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1 05:57:04

点击下载

作者:F.S.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试读:

谈谈原著的 “味道”

(代译序)

在各种文学译著中,涉及译者作序,我们所见的多是用大段文字,对作者一生做全方位多角度回顾(有时连其祖上几代都要细致交代上一番);其次,便是一定要对作品基本内容加以概括,对中心思想加以总结,甚至对主要人物形象做深度解剖,大有代替读者进行思考之意。有的译序多达数十页,光是这部分就占了大量篇幅,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意味更加明显。

译者以适当笔墨交代作者经历和成书背景之类倒也无妨(虽然只要上网搜索,这类东西都可轻易查到),但对那种动辄洋洋万言的内容分析和明显的“剧透”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是以借着为本书撰写译序之机,宁可反其道而行之,打算以粗浅之见约略谈谈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翻译文学作品,就要力求辨识原著的“味道”并尽量将其译出。何谓“味道”?概括来说,就是作者的文风。就文学著作而言,各人有各人的文风,譬如,有的作者惯于精雕细琢,有的措辞朴实无华,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同一句话使用直译或意译,多一字或少一字,用这个词而不用那个词,即便其中并无对错之分,实际阅读效果可能有所差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就对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翻译界一向有 “诗歌不可译”一说,就是对文学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常会发生某种语义偏离或缺失的一种感叹,小说翻译同样存在相似情况。要译出原著的“味道”,就要尽量在翻译上做到准确无误。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译者务必在明确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灵活方式,该用直译则用直译,该用意译则用意译,该添字便大胆添字(哪怕原文无),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切勿死板拘泥,毫无变通。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让翻译语言更贴近母语传统而非“外语”风格,尤其要避免那种生硬晦涩、不中不洋的“欧化中文”,要让读者经由“母语”的地道措辞而感受原著的真实“味道”。其次,译者务必认真对待英语“一词多义”现象,尽量减少文本出现各种错译(其他所谓“漏译”“误译”皆可归入此类),这自然也是保证作品“原汁原味”的重要前提。

另外,就文学翻译而言,正确对待作品注释也很重要。注释虽然司空见惯,其作用却往往被某些译者严重忽略—不是省略不注,就是言不及义,如蜻蜓点水般一笔带过,从而难以充分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

总而言之,我以为要“如实”传达原著品格,上述标准几乎是唯一可行的途径。笔者在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过程中,便深刻体会到这一点,在此不妨具体举例说明—

比如,本书

第一章

有部分相对抽象的叙述,其中有 “personality”一词,包含“个性、名人、人格、品格”等多种含义,它在原句中似乎更适合作为“人格”或“品格”理解,指的是人的行为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在汉语里显然属于中性词,于是,有的译者便不假思索地直译为“人格”—“人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云云,这就显然读不通了,须知人格有好有坏,有优有劣,怎能一概曰之“成功”呢?另外将人格直接描述为“行动”也甚为奇怪。这是译者只考虑到该词表面含义,而忽视它在英语中深层意思的缘故。

如同汉语一样,英语也有很多一词多义现象。有的译文使用的词义乍看貌似合理,殊不知与原著相去甚远,甚至闹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读者若不对照原文,也很容易被蒙混过去。笔者还是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例,列举出某些译本的部分常见错译:“我家主人的车?”人人都能听见管家对着话筒大吼,“我很抱歉,夫人,现在我们真没法提供—晌午太热了,金属皮烫手啊,碰都没法碰!”(见本书第七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the master’s body”译成“主人的尸体”或“主人的身体”。

分析:这简直叫人哭笑不得。前文用大量笔墨渲染天气的炎热,就是为了给后文与汽车、酒店等有关的细节做铺垫。想当然地把“body”理解成“尸体(或身体)”,不仅把前面有关天气的铺垫效果一笔注销了,而且显然让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根据上下文,从管家嘴里冒出“主人的尸体”一词,试问哪个读者能够理解?他们更无法理解“尸体”太热没法碰这种怪异的对话,译者也未给出任何解释,原因当然很简单:译者不知道“body”在这里指的是车体,因此没法儿自圆其说。然而,由于此处特殊的对话语境,读者即使感到疑惑,也很难发现这是一种荒谬的错译。

月亮升得更高了,海湾里宛若漂浮着银色鱼鳞,在从草坪传来的单调而细密的班卓琴音里微微颤抖。(见本书第三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a triangle of silver scales”译成“三角形的银色天秤”或“天秤座的三颗银星”等。

分析:这是译者不了解“triangle”还有“三角铃”的意思,它是一种古老的打击乐器。“silver scales”也非指银色的天秤座,而是描述了月光下的水面景象—如同银色鱼鳞般波光粼粼。实际上,作者使用了一种隐晦的暗示和“文字游戏”:“Sound”有海湾的含义,这里也暗指“声音”—这和能够发出银铃般颤音的“三角铃”相关联。班卓琴的“stiff(本意为僵硬,此处可理解为刻板,单调)”“tinny(含锡的,声音尖细的)”的声音和“silver(含银的,像银铃般的)”的声音形成一种对比。 “scales”除指鱼鳞之外,还有“音阶”之意,因此,它与“triangle(三角铃)”的组合,也产生了一语双关的匹配效果。这再次反映出盖茨比所处的社交界与自然、永恒的自然界的对比—原文暗示出前者让后者“微微颤抖”。

由于很难从汉语中找出与“三角铃”有关的双关语,笔者便只好舍弃“triangle”一词,而只侧重于强调“银色鱼鳞”,这符合前面提到的“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这一翻译理念。

顺便说一句,“天秤座”的英文是“libra”(而非silver scales),主体是由α、ι、γ和β(即氐宿一、二、三、四)四星构成的四边形,译者竟以为叙述者能从水中看到“三角形的银色天秤”或“天秤座的三颗银星”,岂非天大的笑话?“我打电话来是想说……就先寄给我一个朋友,由他转交吧,地址是B.F.—”(见本书第九章)

常见错译:原文的“care of ”没有译出来。

分析:“care of ”是“转交”之意,公文中缩写为“c/o”,它反映出打电话者仍然居无定所的生存状态(正是盖茨比当初好心收留过他)。将这个值得关注的细节省掉,并将转交者地址译成是“我的地址”,皆属错译。

有一天晚上,埃拉·凯在波士顿登上了游艇,一周之后,丹·科迪就不合时宜地死掉了。(见本书第六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inhospitably died”译成“凄惨地/不客气地死掉”或“被活活气死”等。

分析:“inhospitably”在此处的意思是“inconveniently(不方便,不恰当)”,作者认为丹·科迪死得不是时候,其实是以讽刺的口吻,含蓄地暗示丹·科迪的死因不同寻常。

后来香烟抽光了,我就去街角那个药店买烟。(见本书

第二章

常见错译:把原文的“drugstore”译成“商店”或“杂货店”。

分析:美国的很多药店不但卖药,还兼有杂货店功能。这种药店遍布全美各地,早就成为真正的便民店。有的译文根据上下文需要,时而译成“药店”,时而译成“商店(shop)”或“杂货店(grocery)”,这并不妥当(详见本书第二章注释)。

诸如此类,不再一一举例。

翻译界在传统上重视严复提倡的“信、达、雅”,虽然人们对此标准的理解和看法有所不同,但我认为其中“达”应为达旨,即准确表达主旨或意图,尽量还原作者的本意乃至语气,有的译文在这方面做得显然不够。

当他们掀开盖布,目光漠然地看着盖茨比时,他的抗议声仍在我的脑海里回响。(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unmoved”是形容一个人感觉不到同情、怜悯或悲伤的麻木状态,这也完全符合那些官方人员的特征。将 “unmoved eyes”译作“吃惊地/惊慌地看着”或者“用无比惊恐的眼光看着”,完全背离了作者的本意。“我今年都三十了,”我说,“要是再早五年的话,我兴许还能骗骗自个儿说,这是美德。”(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这句话表明尼克为盖茨比的命运鸣不平,他目睹过后者的“美德”(他在感情上的诚实和单纯)换来的是怎样的结果,便顺势发泄了内心的愤激之情。有的译文没有体现出这层意思,也未能如实反映尼克的感受,甚至把这部分内容译得完全走样了。

他有一回杀了人,因为那人发现他是冯·兴登堡的侄子,也是那个恶魔的远房表弟。(见本书

第四章

分析:这里所说的“恶魔”并非指冯·兴登堡(见本书相关注释),但有的译者不清楚这一点,以为二者是同一个人,却又无法对“侄子”和“表弟”这两个不同称谓自圆其说,就自欺欺人地以“近亲”代替英语原著的“远房表弟”。还有的译者将原句直译为“他是兴登堡的侄子,(也就是)那个魔鬼的表兄弟”,读者照样不知所云。

我不由得把目光投向海面,却只看到远处一束微弱的绿光,想必那里是个码头。(见本书第一章)

分析:“green light”在本书多次出现,它是一种有象征意义的意象,虽然译成“绿灯”也说得过去,但过于窄化,也缺少美感,读者只需稍加体会,便知其中微妙差别。

但这个称谓显然让盖茨比感到满意,因为当晚他逢人便称汤姆是“马球玩家”。(见本书第六章)

分析:“马球玩家”是盖茨比在向客人介绍汤姆时使用的称谓,它显然带有讽刺意味,一种不务正业之感会跃然眼前,汤姆对此很不乐意,所以才会立刻纠正。把“the polo player”译成“马球健将”或“马球高手”之类,都无法准确传达作者的本意。“真他妈的是个坏消息,是吧?收到我电报了吗?”(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hell of a note”本是一句应慎用的粗鄙俚语,这也很符合黑道人物的口吻,译成“真叫人意外”“那真是够呛/糟透了”等,显然并不准确。(尼克)便走到隔壁,再次端详着那所与周围格格不入、几乎象征着失败的豪宅。(见本书第九章)

分析:作者在原文中使用“incoherent”一词,旨在强调盖茨比的豪宅与周围其他建筑物的“不协调”—前者貌似更具“贵族气息”。将“incoherent”译成“荒芜”“杂乱”等并不妥当。“大好机会呀,”威尔逊苦笑了一下,“不过算了。我还是买那辆车吧,能赚点儿小钱就可以了。”(见本书

第七章

分析:原文的“big chance”是一种非常口语化的表达,使用直译即可,但应译出那种自嘲的意味。威尔逊的意思是:汤姆所指的“黄皮儿车”对他而言太贵了,另外,他可能也没有那种会购买这种豪车的客户。无论是译成“没门儿”还是“很想买啊”之类,都与原文不符,也不能体现出说话者的自嘲口吻。

它们并非陈旧老套,而是令人清新舒畅,依旧散发着闪亮的新款汽车的味道,以及那些尚未枯萎、从舞会带回的鲜花的气息。(见本书

第八章

分析:通览全书,这是典型的菲茨杰拉德式的叙述风格,译者应尽量将其“如实”还原。无论是将那些“恋爱故事”理解成“像闪亮的新款汽车”或“舞会上永不凋谢的鲜花”,还是生硬地译成“使人联想到闪亮的汽车”或“鲜花还没凋谢的舞会”,都是很值得商榷的(还有的译文甚至将这几句话完全删掉,大约也是译者未能领会原文本意之故)。

它们距离市区二十英里,像一对轮廓相似而又硕大无比的鸡蛋……中间只隔着一条小到不能再小的海湾。(见本书第一章)

分析:有的译文将“courtesy bay”译成“漂亮的海湾”,显然是错误的。还有的译成“小海湾”,虽也勉强说得过去,但火候未到。作者本意是强调那条海湾极小—小到仅能将两个“鸡蛋”分开而已。

此外,笔者还想谈谈译文的注释问题。如前所述,恰当的注释可以增强读者对作品的理解,这对于还原原著的“味道”同样至关重要。至于采用脚注(列于正文当页之下,亦称本面注)还是篇末注(列于书籍之后),见仁见智。笔者倾向于使用脚注,因为这更方便读者第一时间查考。那种认为脚注可能会干扰正常阅读进程,因而应放到书后集中注释的说法,我个人以为纯属多虑—读者需不断翻到书末查阅相关注释,恐怕才是对阅读过程的一种真正干扰。不管是一目十行的扫描式阅读,还是逐字逐句的精读,对于阅读文学作品而言,脚注都是一种更合理的注释方式。笔者接下来仍以本书为例,谈谈某些译文存在的注释问题。

一个满身灰白色尘土、骨瘦如柴的意大利男孩,正沿铁轨埋下一排“信号雷”。(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原文的“torpedoes”是一种传统的火车道信号装置,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灰尘谷”的糟糕环境,笔者对此做了详细注释(参见第二章)。将其简单地译为“炮仗”“‘鱼雷’的炮仗”或是更加让人不知所云的“鱼雷炮”,都显得过于含糊和草率了。

这些说辞也太老套了,只能让我联想到某个包着头巾的所谓的王子“角色”,当他在布洛涅森林追赶一只老虎时,全身都在不停地往下掉锯末子。(见本书第四章)

分析:有的译文仅就“布洛涅森林”做了脚注,却没有译出原文的本意,也未解释“leaking sawdust(掉锯末子)”这个关键字眼的含义(见本书相关注释),显然是没有理解整句话含义的缘故。有的译文甚至连“掉锯末子”这几个字都省略了。

无论早晨还是晚上,

谁说我们不快乐……(见本书

第五章

分析:这是1921年的美国流行歌曲《谁说我们不快乐》节选。交代它们的出处并解释引用歌词的原因,有助于读者理解作者意图。

那天黄昏,有那么一会儿,我看到窗外的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尼克的这种联想看似突兀,但并非无缘无故。前面对话提及的蒙特卡洛位于欧洲地中海之滨,所以,尼克才感觉到“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这一联想显然也有某种幽默意味。读者未必都知晓蒙特卡洛与地中海的关系,译文理应使用注释加以说明(恐怕有的译者自己都忽视了这个细节)。

我半梦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寒冷的底层候车室……吃力地翻看着早间版的《论坛报》。(见本书第二章)

分析:毫无疑问,不知情的读者会认为,“宾夕法尼亚车站”隶属并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其实在纽约曼哈顿),他们显然会感到疑惑,译者亦应做出解释。

前半句显然是谎话,因为恰在此时,里面有人走调地吹起《玫瑰园》的口哨。(见本书

第九章

分析:《玫瑰园》是20世纪20年代一首流行的美国天主教歌曲,歌词来自美国诗人罗伯特·卡梅隆·罗杰斯的一首同名诗歌。译文仅仅译出歌名而无任何注释,显然只会令读者不知所云。

当黑色花环还挂在门上时,子女们就卖掉了他的房子。(见本书第五章)

分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区,某户人家门上放一个黑色标志物或黑色花环,表明这家新近有人去世。简单地译成“丧事的/哀悼的/吊唁的黑色花圈还挂在门上”,同样让人感到迷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似乎是小说多个译本普遍存在的问题。

最后还需指出的一点是,英语中表达“我和某某人”时,使用的都是“and I”或“and me”这一语序,译成汉语时就要颠倒过来,即译成“我和某某人”。这本该是通晓英语者的基本认知,但翻阅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内的多种文学译著,往往满目皆是“某某人和我”,却少见“我和某某人”,完全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读起来颇为别扭。另外,译著对于人称代词“he(他)”“she(她)”以及“it(它)”的灵活处理也很重要,毕竟英语和汉语不同,前者仅从读音便可区分,后者只能从字形加以区分。笔者以为,文学作品除理所当然地要供读者阅读之外,也应适合于直接朗读和聆听,并确保读者不会被连续出现的“他、她、它”弄糊涂,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也要联系上下文,以相应的人名或物品名称酌情取代人称代词。

以上细节看似不大起眼,从出版和读者角度考虑,却不该有丝毫忽视。诚然,任何译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是在所难免的,而且翻译不易,笔者深知其中甘苦,因此,本人在不揣冒昧指出上述文本瑕疵的同时,也由衷地向所有同行的辛勤工作及其成果表示敬意。

另外,由于时间紧张加之水平有限,本书若有任何纰漏或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电子邮箱:chineseyhs@aliyun.com)。

最后,感谢四川文艺出版社吴鸿社长,以及刘芳念和邓敏女士的充分信任与支持,为本书翻译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于海生                                                                                                                               2016年5月28日                                                                                                                              于北京昌平·保利罗兰香谷第一章

在我还很年轻而且涉世不深之时,父亲给过我的忠告,至今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桓。“你每次想要对别人品头论足,”他对我说,“都要记住,这世上不是谁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他的话到此为止。我们父子交流不多,但素来心有灵犀,我深知这话的弦外之音,于是从那以后,我便从不轻易评判他人。

这一习惯让我见识了许多奇怪的品性,也让我碰到过不少无聊之徒。一个正常人表现出这种特征,某些脾气古怪的人很快就会察觉,并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缠住你不放,结果导致在大学期间,我曾被人不公正地指责为爱耍心机,因为就连陌生人都愿意对我推心置腹—他们一旦情绪激动,就会向我透露私密的伤心事。其实在很多时候,我都无意去探听他们的隐私。假使有迹象表明,对方即将向我吐露衷肠,我常会假装犯困或心不在焉,乃至不太友善地故意无视,因为那些年轻人的倾诉(他们尤其爱使用浮夸之辞)不是千篇一律,拾人牙慧,就是刻意隐瞒,语焉不详。不轻易下结论,也意味着可以对他们怀有无限的希望,可我还是有点儿担心在这方面出错,所以总是提醒自己牢记—就像我父亲当初颇为矜持地暗示的那样,我也不乏优越感地重申这一点—这种基本的道德观,可不是每个人一生下来都有的。

我虽然自诩宽容,但我必须声明它是有限度的。一个人言行的根基可能硬如磐石,也可能软似泥浆;可能靠得住,也可能靠不住。可不管怎样,一旦超出某个限度,我也就未必能那么宽容了。

去年秋天,我刚从东部地区回来时,巴不得人人都穿上制服,时刻向道德这一品质立正致敬;我宁可不参与任何狂放不羁的活动,也不再利用任何机会窥探他人的内心。不过,这一反应唯独不包括盖茨比在内(本书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虽然他曾象征着我真心蔑视的一切。如果说人格魅力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姿态,那他身上确有某种非凡的东西。他对于人生前景的可能性极其敏感,如同一台高精度仪器,可以监测万里之外的地震。那不是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病态敏感,而是一种对未来抱有希望的奇特天赋,一种充满浪漫色彩的蓄势待发,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这种特征,也不大可能再次见到—是的,在我的心目中,盖茨比这个人本身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是那种侵蚀他的灵魂的东西,那些尾随他的幻梦而来的污气浊尘,使我对人间的一出出悲喜剧一度兴味索然。

在这座中西部城市,我家三代以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富贵之家。卡拉威先生家族也算是大家族了,根据家史传说,我们是巴克卢公爵①[① 1663年,英王查理二世为其私生长子蒙茅斯所设的苏格兰贵族封号。]的后裔,不过,我家这一支脉的实际奠基人是我祖父的兄长,他是在1851年来到此地的,南北战争时期,他找了个替身代他去作战,而他自己做起了五金批发生意,那也是我父亲如今仍在经营的买卖。

我从未见过那位祖伯父,但据说我和他长得很相像,挂在我父亲办公室那幅面无表情的画像,就是一个证据。我是1915年从纽黑文念完大学(恰好比我父亲晚四分之一个世纪),并很快参与了那场中途受阻的条顿人大迁徙②[② 条顿人是古代日耳曼人的分支,公元前4世纪时大致分布在易北河下游,后来逐步和日耳曼其他民族融合,后世常以条顿人指代日耳曼人及其后裔。“中途受阻的条顿人大迁徙”是作者使用的一种诙谐说法,表明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最终命运。],也就是所谓的世界大战。我经历过气势恢宏、激动人心的反攻战争,所以回乡后感到无所适从。

对我而言,中西部地区非但不是温暖的世界中心,反倒像是荒凉的宇宙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着做做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似乎个个都在做这行,我觉得让它再多养活一个单身汉不是问题。我的叔伯姑姨都来参与讨论此事,就像是在帮我选择预科学校那样郑重其事,最后终于带着严肃而疑虑的表情说:“哦……那也行吧。”父亲同意资助我一年,几经耽搁之后,我带着一去不返的心情,在1922年春天来到了东部。

照理说,我应该在城里找个寄宿公寓,但那时天气温暖,我又刚刚离开碧草如茵、绿树怡人的家园,所以,当办公室的一个年轻同事提议与我合租一所近郊房屋时,我觉得这主意很不错。他很快找到了房子,那是一栋月租八十美元、看上去饱经风霜的木板房。不过还没来得及入住,公司就派他去了华盛顿,于是我便独自搬过去住。我有一条狗(至少在它跑掉之前,我养了好几天),一辆老旧的道奇①[① 汽车品牌,总部设在美国。],还有一个芬兰女佣,她负责帮我收拾床铺,做做早餐什么的,我常听见她在电炉边自言自语地嘟哝着芬兰人的至理名言。

头几天我过得颇为孤单,一天早上,有个比我更晚搬来的人在路上叫住我。“请问去西卵村怎么走?”他一脸无助地问我。

我告诉了他。当我继续朝前走时,再也不感到孤单了。我现在是指路人,是先行者,是原住民。他无意间让我对此地感觉亲近了,竟体会到一种自由自在之感。

再加上风和日暖,树木犹如电影快进镜头似的,转瞬间变得枝叶纷披,我又找回了昔日那种熟悉的信念。随着夏天来临,崭新的生活又要开始了。

首先,有那么多东西要读,同时从清新的空气中也有养分要吸收。我买了一打关于银行、信贷和证券投资的书籍。就像铸币厂刚铸造出的钱币一样,这些红皮烫金的书摆放在我的书架上,准备向我揭示唯有迈达斯①[① 希腊神话中小亚细亚古国佛里吉亚的国王,曾经从森林神西勒诺斯和酒神狄俄尼索斯那里获得了点石成金的能力。]、摩根②[② 即约翰·皮尔庞特·摩根(1837-1913),美国金融家、银行家和艺术收藏家。]和米西纳斯③[③ 古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的谋臣和著名外交家,同时还是诗人、艺术家的保护人。他的名字在西方被认为是文学艺术赞助者的代名词。]知晓的那些金光闪闪的秘密。我还十分渴望去读许多别的书。我大学时就颇喜舞文弄墨,有一年,我为《耶鲁校刊》写了不少一本正经而又颇为肤浅的社论文章,现在我打算重操旧业,再次成为所谓的“通才”,也就是那种最浅薄的专家。这倒不是什么自嘲性的俏皮话,毕竟似乎拥有真正的一技之长,人生才更容易获得成功。

我租住的房子属于北美最奇异的社区之列,不过这纯属偶然。它坐落在那个狭长多姿、伸向纽约正东的岛屿上。这里有诸多奇特的自然景观,还有两片形状不同寻常的土地。它们距离市区二十英里,像一对轮廓相似而又硕大无比的鸡蛋(因此分别叫作东卵和西卵),中间只隔着一条小到不能再小的海湾,并延伸到西半球那块极为平静的海面—长岛海湾的大片水域。它们倒不是标准的卵形,而是像哥伦布那个故事里的鸡蛋,靠近陆地那端都被压扁了。不过,它们在外形上的酷似,想必会让那些从上空飞过的海鸥产生错觉和混乱,而对于人—这个没有翅膀的物种而言,一个更为有趣的现象就是,它们除了形状和大小,在其他方面竟毫无相似之处。

我住在西卵—这么说吧,相比较而言,它肯定不像东卵那么时尚。这也只是一种最肤浅的概括,不足以表达二者怪异而又略显邪恶的差别。

我的房子就在这个卵形地带顶端,距海边只有五十码,夹在季租金要一万二到一万五的两座豪宅之间。无论按何种标准,左边那座豪宅都堪称庞然大物,它真正照搬了法国诺曼底市政厅大楼的造型,边上有一座簇新的塔楼,稀疏的新生常春藤攀缘其上。那儿还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以及四十多英亩的草坪和花园。它就是盖茨比的宅邸。我当时还不认识盖茨比先生,因此更确切地说,那是一个叫盖茨比的绅士居住的别墅。我自己的房子颇显寒酸,但因其太小又很不起眼,其他想租房的人也都没注意到它,所以我才有幸入住其中,并能随时领略这里的海景,欣赏邻居的草坪,还能体验到与亿万富翁比邻而居的快慰—所有这一切,只需每月八十美元而已。

在小海湾对面,便是东卵那些时髦的白色豪宅,它们使那片滨水地带显得光彩夺目。那天黄昏时分,当我驾车去那边与汤姆·布坎南夫妇共进晚餐时,这个夏季故事就真正开始了。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而汤姆是我在大学就认识的校友。战争刚结束时,我曾在芝加哥与他们共处过两天。

黛西的丈夫擅长多种体育运动,曾是纽黑文最杰出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全国知名的人物了。他在二十一岁就在有限范围内达到个人成就的顶峰,乃至此后所做的一切都有些今不如昔的味道。他的家族极其富有,而他本人在大学期间就挥金如土,也由此遭到不少非议。他现在离开芝加哥搬到东部,其排场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比如,他把一大群专门用于打马球的小型马从森林湖①[① 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座小城,以发达的马球运动著称。]一并托运到这里。很难想象在我这一辈人中,竟有人富裕到这种程度。

我不晓得他们为何要到东部来。他们先是无所事事地在法国住了一年,接着便不安分地四处搬迁,只为能和别的阔佬一块儿打马球。他们这次会长期定居—黛西在电话里这样告诉我,但我并不相信。我无法看清黛西的心思,但觉得汤姆以后还会带着些许怅惘继续东游西荡,去寻求当年某场不可复制的橄榄球赛带给他的狂热激情。

言归正传。就在那个温暖而起风的黄昏,我驱车到了东卵,去看望那两个我其实不大了解的旧友。他们的住所比我想象中还要华美,那是一座叫人赏心悦目、具有乔治王殖民时期建筑风格①[① 指西方国家以四任英国君主(从乔治一世到乔治四世)统治时期命名、对1720年到1840年的西方古典建筑风格的称谓,其建筑风格的基本特征是强调建筑比例和平衡感,尤其是运用简单的数学比例来决定建筑结构。]的红白相间的豪宅,从那里可以俯瞰长岛海湾。他们的草坪从海滩起步,向前门跑了四分之一英里,一路跨越日晷、砖石小路和姹紫嫣红的花园,在抵达那所房子时,似乎是借助于奔跑的惯性,又沿着被鲜绿的常春藤覆盖的墙面继续向上攀爬。房子正面是一排法式落地窗,此时正闪烁着金色的落日余晖,悉数敞开地迎接黄昏时分的暖风。穿着一身骑马装的汤姆·布坎南叉开两腿站在门廊里。

他的模样不同于在纽黑文那些年。他现在到了而立之年,体态壮硕,发如黄草,嘴角略微下垂,一副倨傲之态。两只炯炯发亮而又显得傲慢的眼睛主宰了那张面孔,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印象。甚至就连那套华丽到带有女人气的骑马装,也掩藏不住那彪悍的身躯,他的腿部肌肉塞满了那双油光可鉴的皮靴,并将系带子的靴顶接头处绷得紧紧的。每当他的肩膀在那件薄外套下面挪动,你就会看到一大块肌肉在颤抖着呼之欲出。这是一个孔武有力的躯体,也是一个让人感觉凶狠的躯体。

他讲话的声音生硬、沙哑而又高亢,这增添了他给人的那种性情暴戾的感觉。他还总是操着长辈似的居高临下的口吻,哪怕是对于他喜欢的人也是如此,当年就因为这一点,在纽黑文对其恨得要命的人可不在少数。“听着,不要因为我比你强壮,长得更像男子汉,”他以前总是说这样的屁话,“就觉得我说什么都是对的。”我们当初同属耶鲁大学的一个高级联谊会,彼此间虽然从来谈不上亲密,可我总觉得他还是很欣赏我的。尽管他一贯急躁而又矜持,但一定热切地希望我也能喜欢他。

我们在沐浴着阳光的门廊里闲聊了几分钟。“怎么样,我这里还不错吧?”他边说边环视四周,一副顾盼自雄的样子。

他抬起一条胳膊搭住我,迫使我转过身来,那只宽大而扁平的手掌朝前一挥,指示我注意眼前的景象。顺着他有力的手势,我看到了一座意大利风格的沉降式花园,足有半英亩见方的气味浓烈的玫瑰花圃,还有海边那艘不断被潮汐撞击着的平头摩托艇。“这地方原来是德梅恩的,就是那个石油大亨。”他又将我转过来,热情但又唐突地说,“我们到里面去吧。”

我们走过高高的门厅,进入敞亮而雅致、两端都是落地窗的玫瑰色客厅。窗户半开半掩,在外面嫩绿色草地的映衬下亮白得耀眼,仿佛草儿也蔓延到屋内来了。一阵微风吹过房间,把窗帘的一边吹向里边,另一边吹向外面,让窗帘如同白旗一般扭动着,飘向和婚礼蛋糕一样洁白的天花板,然后轻柔地抚过深红色地毯,犹如风吹海面一样,在上面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

房间里唯一的完全静止之物是那张硕大的沙发,两个年轻女子颤悠悠地坐在上面,就像坐在一只被固定住的大气球上。她们都是一袭白衣,裙子不住地窸窣抖动,好像她们是乘坐大气球环绕房子做过短暂飞行之后,刚刚被大风吹回到地面似的。我当时一定是站了好长一会儿,情不自禁地聆听着窗帘如何噼啪作响,还有一幅画框在墙上发出的呻吟。接着传来一连串深沉而带有回响的声音,那是汤姆·布坎南关上了几扇窗户,于是房间里的风渐趋平息,窗帘、地毯还有那两个女子,也似乎一并跟着徐徐落地。

那个更年轻的女子我从未见过。她一动不动地躺靠在沙发一头,下巴微微上翘,似乎是在托着什么摇摇欲坠的东西,并竭力让其保持平衡似的。即便用余光看到了我,她也没有任何表示。这未免让我诚惶诚恐,差点儿就要为自己的到来打扰到她而嗫嚅着道歉了。

另一个女子便是黛西了,她作势要起身欢迎我,身体微微前倾,一脸的诚恳。接着她轻笑起来,笑得奇怪而又迷人,我也跟着笑起来,继续迈步进入屋内。“你能来,我高兴得快不行了。”

她又笑起来,似乎是说出了一句多么机智风趣的话似的,接着就拉住我的手,仰脸注视着我的面孔,好像在这世上最想见的人非我莫属一样。这是她惯用的风格。她轻声细语地提醒我说,那个用下巴保持平衡的女子姓贝克。(我已听人说过,黛西说话时喜欢压低声音,只是为了让对方把身体靠向她,不过说实话,这样一种无伤大雅的闲话,丝毫不会减损此举的魅力。)

贝克小姐的嘴唇总归动了动,几乎不易察觉地冲我点点头,接着赶紧将脑袋恢复原位—她下巴托着的那个物件显然歪了一点儿,这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某种道歉之语又蹦到我的嘴边。这种对别人视同无物的我行我素的姿态,我向来都是既惊诧又敬佩。

我转头看向我的远房表妹,她在用那低沉而动人的嗓音对我问这问那。那是一种你必须竖起耳朵去用心感受的嗓音,仿佛每句话都是一组绝不会演奏第二次的音符。她可人的面孔略带忧郁,那上面有各种发亮的东西,包括一双亮眼睛,一对性感的亮嘴唇,但最激动人心的还是她的声音,会让任何在意她的男人都无法忘怀,那是一种浅吟低唱,一种窃窃细语,那通常都是在暗示你:就和以往任何时候一样,她刚经历过欢快喜悦之事,而接下来又将经历同样的事情。

我告诉她,我在来东部的途中,曾在芝加哥停留了一天,有十多个人都托我问候她。“他们都很想我?”她欣喜若狂地叫起来。“整个城市都很忧伤。大家都把汽车左后轮涂黑了,来表达他们的哀思。芝加哥北海岸①[① 芝加哥富人的一个聚居区。]那边哭声最响亮,整晚都停不下来。”“太棒了!咱们得回去,汤姆。最好明天就走!”接着,她前言不搭后语地问了一句,“你要不要看看我家宝宝?”“那当然。”“她还在睡觉。她三岁了。你还没见过她吧?”“没有。”“哦,你真该去见见她。她—”

汤姆·布坎南在屋内一直走来走去,这会儿终于停下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尼克,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我在做债券。”“和谁一起做?”

我告诉了他。“从来没听说过。”他断然地说。

这让我感到不快。“你会听到的,”我很不客气地回应,“你在东部住久了,就一定会听到的。”“噢,放心吧,我会住下来的。”他一边说,一边瞥了黛西一眼,又转向我,似乎是在担心说了什么错话。“我要是再搬到别的地方,我就是天大的傻瓜。”

这时,那位贝克小姐冷不丁插了一句:“绝对是!”这话太过突然了,吓了我一跳,要知道这是我走进客厅以来,她说出的第一个字眼儿。这一句显然把她自己也吓着了,只见她随即打了个哈欠,就用一连串迅速而灵巧的动作,站到了房间地面上。“全身都麻了,”她抱怨说,“我都忘了在沙发上躺多久了。”“这要怪你自己,”黛西回敬说,“我一下午都在动员你去纽约。”“我不喝,谢啦,”贝克小姐谢绝了用人刚从食品储藏室端来的鸡尾酒,“我可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①[① 在始于1920年1月17日的“美国禁酒令”时期,《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21岁以上的人买酒需出示年龄证明,并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男主人带着疑惑的表情看着她。“看出来了!”他端起一杯酒,一仰脖就喝光了。“那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搞定那种事。”

我看着贝克小姐,很好奇她“搞定”的是什么事。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她是个身材苗条、胸部很小的女子,她昂首挺胸地站在那里,姿态就像是个年轻的军校生。那双被阳光刺得眯缝起来的灰眼睛也在看着我,那张苍白、迷人而又显得不太安分的面孔,和我一样不失礼节地流露出好奇之色。我现在想起来了,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或者见过她的照片。“你住在西卵吧,”她用那种不屑的口吻说,“那边有个人我认识。”“我谁都不认识……”“你一定知道盖茨比。”“盖茨比?”黛西追问,“哪个盖茨比?”

我还没来得及说他是我的邻居,男管家就通知开饭了。汤姆·布坎南把那肌肉紧绷的胳膊插到我的腋下,便轻而易举地把我挪出房间,就像是把棋盘上的棋子挪到别的格子里似的。

那两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女子把手搭在腰间,迈着猫步慵懒地走在前面,进入玫瑰色的门廊里。门廊正对夕阳,餐桌上燃着四根蜡烛,烛火在减弱的晚风中微微摇曳。“干吗点蜡烛呢?”黛西皱眉表示异议,并用手指把它们一一弹灭。“再过俩礼拜,就是一年里白天最长的日子啦。”她容光焕发地看着我们,“你们是不是老盼着那天,结果到日子又忘了?我就盼着那个最长的白天,真到了就给忘了。”“我们该计划点事儿做。”贝克小姐打着哈欠说,她在餐桌旁坐下,那样子就像要准备上床睡觉似的。“是啊,”黛西说,“那咱们做什么好呢?”她无可奈何地看着我,“现在大家都在做什么呀?”

我还未及开口,她就一脸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小指头。“天哪!”她抱怨起来,“我把它给弄伤了。”

我们都看过去—指关节是有点儿青紫。“都是你干的好事,汤姆,”她开始指责,“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确实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粗野男人的代价,这就是我嫁给一头傻大笨粗的—”“我真的很讨厌你说什么傻大笨粗,”汤姆恼怒地反驳,“哪怕是开玩笑。”“就是傻大笨粗。”黛西毫不示弱。

她和贝克小姐偶尔会同时开口,要么是漫不经心地闲聊几句,要么是无伤大雅地开个玩笑,但从未叽叽呱呱地说个不停。她们说话的口气让人感觉冷冰冰的,就如同她们身上的白色衣裙,以及仿佛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而缺乏色彩的眼睛。她们的确是坐在这里,也的确是在陪着我和汤姆,但那不过是一种礼貌得体的待客之态罢了。她们知道晚餐很快就会结束,这个夜晚也会很快结束,时间就这么打发掉了,她们完全不以为意。这和在西部的情形迥然不同。在那里,晚餐谈话会随时从一个话题过渡到另一个话题,满怀热情和期待的人们,不仅对曲终人散的时刻总是恋恋不舍,甚至会感到莫名的紧张和恐惧。“你让我有一种离文明太远的感觉,黛西,”我在喝下第二杯混着软木塞气味却口感极佳的干红葡萄酒时坦率承认,“我们就不能聊聊今年的收成什么的吗?”

我说这话并无特殊用意,汤姆却令人意外地接过了话头。“文明早就完蛋了,”汤姆语气激烈地脱口而出,“我对什么都悲观透顶。你看过《有色帝国的崛起》吗?是戈达德那家伙写的。”“哦,没看过。”我回答说,他的口气让我颇为惊讶。“嗯,这是本好书,每个人都该读一读。核心理念就是,我们白种人要是不够谨慎,那我们就会被……被彻底征服。书里讲的都是科学的东西,都是经过证实的。”“汤姆的思想越来越深刻了,”黛西不经意地露出悲哀的表情,“人家读的书不但深奥,用词也很讲究。那个词儿是什么来着?我们必须—”“这些书都是纯科学,”汤姆坚持说,一边不耐烦地瞥了她一眼,“这家伙研究得很透啊。我们这个占支配地位的种族必须警觉,不然别的人种就会踩在我们头上。”“我们必须击溃他们。”黛西轻声说,她对着依旧炽热的夕阳使劲眨眼。“你们应该住到加州去—”贝克小姐开口说道,但汤姆在椅子上沉重地挪动了一下身体,打断了她的话。“核心理念就是,我们都是北欧人的后代。我是,你是,你也是,还有—”他短暂地踌躇一下,轻微点点头,把黛西也囊括了进去,黛西又冲我这个方向眨眨眼。“是我们创造的一切才有了今天的文明—知道吗,包括科学和艺术,诸如此类。你们都明白吗?”

那自说自话的劲头儿让我有点儿可怜他,似乎对他而言,那种比过去更要命的自大还远远不够似的。就在这时,屋内的电话响起来,男管家离开了门廊。黛西利用这片刻的中断把身体凑向我。“我来告诉你我们家的一个秘密吧,”她兴奋地低声说,“是关于那个管家的鼻子。你想听听吗?”“这就是我拜访的原因。”“我跟你说吧,他以前根本不是做管家的。他过去在纽约专门给一户人家擦银餐具,那家的银餐具是供二百来个人用的,他得每天从早擦到晚,时间一长,他的嗅觉就出问题了,到后来—”“变得越来越差。”贝克小姐补充道。“是啊,越来越差,后来他只好辞掉了那个差事。”

有那么一会儿,最后的夕照温柔而浪漫地照着黛西,她的面孔显得熠熠生辉;她说话的声音是那样美妙,吸引着我屈身靠前并屏息倾听,可是渐渐地,那熠熠的神采暗淡下来,每一道霞光都带着遗憾和不舍相继弃她而去,就像孩子们在夜幕降临时,不得不离开充满欢乐的街道一样。

男管家返回来,凑近汤姆耳边低语了几句,汤姆皱起眉头,把椅子向后推开,一声不吭地走进屋内。他的离开似乎让黛西活跃起来,她又凑过身来,声音依旧像唱歌似的婉转动听。“尼克,你能到我家来吃饭,我真的好高兴。你让我联想起一朵……一朵玫瑰花,一朵纯洁的玫瑰花。你说是不是?”她求证似的询问贝克小姐,“一朵纯洁的玫瑰花!”

这真是荒谬。我和玫瑰花毫无相像之处。她不过是在信口开河,但我却体验到一种激动人心的暖意,似乎在某个令人呼吸急促而又撩人心魄的字眼中,隐藏着她急于向你倾诉的情感。接着,她突然把餐巾丢到桌子上,说了声不好意思,就走进屋里去了。

我和贝克小姐心照不宣地迅速交换了眼色。我正要说话,她警觉地坐直身体,提示性地“嘘”了一声。从屋内传来一阵情绪激动的低语声。贝克小姐毫无顾忌地将身体前倾,想要听个清楚。那声音模糊难辨,只是偶尔接近于能够听出整句话,音量忽而降下去,忽而又蹿升上去,然后就归于平息了。“你提到的盖茨比是我的邻居—”我说。“别说话。我想听听发生了什么。”“是出什么事了吗?”我纳闷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知道?”贝克小姐满脸惊奇,“我还以为人人都知道呢。”“我就不知道。”“哦—”她吞吞吐吐地说,“汤姆在纽约有个相好的。”“有相好的?”我愣愣地重复了一句。

贝克小姐点点头。“她要是没在晚餐时间打电话来,说明还知道点儿颜面,你不这么认为吗?”

就在我琢磨这话的含义时,随着一阵衣裙窸窣和皮靴咯吱作响的声音,汤姆和黛西回到了餐桌旁。“没办法,刚才失礼啦!”黛西大声说,勉强挤出一脸笑容。

她坐下来,先是目光灼灼地看了一眼贝克小姐,然后又看看我,接着说:“我看了一下外面的景色,感觉好浪漫。草坪上还有只小鸟儿,我觉得一定是夜莺,是搭丘纳德或者白星邮轮①[① 创建于英国的两家著名邮轮公司,丘纳德邮轮另译“冠达邮轮”或“皇后邮轮”。

]的船过来的。它的叫声就像是在唱歌一样—”她的声音也像在唱歌,“很浪漫,很勾人,你说是不是呀,汤姆?”“确实浪漫。”他有气无力地回答,然后又可怜兮兮地对我说:“要是吃过饭光线还够好,我带你去马厩看看那些马。”

屋内的电话铃又令人惊异地响起来,黛西冲汤姆坚决地摇摇头,于是关于那些马的话题—事实上是所有的话题,都烟消云散了。在晚餐最后五分钟那支离破碎的时间里,我记得蜡烛被毫无意义地再次点燃了,我情不自禁地很想直视每一个人,但又想避开所有人的目光。我猜不出黛西和汤姆在想什么,但我觉得,就连那位看似有些玩世不恭的贝克小姐,也不能完全将那尖锐而急迫的电话铃声置之脑后。对于某种性情的人而言,这种局面倒也颇为有趣,而我的本能反应就是想要立刻打电话报警。

不用说,没人再提起那些马匹的事。汤姆和贝克小姐彼此隔着几英尺暮色,一前一后地踱进书房,似乎那里面摆放着一具尸首,而他们肃穆的神情就像是要去守灵似的。我做出兴致不减而又若无其事的样子,跟着黛西绕过几个相连的半敞开走廊,来到房子前面的那个门廊处。在渐浓的暮色中,我们并排坐在一张柳条长椅上。

黛西双手捧住脸庞,仿佛是在感受它那可爱的形状,她的双眸缓缓望向如天鹅绒般柔和的暮色。我看得出她的情绪激动不安,便主动问起她的女儿,我觉得这能够给她带来安慰。“其实我们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尼克,”她突然说,“虽然咱们是表亲。你都没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当时还在打仗呢。”“这倒也是。”她踌躇了一下,“说实话,尼克,我过得很不好,我真是什么都看透了。”

她显然是有话要说。我等待着,可她没再往下说,就这么过了一会儿,我只好又笨拙地回到她女儿的话题上。“我想她现在会说话了,还有……会吃东西了,什么都会了,对吧?”“哦,是啊。”她心不在焉地看着我,“听我说,尼克,我想跟你说说她出生时的事。你想听吗?”“非常想。”“你听了,就知道我为什么会看透了……一切。当时,她出生还不到一个钟头,天知道汤姆跑哪儿去了。我那会儿打麻药刚醒来,感觉像是叫人抛弃了。我就问护士是男孩女孩,她告诉我是女孩,我把头扭过去就哭了。‘好吧,’我说,‘是个女孩,很好。我但愿她以后是个小傻瓜,在这个世上女孩最好当傻瓜,一个漂亮的小傻瓜。’“你知道吗,我现在觉得做什么都没劲,”她滔滔不绝地说,“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包括那些最优秀的人。我早就知道。该去的地儿我都去了,该看的都看了,该做的也都做了。”就像汤姆一样,她开始环顾四周,闪烁的目光流露出睥睨一切的神情,接着发出一阵动听而又自嘲的笑声。“看破红尘—天哪,我都看破红尘啦!”

她话音刚落,那种促使我不由自主地关注并相信她的力量,也一并跟着消失了。我觉察到她的话并非全然出自真心。这让我感到很不自在,似乎晚上发生的一切都是圈套,是为了从我这里换取一种情感回应。我一声不吭,果不其然,当她在片刻之后再次看着我时,那张可爱的小脸露出了自鸣得意的假笑,仿佛刚刚获得了由社会名流组成的某秘密俱乐部的入会资格,而她和汤姆都成了那个俱乐部的正式会员。

屋内,那间绯红色的客厅灯火辉煌。汤姆和贝克小姐分别坐在长沙发一头,后者在念《星期六晚报》①[① 从1821年到1969年期间发行的一份受欢迎的美国家庭杂志,包含新闻、短篇小说、幽默漫画和评论。]给前者听。每个字词的音节都读得低沉平缓,但听上去既流畅又悦耳。灯光照得汤姆的靴子明亮耀眼,也照得贝克小姐秋叶似的黄发暗淡无光。她手里的杂志白晃晃地反射着灯光,每当她翻过去一页,手臂上纤细的肌肉就跟着颤动一下。

我们走进去时,她抬起一只手,示意我们先不要作声。“未完待续,”她终于把杂志丢到桌子上,说,“请见本刊下期。”

她的膝盖快速抖动了一下,双脚着地,站起身来。“到十点了,”她说,似乎是从天花板上看到了时辰,“我这个乖乖女得去睡觉了。”“乔丹明天有比赛,”黛西解释说,“在威切斯特那边比。”“噢……原来你是乔丹·贝克。”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她那么眼熟了。那副可爱而又高傲的神情,曾多次出现在有关她在阿什维尔、温泉城和棕榈滩的体育比赛报道的图片上。我也听过她的闲话,那是个不怎么令人愉快的负面新闻,但到底说的是什么,我早就不记得了。“晚安,”她柔声地说,“明早八点叫我一声,好吗?”“只要你起得来。”“我肯定起得来。晚安,卡拉威先生。希望还能再见面。”“你们当然还会再见面的,”黛西很有把握地说,“其实我应该给你们当个红娘。以后要常来玩哦,尼克,我得帮你们……嗯……撮合撮合,比方说一不小心把你们单独关在衣橱里,并让你们坐船出海—”“晚安,”贝克小姐从楼梯上喊道,“我可什么都没听见。”“她是个好女孩,”汤姆过了一会儿说,“他们不该就让她这么满世界跑。”“他们是谁?”黛西冷冷地追问。“她家人啊。”“她家也就剩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姑妈了。对了,以后尼克会照顾她的,是不是啊尼克?今年夏天她肯定会常来这儿过周末的。我想这里的家庭氛围对她还是挺好的。”

黛西和汤姆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她是纽约人?”我赶紧问。“路易斯维尔人。我们纯洁的少女时代是在那儿一起度过的。啊,我们美丽而又纯洁的—”“刚才在门廊那里,你是不是把什么心事告诉尼克了?”汤姆突然问她。“我有吗?”她看着我,“我真不记得了,不过我觉得,我们好像谈到了北欧民族。没错,我们聊的就是这个。聊着聊着,那个话题就蹦出来了,你还没意识到呢—”“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尼克。”他提醒我说。

我淡淡地对他说,我什么都没听到。几分钟后,我起身告辞。他们把我送到门口,并排站在一大片悦目的灯光下。就在我启动汽车引擎时,黛西发号施令般地喊了一声:“等等!“有件事我忘问你了,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们听说,你在西部跟一个姑娘订婚了。”“没错,”汤姆亲切地附和说,“我们听说你订婚了。”“这是瞎扯。我哪儿有钱啊。”“可我们都听说了,”黛西坚持说,她又欢快得像朵绽放的花儿了,这让我感到惊奇,“我们听三个人说过,所以这事儿错不了。”

我当然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问,但我压根儿就没订婚。这个谣言早已满天飞了,这也是我来东部的原因之一。人嘛,当然不能因为怕听谣言就和老朋友中断来往,可我也不想被谣言所迫就去结婚啊。

他们对我的关切着实令我感动,让我感觉他们不像某些阔佬那样人情淡薄。尽管如此,在驱车离开的途中,我还是感到困惑,也有些许厌恶。在我看来,黛西该做的事就是抱着孩子马上逃离这里,但很显然,她脑袋里从未产生过这种念头。至于汤姆,说他“在纽约有个相好的”这件事,其实并不比他被某本书弄得意气消沉更令人惊奇。不晓得他怎么会喜欢上那种陈腐的思想,或许是强壮体格带来的自负感再也满足不了他那高傲的心灵吧。

沿途所见的旅店房顶和加油站前,无不呈现出一派热闹的盛夏景象,那些被灯光光柱笼罩的崭新红色油泵各就其位。我回到在西卵的处所之后,把汽车停放在车棚里,在院子里那台闲置的割草机上坐了一会儿。风已经停息了,夜色明亮,人声嘈杂,鸟雀在树上扑棱着翅膀,万物峥嵘的大地让青蛙热血沸腾,不断发出手风琴一样的聒噪。一只猫的黑色轮廓在月光下飘忽而过,就在我扭头去看它时,才发现自己并非一个人。就在五十英尺以外,有个人从隔壁那栋别墅的阴影里走出来,两手插兜地伫立在那里,凝视着银光点点的夜空。那轻松自在的动作,还有站在草坪上那种气定神闲的姿态,让我判断出他便是盖茨比先生,他走出来仿佛是要确认,我们这儿哪块天空是属他本人所有的。

我想要和他打个招呼。贝克小姐在晚餐时提起过他,这倒可以用来跟他搭讪。但我并未起身,因为他突然的举动让我感觉到,他此时很愿意独处—只见他奇怪地把双手伸向幽暗的海面,尽管离他这么远,我也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不由得把目光投向海面,却只看到远处一束微弱的绿光,想必那里是个码头。当我再次扭头去看盖茨比时,他人已经不见了,我又独自陷入这不平静的黑夜中。第二章

在从西卵去往纽约大约一半路途的地方,那条汽车公路与铁道匆促相交后,就和它并排向前延伸了四分之一英里,以便避开一大块荒凉之地。那俨然是一块由灰烬堆成的谷地,你也可以将它想象成一个造型奇异的大庄园,因为灰土就像小麦一样疯长,长成山脊、小丘和怪诞的花园,长成房屋、烟囱乃至冉冉升起的烟雾。透过烟雾定睛看去,你还会看到一些人的形状—是的,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他们正在影影绰绰地移动,与飞扬的灰尘几乎完全融为一体。偶尔会有一列灰色货车沿着若隐若现的轨道徐缓而行,发出可怕的嘎吱声并停下来,于是,那些满身灰尘的人立刻又出现了,带着铅灰色铁锹蜂拥而上,搅起一阵浓密的漫天烟雾,将他们本就模糊难辨的举动完全遮蔽在你的视线之外。

不过片刻之后,透过弥漫在这块灰色地带上空的阵阵尘埃,你会清楚地看见T.J.埃克伯格医生的那双眼睛。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又蓝又大,光是瞳仁就足足有一码来高。它们并非从一张脸上,而是从那副悬架在半空的巨大黄色眼镜后面向外窥视。这显然是某个眼科医生一时头脑发热的疯狂之举,想用这个广告牌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揽客户。他后来大概是永远闭上了眼睛,要么就是撇下广告牌搬到了别处。经过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那双眼睛变得有点儿暗淡,却依旧凝望着这个气氛压抑的“灰尘谷”。

这个荒凉地带的一侧紧挨一条污浊的小河,每逢那座吊桥升起让驳船通过时,途经这里的火车就不得不停下来等候,这样一来,车上乘客被迫凝视这片惨淡景色的时间,有时甚至可达半个钟头之久。通常情况下,火车至少也要停上一分钟,正因如此,我才第一次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情妇这件事,熟悉他的人都言之凿凿。据说他带着情妇出入时髦餐厅时,经常把她晾在餐桌旁,自己却走来走去的,与所有认识的人攀谈,这让人们都深恶痛绝。我对他的情妇是什么样的人也颇感好奇,却毫无去拜会她的欲望,可我还是见到了她。那天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去纽约,途中受阻于那个灰尘谷。他忽然一骨碌跳起来,抓住我的上臂,不由分说就拽着我跟他下了车。“咱们就在这儿下!”他很坚决地说,“我要带你去见见我那位。”

我猜想他是午饭时喝多了,所以才坚持让我陪他同去,这简直是强人所难。他竟然霸道地以为,在那个周日下午,我肯定不会有别的更要紧的事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铁道边一排涂着白油漆的矮篱笆,在埃克伯格医生持久的注视下,顺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多码。进入眼帘的建筑物,仅有荒地边缘一排很小的黄砖房。这儿大概算是此地配套的迷你商业街吧,周围基本上是空荡荡的。街上有三家店铺,一家店铺在招租,另一家是昼夜餐厅,门前有条炉渣铺的小道。第三家店铺是一个汽车修理店,挂着“乔治·B.威尔逊汽修—兼营汽车买卖”字样的招牌,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店内光秃秃的,看上去冷清而萧条;唯一能看到的汽车,是蜷缩在一个阴暗角落、满是灰尘的破旧福特车。我不禁怀疑这个貌似汽修店的所在只是遮人耳目的幌子,楼上也许隐藏着可以金屋藏娇的豪华浪漫的公寓。这时,店主本人出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拿一块破布擦着手。这是个金发碧眼、显得萎靡不振的男人,虽然面无血色,却有几分英俊。他看见我们,那双浅蓝色眼睛闪过一丝希望的光彩。“哈啰,威尔逊老兄,”汤姆愉快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还过得去吧,”威尔逊不太自信地回答,“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呀?”“下礼拜吧。我还在让我的人维修呢。”“那他工作干得可有点儿慢啊!”“你错了,他一点儿也不慢,”汤姆冷着脸说,“你要是嫌慢,那我卖给别家好了。”“我没那个意思,”威尔逊赶紧解释,“我只不过是……”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汤姆不耐烦地朝汽修店四处张望。接着,我听见从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片刻以后,一个女人丰满的身姿出现在那个办公室门口,挡住了从里面透出的光芒。她年龄三十五六,身材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