纵横交叉重叠贴起来,进而再将其制成揉纸,这正是这种纸的特色。很耐水,甚至还能经数次洗涤,加之很耐磨,没有一般和纸容易起毛的缺点。一旦充分施以揉搓,就会像鞣草一样柔软,可用作贴身衣着及日本男式紧腿裤。作为纸衣,保暖性甚佳,适于防寒之用。”

呀,酱紫啊!不过我还是不能确定韩纸展上那件真是拿来穿的。如果也有一件纸衣,我一定要抄上点啥,哈哈哈。

中国方面的记载:宋·苏易简《文房四谱·纸谱》:“山居者常以纸为衣,盖遵释氏云‘不衣蚕口衣’者也。然服甚煖,衣者不出十年,面黄而气促,绝嗜欲之虑,且不宜浴,盖外风不入而内气不出也。亦尝闻造纸衣法,每一百幅用胡桃、乳香各一两煮之。不尔,蒸之亦妙。如蒸之,即恒洒乳香水,令热熟,阴干,用箭干横卷而顺蹙之……近士大夫征行亦有衣之,盖利其拒风于凝沍之际焉。”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五丈观音》:“转智不御烟火,止食芹蓼;不衣丝棉,常服纸衣,号‘纸衣和尚’。”附:构树

看《扬州画舫录》,里面谈到市集上流通“楮币”(用楮纸做的纸钞)——其实这个“楮”就是构树,也就是《诗经》里“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谷。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中的“谷”。明清时,纸钞并不被百姓所乐于接受,不过因为扬州是七所“钞关”之一,被强令使用钞票纳税,也许多见些。

说起构树,这种树很贱,随处可长,枝型杂乱,也无甚美感,唯一的显性特征是果实,夏初为青色,秋天转红,落地就烂。搞不准,很多人还为被它污损的车子和地面生恼。又翻出前年秋天的一篇日记:“昨太阳好,去菜场买菜,露天理发摊的招牌,被照得亮亮的:‘理发五元(含剃须)。’老居民区有人整土种菜,不知名野花爬在栅栏上,构树的大红果,摔烂在我脚下。惠特曼写《鸟和鸟和鸟》,罗列了目力所及处各种各样的鸟,读这个篇名,真的会感觉他周围有很多鸟。我向前走着,身边是‘秋天和秋天和秋天’。”

构树的果子一般不供食用,只有乡下人拿构树叶饲养牲畜,另外据我的朋友,木头专家海弟说,有人拿构树的果实来钓鱼……可能是因为少食用价值,构树不为人关注。我还见过一种生动家常的用法是心岱写的,说是顺手摘片叶子拿它洗碗,这个,我一直想尝试一下!

言归正传,这种树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制纸材料,用它做纸,防蛀防蠹,所以常拿它制币或抄佛经。有阵子对纸艺很有兴趣,看到孟晖老师写“纸屏的蝶变”,其中有一节专门是论纸衣的:“一如很多传统,纸衣料在中国也遭遇了被彻底遗忘的命运。但是在日本寺院的佛教仪式上,司职人员会穿一种纸做的白衣。另外,历史上,日本很多地方都出产纸衣。具体制作方法是把楮树皮做原料,做成仙花纸,用双手搓一搓,再卷在木棍上押送,揉纸,再制为衣。”其实在中国最早也是僧侣穿这种纸衣,后来变成专为祭祀死人所用。

那次看韩国纸艺展,展厅里配照片图解了做纸艺品的流程:把楮树皮蒸煮,晾晒,制成韩纸。那个吹笛的牧童,衣服的细节感,让我想起汪曾祺他爹给他故去的娘糊纸衣,能分出羊羔灰鼠和狐皮。我这是瞎想……皮很喜欢牧童笛子上栖着的小翠鸟。第二张是腌泡菜,蒜瓣上还有点初萌的芽。这桶里堆放的成堆蒜瓣,老太太的纤纤银丝,都是纸艺作品,那丛生野长的构树有某种亲缘关系!这使我每次路过它的时候,都忍不住抬头多给它两个青眼。

颜色和植物的亲戚关系

到了春天,我就不写读书笔记,只写物候笔记了。当我试着记下一点春日即景时,发现自己的色彩术语是如此贫乏:“又见到一个姑娘,穿的是无领绿开衫,镂花透空的,白色七分裤,鞋子和包包都是薄荷绿!这种超现实的色彩,勇敢地回应着一夜之间的遍地春色。这世界突然从哈默休伊奔向马蒂斯了。看着都觉得高兴。”我形容不出那个衣服的具体色号,而“天水碧”“流芳绿”“湖绿”“葵绿”“虾青”“栢枝绿”“玉色”……这些古老色谱里落英缤纷的美丽术语,应该都是冬去春醒的颜色吧,可是现代人已经无法准确地拿它对号入座。

今有雨,在家读一本谈染色的书,其实是看色卡和色名,就这么一张张看过去,居然看了好半天。这些得自实物的色彩语汇,在脑海里就是一场视觉盛宴。比如褐色分为“枣褐”“椒褐”“荆褐”“艾褐”“秋茶褐”“沉香褐”“茶褐”“苦竹褐”,眼前对应着枣子、花椒、荆条、艾草、茶和竹子,跳出一个个植物的具体形貌,简直就是色阶铮的植物园。用不着发达的通感,都能从活色生香的色名中嗅出草木芳气。再看看日本人的色名,亦如是,比如“萱草”“栀子”“丁字茶”“煤竹”“小豆”“白茶”“江户茶”“堇色”“勿忘草”“梅幸茶”“枇杷茶”“茄子绀”“赤白橡”。

植物是颜色的亲戚:很多颜色是以植物命名的。看过《红楼梦》的人,一定记得宝玉的茄色狐狸皮袄,芳官的海棠红短袄,香菱的石榴裙,宝钗的玫瑰紫坎肩。还有很多颜色,是有来时路的,比如“退红”——半新半旧,褪到半路的粉红色;又比如“靠色”,染蓝染到最后一交,浅浅的一弯。还有,颜色会有娇嗔或怒色么?我一直想不明白,“不肯皂”是什么意思呢?是生气了不愿意变黑的灰色么?哈哈哈。

不但是名字的来源,很多颜色都是植物染成的。“凡染,大抵以草木而成,有以花叶,有以茎实,有以根皮”,比如最早的红色染料是茜草,就是《诗经》里的“茹藘在阪”,蓝色染料是蓼蓝,即“终朝采蓝”,松花笺是用槐花蕾煮汁拖过上色的,葵笺是黄蜀葵汁浸染的,栀子染黄色,石榴染红色,红花染绯色……我曾经吃过很长时间的中药,每次吃到红花什么的就得刷牙,怕牙齿变黄,原来人家本来就是中国古代的植物染色剂——不只它,包括吃过的郁金,黄柏,板蓝根,通通都是。

冬天带皮去植物园,她在麻栎树下捡到好多迷你刺猬一样的栎斗,里面包着青冈子,这个斗壳也是染色的。我的朋友青衣也喜欢自己玩草木染,刚她告诉我,“我有次桑葚染紫,结果染出来是蓝色。还有,前几天我收拾阳台,把木耳菜的枯枝收拾一下,木耳菜结那种黑色的果果,结果我发现踩破了是很漂亮的紫,我收了一些,准备再把一件穿旧的白衣给染了”。哎呀,真是高手在民间。在古代,染布也是女红的一种,“缣罗不著索轻容,对面教人染退红”,就是女官拿来最轻薄的纱,示范给宫女染色的场景。节日也要靠“染制人造花”营造氛围:“荆楚之俗,四月八日,有染绢为芙蓉,捻蜡为菱藕。”

读日本民艺书时,也常读到写染匠的篇章。“以自然为伙伴从事劳作的人心里都有本自然日历:春天采蚕丝,五月采麻,冬天采蕉。至于蔻娄,野猪爱吃它的季节色最美。梅雨季则是染色的时候。”我们中国的《诗经》里也有“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朱是红色。我喜欢与物候同步的,那种古老农业社会的天人相依。

买过两本张琴的书,她是专门研究蓝夹缬的,据说在温州瑞安还有夹缬博物馆,哪天有空时很想去参观下。

耶路撒冷异乡人

一 后早晨的气味

以色列作家奥兹的小说里有个词,叫做“后早晨”的气味。《爱与黑暗的故事》里,有很多生鲜的词组,这是其中的一个。它是整部小说的时代和情感背景。我百度了下,未果。

生硬地解释一下:“后早晨”,是一个滞后的,降温的,激情时代的灰烬物。比如,燃情岁月是:二战时,很多犹太人参加地下抵抗组织,集体加入盟军反纳粹部队,之后非法移民巴勒斯坦,新农村建设,与阿拉伯五国殊死搏斗,热血,臭汗,喷薄的斗志。“后早晨”则是:1947年,联合国的分治协议通过,以色列建国。虽然有了自己的土地,可是犹太人的生活却破败,黯淡,阴霾。在这个时代里,只有发钝的剃须刀片,没有味道的牙膏,代乳粉,代蛋粉,廉价的饲料样的鱼片,粮油票证本,食品配给,杂货店前的长队,黑市上的交易,卑琐的民生,以及发育不良的精神与身体。

奥兹写他妈妈的笑,“她看着他,可是她的微笑里没有笑”。又想起一句反向的话,好像是张爱玲写的?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她分明没有笑,可是眼角,唇角,都是溅出来的笑”。

奥兹妈妈,那时已经是抑郁症后期了。她是个波兰磨坊主的女儿,在契诃夫和巴尔扎克式的壮阔诗情中长大,又被布拉格的老欧洲情调催熟过,最后来到了耶路撒冷,这个群山环绕的贫瘠地带。四周全是山,还有岩石和沙漠,英国人,阿拉伯人,地下斗士,黑夜里机关枪齐发,人肉炸弹,胡狼的嗥叫,汽油弹照亮了夜空。沙土袋堵住了窗口,厕所里的脏水流到脚边,整整一年多,他们在阿拉伯人的封锁之中,连肉都吃不到。奥兹爸爸,是个口才卓绝的学术狂人,话篓子,婚姻是他一个人的单口相声。他需要的,只是一双大容量的耳朵,不是一颗善感的心。

当爸爸总是找借口会客,交游,出门,当他不停地换新牌子的剃须水,新衬衫,每晚出去会婚外女友的时候,“后早晨”的气味,也就越来越浓郁了。对一些人来说,它是隔宿的污浊空气,对敏感系数太高的人来说,就是致命的煤气。

妈妈自杀时,奥兹12岁。24岁他写《我的米海尔》,那本书里汉娜的原型,就是他妈妈,她不堪忍受无色彩的黑白肥皂剧婚姻,像只缺氧的鱼,日渐消沉。我的朋友二丫说这本书写的不好,隔着玻璃,不能触摸。我在想,这个玻璃,就是24岁的奥兹,离自杀事件还不太远,无法平和地浸入。

妈妈的自杀,是奥兹童年的阴影。他生她的气,因为她不辞而别,没有拥抱,没有片言解释,而在平日里,即使对完完全全陌生的人、送货人,或者是门口的小贩,妈妈也总是送上一杯水,一个微笑,或是三两个温馨的词语。在奥兹的整个童年,她从未将他一个人丢在杂货店,或是丢在一个陌生的院落,一个公园。而这一次,她转身就走了。直到晚年,他才能潜入水底,去打捞。《爱与黑暗的故事》,从妈妈被欧式激情滋养的童年写起,一直到这条纤细的诗意成长线,被耶路撒冷粗糙的日常生活彻底摧垮。

他回想着妈妈的孤独,她整夜地看书,她说书永远不会不搭理她,转身抛弃她。爸爸偷情的夜晚,她赤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用家乡话,对着自己小声唱歌。作为孩子,奥兹有被弃的羞愤,作为男人,他用了毕生的时间,溯源她自杀的情绪源流。

奥兹写妈妈自杀这件事,从头到尾,只用过一次“自杀”的字眼,其他都是姿态较为中性,少谴责意味的“去世”,“过世”。写他爸爸的不得志,最重的话也不过是“他是个没有创造力的学者”。因为这种“差一步”,奥兹老是抓不到痒处;也正因为他总是“差一步”,我还会继续把奥兹读下去。二 耶路撒冷异乡人

奥兹的《爱与黑暗的故事》,写的是最早一批移民到耶路撒冷定居的欧洲犹太人,他们的不适和失根的痛苦。去年我又读了《耶路撒冷异乡人》,这本书是个以色列籍的巴勒斯坦裔作家卡书亚写的——对我这种政治盲而言,看这本书之前还得稍微补习下巴以关系,耶路撒冷东西分治之类的常识,不然根本就看不明白。看完之后,突然想到,因为犹太人的财力,势力,发声能力都过于庞大,以至于我都忘记了,以色列还有很多,失去家园的巴勒斯坦人。他们在自己的国度里,也成了异乡人。奥兹笔下的流亡感来自犹太人的无根,而卡书亚写的是阿拉伯裔在犹太人掌控的耶路撒冷的异乡感。

巴勒斯坦人,长期忍受着不公正的待遇,包括被剥夺土地,限制受教育权利,每天过边防时必须被查身的屈辱。他们入以色列籍贯,却没有与犹太人平等的地位,上学时只有犹太新年颂却没有阿拉伯文学,考试或工作必须使用希伯来文,即使侥幸通过学业竞技获得成功,就像小说里的律师,也仍然保持着对音乐,文学和戏剧(犹太式文明)的疏离感。在一切有序上升到预计目标之后,这个开着奔驰住着洋房的巴勒斯坦成功者,发现自己的妻子莱拉有可能与埃米尔有过外遇。而埃米尔,则是更多的以色列籍巴勒斯坦后裔的代表,他是个混迹底层的loser,住着群租房,母亲被家族驱逐后只能靠卖淫养活他。他为了谋生,去照顾一个植物人,犹太人尤坦纳。

不过,比起志满意得的律师,我倒是更喜欢埃米尔的内秀。小时候他想学钢琴,可是妈妈只买得起玩具键盘,被老师拒绝后他回家的交代是“老师说我不够优秀”。长大以后他仍是害羞到不能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吃饭,公车上他得先跳下车再重新上车,因羞于让女孩侧身而过;可是他内敛中自有缤纷的内心。“乘车途中,我一直埋首于我的嗜好:观察住家,在一片漆黑建筑中,找点了灯的房间,人影和电视机的光,好奇室内有怎样的人,他们的房间暖和么?身边围绕着孩子么?一起做功课看卡通么?”这习惯和埃米尔很配。

他穷又自尊,偷穿了雇主的鞋子去约会莱拉,却不发一言,“我们之间唯一的交谈,是她高跟鞋的叩叩声,和尤坦纳皮鞋的吱吱声。”七年后莱拉的律师丈夫问及此事,他说不记得。因自知不能给对方未来,所以不言爱,因怕破坏对方家庭,所以不记得,爱到不言爱,不记得,这就是在公车上会揣想灯下景象的,害羞而内在丰富的埃米尔。而这无声的善意,会打动那些珍惜善良品质的人,比如我,比如尤坦纳的妈妈。最后,在尤坦纳去世时,他在尤坦纳妈妈的默许和配合下,取代了尤坦纳的身份,成了一个地道的以色列犹太人。三 何处是我家园

1992年,爱德华·萨义德重回耶路撒冷,手持美国护照,官员问他何时离开,他说1947年,问他此地可有亲戚?答曰一个都没有了。那些失去土地的巴勒斯坦人,当然也包括爱德华·萨义德的整个家族,无国无身份证,只能出外旅游,困在加沙地带,寄居在黎巴嫩、约旦、叙利亚的难民营。以色列重得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却失去了他们的迦南。

很奇诡的是爱德华·萨义德对巴勒斯坦文学的一段评述:“令人惊讶的是,巴勒斯坦散文和散文体小说在形式上的不稳定性。在小说中,为了完成某种形式,作者们努力创造一个连贯的场景。这种叙事会战胜表达现状的理论上的不可能。迫于生活的离散和混乱,巴勒斯坦人必须为自己开凿道路……巴勒斯坦作家卡法尼的句子表现了这种不稳定——现在时服从于过去的回声,视觉动词让位于听觉或嗅觉动词。以这些努力抵抗现实,保卫过去那些珍贵的片段……巴勒斯坦的文学不是逐步有序的陈述,而是破碎的记忆,断续的结构,自动上演的证词。”

生存居然会影响到文学的状态。这种颠簸让我思考了很久。

被小说打败的自传

从去年夏天等到现在,格雷厄姆·格林的传记下册《逃避之路》终于出了,作为格林粉当然要收。读了以后发现,这本下册算是比上册(《生活曾经这样》)有趣——格林小说的情节故事都是精加工,有苦心经营的波澜和设局,但是他有几本书是解除文字武装的,一本是《梦的日记》,还有就是自传的上册。私心觉得,格林的传记没有小说精彩。格林不善于老老实实地端坐在那里自我交代,这本传记的下册,谈了他的创作和人生经历,但是文字的组织形式像小说笔法,有场景,有故事,有很多配角,等于是把素材立体剪裁过,就比上册好看,但仍逊于小说。

作为读者,我们平时都是站在成品这一端,而小说家面对的是原始素材。读格林的自传,可以当做是参观他的加工车间,看他谈论自己的写作历程,写每本小说时的情境和灵感源——作家的创作札记也有异,契诃夫好像都是几句话,一个人物形象;村上春树为《1Q84》做准备的《地下》则很翔实;格林则是一边四处考察,体验生活一边生灵感,记下所遇所感,不断修正情节格局,人物个性,调整出口入口。契诃夫笔记通常是只言片语,记录人物及其最富神采之细节,而格林考虑更多的是事件,情节架构,安插抖料等。大概因前者写的都是短篇而后者是长篇。

格林这本自传,还可以当环球游记看,他的“游“和“写作”一样,其实是“逃”,藉此来逃避痛苦,空虚和抑郁症的折磨。他经历丰富,谈资丰厚——格林做过记者,特派员,间谍。他很会带你玩,不断变换叙事场景,南美——《哈瓦那的特派员》,非洲——《问题的核心》,墨西哥——《权利与荣耀》,纳米比亚——《没有地图的旅行》,只有那个《布莱顿硬糖》是在英国本土。话题宽泛,随性所至,政治,宗教,美容,服饰,哈哈,一个玩兴不衰的熟男。

诚如唐诺所言,“格林,这个小说史上最多疑世故的书写者之一,笔下倒常出现信仰超级坚定入火不燃入水不湿的正面人物,这人物不是像神像一样供着,而是被其他角色不断攻击质疑挑衅讪笑,但和那种把美打翻全部变成丑的作家不同,格林会一直和人物辩论下去,期待善可以获胜,虽然就像人生一样,往往不会有终极输赢”。格林的叙事方式,和体味,让我着迷,像一个世故又体贴的熟男,他顾及你的情绪,说故事总是不温不火,没有激烈的情节,没有政治意味,没有少年人的血性劈杀,没有老人的兴味索然,就是一个中年人的人情通达,什么都见过,早已水波不兴,宠辱不惊了。丧失信仰,却怀有信念,他的笔下,恶无所不在,而人又在沉沦中挣扎。他久经情场,对女人,会品味,也有理解力和恐惧。

他书里当然有极善之人,比如《问题的核心》里的斯考比,可是他为了行“善”却得以“不善”为路,为了给郁郁寡欢的妻子度假所以渎职受贿,因为怜悯丈夫遇难的海伦而出轨。走人性的平衡木,玩临界点,没有人比格林手势更圆熟——关于小说比自传好看,再举个细处的例子:格林1942年在西非接到家人电报,是两封,一封说父亲病重,另一封是去世,结果两封递送次序弄颠倒了。而在《问题的核心》里,这个素材被使用了。就是风雨之夜,斯考比安慰新寡的海伦,说自己当年收到女儿病亡噩耗,是两封顺序弄错的电报,恍惚后他感到绝望的安心,随即他因怜悯爱上她——自传里这个故事交代的干巴巴的,而小说里,则被格林写得汁水淋漓,颇为动人。

而我至今仍然记得读《恋情的终结》时,那种心惊。书取材于格林自己的真实经历,他曾经与一个议员的妻子相恋。莫里斯第一次爱上萨拉的餐馆,他们点的牛排洋葱,他们做爱时发出嘎嘎声的楼梯,都是有原本的。而这些场景,在小说里被安插得行云流水,全无设计痕迹。比如那盘洋葱,“因为一盘洋葱而爱上一个人,这可能么?而我就是在那一刻坠入情网。”对洋葱的讨论,让格林觉得凯瑟琳是个率性而真实的存在。

书里的女主角,和黄药师他老婆一样,纯属摆设。书的亮点:一,格林的嫉妒,二,亨利的隐忍。前者已经被无数人讨论得口水飞溅,我来说说后者。亨利是个寡淡的丈夫,公务员,居家气质,结婚N多年,最初的激情,早已冲淡成平淡的逐日,由此他的妻子,美丽灵性的萨拉,红杏出墙,爱上了心灵契合度更高的格林。

格林是个作家,小器,妒心,破坏欲旺盛,在泪水和疼痛中方能感觉自身的存在,至少这本书的叙述,是倾斜的,像是一个人和自己对爱情的偏见角力。前半本书里,他都用格林式的剑锋奚落着这个绿帽子丈夫,作为一个成功的勾引者,格林一定享有某种优势和制高点快感吧,可是到了后半本书里,他才知道,那个他眼中迟钝,乏味,情商低下的丈夫,其实早就明了他和自己妻子的奸情,这个绿帽子丈夫,甚至在妻子过世以后,主动来找格林谈论自己的亡妻,“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害怕的事,就是有一天回家,发现她留下一封告别的信。她死了,我总算可以知道,每晚她在哪里了。我最大的享受就是和她说话,现在她不在了,我来和你说说她也是好的”。

当年看《包法利夫人》,使我深受震动的,也是那个绿帽子丈夫,在妻子服毒自杀后,一边倾家荡产地帮她还债,一边独力抚养遗孤,有一天,他牵着女儿的手在街上走,看见妻子的姘头,他默默看着对方远去的身影,心里涌起一缕柔情,这个男人,和“她”厮混过啊,毕竟是个睹物伤情的纪念品,哪怕它的载体和外壳,是屈辱和蒙羞。谁没有几分傲骨呢,可是爱岂容你骄矜?爱情全他妈是天降横祸,你激情如火,也许正撞上对方急于如厕,即使全世界的人施你青眼,那个你爱的人未必愿意多看你一眼,有经验的人说“爱比死更冷”,“更多的人死于心碎”,没错,不久包法利郁郁而终。

爱情的可贵,是因为它的质地,和人性是一块布料上裁剪下来的。如果一种爱情,只是甜熟的赞美,温柔的呵哄,浮泛的肉欲,只有积极,建设,平等,互动,那是因为它的钻头没有深入人性的深处,飞沙走石,继而激起渣滓和秽物。格林的挑唆,自私,占有欲,亨利的卑贱,逃避,怯弱,萨拉的摇摆,背叛,不忠,都是爱的排泄物。廖一梅说,“深刻的感情从来与满足无关,满足只能贬低情感,使情感堕入舒适,惬意和自我庆幸的泥潭。爱一个不爱你的人,一个登徒子,一个同性恋,那些无力满足你的人,这样你可以更加清晰地遭受爱情的重创,没有虚荣心的愉悦,安全感的满足,甚至没有身体的舒适,只有爱情,令人身心疼痛的爱情”。

我一直在想,我的性格,或是说与世界相处的方式,成型于年轻时读过的大量西方小说,也就是说,我思考事情的角度,不是模具酌量式,比如拿“道德”“理教”去量,而是看因果成长线。就是看人物在特定情境中有没有做这件事的必然性。

我个人最喜欢的格林小说,是《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我对格林的心理历程一直很感兴趣。他十四岁就有抑郁症并接受心理治疗,在自传里他当然也谈及此事,但远没有小说写得舒展。奎里对咒骂他的莱克尔说,“我已经二十年没有过痛苦的感觉了,想让我痛苦,需要一个远比你强大的人”,“我早已从生活中退场了”……浸润角色的颓废,那种存在感稀薄,对万事的倦意,和世界无法生摩擦力的疲劳感,挺生动。奎里因为抑郁症,放弃了业已成功的事业,走上了远赴非洲的“逃避之路”,他去救助麻风病人,绝非史怀哲医生或特雷萨修女式的善心,也不是《刀锋》中拉里式的求道,而是“精神冷漠症”,也就是生命处于被动状态,听之任之……这是我看到的关于抑郁症最好的教科书。

甜区

甜区其实是个体育术语,它来源于英文单词sweetzoone或者sweetpoint,也有不同的中文译法如“甜蜜点”、“甜点”,意思是指球拍拍面的最佳击球位置。它意味着击球的力量、手感和对对手的冲击力。(画十字的部分就是甜区)

说说写作中的“甜区”。比如说我深深喜爱的某作家,在新书里,我认为她没有发挥出最好的文字水平,这绝非因她技术下降,而是她偏离了自己的“甜区”,具体说就是:她是个长于横向书写的人,比如说笔力一落到具体的情境描绘,人和故事上,浸润感就很好。而新作是纵向的,是就一个个主题发起思考,这个空中技巧不是她擅长的。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比如很多小说都好在散文化的段落,而不是情节的架构和遒劲的思辨力,这就是因为作者回到了她的“甜区”,能用力的部分。

对“甜区”的依赖,乃人之本能,就像四季色彩原理中,春季人穿亮丽色系,秋季人穿大地色系就会高效而准确地赚取预期美感一样。但是这种轻车熟路,注定射中靶心的安全系数,也会变成固定路径的狭隘。有时,看见一个作者努力而诚挚地写着非甜区的文章,我甚至有点淡淡的感动,他是用力想拓展自己,离开手到擒来的工具和地盘,蹒跚地跑到陌生地带去探险。“甜区”大小影响了一个作家的活动半径,后期可持续发展性。(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用单一文体和题材反复写也能写好看的。)

我喜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小说,那时是写实主义的高峰期,而且作家们多不是知识分子,他们秉承一个观念:写作得取用直接经验,因而他们个个人生经历丰富,不管毛姆,格林还是奥威尔。毛姆素来看不起书房作家(以至于有些人以为他不读书,直到读到他的书评,细致犀利),他自己是十七岁就跑出去游学了,他要是写异域风情,无论印度还是中国,就一定要实地考察,听到他们的口音,打量他们的穿着,摸熟他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格林亦是屐痕处处,遍布全球,异域风情密布,什么行业和阶层,他都了若指掌,他传记的下册是可以当环球游记来读的,哈哈哈。他经历过二战伦敦空袭、战后原殖民地独立浪潮、中东战争,他的足迹更从苏伊士运河一直到西非的塞拉利昂,做过间谍并亲临火线。

奥威尔更好玩,他自己是中产出身,伊顿公学出来的,结果放着好端端的殖民地警察不做,辞了好几百镑年收入的工作,换上褴褛衣杉,遮住自己的伊顿口音,数年混迹于流浪汉等危险人群之中,以期获得最近身的精确资料。后来为了写《向加泰罗尼亚致敬》,又奔赴西班牙前线,舍身参战之后做出实地考察笔记——这类动态取材,就等于是不断调整素材库“甜区”,不让自己淤滞在一处。

再说阅读,这个我拿自己来举例吧。我个人的“甜区”是西方小说,散文部分是民俗,植物,园林,美食,家居,工艺,名物考据这块,还有中国的古诗词和笔记。只要在“甜区”范围内找书,基本都不会失手错选,但流连甜区容易造成偏食,为了荤素搭配,丰富精神食物结构,合理摄取营养,就不能只顾舌头不顾胃,就得把自己频频赶出“甜区”,强令大脑读一点非甜区的书,建筑啊,历史啊什么的。

离开熟悉的“甜区”,一开始是咀嚼艰难,口感不适的,但慢慢也渐入佳境。比如最近我很受益于芦原义信的一本建筑书,《街道的美学》,很讶异于他对直觉的抓取和理性析出的能力。我自己很多感性的习惯,都能用他的建筑理论来阐释。如喜欢窄小栽树的小街(可用D/H值来解,某一个比例会让人舒服),偏爱座灯讨厌高悬的白炽灯,这是因为反射光在夜晚比投射光更易构成室内氛围,在广场,咖啡馆,教室上总找死角坐,这是“阴角原理”,封闭空间会带给人母体的安全感。还有为什么在文学作品中,日本的街道和建筑没有欧洲的有美感,是因为二次轮廓线过多,干扰视线,且不利于语言描述。还有日本人的内心,深深渗透“地板型建筑”的精神……这些知识点,都给予我很大的启示,可以冲淡成很多杯营养液。

不仅阅读,包括思考方式也有“甜区”。昨儿还看阿城说:“美院和美院附中美学教育有一个错误,就是让女孩子也去画素描结构,这不是她们的长处,那是男性脑的长处。女性脑就应该从颜色开始起,不要管素描,从颜色开始走就对了。”人际交往亦有“甜区”。前年写过“我喜欢和散文人格的人生活在一起,温煦贴地,没有情绪陡坡;和小说人格的人做朋友,丰富有趣,跌宕多姿”,这个就是敏感又好奇的本人的“甜区”。敏感易受惊的心可以舒展,好奇的眼睛也可以多打开几扇窗户。但每个人的“甜区”也不一样,有些人可能喜欢通过交锋来磨亮刀刃,不让思维生锈或关系死水化,又有人喜欢过山车似的跌宕戏剧感,觉得非如此不刺激。总之,林林总总的甜区,因人而异,选择重蹈旧路无可厚非,偶尔涉险也别有趣味。

旅途中的书

我是个天生的宅女,喜欢和家有关的一切,包括家居类杂志,卖琐屑生活用品的小店,每次去宜家都在样板房里流连忘返。偶尔宅女也会出游,在出门之前,我早早准备好迷你装的各类护肤品,化妆品和睡衣等等,都是平时用熟用惯的。简言之,尽量细节化地复制家居氛围,恨不能把一个微型的家当成蜗牛壳背在身上才好。

作为一个资深的,极度精神化的文学青年,营造精神家居氛围自然是更重要,所以,每次旅途中我都会带书。一卷在握,立觉心安。印象中书和旅途结合得最完美的一次,是坐一列绿皮火车去福建,那条路线途经闽北武夷山区,坐在窗边,山色水光旖旎扑面而来,泡杯咖啡,看看风景,瞄两页书,再把景色和警句在心中一同咀嚼下,可谓美事。抵厦门,那里小资书店遍地皆是,我当时住厦大北门,每天出门就去逛逛那个小小的晓风,后来在鼓浪屿上又找到一家,在里面和店主喝功夫茶聊天(那是2004年,之后再去店址什么都变了),淘到了《周作人自编文集》中在南京没买到的几本,回来后对比了下,两批书有色差,虽然都是水墨的灰白,大概印次不同。

去广州,住中大旁边,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大学,像个迷你社会,银行邮局都在校区里。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去逛。教职工宿舍里有个小院子,主人支了阳伞,放了多层小花台,岭南的植物又茂密,很像卢梭的画境。邻中大的书店也去逛了,小古堂,大名鼎鼎的博尔赫斯,买了一套老版的纳博科夫。店小小一间,显得逛店的人被放大了,焦点化了,像直奔主题的大床房,年轻男女一进去就有色情意味。赶紧溜到大点的店里,让自己像盐粒被空间冲淡。

从黄山下山,在屯溪歇脚,新安江边看着大江滚滚而去,吃完了臭鲑鱼和一品锅,例行找书店,商业区里,在那家小小的黄山书店,买的是皮皮的《全世界都八岁》,我喜爱她的短篇,像哽在喉咙管的吻。家里已经有一本黑白二色的,又买了本黄皮的。

最失算的一次,是去云南,很不明智地带了张小娴的《一个人的月亮》,她的散文文字密度低,很快就翻完,第二天的行程是到丽江,丽江固然美,书店却难找,我的精神已经饿得不行,最后在满是旅行指南和风景画册的小书店里,总算找到一本字比较多的书,叶锦添的《繁花》,然而也很快看完,只好在旅馆的后窗看隔壁小院的孩子和狗玩,这种贫瘠感浸润了我的旅途。另外一次沮丧的经验,是高考那年的暑假,去了一个苏北小城访亲,可怕的无趣感,也是因为没书可买,在小小的柜台前转悠良久,结果发现了老海天版的亦舒全集。装帧清新,开启了后来数十年读师太小说的开端。

书店密度和南京比较接近的,苏州算是吧。带不带书都问题不大,几条街过去,总能找到一个书店。去沧浪亭时,遇见了非常喜欢的蓝色书店,小小的二楼格局,书痴们盘腿而坐,必须得弯着腰,从逼仄的屋檐下,人腿中穿过,才能找到书。那种迷你又密集,像是一个书的被窝的感觉,是很温暖人心的。最近一次,慕名而去的是雨果书店,暴雨将来的午后,拖着幼小的孩子,走错了路,汗流浃背地问了很多人才找到,好像是个俱乐部会员书店,进店必须买书,有的书如果是单本还不卖,店里有端午气味——熏了苍术?买了本《时光噬痕》,盖了章,比我想的好看。

我挺喜欢二三线中型城市的新华书店,大多数人对新华书店印象都很差,其实不然,因为销售的滞缓,不够商业化,在新华书店里,倒是常常可以找到过期老版书(小资书店里则几乎都是新书,网上也可买到,并不吸引人)。在柳州买到一本退休建筑师回忆儿时的图文集,简洁有趣,手绘插图也很有意思。出门时让店员给盖章,柳州新华书店的章,是花和数字。一开始以为是市花,后来发现只是普通图案。(桂林新华书店的章则是个大象鼻子,倒是契合景点意象,很趣怪。)

在青岛,贪恋那潮湿的海风和濡湿空气滋养出来的遍地绿意,坐各路公交从不同路线,穿越这个城市,半夜找烧烤摊,吃海鲜,喝扎啤,却只见到中山路上有一家新华书店,因为赶路也没下车去看。随身带的书是梅·萨藤的《海边小屋》,应景之处体现在:站在第二浴场的栈桥上,海水凉凉的漫过脚面,想着该怎么定义这暴雨初歇的大海?雨雾中灰蒙蒙的。随即想起《海边小屋》里,梅·萨藤用以形容海水颜色的色彩语汇有:缎蓝,湛蓝,浅蓝,钴蓝,深蓝,安吉利可蓝——居然没有一个可以对号入座。大概近海远海和水质的区别吧。书痴的任何经验,都得在书的坐标里。

在绍兴,逛完了鲁迅故居,爬过塔山,在街头巷尾的新叶香气里,找到新华书店,二楼是特价区,寥寥店员,看到一套人文社的打折名著,若干年后我去扬州,盐阜西路的古籍书店二楼,那没有店员看管,完全自选状态的开架书,满目的老书,碑帖,窗外的树影森森,隐隐的运河,都让我想起绍兴那个书店。

前阵子去北京,和朋友一起逛了万圣,这世界上,有“旅伴”“吃友”“麻将搭子”,如果也有“书店友”这一说,那就是我和他了。常态下我不喜欢和人一起逛书店,因为在书店时,就是人和书的相处,那也是插不下第三者的。和男人去自是不妥,和女友去?极少见好书如好吃好穿好打扮的女人。倒是有那么若干精神知己,又舍不得逛书店了,散步喝咖啡时的对话密度更高啊。只有这么一个人,让我觉得可以同逛书店,他博学,睿智,聪明绝顶,专业优势和社会经验,又使他的知识半径大于我,任何信息球都可以接住并回应你,聊天自是开怀,不说话也很舒服。他站在经济社科那几架书前,我去逗书店里的大猫玩,也各安其是,这种奇异的体验,这一生只对这一人有。想对他说“你平时尽量少逛书店好么?攒着等我来了一起去!”

最悲戚的一个记忆,是十七岁时报考北影文学系,我妈陪我北上,我们住在地下室,吃最便宜的盒饭,找了一个电影学院的老师给我开书目,划重点,要买很多书,去中国电影出版社的门市部买,店员按照我的书单给我配书,有《电影知识手册》《电影鉴赏辞典》《文学知识》等等,整整一个月,在北方干燥、不见天日的地下室,和曼妙浪漫的电影情节为伴,就是那个斑斓又苦涩的记忆。后来我落榜,背了一大包书从漫天风沙的春末北京,回到南京,开始了我漫长的文青生涯,和自修之旅。

有次若水问我,将要去云南做长途旅行,带本什么书好?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李澜的《夏目漱石的百合》。考据日本文学中的植物,建筑,比学术有趣,比格物更有血肉感,营养又不乏味。”其实,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计划,希望可以在某个长假中得以实现。

辛波斯卡:日常生活颂歌

有了皮之后,我离开了城郊的新建小区,带着孩子回到妈妈家住。那是一个效益不好的军工厂的老宿舍区,一开始我很不习惯它的卫生情况和配套,垃圾散落,夜市喧闹,更别提唱红歌和跳广场舞的老太太们。但是渐渐的,几年下来,我对它日渐生情。

我慢慢地爱上了某种老式的,未经规划的风味——红砖瓦的老房子,楼下随意种着紫楝,合欢,小叶女贞,玉兰,还有没人修剪,已经失去了树篱形状的七里香,而到了初夏,它们会依次开放,每天黄昏我都忍不住四处游逛,享受嗅觉之盛宴。而那些收入并不高的退休工人,会以一种散漫的方式去经营一点小小的生趣:装修新房时被人扔掉的破浴缸,被养了一丛月季;一个漏气的轮胎,也被放在角落填了土养着含笑;车棚的顶上挂下累累绿果子,不像葫芦,也不像黄瓜,我总是故意绕道去观望,看它会结出什么,有一天终于腆着脸问了,小院的主人哈哈大笑:“是无花果!”

前几天在火车上邂逅了辛波斯卡,突然就有这种回到老小区的感觉。在辛波斯卡笔下,万事万物皆可入诗,绝非精挑细选的唯美戓刺激性主题,她使用的材料,都是随手可得的,但却不失清鲜,那是私人记忆,但怎么就那么“天涯若比邻”呢?诗人中,我深爱曼德尔斯塔姆的散文,可他的诗,被陌生语种和主题隔着,我无法清晰解码,也不敢妄评,我的理解力根本不能稳定立住,但对着辛波斯卡,完全没有这种忧心,可以放心的做会心状,不怕表错情。我第一次在诗歌这种文体里,如此大面积的生出亲切感。

比如看到紫楝开花,我努力地踮脚,仔细看那簇工笔细描,紫白相间的小花,脚边就是垃圾箱和臭水河,那感觉真是“生活,你很美丽,你如此丰饶多产,这蚱蜢像草一样绿,这浆果成熟的就要爆裂,无人能像你一样制造松果,而后又造出它的复制品!”可是我也很清楚,这美是不据也不可恃的,“我紧拉着生活的叶缘,它是否愿意为我停留,哪怕一次?”生之美,生之凉,唇齿相依。什么是心灵鸡汤?辛波斯卡就是。鸡汤的本意应该是取材生鲜,口感美妙,营养价值高的滋补之物,而我们现在挂在嘴边的廉价励志,正确的说法应该叫味精水。

有次我在窗前望野眼,看见我的老街坊,且是我小学同学的某男,提着一盆水,洗他的新车,他老婆怀中七个月大的儿子,正在呢哝发声,这让我感到甜丝丝的。就像读到辛波斯卡写自己的家族和妹妹时,我也会笑起来,心里盛开着幸福感,真是太能体会了:“我妹妹不写诗,她像她妈妈——她不写诗,她像她爸爸——他也不写诗,在她家里我很安全,没有东西会触动她丈夫写诗。我妹妹练就了一种得体的白话散文,她全部的作品都在度假的明信片上,当她回来时,她将告诉我们每一样东西,每一样。”我是一个资深文青,每天读写的都是风雅之事,但我的内心,其实亲近没有文学气息,不附会于精美表达的老式平直的婚姻、生活和男人。这个不仅是安全感和美感调配,而是获力途径。

辛波斯卡给我的亲切感,就是关乎一种熟悉的获力方式,我的得力,也是从低到高,从具体到抽象的。所以辛波斯卡很容易触及我,因她不爱说教,没有雄辩滔滔,卸载了说理宣教的重负,而是以细节充沛的生活画面来动态叙事,或是三言两语,直抒胸臆,我一下就被导热了——辛波斯卡八岁时移居克拉科夫,去参加一个反酗酒宣传会,她对数字和图表都无动于衷,却记得警示的红灯,女同学不停在胸口划十字的样子。她本人就是一个吞吐具体场景的人,而我不是一个从抽象到抽象的读者,格言语录我不能直接吸收。辛波斯卡的抽象也是具体,比如谈及写诗的动机,她作出响亮的回答:“写作的喜悦,保存的力量,人类之手的复仇。”如此简单,清晰,又毫不躲闪。每个写字之人的野心,不就是为了拉住时间之箭,让瞬间凝固成微小的永恒么?

我昨天去复诊,在候诊病室里,拥堵着人流,这喧哗与骚动之中,生死其实极度逼近。我前面那个姑娘,医生让她去排查癌症,后面那个,喜滋滋地抱着她两岁的小女儿,肚子里刚怀了第二个。两个看起来同龄的姑娘,无论是就诊科室,生活,甚至生命,都可能从此走向不同的方向。我突然就想到辛波斯卡写她路遇的那只静悄悄死去的甲虫,“它们的死亡似乎比较肤浅,它们谦卑的灵魂不会出没于我们的梦境,它们保持距离,安分守己,看起来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而把重大事件留给了我们,留给我们的生和死。一个重要性被渲染的死。”——无论人类怎样把自己的附加值建设得富饶丰盛,他的底座仍然是一个有限生物体。

辛波斯卡那种淡然见深远的风格,有时会让我想起西西。西西写《手表》:“那我自己就是一个没上发条的手表,一旦停了就是永远停了。既然如此,一切浮动的是非功过,都不重要,生命本可以很朴素。”——这不动声色的平静陈述,总是比声势夸张,风雷滚滚的浓重表达更打动我。就好像房间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你根本无心去听清歌词,只想找到电源赶紧关掉这噪音,而一首轻声缓语的抒情歌曲,一下就流入心河。

辛波斯卡是一个不喜欢把自己搞成文学明星的人,无论生死都安静低调。“她过着朴素甚至近似苦行的生活,尤其是在她丈夫去世后的晚年。她喜欢抽烟,喜欢鲱鱼和伏特加。她不是一个热衷于在生活上历险的人。她身上并没有多少波希米亚气质。”晚年她干脆隐居在连电话都没有的山区,每天黄昏时在山道上漫步。对她来说,日常生活已经密布奇迹,任何一个闪烁而过的片段都不是平庸的,根本无需去制造明星气质和戏剧化峰值。我读她的诗,那生情的触点是多元的,她本人除了诗人之外,还是个编辑,写了很多年的书评,其中大多数的书籍都是非文学类的,这就对了,我清晰地感觉到这个人的兴趣是散点式的,眼镜猴和甲虫,星星和银河,荷兰和弗莱芒画派,那个注意力半径很大。

而我是多么欣喜于她笔下的日常爱情——同度一生风雨,知道爱情绝不止于一见钟情,而是一次又一次地爱上对方,被磨损和消化,最终纳入彼此肠胃的人,读到《金婚纪念日》时,怎能不被这诗行所打动:“这两人谁被复制了,谁消失了?谁用两种笑容微笑?谁的声音替两个声音发言?谁为两个头点头同意?谁的手势把茶匙举向唇边?”以负数表达来展现思考力,是很顺手的,比如抨击宣泄,诉说爱情的不可得不可信不可长久,而诉诸正数表达还能毫无味精味,那是真难。

再说如果某日有契机见到旧情人,那你的心里定会回响起《不期而遇》:“我们的老虎在啜饮牛奶,我们的野狼在打哈欠,而我们的人,相互却不会交谈。”往事如风,恩怨已歇,得失两心知,不必也不会多言,就是这样的,简直是我心里掏出来的话……天,原来人的心这么近啊。

与辛波斯卡同时,我在读托多罗夫写荷兰画派的书,我觉得两本书可以共用一个书名,就是《日常生活颂歌》。

逐一点古中国的烟尘

我的青春期,是和西方小说为伴的,对人格的影响是:开放度,喜欢线性剖析,明视人事肌理。我的性格底色和思考方式,应该是偏西式的。近年来读了一些古诗词,渐渐迷上了那种以场景和意象来暗香缓释的抒情和解事的路径。

我订了一个学习诗词的微信,每天和皮一起,跟着它背诵一首古诗词。今天背到王建的《江馆》:“客亭临小市,灯火夜妆明。”中唐时商业较发达,江淮地区常有沿江而建的“市”,照理我该想起沿河的平江路或是挂着红灯笼的东关街,可我却突然记起万县。我就给皮爸打了个电话,我说你记得有一年我们去重庆,路过万县,当时正好是夜间,船停,大家纷纷上岸觅食,巴山蜀水都是高高低低的,爬到高处有个夜市。你还记得么?

就是这么一句诗,我心中很多美好的记忆都翻飞出来,像栖在暗夜森林深处的鸟,一下子,斜刺着从混沌的意识枝桠里飞来。我想起那个夜晚,小小的江城夜市上,有非常逼真的大理石火腿,纹路和实物肉类真有点像,我还傻乎乎的上去摸了一下。高山临望江水昏黑,而夜市灯火通明,那寂寥中的一点簇拥人气,分外的“夜妆明”,可能这个就是我的触情开关。

我连忙把唐诗集找出来,又读到王建的其他几首诗,“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这不就是前阵子我去苏南的感觉么?前两句白描山野风情也罢了,特别是最后两句,一动一静,特别相像——从南京去苏南,其实有个质感的跳跃,苏南人普遍勤快利落,像活泼流丽的水银,农家小院里几乎看不到闲人,都在茶山上忙活或是腌笋,遥遥看见农家竹匾里晒着一片片的绿色物,跑过去看,原来是莴苣片。一层层的匾,放在一个多层竹架上,像蚕户用的那种但是间距大些。去竹海的路上,不知是政府规划还是当地竹多怎么回事,家家的院墙都是竹篱,里面都种着芍药啊什么的。就是人无闲时,而院落空静。

去年冬天在读《南朝手帖》,一起兴买了几本帖子来读。我不懂书法,对魏晋更是疏离。但是那些之前没有接触过的南朝短帖,却意外地打动了我。那是一个战乱流离、难通消息的乱世,王羲之的帖子,几乎都是在问候平安:“比各佳不?”“卿佳否?”淡淡地说句“久悬情”。一字千金,书信难传的烽火中,似乎没有更多的事可说。2月10号那天,我送皮上美术课,出门时是飘着雪,过会儿又放晴了,我即时写了日记,“这就是王羲之说的快雪时晴”。而就是一千八百年前,他这么一个人,写了“不能执手,此恨何深,足下各自爱”这样深情哀恸的十三个字。作为读者,我也无法滔滔不绝的发表感想。那怅然哽在喉头,像花笺上的一滴泪,慢慢洇开,完全不是读西方小说的弥漫性触点。(从写评论的角度来说,给小说写评较易,尤其是现实主义类,有脚手架可踩的踏实,分析时,车线细密些就好。但是古诗词解读,很容易流于附会,大概就因为很多人非要把幽暗处照亮,反而破坏了美感,顾随的诗词讲记好,因为他脱稿程度高,几乎是“阐释即创作”了。)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中国古人给孩子念诗,首先是要求念诵,强记,而并不过多讲解。把它做切片分析,拿成分报告出来。因它在某种层面上,就是一个情境,感官的印象,你必须得在合适的触媒下,进行联想轴加工,自然是有所收获。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微妙的意会空间,比如“胭脂泪”的凄清,“却下水晶帘”的凉意,那种情绪微波很难言传。我一直在想,让皮每天读一点古诗词,长大了,等她具体经验丰富了,可以结合消化了,无论她遇到怎样的外来文化冲击,都不会有文化上的民族自卑感。我觉得我的举动,相当于存钱,零存整取。当然这也是对国学基础极差的自己,做一点补益。

茫然尘世的珍宝

少女时代,很喜欢亦舒,收了她很多的书,师太语录自是朗朗上口。她书里的女人,自强自立,睥睨男性,洞察世情,这种降温醒脑效果,对混沌的初心很有助益,又有物质气息,有助于培养高雅之品味。

她当然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阶段,对我的性格有过某种程度的塑形。

但现在觉得西西更投契。我喜欢这个跑到慕尼黑看玩具熊展,花一本书的稿费去买只手工熊的老太太。她去英国,也是坐地铁到市区看看鸽子,买本最新译本在公园里晒着太阳看……去动物园看大象,骆驼和狒狒,在乐器店买个名字奇怪的乐器,回家去查音乐辞典研究。到了西安碑林,一个人静静地把石头上的《诗经》拓下来,带回去。

我想,这种随心所欲,很自得的感觉,才是真正的自我,它有松弛感,无对峙欲,不是角铢必较的斗智斗勇,不是心机丛生的人际搏杀。它的格局大得多,更“多情”,这个情,是对天地万物之情,远不限于男女爱恋的狭隘天地。

我是个多疑的天蝎座,我仔细看了,她的《缝熊志》《时间的话题》《猿猴志》,都是得癌症以后写的,里面没有戾气,晦暗,自弃,诉苦。那本让我欢笑不止的《我的乔治亚》也是,那本书最后从右手写到左手,因为手术的后遗症。

这张照片是在莱耳的微博上看到的,附文是“我是在桑给巴尔拍到的她,我猜想她也是游客,正在非洲独自旅行,她的朴素自然,让我想到一些经历世事仍保持优雅大方的女人,她们是散落在这茫然尘世的珍宝,我喜欢在路上偶尔一瞥遇见她们。”诗人莱耳 摄(转自莱耳微博)

素以养绚

去年冬北上,印象深的是“红果”——北方的柿子树印在蓝天上真美,且形状和一派浑圆憨傻相的南方柿子略有不同,多了一点小收腰(所以作品里写到吃柿子是“揭开盖子”);我们这里的平地木,晶莹粲然的一粒粒红玛瑙挂树上;满街可见的是炒红果,被包在纸袋里叫成雪球;火棘果是市井处处闻的一串串俚语,南天竹配腊梅是冬日小品。

热烈的红色,让人想起某种危险,灼热,易燃易爆的性格。茨维塔耶娃曾自比花楸树:“像红色的流苏,花楸树在燃烧。树叶纷纷下坠,我则来到人间。”而阿赫玛托娃纪念她的诗里则称她为接骨木——这就是一个女诗人对另外一个女诗人的成像。我特地跑去谷歌了下接骨木的图,原来它是忍冬科,浆果成熟不是平稳结果而是爆炸式的,从平静的绿叶中突然爆发出一串串响亮的烈焰。那黑暗中的力量,正像女诗人那蹈险而来的诗行。而她本人则厌恶正常体温般的日常生活,一定要在激情中才有浓郁的存在感。

说说自己吧。平日穿的都偏素淡,有天心血来潮买了件枣红高领毛衣,那衣服是第三方店家在京东开卖场的,物流很慢,某日终于到了,我没什么惊艳感,但我妈!你知道,她那个时代的人特别热衷红色,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和我妈的审美区域重合了!我妈摸索着那件胸部为扭麻花针,腰部为上下针的毛衣,盛赞其美。为了让她高兴,我就一直穿那件衣服,我妈见一次就会赞叹一次。这么廉价的取悦,何乐而不为?此乃“彩衣孝亲”之当代版。

小时候没少为红衣服和我妈吵架,赌气,我特别厌恶高饱和度的颜色,喜欢冲淡调和的色感。觉得我妈那种审美简直是恶俗之极。有次我过生日,舅妈送了半斤红毛线给我,我妈不舍昼夜地帮我织了件毛衣,我不肯穿,那红彤彤的色调,还有那娃娃领泡泡袖的土气款式,我一见就生气!我妈妥协了,把袖子拆掉,让我当背心穿,我也不屈服。其实我妈那时眼底已经开始恶化,根本就不应该对着这么刺激的颜色劳作,她后来发作的眼底出血不知和这件衣服有没有关联,不敢想。

我妈他们那个年代,禁锢深重,对人性极度压制,女性都穿得很灰暗,能翻个红衣领出来就算是大胆时尚。到了风气解禁时,她们都老了,也穿不了花花绿绿,这是被碾压和残害的一代人。我妈到了很大年纪还穿大摆裙,看琼瑶电视剧流泪,这种与年纪不匹配的浪漫,其实是时代过度禁锢的一个反弹。这些,又怎是年幼的我所能理解的。那拼命反叛,走到另外一个对立面,只穿黑蓝衣服,看晦涩书,爱老男,讥讽她的幼稚爱情观的我啊,是多么的没心没肺——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话说昨天我又订了两件衣服,一橘红一墨绿。本想买一件领口有两条细白线的,最终还是选了全无修饰的一色款。纯色衣服,如果版型好,材质好,才真是气质凸显,打败缤纷细节款。

虽然浅尝艳丽,但其实我的本色还是心仪“素”,不仅是色系的选择,更是生活方式:像胡桑写的辛波斯卡,“她过着朴素甚至近似苦行的生活,尤其是在她丈夫去世后的晚年。她喜欢抽烟,喜欢鲱鱼和伏特加。她不是一个热衷于在生活上历险的人。她身上并没有多少波希米亚气质。她的日常生活平淡无奇。”其实内米洛夫斯基也是。二十三岁结婚,丈夫上班时就写作,连打字机都没有,就是躺在沙发上摊开笔记本,身边一只猫,一朵郁金香,她大概是哮喘病,不能多放花草。平淡的生活更足以滋养笔底波澜。素以为绚,其实是素以养绚。

还有我喜欢的意大利画家莫兰迪,在创作历程中,他曾经一路走过绚丽斑斓的印象主义,技巧纷繁的立体主义,在缭乱的尝试之后,他归于平静——后期他一直使用调和后的中间灰色:灰绿、灰蓝、灰赭,穿插的淡紫红,灰白,以及微妙的蓝,这些不同色阶的灰色,素颜纷呈,折射出他内心找回自己道路的宁静和笃定:“我从来过的都是一种非常安静而隐退的生活……我唯一希望的东西是获得平和安静,以便工作。”正是这样。

如果你的母语是非洲的孤独

在看马卡姆的《夜航西飞》,她迷住了我。是因为其传奇的经历么?话说马卡姆确实是个奇女子:1902年,四岁的她随爸爸从英国来到非洲,在肯尼亚的一个农场,她和土著小孩一起长大,赤脚在河谷里奔跑,学习识别角马和羚羊的足迹,夜晚聆听着象群迁徙的声音睡去。十岁的她曾经被一只狮子扑倒,少女时代她收到的最心爱的礼物,是一匹马。她是驯马师,是白人猎手,是第一个飞过大西洋的飞行员。她曾是丹尼斯芬奇的女友,此人就是《走出非洲》的男主角。她还有个情人,是乔治五世的儿子。

她迷住我的其实是:她根本没兴趣写那些情情爱爱的八卦,小女人话题,人事钻营(想想那些狗仔小报明星秘史还有宫斗剧吧)——作品的组成元素,取决于作者的兴奋灶和内心格局。自然文学里一般没有工业文明产物:汽车,飞机,机器。取而代之的是山,水,树,花,鸟。梭罗的书里尚有几个村里小孩和农人邻居,苇岸的书里好像一个人都没有。他们与天地草木亲,与人烟则疏离。

而在马卡姆写非洲的书里,她写得都是马,狗,飞行,狩猎,男人……没有女人。唯一出现过的女角,是像配菜一样装饰盘边的土著女人。她们以树叶般的柔驯反衬部落男人的英勇。马卡姆的视角,笔法,连同欣赏女性的角度都是非洲式和男性化的。

黑夜中的飞行,是否更接近人类的孤独本质?马卡姆的夜航,迥异于圣埃克絮佩里,那不是黑夜中俯瞰人间灯火的心头一暖,而是引摮的巨大轰鸣声中,除了仪表盘的微弱光线,身下的山峦树林平原,一切的生命迹象都被夜色融化。那是孤独的极质了吧,当所有人都被睡眠庇护,她一人被放逐在天边。一个人就是一个星球。横飞大西洋那次是21小时,穿越了夜与昼,海洋与森林,时间与空间……这是天地鸟兽式的大孤独。和现代小说里冰冷的疏离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小小隔离带,无论容器和容物,还是容积,都不是一个概念。

她的深情,无论施与受,都是斯巴达式的:她热爱野性难驯的猎犬,纯种马和男人。她在书里谈到了情人,但也是侠客行,一起走江湖的味道……其中一个是她的飞行教练,把没有一小时飞行经验的她载上天却完全不用耳机指导,说是:感知犯错对你有好处。一个硬朗的男人对着一个硬朗的女人,没有轻佻的狎玩,没有对宠物式的呵哄,没有软骨绵绵的甜言,而是对对方力量的尊重,期许和礼赞。还有她亲爱的爸爸,宁愿赔钱也要履行合同,破产后丢了农场,把十六岁的女儿留在非洲,要她独自谋生。

就像那匹脾气暴烈,一次次把她甩下来的公马,还有粗粝狂躁的猎犬布勒,那是一只面目丑恶的恶犬,可不是什么摇尾邀宠的宠物,它和猎豹厮打恶斗,和野猪决战时,被咬掉了半边身子。而马卡姆提到它时,可是含情脉脉的。她深情的对象,都是硬度很大,干爽独立,自我饱满之物。她谈到攻击她的狮子,绝无恨意,却对折磨猎物的人流露出厌恶之情。战斗至死是一种荣誉,她自己也秉承了这种野生动物式的人生观,八十四岁的时候,身为老妪的马卡姆,还在租房子,训赛马,和一个入室偷盗的小偷搏斗——年轻时不羁的女性太多,而她,到老,都没有转型收山,求安做良家。

这就是非洲语系里的爱及审美。它是与非洲大地同样质地的,近乎密语的爱。那里的地标如同虚设,道路很快会被荒草和泥沼淹没,那噬人沼泽的粗暴,那瘴毒遍地的狰狞,还有比这更可怕的,数月都看不到新鲜脸孔,听不到外界消息的孤独。只有在它腹中成长的人才能读解它的美。而对于不能溶解于它的寄居者,那是可怕的地狱,就像书中那个得了黑水热的欧洲淘金者,临终前仔细咀嚼着一个个名字,那些名字曾经路过他的生命,有些早已将他忘记,而那个濒死的人说“在人群中你很容易忘掉别人,而在非洲这样偏僻的地方,你甚至会想念你的敌人”。想起海明威在《非洲山青青》里写:“身处非洲,我希望懂得更多,季节在变化,旅途中将不再有雨,我凝视着草木鸟兽,我渴望懂得它们的语言。”而那语言,正是马卡姆的母语。

文字的手艺人

我是个离文字很近的人,每天,我眼见,耳闻,买进卖出的,都是成吨的大道理。我并不信任大道理的流水线,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生产和传销道理的人,少的是践行它的人。做人和养生、美容同理,根本就不要那么多连篇累牍的大道理,而只要把基本的做到位,坚持做就行。那些善良的人,往往根本没有思考过自己已经在实行的道理。他们是我真正依赖的,手高于心的人。“说得少,听得多”,“说得少,做得多”,“说得少,生活多”,这样朴拙的人,是我的世界里的金贵物。

坐而谈道的文章,无需做资料准备,袖手空谈即可,又因其话题通俗,回应率高,看上去一派繁荣热闹。但其实对作者和读者都营养有限。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既然才能不足,那就尽量多写实在具体的东西,一本书,一个物事。尽量控制乘着文气而来的过度主观发挥,把文字压实一点。我写文章也特别笨,从搜集材料到信息处理,每个字都是一脸倦容,长途跋涉来到我笔下。

我很爱读关于手艺人的书,可能是因为相通的价值取向。说一尺不如做一寸。手艺人是些用手来思考发声和记忆的人。他们没有什么漂亮的表达,也谈不上深刻的思考,但是常常会激励到我。

比如《东京下町职人生活》里,匠人说起蓼草染蓝,“要说染蓝有什么困难,那就是察颜观色。蓝的心情不好,就不漂亮。一次染的太多,蓝会疲劳。必须重新建蓝。反正要让它正常发挥,就得那么多时间。因为蓝是活生生的。”——看到这样的文字,我会被鼓励,我这种写字的人,也是手工艺人,必须用心操作,及用时间表达对程序的敬意。

还有盐野米松的《留住手艺》里那个木匠,他说师傅甚至不许他看书,要他把脑子留白给所做的活计……我读的时候大吃一惊,我自己在写某些文章时,是连比较重的书都不能看的,只能读清淡的草木书来佐食,因为脑子思考面积有限,必须得全力以赴,拿来盛放眼下的论题。那段时间我也不能和聒噪过度,噪音很大的人交际,脑子里塞满了对方的话语碎片,就像没法关掉摇滚乐一样被吵得焦灼。原来手艺人都需要空和静。

老式文青

其实文字,和长相,穿衣风格一样,是有时代潮流的。八十年代流行过的港台美文,存在主义,九十年代的拉美狂潮,放在现在都不一定能热起来。整体的读者群发生了质变,现在再把那些精雕细琢,极之唯美的美文贴出来,那种静心和郑重,在这个轻时代,快餐碎片阅读背景下,是个笑话。很快,“矫情”“装逼”之类的砖就要扔过来了。为了显得自己酷,不装,必须得戏谑,搞笑,三句不离下半身。

很多人,都混淆了真正的文青气和矫情。那是大大不同的两件事。

我的至交好友,爱过的两个男人,都是年长我十岁左右,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那代人,有次我和某人谈论文青,他说,“现在的那些文青算什么文青,我们那个年代的文青才叫文青。”——人的性格是成型于青春期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那批人,是在八九十年代度过青年时代的,那是一个政治解冻,文化复苏,对文学和艺术倍加尊崇的年代,大家排队去买白皮书,大学里的同学谈恋爱都是谈论弗洛伊德和萨特,征婚启事里也敢理直气壮地写着“热爱文学”,那种对书的挚爱,对作家的敬意,郑重朴素的情怀,是现在再也无法复制的。而这些,才是“文青”的神韵所在。

九十年代社会转型,舵样务实心成了主流价值观,文艺对高于生活的精神价值的追求,被看做一切思考被文本架空的空洞,或用文艺作品置换真实感受的务虚。文青的精神内核被抽掉以后,只剩下小资或小清新的皮囊,最后文青成了这样一些人:女文青疯狂自恋,秀自拍照,男文青以文艺之名处处骗炮。讥讽一个大师时,那口气就好像买了一个水货,在谈用户体验一样随意和轻佻,完全没有敬畏心。任何悲惨的社会事件,三秒钟之内都会被转存为一个快速消费的日抛型笑料。“披着二十五块钱一件的民族风披肩,摇曳着三十块钱一条的民族风长裙,穿着七十五块钱一双的匡威不穿袜子地走在1990年代的石板路上……”这种二逼形象成了文青的商标。这和文艺有半毛钱关系么?

前阵子看一本书,读到这样的句子:“每当我看见小水坑,北岛《雨夜》中的诗句总是适时冒出头来,压都压不住,让人不得不一次次回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那个时间段里。套用上了岁数的人的口气说一句,那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啊。”我简直是有点骇然了!我也喜欢八九十年代,我觉得自己身上的文青气也是那种老式的,过时的旧物。

这里得说说一个老年文青的故事。

他叫老施,是小李介绍给我的,是一个饭店的行政主管,也是小李的客户。他是个50后的老先生,算是我的父辈。据小李说,老施雅好文学书法和国画,尤其热爱写作,利用业余时间笔耕不辍,创作了长篇小说,想给我看看,有没有价值。我说这个我不是权威人士,而且也代表个人口味,不好对别人的能力做判断的。小李说没事,你看下就是,我们做参考。

后来在某个苦寒的冬日,我和老施见了面,他确实是人事工作者的味道,很亲切善谈,我努力寻找话题靠岸,和他谈了汪曾祺和50年代后文学。谈到小说,他认为必须要有故事,我没法向他解释,小说的亮点各有不同,有很多作品其实玩的是细节,小眼,闲笔——他对小说的认知在我看来很破旧。

再看他的小说,我挺无语的,他自认是“比《山楂树》更动人”,我没好意思说山楂树在纯文学圈是个笑柄。他的故事是一对相爱的男女,被长辈分开,男的在新婚之夜就阳痿了,女的也疯掉,最后破镜重圆——我不知道是年纪还是意识的问题,他觉得无比动人之处,恰是我认为矫情的。我更喜欢方方的《桃花灿烂》,男孩深爱女孩,但是在懵懂的、肉欲勃发的青春期,出于决堤的欲望,和一个能满足他的女人上床了,女孩愤而嫁给他人,直到她自己也体验了性,知道那根本不算什么——这种混合着人性的瑕疵,无力感,带有逐步认知的过程,可以看到人的成长横截面的,才是我理解中的“动人”。而不是反人性的“纯洁”。

但撇除创作路径,从情怀而言,老施倒算是个老式文青,他的精神蛮感动我的。一个久经世事的人,那种对文字的虔诚。他不会打字,手写的稿子改了好几遍,花钱找人打印出来,收拾得整整齐齐。一看就很郑重。我翻了半天通讯录,给他找了编辑的电话,推荐过去。他大概是觉出我不甚满意,也没打这个号码。

我一想到这人,就心怀隐隐的亲切,漫过了我们在文学理念上的隔阂,我很感谢他还文学的那点尊严。

等云到和等花开

黑泽明是画家出身的导演,他的回忆录,哦,不对,是他的回忆本身,就可以直接入画,开篇有点像达利和布努艾尔,都是由极幼年的画面顺势切入,达利是出生前,呵呵,那是超现实画家的戏笔了。黑泽明是一岁:在澡盆中徜徉戏水,煤油灯在头顶灼灼照人,从水中滑出的润滑质感,呵呵,非常水淋淋的鲜活回忆,一点都不像压扁失去真气的干花,光,影,色,形,都还原得非常到位。有一种说法模糊记得是:一个人的智力的某个衡量系数,就是看他的童年溯源能力,记忆的起点越早,细节对焦越清晰,这个人的智力就越高。这个,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在黑泽明身上。

如果要问我哪个艺术门类的综合素质最高?我认为是导演。导演的文采斐然者比比皆是:特吕弗的影评(印象最深的是《祖与占》的序),安东尼奥尼的随笔。画家出身的更多,比如费里尼,陈逸飞,让·雷诺阿。大概因为电影和绘画都是视觉艺术吧。来说说黑泽明的美术才能:黑泽明的御用编剧桥本忍,在写《七武士》剧本时愤愤不已,觉得自己辛苦万分地找灵感,而黑泽明却在那里垂钓,看画展,观能剧。直到有一天他走进黑泽明的屋子,看见他掏出厚厚的工作笔记,全是手绘图,包括七武士的身高,外形轮廓,甚至转头时的细微表情,而这些高清晰度,深度刻画的人物登场形象,恰恰是一张绳结密实的网,供演员落脚,发挥演技。就连对黑泽明有所不满,磨刀霍霍的桥本忍也忍不住生出敬意。而据黑泽明的王牌场记野上照代说,黑泽明一般写完情节大纲后,就开始画印象图。平日里他也极喜欢画画,无论手边是颜料笔还是签名笔,拿起就画。因为他拍过《梵高》,我一直以为他喜欢梵高,其实他是视塞尚为神。

一直想写写黑泽明的细与韧。他自小就是一个神经非常纤细的小孩,这根神经纤细到什么地步?就是:稍微强烈的视觉冲击,都可以把它弹拨出一个很大的动静。比如:火车道上被横轧过的一只白狗,可以让他三十年不敢吃带血的生鱼片。可是,这根纤细的神经,却有极强的韧性:这个腕力幼弱,连俯卧撑都做不了的小男孩,为了锻炼自己的体魄,却能在每天天蒙昧不亮的时候就赤脚出门(冬日结霜时尤如此),踩着木屐,过桥如林,跋涉数个小时,在没有取暖设备的道场里,穿着单薄的道服,和体力数倍于他的剑客对阵,数年如一日,不论寒暑,从不间断。

再比较他和哥哥的坚韧:他们有类似的性格配置,比如同样不臣服于大正年间刻板高压的制式教育,哥哥的反抗是退学,他却是恭谨如昔;同样都害怕血色惨境,比如大地震和火灾,都本能的心升寒气,哥哥的御寒术,是近距离观摩事发场景,尸体丛生的惨地,而他却是躲进绿意尚存的小森林,深深深呼吸;同样是理念上有洁癖的人,在战时的萧条颓靡中,哥哥在二十七岁的盛年上自杀了,因为觉得人生不过是坟墓上的空舞,他又是个行动一定要恪行于理论的清洁之人,黑泽明却活下来了。濡润的东西,没有和外界对抗的消耗,有时反而会保留更大的弹性和韧力,保留更多的趋光性,更多的松弛心境,去欣赏云朵掠过边城,花儿依序开放,鸟声渐次响起,山野田间的野炊,这两个人,真像牙齿和舌头的故事,呵呵。

而到了拍电影时的黑泽明,就是“等云到”的韧性和“等花开”的静心吧。“关于电影,有三件事黑泽先生说了不算。天气、动物和音乐。对这三样,除了等待或放弃,没有别的办法。当然,黑泽先生是不会放弃的。他选择等待。”拍摄《梦》的时候,在摄制梵高画作里麦田那段场景时,他设计了让成群的乌鸦振翅而飞的场面,为了拍摄顺利,他驯养乌鸦又雇佣农工,还给乌鸦们放音乐使其放松。拍《八月狂想曲》,“信次郎看着脚下,长长的一队蚂蚁正爬过场面。克拉克也目送着那群蚂蚁爬过。蚂蚁随着诵经的声音爬向一棵蔷薇的枝干。”——出现蚂蚁的镜头一共七个,总计仅一分零六秒,可是那些胶片拍摄了三天,动用了三万只蚂蚁。而在《乱》里,为了拍好战马倒下的镜头,他是从购买马匹开始努力的。黑泽明的画黑泽明的画

那是“韧”的一面,而“禅静”是指:他半夜去不忍池边拍莲花,等待花开的声音。有人对此质疑,他说那不是经验问题,而是表现问题,能听到这个声音的人,才能拍电影。

还有,我很感念的,是黑泽明时代那种电影界的氛围。大导演伊丹万作和影迷野上照代通信,内容是野上写“今天捡回一只野猫”而伊丹回“早知野猫被弃又何必捡回家”,信末还附着自家小猫的照片——非常温暖的人情味,保温时间也长,在伊丹逝世后,野上照代还帮他照顾孩子多年。电影庆功宴完毕,剧组人员趁着酒气和夜色阑珊,一起跑上山,放声大唱《矿工小调》。《罗生门》开拍,在拍摄盗贼强暴女人场面之前,扮贼的三船敏郎腼腆地对京真知子说,“那,我就失礼了”,好可爱,哈哈哈。

为工艺所滋润的世界,是一个幸运的所在

夜读柳宗悦谈论日本民间手工艺的书,我突然明白了感情之道:我喜欢的感情,一直都是工艺而非美术。他谈工美的章节,真正是日常爱情的形貌。因他说得层次绵密,我只能原样摘抄如下:“工艺之美是健康之美,不能有逆反之情,炫耀之心和自我之念。好的器物,当具谦逊之美,诚实之德,和坚固之质……美术是越接近理想就越美,工艺是越接近现实就越美。日复一日的相处,产生不能分割的情感。亲切是其风情,在于谁也感觉不到的恋恋不舍。持器和爱物一样,如果不爱就无法拥有。亲近器物时,会有居家之感受。这是安全的世界,这是开阔的世界。每天为工艺所围绕,来度过这世上的每一日。为工艺所滋润的世界,是幸运的所在。”(《工艺之美》)

其实我本来想写的是幸福感。年岁渐长,感情观渐渐落地,越来越亲近手边之物,而非悬置品。我现在常常感觉到心中微漾的幸福,不太甜,也不太热,其情绪启动成本简直微不足道:比如我在房间里看书写稿,皮和她外婆外公一起讨论电视剧情,吵吵闹闹地分碗汤圆吃。或是早晨还没起床时,听见外面起落的鸟叫,知道雨停了,突然就会很开心。又或许是关上电脑,让满屏的书面用语都消失,然后来到厨房,听妈妈说今天市场上了什么应季蔬菜,晚上做什么菜式。她的口中,会立刻生出四壁和屋顶,将我从精神生活之云端稳妥地接下和包裹,像宇航员完成太空任务回到地面接收站。

我一向喜欢旧俄与英美的小说,和日本的散文(尤其是关于民艺,植物,园林,家居的)。大概就是源于对家常“小确幸”(日语: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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