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再版精装)轻经典:尼尔斯骑鹅旅行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7 17: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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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夫(Lagerlof,S.)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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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再版精装)轻经典: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2016再版精装)轻经典: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试读:

译者序

这本中译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瑞典文直译篇名叫作《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她经过跋山涉水在瑞典全国各地考察后写成这部充满奇趣的名著。该书分上、下两册于1906和1907年出版。自该书第一次出版到1940年拉格洛夫去世,它总共发行了350万册。此后,每隔几年又再版一次,是瑞典文学作品中发行量最大的一部作品。此书迄今已被译成50余种文字,也是世界上被译成多种文字的一部瑞典作品。这部作品,在瑞典最近几代人中,上至国王、首相,下至平民百姓,几乎每一个人从小都阅读过这本书,在这个故事的潜移默化之下长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是善良、勤劳、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个故事能让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同时,小读者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这部作品使拉格洛夫在瑞典享有崇高的威望,在瑞典出版的纸币中就有她的头像——正面是她的头像,背面是她的代表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影。不仅如此,这部作品成了一部世界名著,使她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并成为一个具有世界声誉的瑞典作家。她于1909年因该书成为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个女作家,1914年成为瑞典文学院第一位女院士。挪威、芬兰、比利时和法国等国家还把本国最高的勋章授予她。

塞尔玛·拉格洛夫是瑞典19世纪末出现的新浪漫派主义文学的代表。她一生创作了许多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回忆录和童话故事。她的多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在瑞典和北欧以及世界各地放映。她的作品也成为画家创作的源泉。

拉格洛夫出生在瑞典西部风景秀丽的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卡庄园,并且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青年和晚年。她的父亲是位陆军中尉,性格开朗,心地善良,酷爱文学,并且十分热爱韦姆兰家乡的风俗习惯和传统,祖母和姑妈心中又装着讲不完的韦姆兰民间传说和故事,这一切对拉格洛夫的文学创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拉格洛夫出生后不久左脚不幸成了残废,3岁半时,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从此以后她总是坐在椅子上听祖母、姑妈和其他许多人讲传说和故事。7岁以后开始大量阅读。她麻痹的双腿经过多次治疗后能像健康人一样行走,但是走起路来脚仍然有一点瘸。

1881年,拉格洛夫不顾父母反对,设法筹借到一笔钱后只身一人前往斯德哥尔摩求学,次年考入高等女子师范学院。1885年毕业后,到南部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教学之余伏案刻苦写作。

1891年,她的第一部作品《古斯泰·贝林的故事》出版。这是一部以古斯泰·贝林牧师为中心,记述19世纪20年代寄居在乡间地主庄园中的一群食客的故事。但是这部作品在瑞典国内起初没有受到重视,有的评论家甚至认为是一部“失败之作”。拉格洛夫虽然没有气馁,继续创作,并开始写短篇小说,但是处女作的失败毕竟使她受到打击,因此在写作中,她常常感到疲惫和缺乏勇气。

1893年1月,世界著名的丹麦文学评论家格奥尔格·勃朗兑斯在哥本哈根的《政治》报上发表了赞扬《古斯泰·贝林的故事》的评论文章,这不仅使这部作品在丹麦受到欢迎,而且也改变了瑞典国内评论界对这部作品以及对拉格洛夫本人的态度。当她的短篇小说集《无形的锁链》在1894年出版时一下子卖出了3 500册,这在19世纪90年代的瑞典是十分罕见的。这一成功极大地鼓舞了拉格洛夫的创作热情,她辞掉教员的工作,走上了专心从事写作的职业作家道路。

拉格洛夫到了晚年仍然孜孜不倦地写作,她居住在出生地莫尔巴卡庄园里,跟她父亲一样,一面经营庄园,一面积极创作,出版了回忆录《一个孩子的回忆》(1930)和《日记》(1932)等。她出版的最后一部作品是《秋天》(1933)。

1940年3月8日,82岁的拉格洛夫不幸患脑溢血,于3月16日清晨去世。这位在瑞典享有崇高地位和声誉的女作家一生没有结婚,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文学事业。

拉格洛夫的创作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把现实幻想化而又不完全离开现实,把自然浪漫化而又不完全脱离自然,她的这一特点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尤为突出。在这部作品中,她别具匠心的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使得世上的万物都有了思想和感情。她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的写法,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情搬到动植物世界中去,使整部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人和拟人化的动植物活跃行动于其间,并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满情趣,使作品极为生动浪漫。此外,她在书中还运用了形象而生动的比喻,穿插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有的是为了向读者叙述历史事实,有的是为了讲述地形地貌,有的是为了介绍动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有的则是为了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自私、冷酷和残暴。前呼后应的情节同独立成章的故事相结合是这部作品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全书以尼尔斯从人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又从小人儿重又变成人为主线的故事中间穿插了许多独立成篇的故事、童话和传说,使得各章既自成一体,又互相连贯。拉格洛夫十分擅长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创作。

为了使少年儿童能够看得懂、记得住,真正掌握知识,她基本上是用平铺直叙和素笔白描的写法,文字也很朴素,对景物除了必要的几句交代和叙述之外,一般不作重笔浓彩、长篇大论的描写。石琴娥

这个男孩子

小精灵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他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没有多大出息,他最乐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有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这个男孩子的爸爸妈妈把一切收拾停当,准备到教堂去。男孩子自己只穿着一件衬衫,坐在桌子边上。他想:这有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在一两个钟头里可以自己高兴干啥就干啥了。“那么我就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它一枪也不会有人来管我了。”他自言自语道。

不过,可惜就差那么一丁点儿,爸爸似乎猜着了男孩子的心思,因为在他刚刚一脚踏在门槛上,马上就要往外走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扭过身来把脸朝着男孩子。“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和妈妈一起上教堂去,”他说道,“那么我想,你起码要在家里念念福音书。你肯答应做到吗?”“行啊,”男孩子答应说,“我做得到的。”其实,他心里在想,反正我乐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男孩子觉得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妈妈的动作像这时候那样迅速。一转眼工夫她已经走到挂在墙壁上的书架旁边,取下了路德注的《圣训布道集》,把它放在靠窗的桌子上,并且翻到了当天要念的训言。她还把福音书翻开,放到《圣训布道集》旁边。最后,她又把大靠背椅拉到了桌子边。那张大靠背椅是她去年从威曼豪格牧师宅第的拍卖场上买来的,平常除了爸爸之外谁也不可以坐的。

男孩子坐在那里想着,妈妈这样搬动摆弄实在是白白操心,因为他打算顶多念上一两页。可是,大概事情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爸爸好像能够把他一眼看透似的,他走到男孩子面前,声音严厉地吩咐说:“小心记住,你要仔仔细细地念!等我们回家,我要一页一页地考你。你要是跳过一页不念的话,那对你不会有什么好处的。”“这篇训言一共有十四页半哩,”妈妈又叮嘱了一句,把页数规定下来,“要想念完的话,你必须坐下来马上开始念。”

他们总算走了。男孩子站在门口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怨艾起来,觉得自己好像被捕鼠夹子夹住一样寸步难移。“现在倒好,他们俩到外面去了,那么得意,居然想出了这么巧妙的办法。在他们回家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却不得不坐在这里老老实实地念训言啦。”

其实,爸爸和妈妈并不是很放心得意地走的,恰恰相反,他们的心情很苦恼。他们是穷苦的佃农人家,全部土地比一个菜园子大不到哪里去。在刚刚搬到这个地方住的时候,他们只养了一头猪和两三只鸡,别的啥也养不起。不过,他们极其勤劳,而且非常能干,如今也养起了奶牛和鹅群。他们的家境已经大大地好转了。倘若不是这个儿子叫他们牵肠挂肚的话,他们在那一个晴朗的早晨本来是可以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到教堂去的。爸爸埋怨他太慢慢吞吞而且懒惰得要命,在学校里啥都不愿意学;说他不顶用,连叫他去看管鹅群都叫人不大放心。妈妈也并不觉得这些责怪有什么不对,不过她最烦恼伤心的还是他的粗野和顽皮。他对牲口非常凶狠,对待人也很厉害。“求求上帝赶走他身上的那股邪恶,使他的良心变好起来,”妈妈祈祷说,“要不然的话,他迟早会害了自己,也给我们带来不幸。”

男孩子呆呆地站了好长时间,想来想去,到底念还是不念训言?到后来终于拿定主意,这一次还是听话的好。于是,他一屁股坐到大靠背椅上,开始念起来了。他有气无力,叽里咕噜地把书上的那些字句念了一会儿,那半高不高的喃喃声音似乎在为他催眠,他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在打盹了。

窗外阳光明媚,一片春意。虽然才3月20日,可是男孩子住的斯康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教区,这里的春天早已来到了。树林虽然还没有绿遍,但是含苞吐芽,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沟渠里都冰消雪融,化为积水,渠边的迎春花已经开了。长在石头围墙上的矮小灌木都泛出了光亮的棕红色。远处的山毛榉树林好像每时每刻都在膨胀开来,在变得更加茂密。天空是那么高远晴朗,碧蓝碧蓝的,连半点云彩都没有。男孩子家的大门半开半掩着,在房间里就听得见云雀的婉转啼唱。鸡和鹅三三两两地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奶牛也嗅到了透进牛棚里的春天的气息,时不时地发出哞哞的叫声。

男孩子一边念着,一边前后点头打盹儿,他使劲不让自己睡着。“不行,我可不愿意睡着,”他想道,“要不然我整个上午都念不完的。”

然而,不知怎么,他还是呼呼地睡着了。

他不知道自己睡了才一会儿还是很长的时间,可是他被自己身后发出来的窸窸窣窣的轻微响声惊醒了。

男孩子面前的窗台上放着一面小镜子,镜面正对着他。他一抬头,恰好朝镜子里看。他忽然看到妈妈的那口大衣箱的箱盖是开着的。

原来,妈妈有一个很大很重的、四周包着铁皮的栎木衣箱,除了她自己外从不许别人打开它。她在箱子里收藏着从她母亲那里继承得来的遗物和所有她特别心爱的东西。这里面有两三件式样陈旧的农家妇女穿的裙袍,是用红颜色的布料做的,上身很短,下边是打着褶裥的裙子,胸衣上还缀着许多小珠子。那里面还有浆得绷硬的白色包头布、沉甸甸的银质带扣和项链等等。如今大家早已不时兴穿戴这些东西了,妈妈有好几次打算把这些老掉牙的衣物卖掉,可是总舍不得。

现在,男孩子从镜子里看得一清二楚,那口大衣箱的箱盖的确是敞开着的。他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妈妈临走之前明明是把箱盖盖好的。再说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妈妈也决计不会让那口箱子开着就走的。

他心里害怕得要命,生怕有个小偷溜进了屋里。于是,他一动也不敢动,只好安安分分坐在椅子上,两只眼睛直怔怔地盯住那面镜子。

他坐在那里等着,小偷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忽然诧异起来,落在箱子边上的那团黑影究竟是什么东西。他看着看着,越看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团东西起初像是黑影子,这时候愈来愈变得分明了。不久之后,他就看清楚那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是个小精灵,它正跨坐在箱子的边上。

男孩子当然早就听人说起过小精灵,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竟是这样的小。坐在箱子边上的那个小精灵的身材还没有一个巴掌高。他长着一张苍老而皱纹很多的脸,但是脸上却没有一根胡须。他穿着黑颜色的长外套、齐膝的短裤,头上戴着帽檐很宽的黑色硬顶帽。他的浑身打扮都非常整洁讲究,上衣的领口和袖口上都缀着白色的挑纱花边,鞋上的系带和吊袜带都打成蝴蝶结。他刚刚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绣花胸衣,那么着迷地观赏那老古董的精致做工,压根儿没有发觉男孩子已经醒来了。

男孩子看到小精灵,感到非常惊奇,但是并不特别害怕。面对那么小的东西是不会使人感到害怕的。小精灵坐在那里,那样聚精会神地沉迷在观赏之中,既看不到别的东西,也听不到别的声音。男孩子便想道,要是恶作剧一下,或者是把他推到箱子里去再把箱子盖紧,或者是别的这类动作,那一定是十分有趣的。

但是男孩子的胆子还没有那么大,他不敢用双手去碰一下小精灵,所以他朝屋里四处张望,想找到一样家伙来戳那个小精灵。他把目光从沙发床移到折叠桌子,再从折叠桌子移到了炉灶。他看了看炉灶旁边架子上放着的锅子和咖啡壶,又看了看门口旁边的水壶,还有从碗柜半掩半开的柜门里露到外面的勺子、刀叉和盘碟,等等。他还看了看爸爸挂在墙上的丹麦国王夫妇肖像旁边的那支鸟枪,还有窗台上开满花朵的天竺葵和吊挂海棠。最后,他的目光落到挂在窗框上的一个旧纱罩上。

他一见到那个纱罩便赶紧把它摘下来,然后蹿过去,贴着箱子边缘把小精灵扣住。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怎么竟然这样走运,还没有明白是怎样动手的,那个小精灵就真的被他逮住了。那个可怜的家伙躺在长纱罩的底部,脑袋朝下,再也无法爬出来了。

在起初的那一刹那,男孩子简直不知道他该怎么来对付这个俘虏了。他只顾小心翼翼地将纱罩摇来晃去,免得小精灵钻空子爬出来。

小精灵开口讲话了,苦苦地哀求放掉他。他说他多年来为男孩子一家人做了许多好事,按理说应该受到更好的对待。倘若男孩子肯放掉他的话,他将会送给他一枚古银币、一个银勺子和一枚像他父亲的银挂表底盘那样大的金币。

男孩子并不觉得这笔意外收获有多吸引他,可是说来也怪,自从他可以任意摆布小精灵以后,他反而害怕起小精灵来了。他忽然觉得,他是同某些陌生而又可怕的妖怪在打交道,这些妖怪根本不属于他这个世界,因此他倒很乐意赶快放掉这个妖怪。

所以,他马上就答应了那笔交易,把纱罩抬起,好让小精灵爬出来。可是正当小精灵差一点儿就要爬出来的时候,男孩子忽然一转念,想到他本来应该要求得到一笔更大的财产和尽量多的好处。起码他应该提出这么一个条件,那就是小精灵要施展魔法把那些训言变进他的脑子里去。“唉,我真傻,居然要把他放跑!”他想道,随手又摇晃起那个纱罩想让小精灵再跌进去。

就在男孩子刚刚这样做的时候,他脸上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他觉得脑袋都快被震裂成许多碎块了。他一下子撞到一堵墙上,接着又撞到另一堵墙上,最后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小精灵早已不见踪影了。那口大衣箱的箱盖严严实实地盖在箱子上,而那个纱罩仍旧挂在窗子上原来的地方。要不是他觉得挨过耳光的右脸颊热辣辣地生疼的话,他真的几乎要相信方才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不管怎么说,爸爸妈妈都不会相信发生过别的事情,只会说我在睡觉做梦,”他想道,“再说他们也不会因为那小精灵的缘故让我少念几页。我最好还是坐下来重新念吧。”

可是,当他朝着桌子走过去的时候,他发觉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房子明明不应该长大的,应该还是原来的大小,可是他却要比往常多走好多好多步才能走到桌子跟前。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张椅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它看上去并没有比方才更大些,他却先要爬到椅子腿之间的横档上,然后才能够攀到椅子的座板。桌子也是一样,他不爬上椅子的扶手便看不到桌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男孩子惊呼起来,“我想一定是那个小精灵对椅子、桌子还有整幢房子都施过妖术了。”

那本《圣训布道集》还摊在桌上,看样子跟早先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也变得非常邪门了,因为它实在太大了,要是他不站到书上去的话,连一个字都看不完全。

他念了两三行,无意之中抬头一看,眼光正好落在那面镜子上。他立刻尖声惊叫起来:“哎哟,那里又来了一个!”

因为他在镜子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儿,头上戴着尖顶小帽,身上穿着一条皮裤。“哎哟,那个家伙的打扮同我一模一样!”他一面吃惊地喊,一面两只手紧捏在一起。这时,他看到镜子里的那个小人儿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男孩子又揪揪自己的头发,拧拧自己的胳膊,再把自己的身体扭来扭去。就在同一刹那,镜子里的那个家伙也照做不误。

男孩子绕着镜子奔跑了好几圈,想看看镜子背后是不是还藏着一个小人儿。可是他根本找不到什么人。这下可把他吓坏了,他浑身簌簌地发起抖来。因为他明白过来,原来小精灵在自己身上施展了妖法,他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小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大雁

男孩子简直无法使自己相信,他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小精灵。“哼,这保准是一场梦,要不就是胡思乱想,”他想道,“再等一会儿,我保管还会变成人的。”

他站在镜子面前,紧闭起双眼。过了几分钟后,他才睁开眼睛,他等待着自己那副模样烟消云散。可是这一切还是原封不动,他仍旧还像方才那样小。除此之外,他的模样还是同以前完全一样,淡得发白的亚麻色头发,鼻子两边的雀斑,皮裤和袜子上的一块块补丁都和过去一模一样,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它们都变得很小、很小了。

不行,这样呆呆地站在这里等待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他想到了这一点,他一定要想出别的法子来,而他能想得出来的最好的法子就是去找到小精灵,同他讲和。

他跳到地板上开始寻找。他将椅子和柜子背后、沙发床底和炉灶里统统都看过,他甚至还钻到两三个老鼠洞里去看,可是他没有法子找到小精灵。

他一边寻找,一边呜呜地哭泣起来。他苦苦地恳求,而且还许愿要做一切可以想出来的好事,他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对任何人说话不算数,再也不调皮捣蛋,念训言时再也不睡觉了。只要他能够重新变成人,他一定要做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善良而又听话的孩子。可惜不管他怎么许愿,却一点用处都没有。

他忽然灵机一动,记起了曾经听妈妈讲过那些小人儿常常是住在牛棚里的。于是,他决定马上就到那里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小精灵。幸亏屋门还半开着,否则他连门锁都够不到,更无法打开大门了。不过,现在他可以毫无障碍地走出去。

他一走到门廊里就找他的木鞋,因为在屋里他当然是只穿着袜子来回走动的。他直怔怔地对着那些又大又重的木鞋发愁,可是他马上就看到门槛上放着一双很小的木鞋。他注意到小精灵想得那么细致周到,竟然连木鞋也给变小了。他心里就更加烦恼起来,照这么看来,他倒霉的日子似乎还长着哩。

门廊外面竖着的那块旧槲木板上有一只灰色的麻雀在跳来蹦去。他一见到男孩子就高声喊道:“叽叽,叽叽,快来看放鹅倌儿尼尔斯!快来看拇指大的小人儿!快来看拇指大的小人儿尼尔斯·豪格尔森!”

院子里的鸡和鹅纷纷掉过头来,盯着男孩子看,咯咯的啼叫声乱哄哄地闹成一片。“喔喔喔呃,”公鸡呜叫说,“他真是活该,喔喔喔呃,他曾经扯过我的鸡冠!”“咕咕咕,他真活该!”母鸡齐声呼应,而且这样没完没了地叽咕下去。那些大鹅围挤成一团,把头伸到一起来问道:“是谁把他变了样?是谁把他变了样?”

可是最叫人奇怪的是男孩子竟然能够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了。他非常吃惊,怔呆呆地站在台阶上听起来。“这大概是因为我变成了小精灵的缘故吧,”他自言自语地说,“保准是这个原因,我才能听得懂那些鸟呀、鸡呀、鹅呀,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的话。”

他觉得那些母鸡无休无止地嚷嚷他真活该,叫他实在无法忍受下去。他捡起一块石子朝她们扔过去,还骂骂咧咧:“闭上你们的臭嘴,你们这些浑蛋!”

可是他却忘记了,他已经不再是母鸡们看见了就害怕的那样一个人了。整个鸡群都冲到他的身边,把他团团围住,齐声高叫:“咕咕咕,你活该,咕咕咕,你活该。”

男孩子想要摆脱她们的纠缠,可是母鸡们追逐着他,一边追一边叫喊,他的耳朵险些儿被吵聋了。倘若他家里养的那只猫没有在这时走出来的话,他是休想冲出她们的包围的。那些母鸡一见到猫儿,顿时安静下来,装作专心致志地在地上啄虫子吃。

男孩子马上跑到猫儿跟前,说:“亲爱的猫咪,你不是对院子每个角落和隐蔽的洞孔都很熟悉吗?请你行行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小精灵?”

猫儿没有立刻回答。他坐了下来,把尾巴优雅地卷到腿前盘成一个圆圈,目光炯炯地盯住男孩子。那是一只很大的黑猫,颈项底下有一块白斑。他周身的毛十分光滑,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油光光的。他的爪子蜷曲在脚掌里面,两只灰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这只猫样子是非常温和驯服的。“我当然晓得小精灵住在什么地方,”他低声细气地说道,“可是,这并不是说我愿意告诉你。”“亲爱的猫咪,你千万要答应帮帮我,”男孩子说道,“你难道没有看出来他用妖法害得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猫儿把眼睛稍微睁了一睁,闪出了含着恶意的绿色光芒。他幸灾乐祸地扭动身体,心满意足地“咪呀、咪呀,喵呀、喵呀”地叫了老半天,这才做出回答:“难道我非得帮你忙不可,就因为你常常揪我的尾巴?”

这下子气得男孩子火冒三丈,他把自己是那么弱小和没有力气忘得一干二净。“哼,我还要揪你的尾巴。”他叫嚷着向猫儿猛扑过去。

霎时间,猫儿变了个模样,男孩子几乎不敢相信他就是刚才的那个畜生。他浑身一根根毛全都笔直地竖立起来,腰拱起来形成弓状,四条腿仿佛像绷紧的弹弓,尖尖的利爪在地上刨动着,那条尾巴缩得又短又粗,两只耳朵向后贴,血盆大口发出嘶嘿嘶嘿的咆哮,一双怒目瞪得滴溜滚圆,喷射着血红色的火光。

男孩子不肯被一只猫吓得畏缩起来,他朝前逼近了一步。这时候,猫儿一个虎跃扑到了男孩子身上,把他掀倒在地上,前爪踏住了他的胸膛,血盆大口对准他的咽喉一口咬下来。

男孩子感觉到猫儿的利爪刺穿了背心和衬衣,戳进了他的皮肉里面,猫的大尖牙在他的咽喉上磨来蹭去。他使出了全身力气,放声狂呼救命。

可是没有人来。他认定这下子完了,他的最后时刻来到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猫儿把利爪缩了回去,也松开了他的喉咙。“算啦,”猫儿慷慨地说道,“这一回就算啦,我看在女主人的面上饶了你这一次。我只不过想让你领教领教咱们两个之间现在究竟谁厉害。”

猫儿说完这几句话扭身走开去,模样又恢复到刚来时的那样温顺善良。男孩子羞愧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牛棚里去寻找小精灵。

牛棚里只不过有三头奶牛。可是当男孩子走进去之后,里面顿时沸腾起来,喧闹成一片,听起来叫人感觉至少有三十头奶牛。“哞、哞、哞,”那头名叫五月玫瑰的奶牛吼叫道,“真是好极了,世界上还有公道!”“哞、哞、哞!”三头奶牛齐声吼叫起来,她们的声音一个盖过一个,他简直没法子听清楚她们在叫喊什么。

男孩子想要张口问问小精灵住在哪里,可是奶牛吵闹得天翻地覆,他根本没法子让她们听见自己讲的话。她们怒气冲冲,就像是平日他把一条陌生的狗放进来,在她们之间乱窜的时候的情景一样。她们后腿乱蹦乱踢,颈上的肉来回晃动,脑袋朝外伸出,尖角都直对着他。“你快上这儿来,”五月玫瑰吼叫道,“我非要踢你一蹄子,叫你永远忘不了!”“你过来,”另一头名叫金百合花的奶牛哼哼道,“我要让你吊在我的犄角上跳舞!”“你过来,我让你尝尝挨木头鞋的滋味,你去年夏天老是这么打我来着。”那头名叫小星星的奶牛也怒吼道。“你过来,你把马蜂放进过我的耳朵里,现在要你得到报应。”金百合花狠狠地咆哮。

五月玫瑰是她们当中年纪最大、最聪明的,她的怒气也最大。“你过来,”她训斥说,“你干下了那么多坏事,我要让你统统得到惩罚。有多少次你从你妈妈身下抽走她挤奶时坐的小板凳!有多少次你妈妈提着牛奶桶走过的时候你伸出腿来绊得她跌跤!又有多少次你气得她站在这儿为你直流眼泪!”

男孩子想要告诉她们,他已经后悔了,他过去一直欺负她们,可是只要她们告诉他小精灵在哪里,他就决计不会亏待她们,会对她们很好很好的。然而奶牛们都不听他说,她们吵嚷得非常凶,他真害怕有哪头牛会挣脱缰绳冲过来,所以还是趁早从牛棚里溜出来为妙。

他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他心里明白,这个农庄上恐怕不会有人肯帮他的忙去寻找小精灵的。再说就算找到了小精灵,也不见得会有多大用处。

他爬上那堵环绕农庄四周的厚厚的石头围墙,围墙上长满了荆棘,还攀缘着黑莓的藤蔓。他在那里坐了下来,思索着万一他变不回去,不再是人的话,那日子怎么过呀!爸爸妈妈从教堂回家一定会大吃一惊。是呀,连全国各地都会大吃一惊呢!从东威曼豪格镇、托尔坡镇还有斯可鲁坡镇都会有人来看他的洋相,整个威曼豪格县远远近近都会有人赶来看他。说不定,爸爸和妈妈还会把他领到基维克的集市上去给大家开开眼哪。

唉,愈想愈叫人心惊胆战。他真愿意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一个人看到他的怪模样。

他真是太不幸了。世界上再没有人像他那样不幸。他已经不再是人了,而成了一个妖精。

他渐渐地开始明白过来,要是他变不回去,不再是人的话,那会有什么结果。他将丧失人世间所有的一切:他再不能够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小农庄,而且休想找到一个肯同他结婚的姑娘。

他坐在那里,凝视着自己的家。那是一幢很小的农舍,圆木交叉做成的梁柱,泥土垒成的墙壁,它仿佛承受不了那高而陡峭的干草房顶的重压而深深地陷进了地里。外面的偏屋也全都小得可怜。耕地更是狭窄得几乎难容一匹马翻身打滚。尽管这个地方那么小、那么贫穷,但对他来说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他现在只消有个牛棚地板底下的洞穴就可以容身了。

天气真是好极了,沟渠里的流水淙淙作响,枝头上绿芽绽发,小鸟叽叽喳喳地在啼叫,四周一片欣欣向荣。而他却坐在那里,心情非常沉重,难过得要命,随便什么事情都无法使他高兴起来。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天空像今天那么碧蓝碧蓝的。候鸟成群结队匆匆飞翔。他们长途跋涉刚刚从国外飞回来,横越过波罗的海,绕过斯密格霍克,如今正在朝北行进的途中。一群群鸟各色各样种类不同,他只认出了几只大雁,他们分为两行,排成楔形的队伍飞行前进。

已经有好几群大雁飞过去了。他们飞得很高很高,然而他却还能隐约地听到他们在叫喊:“加把劲儿飞向高山!加把劲儿飞向高山!”

当大雁们看到那些正在院子里慢慢吞吞迈着方步的家鹅的时候,他们朝地面俯冲下来,齐声呼唤道:“跟我们一起来吧!跟我们一起来吧!一起飞向高山!”

家鹅禁不住仰起了头仔细倾听,可是他们明智地回答说:“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好!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好!”

就像刚才讲的那样,这一天天气格外晴朗,空气是那么新鲜,那么和煦。在这样的晴空丽日中翱翔,那真是一种绝妙的乐趣。随着一群又一群大雁飞过,家鹅越来越蠢蠢欲动了。有好几次,他们振拍起翼翅,似乎打算跟大雁一起飞上蓝天。可是有一只上了年岁的鹅妈妈每次都告诫说:“千万别发疯!他们在空中一定又挨饿又受冻的。”

大雁的呼唤使得一只年轻的雄鹅勃然心动,真的萌发了长途旅行的念头。“再过来一群,我就跟他们一起去。”他说道。

又是一群大雁飞过来了,他们照样呼唤。这时候,那只年轻的雄鹅就回答:“等一下,等一下,我来啦!”

他张开两只翅膀,扑向空中。但是他不经常飞行,结果又跌下来,落在地面上。

大雁大概听见了他的叫喊,他们掉转身体,慢慢地飞回来,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要跟上来。“等一下,等一下。”他叫道,又做了一次新的尝试。

躺在石头围墙上的男孩子对这一切都听得一清二楚。“哎哟,这只大雄鹅飞走的话,那该是多么大的损失呀,”他想道,“爸爸妈妈从教堂回来,一看大雄鹅不见了,他们一定会非常伤心的。”

他这么想的时候却又忘记了自己是那么矮小,那么没有力气。他一下子从墙上跳了下来,恰好跳到鹅群当中,用双臂紧紧抱住了雄鹅的脖子。“你可千万别飞走啊。”他央求着喊叫。

不料就在这一瞬间,雄鹅恰恰弄明白了应该怎样动作才能使自己离开地面腾空而起。他来不及停下来把男孩子从身上抖掉,就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

一下子很快上升到空中,这使得男孩子头晕目眩。等他想到应该松手放开雄鹅的脖子的时候,他早已身在高空了。倘若这时候再松开手,他必定会掉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想要稍微舒服一点的话,他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爬到鹅背上去。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了上去。不过要在两只不断上下扇动的翅膀之间稳坐在光溜溜的鹅背上,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不得不用两只手牢牢地抓住雄鹅的羽毛,免得滑落下去。方格子布

男孩子觉得天旋地转,好长一段时间头脑晕晕乎乎的。一阵阵气流强劲地朝他扑面吹来。随着翅膀的上下扇动,翎毛里发出暴风雨般的呜呜巨响。有十三只大雁在他身边飞翔,个个都振翼挥翅,都放声啼鸣。他的眼前眩晕旋转,耳朵里嗡嗡鸣响。他不知道大雁们飞行的高度如何,也不晓得他们要飞到哪里去。

后来,他的头脑终于清醒了一些,他想到他应该弄明白那些大雁究竟把他带到哪里去。不过这并不那么容易做到,因为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勇气低头朝下看。他几乎敢肯定,只要朝下一看,他非要晕眩不可。

大雁们飞得并不特别高,因为这位新来的旅伴在稀薄的空气中会透不过气来。为了照顾他起见,他们比平常飞得慢一点。

后来男孩子勉强朝地面上瞄了一眼。他觉得在自己的身下,铺着一块很大很大的布,布面上分布着数目多得叫人难以相信的大大小小的方格子。“我究竟来到了什么地方呀?”他问道。

除了接二连三的方格子以外,他啥都看不见。有些方格是正方形的,有些是长方形的,每块方格都有棱有角,四边笔直。既看不到有圆形的,也看不到有曲里拐弯的东西。“我朝下看到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块大方格子布呢?”男孩子自言自语地问道,并不期待有人回答他。

但是,在他身边飞翔的大雁却马上齐声叫道:“耕地和牧场,耕地和牧场。”

这一下他恍然大悟,那块大方格子布原来就是斯康耐的平坦大地,而他就在它的上空飞行。他开始明白过来,为什么大地看上去那么色彩斑斓,而且都是方格子形状了。那些颜色碧绿的方格子他首先认出来了,那是去年秋天播种的黑麦田,在积雪覆盖之下一直保持了绿颜色。那些灰黄颜色的方块是去年夏天庄稼收割后残留着茬根的田地。那些褐色的是老苜蓿地,而那些黑色的是还没有长出草来的牧场或者已经犁过的休耕地。

那些镶着黄色边的褐色方块想必是山毛榉树林,因为在这种树林里大树多半长在中央,到了冬天大树叶子脱落得光秃秃的,而长在树林边上的那些小山毛榉树却能够把枯黄的干树叶保存到来年春天。还有些颜色暗淡模糊而中央部分呈灰色的方块,那是很大的庄园,四周盖有房屋,屋顶上的干草已经变得黑乎乎的,中央是铺着石板的庭院。还有些方格,中间部分是绿色的,四周是褐色的,那是一些花园,草坪已经开始泛出绿颜色,而四周的篱笆和树木仍然裸露着光秃秃的褐色躯体。

男孩子看清楚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四四方方的,忍不住嘻嘻地笑出声来。

大雁们听到他的笑声,便不无责备地叫喊道:“肥美的土地!肥美的土地!”

男孩子马上神情严肃起来。“唉,你碰上了最倒霉的事情,亏你还笑得出来!”他想道。

他的神情庄重了不长一会儿,又笑了起来。

他越来越习惯于骑着鹅在空中迅速飞行了,非但能够稳稳当当地坐在鹅背上,还可以分神想点别的东西。他注意到天空中熙熙攘攘全都是朝北方飞去的鸟群。而且这群鸟同那群鸟之间还你喊我嚷,大声啼叫着打招呼,“哦,原来你们今天也飞过来啦。”有些鸟叫道。“不错,我们飞过来了!”大雁们回答说。“你们觉得今年春天的光景怎么样?”“树木上还没有长出一片叶子,湖里的水还是冰凉的哩。”有些鸟儿这样说道。

大雁们飞过一个地方,那里有些家禽在场院里信步闲走,他们鸣叫着问道:“这个农庄叫什么名字?这个农庄叫什么名字?”有只公鸡仰起头来朝天大喊:“这个农庄叫作‘小田园’!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

在斯康耐这个地方,农家田舍多半是跟着主人的姓名来称呼的。然而,那些公鸡却不愿约定俗成地回答说:这是彼尔·马蒂森的家,或者那是乌拉·布森的家。他们挖空心思给各个农舍起些更名副其实的名字。如果他们住在穷人或者佃农家里,他们就会叫道:“这个农庄名字叫作‘没余粮’!”而那些最贫困的人家的公鸡则叫道:“这个农庄名叫‘吃不饱’,‘吃不饱’!”

那些日子过得红火的富裕大农庄,公鸡们都给起了响亮动听的名字,什么“幸福地”啦,“蛋山庄”啦,还有“金钱村”啦,等等。

可是贵族庄园里的公鸡又是另外一个模样,他们太高傲自大,不屑于讲这样的俏皮话。有过这样一只公鸡,他用足以传遍九天外的声音来啼叫,大概是想让太阳也听到他的声音。他喊道:“本庄乃是迪贝克老爷的庄园!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今年和去年,名字一个样!”

就在稍过去一点的地方,另外一只公鸡也在啼叫:“本庄乃是天鹅岛庄园,想必全世界都知道!”

男孩子注意到,大雁们并没有笔直地往前飞。他们在整个南方平原各个角落的上空盘旋翱翔,似乎他们对于来到斯康耐旧地重游感到分外喜悦,所以他们想要向每个农庄问候致意。

他们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矗立着几座雄伟而笨重的建筑物,高高的烟囱指向空中,周围是一片稀疏的房子。“这是约德伯亚糖厂!”大雁们叫道,“这是约德伯亚糖厂!”

男孩子坐在鹅背上顿时全身一震,他早该把这个地方认出来。这家厂离他家不远,他去年还在这里当过放鹅娃哪!这大概是从空中看下去,一切东西都变了样的缘故。

唉,想想看!唉,想想看!放鹅的小姑娘奥萨,还有小马茨,去年他的小伙伴,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男孩子真想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这里走动。要是他们万一知道了他就在他们的头顶上高高飞过的话,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约德伯亚渐渐从视野中消失了。他们飞到了斯威达拉和斯卡伯湖,然后又折回到布里恩格修道院和海克伯亚的上空。男孩子在这一天里见到的斯康耐的地方要远比他出生到现在那么多年里所见到的还要多。

当大雁看到家鹅的时候,他们是最开心不过的了。他们会慢慢地飞到家鹅头顶上,往下呼唤道:“我们飞向高山,你们也跟着来吗?你们也跟着来吗?”

可是家鹅回答说:“地上还是冬天,你们出来得太早。快回去吧,快回去吧!”

大雁们飞得更低一些,为的是让家鹅听得更清楚。他们呼唤道:“快来吧,我们会教你们飞上天和下水游泳。”

这一来家鹅都生气起来了,连一声哑哑也不回答。

大雁们飞得更低了,身子几乎擦到了地面,然而又像电光火花一般直冲到空中,好像他们突然受到了什么惊吓。“哎呀!哎呀!”他们惊呼道,“这些原来不是家鹅,而是一群绵羊,而是一群绵羊!”

地上的家鹅气得暴跳如雷,狂怒地喊叫:“但愿你们都挨枪子儿,都挨枪子儿,一个都不剩,一个都不剩!”

男孩子听到这些嘲弄戏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就在这时候,他记起了自己是如何倒霉,又忍不住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起来。

他从来不曾以这样猛烈的速度向前飞驰过,也不曾这样风驰电掣地乘骑狂奔,虽然他一直喜欢这么做。他当然从来也想象不出来,在空中遨游竟会这样痛快惬意。地面上冉冉升起一股泥土和松脂的芬芳味道。他从来也想象不出在离开地面那么高的地方翱翔是怎样的滋味。这就像是从一切能想得到的忧愁、悲伤和烦恼中飞了出去一样。

大雪山来的大雁阿卡

傍晚

那只跟随雁群一起在空中飞行的白色大雄鹅由于能够同大雁们一起在南部平原的上空来回游览,并且还可以戏弄别的家禽而显得兴高采烈。可是,不管他有多么开心,到了下午晚些时候,他还是开始感到疲倦了。他竭力加深呼吸和加速拍动翅膀,然而仍旧远远地落在别的大雁后边。

那几只飞在末尾的大雁注意到这只家鹅跟不上队伍的时候,便向飞在最前头的领头雁叫喊道:“喂,大雪山来的阿卡!喂,大雪山来的阿卡!”“你们喊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问道。“白鹅掉队啦!白鹅掉队啦!”“快告诉他,快点飞比慢慢飞要省力!”领头雁回答说,并且照样扑动翅膀向前飞。

雄鹅尽力按照她的劝告去做,努力加快速度,可是他已经筋疲力尽,径直朝耕地和牧场四周已经剪过枝的柳树丛中坠落下去。“阿卡、阿卡,大雪山来的阿卡!”那些飞在队尾的大雁看到雄鹅苦苦挣扎就又叫喊道。“你们又喊我干什么?”领头雁问道,从她的声音里听得出来她有点不耐烦了。“白鹅坠下去啦!白鹅坠下去啦!”“告诉他,飞得高比飞得低更省劲!”领头雁说,她一点也不放慢速度,照样扑动翅膀往前冲。

雄鹅本想按照她的规劝去做,可是往上飞的时候,他却喘不过气来,连肺都快要炸开了。“阿卡,阿卡。”飞在后面的那几只大雁又呼叫起来。“难道你们就不能让我安安生生地飞吗?”领头雁比早先更加不耐烦了。“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白鹅快要撞到地上去啦!”“跟他讲,跟不上队伍可以回家去!”她气冲冲地讲道,她的脑子似乎根本没有要减慢速度的念头,而是同早先一样快地向前扑动翅膀。“嘿,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呵。”雄鹅暗自思忖道。他这下子明白过来,大雁根本就没有真正打算带他到北部的拉普兰去,而只是把他带出来散散心罢了。

他非常恼火,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耐向这些流浪者显示一下,哪怕是一只家鹅也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最叫人受不了的是他同大雪山来的阿卡碰在一块儿了,尽管他是一只家鹅,也听说过有一只年纪一百多岁的名叫阿卡的领头雁。她的名声非常大,那些最好的大雁都愿意跟她结伴而行。不过,再也没有谁比阿卡和她的雁群更看不起家鹅了,所以他想让他们看看,他跟他们是不相上下的。

他跟在雁群后面慢慢地飞着,心里在盘算到底是掉头回去,还是继续向前。这时候,他背上驮着的那个小人儿突然开口说道:“亲爱的莫顿,你应该知道,你从来没有飞上天过,要想跟着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那是办不到的。你还不在活活摔死之前赶快转身回家去?”

可是雄鹅知道,这个佃农家的男孩子是最使他浑身不舒服的了,连这个可怜虫都不相信他有能耐做这次飞行,他就下定决心要坚持下去。“你要是再多嘴,我就把你摔到我们飞过的第一个泥灰石坑里去!”雄鹅气鼓鼓地叫起来。他一气之下,竟然力气大了好多,能够同别的大雁飞得差不多快了。

当然,要长时间这样快地飞行他是坚持不住的,况且也并不需要,因为太阳迅速地落山了。太阳一落下去,雁群就赶紧往下飞。男孩子和雄鹅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就已经站立在维姆布湖的湖滨上了。“这么说,我们要在这个地方过夜啦。”男孩子心想着,就从鹅背上跳了下来。

他站立在一条狭窄的沙岸上,面前是一个相当开阔的大湖。湖的样子很难看,就跟春天常见的那样,湖面上覆盖着一层皱皮般的冰,这层冰已经发黑,凹凸不平,而且处处都有裂缝和洞孔。冰层用不了很久就会消融干净,它已经同湖岸分开,周围形成一条带子形状的黑得发亮的水流。可是冰层毕竟是存在的,还向四周散发出凛冽的寒气和可怕的冬天的味道。

湖对岸好像是一片明亮的开阔地带,而雁群栖息的地方却是一个大松树林。看样子,那片针叶林有股力量能够把冬天拴在自己的身边。其他地方已经冰消雪融露出了地面,而在松树枝条繁密的树冠底下仍然残存着积雪。这里的积雪融化了又冻结起来,所以坚硬得像冰一样。

男孩子觉得他来到了冰天雪地的荒原,他心情苦恼,真想号啕大哭一场。

他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饿得很,已经有整整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可是到哪儿去找吃的呢?现在刚刚是3月,地上或者树上都还没有长出一些可以吃的东西来。

唉,他到哪里去寻找食物呢?有谁会给他房子住呢?有谁会为他铺床叠被呢?有谁来让他在火炉旁边取暖呢?又有谁来保护他不受野兽伤害呢?

太阳早已隐没,湖面上吹来一股寒气。夜幕白天而降,恐惧和不安也随着黄昏悄悄地来到。大森林里开始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

男孩子在空中遨游时的那种兴高采烈的喜悦已经消失殆尽。他惶惶不安地环视他的那些旅伴,除了他们之外他是无依无靠的了。

这时候,他看到那只大雄鹅的境况比自己还要糟糕。他一直趴在原来降落的地方,样子像是马上就要断气一样,他的脖子无力地瘫在地上,双眼紧闭着,他的呼吸细如游丝的气息。“亲爱的大雄鹅莫顿,”男孩子说道,“试着去喝点水吧!这里离湖边只有两步路。”

可是大雄鹅一动也不动。

男孩子过去对动物都很残忍,对这只雄鹅也是如此。此时此刻他却只觉得雄鹅是他唯一的依靠,他害怕得要命,怕弄不好会失掉雄鹅。他赶紧动手推他、拉他,设法把他弄到水边去。雄鹅又大又重,男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推到水边。

雄鹅的脑袋钻进了湖里,他在泥浆里一动不动地躺了半晌,不久之后就把嘴巴伸出来,抖掉眼睛上的水珠,呼哧呼哧地呼吸起来,后来元气恢复过来了,他昂然在芦苇和蒲草之间游弋起来。

大雁们比他先到了湖面上。他们降落到地面上后,既不照料雄鹅也不管鹅背上驮的那个人,而是扎着猛子钻进水里。他们游泳,刷洗羽毛,现在正在吮啜那些半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

那只白雄鹅交上好运气,一眼瞅见了水里有条小鲈鱼。他一下子把鱼啄住,游到岸边,将鱼放在男孩子面前。“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下到水里。”他说道。

在这整整一天的时间里,男孩子第一次听到亲切的话。他那么高兴,真想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雄鹅的脖子,但是他没有敢这样冒失。他也很高兴能够吃到那个礼物来解解他的饥饿,开头他觉得他一定吃不下生鱼的,可是饥饿逼得他想尝尝鲜了。

他朝身上摸了摸,看看小刀带在身边没有。幸好小刀倒是随身带着,拴在裤子的纽扣上。不用说,那把小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只有火柴杆那样长短。行呀,就凭着这把小刀把鱼鳞刮干净,把内脏挖出来。不消多少时间,他就把那条鱼吃光了。

男孩子吃饱之后却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居然能够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唉,看样子我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啦。”他暗自思忖道。

在男孩子吃鱼的那段时间里,雄鹅一直静静地站在他身边。当他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雄鹅才放低了声音说道:“我们碰上了一群趾高气扬的大雁,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是呀,我已经看出来了。”男孩子说道。“倘若我能够跟着他们一直飞到最北面的拉普兰,让他们见识见识,一只家鹅也照样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光荣的。”“哦……”男孩子支吾地拖长了声音。他不相信雄鹅果真能够实现他的那番豪言壮语,可是又不愿意反驳他。“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单枪匹马地去闯,那是不能把这一趟旅行应付下来的,”雄鹅说道,“所以我想问你,你是不是肯陪我一起去,帮帮我的忙。”

男孩子当然除了急着快回到家里之外,别的什么想法都没有,所以他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我还以为,你和我,咱俩一直是冤家对头哪。”他终于这样回答说。可是雄鹅似乎早已把这些全都抛到脑后去了,他只牢记着男孩子刚才救过他的性命。“我只想赶快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男孩子说出了自己的心思。“那么,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去,”雄鹅说道,“不把你送到家门口,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男孩子思忖起来,隔一段时间再让爸爸妈妈见到他,这个主意倒也挺不错。他对这个提议也不是一点不动心的。他刚要张口说他可以同意一起去的时候,他俩听到背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响。原来大雁全都从水中飞了上来,站在那儿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长队,由领头雁率领朝他俩这边走过来了。

这时候,那只白雄鹅仔细地观察这些大雁,他觉得心里很不好受。他本来估计,他们的相貌会像家鹅,而他也可以感觉到自己同他们的亲属关系。但事实上,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当中没有一只是白颜色的,反而几乎只只都是灰颜色的,有的身上还有褐色的杂毛。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雄鹅生来就养成了习惯,走起路来要慢吞吞、一步三摇头地踱方步。然而这些大雁不是在行走,而是半奔跑半跳跃。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更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都磨得碎裂不堪,伤痕斑斑。可以看得出来,大雁从来不在乎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愿意遇到了麻烦就绕道走。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副寒酸相却令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穷苦人。

雄鹅对男孩子咬耳朵说:“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可是不必说出来你是谁。”刚刚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话,大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定身躯,伸长脖子,频频点头行礼。雄鹅也行礼如仪,只不过点头的次数更多几次。等到互致敬意结束之后,领头雁说道:“现在我们想请问一下,您是何等人物?”“关于我,没有什么可说的,”雄鹅说道,“我是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的。去年秋天,我被卖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于是我就一直住在那里。”“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本族里没有哪一个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道,“你究竟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居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来?”“或许恰恰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你们大雁瞧瞧我们家鹅也不是一点没有出息的。”“行啊,但愿如此,假如你真能够让我们长长见识的话,”领头雁说道,“我们已经看见了你飞行得还算可以,不过除此之外,你也许更擅长于别的运动技能。说不定你善于长距离游泳吧!”“不行,我并不高明,”雄鹅说道,他隐隐约约看出来领头雁拿定主意要撵他回家,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怎样回答,“我除了横渡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游过更长的距离。”他继续说道。“那么,我估摸着你准是个长跑冠军喽!”领头雁又说道。“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哪个家鹅能奔善跑,我自己也不会奔跑。”雄鹅回答说。

大白鹅现在可以断定,领头雁必定会说,她无论如何不能够收留他。但他非常惊奇地听到领头雁居然答应说:“唔,你的问题回答得很有勇气。而有勇气的人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开头不熟练也没有关系。你跟我们再待一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的本事,你觉得好不好?”“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随后,领头雁噘噘她的扁嘴问道:“你带着一块儿来的这位是谁?像他这样的家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他是我的旅伴,”雄鹅回答说,“他生来就是看鹅的,带他来是会有用处的。”“好吧,对一只家鹅来说大概有用处,”领头雁不以为然地说道,“你怎么称呼他?”“他有好几个名字。”雄鹅吞吞吐吐地说道,一时之间竞想不出来怎样掩饰过去才好,因为他不愿意泄漏出这个男孩子有个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他终于急中生智这样回答说。“他同小精灵是一个家族的吗?”领头雁问道。“你们大雁每天大概什么时候睡觉?”雄鹅突如其来地发问,企图这样避而不答最后一个问题,“到了这么晚的时候,我的眼皮自己就会合在一起啦。”

不难看出,那只同雄鹅讲话的大雁已经上了年纪。她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没有一根深颜色的杂毛。她的脑袋比别的大雁更大一些,双腿比他们更粗壮,脚掌比他们磨损得更狼狈。羽毛硬邦邦,双肩瘦削,脖子细长,所有这些都显示出了年岁不饶人,唯独一双眼睛没有受到岁月的煎熬,仍旧炯炯有神,似乎比别的大雁的眼睛更年轻。

这时候她转过身来神气活现地对雄鹅说道:“雄鹅,告诉你,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靠在我右边飞的是从瓦西亚尔来的亚克西,靠在我左边飞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记住,右边的第二只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在左边的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他们后边飞的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从斯恩格利来的库西!记住,这几只雁同飞在队尾的那六只雁,三只右边的,三只左边的,他们都是最名贵的家族里的高山大雁出身!你不要把我们当作可以和随便什么人结伴混在一起的流浪者。你不要以为我们会让哪个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和我们睡在一起。”

当领头雁阿卡用这种神态说话的时候,男孩子突然朝前站了一步。雄鹅在谈到自己的时候那么爽快利落,而在谈到他的时候却那么吞吞吐吐,这使得他心里很不好受。“我不想隐瞒我是谁,”他说道,“我的名字叫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佃农的儿子,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是一个人,可是今天上午……”

男孩子没有来得及说下去。他刚刚一说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领头雁猛然后退三步,别的大雁往后退得更远一些,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暴怒地朝他呜叫起来。“自从我在湖边第一眼看到你起,我就起了疑心,”阿卡叫嚷,“现在你马上就从这里滚开!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到我们当中!”“那是犯不着的呀,”雄鹅从中调解说,“你们大雁用不着对这么个小人儿感到害怕,到了明天他当然应该回家去,可是今天晚上你们务必要留他跟我们一起过夜。要是让这么一个可怜的人儿在黑夜里单独去对付鼬鼠和狐狸,我们当中有哪一个能够交代得过去?”

领头雁于是走近了一些,但是看样子她还是很难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恐惧。“我可领教过人的滋味,不管他是大人还是小人儿都叫我害怕,”她说道,“雄鹅,不过要是你能担保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他今天晚上可以同我们留在一起。可是我觉得我们的宿营地恐怕不论对你还是对他都不大舒服,因为我们打算到那边的浮冰上去睡觉。”

她以为,雄鹅听到这句话就会犯起踌躇来,却不料他不动声色:“你们挺聪明,懂得怎样挑选一个安全的宿营地。”“可是你要保证他明天一定回家去。”“那么说,我也不得不离开你们啦,”雄鹅说,“我答应过决不抛弃他。”“你乐意往哪儿飞,就听凭自便吧!”领头雁冷冷地说道。

她拍翼振翅向浮冰飞过去,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跟着飞了过去。

男孩子心里很难过,他到拉普兰去的这趟旅行终于没有指望了,再说他对露宿在这么寒冷刺骨的黑夜里感到胆战心惊。“大雄鹅,事情越来越糟糕了。”他惶惶不安地说道,“首先,我们露宿在冰上会冻死的。”

可是,雄鹅却勇气十足。“没啥要紧,”他安慰说,“现在我只要你赶快动手收集干草,你尽力能抱多少就抱多少。”

男孩子抱了一大抱干草,雄鹅用喙叼住他的衬衫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飞到了浮冰上。这时大雁都已经双脚伫立,把喙缩在翅膀底下,呼呼地睡着了。“把干草铺在冰上,这样我可以有个站脚的地方,免得把脚冻在冰上。你帮我忙,我也帮你忙!”雄鹅说道。

男孩子照着吩咐做了。在他把干草铺好之后,雄鹅再一次叼起他的衬衫衣领,把他塞到翅膀底下。“我想你会在这儿暖暖和和地睡个好觉的。”他说着把翅膀夹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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