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头2.0(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2 19:32:28

点击下载

作者:大冰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乖,摸摸头2.0

乖,摸摸头2.0试读:

对不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玩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嘚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沾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一块毡。

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唤。

那时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在大理,大丽高速(大理—丽江的高速公路)没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的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那时不是现在,虐婴不重判打胎不算罪买孩子不严惩,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沾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糊糊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往下滴,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不论它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

古城的狗大多爱晒太阳,三步一岗地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古城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圈收垃圾,所到之处皆是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也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

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反正它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反正它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来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

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

当然,此类高尚行径不仅仅发生在古城的人和狗之间。

网络上不是整天都有人在“踹狗”吗?踹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瑕疵被揪住,那就阶段性地由人变狗,任人踹。

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行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

敲着键盘的人想:

反正你现在是狗,反正大家都踹,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是啊,虽然那些义正词严我自己也未必能做到,但被群嘲了、热搜了、摁到放大镜下的人是你不是我,那就我还是人,而你是狗,我不踹你我踹谁?

反正我在口头上占据道德高峰俯视你时,你又没办法还手。

反正我可以很安全地踹你,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一份高贵的存在感。你管我在现实生活中匮乏什么,反正我就中意这种便捷的快感:以道德之名,带着优越感踹你,然后安全地获得存在感。

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被下一个热点覆盖替代……

抱歉,话题扯远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小松狮吧。

于是,原本就是狗的小松狮一边帮高级灵长类生物制造着快感,一边翻垃圾果腹。

如是数年。

几年中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吃了多少立方垃圾。它本是乱吃东西才差点儿丢掉半条命,如今无论吃什么垃圾都不眨眼,吃完了之后一路滴着黏液往回走。那个墙根就是它的窝,有隙可藏,无瓦遮头。(二)

没人会倒霉一辈子,就像没人会走运一辈子一样。

狗也一样。

忽然有一天,它不用再吃垃圾了。

有个送饭党从天而降,还是个姑娘。

姑娘长得蛮清秀,长发,细白的额头,一副无边眼镜永远卡在脸上。

她在巷子口开服装店,话不多,笑起来和和气气的。夜里的小火塘烛光摇曳,她坐在忽明忽暗的人群中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但她节俭,不肯去新城租公寓房,长租了一家客栈二楼的小房间,按季度付钱。住到第二个季度时,她才发现楼下窗边的墙根里住着条狗。

她跑下楼去端详它,说:哎呀,你怎么这么脏啊……饿不饿,请你吃块油饼吧!

很久没有人专门蹲下来和它说话了。

它使劲把自己挤进墙角里,呼哧呼哧地喘气,不敢抬眼看她。

姑娘把手中的油饼掰开一块递过去……一掰就掰成了习惯,此后一天两顿饭,她吃什么就分它点儿什么,有时候她啃着苹果路过它,把咬了一口的苹果递给它,它也吃。

橘子它也吃,梨子它也吃。

土豆它也吃,玉米它也吃。

自从姑娘开始喂它,小松狮就告别了垃圾桶,也几乎告别了踹过来的脚。

姑娘于它有恩,它却从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总是和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是每当她靠近时,它总忍不住呼哧呼哧地喘气。

它喘得很凶,却不像是在害怕,也不像是在防御。

滇西北寒气最盛的时节不是隆冬,而是雨季,随便淋一淋冰雨,几个喷嚏一打就是一场重感冒。雨季的一天,她半夜想起它在淋雨,掀开窗子喊它:小狗,小狗……

无有回音。

雨点滴滴答答,窗子外面黑洞洞的,看不清也听不见。

姑娘打起手电筒,下楼,出门,紫色的雨伞慢慢撑开,放在地上,斜倚着墙角遮出一小片晴。

湿漉漉的狗在伞下蜷成一坨,睡着了的样子,并没有睁眼看她。

她用手遮住头往回跑,星星点点的雨水钻进头发,透心的冰凉。跑到门口一回头,不知什么时候它也跟了过来,悄悄跟在她身后,见她转身,立马蹲坐在雨水里,不远不近地保持着两米的距离。

她问:你想和我一起回家吗?

它不看她,一动不动,木木呆呆的一坨,湿漉漉的。

她躲进屋檐下,冲它招手:来呀,过来吧。

它却转身跑回那个墙角。

好吧,她心说,至少有把伞。

姑娘动过念头要养这只流浪狗,院子里有一株茂密的三角梅,她琢磨着把它的家安置在树荫下。客栈老板人不坏,却也没好到随意收养一条流浪狗的地步,婉言拒绝了她的请求,但默许她每天从厨房里端些饭去喂它。

她常年吃素,它却自此有荤有素。

日子久了,感情慢慢深了一点儿。

喂食的方式也慢慢变化。一开始是隔着一米远丢在它面前,后来是夹在手指间递到它面前,再后来是放在手掌上,托到它面前。

一次喂食的间隙,她摸了摸它脑袋。

它震了一下,没抬头,继续吃东西,但边吃边呼哧呼哧地喘气,喘得浑身都颤抖了起来。

不论她怎么喂它,它都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它一直是木木呆呆的,不吵不闹,不咬不叫。

她只听它叫过两次。

第一次,是冲一对过路的夫妻。

它一边叫一边冲了过去,没等它冲到跟前,男人已挡在自己的爱人前面,一脚飞了出去。

它被踹了一个跟头,翻身爬起来,委屈地叫了一声,继续冲上去。

姑娘惊着了,它居然在摇尾巴?!

没等她出声,那个女人先喊了出来。

那个女人使劲晃着男人的胳膊,兴奋地喊:这不是我以前那条狗吗?哎哟,它没死。

男人皱着眉头,说:怎么变得这么脏……

话音没落,它好像能听懂人话似的,开始大叫起来,一声接一声,一声比一声拖得长,一声比一声委屈。

它绕着他们跳圈子,叫得和哭一样难听。

那对男女忽然尴尬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开。姑娘走上前拦住他们,客气地问:为什么不领走它,是因为嫌它脏吗?

她说:我帮你们把它清洗干净好不好?把它领走吧,不要把它再丢在这里了好不好?

狗主人摆出一脸的抱歉,说:想领也领不了哦。我怀孕了,它现在是条流浪狗了,谁晓得有啥子病,总不能让它传染我吧。

姑娘想骂人,手臂抬了起来,又放下了……她忽然忆起了些什么,脸迅速变白了,一时语塞,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夫妻快步离开。

狗没有去追,它木木呆呆地立在路中央,不再叫了。

它好像完全能听懂人们的对话一样。

那个女人或许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愧疚的吧,晚饭后,他们从饭店里拿来一个小瓷盆放在它旁边,里面有半份松菇炖鸡,是他们刚刚吃剩下的……

女人叹息着说:好歹有个吃饭的碗了,好可怜的小乖乖。

做完这一切后,女人无债一身轻地走了。他们觉得自己送了它一只碗,很是对得起它了。

一直到走,女人都和它保持着距离。一直到走,她也没伸出手摸摸她的小乖乖。

她喊它“乖孩子”,然后玩坏了它,然后扔了它。

然后又扔了一次。

事后的第二天,姑娘小心翼翼地把食物放进瓷盆,它走过去埋下头,慢慢地吃慢慢地嚼。

姑娘蹲在它面前看它,看了半天没看出它有什么异常,却把自己给看难过了。(三)

姑娘第二次听它叫,也是最后一次听它叫。

她喂了它整整一年,小松狮依旧是不摇尾巴不舔她手,也不肯直视她,但一人一狗多了些奇怪的默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当她中午醒来后推开窗时,都能看到它面朝着她的方向仰着头。

一天两天三天,晴天雨天,天天如此。

她微微奇怪,于是,那天醒来后躲在窗帘后偷看……

它居然焦急地在原地兜圈子,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样。

她心头一酸,猛地推开窗子,冲它招手:小狗,小狗,不要担心,我还在呢!

它吓得几乎跳了起来,想迅速切换回木木呆呆的姿态,但明显来不及掩藏。隔着冬日午后明黄色的耀眼光芒,他们望着对方,一狗一人,一个在楼下,一个在楼上。

…………

然后,她听到了它痛苦的一声尖叫。

一群人围住了它……第一棍子打在腰上,第二棍子打在鼻子上。

阳光灿烂,棍子砸在皮毛上,激起一小片浮尘,它使劲把头往下埋,痛得抽搐成一团球。掌棍的人熟稔地戳歪它的脖子,又是一棍,打在耳后,再一棍,还是耳后。

她一边尖叫一边往楼下冲,客栈的小木楼梯太窄,挂画被撞落,裸露的钉子头划伤了手臂,红了半个手掌。

她一掌推过去,殷红的掌印清清楚楚印在那个穿制服的人脸上。一下子冒出来一堆穿制服的人,她被反拧着胳膊摁在墙上。

他们怒斥她:为什么打人!

她声嘶力竭地喊:为什么打我的狗!

七八个手指头点到她的鼻子前:你的狗?你的狗你怎么不领回家去?!

她一下子被噎住了,一口气憋在胸口,半辈子的难过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第一声恸哭就哑了嗓子。

扭住她的人有些发蒙,松开胳膊任她坐倒在地上,他们说:你哭什么哭,我们又没打你。

路人过来劝解:好了好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为了条破狗伤了和气。

她薅住那人的袖口喊:……救救它救救它。

路人叹了一口气,小心地打商量:唉,各位兄弟,这狗它又没咬过人,留它一口气又何妨。

手指头立马也点到他鼻子前:回头咬了人,你负责吗?

路人挂不住面子,一把攥住那根手指头,局面一下子僵了。

她哀求道:不要杀它,我负责!我养它!

有人说:你早干吗去了,现在才说,存心找事是吧?警告你哦,别妨碍公务!

她哑着嗓子骂:流浪狗就一定该死吗?!你还是不是人!

挨骂的人起了真火,棍子夹着风声抡下去,砸在小松狮脊梁上,一声断成两截。

她“啊”的一声大喊,整颗心都被捏碎了。

没人看她,所有人都在看着它。

它好像对这一击完全没反应,好像一点儿都不痛。

它开始爬,一蹿一蹿的,使劲使劲地爬,腰以下已不能动,只是靠两只前爪使劲抠着青石板往前爬。

爬过一双双皮鞋、一条条腿,爬得满不在乎。

她哭、它爬,四下里一下子静了。

她跪在地上,伸出的双臂揽了一个空。它背对着她爬回了那个阴冷的墙根,它背朝着这个世界,使劲把自己贴挤在墙根夹角。

……忽然一个喷嚏打了出来,血沫子喷在墙上又溅回身上,溅在白色的小瓷盆上,星星点点。

它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然后一动不动了。

好像睡着了一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震耳欲聋的垃圾车开过来了,嬉闹的游人,亮晃晃的日头。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四)

2012年年末的某天夜里,有个披头散发的姑娘坐在我的酒吧。

她说:大冰哥,我明天走了,一早的车,不再回来了。

我问她为何走得那么着急。

她说:去见一个人,晚了怕来不及了。

小屋的招牌青梅酒叫“相望于江湖”,我斟一碗为她饯行。她低眉含下一口,一抬头,呛出了眼泪。

我问:那个人很需要你,是吧?

她点点头,嘿嘿地笑,边笑边饮酒,边笑边擦眼泪。

她说:是我需要他。

她说:我需要去向他说声对不起。

她喝干了那碗相望于江湖,给我讲了一个还未结局的故事。

她讲故事的那天,是那只流浪狗被打死的当天。(五)

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大学上的是二本,在自己家乡的小城市里走读。

她没什么特殊的爱好,也没什么同学之外的朋友,按部就班地吃饭、逛街、念书,按部就班地在小城市长大。唯一和别人不同的是,她家里只有父亲和哥哥。

她是旁人眼里的路人甲,却是自己家中的公主,父亲和哥哥疼她,疼的方式各不相同。

父亲每天骑电动车接她放学,按时按点,雷打不动。

有时路过菜市场,停下车给她买一块炸鸡排,她坐在电动车后座上啃得津津有味。

她说:爸爸你吃不吃?

父亲回头瞥一眼,说:你啃得那么干净,我吃什么吃呀?

哥哥和其他人的哥哥不一样,很高、很帅气、很迁就她。

她说:哥哥哥哥,你这个新发型好难看,我不喜欢看。

哥哥说:换!

她说:哥哥哥哥,你的这个新女朋友我不喜欢,将来变成嫂子的话一定会凶我的。

哥哥说:换!马上换!

哥哥不是嘴上说说,是真的换。她的话就是圣旨,从小就是这样,他并不觉得自己受委屈,只怕委屈了妹妹。母亲离去时,妹妹还不记事,他心疼她,决心罩她一辈子。

他是个成绩不错的大学生,有奖学金,经常抢过电脑来翻她的淘宝购物车,一样一样地复制下地址,然后登录自己的账户,替她付款。

他临近毕业,家里没什么关系替他谋一份前途无量的工作,他也不甘心在小城市窝一辈子,于是顺应潮流成了考研大军中的一员。

有一天,他从台灯下抬起头,冲着客厅里的她说:等我考上研究生了……将来找份挣大钱的好工作,然后带你和爸爸去旅行,咱们去希腊的圣托里尼岛,碧海蓝天白房子,漂亮死了。

她从沙发上跳下来,跑过去找哥哥拉钩,嘴里含着巧克力豆,心里也是。

浸在这样的爱里,她并不着急谈恋爱。

这个时代流行明艳,不青睐清秀,旁人眼里的她太普通了,主动追她的人不多,三拖两拖,拖到大学毕业还留着初吻,她却并不怎么在乎。

她还不想那么快就长大。

若日子一直这样平平静静地流淌下去该多好。

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总猝不及防地把人一下子塞进过山车,任你怎么恐惧挣扎也不肯轻易停下来,非要把圆满的颠簸成支离破碎的,再命你耗尽半生去拼补。

乌云盖顶时,她刚刚大学毕业。父亲用尽一切关系,帮她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文职工作。

哥哥却忽然崩溃了,重度抑郁症。

事情是从哥哥的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后开始变糟的。

他那时连续考了三年研究生,没考上,正在拼死备考第四次。挨不住同学的再三邀约,勉强答应去坐坐。

一切都来得毫无征兆。

哥哥赴宴前,她嚷着让他打包点儿好吃的东西带回来,哥哥一边穿鞋一边抬头看了她一眼,神情古怪地笑了一笑。

他系鞋带,埋着头轻声说:小妹,今天是别人请客,不是我埋单……

她开玩笑说:不管不管!偏要吃!反正你那些同学不是白领就是富二代,不吃白不吃!

父亲走了过来,递给哥哥50元钱让他打车去赴宴。

哥哥没有接,他说:爸爸,我骑你的电动车去就好。

谁也不知道那天的同学会上发生了些什么。

或许和这个世界上许多同学聚会一样,叙旧之外,少不了炫耀和吹嘘、数落和攀比,客客气气的俯视,心照不宣的鄙夷。

半夜时,哥哥空手回到家,没给她打包饭盒。他如往常一样,安安静静走进自己的小房间。

第二天她推开哥哥的房门,满地的雪白。

满坑满谷的碎纸片,教材、书以及她和哥哥一张一张贴在墙上的圣托里尼的照片。

他盘腿坐在纸片堆里,一嘴燎泡,满眼血丝。

她吓坏了,傻在门口,不敢去抱住他,手指抠在门框上,新做的指甲脆响一声,断成两片。

哥哥不说话,眼睛也不看人。从那一天起,他再也没正视过她的眼睛。

从小,他就被教育要努力、要上进,被告知只有出人头地有名有利才叫有前途,被告知机会均等、天道酬勤……却没人告诉他,压根儿就不存在平等的起跑线。

也没人告诉他,不论行伍还是读书,这个世界对于他这种普通人家的子弟而言,上行通道有多狭窄,机遇有多稀缺。

学校教育教了他很多,却从没教会他面对那些不公平的资源配置时,该如何去调整心态。

学校只教他一种办法:好好读书。

他接触社会浅,接受的社会教育本就少得可怜,没人教他如何去消解那些巨大的烦恼执着。

他们不在乎你是否会心理崩塌,只教育你两点:

1.你还不够努力;2.你干吗不认命。

成千上万普通人家的孩子没资本、没机遇、拼不了爹、出不了国,他们早已认了命,千军万马地去挤考研的独木桥。

努力了,考不上,怎么办?

随便找个工作再认命一次吗?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接一次地认命吗?

你教我们努力奋斗去成功,为何对成功的定义却是如此之窄?

为什么不教教我们如果达不到你们所谓的成功标准的话,接下来该怎么活?只能认命吗?

哥哥不服,不解,不想认命。

他努力了,却被逼疯了,然后又被说成是因为自身心理素质不好,一切都是内因。

所有人都是公众价值观的帮凶,没有人会承认主谋是那套有着标准答案的价值观,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公平,就像没人了解那场同学聚会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六)

祸不单行,父亲也病了。

哥哥出事后,父亲变得和哥哥一样沉默,天天闷着头进进出出,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中年男人的伤心难有出口,只能窝在心里,任它郁结成恙。人过中年,要病就是大病。医生不说,爸爸不讲,她猜也猜得出是绝症。

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完了。

她自此出门不敢关灯,害怕晚上回来推开门时那一刹那的清冷漆黑。她开始早出晚归,只因受不了邻居们悲悯的劝慰,很多时候,那份悲悯里更多的是一种带着俯视的庆幸。

没人给她买鸡排,也没人给她在淘宝上付款了,她必须每天拎着保温盒,掐着工余的那点儿时间在两个医院间来回奔跑,骑的是父亲的那辆电动车。

头发慢慢枯黄,人也迅速憔悴了下来。眉头锁久了,细白的额头上渐渐有了一个淡淡的“川”字,没人再说她清秀。

哥哥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认知功能不断地下降,自残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一个阶段的电抽搐治疗后,医生并未给出乐观的答复,反而说哥哥已经有了精神分裂的征兆。

一天,在照顾哥哥时,他忽然精神失控,把热粥泼了半床,她推了他一把,他反推回来,手掌捺在她脸上,致使她后脑勺磕在门角上,鼓起杏子大小的包。从小到大,这是他第一次推她。

她捂着脑袋跑到街上。街边花园里有小情侣在打啵儿,她路过他们,不敢羡慕,不敢回头,眼前是大太阳底下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她未曾谈过恋爱,不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个肩膀靠一靠。

她给父亲打电话,怯怯地问:爸爸,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父亲在电话那头久久地沉默。

她哭,大声问:爸爸,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事情好像永远不会再好起来了。化疗失败,父亲一天比一天羸弱,再也下不了病床。

饭盒里的饭菜一天比一天剩得多,末了不需要她再送饭了,用的鼻饲管。

她一天比一天心慌,枕巾经常从半夜湿到天亮,每天清晨都用被子蒙住脑袋,不敢看窗外的天光,心里默念着:再晚一分钟起床吧……再晚一分钟起床吧……

成住坏空,生死之事该来的该走的挡也挡不住留也留不住。

回光返照之际,父亲喊她到床头,嗫嚅半晌,对她说:……你哥哥,就随他去吧,不要让他拖累了你。

她低下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父亲盯着她,半晌无语。终于,他轻轻叹了口气,轻声说:是哦,你是个女孩子……

又是久久的沉默,普普通通的一个父亲在沉默中离去。

她去看哥哥,坐在他旁边的床上。

哥哥头发长了,手腕上有道新疤,他依旧是不看她的眼睛,不看任何人的眼睛,他是醒着的,又好像进入了一场深沉的梦魇。

衣服和床单都是带条纹的,窗棂也是一条一条的,满屋子的来苏水味仿佛也是。

她说:爸爸没了……

沉沉的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她浑身轻得找不到重心,却不敢靠向他的肩头。她说:你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从医院出来,她发现自己没有喊他“哥哥”。

不知为什么,她害怕再见到他,之后几次走到医院的栅栏门前,几次拐出一个直角。

父亲辞世后的三年里,她只去看过他四次。

命运的过山车慢慢减速,日子慢慢回归平静。

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一个人吃饭、上班、逛街、跳槽,交了几个闺密,都是新单位的同事,没人知道她还有个哥哥。热心人给她介绍对象,相亲时,她几次把话咽回肚里,不想告诉人家自己有个精神病哥哥。

…………

时光洗白了一点儿心头的往昔,带来了几道眼角的细纹。

她积攒了一点儿钱,爱上了远行,去过一些城市和乡村,兜兜转转来到这座滇西北的古城。

这里是另一方江湖,这方江湖那时尚且干净,那时这里没人关心你的出身背景、阶级属性、财富多寡和名望高低,也没人在乎你过去的故事。反正孤身一人,在哪里过不是过,于是她决定不走了,留在了这个不问过去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店,认认真真地做生意,平平淡淡地过日子。

偶尔,她想起在电动车后座上吃鸡排的日子,想起拉过钩的圣托里尼,想起医院里的来苏水味。

她想起父亲临终时说的话:是哦,你是个女孩子……

她自己对自己说:是哦,我是个女孩子……

慢慢地,哥哥变成了一个符号,不深不浅地印在往昔的日子里。

越来越远,越来越淡。

然后她遇到了一条流浪狗。

直到她遇到了这条流浪狗。(七)

2012年年末的一个午后,我路过古城五一街王家庄巷,他们打狗时,我在场。

我认识那条狗,也熟识旁边恸哭的姑娘。

那个姑娘攥住我的袖子哀求:大冰哥,救救它,救救它。

我以为说情有用,结果没有,我为了自己的面子攥住了一根手指,而未能来得及攥停那根棍子。

我看到棍子在它身上砸断,它不停地爬,爬回那个墙角。

我听到那个姑娘边哭边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帮她把那只流浪狗掩埋在文明村的菜地,带她回到我的酒吧,陪她坐到天亮。

那天晚上,她在大冰的小屋里喝了一整壶相望于江湖,讲了一个未结局的故事。故事里有父亲,有哥哥,有一个终于长大了的女孩子和一条流浪狗。

她告诉我说:我要去见一个人,晚了怕来不及。

她说:我需要去对他说声对不起。

天亮了,我帮她拖着行李,去客运站买票,目送她上车离去。

我没再遇见过她。

她留下的这个故事,我一直在等待结局。

时隔一年半。

2014年春末,我看到了一条微博。

微博图片上,一个清秀的姑娘站在一片白色的世界里,她左手搂着一幅黑框照片,右手挽着一个男子的胳膊。

这是一家人的合影:妹妹、哥哥、天上的父亲。

结束了,结束了,难过的日子都远去吧。

大家依偎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微笑着的,好起来了,都好起来了。

…………

抱歉,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

2014年4月19日,江南小雨,我点开了一条没有文字只有图片的微博。

图片上她平静地注视着镜头,左手搂着一幅黑框相片,右手是另一幅黑框相片。

碧海蓝天白房子,微博发自圣托里尼。(八)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直到今天,我也不确定她最后是否跑赢了时间,那句“对不起”,是否来得及。对不起 之外

过去的、当下的、湮灭的、忘却的、反常识的……

谁去说这声对不起?

由谁说?和谁说?怎么说?是否还有机会说?

是否已经来不及?

哪有什么答案,有的只是问句。

可是,哈哈哈,该问谁去?

现在是2019年3月,又是五年过去,杳无音信,若是看到,愿故人安好,盼重聚。

赘述一些故事之外的事情。

2015年后文明村大兴土木,新的街巷,新的客栈和店铺林立,当年埋小松狮的具体地方当时未有标记,已不可寻。或许已化土化泥,或许在修挖地基时被一并当作了建筑垃圾。

我后来路过希腊,去过她拍照的那个位置,圣托里尼。

想起她捧着父亲和哥哥的遗照立在这里的模样,日光耀眼,爱琴海上波光粼粼。

2014年春末写下的《对不起》,地点是苏州,当时有一个朋友冒雨驱车从上海来看我,是这篇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当时还是半成品,我却至今依旧记着那两行眼泪,晶晶莹莹。

那个朋友后来也没了联系,没有什么矛盾分歧,种种缘故,淡了而已,然后远去。

曾问过我的,未来会不会将其也写进书里,当时我说可能会,等等再说,如今看,却是不该等的,如今也已是来不及。

其实《对不起》最初的名字,就是:来不及。

有人说这一篇,是我写过的最催泪虐心的文章之一。数万条的读者回馈里,都提到了因小松狮的结局而落泪。感恩认同,我知是那些读者有悲悯心,但于我而言,其实后半部分关于父女兄妹的故事才是这篇文字的重心,以及个中暗喻。

这篇文章的核心,几个关键词句或可概述:

生命价值是否平等、在不平等的生命价值面前个体的选择和转折。

无常和有情、托付和遗弃,忏悔、反思和救赎,对不起和来不及。

当然,读者只是读故事,并没有全然get到作者意图的义务,若我之意图未能传递于你,缘由必是我并不丰盈的胆气和粗拙的文字组织能力,不在你。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就算完全get到了又能怎样呢?

自始至终我无力批判也无意呐喊,只是有心说书而已,或许于读者而言,与其和这个二货说书人心意相通,莫若只是掩卷的片刻,生出那一点点短暂的悲悯。

话说,于这个嘻嘻哈哈却又悲观透顶的说书人而言,应有狸德,应知足。

话说,那一点点悲悯,已是最好的酬金。

……浮生却似冰底水,日夜东流人不知。二十年来我游走在江湖和市井,浪迹在天涯和乡野,切换着不同的身份,平行在不同的世界。世间林林总总的苦和难,惯见。

人们只道我爱写无常中的有情,可真正读懂那些无常和有情的人,会明白我是多么筋疲力尽的一个悲观主义者,那些失望和费解,盘桓在每一次午夜默坐后动笔前,周而复始如潮汐。

……是啊,是用狗来喻人。

那用人喻的又是什么呢?!

过去的、当下的、湮灭的、忘却的、反常识的……谁去说这声对不起?

由谁说?和谁说?怎么说?是否还有机会说?

是否已经来不及?

哪有什么答案,那么那么多故事写罢,有的只是问句。

可是,哈哈哈,该问谁去?

无论如何,谢谢肯读完这个故事。

无论用的是哪一个维度,谢谢你曾给这个故事腾出内存。

你看,故事里的人留在了故事里,读故事的你即将把这一页翻过去。

还需要说些什么呢……

娑婆境里,所有的故事全都不是第一次发生。

那些大时代、那些小人生,不过是有人把它写进了书里,有人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自是好梦最易醒》李锐无用之人

我问他:等到全西藏400多个村子全拍完了以后,阿让打算去哪儿接着拍啊?

他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他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接着他摊开手,假装出一副烦恼的表情:哪有时间想那么远的事情啊,现在才拍了不到一半呢……

破皮包勒在肩头,那台老5D和那个唯一的851.2镜头藏在里面。

他喜滋滋地和我说:真是烦死了,还要拍好多年呢。

无用就无用吧,这个世界上还能容得下你这样的无用之人,也算尚未烂透。

去他喵的是非对错成败与否。

既然选择了独行,那就请继续独行。(一)

阿让全名林光让,忧郁的眼神,浓密的短髯,年轻时的林子祥,胡子版的刘昊然。

乍一看他像个落难书生,秋夜落拓兰若寺,风霜难掩书卷气。

再一看他像个18世纪的英国探险家,略带拘谨的绅士气、风尘仆仆的小沧桑。

他寡言讷语,很少主动和人说话,面对寒暄总是彬彬有礼地笑,往好了说是礼貌,仔细一瞧是羞涩,喉结动啊动,十指微微抖,脚尖不自觉地往后缩,有一丝令人摸不清头脑的小紧张。

会害羞的男生是杀器,尤其是帅到他那个级别的,很多女生看上他一会儿心就软成了棉花糖,进而想狩猎他喂养他保护他拯救他……

那些女生大多失望而退。这家伙是块木头吗?软玉温香他不纳,明眸暗波他不接招,绣球当捡他不捡,白瞎了这副乱人心旌的好皮囊。

老鼻子女生被伤了自尊,觉得他禽兽不如,怨他眼光高,不然就是另有性取向。

说来也是令人费解,年轻力壮血气方刚各项功能健全,不谈恋爱不交女朋友整整五年没有过性生活,男女之事上他尘心不动,古怪得像个苦行僧一样。

衣食住行,很多方面阿让都像个苦行僧,严重缺乏物质欲望。

他春夏秋冬只穿一双鞋,黄色的,伴他走过万水千山,陪了他十几年的时光。

那鞋的底儿没棱角,数年前就磨没了。有一年他和老潘爬雨崩,时逢积雪未消,十八公里的山路一步一跤,磕长头一样,扑街一样。老潘没辙,换了一只鞋给他,认为起码一只脚不滑,俩人搀扶着迤逦前行,鼻青脸肿的一起摔跤,差点儿憋屈死在雪坡上。

火塘前他抢那只鞋,抱在怀里不撒手,不让老潘烧,说还能穿还能穿,大不了他用菜刀在鞋底上重新刻出几个槽。

后来没刻,鞋底儿磨得光又薄,无处下刀,担心戳漏了。

老潘说,阿让穿的不是鞋,是他妈一块肥皂,从认识他那天起就没换过,他的理论是只要鞋底没掉就还能穿,重买一双没那个必要。

那鞋也真的仗义,知道主人穷,苟延残喘知恩图报,底儿就是不掉。

他的穷是他自己选的,并安于寒酸。很多事情他都认为没那个必要,比如冲锋衣,比如登山包。他常穿的是件粗呢子小西服,风里雨里雪里雪崩里,纽扣每颗都不一样,补丁打在两肘上,哆哆嗦嗦的冻得狗一样。

包也只有一个,双肩背,疯马皮的,裂口绽线伤痕累累,品相之惊悚,好似闯过弹雨蹚过战壕。一般二般的小偷是无法征服那个包的,开拉链是个大工程,需要角度、力气和技巧,甚至还需要一点儿运气。

那拉链年事已高油盐不进,比较固执比较倔强,动不动就心情不好。

包里其实也没啥,两件内衣一条秋裤,一个本子两支笔一根羽毛……

笔是旧钢笔,本子是老日记本,记满了各种故事,夹满了各地的车票。

羽毛是高桥的羽毛,他的宝贝,自从他决定了当下的生活方式,再想买也买不起了。

他的生活方式也在那个包里——

一部苹果5手机

一部拍立得相机

一台佳能老5D,以及一个851.2定焦镜头。

阿让是个摄影师,来自中国香港。

帅得人神共愤,穷得令人发指。包里那些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他全部的家当。(二)

老潘说,以阿让的水平,拍拍明星拍拍封面,轻轻松松国内一线。

如果他肯的话,几张照片一万块钱,几年之内能买房。

可是他不想。

不想成名不想赚钱,拍的照片不仅不卖,且还倒赔钱。

赔本生意他一做就是六年,越做越带劲,那是他的一个梦想,几乎算是另一种欲壑难填。

赔钱也要有钱赔才好,他没钱,捉襟见肘时老潘给他介绍过挣钱途径,让他去趟羊卓雍措给人旅拍婚纱。他去了,金主看到成片后大喜过望,十二分地满意,只是奇怪他神情中的萧瑟和悲壮……

好特别的摄影师,拍照时不声不响,每拍一张深呼吸一口,像个泅渡的人,蝶泳在水中央。

他拿到钱后就跑了,先跑回家把自己关了一天,接着跑去继续他的赔钱事业,一段时间后风尘仆仆地回来,局促地立在老潘面前,礼貌而羞涩地,笑得讪讪。

他又没钱了,等着老潘安排介绍零活,等着再度悲壮。

这样的事情不知发生了多少遭,听说每次他的表情都是忍辱负重式的,据说他那副熊模样真的很欠揍,像个无奈卖身葬父的良家妇女,等着被土豪劣绅逼良为娼。

更气人的不仅于斯。

有时临时有急活,甲方点名要最好的摄影师,老潘好心让他轻松挣大钱,他说不接单就不接,拒绝得斩钉截铁,理由只一句:我兜里现在还有钱!

那气势那架势,好像整个汇丰银行都揣在他兜里。

有钱了就消失,跑去完成他的奇怪理想。

没钱了就回来玩儿悲壮等散单,顺便气老潘。

西藏旅游有淡旺季,金主不常有,未必每次他没钱了都恰好能有活儿给他干,这种时候他习惯躲回自己的小出租房不出门,喝自来水吃方便面,以克时艰。

曾经他生活在狮子山下,衣食无忧家境良好,想吃烧鹅吃烧鹅,想吃生鲜吃生鲜。

如今出前一丁他吃不起,也吃不起辛拉面,很多时候康师傅他也吃不起,只吃不到两块钱的老北京干炸面。那面很有个性,甚是坚韧不屈,拉萨海拔高,沸水只有八十多摄氏度,需要泡上十多分钟才能把面咬断。这个香港帅小伙躲在十平方米的出租房里咽着口水盯着面碗,反光板压不紧碗,破靴子脱下来压住反光板。

其实,不论有钱没钱,他吃的一直是泡面,一吃就是五六年,整整五六年的时间,他变态地桎梏着自己,仿佛和自己的胃有世仇。

朋友们看不下去,常借故喊他一起吃饭补充一下营养。喊他他也去,并不驳人面子,再丰盛的大餐象征性地吃几口就停下来,筷子规规整整搁在面前,手也是,脚也是。

他并不提前退席,不言不语地坐着,笑得拘谨,一分一秒地忍受着煎熬。

次数多了,大家腻歪坏了,都是朋友,耍什么不卑不亢不食周粟?不带你玩儿了,吃你的泡面去吧你个小王八蛋!

也不是顿顿吃泡面,下乡追梦时他也吃藏面,偶尔也打打牙祭吃几个藏包子。

他热爱麦香鱼,那是他对食物的最高期望,每次都能吃到眼含热泪。

拉萨没有麦当劳,偶尔会有外地朋友给他带几个来,他的拘谨只会在麦香鱼面前雪消冰融,鼻子插在袋子里深深地嗅,激动不已的红扑扑的脸。

空运来的麦香鱼早不酥脆,软趴趴的像个鞋垫,气味也接近鞋垫,他却视为珍馐省着吃,剪成小块分成好几天吃,麦香鱼块+泡面。

最后一条麦香鱼惯例是会留很久,留到出行路上陪他。藏地苦寒,油炸食物不易坏,他把它郑重包好藏进手套箱,一路上把它当个盼头和希望。

但凡有了钱,都用以追梦了,实在山穷水尽时他也不是没有抛弃过所谓的底线,好像去的是那曲,受雇于内地虫草大老板,去拍美美的虫草宣传片。

靠手艺吃饭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他回来时却心力交瘁面色苍白,垂头呆坐在墙边,谁和他说话都不吭声,只是孱弱地微微抬起头,用力挤出一个做贼心虚的笑脸。

相机沉甸甸地挂在脖子上,他蜷缩着,像个犯错后等着受处分的小孩。

人活天地间,平衡是王道,又何必如畏虎般畏钱?

良好的物质基础无疑可以为一个人的精神追求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但凡活明白的人才不会有他那样的纠结。

众人大都不解他的各色,只有老潘懂他,说:阿让还是个小孩子。

也对,小孩,懵懂懂地偏执,傻乎乎地倔强。

若不是个小孩,怎会有那么孩子气的理想,背井离乡不在意吃穿,不图名不图利不谈恋爱,不惜为了那个理想一赔六年……

不惜的还有命。

2015年他差点儿死在双湖县,那里平均海拔4960米,全世界海拔最高的县城。故事很简单,为理想故,他路过双湖那一站,起初是咳,后来是撕心裂肺地咳,旁人劝他撤离,他死活不走。工作尚未结束,他舍不得。

再后来他差一点儿死了,医生说的。当时他开始咯血,肺水肿症状已很明显了,医生连打带踹地逼走了他:什么见鬼的工作有命重要!再不走死在这儿了!他被送回拉萨时已意识模糊,但相机紧紧在怀里抱着。

身为摄影师,他只有一个定焦镜头,再买不起别的镜头了。

他的老5D用了十年,早就包了浆,每个边角都磨掉了漆,手磨的。

相机岁数大了零件松动,颤颤的,他自己除尘保养上螺丝,低着头坐在书店的小树下,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像个绣花的大姑娘。

那种全神贯注很吓人也很感人,打磨钻石一样,淘金一样。

专注时的男人总是充满魅力,有些姑娘在他身旁坐上一会儿也就爱上了他,看他的眼神都饶有兴趣,像在看着一只认真玩儿毛线球的小蓝猫。

他比猫难搞多了,再怎么撩拨也只是回应嗯嗯啊啊,并不舍得分神去回应那些示好。姑娘陪他坐了一整个下午后才发现自己没有他手上的小螺丝刀重要,大都铁青着脸跑掉。

也有锲而不舍的。

曾有个才貌双全的北大研究生爱上了他的专注,觉得他特殊又可爱,决心托付给他自己的终身。那姑娘生要走了他的微信,给他诉说了整整一个月的少女心绪,关于未来、关于异地,什么设想都做好了。

人家不在乎他穷,且认可他的理想,愿意陪他一起前行,是真的想和他在一起。

姑娘最终心凉,悄然离去。

连句拒绝的话都没得到,连一个字的回复都没有,一厢情愿地,结结实实当了一场空气。

合着那么真挚的心迹全成了垃圾短信,他自始至终没放一个屁。

没人知道他是否有过动心,只知那段时间他再度上路去完成理想,开着他的破车穿行在遥远的北方的空地,车上带着方便面,手套箱里藏着一块麦香鱼,怀里揣着那台老5D。

老潘说:阿让的女朋友就是他的相机。

他说:那次令人遗憾的错过之后,这个不谈恋爱的怪人曾发过一条朋友圈,也不知是致歉还是在自我解析——

……我是个无用之人,我期待有一天能摆脱所有的欲望,在创作中攻克所有的障碍。

……我是个无用之人,可能于我而言,爱情不过是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去爱。

无用之人,这好像是阿让的口头禅,不知缘何而起……不像是谦逊自贬,应该是真的这样自我认知。好吧,这个无用之人没有时间去爱,不需要爱情,他的爱人就是他的相机,他的理想就是他的爱情。

为了这份畸恋,他甘心当个怪人,纠结拧巴不合时宜,偏执痴气,而无用。(三)

关于亲密关系,这个不需要爱情的怪人只有一份,给予他亲密陪伴的是只猫。

猫是小野猫,名唤丑丑,跟了他三年。他回到拉萨的日子里,那只猫常长在他肩膀上,你一口我一口地,小块小块地吃麦香鱼。他自己省吃俭用,却舍得给丑丑买猫粮,那是他日常最大的生活开支,猫比他吃得好。

他总下乡追梦去实现理想,丑丑并不能获得他太多的照顾,常从寄养家庭逃跑,一次又一次地离家出走玩儿失踪。每次他回拉萨都要先找猫,慌慌张张地跑在一条条小巷,好在每次都能找到,每次他都抱着猫当街蹲着,哭得稀里哗啦。

那么帅的一个小伙子,哭得像个消防喷头,颇能引人驻足。他哭得太伤心了,鼻涕晃晃荡荡拖得老长,完全不注意形象。

路人骇然:这人全家被满门抄斩了吗?

猫后来死了,肚子里全是水,也不知是得了什么病。

他罕见地醉酒,醉着哭了好多天,逮哪儿睡哪儿路边倒,都是曾经去找猫的小巷,手里掐着一张照片,他和它的自拍,它蹲在他肩头,叼着一小块麦香鱼。

老潘说,除了因为猫,他再没见阿让哭过,他好像把自己所有的脆弱都寄托在那只猫身上了。

这是个内向含蓄的人,素日里是压抑着情绪的。老潘说,阿让不跟人吵架,也从不争执,见到见不惯的事情只会站在一旁自己难受,是不会上前去呵斥的。

很多的难受来自他的同行。

有个基本的常识是——不能站到磕长头的人正前方去拍照,人家是礼佛还是拜你?也不知你是否能受得起这种五体投地。但这个常识常被漠视,不知何故,那些端着长枪短炮的同行总是对当地人缺乏基本的尊重,常不打招呼就摁快门,一言不发就把镜头怼到人脸上,拍完了就走掉,不做任何交流,留下被拍摄的人尴尬而茫然地把那背影望着。

大昭寺前磕长头的人多,朝圣的人也多,他们常三两个人围攻一个人,咔嚓咔嚓的,把那些来自遥远牧区的人搞得手足无措。有些牧人会报之以试探的微笑,但并不会换来等量的笑意;有些牧人被拍得又羞又气,会用头巾把脸挡上或把帽檐压低。那些优秀的摄影高手完全不以为意,坦然地站在一旁,仿佛端着相机即获得了一种独特的权利。

老潘说:每当看到这样的情况,阿让整个人都是抖的,他一脸死灰地看着那些同行,不言不语,人家都走远了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难受得像是在上刑。良久,他会走上前去,和那些被拍摄者致歉,磕磕巴巴的,紧张得好像犯错的是他自己。

他素日里好像始终是羞涩和紧张的,唯拍照时例外,一端起相机人就精神,立马生龙活虎。话说,他非常喜欢拍小孩,惯例是要征得人家家长同意,拍完后除了承诺邮寄照片,还一定要再多给那些孩子一点儿小馈赠。

他穷,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分给小孩,能发的只有糖豆,最便宜的那种,平时装在左边的小腰包,每次下乡都会装得满满当当。

老潘说:阿让和孩子们在一起时是最轻松的,孩子都喜欢他,因为他发糖,而且特别喜欢扛起俩小孩就跑,边跑边一起哈哈地大笑,像一个大疯子领着一群小疯子一样。

孩子总是最敏锐,你给他真的,他分分钟还你真的。

他们并不在乎那糖多便宜,只记住了是甜的。

老潘说:为了完成理想,阿让已经拍遍了半个藏区,在许多村庄发过糖。

他开着他那辆一年一审的大屁股桑塔纳,车上有被子,为了省钱基本睡在车上,偶尔也会借宿在小学校,有时是教工宿舍,有时是小伙房。

他拍老师、拍老人、拍孩子,风格类似《阿富汗少女》的拍摄者Steve McCurry,尤其擅长黑白片拍摄,是个出色的人文摄影家。

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需要有直面生死的客观冷静。

而在人文摄影范畴,有悲悯心的拿起相机才能拍出好照片。

老潘说:关于摄影,很多人目的性太强,太多摄影师拒绝平凡,看不到或懒得看到小人物的真情流露……

他说:阿让不同,这个怪人拍的每张照片,都是有悲悯心的。

他说:有时候看看他拍的照片,会觉得他干净得过分……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人间难得是悲悯,人之初的那种自性里的慈悲。

阿让那个看似疯狂的理想,与这份独特的悲悯相关。

他的理想其实几句话就能说完——

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拍照留念这回事于都市人而言早没了什么门槛。

可藏地太大,许多边远地方的人除了身份证件照,一生也无法拥有几张正儿八经的照片。

身为一名摄影师,他有技术,有相机,有对“摄影”二字独特的理解。

他决定去给那些人拍照片。

从2012年起,整整六年来,这个来自香港的青年摄影师抱着他的老5D,一村一村地,免费给人们拍照。

节衣缩食,决绝执拗,人生中最黄金的时光他决心留给西藏了。

誓死要把400多个村庄全部拍完!

阿让的理想,叫:藏地移动照相馆。(四)

世界那么大,为何偏偏是西藏?

老潘交代,阿让的人生转折,和他有关。

那时阿让已把欧洲各国拍遍,拍素人、拍市井,精进着自己的技艺,寻觅着属于自己的题材。偶尔途经拉萨,想寻觅一点儿不一样的东西,被老潘的几句话留了下来。

那时他刚在甘丹寺拍完工人的劳作,给同为摄影师的老潘看照片,赞许完他对光影的把握后,热爱发散性思维的老潘随口感慨:

对于拍摄者而言,一张好照片可以发到网上获得好评,可以参加比赛赢得奖项,可以获得因成功创作而带来的内心成就感……但对被拍摄者的意义呢?

老潘说:咱们摁下快门就转身离开了,可拍摄者很多时候却并不知道自己有了这么一张照片,也无法拥有这张照片……好像这里的很多人,一辈子也没人正经给他们拍张照片。

随口的几句感慨,却被轴人听到了心里面。一层窗帘哗啦被拽开,漫天星斗涌了进来。一瞬间他看清了自己的方向,蹦起来大喊:我啊!我去给他们拍照片!

当真是个轴人,起初都道他是一时热血,谁也没料到他这一拍就是六年。

六年来,他在向很多被拍摄者做自我介绍时,都自称“咕巴”。

咕巴,在藏语里的意思,是笨蛋。

这个名字起初是朋友们对他的戏称,戏谑他为了维持他的藏地移动照相馆而操心劳力,既不赚钱又不出名,还常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他却接受得欣欣然,自我认知亦然。

这个咕巴只吃得起泡面,却配着车载电源打印机,现场打完照片后塑封,或配小金相框,以方便被拍摄者收藏留念,一切都是免费的。

他下乡拍照时除了单反,还带拍立得,方便立等可取赠人照片。一张拍立得成本动辄六七块钱,他多的时候一天能送出近百张。朋友们劝他做好成本核算别老抽风儿,他完全不听劝,只说自己本来就是个咕巴哦,是个笨蛋。

他说:当一个笨蛋多好啊,比起当个什么厉害的聪明的人,更自在。

在小朋友面前当咕巴时,他最自在。

很少有成人愿意在孩子面前扮演笨蛋的,下乡时但凡听到了他的名字,小孩子都笑起来没完,于是更愿意亲近他,在镜头前也越发自然。

离别时,常有一堆小孩子跟着车跑,喊“咕巴BYE-BYE”。人最多的一次是在边坝县,孩子们跟着他的车跑出去很远,实在跑不动的时候停下来一起对他喊“突及其”(藏语,谢谢),一边挥动着手里的照片。

孩子可爱,牧区的很多老人家也很可爱,有些老人会默默拿着照片,盯着照片里的自己,说“啊呀我这么老了啊”,也有老阿嬷拿到照片瞟了一眼立马塞到袄子里,死活不让人看,羞涩极了。

他在冈仁波齐山下遇到过一个牧民,帮他拍了一张照片。那天方圆数里只有他们两个活人,那人说长这么大,从没看过自己的照片,现在好了,现在有了。那人郑重地把照片在怀里藏好,说要带回那曲,挂在自己的帐房里面。

困难自然是有的,各种各样的。

行路难,加油难,他的老桑塔纳上了岁数脾气不好,不是开锅就是死火,暖气还是坏的,天冷的时候他抓着方向盘冻得哆哆嗦嗦,车于是也哆哆嗦嗦,开出了拖拉机的感觉。

饶是如此,他光阿里就开去了两次,出人意料地活着回来的。

沟通上的困难每次都有。起初他一个陌生人拿着相机走进村子,遭到很多的拒绝,人们不知他是来干吗的,拍了相片做什么用途,以及,真的是免费的?每个村子的第一张照片总是最难拍的,语言不通,往往需要很多的交涉,但十九个人拒绝你,可能到第二十个人就会答应,只要有一个人答应了,送出了第一张照片,就会突然间让其他人也打开心扉,人人都想要有一张。

然后大家就一起笑:啊,原来你不是个坏人啊,哈哈,你为什么要叫咕巴呢……

这个咕巴穷得叮当响,却不忘给他的藏地移动照相馆升级换代。

牧区风大,为防风、拍出好照片,他后来想方设法牙缝里抠钱搞了个移动摄影棚,可拆卸组装的那种,后因某次想拍照的人太多太热情,生生被挤散了架。

大家七手八脚帮他复原……于是彻底报废。

再后来他搞了个U字帐篷,可更换背景幕布的那种,宝丽布喷绘的,有天安门广场,有布达拉宫。

这个简易的摄影棚后来消失在昌都的一个村子旁……

是的,是消失。那天风大,直接吹跑了,风筝一样上了天,越过一个山丘,自此无影无踪。

老潘说:阿让自此多了一句口头禅,动不动就说“财去人安乐,风吹鸡蛋壳”……

老潘和阿让聊过关于放弃的话题:事是好事,但真的要这么辛苦地去一直维系吗?

他说阿让的回答是:

越维系藏地移动照相馆,越觉得自己不是个摄影师,也越不想再当回以前那种摄影师了……

我知道,送一张照片,不会让他们的生活过得更好,不会让他们吃得更好,不会治愈他们的病。

但每次小孩子或腼腆或大胆地跟我要照片,老人家喜悦地拿着照片看着自己,我就不想放弃,想再坚持一下,就觉得自己活着还是有点儿意义的。

他对老潘说:我是个无用之人啊,我再难找到这么好的方式,去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记得我几年前也曾和阿让聊过关于摄影师的话题。

我记得他告诉我,伟大的摄影师尤金·史密斯,死时银行存款只有十八美元。

他还说: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大半生都在拍摄这世界的苦难……他把丑恶的世界拍得触动人心。后来他不再拍摄人了,去拍摄大自然了,出了一书叫《创世纪》(也就他的照片能配上这名字),因为他不想再去面对人这种动物……

我记得他那时和我感慨过,说那是他特别喜爱的摄影师。

他说……他明白自己永远都成为不了那样的摄影师,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五)

阿让家住香港沙田,大学学的是化学。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楼山人海霓虹阵,生长出一个截然不同的异类来。这孩子有股呆呆的轴劲,认准的事情一往无前,和香港普通的叻仔们不同,很多事情上他是个痴人,不懂取巧变通,不擅成本核算,不会掉头拐弯,简单直接的一个笨蛋。

据说他是谈过恋爱的,下的是笨功夫,追的是个台湾女孩。

那时候他三个月闭门不出,零基础练会了一首钢琴曲献给她。自然是追到了,并非什么精诚所至水滴石穿,人家本就芳心暗许中意于他,因为他长得帅。

热恋,异地,被分手,他的帅终究没有覆盖住他的怪,台湾姑娘悬崖勒马绝尘而去。他不去纠缠,要伤心就伤心到底,自此再也不谈恋爱。

此后就像他说的那样,关于恋爱,他没有时间。

时间都奉献给快门和光圈了,那是他的芯儿他的果核他人生的轴心点。自小他爱摄影,为了攒够一台相机钱,当过酒店迎宾门童。年龄稍长,摄影凝进了魂魄,相机几乎变成他的一个器官。

过分的热爱带来了过分的精神洁癖,他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去当商业摄影师,不到万不得已不肯靠这门手艺去赚钱。他应该没把拍照片当手艺,起码不是谋生的手艺。说不清他的真实想法,总之他对摄影这回事有异于常人的偏执理解。

总之,那时候他身旁人人把他当个怪胎。

务实的香港地,人人小跑着不掉队,稍微不努力便会丧失讨生活的机会。众人实难解析他的状态——你摄影,是为的什么呢?

又不去赚钱,又不去当艺术家,你到底是在干什么?

他不善辩解,偶尔会告诉别人:摄影让我很快乐……

可那里是香港……能听懂这话的人太少太少,大多数时候他抱着相机低头羞涩地笑,接纳那些批判那些不屑:……是,我是个无用之人。

也不仅是在香港,在拉萨他也是很多人眼中的无用之人。

能在拉萨真正定居做生意的香港人不超过十个,有的开咖啡馆,有的开餐厅,只有他选择了这份不赚反赔的工作……

都什么年代了,康师傅方便面都吃不起。

不少人给过他引导或建议:如果想帮助他人,是不是应该先搞定自己的生活?还有的说:你如果真的想投身公益,是不是应该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帮助那些真正困难的人群?

他局促不安,磕磕巴巴地告诉别人他并非做慈善公益,他不是那个初衷,也没有那个能力。

他说他是个无用之人,他这个无用之人除了拍照片别的什么都不会,他只想帮那些需要的人留下一点儿人生印记,顺便给自己收获一点儿快乐。

他说他是有私心的,说那样的摄影虽然帮不了别人改变什么,但会让人很开心,让他有点儿开心……

这应该就是他的理想吧,旁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开心。

对于理想的追求,每个曾经奔跑过的人都有自己的路书,或坎坷,或崎岖,或黯然销魂,或柳暗花明。阿让的路书和所有人的都不同,或许你我都看不懂,那上面誊留的,应该是只有他自己才能读懂的模糊光影。

这个无用之人最喜欢的书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为了追求那一点点真实的快乐,这个无用之人捧着他那台老5D,孤独迤逦人间道,孤独坚持着自己的孩子气,孤独地恪守着对那点理想的追寻,孤独地去经历这场无用之人的修行。

有人说孤独是高贵的。阿让高贵吗?阿让真的孤独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