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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06: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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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嘉灵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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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梦

九个梦试读:

1 红珊瑚项链

真实是奇妙的,比虚构还奇妙。

人们常常在看电影的时候嘲讽道,现实中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只有电影里才那么演的吧。但我想告诉你的是,现实生活中绝对有可能上演电影里最不可思议的情节,且不可思议的程度与其衍生于真实故事的概率成正比。也许你看到这里会不屑地哧一声,不过,先别急着做判定,等你听完这个故事,兴许便不能更认同我的观点。

这个故事原本是一个秘密。我之所以选择在多年后的今天说出来,原因有俩:首先,涉事人员已不知所踪,大抵不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其次,我一直深受这件事情的困扰,食不知味夜不能寐。曾经有人告诉我,假使当初让你苦不堪言的事情最终能够消化成一个故事,那一刻便是释怀的时刻。而且每多一个倾听者,痛苦就会减少一分。所以,我恳请你耐心听完我的故事。

时至今日,我仍清楚记得父亲将他的秘密传述于我的那个夏天。

那一年,马英九连任,日本为钓鱼岛命名,二十五名中国人在埃及遭绑架,命运的齿轮在动荡不安中有条不紊地转动着。那是2012年,整个世界都在宣扬末日说。而我大学刚毕业,除了带回学位证书,还顺道捎回一个男友,父母很是欢喜,许久未下厨的父亲甚至为此献上了独创新菜式——三明治蛋饼(双层鸡蛋皮中夹着糖渍肉馅的煎饼)。而今逢年过节,父亲仍会给我做这道菜,菜依旧是那道菜,嘴里尝到的还是当时的味道,心里滋生的却不是当时的感受了。

男友是大学之前暗地里交往的本地人,由于生活背景的共通性,没有一丝尴尬便融入我们这个三口之家。饭后,他还主动帮母亲收拾碗筷,我回头做个鬼脸以示赞赏,便与父亲移步起居室。

父亲在沙发正中偏右的位置坐下,拍了拍身旁的空位示意我入座。他从水壶中倒出热水,烫洗茶壶、茶海以及两个浅口茶碗,取出茶叶罐,开始沏茶。“哪儿来的?”父亲往茶壶中添了勺茶叶,朝我扬了扬眉头。“定情信物,好看吧!”我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得意地晃动着脑袋。“是红珊瑚吧?”“嗯。”

父亲把泡好的茶水倒进茶海,分别盛入两个茶碗,将其中一个稍微推向我。“听过红珊瑚项链的传说吗?”

我摇了摇头,以食指和中指的指尖啄了两下桌面,双手捧起茶碗。

父亲徒手扣着茶碗呷了口茶水,顿了几秒,缓缓咽下,继而开始他的讲述: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先辈栖居在海边的一个村庄,男人出海打鱼,女人深居持家,世世代代靠海维生,日子过得倒也算简朴安康。除了一件怪事——每年都会有新生女婴离奇失踪。传说那片海域藏匿着一只邪恶的海妖,趁男人出海时潜入村中,抢走刚出生的女婴,活活地撕成一块一块再吃掉,还把嚼不烂的骨头碎片穿成链子戴在身上。虽然村民已严加防范,还是免不了惨案的发生。直到龟爷出现情况才得以缓解。

龟爷,本名杨通,曾救过一只被困于礁石的老海龟,此后这只老海龟便频频尾随他出海,因而得此称号。那年,龟爷的妻子怀了身孕,为了防止海妖偷袭,他决定在妻子临盆前两个月停止出航,然而意外就发生在停航前的最后一次出行。离岸大约一个时辰,海面上拥来一群海龟,几十甚至上百只海龟将龟爷的渔船团团围住,纷纷用头撞击船身,发出“叩叩叩”的响声。起初,龟爷以为是海龟需要帮助,仔细观察,龟群只是一个劲地将渔船往行进的反方向顶,他扭头一看,阳光下,远处的村庄像星星一样在闪烁,这才悟出海龟的用意。

妻子早产了,是女儿,孩子刚被抢走。龟爷顺着妻子的指向,瞧见一个瘦小的黑影正朝西南方跑去,以身型和举止来判断应该是女性,距离不算近,但速度并不快,他三步并作一步很快便追上。黑影匍匐着攀上海崖,长长的黑发从头顶倾泻而下,包覆着整个躯体,像一只全身长满毛发的怪物。龟爷伸出手一拽,岂料这东西却像活物般从掌心滑脱,定睛一看,那一缕缕油汪汪的黑发竟是一条条手指般粗细的黑蛇,上百条小黑蛇顿时扭动起来,惹得长毛怪脖子上的白骨项链连连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龟爷一个俯冲将长毛怪扑倒,从腰间抽出祖传的十三鳞鱼刀,猛地刺向她的咽喉,喷涌而出的鲜血瞬间染红崖石,长毛怪惨叫一声,瘫倒在地抽搐不止,头上的黑蛇纷纷脱落,化成一摊臭烘烘的泥水。龟爷拨开泥水,从中掏出一个粉嫩的新生儿,那串沾了妖血的白骨竟变成红色的宝石——红珊瑚。

龟爷将女儿和红珊瑚项链一同带回家,自此村里不再遭受海妖的侵害。“后来,便衍生出这项习俗——给新生女婴佩戴红珊瑚项链,就可以保护她平安长大。”“传说都是糊弄小孩的吧。”我将半空的茶碗置于茶盘边沿,不以为然地说道。“世代相传的故事难免被神化,但是去掉添油加醋的皮肉,骨干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怎么说?”“以上古神话为例,后人记载始祖伏羲为人首蛇身。首先,那个年代的‘文学形式’通常是口传叙述而非书写记录;其次,当时的人大多以兽皮保暖,或许伏羲穿的正是蛇皮长袍;最后,人心总是趋向偏离常轨,认定能为常人所不能者非常人也,不免在口口相传的描述中逐步神化了伏羲。比如,第一手叙述——伏羲,身着蛇皮长袍;后经润色——伏羲,着长袍身似蛇;最后演变成——伏羲,人首蛇身。”“哈,那神农氏该不会是把牛角戴在头上做装饰,被讹传成牛头人身的吧?”“给记忆添油加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你看到的画面、听到的声音,都是经过大脑处理的再次呈现,而非刻板记录。由于每个人的成长背景、知识层面,以及价值观念各有差异,便注定每个脑袋中的处理器也不尽相同。因此,同样的事物在不同人的眼里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这样说来,好像每个人的脑袋里都住着一个大侦探。”我想起父亲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一枚镶着银色蝴蝶的发夹和一篇很老旧的手抄版小说,柯南·道尔的《皮肤变白的军人》。“哪些是客观存在的,哪些是人为添加的,得根据自己的见识做区分。当然,经过筛选的答案也未必绝对正确,这个世界上唯一绝对的事情就是——”“没有绝对。”还未等父亲说完,我便接过话头。

父亲耸了耸肩,给茶盘上两只半空的茶碗续上热腾腾的茶水。“那红珊瑚项链的传说在现实中有站得住脚的论据吗?”“有。”父亲啜了一口茶水,“咱们家族确实世代靠海维生,你的一些远房叔伯仍旧操持这门行当。而且,祖传的族谱有龟爷的记录,也记载了当年的女婴失踪案。”“为什么偏偏是女婴?”“有人认为,女性的生命磁场比男性强。女主阴,阴代表地,而地生万物。”“强盛就要沦为牺牲品吗,太不公平了!”“根据传说的描述,海妖也极有可能是女性。”“那……记录中提到海妖了吗?”“这倒没有,也有人说,所谓的海妖可能是海崖石窟里的穴居遗民。”“石窟?”“咱们老家南面的海崖沿线就有很多原始石窟,浅的两三米,深的三五百米,有些还从未被勘探过。石窟内部大多有地下水,只要食物充足,人便可以长期生活在里面。由于地势险恶人烟稀少,至少在那个年代,被发现的概率并不高。”“可传说中的是妖怪,又不是人。”“如果你在石窟里住上几十年,看起来也会很像妖怪的。”“问题是食物怎么储存,这不科学。”“曾经有人在石窟里发现一只形状怪异的土瓮,颇有年代感,以为里面装着什么宝贝,打开一看,却是一堆臭烘烘的东西,像用某种矿物质腌制成的肉排。”“能吃吗?”我吞了一大口茶水,端起茶壶给自己续上。“分析问题时别忘了参考背景,闹饥荒的年代你奶奶还煮过树皮汤哩。”“那世代相传的红珊瑚项链呢,咱们家怎么没有?”“咱们家确实有一条。”

我疑惑不解地睨视着父亲,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头,补充道:“不过,都丢了好几十年啦。”“怎么丢的?”

父亲将茶碗搁在茶盘中央,双手平摊在膝盖上,出神地凝视着前方,浓密的睫毛扑闪几下,像一台接到指令的计算器般迅速地从资料库检索出提问者亟待的答案。我知道这又将是一个披着神奇色彩的故事,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电影中虚构的人物,也不是民俗中被神化的先民,而是真真切切的我父亲本人。

故事开始之前,父亲提了一个我以为自己早已知悉的问题。“你知道爸爸有几个兄弟姐妹吗?”“就大伯一个啊。”

父亲摇了摇头,继而进入沉重的叙述。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将以第一人称进行复述。

不算很久的很久以前,我的父亲离开故乡,只身一人上省城闯荡。那时他十三岁,这个年龄的孩子本应跟着村里的老船夫出海学习捕鱼,可他偏不愿踏上祖辈打下的路。事实证明,父亲的确是一块创业的好料,仅到中年便在省城坐拥四家商铺。虽然常年经商在外,对于寻求帮助的同乡却从不吝于伸出援手,所以父亲在村子里的声望颇高。正是这些所谓的声望,差点让他摔得站不起来。“人怎么能那么坏呢?”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母亲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那些平日里笑意盈盈的同乡,转眼便成了张牙舞爪的霸王,闯进我们家,说父亲是资本主义的走狗,把能搬动的东西都搬走,搬不动的便就地砸烂,势必要搜出给父亲定罪的铁证。那是1967年,父亲被打成右派关押起来。白天被捆起手脚塞进笼子游街示众,晚上被泼冷水等着轮番逼供与教化,几个月下来,原本体格强健的父亲变得形容枯槁。情急之下,母亲将商铺的房契烧了,以致后来平反,这些铺面只能沦为无名铺收入公家。许多年后,父亲还带着哥哥和我去看过那些铺面。那条叫博爱南的商品街,左起四号、六号、八号、十号,这四间相连的铺面都是我们家的,或者说本应是我们家的。

那时我还很小,对于这一切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后来哥哥告诉我,父亲被塞进笼子推到街上,沿途被人投石子、砸臭鸡蛋、丢烂菜秆,人群中既有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有昔日友好的街坊邻居,不少人还是父亲帮助过的。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些砸得最狠的,竟是接受过父亲恩惠最大的人。“人性,是丑陋的,经不起考验的。”哥哥不止一次这么对我说过。你以为那些你帮助过的人,至少会在你落难时展现出怜悯之心,殊不知这些人往往最容易落井下石。

批斗告一段落,父亲被发配到边远地区的印刷厂进行改造。当时除了省城,大多数地方还没有通车,父母亲带着哥哥和我徒步跋涉了七天七夜,才抵达所谓的改造之地。从此,我们一家四口背井离乡,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展开新生活。

虽然日子大不如昨,母亲却绝口不提从前。她说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整整齐齐的就够了。可惜父亲在那时的酷刑中落下病根,以致苦日子好不容易到头,却来不及享福就走了。

说到持家,没人比得上母亲。那时候物资匮乏,有口粥喝就很不错了,根本不敢奢望配粥的小菜。天气好的时候,母亲带着我们兄弟俩上山挖野菜,野菜吃光,便将满坡熟落无人问津的野椰子搬回家,把椰子肉刮成细丝,用粗盐腌制再晒成干,贮存在罐子里。煮一锅白粥,盛上热腾腾的一碗,从罐子里夹一点盐渍椰丝拌上,便成了我们美味的一餐。经太阳晒过的椰丝散发着一股奶油的清香,好比经磨难洗礼的家充斥着一股雨后的爽朗。

在我们落户的印刷厂宿舍,家家户户的大门都是敞开的,人们为了抄近道,从别人家横穿而过回自己家是常有的事,过路时在别人家倒一杯水解渴也再平常不过,从来没听说过谁家丢东西。这个彰显邻里间优良德行的习惯,在我们到来的第二年便被打破了。

那天早晨,母亲把父亲刚领的二十块工钱塞进墙上的提篮,便前往供销社领口粮,谁知领完口粮回到家,提篮里的钱却不翼而飞了。那时的二十块钱,可是我们全家四口一个月的开销。“阿弟,妈妈出门的那段时间,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经过咱们家?”工厂实习结束回到家的哥哥得知我一直在家门前玩耍便询问道。“我看见隔壁的翁阿姨从我们家经过。”“还有呢?”“没有了,就翁阿姨一个。”“那一定是她拿走的。”“不能随便诬赖别人!”“妈,你想想,我们两家素无来往,而且她就住在隔壁,根本没有必要穿过咱们家。”哥哥再次向我确认,“阿弟,你确定没有其他人经过咱们家?”“嗯!”上午大部分人都在厂里干活,游荡在院子里的并不多。“走,我们去看看。”

哥哥拉着我,直奔翁阿姨家,焦急的母亲像个小女孩似的,紧紧地跟在我们兄弟俩身后。翁家的大门虚掩着,哥哥轻叩两下,门便“吱呀”一声自行打开。

翁阿姨和她的孩子——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男孩,正端坐在一张小木桌前,津津有味地吃午饭。我瞥了一眼,桌上摆了两只装得满当的盘子,不仅有蔬菜,还有极其罕见的肉排。“翁阿姨,您上午来我们家是有什么事吗?”

面对哥哥劈头盖脸的询问,翁阿姨迟迟不做回应,她的目光越过我们,扫向后方的母亲。“是这样的,我们家丢了二十块钱,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看我们孤儿寡母好欺负是吧!”还未等母亲说完,翁阿姨便厉声抢话。“不是,小孩子说瞧见你从我们家经过。”“小孩子说的话能信吗!”“怎么回事?”

收工回家的父亲闻声赶来,母亲简要说明了事情的经过。“阿弟说看见翁阿姨从我们家穿过,她走之前钱还在,她走之后钱就不见了。”哥哥按捺不住向父亲报告道。“小孩子说的话能信吗?”翁阿姨重复道,语气明显缓和许多,脸上也爬满笑纹。“我相信我的孩子。”父亲掠过母亲和哥哥来到我身旁,厚实的手掌落在我肩上。

翁阿姨的笑容瞬间化为乌有。她愣了几秒,像被蛇咬了脚跟似的跳起来,双手高高地抬起,重重地拍在膝盖上,“扑通”一声跪坐到地上,以夸张的哭腔大喊冤枉。她伸出双臂箍着自己的孩子,双眼骨碌碌地扫视,好似周遭围满食人的怪兽。不知是被自己母亲弄疼,还是吓坏了,男孩顿时“哇哇哇”地哭起来。“你们一家人是要把我们母子俩逼死吗?”

这一幕似乎勾起了母亲的痛苦记忆。她摆摆手,示意我们回家再说。由于没有切实证据,加上父亲身份尴尬,为了不节外生枝,这件事情只好作罢。

那时的我们都没有意识到,如果错的事情没有改正,一切只会越来越糟糕。

学徒期结束,哥哥去了电厂,每月工钱十六块,包食宿。他留下四块钱当生活费,其余的都交给母亲,还特别叮嘱她从中拨出两块钱为我购置图书和文具。母亲除了教我读书写字,还会到食品厂做一些零工,制作面条或糕点什么的,我也会到印刷厂领一些牛皮纸和糨糊回来裁制信封。我的最高纪录是一天裁制出四十三枚牛皮纸信封,四角和贴边完美对称的那种,只有这样的信封才能以两枚换取一分钱手工费。

生活条件逐渐好转,母亲怀上身孕。五月,家里迎来新成员,是个妹妹。洗浴礼,父亲郑重地将一条宝石项链放在妹妹的襁褓之中。我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通身上下粉嫩得宛若一颗初熟的桃子,也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项链,红彤彤的圆形宝石,总共三十二颗,中间吊着一颗蓝灰色的卵状坠子,仿若一串熟透的石榴籽间夹着一颗饱满的桃金娘。父亲告诉我们,这条祖传的项链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红色的宝石是红珊瑚,蓝色的是蓝珊瑚,坠子里侧还篆刻着一个“杨”字。他还说了,这条红珊瑚项链能保佑妹妹平安长大。

我不知道这条红珊瑚项链三百多年来保护过多少小女孩平安长大,我只知道我的妹妹并不是其中一个。1973年5月25日,才当了九天哥哥的我,就永远地告别了这个身份。

那天下午,我准备把裁制好的信封拿到印刷厂换工钱。出门前我走进里屋瞅了瞅,母亲有些疲倦,刚喝过母乳的妹妹也开始犯困。我凑上前亲了亲这只小粉桃忽闪忽闪的长睫毛,将房门虚掩上,捧起信封合实大门,阔步前往印刷厂。

走进工作间,恰好碰上厂长叔叔,他笑容可掬地接待我,亲自点算信封,完后递给我一块七角钱。“总共三百五十枚信封,两枚一分钱,那不是一块七角五分钱吗?”“好几个都粘歪了!所以扣了尾数。”

厂长叔叔的笑脸瞬间凝固,大手朝我挥了两下便信步走开。我没有再做争论便自行离去,虽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每一个信封,每一个折角,每一条接缝,我都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就算有误差,也不是单凭肉眼就能看出来的。五分钱,五分钱都可以买五支冰棍了!尽管吃了闷头亏,我的心情却没怎么受到影响,我攥着一块七角钱蹦蹦跳跳地往刘婆婆家跑去,一心想着,做哥哥的领了工钱总得给家里添置点什么。

刘婆婆家是整个县城里唯一一个可以用钱买到东西的地方,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我知道。

我买了一大包糖果,花了一角钱,这是给母亲的,她最近精神不太好,总觉得嘴里苦苦的;十小包酸豆角,也花了一角钱,这是给父亲和哥哥的,夏天就快来了,酸豆角泡水可以解暑气;还有一枚发夹,上面镶着一只银色的蝴蝶,十分精致。刘婆婆说这个可是舶来品,比较贵,花了我整整一块钱,不过没关系,因为是给妹妹的。末了,刘婆婆塞给我一小叠布满手写字的稿纸,说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写的故事,晓得我爱读书,白送不收钱。

回家路上途经印刷厂,又撞见厂长叔叔,他示意我等一等,便走回工作间捧出一大叠用麻线扎起来的牛皮纸。“小家伙,你的手工还是不错的!”

我点头致谢接过牛皮纸,暗自思忖:我当然知道自己的手工不错,而且是相当不错。不过,下一次得避开您再交工。

回到家,我瞧见大门张开了一条缝(我记得自己出门时已把它合实)。我穿过厅堂,倏然瞥见一个瘦小的黑影从后门钻了出去。我立即追上前,穿过后门,却没有捕获任何身影。

左侧传来“咔嗒”一声,我循声扭过头,只见隔壁屋子的后门底下露出一截黑色的织物,我移步向前,那截织物便如同缩进壳内的蜗牛裙边,“咻”的一下被抽了回去。

我返回屋内,将前后门统统关紧并上锁,推开里间的房门,从缝中张望——母亲和妹妹还在睡觉。我回到厅堂,将牛皮纸摊在地上,开始干活。我得趁妹妹长大之前多赚点钱,好把刘婆婆家的稀罕物都给她买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房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大抵是母亲醒了,我仰头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是下午五点半。我得赶紧粘好手上的这枚信封,才好去抱妹妹。“阿弟,把妹妹抱过来。”“嗯?”正在给信封中线贴边的我头也没抬。“把妹妹抱过来!”“妹妹?”我放下手中的活计,穿过房门来到母亲跟前,“妹妹不是在床上睡觉吗?”

母亲看了看床下,抖了抖被子,摊开我先前以为妹妹就被裹在里面的小毛毯,里头什么都没有。

我跑到印刷厂叫回父亲时,母亲已把家翻个底朝天,嘴里还念叨着什么。父亲将她安抚好,把没有翻过的地方翻了一遍,已经翻过的又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妹妹,于是便吩咐我去告知厂长叔叔,好派人去电厂通知哥哥。

比起母亲,父亲看起来要镇定得多,但他不自然地抽搐的嘴角却出卖了他的伪装。我则如同中了闪光弹,“轰”的一声脑袋里一片雾茫茫,什么都不敢想,只能行尸走肉般执行大人的指令。

厂长叔叔和父亲的工友们随我赶回,父母亲已把宿舍内外搜遍,可还是没有任何一点线索。“一个不会走路的娃娃,肯定是让人给抱走了,先从附近开始挨家挨户查起来!”

厂长叔叔一声令下,大家立即分为两个小组,父亲带着我和两名工友叔叔,厂长叔叔带着其余人,兵分两路对院内的宿舍进行检查。然而,近百户的大院竟没有一户人家瞧见我的妹妹,或者其他可疑的行迹。哥哥回来了解情况后,认为应该去警察局报案。“别把事情给闹大了!”“一条人命的事情,本来就是大事!”

哥哥不理会厂长叔叔的阻挠,执意带着父亲前往警察局。民警叔叔随着他们回来,已将近晚上十点。尽管父亲已交代过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叔叔仍坚持要亲自询问母亲。“最后一次见到孩子是什么时候?”“中午,我给她喂了奶。”“几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孩子不见了?”“醒来的时候。”“几点?”“我……我……我不知道。”

母亲突然双手掩面,“呜呜呜”地哭起来。一旁的父亲抚摩着她的后背,在场的人无不露出担忧的神情。“下午五点半!”我插嘴道。“嗯。”民警叔叔低头做了记录,转身将目光投向我,“你最后一次见到妹妹是什么时候?”“下午三点一刻,我出门之前。”“什么时候回到家?”“四点。”“这个时候你妹妹在家吗?”“我以为妹妹和妈妈睡在床上。”我默默地低下头,手指交缠到一起,“直到妈妈醒来,我才发现妹妹不见了。”“从回到家直至发现妹妹不见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我一直在厅堂里弄信封。”“有没有什么来访者?”“没有。”“嗯。”民警叔叔环顾四周,“初步断定,孩子可能是在三点一刻至四点左右失踪的,重点排查一下这段时间周围的人流情况。”

我望着床上揉作一团的小毛毯,心中顿时生出一股懊恼的情绪,倘若不那么执迷于信封,说不定能早点发现其中的蹊跷。正是这股懊恼,迅猛地击散我脑海里的雾气,思绪开始清晰,关键信息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尖尖角。“叔叔!”我扯了扯民警叔叔的衣角,“我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个黑影从后门跑了出去。”“看清楚是谁没?”“没,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像一个阿姨。”尽管我百分之八十确定那个黑影就是隔壁的翁阿姨,却不愿有任何一点指认的动机出自偏见,哪怕只有百分之二十,“我立马跟出去,那个黑影就钻进了隔壁的后门。”“隔壁?左边还是右边?”“左边。”

在厂长叔叔的带领下,我们来到翁阿姨的家门前。

厂长叔叔叩了叩门,屋里没有回应。民警叔叔跨步向前,拍了三下门板,朝屋里喊道:“民警办案!”不一会儿,里头响起轻快的应门声。

门一打开,我内心那百分之二十的不确定性便打消了。我百分之百确定,眼前这个身着黑色棉布长裙的女人,就是今天下午从我们家后门溜出去的那个黑影。“是她!民警叔叔,我下午看到的就是她!”“小家伙,这话可不能乱说。”厂长叔叔瞪了我一眼。“我没有乱说。她一经过我们家,妹妹就不见了,就像以前的二十块钱一样!”“哎,你这个小家伙……”“没事,那就进来看看吧。”那个女人款款退到一侧。

我们遵照吩咐跟在民警叔叔身后,看着他逐一检查屋子的各个角落。那个女人则斜倚着墙,一脸任你宰割你亦无处下手的神情。果然,我们一无所获。

最后,民警叔叔将目光投射到里间的床上——一张被子歪七扭八地铺着,中间鼓起一个人形小包。“那是我自己的孩子。”那个女人主动上前扯了扯被子,露出一个熟睡的男孩,她慢步移向房门,以一副下逐客令的姿态说道,“没问题了吧?”

母亲倏地瘫坐在地,将挽着她的父亲牵倒,我和哥哥立即蹲下,一人一边地搀扶着。刹那间,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闯进我的视野。“床下有东西!”我直指床底,冲着民警叔叔喊道。“有完没完啊你们!”那个女人尖声嚷道。“床下真的有东西!”哥哥接声喊道。“你们这些人到底要玩什么花样!”

民警叔叔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从腰间卸下手电筒,拧亮后屈膝蹲下,其余人也跟着蹲了下来。那个女人笔直地站在一旁,将双臂交叉于胸前,指尖拍打着臂膀,眼睛斜睨着窗外。顺着手电筒的光束,我们一行人的十几只眼睛全都聚焦在那个黑乎乎的东西上。不一会儿,民警叔叔站起来,抚平制服上的皱褶,拧灭手电筒的光源,将它别回腰间,大家也逐一地站了起来。“只是一块石头。”民警叔叔细声说道。“我就说了,小孩子的话不能信。”

我和哥哥耷拉着脑袋一句话都吐不出来。“行了行了。”厂长叔叔用力地挥了挥自己眼前的空气,宣布道,“我看这件事交给民警同志来处理就好了!”

在厂长叔叔的推搡下,大家陆陆续续地迈出大门。

跨过门槛,我回头望了一眼,厂长叔叔把手搭在那个女人的肩膀上,侧过脑袋说着什么,那个女人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十几天过去,父亲和哥哥天天往警察局跑,一点进展都没有,母亲则日日以泪洗面,好几回哭着哭着就昏厥了。由于误了大半个月的工,父亲和哥哥只好各自返回工作岗位。

母亲决意上食品厂帮工,说留在家里会受不了。我实在拗不过,只得目送她离去。

我一个人回到房间,从枕头底下拿出我的宝贝们:一大包融得像怪物的糖果,十小包烂得像稀泥的酸豆角,还有一叠皱巴巴的稿纸,像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旧报纸。唯独那只停歇在发夹上的银色蝴蝶,依旧神采奕奕,似乎只差魔法师轻轻一点,便能幻化成真,扑闪着双翅飞出窗外。我忍不住又哭了起来,泪水汩汩地划过脸颊,落在那堆稿纸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我拿起一张稿纸,好几处被浸湿的地方已经洇开,那句奇妙的句子便闪现在我眼前:“一旦你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那么剩下的,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一定就是真相。”

这句话像一条入侵大脑的寄生虫般即刻攫获我的神经元。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明白,究竟是一股什么力量促使我去做这件事情。当时的我就像一头上了犁具的水牛,只顾得上埋头耕地而无暇思索。

我的本能告诉我:此时此刻,那间屋子里阒无一人。

我从父亲的工具箱中找出一把不锈钢锉刀(一头是磨砂刀体,另一头是橡胶手柄),塞进裤兜,攀上那间屋子的后窗,悄悄潜了进去。

我穿过厅堂来到里间,一鼓作气钻到床底下,近距离观察眼前的石头。它的直径约莫三十厘米,外表凹凸不平,呈不规则球状,像一颗巨大的释迦果。我用指节敲了敲这颗释迦果,将耳朵贴上它的外壁,里头荡起一阵“嗡嗡”的回音。

这颗石头竟然是空心的。可是,它的周身却紧密且封闭。不可能,既然是空心的,那就一定有开口。我灵机一动,往它的侧面使劲一推,这个浑圆的怪物便摔了个九十度的跤。果然,蹊跷就在底部。

我以全新的视角观察眼前的东西,它根本就不是一颗石头,而是一只奇形怪状的土瓮。土瓮的开口设在底部,内凹的盖子紧紧地嵌着瓮体,仅露出一圈细如发丝的缝隙。我小心翼翼地把锉刀的尖端揳入缝隙,从平行的方向捶击手柄,将单薄而坚硬的刀体一点一点地嵌入瓮中,当锉刀的二分之一没入瓮体,便换以垂直偏斜的方向使出最后一击。盖子“嘭”的一声弹开,传出一阵浓烈的恶臭味。

我曾闻过类似的气味。有一回,我在院子里发现一只倒扣的大碗,周围的空气奇臭无比。我很好奇里面是什么,便找来一支木棍将碗挑开,愕然发现底下躺着一只巨大的死老鼠——稀疏的毛发间露出青白的皮肤,腐烂的吻部暴出黄色的尖牙,原本是眼珠的地方只留下两个黝黑的洞。最不可思议的是它的腹部,鼓胀得像一只小皮球,隐隐蠕动着。我用木棍戳了戳,薄如蝉翼的肚皮瞬间爆裂,涌出一堆白花花的大肥虫,臭味愈加浓烈,一度让我感到呼吸困难。

我凑近土瓮开口,里面塞满黑乎乎的块状物,我用锉刀刨了刨,其中一块便滚了出来。我戳了戳这块掌心般大小的东西,感觉它既柔软又有弹性,像一块腌肉排。对,就是那个女人餐桌上的那种。我将锉刀探向土瓮深处搅了搅,感觉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我试图将它勾出来,可随之涌出的臭味已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我开始头晕胸闷,只好将锉刀抽回。这时候,我发现刀尖上似乎挂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串珠,在微光中闪烁着红色的光斑。

我顿时弹起来,后脑勺重重地撞到床板上,却没有感到一丝疼痛。眼前的景象已远远超出一个十岁小孩的承受范围。我的身体进入自动航行模式,按下关闭痛觉神经和自我意识的按钮,将一切能量倾注于运动神经,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我倒退着爬出床底,手脚并用地跑出房间,壁虎似的贴上窗台,从顶部钻了出去。触及地面的瞬间,我便像一只瘪掉的气球,倏尔瘫软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意识开始苏醒,山崩地裂的痛感自后脑扩散开来,翻江倒海的浪潮从胃部涌上喉头。我强忍着不适,双手撑地一跃而起,直奔印刷厂。我踏遍了工作间,却未见父亲的踪影。突然,一只有力的大手攫住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是厂长叔叔。“你跑哪儿去了!你妈出事了,你爸找不着你就先去医院了,你赶紧也去吧!”

我撒腿就跑,出印刷厂大门左转直走,过两个路口再右转就是医院。我抛开所有杂念,将精力集中在腿上,得跑快一点,再快一点,区区千余米的距离,平日几分钟就能跑完,此刻却无比遥远。

抵达医院,母亲还在进行手术,父亲和哥哥候在手术室外。哥哥告诉我,母亲制作糕点时晃了神,连手带面卷进了制面机。我又如同中了闪光弹,“轰”的一声满眼雾茫茫。我见过食品厂里的制面机,比我的身高还要宽,比哥哥的身高还要高,别说手了,把整个人卷进去的力度和空间也是有的。

母亲被推出手术室,窗外的天空已挂起殷红的霞光。医生说,母亲的两只手掌呈粉碎性骨折,皮肉都被绞烂了,手术过程比较繁杂,筋骨已经接上,但能否恢复如初,目前还不能做出判定。

我们仨默默地站在病床边,守着还未脱离麻醉状态的母亲。她的脸红润得不太正常,也肿胀得有点变形,两只戴着拳击套似的手被悬挂在一个不锈钢的架子上。父亲转向一侧,用袖口来回地揩着脸,我知道他哭了,我和哥哥也已泪流满面。

过了一会儿,父亲吩咐我们回家收拾收拾,他则留在病房等候母亲醒来,于是我便被哥哥拽离病房。

走出医院大门,哥哥松开手,我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脑海深处的某一组神经元随即被唤醒。“哥,那个不是石头!”“什么?”哥哥俯下身,把我扶起来。

我心中的愤怒与悲恸总算挣脱恐惧的钳制,我告诉哥哥我是如何闯进那间屋子发现那个秘密的。我的嘴如同卸下保险杠的重型机枪,扑哧扑哧地投射连珠炮弹。语毕,才发现自己牙齿在打战、身体在摇晃,若不是哥哥的两只手扣着我的上臂,我可能连站都站不稳。“先别和爸妈说。”“为什么!”“我们现在就回去看看。”

大院宿舍灯火通明,唯有隔壁屋和我们家沉浸在一片漆黑之中。哥哥带我返回家中,从斗柜里翻出一支手电筒,再从灶台边拎起一把小斧子,来到那间屋子的后门处。“门没关!”

正准备带头攀爬窗格的我被哥哥拦了下来。他快步向前,一手举着电筒一手拎着斧子,我紧紧地跟在后头。我们穿过后门走进屋里,厅堂中央斜立着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一些油兮兮的碗盘,还搭着几支长短不一的筷子,地上零星可见黑色的污渍。我们穿过厅堂走进里间,这里更是凌乱不堪。一团团肮脏的衣物随处散落在地,靠着床沿的斗柜里还拉出一张破烂的被褥,油黑的棉絮从裂口中喷涌而出,像一只只巨型的飞蛾幼虫。我们走到床边,哥哥停顿几秒,回头向我扬了扬下巴,我俩几乎同时屈膝蹲下。

黑黢黢的床底下,手电筒的光束犹如火舌般巡回扫荡,却迟迟未能捕获既定目标。我们匍匐着钻到床底下,赫然发现原本安放那只奇怪土瓮的地方,只留下一个同样奇怪的印迹,旁边还有一把脏兮兮的锉刀。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厨房里传来汩汩的水流声,本应东西对流的穿堂风却丝毫不见其踪。身上的棉布衬衣早已被汗水沁湿,可我不仅没有感到一丝炎热,反倒还觉得冷,像一只躺在冰箱里的烂柿子,一边淌着腐热的汁液,一边冻得瑟瑟发抖。“后来呢?”“后来这就成了一个绝口不提的秘密。”“为什么红珊瑚不保护……”“可能是我们离家乡太远了。”父亲双眼失焦地涣散着,“小翁他爸爸也住过印刷厂是吧?”“……嗯,四十几年前。”“这几十年来住过印刷厂的翁姓人只有一家。”

我没有接腔,却隐隐地意识到接下来的对话将会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看看你项链上的那颗蓝珊瑚坠子,是不是刻了什么?”

我下意识地拽住脖子上的项链。不用看我也知道,上面篆刻着一个“杨”字。我认为,至少曾经认为那是男友以我的姓氏定制的。

我将目光探向厨房,母亲独自一人呆呆地站在门框边。“他呢?”“……刚刚拎着垃圾跑下楼了。”

玄关处塞着袜子的运动鞋静默地躺在地板上,看起来它的主人很快就会回来。然而,在整个县城里,我目力所及的范围内,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父亲与我的谈话,也不知道他听见了会对此做何反应。我从未有机会向他询问所谓的真相,他的不告而别似乎演变成了无须多言的佐证。

倘若有机会相遇,你仍会看到在我脖子上闪闪发亮的红珊瑚项链,圆润饱满的红珠子间挂着一颗透着蓝光的坠子。真的是一条非常好看的项链。

2 寻找小黄鸭

星期六下午四点零六分,我变成了一只狗。我之所以把时间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当时我正在给怀表拧发条,这块表是爷爷送给我的六岁生日礼物。当初妈妈极力反对爷爷把它送给我,她说小孩子不需要这么贵重的东西。可爷爷说了,六岁是个大关卡,得用宝物压一压。可惜再贵重的宝物都阻止不了我变成一只狗。“你看,压都压不住。”我说。

爷爷一句话都没说,因为他变成了一条鼻涕虫。就是那种没壳的蜗牛,比我还惨,至少我还有嘴来说话。

那只怀表正躺在草地上,闪着银光。我伸出爪子,试图抓住它,可惜手指太短,根本拢不住东西。我只好俯下身体,用鼻子去拱表链,一点一点地拱上鼻梁,再往后一甩,玩套泥人游戏似的,圈住自己的脖子。

我观察了一下四周——脚下是一片草地,正前方有一面湖,湖的右边有几座山,左边是一片森林,森林的斜后方也有几座山。“爷爷,要不你爬上我的背吧?”

爷爷没有回话,但是已经开始扭动身体,朝着我的方向移动。他扭啊扭,终于来到我脚下,抬头一吸,扒上我的腿,再扭啊扭,继续往高处爬。“爷爷,你慢点,别摔断了骨头。”

我真糊涂,爷爷都成鼻涕虫了,哪有什么骨头可断的。话说,我好像还挺高的,爷爷爬了老半天都没爬上我的背。我伸出前腿一瞧,嚯,这腿又细又长,净是精肉。背上传来一阵痒痒,看来爷爷已就位。

我开始朝湖边走去。

我踢踏着四条腿,在草地上小跑起来,脚底软绵绵的,感觉像在做按摩。哗,原来光着脚这么舒服,真不明白人为什么要穿鞋。我昂着首,迎着风,来到湖畔。

湖面宽宽的,像一块镜子,伸向我看不见的地方,湖水蓝蓝的,看上去很深,里面应该住着很多水怪。我走到岸边,低头一看,水里出现一个倒影——体形高大,四肢细长,两只耳朵高高地竖起,头部长长的,被毛短短的,通身上下油黑发亮,耳朵、眉毛、嘴巴、胸口、四条腿都点缀着棕色的短毛。我旋了旋耳朵,扭了扭尾巴,在原地转了几圈,对自己的模样十分满意。平白无故变成了一只狗,确实挺纳闷的,但庆幸的是,我没有变成那种蓬发大头、傻里傻气的泰迪,而是一只威风凛凛、机智矫捷的杜宾。这可是我最喜欢的犬种,犬中大佬级人物。先前我还央求妈妈买来着,可她说养我就够遭罪的了,说什么都不同意,这下可好,我自己倒变成了一只杜宾。“汪汪。”

不远处传来一声狗叫,我扭头一看,右边的山脚下站着一只吉娃娃,毛色雪白,姿态优雅,我伸长脖子嗅了嗅——嗯,没错,是只母狗。“喂,”那只吉娃娃叫道,“那只贴着狗皮膏药的杜宾!”

我迈开四肢,一阵风似的跑到她跟前,“才不是什么狗皮膏药呢,”我甩了甩脑袋,“这是我爷爷。”“随便什么吧。我跟你讲,”吉娃娃扬了扬下巴,“你的任务是‘寻找小黄鸭’。”“什么?”“你不能带着这个东西。”“不行,”我后退了几步,“他可是我爷爷。”“我不是说他,”吉娃娃抬起前腿拍了一下我的怀表,“我说的是这个。”“那怎么办,这可是贵重物品。”

吉娃娃朝对面努了努嘴,“森林里有一排树桩,就在入口不远的地方,树桩下有地鼠洞,你随便找一个空的,把它放进去就得了。”

我穿过草地,钻进森林,果然看到一排树桩,每个树桩下都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我来到其中一个洞口前,将怀表抖落在地上,用鼻子推入洞中。

正当我准备站起来的时候,怀表居然从洞里滑出来,于是我便将它推回去,过一会儿,怀表又滑出来,我又给推回去,如此反复了七八回。最后一回,里头的终于按捺不住,抱着怀表走出洞口。“这是我家,别老往里面塞垃圾。”

原来是一只地鼠,体形娇小,外表肥硕,耳朵上还别着一朵粉红色的酢浆花。“不是垃圾,”我皱了皱鼻子,“这是我的宝贝,我爷爷送给我的宝贝。”“我管它是你的宝贝,还是你爷爷的宝贝,总之,这里是我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谁都不准进来,”小地鼠将怀表丢到我跟前,“包括它!”“你能先帮我保管着吗?等我完成任务就回来取。”“什么任务?”“好像是什么‘寻找小黄鸭’的任务,”我旋了旋耳朵,“我也不太清楚。”“你连自己的任务都搞不清楚,凭什么要别人帮你。”小地鼠扭了扭屁股,转身往洞口走。“哎哎哎,等等,”我伸出爪子挡住洞口,“我会给你付酬劳的。”“你说说,”小地鼠回过头,“你能给我什么酬劳?”“你想要什么?”“花生……”她抽了抽嘴,露出两颗门牙,“或者松果什么的。”“好,那我给你两颗花生和一颗松果。”“成交!”小地鼠伸出爪子,在空中晃了晃,“快点呀。”“干吗?”“盖章啊!”

我连忙伸出爪子,用肉垫碰一下她的肉垫,生怕用力过猛伤到她。她又扭起屁股,走向洞口,钻回自己家。我俯下身,将怀表送进洞中,这一回,它没有再滑出来了。“爷爷,”我扭过头,“你说,什么是‘寻找小黄鸭’啊?”

背上毫无动静,看来爷爷也不知道,我只好往前走。

离开树桩群,我们走进一片杂生林地,光是我认得的品种就有三个:拖着长胡须的榕树、开着白花的玉兰树、挂着红果子的相思树。“爷爷,我没认错吧。”

背上传来一阵痒痒,我想爷爷是在说:没错,宝贝你真棒。

和爸爸妈妈不一样,爷爷是一个对夸奖毫不吝啬的人,每一次我表现出色的时候,他总会夸得比我应得的还要多。我知道,那是一种鼓励方式。我告诉自己,别骄傲,好好表现,不能丢了爷爷的脸。好在目前为止,我还算得上是爷爷的骄傲,爷爷也是我的骄傲。

爷爷曾是一名护林员,我知道的植物,都是他教我认识的。天气好的时候,爷爷会带我到野外,采花、扑蝶、拾标本,躺在草地上,脱掉鞋子,把脚伸进河里泡一整个下午。天气不好的时候,我们就窝在房间里,看书、聊天、做标本,爷爷有一套叫做《植物百科图鉴》的书,我们都看过好几万遍了,还是觉得很有趣。

自打记事起,我的回忆都是和爷爷一起创造的。并不是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有,可是他们太忙了,根本没有时间照顾我,爸爸忙着开大车,妈妈忙着抱妹妹。爸爸经常加班,连续几天都见不着人,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吃个饭,冲个凉,便倒头呼呼大睡,醒来又立马开工去了。有时候,我就坐在他身旁,变着花样捣蛋,他看都不看一眼。不过,我知道爸爸是为了赚钱养我们,给妹妹买药才变成这样的,我并不怪他,甚至有点可怜他,也特别害怕自己长大以后会变成像他一样的大人。至于妈妈,她全身心都投在妹妹身上,妹妹从小身体就不好,需要很特别的照顾。有时候,妈妈会抱着妹妹亲个不停,还给她念唐诗,虽然妹妹根本听不懂。可有时候,妈妈又会把妹妹丢在一旁,红着脸大吼大叫,说自己受不了了,不如摔死妹妹算了,免得大家一起活受罪。说实话,我不太清楚她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

比起爸爸妈妈,我更乐意跟爷爷待在一起。“对了,爸爸妈妈哪儿去了,他们也变成狗或鼻涕虫了吗?”

背上毫无动静,或许,爷爷也在寻思着这个问题。

穿过杂生林地,我们来到一条小溪边。小溪中怪石嶙峋,水流湍急,但清澈见底。我凑近一看,里头一条鱼都没有。我垂下脑袋,舔了几口,水又甜又清凉。“爷爷,你想下来走动一会儿不?”

背上立刻传来一阵刺痛。“哎呀,哎呀,”我缩了缩脖子,“那就别下来了。”

此时,我嗅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一股令人不安、危险的气味。我伸长脖子,朝着气味的源头,使劲地嗅了嗅——嗯,是一只母狗,还是一只生着气的母狗。

我放眼望去,对岸站着一只泰迪,她的双眼火辣辣地瞪着我,脚上还套着靴子。“喂,”我朝对岸喊道,“那只穿着靴子的小泰迪!”

小泰迪张开四肢,露出牙齿,发出呜呜声。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嗓门有多大。别忘了,你可是只杜宾。我垂下耳朵,憋起嗓子,尽可能使自己“看”起来友善一些,“你好,小泰迪,你在干吗?”“我……我,”小泰迪见状便将牙齿收了回去,“我和爸爸妈妈走丢了。”“哦,”我向前一跃,三两步便跳过对岸,来到她跟前,“所以,你的任务是找爸爸妈妈啊。”“应该是吧。”小泰迪吸了吸鼻子,“那你呢,你在这儿做什么?”“我在寻找小黄鸭。”“嗯?”小泰迪歪了歪脑袋,“我就是小黄鸭。”

我往后一退,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嗯,没错,这就是一只蓬发大头、傻里傻气的泰迪,确定无疑。“瞎说。”“看,”小泰迪轮流抬起四条腿,将她的靴子展现在我面前,每只靴子的底部都印着一只黄色的小鸭子。她说,“我有四只小黄鸭呢。”“那也不能证明你就是小黄鸭。”“那你能证明我不是小黄鸭吗?”

我思考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那我就是小黄鸭。”“好吧好吧,”我说,“你是小黄鸭,但应该不是我要找的那只。”“你要找的那只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也不知道。”“这样啊,”小泰迪朝我背后皱了皱鼻头,“那他呢?”“他是我爷爷。”“爷爷好。”

背上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痒痒,爷爷好像还挺开心的。我们的队伍开始壮起来,我和爷爷找小黄鸭,小泰迪找爸爸妈妈。

我们顺着小溪的上游走,岸边有很多卵石,好几回我差点滑倒。爷爷一会儿爬到我脑袋上看看前面的路,一会儿又扭到我屁股上瞧瞧后面的小泰迪,一刻都没闲着。出乎意料的是,小泰迪的腿虽短,但是走得并不慢,一路上竟没掉过队。“其实,”我说,“狗不适合穿鞋的,这你知道吧?”“嗯?”“狗是靠舌头和肉垫来散热的,尤其是肉垫,它可是我们全身上下唯一一个排汗的地方。你穿着靴子,会影响排汗散热的。”“你知道的可真多。”“是爷爷告诉我的。”我抬高脖子,“他说,全世界的狗都是从一个很冷的地方来的,那里天寒地冻,用不着散热,我们的汗腺就退化了。所以啊,”我瞥了一眼小泰迪的靴子,“赶紧把它脱了吧。”“可是,”小泰迪停下脚步,“我没有肉垫。”“不可能,”我也停下了脚步,“狗都有肉垫的,没有肉垫岂不是很容易被热死。”“是啊,我很容易被热死,也很容易弄伤自己的爪子。”小泰迪垂下脑袋,“没办法,我的脚底天生就没有肉垫。”

一只没有肉垫的狗,就像一个没有肾脏的人,会活得很累的。我突然觉得小泰迪很可怜,便放慢了脚步。万一她跑得太快,中暑了,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水面渐渐变宽,我们继续往上,来到小溪的源头。那是一块大石头,石面上布满洞,水从洞中喷射而出,像公园里的喷泉。可是,它又不太像石头,因为石头是不会动的,而这个东西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像在呼吸。我们来到它跟前,才发现,果然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只癞蛤蟆。不,可以说是一只蛤蟆怪,身长足足三米,整条小溪都被他给堵住了。他就这么蹲在水里,张着大嘴,上游的溪水流进他嘴里,从他背上的洞喷射出去,汇成下游。“你好,”小泰迪跳到蛤蟆怪身旁,“你在做什么呀?”“我在吃饭。”蛤蟆怪扭过头,将大嘴展现在我们跟前,里头盛满水,水里有好多鱼,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哇,”小泰迪说,“你吃得可真多。”

蛤蟆怪合上嘴,将那些东西全部咽下,他的肚子里便传出一阵咕咕声,紧接着,水就从他背上的洞喷了出来。“你没看见我的块头有多大吗?”

我终于知道下游为什么一条鱼都没有了。“你的任务是什么?”我说。“任务?”蛤蟆怪看着我,“我的任务就是吃饭。”“你吃饱了吗?”“饱了吧。”“那你接下来准备干吗?”“呃……”蛤蟆怪鼓动着双眼,“上山晒晒太阳去。”“蛤蟆也晒太阳的?”“其他人我不知道,”蛤蟆怪说,“反正我是这样的。”

今天真是开了眼界,先是一只穿着靴子的狗,再来一只爱晒太阳的癞蛤蟆。我们的队伍又壮大了——我和爷爷找小黄鸭,小泰迪找爸爸妈妈,蛤蟆怪找太阳。

我们沿着小溪的上游,继续往前,来到真正的水源地——山腰处挂下的一道瀑布,瀑布下方是一个水塘。我冲到岸边,往水底一瞧,里头荡着水草,鱼群在其中游来游去。这下不是谁的漱口水了吧。我低下头,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口。可是,这水竟然透着一股苦味,还不如潄口水呢。“扑通”一声,蛤蟆怪跳进水塘。他潜入水底,张开大嘴,像一台收割机似的,将那些鱼啊、水草啊、淤泥啊,还有一大堆不知名的东西,统统吞进肚子里。他的体形一下子翻了几倍,从原来的三米胀到十来米,填满整个水塘。“嘭”的一声巨响,他背上的洞喷出无数条水柱,高高地射向空中,足足持续一刻钟。放水完毕,他跳上岸来,体形恢复如初。

我走到他身旁,瞥了一眼他背上的洞,里头流出一些黑色的渣渣。“你怎么又饿了?”我说。“你——”蛤蟆怪打了个响嗝,“你没看见我的块头有多大吗?”

小泰迪咯噔咯噔地跑到水塘边,“哇,水好干净啊。”她低下头,舔了一口,“好甜啊。”

我很好奇那些水是不是因为蛤蟆怪而变甜了,但我绝不能再喝漱口水。我瞟了一眼蛤蟆怪,他的背上还残留着那些渣渣,仔细一看,还在蠕动着,寄生虫似的,实在是太恶心了。“爷爷,”我扭过头,“你不渴吧?”

爷爷没有动静。我想,他的感受应该跟我差不多。

中途休息完后,我们一鼓作气爬上山腰。“布谷布谷——布谷布谷——”

不远处传来一阵鸟叫,我侧耳一听,好像是布谷鸟。我们循着叫声慢慢走近,只见灌木丛中站着一只鸽子般大小的鸟,身体细长,腹部布满横斑,鸟喙、眼周和爪子都是明黄色的,她一边叫嚷,一边在灌木丛中翻找着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她行走的姿势特别奇怪,左摇右摆的,更像一只企鹅。我们再靠近一些,才发现,原来是因为她没有翅膀,无法平衡自己的身体。“你好,”小泰迪又冲到前头,“你在做什么呀?”

布谷鸟停止翻找,回过头,“我在找我的翅膀。”“呃……”蛤蟆怪插嘴道,“鸟没有翅膀还算是鸟吗?”“我以前有的。”布谷鸟急忙解释,“那是一对长长尖尖、镶着白边、非常非常漂亮的翅膀……可是被我弄丢了。唉——”她仰望着天空,“我都快忘记自由是什么味道的了。”“自由也有味道?”小泰迪说。“当然啦,任何东西都有它自己的味道。天空是甜的,大地是苦的,而自由嘛……”布谷鸟用鸟喙啄了啄自己的前胸,“自由是辣的。喜欢吃辣的人,可是会上瘾的。”“所以,你的任务是找翅膀?”我说。“对,”布谷鸟迅速眨了几下眼睛,“我一直在找。”“我在找小黄鸭,”我用鼻子指了指小泰迪,“她在找爸爸妈妈,”再指了指蛤蟆怪,“他要上山晒太阳,”然后扭向后方,“这是我爷爷。”“要不要一起来?”小泰迪说。“嗯……”布谷鸟越过我和小泰迪,跳上蛤蟆怪的背,“大块头,你背着我吧,走路可不是我的强项。”

穿着靴子的小泰迪、爱晒太阳的蛤蟆怪、没有翅膀的布谷鸟,还有黏着鼻涕虫的杜宾——真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沿着山路,我们继续往上。“大块头,”布谷鸟用爪子勾了勾蛤蟆怪的背,“我可以吃你身上的虫子吗?”“吃吧吃吧,”蛤蟆怪喊道,“别客气。”

布谷鸟将头伸进洞里,大吃特吃起来,不一会儿,黄黄的小嘴便被染个乌黑。我心想,赶紧上山顶吧,这两个东西都需要消消毒。可是,距离山顶越近,光线却越暗。我停下脚步,嗅了嗅四周——不妙,地表腾起一股雾气,噌噌地往上升,在山顶上空凝结成云,遮住太阳。“蛤蟆怪,你恐怕晒不了太阳了。”我说。“为什么?”“暴风雨要来了。”“不可能,这一带从来没有下过雨。”“杜宾说得没错,暴风雨确实要来了。”小泰迪皱了皱鼻子,“我也闻到了。”“那我们找个地方避避雨吧,”布谷鸟咕哝道,“淋雨可不是我的强项。”

我们离开山路,穿过一片低矮的树丛,找到一个洞穴。洞内的空间不小,恰好能容下我们五个,但是洞口太大,如果不把它堵住,暴风雨就会直接灌进洞里。“大块头,你应该不怕水吧,而且……”布谷鸟从蛤蟆怪的身上跳下来,“蛤蟆不是会充气吗?”“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别人能做的,我也能。”

在布谷鸟的指导下,蛤蟆怪学会了充气。他深深地吸一口气,抿住嘴巴,身体迅速膨胀,变成了一个大圆球。我、小泰迪、布谷鸟,三人合力把他推到洞口,堵住空隙,将暴风雨彻底隔绝在外。蛤蟆怪坚守了一整夜,大家也得以安睡一整晚。

暴风雨消停已是第二天午后。“大块头,”布谷鸟啄了啄蛤蟆怪的后背,“醒醒啊大块头。”

蛤蟆怪放掉气体,“呼”的一声,肚皮就瘪掉了。“蛤蟆怪,你还好吗?”我说。“没事……”蛤蟆怪呢喃道,“就是……得快点……晒到太阳……”

蛤蟆怪看上去并不像没事的样子。他的眼眶红肿,皮肉凹陷,个头至少比原来小一半。我走到洞外,嗅了嗅周围的空气——糟糕,水汽很重,不仅一时半会儿消不掉,还会集起第二波暴风雨。奇怪的是,暴风雨似乎漏掉了一个地方——对面的山顶正沐浴在一片阳光之中。“难道……”小泰迪也看向对面,“我们只能坐在这里干等吗?”“要是现在下山,再爬到对面的山顶,又得花上一天的时间。”我回头瞥了一眼蛤蟆怪,“他好像走不了那么远了。”“要是有翅膀的话,我们就可以直接飞过去了。”小泰迪说。“先上山顶吧,只剩几步路了,”布谷鸟跳到我们中间,“上面好像有一座桥,可以直接通到对面的山顶,我以前飞跃峡谷的时候看见过。”

我们一行五人回归山路,继续往上,来到这座山的顶部。

经过一番搜索,我们终于找到布谷鸟所说的桥,还是一座吊桥——两只桥柱高高地站在断崖边,上面挂着四条绳索,它们一跃而下,空中飞人似的,冲向对面的断崖,将两座山连在一起。桥面铺着木板,看上去很结实,桥下是一面湖,就是我先前看到的那面。不过,原本还是蓝色的湖水,此刻却变成黑色的了。忽然间,我闻到一股危险的气味——有一种可怕的东西,正藏在水底下,等着我们过去。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同伴们解释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况且,蛤蟆怪已经不能再等了。

我们开始排队过桥。蛤蟆怪和布谷鸟走在前头,接着是小泰迪,我和爷爷跟在后头。所有人都踏上桥板的时候,我的直觉得到验证——

吊桥开始摇晃,紧接着,一根巨大的针蹿出水面,顶烂桥板,刺穿蛤蟆怪的身体,连同他背上的布谷鸟。我、爷爷、小泰迪被碎裂的桥板弹开,飞向空中,眼看就要往下掉的时候,爷爷拉长身体,绳子似的,一头勾住吊桥的边柱,另一头勾住我的尾巴,将我拉回崖边。我伸出爪子,试图抓住小泰迪,可惜手指太短,根本拢不住东西,只刮掉她的靴子。那只靴子越过我的脑袋,落到地上。那一瞬间,我瞧见小泰迪的脚掌,上面光秃秃的,真的没有肉垫。我想,她一定活得很痛苦。“扑通”一声,小泰迪掉进湖里。

此时,我才瞧见那个可怕的东西——一只巨大的水怪,脖子很长,立起来比山还高,脑袋也很大,顶得上五头大象。最可怕的,要数它头上的那根刺,底部比轮胎还粗,尖端却细得像一根针,上面还穿着蛤蟆怪和布谷鸟的身体,他俩早已血肉模糊。水怪扬了扬脑袋,将猎物甩到空中,一口衔住,嚼都没嚼就吞了进去,再一个转身投入湖中,炸出一波水花。过一会儿,水花变成波纹,又过一会儿,波纹渐渐消失,湖面恢复平静,平静得好像从来都没有蹿出过水怪,也没有淹没过什么东西。

那只底部印着小黄鸭的靴子,孤零零地躺在地上,似乎还在等待着它的主人。我叼起它,走下山,穿过灌木丛,来到山腰处,逗留一会儿,接着往下走,穿过瀑布,来到小溪中游,又逗留一会儿,再沿着小溪,一直往下,回到最初遇见小泰迪的地方。我把靴子放在岸边的卵石上,说:“对不起。”

我迈开四肢,冲进杂生林地。榕树的胡须划过我的脸颊,玉兰花的花瓣落在我的背上,相思树的红果夹满我的趾间,但是,我并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也没有回头。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蹿出杂生林地,走进树桩群,来到小地鼠的家门前。“你好,”我趴到洞口前,“我来取我的宝贝了。”

里头一片黑暗。我眯了眯眼,渐渐适应黑暗,这时我才发现,洞口处有一张脸,呈倒三角形状,上面布满鳞片。“咝咝——咝咝——”三角脸的下方钻出一条虫子,颜色血红,尖部裂成两瓣。它钻出洞口,露出真面目——

原来是一条白蛇。

我正想逃开,可白蛇的眼睛发出一圈又圈的波纹,有蓝色的、黄色的、红色的,催眠似的使我无法动弹。它慢慢地,爬到我跟前,收起舌头,脑袋往后一仰——

一块膏药似的东西从天而降,盖住白蛇的眼睛。“快走!”

熟悉的声音将我从迷糊中唤醒。我撒腿就跑,蹿出森林,踏上草坪,一口气跑到对面的山脚下。“爷爷,你没事吧?”

背上毫无动静。我扭了扭脖子,抖了抖身体,感觉身上空无一物。“汪汪汪。”

我放眼望去,那只吉娃娃正朝我走来。“你的任务完成了。”她说。“我爷爷不见了。”“翻过那座山,你就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吉娃娃朝身后努了努嘴,“记住,是大湖右边的山,不是左边的山,别弄混了。”“可是,”我扭头探向身后,“我爷爷不见了……”

我回过头,那只吉娃娃也消失了。

右边的山——原来的世界,左边的山——爷爷的世界。几乎没有半点犹豫,我面向大湖,转身朝左,跑进森林。

我回到树桩群,只见爷爷躺在树桩上,身体扭成一团,那条白蛇则翻滚在一旁,嘴里塞满黏液。“爷爷……”我凑向前,试图闻一闻他。“别碰,爷爷身上有蛇毒。”“爷爷,原来你会说话啊?”“赶紧回去。”“回哪儿?”“回你该回的地方。”“爷爷呢?”“爷爷走动不了,你自己走吧。”

我摇了摇头。“听话,你是最……”

我知道,爷爷想说的是:你是最棒的。

我候了半晌,还是没有等到那句话的最后两个字。我用爪子推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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