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法新思维——定语从句超精解+练习册(套装共2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0 1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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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满胜

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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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新思维——定语从句超精解+练习册(套装共2册)

英语语法新思维——定语从句超精解+练习册(套装共2册)试读:

英语语法新思维——定语从句超精解

+练习册(套装共2册)作者:张满胜排版:KingStar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1-01ISBN:9789900375197本书由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序言

此处要说下面三点:

一、关于母语与外语

二、关于旧书与新书

三、关于读者与作者一、关于母语与外语

我们先来看下面这个故事: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同我一样,对此感到很吃惊:小鱼对于自己赖以生存的水环境竟然浑然不觉?!其实,你我何尝不是这样的鱼呢!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把这个故事放在“语言”(language)这个语境中来解读,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其寓意:1. 水,就是母语环境;鱼,就是母语人士。

其中,小鱼,是普通的母语人士;大鱼,就是研究自己母语的语言专家。从来没有脱离过水环境的鱼,便不知自己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为何物;同理,从来没有脱离过母语环境的人,并不能理性地认识自己的母语,比如不懂母语的语法规则,而只是被动地、本能地在使用母语。从这个意义上讲,母语人士也不知道母语为何物。只有专门研究过母语,或者学习过外语,有了外语作为对照或参照,然后反观自己的母语,我们才能真正开始了解它。不过,虽然我们不知道自己母语的语法规则,但我们照样会说,这就与鱼儿不知道水为何物但照样畅游其中是一个道理。2. 非母语人士就像是站在岸上的人。

从这个类比中我们看到,我们每一个人,既是鱼,也是岸上的人——在母语环境中,我们就是鱼;在外语环境中,我们就是岸上的人。3. 会游泳,就像是会说语言。

鱼儿会游泳,就像母语人士说母语,是自然习得,是一种本能;岸上的人,不会像鱼儿那样生来就会游泳,必须经过后天的努力才能学会游泳,这就像非母语人士必须经过后天努力才能学会说外语一样。

非母语人士学语法,就相当于岸上的人学习泳姿。不学泳姿,你就学不会游泳;不学语法,你就不会说地道的外语。对于岸上的人来说,要想进入水里畅游,就必须学习游泳;同理,学外语,需要学习它的语法。所以,对于英语来说,我们就是站在岸上的人,我们要学会游泳,才能在英语的水中畅游,而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学英语语法。因此,以后不要再反驳说:老外不懂英语语法就会说英语,或我们也不懂中文语法但照样会说中文。这就相当于说鱼儿没有学过游泳就在水里游,那我也要跳进水里是一样的。我们都知道,一个从未学过游泳的人,如果因为看到鱼在水里游而跳进深水里也想游泳,那么他即使不被淹死,也会呛水。

对我们来说,错误的英语和错误的语法就相当于错误的泳姿。而且,仅仅学会泳姿还不够。传统的语法或英语教学,往往是脱离语境讲语法、讲英语。这样的英语教学,相当于只教你泳姿,而没有让你下水练习。这就使得学生只知道比划各个不同的泳姿——死记各种语法规则,但没有真正进入水里练习游泳,最终还是不能真正学会游泳——不能灵活使用英文。

下面我们分别体会一下做鱼的感觉和做岸上人的感觉。对于中文这个“水环境”来说,我们中国人就像水里的鱼。比如,下面这个中文语法选择题,你能凭借自己的“语感”自信地选出正确答案: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的汉语水平有________很大的提高。

a. 了 b. 过 c. 着 d. 的

尽管我们一般不知道“了”和“过”的语法规则,但我们不会把二者混淆。但对于老外来说,即便系统地学习和认真地研究过二者的区别,也不一定能够用得准确。

另一方面,对于英语这个“水环境”来说,我们中国人就成了站在岸上的人了。比如,我把上面那个英语故事写在下面:

There are these two young fish swim along and they happen to meet an older fish swim the other way, who nodsat them and says, “Morning, boys. How's water?” And the two young fish swim on for a bit, and then eventually one of them looks over at another and goes,“ What the hell is the water?”

刚才你在阅读过程中,能不能像阅读上面那个中文句子一样有好的“语感”,并且根据这样的语感读出其中的英文错误呢?很难吧?实际上,上面这段英文有五处错误。请对照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把两个swim改为swimming,即采用现在分词作后置定语。

2.把How's water添加the改为How's the water,表示特指,即特指这里的水。

3.把another改为the other,因为是两条鱼中的另外一条。

4.把最后的water前面的the去掉,因为这里是泛指含义,泛指水这种物质,不能加the。

而我上面这些语法术语比如“现在分词”、“后置定语”等,有些英语母语人根本就不知道为何物,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正确地使用英文。

这就是母语与外语的差异!

要想真正精通一门外语,必须精通它的语法。在我看来,语法即思维,英语语法就是英语思维,而学习英语语法是掌握英语思维的捷径。我在2008版“英语语法新思维系列”的序言中,系统阐述了为什么语法就是思维。2015年5月,我在伦敦国家画廊(National Gallery)里看到的下面这幅油画,也证明了我的这个观点:

这幅油画与语法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幅油画是对语法进行了隐喻(Allegory of Grammar)。下面我们来看对这幅画的解读:

这个解读告诉我们:油画中把语法比作给植物浇水(Grammar...is shown watering plants.),而这又象征着语法是在塑造和培养年轻人的思维(This stands for grammar cultivating young minds.)。所以在英语中,对于一个语言不好的人的形容就是说“这个人不懂语法”,这就类似于我们中国人所说的“这个人没文化”。英语中有这样一句名言:

Grammar is the way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hose who know their shit, and those who know they're shit.

能不能读懂这句话的意思及其精妙之处,也能反映出一个人的英文水平。这句话说得特别棒!它巧妙地利用了know their shit与know they're shit完全同音却不同义:前者的意思是“大智若愚,学识渊博”,后者的意思是“狗屁不懂,狗屁不是”。因此,这句英文大意是说:语法就能把人们分成是大智还是大愚。语法好不好,就能决定你是know your shit(大智之人),还是know you're shit(狗屁不懂的人)。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为前者。这也说明了语法的重要性!

那么,怎样才能学好语法进而精通英语呢?我认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起自己的语法知识体系。实际上,任何知识,如果不成体系,只是碎片化的知识,那是毫无用处的。这对于语言语法学习尤其如此。而我写这套新书的目的就是给大家一个全新的、完整的、清晰的语法逻辑体系。下文详述。二、关于旧书与新书

所谓“旧书”,就是指2008年出版的《英语语法新思维初级教程——走近语法》《英语语法新思维中级教程——通悟语法》《英语语法新思维高级教程——驾驭语法》三本书。所谓“新书”,自然就是指这次出版的下面三本书:

1.《英语语法新思维——句子成分超精解》

2.《英语语法新思维——定语从句超精解》

3.《英语语法新思维——名词从句超精解》

当然,新书绝不只是这三本,后面我还会陆续出版一系列的语法专题专著。比如,接下来待出版的书包括:

4.《英语语法新思维——因果从句超精解》

5.《英语语法新思维——条件从句超精解》

6.《英语语法新思维——比较从句超精解》

7.《英语语法新思维——as从句超精解》

……

后面这几本待出版的新书都属于传统语法所说的“状语从句”的范畴。但是,在我看来,一个“状语从句”远不能说清楚它们的用法。我们需要深入、系统地研究才能发掘它们的逻辑语义关系。比如,“条件状语从句”不是简单地罗列if、unless等连词就可以说清楚的内容,它们包含了各种不同的结构和逻辑差异;主从句的时态千变万化,绝不是“主将从现”所能概括的。再比如,单就“比较状语从句”,我已经创作了20多万字,目前还没有写完。而一个as引导的从句,可谓是种类繁多,逻辑各异,目前我已经写了10多万字。

从句之后还有与动词有关的语法专著,比如:

8.《英语语法新思维——英语时态超精解》

9.《英语语法新思维——情态动词超精解》

10.《英语语法新思维——虚拟语气超精解》

11.《英语语法新思维——分词超精解》

12.《英语语法新思维——动名词超精解》

13.《英语语法新思维——不定式超精解》

……

此外,还有与“名词短语”有关的语法专著,比如:

14.《英语语法新思维——名词超精解》

15.《英语语法新思维——冠词超精解》

……

总之,我计划出版20多本各个语法项目的专著,来系统、全面、清晰地阐述英语的思维逻辑。

基于此,旧书与新书的关系如下:

二者绝不是取代关系。“英语语法新思维系列”三本旧书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个完整的、清晰的语法框架体系,因而只是对英语语法做了一个入门介绍,比较浅显,让大家有个初步了解,掌握一些基础知识。而新书则是针对每一个语法项目做了深入、系统的分析。这从上面的书名我们就可以看出。

下面给大家一个直观的数字比较:比如,在2008版的《英语语法新思维高级教程——驾驭语法》这本书里,“名词从句”只是作为一章内容出现,讲解了2.8万多字,而在新书中,“名词从句”成为独立的一本书,讲解了30.8万多字(其中包括近10万字的what从句内容)。所以,二者单从字数上就相差10倍多。

另一方面,同2008版的“英语语法新思维系列”一样,新书继续坚持这种风格:有温情的故事,有图片提供语境背景,有图表提供思路总结,有幽默故事让你轻松一笑。有料、有趣、有故事、有逻辑、有推理、有论证。我的语法书写作,就像是在写侦探小说,一步步推理、一步步揭秘,最终真相大白,得出语言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因此,整个系列丛书,既像一本暖心的散文故事集,又像是侦探小说,因为语法知识背后有严谨的语法逻辑推理。总之,我就是不想给大家一本冷冰冰的枯燥的语法书。

下面就与大家分享一些新书中的精彩片段:(一)提供幽默例句,让学习成为快乐

这套新书中除了有下面将要说到的人生感悟、励志故事、反省哲思之外,还提供了很多幽默逗趣的例句或故事。比如《名词从句超精解》书中关于what用法的这个例句:

Do you know what it would be called if you mated a bulldog with a shitsu?

这句话说得很有意思,很像是在猜谜语,谜面是:如果你把一只斗牛犬(即bulldog)和一只西施犬(即shitsu)配对儿,你知道它们生出来的狗崽儿叫啥?谜底是:bullshit!(二)展示英语造句的构思过程

书中处处都展示了用英语造句的构思过程、逻辑推理、层层推导。比如在《名词从句超精解》的第154页我这样写道:

你售卖二手旧书,价钱就是双方商量着给,有人问你多少钱卖,这时你说“你看着给吧”。这句中文该如何用英文表达呢?下面是我的构思过程:

语境告诉我这里“给”不是give而是pay,实际上是“给一个合理的价格”,英文就是pay a fair price。“你看着给”的实际意思是“给一个你认为合理的价格”,这里有“你认为”you think,这时就需要我们构造一个从句,以便于把you think作为一个插入语放进去。于是想到把形容词fair前置修饰改为后置修饰,构造一个定语从句pay a price that is fair,然后放进插入语you think说成pay a price that you think is fair。现在可以用what替换a price that,于是说成:

a. Pay what you think is fair.

或者添加you can这样说:

b. You can pay what you think is fair.

这里what从句没有疑问意义,是一个名词性定语从句,并且具有泛指含义,因此,我们可以把what改为whatever说成:

c. You can pay whatever you think is fair.

整个句子的字面意思是“你可以按照你认为合理的价格来支付”,这也就是汉语“你看着给吧”所要传达的意思。

以上这个构思过程或许有人还是认为太麻烦,还不如死记硬背呢。在我看来,死记硬背的句子毕竟是有限的、易忘的,且不能灵活运用。而按照英文的思维逻辑来构造句子则是无限的、自由的。我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所以我愿意研究英语思维来自由地创造句子。我不想成为英语句子的奴隶,去死记硬背它;我想驾驭英语,让英语为我自由表达思想服务。我相信,读者朋友在这点上同我一样,渴望自己创造。况且,当你真正熟练掌握了英语思维之后,上述的构思过程只是一闪念的事,因为思维是极快的。(三)警示英语学习贵在坚持

在《句子成分超精解》2.4.2小节讨论“主语补足语”时,我引用了乔布斯(Steve Jobs)的那句“Stayhungry; stay foolish.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字面意思是“保持饥饿,保持愚蠢”。关于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有很多争议,可谓是见仁见智。比如有人把这里的foolish理解成“虚心”。对此,我在书中做了具体的译文论证,其中写道:

……所以我认为,这句话里的foolish不是表达“虚心”的意思,而是强调做事的激情和坚持。我们常说:要像傻瓜一样地坚持。真正成大业者,必定是与众不同的,因而常会遭到大众的误解甚至是诋毁,被人们当成傻瓜或疯子。而往往正是这些“疯子”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谷歌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拉里·佩奇(LarryPage)说:If you're not doing something crazy, you're doing the wrong things. (如果你不做一些疯狂的事,那你可能就已犯下了错误。)所以,乔布斯在这里是要鼓励年轻人:继续当你的傻瓜吧,因为成大事者,注定要在众人的误解中孤独地前行。我也深深懂得这个道理,也甘愿当这样的傻瓜,所以一直在坚持写作,希望能够写出好书奉献给大家。我相信,真正的好东西是聪明人下笨功夫做出来的。我也希望大家stay hungry, stayfoolish,永不满足,坚持奋斗,追求卓越。

其实,要想真正把英语学好,何尝不需要这种傻瓜的精神和傻瓜的坚持?中国人学英语,可谓是学习者众,学成者寡。我们投入了大好的青春时光还有金钱来学习英语,但许多人成效甚微。学的英语只能勉强应付考试和读点英语文章,但是听不大懂,说不太溜,写不大出来。这是为什么?需要有人来思考,需要有人来做出改变。我希望自己在这方面能够为大家做出点什么。

其实,英语入门易,精通难,尤其是对中国人来说。比如语法,初学时,可以是简单地背些规则,此时只是textbook grammar。但随着学习的深入,需要通过深入思考来建立自己的语法体系,把规则背后的道理想明白,此时才会转化为mental grammar,成为英语逻辑思维。这都需要长期的坚持,坚持观察、思考、总结、验证、运用等等。在英语学习上,我们也需要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四)借用优美例句,分享人生感悟

书中除了有英语知识,还有关于人生的感悟。比如,在《名词从句超精解》书中讨论because引导的从句作主语时,我分享了这个例句和故事:

There is a big difference between activity and accomplishment. Just because you are doing something doesn't mean you are getting anywhere. One must evaluate one's activity in order to have accomplishment.(忙碌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有成果,二者之间有很大不同。只是因为你在不停地忙碌并不意味着就有成果。因此,人们必须认真审视自己的忙碌,看能否取得成果。)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大意是往一只空碗里放入东西的顺序很重要。正确的顺序应该是:核桃、大米、水、盐。但很多人都把顺序搞反了:先放一勺盐,再往里倒水,倒满之后,当再往碗里放大米的时候,水已经开始往外溢了,这时就更加无法放入核桃了。如果你的生命是一只碗,当碗中全都是这些大米般的小事时,你的那些大核桃又怎么放得进去呢?问题的关键是:你要知道你生命中的核桃是什么。如果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核桃是什么,生活就简单轻松了。我们要把核桃先放进生命的碗里去,否则一辈子就会徘徊在大米、水、盐这些细小的事情当中,核桃就放不进去了。所以,生命中有一种失败叫瞎忙。

再比如,在《定语从句超精解》书中,讨论the point where...定语从句时,我分享了这个例句:

Whatever you do, if you want to become great at it, you need to work day in and day out, almost to the point where you are addicted to it, and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不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如果你想成为该领域的专家,你必须日复一日地去做,直到几乎迷恋成瘾的程度,并且要长期坚持。)

这让我想起“1万小时定律”。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在《异类》一书中指出:“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超凡的必要条件。”他将此称为“1万小时定律”。要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需要1万小时,按比例计算就是:如果每天工作8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那么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至少需要5年。

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最缺的是什么?我认为不是经验,不是见识,不是家境的殷实,不是上升通道,而是缺少耐心。这个耐心至少是以10年为单位来衡量的,即所谓的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比如把书读好,至少需要接受10年以上的教育。成为一行专家,需要更长时间的磨炼。我们要懂得专注的力量。没有天才,只有专注。

在《名词从句超精解》书中讨论wh-连词引导的表语从句时,我写下了这些例句:

You are what you eat.(你即你所食。)

You are what you read. (你即你所读。)

如果说,身体的改变从饮食开始,那么,心灵的改变就是从阅读开始的。有人说:人生是一次短暂又漫长的旅行,你不知道你会遇到什么书,遇见什么人。你不知道将来,在什么地方,有一本书在等你,而另一个人——书的作者——也许为此耗尽一生。而这一切,多么令人感恩!此刻,我也知道,英语学习书籍的创作,也会耗尽我的一生。

我为什么会如此深信自己将会耗尽此生来进行英语学习书籍的创作呢?原因有二:1.写书创作是一个求知的过程,而求知是真正快乐的;2.写出好书能够为他人答疑解惑,助人学好英文,助人也是真正快乐的,同时,被助者也会感到快乐。因此,前者能给自己带来快乐,后者能给他人带来快乐。这让我想到《遗愿清单》(The Bucket List)这部电影:

这部影片由美国两大老戏骨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和杰克·尼克尔森(Jack Nicholson)出演,讲述了两位癌症晚期的老人在余下的日子里如何度过丰富和欢乐的人生的故事。

影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桥段就是两人坐在埃及的金字塔上,弗里曼对尼克尔森说:古埃及人有一个美丽的传说,认为人死后,他们的灵魂到了天堂的入口,神灵会问他们两个问题,而他们的回答会决定他们能否进入天堂(You know the ancient Egyptians had a beautiful belief about that. When their souls got to the entrance of heaven, their Gods ask them two questions. Their answer determined whether they were admitted or not.)。这两个问题是:

1.Have you found joy in your life?(你的一生过得快乐吗?)

2.Has your life brought joy to others?(你的一生给别人带来了快乐吗?)

我认为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扪心自问:我过得快乐吗?我给别人带来了快乐吗?就我而言,写书于我是一种快乐。现在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耗尽此生,写出好书,让我的书给读者朋友带来快乐。

希望你——我的读者朋友,在阅读这套书的过程中,获得的不仅仅是英语知识,还能获得快乐,一种求知的快乐,一种精神成长的快乐。三、关于读者与作者——书读者心声,读作者心灵

关于这套系列书的读者对象,我设想的是高中生及以上的英语学习者,所以,在书中的练习里,我采用了很多历年的高考真题。该系列丛书尤其适合广大的英语教师。我相信,读者朋友在认真看完这套书之后,一定会对英语语言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一位读者朋友在我的新浪微博(@张满胜)上评论说:

我认为,“读书读的是作者的心灵,写书写的是读者的心声”这句话说得非常好,把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说得很到位。我希望,我的这套书能够写出广大英语学习者的心声,解答你们英语学习中的困惑。同时也希望你们能够从书中读出我的用心、真心和爱心。

这套书是我继2008年出版的“英语语法新思维系列”三本书之后倾情奉献的另外一套更庞大的系列丛书。七年的专注创作,可谓是呕心沥血,凝结成这个系列。写出好书,于我是一种使命感。因为我看到了那么多的英语学习者,在英语学习过程中遇到种种困惑和难题,而对于他们的英语难题,我这里都有答案;还有,看到大家对英语造句规则有很多的误解和学习误区,我这里也都有答案。这些都让我有一种表达的冲动,想去分享我的心得。所以我能坚持十多年来一直在用心写,也一直不计成本、不计代价、甘于孤独地在创作。这也许是珍惜生命的一种方式吧,因为有人说:一个珍惜生命的人,必定宁愿在孤独中从事创造,然后把最好的果实奉献给世界。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我也信奉爱迪生所说的:好书,是作者留给这个世界最好的礼物。

朋友们都说我是一个低调的人,其实我更是一个专注的人。为什么要专注?因为只有专注才会感到踏实,双脚站立在坚实可靠的地方,灵魂才能安宁。只有做到了真正的专注,你才能向自己的内心提供一种稳定而强大的力量。能够专注做事,也是一种自由,是心灵自由地驰骋在自己心爱的事业上,这种事业已经成为一种使命和信仰。因此,专注做事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候,不为输赢、不为成败、不为名利,只为认真,专注本身即是自由和快乐。我智商不高,反应又慢,唯有专注,我才能按照自己的节奏从容不迫地把事情尽量做到完美,因为,我想留给这个世界我所能创造出的最好的东西。对,就是那首著名的诗Anyway中最后所说的:Give the world the best you have...

其中,读者朋友@迦南之约2012对于专注与低调解读得非常好,我引用如下。我这种低调、专注的做事风格,也慢慢通过网络以及书籍影响到很多人。比如下面这几位读者朋友在微博上的评论:

像上面提到的这几位读者朋友,以及其他无数的热心支持我的读者朋友,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你们能够沉浸在我用心创作的书里,感受着我的各种感受,这也算是我们相识相知一场,此刻是不是觉得我们已是朋友了呢? 就算我们未来也不能见面,但我们内心是相通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籍此,我们能够时刻感受到彼此的存在,心心相惜,足矣。

在本书出版之际,我要向无数默默支持我的朋友——包括本书的编辑出版人员,以及广大的热心读者和我的线下线上学生——表达我个人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得以与各位分享我的英语学习心得和一些人生感悟。我由衷地希望这套书能带给你们关于英语学习的新思考、新视角、新理念、新方法以及新体系,并衷心祝愿你们通过英语学习上的成功,进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丰富而璀璨的人生。

再次感谢你们的信任、支持和厚爱!张满胜2015年8月于北京

本书结构

在本书中,首先,我将介绍定语从句的基本构造原理,这是有关定语从句的最基础内容。其次,我要分析定语从句本身的结构特点,包括引导定语从句的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的句子成分,以及关系词的语义指代关系。再次,我们扩大关注范围,将视角从定语从句转向主句,把定语从句与主句结合起来考察。此时话题涉及定语从句所修饰的先行词的位置,还要讨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逻辑语义差异。最后我们将讨论几个专题,包括“介词+关系代词”、定语从句带有插入语、双层定语从句等。因此,本书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 定语从句的基本原理

第二章 关系词的结构分析: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的位置

第三章 关系词的语义分析:关系词的语义指代

第四章 定语从句与先行词的结构分析:定语从句与先行词的位置

第五章 定语从句与先行词的语义分析:限制性及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第六章 专题讨论:介词+关系代词

第七章 专题讨论:关系词后边带有插入语

第八章 专题讨论:多个定语从句的串联、并联与嵌套第一章定语从句的基本原理

关于定语从句的基本原理,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认识:

1.1 定语从句是一种后置定语

1.2 定语从句是由两个简单句合并而成的

前者(1.1)对写作造句有重要启发,后者(1.2)对阅读复杂的定语从句有重要启发。

1.3 定语从句的两个重要概念:先行词与关系词

1.1定语从句是一种后置定语一、定语从句是名词的一种后置定语

从句子成分角度来看,定语从句就是名词的一种后置定语。具体来说,定语从句是用一个句子来后置修饰另外一个句子中的某个名词短语(a noun phrase)或其他名词性结构。因此,定语从句是名词短语的一种后置修饰语。被修饰的名词短语与定语从句一起构成一个更复杂的名词短语(a more complex noun phrase)。从这个角度来看,定语从句的作用很像一个形容词,因此,定语从句也常被称作“形容词从句”(adjective clause)。请比较:例 001

a. We need a good teacher.(我们需要一位好老师。)

b. We need a teacher 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我们需要一位不会让我们上课睡着的老师。)

在a句中,形容词good前置修饰名词teacher,构成一个名词短语a good teacher,作need的宾语。同理,在b句中,定语从句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后置修饰teacher,构成一个名词短语a teacher 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作need的宾语。这种看待定语从句的视角,与传统语法视角有些不同。因此,对于b句的结构,可以有下面两种分析方法: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看到,传统语法分析会让我们认为,定语(包括定语从句)如同主语或宾语等句子成分一样也属于句子层级的成分。而我在《英语语法新思维——句子成分超精解》第1.4小节说过,定语帮助构成名词短语,其实属于短语成分。按照我的这一观点,定语从句是被包含在主句中的,是主句中的某个成分的一部分。比如上面这句,定语从句是主句中的宾语的一部分。宾语的中心词是teacher,完整的宾语是a teacher 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这个名词短语,这就如同名词短语a good teacher作宾语时我们无法剔除good的道理一样。二、对于写作造句的重要启示——中文“向左走”,英文“向右走”

这里实际上涉及英语的定语与汉语的定语在位置上的差异。我们现在来比较上面b句的中英文词序:

a. 英文:We need a teacher 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

b. 中文:我们需要一位不会让我们上课睡着的老师。

我们看到,对于英文,定语从句who doesn't make us fall asleep in class在中心词teacher的右边,而对于中文,定语成分“不会让我们上课睡着的”在中心词“老师”的左边。打个比方来说就是,汉语习惯“向左走”,英语习惯“向右走”。

这让我想起几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城市中的、关于追寻的故事。几米以一种淡淡的、幽默的笔调缓缓述说,在故事情节与画面中制造城市生活的各种巧合,但由于他们不同的习惯,她习惯向左走,他习惯向右走,他们始终没有相遇。在一个城市中生活久了,周遭的环境和人都熟悉了之后,生活就成了一种习惯。习惯让人的生活不再变化,习惯让人的感官变得迟钝甚至是麻木。习惯能带给人一种安全和舒适,但同时却又使人产生一种莫名的寂寞和空虚。而在你沿着惯性生活的同时,你永远不知道,你的习惯会让你错过什么。

尽管当生活成为一种习惯,它会让人迟钝、麻木而失去创造力,但是当外语学习、外语表达成为你的一种习惯,则是一种至高境界。我在这里要讲的“向左走,向右走”的故事,就是关于英语、汉语两种语言不同的思维表达习惯——汉语是“向左走”的语言,而英语则是“向右走”的语言。

我们先来看一些汉语的例子。在2010年8月,很多媒体报道了郭德纲别墅的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绿地事件。当时媒体上有人评论说:

要知道,在当下网络的语境中,郭的以下几种身份:住别墅者、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打人的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以及死不认错的打人的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哪一个是避得开拍砖的?因此,要化解危机,还是淡定点更好些。

我们来看上面这些关于郭德纲身份的描述:住别墅者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打人的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死不认错的打人的占公共绿地的住别墅者

我们看到,汉语的定语一律放在了中心词“住别墅者”的左边。这背后深刻反映了汉语语言表达的造句习惯——左行原则,即汉语句子的扩展是从右向左线性延伸,也就是说它的句首是开放的。不仅汉语的定语是如此从右向左展开的,其他结构也是如此,比如说:有条理干得有条理一切干得有条理他把一切干得有条理没想到他把一切干得有条理她没想到他把一切干得有条理她说她没想到他把一切干得有条理

而英语正好相反,它的句首是封闭的,句中所能扩充的成分也有限,它的扩展或复杂化是通过向右扩展来实现的。如下面这两首英语童谣:例 002

a.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这头母牛有卷曲的牛角)

b.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牛角顶了那条狗)

c.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狗惊吓了那只猫)

d.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猫咬死了那只耗子)

e.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耗子吃了麦芽)

f.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麦芽搁在屋子里)

g.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屋子是杰克建的)例 003

a.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这位农夫种玉米)

b.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玉米被用来喂公鸡)

c.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公鸡清晨打鸣)

d.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公鸡叫醒了牧师,牧师毛发刮净了)

e.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牧师为一位衣衫褴褛的男子主持婚礼仪式)

f.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那位男子亲吻了那位孤独无助的姑娘)

g. This is the farmer sowing his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那位姑娘为那头牛角卷曲的母牛挤奶)

我们看到,在上面的英文句子中,在相应的名词后边一层一层地添加定语从句,作后置定语,整个变化趋势就是向右扩展的。这真有点像刘谦变魔术一般,从神奇的帽子里不断往外掏东西,还没完没了。比如上面g句又可以接that tossed the dog...,这样又回到了前一首童谣。

由此可见,英语就是这样近乎无限地向右扩展、延伸,而且还层次分明,毫不散乱。而我们中文就无法做到这一点。比如上面g句,我们是无法译成一句中文的,而是必须断成好几句话,才能把事情交代清楚。如果汉语的定语过于复杂,那么读起来一定非常拗口。比如,我曾经在中国人民大学看到一个横幅上写的这个句子:例 004

热烈欢迎改革开放中的农村青年人口问题全国学术研讨会的代表

相信大多数读者看完这个句子后,感受同我当时的一样,感觉怎么这么别扭啊。因为在我们看到“热烈欢迎”之后,我们的大脑就会自然期望有“人”赶快出来,但这里表示人的“代表”被复杂的左置修饰语“改革开放中的农村青年人口问题全国学术研讨会的”所遮盖,迟迟没有露面。因此,我们的大脑有些不耐烦了,所以这个句子就显得非常的拗口(sound very odd)。我们现在来看看汉语的定语是如何层层在左边叠加的,以及英语又是如何层层往右扩展的,请比较:

a. 热烈欢迎代表

b. 热烈欢迎全国学术研讨会的代表

c. 热烈欢迎青年人口问题全国学术研讨会的代表

d. 热烈欢迎农村青年人口问题全国学术研讨会的代表

e. 热烈欢迎改革开放中的农村青年人口问题全国学术研讨会的代表

对应的英文分别是:

a. A warm welcome to the delegates

b. A warm welcome to the delegates of the Nationwide Symposium

c. A warm welcome to the delegates of the Nationwide Symposium on the issue of youth migration

d. A warm welcome to the delegates of the Nationwide Symposium on the issue of youth migration from the countryside to the cities

e. A warm welcome to the delegates of the Nationwide Symposium on the issue of youth migration from the countryside to the cities as a result of the opening-up and reform policies

我们看到,这里中英文的语序差异,很典型地反映了英语“向右走”、中文“向左走”这样的特点。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出,汉语只是简单地在左边添加实词,而英语除了添加实词外,还要添加虚词比如介词(如on, of, from)或介词短语(如as a result of)这样的连句纽带,来精确表达各个短语之间的逻辑关系。

再比如下面这句,是我在云南大学校园里看到的一条红色横幅上的一句话:例 005

热烈欢迎全国高等学校医学成人学历教育卫生部规划教材《人体解剖生理学》审定稿会议的代表

这里的“全国高等学校医学成人学历教育卫生部规划教材《人体解剖生理学》审定稿会议的”都是定语,虽然是如此复杂的定语,但依然不例外地放在了中心词“代表”的左边。在某些特殊的汉语语境中,还有更为复杂的定语,也都毫无例外地放在名词的左边。比如,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的这样一句话:例 006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经济工作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届中央委员,第×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某某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年×月×日×时×分在北京逝世。

我相信,读者在读这个句子的时候,如果想要很快知道“谁”到底“怎么了”,那一定要跳过一长串定语之后,找到“某某同志”,然后再跳过长长的原因状语(“因病医治无效”)、时间状语(“于××××年×月×日×时×分”)和地点状语(“在北京”),才能找到“逝世”这一关键信息。我怀疑,这种“极左”的汉语句子一定会让习惯了“右行”思维的老外纳闷——到底死了多少人啊。我们知道,这句话的核心含义其实很简单,就是“某某同志逝世”,因此这句话对应的英文就是,“Zhang San died, who...”,然后将复杂的头衔即汉语中的定语一起“右”置于who的后面,真可谓“一who百应”。

当然,在汉语里像这样“极左”的句子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在特殊语境中出现,否则都要断成好几句话。

上面我们通过一些例句简单地介绍了英、汉两种语言在表达时,思维是朝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展开的,汉语是“向左走”,即将长长的定语放在被修饰名词的左边或说前面,或者将修饰动词的状语放在动词的左边或说前面;而英文则是“向右走”,即将复杂的定语置于被修饰名词的右边或说后面,或将动词的状语置于动词的右边或说后面。这两种不同的造句方式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习惯。我们汉语是围绕着中心词迂回展开,各种定语、状语先说,然后再出现中心词、中心意思。而英文则是先说主干、先说核心意思(即主谓结构),然后再将定语或各种状语摆在后边,即“向右走”的模式。

在中文里,由于一般先说的是修饰成分,而重要的核心成分最后才“隆重登场”,又因为我们人脑的short-term memory(瞬时记忆)是十分有限的(比如心理学研究表明,我们人脑能记住的一串没有规律的数字一般是在7个左右,所以朋友的11位手机号码我们很难一下子记住,而朋友家的4位门牌号很容易记住)。所以,这就决定了在核心词之前的修饰成分不可能太长或复杂,复杂了就会超出我们人脑所能处理的范围,而让人不知所云。换句话说,中文的句子一般都不会太复杂,多是一些短句并列在一起。但是在英文里,由于先说的是主谓核心意思(这就是为什么英语句子一般总是以主谓结构开头),然后将各种修饰语(如定语、状语)置于右边。因为既然核心意思早已说完,而剩下的附加信息则可以随着说话人思维的延续,随时想到什么就在右边添加什么。再加上,英文里有着比汉语丰富得多的思维连接手段,比如功能强大的介词、连词或分词,它们可以将各个名词短语或从句连接起来,环环相扣,且条理清晰。这些都使得英语语言表达有很强的逻辑性,并且向右有无限的拓展空间。所以英语句子可以通过短语接短语、从句套从句而变得相当复杂。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就意识到,一方面,在英译汉时,要把英语右边的修饰成分转换成汉语左边的修饰成分。另一方面,在汉译英时,要把汉语左边的修饰成分转换成英语右边的修饰成分。在下面的练习中,请大家注意这样的思维差异。思维训练 1.1一、请将上边的主句与下边的定语从句配对(答案可能不是唯一的),然后译成中文:

1.It would be fun to go out with a person ______.

2.For me, the ideal spouse is someone ______.

3.I'd really like to find a friend ______.

4.I hope I never have a boss ______.

5.I don't want to be friends with anyone ______.

6.The perfect English teacher is someone ______.

a. who doesn't mind doing housework

b. I have nothing in common with

c. that I can trust completely

d. that doesn't criticize me all the time

e. I can't talk to about my problems

f. who is a really good conversationalist二、请把下列对话中的中文译成英文(用定语从句作为修饰语):

7.A: What kind of book do you need for your grammar class?

B: 在我的语法课上,我需要一本不会让我的学生睡着的书。

8.A: What kind of singers do you like?

B: 我喜欢舞蹈跳得好的歌手。

C: 我喜欢能自己写歌词(lyrics)的歌手。

D: 我喜欢歌唱得好的歌手。

9.A: 我喜欢声音大的、强劲的(energetic)音乐。What about you?

B: 我喜欢声音不是太大的音乐。我喜欢轻柔的音乐。

10.A: What kind of music do you like?

B: 我喜欢我能跟着一起唱的音乐。What about you?

A: 我喜欢歌词很棒的音乐。我也喜欢能够让我跟着跳舞的音乐(dance to music)。

B: 我能够跟着我喜欢的音乐跳舞。参考答案请点击此处>>>1.2定语从句是由两个简单句合并而成的一、简单句合并成定语从句的“六字真言”

从定语从句的构造角度来看,定语从句由两个有指代关系的简单句合并而成。比如下面这两个简单句:例 007

a. The man is sitting over there.

b. I was telling you about him.

二者之间存在指代关系:b句中的him指代a句中的the man。如何把它们合并成一个定语从句呢?我总结了一个“三个步骤、六字真言”的构造方法。具体阐述如下:1 指代:

第一步是找指代关系,即一个句子中的名词与另一个句子中的代词具有指代关系。比如刚才说过:b句中的him指代a句中的the man。【The man】is sitting over there. I was telling you about【him】.2 替换:

第二步是把代词替换为关系词who(指人)或which(指物)等。本句中的him是指人,所以要替换成who:【The man】is sitting over there. I was telling you about【who】.3 移位:

第三步是移位操作。最多就两种移位操作:关系词移位和定语从句移位。这两种移位在本句中都存在。

一是关系词移位:即把充当宾语(动词后的宾语或介词后的宾语)的关系词移到定语从句的句首。于是本句要把who移到I前面:【The man】is sitting over there. 【who】I was telling you about.

这里的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即是一个完整的定语从句。

二是定语从句移位:若定语从句不是修饰句末的名词,而是修饰句中的名词,此时需要把整个定语从句移到被修饰名词(即先行词)后边。本句中的主语the man是被修饰的名词,于是需要把整个定语从句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移到the man后边:【The man】【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is sitting over there.

于是最终得到一个带有定语从句的主从复合句:

c. The man 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 is sitting over there.

综上所述,两个简单句合并成一个定语从句要经历三步骤(这让我想起宋丹丹说的把大象装进冰箱需要三步骤),即指代、替换和移位。这可谓是定语从句的“六字真言”,因为一切定语从句都是两个简单句合并的结果,而简单句的合并都不外乎这六个字。所以,大家要深刻理解满胜老师送给你的这“六字真言”!

在这“六字真言”中,“移位”需要多说点。根据简单句的结构,上述移位操作可以同时有两个,或只有其中一个,或都没有。下面进一步举例说明。

只有定语从句移位的例句:例 008

a. The man is sitting over there.

b. He teaches us English.1 指代:

he指代the man:【The man】is sitting over there. 【He】teaches us English.2 替换:

把he换成who:【The man】is sitting over there. 【who】teaches us English.3 移位:(本句只有定语从句移位)

关系词移位:由于who作主语,已经在定语从句的句首,所以无须进行关系词移位。

定语从句移位:需要把整个定语从句who teaches us English移到the man后边:【The man】【who teaches us English】is sitting over there.

于是最终得到一个带有定语从句的主从复合句:

c. The man who teaches us English is sitting over there.

只有关系词移位的例句:例 009

a. Mary likes the man.

b. I was telling you about him.1 指代:

him指代the man:

Mary likes【the man】. I was telling you about【him】.2 替换:

把him换成who:

Mary likes【the man】. I was telling you about【who】.3 移位:(本句只有关系词移位)

关系词移位:由于who作about的宾语,不在句首,所以需要把who移到I前面:

Mary likes【the man】. 【who】I was telling you about.

定语从句移位:由于是修饰句末名词the man,所以,我们直接把定语从句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放在the man后边即可,而无须把定语从句移到句中。

Mary likes【the man】【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

于是最终得到一个带有定语从句的主从复合句:

c. Mary likes the man who I was telling you about.

无须进行移位操作的例句:例 010

a. Mary likes the man.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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