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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13: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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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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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下的荷塘

月色下的荷塘试读:

内容提要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读《朝花夕拾》感悟童年快乐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末日异境》之读后感

——有关“意识流”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意识流”的写作手法。真可谓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看到什么就写什么,我认为在这部作品中加入此种写作手法是十分恰当的。以它是科幻小说的角度来看,意识流在感觉方面能加强读者对“意识”与“潜意识”,或者说外在与内在思维模式的理解。以它是描写都市人心境的小说来看,意识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是解剖人心的最直接的途径。我还不太习惯看参入了意识流的作品。开始认为它是一堆废话,后来又隐隐感觉它是必不可少的,但也只是形式上的必不可少,并不是内容上的。从某一方面讲,意识流既是意识的水流。每个人都有意识流,就像每条河都有分岔的小水流一样。在写作中,意识流决不会影响故事情节的发展,而是拓宽了发展的渠道,有时会给人以横向发展故事的错觉。但在生活中,其影响则取决于人对自我意识的控制力与约束力。我认为任由意识流奔泻并不是坏事。我甚至认为一个人的意识流的蔓延速度与广度是他的写作素质的决定性的条件之一。所以我从不认为有些人发呆就是没有灵气,相反那是内心过于活跃的表现。有关“两个故事的平行写法”我认为他参照了一个美国人写的《罪恶》。这本书以“昨天篇”与“今天篇”交替平行进行,在内容方面几乎没联系,使得这种写法没什么意义。而村上春树则把这种写作手法的精妙之处表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两个故事之间充满了暗示与解释。有关现代人的心境在此我引用编者的话:“其实,正如村上笔下的我一样,现代人觉得自己迷惘和空虚,或多或少是因为醒觉自己过着的人生,并不是自己渴求拥有的人生。于是,我的脑中便潜意识地制造一个我的乌托邦,希望里面有一切美好的事物,一切依我意愿的东西。就像世界末日里的街一样,无争,无欲,无私,无死的宇宙的边上,万物的归宿。”有关村上春树一九四九年生于日本兵库县,在神户长大。神户是一个海港,在那里很容易和外国人接触和取得英文书籍。这个受欧美文化熏陶的作家于焉诞生。村上的作品风格受外国文学的影响很深,作品充满都市生活的苦闷与人情的细腻。译者赖明珠说:“他非常坦白,真诚而用力地试图赤裸裸地切开”自己,“解剖”自己,看他如何把头脑切成左脑,右脑;试图把自己的肉身和影子切开;试图捕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流动移转;试图揣摩有心和无心的不同境界;生与死,不死和永生的可能性;试图穿梭于不同时间和空间之间;界定人生的完全与不完全挖掘一些最基本最简单而事实上又一直深埋在我们心底的谜一样的问题。他从令人意外的角度切入,而达到令人惊奇的效果。有关结局为了自己创造的世界而舍弃自己的影子与自己原来的世界,是因为他爱着他自创的世界。作者简介中写到:“村上的作品和生活充分反映了六十年代工业先进国家年轻一代的激进反叛心态,那种虚无失落,无所归依的感觉,今日的年轻人亦可引起共鸣。”我并不认为他能引起“今日年轻人的共鸣”,至少不能引起我的共鸣。难道一个“无争,无欲,无私,无死”的世界就是年轻人所向往的吗?人是靠着一股驱动力而活着的。佛洛伊德说“性”是一切行为的原始驱动力,而我认为“欲”似乎更为恰当一些。当然“性欲”占了很大的比例,“虚荣心”与“占有欲”这两种欲望也是不可忽视的,可与“性欲”并称为“欲”的“三大板块”。人若真的无欲了,就失去了活着的驱动力,那么即使是永生也毫无价值。那个男主角哪来的那种莫名其妙的爱心与善心使他甘愿永远地留在郁闷无比的“世界末日”里?无论是下意识或潜意识创造出一个世界,终归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人的本性是不懂得珍惜易得之物,以我的痛苦经历来看,即使再强的人也不例外。所以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有那么高的觉悟。村上是否真的如同赖明珠所说“连自己体内一切不完全的,污秽的东西在内,一切都总动员地写完的。”我并不这样认为。从头到尾我没看到男主角有一丝暴力倾向,这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有暴力倾向,无论是在意识或潜意识里。我曾经幻想自己穿着火红的吊带裙,骑着黑色的摩托车,舞着带火的黑色长鞭在满是人的街道上驰骋。鞭子所及之处便化为一片火海。而我则兴奋地看着四处逃窜的人群,最后毫不留情地毁灭这个世界。我曾画过一个长着黑色翅膀的裸体美女飞翔在天空中,用她长长的黑色指甲送出一发发炮弹,毁灭一座繁华的都市。情欲与暴力,美丽与灭亡似乎总能很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在我看来,意识中毫无暴力倾向的男主角确实是“不完全的”,而他最后选择留下倒是挺像有自我毁灭意识的。有关创意实在是太多!从文章中抽出三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词语组成的题目能激起读者的好奇心;新颖而恰当地把地球比喻成咖啡桌;用象工厂说明意识之核;独角兽把吸入的人心在头骨中化为古梦;梦读通过读梦把古梦释放在空气之中;影子独立地与人分开;恐怖的地下世界;胃扩张的图书管理员在一篇文章中能有如此多的影响故事情节的创意,至少我现在还做不到。最喜欢的话1、人类行动的大多数,都是在自己今后还会继续活下去的前提下出发的,如果拿掉那前提之后,几乎什么都没剩下。2、世界上有不能流泪的哀伤存在。那是对谁也无法说明的,就算能够说明,谁也不会理解的那种东西。那哀伤既不能改变成任何形式,只能像无风之夜的雪一样静静地积在心里而已。有关永恒如果说循环数字无限分解一段长度而使信息量无限大,思念无限分解一段时间而使生命永存,那么什么可以无限分解新鲜感而使爱情永恒?亲爱的,你说是了解。你说如果有一天你已经完全了解我,便是离开我的时候。但是如果你这样想,我宁愿先离你而去,因为我不愿再让你了解我。因为无论如何,我都要为自己保留足够的、任何人都不能踏入的空间。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故事讲述了美国妇女珊德拉在遭遇流产,丈夫失业后,一度埋怨上天对她的不公,偶然在感恩节那天,在花店中结识了一位与她有着类似经历的女店员。她在挫折面前的勇敢,对待顾客的真诚,以及对人生的深入诠释,无不感染着珊德拉那颗破碎的心,并使她学会坚强地面对生活。故事的情节可能并不使人“眼前一亮”,但女店员从朴实的话语中道出的感悟,不禁令人深思。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在重创后未必有再次站起的勇气,而女店员却做到了。她对生活不仅充满希望,还给予顾客鼓励与开导,这是她与众不同的可贵之处。正如她所说:“我一直都在享受生活中的‘花朵’,但是,荆棘使我明白了上帝的安慰是多么美好。”在花店的经营中,女店员同样结识了不少像珊德拉那样的顾客。她有个习惯,在感恩节时,向他们赠送一束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为让彼此珍惜眼前的幸福。女店主的形象一直浮现于我脑海,她的言行告诉人们“荆棘”能够将“玫瑰”衬托得更宝贵。“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此句耳熟能详,可为何人要被生活主宰呢?不如在未失去之时,就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由此,使我想到七月里发生的一切,多重原因,并未如愿以偿,理想的破灭固然使人心如刀割。多想回到过去,让时间停止,改变残酷的结局,但一切都太迟了……如今,我已走上一条自己选的路,它蜿蜒而漫长。路上也许有拌脚的石块,一路也许阴晴不定,也许路的前方已有大大小小的山坡和丘陵等待着我。过去的毕竟成了“历史”,不乐观地走出阴影,怎能看见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人生亦是如此,你无法准确地知道其中有多少磨难,而它往往不定时地出现在途中,不少人选择退缩或逃避,结果是被磨难所征服,成为不折不扣的弱者。何不选择放开胸怀,大胆地尝试再次拼搏?正如恽代英所说:“能力愈运用愈大,困难愈奋斗愈小。”别忘了谁是人生真正的主宰者,是你!就是你!你该是征服磨难的人。朋友,请不要一味地活在过去里,前方的路还很长……过去,是你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你能够去创造的。所以,请清醒地面对现实,珍惜你拥有的,把握你脚下的!作者以平和的语言告诉我们:人生少不了坎坷,磨难,犹如玫瑰带有荆棘。坦然面对,生活将掀开新的一页,或许它很美。(高冠华)

读《病隙随笔》有感

——生活的强者

我没有见过他,史铁生。只是从那些鲜活的文字里觉得他是一个刚毅的男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弱者,在我心中却是个巨人。先前曾拜读过他的几篇文章,都感触很深。因为虽然上苍对他很不公正,可他却依然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向世界宣称:我是强者。史铁生的生活很坎坷,他在人生最精彩的时刻失去了行走的能力,日日以轮椅为伴,而此后的生活也是此病未去彼病又来。就如他在《病隙随笔》中说的一样,他的职业就是生病,48年来大约有一半时间用来生病。可就是这样一个受到命运捉弄的人,居然可以依旧平静地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天,即使病痛缠身,却仍对生活抱着十分的希望。我很佩服他。史铁生说:“生病是生活的体验之一,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难以想象他的心中拥有多么大的勇气。我可以感受到他通过文字传递给我的一种乐观的气息,我可以猜想到他的笑脸,那一定是一张很自信、很灿烂的笑脸,他的眼光中没有焦躁和忧虑,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冷静,一种生机,一股极强的生命力。有一些话他说得极有道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一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是多么的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是多么安祥。其实我觉得生活也就是如此,很多人遭遇坎坷后会垂头丧气,埋怨上天的不公正,但当清醒时,仔细的思索一下,方可明白,坎坷教会我们的往往比成功时获取的更多。坎坷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坎坷让我们更执著的去看待生活。“其实,我们每一刻都是幸运的,因为在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加上一个‘更’字。”史铁生这样说。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强者。一个两条腿、两个肾脏均出现故障,要靠透析器来维持生命的人,在我看来,这样一个几乎已经失去生活全部的人,依旧很平静。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世界,他在用心细细寻找身边每一处的快乐和美丽。在史铁生这样的巨人面前,有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渺小。时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唳声叹气,甚至停滞不前,孰不知也就是在这叹息声中错过了更多。回头想想,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每天可以自由惬意地做着想做的事,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活赋予的特别经历,好好珍惜每一天,这才是最重要的。我祝福他,史铁生,祝他的身体和心灵上每天都存在着阳光的温暖,祝福他可以继续与命运抗争,继续顽强地走下去。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白来一遭,因为他品出了生活的真谛。史铁生说,如果让他来选择墓志铭,他会选择这样一句话:“我轻轻的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扫尽尘嚣。生命有时很脆弱,有时很坚韧,关键在于它由谁主宰。史铁生是个生命强者,在坎坷中赢得了明天。作者以细腻笔端抒发了对史铁生的敬佩,以自信展望自己人生。

爱的篇章

——读《悲惨世界》有感

服刑19年的重刑犯,为什么能在一瞬间洗净了他罪恶的灵魂?当他的死对头面临死刑的危险时,他为什么会宽厚地救了他一命?为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他是如何逃过警方的重重追缉,代她找到终身的幸福的?一切的疑问正是《悲惨世界》为你留下的谜题。生存在“

善与恶

”的永恒主题中,《悲惨世界》以其独特的魅力赢得了一代又一代人们的喜爱,成为世界文学殿堂中一道绚丽多彩的风景。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将同情的眼光投向在社会底层苦苦求生的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进行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雨果以他细腻的文笔,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处于水深火热的人们地狱般的生活。虽然他们的命运是悲惨的,但是他们的心灵是高尚的,他们心里都有一个强有力的信念——爱。有了这种爱,一切都变得美好;有了这种爱就能抵抗痛苦,消灭痛苦。米里哀主教就是一位博爱的化身,他的宽容、仁慈,使冉阿让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一心向善。那位冉阿让救过的老人不也是充满着爱吗?他知恩图报,当冉阿让身处绝境时,帮助他度过了危险。这正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一切的不幸。”在现实生活中,爱也是到处可见的。博大的母爱,慈祥的父爱,同学们之间的友爱……曾经有一则小故事令我深深震撼。故事发生在越美战争时期。一位美国记者正得意洋洋地欣赏他所拍摄的照片,猛然间,他发现有一个女人倒地的姿势不同于大多数人顺着脚步的惯性往前栽倒的,而是往下蹲。这位记者在惊讶之余仔细端详辨别后,发现她怀里抱着一个幼小的婴儿;如果她往前扑倒,就会压伤婴儿;往下蹲则不但压不着孩子,而且还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作为遮挡身后飞弹的屏障。这位母亲在中弹倒地的一瞬,竟能超越物理的惯性,收住狂奔的脚步,做出保护孩子的最佳姿势——这是多么悲壮的母爱啊!当她的孩子遭受肉体或灵魂的灭顶之灾时,她却可以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生命。我歌唱母爱,歌唱这无与伦比的至爱!爱或是一句亲切的问候,或是严厉的责骂,或是人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爱或许还是一个微小的动作……冉阿让死了,他安详地闭上了他的双眼,然而在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曲曲用爱编织的篇章,久久流传……本文以一串问句开头,造成悬念,并引出作品主要内容,以便读者有所了解。接着,适时提出文章感点:“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一切的不幸。”在此基础上,作者又联想到社会人世的博爱,并简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爱的故事”,使作品主题升华。结尾也意味深长。总之,文章基本能做到张合自如,纵横有序。语言虽很平实,但仍较流畅。(孙梅)善与恶——读《悲惨世界》

有感《悲惨世界》——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本文的感点抓得好,围绕人性中的善与恶,自然联系现实,感言发自肺腑,很有感染力。读感文的结构清晰,议论中饱含情感!(肖冉)

血迹

——《汤姆大伯的小屋》读书报告

一百四十年前,你曾怎样在那场罪孽的火海中呻吟?一百四十年前,你又怎会从火里血里重新站了起来?人民在问,民族在问,历史在问……1861年,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汤姆大伯的小屋》记述的就是当时的故事。作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后经黄继忠译,由上海译文出版社93年在中国出版发行。这本书无情地揭露了南方奴隶制度的残暴面目,重新激起了北方人民对它的极度义愤,从而南北矛盾尖锐,直至1864年美国国内战争爆发,因此它被认为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此书问世之初,斯陀夫人便遭到美国南方大地主们的攻击,说她的描绘完全不符合实际。后斯陀夫人用大量事实和资料证明了情节的真实性。《汤》一书之所以能闻名于世,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赞赏,最重要的就是其对这样一段血泪史深刻细致的描绘。它不仅是一个宣传品,它同样有其文学价值。此书先后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影响深远,在美国及世界各地都激起无数正直的人们对奴隶制度的无比义愤,赢得了亿万人民的眼泪。在中国也一样。事实说明了此书的强大感染力,也证实了它的成功。小说以穿插轮叙的方式,描绘了两个黑奴不同的遭遇,对奴役的不同态度及不同结局。这是斯陀夫人独具匠心的地方。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作者对此人的刻画有血有肉,让人感动。另外乔治?哈里斯这样的有志青年读来让人有一种快感,把对奴隶制的不平,通过此人渲泄了出来。他的英俊、聪明给人以深刻印象。可是在描写上功力不及汤姆,不够完整。还有女黑奴凯茜,年轻的爱弥琳,读来更是令人同情。再如残暴的雷格里,做尽坏事,吸尽黑奴血,榨干黑奴肉,令人愤慨。本书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不乏有一点缺点,但总体上来讲,它确确实实是一部成功的作品。作者多次去过南方,深知黑奴们的悲惨,也听到许多有关黑奴的遭遇,内心深恶痛绝,决心要为废除这个制度贡献力量,于是就写下了这部小说。一百四十年前,为何黑奴能从罪孽的火海中走出,人民有了答案,民族有了答案,历史有了答案……因为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这篇读后感在内容详实、背景介绍细致,主要人物分析方面有优势。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在占有大量背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也可以挖掘语言作具体的阐发,望作者在后一种方法上做尝试。

读《斯巴达克思》有感

长篇历史小说《斯巴达克思》,是十九世纪意大利民主主义作家拉法埃洛?乔万尼奥里的代表作。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著名翻译家李良民先生译注。全文共569。000字,详细描述了公元前73年,罗马爆发的最大一次奴隶起义。开篇,通过作者细腻的笔触,将当时“世界的统治者”——罗马中的种种人物以及其荒淫无度的生活描述得淋漓尽致。而其中最惨无人道的角斗表演,却最令观众们兴奋不已。角斗士们互相残杀,血肉横飞,倒在血泊中,“发出一阵阵的刺人肺腑的惨叫,”看台上的贵族们欣赏着这一杀人游戏,“发疯似地鼓着掌,哄笑着。”这样的场面绝非偶然,竞技场上的人间惨剧,仅仅是当时罗马生活的一个缩影,再看罗马城中贵族们豪华的宅邸,从早到晚无节制的狂饮,这都是靠着奴隶们的血与森森白骨堆积起来的。第八章中有这样一首歌谣,其中唱道:我们在流血流汗,痛苦地呻吟,暴君们却在宫殿中举杯痛饮!这是千百万被压迫的奴隶的血泪控诉。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奴隶们的起义也就在所难免,誓要“用压迫者的血来偿还被压迫者的呻吟。”小说从多方面表现了奴隶起义军浩大的声势,他们由一支七十八名角斗士的小小队伍,迅速发展成为由各民族奴隶、贫苦农民所组成的浩荡大军。他们在领袖斯巴达克思的领导下,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歼灭敌人,赢得胜利。维苏威山的奇袭官军,两败瓦利尼乌斯,轻取瑙拉城,阿昆纳城和芬提城大捷……给号称“世界的征服者”的罗马军队以致命打击。但是,农民起义的弊病却在斯巴达克思的军队中不断漫延,致使整个起义的最终失败。同时反映了奴隶阶级其本身的局限性。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它留给我们的思索也是无限的。同时,它还激励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派的信心,使“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斯巴达克思》是一部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的优秀作品。乔万尼奥里着意塑造了斯巴达克思这个被奴役阶级领袖的令人难忘的形象。斯巴达克思是具有雄才大略的革命家。在起义队伍不断发生分裂、斗争遭到挫折的关键时刻,他总是临危不惧,运筹帷幄,为革命力挽狂澜。斯巴达克思是卓越的军事统帅。他给部队制定了严明的军纪,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在斗争实践中总结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战略战术。在战场上,他总是身先士卒,纵横驰骋,冲杀于敌阵。作者塑造了斯巴达克思叱咤风云、统率千军万马的奴隶制英雄形象。斯巴达克思这一典型人物,概括了奴隶革命时代的革命阶级最本质的特征,集中反映了他所领导的运动的鲜明的革命性。他是奴隶阶级的“旗帜”和“理想化身”。今天《斯巴达克思》这部优秀的历史小说,不只令我了解了古代奴隶制社会,感受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政治气息,有所裨益;而且,对于正确认识十九世纪西欧的进步文学,也是很有意义的。这篇读后感言简意赅,较好地概述了公元前罗马爆发的一次波澜壮阔的农奴起义,歌颂了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思英勇善战、临危不惧的品质。此外,还用简明的话语点出了学习名著的现实意义,这一点是很可取的。

我读《君子于役》

《诗经》里有这样的一首诗,名曰《君子于役》。诗中抒发了一位作妻子的对久役不归的丈夫的思念之情;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各种不适当的差役之不满。这首诗就像一幅图画,“妻离夫散,天各一方”的情景犹历历在目……《君子于役》这首诗是国风中的王风。王风,是东周初年周王室都城洛邑郊区一带的民歌、民谣。话说西周末代天子周幽王为博美女褒姒一笑,听信奸臣虢石父之言,烽火戏诸侯,而招引了戎人和申国军队的进攻,都城镐京被攻破了。幽王本人也成了刀下之鬼。由于镐京已被战火烧得满目疮痍,其子周平王便将王都迁至洛邑,从此中国历史上便进入了东周列国时代。周朝王室早在西周时就已大分功臣、王亲国戚为各方诸侯;加上如今王室的力量日渐削弱,东周王室就成为傀儡,有名无实了。据史书记载:东周时,周桓王欲出兵伐郑,到处征兵,强迫人民服苦役,造成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想必《君子于役》此诗就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下被创作出来的。它忠实地刻画了一对普通的夫妻分离之苦,亦道出古代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置人民饱受精神虐待而不顾的专制作风。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往往是一个时代的影子。人们在赏析一篇散文、一首诗时也必须看出其“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的动力”。从《君子于役》一文中,我们不难再理解日后“孟姜女哭倒万里长城”的事迹。余秋雨曾说:悲剧英雄总未免孤独,在中国,他们尤其孤独。是啊,主人公也一样,都是孤独寂寞的。不适当的制度所造成的悲剧,其心酸之情是能从诗篇中略见一斑的。《君子于役》是中国古代早期的一首闺怨诗,它也是一首思夫之作,说的是妻子想念去服役的丈夫。当我们翻开唐诗时,我们会发现唐朝中叶著名诗人王昌龄曾写过一首叫《闺怨》的七言绝句。这诗写的也是妻思夫,所思的丈夫是外出求取功名,是为了“光宗耀祖”的!且让我们看看此诗的内容吧:“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作为妻子的自然同意丈夫这样做,可到后来她又有点后悔了。悔的原因是春到人间,妇人却独守空屋;一年复一年,少妇年老色衰了,后悔妙龄时让丈夫外出。比起《君子于役》,《闺怨》是含蓄多了,其处境也不如《君》凄凉。《君》的丈夫到外服役去了,生死未卜;而《闺》中的夫君是去封侯拜相,妻子也有了心理的保障。《君》是悲哀与思虑的,《闺》只是带有想念之情而已。《闺怨》的韵律对照也远比《君》工整多了,其语句上的转折有力自然,非常细腻工巧。《君子于役》可以说是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的。其诗确实足以和《关睢》中的“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相媲美。它大胆地歌唱出一个女人对其丈夫的思念,冲破了封建社会里“女为卑”、“女子无发言权”的束缚,同时也唱出了一个时代的哀歌……赋,是《君子于役》所采用的写作手法。这是一种白描的写作方式,直抒胸臆,用通俗话说就是“赤裸裸,不经加工修饰,单刀直入,开门见山”。正因为《君》写得很白、很简单,老妪能解,所以它很容易使市井小民、普通大众中引起共鸣而广泛流传之。作者在写《君子于役》这首诗时确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作者就把心里的话全都“掏”出来,唱成歌、编成曲子。古人皆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男耕女织;作妻子的白天除了做家务、烧饭之外,一无娱乐,二无消遣,这又如何能熬过没有丈夫的这段日子呢?适合穷困、单调、枯燥,将每一件小事都看得十分透彻,除了思念,还是思念……黄昏,给大地蒙上一层薄薄的雾纱,也给人们一种凄惨与神秘的感觉。家家的男人都已从田里归来了,唯有女主人公的丈夫音讯全无,此景可真谓“故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为了表示思念,作者只好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苍茫大地,轻轻地哼着这首歌,流露出真挚的爱情、温情……《君子于役》作为《诗经》中的一篇闺怨诗,可谓开创先河。后世也有过不少类似的文章:有思夫、念妇、追忆老友等的,让人们能直接表达心中的感情,记下生命中难忘的一刻。就拿现代名篇《蝶恋花?答李淑一》来说:“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扬直上重霄九”就已经不只是浪漫、直接罢了,其中更含有了想象的风格。——这或许是诗词发展的演变吧。“君子于役,不知其期”、“君子于役,不日不月”。这首小诗既不是什么黄钟大吕之乐,也非江南柔靡小调。可它所唱出的是几千年前黄土高原上千千万万名妻子的心声;它诉出了一个时代的不平;表现了早期的中国人民对于自由平等世界的向往!站在时代的高度评赏作品,写出作品的时代印记,据文引赏,旁征博引,赏析作品情感脉络、哀思之苦,紧扣作品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从思想性、艺术性上张显作品的文学价值、审美情趣,堪称一篇尚好的文学评论。(汪国金)

读《文化苦旅》有感

匆匆地读过一遍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心情有些沉重。前些时候舆论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书里写的,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或许他认为死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生死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我唯一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死可以逆转吗?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名牌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感受人性美

——《小妇人》读后感“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真希望能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没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作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也许这正是趋于她坚强的意志吧。《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我阅读的这个版本是由译林出版社于1997年3月出版的,它的第一部分的译者是刘春英,第二部分由陈玉立负责翻译。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歌颂了永恒的爱情,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作者路易莎的父亲因为沉迷于对理想的追求,以至生活重担落入母亲和她手中,生活十分辛苦,马奇一家正是她家生活投影,但现实中路易莎一家的经济状况远不如马奇一家。我想,书中男孩劳里经常帮助马奇一家,也正是路易莎希望现实中也有一位男性可以挑起她家的生活重担,饱含着这一美好愿望,她把自己变成了书中和男孩劳里成为好朋友的乔。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爱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爱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爱情。这便是善良仁爱的马奇一家,她们一起为家庭负担,坚强独立,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道路。可以说她们渐渐成熟了,她们的心灵始终是美好的——不管是当初为伙伴写诗的心,为小姐妹的死而流泪的心,而是现在收获的心。书中有许多感人肺腑的话语:贝思患病危在旦夕时,马奇姐妹在祈祷:“如果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不再抱怨。”梅格虔诚低语。“如果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爱他敬他,终生做他的奴仆。”乔说。艾美伤心地哭了,假如失去温柔可爱的姐姐,即使有一千个一万个绿松石戒指,也不能给她带来安慰啊!乔交到巴尔教授这个朋友后说:“嗯,冬天过去了,我一本书都没写,也没有发财,但是我交到了一个很值得相处的朋友,我要努力一辈子享有他的友谊。”乔拒绝了劳里,劳里说:“哦,乔,难道你不能……”乔说:“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我将这些对话都圈划了下来,总是想回味一下,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是因为《小妇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至深处的东西。看着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喜怒哀乐,感受一下人性美,书中的事也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关于爱,其实很复杂,有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敬爱。这本书将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且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我想《小妇人》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具备了,此篇读后感的写作者王闻洲也拥有了。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每个人的目标最终也要在家中落脚。希望读到此书的人都能在生活的一刻中驻足,体味它的美。

马克·吐温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误会和交换身份,就是这一部童话的主要情节,而这看似俗套的设置,却在马克?吐温笔下显出了隐含的光辉。这篇读后感,语言质朴平实,从手法、思想和社会背景三方面阐述了作者意图,笔风简洁,眼光犀利。(周琳)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

我爱音乐,因为在音乐的殿堂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能给予我心灵上深深的震憾。我爱文学,不论是托尔斯泰的凝重,或是徐志摩的醉情,都无法改变我对罗曼?罗兰的那份衷情。他使我第一次听到了文字的声音,感受到苍白的文字,犹如化成一阵阵氲氤的水汽,拂过我的耳畔;一串串音符,冲撞着我的心灵。我仿佛清晰地听见了书中的文字正在呐喊;听见了作者笔下英雄心脏永不停歇的跳动声。克利斯朵夫是幸运的。因为他有着奥利维埃这样的知己,使他因为饱受生活坎坷而疲乏的心灵沐浴到友谊的滋润。当克利斯朵夫获悉自己有了一个朋友,是那么的激动,以至于忘记了身边发生的一切,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克利斯朵夫又是不幸的,在他正需要朋友的关怀时,奥利维埃却为了反抗统治、获得自由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生活布满了荆棘,但克利斯朵夫用他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点燃了横在前进路上的阻碍,开辟了通往自由的路。《约翰?克利斯朵夫》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份崇高真挚的友情,更告诉我们人活着就要为了自由与权利而奋斗。我爱克利斯朵夫。因为作者把他的人物形象塑造得那么真实:少年时的善良单纯,青年时为了真理“桀骜不驯”地不懈奋斗,老年时成熟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及一生为之奉献的事业。作者流畅地叙述了主人公一生的奋斗史,而又总能在不知不觉间让读者的心灵与主人公的命运紧密相连。文字华丽而不失真实,情节曲折但可以给读者充分思考与回味的空间。一本好书就是在读者掩卷瞑思时才发觉自己已欲罢不能,萌发再次阅读的兴趣,点燃重新品书的热情。在我眼中,《约翰?克利斯朵夫》就是如此。读《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真谛——奋斗的目标,不屈的意志——是人通往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是成功、伟大的,正如其作者的一生。约翰?克利斯朵夫将在我心中永存。也许正如其死后最后那声满怀期望的呐喊:“有一天,为了新的斗争,我还会再生。”这篇读后感紧紧抓住了作品跳动的音符,播弄读者的心弦,滋润读者的心田。从作品人物的精神、信念、意志中产生共鸣,借题发挥,生发出了作者深切动人的感触。语言精练而不失文采,结构清晰而意蕴。不失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汪国金)

那山·那人·那狗

——读《边城》有感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陈和霞)

小说?梦魇?还是命运?

——读《变形记》有感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正如本文的题目,由文本到感性理解,再到理性剖析,层层深入,与卡夫卡及笔下的“甲虫”一次次心灵撞击,撞得铿锵有力,“粉碎”后融进自己的思想中。(肖冉)

读《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有感

近日,我读了朱铁志写的《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一文(载于《读者》2004年23期),感触颇深。作者开门见山,开篇即表明自己的观点:看一个人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他的学历,而在意他的生活细节;看一个家庭的文明程度,我不太在意其客厅的陈设是否雅致,而在意这个家庭的厨房和厕所;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我也不太在意官方报纸和国家电台的说法,而在意普通民众业余时间的举止。作者随后在文中写到:游历欧洲,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仅是那些灿烂的古代文明,辉煌的现代建筑,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良好的生活细节。正是那些不动声色的生活细节,构成了现代欧洲的文明精髓。那是一种经过多年积淀、浸润在燃放们骨子里的文明,也是最难模仿、非长期积累而不成的文明。对此,我颇有同感。今年暑假,我有幸随团到欧洲旅游,多次体会到了欧洲人注重细节的文明举止,同时团中部分国人许多不拘小节的不文明行为也多次“放大”在自己眼前。如:在任何一个欧洲城市的街头,只要司机看到行人有过马路的意图,立刻会停车让行人先过;而我们某些国人,视红灯而不见照样横穿马路;在卢浮宫参观《蒙娜丽莎》画像前,导游再三叮嘱我们不准照相、摄像,可个别团友仍偷偷录相,而外国游客没有一个违反规定;在塞纳河的游船上,外国游客大多都安静地坐着,一边倾听广播的介绍(多种语言轮流讲解),一边欣赏两岸优美的景色。而许多中国游客,大声喧哗,上窜下跳地留影;购物、上车、上厕所等需要排队的地方,只要超过两人,欧洲人都会自觉地排队,而我们呢?我们这个团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场景——早上争先恐后上车抢座位,吃饭时还抢座位,晚上赶到旅馆抢钥匙。特别不象话的是,个别家长“指导”自己的孩子,利用敏捷的身手处处占得先机,全然不顾团中还有四对年逾六旬的老夫妻;我还听导游说“许多欧洲的旅馆不愿接中国团队,因为中国爱喧哗,不讲卫生,吃自助餐常常剩下很多食物或带走一些食物等等。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不禁反思我们的教育,片面强调智育而忽视德育,德育的内容高大全”,不注重做人的“细节”教育。社会上,不文明的行为屡见不鲜,有负于我们文明古国、礼仪之帮的盛名。我希望我们每一位老师和家长,都要以身作则,从细节入手,一点一滴地影响和教育我们的孩子,使我们的下一代都能成为举止优雅、行为高尚的人。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学校近年来已经注意了这一问题,并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比如:一走进入学校就有醒目绿底白字“文静优雅、风度翩翩,是我们四小人的形象”,它时刻提醒着孩子和老师注意自己的形象;在楼梯侧面墙上贴有“上下楼梯靠右走”的标语提示牌,孩子们现在不自觉地养成了习惯;食堂就餐厅的墙面还挂有“食堂如课堂”的牌子等这些举措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老师们让我们继续努力吧!记住“上帝存在于细节中,注重细节使我们离上帝更近。”

创造浓情世界

——《羊脂球》读后感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暑假中,我有幸阅览了莫泊桑的著名作品《羊脂球》。书中除了《羊脂球》外还有包括我们课本上学习过的《我的叔叔于勒》等三十几篇短篇小说,内容涉及到普法战争;小资产阶级和公务员;农村的生活;怪诞的故事;以及婚姻、家庭生活这几方面。“艺术是有选择的、有表现力的真实”莫泊桑排除了一切与其主题无关的内容,阐明了本质的、有特点的东西,令其每篇小说都短小精悍又简单易懂。从这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中,作者想要赞美的或是讽刺的,一切想要表达的都传递给了每一位读者。其中最盛名的自然是本书的同名作品《羊脂球》。主人公羊脂球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作者与众不同地把她作为正面人物描写,并用其与一群以“正人君子”视人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人物作对比,揭示了后者道貌岸然的外表下,自私虚伪连最基本的爱国情感都荡然无存的肮脏内心。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脱离德国军官的扣留时,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非常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简洁的语言,强烈的对比,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莫泊桑的小说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当我们在为其笔下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会自然地联想到自身。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与19世纪的法国社会当然相差甚远,但是,从莫泊桑笔下那些假仁假意的伪君子身上,以及那个毫无人情味、充满资产阶级等级观念的社会中,更让我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真诚地相待是多么的可贵!充满相互关爱、相互帮助氛围的社会是多么温暖!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生活在莫泊桑笔下那种只有利益与等级观念,人心却相隔万里的可悲社会中。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好好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盘算着是否有利可图,那么包围在我们身边的浓情也将变淡,到最后我们也将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也只可能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毕竟,以诚待人是相互的。真心地耕耘也将收获到真心。我相信真诚地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才会是最快乐的,而你身处的那个小小社会也会是最温暖的。每个人所在的小社会组成一个大社会。莫泊桑大师鞭挞了资产阶级等级观念以及冰冷的人际关系,不正呼吁了一个充满浓情的社会吗?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创建一个温暖的小社会,那么必将连成一个光明、美好的浓情世界。戴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主的人际关系是令人感到可怕甚至令人窒息的,我们需要用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对待朋友,这样的社会环境才能令人想到温暖,象一个大家庭。

读《女生日记》后感

最近,通过学生的读书记分卡活动,我知道了一个叫杨红缨的女作家。她的代表作有《淘气包马小跳》、《五三班的坏小子》等等。前两天从同事的桌子上看到了一本叫《女生日记》的校园小说,作者正是杨红缨,于是,随手拿起来翻翻,很快我就被迷住了,正而八经地看了起来。半天时间我就读完了。心里有很多感触,想到学生也经常看她的小说,我利用作文课的时间坐下来和学生们聊了聊。四年级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辨正地看待问题,他们认为:有好的一面,比如: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里面的人物心地善良为他们树立了榜样;人物的性格特点非常真实;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看了这些书,反而学到了一些恶作剧的做法。突然之间觉得孩子们真的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于是,我也想谈谈我的感受,我认为单就《女生日记》这一本书来说,在性教育方面有相当的篇幅,也为老师们指点了迷津:(1)生理教育随着现代孩子成熟得较早,到了高年级时已经有一部分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进入了青春期,生理、心理方面都有所变化。比如:开始希望自己的衣着能够向成人方面发展。这一点,我自己也是有感触的,我上初中时,有一次看见高年级的女孩穿着收腰的短上衣,开始羡慕并渴望自己也能这样,所以,我们和家长需要指导她们穿适合自己的衣服并把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去。另外,她们开始来月经,心情也随之开始有周期地变化,这时需要特殊地呵护,指导她们正确调节自己的心情,还可以教育男孩子学会关心女同学,比如“Ladyfirst!”(2)对异性的朦胧认识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对异性开始在意,女生进入青春期较早,也就较早地开始关注异性老师和异性同学,如果引导好了,就会有助于对异性的认识,比如:书中的xx迷上了数学老师,于是,刻苦学习,数学成绩大幅度提高,自信心大增,敢和优秀生一拼高下,并且毫不逊色。性教育一直是我们所缺乏的,这本书可以改变我们的一些观点,实施起来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在其他方面,这本书还告诉我们:有些老师和家长的观点也是急需改观的,比如:(1)重点中学的重要性在我们的生活中,老师和家长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孩子就应该考上重点中学,然后争取考上名牌大学。有了这个想法,后果相当可怕:家长会给老师送礼,希望老是对自己的孩子多加关注;还会对孩子施加压力,一系列的课外辅导会接踵而来;老师们呢,将书山、题海一股脑儿地压在孩子瘦弱的身上,如果胆敢不好好学,不按老师和家长说的做,那河东狮吼已经是最便宜的方式了,就像中国数千年的地主一样,唉,说农民们辛苦,我们的孩子们又能好到哪里去呢?问题是:经过这样千锤百炼的孩子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吗?考上重点高中后就一定能考上大学吗?考上大学后就一定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吗?有人敢肯定吗?我想不会有人敢打这个包票吧。这本书告诉我们:孩子过得快乐才是最重要的,用快乐的心情去做事情才更容易成功。(2)好老师的标准我们都希望做一名好老师,没有一个老师希望自己的学生不好,可是,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呢?书中有这样几种老师:①英俊帅气的男老师,以自己潇洒的风度、灵活的教学形式赢得了大家的好感,可见:良好的形象加真正的实力可以增加老师自身的个人魅力。②充分建立民主班风的班主任,像调座位这样的“大事”都交给孩子自己选择(当然,有时也需要作思想工作),学生自然有主人翁意识,做错事情时,可爱的孩子们甚至可以帮助老师想惩罚自己的方法。③不灵活的老师不喜欢灵活的孩子,他们认为孩子太闹,太自主,没有组织性、纪律性和老师对着干。这三种老师,您愿意做哪一种呢?作为校园小说,给孩子带来的是什么呢?我看到,书中的主要人物都是正面角色,这些人物有着共同的特点:(1)好习惯+善良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所以,我们老师所要培养的并不一定要当某某家,他们只要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好”人,那你的教育就不能说是失败的。要做一个好人,“善良”恐怕就是非常重要的了。教育是把学到的东西忘掉后剩余下的,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良好的品德和善良的品性。(2)友谊人是“社会人”,需要和他人交流,需要各种关系,独生子女越多,越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友谊。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能维持一生,但朋友可以,孩子需要朋友,这是亲情所不能给予的,如果一个孩子受到大家的喜爱,我们认为,这样的孩子,性格是健全的,如果相反的话,恐怕真得让大家伤神了呢。这些感触,实实在在充满我的内心,也许它有缺点,但是和众多优点相比,我想仍可称得上是一本好书,现在,适合孩子们看的书真少,还要让孩子喜欢,那就更少了,我不但要让孩子们看,还要让他们评,取其精华,岂不是一件好事?

理直气壮做孩子

——读《淘气包马小跳》有感《淘气包马小跳》?马天猷这么调皮,不会是因为看了这本书的关系吧?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迅速从我的脑海里蹦出来的想法。本想武断地把它列为“禁书”,可是当我看到班里多数孩子都如此热衷于此书,而且看得那么津津有味,也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从学生那儿把这套书借过来看了看,希望能找到他们喜爱这套书的原因,顺便从中找一找劝服那些淘气包们不再淘气的办法。谁知,一翻开书,我竟也被吸引住了,经常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而且还会不自觉地把马小跳、唐飞、夏林果等书中的人物与我们班的马天猷、罗东旭、陈欣然……这些同学联系起来。你瞧,“名噪一时的马小跳渐渐地平常下来,成了极其普通的孩子。他仍然喜欢跳,不仅愤怒的时候跳,高兴的时候也跳。”马天猷正是这样的,似乎从来没有安稳过,无论走路还是站着,他的全身一刻都停不下来,即使是坐着,他也是一跳一跳的。我们班的许多任课老师都会向我反映:我们班的孩子太调皮了。上课下位,说话、打闹,眼保健操也不好好做,队伍也站不好……都有他的份儿。但在我眼中,他们却和马小跳一样生活得多姿多彩,快乐无比,也同样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了。正像《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所要传达给我们的:“理直气壮做孩子”!书中描写的几个好孩子,无论是老师的好帮手路曼曼,美丽的“公主”夏林果,还是文学气十足的学习委员丁文涛,虽然或有些“小大人”气,或有些煞有介事,或有些小心眼……但每一个都有各自的可爱之处,他们依然是孩子。最有趣的是马小跳和他的三个死党: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不仅个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还因为过于调皮捣蛋、惹是生非、不太遵守纪律而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们却又是那么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们会建立“宠物集中营”,收集照顾所有被人遗弃的或生病的可怜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在《疯丫头杜真子》中,马小跳、杜真子和唐飞,为了帮助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救救妈妈”,卖力地演出,“一边又一遍地大声吆喝起来:‘救救小女孩的妈妈,献点爱心吧!献点爱心吧!’”他们拥有无穷的想象力,能够创造“鱼生活在陆地上”这样精彩的童话故事;能把小黑猪“黑旋风”当马骑;甚至想到动物比人更聪明,让动物滑滑板……这些孩子们真的是率性而为、真情毕现,可以说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了,但在他们的世界里,每天随时随地都会有新鲜事。他们完全是“理直气壮地做孩子”。《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在细节的描写和动词的运用上也很下功夫,我想,作者必定是把孩子们放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充分地尊重他们,当然也包括尊重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才能把孩子的天性展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就让我们允许孩子们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吧!

读《怎样培养真正的人》有感

——爱学生就等于爱自己

最近,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有一篇文章《爱学生就等于爱自己》,读后,颇有感触,一名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考试,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是可怕的,危险的。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在留意身边的每一位优秀的教师的课堂,无不透漏着一个“爱”字,在爱的教育中,孩子们快乐的成长着。我想,一个真正的人也就是在这个爱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缺少爱的教育,结果是无法想象的。从教两年多来,我能时刻感受的爱在教育这个领域里的重要性,尤其教育对象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儿童,更需要我们付出爱心。记得刚刚教二年级三班的时候,一位听课不认真的女生在课堂上用铅笔伤害了我,面对同学们的责怪,和我腿上流出的鲜血,她吓哭了。可是,在那一刻我没有责怪她,而是告诉她,老师不疼,我把她的行为划为了不是故意,并告戒大家平时要小心不要将笔尖冲着别人,我不知道我的用意她是否可以真正领会,但是我想至少她幼小的心灵会感到一丝安慰,并且在她的心中老师的形象不是斤斤计较,不可接近,而是和蔼,宽容的。在我受伤的下午,班上的学生陈一同同学主动敲开办公室的门问我:“MissLiu,你的腿好点了吗?”只是一句孩子短短的问候,却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孩子的细腻和善良,我欣喜着这爱的回报。作为教师,她的每一言一行都在深深的影响着下面的每一个学生。只要我们在教育中真心的付出了我们的爱,我想收获的定是爱的果实,和未来社会上真正的人。作为一名老师。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是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因为爱他们也就是爱自己啊!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当你培养出具有爱心的孩子,他就会对教师的爱很敏感,并以好心还好心;而教师的爱,最重要的是为了学生获得知识,若是学生懂得了这些,自发向上,成绩自然就好,成绩好了,那么,作为老师的我们也会感到更加快乐。期待着爱的气息包围着每一个学生,期待着爱的教育布满整个校园,期待着我们的世界成长起来的都是真真正正的人。

《赏识你的孩子》读后感

读了周弘老师的《赏识你的孩子》使我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一段使我感触颇深:记得女儿七岁刚接触应用题时,有一次,十道题只做对了一道,周弘老师满怀深情的对女儿说:“简直不可思议,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第一次居然就作对了一道。”女儿这时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她还想进一步证明自己。就说:“爸爸,你小时候会不会做?”爸爸说:“我肯定不会做象你这个年龄,这么难得应用题,爸爸连碰都不敢碰。”女儿顿时信心倍增,仿佛插上了飞翔的翅膀,自由的翱翔在数学知识的天空里,仅用三年时间学完了小学六年的课程。读到这里不由得使我想到,换了其他家长‘十道题只做对一道时’可能两记耳光早就过去了。错一道应用题还情有可原,错九道那就不可饶恕。而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孩子哭大人叫,乱作一团。什么也干不下去。更无从谈孩子会喜欢数学,成绩优异。对数学部不反感就已经不错了。周弘老师的成功也提醒我们反思我们在教学中的做法,赏识孩子是使我们教育成功的有力武器。我们何不拿起他运用于我们的教学之中呢?在教学中,十道题只做对了一道的现象时有发生,我经常忍不住说:你的课怎么上得?这么简单还不会吗?说说为什么?说得孩子少了几分信心,多了几分厌学。如果我们改用赏识的方法和语气,效果会大大不同。比如我们班的于欣同学,计算做的较差,当她的错题较多时我不是批评而是以鼓励为主,使她增强了自信心;错题在逐渐减少。自己为了提高计算的准确率,经常在完成了作业后主动做计算练习找我看。计算的准确率有很大的提高。在赏识教育的环境中,孩子自己相信我能行。而且成为一种定势,就会成为克服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阻力的强大动力。当然,赏识孩子是赏识孩子的优点、长处和进步,而不是忽视孩子的缺点和弱点。该指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该批评的问题应当及时批评,该制止的问题应当及时制止。这是不能含糊的。

红岩读后感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己,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重读《简爱》所得

作者:信陵公子来自网易文化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著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简爱》是一部第三者的赞歌?

由英国女作家夏落蒂·勃朗特写的这本英国著名的爱情经典作品《简·爱》,从1847年出版以来,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喜爱。一百五十多年来,几乎成为追求爱情的男女青年的必读书之一,尤其是被改编成电影之后,其中的一些经典台词对中国人来说,更是几乎达到了耳熟能详的地步:“你以为我贫穷,卑微,不漂亮,就可以嘲笑我的感情吗?不,你错了!假如上帝多赐给我一些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穿过死亡的坟墓,将同样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

还在初中时代就读过这本书,后来在不同的恋爱季节也多次读过这本书,每次读后都深受感动,但是这次重读时,忽然发现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这本小说完全是一本第三者的赞歌,而且书中男女主角的许多重要特征也与目前中国社会的第三者故事中男女主角的特征非常吻合。这个发现让我吓了一跳,忍不住想到:这样的一种感情真的可以成为我们理直气壮地追求的爱情吗?

简·爱是位十八岁的青春女孩,一个人离开故乡到他乡打工,与我们今天的许多背井离乡的打工妹大同小异,除了青春几乎一无所有,没有地位,没有财富,没有高等学历,甚至没有女孩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美貌。一百五十年前英国家庭教师的社会地位比今天中国社会的家庭保姆还要不如,因为当时的家庭教师,甚至不能和主人同桌进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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