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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1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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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灿东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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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政史略

中医医政史略试读:

前言

中医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大贡献。

作为一门生命科学,中医学在关注疾病诊断治疗的同时更加关注生命和健康,形成了以“养生”和“治未病”为主要内涵的预防保健体系;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临床行为,中医学在实践过程中必然涉及各种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如医生的社会分工、地位、职业规范、人际关系甚至纠纷的处理、人才培养等等,这一特定的职业需要一定的管理约束,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预防保健政策和医疗法规便应运而生。

医政,即医疗行政管理,所谓医疗行政就是贯彻、执行、督促、检查医疗法规执行。通过文献研究,我们不难发现早在西周已经形成相当完备的医事制度,例如:从《周礼》的记载可以发现,周代已经形成较为系统的医政组织以及相当严格的医生考核制度,这对医生技术水平的提高,传统医学的继承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了春秋战国、秦汉、三国魏晋南北朝的不断发展,到了隋唐时期,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医政体系,颁布了一系列比较符合医学发展规律的政策和措施,涵盖了医学分科、医疗机构、医德规范、政策法规、医疗事故、预防保健、传染病救治、医药教育、学术传承等,从这个角度来说,隋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朝代,为后世医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医医政作为中医学的一部分,它不是孤立的,与中医的预防保健、疾病诊疗的实践是并行的、是相适应的。如果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传统的中医有几个很重要的特点:一是医药不分家,例如孙思邈、李时珍既是医学家也是药学家;二是医养结合,倡导“上工治未病”,正因如此,中医医政包括预防保健政策和医疗行政法规;三是德重于罚,强调提高医生的医德素养来提高治疗水平和减少错误的发生。这些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和中医整体观念的内涵,与医政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是息息相关的。反观我们现在许多中医的法规主要借鉴西医的医政管理模式,忽略了中医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优势的发挥。《中医医政史略》以中国古代预防保健政策和医政法规形成的历史为脉络,希望能比较全面、客观地展现中医医政从先秦到当代的形成、发展、完善过程,也期待着对我们研究、制定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政策法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中医医政史略》是我们承担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2012GXS4B061)”的阶段性成果,我们把本书定位为学术性的研究报告,希望借助本书比较系统地梳理中医医政史及其主要特色。

由于中医医政史的专题研究很少,本课题仅仅是一种尝试,加上编者自身水平有限,因此,本书无论系统性、规范性或是具体的概念、内容依然存在一些不足,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再版时修订提高。《中医医政史略》编委会2015年5月18日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是四大古国当中唯一未出现文明断层的国家,关于原因,各家看法不一,但是根植于中国农耕社会和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中医药功不可没,为华夏儿女的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早已提出了治未病的预防保健思想:“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1]《汉书·艺文志》中亦有“论病以及国,原诊以知政”的说法[2]。笔者认为,整理中国古代的医政和预防保健政策,对于促进当前中医药的预防保健功能,发扬祖国传统医学的临床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黄帝内经素问[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14.

[2]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5:72.第一章隋代以前医政第一节 隋代以前医疗机构的设立一、先秦时期医疗机构

先秦时期指秦朝以前的历史时代,起自远古人类产生时期,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齐,统一六国,最终建立秦朝为止,相继出现了夏、商、西周、春秋、战国五个时期。是中国的奴隶制社会由兴至盛到衰的历史阶段,秦始皇最终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这一时期,我们的先民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光辉灿烂的历史文明,夏商的甲骨文,殷商的青铜器,文王的《周易》,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都是人类文明的历史标志。在这个历史阶段中,中国从分散逐步走向统一,被人们视为中华文明的头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信仰与智慧,是民族文化的起源,当然也是早期医药经验积累和医学理论萌芽的时期。(一)起源

新石器时代以后,原始社会后期,劳动者出现了分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逐渐出现分离,社会上产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批脑力劳动者——“巫”。巫掌管着沟通天地的任务,负责祈祷、祭祀等重要的社会活动,因为巫工作和身份的特殊性,使其成为最早开始使用医学治疗疾病以及最早掌握文字使用的人。《素问·移精变气论篇》就有“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的记载。“医”字的繁体写法中有一种即“毉”,下方即为“巫”字,医与巫的关系可见一斑。当然巫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不仅仅依靠祝由等心理暗示疗法,也进一步收集积累了一些零散的医疗经验并逐步将其系统化,对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初步的总结和整理,因此巫是医疗技术最早的使用者、继承者与传播者。

这一时期的文献记载主要依靠出土的甲骨文、金文文物,据胡厚宣先生的研究,商代已经有了管理疾病的官员“”,被释为“小疾臣”,是一种既从事医疗临床又从事医政管理的职官,是文献所见最早的医官记载[1]。《周礼·天官》中出现的医官制度系统即源于此。(二)形成《周礼》是一部通过官职制度来表达周朝治国方式的著作,周代的国家机构分为天、地、春、夏、秋、冬六类,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天官主管宫廷事务,天官类中共记载职官63种,医官即隶属其中。这也表明当时的医官是以为王室、贵族服务为主,为普通百姓的服务则属于其次。从《周礼》的有关内容看出西周在商代的基础上已经形成相当完备的医事制度,而且也有了医学分科。具体内容如下。

1.医政组织

从《周礼》的记载可以发现,周代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系统的医政组织以及相当严格的医生考核制度,这也为医生技术水平的提高,传统医学的继承与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1)设医师,执掌医药之政令:《周礼·天官》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2]医师作为掌管医疗行政政令的职官,主要负责医事律令的下达执行,医疗用药的收集供应等事务。医师的手下有“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各有职责,协助医师进行卫生行政的管理。上士、下士主要作为协同,帮助医师管理医政;府作为仓管,负责宫廷药仓中药物的收集、储备和供应;史作为文秘,管理医疗文书和病案的记录;徒作为学生或者侍童,负责看护患者或者处理一些日常杂务。《周礼》中的这套医政组织,尽管是目前所知我国最早建立的医事管理组织,却已是非常系统周全。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尽管人员不多,运行效率应该相当快速有效。(2)重考核,稽医事以制其食:《周礼·天官》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医师负责对医生进行年终考核,按照医疗水平的高低,决定俸禄的高低。考核标准分为五个等级,按照级别获取其相应的待遇。这样的严格的医疗技术考核规定和俸禄制度出现在周代的确难能可贵,对促进医生医疗水平的提高,有其积极的推动作用。(3)载病案,死终则书其所以:《周礼·天官》记载:“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对患者进行分类,推荐给不同科别的医生,分而治之。须对患者治疗的经过进行记录,若有死亡,则须对死亡的原因进行报告,使之形成制度,汇报给主管医师。通过病历记录和死亡报告制度,有利于人们积累原始病案资料,总结治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从而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同时也体现了周天子对平民百姓医疗的重视与保障。这种制度的建立,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人们已经摆脱原始医学的束缚,开始享有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另外,通过该制度的积累,总结了诸多医疗上的经验教训,对医学发展所起的作用亦是不可低估的,直至今日病案的记载还伴随在医生医疗的过程之中。

2.医学分科《周礼·天官》将医生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科。(1)“食医,中士三人,掌合王之六食、六膳、百馐、百酱、八珍之齐”。食医是负责饮食调配的专职医生,相当于现代的营养医生,主管帝王日常膳食,是为保障王室、贵族的健康长寿而专设的。食医位列中士,位置排在四医之首,体现了周代人们对饮食的重视。《素问·脏气法时论篇》认为:“五谷为食,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饮食对于人体的影响是巨大的。晋代医家皇甫谧在《针灸甲乙经·序》中指出:“伊尹以亚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3]发明汤液的伊尹最早的身份即是厨师。伊尹为商汤时期名相,他所提出的五味调和说与火候论至今仍为烹饪的不变之规。伊尹作为汤液的发明者和厨师的祖先,身份特殊而值得思考。医学史界也有药食同源之说,可见食与医之间渊源有自。自古民以食为天,食物的营养调配与卫生安全在现代同样是人们广为注意的话题,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2)“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疾医相当于现在的内科医生,而且服务对象已经不仅是王室、贵族,而是施治于万民。可见周代普通民众的社会地位已有所提高,反应了统治者已经认识到“民”的重要性,开始有了仁政思想。当然,以八位中士掌养万民之疾病,大概作用还是有限的,更多的还可能停留在理想阶段。另外还提出了四时多发病,认为“四时皆有疠疾”;提出了“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等关于疾病诊断、治疗的思维。(3)“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刮杀之齐,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并指出:“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凡有疡者,受其药焉。”疡医相当于现在的外科医生,负责治疗各种脓肿、溃疡、外伤、骨折等外科疾病。并且已经总结出一些用药经验与理论,在治疗中,运用药物的偏性来治疗和调养身体。疡医在医生中地位相对低下,位属下士,这也可能是其患者所得多是腥臭脓疡之疾,对象也多为贫苦大众,故而被人轻视。(4)“兽医掌疗兽病,疗兽疡。凡疗兽病,灌而行之,以节之,以动其气,观其所发而养之。凡疗兽疡,灌而劀之,以发其恶,然后药之,养之,食之。凡兽之有病者,有疡者,使疗之,死则计其数,以进退之。”兽医负责治疗家畜的疾病或疮疡,根据治疗的效果,来决定兽医的待遇。兽医同样位属下士。《周礼》记载的医生分科制度,把医生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这是医学进步的一大标志,有利于医生各专一科,深入研究和传承医疗经验。《周礼》对医生的分科,开后世医学分科之先河,是我国最早的医学分科记载。

3.公共卫生防疫

除以上两类人员外,《周礼》当中散在记载着一些与环境卫生公共防疫有关的官职,同样是整个健康卫生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凌人:“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凌人,负责管理冰室,由冬入春时将食物储存于冰室当中防止腐败变质,利于食物的保存,进而保障了饮食卫生。(2)宫人:“宫人掌王之六寝之修,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共王之沐浴。”井指漏井,匽为路厕。为其井匽,是指宫廷中设有一种漏井,方便污秽之水流入其中,用之以保洁除臭。宫人是负责宫廷内院各处环境卫生的职官。(3)内饔:“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内饔负责掌管供给王、王后、太子等人肉类的宰割、烹饪、调味,其中的一个职责就是辨别鸡、狗、羊、牛等家禽牲畜中哪些是不可以食用的,具有现代类似卫生检查和监督的职责。(4)司救:“司救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司救负责以礼来衡量民众的邪恶和过失,并加以责罚,他的另外一个职责就是在有自然灾害而使人们受困致病之时,巡回于国都郊野,用王的名义对灾民实施救护。(5)方相氏:夏官司马之下有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率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方相氏负责蒙着熊皮,装扮自己,手持戈盾,率领众多奴隶一同祭祀行傩,搜索室内的疫鬼并加以驱逐。尽管有些迷信色彩,却可知本时期,人们已经有了祛病防病的思维。(6)司爟:“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司爟的职责是掌火之政令,古代砖木取火,用以取火之木,当随季节而改变,即所谓“四时变国火”。通过变更国火,来调节时气,以防救疾病,故能“以救时疾”。(7)其他:秋官司寇之下有庶氏、翦氏、赤犮氏、蝈氏、壶涿氏、蜡氏、野庐氏等,职官品级都比较低,一般各有下士一人,徒二人。负责执掌的是各种各样的除害灭虫工作。方法是用牡菊、嘉草、莽草、灰酒等驱之、烧之、攻之、熏之、酒毒之、杀灭之。蜡氏负责“除龇”,即掩埋人和禽兽的腐尸。野卢氏有徒众多,其职责之一就是清扫道路。

正是这些散在的职责不一的各类人员,共同构成了周代的公共卫生防疫系统。《周礼》记载的如上内容标志着我国古代医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医政组织、医学分科和公共卫生防疫系统共同构成了上古时期的医疗机构系统,医药由起源到初步形成基础构建,有力地推进着医学的发展,为中医学进一步成熟奠定了基础。除《周礼》外,《周易》记载“长子帅师,弟子舆尸”[4],说明当时已有负责保障运送战争中出现的伤病员及阵亡战士的专职人员。相传为姜太公所著的《六韬》亦记载军队中有“方士三人,主百药,以治金疮,以痊万病。”[5]反应了当时已有军医的存在。(三)稳定

春秋战国时期又称东周时期。西周时期,周天子保持着天下共主的威权。东周开始,周室开始衰微,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义,而无实际的控制能力。这一时期的医疗机构,较多承袭周朝的制度,基本趋于稳定。二、秦汉时期医疗机构

秦汉时期是中国秦汉两朝大一统时期的合称。战国后期,秦国逐渐强盛,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统一了文字、货币、车轨、度量衡。秦朝统治时期,横征暴敛,苛政徭役,大兴土木,重刑酷律,焚书坑儒,对百姓的统治极其残酷无情,百姓不堪忍受,由陈胜、吴广率先在大泽乡揭竿而起,随后烽火蔓及全国,秦朝土崩瓦解。楚汉之争,刘邦得胜,汉朝建立,中国又重归统一。汉朝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建都长安,史称西汉,汉承秦制,在经济、政治制度上承袭秦制,但在统治方法上,汉初秉承黄老之学,无为而治,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农业、手工业、商业不断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经过文景之治,至汉武帝时期,西汉发展到达顶峰,农业经济空前繁荣。文化方面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儒学成为中国文化的主干,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汉后期,社会矛盾加剧,皇权式微,王莽篡位,建立新莽王朝,推行新政,但改制失败,起义纷起。公元25年,刘秀在各地爆发的反对王莽队伍中脱颖而出,自立皇帝,定都洛阳,称光武帝。由此恢复的汉朝,史称东汉。光武帝之后的明帝、章帝采用了减轻赋税,整顿吏治,集中皇权等措施,使东汉王朝逐渐恢复生机,称为“光武中兴”。此后东汉王权又再次旁落,被异姓亲戚把持。至东汉后期,政权纷争,各地豪强势力增长,几经战火,三分天下的局面初步形成。

秦朝统治时间不长,但其在历史上的影响巨大,汉代尤为突出。在秦朝医政制度中,较多吸取其他诸侯国及前代的经验教训,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医事制度。汉承秦制,其医事方面在秦朝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与发展。(一)秦代的医事制度

秦代医事制度,《史记》可考的记载如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有“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使人刺杀之”[6]的记载。杜佑《通典·职官典》:“秦、两汉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7]秦制少府为九卿之一,在少府下设六丞,太医令丞即其之一。《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刺秦中就有“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奉药囊提荆轲也”的记载,可见,秦王上朝之时,常有侍医侍奉左右。秦代官制奉行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国尉、御史大夫,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与医官有关的在九卿的奉常、少府中。奉常主管宗庙祭祀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医、太史、太卜;皆有令、丞。少府主管君王私人财产、生活起居等事务,属官有尚书令丞、符玺令丞、太医令丞、太官令丞、宦者令丞等。(二)西汉医事制度

西汉政府机构,大多沿袭秦制。《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8]西汉医官中职位最高的是太医令丞,分属于太常、少府。

1.太常

太常,原作奉常,《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令丞。”因为太常掌管宗庙礼仪之事,可见当时的太医令丞,掌管着巫医之事。

2.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

据王应鳞《玉海》记载:“礼官之太医,司存之所;少府之太医,通乎王内。”[9]属于太常的太医令丞,其职责如同后世的太医署、太医院、掌医事政令,主要负责与管理方药,有典领方药和本草待诏之分。典领方药侧重于方剂的研制,以供宫廷方药所用。而本草待诏则主要为皇家采集各种药材。《汉书·杜周延年传》:“昭帝末,寝疾,征天下名医,延年典领方药”,《汉书·郊祀志》:“候神方土,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余人皆归家”,均为此列。少府之太医即侍医、御医,功能如同后世的尚药局、御药房,主要在宫廷内提供医疗服务。在少府太医令丞下,属官和医药人员有太医监、侍医、女侍医、女医、乳医等称。太医监多由有权势的医生充任,《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昭帝时权臣上官桀,“妻父所幸充国为太医监”。侍医即后世之御医,又称医待诏,《汉书·王嘉传》中的侍医伍宏,在《汉书·侫幸传》中称医待诏。《汉书·艺文志》中又有“侍医李柱国校方技”的记载。女侍医、女医、乳医则主要在宫中为皇后、公主服务,负责妇产科疾病。

西汉诸侯王府的医事制度亦效仿中央,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仓公淳于意的弟子中就有济北王太医高期、王禹;齐王有侍医唐安。另外,还有一些王侯的家臣亦有如菑川王的太仓马长冯信、高永侯家臣杜信等亦有跟随淳于意习医的经历。(三)新莽医事制度

王莽时期,太常改为秩宗,少府更名为共工。新莽时期设有太医尚方。《汉书·王莽传》记载“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四)东汉医事制度

东汉撤消了太常系统,《后汉书·百官志》少府系统中:“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汉官》曰: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10]太医令人,食六百石,掌诸医。下属医生293人,员吏19人负责诊疗及有关医事。此外,还有药丞、方丞各一人,分别掌握药物和医方。其他医事人员《后汉书》见载的还有太医、侍医主要从事宫中的医疗诊治工作;尚药监、中宫药长和尝药太官,主要从事药物的监管和尝试工作。《后汉书·百官志》有“时小黄门京兆高望为尚药监,幸于皇太子”“宫中药长一人,四百石”“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的记载。从东汉章帝、和帝之后,宫中官职设置较前稍有增多,加设尝药太官,主要负责为皇帝尝药。《后汉书·礼仪下》记载了“不豫,太医令丞将医入,就所宜药,尝药监、近臣、中常侍、小黄门皆先尝药,过量十二,公卿朝臣问起居无间。”可见东汉时期侍疾尝药是有专人负责的,剂量要超过总量的十分之二以上,且尝药人不仅限于尝药太官、尝药监还有近臣、中常侍、小黄门等。《后汉书·百官志》记载,东汉为朝臣还配有医官,除大鸿胪有五人官医外,廷尉、卫尉、太仆、宗正、大司农、少府也各配有一名官医,相当于现代的保健医生。

宫中所需药物,一般从全国各地进贡。汉代各郡国每年都要按时向朝廷进贡地方的名贵药材。对于某些亟需药材,太医令还要派专人进行采购。《后汉书·延笃列传》就记载了顺帝时“皇子有疾,下郡县出珍药,而大将军梁冀遣客赍书诣京兆,并货牛黄”的历史。

东汉的地方医官制度比西汉完善,增设了一些医药官职,地方医事由地方自行负责,不再由中央直接监管。在诸侯国中设“医工长”,以主本国医药。《后汉书·第五伦传第三十一》即有“建武二十七年,举孝廉,补淮阳国医工长,随王之国”的记载。(五)服务对象

秦汉时期的医政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还是统治阶级。特别是秦朝与医学有关的职官分布在九卿的奉常、少府中。奉常主管宗庙祭祀礼仪,少府主管君王私人财产、生活起居等事务,其服务对象即统治阶级。汉承秦制,但在统治方法上,更多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施行仁政,无为而治,给百姓休养生息。文献记载当时已经有部分医官被统治阶级派遣为士兵、百姓,甚至囚犯提供医疗服务。《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母将何传》有盖宽饶为司马“躬案行士卒庐室,视其饮食居处,有疾病者身自抚循临问,加致医药”的记载。《后汉书·钟离意列传》记载会稽大疫,督邮钟离意派遣官医“经给医药,所部多蒙全济。”《后汉书·桓帝纪》记载建和三年:“徒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藏。”洛阳出土的东汉范雍砖志还有:“右部无任勉刑,颖川颖阴鬼薪范雍,不能去,留官致医”的记录,让满刑的病徒继续在刑徒区接受治疗。(六)其他

西汉时已经有专门的产房,被称为“乳母舍”或“乳舍”。《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一记载“颖川有富室,兄弟同居,两妇数月皆怀妊,长妇胎伤,因闭匿之。产期至,同到乳母舍,弟妇生男,夜因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11]另外《风俗通义》亦有“汝南周霸,字翁仲,为太尉椽。妇于乳舍生女,自毒无男。时屠妇比卧生男,因相与私货易,裨钱数万”的论述。[12]颖川、汝南均为汉代州郡,可见当时已经有专门为妇女生产提供的场所,并且已经有一定的普及。《后汉书·百官志》专门用于妇科诊疗场所的记载,掖庭令属下有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就此室治。”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医疗机构

公元220年,曹丕废汉献帝,自立为帝,国号魏,定都洛阳;公元221年,刘备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汉,定都成都;公元229年,孙权称帝,国号吴,定都建业即今南京。从此,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国期间连年征战,公元263年,魏灭蜀;公元265年,司马炎废魏立晋,史称西晋;公元280年,西晋灭吴,全国再次恢复一统。但西晋王朝因司皇族宗室争夺中央政权,“八王之乱”持续了16年,致使北方少数民族趁机兵进中原。公元316年西晋亡,北方从此进入“五胡十六国”的战乱时期,先后出现过20个割据政权。公元439年北魏统一了中国北方,此后获得将近百年的相对稳定期。公元534年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之后北齐代东魏,北周代西魏,直至公元581年隋代北周。南方,公元317年西晋琅琊王司马睿在建康建立偏安江南的政权,史称东晋。公元420年后又历经宋、齐、梁、陈四朝更迭。南北对峙故称南北朝。直到公元589年隋灭陈,才再次结束政权纷争,重归统一。这一时期是我国政权纷争和民族大融合的时期。(一)医官制度

三国时期,魏承汉代医官制度。有太医令、丞,尚药监,药长寺人监,灵芝园监等官职。《太平御览》引《玉匮针经序》中有吴置太医令的记载,蜀汉医制无考。

晋代承袭汉魏官制,设有太医令史、太医令等职。《晋书·职官志》记载:“宗正,统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又有司牧掾员。及渡江,哀帝省并太常,太医以给门下省。”[13]晋代医官统属于宗正之下,东晋哀帝时,合并于太常,归门下省管理。文中“太医令史”有观点认为为“太医令丞”之误。侍中晋代常称为门下省,这是后世太医令隶于侍中的开始。《通典》记载:“太医令晋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缝朝服,而属宗正。”进一步支持上述观点。

南朝医官,刘宋时,《宋书·百官志》有“太医令一人,丞一人,属起部,亦属领军。”[14]南齐时,《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元年,海陵恭王有疾,遣御师瞻视。”[15]梁时,《隋书·百官志》:“梁门下省置太医令,又太医二丞中,药藏丞为三品勋一位。”[16]南陈时,《册府元龟》:“尚药自梁以降,皆太医兼其职,陈如梁制。”[17]《南史·王悦之传第十四》也有记载:“以为侍中,在门下尽其心力,掌检校御府、太官、太医诸署。”[18]

北朝医官,北魏有太医令、侍御师、尝药监、尝药典御。太医令属太常,掌医药,门下省另设有尚药局。《魏书·官氏志》还记载:“太医博士从第七品下,太医助教从九品中。”[19]北齐有太医署,设太医令、丞等职,属太常。太子门下坊设有药藏局,置监、丞各二人,侍医四人。皇子王国各置典医丞二人。中侍中省设有中尚药典御二人,丞二人;门下省置尚药局,设典御二人,丞二人,侍御师四人,尚药监四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内均设有医师。北周有太医下大夫、小医下大夫、小医上士、疡医上士、疡医中士、疡医下士、医正上士、医正中士、医正下士、食医下士、主药下士,均属于天官。兽医上士、兽医中士、兽医下士,均属于夏官。其官品高者为正四品,低者为正一品。

由上述可知:此时期中央医官机构较前更为细密,特别是北周,不仅已细分为太医、兽医等七类,各类又再分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这对医绩的考核管理和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都是有利的。至于地方医政,除梁有“郡县属吏亦有医职”之记载外,其他不知其详。(二)军医的设立《三国志·魏书二十九·华佗传》记载华佗曾为曹操治疗头风。《三国志·吴书十二·虞翻传》记载吕蒙意图袭取关羽镇守的荆州,先称病回建业,在建业时以虞翻通明医术为由要求他随军,名为医疗,实则为其出谋划策。《三国志·蜀书三十六》亦有医者为关羽破臂作创,刮骨去毒的描述。可见三国时期各国军中均有医生,只是在各国制度中未见明确记载。《太平御览》记载晋人刘德“官至太医校尉”,《资治通鉴·晋纪》中有武帝时程据为太医司马的记载,又《晋书·刘曜传》有“幽曜于河南丞廨,使金疮医李永疗之,归于襄国”的记载。可见晋时,朝廷已有一些从事医疗工作的武官,且有专职治疗战伤的医生——金疮医。南北朝时,《宋书·礼志》记载“殿中太医校尉、都尉,银印青绶,四时朝服武冠”,“殿中太医司马,铜印墨绶,给四时朝服武冠”。殿中太医校尉、都尉、殿中太医司马,均为武冠,当是当时部队中的随军医官。第二节 隋代以前医学教育一、秦汉以前的医学教育

秦汉时期医学教育还是以民间为主,尚未形成官办的医学教育机构。医生却可分为官医和民间医两种。官医的服务对象重点是统治阶级,到了汉代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医疗系统,有统治阶级授予的官职及粮饷。民间医则主要为百姓服务,没有专门的名分及俸禄。由于官办的医学教育尚未形成,官医亦主要从民间医中选拔,有的仅仅是临时聘用。《汉书·平帝纪》记载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一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体现当时诸多技术类人才取自民间,并且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汉书·郊祀志》有裁减官员的记载,其中就有与医疗行业相关的本草侍诏,“侯绅方士、使者、副使、本草侍诏七十余人皆归家。”二、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医学教育(一)师承教育

师承教育是较为传统的中医学传承模式,包括师徒相授和家传相承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的交叉出现在这一时期表现尤为明显。师徒相授方面,据《三国志·魏书二十九·华佗传》记载:“广陵吴普、彭城樊阿皆从佗学。”[20]《晋书·葛洪传第四十二》有葛洪试从郑隐、鲍玄的记载:“从祖玄,吴时学道得仙,号曰“葛仙公”,以其炼丹秘术授弟子郑隐。洪就隐学,悉得其法焉。后师事南海太守上党鲍玄。玄亦内学,逆占将来,见洪深重之,以女妻洪。洪传玄业,兼综练医术,凡所著撰,皆精核是非,而才章富赡。”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影响,家传相承的模式开始普遍出现,《魏书·周澹传第七十九》记载了周澹与其子周驴、周驹的家传关系以及另一位医官阴贞“家世为医,与澹并受封爵。”《魏书·李脩传第七十九》亦有其父李亮、兄李元孙、子李天授三世行医的记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东海徐氏。徐氏家传世医达八代之久,代代有名,以第八代徐之才医名最盛。徐之才继承家学,博闻多识,北齐曾封徐之才为西阳郡王,故称徐王,撰《徐王八世家传效方》10卷,《徐氏家秘方》2卷,《徐王方》5卷,均为徐氏家传八代医疗经验的总结。据徐之才自述,其为徐氏第八代传人,目前可考的史料尚不能将八代具体排列,将其可考家传关系图示如下:(二)官办教育

师徒相授和家传相承的模式,为医学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最为突出的就是不能够规模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推进,统治者也认识到医药人才对社会进步及国家管理的重要性,由此开始出现官方创办的医学教育机构。《唐六典》记载:“晋代以上,手医子弟代习者,令助教部教之。”[21]说明早在晋代就已经有助教部这样的机构,帮助传授医学知识。“宋元嘉二十年,太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以广教授。至三十年省。”刘宋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太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教育一事,则是我国官办医学教育的最早记载。《魏书·官氏志第十九》记载:“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其中就有“太医博士”“太医助教”分列第七品下和第九品中。从此,官办医学教育逐渐形成,为后世官办医学教育的高度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节 隋代以前医疗立法一、先秦时期医疗立法

随着人们对疾病的进一步了解,预防医学思想开始萌芽。老子《道德经》提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22]韩非子更在《解老篇》指出:“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尽天年,则长寿。”[23]《管子》亦有“唯有道者能备患于未形,故祸不萌”的论述。[24]防患于未然的观念开始产生并在医学界得到普遍的认可,一些法规法制也进一步形成。“井”字的历史非常悠久,甲骨文、金文中即有出现。与人们生活卫生及法制均有紧密的联系。古代人们挖井时,往往在井壁及井口处用木架结构固定,以防井壁塌陷同时还有过滤杂质的作用。井口的木架结构像井形,故称为井。《易经》当中就有井卦,井卦爻辞当中先提出:“井泥不食,旧井无禽”认为浑浊不堪的井水是不能食用的,长期没有清洁和使用的旧井,连一般的生禽都不会光顾,体现了井水对人民生活健康的影响。其后又提出:“井甃,无咎”“井洌,寒泉食”“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认为用石块或砖块将井壁重新修缮好,不会有什么凶险;将井修缮,井水淘换干净之后,清澈甘甜的井水就可以饮用了;井修好之后,不要用井盖把它盖上不让民众使用,应当与民共享,这样做有助于君王的恩惠仁义能布及天下,是一种很大的吉祥。这体现了早期人们就认识到水的清洁与否对人民生活健康的影响,总结出治理水井的措施和办法并严格遵守,即人们常说的“井者,法也”。因井水为人民生活起居的必需品,慢慢的在有井水的地域就出现了集市,人们在集市中交换和购买所需的物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市井”。充分体现了民以井而生,君以民而存的道理。二、秦汉时期医药立法

1.秦汉医事律令

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简中有买卖奴隶之前必须经过令史进行体检无病者,方可论价买之的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听取丞相李斯的谏言焚书坑儒,“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医药相关书籍藉此得以能够存留。汉代朝廷常召见民间医生,为帝王治疗疾病,对治愈疾病的医生,往往赐以重金。“《汉书·外贼传》记载“(汉)武帝时,医脩氏刺治武帝,得二千万耳。”可见当时统治者对医生的尊重。《后汉书·帝纪第三》记载:“其婴儿无父母亲属,及有子不能养食者,稟给如《律》。”是关于婴幼儿保护的律令,体现了当时对婴儿老弱的照顾。

2.秦汉卫生政策

个人卫生方面,徐坚《初学记》记载:“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25]环境卫生方面,《太平御览·卷二十三》记载:“《续汉书·礼仪志》曰:夏至日浚井改水,冬至钻燧改火,可去温病也。”当时人们定期不定期浚井改水、钻燧改火,《汉书·蒯伍江息夫传》记载部队在野外也是“穿井得水乃敢饮”。旧时路径,尘土飞扬,污染环境,易导致疾病的传播。《后汉书·张让传第六十八》记载东汉灵帝中平三年(公元186年),掖庭令毕岚“铸天禄蝦蟆,吐水于平门外桥东,转水入宫。又作翻车、渴鸟,施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医药立法

1.医事律令《晋书·裴頠传第五》中记载:“頠上言宜改诸度量。若未能悉革,可先改太医权衡。此若差违,遂失神农、岐伯之正。药物轻重,分两乖互,所可伤夭,为害尤深。古寿考而今短折者,未必不由此也。”《晋书·律历志第六》论述到:“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古有黍、累、锤、锱、镮、钧、锵、溢之因,历代参差。汉志言衡权名理甚备,自后变更,其详未闻。元康中,裴頠以为医方人命之急,而称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宜因此改治权衡。”《宋书》中亦有相似论述。

2.卫生政策

北魏时期,朝廷诏书中曾有设立医馆,治疗百姓疾病的文书记载。《魏书·世宗纪第八》:“冬十月辛卯(公元501年),中山王英薨。丙申,诏曰:‘朕乘乾御历,年周一纪,而道谢击壤,教惭刑厝。至于下民之茕鳏疾苦,心常愍之。此而不恤,岂为民父母之意也。可敕太常,于闲敝之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虽龄数有期,修短分定,然三疾不同,或赖针石,庶秦扁之言,理验今日。又经方浩博,流传处广,应病投药,卒难穷究。更令有司,集诸医工,寻篇推简,务存精要,取三十余卷,以班九服,郡县备写。布下乡邑,使知救患之术耳。’”《南史·文惠皇太子长懋传第三十四》亦有“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人”的记载。

北魏时期诸位皇帝的诏书中有较多医药救济,隐恤军士的文字记载。如:《魏书·显祖纪第六》:“三月丙戌(公元470年),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广集良医,远采名药,欲以救护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魏书·世宗纪第八》:“癸未,诏曰:‘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亡者不可复追,生病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须药就疗。’”《魏书·高祖纪第七》:“诏隐恤军士,死亡疾病,务令优给。”

南北朝时期,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南史·梁本纪第七》记载:“百济求《涅槃》等经疏及医工、画师、《毛诗》博士,并许之。”是中医药对外交流的一个见证。当时佛教在国内盛行,并有了禁止使用生类为药的卫生政策。《南史·梁本纪第六》记载:“三月丙子,敕太医不得以生类为药,公家织官纹锦饰,并断仙人鸟兽之形,以为亵衣,裁翦有乖仁恕。于是祈告天地宗庙,以去杀之理,欲被之含识。”第四节 隋代以前预防保健政策一、隋代以前传染病防治(一)先秦时期传染病防治

疫病的发生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历史,对人类的生命生存有着巨大的威胁。上文提及《周礼》当中就有记载一些专门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职官,更早的殷墟甲骨文中就有疫病的记载,称为“疒役”,役通疫。如:“甲子卜,殻贞,疒役,不延?”“丙子卜,古贞,御役。”董作宾和罗振玉著作中所著录的这两条卜辞是目前我国所见最早的关于传染病流行的记载。此外,“贞:王役[疫]?”“甲戌卜,殻贞:王不役?”这是两片占卜诊断关于王是否感染疫病的记录。对于疫病的认识和治疗,当时人们的观点所带有的迷信色彩较为浓厚。如:“贞:役,佳(有)正?”卜问疫病是否有治。卜辞中还有关于“疒年”的记载,疒,即疾,“疒年”当是疾病流行之年。“贞(有)疾年其井(死)”其意为:在疾疫流行之年是否会死。[26]

云梦秦简中有世界医学史上最早的麻风病隔离病院的记载。“疠□爱书: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伍丙,告曰:疑疠,来诣。讯丙,辞曰:以三岁时病疕,眉突,不可知其何病,毋它坐。令医丁诊之。丁言曰:丙无眉,艮本绝,鼻腔坏,刺其鼻不嚏,肘膝□□□到□两足下踦,溃一所:其手毋胈;令号,其音气败,疠也。”[27]另一条秦简写道:“城旦,鬼薪疠,何论?当迁疠迁所。”从第一条描述的症状和体征可以断定,患者所患的是麻风病。另一条所说的城旦、鬼薪是两种刑罚名称。意思是城旦、鬼薪处罚后的人患了麻风病应当送到疠迁所处理。可见当时人们对麻风病已经十分了解,特别是对他传染性的认识以及诊断和隔离处理。体现了这一时期人们对传染病的认识已经达到一定的高度。

随着人们药物知识的进一步积累,对于一些药物所具备的预防作用也有新的认识。《山海经》中就记载了60余种具有防病作用的药物。多处提到“食之无疫疾”“食之可御疫”“食之不蛊”“服之不狂”等预防作用的概述。[28]从记载描述到预防治疗,这一时期人类关于疫病已经有了一些基础的认识,并寻找到一些治疗和处理的办法,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卫生条件。(二)秦汉时期传染病防治

秦汉时期由于战乱较多,关于疫病的记载亦多见于史。史书记载疫病的称呼有:疫、大疫、疫病、疾疫、饥疫、疫疠、疠疫、瘴疫、瘴气、霍乱等。《史记·孝景本纪第十一》记载:“后二年(公元前142年),衡山国河东云中郡民疫。”《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记载:“高后遣将军隆虑侯灶击之,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隃领。”《汉书·翼奉传第四十五》记载:“连年饥馑,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汉书·眭两夏侯京(房)翼李传第四十五》记载:“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后汉书·马援传第十四》记载:“二十年(公元44年)秋,振旅还京师,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

在上述诸多疫病的记载当中,统治者一般也会采取派遣医官巡回医疗,监控疫情,提供临时医院,遣医送药,隔离患者等措施以控制疫情,疫后亦会采取减免赋税等给民生息的仁政。《汉书·平帝纪第十二》即有“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的记载,被称为最早的时疫医院。《后汉书·灵帝纪第八》记载了汉灵帝时期爆发的多次疫情,如“二年(公元173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医药。”体现了当时统治阶级对疫病的一般处理办法。引起疫病的原因除了自然灾害外,较多由于战乱。《汉书·王莽传第六十九》记载:“平蛮将军冯茂击句町,士卒疾疫者十六七。”《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亦有“士卒饥疫,三岁余,死者数万”的论述。疫病的传播对军队士兵的健康状况和战斗力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因而在部队中设置隔离病院,治疗疫病的场所应运而生。《后汉书·皇甫规传第五十五》记载:“明年(公元162年),规因发其骑共讨陇右,而道路隔绝,军中大疫,死者十三四。规亲入庵庐,巡视将士,三军感悦。东羌遂遣使乞降,凉州复通。”这是史书中记载在军队中设立野战医院或隔离病院之始。

除采用上述隔离办法外,当时人们还使用香药来防治疫病。佩带或焚烧香药以预防疫病古已有之,如《山海经》:“有草焉,名曰薰草,麻叶而方茎,赤华而黑实,臭如蘼芜,佩之可以已疠。”《史记·礼书》记载:天子“侧载臭茝,所以养鼻也。”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中即有一批香囊、香枕和整枝的茅香。香囊、香枕中多填充有茅香、桂皮、佩兰、辛夷、花椒、杜衡、高良姜、藁本、干姜等香药,具有良好的辟秽防病作用。除了佩带外,当时人们还有在香炉焚烧香药的习惯。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汉错金博山炉即其中的突出代表。古代人们焚香的目的有多种,一是祈祝以达神明;二是古人席地而居,燃香草以洁室,芬芳缭绕,既祛除卑湿,又怡人心肺;三是古代皇室贵族用以薰衣染被,以显示华贵而又有洁身之益;四是根据不同香药的功效进行配伍可起养生祛病之效。(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传染病防治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政权纷争,战乱蜂起的时期。战争中军士长途跋涉,风餐露宿,极易发生各种疾病。特别是疫病,由于士兵群居,且战场多有死伤,养护不能及时提供,为疫病的传播提供了条件。

三国时期,《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记载赤壁之战前周瑜就已断言:曹军“驱中国(指中原地区)士众远涉江湖之间,不习水土,必生疾病。”两军交战之初,“曹公军众已有疾病。”《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也记载:“公(曹操)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将“大疫”作为败还的重要原因。赤壁之战后曹操亦曾进行过总结:“自顷以来,军数征行,或遇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而仁者岂乐之哉?不得已也。”同时期《三国志·蜀书·刘璋传》中亦有:“会曹公军不利于赤壁,兼以疫死”的记载。可见赤壁之战曹操的失败,与不习水土,疫病流行有很大关系。《三国志》关于这一时期疫病的记载众多,可见战乱对于疫病的流传亦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如《三国志·吴书·全琮传》:“初,权将围珠崖及夷州,皆先问琮。琮曰:‘以圣朝之威,何向而不克?然殊方异域,隔绝障海,水土气毒,自古有之。兵入民出,必生疾病,转相污染。往者惧不能反,所获何可多致?猥亏江岸之兵,以冀万一之利,愚臣犹所不安。’权不听。军行经岁,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权深悔之。”又《三国志·蜀书·王连传》:“时南方诸郡不宾,诸葛亮将自征之,连谏以为‘此不毛之地,疫疠之乡,不宜以一国之望,冒险而行’。”

两晋时期,史书当中亦不乏有记载的疫病,较有特色的是这一时期人们提出了一些关于疫病发生和防治的观点以及制度,在下文防治部分论述。

南北朝时期,历书上所载的疫病众多,简单概括为以下几类。

1.疫、大疫、疾疫、疫疾、疫疠、疠疫《魏书·习雍传第二十六》:“兵人不宜水土,疫病过半。”《宋书·天文志》:“泰始四年六月壬寅,太白犯舆鬼。占曰:‘民大疾,死不收。’其年,普天大疫。”《梁书·韦睿传第六》:“初,郢城之拒守也,男女口垂十万,闭垒经年,疾疫死者十七八,皆积尸于床下,而生者寝处其上,每屋辄盈满。睿科简隐恤,咸为营理,于是死者得埋藏,生者反居业,百姓赖之。”《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离寒暑,继以疫疠,转死沟渠,曾莫救恤,朽肉枯骸,鸟鸢是厌。”

2.饥疫、旱疫《北史·突厥传第八百七十一》:“种类资给,唯藉水草,去岁四时,竟无雨雪,川枯蝗暴,卉木烧尽,饥疫死亡,人畜相半。”[29]《宋书·文帝纪》:“加顷阴阳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予。”

3.疟疾、瘴气、瘴疠、流肿《梁书·殷钧传》:“郡旧多山疟,更暑必动,自钧在伍,郡境无复疟疾。”《魏书·高宗纪》:“西征诸军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九月,诸军济河追之,遇瘴气,多有疫疾,乃行军还。”《梁书·任昉传第二十一》:“流离大海之南,寄命瘴疠之地。”《梁书·武帝纪上》:“初郢城之闭,将佐文武男女口十余万人,疾疫流肿,死者十七八。”

政策方面,两晋时期,朝廷在瘟疫盛行之时停止早朝,《晋书·武帝纪第八》:“二年(公元276年)春正月,以疾疫废朝。”之后亦有用于预防传染病的制度,《晋书·王彪之传第四十六》记载:“永和末(公元356年)多疾疫。旧制,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疾,百日不得入宫。”强调朝臣家中有人患病而且传染三人以上者,百日之内不得入朝。这种隔离患者以杜绝传染源的措施是很先进的,对传染病的传播发挥了很好的抑制作用。南北朝时期各朝针对瘟疫均有相应的政策实施,以刘宋为多。《宋书·文帝纪第五》记载:“五月壬午(公元427年),中护军王华卒。京师疾疫,甲午,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宋书·孝武帝纪第六》:“诏曰:‘都邑节气未调,疫疠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环境卫生方面,当时人们已经深知保持环境卫生对预防疾疫传播的重要性。《周书秘奥营造宅经》记载:“沟渠通浚,屋宇洁净,无秽气,不生瘟疫病。”风俗方面,人们也形成了农历正月初一饮屠苏酒以避瘟疫的风俗,南朝梁代《荆楚岁时纪》记载:“屠苏,草庵之名。昔有人居庵中,除夜遗闾里一贴药,令井中浸之,至元日取水置于酒樽,一家饮之不病瘟疫。”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辟温》中记录的第一个辟温处方就是“屠苏酒”。[30]至今南方一些省市仍流传有此卫生习俗。二、隋代以前医药卫生的普及(一)先秦时期医药卫生的普及

通过对该时期出土文物以及文献记载的研究发现,人们已经有洗脸、洗手、洗脚、沐浴和洗涤食具等卫生习惯。甲骨文中已有::“”即在器皿中洗手的形态;沫:“”即人用器皿洗面的形态;浴:“”即人在器皿中洗浴的样子;在河南安阳殷墟文物发掘中出土了壶、盂、勺、盘、头梳等诸多盥洗用具,亦是这一时期人们生活卫生习惯的体现。陶器中还有专门用来去掉手上污垢的“陶搓”。周代已经有定期沐浴的记载,并把沐浴当作一种医疗保健方法。《礼记·内则》记载:“鸡初鸣,咸盥漱”。[31]当时人们已注意对牙齿的保护。《礼记·曲礼上》:“主人未辩,客不虚口。”客人吃饱后,如果主人没有吃完,不能用酒漱口。虚口,是在饮食结束后用酒清洁口腔促进消化的一种办法。同书还有饮食前“先盥其手”的记载。另外《礼记·内则》还有“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潘请;足垢,燂汤请洗。”说明人们已经有定期沐浴以清洁身体的习惯。而且已经建有专供洗浴的浴室,如《仪礼·聘礼》所说:“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馆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32]并且人们已经形成了沐浴并配合熏香或涂身的习惯,被认为是一种待人恭敬的礼节。《国语·齐语》载,春秋时齐桓公从鲁国接回管仲,“比至,三釁、三浴之。”[33]以香涂身曰釁,亦或为薰。香熏可以使人气味芬芳,心情愉悦,同时也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沐浴不仅是一种清洁皮肤、促进血液循环的卫生方法,《礼记·曲礼上》“身有疡则浴,头有创则沐”则更是将沐浴视为一种治疗疮疡病的方法。

中国作为传统农耕社会型国家,食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文已经介绍到《周礼》将医生进行了分科,排列居首的即是食医。统治阶级的饮食,是由食医专门管理的。固定的机构和专门职官人员对饮食营养的调配和食品的储存自然更加重视。《周礼》中就有:“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膳膏臊;秋行犊麝,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以及“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的论述。这与《素问·上古天真论篇》“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以及“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的养生论述是相符的。《周易》:“观颐,自求口实。”认为君子应当把好病从口入这一关。“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则强调进食时要细嚼慢咽,不贪食过饱。另外还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意思是煮食的鼎坏了,即使有像雉膏那样的珍馐也不能生吃,强调食物熟了方可食用。《周易》中的论述大多是借用生活中的例子来比喻事物的道理和趋势,但也形象地描述了当时人们的生存状态以及生活卫生习俗。《礼记·礼运》提出“饮食必时”,认为饮食必须按四时变化加以安排。《墨子·非攻》亦认为“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34]不按时饮食或饮食过量均可致病。《论语·乡党》对饮食卫生的描述则更加详尽:“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而,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35]

在食物的储存方面,考古发现殷商时期的遗址很多地窖有经火烧烘烤或用草拌泥涂抹墙壁的痕迹,主要用来储存粮食,达到防虫、防霉、防潮的目的。《诗经·国风·豳风·七月》记载了:“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36]的习俗。《周礼》当中亦有凌人的职官,前文已有论述。

环境卫生对人体的健康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考古发现西安半坡村遗址和浙江河姆渡遗址发现,当时人类已经从巢居、穴居转变成自主构建的房屋,而且根据南北气候环境不同,出现了半地穴式和干栏式建筑。达到了防禽兽伤、防寒湿伤的目的。而且人们也逐渐开始学会房屋建筑的选择,《诗经·公刘》记载了周人祖先公刘带领周民迁徙的故事,其中就记载了选择房屋建筑之地的过程,要高燥、向阳、寒暖适宜,接近流水。之后房屋建筑进一步发展,人们开始烧制瓦片,用于防雨、遮阳、保温,进一步改善了居住环境,亦有利于人类的卫生保健。《礼记·内则》记载:“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屋堂及庭。”《周礼》当中亦介绍了专门负责宫廷内外除草、除虫、保持水源清洁的职官。《诗经》中亦有“穹窒熏鼠,塞向墐户”的灭鼠活动的记载,对于环境卫生的保护和传染病的预防具有积极的意义。

导引是一种医疗保健形式,起源于原始社会,是远古先民按照医疗保健需要而创编的“摇筋骨,动肢节”的活动锻炼方法。[37]导引源于原始舞蹈,原始社会人们在狩猎前后,播种和采摘成果时用舞蹈表达对劳动的欢乐,收成的期待以及丰收的喜悦,借以消除疲劳。通过长期的实践,人们发现舞蹈具有消除疲劳,舒筋壮骨,治疗关节疾病等作用,进而进一步归纳总结,形成了有目的性的,自主的一种自我保健的方法。《尚书·无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38]认为适当劳动,对于身体健康长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周易》亦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庄子·养生主》首次提出“养生”一词,通过庖丁解牛、右师不善养生、泽雉不蕲樊中、老聃安时处顺哀乐不入四则寓言故事,提出了“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39]“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的养生观点。《庄子·刻意》提出了“道引”,即导引。记载了“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已矣。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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