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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2 09: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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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文阁,刘福东

出版社: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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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

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混合所有制的逻辑: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和民企机遇作者:宋文阁,,刘福东排版:吱吱出版社: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11ISBN:9787515810843本书由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推荐序一 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怎样的逻辑赵 晓著名经济学家原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

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了很多积极的信号,总的来说,就是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其中的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是很有新意,也很受关注的一个亮点。

关于混合所有制需要怎样的逻辑,我先说说我的看法。

我对混合所有制的关注和研究比较早,2004年初,我就发表了《走向“混合所有制经济”时代》一文,其中重点阐述了我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些看法。当时在上海、浙江等地,混合所有制经济表现出了很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当时的实际,同时结合我的研究,我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主流的所有制形式将是历史的必然。

遗憾的是,同样在2004年,“郎顾之争”发生了,对争论双方的孰是孰非,我们姑且不追究。但是,由这起争论所引发的社会舆论发酵,事实上却使国企改革就此陷入停滞。“郎顾之争”导致的国企改革止步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0年后。今天重启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做的,应该是重新审视和评价“郎顾之争”。现在看来,“郎顾之争”反映的是制度规范和法治缺失给国企改革带来的尴尬。在国企改革缺乏制度规范和法治之下,只要进行改革,下一个“顾雏军”就一定还会出现。顾雏军是幸运的,比他运气坏的是曾成杰,他连命都丢了。为此,我注意到,2012年在亚布力论坛,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都在表达他们的担忧和恐惧,而往年,他们关注的是市场机会在哪里,新的增长点在哪里,他们关注的是市场和财富。

今天,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民营资本敞开大门,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用法律、制度来做保障,并且用事实在民营企业中重树公信。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要注重公平正义,承诺完善法制,转变政府职能,是走对了第一步。

没有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没有办法推进。但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一混就灵”,国有企业应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并主动进行变革。

首先,政企不分是国企问题的根本。过去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是管人、管事、管资产,计划经济色彩浓厚,虽然后来国务院国资委在央企中实行董事会制度,在公司管理人员中尝试市场化选聘,但央企的一把手依然是行政任命,在管理体制上还沿用一些行政体制,类似红头文件的做法,还没有得到纠正。

当前,混合所有制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意味着国资委职能必须尽快转变。国资委应由“管人又管资产”转变为“只管资产不管人”,更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运营。同时,还应通过顶层设计,完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年终审计制度,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监督和管理的去行政化。总之,必须把国有企业的行政化和市场化身份一分为二,剥离国有企业的特权身份,才能使政府真正作为市场竞争的维护者,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使国企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其次,应正确认识、积极防范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国资流失现象。以往的国企改革,监管缺失、产权不明等一系列不足,给企业改制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在新一轮改革中是需要严加防范的。防范国资流失,最根本的是从完善制度入手,使改革的流程规范化、可视化,增强改革细节的可控性。

同时,必须认识到,绝对完美的、理想化的改革是不存在的。实际上,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界定到解决,都不容易,改革的过程只能做到相对可控。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俄罗斯、东欧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化转轨,都是以较大的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的,只不过,这种代价最终换来了好的结果——更合理的市场秩序的建立。

而中国走的是相反的道路,即极力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出现了私人资产流入到国有资产中的现象,以致国有资产流失在个案上成立,在总量上不成立,改革的目标也总是可望而不可即。

所以,政府需要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加快市场化转轨之间寻找平衡。国有资产流失固然存在公平性问题,也需要严加防范,但国有资产改革的滞后同样会导致市场的不公平。过去过于保守的改革策略,已经带来了金融改革的滞后、证券市场的扭曲以及宏观调控中的种种不公平现象。

总之,当前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更多的权衡和变通来适应现实。在改革思路上,目前比较可行的,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两者之间应该存在一个最佳的平衡。这样的思路,更能满足改革成果最大化的要求,但同时也要求学术界和社会拿出对改革应有的理性和宽容。

以上,就是我认为混合所有制应有的逻辑。现在我谈谈《混合所有制的逻辑》这本书。就我的了解,这本书可能是国内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部专著,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关注和议论不少,对它的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却不多,《混合所有制的逻辑》填补了这个空白。

这本书的一个特点,在于很好地兼顾了专业性和普及性。一方面,它涉及了国企改革的历史,涉及了当前改革的背景,也涉及了民营企业对改革的欢喜和担忧等内容,这些内容的设置,可以使没有相关基础的读者以最快的速度弥补知识的空缺;另一方面,这本书又有着很好的专业性,在理论建构和操作方法上,有不少独到的观点,体现了作者在混合所有制研究上的深入度,这些内容,是专业研究人员从事相关研究的帮手,是企业家实战的参谋。

希望这本书的读者,能够各取所需,从阅读中受益。推荐序二 改变国资管理方式才是“混改”的核心葛文耀国企改革先驱 原上海家化董事长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资,推动改革的热情都很大,政策出台、动作跟进都很踊跃。但同时,在改革的方式方法上,意见的争论还比较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统一,也似乎没有触及改革的实质。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既能把国资搞活,又能加强国资的控制力。我从事国企管理20多年,并参与主导了上海家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其间的风风雨雨,尤其是上海家化“混改”之后的是是非非,使我认识到,改变国资管理方式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

企业家要实干,改革也是如此。谈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要明确,但更重要的是立足现实,为实现目标找到切实可行的路径和方法。现阶段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存在很大争议,比如在股权结构的安排上,国资和民资都很为难,好像谁不是大股东谁就没有话语权。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这也是历史原因所造成的,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们的国资管理方式过于行政化,而这与《公司法》事实上是存在冲突的。《公司法》赋予董事会决策权,但只要国资是第一大股东,国企的决策权就在国资委,国资委在过去十年里“既管资产,又管经营”,这是很不科学的。

改变国资管理方式,必须去除行政化。去除行政化,是为了按照《公司法》管理企业,是为了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只是政府部门,国资委出台的规定不能大于法律,《公司法》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个问题不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很难实质性推进。

在明确改变国资管理方式的前提条件下,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我再提几点建议:

其一,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混改”以后国企还可以做大股东,但是得按《公司法》管理企业,得按董事会的章程来办事,不论是国资大股东,还是民资小股东,应通过制定“一致条款”限制国资大股东的权力,否则,这样的“混改”只能流于形式。

其二,一些垄断性的国企,其实不仅没有必要进行“混改”,已经上市的反而应该退市。“两桶油”就是这样的例子,“两桶油”都是垄断企业,在勘探开采、原油进口批发没有市场化的情况下,只将零售渠道进行“混改”没有意义。作为资源垄断型企业,“两桶油”本身又不缺资金,上市干什么呢?当然,资源垄断型国企,如果非要搞“混改”,也可以另立条款:有些项目的表决权不能完全由股份多少决定,也就是说,不是完全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股权和表决权要适当分离。这样做,既是为了保证民营资本的利益,也是为了搞活国有资本,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其三,一些竞争性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大的方向还是国资逐步减少持股比例,可以由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但是,我们也不能一刀切,认为身处竞争性行业的国企,不管好坏都得按一个路子进行“混改”,这方面我是有切身体会的。当初上海家化启动“混改”,把平安引进来,其实并不是我最优考虑的方案,我最初设计的方案是整体上市,这样不也是“混改”了吗?并不一定非要将国资卖给民资才叫“混改”。

实际上,改制前的上海家化,确实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会没有决策权。家化改制前,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只不过国资还是第一大股东,按照规定,国资是第一大股东的,要接受国资委的行政管理。二是上海家化不能搞期权,国企不能像非国有企业一样搞期权,这也是规定。2008年出台的139号文中明确指出,期权激励的总收益不能超过总薪酬的30%,超出的要上交。如果没有这两个问题,上海家化实际上不用再改制。

今天看来,如果当初我的首选方案通过了,今天国资在上海家化的收益,不仅远远大于当初选择卖出的收益,而且也会避免未来可能沦为外资品牌的命运。谈到这些我就心痛。当时集团公司只有30个人,负担小,还有优质的可流通资产,如果能搞期权激励稀释掉2.5%的股份,净余37.65%的国资股权,在引进平安前,37.65%的股权对应的是146.46亿元,再加上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时拿到的12亿元,国资在上海家化的财富可以达到158.46亿元。

很可惜,由于国资管理方式的原因,当年上海家化只能通过卖出国资的方式,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时平安信托以51.09亿元接手上海国资委持有的家化集团全部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此外,上海国资委另有9.8%的家化股份,通过划转由上海久事和上海城投间接持有,当时约合13亿元,这部分股份在2012年卖出时差不多涨了50%,也就是约为20亿元,再加卖给平安信托的51亿元,这种形式的“混改”国家总共收益才71亿元,远远低于我当初的首选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搞形而上学。身处竞争性行业的国企,做得好的,国资没有必要非得退出,改变国资管理方式、彻底去行政化才是核心,国企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市场化运作。而改变国资管理方式,就应该废除国资委2008年的139号文,这个文件给国企期权激励设了个较为保守的上限规定,这个规定不改变,怎么让国企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所以说,相比简单的股权层面“混合”,彻底改变国资管理方式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当前,有必要尽快废除国资委2008年的139号文,让国企治理真正市场化,怎么来考核企业,项目应该不应该搞,资产应该不应该买卖,这些都应该交给董事会。说到底,其实也就是全部回到《公司法》。

很难得,经观读书会作为聚焦经济和金融研究的民间组织,一直致力于对混合所有制的思考,由经观读书会策划、宋文阁博士和刘福东先生所著的《混合所有制的逻辑》一书,应该说,是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对混合所有制阐述最为系统、研究最为深入、视野最为开阔的一本书。

我上面讲的观点,更多是从国企角度出发。而《混合所有制的逻辑》这本书,更多的是从民企角度来看待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例如,它表达了民营企业在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时的忧虑,提出了民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法,在国企分类改革和配套措施方面,也有详尽论述。这些都是很切近实际的。如何让民营企业放心地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书中提出,最根本的是要实现“政企分离”,这和我所提出的落实《公司法》是一个意思。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应该存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冲突。国资管理方式的改变,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是重大利好。但是就目前来讲,《公司法》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的确,改革从来就是一种博弈,相关者积极发声,会使改革的结果更趋合理。民企需要平等的地位,国企需要摆脱行政干预的束缚,这些力量和呼声的汇聚,就是改革成功最大的保障。

预祝《混合所有制的逻辑》助力国企改革成功!推荐序三 改革要防止重蹈覆辙余丰慧经济学家 著名财经评论员

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举三得的事情:一是,改革可以激活国有资本,提高国有资本的效率;二是,民企参与“混合”,可以拓宽企业的投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三是,以改革为切入口,可逐步打破行业垄断局面,将经济市场化推向深入。但是,面对触手可及的改革红利,如何将其收入囊中,还需要不少思考。“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发言一针见血。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在于从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大局和深层次出发进行改革,激活市场、提高效率。与既往的国企改革相比,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要好得多。没有上一轮改革因为经营亏损着急甩包袱的思想,基本不存在国企内部不规范、价值无法评估的情况,市场透明度也大大提高。但是,改革的难度要甚于以往,改革的风险仍然存在,如何防止改革重蹈国资流失的覆辙,仍然是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

既往的国企改革,国资流失的教训是沉痛的。防止国企改革重蹈覆辙,变成少数人谋取暴利的机会,要从制度入手,完善细则,并确保改革的过程公开透明。例如,国企开放给民资或其他非公资本的“混合”项目要实现透明化,预期回报率等指标透明后,再公开引入非国有资本。“混合”之后,应做到股权明晰,按照股权大小分享项目成果、共担项目风险。与此同时,行政必须彻底退出,不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决策。

细则不明,过程不公开,对国有企业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而民营企业,则可能会因为改革的不确定性,对改革望而却步。当前,在少数人意欲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的时候,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则对改革心存犹疑。这其中固然有对当下经济形势的担忧,有对投资项目风险高、回报低、周期长的担忧,但最主要的原因,则在于民间资本对于能否与国企处在完全公平竞争的位置上,缺乏足够的信心。民营企业应该取得与国企平等的地位,这是改革的共识,但具体落实,还是要靠制度,要实施细则。

反观现实,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声势很大,但很多情况是,要么停留在概念上,要么仓促行事,周详的统筹安排还很欠缺。换句话说,我们的改革需要一套建立在研究和总结基础上的实施方案作为参考和指导。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混合所有制的逻辑》做了这样的事情。《混合所有制的逻辑》这本书,在最大程度上对如何从制度和操作层面进入改革,做出了精准的分析,并提出了建议,这种建议,是切合实际的,是可以落地的,能够为企业家和决策者提供一份必要的改革参考。

在此基础上,这本书还是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系统论述。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方面非常多,要在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的规范下系统推进,而现在我们国家层面的规划还不见落地,学术界、理论界的相关研究也做得远远不够。我们现在谈混合所有制改革,常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混合所有制的逻辑》做的事情,就是呈现整座森林。

总之,《混合所有制的逻辑》的阅读人群不应该只是企业家和改革的决策者,这本书应该是一个窗口,让所有对中国企业和经济未来发展有所期待的人,都能看到一片风景。导言 民企的春天到来了吗?

国企改革劲风再起,挟“混合所有制”的大潮而来,其势汹涌!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新方向之后,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媒体关注,舆论热议,气氛可谓热烈。不仅先后有多家央企宣布启动混合所有制试点,多个地方国资委亦纷纷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线图……种种变化,都揭示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加速推进。

获得更为公平的市场主体地位,一直是中国民营企业家心中的梦想。20年前,得益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民营企业首次感受到作为市场主体的存在,但是,这种感觉稍纵即逝,在此之后,“玻璃门”、“弹簧门”一直阻碍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在20年后的今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扑面而来,再次开启了民营企业的历史性新机遇。

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民营企业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注,不亚于作为改革主体的国有企业。与以往不同,新一轮国企改革以最大的热情,向民营企业敞开了大门,其指向不在“国进民退”,也不在“国退民进”,而在于互利合作,共荣共赢。

在过去的20年里,民营企业伴随着国企改革一路走来,虽历尽艰辛,但也创造了发展的奇迹,同时为中国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以设想,下一个20年,在民营企业兴衰荣退的历史坐标上,民营企业家将注定成为改革发展的弄潮儿,一主沉浮!1

民营企业是改革的参与者,更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性新机遇面前,民营企业的自我定位理应如此。

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曾说:“民营企业要发声,要讲话,民营企业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合法组织有序地参与政治,让我们的生意稳定,推动改革,推动前进。”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许多民营企业家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面对国有企业抛出的橄榄枝,都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山芋好吃,却容易烫手,接不是,不接也不是。在这些民营企业家眼里,和享受“超规格”待遇的国企相比,一些民企过去是被排挤的,今后也难保不是被动的。

也许,现在是改一改这种观念的时候了。在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民企和国企两种角色,不应该存在主动和被动之分。

首先,现在的民营企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好的发展环境,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机会越来越多。2014年年初,娃哈哈集团董事长、民营企业的代表宗庆后在接受采访谈到民企的发展环境时说:“我认为民营经济的第二个春天已经到来。现在社会倡导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民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市场逐渐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给我们民营经济带来了很多投资发展机会。”从近些年中国经济环境的总体变化来看,宗庆后的话,无疑是客观的。在越来越好的发展环境下,民营企业若甘于被动,只会坐失良机。

其次,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言,改革就意味着要破除阻力,民营企业要抓住当前的机遇,就应该有所担当。换句话说,改革是有风险的,面对风险,民企要谨慎,但更要有胆识和勇气。有胆识的民企不应该仅是坐等政策,还要有闯劲,为改革冲出一条路来。虽然摆在面前的路还比较长,但唯其如此,民营企业解放思想,发挥主动性才显得尤为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在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民营企业要坚持原则,做好自己。

所谓做好自己,第一个意思是保护好自己。在改革中遇到现实问题的时候,例如权益被侵害,民营企业不要怕事,要迎难而上,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做,不仅是对自身的保护,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上讲,更是对改革的助益。

做好自己的另一个意思,是管好自己。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的过程中,必然有一些模糊地带暴露出来,这就为一些投机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民营企业要经得起利益诱惑,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不贪图不义之财、不法之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那些抱有投机思想,存在侥幸心理的个别不法之徒,虽然一时可以利用改革的漏洞为自己谋利,但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总之,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处于探索、破局、试点时期。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民营企业的争取和努力。民企应保持乐观,破除思想禁锢,积极参与、尝试,在借力改革的同时,也要助力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国企和民企的双赢,达到改革的最终目的。2

评价既往的国企改革,我们常常在欣喜中又不无忧虑。这些年来,国企的发展壮大是了不起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从国企和民企两者关系来看,不同时期和阶段,“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两种改革走向也引来了不少争议,并的的确确带来了一些严重的现实问题。十年来民营企业的生存境况和地位就是这些问题的一个生动注脚。

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是国企改革的大事,从此,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得到统一和落实。其后,国有企业在国资委的强力带领之下,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不断做大。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民营企业发展中坎坷不断的遭遇。

在2004年国家实行的宏观调控中,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受到的不同待遇仍然让人记忆犹新。当年,国有企业大批上马钢铁项目,引入外资,民营资本却在国家政策的禁令中连连折戟;2005年和2010年,国家宣布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先后两次出台“非公36条”,一新一旧,皆无功而返,层出不穷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一些民营企业碰破了头,伤透了心……

民营企业近些年来被边缘化的命运需要客观对待,也值得我们同情。但从当下的现实出发,应该肯定,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根本目的固然是为了挖除国企的弊病,但从另一面讲,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未尝不是对民营企业的空前肯定。混合所有制最好的出路在于国企和民企的合作共赢,混合之后,国企民企一条船,如果民营企业不能增加活力,国有企业又何谈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抛开历史不谈,民营企业家对当前改革喜忧参半的态度中,也的确包含着现实的顾虑。这种顾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2014年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放松管制与民企机遇”讨论会是论坛的一个板块,讨论会现场的调查显示,对于目前的改革和政策,有近七成企业家持“不确定”和“观望”态度,而超九成的民营企业家都在担心,进入垄断行业后会不会没有话语权,或开放行业的利润会不会太低。

对于参与垄断行业的最佳时机是否已经到来,民营企业家的看法也不乐观,表态“暂不进入,等待制度明朗”的企业家占半数以上。这样的看法,凸显了他们在面对改革抛出的市场蛋糕的巨大诱惑时矛盾和复杂的心态。

民营企业的这种心态,是有着充分合理性的。例如,在一些地方和部分企业早已积极推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的今天,对改革内容和进程意义重大的总脚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却迟迟不见落地,顶层设计悬而未决带来的不确定性,让本就心存芥蒂的民营企业家又多了一分疑虑。

顶层设计至关重要,意见和方案的形成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统一,这个过程可能是非常曲折和复杂的,可能要经历无数次的讨论和修改。但是在国家的最高意见出台之前,央企和地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或许难有实质性的推进。如果意见不能出台,或者出台的方案不够合理,那么,民营企业势必会用脚投票,质疑改革。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民营企业家的观望不无道理。

需要明确的是,民营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冷对和观望,并不是排斥改革本身,而是等待更多的能保障民企权益的政策落地,等待改革者们送上一颗定心丸,只有如此,民营企业家才会确认,民营企业的春天的确已经到来。

必须认识到,没有哪个民营企业家愿意错失发展的机遇。一直以来,尽管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境况让人忧心和同情,但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凭借自己的勤奋和智慧,不仅让企业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甚至能够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更多的民营企业家,还在并不理想的企业生存环境中坚持,不断找寻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如果摆在面前的混合所有改革是一次机遇,哪位民营企业家愿意错过呢?

毫无疑问,这正是民营企业家对改革抱有热切期待的原因所在。3

2014年3月22日,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被誉为“中国经济学界的良心”的吴敬琏老先生表示,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推动国企改革,首先必须要做的,是重树民营企业家信心。吴敬琏老先生的话,可谓一语戳中了民营企业家最难解的心结,也戳中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尴尬之处。

在改革的机遇面前,民企业家们应该主动转变心态,提振精神,向改革要信心。

向改革要信心,首先的要求是,在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认识上,民营企业家应该抛除历史成见,少一些感性和情绪,多一些理性和客观。

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表述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对此,2014年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做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论述。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评价说:“混合所有制是我们今后长时间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在大政方针有明确的规定,信心首先来自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信心。”从国企发展的现实和必然规律来看,混合所有制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和唯一出路,只能前进,不能回头。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定,是政策制定者对改革形势深化认识、顺势而为的结果。这应该是民营企业家对改革信心的根本来源。

现在舆论中对改革存在一些忧虑甚至质疑,这些声音,情绪化的不少,有理有据的也有,民营企业家要区别看待,宁可多做些研究,不要盲目跟风,人云亦云,被舆论所裹挟。这样做,一方面,对自己提高认识、明辨是非会有切实的帮助;另一方面,也是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次,向改革要信心,要求民营企业多一点耐心,给改革一点时间。

国有企业的新一轮改革,有一个大背景,那就是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不能脱离这个背景。这就意味,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牵涉面广,系统性强,改革的深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需要稳步推进。

例如,“四项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有些人发现中石油、中石化等垄断企业不在试点范围之内,就迫不及待地说,改革没有诚意。其实,只要稍加思考,就不难理解,改革才刚刚起步,做出这种断言,显然为时尚早。另外,先易后难是改革的常理,垄断企业规模庞大,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也缺乏改革经验,贸然推进,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民营企业期待改革加快步伐的急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同样不能忘记,我国的国企改革因为操之过急,是走过弯路的。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还需要在实施细节上深入把握,如何把制度和政策安排周密,让改革的形式合理,方法得当,在考验政策制定者智慧的同时,也需要时间来保证。

重树对改革的信心,有利于民企把握改革的机遇。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民营企业家需要做的,是理性分析当前形势,看到改革的进步,并且拿出一些耐心,给改革一点时间,等待更多保障性的政策和制度落地。

201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曹德旺等30位福建企业家的回信,引发了企业界和社会的强烈反响。在写给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中,企业家们就企业改革提出了建言和倡议,习近平总书记则在回信中鼓励企业家们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闯劲。

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释放了推动改革、支持民企发展的强烈信号,也极大地激发了民营企业家把企业发展壮大的热情和动力。

就当下而言,民营企业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机遇,正需要拿出“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闯劲。第一章混合所有制成为国企改革新方向

国企改革20年,同时也是争议不断的20年。在过去的20年中,先是“国退民进”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曾一度引发大规模民意愤懑,再是“国进民退”对民资事实造成的生存空间收缩亦导致民营企业家的强烈不满。

在国企改革上述背景之下,我们有必要正确地认识到,任何简而化之的“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都不能称之为“混合所有制”,更不是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实现形式和发展方式。

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核心抓手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对既往国企改革谬误的纠偏:必须将重点放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来。只有不同所有制的资本,通过科学融合,优势互补,才能创造出国民共赢,国民共进的大好局面。纠偏既往国企改革《华盛顿共识》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一大背景。在世界范围内,《华盛顿共识》鲜有成功的案例,我国国企产权改革受之影响,仓促实施,也导致了大量国企被“一卖了之”的悲剧结局。2003年之后,产权改革则基本停滞,改革又陷入了矫枉过正的尴尬境地……

2014年7月5-6日,在复旦大学召开的追思杨小凯逝世十周年学术会议上,林毅夫与张维迎围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激烈争论,而裹挟其中的核心命题,就是事关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以及对既往国企改革的成败定性。

林毅夫为会议准备的是一次题为《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学科的发展》的发言,这次发言的内容,则是林毅夫根据其即将发表的《反思华盛顿共识: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一文整理而来。其中提到的《华盛顿共识》,可以视为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一大背景。

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前夜。而在中国之外,由于债务危机爆发,绝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经济正在一次长达十余年的恶性通货膨胀中挣扎。谁也不会料到,在几年之后,拉美危机所带来的改革思想和风潮会波及万里之外的中国,并给中国的国企改革带来深远影响。

拉美危机爆发之后,一直将拉美视为自家后花园的美国没有袖手旁观。为了探讨和解决拉美国家存在的问题,找到危机的根源,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以拉美国家经济调整和改革为主题的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拉美国家代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会议结束后,根据与会人士的意见,一份被称为《华盛顿共识》的文件很快被拟定并宣告诞生。这一文件,旨在为拉美国家提供改革的方案。《华盛顿共识》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政府的自我约束,减少财政赤字;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重点;通过降低边际税率和扩大税基改革税收;放开利率;倡导贸易自由化;改革汇率制度;清除影响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推动国有企业私有化;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管制,扩大进入和退出的自由度;加强产权保护。由于这些思想秉承了西方自由主义传统,《华盛顿共识》因此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

除了拉美国家的危机,《华盛顿共识》的出台有其更为广阔的时代背景,同时适应了当时的普遍需要。理论方面,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发生滞胀后,凯恩斯的理论失去了现实支持,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再次步入舞台,掌握了经济理论的主流方向。现实方面,很多西方国家都在进行的私有化运动为《华盛顿共识》的出台制造了气氛,还有一些国家,正面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难题,这些国家迫切需要一种思想为它们指明方向。

由于《华盛顿共识》适应了许多国家转轨或发展的需要,也由于接受《华盛顿共识》被作为很多国家得到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经济支援的前提条件,《华盛顿共识》指明的改革方案很快进入了大范围的实践,不仅拉美国家,俄罗斯、东欧和东亚的很多国家也纷纷采纳,以期解决国家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这使得《华盛顿共识》越来越接近世界共识、全球共识。

我国的产权改革之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大规模展开,一方面是被现实所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受到了《华盛顿共识》和新自由主义掀起的各国改革浪潮的影响。事实上,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众多举措与《华盛顿共识》如出一辙——只有动了产权的改革才算改革,产权改革的多少是衡量一个行业和地区国企改革成绩的唯一标准。

我国的国企产权改革,要从1993年算起,当时中央在国企一片萧条、亟待摆脱困局的现实状况下,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改革开始提上日程。随后,一种“抓大放小”、让处在亏损中的中小企业通过资产变卖退出市场的改革思路很快被确立下来。山东诸城的改革是最早发生并产生很大影响的重要改革案例,当时诸城市国有企业数量过百,亏损企业也过百,亏损额超过全市的财政收入。类似的、同一性质的改革,还有铜陵的“公有私营”改革,重庆的抓大放小改革……各地的国企改革都在走“放小”路线,形势如火如荼、愈演愈烈,后来,甚至一些大型企业也开始被转让,产权改革与“一卖了之”在一些地区被画了等号。

然而,反观《华盛顿共识》在各国的实践,几乎找不到成功的案例——结果似乎恰恰相反,参与实践的很多国家都发生了经济危机,危机引发了严重后果。

在拉美国家中,从1994年到2001年,与推行《华盛顿共识》直接相关,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先后陷入金融危机、货币危机和经济危机。

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将其带入了来势凶猛的社会和经济危机,80年代末,俄罗斯的GDP是中国的两倍多,十年之后,仅有中国的三分之一。波兰也实行了“休克疗法”,结果只带来了繁重的债务和飞涨的物价,工人不断卷入失业和罢工,导致了生产状况和社会治安恶化,经济陷入困顿。几乎所有东欧国家都惹了一身麻烦。

在东亚,金融自由化也酿出了苦果,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给东亚各国经济造成了灾难性影响。有些国家的财富损失一半以上,数十年经济发展成果付之一炬。

实际上,强如欧美等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国家也没有避免厄运,2008年引爆于美国的世界金融危机,《华盛顿共识》便难辞其咎。

尽管“新自由主义”罪行累累,但国内的很多学者和官员却没能破除迷信,他们认为,产权改革、私有化不仅可以使国有企业停止亏损,还能获得大量的资金,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这种唯私有化是从、认为国企改革只有私有化一条路的观点,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是过分简单和粗暴的,它最终导致了国有资产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大量变卖。

从当时的情况看,我国的国有企业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的确有通过实行产权改革进行合理优化的必要。首先,从国有企业本身来讲,其机制不灵,效率低下,市场化是国企改革的必经之路,所以,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建立市场经济的目标是没错的,而过多的国有企业会挤压民企的生存空间,最终不利于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次,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该体现在控制力上,规模和数量不代表控制力——如果国有企业都在亏损,谈控制力不是很可笑吗?国有企业改革要做的,是从国家战略出发,将国有企业布局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去,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国企退出某些行业和领域是必要的。

但是,产权改革毕竟只能作为国企改革中的一种形式、一个方面来看待。除了产权改革,国企改革涉及的还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如果我们把改革的一种形式当作衡量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那只能是以偏概全,挂一漏万,最终将得不偿失,将大批国有企业“一卖了之”的做法就是历史给我们的教训。

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深一脚浅一脚在所难免,矫枉过正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国企重组的集结号吹响,“国退民进”渐渐向“国进民退”转变。2004年,著名的“郎顾之争”将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拉入了人们的视野,国务院在此后叫停了管理层收购(MBO)。2005年之后的几年,国企逐步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开始上市融资,经营方式日渐灵活,但企业的控制权仍然有效地掌握在国资委手中。2009年,“通钢事件”发生,在国企“通钢”面临股权调整、民企建龙集团即将入主通钢之际,通钢老总被不满的工人打死,并直接导致了重组计划流产。之后,“国进”之势更为迅猛,尤其在钢铁行业,地方政府把钢铁企业私有化的现象从此绝迹。这一阶段,国企经过重组规模扩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也迅速好转,强势的形象逐步确立。

我们看到,20世纪90年代的国企与2000年之后的国企,尤其是和近几年的国企相比,面貌和实力已经是判然有别。但遗憾的是,我们同时看到,“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一样,也有着致命的不足。我国的民营航空从无到有,在面临兴起之际,却在国有航空的围剿下铩羽而归;在煤矿行业,为了扭亏为盈,煤矿行业曾经向很多民营企业敞开了大门表示欢迎,等到市场形势一片大好,却一声令下,毫无道理地进行强制收编;钢铁行业的命运也是如此;此外,国有企业在众多竞争性领域也是“捷报频传”……这些现象都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我们不能忽视,我国国有企业的迅速发展,是有着巨大的代价的,这些企业能够做大做强,不是因为企业自身的效率得到了多大的提升,也不是因为公司治理已经足够科学和合理,而是因为占据着大量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仅从证券市场来看,2010年,在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数量上占55%,资产却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90%,账面现金占77%。与此同时,数量上占18%的央企,资产却占据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76%,账面现金占48%。这些数据说明,一些国有企业几乎垄断了证券市场,成为吸取民众财富的“资本怪兽”。

事实证明,简单的“国退民进”或者“国进民退”,都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资产应有的实现方式。当前,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将重点放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对既往国企改革的纠偏式反思。“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国有企业改革对民企敞开大门,是国企和民企共同的春天,不同所有制的资本通过科学融合,优势互补,一定可以创造出国民共赢的大好局面。探路混合所有制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迅速发展,也为当前民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了良好的铺垫。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同样,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一直在摸索中前进,并且,我国对混合所有制的持续探路,实事求是地讲,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均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这显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混合所有制对于我国经济而言,其实并非是新生事物,只不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仅仅是我国主体经济形态的有限补充,并没有构成我国经济的主体部分,更没有上升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顶层设计高度。

对我国混合所有制实践进行追溯,其经历了改革开放早期的萌芽阶段,也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的外资参与式阶段,并一直延伸至国民结合式的混合所有制阶段。混合所有制萌芽

我国的农村一直是孕育希望和奇迹的地方,从井冈山时期“农村包围城市”的星星之火,到拉开改革开放大幕的凤阳县小岗村,都是农村,直到混合所有制的萌芽,历史再一次选择了中国农村!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主要表现为大量共有财产和农户私有财产的共同使用、共同受益的合作经济。如果从生产资料的构成和资金来源上加以区别,这些经济合作体可以分为五种。

农户与农户联办。农户与农户联办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每个企业成员都提供资金和劳力,并且不接受外部人员提供的资金,这样的话,企业成员同时实行按劳分配和按参股资金分红两种分配方式;另一种形式是,企业的一部分资金是由企业外部人员所投入,这部分人员不提供劳力,也不参与按劳分配,只参与股金分红。这两种企业都是共同所有,不是集体所有。两者的区别在于联办企业的资金组合方式,前者是机械型组合,后者是有机型组合。在机械型组合中,资金的投入者对自己投入的资金拥有所有权,他可以随时退股,收回自己的股金;而在有机型组合中,所有的资金融合为一体,不可分割,联办企业所有的成员都是全部资金的所有者。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农户联办。这种类型的联办企业,指的是单户农民与全民所有制企业联合筹资成立的企业。例如,为了生产哈密瓜罐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3团修造厂与辽宁省沈阳市子洪区农民孙建修联合集资建厂,该厂年产四百万瓶,产值四百万元,约定利润各取一半。

集体与农户联办。江苏省海门市中关村将集体企业改为与农户联办,在新成立的“长虹股份公司”中,全体村民都是公司的股东。除了现金入股,农户的资金有两种方式汇入公司:一是农户投资置办机器,为企业制造产品;二是农户集资置办机器,集体共同使用。公司盈利后,会将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用于投股和分红。

集体与集体联办。联办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原来的集体企业,原集体企业的财产也折价入股,作为联办企业的生产资料。这类联办企业属于集体所有,资金不参与分红,实行的是按劳分配。

国家、集体、个人联办。为了对武昌湖进行渔业开发,安徽省望江县采用这种“三合一”的模式,联合投资开办渔场,实行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分利。

合作联办的经济组织形式经过几年的实践,让一部分勤劳、敢干的个人先富了起来,伴随着这一群体的壮大,一批个人独资或独资为主、附加集资创办起来的企业开始崭露头角。在河南,郑州农民张长山开办了三家企业,包括电器厂、水泥预制件厂和一家从事生产资料服务的企业,自有固定资产过百万元。在陕西,一座装机容量为5500千瓦的发电厂拔地而起,它由韩城市枣庄乡农民杨森威投资300万元筹建,发电厂工人多达150人,另有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技术员数人。从总趋势看,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开始出现农民作为唯一投资者或主要投资者经营企业的现象,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带有私人所有的属性。

这些合作经济体,多数反映的是一些农户、农户私营企业或乡村集体企业利用自身所拥有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与国有企业联合起来,通过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资金和技术较为先进的优势,对当地的资源进行开发。而从国有企业一方讲,乡村土地资源丰沛、劳动力价格低廉,则是大可利用的。两方各自看好对方的优势,通过取长补短,最终自然可以实现双赢。

作为两种所有制的联合,这种出现在农村的联办企业,几乎是最早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承载形式和个体,并且极具原始性和典型性。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充分实践和发展,壮大中的乡镇企业很快就面临着扩大规模、提高层次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原来的一些局限,不管是地域性的,还是血缘性的,必须打破。到20世纪90年代,这种要求更加迫切,于是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宣告诞生。这样,就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大显身手奠定了基础。外资参与式的混合所有制

伴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推进,外国资本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中国经济中来,这使得以外商投资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三资”企业在沿海地区的大量出现,是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后带来的直接现象和结果。外资的来源,一开始主要是香港、澳门、东南亚的华侨人士。而所谓的“三资”企业,一是外商独资企业,二是外商联合国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创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三是中外合作企业。其中的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一种,它们之中,包括了外商投资联合国有经济开办的企业,也包括了外商与集体经济或者私人合办的企业。

这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在于,企业的技术及设备都较为先进,所以,生产出的产品往往档次较高,出口率也高,内地企业受之带动,技术和管理水平都有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另外,这种模式的企业发展很快,1991年,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的总数量,已经有8500家之多,而总产值达到了196.1亿元,实现利润9.8亿元,上缴税金2.86亿元。

在这一波外商投资浪潮中,很多企业由于抓住了机遇,在日后成为各个行业的佼佼者。TCL便是这些优秀企业的其中之一。

改革开放之初,TCL公司正式创立,当时的情况是,企业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但TCL顺势而为,抓住了外商在中国投资的崭新机遇,合资企业一经建立,在资金技术得以引入,市场得到开拓的形势下,企业的生存问题便迎刃而解。这一决断,是TCL迈出的关键一步,可以说为TCL长远的发展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TCL集团的起步,要从“惠阳地区电子工业公司”开始说起,这家公司是在1981年由惠阳地区机械局电子科改组而成,在此基础上,利用财政借款5000元,与外商合资创办了生产磁带的“TTK家庭电器有限公司”。这是中国最早的十三家中外合资企业之一,其股权结构是中外两方各占50%的股份。

TCL不走寻常路,从1990年起,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TCL打破规则,越级兼并,打造出了一家由三级企业组成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混合所有制集团企业,其一级企业为国有独资的集团公司,二级企业为公众公司,三级企业为中外合资或者股份合作制公司。此后,TCL为谋求规模化经营,形成大产业,集团与香港投资方合资,进行大屏幕彩色电视机的开发经营,先后有26家下属企业通过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等形式得以建立。

TCL集团从一家只有5000元家底的不起眼小企业起步,发展成为一家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集团,前后仅仅用了十多年的时间。1996年,TCL集团产值达到6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8.3亿元,利润2.6亿元,为国家贡献税收2.3亿元。当年,在全国电子百强企业名单中,TCL集团排名第9位;在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中,TCL集团排名第156位;在广东省70家大型企业中,TCL集团公司被列为第2名……

1996年还是TCL新一轮发展的起步之年,从这一年开始,通过完善混合所有制结构与大规模资产流动,一面扩张主导产业,一面缩减副业,TCL迅速走上了国际化发展道路。

TCL集团的实践表明,在新的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国有资本不能再存有固守其所有制不变的老旧观念,不能再排斥与其他经济成分的联盟合作,选择合作与否的关键,应当在于这种联盟与合作是否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国有经济发挥对国民经济的有效参与和导向作用。

混合所有制条件下,通过资产增量调整,采用灵活的形式和策略,可以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使国有经济在中国战略性产业国际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混合经济的发展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如依托经过初步改革建立起的现代公司制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股权转让或收购兼并等活动,实现对国有经济的改组和调整,是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根本途径。不仅如此,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实现国家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平与保障经济效率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功能之一。

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范围都在逐年增加和扩大。外商投资数量的增加,增大了外资经济与我国现存各种经济形式的联合,必然使得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壮大。国民结合式的混合所有制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也随之增大。这为当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了良好的铺垫。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我国现存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一直进行着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据统计表明,2007年,我国全部国有企业的68.2%仍为国有独资企业,数量上高达10.8万户;全部国有企业的77.6%仍分布在竞争性行业中,数量上高达12.3万户;国有企业的94.1%仍为小型企业,数量为14.9万户。此后,这部分国有独资企业,不断进行着向股份制企业转型的改造。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诞生于科研院所(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的企业,如今,经过股份制改造和其他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世界的舞台上,已经成为工程机械行业享有盛名的上市公司。

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作为中联重科的前身,是中国工程机械技术的起源之地,在机械技术方面,研究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有着相当丰厚的积淀,也为中联重科的发展做足了基本功。

到2014年,中联重科已成立近22年,纵观中联重科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从未间断的体制、机制创新是中联重科发展过程的鲜明特征:通过股份制改造、总部改制、进入H股市场等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现在中联重科已经形成了国有资本、企业员工和管理者、国际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多方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

中联重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包含了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大股东)和中联重科自身两个主体的改制和股份制改造,两个主体的改革,在大股东的整体上市中得以交叠,造就了混合股权结构。不同性质的资本融合为一体,成为市场机制之下的利益共同体。

可以说,大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联重科成功的关键,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则是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思路。中联重科之所以选择发展国有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因为清醒地认识到: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品牌、资源、市场,而民营企业的机制灵活、效率较高则是国有企业所欠缺的,将国企和民企有机结合,有利于两种资本取长补短。两者之间是共生共赢、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互相排斥、彼此对立的关系。

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充分抓住改革创新这个核心。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一“混”了之,更不是一“混”就灵,在实现混合主体多元化的同时,中联重科通过董事会等方面的改革,积极创新公司治理的机制体制,使激励约束、法人治理等科学理念得到了充分落实。

从董事会的人员结构来看,在中联重科的7名董事会成员中,仅独立董事就有4名,超过一半,而且,这些独立董事都是企业管理不同方面的专家,这就在确保话语权的同时,又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2013年,中联重科启动了独立董事的独立调查,有效维护了股东权益,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从2001年开始,截至2013年,中联重科实施了多次海外并购,在这一过程中,英国保路捷公司、浦沅工程机械公司、意大利CIFA公司、德国M-TEC公司等世界优质的企业及其资产被整合,使中联重科的规模不断扩张,实力不断加码,发展一再增添动力。不断扩张实业的同时,在资本市场的运作方面,中联重科的表现也异常活跃,通过发行美元债券,开发自身金融业务等方式,企业在海内外都进行了富有成就的融资,并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

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中联重科实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国有资本的功能得到了有效放大。2005年以来,借助股权多元化释放的推动力,中联重科的营收、税收、资产总额等多项数据被不断刷新,其中,湖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国有资产,一度增值超过800倍。

总之,中联重科自实现混合所有制以来,其发展速度和质量始终领先于业内平均水平。2013年,在世界经济衰退的背景下,中联重科实现营收480.71亿元,净利润73.3亿元,继续领跑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成为国内排名第一、世界第六的工程机械企业,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800强榜单第779位。

中联重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说是国企改革的典范。随着中联重科行业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的继续深化,国有资本在释放市场活力的同时,其影响力也与日俱增。“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中联重科的改革告诉我们,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资本、个人资本、PE资本,只要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成长壮大,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只要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都能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参与者。

在近3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实践中的发展是令人瞩目的,作为一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它也必将继续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混合”才能双赢

国企的尴尬,正是因为缺乏民企的活力;而民企的尴尬,则是因为无从享受和国企平等的待遇。国企和民企要发展,就不能“划江而治”。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通过混合所有制这种形式,让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

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资产总量来说,中国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国企“大国”。

2012年2月,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佐利克到访中国,期间,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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