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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07: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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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默凡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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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用趣说

汉语语用趣说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汉语语用趣说作者:徐默凡排版:aw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10-12ISBN:9787811359138本书由广州暨南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总序追求的目标——有趣、有用

汉语语言学,对大多数人来说,既可敬又可畏,有点儿像一本正经板着个脸儿动不动就训斥、指责学生的冬烘老先生。这个形象由来已久,甚至是“刻骨铭心”。我们现在就是要彻底改变大家对语言学的不良印象,对汉语语言学进行重新“包装”,不仅是为了符合潮流,适应时代的需求,也是真心诚意地希望能助大家一臂之力,让语言学成为汉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的知心朋友、得力助手和贴心秘书。

前些年,“淡化语法”这个错误的口号在中小学界甚嚣尘上,流毒无穷。什么叫做“淡化语法”?其实质就是取消语法。“淡化”了语法又是为了“强化”什么呢?天知道!淡化语法的后果,不仅淡化了语法本身,而且淡化了整个汉语教学。当然,从另外一角度讲,我们也要反省一下:为什么偏偏要拿语法开刀?为什么一刀砍下去,语法乃至于整个汉语语言教学就没了?为什么我们的汉语教学就那么弱不禁风,那么不受欢迎?我们必须彻底检查自己:目前的汉语研究(包括语法研究)是不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要?是不是没有照顾到语文教学的特殊规律?我们的有关研究和教学是不是真的需要脱胎换骨、改弦更张?

我在大学教了几十年的《现代汉语》,但是,如何使学生,尤其是广大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普通百姓(包括大中学生)对我们的母语——现代汉语真正发生兴趣,感到有用,这一直是萦绕在我心头的一件沉甸甸的大事。一方面,社会上,特别是大中学生,语言理解、语言分析和语言运用的能力远远不能尽如人意;另一方面,我们的语言教育,包括语法教育,又总是板着面孔在讲那些深奥的大道理,使人感到可敬而不可亲,可畏而又不可得。

其实,我们天天说话,天天使用汉语,离开了语言,我们的社会生活就会戛然而止。可以说,语言的世界是充满活力的,丰富多彩、变化无穷、趣味盎然的语言现象,我们几乎天天接触,处处碰到。问题就在于,我们如何去发现它、分析它、理解它。

为此,我们策划编撰了这套“汉语趣说丛书”,包括《汉语语法趣说》(暨南大学邵敬敏)、《汉语词汇趣说》(澳门理工学院周荐)、《汉语语音趣说》(华东师范大学毛世桢)、《古今汉字趣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费锦昌、华东师范大学徐莉莉)、《汉语语用趣说》(华东师范大学徐默凡、复旦大学刘大为)。这几位撰写者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里都是卓有成就的专家,他们欣然答应参与撰稿,充分说明了他们对汉语普及和应用工作的高度重视。

本套丛书的编撰目的非常清楚,就是要让汉语知识、运用汉语的规律,以及学习汉语的方法,成为大家熟悉的、喜欢的东西。这套丛书的读者群定位为: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朋友,主要是年轻人(包括大中学生),所以,我们在“有趣”与“有用”这两方面就格外地下了点工夫。具体做法是:

第一,一切从具体的语言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因此,几乎每个章节都努力挖掘出一些生动形象的语言趣事,或从令人深思的歧义结构入手,或从与汉语密切相关的文学典故入手,进而引导出某些汉语运用的规律来,以充分体现“趣味性”。

第二,运用比喻、比拟等表达手段,尽量把一些难以理解的重要概念、主要特点、基本规律等说得清楚、准确、生动,尽可能地“深入浅出”。在语言风格上,也力求朴实、简洁、清新、流畅,以体现“可读性”。

第三,强调“推陈出新”,尽可能地把新时期以来有关现代汉语研究的最新成果吸收进来,特别是要引入语义分析、功能应用、认知解释等比较成熟的新见解,适当关注语言的动态变化,淘汰了一些相对陈旧的观点和说法,以充分凸显“时代性”。

第四,特别注重语言分析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比较的方法,显示各种语言现象的异同。“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知识是必要的前提,而方法则是学习的关键,掌握了方法,就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我们特别重视方法论,以强调贯穿全书的“应用性”。

本丛书虽然定位为“普及性”“应用型”的读物,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敷衍塞责。我们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观点,都属于当前中国汉语学界的主流思想,如果大家有兴趣,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欢迎参阅本人主编的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现代汉语通论》(上海教育出版社)。

本丛书所提到的观点、规律以及所列举的语言事实,除了作者自己的研究心得,也参考了不少前辈学者和同仁的成果,不能一一注明,在此一并感谢。

21世纪,汉语正在大踏步地走向世界,世界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高度重视过汉语。我们理所当然要为汉语的国际传播作出自己微薄的贡献。我们希望,这套丛书能对求知欲望很强的年轻人,对外国留学生在提高汉语的理解、分析与运用水平方面会有所帮助,而且特别期望青年朋友能真诚地喜欢它,并希望它能成为大家的贴心朋友,也希望这套丛书能对汉语走向世界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邵敬敏2011年5月1日第一章 说话就是做事【言语行为】一 “大家住手!”——从“言有所述”到“言有所为”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说话”的首要功能是描述世界,对事物、人物和事件进行客观的说明。但从语用学的观点看,说话就等于做事。而且,说话所做的事情还挺复杂的呢!比如,一群人在街头打群架,警察来到现场,大喝一声:“大家住手!”通过说话,警察完成了一个“命令”行为。为了做成这件事,警察起码同时完成了三个次一级的子行为:

第一,为了说出能制止打架的话语,警察必须从汉语词汇中选择出若干词语来,还要选择一定的句法规则把这几个词语组合起来,形成具体的话语。然后,警察还需要把这个话说出来,使之转化为一组在空气中震荡传递的音波。这一系列活动,都是针对话语表达意义的功能的,所以称为“以言表意行为”。

第二,产生“大家住手”这个话语并不是警察的真正目的,它只是进一步实现目的的基础。那么,警察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按照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警察的真正目的是要借助话语的意义做一件名为“命令”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肢体动作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烧饭炒菜、种花栽草、走路开车,也可以通过说话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法官的话音一落,就做了一件名为“宣判”的事情:犯人该枪毙的就押赴刑场,该坐牢的就关进大狱;会议主持人说一声“大会开始”,也就完成了一件名为“宣布”的事情,会议的各项议程可以就此顺序展开。不仅如此,我们每说一句话都在完成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可以用言说动词表示出来,如“讲解”“命令”“威胁”“通知”“诅咒”“祝贺”“报告”“命名”等。我们把言语行为的这个阶段称为“以言行事行为”:“行事”是因为完成了一件事,“以言”则是因为完成这件事所依赖的是语言。

第三,言语行为的完成包含两个部分:警察的语音一落,“命令”行为表面上是完成了,但实际上尚未结束,因为命令的实际效果——打架的人是否住手也是事情完成的一部分。所以,言语行为的完成应该分为:①言语行为本身的完成,以语言的力量直接能达到的范围为限;②言语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这已经超出了语言的范围。这两个阶段的区分是很明显的。在上例中,如果警察的“命令”被大家了解了,“以言行事”就成功了。但它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事情的最终完成,因为让听话人听到一个命令固然是说话人的意图所在,但还不是他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还要考察言语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言语行为的第三个层次——“以言取效行为”。上例中打架者如果停止打架,以言取效就成功了;如果打架者打得兴起,根本不听警察的话,以言取效就失败了。

可见,我们把一个言语行为分解成了三个次一级的言语行为,可以概括为:言之发(以言表意)——示言外之力(以言行事)——收言后之果(以言取效)。通过这三个依次递进的子行为,说话人就用语言做成了一件事。

和一般行为相比,言语行为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首先,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我们无法完整了解某一个一般行为。比如,一个人在马路上跑步,我们可以断定这是一种行为,但无法了解他的行为目的和行为计划,锻炼、逃跑、赶汽车或是追逃犯都有可能。我们可以根据环境猜测,但行为本身不会向人们显示它的意图。而言语行为则不同: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一旦我们理解了说话者的话语,整个行为就十分清楚地呈现在大家面前,如“我命令你举起手来”的意图就是命令,“借点钱给我吧”的意图就是请求。这是因为言语行为是一种自我描述的行为,它通过语义在描述自己的意图,是向所有具有理解能力的听众敞开的。

其次,在一般行为中,行为者和世界发生关系,其目的在于影响世界或是改变世界,如跑步使自己物理位置发生变化,进而达到追上别人的目的。但在言语行为中,行为者的目的在于使他人了解行为的意义,然后就某种情况达成共识。如命令是说话人为了使听话人理解命令,请求是说话人为了使听话人了解请求,在达成共识后再采取行动。这些言语行为都是交际双方之间关系的调节,和外在的世界无关。

最后,一般行为和言语行为的有效性要求也是不同的。行为目的是否能实现,称为行为的有效性。一般行为的目的在于依赖因果关系改变世界,所以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对世界因果关系的把握,把握越深刻,行为有效的可能性就越大。比如,你掌握的跑步技巧越多,你就能跑得越快。而言语行为的目的在于依赖语言的解释作用使交际双方达成共识,所以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交际双方的合作。说话人总是努力选择最佳的表达方式,而听话人总是尽可能地去理解语言的意义,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言语行为才能取得效果。

有关言语行为的理论,首先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提出来的,我们可以通过回顾他的发现历程来加深对这一理论的理解。

奥斯汀首先发现,在语言的使用中必须区分“言有所述”和“言有所为”。“言有所述”是用来描写客观事实的,有真假之分,如“明天会下雨”;而“言有所为”是用来做事的,无所谓真假,如“我请求你放我回家”。奥斯汀把后者称为“施为句”,并发现了施为句的一些特点:第一,施为句包含一个言说动词。言说动词即描写言说行为的动词,如命令、许诺、打赌、警告等;第二,施为句具有现在时、现场性的特点,在汉语中的表现就是可以加上状语“现在”和“特此”;第三,施为句具有第一人称单数主语“我”和第二人称“你”作宾语的特点;第四,施为句是陈述句,而且采取主动态。

把这些特点集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语言结构就称为“行事成分”,具有行事成分的句子就构成了典型的施为句,如:

我现在特此欢迎你……

我现在特此警告你……

我现在特此命令你……

我现在特此任命你……

找到了行事成分后,言有所为和言有所述似乎就可以区分了,即凡是具有行事成分的就是施为句。但是,奥斯汀很快就发现,这个定义反过来并不一定成立:有行事成分的一定是施为句,但没有行事成分也不一定就不能施为,如:

滚开!(命令)

你要是动我的钱,我就去法院告你!(警告)

明天我就把书还给你。(许诺)

而且从日常语言应用看来,没有行事成分的施为句更为常见。于是,奥斯汀把这些没有行事成分但又言有所为的句子称为“隐性施为句”。这样一来,“显性施为句”就是有语言特征(行事成分)的施为句,“隐性施为句”就是没有语言特征的施为句。这样,问题似乎是解决了,但由于存在着隐性施为句,言有所述和言有所为之间的界限还是不清楚,找不到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别。

奥斯汀最终发现,言有所述其实也是言有所为,所为之事就是“叙述”。包含在“叙述”概念之下的陈述、描写、描述、告诉、报告、通知等都是言说动词,言有所述的句子就是省略了行事成分的隐性施为句。“徐默凡是华东师大的教师”其完整形式就是“我现在特此告诉你徐默凡是华东师大的教师”,“明天会下雨”就是“我现在特此通知你明天会下雨”,“昨天法国工人集体罢工”就是“我现在特此向你报告昨天法国工人集体罢工”。

这样一来,言有所述就成了言有所为中的一部分。所述就是所为的一种,只不过是最常见的一种,并且通常以隐性施为句的面貌出现。

在这些思考的基础上,奥斯汀也完成了对语言性质的哲学改造,他指出:语言是用来做事的,语言具有以言行事的力量。使用语言就是实施言语行为,人类通过言语行为来干预世界。言语行为是世界中发生的事件,是一种与世界密不可分的活动,是一种特殊实践;语言和世界在一个统一的、可以公开观察的言语行为中结合起来。二 对什么人说什么话——言语行为的参与者

赵薇薇在公司干了好几年,一直勤勤恳恳,从不迟到、早退。可是最近因为修路,公交车换了路线,她一连两天都迟到了。

还好赵薇薇的领导很理解下属,他私下里问清了迟到的原因,委婉地说:“薇薇啊,以后注意点,从明天开始把闹钟提前半小时啊。”赵薇薇红着脸答应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赵薇薇和刚进公司的小萱在一块儿聊天,工会主席走了过来,一本正经地批评说:“赵薇薇,你是老员工了,还总是这样迟到,年轻人看样学样,今后还怎么管理?你要以身作则,给年轻人做榜样啊!”赵薇薇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一口饭含在嘴里咽不下去。小萱心里也很不高兴,因为她这个星期不巧也迟到了一次,谁知道这个工会主席是不是在“隔山打牛”呢?

赵薇薇心里一直不好过,谁知下午行政部门例会又被行政总监不点名批评了:“有些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我们要严肃公司纪律,一律按照规定扣奖金!”虽然没有点名,大家都回过头来看赵薇薇,她恨不得钻到地板里去……

赵薇薇在公司受了气,回到家里,偏偏又来了客人,是薇薇最讨厌的姑妈,经常问东问西、爱管闲事。薇薇打了个招呼就想回自己房间清静一下,可是“知女莫若母”,妈妈叫住了她:“薇儿,脸色这么差,怎么了?”“没什么,单位里受了点气。”

姑妈一听就来劲了,非要薇薇说说。赵薇薇没办法,只好一五一十地说了。

这时候,赵薇薇的爸爸觉得教育女儿的机会来了,于是提高了嗓门说:“我觉得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你不要以为迟到是个偶然现象,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决不是这样!这反映了你的工作态度一贯不端正,做事情一直不负责任。我看啊,以后再这样下去,你还会发生更严重的问题!”

赵薇薇被父亲当着外人进行了一通上纲上线的责骂,越想越伤心,哭着跑进了房间,弄得大家都很尴尬……

看起来同样的批评,为什么效果差异这么大呢?这要从言语行为的参与者说起。言语行为的参与者包含说话人(书面语中就是写作者)和听话人(书面语中就是阅读者)两类。在一般人眼中,说话人就是话语信息和语用意图的源头,但实际上在这种表象之下隐藏着说话人和话语信息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说话人的表象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三个角色:话语实施者、话语创作者和话语责任者。话语实施者就是把话语表达出来的人;话语创作者就是组织词语创作话语的人;话语责任者就是对言语行为承担责任的人。这三种角色有可能存在分裂和交叉的现象,从而形成复杂的说话人角色,具体有四种情况:(1)完全话权人。话语实施者、话语创作者和话语责任者这三种角色由同一个说话人承担,通常情况下的交际都是这样的。(2)实际话权人。说话人是话语实施者和话语责任者,但不是话语创作者。也就是说,说话人虽不是自己创作话语,却是亲自把它表达出来,并且承担话语责任。我们很多领导讲话就是这种情况,发言稿由秘书创作,但由领导自己发言并且承担责任。(3)无话权人。说话人是话语实施者和话语创作者,但不是话语责任者。也就是说,说话人创作并说出了话语,但是他不需要为话语承担责任。政府或商业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就是典型的无话权人,他们代表背后的机构说话,话语责任是由机构承担的,说话人自己无须负责。(4)话语传递人。说话人是话语实施者,但不是话语创作者和话语责任者,只是替别人传话转述而已。这种说话人角色,我们通常称为“传声筒”。

以上情况可以归纳为下表:

每种话语角色都有不同的交际功能,说话时话语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语言形式标记,我们要注意辨析。在复杂的交际活动中,即使是同一个人在讲话,也往往会涉及话语角色的转换,要完成这些话语角色的转换,就更需要讲究语言策略了。

和说话人相比,听话人的情况没有那么复杂,但同样也可以分化为三种角色:(1)话语针对者。这时听话人是说话人意识中的在场对象,同时也是话语意图的针对对象。这种情况是最普通的,大多数听话人都是这样。(2)话语旁听者。这时听话人是说话人意识中的在场对象,但不是话语意图的针对对象。此时说话人针对的是另外的对象,话语旁听者只是在场旁听而已。(3)话语窃听者。这时听话人不是说话人意识中的在场对象,也不是话语意图的针对对象。说话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听话人在场,听话人是隐匿的。

针对不同性质的听话人角色,说话人会采取不同的说话方式,以求兼顾不同听话人的反应,但是由于话语窃听者是不可知的,所以说话人的说话方式不会因为话语窃听者的有无而发生改变。

以上情况可以归纳为下表:

有了这些背景知识,我们就可以回答“怎样的批评才有效”这个问题了。同样是批评别人,大家可以使用的语言方式丰富多样,如何选择主要应该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说话人和话语针对者的关系;二是是否存在话语旁听者。说话人面对不同的话语针对者要采取不同的话语策略,而有无话语旁听者以及话语旁听者的不同情况也会影响到话语表达方式的选择。这里面涉及的情况十分复杂,但还是有一定规律的,如:(1)根据需要选择公开程度。批评是伤及听话人自尊心的言语行为,而旁听者的在场,会加大伤害的程度。所以,说话人要根据被批评者所犯错误的大小,以及想达到的严厉程度选择批评的公开程度。如果需要柔和的批评,那么可以选择私下进行;如果需要严肃的批评,那么可以有旁听者在场;如果需要达到严厉的程度,那么就可采取公开批评的方式。(2)私下宜近情,公开宜重理。批评虽是对被批评者的面子有很大损伤的言语行为,但还是可以多利用感情因素。如果只有两个人在场,不妨多为对方着想,设身处地进行换位思考,在指出对方错误之后,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以情动人,让对方更容易接受。但在有旁听者在场的情况下,就不宜太煽情,如果过于重情,反而给人以软弱的印象,不仅削弱了批评者的权威性,而且影响了批评的效果。有旁听者在场时,需要不卑不亢、以理服人。(3)目标明确,避免误伤。批评时如果无法避免旁听者,那么就要注意批评者的任何话语都会被旁听者听到,所以要明确目标,不要伤及其余。批评不是写杂文,不时斜刺一枪是不招人喜欢的,殃及池鱼就更不应该了。当然,指桑骂槐或者含沙射影那是另外一种交际状况,和我们这里说的不是一码事。批评如此,其他类型的言语行为也是如此。要想获得成功的交际效果,就必须考虑到说话人和听话人的不同情况。三 我许诺……——言语行为的规则

公司的打卡机坏了,人事经理来找王丽颖:“这几天辛苦你看一下门,凡是迟到的都请他们来签名,最后把名单交到我这里。”怕王丽颖脸嫩,人事经理还给了她两个法宝:一个是经过精确校准和北京时间同步的闹钟;一个是公司关于出勤考核的规章制度。

王丽颖上岗做“门神”两天,太平无事。第三天麻烦就来了。已经过了上班时间一个小时,工程部的赵轩才慢悠悠地晃进公司大门。“赵轩,你迟到了,过来签个名!”“迟什么到,我还提早到了呢!”赵轩嬉皮笑脸地说。“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王丽颖指指北京标准时间的闹钟,不悦地说。“丽颖哪!你有所不知,昨晚我加班到半夜,老板恩准我今天上午可以在家休息。不过呢,我心系工作,所以一大早就来了!没办法,谁叫我爱党、爱国、爱公司呢!”

王丽颖很不喜欢他的油腔滑调,所以决定公事公办。她早已把考勤规章背得滚瓜烂熟,很快翻到那一条“如因公务请假,需主管经理提前开具公休单”,指给赵轩看:“看到没有?什么叫‘提前’?你的‘公休单’呢?你现在还是乖乖签个名,有什么解释再去找人事经理吧!”

赵轩有点急了:“这点破事还提前开公休单?还要找人事经理解释?你有没有搞错?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好不好?”

王丽颖也恼了:“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你懂不懂?你不开证明,谁知道你早上干什么去了!”

两人大吵起来,最后闹到了人事经理那里。经理先把赵轩打发走了,然后说:“丽颖啊,我今天可要批评你。”“啥?”“你的行为就叫墨守成规,既然赵轩说得那么明白,那就事后再处理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当场拿公休单呢?”“可是,这是公司的规章啊!我最看不惯不守规矩的人了。你看国外,红灯亮了,即使一辆车也没有,大家也规规矩矩地等着。可我们呢,明明是红灯,明明车水马龙,还是有人要横冲过去!我觉得,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遵守规则!”王丽颖理直气壮地说。“那如果有一个坏人在后面追杀你,你闯不闯红灯?”

这回王丽颖不犹豫了:“当然闯!”“噢!那就是说规则也不是什么时候都需要遵守的,对不对?有一种规则是不能违反的,比如打桥牌的规则,你违反了就不是打桥牌了,没人会再和你玩。但还是有很多规则是可以违反的,比如,交通规则只是更好地调节车辆和行人的规则而已,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不会让车辆不能行驶,也不会让人不能走路。对交通规则而言,关键就在于根据不同情况判断遵守与违反的时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是如此啊!”

上面的故事里涉及了两种行为规则,美国哲学家塞尔(Searl)分别称之为“调节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调节性规则是独立于行为之外,对已存在的行为或活动进行调节的规则。离开了调节性规则,行为或活动依然存在,不受影响。如调节车辆行驶的交通规则,离开了交通规则车辆还能行驶,只不过容易发生车祸;再如吃饭时的礼仪规则也是调节性规则,离开了礼仪规则,我们照样能吃饭,说不定还吃得更好了,但是会被斥责为野蛮人而受人鄙视。

构成性规则与调节性规则有很大的不同,构成性规则本身规定并且创造出一种新的行为或活动,规则与行为活动同时产生,离开了构成性规则相应的行为或活动就不存在了。如球类游戏的规则,脚踢为足球,手击为排球,投篮为篮球,违背了这些规则,相应的游戏就无法开展;再如各种牌类游戏的规则也是如此,同样的54张扑克牌,可以进行各种变化无穷的游戏,每种游戏都是由一套特别的规则创造出来的。

用构成性规则和调节性规则的区别来分析言语行为,我们发现,言语行为其实包含了两种规则。首先,每种言语行为都是由一套构成性规则创造出来的,违反了这些构成性规则,相应的言语行为就不能成立。如“命令”行为有一条构成性规则是:命令必须由权威高者向权威低者发出,违背了这条规则,而由权威低者向权威高者发出就不是命令,而是“请求”了。再如“许诺”的规则中包含一条:自己答应做的事情必须是对听话人有利的,若违反则该许诺不成立,“我许诺要放火烧了你的房子”就不是许诺,而是“警告”或“威胁”。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言语行为不仅仅包含构成性规则,为了使某个言语行为获得最佳的效果,还可以使用调节性规则,比如“命令”行为,就可以采取“强调身份差异”“诉诸权威”“威胁违反的后果”等方式取得更大的力量。

虽然言语行为既有构成性规则又有调节性规则,但是对于语用学研究来说,调节性规则涉及的语言外因素太多,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所以语用学研究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言语行为构成性规则的分析上了。

为了研究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塞尔对“许诺”这个具体言语行为进行了分析,就像是解剖一只麻雀来分析鸟类的生理构造一样。他的具体方法是:先找到“许诺”行为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再从中分析出“许诺”的构成性规则。通过努力,塞尔最终找到了“一个真诚的许诺”必须遵守的构成性规则,并把它们分为四类:(1)命题内容规则:说话人提到一个自己将要实施的行为。(2)准备规则:a.说话人相信这个行为对听话人有利;b.说话人通常不会实施这个行为。(3)真诚规则:说话人真心诚意地想实施这个行为。(4)本质规则:说话人所说的话语使自己承担起实施这一行为的义务。

这四类规则规定了一个“许诺”行为:凡是按照这些规则实施的行为就是一个“许诺”;反之,要想实施一个“许诺”行为,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通过对言语行为构成性规则的分析,我们就对言语行为的性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言语行为是一种遵循构成性规则而展开的交际互动活动,这种构成性规则是交际双方共同遵守的;通过对构成性规则的把握,交际双方理解了话语所实施的言语行为的意义和价值。四 语言能做什么事——言语行为的分类

夜已深了,小毛还在网络游戏中奋斗。

爷爷:“小毛,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小毛置之不理。

奶奶:“小毛,我建议你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又起不来了。”小毛假装没有听到。

外公:“小毛,我警告你,再不去睡觉我就去找你们老师。”小毛默不作声。

外婆:“小毛,我求你快去睡觉吧,不然又要生病了。”小毛抽了抽鼻子,还是不动弹。

爸爸:“小毛,我命令你必须马上去睡觉!”小毛终于答了腔:“好好好,马上就去!”可是半小时过去了,小毛还是在玩。

妈妈:“小毛!立刻关电脑,上床睡觉!否则我马上把电脑砸了!”小毛只好悻悻地把电脑关了,起身上床睡觉。

以上的家庭小冲突中,家长们的目的都是要让小毛上床睡觉,然后采取了相应的言语行为。家长们的语用意图都是一样的,所实施的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也是一样的,都是“让听话人去做某事”,属于指令性质的言语行为。

但是,我们看到,每个家长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均是不同的,其语力也有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爷爷:“小毛,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劝告”行为)

奶奶:“小毛,我建议你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又起不来了。”(“建议”行为)

外公:“小毛,我警告你,再不去睡觉我就去找你们老师。”(“警告”行为)

外婆:“小毛,我求你快去睡觉吧,不然又要生病了。”(“请求”行为)

爸爸:“小毛,我命令你必须马上去睡觉!”(“命令”行为)

妈妈:“小毛!立刻关电脑,上床睡觉!否则我马上把电脑砸了!”(“威胁”行为)

其中,“劝告”和“建议”的语力较弱,“请求”和“警告”的语力较强,“命令”和“威胁”的语力是最强的。

这些不同语力的表现方法也各有不同,有的是直接通过言说动词表现出来的,如“我建议你”“我警告你”“我命令你”;有的是通过助动词等体现出来的,如“该”“必须”等;还有的则是通过语气、语调体现出来的。在这个例子中,“威胁”的语力最终取得了效果。在其他情况中,别的言语行为则可能会奏效。

据统计,英语中的言说动词有1000多个,汉语中也不会少于这个数字。虽然言说动词并不是和言语行为一一对应的,但还是大致相当的。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语言能实施的言语行为成百上千,数量巨大。如此纷繁复杂的言语行为,本身就存在一个如何分类的问题。

对现象进行分类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塞尔提出了三条重要标准:(1)言外之的。即以言行事的目的。如命令、请求、威胁都是要听话人做某事;许诺、起誓、保证都是说话人承担起做某事的义务;报道、陈述、声明都是对某事的真假作出判断。(2)话语和世界的关系。有时候话语表述必须符合客观世界,如陈述、报道、声明等必须符合客观世界的实际情况;有时候客观世界必须符合话语表述,如请求、命令、许诺等可以通过言语行为的实施来改变世界。(3)说话人的心理状态。说话人表达话语时,会存在一定的心理状态,这也可以作为言语行为分类的标准。如陈述时的心理状态是“相信某事”;许诺时的心理状态是“意欲做某事”;请求时的心理状态是“希望听话人做某事”等。

根据这三条标准可以把言语行为分为五大类:(1)阐述类。这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是使说话人对命题的真实性进行断言,因而都能进行真假的判断。在话语和世界的关系上,话语必须符合世界的情况。说话人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是“相信”,具体的例子如陈述、叙述、报道、报告、转告、介绍、讲解、通知、宣传、推断、论证等。(2)指令类。这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是说话人试图让听话人做某事。在话语和世界的关系上,世界必须符合话语而发生改变。说话人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是“希望”,具体的例子如命令、授命、指令、指示、指使、请求、恳求、威胁、建议等。指令类言语行为最讲究策略,可以用语言来影响别人。(3)承诺类。这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是让说话人承担起做某事的义务。在话语和世界的关系上,世界必须符合话语而发生改变。说话人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是“意欲”,具体的例子如许诺、承诺、发誓、保证、担保、答应、同意等。承诺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与指令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正好相反,两者行为的承担者分别为听话人和说话人。(4)表态类。这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是使说话人对提到的话语内容表达自己的心理态度。在话语和世界的关系上,此类话语涉及的事件必须在说话之前已经存在,即话语和世界没有关系,说话人仅仅是表达对这一事件的态度。比如“我祝贺你中了五百万元大奖”,祝贺与否与中奖的事实无关,但必须先中奖,说话人才能祝贺。在表态类言语行为中,说话人表达的就是情况各异的心理态度,因而不像其他类型的言语行为一样具有一个统一的心理状态。具体的例子如道歉、感谢、祝贺、安慰、欢迎、问候、赞叹、诅咒、咒骂等。(5)宣告类。这类言语行为的言外之的是说话人试图使事实与话语一致。在话语和世界的关系上,话语描述世界的同时,世界也符合了话语,两者同时发生。这是用语言来创造事实的行为,如“我宣布大会开始”,宣布的一刹那,大会就开始了。由于话语能瞬间导致世界的变化,所以不是任何人都能实施这类言语行为(想象一下每个人都说一遍“大会开始”的混乱情形)。成功实施这一类言语行为和个人的心理状态没有关系,只受到社会习俗、法律法规的制约,往往需要背后存在某种权力机构的支持。具体的例子如宣布、宣判、宣战、命名、任命、打赌等。

这五大类言语行为其实反映了我们能用语言做的五类事情:描述世界(阐述类)、反映情绪(表态类)、承担责任(承诺类)、指派别人(指令类)和创造事实(宣告类)。

言语行为的分类拓展了我们对语言功能的认识。传统的语言学对句子功能的认识反映在句类的划分上,包括陈述、祈使、疑问和感叹四种,这种分类过于简单了,语言能做之事远比这要复杂得多。从具体操作来看,传统语言学对于句类的划分是基于语气语调的分类,这也面临着很大的困境。语言中的疑问句也可以表示非疑问的意义,如“你能把脚挪一下吗”并非询问对方是否具有能力,而是一种委婉的请求。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话语的功能就是以言行事的语力,有一个言语行为语言就能做一件相应的事,就会产生一个相应的语言功能;同时,对言语行为的分类就是对语言功能的分类,塞尔把言语行为分为五大类,背后有比较统一的标准,得到的类别也比较清晰可靠。

此外,奥斯汀提出的“隐性施为句”概念,使一个命题意义能对应多种言语行为,如“要下雨了”可以是陈述、报告、宣称甚至是警告、威胁,关键是读者如何根据语境去理解省略的言说动词。这种理论的解释力就要比句类分析强大得多。第二章 让语境说话【语境的作用】一 说还是不说——巧用语境的两个诀窍

说话离不开一定的语境,而语境的情况又相当复杂,它是以什么方式进入我们的交际活动的?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听听德国心理学家考夫卡(Koffka)讲的故事吧。

风雪交加中,一个又饥又渴的男子骑马迷了路。天擦黑的时候,他穿过一个平坦的雪原,惊喜地发现前方终于有一家小客栈。他迫不及待地策马来到店门口,店主站在门口迎接这名男子。但店主显然对客人来自何方疑惑不解,于是奇怪地询问男子从何处来。男子已经累得快要趴下了,甚至连话也没有力气说,只是伸手指了指背后。店主见了,惊恐地说道:“你知不知道刚才你骑马穿过了冰冻的康斯坦斯湖?”听了这话,男子才明白刚才穿越的雪原原来是一个冰冻的大湖,自己在上面扬鞭策马之时,几乎每一步都充满了危险……想到这里,他大叫一声,当场因后怕而毙命。

这个故事有点夸张,但它告诉我们,人类在采取行动时依靠的环境有两种: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以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例,在他骑马过湖时,地理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充满了危险、随时会开裂的冰冻湖泊,而行为环境则是男子头脑中对地理环境的知识——一块平坦坚固的积雪平原。虽然行为环境不一定是对地理环境的正确反映,但最终支配我们行动的却是行为环境。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导致了故事主人公的后怕毙命。

人类的言语交际也是一种主观行动,通过刚才的故事,我们应该明白,那些客观存在的现场事物并不能直接在交际中起作用,并不是真正的语境。语境也是一种行为环境,包含着我们关于当下交际内容的一些主观知识,这些主观知识来自上下文、现场或者我们头脑中的储备。此外,言语交际和其他只涉及行动者个人的活动相比,还有一个交互性的特点,即言语交际至少涉及会话双方,只有参与交际者共有的背景知识才能成为在交际中实际起作用的认知语境。

那么,语境包含了什么内容?笼统地说,整个世界去除掉被我们关注的那个言语行为后剩下的一切,都是这个言语行为的语境。于是要分析语境的构成,实际上就是从某个言语行为出发逐层分析整个世界,我们可以简单地分出以下几层:(1)上下文语境。从静态的角度看,它由一个语句的上下文(书面语)或前后语(口语)组成;从动态的角度看,则由一个言语行为之前及之后的其他言语行为组成。(2)现场语境。它指的是一个言语行为发生的具体时空环境。它的范围大小,就是言语行为双方当时的感知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因为超出了这个限度就无法感知、不是现场了。比如,讲课是一个言语行为,它发生在教室内,于是教室内师生双方能见到、听到、感觉到的一切就组成了讲课这个言语行为的现场语境。教室外的东西如果超出了师生的感知范围,也就超出了现场语境。(3)交际语境。它也是一种现场,但不是具体的物质环境,而是与这一次言语行为相关的各种交际要素组成的抽象环境。它包括说话的主题(国家大事还是日常琐事)、说话的场合(正式场合还是非正式场合)、说话的方式(口头还是书面,电话还是录音,独白还是对话)、交际双方的地位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了解的程度等。(4)背景语境。实际上就是在人们记忆中贮存着的关于整个世界的百科知识。它有两种类型:一是规律性的,如“水到100℃会沸腾”“买东西必须付钱”“四川人擅于吃辣”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常识;一是情节性的,如“9·11事件发生在2001年”“小张的生日是4月1日”“刘老师的电话号码是12345678”等,它们都是具体的事件。

根据语境的以上特点,我们可以推理出交际中巧用语境知识的两个诀窍。

首先,如果交际双方有非常熟悉的关系,那么彼此间必然会拥有大量的共有知识,利用这些共有知识构成语境,可以让我们的话语变得言简意赅。所以,巧用语境的第一个诀窍就是“恰到好处——只说该说的话”。

比如丈夫和妻子一起在厨房里做饭,丈夫主厨,妻子打下手。丈夫想要一点葱,就对妻子说:“你打开冰箱门,抽出第二格塑格,从里面拿四根或五根葱,摘掉老叶,切去根须,到厨房里的水龙头上洗干净,然后到厨房的刀架上拿一把刀,把葱切成碎末,再到碗橱里拿一个小碗,把葱放在小碗里拿给我。”你说这个丈夫是不是太啰唆了?时间长了,妻子准保烦得要和他离婚。因为他说的大多数都是废话,葱在哪里,怎么处理葱,都是妻子已有的知识,根本没必要说出来。其实这个丈夫只要说一句“帮我搞点葱”,妻子就能理解他的话语,并采取行动了。如果双方有足够的默契,甚至只说一个字——“葱!”在当时的语境中,妻子恐怕也是能理解的。

不过,单单明白了语境是一种交际双方的共有知识并且有意加以利用还是很不够的,因为究竟什么是交际双方的共有知识是一个大难题。你对自己拥有的知识当然一清二楚,但对方知道些什么你可能并不清楚。如果是朋友或家人,共同知识可能多一些,所谓“默契”就是共同知识在其中起作用。但陌生人呢?你怎么知道他和你有多少共同知识?交际中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观察交际对象的情况,决定自己如何说话。因此,巧用语境的第二个诀窍就是“察言观色——会说得体的话”。

比如一个大学教师,在校内经常会碰到陌生人问路,在这样一个情境中,观察分析对方的知识状态就成为得体交际的前提了。

如果对方年纪不小了,提着大包小包,一副农村人的打扮,问的又是学生宿舍,那多半是乡下来的家长,他对学校的了解应该很少,指路时就要说得详细些,尽量使用一些常识化的语言,如:“过一座小桥,向左拐,再走一百米有一个大操场,操场后面第二幢房子就是。”

如果对方有一定岁数了,文质彬彬,普通话标准,那大概是来进修的教师,他对本校的了解也不多,但对学校的一般情况会有较多的知识,指路时就可以说得简单一点,如:“沿着这条路走过两幢教学楼,后面就是学生宿舍。”

如果对方像一个学生,又穿着本校的T恤或者戴着本校的校徽,那肯定是新来的学生还没有摸清环境,给他指路就可以直接利用他的语境知识而使语言简单明了,如:“就在逸夫楼后面。”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次交际都需要估计对方的语境知识,比如教师要估计学生的知识积累,演讲者要揣摩听众的知识背景,就连闲谈,你也要分析对方的知识兴趣,要不然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们用语言所说的,其实只是我们想说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欲言之意都是语境在默默传递的。二 我要炒虾仁——语境歧义

美国学生杰克放弃了哈佛大学的全额奖学金,自费到中国大学来学习汉语,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校刊记者追在他后面让他谈谈为什么会对汉语如此痴迷与热情,一大群新入学的留学生轮番敲他的房门……可真正产生轰动效应的是杰克利用课余时间到一家小有名气的酒家当了一名“洋打工的”。他有一手绝活,能够一条手臂托住五盘菜肴在厅堂里迈着小碎步急速穿行,嘴里还像老堂倌那样吆喝着汉语加英语的菜名,引得吃客们齐声叫好。酒家生意一下子火爆起来了。

可是,有一天杰克却犯难了。酒家里来了两男一女三位穿着入时、风度翩翩的吃客,点菜时那位女士红唇一启,说:“我要炒一个锦绣虾仁、一个松子鸡米、一个蘑菇青菜心,还要蒸一条鳜鱼。”杰克一听心里嘀咕开了:饭馆里从来只有厨师炒菜蒸鱼,哪里有顾客自己动手的?转瞬间他又记起了经理的吩咐——顾客是上帝,顾客的要求一定要满足。心想,大约那位女士是烹饪高手,嫌酒店厨师的功夫不够吧。也罢,就让她掌一回勺。赶快回明厨师长,厨师长倒也爽快,既是高手,就让我们见识见识吧,忙不迭地备菜备料,虚席以待。杰克一溜小跑回到店堂,十分恭敬地对那位女士说:“请您下厨房一露身手。”谁知那几位客人目瞪口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倒是其中一位戴眼镜的先生思维敏捷,一下子反应过来了。他笑着对那位女士说:“一定是你刚才说的‘我要炒’让这位老外误会了。”这先生还真有点水平,转过身来对不知所措的杰克说:“你是来中国学汉语的吧。你一定知道,一个动词加上一个名词组成一个动宾词组,可是汉语的许多动宾词组是有歧义的,它的主语可以是动作的发出者,也可以是动作的接受者或者……”先生的话还没有说完,杰克脑子里闪现出了《汉语读本》上介绍的种种歧义结构:我照相,可以是我替别人照,也可以是别人照我;我看病,可以是我看别人,也可以是别人看我;打针、理发、上课、开刀……可是——杰克的脑子转得真快,他急急地打断了那位先生的话说:“‘我要炒一个锦绣虾仁’可不一样,这里的‘我’可以是‘炒虾仁’的动作发出者,但不可能是动作接受者,我们可不能说炒‘我’啊。”

戴眼镜的先生乐了:“小伙子真不简单,可你别性急啊,这里的‘我’固然不是动作的接受者,可却是动作的受益者啊。‘我要炒一个锦绣虾仁’是‘替我炒一个锦绣虾仁’的意思,‘我要蒸一条鳜鱼’是‘替我蒸一条鳜鱼’的意思。所以‘炒虾仁’‘蒸鳜鱼’都是歧义结构,这位女士说‘我要炒’的时候,这个‘我’是受益者,你的理解却是动作的发出者,结果就成了她要亲自下厨炒菜,这不就闹误会了吗?”

杰克一听有理,紧紧握住先生的手连声道谢,今天真是遇见高人了!下班回到宿舍,他斜倚在床上越想越高兴,可是突然间一拍大腿蹦了起来,我怎么没想到问他这个问题!原来杰克突然想起这样一个问题来:汉语有那么多动宾结构的词组,为什么有的有歧义有的却没有呢?这里总该有一个道理在管着吧。杰克有一股牛劲,非想弄个明白不可。他内查外调、上访下问后列出了这样一个单子:

有歧义的:上课理发看病拍照算命考语文配玻璃修伞修鞋裁衣服订杂志……

没有歧义的:拖地板写文章洗菜种花捶背买书读书擦桌子开灯穿衣服乘车洗脚……

单子是列出来了,可为什么一样是动宾结构,有的有歧义,有的却没有呢?杰克仍然在困惑中。一位中国同学看了他的单子,说“洗脚”原先没有歧义,可自从他的家乡开办了许多“洗脚店”之后就有歧义了——“我去洗脚”可以是我去自己洗脚,也可以是去让别人给自己洗脚……杰克大脑里灵光一闪,突然之间想明白了。

其实要回答杰克的问题,先得介绍语境歧义的相关知识。

有时候,一句话说出来,如果可以利用的语境知识有几种可能性,就会产生歧义,这就是所谓的语境歧义。造成语境歧义的具体原因非常多,我们略举几种。

首先,句子成分的省略会产生语境歧义。

徐迟的报告文学《刑天舞干戚》中,记录了一个因为语境知识不明确而导致交际误会的情景:

他刚坐下,就听到总理问候他:“林一山,你身体好吗?”他回答:“我眼睛有点不好。”总理又问:“你去看过了吗?”问的是他有没有去葛洲坝看过。他回答:“看过了。”说的是他刚看过了医生。

上例中“你去看过了吗”是一个省略了宾语的省略句,省略的对象有歧义。在这个场景中,林一山利用的是上下文产生的语境知识——我的眼睛不好、眼睛不好要去看医生,因此就把“你去看过了吗”理解为“你去看过医生了吗”。而周总理利用的是双方过去已有的共有知识——林一山负责葛洲坝工程,他应该去看葛洲坝,因此他说的“你去看过了吗”实际意思是“你去看过葛洲坝了吗”。

其次,句子中如果出现了代词,代词又可以代表两个以上的指称对象时,就会造成语境歧义。如:

①小王的朋友让小王用他的名字代开一个股票账户。

②宋师傅今天上午碰到了王老师,他招呼也没有打。

①、②两句中的“他”都可以有两个指称对象,因而造成了歧义。

最后,利用的语境知识不同,对句子强调的焦点理解也会不同,这也可能产生语境歧义。如:

你为什么打小周?

如果强调的是“打”,意思就是:“你为什么打小周?应该好好教育嘛!”如果强调的是“小周”,意思就是:“你为什么打小周?该打的应该是小郑呀!”

再如:

我爸爸特别关心我的成绩。

句中强调的焦点可以是“我爸爸”“我的”“成绩”中的任何一个,因而有不同的理解。

除了这些常见的语境歧义,还有一种语境歧义是由于人们对句法结构在不同语境中的多种理解造成的。比如,上面故事中所说的主谓结构,主语+动词既可以是“发出者+行为”,也可以是“接受者+行为”,这两种意义已经凝结在句法格式中了,是语法歧义。但是人们把主谓结构理解为“受益者+行为”却是新起的现象,要在特定语境中才能产生,因而这是语境歧义。比如“我擦皮鞋”在有的历史阶段有歧义而有的阶段却没有,在有的地区有歧义而有的地区却没有,歧义与否取决于特定语境中“我擦皮鞋”是否是可以让别人代劳的事情。

不过,这种类型的语境歧义和语法歧义之间界限并不明确,两者还存在着转换关系。如果一个歧义格式的两种意义不再依赖语境而产生,而成为语言格式自身所具有的意义,那么语境歧义就变成了语法歧义。

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别人可以代劳的事情越来越多,相信“受益者+行为”的意义也会逐渐凝固在主谓结构中,这种语境歧义就有可能变成语法歧义了。三 我想嫁一个上海男人——指称

一眨眼,杜颖已经三十了。周围的人都开始关心她的终身大事,她自己倒还不急。工会里热心的刘姐给她介绍了几次对象,杜颖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托,一次也不肯去相亲。

这天中午,在单位食堂里,刘姐特意坐到杜颖面前,一边吃饭一边和她聊了起来。“大家都说你心里有人,所以不肯相亲,对不对?”刘姐投石问路。“没这回事,都瞎传呢。”杜颖一口否认。“那你对男朋友到底有什么具体要求,说来听听啊!”

杜颖谈起这个话题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她害羞地说:“没什么特别的要求,随缘就好了!”

刘姐可是老红娘了:“你们这种小姑娘的心思啊,我最了解了。嘴里说‘看缘分’‘无所谓’,其实心里要求高着呢!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你和刘姐唠唠,我一定帮你找个满意的。”

杜颖的脸更红了:“我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真的没有?那为什么大姐给你介绍几次,你连面都不肯见人家?”刘姐不依不饶。“其实吧,我就一个要求。”杜颖吞吞吐吐地说出了真实想法,“我想嫁一个上海男人。”“哦!”刘姐一下子反应过来了:“这好啊!小姑娘到底脑筋活络,想得对啊!”

原来杜颖来自山东,在上海研究生毕业后就留下来工作了,现在还住在集体宿舍里。她不想回家乡了,想留在上海继续发展,但是上海的房价实在太高,如果也找个外来客,生活压力就太大了。所以她希望找个上海本地人,最好有婚房。而且在上海工作的几年里,她所接触到的上海男人都十分温柔,综合素质高,里外都能干,比山东的大男人主义强多了。

刘姐对此也心知肚明:“你这一说我就明白了,以后就好有的放矢了,一定帮你找个满意的!”

可是爱情来时是挡不住的,还没等刘姐给杜颖介绍上海男朋友,她自己就陷入情网了。在一次旅游中,杜颖认识了一个医生,虽然是浙江人,没有婚房,长相也一般,但两人还是一见钟情……

可是有一天,杜颖的医生男友气急败坏地跑过来说:“杜颖,你骗得我好苦!”“怎么了?”杜颖有点莫名其妙。“原来你早就有个上海男友了,已经谈婚论嫁了!”

杜颖有点恼了:“这是谁在造谣?”

男友已经急昏头了:“造谣?你们单位同事告诉我的,他在食堂亲口听你说‘我要嫁一个上海男人’!”男友说罢扭头就走,也不听杜颖的解释。

看来要向医生男友普及点语用学知识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语言理解中和语境密切相关的一种现象就是“指称”。指称指的是用名词的概括性词义去确定特定语境中的所指对象,以表明它为一次言语行为所涉及,如我们用“杯子”一词可以指称语境中某个特定的杯子。语言系统中任何词语的意义都是抽象的;借助于指称,抽象的词语意义就能与语境中的对象发生关联而转化为具体意义。

指称是名词性成分所具有的一种功能,但是名词的指称用法比较复杂,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一些不同的类型:(1)实指与泛指。

实指是用名词与语境中一些确切的对象联系起来,这些对象在说话人心目中已有确定目标;泛指是用名词与语境中任意一个或几个对象联系起来,这些对象在说话人心目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如:

①同学,借支笔给我行吗?(说话人在考试时忘带笔了)

②请把你的笔借我用一下。(说话人走到听话人面前看着听话人手中的笔说)

显然例①中的“笔”并不确指哪一支特定的笔,只要是笔就行,这是泛指;例②中的“笔”却是说话人心目中确有所指的一支笔,并且相信听话人也能从众多的事物中把它识别出来,所以这是实指。(2)全指与别指。

全指是把词语与所指对象的整个集合联系了起来,也就是指向集合中的所有成员;别指是把词语与集合中的某一或某些个别的成员联系起来。如:

①腊梅冬天开花。

②这棵银杏已经有一百岁了。

例①中的“腊梅”是指所有的腊梅,这是全指;例②中的“这棵银杏”指向“银杏”集合中的一个个别成员,是别指。(3)定指与不定指。

别指用法中指向的个别对象,对说话人而言当然是已经了解了的,可对听话人而言,就有两种可能:说话人可能认为听话人已经了解,于是就把它作为已知事物向听话人陈述,这就是定指;说话人也可能认为听话人并不了解,于是就把它作为陌生事物引入话语而向听话人陈述,这就是不定指。

定指和不定指的选择取决于说话人对听话人语境知识的估计。说话人在使用一个名词前会权衡:听话人对语境的认识中有没有这个词语所指对象的存在?如果估计有,说话人就会采取定指的方式——这就是在暗示听话人,词语的所指对象你是知道的,你应该将词语与语境中的某个已知对象联系起来;如果估计没有,说话人就会采取不定指的方式——这也在暗示听话人准备接纳一个新的对象。例如:

在加勒比海的美属威尔京群岛,一伙窃贼日前开着卡车盗走了加油站内的一台自动提款机。谁知机器内竟无分文,令这伙窃贼白忙活了一场。

画线部分的词语中,前两个是首次出现的新事物,说话人认为听话人不知道,所以采用了不定指;后两个所指对象可以依赖上文确定,所以采用了定指。

根据这些指称的类型,大家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前面故事里的误会了:原来杜颖那天在食堂里和刘姐的谈话被别人听了去,又没有听全,还断章取义到处乱传。杜颖确实说过“我要嫁一个上海男人”,但“一个上海男人”是泛指,并没有明确的对象。偷听的人倒好,把“一个上海男人”当成了实指,也就是认为杜颖已经确定要嫁给某个上海男人了,只是估计刘姐不知道,所以采取了不定指的形式。四 是“明天”,还是“星期二”——指示

大学毕业以后,王兆进了一家对员工要求很严格的外资公司。值得庆幸的是,王兆发现顶头上司——科长是他的老乡兼校友,这下安心了不少。可是上班第一个星期,王兆就发现这个校友可不是慈眉善目的,他们之间一下子发生了三次冲突。

星期一一上班,科长就交给他一份英文文件,说:“抓紧时间翻译,星期二给我。”然后就匆匆走了。王兆一愣,居然上班第一天就有实际任务下达了,外企的办事效率真是高。但是科长也没有说清楚,到底是哪一个“星期二”,是明天呢,还是下星期二?他打电话问科长,可是他已经去总公司开会了。

王兆想起大学里学英语,老师讲过时间表达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表示历法的时间,如星期一(Monday)、星期二(Tuesday)等;一种是以说话时间为参照点的指示时间,如昨天(yesterday)、今天(today)、明天(tomorrow)等。历法时间是绝对的;指示时间是相对的,“昨天”是说话时间的前一天,“今天”是说话当天,“明天”是说话时间的下一天。在我们的日常语言生活中,指示时间比历法时间更常见,而且体现出一种优先使用权。也就是说,在可以使用指示时间的情况下尽量使用指示时间,只有不能使用指示时间了,才使用历法时间。比如,某人在星期一说话,他说起上个“星期天”时,总是优先使用“昨天”;说起这个“星期二”时,总是优先使用“明天”;只有说起“星期四”时,无法使用指示时间了,才会使用历法时间“星期四”。想到这里,王兆再琢磨科长的话:如果是这个星期二的话,根据历法时间使用优先的规则,科长应该说“明天给我”;可是他说的是“星期二给我”,也就是说不是明天,应该是下星期二了。再看那份文件,厚厚一叠,一天工夫是根本不可能翻译出来的!想到这里,王兆放下心来,慢条斯理地开始翻译。

没想到第二天下班前,科长就来找王兆:“昨天给你的文件翻译好了没有?”王兆傻了眼:“不是说下星期二交吗?”科长恼了:“谁跟你说下星期二的?我说的是星期二,也就是今天交!”王兆结结巴巴地说:“我只翻译好了三页……”

结果可想而知,王兆挨了一顿臭骂,还被要求连夜加班把文件翻译好。

星期三早晨,王兆睡眼矇眬地来上班。刚坐下,就听到科长在隔壁和同事老王闲聊,隐约传来几句:“那时候,我们……,每个月的加班费……至少五千元,买房买车都没有问题。”然后两人就热烈地讨论起买什么地段的房子、买什么车好的问题。王兆无心细听,心里却像沸腾的油锅——愤愤不平!原来在进公司面试的时候,考官之一就是科长,当时王兆详细询问了工资待遇问题,科长强调一点:公司的工资比较高,但加班是经常的,而且是无偿的,公司从来没有发过一分钱的加班费,但是要随时做好加班的准备。关于加班的“经常性”,王兆昨天已经领教了,可是现在听科长他们的口气,他们是有过丰厚加班费的。难道这个加班的“无偿性”,只体现在新员工身上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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