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必读丛书:文学的故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9 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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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梅西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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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必读丛书:文学的故事

中小学生必读丛书:文学的故事试读:

前言 一口气读完文学史

这本书的写作目的在于把世界上最重要的文学著作介绍给人们。但是界定什么是“重要”可是一个难题,或者说是一串难题。人们共同关注这个问题,所以需要我们做出答复。“重要”这种说法并不绝对,因为所谓“重要”,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所谓的公众一致意见也是抽象的难以定论的东西。

对于许多读者来说,他们都有自己心目中的重要书目,这个数目很可能比这整卷书都浩大。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在这本书里面,许多有价值的书都没有提到,或者只是一笔带过。每一个读者都可能会发现,自己所喜欢的某本书的重要位置被另外一本自己认为并不怎么样的书所占据着。这种情况是很难避免的。但是,我希望这本书对文学和其他艺术的讨论有些益处,并能增进讨论者的兴趣与乐趣,或者有助于大家达成一致的意见。

在这本书中,对于选择什么样的作品,选择这部作品的哪些部分,以及最后的评价,都是我的一己之见。由于我个人的兴趣和知识的局限性,必然会导致我在选择作品上存在局限性。这是在所难免的,我也只能提供我的一己之见。对此,饱学的批评家或许会公正地指出:“与其说你所写的是什么《文学史》,还不如说是《我偶然读到的一些作家及其作品的评论》。”不过,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不仅参考了其他的书籍,聆听了一些著名的评论家以及著名历史学家的意见,而且还得到了我学识渊博的朋友的赐教。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他们,他们的名字是:路德维格·路易森博士、安东尼·卡里特里博士、A.H.赖斯教授、欧内斯特·博伊德、A.T.巴尔洛博士、亨德里克·房龙博士、比特·桑伯恩、霍华德·欧·文扬、托马斯·R·史密斯、曼纽尔·科姆罗夫、胡果·克努森。他们帮助我改正了书中的许多错误,并帮助我确定了本书的选择范围这一主要问题。书中有关德国文学的两章则完全是路德维格·路易森博士的功劳。

英美文学占了本书的较多篇幅。这也许就导致了它并不能叫《世界文学史》,因为它并没有完全地反映各国文学在世界上应有的地位。因为我把其他许多国家民族中的丰富文学材料忽视了。这样,罗马尼亚人、波兰人、匈牙利人或者芬兰人可能会埋怨:“你装着在写什么世界文学史的架势,可是你却把我们国家的文学天才都忽视了。”对此,我的回答是,某些国家的文学并不属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欧洲文学的一部分,而只局限在他们本民族及其语言的范围之内。这种自我封闭与隔离可能就此把一些本该扬名世界的文学天才扼杀了,这是我们巨大的损失。我曾经与波兰人交谈过,从他们的虔诚与热情的态度来看,我不得不肯定他们古代与近代的伟大文学成就。但,显而易见的是,翻译过来可以让我了解的太少了。就我的知识范围而言,我所知道的在欧洲享有盛誉的波兰小说家只有亨利·西克威茨。一位在匈牙利出生的美国学者告诉我,在他眼中,唯一的一位匈牙利作品是夏卡依·里德尔编写的一部多卷本的鸿篇巨制——《匈牙利文学史》,讲述的是匈牙利思想文化,但书中所涉及到那些重要人物,我敢保证,对许多英国和美国的读者来说,知道其中人物的可能性还不到百分之一。

当然,我引用这些证据并不是要贬低波兰或者匈牙利的文学,如果这样的话,那将是十分荒谬的。我只是想说明一个有趣的事实,由于欧洲长期以来不断的纷争,导致他们在思想上形同路人,他们之间的了解是非常不全面的。一位学识渊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匈牙利人毫无疑问会对法国文学非常了解,但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法国人却可能对匈牙利人的文学家及其作品一无所知。对一位丹麦的评论家来说,懂不懂丹麦语并不重要,但是,他必须要掌握英语、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语言的优势使一些文学增加了在这个世界流传的机会。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一些国家文学的兴盛;反之,埋没了一些其他语种的优秀文学作品及其作家。但是,作为一种规律性的东西来说,那些有价值的作品总有一天会冲破国家、民族、语言界限的层层束缚,而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但是,不可否认,许多优秀作品,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现在都应该取得了更大的声誉。

由于我们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要全面讲述世界文学史,所以就必然要省略掉一些国家与民族、一些时代的许多重要人物。我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持我的作品的连续性和有机性,这是我的目的所在。这本书就好像一本内容并不详细的素描,它只是给出了一个整体的俯瞰轮廓,当然其中填充的东西就必然是不完美的,就像我们坐在飞机里面看到外面的事物一样。在我们的视线里是那些非常明显的特征和一些突出的山峰,但是,我们无法停下来细细地、精确地测量山峰的高度,或者仔细凝望那些丰富多彩的高原。在莎士比亚那里我们只能停留15分钟,当然,真正要理解它们,也许要花上不会少于15年或者50年的时间。

莎士比亚可能并没有把他15年或者50年中所有不睡觉的时间都用在他自己以及他认为感兴趣的作家及其作品上。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比起读莎士比亚的书,还有更重要的书要读,比起读书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对于许多喜好阅读的读者来说,即使读了许多书,也不过是熟悉几千本书,并从中获得些浮光掠影的东西罢了。

许多人要求保留像大英博物馆和纽约公共图书馆之类藏书机构的藏书目录,这些地方拥有200万卷之多的目录。但是,千万不要让这些浩如烟海的印刷品打乱了我们的思想。事实上这些书都是互相重复、互相复制、原创或是抄袭的。所以,几千本书就足够包容全世界关键的智慧了。因此,那些具有广泛阅读癖好的人,那些读过所有东西而令人景仰和敬佩的人也就不是高不可攀的了。为了成为这样的人,没有必要阅读所有人认为的经典著作,只要研究其中的一些著作就足够了,其他的完全可以省去。我认识一位非常精通文学的人,但他却没有读过但丁的作品,并且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去拜读一下的想法。如果他不喜欢读但丁的书,或者他没有机会去接触读但丁书的话,那他为什么还要去读呢?我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他知道其他的伟大诗人就足够了。将大量的时间花在阅读那些伟大作家的经典作品之上,还把它当做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这仅仅是马修·阿洛德、叔本华以及其他一些博学之士所认同的严肃观念而已。这种态度对我来说,实在是荒唐,也是践踏了文学对人类的美好功能。还是让我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去阅读吧!读多读少都不重要。至于那些所谓的文学大师就让他们在图书馆里待着吧!

这样说,好像有些偏激。但它确实是我长久以来的一个信念,并且随着我几个月来写这本书的准备工作而得到强化,这种信念也来自于我写作这本书之前多年的读书经历。读的太多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千万不要成为亚历山大·波普所讽刺的那种人。

脑袋里面装着没有用的书,还是愚人一个。

还有一点是应该考虑到的。如果你把所有的阅读时间都花在那些所谓的伟大的经典巨著之上,那么,那些不属于伟大的经典巨著、但却是你亲密伴侣的那些书籍怎么办呢?也许这亲密比伟大更伟大!有的时候,我们的衣服口袋里面所装的、可以随时翻阅的并不是某位伟大诗人的杰作,而是某位毫不知名的小人物的一本小书。既然这样,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诗人才能被称为伟大的诗人呢?什么样的诗人又是无名小卒呢?在我的一生中,我始终被这个问题所烦扰。

而且,对那些我们非常喜欢的其他著作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为了阅读《艾丽丝漫游记》和《摇篮曲》,我会把一些所谓的伟大著作剔除出去。因为,优秀的小书可能比伟大的作品更动人,至少优秀的小书中的雅致通常是一些伟大的经典作品无法比拟的。

如果你只是想在书海中漫游一下,或者体会一下被知识拥抱的感觉,或者只是想满足一下自己对文学的好奇心而已,那么,你在家中,只要随心翻阅下那些或厚或薄的书籍就足以了。不要对文学太崇拜,也不要对之太草率。《鹅妈妈》和《哈姆雷特》都是有关人类生活的故事。也许,它就像是一个傻子讲的故事,对我们一点意义都没有,但它却是人类唯一能懂并且感兴趣的。其中的一些章节是充满智慧且引人入胜利的。因此,这些小书成为了人们最伟大而亲切的精神伴侣,而一些所谓伟大的书籍却只能被人们束之高阁。由于我们试图在浩瀚的文学海洋中为大家找出一条多少具有一些合理性的路途来,所以我应该使我描绘出来的景象尽可能地符合现实。这样才不至于被人们认为是没有理性的。然而,我还是想冒险地提出两到三点激进的但不只是我才有的困惑。第一,真正的财富往往藏在不显眼的地方。第二,假如你真的不喜欢某位伟大作家的话,那就让他一边站,不要让他来折磨你。第三,应该读的书实在是太多了。要读完所有的书,对于一个头脑健全的人说,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所以,对于头脑健全的人来说,有选择性地读书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不应该逼迫自己读不喜欢的书。读书的艺术是一种优雅的艺术,即使它不像其他艺术那么伟大和富有创造性。在文章中写出几句伟大的话来确实比仅仅阅读它要困难得多。虽然如此,“在接受中创造”仍然是真理。这其中的创造者就是那些观赏这些图画的人、倾听这个音乐的人、阅读这本书的人。这本书就是为这种读书人而著的。

约翰·阿尔伯特·梅西

1924年圣诞节于赫逊河畔哈斯丁斯

第一部分 古代史部分

第一章 书籍的制作

我们偶然间看到的这本书,就像我们曾经看到过或忽略过的成千上万的书籍一样,是非常壮美、传奇的一部分,这部传奇在许多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了。书籍本身,任何一本书中的每一页、每页书中的印刷字,都有一个从古至今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如此浩如烟海,以至于我们任何人即使读到白发苍苍,都无法将它全部读完。我们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如何开始的,它每天都还在上演,至于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们也不得而知。

这个故事还在继续发展,而且涵盖了其他故事的情节,发展到今天,它会聚了所有的故事,变成了一切故事的故事。任何两个读者都无法从同样的角度来把握这个宏大故事的整体框架,或者对它所有的部分产生同样的兴趣。但是这些框架和轮廓,已经成为了历史,成了一个非常引人入胜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作者,不是具体的某个人,而是整个人类。

今天的我们,依然还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那么,就让我们从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出发吧,尽快回到这个故事的源头。这样我们既能清楚自己在历史中所处的位置,又能对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有个事先的了解。

让我们把目光聚焦于已经印刷好了的书页上,因为我们每天都有阅读的经验,而这样的经验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因此不会特别的注意。我们花上很少的钱,就能在自家门口买上一份报纸或者杂志。我们花一些钱,就能买到书,甚至世界名著,或许我们不用花钱就能从公共图书馆借到它,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但当我们仔细思考所有细节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惊叹了,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啊!

让我们先考察一下机械过程,这是连接作者思想和读者思想的物质媒介。这主要的奇迹来自印刷机,对现代文明来说,它的发明,其重要影响和价值远远高于其他任何发明物。在印刷机开动之前,铅字是由手工排好,更多的是由莱诺整行铸排机或单型排版机来排好,这些机器虽然需要技术熟练的工人来操作,但是运行起来也仿佛自己能思考,充满了灵性一样。同时,另一方面,造纸厂以木头或破布为原材料,做成一张张又白又薄的纸,随着印刷机的运转,上了墨的铅字就印在了白纸上。然后,装订工就把那些已经印刷好了的纸张折好裁齐,装订成册,再用硬纸板、粗麻布或皮革做的封面包装起来。要不了几天,世界上几乎每个角落里的读者就可以读到它了。

现在,再让我们将时间后退一小步,回到动力印刷机还没有出现的时代。那个时候,书籍的制作就像其他的手工制品一样,也是由手工做成的。那个时代制作出来的精美书籍,不能同我们今天制作的精美图书相媲美。但有一点也是今天的图书无法比的,早先的纸张通常都是麻纤维的,质地优良,手感很好;而今天的纸张大都是以木头为原料加以强酸、强碱制成的,容易变黄,易碎。正如一位明智的历史学家所言,我们今天的书“不是在岩石上而是在灰尘上”印刷出来的。近代和大部分较古老的文献,大都是靠频繁的复制来保存的。自近代以来,人们任其绝版的书籍大多是没什么保存价值的,当然,其中也有不少相当有价值的文献因此消失了。

有一点,我们应该要时刻谨记,任何进步、成就都有其缺点,想要十全十美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先辈们用手工制作出来的书籍,比我们今天靠机器制作出来的保存的时间要长得多。但是,许多质量低劣的书籍也是在蒸汽机以前的时代出现的。那时的人们为了节约,字体通常印刷得很小,远没有今天在现代技术下同样小的字体清晰。在动力印刷机出现以前,比起现在来说,书的发行量很少,而且也相当昂贵,因此很少有人买得起书。这样,在那个时代,能识字读书的人就更少了。

我们继续沿着时间的长河回溯,回溯到一个较为漫长的时代——印刷机发明之前的时代。当然,和整个人类历史比起来,它依然是短暂的。让我们参观一下德国美因兹市约翰·古登堡的小作坊吧,在这里,我们将看到印刷术的先驱者——约翰·古登堡,时间是公元1450年。古登堡的贡献在于他发明了活字印刷术,这可以使要印刷的字排列成行,组成页面。今天,我们不知道当时他是怎样将这些活字安装在什么样的印刷机上,我们也不知道他印刷的是何种书籍。因为,博物馆里收藏的那个时代印刷的书籍上都没有他的署名。现在最早的拉丁文版的《圣经》,据说是他印制的,或者他有可能经手过,即使实际上是他的徒弟或者是他的继承人印制的,总之,我们就不妨认定是古登堡制作的吧。虽然,现在从事印刷业的人和读书人对古登堡大都心怀敬意,但对他的生平却知道的甚少。像世界上其他著名的、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发明家一样,古登堡的一生也是负债累累,穷困潦倒。他的债主把他所有的工具和字模席卷而去,最后,他在贫穷中死去。毫无疑问,他的债主当然不会让这些机器闲着,他充分利用了古登堡的机器为自己赚钱。在短短的半个世纪里,印刷术传到了意大利、荷兰,传遍了整个欧洲。

今天,我们对古代和近代文学的了解,大部分都是通过阅读印刷出来的书籍而得来的,所以,我们对文学的承载形式的印象几乎就是书了。但是,在古登堡发明印刷术之前,文学的历史至少要比第一本“印刷书”的历史长十倍。

假如继续回溯我们的历史,我们就会来到欧洲极少见到纸、甚至是没有纸的时代。纸最先是中国人发明的,后来,阿拉伯人从中国人那里学来了这项技术,并把它传授给了他们西方的基督教兄弟。这样,我们才拥有了这一文明,必不可少的物质——纸,它是近代以来几乎所有书写和印刷不可或缺的载体。它的发明是人类跨时代的进步,它受益于人类种族中的两大支系,而这两大支系的语言和文化都不是欧洲的,而是属于亚细亚的。到了14世纪,纸张在欧洲已经很普遍了,但还算不上很丰富,因为当时造纸的技术落后,费时费力。人们还不能像我们今天一样轻易地浪费纸张,像扔垃圾一样随意乱扔。绅士和学者们不仅仅是出于风雅,更是为了节约,他们用鹅毛笔练就了一手好书法,能在一块很小的地方紧密而清晰地写上很多娟秀而又精巧的字。

在纸张还没有广泛使用之前,书、私人信件以及公文都是写在一种经过特殊压制的羊皮或犊皮纸上的。这种皮革纸经久耐用,在博物馆里,至今还保存着3000多年以前的羊皮卷。在皮革纸上,犹太人写下了许多包括《旧约》在内的圣书,现在,我们还能在犹太人的教堂里看到一些写在兽皮上的卷宗,甚至今天我们依然用所谓的“羊皮纸”来保存那些需要保存很长时间的书写品,像学院文凭、证书之类等。小绵羊、小山羊和小牛犊的血肉可以提供给我们营养;它们的皮毛可以供我们制作大衣和皮鞋;然而这些动物对人类最主要的贡献却在于它们为人类保存了大量宝贵的精神财富——几千年的文献。当我们在市场上订购小牛肉的时候,大概已经忘记了记录着古代文献的“犊皮纸”派生于法文的“小牛”一词。文学的故事在本质上就是许多文字的故事,所以,我们停下来考证这个单词的含义并不是中断,而是继续讲述我们的故事。我曾经思考过很长一段时间,就是关于“羊皮纸”和“烘干”这两个词语之间的联系。很明显,羊皮纸需要经过在烈日下晒干、硝制以后才能使用。这不过是对事实的一种推测,但是我们发现,这个事实远比我们无知地推测要有意思得多。“羊皮纸”来自帕加马,一个小亚细亚的城市,大约在公元前200多年,那里盛产一种质地优良的书写用兽皮,根据传说,这个帕加马的国王建了一栋非常宏大的图书馆,他和他的书记员发明了一种方法,可以制造出两面都能写字的羊皮纸。自此,就有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正反两面都有字的书册和卷帙。

羊皮纸做的书为我们保存了大量的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文学遗产,甚至是14世纪以来的基督教的大部分文献资料。书记员们把他们所能见到的写在极易损坏的纸莎草上的更为古老的文献资料誊抄在坚韧的羊皮纸上。(我们一会儿再讲述纸莎草的故事。)那些书记员大部分是生活在寺庙里的僧侣或传教士。许多世纪以来,对于做学问的人来说,寺庙是最安全的地方。大多书记员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那些宗教经文、《圣经》以及与圣经有关的其他被视为经典的神圣文字。也有一些僧侣书记员暗中喜欢一些异教徒的东西,这些是非基督的文学。他们中的许多人像热爱艺术品一样喜爱这样的书籍,常常花上好几年的时间装帧一本书籍,修改润色其中的文字。在我们的艺术博物馆和图书馆里还保存着许多当时的精品,那些镶金字体颜色的书籍是如此的明亮、鲜艳,就好像是昨天刚刚装饰上去的一样。

有时,那些贫穷的僧侣,在羊皮纸用完了又没有新的书写材料的时候,就会把寺院里残存的或者在市场上买来的已经在上面写了字的旧羊皮纸重新利用,把那上面的字迹擦去,就又有新的材料可以书写了。僧侣们经常将那些被视为异端学说的文学擦掉,这样就可以在上面重新书写基督教信仰的文献了。这种手稿被称为“重写稿”,意思是“擦过的东西”。有时侯,最初的文字没有擦干净,现代的研究者们便能够用化学试剂使它重现出来。通过这种方法,人们发现了许多古代文学作品的片段,而如果没有这种重写稿的话,这些文学作品就可能永远消失了。许多古代典籍能否流传下来,很多时候取决于偶然因素。当然,类似《圣经》这样的书,自然会有人对其精心保护,从而使之代代相传。自然风化、火灾、人间的纷乱与战争等,都给书本的命运增添了传奇色彩。那些专门研究古代文献的学者们,一旦发现了散佚和流失了很久的古文稿,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之情无以言表。随着人们不断地挖掘、发现,对于某些读者来说,见到这些古籍就好比见到北极一样令人兴奋、颤抖!

以羊皮纸或者是其他皮革纸作为书写材料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是,假如你生活在公元4世纪的罗马或者雅典,想拥有一本维吉尔或者荷马的诗集,你得到的也许不是抄写在羊皮纸上的诗歌,而是一种被称为“纸莎草”的干燥的植物叶子。我们都知道,“纸”这个词就是从“paperus”这个词派生出来的。纸莎草原产埃及,是一种非常坚硬的水生植物,据说摩西(注:摩西,《圣经》中讲述的犹太人的古代领袖、领导者以及立法者)就是在这种水草上被人们发现的。人们把这种水草的茎抽掉,再把它压平,晒干,然后粘成条状卷在一起,就成了可以用来书写的纸莎草了。埃及人又把这种纸莎草的制作工艺传到希腊、罗马和附近的地区。在比之更耐用的羊皮纸被广泛使用之前,几乎所有的最优秀的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文学作品都是用这种纸写的。纸莎草叶子的希腊文是“biblos”,这个词后来又有了一种引申义,即写在叶子上的书,因此,西方世界中的宗教圣书——《圣经》,就被称为“Bible”。

古代埃及人是相当伟大的人,创造了许多世界奇迹。在这些奇迹中,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金字塔、司芬克斯、木乃伊以及那些法老的坟墓。但是,那些看起来不朽的金字塔,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可能还不及那些易碎的纸莎草更重要、更有价值。不仅埃及人,几乎所有地中海沿岸的人们也都把自己的思想记在纸莎草上。埃及人不仅发明了书写的材料,还创造出了表达语音的文字系统,这可能是对欧洲文化影响最早的一种文字了。千百年来,埃及的这种文字表达的核心密码已经被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中了,直到最近100多年,学者们才破解古埃及图画形的文字或称为“象形文字”(hieroglyphics,意为:神圣的雕刻)之迷。在当年的文字考古学年鉴上,破译古埃及的神秘字符的故事,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1799年,一位来自拿破仑军队的工程师,在埃及发现了著名的罗塞塔石碑。在这石碑上,刻着一篇很长的布告,是古埃及的教士们为纪念当时一位法老而刻的。石碑上有三种文字,一种是象形文字,另一种是普通的埃及文,第三种是希腊文。因为大家对希腊文字比较熟悉,所以,经过努力研究、推测,破解与其并联的埃及象形文字就有了可能。当时,主持破译文字工作的是法国学者詹姆里昂。今天,埃及古物学者对木乃伊和方尖石塔上的象形文字不再陌生,并且使神秘的司芬克斯也打破了它难解的沉默,逐渐为世人所了解。

即使学者们永远无法破解古埃及象形文字,古埃及人的智慧精华也不会荡然无存。因为它已经被希腊人和罗马以及其他的民族吸收了,并且代代相传,传给了今天的我们,尽管它最初的原型已经模糊,难以辨认。当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并在埃及建立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城市——亚历山大城时,当热情奔放的安东尼、冷静沉着的恺撒打败克利奥帕特拉,旋即又为她所迷时,征服者总会从被征服者那里学到其先进的文化。

在离埃及不远的地中海东岸,住着腓尼基人。他们是希伯来人的近邻,他们经常发生冲突和摩擦。腓尼基人整日忙于贸易,他们似乎对文学创作不感兴趣。今天,我们要想了解腓尼基人的文献,只有从古希腊的古文献中,才能发现他们蛛丝马迹的文字。然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今天的西方人之所以能阅读到这么多的书籍,在一定程度上还得感谢那些丧失了城邦的腓尼基人,因为,是他们发明了取代埃及象形文字的字母文字,他们是书籍的奠基者。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字母是腓尼基字母经过了几千年复杂演变而来的。根据科学推测,腓尼基字母至少在公元前1000年前就被发明出来了,那时,纸莎草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了,它平滑的表面为书写一种连贯的字体提供了可能。极富商业头脑的腓尼基人除了把从埃及人那里贩运来的纸莎草卖给希腊和其他国家,还连带他们发明的字母也一起卖了出去。

如果我们沿着时间的长河继续上溯,就会发现,这个时候人们用来书写的材料几乎都是一些无法移动的东西,我们称这样的时代为石器时代。那时的埃及和其他国家的人们都将要记录的事情刻在石墙或石柱上面。其实,直到今天,我们仍没有超越“石器时代”那种做法:为了记载重要的事件,纪念伟大的人物,使社会和宗教思想永远流传,我们往往会在教堂、公共建筑物和墓碑上雕凿文字,这样,即使所有的书籍全被毁坏了,5000年后的历史学家们仍可以通过这些石头建筑或一些碑文材料,大致推断我们这一时代人的生活和语言的基本情况。

我们也正是根据同样的方法,从石刻上来了解、认识远古人的生活习俗的。但哪怕是最坚硬的石头,也有被损坏的一天,如果没有推陈出新的书籍,恐怕所有的语言迟早会消失。甚至那些石头依然存在,那些雕刻的工人也还活着,而公共图书馆的“书”全是石头,不管里面还是外面,墙壁上全是书,而这些书都完好无缺。即使这样,也还是有缺点的,不是吗?如果这样,我们就无法享受带上书本回家围炉夜读的乐趣了。

巴比伦大帝国位于西亚,那里的人们喜欢把文字刻在泥制的砖和圆柱上,比起无法搬动的石头来,也算是一种进步了。但是,如果想买一本当时很流行的书,那至少得请人把一吨左右的“砖书”搬回来,这无疑是相当不方便的。当然了,这只是一种假设而已,这样的情况在当时是根本不会发生的,因为当时的社会根本就没有流行读物,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位牧师和书记员知道怎样读书认字,而书写的大部分内容大都是关于宗教或者歌颂帝王们丰功伟绩的。

文学的发展要依靠一种既便于书写,又容易得到,交流起来也轻便,而且又光滑、柔软的物质作为媒介。这种物质就是木头,它坚韧、轻便、易于携带,在我们的故事中占有必不可少的一席之地。古代的撒克逊人的语言与我们的英语是同源、同支的,他们曾在山毛榉做成的板子上写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把装订在一起的印刷物叫做书了。假如你躺在树荫底下看书,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你头顶上为你遮挡阳光的东西和你手上捧着阅读的、给你提供知识、增长你的智慧的东西之间,有着这么密切的联系。但是,德国人很容易察觉到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的“山毛榉”就叫“buche”,而“书”就叫“buch”。也许我们应该把祖先学会锯木头的那一天当做一个纪念日。他们学会了用木板搭建房屋,也学会了用木板记事、写字。记住我们这些智慧的祖先——那些在木板上写字的北欧人,还有那些用木板当 “石板”的埃及学童们。

早期的罗马人不仅把木板当做写字的工具,而且连树皮也加以充分利用。他们书的单词叫做“liber”,其原始意义是指树的内层皮。现代社会一些与“书”有关的单词形式都来源于这个拉丁文。比如,法语中的“livre”,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的“libro”,英文中的“library”,也是源于这一词根。“树皮”就是“书”这简直是个玩笑,但是这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语言和文学之树,实际上也是智慧和人生之树,以一种美丽、奇特的方式生长着。湮没在岁月长河中的历史也不断以新的面貌出现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本书的纸张是用木质纤维做成的,与千百年前我们祖先用来记事的木板有着本质上的联系。面前放书的家具叫做“table”,而你记录杂事的纸片叫做“tablet”,“板”的拉丁文则是“tabula”。也许你的桌子上还放着这样一本“书”,里面夹满了老照片,这样的“书”我们叫“相册”。为什么这样叫呢?这个词的本意是“白色”。在古罗马时期,有个高级官员,他就是大祭司迈克斯莫斯,他是国家的机密大臣,他把当年发生的事件都记录在白板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记录家族事件的家谱、存放老照片的影集和收藏花朵标本的书都称为“相册”。

我们的生命之树,我们的知识之树,是一棵神奇而迷人的树,我们没有办法为之描绘出一幅确切的图画,它取材于大自然中的树木,生长在山石之间;它是鸟儿们温暖的巢臼,它们供给我们书写用的鹅毛笔;它是动物们安全的巢穴,它们供给我们书写用的纸张。在这棵大树之下,万物之灵——人类,在这里读书、思考。

第二章 文学的起源

如果我们用书本搭建一座同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一样高的大厦,并且这座大厦象征着自人类进化成有思想、会说话的动物以来的岁月。在大厦顶上,那本只有一两英寸厚的书,代表着自印刷机问世以来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印制的书;在它下面的三四本书则代表所有的以羊皮纸和皮革纸为材料的手写本书;再下面的五六本书是石器时代刻在石头、砖块和木板上的书;这些书的下面又有大概一英尺厚的书籍,代表着今天的人们无法看懂的符号、标记和图画;至此,这之下的部分直到地面全都是一片空白,也许那个时代从来没有过文字记载,又或者那个时代的文字离我们太久远,已经消失了很久,无法找回了。

这样看来,我们假设的这座大厦,它的绝大部分居然都不是由书组成的。即使其中出现过某种文学,我们也无从得知,只能推测出它或许存在过。在这个漫长的“空白”时代,人们交流思想只能靠口头表达了。说先于写,这种推测是合理的。因此,我们不妨这样假设,文学之前还存在着一种“文学”。

文学的部分材料与思维有关,在思想被文字描述出来之前或许它们已经存在了。我们可以想象——没有想象,也就不会产生那么多我们爱读的文学作品了;我们也就看不到生活在洞穴里的远古祖先在火堆边讲述他们狩猎时遇到奇怪的野兽的故事,还有他们与邻近部落战争的故事,以及关于大自然的神话了。“神话”,我们给予这样的定义:是关于森林和溪流的神仙们的故事。不必怀疑,他们热爱歌唱,并用歌谣的形式把所有的知识和智慧传给他们的孩子,由此建立起部族的风俗、传统、法律和宗教。

我们所有的推测都是有证据的,虽然,这些证据看起来似乎不怎么确凿,但它和根植在我们心中的信仰一样坚不可摧。首先,我们看到的那些最早的先民故事和远古神话并不显得“幼稚”,相反却表现得非常成熟,并且体现了机智灵活的思维。而这些神话和故事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创造出来,它们是经过了好几代人的加工、积累才完成的。第二,在今天,世界偏僻的角落里,还存在着一些原始部落,他们仍然像我们的远古祖先那样生活,我们称他们为“原始人”,意思是住在原始森林里与世隔绝的人。我们称自己为“文明人”,意思是我们生活在城镇里。我们自认为自己比那些原始人先进、高级,在他们面前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但是,如果当充满智慧的学者来到这些原始人身边的时候,他们便会发现,那些经过不知几万年流传下来的故事和惯例是多么富有智慧。虽然,这些原始人只能写一点简单幼稚的文字,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但是他们谈吐之间表现出来的思想要比他们笔下所写的丰富得多。因此我们猜测,远古祖先也是类似的“原始人”,和他们一样,在文字还未发展之前,他们也是把文学的思想酝酿于心中,成章于口头的。

虽然今天的原始部落与我们远古祖先所讲的神话故事并不幼稚,反而更复杂,更“成人化”,然而,从某些方面来说,年轻或者未开化的民族的确是有点像个孩子。我们都是在口头文学的哺育下成长的。在我们咿呀学语的时候,我们的母亲总是给我们吟唱歌谣、摇篮曲;在我们还没有看懂书本上的文字之前,我们的母亲总是给我们讲述一些神话传说和良好的行为典范。今天我们当中许多人的有限的音乐知识,与他在幼年时候学到的语言知识也差不了多少。当我们听交响乐或者欣赏歌剧的时候,我们也能跟着哼唱几句,但却不能像音乐家一样看懂复杂的乐谱。

口语是书面语的基础。正是因为有了语言,所以人类可以超越其他的动物,而被称为“万物之灵”。人类还没学会在树上或者洞穴里刻画之前,就已经开始互相传授用语音表达思想的技能,并把这种技能传给了他们的孩子们。在没有文字之前,知识的积累非常缓慢,人们学习知识也是代代重复。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大家只要回忆一下自己在学会读书写字之后,思维和语言能力发生了飞跃性进展。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和研究,我们是无法看懂12世纪的英文的;即使那个时代的某个人复活了,我们也听不懂他说的话。尽管他的血管里流着和我们同样的血,但在我们看来,他依然是个来自遥远国度的人。

然而,不管人们的口语如何变化,甚至消亡,我们生活的基本信念却依然薪火相传,代代延续,从父亲传到儿子,从母亲传给婴儿。人们总会去保存那些美好的东西。在堪都基和坦尼斯地区,传诵着一篇长诗,据说是他们的祖先从英格兰带去的古代歌谣的延续。近代研究者曾将这些口头长诗的片段记了下来,并把它们与印本和抄本的古代歌谣进行了比照,虽然其中的很多诗句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了,但幸运的是,它们毕竟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旅途的漫长,而从他们后代的口头消失。我们这个时代的研究经验和方法,不但可以推测出过去可能发生的一些事,还可以推算出在那蒙昧无知的世纪里,类似文学的某种事物也可能曾经繁荣过。

在我们眼里,不会读书写字似乎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缺陷。然而,在几百年前,在欧洲黑暗的时代,受过教育的人却非常稀少,即使是在政治、军事、商业上最有影响力的人,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这并不说明那些人无知愚昧。他们通过“听”和“说”来吸收和影响同时代人的思想。

我们也没有必要把读写能力看得太重。但是,为了表示说话的重要性,我们不妨以那些天生聋哑或幼年失聪的小孩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他们从小就听不见人们的话语,长大之后,他们的知识水平大多没有那些受过正常教育的人的高。在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之前,大多数人所接受的那些无意识的启蒙教育,往往是这些聋哑儿童所缺少的。当然,也有那些为他们设立的专门学校,在这里,这些有缺陷的孩子们不仅可以学会如何读写,而且还可以学说话——这是近代教育最壮丽、最高尚的成果之一。我在这本书中引进这样一个故事并不是写有关教育的论文,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说明口语表达的重要性。

在学会写字之后,人们还是继续不断地说话,只有这样,“听”的能力和“写”的能力才能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提高。不过,要想在受教育的人们中间,对思想的不同表达形式做个高低之分是不可能的。至于思想是如何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又为什么出现,怎样从一个人的头脑里跑出来,跑到另一个人的头脑里去,怎样跑的,这些问题永远也没有解决的那一天。

从广义的“文学”来说,我们每天都在写它、说它,尽管我们也许没有过多的技巧。关于这一点,法国的大剧作家莫里哀在他的喜剧《中产阶级的绅士》中,曾给过一个有趣的嘲讽。正直、善良的中产阶级绅士嘉坦先生,一直努力使自己和家人成为受过教育的人。当他从请来的老师那里明白散文和诗的区别时,嘉坦突然意识到自己以前说过的话原来都是散文,顿时又惊又喜。

初次听说我们有生以来所说的话都是诗歌或者散文时,相信任何人都会大吃一惊。假如我们把上述观点中的“我们”不当成具体的个人,而是看成人类整体的话,那这种观点是可以成立的。在写出文学意味上的散文之前,人类一直在从事创作、朗诵、记忆并书写诗歌的活动。诗歌是感性的语言,而散文是理性的语言。在人类进行理性思索之前,肯定是先有强烈的感觉。最早的作家或者记录员应该是牧师,为了让人们更好地记住某些道理或英雄的精神,他们往往把英雄的事迹或者宗教中的信仰谱成歌曲,或者以传奇故事的形式传授给人们。一般来说,我们都会觉得有韵律的诗比散文更容易记住。诗能凝固在心中,而散文似乎是从这只耳朵进去,马上又从另一只耳朵出来。在此,我们还可以看到人的幼年时代和文学幼年时代的关系,大多数孩子对音韵的感觉以及他们的遣词造句,都是贴近诗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人类的历史和每个人的心中,诗歌是文学的最初形式。在最有灵性的诗人心中,他都保存着类似孩子般梦幻的东西,尽管他思考的事情很多是孩子所不能理解的,但他的心确是最贴近生命原初意义的赤子之心。这也说明,为什么几百甚至几千年前的诗歌和现代的一些伟大诗人的作品有着相同的魅力。过去的诗人在吟诵自己的诗篇时,与其说是为了给别人看,还不如说是为了给别人听。而对于近代的诗,如果想要充分欣赏它,也必须聆听才行,如莎士比亚写的戏剧,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放在案头上研究,而是放在剧院里演出,供人们欣赏的。听先于读,说先于写,而写下的语言也不过是语言的延伸。“太初有道”,圣约翰的《福音书》开头的这句话,适用于一切的创造。把它用在思想者、话语者和作者的身上,应该再适合不过了。

第三章 神秘的东方文学

当今有五分之三,甚至三分之二的人口居住在亚洲,而在更早的时候,亚洲和欧洲的人口比例相差更为悬殊。有记载证明,在亚洲有最古老的文明,而生命力能延续到现在的、最古老的文明也是在这个居于五洲之首的亚洲。美国哲学家杜利先生曾风趣地指出:当我们的祖先还在森林里胡乱砍伐树木的时候,中国人已经学会阅读他们祖先的知识遗产了。

毫无疑问,那些令人敬佩的民族曾经传授给我们很多的知识和智慧。但是,在古代亚洲各民族中,对我们的思想和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却只有把《圣经》传给我们的犹太民族,他们居住在这个大洲的西部,离欧洲很近,几乎可以被视为欧洲人。近代以前,在欧洲人的眼中,东亚和南亚的民族仍被看做遥远得几乎是外星球上的人。18世纪之前,旅行者和商人把有关中国(原文中有“China”和“cathay”两个单词,cathay是古文诗歌中的“中国”的意思,故都译成中国),还有印度的传奇故事带回欧洲。但人们对丝绸和香料的兴趣似乎比对文学的兴趣还要更浓。就算到了19世纪中叶,日本在西方人的眼里,仍然是一本合着的、神秘的书。

远东的古书一直没有人揭秘,一个最简单的原因就是没人能读懂它,翻译工作也仅仅才开始。比起派遣学者来此借鉴思想文化,我们对发动军队去劫掠都市更感兴趣。然而,我们也不能过于苛求自己。那些肩负着教化异教徒使命的传教士们,随身携带着笔记本和词典,承担起“白种人的使命”。东方的亚洲人也派遣使者来到西方学习,这些人不仅对政治、宗教以及文学颇有研究,而且他们还精通我们的语言,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他们国家的人民。几乎所有欧洲和美国的大学都有研究东方语言的教授。近年来,我们的诗人和作家,为了寻求灵感远赴亚洲,然后翻译或抄袭一些作品来装点我们的文学世界,这似乎还成了一种时尚。

但在本书中,我不得不犯一个极其荒谬的错误,即无视公正均衡的原则,只用短短的一章来讲述那些比我们的文学更悠久古老,更具有智慧的四五个民族的文学。这种不公平,一方面是因为彻底的无知,另一个方面又说明了文学世界是多么的广博,多么的无边。西方文化和思想的迅速发展,使得我们对历史无比悠久的东方也顾之无暇。我们只能本着谦虚和虔诚的好奇心,对中亚、南亚和东亚的文学做一个简单的探讨。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违背中国古代的一句名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名言出自中国的圣人孔子之口,他比基督耶酥大约早500年。在某些方面,孔子和基督有些相似的地方,他也是站在平民百姓的立场上讲话的导师,他宣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原则;他推崇中庸,主张在静默中反省自己;在这两点上,他又与苏格拉底等古希腊哲学家们相似。他不仅提倡谦逊、重义轻利等人生守则,而且身体力行,他的学生和信徒们对他极为尊敬,奉若神明。很多以孔子署名的书籍的作者实际上就是这些人写的,当然,这些书籍中的丰富智慧是以孔子的思想为基础的。

孔子除了以自己贤明和蔼的人格来感化世人以外,他对中国古代文献的编纂和保存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些文献包括历史传说、诗歌和一些道德信条。孔子在道德伦理方面的教导是从实际的角度出发的。他和宣扬和谐、广大无边的自然之“道”,主张神秘主义的老子是互为补充的,这两位圣人和他们的弟子们,以及孟子和庄子对2000年来的中国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在今天亿万中国人的思想中还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除了孔子的个别思想之外,浩如烟海的中国文学被翻译成西方语言的很少。然而近年来,人们对中国的抒情诗人却表现出了越来越大的热情,这些诗人当中最伟大的就是李白。他生活在公元8世纪,如果用西方的语言来描述,他也许是一个集合了弗朗索瓦·维永、欧玛尔·海亚姆和海涅特点的自由积极而放浪形骸的异教徒。下面的一段译文出自小幡重义之手:

A lovely woman rolls up

The delicate bambo oblind,

She sit deep within怨情

Twitching her moth eyebrows         美人卷珠帘

Who may it be,              深坐颦蛾眉

That grieves her heart            但见泪痕湿

On her face one sees             不知心恨谁

Only the wet traces of tears

这首小诗让我们窥见了李白的人性与优雅。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阅读小幡重义的译本,或者读一本书名为《诗》的精装本译文诗集,书中附有阿瑟·韦利的注释。只要去过博物馆,甚至瞥过一眼东方艺术品专卖店的人,就会对中国的绘画和雕刻多少知道一点。当然,要对这些艺术品有深入的了解,光凭眼睛看是远远不够的,就比如欣赏中国的花瓶,如果只是用眼睛看就会产生欣赏障碍,而这种障碍不是由语言产生的。专家告诉我们,中国诗人的艺术想象力是非常瑰丽和奇异的,优美的诗歌就像那些精美的艺术品:象牙雕刻、瓷器、刺绣和丝绸等,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因此,文学是人们表达美好理想、交流思想的一种媒介。

日本近代的思想,比中国的思想更接近西方世界。假如我们了解它的话,它更了解西方。这几乎都是从与文学关联较少的美术里发现的。传入欧洲和美洲的版画、陶器和屏风非常精美,数量也异常丰富。这似乎表明,日本艺术家的清高在商业利润的诱惑面前土崩瓦解了。但日本的诗却没有如此颓废,它无意占领西方的市场,而是沉醉在悠远的过去。正如近代的欧洲从希腊和罗马吸收思想源泉一样,日本人则从中国吸收了古典文学的养分。不过也不能否认日本诗歌的独创性和自发性。日本诗歌的黄金时代在8世纪,麻吕和赤人是当时的两个主要诗人,他们的魅力主要表现在短小而富有蕴涵的深意,但是,平直的翻译却让我们无法欣赏到这种妙处。这一点不仅体现在诗上,在东西方之间的文学交流上,也有不小的影响。小泉八云,是最擅长把日本的生活用英语介绍给西方国家的作家之一,他曾经说:“日本的诗,是一幅文字绘成的彩色画,它把存在于内心深处的情感和记忆,用美妙的版画和朴素的小诗重现了出来。”他接着说:“海涅、莎士比亚、卡尔德隆、彼特拉克、菲兹、萨笛的伟大的诗篇,即使被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散文,也不会减损其魅力,因为,这是人类共同的情感和梦想,而那些不能翻译的诗,不但不会为世界文学做出贡献,甚至算不上真正的诗。”对于我们来说,对日本最清楚的一瞥是通过小泉多云的书而来的,他最著名的作品有《古董》、《日本杂记》,和《日本神灵的故事》,这些作品表现出了他非凡的艺术才能。这些优秀的作品都被翻译成了英语,收集在小泉八云的《日本星光集》里面。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阅读。

日本已经成为一半欧化的近代国家了,而印度比之就差远了。印度虽然也是文明古国,但被欧洲的大炮和先进的机器打败,至今还很懒散,而且还在顽固地排斥西方的文化、思想,他们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我们称印度人为雅利安人或印度欧罗巴人,他们是欧洲人的一大分支,也可以算作是我们最早的兄弟。3000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他们就有了高度发展的文明。他们的宗教哲学比希腊人的哲学还要古老,对希腊人的思辨性思维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在我们听到加利岸边柔和的声音更早之前,印度的传道者们就开始讲述人类的同胞性和神之父性了。

遗憾的是,印度的民众们没看到他们西方同胞的可爱之处,而他们以世袭贵族或种姓制度划分人群等级的非民主做法,不能不说是对历史、对他们道义的一种极大的讽刺。在全世界推行他们那套同胞理论的做法失败了,在他们的生命中实行最高圣人的理想也失败了,这点,所有宗教无一幸免,当然也包括基督教,直到今天也还是这样,无法逃离失败的命运。但是,他们的思想、观念,即使没有在现实中实现,在思想中也还依然存在着。作为思想的载体,文学是不管人们是怎样无视它,怎样拒绝它的。在很早的时候,印度人就很擅长表达自己的思想,而且他们把自己的文字精心保存着,所以,印度的文字比其他种族的文字蒙受了更多的灾难和损失。我们之所以能接触到印度人的思想,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一条是古代的,一条是近代的。古代的途径主要是以希腊人为媒介的,间接地传入到我们的思想系统。早期的希腊哲学家们,特别是毕达哥拉斯,从印度的学者那里学到了“智慧是精神的静观”,了解到“物质的表象后面存在着本质,即理念”。这成为后来柏拉图哲学的基础,而柏拉图的哲学则是一切现代哲学生长的土壤,并且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灵魂里面。有句印度谚语说:“精神寄寓在一切人心中,但并不是谁都知道这一点。”

印度思想传到西方文学中的另一条路是近代文化的发展。在欧洲的军队征服印度期间,西方的文艺爱好者和学者们把印度的文学翻译传到了西方,这个工作得到了在英国大学里学习、研究的印度学者们的支持,他们是很热心地把印度的文化介绍到西方来。但是这样深邃的思想文化,历经了数千年才被创造出来,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几乎很难真正读懂。布赖恩·布朗编纂了一本叫《印度人的智慧》的小书,就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生动的哲理。这里包含了印度宗教思想中最古老的财富《梨俱吠陀》(智慧之诗)里选出的格言和赞歌,这本书影响了成千上万印度人的一生。而对那些即使没有这种信仰的西方人来说,这里也洋溢着人间普遍的美和善。印度的两大叙事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中的韵文诗句,其浪漫的神话色彩与英勇的探险结合在一起,因而放射出更吸引人的魅力。印度著名的诗人伽梨陀娑的杰作《沙恭达罗》的英译本被英国列入了“人人丛书”计划,这使得英国人对梵语文学(梵语是印度人对他们祖先的文字作品的尊称)的兴趣不断增长,阿瑟·赖得诗一般的翻译,使我们明白为什么歌德对这出诗剧情有独钟。

在印度所有的思想家中,最有号召力的当属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他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00年。他的追随者最初在印度,后来遍及亚洲东部和中部,其人数远远超出了其他宗教、宗师的崇拜者。他不是作家,而是传道者。他之所以受到我们的关注,就是因为他的思想渗透了亚洲文化思想,而与他思想有关的文学开出了非常绚丽的花朵。英语读者在埃德温·阿诺德的流行诗《亚细亚的光》中,可以看到释迦牟尼的事迹和魔力。西方学者所欣赏的那种佛教精神的美,可以从小泉八云的《释迦田野里的落穗》中看到。

在《东方诸圣典》的英文集子中,有翻译过来的佛教文学。以前,在西方各国人中间,只有叔本华等哲学家、学者对佛教感兴趣,一般民众对此并没有太深的印象。由于基督教在西方占绝对的统治地位,所以我们对佛教的理解也是西洋化了的理解。佛教太东方化了,对我们未尝不是一种损失。佛教认为:欲望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因此,避免一切痛苦的办法就在于摒弃一切欲望,而生命的尽头就是涅槃和湮没。很明显,这种观点从本质上说是生命的倒退,这一点与积极进取的欧洲精神是不协调的,因此我们的思想很难接受这种消极的理念,除非我们的思想在文明的历史中被证明是一种倒退,或者经受了真正意义上的失败,否则很难接受。但佛教并不意味着就是柔弱者的哲学,它对勇敢的人们同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不管是厌世主义的叔本华,还是朴素、乐观主义的爱默生。即便如此,以他们文学上的才华和力量也无法把佛教的精义刻进欧洲人的思想里。

亚洲另一个伟大的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世界里的民众对其同样难以理解。实际上,欧洲人和伊斯兰教的信徒们就为不同的宗教信仰等其他的原因进行过无数战争,至今,这样的战争依然存在。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和他的继承者领导阿拉伯人用利剑和舌头征服了亚洲和非洲的许多地方,并且成功地使这些地区的人们改变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皈依伊斯兰教。今天,信仰这个宗教的人已达两亿之多。伊斯兰教的圣书被称为《古兰经》,由穆罕默德的信徒们根据他传教时的语录内容汇编而成。每位伊斯兰教信徒都要诵读《古兰经》,因此该书成了世界上阅读范围最广的书之一。关于这本书,罗德韦尔的英译本非常出色。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的论文中,对穆罕默德的伟大做出了公允的评价,这不仅表现出了卡莱尔广博的同情心,还可以看出他没有任何狭隘的地方偏见。卡莱尔说:“我认为,从整体上来看,《古兰经》的真义就是‘诚实’。对于那些对《圣经》不感兴趣的人来说,也没有必要花太多的时间去看《古兰经》。但在关于世界书籍的历史故事书里,这本从12世纪以来就引领着成千上万人生活的书,理应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章。”

从文学和美学的角度(这个角度可能是穆罕默德认为不正当的)来说,我们会立即丢下《古兰经》,而选择《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中的任何几篇故事。这本书第一次被介绍到欧洲的时候是18世纪早期,由法国人翻译的法文译本。一到欧洲,便立即传遍了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

几乎每一个欧洲的孩子都对“阿拉丁神灯”、“水手辛巴达”、“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耳熟能详,就像他们对安徒生童话一样,十分熟悉。巴格达善良的科里普则成了故事中的大王之一,而不管他在历史上的真面目如何。毫无疑问,那些充满了神话与魔术的故事,更是普遍激起了读者的兴趣。此外,还有许多故事,虽然它们与近代作品的品位有一定的差距,但在表达方式上却极具艺术性,也非常巧妙。那些老故事家对一些奇谈、探险之类的故事非常感兴趣,甚至出于自己个人的喜好,而改变故事中主人公的性格;但艾尔·斯马特就完全不一样,他虽然是个饶舌的理发师,却成了喜剧人物的典型代表。在西方读者(阿拉伯文学系的学生也是这样认为的)看来,《天方夜谭》似乎是讲述东方人的故事,是讲述那些来自波斯、埃及、印度等国家人民的日常生活中的故事。

东方的诗歌中,给西方人印象最深、最广的还是波斯的诗歌。正如在西方人心中的位置一样,波斯诗歌以其优美的旋律,在东亚的阿拉伯和土耳其人心中也有着至尊无上的位置。经过欧洲艺术家和学者的介绍,英语读者们也能享受其中的美了。在所有东方诗歌中,对西方读者来说最有名的是欧玛尔·海亚姆的《鲁拜集》,爱德华·菲次杰尔德的英文译本是最经典的译本。(这个问题我们在讨论英国19世纪的诗歌的时候再说。)波斯最伟大的叙事诗人是非尔杜撒,他生活在公元10世纪,他的代表作是《诸王之书》。这是一部鸿篇巨制,讲述了早期的波斯历史,其中的许多对话和篇章都是非常优美的(但好像没有简易可读的英文版本),这也许是世界所有英雄史诗的一个基本特征。当然仅有一篇史诗是个例外,那就是葡萄牙诗人卡摩安兹的《路西塔》,这仅是在作者的有生之年被大家接受的一篇民族史诗。《诸王之书》中有一个章节没有翻译而是原版,这节是马修·阿诺德的《沙场寻父记》,是一首智慧胜于情感的诗。史诗的价值就在于它体现了某个种族或某个国家的传统文化以及风土人情。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狭隘的民族性的东西,它既是属于这个民族的伟大史诗,又能超越时空的限制而广为流传,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除了欧玛尔·海亚姆,波斯著名的诗人还有萨笛和菲兹。萨笛最著名的代表作是《果树园》和《蔷薇园》,韵味悠长,但不沉闷,而且字里行间流动着哲理性的光彩。

菲兹是萨笛的女婿,经常沉迷于酒色,喜欢诗歌和大自然。他继承了欧玛尔·海亚姆的精神,却又比他走得更远。欧玛尔·海亚姆的人生观有些忧郁和悲观,菲兹在很多时候则表现出对生命的喜悦和乐观。

在这一章快要结束的时候,让我再次重申一下,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学至少有3000年的历史,但我们只花上两三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对其匆匆的一瞥,实在是很荒唐,也违背了时代精神。赫伯特·翟笛思教授在他的《中国文学史》里,把我带到了诞生于公元前550年的孔子及其更久远的时代,可是,尽管中国古人的思想是那么富有智慧,中国人的文学是那么优美,欧洲的思想界却对此一无所知。欧洲对中国的这些书籍都闻所未闻,直到近代的学者对此进行研究和翻译。中国人肯定在很多方面与我们存在着共鸣,而我们却不知道这一点,这不能说不是个天大的错误。对于这一点,中国人可能会宽容地付之一笑,或者引用翟笛思教授的谚语来表达他们的理解:“没有错误,就不会有真理。”

第四章 犹太文学

如果我们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圣经》,它就是一部文学作品,就像我们阅读或玩味其他的书籍一样。因为它文字优美、充满诗意、充满智慧、有叙述性文学的意味,也有历史价值,所有这些都符合广义上文学的定义,所以我们可以称其为文学作品。而《圣经》是不是神的语言?是不是只在《圣经》而没有在世界其他的书中包含着圣灵感应之义?我们在道德上是否有把它当成绝对真理的义务?这些问题都可以留给神学家们以及各种犹太教会的人去解决。因为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宗教,而是文学。

不过,我们仍然无法回避一个纯宗教的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也是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都不希望否认的事实:那就是许多世纪以来,《圣经》的宗教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事物,它所宣扬的对世人的博爱已经深入成千上万人的心灵,那些虔诚的牧师和传教士们对它的研究,以及数不清的教徒们对它传阅和聆听,已经超出了出于纯文学的目的。宗教的推动,传教士们孜孜不倦的精神,都超出了纯文学的兴趣。《圣经》被翻译成各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发行,以及学者们对她它虔诚的献身精神,都不能归之于文学的原因。假如缺少了这种虔诚的热情,我们大多数的祖先又没有什么文学概念,那么《圣经》最终也会像印度的圣典一样,最后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们知道了。正是因为《圣经》的宗教和信仰,它里面的成语才演化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用语的一部分,其中的主要故事、比喻和寓言才能为全世界的人所理解,所接受。当人们谈到“哈米吉多顿”(圣经中的世界末日善恶决战的战场)的时候,很少有普通人会在百科全书中查询它也有“政治家”的含义,即使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异教徒们也能在日常的交谈中引用或误用“箴言”,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字句的出处。

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语言都深深地烙有《圣经》的印记。这主要的原因,是历史的、宗教的,而非文学的。至今,《圣经》里面的宗教意味还吸引着很多人。尽管,今天的人们对于阅读《圣经》没有古代人那么虔诚。但是美国的记录表明,每年新印刷的《圣经》都不下几十万册。在美洲,只要我们稍微留心一下,就可以发现,几乎每个家庭甚至每家旅馆的房间里都有一部《圣经》。

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宗教是《圣经》的原动力。如果没有这种动力,它的大部分作品都不会写完,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听到它的名字。不过,如果对神学上一切辩论都视而不见,把《圣经》看做欧洲语系的智慧传统,也是一件美事。就像蒲柏在提及女人胸前的十字架时说:“犹太人可以在此接吻,而异教徒却只有羡慕的份。”

我们也许不会像先人那样,每天都要诵读一章《圣经》,并且还将其烂熟于心。不过,学者和文学爱好者们,把诵读《圣经》当做受过教育的人的必要修养课,像研究希罗多德和吉本一样来研究《圣经》的历史部分,像欣赏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歌德的作品一样来欣赏《圣经》中的诗篇。从文学和历史的角度来说,这种态度是非常有益处的,而从最广泛意义上的宗教方面来说,也没有什么害处。如果仅仅因为教派的冲突,就在法庭上规定禁止公立学校使用《圣经》的话,这对人类高尚趣味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不太理解《圣经》,或在演讲中,或在文学作品中对《圣经》中那些非常简单的事实都弄不明白,那么,他对自己的民族精神,肯定也不会了解多少,对自己本国的文学也不会真正理解,也难真正欣赏了。《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源,也是那些信仰基督教国家的基础,因此,这是那些基督教民族文学的万书之源。在人类思想的整个历史中,没有一本书能与《圣经》媲美,其他民族的人们也从中吸收了宗教的,文学的丰富养料。与此相映的例子,还有诞生于印度的佛教,与它的发源地相比,它在中国、其他国家和印度以东的地方发展得更繁荣。当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宗教都被基督教所压服的时候,《旧约全书》内部又分化出两个互相对立的宗教。犹太人和基督教对共同的渊源抱着共同的尊敬,却在《旧约全书》的最后一句分道扬镳,成为互相敌对的陌路人。回顾一下人类思想的历程,的确让我们感到很惊异、很有趣味。

在这一点上,让我们对犹太人的文学做个简短的小结,当然不是那么充分。这是在基督徒们携着《新约全书》与携着《旧约全书》的犹太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文学。正如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是《新约全书》一样,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也以《犹太法典》为参照进行了补充。《犹太法典》收录的是律法和各代犹太法学博士对律法的解释,这是以口头传统为基础的,而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摩西。时至今日,正统的犹太人仍把它看做神圣的经典。为了维持其宗教和种族的安宁,欧洲的犹太人和非犹太教的人进行了不屈的战斗,他们始终坚持自己传统的法律,并且投入了大量的优秀学者来研究它们。因为《犹太法典》影响了一个繁盛的种族中无数人的生活,凝聚了其中最优秀的思想家的智慧,所以成为世界上伟大的书籍之一。但是,由于犹太人在思想领域上比较孤立,所以《犹太法典》对周围的文学几乎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读过这本书的非犹太人也极少。《犹太法典》的英译本共有二十卷,而与它有关的研究著作则算得上是汗牛充栋了。其中有许多谚语早就被异邦人的文学所引用,而在描写犹太人的小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引用此书中的话语。《旧约全书》共有三十九章,如果我们把《塞缪尔记》、《诸王记》和《历代记》归在一起的话,那么就只有三十六章了。为什么人们都认为上述各章是《旧约全书》的“正典圣经”,而把其他的章节当做是非权威,而编入“经外书”呢?这个问题值得神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好好研究。从我们文学的角度来看《茱迪丝的故事》和《德训篇》,不管它们是否编入正式的经典,其中所体现的精巧智慧以及浓厚的文学趣味都是不可否认的。

一般认为《旧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法典、先知的书、包括《路得记》和《约伯记》在内的性质不同的杂集。这种分类是依据题材不同而划分的。除了法典,即《摩西五书》是最初的“五书”之外,其排列的顺序并不是很恰当。比如《路得记》就排在《士师记》之后,而《雅歌》则排在《以赛亚书》之前。关于排序这个复杂的问题,学者们的意见也各不相同,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这些分类和排序似乎不是很重要。一般的读者可以把它当做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是狄更斯的小说一样来看,把《圣经》每一章分开来欣赏,而且这样看《圣经》似乎更合适,因为它本身就是许多作家的作品,它的章节和单元的设定都是人为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圣经》的物理形态,一般来说,它不是被印刷得很大,大得不便携带,就是被印刷得很小,小得让人难以阅读。对于这个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用漂亮的印度纸印行的版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艾丽和斯波蒂伍德这个四卷的版本无论携带还是阅读都令人挺满意的。理查德·摩尔顿教授把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了二十一卷,它也以一卷本的形式发行。理查德·摩尔顿教授在他的书中将原来《圣经》的章节分类都打乱了,然后按照逻辑顺序重新组句排篇,这就打破了圣经散文的庄严。他的这种安排对那些虔诚的、思维传统的读者来说,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但是对当代的阅读者来说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管《圣经》是以什么样的历史原因来安排书中章节的顺序,我们都没有必要按照它这个顺序来读。不是每一章的内容都有同样的趣味,为了不让那些沉闷的章节诸如烦琐的系谱和枯燥无味的僧侣律法一样破坏我们阅读的兴致,我们大可以略过这些章节,直接跳到壮丽的故事和诗篇中去。虽然,对虔诚的信徒来说,《圣经》中的每一页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普通的读者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充满灵感的、幽默的对话和浪漫的情节。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问题,以及人类本身的宗教说教往往是非常晦涩、沉闷而且深奥难懂的。

通常,导致这种晦涩是有原因的,首先一个可以归因于为了追求简洁。为了简短,往往把很多事情压缩在一个章节里。另外,也许作者认为在写作自己东西的时候不说明资料来源更能显示其价值,也许可能是出于妒忌而不愿插入别人的话语。

一个惊人的例子就是《圣经》中往往会在一个简短的篇幅里讲述许多事情。在“创世纪”短短的四章中,就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而在比现代小说还要短的“创世纪”的其他部分,则涉及了诺亚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生平故事。集宗教狂热和文艺巨匠于一体的托尔斯泰曾说,约瑟的故事是个完美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约瑟是个活生生的人物,是个血肉丰满的、敢于冒险的人。而他的祖先回溯到亚当,就有神话的色彩,变得神秘莫测了。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加在约瑟身上的故事也越多了,这就更让人怀疑这一人物的真实性了。比如诗人弥尔顿,就使“创世纪”以及“人类的堕落”中那些含糊不清的故事变得更丰富,更明晰起来。这并不是说,他的创作初衷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完整,而是在此之上增加了更富有诗意的解释。《旧约全书》的第二章,《出埃及记》是摩西传记的第一部分,而根据古时的传说则认为是他的自传。从《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等篇章,一直到《摩西五书》。这是关于以色列民族迁徙和再度兴盛的伟大叙事史诗。摩西是犹太法典的缔造者,这些法典中的某些部分只具有地方意义,但像“十戒”等少数几种则被列入现代人的信仰和习惯里。当然,那些较小的、陈腐的法律也是不难理解的。通观《圣经》全文,其中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诗篇,它甚至照亮了《旧约全书》中最黑暗的篇章。在这里,我们要对《圣经》中的诗歌做个简单的小结。

约书亚——摩西的后继者,因创造奇迹而著名。他率领以色列人民渡过了约旦河,却没有把脚弄湿;他通过用喇叭呼喊的方式占领了耶利哥城;他甚至能使日月停止转动。这是一个带有神话色彩和神秘的宗教色彩的英雄故事,当然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故事。这里还写了一个浪漫的故事,小说家和剧作家都可以拿来作为创作素材。这是一个关于叫赖哈姑娘的故事,她将本城的秘密泄露给了约书亚,后来,当她的同乡成了刀下鬼的时候,她却得到了赦免。约书亚本是个冷酷的将军,是克伦威尔等冷血杀人狂的先驱。他能对赖哈姑娘赦免,不能不说明这个冷酷的将军还有一点人性的温情。

约书亚的征服虽然没有像亚历山大的那样广泛,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些征服相当于亚历山大对希腊人的征服。不同的是,人们对亚历山大的功绩在他建立起来的时候就给予了公正的评定,而归功于约书亚的以色列人的功绩却是在他和他的父亲长眠于地下之后才给予的。不过这个问题可以留给历史学家去考虑,而答案如何一点也不影响充满活力叙事的文学价值。不管是谁,那些自认为是以傲慢的科学态度来讨论文学中纷繁的历史真相问题的人恰恰是以真正的不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学。

接下来的篇章是《士师记》,这也是《圣经》中的重要篇章,在开始讲述这篇章节之前,我们就会接触到《圣经》中众多英雄之一的女英雄——底波拉。尽管我们对此了解甚少,但她的英雄事迹可以和法国的女英雄贞德媲美。她鼓励巴拉克引导百姓取得了胜利,在胜利之后,她又和巴拉克共同创造了最古老的希伯来诗——欢悦和赞颂的二部合唱。其中最壮美的句子是许多胜利和充满胜利希望而经常用到的:“不管敌人是谁,我们头顶的星星依然战斗着。”《士师记》中,还有参孙的戏剧性故事,与赫拉克利特一样,参孙也来自传说中的超人英雄种族,他为复仇而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事迹被称为崇高悲剧的高潮。著名诗人弥尔顿的《力士参孙》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完美的诗意拓展,法兰西作曲家圣桑还巧妙地以此作为歌剧的主题。这部歌剧结构庄严,在近代歌剧中十分著名。也许我们对《圣经》中的故事太过感兴趣,但这种偏重是有十分正当的理由的。正如罗伯·路易·斯蒂文森曾说,叙事是文学的典型样式。每个人都几乎喜欢在任何场合听故事,而我们发现,那些一味关注议论或事实的说明往往很难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希伯来的作家和其他一切民族的作家一样,都善于用故事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智慧。《圣经》中的故事很多,这些故事主要有两中类型:一种是以记叙为目的的,另一种是用寓意来讲述道德训诫的。《旧约全书》是这样的,《新约全书》也是如此。《新约全书》的主题就是耶稣的传记,而耶稣又比较喜欢用寓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实际上比喻是他最擅长的训导方式。

还有伟大而又短小的《路得记》,它只有短短的四章,总共还不到一百小节。这个简短的故事包含了初期犹太部落里的妇女的生活状况和她们世代相传的律法。然而,许多读者从中可以感受到深沉而哀柔的伤感,作者以丰富的情感描写表现了两个女子的遭遇,就连最冷酷无情的讽刺家看了也会为两个姑娘的幸福结局感到欣慰。在《旧约全书》中,作为一个法则,男人和女人背负着同样的生活重荷,而她们俩的故事给人们独一无二的体验。这个故事得以流传还在于它所体现的那种淡淡的乡愁。济兹在他的《夜莺》里曾将这种美丽的痛苦归结为下面的诗句:

当路得含着泪,站在麦田中间,

苦苦思念着家乡的时候,

在她那悲哀的心头掠过的,

是一首忧伤的歌。《圣经》中有国王四书,被分为《塞缪尔记》(两书)和《列王记》(两书),都是讲述犹太王国最光辉时代的故事。当时,在伟人的引领之下,以色列人民对自己的胜利得意洋洋。先知们说,这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忘记了神,最终会遭受惩罚、饱受失败和被俘的痛苦。上述四书都是庄严伟大的史诗,它坚固而宏伟的结构就像设计华美的拱门一样。《四书》出于众多的诗人之手,他们中不可能全部都是伟大的诗人,但其中至少有一位或几位是伟大的诗人。所以说,这样宏大的史诗的形成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创造得来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塞缪尔是一个有着坚定信仰并且英勇无比的男人,他只身一人与强大的敌人战斗着,永不屈服。但最终当他年老体衰的时候,他的儿子们却软弱奢靡。扫罗出场了,他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能胜任他的职位,最终受尽了屈辱和唾弃。扫罗的儿子约拿,虽然骁勇善战、心地澄净,却是扫罗的主要心腹,后来约拿也没有能力领导以色列人民。这一切都是为了大卫的出场做准备。大卫是《旧约全书》中最伟大的人物,他是一位将军兼诗人,英勇而又富有谋略,膂力惊人,曾经巧杀歌利亚,他聪明机智,为人贤明。

所以不难理解,《圣经》的作者为什么要让大卫成为耶稣的远祖。不管系谱是怎样的,文学的描写和整体构思总是趋向于圆满、清晰的。新的国王、新的英雄理应从最勇敢的旧王室中诞生。大卫身披紫色的长袍上嵌满黄金装饰而耶稣则赤足行走;大卫浴血奋战而耶稣则是温和的不抵抗者;大卫犯了奸罪而耶稣则过着清苦的生活。这些对立确实会让我们感到大惑不解,但是,如果把他们当做人类的故事来看,就完全可以解释其中的矛盾了。大卫比约瑟尔和扫罗更优秀,而且是真正有血有肉的凡人。像其他史诗中的英雄一样,他脸上带着神话的面具,具有超人的色彩。但是我们又能感受到他的现实性、他的热情、他的悲哀、他的愤怒、他的宽容、他的爱情、他非凡的意志力和他跟常人一样的弱点。他就像《伊利亚特》中的阿喀琉斯一样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虽然《圣经》中的有些故事混乱而模糊,但大卫的故事却是一件精品。

关于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圣经》也有几乎同样生动的刻画。所罗门是以色列最繁荣富强、版图最辽阔时期的执政者,他的周围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圣经》的作者入木三分地记载了国王的荣华富贵,同时也记载了国王的哀愁。这些记载显然是在以色列衰败后的不幸岁月中留下的,而年代记录者显然是在追忆犹太人已经过去的繁华和光荣时代。传说中的所罗门的性格也是矛盾的,这也是实际生活中人们性格矛盾的反映。他是智慧的典范,几乎世界上流行的十分之九的谚语和圣洁的言论都是出自这位国王之口。同时,他也很愚笨,至少在他老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任由女人操纵陷入了偶像崇拜的境地,致使他身后的王国都没有较好的发展。(《圣经》的作者包括犹太人和基督教徒,都把女人看做是带给这个世界苦恼和混乱的祸水。)他的后继者们无法同所罗门相比,也无法同大卫相比。

先知以利亚和他的徒弟以利沙都预示了王国颓势的到来。他们都能创造奇迹,在一些事情中,比如划分约旦河的事情中,他们效仿摩西。在另一件事情,为寡妇增加食品的事情中,他们效仿救世主。但他们并不可爱。他们无法使老百姓真正信仰他们,这使得他们变得冷酷,心理充满了复仇的念头。他们加在那些犯了错的诸王身上的惩罚我们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强加给那些嘲笑以利沙的四十个孩子的血腥惩罚却是难以置信的残忍的事情。很明显,希伯来的历史学家无意于为他们的英雄和先知们的坏事遮丑,甚至都不想美化和解释,这也使得他们的散文残忍但却十分有力。实际上他们记录下来的历史事实确实具有悲剧性,尽管犹太人中出现两三个心地善良的王,如希亚加和约西亚,但总的衰败趋势却已成定局,耶路撒冷陷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之手,以色列的黄金时代遂以犹太人的被俘和流亡而告终。《历代记》二章是对以前各章曾经提及的诸多事件的并列或补充。接下来的两章《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则记述了犹太人从巴比伦归来以及对耶路撒冷的重建。这些章节在《厄斯德拉记》(以斯拉记的另外一种形式)二书中也可以读到,因为众多原因难以解释为什么这些在逻辑上有从属关系的章节却被分别放在《新约外传》中。经过了诸王的灾难和阴影之后,这两章的格调是十分明快的。尼希米和以斯拉都是伟大的建筑师,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称之为复兴。尼希米从物质的角度复兴了耶路撒冷,而以斯拉则通过发表宣言,重新整理已经遗失的律法和记录,在精神上复兴了耶路撒冷。他和他的书记员在四十天之内写了二百零四本书,不管这件事情真实与否,这却是《圣经》中最美好的故事之一。

让我们再一次重申,关于史实是如何发生的这样的问题,以及任何一个历史事件包含的宗教重要性问题都是历史学家们所要研究的对象。我们有兴趣从广义文学的角度去考察,然而,历史的和文学的平等兴趣往往会交织在一起,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兴趣完全同别的兴趣区别开来,所以这点应该强调。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强调《以斯帖记》的文学价值,它可以被看做是早期的历史传奇的蓝本。这没有什么不尊敬的地方。对于犹太人以及那些几乎全盘接受希伯来《旧约全书》的基督徒们来说,《以斯帖记》是神圣的篇章。原因在于,这篇传记提升并赞扬了波斯王的犹太皇后的机智与美丽。她和她的养父末底改,扭转了曼哈的局面,把犹太人从毁灭的边缘拯救出来,为了纪念这一切,犹太人至今还祭拜着普列莫。不管这个故事是神圣的还是有“亵渎”的嫌疑,都能使人真正感到震惊。在谋杀计划和反谋杀计划中,如果以美丽聪明的女人为中心,这的确可以成为传奇的丰富素材。这个故事言语直接而且结构紧凑,不知道是出于偶然还是借助了文学技巧,正如一句熟悉的短语所说:“留下了很多让人想象的余地。”

以斯帖的姐姐犹滴也是女中豪杰。在希腊文版和拉丁文版的《圣经》中,她出现在以斯帖之前;而在英文的新教《圣经》中,她却被“贬黜”到《亚经》里去了。仅仅从文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已经很羡慕这位女性的命运了。特别是当我们的冒险故事是如此的简单,并且还从这本书抄袭那本书的时候,她的冒险传奇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犹滴冒险的经历是非凡的,简直可以说是震撼人心。她首先迷惑了荷罗孚尼,当他醉倒后,她把他的头割了下来,这个故事令人激动万分。我们称之为“小说”的文学形式是近代人的发明,但是,早在先人的叙事性散文中就已经包含了这种小说的萌芽结构和人物形象的刻画。《约伯记》是《圣经》中最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它描写了一个和罪恶势力斗争的人的遭遇,最后,他因为不屈不挠的忍耐与坚强的意志力而得救。这是以人、恶魔和上帝为主要人物的规模宏大的戏剧,可以说是我们近代戏剧的雏形。这个早期的戏剧观点被后来的莫里斯·贾斯特继承发扬。学者们是如何研究《圣经》的也不属于我们的讨论范围。但是从《约伯记》所表现出来的戏剧因素上看,莫里斯·贾斯特有独特深刻的见解,他认为,约伯本来是与恶魔、恶鬼或普罗米修斯一样,是天国可怕的叛逆者,但是不管遭受什么样的苦难,他总是不屈不挠。后世的文人就将他的罪过降低、减弱了,只是让他经受了长期的磨难,为了使他坚定的信仰有所回报,他们给他安排了幸福的老年。

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有历史根据,但是很明显,这是具有史诗性和人文性价值的,假如不做任何解释,反而丰富了这个故事的内容。这出戏以大团圆的结局而告终,正如我们当今的戏剧一样,为了对约伯开始所受的磨难以及他曾经被夺去子女的不幸做出补偿,戏剧的结局就把更多的财富和子女赠给了他。其实这种补偿无论是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戏剧的角度来说,都是很肤浅的。孩子并不像牛、羊、骆驼那样可以从数量上做出赔偿,即使赐给他的是七个儿子和三个美貌的女儿,但他所怀念的肯定是那些最初被夺走的孩子们。不过,即使这出戏剧有漏洞,但这些“诗篇”,一章接一章,从头至尾,只要你沉浸在其中,你就会发现,这里无处不是完美名句,无处不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现在,我们从《约伯记》跳到“诗篇”,是我们该谈谈《圣经》中的《诗篇》的时候了。读过希伯来文的人们都认为,原始版本中的美言是以在转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时候表现出来的,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阅读英文版的《圣经》的时候,我们仍然觉得很愉快,即使我们因为无法读懂希伯来语版本而丧失很多美好的东西,但我们仍可以从英语中获得很多。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圣经》来到我们手中的情形,就可以明白这点了。《旧约全书》原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塞姆语,即亚拉米亚语写成的,在公元前不久就翻译成了希腊文。希腊文译本称其为“The Septuagint”,这是由拉丁文的七十个字母组成,据说是由七十位学者共同智慧的结晶。那时,还没有拉丁文译本,公元4世纪末罗杰姆,翻译的“The Velgate”(普及版《圣经》)虽然做了很多修订,至今仍是天主教会公认的译本。17世纪之前,《圣经》的节选或完整的英译本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的威廉·廷代尔翻译的那本。廷代尔不仅是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杰出学者,而且是朴素的品位很高的英语作家,他的人格光辉至今仍在英文版《圣经》中的每一页闪耀,人们把他尊为“英语散文之父”。所以,无庸置疑,近代英语的一切重要的作品都受到了这个版本的《圣经》的影响,甚至那些看起来在风格语调和主旨上与它相距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

17世纪之初,《圣经》的官方译本是由詹姆士王钦定的。许多虔诚的英国人都相信,这一伟大的事业是在主的特别眷顾下促成的。许多极具牺牲精神的、最优秀的翻译家们在一起通力合作,他们几乎浏览了《圣经》早期的所有译本。这样,他们就掌握了大量的古代语言的资源,而且他们都通晓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和韵律。而这时他们也丰富了英语,并且做到了没有违背原来的结构和章节。

时机成熟了,这时的英语正处于发展的大好阶段,正适合翻译那些富有诗意、朗朗上口的文章。因为这是伟大的诗的时代,这是莎士比亚的时代,这时的散文既柔美又庄重,既奔放又厚实,它还没有被18世纪的理性化理论所约束。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的光辉时代,几乎所有的散文大家都是采取《圣经》式的英语来写作,或者换种方式而言,《圣经》的翻译者们都是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来写的。

所以,如果说希伯来文、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圣经》有着英文版所没有的美或立体感,那么我们也可以骄傲地说,钦定的英文版《圣经》也有其特定的价值。实际上,精通古代和近代译本的几个实力雄厚的批评家们坦率地宣称:无论和哪种译本相比,我们的译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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