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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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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军 等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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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新型共同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营建新型共同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营建新型共同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陆军等著.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6ISBN 978-7-301-30368-9Ⅰ. ①营… Ⅱ. ①陆… Ⅲ. ①城市—社区管理—研究—中国 Ⅳ. ①D669.3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34325号书  名 营建新型共同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YINGJIAN XINXING GONGTONGTI: ZHONGGUO CHENGSHI SHEQU ZHILI YANJIU著作责任者 陆军 等著责任编辑 尹璐标准书号 ISBN 978-7-301-30368-9出版发行 北京大学出版社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5号 100871网  址 http://www.pup.cn电子信箱 sdyy_2005@126.com电  话 邮购部 010-62752015 发行部 010-62750672 编辑部 021-62071998印 刷 者经 销 者 新华书店730毫米×980毫米 16开本 28.25印张 450千字2019年6月第1版 2019年6月第1次印刷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本书之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2752024 电子信箱:fd@pup.pku.edu.cn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出版部联系,电话:010-62756370社区:城市治理中的新型微观共同体(代序)

在19世纪末期的中西方文化交流中,“社区”的概念进入中国。1933年,在译介西方社会学经典著作时,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将英文单词“community”译作“社区”,作为社会学研究的通用术语并沿用至今。然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囿于条块分割、封闭管理的基本运行模式,城市社区作为企业集体所有制和单位“大院式”管理的虚拟组织而存在,社会服务功能和居民自治能力严重退化。肇始于改革开放,及至20世纪90年代,在快速城市化的历史背景下,伴随城市人口规模攀升、城市基层治理组织重获法律地位、住房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型等一系列物质条件和体制环境的重大变迁,“社区建设”最终上升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

对照西方国家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发现,从20世纪70年代起,社区发展项目(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jects)大量出现,政府通过一系列向社区赋权的政策操作,使社区逐步具备并承担了相应的责任。由此,城市社区的功能在几个维度上得到了重塑和延伸。例如,在西方国家中,向社区和个人赋权、改革地方和区域治理制度,被视为促进经济更新的重要手段。西方国家认为,社区发展是地方政府现代化和第三部门再造的重要内容;社区的扩张与能力建设,是推进“参与式治理”,影响社群决策过程的重要方式;社区参与是解决社会排斥和制定街区更新政策的重要主题之一。英国政府曾专门制定了“社区新政”(New Deal for Communities)计划和“街区重建的全国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Neighborhood Renewal)。西方的社区主义(communitarianism)强调个体与社区的联系,旨在形成责任和权利相互融合的积极公民意识。当前,西方国家社区规划关注的重点是,社区内部连通、领导合法性和行为主体间的连通,以便以政策方式明确未来的合作方式。著名政治学家帕特南(Robert D. Putnam)还曾指出,社区性协会是社会资本的主要来源,对现代民主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及至21世纪初期,如何提升社区凝聚力(community cohesion)成为社区发展领域的重要政策议题。

从古代中国原子化的“编户齐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大院”,再到住房改革后的“商品房小区”,再到高品质多元文化的新型国际化社区,中国社区占地规模虽小,但始终是一个内部人口密度高、社会成分多元、主体间关系复杂、功能目标高度复合的新型共同体。尤其当中国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城市社区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职能与特征:一是城市人口密集度高,居委会、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规模猛增,基层自治主体的地位逐步发育完善,城市社区已经成为中国最活跃的城市基层社会单元;二是城市社区已经成为实现公共产品供求匹配,协调和平衡城市居民利益,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平台型城市组织;三是城市社区已经成为有效激活市场化机制与经营手段,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与开发水平,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规划与管理单元;四是城市社区已经成为构建“党—居—站—社”“四位一体”的社会工作网络化体系,围绕非政府类的公共产品,培养积极公民,集聚社会资本,呼唤第三部门社会责任的重要场域。

总体上,中国社区治理面临四步走的阶段性策略:第一,完善设施、环境、安全、技术等硬件领域的建设,令城市社区具有齐备的生活保障功能;第二,提升城市社区在高层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的供给能力与效率,实现对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服务能力;第三,在城市社区激活体现中国特色的和睦、文化、精神和创造力等软性的内生价值,为社区治理注入灵魂;第四,通过顶层设计、战略定位和统筹规划等手段,构建上下衔接、内外圆融的网络化治理体系,最终完成新时期中国城市与社会治理的体系塑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历史条件的变迁,使得社区成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形态的新型微观共同体。社区维度的发展和治理研究,已然成为中国城市、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系基石,作用不可替代。

未来,诸如政府如何鼓励相关利益方结成合作关系,共同参与社区公共政策;如何形成基于市场驱动的社区发展政策工具体系;如何通过赋权来凝聚积极公民意识,消弭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平等现象;如何激励中国城市居民和基层民众关心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如何提升城市居民的自治能力;如何从“自治”和“他治”两个维度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必将成为营建中国城市社区新型共同体进程中亟待破解的重大命题。

时不我待,盼与中国城市社区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所有关注者和践行者共识、共勉、共商、共进。陆军于北京大学廖凯原楼2019年5月第一章 城市社区研究综述第一节 社区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社区概念的缘起“社区”一词最早出现于1871年英国学者H. S. 梅因(H. S. Maine)出版的《东西方村落社区》一书。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 J. Tönnies)在其所著的《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最早从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角[1][2]度频繁使用了“社区”(Gemeinschaft)这一概念。

之后,美国学者查尔斯·P.罗密斯(Charles P. Loomis)在翻译滕尼斯的这一著作时,把德语“Gemeinschaft”翻译为英语“community”(公社、团体、共同体等)。“community”一词来源于[3]拉丁文“communi”,本意为关系密切的伙伴和共同体。

中文的“社区”一词也是典型的舶来品。在古代汉语中,虽然有“社”与“区”这两个词汇,但二者相互分离,彼此间没有联系,并无合起来的“社区”一词。“社区”一词实际上是19世纪末期以来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产物。1933年,费孝通等一些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在系统介绍和引入西方社会学经典著作时,把英文的“community”译成“社区”。此后,“社区”一词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并沿用至今。

二、社区含义的变迁

在社区研究的早期,学者注重从血缘纽带和共同体价值的角度对“社区”一词进行界定。斐迪南·滕尼斯最初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将“Gemeinschaft”解释为一种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具有共同价值观念、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4]富有人情味的社会群体。在这里,“社区”一词并无明确的地域含义,更多的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和对社区强烈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在当时,这种社区是传统乡村社会或小农社会的代表。

随着“社区”一词传入美国,美国社会学家在使用“community”这一学术概念时,将对社区的研究从农村延伸到城市。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急剧的城市化运动。在研究城市中人际关系密切的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中,美国社会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与地域有一定的相关性,进而较为明确地赋予“社区”以地域方面的含义。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美国芝加哥学派学者罗伯特·E. 帕克(Robert E. Park)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5]是组织制度的汇集”。美国学者埃弗里特·M. 罗吉斯(Everett M. Rogers)与拉伯尔·J. 伯德格(Rabel J. Burdge)则认为,“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和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社区是一种简单群体,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地域的基[6]础上”。

中国学者在最初使用“社区”这一概念时同样注入了对中国实际的理解。由于当时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村落既有共同体特征又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所以国内学者在对“社区”一词下定义时注重将共同体价值与地域性特征相结合。例如,费孝通在《社会学概论(试讲本)》一书中对“社区”概念的表述为:“社区是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7]体。”社会学家袁方则认为:“社区是由聚集在某一地域中的社会群[8]体、社会组织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互相关联的社会实体。”即便是在政府文件中,“社区”也被界定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9]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综上可知,虽然学者们对“社区”基本含义的理解不完全相同,但综合多种定义可见,共同体价值与地域性特征是“社区”一词的基本内涵。

三、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

对于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国内外学者提出了包括三要素论、四[10]要素论、五要素论等在内的不同观点。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看法[11],可将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总结如下:(1)社区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具有一定数量的人口群体;(2)社区具有一个相对明确、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地域空间;(3)社区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行为规范和社区意识;(4)社区具有各种社会活动与人际互动关系;(5)生活在社区中的人们在心理上具有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6)社区具有维护公共利益与秩序的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组织机构;(7)社区具有一定的社区文化。

四、社区的主要特征[12]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可将社区的基本特征总结如下:(1)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是社会的缩影;(2)社区以聚落作为自己的依托或物质载体;(3)社区是人类活动的产物;(4)社区具有多重功能;(5)社区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6)社区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场所;(7)生活在社区中的每一个人都处于一种相互依赖的互动关系中。第二节 城市社区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城市社区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城市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从事非农产业或第二、三产业的一定规模的人口组成的,规模较大、结构较复杂的生活共同体。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袁方提出,“城市社区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由从事各种非农业劳动而有各种社会分工[13]的密集人口所组成的社会”;唐忠新则认为,“城市社区是以非农产业或二、三产业为基础的,规模较大、结构比较复杂的地域性社会[14]生活共同体”;王思斌将社区界定为“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大多数从事工商业或其他非农产业的、一定规模的人口组成的人类生活的[15]共同体”。

二、城市社区的主要特征[16]

综合各学者的观点,可将城市社区区别于其他类型社区的主要特点总结如下:(1)城市社区的人口数量大、密度高、异质性强、流动性强;(2)城市社区的地域规模较大;(3)城市社区中人际交往的感情色彩较为薄弱;(4)城市社区中居民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活动呈现多元化的特点;(5)城市社区中各种群体、制度和社会组织日趋复杂,职业日益增多,分工日益细密;(6)城市社区是第二、三产业的集聚地,是空间集中的经济载体;(7)城市社区中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现代性较强。

三、城市社区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标准,城市社区可以被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通过对研究文献的综述,现将目前学界主要的分类方法总结如下:(一)一般性的分类方法

1. 按空间特征分类

根据是否具有明显的地域空间特征,可将社区分为空间性社区和非空间性社区。空间性社区具有明显的地域空间特征,它包括三类:(1)法定社区,即国家依法划定的地方行政区;(2)自然社区,即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社区;(3)专门社区,即人们由于从事某种专门活动而在一定地域空间内聚居形成的社区。非空间性社区也叫精神社区,这种社区没有明显的地域空间界限,主要依靠成员[17]共同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信仰等维系在一起,如宗教社区。

2. 按功能分类

按照社区功能的差异,可将社区分为经济型社区、行政型社区、文化型社区、宗教型社区等。同时,上述社区又可以就其活动特征作更具体的分类,如经济型社区可进一步分为工业型社区、商业型社区等,文化型社区可进一步分为文化教育型社区、民间文化型社区等。[18]

3. 按形成方式分类

根据社区的形成方式,可将社区划分为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自然形成的社区被称为“自然社区”,它是由于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而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出共同意识,并形成人们对居住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区。在这种社区中,共同体的特征比较突出。法定社区则一般是由政府基于管理的需要而人为划定的社区。在这种社区中,社区的边界十分清楚,社区中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作用较强,而[19]居民的社区意识、认同感和归属感则不如自然社区强烈。

4. 按规模分类

社区规模主要表现为人口数量的多少、地域面积的大小等,按照规模这一空间尺度,可将社区分为巨型社区、大型社区、中型社区、小型社区和微型社区。巨型社区是指聚居的人口很多、地域面积很大的社区;微型社区则是指人口数量很少、地域面积也比较小的社区。[20]

5. 按完整性分类

根据社区反映的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及社会生活的完整性差异,可将社区划分为整体性社区和局部性社区。整体性社区是指具有相对独立意义、基本上具备了人类社会所包含的主要方面,并且能够解决绝大多数居民主要生活需要的社区,如一个城市、一个集镇等。绝大多数社区成员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都是在本社区范围内进行的。局部性社区只是整体性社区的一部分,它虽然也包括构成社区的主要因素,但不能解决绝大多数成员的各种生活需要,不能完整地反映社会结构体系。局部性社区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基地,其中许多人的职业生活、交往活动、文化活动等都在[21]本社区以外进行。

6. 按原住民比例分类

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以原住民的比例作为划分标准,可将社区分为原住民社区、混态社区和移民社区。其中,原住民是指世代主要生活在社区及邻近区域的居民。原住民人口超过或等于社区总人口数2/3的社区被称为“原住民社区”;将原住民人口少于或等于人口总数1/3的社区被称为“移民社区”;原住民人口介于总人口1/3到2/3的社[22]区被称为“混态社区”。

7. 按认同感、互动性和连接性分类

美国城市社会学家沃伦夫妇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居民间的互动性、居民与外界的连接性作为分类标准,将社区分为整合型社区、教区型社区、散漫型社区、躁动型社区、暂时型社区和紊乱型社区。紊乱型社区与整合型社区形成鲜明的对比,紊乱型社区在认同感、互动性和连接性这三个维度上的得分都比较低,往往是一些经济条件落[23]后、居民素质不高的混乱社区。

8. 按地域特点分类

按地域特点可将社区分为中心社区和边缘社区。中心社区是指在空间布局上处于城市中心的社区,城市商业、交通、信息、人口等都比较集中;边缘社区则是指空间布局上位于城市边缘、多在城乡接合部的社区,它多是在城市扩展进程中由农村转变而来的单位住宅小[24]区、物业开发小区等。(二)特殊性的分类方法

1. 西方学者对城市社区的分类

内城通常是指伯吉斯(E. W. Burgess)同心圆带模式(concentric zone model)中紧邻中央商务区的过渡带。甘斯(H. J. Gans)根据对内城居民群体特征和需求取向的分析,将内城分为寄宿区、种族村、贫民窟(黑区)和灰区四种不同的社区类型:寄宿区主要由世界主义者、未婚或无小孩者组成,其社会互动往往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匿名性、非人情化和表面化的特点,居民对当地社区服务和设施的数量与质量的关心程度较低;种族村是有色人种大规模集中居住而产生的社区类型,一般只有在若干大城市才能形成,他们重视亲属关系和首属集团,社会互动缺乏匿名性和次属联系;贫民窟是穷人、失业者、丧失就业能力者和移民的集中居住区,居民收入低微,住房拥挤不堪,卫生、教育等社区公共设施极度匮乏;灰区主要是陷[25]入困境者和地位下降者的集中居住区。

2. 中国学者对城市社区的分类(1)根据城市社区特征和功能的空间关系进行分类

张鸿雁把中国社区分为六种类型:传统式街坊社区、单一式单位社区、混合式综合社区、演替式边缘社区、新型房地产物业管理型社区、“自生区”或移民区。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出现了“飞地[26]型社区”。王颖将上海社区分为五种类型:传统街坊社区、单位公房社区、高收入商品房社区、中低收入商品房社区和社会边缘化社区。[27]王胜本、张涛将中国城市社区划分为传统街坊式社区、单一单位式社区、综合混合式社区、城市扩建式社区和新型物业式社区五种类[28]型。原珂将中国社区划分为传统街坊式社区、单一单位式社区、综合混合式社区、过渡演替式社区(主要包括“城中村”社区、“村改居”社区和城郊边缘社区三种类型)和现代商品房式社区五种类

[29]型。(2)根据社区居民的构成结构进行分类

郭彩琴、陈鸣珠、卢佳月以社区的外在物质表现形态与居民身份为依据,即根据城市社区居民的构成结构进行分类,将中国城市社区分为传统居民社区、农转非社区、商住社区和单位社区。与此相联系的社区治理类型,表现为老新村社区治理(针对传统居民社区和单位社区)、安置房社区治理(针对农转非社区)和商品房社区治理(针[30]对商住社区)。(3)根据地理区位进行分类

李东泉、蓝志勇根据地理区位的差异将城市社区划分为旧城社区(historical area)、单位社区(work unit)、城中村(urban village)和城乡接合部的边缘社区(urban-rural fringe community)四类,并认为后两类社区比较相似,因为现在的城乡接合部的边缘社区很可能[31]就是未来的城中村。(4)根据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类

吴启焰、崔功豪根据社区居民的职业差别、收入和财产差别、教育与知识层次差别、人口密度与家庭规模差别进行划分,将城市社区分为高级别墅区、上层居住社区、中上阶层住宅区、中低收入工薪阶[32]层居住区、城市贫困阶层与农民工居住区。(5)根据社区的区位形态进行分类

杨张乔根据中国城市社区的区位形态将社区分为五种类型:小康居住型社区、旧有居住型社区、高级商住型社区、排屋别墅型社区和[33]撤村建居型社区。

四、城市社区的功能

综合现有的各类法律法规和城市社区的现实任务及运行实践,我们从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两大领域来概括城市社区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功能,如表1-1和表1-2所示。表1-1 城市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能资料来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表1-2 城市社区的社区服务职能资料来源:《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第三节 西方社区研究的主要历程及理论流派

一、西方社区研究的主要历程(一)欧洲社区研究的主要历程

西方的社区研究起源于欧洲。一般认为,斐迪南·滕尼斯撰写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标志着社区研究的开端。在滕尼斯之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还出现了许多研究社区(共同体)的优秀作品,如普勒斯纳尔(H. Plesner)的《共同体的界限》、格尔达·瓦尔特[34](Gerda Walther)的《社会的共同体的本体论》等。在20世纪30年代,欧洲的社区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太平洋地区等原始部落社会人类学方面的研究。(二)美国社区研究的主要历程

20世纪初期,社区研究由欧洲传入美国,并在美国得到很大发展。总的来看,美国的社区研究经历了兴盛—衰落—复兴三个主要阶段。

1. 兴盛时期: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50年代

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芝加哥学派(人文区位学)、林德夫妇(社区综合研究)和弗洛伊德·亨特(Floyd Hunter,社区权力研究)等的社区研究。

在社区研究史上,开创城市社区研究之先河并对之进行深入研究的当数芝加哥学派。芝加哥学派对社区研究有两大突出贡献:一是开创了参与观察法,对社区进行综合性实证研究;二是借用生物学概念,提出了都市社区增长的人文区位学(human ecology)理论(或称“古典区位理论”)。20世纪20年代,芝加哥学派对都市化过程中的社区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市社区贫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问题方面。

在芝加哥学派蓬勃发展的同时,罗伯特·林德与海伦·林德(Robert Lynd and Helen Lynd)先后两次对当时美国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小市镇进行了详细考察,开创了运用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对某一地区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性研究的成功范例,其成果见于1929出版的《中镇》和1937年出版的《转变中的中镇》。在后一本书中,林德夫妇提出了著名的精英控制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社区权力研究。

1953年,美国社会学家弗洛伊德·亨特出版了《社区权力结构》一书,提出精英控制模式的观点,标志着社区权力研究的正式开始。此后,其他一些学者提出了社区权力结构的其他模式,如罗伯特·达尔(Robert A. Dahl)在《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和权力》一书中提出的多元权力模式等。

2. 衰落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的社区研究越来越注重应用性及对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居民的指引作用。同时,社区研究也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对社区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趋势逐渐加强;二是对社区的研究更加专业化,如开始出现社区组织研究、社区移民研究等。

但在这一时期,由于“大众社会”(mass society)在欧美的兴起以及城市化对社区的冲击,在社区研究领域出现了有关城市社区存亡问题的争论,主要观点有社区消失论、社区幸存论和社区解放论等。

3. 复兴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

20世纪70年代,社区研究复兴的主要表现有:1971年,阿布—鲁格霍德(Janet L. Abu-Lughod)提出社区结构模型;1972年,美国社会学协会重组社区研究分会;1975年,格林伍德(Michael J. Greenwood)提出社区增长模型;1982年,社区研究分会规模大幅度增加;1982年,卡普洛(Theodore Caplow)等人对中镇进行了第三[35]次调查,开始将电子计算机与网络分析方法等应用于社区研究。

目前,美国的社区研究已经超越社会学的范围,呈现出多学科综合化与相互融合的趋势。

二、西方社区研究的主要理论(一)类型学理论

类型学(typology)理论,即对现实的社会关系进行高度抽象,确立两个极端的类型(如农村—城市),再进行对照与比较。这是社[36]区研究中最基本的理论,反映了社会变迁。类型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有:滕尼斯、涂尔干(Emile Durkheim)、马克斯·韦伯(Max Weber)、齐美尔(Georg Simmel)等。

1887年,滕尼斯出版了《共同体与社会》一书,论述社会的变迁。在这本书中,滕尼斯提出“社区”与“社会”这两个对立的概念来分别表示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表现形式。“社区”主要存在于传统的乡村社会中,它是人与人之间靠共同习俗和价值取向来维系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连接人们的是血缘、感情和伦理纽带,人们基于情感动机形成了亲密无间、相互信任的关系。这种“社区”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地区。而“社会”则是以个人的意志、理性契约和法律为基础形成的缺乏感情交流和关怀照顾的社会团体。其外延是人口异质性特征鲜明、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城市社会群体。滕尼斯认为,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社区必然会向社会转化。但同时,滕尼斯也指出,尽管传统的社区必然被新兴的社会所取代,但社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人际关系中的精华部分还将继续持[37]久地存在于社会的生活方式内部。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其1893年出版的《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提出了基于传统社区的机械团结和基于现代社会的有机团结(mechanical and organic solidarity)的观点。他认为,传统农村社区建立在机械团结的基础上,它们自给自足,彼此不相依存。而城市社区建立在有机团结的基础上,因为城市发达的社会分工使人们相互依存,构成了有机整体。他认为,与机械团结相比,有机团结是一种历[38]史进步。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等著作中把人类社会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社区,在社区中人们的关系是非理性的;另一类是社会,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法理性的。由于理性化的提高,传统社会将向现[39]代社会转变。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注重研究大都市社区,他认为社区是社会和社会制度的最小单位,是社会结构中的原子和原始因素;社会可以被分解到社区的层次上,从而在社区的各种关系上探索社会存在的基

[40]础。(二)区位学理论

区位学(ecology)理论是一种以空间方位为基础的分析人类行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其进一步可以被细分为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社会文化区位学理论和新正统区位学理论。

1. 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

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罗伯特·E. 帕克于1921年首先提出,该理论是借用生物学进化论原理来研究社区环境的空间格局及其相互依赖关系的学说,又被称为“人类生态学”。古典人文区位学在研究方法上注重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观察,进行实证研究;在理论模式上强调区位对于人类组织形式和行为的影响。

这一理论把社区视为社会活动的空间单位,通过研究社区居民及其活动的区位分布来反映和透视社会关系。“竞争”和“共生”是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分析社区的两个核心概念。人类在社区中生活,存在着共生关系和竞争关系。共生意味着人们要生存就必须依赖他人,与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竞争意味着人们为了生存就要同彼此依赖的个体或群体争夺匮乏的资源。古典人文区位学认为共生和竞争,特别是竞争决定着社区区位的变迁。此外,芝加哥学派还运用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分析都市社区发展的区位结构,提出了数个较有影响的城市区位理论模型,如伯吉斯的同心圆理论、霍伊特(Homer Hoyt)的扇形理论、哈里斯(Chauncy Harris)和乌尔曼(Edward Ullman)[41]的多核心理论等。

2. 社会文化区位学理论

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在被提出后受到了不少批评,不少学者认为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在解释社区空间形式时忽视了文化因素,由此逐渐发展出了社会文化区位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只有把文化和价值作为区位学理论的核心,才能合理地解释城市社区的结构和发展。这种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怀利(W. Wylie)。他在20世纪40年代研究了波士顿的土地使用情况,结果发现,波士顿的居民不愿意把他们的居住区卖给商业界,因为他们一向认为住在这里是社会地位较高的象征。同时,他还发现,居民们之所以要坚持保留波士顿中心的一个公园,是因为他们对这个公园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据此,怀利认为,罗伯特·E. 帕克等人创立的古典人文区位学理论,用竞争来解释社区土地的使用状况,并不足以说明波士顿的空间格局,在他看来,包括思想感情和价值观在内的文化因素对城市空间格局具有重要[42]影响。

3. 新正统区位学理论

社会文化区位学理论的主要缺陷是它在研究社区的空间分布时过于强调文化因素,为克服该缺陷,新正统区位学理论应运而生,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霍利(Amos Hawley)和邓肯(O. D. Duncan)等。

1950年,霍利出版了《人文区位学:一个关于社区结构的理论》一书,标志着新正统区位学理论正式被提出。霍利把社区看作社会所有要素得以显现的一个较小而又较易于研究的社会分析单位。他认为,社区是被建构的具有地域性和地方化的功能关系系统,是人类聚居适应环境所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由此出发,他认为支配社区的主要区位学原则是“相互依赖”,而非帕克等人强调的竞争。他所关注的重点在于社区成员如何通过集体适应来达到社区的平衡。他把技术、文化和社会组织视为关键的适应机制,主张把文化包含在区位研[43]究之中。

在霍利的基础上,邓肯以“人文区位复合体”模式补充了新正统区位学理论。邓肯认为,人文区位问题可以用四个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来加以解释、分析和说明。这四个变量分别是:人口(population)、组织(organization)、环境(environment)和技术(technology),简称“POET变量”。区位系统中的这四个变量相互影响,任一变量发生变动都必然会作用到其他变量。在他看来,区位系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体系,它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且在调整之后的[44]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三)社区综合研究

在区位学理论不断演进的同时,美国社会学家林德夫妇开创了另一种形式的社区研究——以小市镇为研究对象的综合研究。所谓综合研究,就是描述社区的各个不同部分并解释这些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林德夫妇运用参与观察法、档案分析法、文献法、访谈法和问卷法等对当时美国印第安纳州一个约有3.5万居民的小市镇,即中镇进行了综合研究,详细记录了中镇人的谋生手段、住房与家庭、子女教育、闲暇时间的利用、宗教生活、参与社区活动等六大方面的生活及其变迁,并分析了中镇社区的生活特点及变化的原因。他们于1929出版的《中镇》一书是这次调查研究的成果。

几年后,林德夫妇又重返中镇进行追踪调查,并于1937年出版了调查研究的成果——《转变中的中镇》一书。在这次调查中,林德夫妇发现当时美国的经济危机对社区权力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使社区中的某个家族垄断了全社区的经济命脉,从而控制了整个社区。这种社区权力分配的不平等状况被进一步归纳为精英控制模式,成为之后社区权力研究的前奏。(四)社区权力研究

1. 精英控制模式

继林德夫妇对中镇权力状况的调查研究之后,1953年,美国社会学家弗洛伊德·亨特出版了《社区权力结构》一书,标志着社区权力研究的正式开始。亨特运用声望研究法、面对面访谈法等方式,调查研究了亚特兰大城市社区的权力结构。结果发现,决定整个亚特兰大社区命运的40人中有36人是在本地政府中没有政治职位的商人。由此,他认为,这个社区的权力被控制在少数商人手中,民主形同虚设,由选举产生的社区官员对本社区的一些重要决定影响甚微。亨特进一步指出,像亚特兰大这样的地区性城市存在着一个多层次的权力结构,经济实力较强的商人组成了顶层权力群体,多层权力结构中的[45]其他层次群体主要是听从和执行顶层的意志。这一模式也被称为“精英控制模式”(或称“一元权力模式”)。

2. 多元权力模式

针对亨特提出的精英控制模式,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罗伯特·达尔使用决策途径法,即通过分析决策的参与过程来反映权力结构的方法,对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New Hovern)社区进行了研究,并于1961年出版了《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和权力》一书,得出了与亨特截然不同的结论。达尔发现,在纽黑文社区中,并不存在一个集中、单一的权力群体,而是一个多中心、分散的社区权力体系。除市长对所有问题的决策都发挥至关重要的影响外,其他领导者只是在各自不同的领域里发挥作用。达尔还通过考察纽黑文社区的历史,发现社区权力结构的变革存在着一个从寡头政治向多元化政治的发展趋势,并由此提出了球状结构、集中式结构、多个权力竞争式结[46]构等不同的社区权力结构模式。

3. 其他模式

由于社区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以上两种权力模式理论各有其局限性,因而一些学者在研究社区权力结构时提出了其他模式。

例如,罗斯(P. H. Rossi)把社区的权力模式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金字塔型,即由一个人或极少数人最终掌握社区权力;二是委员会型,即由一定数量的人掌握社区权力,其决策取决于这群人之间的意见是否一致;三是多元分布型,如社区政府的权力由专业政客掌控,社区服务机构的权力由工商业组织和专业协会掌控;四是无定型,即没有固定的权力分布模式。罗斯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社区权力结构的演变呈现如下特点:在中产阶级聚集的同质性社区,易于出现寡头控制的权力模式,因为在这样的社区中没有政治权力的制约平衡机制;在多元阶层混居的社区中,政府组织和各种非政府、非正式组织都试图限制对方的影响力而增加自身的影响力;在低层人士占明显优势的社区,富有阶层和专业团体往往通过从政府中引进一些结构性变革来削弱低层人士的优势;在寡头模式的社区中,由于没有正常的冲突表达方式,一些小的事件可能会被成倍地放大,社区冲突往往以[47]大众反抗的方式出现。(五)城市社区存亡问题研究

进入20世纪四五十年代,随着“大众社会论”的兴起,美国的一些学者认为城市社区正在消失,开始提出“社区消失论”。这种观点认为,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社会不可能继续存在丰富且富有人情味的人际关系,人们不可能有社区共同体感和社区团结感,地方性小社区的自主性和团结程度明显降低,整个社会呈现为一种标准化的、同质性的、种族和阶级区别不明显的大众社会。

另一些学者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通过一些实地调查结果断定,美国城市居民之间仍然保持着邻里关系,仍然存在着地方社区感,仍然利用邻里关系来进行社会交往和获得社会支持。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社区幸存论”开始盛行,这种理论认为城市中的社区仍然比较繁荣。

虽然社区消失论和社区幸存论针锋相对,但它们都是把社区视为邻里基础上的地域性概念,都只是从有限人口聚居地域的角度回答社区存亡问题。与此不同,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社区解放论”则试图将社区从邻里地域的限制中解脱出来。这种理论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研究社区,认为大规模的现代化已经改变了社区的性质,当代城市居民不再完全是一个地域性共同体或亲属群体的成员,而是众多[48]特殊化的、以兴趣为基础的社区的成员。(六)社区体系理论

社会体系理论把社区视为一个集中于某一地方而又比较持久的社会体系,考察这个体系中各部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一体系与其他体系之间的关系。社区体系理论在分析社区这一社会体系时强调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范围性。包括物理的和地理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等。二是结构性。形成社区结构的主要元素包括角色、地位、群体、组织。其中,角色与地位是最基本的结构单位,角色与地位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群体,数个群体的有机结合形成组织,组织与组织的结合形成社区。三是互动性。强调社区体系与体系之间或体系内各部分之间的互动性,其互动方式包括强制性互动、协商性互动、规范性互动等。四是关联性。强调社区内各要素、各部分之间以及社区体系与外部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有些学者把社区内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称作“内模[49]式”,而把社区与外部体系之间的联系称作“外模式”。

在社区体系理论领域,交往场地理论和社区副体系理论具有较大的影响。交往场地理论把社区视为交往互动的场地,实质上是研究以社区为基础的交往体系。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W. 萨顿和J. 柯拉渣。他们强调个人交往和由此产生的非疆域性社区(共同体)概念。社区副体系理论将社区视为大社会的副体系,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沃伦(R. L. Warren)。沃伦认为,社会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宏观体系对社区副体系的影响力增强。一方面,地方社区各单位与社区之外不同体系的联系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社区的内聚力和自主性逐渐下降。在此基础上,沃伦又提出了社区纵向格局和横向格局的概念。前者是指地方社区与社会宏观体系以及其他社区之间的联系;后者是指社区内各单位、各组织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一个社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一个社区存在的内聚力。但他意识到,现代社会的发[50]展趋势是社区横向格局相对减弱,纵向格局相对加强。(七)社区行动理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以直接服务于解决社区实际问题为己任的社区行动理论逐渐形成。这种理论把社区看作一个社会互动的复合体,注重分析社区的领导层、决策过程、社区参与等问题与社区变迁的关系,强调社区行动的社会关联性。

多数学者认为,社区行动是指发生在社区,与社区生活有直接联系的具有广泛参与性的社会活动或互助行为。社区行动的主要特征有:(1)社区成员广泛参与;(2)行动目的在于试图解决涉及社区成员的共同生活问题。研究社区行动的美国学者根据不同标准将社区行动分成不同类型。例如,根据社区行动的组织形式将其划分为自发式、常规式、发起式;根据社区行动目标的性质将其划分为经济行动、政[51]治行动和整合行动。(八)社会互动理论

社会互动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社区理论专家桑德斯(I. T. Sanders),该理论将社区视为在某一特定地域上的一系列社会互动过程和互动系统。桑德斯对社区互动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一是研究社区的群体组织、主次体系等结构与功能,以及社区成员和社区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研究社区内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三是从人们活动的社会范围和社会互动的场域,考察和研究人们的社区互动。社会互动理论关注的是社区中的竞争、合作、冲突、解体等互动过程,及其与家庭、宗教、政治、教育、[52]经济等制度的关系。(九)社区冲突理论

社区冲突是指社区内的个人或者团体为各自的利益和目标而产生的相互对抗。社区冲突理论认为,社区是一些人聚集在一起追求各自[53]利益的地方,必然会产生社区冲突。

1957年,美国学者科尔曼(J. S. Coleman)出版了《社区冲突》一书,认为经济争端、政治争端、价值观的冲突是社区冲突的根源,导致社区冲突的各种事件会相互强化,因此在冲突一开始就应该制止这种恶性循环。

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葛木森(W. A. Camson)研究了新英格兰地区18个社区的54起争端,并把它们归类为积怨的冲突和常规的冲突。积怨的冲突的特点是不择手段,与政治上的不稳定密切相关;常规的冲突则是用公认的政治表达手段来表达争议。

1975年,美国学者桑德斯出版了《社区》一书,把社区权力结构置于社区冲突的范围内,认为社区冲突包括对立的关系、不同的权力分配、社区居民某种激烈的情绪三个要素,并且社区冲突与社区变迁密切相关。(十)文化人类学理论

文化人类学也称“社会人类学”,它是研究人类文化的起源、发展变化过程、文化差异与类型的学科。文化人类学在研究社区时,注意对社区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考察,认为社区生活是一种文化现象,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和变化规律。通过对社区文化类型的总结和比较,可[54]以深刻认识社区的特点和变迁。第四节 中国社区研究的主要历史发轫

中国的社区研究是20世纪30年代首先由以吴文藻先生为首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生发起的。吴文藻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他在这方面的主张和贡献主要有:(1)通过积极开展社区研究以促进社会学中国化;(2)主张用英国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社区;(3)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社区实地调查。在吴文藻先生的倡导下,包括费孝通先生等在内的众多学者亲身前往社区参与实地调查研究,并产生了众多优秀的成果,如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纵观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中国社区研究的主要特点有:(1)“社区”概念基本上定位在乡村,社区研究基本上属于或侧重于乡村社区研究,对城市社区的研究较少;(2)对乡村社区的研究大多建立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具有非常明显的实践性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52年至1978年,社会学学科被取消。其间,“社区”概念在中国基本消失,学科意义上的社区研究基本没有开展。1979年,社会学学科恢复重建,中国的社区研究重新开始。在改革开放早期,恰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社区研究仍然主要集中于乡村社区。但受改革实践的推动,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城市社区的研究有了明显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但纵观中国社区研究的历程,可以发现中国的社区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流派。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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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钟金霞:《当代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湖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本书认为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Gemeinschaft”一词更适合译为“社区”,所以本书用“社区”一词指代该书中的“共同体”。

[2]袁秉达、孟临主编:《社区论》,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3]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4]〔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57页。

[5]〔美〕罗伯特·E. 帕克等:《城市:有关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杭苏红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31页。

[6]〔美〕埃弗里特·M. 罗吉斯、拉伯尔·J. 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王晓毅、王地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4页。

[7]《社会学概论》编写组:《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3页。

[8]袁方主编:《社会学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文件)。

[10]张永理:《社区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1]〔美〕罗伯特·E. 帕克等:《城市:有关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杭苏红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美〕乔治·希勒里:《社区的定义:一致的地方》,载《乡村社会学》1955年第6期;徐震:《社区与社区发展》,正中书局1980年版;袁方主编:《社会学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袁秉达、孟临主编:《社区论》,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徐永祥:《社区发展论》,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钟金霞:《当代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湖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张永理:《社区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2]〔美〕罗伯特·E. 帕克等:《城市:有关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杭苏红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唐忠新:《现代城市社区建设概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3]袁方主编:《社会学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

[14]唐忠新:《现代城市社区建设概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15]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5页。

[16]袁方主编:《社会学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徐永祥:《社区发展论》,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唐忠新:《现代城市社区建设概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7]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张永理:《社区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8]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张永理:《社区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9]吴开松等编著:《城市社区管理》,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张永理:《社区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0]于燕燕:《社区和社区建设(二):城市社区的界定及类型》,载《人口与计划生育》2003年第8期。

[21]于燕燕:《社区和社区建设(二):城市社区的界定及类型》,载《人口与计划生育》2003年第8期。

[22]熊常君:《人类学视角下社区分类新标准及其运用的研究》,载《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23]D. I. Warren, Explorations in Neighborhood Differentiation, Sociological Quarterly, Vol.19, No.2, 1978;郭彩琴、卢佳月:《沃伦夫妇“三—六”社区分类理论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启示——基于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分类治理的实践》,载《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24]高永久、刘庸:《西北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多元类型及演化趋势》,载《城市发展研究》2005年第6期。

[25]H. J. Gans, Urbanism and Suburbanism as Ways of Life: A Reevaluation of Defini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秦瑞英、周锐波:《国内外城市社区分异及类型研究综述》,载《规划师》2011年第S1期。

[26]张鸿雁:《论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分异与变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载《规划师》2002年第8期。

[27]王颖:《上海城市社区实证研究——社区类型区位结构及变化趋势》,载《城市规划学刊》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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