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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14: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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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莫里斯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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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的水井:上下

世界尽头的水井:上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世界尽头的水井:上下作者:(英)威廉·莫里斯著;张雪黎等译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19.8ISBN:978-7-5680-5319-8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第一卷  旅途奇缘Chapter 01  王子四人各奔前程

很久以前,曾有一弹丸之国爱普觅斯,由彼得王统治。彼得王膝下有四子,分别取名布勒斯、修、格雷戈里和拉尔夫。拉尔夫是其幼子,年方廿一,布勒斯为其长子,已过而立。

如今,四位年轻人不甘被束缚于其父王统治的一隅之地,渴望了解人生百态,也想为自己的未来奋力一搏。即使贵为王子,他们享有的物质财富也算不上丰厚,但也从不缺少美酒佳肴、豪宅府邸、消遣嬉戏的同伴和供他们寻欢作乐的少女。当然,他们也可以随心所欲去往国内任何地方,头顶蓝天白云,脚踏大好河山,漫步草甸田野,寻觅树林河溪,攀登爱普觅斯的一座座小山丘。

可除此之外,对于心中真正的渴望之物他们却无法企及。四位王子对国家没有半点统治权,要说有也仅限于驾驭马驹、管管家犬。这个国家的臣民固执粗鄙,作风专横野蛮,无论是受到武力挑衅,还是听闻粗言鄙语,都惯以拳脚回敬,也难怪彼得王的儿子们有被束于锥地之感。一国之内,既无繁华都市、恢宏城堡,亦无宏伟修道院,散布其间的仅是平民的小礼堂、乡绅庭院或带盾骑士的庄园,再不然就是些标致的教堂,以及虔诚教士的居所。不过,这些教士既不知晓罗马大道,也弄不清大臣府邸的方位。

长久以来,几个年轻人成天抱怨生活平淡无味,频频表露远游四方之心,彼得王和王后不胜其烦。一个晴朗炎热的六月的午后,彼得王用膳后在果园草地的地毯上休憩(地毯为桥边圣约翰修道院院长所赠),此刻他突然醒来,随后信步走进爱普觅斯宫殿,并遣人唤来四位王子。待他们到来,并伫立于国王的宝座前,彼得王开口说道:“我的爱子们,你们总对父王倾诉驾游远方的愿望,我已心生腻烦。若你们真是铁心要离开,那就告诉我何时启程吧!”

四人面面相觑,三个年纪稍小的王子对着长兄布勒斯点点头。于是,布勒斯说道:“出于对您和母后的关心和尊重,我们最好即刻启程,哪怕刚用过午膳也无妨。但您贵为一国之君,一切听君圣度。我所言可稳妥,弟弟们?”其他三人都齐声赞同,“正是,正是。”国王回道:“那好!现在正是烈日当空,你们若是一路安稳慢行,没累坏马匹,日落前必可找到舒适的落脚处。你们若能在一小时之内抵达四望路,我就准许你们离开。”

彼得王的一席话让四位年轻人欣喜若狂。他们立刻收拾了一些必要的细软行囊,轻装简行;随后又拿上了趁手的武器,准备命侍从牵来坐骑。这时,他们得知侍从们已接到彼得王的旨意,早已往四望路而去。于是四人安步当车,相伴前行,一路上谈笑风生。

这里必须提一下,上文提到的四望路离爱普觅斯宫不过4弗隆,位于爱普觅斯河道转弯处,河水蜿蜒流淌,穿过高地农田尽头丰美的青青草甸。这个国家朝北地势微微向上隆起,延伸至一片丘陵地带;最北端是一座未知的山脉;南面有一处与河平行的低矮山脊,自西向东延伸。若是站在山脊上眺望,往南还有更高的山川可览于眼底,同样也是东西向延伸,此处就是爱普觅斯当前的边境所在。爱普觅斯南方的邻国和平友善,常向彼得王赠礼示好。然而,虽说彼得王统治着四望路以北的一片沃土,他却并未因此尽享荣华富贵,因为他不能随意向国民滥征赋税劳役。但话说回来,若是真的被赋予这种权力,彼得王也不会真的压迫百姓,因为他性情善良,懂得拿捏分寸。爱普觅斯北面的边境常年战火不断,皆因和一片密林接壤。那片林地归属未定,彼得王与王子每次前往都可谓以身犯险。林中野鹿数量庞大,品种繁多,各种赤鹿、牝鹿居于其间。另外,还有野猪、灰熊和狼群出没。而密林另一边的国君,虽顶着圣堂男爵及主教的头衔,却比彼得王更有野心和权势。他手段狠毒,杀戮成性,但从不亲自动手,全靠封赏的庄园领主或雇佣的打手为其卖命。

彼得王的父王与长兄皆战死于密林中,而他本人喜好安宁,很少前往密林。但他的三个儿子—年龄较长的那三个常驭马前去,并在林中策马驰骋。至于幼子拉尔夫,彼得王则从未准许他去那片争议之地。

四人终于到达四望路,只见彼得王坐于石上,面前有八匹马,其中四匹战马,四匹乘用马,并配有四名侍从。他们走到彼得王面前,静静候在一边,暗自揣摩着圣意。

彼得王说道:“我的爱子们,你们马上就要启程去更广阔的天地探险,今后的生活肯定比在宫中劳碌奔波得多,如你们所愿吧!不过我也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我年事已高,也不可能再有子嗣,所以爱子们,你们得留下一人照顾我和你们的母后,万一国家陷入危机也好挂帅上阵,领兵作战。我一时也想不出谁该远游探险,谁该伴我左右。你们天赋迥异,优势、弱点皆不相同。布勒斯,你明智谨慎,却武艺不精;修,你英勇善战、孔武有力,但任性固执、有勇无谋,而且对酒馆侍者过分慷慨;格雷戈里,你礼数周全、能言善辩,但有些懒散,不过我倒不觉得你懦弱;至于拉尔夫,你一表人才,没准将来会集布勒斯的才智聪慧、修的英勇无畏、格雷戈里的能言善辩于一身,可现在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唯一能肯定的是你初出茅庐、涉世未深。不过,将来你肯定会比你的兄长更出色,对此我深信不疑。鉴于以上种种,我只能说,你们都是我心爱的孩子,我实在不知该如何抉择,所以就让命运代替我做选择吧!你们通过抽签来决定未来的人生,抽到最长签的就往北走;抽到第二长签的就往东走;抽到第三长签的就往西走;但抽到最短的没得选,必须回王宫,跟我同甘苦、共患难,等我百年后,最有可能坐上王位,成为爱普觅斯下一任国王。那么,爱子们,你们对我的安排还算满意吗?如若不满,恐怕你们都得留在家中了,我会供你们锦衣玉食,你们也无须担心会像过去那样因懒惰或做错事而被责罚。”

王子们互相对视一番,随后布勒斯回答道:“父王,依我看我们一定会遵循您的安排,就让运气来决定我们到底是出发还是回宫吧。”其他三位王子也纷纷表示赞同。彼得王道:“抽签之前,还有一事告之,我为你们每人配备一名侍从。红脸理查德跟从布勒斯,多年来他虽饱受病痛挫折,但他博学多才、爽直勇敢,而且熟知各类武器的特点。“巧舌兰斯洛特追随修,他长相俊朗、彬彬有礼,且富有逻辑思辨力—尽管是法律逻辑而不是哲学逻辑。此外,他手艺精湛,正好能弥补修的不足,毕竟修前脚到一个地方,麻烦和争论后脚就跟过来了。“黑脸克莱门特为格雷戈里效劳,他为人细心谨慎,无论是在骑士决斗中获胜,还是打造一件趁手的武器,他都是做十分说一分。“最后,除了长腿尼古拉斯,我已无其他人可安排给拉尔夫了。虽然他比我还絮叨,但他也更聪慧,读过万卷书,也行过万里路,而且对我们的宫殿情有独钟。“怎么样,爱子们,这样安排合你们的心意吗?”

他们异口同声道:“当然。”随后,彼得王下令:“尼古拉斯,把抽签用的秸秆拿过来给我,好让王子们抽签。”

于是几个年轻人轮番上前抽签,彼得王再将秸秆放到一起逐一比较,仔细端详后说:“结果已出,修和兰斯洛特向北走,格雷戈里与克莱门特向西。”他缓一缓,接着说道,“布勒斯和理查德一起向东。至于你,我亲爱的拉尔夫,你得跟我回宫居住,我会看着你一天天成长,你也得让我晚年享尽天伦之乐、荣华富贵。汝爱即吾冀,汝勇即吾依。”

话毕,他起身张开手臂想搂过拉尔夫的肩膀,但拉尔夫却故意拉开与父亲的距离,满脸沮丧。彼得王看到后,脸色一沉,说道:“别这样,我的儿子。别因无法与兄长一同远游、并肩作战而怨怼我。在王宫至少你可以享尽美酒珍馐、亲友疼爱和百姓爱戴。噢,我的好儿子,你会很幸福的!”

可是这位年轻人还是皱着眉头,不置一词。

这时,即将踏上冒险旅途的三位兄长走上前来,站在老国王面前一言不发。彼得王笑道:“噢,我的好儿子们!在爱普觅斯,你们不花一文就可得到想要的一切,可一旦出了国门,事事都离不了钱。你们总不能两手空空,囊中羞涩吧?稍等片刻,我早已给你们准备好了。”

随后他从自己的钱袋中拿出三个小袋,说道:“你们每人拿一个,这里是目前国库中能匀给你们的所有钱财。每个钱袋中既有银币、铜币,也有些未铸过的金币,以及戒指、胸针。如果将它们换算成爱普觅斯、沃尔滋国和山地众国的合法银价,每个袋中的财宝都是等值的。一人一个,希望你们物尽其用啊。”

三位王子接过钱袋,亲吻拥抱过彼得王,又分别同拉尔夫以及其他兄弟亲吻告别后,就跃身上马与侍从一道启程了。此时骄阳如火,三路人马只得耐着性子慢慢行进。而尼古拉斯缓缓蹬上自己的坐骑,领着拉夫尔的战马,先行回了彼得王的王宫。Chapter 02  拉尔夫回爱普觅斯宫

拉尔夫与彼得王缓步而行,并肩回宫。一路走着,彼得王说起了自己年少时的往事。那时他在无主密林中独自纵马直到暮色昏沉,无意间遇见几个亡命之徒和江洋大盗,当时他以为自己性命堪忧,不料几人并未与他为难,反而以礼相待,等天明时还护送他离去。从此以后,彼得王再也没有发起或是参与过对不法之徒的悬赏追剿,“因为,”他说,“他们和其他人没什么分别,他们虽以劫掠为生,但掠夺的大多是富人;而有些人看似良民却合法地剥削贫民。除此以外,这些人的品性和庄园领主、骑士都毫无二致,他们当中有坏人,也有好人。我能遇到当中的好人,其他人自然也能遇到。”

拉尔夫此时却心不在焉,因为这桩逸事及其寓意他早已听过,且不止一次。对前途的思虑占据了他所有心思,彼得王所言只有只言片语能够入耳。当他们回到王宫,拉尔夫的母亲早已候在大厅门前看是哪个儿子返回家中,这位贵妇虽已年过五旬却依然保养得宜。见到这对父子时,她忙迎上前去抱住拉尔夫,亲吻轻抚他。她实在是喜出望外,是拉尔夫而不是其他儿子回来与他们同住,因为拉尔夫向来是她最疼爱的儿子。这也难怪,四个儿子中本来就数他最漂亮,也最讨人喜欢。不过拉尔夫在母亲的怀中却显得神色为难。他虽然深爱着她,也同样深爱这座宫殿和宫殿内的一切,下至窝在壁炉边的小狗,上至在泥坛中筑巢的燕子—那泥坛还是他年少时看着母亲放在凉亭屋檐下的,但如今,爱或不爱都已被抛诸脑后,他的心如弦上之箭,只想尽快跟着命运的指引行事。可当他自母亲怀中脱身,却已经重展欢颜。整个晚上他都言笑晏晏,不但在餐桌上有说有笑,就寝时还哼着小曲。Chapter 03  集市小镇告别教母

拉尔夫的寝殿位于王宫里一座塔楼的顶层,那是他专属的地方,没人会来冒昧打扰。次日天刚拂晓,他便从睡梦中醒来,起身更衣,拿好盔甲和配剑长矛,然后绕过所有大门,直奔爱普觅斯河湾的浅滩。他将武器装备藏在一片小柳树林中,以防被路人看到。随后他又回到王宫,从马厩的栅栏里牵出一匹战马。这是匹灰斑牡马,取名猎鹰,强健有力。拉尔夫将它带到那片柳树林中,缰绳绑在树干上,在林间穿戴起盔甲来。待到整理完毕,拉尔夫走出树林,看起来潇洒干练,神气十足,俨然一副夏日里你或曾见过的将士模样。赶在旭日东升前,他跨上马鞍策马扬鞭,飞快穿过河滩。此时,林中的画眉鸟还未来得及唱出清晨第一支歌。

猎鹰载着拉尔夫一路迈着小步“哒哒”向南。太阳升起时,拉尔夫已经穿过爱普觅斯边界。聚居在那里的村民都是彼得王及几位王子的同胞,这对拉尔夫而言是件好事,眼下他们正在田里忙着农活。放眼望去,这儿有一小队农夫拿着长柄镰刀正向干草场走去;那儿有一位少女提着牛奶桶光脚踏过秧草地去给母牛挤奶;还有一群毛头小子,闹闹哄哄地往溪边最近的池塘走去,昨晚潮湿闷热,他们要去洗个澡以唤醒这个同样湿热的清晨。村民们都认出了拉尔夫还有他的装备坐骑,纷纷向他问好致敬,他也如往日一般回应着。这儿的居民常见到爱普觅斯的王子一身戎装地出去办事,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不过,村民们只需解决些家常琐事,很少要奔波一天到爱普觅斯河那么远的地方,因为这条河流淌在农田以北十余英里的青草地上。

拉尔夫一路马不停蹄,随后踏上了一条便捷快道,快道的一头通往爱普觅斯国,与横跨爱普觅斯河的大桥相连,这座桥由彼得王和北面修道院的教士近年来合力修建;另一头则通向一个小集镇,名曰坞镇。拉尔夫对小镇的南面知之甚少,在他心里那是个神秘的地方,充满了美好的事物和奇妙的探险。

拉尔夫马不停蹄地赶路,直到天微亮时,终于到达了集镇。第一波人潮过去,只见妙龄少女们都聚集在市场中心的喷泉旁,少年三三两两地坐在易货亭下。拉尔夫并未停留,而是径直朝一个熟人的住所走去。他曾几次到这位朋友家做客,而对方也是爱普觅斯宫的常客。这位商人,常年走街串巷,周旋于各家屋檐下,兜售人们需要或追捧的商品,连彼得王本人也曾多次跟他打交道。此刻,商人正站在自家崭新华丽的大门前,嗅着清晨微风为小镇送来的香甜空气。他身穿一件灰边镶银丝的秀雅长衫,面料轻薄,正适合这炎炎夏日。这身衣服并非由他亲手所做,而是命人裁剪出来。他正值不惑之年,面色红润,留着黑须,大家都称他为商人克莱门特。

商人克莱门特一见拉尔夫就报以亲切的微笑。拉尔夫下马时,他上前稳住马镫,口中一面说道:“恭迎殿下!你穿得这么威风凛凛,难道就是来给我捎个口信,再到我家吃一顿粗茶淡饭吗?”

拉尔夫被他的话逗乐了,正好他也饥肠辘辘,于是回应道:“没错,我就是要去你家吃顿好酒好菜,再跟我教母问个好,就挥挥衣袖走了。”

随即克莱门特就领着他走进府内。如果说这宅邸外观上已属富丽堂皇,其内饰真可谓美轮美奂。巧夺天工的雕刻壁板装饰着精致的房间,橱柜里陈列着完美无瑕的银铜器皿。餐椅和脚凳也是极尽奢华,足以和国王的宝座相媲美。窗棂上镶着流彩玻璃,以花朵、彩结和花束为图案。卧床上则悬挂着来自海外的上好织网,酷似苏丹御用的那般精美。此外,商人的货仓就在起居室旁,散发着令人愉悦的混合味道。桌上摆放着美酒美肉以及锡制或陶瓷的餐具,精致华美。商人的妻子就站在桌边,虽已年近四十,但优雅高贵、风韵犹存。当年,她还是个亭亭玉立的新婚少妇时,就曾为拉尔夫端过洗礼盘,因为她出身于爱普觅斯国的名门,因此被人尊称为凯瑟琳夫人。

夫人亲切地吻了吻拉尔夫的脸颊,说道:“欢迎啊,亲爱的朋友!你来得正是时候,先跟我们一起随意吃点早餐。稍后,你去镇上办事回来,再给你准备顿像样的午餐。到傍晚,你小酌一杯,等凉爽些了再回宫吧。”

夫人这番话似乎让拉尔夫有点为难,他说道:“亲爱的教母,这恐怕不行,感谢你为我悉心安排的一切,但用过早餐后我就得继续向南赶路了,请容我先跟克莱门特大人说句话。大人,南面是什么地方,到那儿还有多远?”

克莱门特答道:“我的孩子,你去南边干什么呢?你也知道,去那儿必须经过一片荒野丘陵。哪怕是像你这样英勇强壮的骑士,独自前去仍旧危机重重啊,殿下。”

拉尔夫面颊泛红,说:“我要去那儿办点事。”“为彼得王还是为你自己?”克莱门特说。“你非要问的话,是为彼得王。”拉尔夫说。

商人克莱门特不是没见过他撒谎的样子,于是说道:“亲爱的殿下啊,你必定是为了自己的事,为彼得王办差事哪儿用得着这么着急呢?难不成要我到长官那指控你图谋行凶,把你软禁起来,再通知国王你的行踪,你才肯说实话吗?”

王子气得满脸通红,但他还没开口,凯瑟琳就厉声说道:“别说了,克莱门特!你凭什么干涉这件事呢?如果我们年轻的殿下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为什么非要得到我们批准呢?如果他真心想去,为什么一定要他父王点头同意呢?要我说,他就该环游世界,再安然无恙地回到爱他的人身边。稍等一下!我要送你个礼物。”

她向立在角落的柜子走去,把手伸进去摸索一番,终于找出了一串小项链。项链上镶嵌着璀璨的蓝宝石和绿宝石,宝石之间则由金珠相连,远看像是一串念珠,不过主教或神父都不曾为它祝圣。项链边上有个金匣子,匣子里似乎藏着什么玄机。她将这稍显艳丽的项链赠予拉尔夫,对他说:“亲爱的,戴上它,别让任何人夺走。我相信它会拯救你于危难之中,给你的探险带来好运。有它在,你就好比喝过世界尽头之井的圣水一般。”“那是什么井?”拉尔夫说,“怎么才能找到它?”“这我也不清楚,”她说,“不过或许真的有人找到过。我听说那井水可以祛忧解乏,治愈百病,还能让人魅力无穷、人见人爱,或许还能永生不死。”然后,她转向克莱门特说,“你从没听别人提过么,夫君?”“听说过,”商人说,“很多次。我还听说有人喝下那井水,便能巧舌如簧,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无论对方多么世故谨慎,他都能蛊惑人心,无往不利。至于这井在哪儿,你在这一带肯定找不到。有人说它在枯树谷外,天知道那有多远!不过眼下,拉尔夫殿下,我建议今晚你还是跟我的侄子安德鲁一道回宫吧。老实说与其让他待在坞镇,倒不如让他跟你回爱普觅斯,省得他整天无所事事。不过,殿下,你可千万别把我刚说的让长官囚禁你的话当真。你也知道,那不过是句玩笑话。”

听了这话,拉尔夫的脸上由阴转晴,面带微笑地掂量着手中的项链。凯瑟琳夫人说:“亲爱的,快戴上吧。这是我赠予你的礼物,来自教母的礼物,就算是国王的儿子也没理由不接受吧。”

拉尔夫答道:“戴上它符合教义吗?不会有什么巫术吧?”“听听他这话!”她对克莱门特说,“这像是他会说的话吗?以前要是看到街上有人吵架,也不问谁有理、谁没理,就横插一脚。现在我们这只小雏鹰竟然会怕一个小金匣子和一串念珠。”“不管怎么说,”拉尔夫答道,“我要请我见到的第一位神父为它们祝圣。”“他不会的,”夫人说,“他才不会。谁知道他这样做会让什么灾难降临到你我头上呢?来吧,戴上项链,然后坐到餐桌边!你没见我丈夫望眼欲穿地盯着这一桌美酒佳肴吗?你只要喝一小口酒,就立刻精神抖擞、目光如炬了,王子殿下,我亲爱的朋友。”

在拉尔夫入座前,她挽过他的手并亲自为他戴上项链,又亲吻他。而她的丈夫在一边旁观,咧嘴笑着,不避讳但也没对他们说什么,只是叫来了仆人让他把猎鹰牵到马厩去。等他俩都坐定了,商人才捡起方才未说完的话头继续说道:“拉尔夫殿下,如你所想,作为一个成年人必然要敢于冒险。这就跟小鸭子会游水后就不顾孵化它的母鸭一样。不过,爱普觅斯可能不会一直保留你的王子身份。其他王子,你兄长们离开时都带了什么呢?”

拉尔夫说:“他们已经开始探险了,分别向东、西、北三个方向,每人都带着父王的祝福和一小袋钱财。大人,老实说我向来不擅长撒谎,兄长启程时父王和母后的确是希望我留在宫中的,但这违背了我的意愿。我想去外面的世界闯闯,碰碰运气。对于普通人、神父或田间农夫而言,爱普觅斯无疑是个宜居之地,但却并不适合我这样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王子。你说呢,亲爱的教母?”

夫人说:“我或许会因心疼你母亲而落泪,但却一点也不为你难过。趁着大好的青春年华,在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去实现心愿,这是再好不过的。当然,我相信你会满载荣耀与崇敬凯旋,我可被人称为预言家呢。但求你保管好我方才给你的宝物。”“嗯,”商人说,“享受快乐,随心所欲固然很好。不过话说回来,一副好皮相到哪儿都不会掉价,但它得要完好如初才行。殿下,现在不管我让你走或留,你都随心去吧。反正我也不是彼得王的臣民,也无权留住你。下一个地方叫海厄姆城,那是个繁华的都城,物资充盈,城墙厚实,还建有一座城堡和一个富丽堂皇的修道院。城内一派祥和,皆因修道院院长雇佣了不少士兵保卫他自己和子民们的安全,士兵们都坚决维护院长的权力,防备一切外来者。而院长大人在管理城镇上也可谓处世机智、办事得力。很多平民百姓都搬进城里,过上了富足的生活,那里也因此成了商人小贩的乐土。没有比那儿或是巴比伦城更繁华的市场了。噢,拉尔夫殿下,如果你能平安到达海厄姆城,我建议你不要继续冒险前行了,去为修道院院长大人效力吧,成为他的侍卫。若是保全了性命,那将来你就可能当上侍卫队队长。对一个从爱普觅斯国来的年轻人而言,这已然是一次不错的冒险了。”

这番话并未打动拉尔夫,他没有立即回应,过了好一会才说:“如果过了海厄姆城,又到哪儿呢?你还知道更远的地方吗?”

商人笑了笑说:“当然,再继续走就到了凶境密林,之后便是林外的国度了。不过要去那些地方,路途十分遥远。倒不是说我到过枯树谷,但我曾听人说起,有人见到过枯树谷,尽管他连一口世界尽头之井的井水可能都没喝过。”

听到这番话,拉尔夫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脸颊泛红,却也只是淡淡地问了句:“克莱门特大人,你知道去海厄姆城有多远吗?”“大约四十英里,”商人说,“正如你所知,如果从这儿骑马向南走,抬头就能看到绵延起伏的丘陵,你得一口气穿过那重重的丘陵。等你站在熊丘丘顶向南眺望,也只能看见广阔无垠的丘陵以及穿插其间的算不上路的羊肠小道,目之所及不见一座城堡、修道院或是宅邸,最多能见到牧羊人的小屋棚,或者在白垩地上的修道士的小屋及附近的小礼堂。好在那地方的水慢慢汇聚形成了一个小水塘,否则那里根本无水可用。”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端着酒杯喝了一大口酒,又接着说:“过了丘陵就到了海厄姆城,它位于一片肥沃的草原;一条名叫冰湖的小河流弯弯曲曲地在草原上穿行,那是块富饶的土地。给你看看丘陵产的羊毛吧,质量一流!我带回了今年收获的上等货,爱普觅斯绝对产不出这样好的羊毛。”

拉尔夫在那儿静坐了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然后他开口说道:“尊敬的克莱门特大人,我已享用过你准备的美酒佳肴,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现在可否请你再帮我一个忙?让仆人把猎鹰牵过来吧,前方路途遥远,我们得即刻启程了。”“好吧,殿下,”克莱门特说,“既然如此,那我就照办吧。”他低声喃喃自语,“我的孩子,你说‘我们’的时候口气真不小。不过,你现在必然顶着压力,唯恐尼古拉斯来把你带回去。老实说,哪怕到此刻我都希望他一只手已经搭到你肩膀上。”

然后,他又提高音量,说道:“我现在就去安排仆人把你的战马牵回来。但是,听我一句劝,殿下,去给海厄姆城里的圣玛丽修道院院长当侍卫吧,前途无量。”

随后,他侧身走出了房间,夫人则开始叮叮咚咚地收拾桌上的餐具、食盘和酒杯。拉尔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身上的盔甲叮当作响。夫人离开餐桌,走到拉尔夫身边,亲切地看着他的脸,说道:“亲爱的,可有钱财傍身?”

他顿时面颊绯红,很快又脸色一沉,不过他还是轻快地回答道:“有啊,教母,银币、铜币都有。我口袋里有三个金皇冠和一堆小银币。当然啦,如果把它们一个挨着一个放在地上,肯定没办法从这儿铺到爱普觅斯。”

她笑着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说:“你这孩子哪有那么精明呢,殿下。但我知道,我夫君并不想让你两手空空地离开,否则他也就不会故意让我俩单独相处了。”

说着她就走向角落的餐具柜,打开其中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袋子,并将它交到拉尔夫的手上,说:“这是教母赠予你的礼物,请你坦然接受,不必心怀不安。给你这么多,是因为如果你父王是个暴君,或许就能给你比这更多的财宝。不过现在你的钱财不会比你任何一个哥哥少。”

他微笑着接过钱袋,羞红了脸,夫人怜爱地看着他说:“我真不知道你走后,如果老尼古拉斯来了,我是否要告诉他你的行踪,他肯定会来。换句话说,我是否该让这个老探长一路追寻你的足迹,不过他肯定会跟踪你的。”“或许你可以告诉他,”拉尔夫说,“我去为海厄姆城圣玛丽修道院的院长做事了,好吗?”

她笑着说:“你会去吗,殿下,我的夫君自诩如所罗门一样料事如神呢,你真的会照他说的去做吗?”

拉尔夫只是自顾笑笑,并未回答。“好吧,”她说,“或许到时我就知道该怎么说了。瞧,那儿!你的马来了。再待一会儿吧,然后你就像夏日的风一样,去你想去的地方。”

她走出房间,又返回去拿了一个袋子递给拉尔夫,说:“这里有瓶酒,到了缺水的地方可以解渴,还有点肉在路上充饥。珍重,亲爱的朋友!今早起来时我怎么没想到,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和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分别了呢?除了镇上乏善可陈、人们不作为,也只有与你分别能让我如此烦躁了,就像此刻我只能再次说,亲爱的,后会有期。”

随后,她亲吻了他的脸颊并且拥抱了他,两人又说了会儿话,之后就让他离开了。正如先前所述,拉尔夫虽对夫人有孺慕之情,感激她所做的一切,却并不明白她对自己有多疼爱。再者,夫人也很少看见拉尔夫从爱普觅斯到坞镇来,恐怕她自己也不太明白这份感情从何而来,尽管她膝下尚无子嗣。

随后,拉尔夫上马出发。夫人一直看着他离开,直到见到他在集市转弯处回首跟自己挥手告别。在他出了视线范围后,还能看到镇上的少男少女伫立一旁痴痴凝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然后,她转身回到自己家,把头枕在桌上,轻轻抽泣起来。这时,商人悄悄走进来,站在她身边,她却一点儿也没注意到。他咧着嘴饶有趣味地朝她微笑着,然后把手搭在她肩膀上,等她抬起头,才道:“亲爱的,哭泣也于事无补。你年轻貌美时,他不过是个小婴儿,从那时候你一直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可后来时间过得太快,一眨眼他已成了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又是国王的儿子。你已然四十有余,要生育子嗣可能太晚了。你虽嫁给了我这个爱斤斤计较的商人,但我也绝不是会因此责怪你的狭隘之徒。不过,你给殿下钱财,这点做得很好!这些钱币你拿着,填补一下空掉的柜子,还有这些小玩意,你可以放在原先放那念珠的地方。希望你把这看成是我也送给了他你送的那份钱币和珠饰。”

她转身面向克莱门特,接过他递来的那袋钱和珠饰,说道:“上帝知道你心地善良,我的夫君,但愿上帝能让我也有一个像他一样的儿子!”

她又抽泣了一会儿。商人说:“平静下吧,亲爱的!随他去吧!再见面至少要等一两年,到那时恐怕他会带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一起回来。谁知道呢,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把自己当成是我们的儿子了。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亲爱的,所以你得开心点。”

话毕,他吻了吻她,然后又去看货物了。她则转过身去安排打理家中事务,心中仍有些伤感,但还不至于难过。Chapter 04  穿越丘陵地

至于拉尔夫,他怀着一颗雀跃的心驭马前行,平平无奇的乡野风景终于到了尽头,此刻丘陵出现在他眼前,一条白色的山路顺着地势蜿蜒至最高处。山势即将升高之处,有一个小村庄坐落在小溪边,那里有座精巧的教堂和教士住的小屋。拉尔夫向教堂骑去,想看看那里是不是有圣尼古拉斯的圣坛。因为圣尼古拉斯是他的主和守护神,他想在那里为自己的旅途祈福。但当他走近教堂后院时,他看到院门旁边拴着一匹黑色骏马,像在等什么人。他从马鞍上翻身落地,却见一名男子匆忙地穿过教堂的门,大步走向后院的门。这人身材高大,一身戎装;头上戴着闪闪发光的精铁便盔,把脸完全盖住,只露出一点下巴,手臂和腿上都覆有铠甲;铠甲外面罩着一件绿色大麾,上面用金丝勾勒出一棵光秃秃的树;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把精钢小斧,身侧还佩着一把大剑。拉尔夫站在院门外看着他,手放在门闩上。但这大汉一来到就粗暴地把门扯开,挤过院门,把拉尔夫挤得直往后退,险些跌倒;然后他便纵身一跃,跳上了马背。拉尔夫差点没站稳,腾一下火冒三丈,立马作势要拔剑出鞘。这武夫却叫道:“收剑!收剑!倘若每个因赶时间而把你撞到的人你都要较量一番,你的小命也就不长了。”

他边说话边调整在马鞍上的坐姿,然后一甩缰绳,奔向山路。等他跑到远处,除了他露出的一缕红发,拉尔夫已看不清他的样貌。这时他突然拉停缰绳,转过身掀起便盔把脸露出来,似乎是对着拉尔夫大喊:“这是第一次!”然后他放手让头盔面罩落下,用脚上的马刺大力策马疾驰而去。

拉尔夫站在原地看着他在长长的白路上越变越小,心中疑窦丛生: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个陌生人又是怎么认出他的?如果这个人真认识他的话会怎样?但眼下,他要暂时把疑惑放开。他走进教堂,里面果然是他的主和挚友圣尼古拉斯。拉尔夫在圣坛前念了一遍祷文,恳求上帝的帮助,并献上祭品;然后就离开教堂再次上马。因为此时正烈日当空,他便优哉游哉地往丘陵地前进。

路又陡又绕,往下是一个浅浅的山坳,往上是一个极陡的弯道,使得拉尔夫只能看到左手边的一小段路面;但当他终于登上山顶俯瞰这段弯道时,他看到了坡面上的奇怪图案,有人扒掉了轮廓的草皮,露出底下的白土让图案更清晰。山坡上刻的是一棵长着叶子的树,两边各站着一只野兽,似乎是两只熊扶着树直立,图案看来非常古老。然而从山脚那个叫作尼德屯的小村庄根本看不到山坡上的这些图案,因为草坡朝向之前经过的西面山坳;但如果从坞镇过来,这些图案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拉尔夫以前常见到它们,但从没走得这么近。他们那儿把这座山叫作熊丘。山顶还有一座古人建造的土堡,他们称之为熊堡。现在拉尔夫骑着马来到山顶,可以径直穿过这座古堡,因为围墙早就已经被推倒,散落一地。

他越过残垣断壁,来到最高处,回头望向骑马经过时只觉得景色沉闷的乡郊,原来下面这片地区延绵足有1里格。他在枝繁叶茂的夏日沃野中找寻爱普觅斯河的踪影,但爱普觅斯河根本无处可寻,也没有任何标记可以引向爱普觅斯的宫殿;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认出了无主密林与林后的山丘。这时他调转马头,望向丘陵的另一边下坡处:只看到山丘此起彼伏,一个接一个像是平静海面上微微泛起的波浪;但浪顶处既没有树木,也没有房屋;只有一条比山坡颜色更深的绿道随着丘陵起伏延伸下去。

他就这样定定地看了一两分钟,耳边拂过的西南风,拨动数不清的草茎和亭亭玉立的花苞,发出奇妙的乐声,不时还有蜂鸣应和。一股豪情壮志涌上心头,于是他利刃出鞘,舞剑而起,剑指南方,大喊道:“世界来迎接我吧!我要在你的庇佑下从世界的一头闯到另一头,从汪洋大海闯到群峰之巅!”

他把手中的剑握了好一会儿,才收剑入鞘,然后不慌不忙地骑马踏上土堡壕沟上野草丛生的小桥,来到那条由古人修建的、年代久远的绿道,信马由缰一路往南。

穿过丘陵地的经过不必多说。直到登上一座排着七座古墓的小山丘,他才看到一名躺在羊群中的牧羊人。牧羊人听到身边有马在打响鼻,看到有铁器的反光,便倏地从地上弹起来,抓起身旁的短矛。但当他看到来人是拉尔夫,听到他向自己问好,便友善地点了点头,但没有回以问候,因为他成天一个人在丘陵地独处,早已不习惯开口。

拉尔夫又往前走了两英里路,一群羊从前面上坡的一个弯转过来,后面跟着它们的放牧者—三个汉子。他们越走越近,拉尔夫被围在羊群当中,几乎连路都看不见了。这三人带着三件不同的武器,一个带着长柄战斧,一个带着长矛,还有一个带着流星锤。他们腰带上都系着一把双刃短剑。他们站在路中间,等羊群都走过以后向拉尔夫打招呼,其中带着长矛的男人问他到哪里去。“我要去海厄姆城,”他说,“从这里骑马过去还有多远?”

其中一个人说道:“不到二十英里了,大人。”现在已经是午后两点,天气正热,而且这些人除了衣服有点破,看起来都挺和蔼友善的。于是拉尔夫翻身下马,在路边坐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瓶好酒,问这些人是不是要赶时间。“不,大人,”带着长柄战斧的人说,他的目光早已锁定酒瓶,“那个人已经走得很远了,不会回过头来管我们的闲事,我们也没空理他。”“那就好,”拉尔夫说道,“我们可以趁机小酌一番。你们有带杯子吗?让我们一起举杯祝酒。”“当然,”那个佩着短剑的人说,“我有。”他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只镶着银边的羊角杯,把它举起,像在对它说话一样,“来吧!瑟利!举杯庆祝吧!张嘴接住大人带来的美酒!”

然后他把羊角杯举到拉尔夫面前,拉尔夫笑着把酒斟满,然后又把自己贴身携带的小银杯斟上酒,说道:“向你祝酒,牧羊人们!祝你们羊毛收割得越来越多,坏传闻越来越少!”说完他便一饮而尽。“至于我,”带着羊角杯的人说,“为了您的健康着想,倒要祝你传闻越来越多,收割的羊毛越来越少!”“哎呀,哎呀,你是什么意思?小滑头瓦特?”带着长矛的人边接过羊角杯,边说道,“大人和我们分享他的美酒,这番祝词可不像话。”

瓦特说道:“怎么了?老兄,怎么了?你的脑筋还没转过来吧。骑士收割的羊毛就是战争和战场上的胜负,那自然意味着伤亡,传闻只不过是吟游诗人信口开河的夸夸其谈,所以你觉得对他来说什么才是好祝词呢?是希望他遇上更多伤亡呢?还是不痛不痒的谣言和风言风语?”

拉尔夫禁不住放声大笑,遇上这些家伙实在让人开怀,但那名带着长矛的老人说道:“别听瓦特说的话,大人。他说的可是玩笑话,你可别以为我们这些丘陵牧羊人整天只想着美酒飨宴,在醉后逞匹夫之勇;有一天你会发现事实恰恰相反。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话,我们一定唯你马首是瞻。现在,尊贵的阁下,愿你勇往直前,好运不断!感谢你带来好酒,更感谢你这份美好情谊!”

拉尔夫把羊角杯斟满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凯瑟琳夫人所赠的上好佳酿已经所剩无几,他才说道:“好了,各位,我现在得上马出发了。但我希望,你们能在分别以前告诉我之前所说的‘那个人他已经走得很远’是什么意思?‘那个人’是谁?”

话音刚落,这些人神色骤变,他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那名带矛的老人家回答了他:“尊贵的大人,这种事我们本来不想说,因为我们只是穷苦百姓,即便没有老板盘剥,但也没有主人护佑;我们不识文不认字,照我们的活法,只能在荒野中独自谋生,连教堂都没去过几次。但你这样一位血统高贵的绅士既然愿意与我们把酒同欢,我们就跟你直说吧。前不久有人在绿道上骑马往南跑去,裹着一件像绿道那么绿的大麾,胸口还饰有一棵光秃秃的树。他从我们身边经过时,我们听到他一边快马加鞭一边喊道‘刀尖对刀刃,刀尖对刀刃!群山之中血流成河!’在我记忆里,我这辈子见过这人三次,每次见到他,厄运和死神就随之而来。再说,今天是施洗约翰节前夕,所以我们觉得这意味着更糟的事情会发生。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拉尔夫站着没说话,脑海中却浮现出在教堂后院门前撞到的那名大汉,所有这些传言都让这个人越显神秘,但他还是说道:“我对这事没什么头绪,也帮不上什么忙。将来或许我会雄霸天下,但如今我只是个小人物。现在我可以为你们做的,就是明天以你们的名义在圣玛丽教堂举行一场弥撒。将来如果我如愿以偿,当上这片土地的主人,我一定会当一个好国王,为我的丘陵牧羊人仔细调查这件事,让他们活得舒心、死得安心。愿圣母玛利亚助我如愿!”

老牧羊人说道:“你立的誓词,言辞恳切,态度真诚。如果真能实现,言语不能表达我们的感谢,只能以行动回报。如果有朝一日你回到这里,需要一支军团支援,那么就在熊堡最高的围墙四角点上火堆,并且记住喊出这句暗语—熊王,请以战斧毁天灭地!那时你就会看到奇迹降临。现在是时候说再见了,愿诸圣与你同在!”

拉尔夫也向他们回以祝愿并向他们道别,然后骑上马沿着绿道飞驰离去。三个牧羊人挥舞着手中武器作别,目送他离去。Chapter 05  抵达海厄姆城

此后一路平平无奇,直到他走到丘陵草地的尽头,终于看到山脚下的海厄姆城。一座白色堡塔矗立在山丘之上俯瞰全城,护城河弯弯曲曲地穿过一片草原。那草原就跟克莱门特所说的一样肥沃秀美。城内三座教堂高塔拔地而起,凌驾于其他铅灰色的屋顶之上,其中最高的那座就是历史悠久、宏伟壮丽的大修道院教堂。现正值黄昏,城垛上的镀金风向标和天使翅膀在夕阳映照下熠熠生辉。

拉尔夫迅速骑着马奔下斜坡,眼看太阳就要落山,而他并不知道城门何时关闭。这条路陡峭曲折,一个多小时后他才到达城门口,门还开着,似乎一会儿还不会关,因为有很多人在呼啦呼啦地往城里挤。在他进入这片平原国度后,身后的路很快就被人群挤满。城门宏伟坚固,不过在那天傍晚拉尔夫并没有见到士兵。他骑着马随意地走到一条街上,满眼望去全是穿着盛装华服的人。拉尔夫这才想到这是施洗约翰节前夕,他料定前面必有盛宴。

大街上人满为患,他只得先在一边等着。随后,原本站在他身边紧挨着猎鹰的那位修道士转过身来,向他问好,说道:“从您的武器和行头来看,您是从外地来的吧,骑士先生?”“是的。”拉尔夫说。“要到哪儿去呢?”修道士问,“您在城里有亲朋好友吗?”“没有,”拉尔夫说,“我想找一个能负担得起的舒适旅店过夜。”

修道士摇摇头,说:“你看到那些人了吗?今天正是节庆日,又是晒草季节之后的仲夏。除了我们修道院,你在别处怕是找不到落脚地了。怎么办呢?一直往前走,那儿有最舒适的住所,去拜见一下我们的修道院院长,他最喜欢像你这样年轻敏捷的侍卫了。看!现在人群散开了点儿,让我牵着你的马,带你走捷径过去。”

拉尔夫没有拒绝他,两人钻过拥挤的人潮,一直走到集市广场上,那儿宽阔整洁,地上铺满石子。广场三面耸立着高大宏伟的房屋,另一面则是一座大教堂,比那三座房子高出不少。教堂大部分都是新建的,虽然大主教并不是启动该工程的人,但是他承接了上一任大主教的工作,并竭力推动这项工程。此外他十分富有而且慷慨大方。这座教堂在斜晖下宛如黑色黄金,镀金彩绘的石像则好似金块上的珠宝。“不错吧?”修道士说,因为他注意到拉尔夫在为这巧夺天工的教堂而惊叹,“这是世上最美的房子,住在里面的是世上最快乐的人。”

随后,他带着拉尔夫继续往前走,徒步穿过大广场。拉尔夫看到广场上站满了人,好在场地十分宽阔,所以人群并未显得太过拥挤。此刻,在广场中央放置着被鲜花缠绕的一大堆木头,在那附近有一个舞台,舞台的一边挂着昂贵布匹搭成的帷幔。他问修道士那代表什么,修道士答道,那木头是用来在仲夏节前夜点篝火的,之后舞台上还会有演出。他领着拉尔夫走到大西门南边的一个小巷,沿大教堂的一侧来到修道院大门。在那里拉尔夫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得到了优等骑士必备的所有物品。之后,他被带进宾客大厅,那房间装饰华丽,里面人潮涌动,三教九流,各阶层的人都有。厅内有两个副修道院院长的上座,他被带到其中一个位置坐下,旁边则端坐着一位尊贵的领主,他是圣玛丽的臣子。丰盛的晚宴随即开始,上好的佳肴美酒、精美的餐具酒杯,所有一切都极尽奢华。厅内墙上挂着一张高贵典雅的花毯,毯子上描绘的是“人类心灵的朝圣者”。

厅内不少人都主动与拉尔夫攀谈,对他格外尊敬有礼。他听到人们在讨论海厄姆城圣玛丽修道院所统领的这片土地多么富有并且愈加繁荣,听到大家称赞修道院的院长多么伟大强势,权力大到可为所欲为,却致力于助人奉献,期望让所有人都幸福愉悦。人们还谈论起其他地方的动荡和战争,称赞着海厄姆城的和平稳定。

拉尔夫听了这一切,不过微微一笑,自言自语地说,或许对其他人而言这里很可能就是旅程的终点,但对他而言和平安定与荣华富贵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尽管这儿比爱普觅斯繁荣,但他在国内也过够了安稳的日子。既然选择外出闯荡,就不是为了享受和平,而是要看看在自己青春年少之时,以自己的勇敢才能、雄心壮志,凭借机遇好运究竟能完成什么样全新的挑战。

随着晚宴的结束,餐后美酒小食被端上来,宾客大厅也逐渐冷清,这时之前带拉尔夫进来的修道士走到他跟前,说:“大人,如果你要出去也并无不妥,你可以像其他客人一样去大广场看以圣约翰之名举行的仲夏节篝火,在那能看到很多海厄姆城的习俗。孩子,你看!”

他指着大厅上的窗户,窗外出现了拿着火把的人群,将自己照得通红发亮,好似在夏夜的黄昏诞生了一个个火热的白昼。火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让大厅的烛光黯然失色。拉尔夫吃了一惊,用右手去摸剑鞘,但是那把剑方才已给了管家。修道士笑着说:“别害怕,阁下,在海厄姆没有敌人。快去吧,免得去晚了错过表演。”

他领着拉尔夫走到广场,看台前有专为教士及其客人准备的座位。广场上人山人海,片刻前还拥挤的街道此刻已经空无一人。

几队穿着锃亮铠甲的士兵像圈羊的栅栏般将人群围起。不过,他们对百姓不仅毫不粗鲁,反而谦逊有礼。数不清的火把和灯标在静谧的空气中不断燃烧,将夜晚映照成白昼。在舞台脚手架上站着几位满面喜色的人,不过拉尔夫没来得及询问他们的姓名和身份。

大教堂的高塔上传来钟声,很快大钟被按序敲响,音色分明地奏出一曲和谐的乐章。钟声一响,只见脚手架上盛装打扮的人们迅速散开,拽着一块帆布的背面将它拉起,布上画着一片岩石山坡,坡上有一洞穴。随后,一位国王扮相者缓步走来,牵着一名面容姣好的少女,他身边还有一位穿着华丽、头戴王冠的贵妇人。两人亲吻过少女,为她叹息几声就顾自离开了。少女则孤身在磐石上坐下,掩面哭泣。正当拉尔夫还在想其中缘由,猜测少女为何伤心时,却发现地上有东西在蠕动。它慢慢从岩石的裂隙中爬出,原来是一条巨首恶蛇,在火把的照耀下,蛇身上的鳞片闪闪发光。拉尔夫立即起身,担心少女会被巨蛇吞掉,但一旁的修道士却拉拉他衣角示意其坐下,笑道:“坐着吧,大人!英雄早就准备好了。”

拉尔夫又坐了下来,有点尴尬地继续看着演出,不过他的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少女看到了面前的巨蛇大吃一惊,那怪物张着大嘴慢慢向她爬去。突然,从岩石的缝隙中跳出一位骑士,他手握利剑,扑向巨蛇与之搏斗。巨蛇则竖起身子拼命抗衡,二者你来我往,战况胶着。少女则双手合十,跪倒在一边。

看到这儿,拉尔夫明白了这演的是圣乔治大战恶龙的那场戏。于是他静静坐着,看到英雄砍掉巨蛇的头颅,走到少女身边,亲吻拥抱她,再将那可怕的蛇头拿给她看。随后,又见一群人跑到脚手架边,原来是国王、王后,以及穿着精致法衣的主教和几位骑士。他们站在圣乔治和少女身边,几位乐师开始奏起竖琴和小提琴,其他人则开口唱着甜美的歌谣,向圣乔治和被拯救的少女表示祝贺。

演出结束后,修道士说:“这个戏是我们主教的侍卫们特地准备的,主教曾誓死追随过圣乔治,他是侍卫们的朋友和敬仰的主人。随后将演出几场其他戏剧,讲述黄金时代的荒野流民和他们在林中宴请宾客的故事,那是由文人和画家共同完成的。在那之后便是服装商人和织布工安排的圣艾格尼丝游行表演,我们城里的商人、织布工不仅人数众多,而且技艺精湛。你虽年轻,但今天一路劳碌奔波,想必也没精力再参加游行了,所以我最好直接带你离开。而且我想,从教堂的屋顶甚至塔楼上我们能看到的会比在这儿多得多。你愿意去吗?”

拉尔夫更想坐在这里看完所有剧目,这些戏实在太精彩,简直勾去了他的魂。但是出于羞涩,他又不知道怎么拒绝修道士。修道士则一把拉过他的手,带他穿过人潮,向教堂的西门走去,西门北侧的角落里藏着一个小门。然后,他们爬上里面的楼梯,走了好一会儿才到达西门外的走廊。从那儿抬眼远眺,拉尔夫好似看到一条如白昼般漫长的路,那条路甚至高过所有房子的屋顶。

他们站在那儿,凭栏俯瞰着广场和人群,方才上楼时还在鸣响的大钟,此刻却静谧无声。突然,下面的人群闹腾起来,他们看到有人拿着火把走向那堆木头,霎时间木堆窜起高高的火焰,所有的人都一齐兴奋地欢呼呐喊着,钟声则在他们的头顶上再次长鸣。

修道士用手指向远方,说:“您瞧!尊贵的大人,平原的枕地上点起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枕地下就是一个临河的小山村。”

拉尔夫果真看到在西面燃起一团接一团的火光。修道士说:“如果我们站在高塔上向东望,你会看到更多这样的火光。所有篝火都是主教大人的臣民和佃农自己堆积点燃的。今晚,他们点燃的不过是仲夏篝火。但你不用怀疑,一旦这里开始打仗,每一个火堆都代表着至少十名勇士、弓箭手和士兵,他们都随时准备为主人冲锋陷阵。厌恶圣教堂、欺压百姓的邻国君主对此再清楚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城内享受着和平稳定的生活。”

拉尔夫听完他的话,不发一言。附近闪烁的火焰、欢呼的人群和规律的钟声扰乱了他的思绪,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但修道士从栏杆边转过身,看着他说:“你风华正茂,英俊潇洒,强壮有力,而且我认为你骨子里温文尔雅,今天有幸能和你面对面说话,我想说,如果你能追随主教,你将永不后悔。你想,有什么理由拒绝为他效劳,成为军官之首,与君王打交道呢?”

拉尔夫看着他,还是没有说话,因为他无法集中精力想出对策。修道士说:“我请求你,年轻的大人,考虑一下吧。我保证,没有哪儿的生活比这儿更好,哪怕你是国王的儿子也会认同。没人敢违背我们主教麾下侍卫的命令,也没有哪个君主能与我们主教相提并论。”“是啊,”拉尔夫说,“你说的都是事实,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否要找一位主人。”

修道士说:“不,请你一定要去见见我们主教,如果你愿意可以明天就去见他。”“我想得到他的祝福。”拉尔夫说。“你会得到你应得的,”修道士说,“不过,你看看那边,主教已经向这边走过来了。”

拉尔夫往下一看,只见人群分成左右两列,中间留出一条路,由士兵把守着,队伍里还穿插站着持十字架者和教士。在喧嚣的人群上空响起了嘟嘟的号角声。“如果主教过来了,”拉尔夫说,“我希望在今晚入睡前能得到他的祝福。我们快下去吧,这样就可以跟其他人一起跪拜他了。”“什么!”修道士说道,“大人,你宁愿和这些普通大众一起跪拜主教,而不愿在他的私人住所与他单独面对面交流吗?”“神父,”拉尔夫说,“我并不是什么大人物。明天我必须准时启程,这里的职务远超过我的能力,我无法胜任。”“好吧,”修道士说,“或许以后你会回心转意再回来,既然如此我自不多言。”

于是他们走下塔楼,来到人群中,台上的篝火还在熊熊燃烧,使得夏季夜晚明亮得如同白昼。教士为拉尔夫开辟出一条通道,好让他们站在人群的前排。两人站了还不到一分钟,就听到了教士们的歌声,看到主教从大门里出来,踏上人群中分出的那条小道。所有人都齐刷刷地跪下,主教停下了步伐。拉尔夫感觉到有人在扯他的袖子,但挤在一大群人中间有点拉扯毫不奇怪。不过他还是转过身来,看向左边,拖拽正是来自那个方向,他看到跪在他身边的一个高大士兵,头上戴着的便盔几乎遮盖了整张脸,只露出一点下巴。看到他,拉尔夫突然想起那个身上有无叶树图案的人,他扫视对方的外衣想知道他带了什么武器。可那人只在盔甲外穿了件白色亚麻罩衫,此外再无他物。但拉尔夫听到有个声音说:“第二次!”据此,他认定眼前这人就是上次碰到过的那个武士。不过,拉尔夫还没仔细打量他,甚至还没跟他说上话,身着金色衣装的主教走了过来。主教站在华盖下,头上戴着宝贵的法冠,手中拿着权杖。作为拥有至高权力的领主,他似乎一直都是教会的大牧首。

主教经过时,拉尔夫的目光紧紧追随着他,看着他抬起手为民众祈福。他又高又瘦,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面部偏窄,但并非老态龙钟,看起来也就五十岁上下。拉尔夫吸引了他的目光,主教朝这个年轻人和蔼一笑,有那么一瞬间拉尔夫认为自己不妨在圣玛丽教堂待一段时间。他想,如果我的父王或者尼古拉斯听说我在这里,他们必定放心让我独自待在这儿。

随后,主教走向自己的座位,在华盖下入座,民众也随即起身。但是当拉尔夫寻找那个戴便盔的人时,他已不见了踪影。主教坐定后,人们在篝火边围成了一个圈,十二个少年进入圈中,他们身上只穿了羊皮,腰上围着用鲜花树叶编成的花环,每人带着一个用稻草、麻绳混合沥青、硫黄做成的轮子。少年们点燃轮子,推着它绕着篝火走了十二圈。随后,十二个跟那些少年同样打扮的少女走了过来。少年和少女两支队伍都走近快要熄灭的篝火,站在一边,手牵手围着火堆跳起了舞。其间,小提琴家演奏了一首拉尔夫从未听过的欢快曲调。舞毕,男女又两两组合,来回跳过篝火。等最后一对跳完,人们提着水桶走上来泼向舞者,水像小溪般流下。最后,所有人一起用脚踩灭篝火里未熄灭的余火,火星四溅,散落在广场上。

与此同时,男人们一直喝着葡萄酒、麦芽酒以及其他美酒。每个人都开怀畅饮,尽情享受,喜悦无比。

但拉尔夫此刻却无比疲惫,说:“神父,请你带我离开人群吧,带我去个能睡安稳觉的地方,万分感谢。”

他说话时,广场上空响起了号角声,主教站起身并再次祝福了他的臣民。修道士说:“来吧,尊敬的殿下,我这就带你去就寝。”说完他笑了笑,带拉尔夫走出人群,直接抵达修道院,走进一个精致的小房间。房间的墙上挂着圣克里斯托弗和圣朱利安的画像,他们是旅行者的守护神和盟友。随后,修道士给拉尔夫拿来美酒和小食,道了声晚安,就离开了。

拉尔夫脱下衣服,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漫长的一天。我从没想过哪天会像今天这样,经历这么多事。见到那么多新鲜事,今晚肯定会梦到,哪怕此刻我还醒着,眼前却仿佛已然浮现了那些画面。”

他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梦中他拿着鱼钩在爱普觅斯河深处钓鱼,而且收获颇丰。可片刻过后,他钓到的猎物竟变成了一卷塞满羊毛的镀金纸。随后,河水居然也消失了,他只好把鱼钩扔到干涸的河道上。他从梦中醒来,看到天已微亮,听到教堂的大钟敲打了三下,画眉鸟在修道院的花园里唱着今晨的第一支歌。拉尔夫翻了个身又睡着了,直到日上三竿才醒来,这期间他再没做过什么梦。Chapter 06  离开修道院

拉尔夫被人叫醒了,正是昨日带他到处大开眼界的修道士。他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大碗牛奶。拉尔夫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有种年轻人的懵懂稚气。修道士不禁笑了起来,说:“这可好,大人,这可好!我最乐意看见年轻人早起时的睡眼惺忪,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劲头。我已经能看到你在历经磨砺后,回来为我们领主率兵杀敌、大战四方的那一天!”“昨晚那些篝火怎么样了?”拉尔夫问道,他还没完全清醒。“篝火怎么样!”修道士说道,“还能怎么样?它们早已化作冷灰余烬了。正如那凡人的种种雄心壮志,在蒙圣堂恩召回归大地怀抱之前,便已烟消云散了。好了,大人!起来吧,喝了这杯清晨甘露,之后你若是执意要走,便趁早启程,且要快马加鞭。因为要在天黑前赶到四湾镇,你还得穿过凶境密林,那是必经之路。可是孩子,树林里有些家伙很难对付;基督因他们的罪孽受十字架之刑,可他们已忘却地狱的可怕,也不再对天国心怀向往,只信奉‘与其天下人负我,莫如我负天下人’。而且,林子里还有些比他们更可怕的人物—愿主保佑!不过,我有件很不错的锁子甲足以应付他们,我还要送你一条念珠,孩子,这预示我们会在圣母玛利亚教堂里再次相见。”

这时拉尔夫已经接过碗正在喝牛奶,但他从碗边瞥到,修道士从他的袍子里扯出一串念珠,看起来几乎和凯瑟琳夫人所赠的礼物一模一样,除了末端换成了十字架形状的小匣子。拉尔夫把碗里的牛奶一饮而尽,起了床,光着身子坐在床边,全身上下只有脖子上挂着凯瑟琳夫人的礼物。他伸出手接过修道士那串念珠,就像平常他说话时需要斟酌词句那样,他的脸又红了。但他还是这样说:“神父,我很感谢你。但我脖子上带着的念珠是我一个珍贵的朋友所赠,如果我接受你的礼物,并把它们戴在一起,我主会知道的。”

修道士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道:“如你所说属实,我的孩子,那么我这串念珠,即便它早在圣理查时代就已经受过祝圣,它也绝对比不上由挚友所赠的心意,一丁点都比不上。”他边说,边注意到拉尔夫的脸变得更红了,而且眉头也皱了起来,“但即使这礼物带着美好祝愿,它也不过是一件世俗物件。因此,既然你要踏上危机四伏的旅途,最好把它留下,让我替你保管直到你平安归来。”

他说话时非常焦虑地看着,不,应该说是非常贪婪地看着拉尔夫。但拉尔夫没有说话,因为他心中早已决定:绝不拿教母赠予的礼物与任何削发修道士交换什么圣物。可是他非常苦恼,初生之犊该如何对付一只老狐狸呢?于是他站起来,拿起自己的衬衣,当他把衣服从头上套进去的时候,他开始唱起了爱普觅斯宫里的那首黄昏之歌,歌词大概是这样的:君从芳草走来,问君巾帼须眉?只见佳人短衣,未见才子虬髯;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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