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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18: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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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守日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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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企业管理

城镇燃气企业管理试读:

前言

了解、认识抑或分析、研究一个企业,最基本、最有效、最简洁的做法通常是从企业的“业务”“盈利模式”和“组织架构”三个方面入手。

所谓“业务”,即企业是干什么的,以什么营生,就是指从事什么样的生产经营内容,以及由此所派生出来的一系列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业务,尤其是主营业务,是决定企业生产力本质性的东西,是企业之所以成为这一企业的本质规定所在,通过开展业务活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并凭此从社会获得回报,维持企业的生存,促进企业的发展。没有“业务”的企业,即所谓的“皮包公司”“空壳公司”,它们是社会经济实体中的另类,是生长在社会经济肌体上的不健康组织,理应予以切除!

了解、分析企业业务的意义主要在于清楚企业是做什么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做什么非常重要,非常关键,它基本上决定了企业生存发展的前(钱)途,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决定了企业的赚钱模式(盈利模式),并基本决定了企业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模式和方式等诸多方面。“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基本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围绕企业的业务而派生出的一系列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也可称为“业务”“活动”或“事务”,如采购业务、筹资业务、会计业务、设备安装业务、维修业务、巡查业务、抄表业务、培训业务,等等。而这一系列的全部业务,又可分为“生产经营业务”和“管理业务”两个大类。如果要深刻认识企业,分析研究企业,或者要进入这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或其他任职,就应该把“功课”做到这样一个起码的程度上:明白企业所有或者某些与自己有关的生产经营业务和管理业务,否则,对企业(对象)的了解就是不透彻的,如果采取相应行为,则是盲目的。例如,一个普通的燃气场站工,在他(她)准备进入燃气企业之前,或进入不久,就应该对企业进行业务上的了解,而不应仅仅局限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做到“知己知彼”,方才“百战不殆”,为以后个人在企业的发展做好前期准备。基于这个目的,本书花了相当篇幅来详细阐述城镇燃气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管理业务,掌握这些业务,是我们深度了解城镇燃气企业的重要基础。不知道这些生产经营和管理业务,就无法知道城镇燃气企业这架大“机器”是如何运转的,就不知道如何去操纵这架大“机器”,就不能利用这架大“机器”来达到我们企业集体的和个人的,或者与之相关的各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更不用说“胸有成竹”地管理企业了。因此,作为前言,建议读者,尤其是对城镇燃气企业不甚了解的读者,不要忽略本书中有关对燃气生产经营管理业务的描述。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不知道各项业务的分布和功能,甚至业务流程,就不知道哪里需要管理,就不知道需要管理什么,就不知道如何去管理。

所谓“盈利模式”,或“赚钱模式”,即企业是怎么赚钱的。例如,就个人来说,可以选择打工挣钱,打一天工挣一天的钱;也可以去开个小店赚钱;还可以炒股赚钱;更有能量的,还可以研发、生产高科技产品赚钱,如此不等,赚钱方式多多,盈利模式千千万万,总之一句话,就是如何赚到钱!

那么,城镇燃气企业是怎样赚钱的呢?它是将价格相对较低的燃气“批发”买来,再经过一定的工艺程序——配气和送气,将燃气价格提高到一定程度“零售”出去,燃气前后的价格差异,再扣除“工艺程序”等成本后,就形成了企业的盈利。这就是城镇燃气企业的盈利模式或赚钱模式。这种盈利模式与商品贸易企业的盈利模式十分类似。

知道了城镇燃气企业的盈利模式,为了盈利更多,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总是力图使燃气进价最低,售价最高,中间消耗最少。这就形成了城镇燃气企业除了社会责任后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城镇燃气企业贯穿始终的经营哲学。

了解了企业的盈利模式,明白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理所当然地,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围绕盈利模式,围绕核心价值观而展开,具体工作中以此作为基本标准来审视、判断企业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是非曲直。例如,在这个盈利模式所揭示的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要求下,就可以促进企业及其各个方面必须重视对公众、对政府关系的处理,使之达到最佳、最有效率和最有效益,而可以把燃气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放在自己应该有的适当位置上,没有必要投入过多去搞燃气技术研发(至少中小城镇燃气企业是这样)。因此,如果将此上升到经营管理高度,企业的盈利模式就决定了我们经营管理的理念,我们的一切经营管理都必须在盈利模式的支配下进行,而不能脱离盈利模式去谈经营和管理。

所谓“组织架构”,或“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其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组织架构是看得见、模得着的东西,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各项业务推进提供组织力。所谓的“组织力”,就是组织的推动力。一个人不是组织,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集合才是组织。组织的组织力是单个人所无法比拟的。因为在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大量的活动需要多个人合作才能进行,这就产生了对组织的需求,产生了组织。企业的组织架构,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企业内部产生组织力的生发框架,并被企业外部认识的直观“形体”。要知道一个组织的规模,内部的分工协作、制约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运营机制、管理特点等,对企业的组织架构稍加分析,就能基本得出结论。本书中,对“组织架构”这一分析工具的运用,许多章节中都有述及,这并不是多余,而是有利于正确认识、快速理解各相关系统及其业务运行机理的“钥匙”。组织架构虽然可以被看作外在的,但它所支配的内容却是企业管理最本质的东西。作为前言,在此也特别提醒读者,不要忽视对企业组织架构的认识,否则将难以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城镇燃气企业的管理活动及其管理特点、管理规律。

本书分十章,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我国现阶段的城镇燃气企业管理内容,但实际上还远远不止这些,实践总是比书本、比理论丰富得多,复杂得多。但愿读者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大体清楚我国城镇燃气企业是什么,管理者是如何进行经营管理的,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有关城镇燃气经营管理的入门读本,也为有志研究城镇燃气企业的研究人员,为有志从事城镇燃气企业管理的相关人员提供一本基础参考书。赵守日2016年1月第一章燃气基础燃气企业处于一个特殊的行业。它的特殊性与其经营的产品——燃气有关。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和有毒的气体,如何将燃气按时按量并安全地送至用户消费,决定了燃气企业与普通商贸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内容上的重大区别。为正确反映和满足生产经营内容的需求,燃气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也要有自己的特色。只有了解燃气企业,才能更好地理解对燃气企业的管理,而欲了解燃气企业,须从了解燃气基础知识开始。第一节燃气基础知识

燃气是人类使用能源的一个重要部分。本节的论述从能源开始,再扩展到燃气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一、能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能源是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也就是说,凡是能直接或者经过转换而获取某种能量的自然资源都称为能源。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改善人们生活所必需的燃料和动力来源。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驱动力。自从人类告别了渔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从刀耕火种开始,人类先后经历了薪柴时代、薪炭时代和石油时代。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大的进步,一直依赖于能源这个物质基础,依赖对能源的发现和利用。特别是以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为代表的工业革命以来,能源技术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也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它无时无刻不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能源。当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能源消费结构、开发利用水平和人均能源消费量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技术水平和生活水平。

目前,已经进入人类视野的能源形式多样,如石油、天然气、煤、沼气、柴薪、生物能源,以及太阳能、核能、风能、水能、电能等,数不胜数,我们只有用分类的方法,才能对它们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一)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按能源产生的方式,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也称“天然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天然形式存在,并没有经过加工或转换的能量资源。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任何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可分为三类。(1)地球本身蕴藏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核能、地热,等等。(2)来自地球外天体的能源,如宇宙射线、太阳能,以及由太阳能引起的水能、风能、波浪能、海洋温差能和以植物光合作用为基础的生物质能,等等。(3)地球与其他天体相互作用的能源,如潮汐能、重物势能,等等。

二次能源是指由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转换成其他种类和形式的能量资源,如电力、蒸汽、汽油、柴油、重油、液化石油气、酒精、焦炭、激光、氢能,等等。(二)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

按能源是否可再生,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重复生产的天然能源,即不会随它本身的转化或人类的利用而日益减少的能源,如太阳能、水能、风能、海洋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

非再生能源是指不能重复产生的天然能源,它随着人类的利用而越来越少,如石油、天然气、油页岩、可燃冰(天然气水合物)、核能等。(三)合能体能源和过程能源

按能源是否本身含有能源可分为合能体能源和过程能源。

合能体能源,也称“含能体能源”,是指包含能量的物质,如煤、石油、天然气、石化燃料、草木燃料等,它们的特点是可以直接存储的能源。

过程能源是指能量比较集中在物质的运动过程,是物质在流动过程产生的能量资源,如水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辐射能、电能等。它们的缺点是无法直接存储。(四)常规能源和新能源

按被利用的程度,可分为常规能源和新能源。

常规能源也称传统能源,是指已经大规模生产和广泛利用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柴薪燃料、水能等。常规能源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主要能源。在讨论能源问题时,主要是指常规能源。

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能源,如可燃冰、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能等。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生产规模较少,使用范围窄。(五)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

按对环境的污染情况,可分为清洁能源和非清洁能源。

清洁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它们对环境无污染或污染很少,如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能、水力发电及风力发电等。从传统意义上讲,清洁能源是对环境友好的能源。

非清洁能源是与传统清洁能源相对的概念,是对环境不友好、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能源,如煤、石油等。二、燃气的概念及其分类

燃气,即可燃性气体,英文是flammable gas,即“易燃烧气体”,是指在空气或氧气的存在条件下可以燃烧并释放大量热量的气体,如煤制气、油制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低分子烃类气体。

按照燃气的来源,通常可以把燃气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气体等。(一)天然气

天然气的英文名称是natural gas。是指在地表以下、孔隙性地层中天然存在的烃类和非烃类混合物,而且主要由低分子的碳氢化合物组成。根据其来源,天然气一般可分为气田气(也称纯天然气)、石油伴生气、凝析气田气、煤层气、页岩气和可燃冰。(1)气田气。气田气是从气井直接开采出来的燃气。气田气的4成分以甲烷(CH)为主,甲烷含量在90%以上,还含有少量的二氧222化碳(CO)、硫化氢(HS)、氮气(N)和微量的氦(He)、氖(Ne)、氩(Ar)等气体。(2)石油伴生气。石油伴生气亦称“伴生天然气”“油田气”,是指与石油共生的天然气。包括气项气和溶解气。气顶气是不溶于石油的气体,为保持石油开采过程中必要的压力,一般不随便采出;溶解气是溶解在石油中,伴随石油开采而得到的气体。(3)凝析气田气。在深达3000~4000m或更深的气藏所产生出的气相中,含有大量戊烷和戊烷以上的轻质烃类的天然气。凝析气田气除含有大量甲烷外,还含有2%~5%的戊烷及其他碳氢化合物。(4)煤层气。煤层气亦称“煤层甲烷气”,俗称“瓦斯”。是在成煤过程中生成的,并以吸附或游离状态赋存于煤层及周围岩石上的一种可燃气体。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通常在90%以上),还有少量的一氧化碳、氮、氢及烃类化合物。(5)页岩气。页岩气是指一种以游离或吸附状态藏身于页岩层或泥岩中的非常规天然气。页岩亦属致密岩,故页岩气也可归入致密气层气。页岩气的形成和富集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往往分布在盆地内厚度较大、分布广的页岩烃源岩地层中。与常规天然气气相比较,页岩气开发具有开采寿命长和生产周期长的优点。大部分产气页岩分布范围广、厚度大,且普遍含气,能够长期以稳定的速率产气。(6)可燃冰。可燃冰又称为天然气水合物,是分布于深海沉积物或陆域的永久冻土中,由天然气与水在高压低温条件下形成的类冰状的结晶物质。因其外观像冰,而且遇火即可燃烧,所以又被称作“固体瓦斯”或“气冰”。天然气水合物甲烷含量占80%~99.9%,燃烧污染比煤、石油、天然气都小得多,而且储量丰富,全球储量足够人类使用1000年,因而被各国视为未来石油、天然气的替代能源。(二)人工煤气

人工煤气是指以固体、液体,包括煤、重油、轻油等为原料经过转化制得的可燃气体。根据制气原料和加工方式的不同,可以生产多种类型的人工煤气。(1)干馏煤气。利用焦炉、连续式直立炭化炉等对煤进行干馏所获得的煤气称为干馏煤气。干馏煤气的主要成分是氢、甲烷、一氧化碳等。每吨煤可制煤气300~400m3。干馏煤气的生产历史最长,目前我国还有少部分地方以干馏气作为燃料来源之一。(2)气化煤气。将原料煤或焦炭放入工业炉、发生炉、水煤气炉里燃烧,并充入空气、水蒸气,使之生成以一氧化碳和氢为主的可燃气体。气化煤气,根据生产方法不同,又可分为发生炉煤气、水煤气和压力气化煤气三种。(3)油制气。油制气是指利用重油(炼油厂提取汽油、煤油和柴油等之后剩余的油品)为原料,经过高温裂解制成可燃气体。其主要成分是烷烃、烯烃等碳氢化合物,以及少量的一氧化碳。石脑油(粗汽油)也可作为制气原料。与重油相比,石脑油含硫少,不生成焦油、烟类及污水等,气化效率高。

生产油制气的装置简单,投资少,建设速度快,管理人员少,生产启动、停炉灵活,既可作城镇燃气的基本气源,又可作调度气源。(4)高炉煤气。高炉煤气是钢铁企业在炼铁过程中由高炉排放出来的气体,是钢铁冶炼的副产品。其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高炉煤气可用作炼焦炉的加热煤气,以使更多的焦炉气供应城镇用户。高炉气也常用作锅炉的燃料或与焦炉煤气掺混用于工业气源,如陶瓷烧制等。(三)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英文名称是liquefied petroleum gas,缩写为LPG。液化石油气是石油开采、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通常来自炼油厂。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丁烷和丁烯。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烃类混合物,具有常温加压或常压降温即可变成液态,以方便储存和运输,升温或减压即可气化使用的显著特性,因而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燃气。液化石油气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在油田或气田开采过程中获得的,称为天然石油气;另一种是在石油炼制加工过程中获得的副产品,称为炼油厂石油气。(四)生物质气

生物质气是指以生物质为原料通过发酵、干馏或直接气化等方法产生的可燃气体。各种有机物质,如纤维素、脂肪、蛋白质、淀粉等,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发酵,并在微生物(主要是甲烷菌)作用下产生可燃气体,又称沼气。用作发酵的原料有粪便、垃圾、杂草、酒糟、落叶等有机物质。用于干馏和气化的秸秆、稻壳、树枝、木屑也是农业和林业的废弃物。因此,生物质气属于可再生资源。生物质气中的甲烷含量约为60%。

除了上述介绍的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气等燃气之外,还有一些待开发和利用的非常规燃气,如天然气水合物,俗称可燃冰,是天然气与水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类似冰的笼型结晶化合物。

对城镇燃气企业而言,通常使用的燃气为天然气(含液体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及人工煤气几种。从使用发展趋势来看,将以天然气为主。三、燃气的基本性质

气体是指无形状、无体积的可变可流动的流体。气体是物质的一种形态。气体与液体一样是流体,它可以流动,可以变形。与液体不同的是气体可以扩散,其体积不受限制。气态物质的原子或分子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运动。气态物质的原子或分子的动能比较高。气体形态可通过其体积、温度和其压强所改变。(一)燃气的组成成分

燃气是由多种可燃与不可燃成分组成的混合物,主要包括以下成分。(1)碳氢化合物,如甲烷、乙烷、乙烯、丙烯等。其中,甲烷在常温下为气体,无色无味,比空气轻,可燃易爆,烷烃和烯烃在空气中能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2)氢气。氢气无色无味,密度很小,可燃烧,易爆炸,燃烧产物为水。(3)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有剧毒,比空气轻,可燃,燃烧产物为二氧化碳。(4)少量二氧化碳、氮气等不可燃成分。(二)燃气的性质

燃气具有普通气体的一般性质,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是气体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燃气的性质归纳起来,有如下六个。(1)可燃性。从上述燃气的组成成分可以看出,燃气的主要成分是可燃的碳氢化合物,如甲烷、乙烷、乙烯、丙烯、一氧化碳等,都是易燃物质。它们与氧气接触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并释放出大量的热和光。例如,甲烷燃烧的化学反应式为

又如,乙烯在氧气充分的条件下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并释放大量的热:

燃气之所以有巨大的经济作用,不在于它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碳和水,而在于它燃烧产生大量的热,也就是热能。以甲烷为例,每千克甲烷燃烧产生55900k J热量,相当于10kg煤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当然,燃气的经济价值不仅仅在于燃烧取能,还在于相应化工产品的价值。但就目前来看,主要功能还是燃烧取能,供工商业和民用。(2)易爆性。燃气与空气以一定比例混合后,可形成一种能燃烧或能爆炸的混合气体,一遇火源就能发生燃烧,在有限的空间内也能发生爆炸。这种遇火源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燃气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燃气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爆炸上限或下限,一般以燃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例如,甲烷的爆炸下限为5.0%,爆炸上限为15.0%;乙烷相应的极限为3.0%和12.5%。当容器或管道中的燃气泄漏在大气中,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遇火源将发生燃烧和爆炸。当燃气浓度低于下限时,遇火源既不燃烧也不发生爆炸;当燃气浓度高于上限时,遇火源发生燃烧但不发生爆炸。

在容器或管道中,如果燃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当其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火源即发生燃烧或爆炸,这种爆炸危险性更大。当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是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则为扩散现象的结果,形成平稳的扩散式燃烧,又叫稳定式燃烧,如燃气烧火炒菜等;如果燃气在燃烧前已经与空气均匀混合形成,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火则发生爆炸或燃烧,这种现象也叫“动力燃烧”。如果管道破损漏气,或燃气其他设施、阀门等损坏漏气,燃气扩散到空间,与空气形成爆炸极限混合气体,遇火源立即以爆炸形式向返回方向燃烧,直至漏气处为止,转为稳定式燃烧。2(3)腐蚀、毒害和窒息性。燃气中的某些成分,如HS、CO、2CO等,不仅腐蚀设备,降低设备耐压强度,严重者可导致设备裂隙、潮气,遇火引起爆炸事故,而且对人体极为有害。当大量燃气或其生成物扩散到空气或空间里,达到一定浓度,会使含氧量减少,严重时可使人窒息死亡。(4)可流动性。像其他流体一样,燃气在一定的方向压力作用下,可以沿容器或管道引导的方向流动。这种物理性质是燃气管道输送的前提。(5)可压缩性。由于气态燃气分子间的距离空间非常广阔,遇到一定压力,分子间的距离变小,从而一定量的燃气的体积就缩小。2例如,将天然气常温下压缩至20MPa(相当于200kg/cm)时,天然气体积缩小200倍,储存于容器中,便于运输或储存。(6)可液化性。可液化性是指在常压下,将气体燃料降温至-161.5℃以下,气态燃气即变成液态。例如,天然气降温液化后,其体积缩小为原来的1/625。液化天然气是经压缩、冷却至其沸点(-161.5℃)后变成液体,存储在0.1MPa左右的低温储罐内,运输用专用油罐车(俗称“槽车”)或专用船,使用时重新气化。

在上述6个主要特性中,可燃烧性(放出热量)与燃气的经济性有关,爆炸性和腐蚀毒害窒息性与安全性有关;可流动性、可压缩性和可液化性与燃气的使用方便性有关。四、燃气经营管理中的常识性概念和数据

在燃气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我们经常碰到一些与燃气有关的专业概念和数据,理解和掌握这些概念和数据,对于我们学习、理解燃气企业管理颇有裨益。(一)压强

压强表示单位面积上所受到的压力。压强单位通常用“Pa”表示,全称为帕斯卡。帕斯卡是法国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散文家。1662年8月19日帕斯卡逝世,终年39岁,后人为纪念帕斯卡,用他的名字命名压强单位。2

Pa或帕就是1牛顿(N)的力均匀地压在1m面积上所产生的压强。1Pa是一个很小的压强,实际工作中用较大的单位来表示,如k Pa(1000帕),MPa(兆帕,即1000000帕)。日常用的“1个大气压”2约等于1公斤力作用在1cm面积上的压强,即相当于76mm汞柱产生的压强。1个大气压≈100k Pa

在实际工作中,“1个大气压”“1个工程大气压”或“1公斤压力”,表示的都是一个概念。工作中谈到压力多少,实际是指压强多少,很多时候都说“多少公斤压力”。记住:1公斤压力=100千帕=0.1兆帕或1千帕=0.01公斤压力(二)城镇燃气管道压力分类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城镇燃气管道压力分4大类别,共7个压力等级。其中高压燃气管道和次高压燃气管道主要用于干线或次干线管道气输送,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主要用于连接燃气用户。部分特殊用户,如燃气发电厂,通常用高压或次高压输送燃气,而普通居民用户,通常用低压输送燃气。我国城镇燃气管道压力级别,详见表01-01-01。表01-01-01 我国城镇燃气管道压力等级(三)燃气计量单位

与燃气的经济性有关的计量单位有3种,即体积(容积)、质量和热值(焦耳)。3(1)体积。通常用立方米(m)来表示。指的是在标准状态下一定质量燃气的体积。当燃气压力为101.325k Pa(1个大气压)和温3度0℃时,一般称为标准气体,用Nm表示。标准状态体积不是我国燃气交易计量标准。平时燃气公司向用户收取气费的计量体积是20℃时,常压(1个大气压)下的燃气体积用量。(2)质量。地球上任何物质都有质量。用质量为单位计量一定量的燃气,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其计量单位通常用吨(t)、千克(kg)或公斤。

对于同一种燃气,它的质量和其标准状态下的体积是可以换算的,关系是:31吨液化天然气≈1350 Nm31吨液化石油气≈420 Nm(3)热值。热值又称热卡或发热量,计量单位为卡(或千卡)。由于热的本质是功,所以,热值与功的表示单位,如焦耳(或千焦)、千瓦·时、英热单位等可以互相换算。在燃气行业,燃气热值的实用单位为“英热单位”,或“百万英热单位”。

英热单位,英文是British thermal unit,简记为Btu,是英、美等国采用的一种计量热量的单位。它等于1磅纯水升高1°F(华氏)所需要的热量。其标准定义为:在1个大气压的特定压力条件下,1磅纯水的温度由59.5°F上升到60.5°F所需的热量。由于1英热单位太小,实际工作中通常用“百万英热单位”来计量燃气质量。

1百万英热单位=1000000英热单位=1055000千焦(kJ)=1055兆焦(MJ)

燃气的热值与相应的燃气存在对应的当量换算关系。所谓当量,是指与特定或俗成的数值相当的量。例如,1公斤标准煤的热值相当于0.637公斤汽油的热值,简单地说,1公斤标准煤相当于0.637公斤汽油。

表01-01-02表示几种常用能源与1标准立方米天然气的当量换算值。例如,1标准立方米天然气的热值是34.6MJ,相当于1.18公斤标准煤(热值是1.18×29.3=34.6MJ)。又如,1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相当于9.61度电。表01-01-02 常用燃气热值与当量换算表

在国际贸易中,液化天然气(LNG)和液化石油气(LPG)价格通常以每百万英热单位多少美元作为结算价格,而不是以每立方米或每千克(公斤)多少美元为结算价格。例如,2015年2月中旬,亚洲LNG现货市场价格已经跌破7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百万英热单位”的英文缩写是mm Btu。(四)常见燃气压力容器压力

压力容器,英文是pressure vessels,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1)煤气罐。煤气罐是钢制的移动压力容器。内部压力(压强)2为0.5~1.2MPa,合5~12kg/cm。(2)槽车。槽车储罐内设计压力为0.8MPa,运行压力为0.3MPa。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等级,划分为低压(L)、中压(M)、高压(H)和超高压(U)四个。

低压L:0.1MPa≤P<1.6MPa;

中压M:1.6 MPa≤P<10.0MPa;

高压H:10.0MPa≤P<100.0MPa;

超高压U:P≥100.0MPa。第二节城镇燃气企业概述

燃气企业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它既有企业的一般规定性,又有自己经营内容上的特殊规定性。而城镇燃气企业是燃气企业的一个子系统,它的经营范围及其经营方式与非城镇燃气企业又有明显不同。本节将从一般企业到燃气企业再到城镇燃气企业展开分析,进而逐步“推导”出城镇燃气企业的概念。一、什么是企业

研究城镇燃气企业,首先从普通企业开始。“企业”一词,由“企”字和“业”字组成,“企”,表示企图,“业”表示事业。顾名思义,“企业”就是“企图事业”,就是企图干一番事业。现代汉语中的“企业”一词源于日语。与其他一些社会科学领域常用基本词汇一样,它是在日本明治维新后,在大规模引进西方文化和制度的过程中翻译而来的汉语词汇。而我国戊戌变法后,这些汉字词汇由日本大量引入现代汉语。在英语中,“企业”一词为“enterprise”,其中含有“(艰巨、复杂或冒险性的)事业”“计划”以及“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意思。“企业”一词用于商业领域,表示企图冒险从事某项获取利润的事业(但凡创办过企业或个体户企业的人都有这种体会)。企业作为一种组织,是指“运用资本赚取利润的经济实体”。所以,我们可以对企业作如下定义: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资源,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上述企业的概念反映了两层意思:一是经营性,即根据投入产出进行经济核算,获得超出投入(成本)的资金和财物的盈余,企业的目标一般是追求盈利,即具有营利性,即经营性;二是反映企业是具有一定经营性质的实体。由此可见,企业基本上属于一个经济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因为上述企业概念并没有反映出参与企业活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企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成果,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产物。

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在经历了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庄园、封建社会的家庭和手工作坊等形式的演进后,在资本主义社会阶段诞生了企业这种现代形式。二、企业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成若干类型,见表01-02-01。表01-02-01 企业的类型三、燃气企业的概念

燃气企业,也称燃气经营企业,是根据生产经营领域进行划分的一种类型企业。它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可燃气体(含液态)为媒介,运用各种相关生产经营要素,如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装备、特许经营权等资源,为社会提供燃气产品及其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上述对燃气企业的概念性描述,除了包括企业的一般要素,如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法人资格以外,最主要的是“以可燃气体为媒介”,以及“提供燃气产品及其服务”的本质规定性。也就是说,燃气企业之所以称为燃气企业,而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企业不能称为燃气企业,就在于其经营内容是燃气及其与燃气相关的服务。可见,燃气企业是表01-02-01中第3条划分标准——按生产经营领域而再进一步按经营产品为次标准细分下的企业分类。

仅就燃气企业“燃气”这个本质规定性而言,由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分工极其细致,在燃气整个产业链上,又分布着无数从事或承担某一项或数项功能的燃气企业或燃气经营实体。用燃气产业链将所有有关的企业或经营实体“串”起来,凡是处在这条产业链上的企业都是燃气企业。

燃气产业链的大致情况是:

燃气勘探与开采—燃气收集与储存—长途管道输送—城镇门站接收与储存—城镇高压次高压管网输送—低压或中压管网输配—用户消费。

在上述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的业务都可以独立出来,进而可分成“燃气勘探业务”“燃气开采业务”“燃气收集净化与储存业务”“长途管输业务”“城镇燃气储存与输配业务”“燃气销售业务”等。从理论上讲,上述每一阶段的业务都可以独立出来,由相应的企业经营,充分发挥专业化分工的好处。相应便产生了燃气开采企业、长途管输企业、燃气储运企业、城镇燃气输配企业、燃气销售企业等。这些是直接经营燃气产业的企业。除此之外,还有围绕燃气主产业链开展间接业务的企业,如燃气工程勘探企业、设计工程监理企业、燃气工程建设企业、燃气装备研制企业、燃器具制造及其销售企业、燃器具安装修理企业等。现在我国天然气开采及其长途管输业务都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一体化经营,使得燃气产业链变得相对紧凑,从而使得整个燃气产业链上的企业数量大大减少。这种一体化经营方式,虽然可以减少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市场竞争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

以上讨论的是管道燃气产业链方面的情况。但是,在非管道燃气产业链上,同样也存在许多相对独立的燃气业务,如围绕燃气运输,有燃气槽车运输业务、燃气近海运输业务、燃气远洋运输业务等;围绕燃气产存购销,有燃气储存业务、燃气批发业务、燃气进口业务、燃气配送业务(如瓶装气)、液化气生产、各类加气站业务等。这些业务都可以独立出来,由相应的企业经营,因而又产生一大批燃气企业。

由此可见,燃气企业,或燃气经营企业,尽管其经营的产品——燃气,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体系中已经属于比较细分的行业(或业务),但是在燃气这个比较细分的行业内部,又派生出无穷多样的燃气企业。因此,“燃气企业”还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如果将“燃气企业”作为一个对象进行研究,不是不可以,但由于各类燃气企业之间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经营的方式、政府管制的方式及程度等方面差别较大,因而其研究难度可能是非常大的。限于笔者的水平,本书将研究对象的范围仅集中在“城镇燃气企业”。四、城镇燃气企业的概念

如果将上面燃气企业的概念加以简化,可写成:燃气企业是经营燃气产品及其服务的企业。那么,什么是城镇燃气企业呢?

事实上,2010年10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间接回答了“什么是城镇燃气企业”的问题。该条例的第二条第二款有这样的表述:“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结合上述条例的指引,围绕什么是城镇燃气企业这个概念性问题,我们可以作如下解读。(1)城镇燃气以城市门站为分界点。在燃气全产业链上,城市门站之前的产业都不属于城镇燃气的范围。门站及以后的产业链属于燃气产业链的终端,直接连接燃气用户,燃气经过漫长的产业链运行,最终到达终端消费领域,供消费者消费,并最终实现燃气的价值,完成燃气从勘探开采到使用消费的燃气形态的“生命”运动过程。以门站为分界点,意味着燃气经过门站以后,进入消费领域,这时的燃气才称为“城镇燃气”,经营“城镇燃气”的企业,才是城镇燃气企业。(2)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属于非城镇燃气业务。经营这类业务的企业,不属于城镇燃气企业。这类企业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开采(生产)企业、天然气液化生产企业、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企业等,都不是城镇燃气企业。因为它们提供的燃气产品都属于中间过渡产品,没有进入终端消费领域。(3)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进口,也非城镇燃气业务。天然气进口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陆路国际输气管道输入进口,另一种是通过LNG远洋轮船进口。液化石油气一般只通过LPG远洋轮船进口。这两种燃气进口业务处在燃气产业链的气源组织阶段,离燃气消费终端还有较长距离。从事燃气进口的企业一般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因此也被排除在“城镇燃气”企业范畴之外。(4)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以及沼气和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也不属于城镇燃气业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将这类燃气业务排除在城镇燃气范围之外,可能是因为这类燃气的生产和使用主体比较特殊,且不涉及面广量多的广大公众,其安全等规范管理比较容易做到。(5)“混业”经营情况。混业经营是指同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既经营城镇燃气业务,又经营非城镇燃气业务。例如,LNG进口企业,从境外购进LNG后,大部分进入气库储存,以供批发销售,还有一部分经过气化后,用燃气管道直接输送给发电厂发电消费,或提供给其他特殊工业用户。将进口LNG进行气化,直接进入终端消费,构成了城镇燃气成立的“要件”,这部分业务就可以理解为城镇燃气业务范畴。再如,进行城镇特许经营的燃气企业,因为气源保障或开展多元化经营需要,自己开设天然气液化加工厂,或自行组织进口LNG、LPG,显然,开设天然气液化工厂和进口燃气,都不是城镇燃气业务。对于此类“混业”经营企业,如何区分它们是城镇燃气企业还是非城镇燃气企业呢?在此,提供以下两条判断思路。

第一,关注企业的主营业务。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那么它就是什么类型企业。如果某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城镇燃气,虽然还经营非城镇燃气业务,则它属于城镇燃气企业;如果某企业的主营业务是非城镇燃气业务,虽然它还部分经营城镇燃气业务,则该企业不是城镇燃气企业。主营业务是城镇燃气还是非城镇燃气,不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列示的经营范围,而是要看企业这两类燃气业务量和利润来源的大小。因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不按城镇和非城镇业务列示的,而是笼统地列示出来。例如,深圳燃气营业执照上的主营业务是这样列示的:“从事深圳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燃气投资”。其中“液化石油气批发”是指从境外进口液化石油气再向境内批发销售,这是非城镇燃气业务。实际上该企业还有2个天然气液化加工厂,也属于非城镇燃气业务。所以,一般来说,从营业执照上难以看出企业是否属于城镇燃气企业。

第二,关注每一块具体燃气业务的经营实体(企业)。不论企业的“混业”多复杂,但是具体到每一块燃气业务,都会落实到一个或多个具体的经营实体(企业)进行经营运作。这一个个不能再分的经营实体(企业),一定是可以分辨出它属于城镇燃气实体(企业)还是非城镇燃气实体(企业)的。具体方法是:首先区分燃气企业总部是城镇燃气还是非城镇燃气企业,依据是燃气量和利润构成,再区分所属企业,直到最基层企业,依据仍旧是燃气量和利润构成。如果区分企业是城镇燃气企业,就按照城镇燃气的经营管理方式运作;如果是非城镇燃气企业,就按照非城镇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运作。

综上所述,可以给城镇燃气企业作如此定义:所谓城镇燃气企业,是指全部或主要经营城镇燃气业务的燃气企业。

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燃气企业与城镇燃气企业存在经营内容和管理方式上的差别,并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为叙述方便,从此开始,如无特别说明,本书将“燃气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都称为“燃气企业”,而不影响本书将“城镇燃气企业”作为对象的研究。五、我国燃气企业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在公元前250年以前就发现并利用天然气。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战国时期,李冰父子于公元前256一前251年在四川兴修水利,钻凿盐井。而后来在临邛(今邛崃)的盐井中发现了天然气,当时称为“火牛”。从公元前200年起,在邛崃境内就开始用天然气熬制盐巴。在北宋仁宋、庆历、皇佑年间(1041—1053年),中国的钻井技术有了一次大的革新,出现了“卓筒井”。这是从大口径的浅井向小口径的深井发展的标志。当时中国的钻井技术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促进了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并传到西方。在当时,我国的“火井”正式列入国家税课,天然气业开始从盐业中独立出来。

但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燃气应用始于1862年在香港创立的“香港和中华煤气公司(Hong Kong&China Gas Company)”,现名为“中华煤气公司”。1865年,英商在上海设立“大英自来火房公司”,利用水平炉生产煤气以作照明用。上述2家中国最早的煤气公司,初期燃气业务都是生产煤气用于照明。1812年德国工程师温泽在英国伦敦创建了世界上第一家煤气公司——威斯特敏斯特煤气照明与煤炭公司,比我国也仅早半个世纪。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上海、沈阳、抚顺、大连、长春、锦州、哈尔滨、丹东等几个城市有煤制气工业,相应的煤气公司多为外国人开办和经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燃气企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发展阶段。(1)1949—1980年前后。全国建成了一批利用焦炉气和化肥厂释放气为主的城市燃气企业或单位。这些燃气企业或单位隶属于城市公用事业,或隶属于所依托的大型国有企业,并通过燃气管网或瓶装形式向居民供气。这类企业当时通称“煤气公司”。1965年,北京开始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2)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1979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后,开始了利用国内和国外液化石油气源的阶段。一批以气源国际采购和批发业务为主的燃气企业在广东沿海等经济发达但能源缺乏的地区产生和发展起来。先后出现了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企业。(3)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这一时期的天然气供应陕气进京为代表。随着我国城市燃气产业天然气时代的到来,燃气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产生和发展起来。到2014年年底,全国约有城镇燃气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100万人。其中主要分布在华东和西南地区。全国性的城镇燃气公司有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新奥燃气、昆仑燃气和中国燃气等特大型燃气公司;地方性的大型燃气公司,有北京燃气、广州燃气、上海大众燃气、深圳燃气、重庆燃气、长春燃气、沈阳燃气、杭州燃气等知名企业。第三节燃气企业的行业属性及其财富实现模式

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燃气企业也一样,并伴随人类驾驭自然能力的提高——燃气的广泛使用,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燃气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本质原因在于它的生产力属性。生产力属性是决定燃气企业价值——创造财富的基础。而燃气企业如何发挥它的生产力属性作用,如何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和实现财富,也与燃气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行业分工及其由行业分工决定的财富实现模式有很大关系。一、燃气企业的生产力属性

燃气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它的生产力属性是压倒一切的重要属性。所谓企业的生产力属性是指企业具有将各种资源组织起来,依据特定的社会需求,转化成具有使用价值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功能性质。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只是潜在地存在于各自的领域,其本身并不能“变”出产品来,而要生产出产品,必须由具有相应生产或服务功能的企业将这些各自独立的生产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组织起来,投入生产过程,开展生产经营。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具有组织资源、将原材料等生产资料转换成人们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特殊功能。企业家之所以成为企业家,就在于企业家有能力、有胆识地通过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各个分散的生产资源离开了企业的组织利用,它们仍旧是原来的生产资源,永远不会变成新的产品或服务。就如一堆钢铁堆放在那里,永远不会自动变成机器,只有通过机器制造企业组织加工,才能变成机器。

就燃气来说,它是一种生产和生活要素,而且是一种可以直接(不改变物理化学性能或形态)进行生产或生活消费的要素。但是,燃气不是像空气那样广泛存在于人们的周围,可以随取随用,而是要经过开采、加工、运输、配送等一系列过程之后才能进入用户消费。而且,燃气属于一种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在其开采、加工、运输、配送及消费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定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才可以安全地使用或消费。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开采燃气,如何生产燃气,如何输送燃气,如何配送燃气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生产要素组织、转换和安全保证能力,才能最后使燃气进入消费领域。例如,煤气加工,将固态的煤炭通过锅炉燃烧再用水蒸气气化,便可得水煤气。生产水煤气的主要生产要素是煤炭、锅炉、输送管道,以及资金、人力、场地等。这些单个生产要素是不能生产出水煤气的,只有由具备相应生产技术、资金、设备、合格的生产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在企业管理者的合理组织下,通过锅炉的转换,才能生产出所需要的水煤气。再如,经过长途高压管道输送到城市门站的天然气,是不能直接用于居民消费的,它还要经过一系列非常复杂的过程,如净化、干燥、加溴、调压、输配或配送,才能将高压燃气“打理”成符合用户燃具需要的终端燃气,供用户消费。在这个“打理”过程中,需要门站、储气设施、各种压力管道、调压设备、计量加溴装置、场地、资金、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这些单个的生产要素不能完成由城市门站到用户的燃气输配任务,只有相应的燃气企业,才能将上述各种生产要素有机组合起来,并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处理,把合格的燃气送到用户手中。显然,单个生产要素,或单个人,都不能完成这个任务,必须依靠一个组织——燃气企业。二、燃气企业的产业分类

人类社会经济演进的总趋势是遵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路径,其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人类活动产品、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类要生存,首先必须找到食物,或生产食物,而最初的打猎(牧业)和采摘(农业)是生产食物的主要部门。后来发展到主要由种植(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来生产食物。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农、牧、渔业开始并一直伴随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下去,农业为人类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后来,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当农业生产的食物不仅能够满足农业人口本身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时,才逐渐从农业中分出一部分劳动力来从事工业和其他生产或活动,以满足人类其他生存发展需要。马克思说:“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所需要的时间减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时间就越多。”农业发展了,以制造业(尤其是起初的家庭手工业)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又开始产生和发展起来。所谓“制造”,就是生产出与原来不一样的产品,包括建造房屋等活动,使人类得以从岩洞中迁徙出来。工业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又要求满足物质生活以外的各种更高级的需要,如生活上的便利、娱乐等各种精神上的需要。

以上是人类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演化的路径。英国经济学家A.G.B.费希尔1935年在其《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中,首先提出将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级生产阶段,其生产活动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第二阶段以纺织、钢铁和其他工业生产的大规模发展为特征;第三阶段是以各种服务业的产生并迅速发展为特征。近代经济学家在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经济结构变化规律及其发展趋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用三次产业划分国民经济的概念和方法。早在20世纪20年代,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就流传着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概念。他们将农业称作第一产业,工业称作第二产业。A.G.B.费希尔在大洋洲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第三产业的概念。他认为,第三产业满足人类除物质需要以外的更高级的需要。1940年,英国经济学家C.克拉克更加广泛地使用了第三产业的概念,即服务性产业,包括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一切经济活动。1957年,他又明确地将产业结构分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部门。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划分,是根据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历史发展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分类,反映了人类社会分工和经济活动的不同阶段,以及社会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研究国民经济的一种重要方法。三次产业的概念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在许多国家里,都是按照三次产业的方法来划分国民经济部门:第一产业,即农业,包括各种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第二产业,即工业和建筑业,其中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第二产业的特征是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其产品是自然界曾经不存在的;第三产业,即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也就是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各行各业。根据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又可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类。

2003年,国家统计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GB/T4754—2012,将国民经济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每个产业下又分门类,其中第一产业仅1个门类,5个大类;第二产业4个门类,45个大类;第三产业15个门类,48个大类。有关燃气(天然气、煤气)的分类信息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列为第二产业(工业和采矿业)的采矿业的第07大类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列为第二产业C门类(制造业)中的第45大类、450中类、4500小类。还有如“道路运输”“管道运输”“仓储业”“批发业”“零售业”都属于第三产业。

前面提到,第三产业可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其中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应业和仓储业。三、燃气企业的行业定位

燃气从开采、生产、储存、运输、转化(液化、气化)、批发、配送到用户使用全产业链上分布着各种各样以燃气为生产经营媒介的企业。根据这些企业的主营业务性质,可以将它们分别归类到各次产业分类中去,见表01-03-01。表01-03-01 燃气企业行业归类现实中尚未在我国发现此类以专门储存燃气为业的燃气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管道燃气输配业务,又归属第二产业的D门类的45大类的450中类的4500小类。

表01-03-01中的“燃气储存”企业,现实中尚未发现;“燃气道路运输”业务一般由属于运输行业的运输公司的槽车承担;而“燃气工程建设”不属于燃气业务。所以,现实中只存在如下六类燃气企业。

第一类,燃气开采和生产企业。开采性燃气生产企业处于燃气产业链的最前端,目前我国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国有企业负责天然气的勘探和开采;加工性燃气生产企业,如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也主要集中在这三家企业的炼油厂。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煤(油)制气生产企业和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这一类企业处在第二产业的制造业范围,因此可将它们统一称为“燃气生产企业”。

第二类,燃气管道输送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指燃气长途管道输送企业,目前我国存在两大类:一类是“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主干管网燃气输送企业,另一类是各省区的燃气管网公司。前者负责将燃气从开采地和进口口岸气站向沿途各省市输送,后者连接“三桶油”的主干网和本辖区内的城镇燃气管网。管道燃气输送企业数量不多,但体量大,并主导着上游气源,是城镇燃气的主气源供应者。

第三类,燃气输配企业。目前在我国,专门从事燃气输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还不曾见到。因为我国目前的城镇燃气输配管网和燃气销售业务没有分开,统一由一家企业运营,运营企业进行燃气输配是为了销售,输配服从销售。但有的燃气企业集团为方便内部管理和发挥专业分工的好处,将所属燃气管道输配业务独立出来,交给自己的所属公司来打理。这种专门从事输配业务的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集团母公司的分公司,名称通常为“某某输配分公司”。将燃气管道输配业务独立出来,可能是未来的改革方向。

第四类,燃气配送企业。燃气由集中批量燃气变成分散个量燃气,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燃气管道输配(输送和配送),另一种是通过气瓶灌气由车辆和人工配送。这两种类型的企业构成城镇燃气企业的基本形式。所谓的城镇燃气企业,从燃气商品组织供应方式上实质是燃气配送企业,所以,有些地方,如香港,将城镇燃气企业称作燃气配送企业。燃气配送企业,即城镇燃气企业,是本书研究的对象。

第五类,燃气销售企业。这类企业一种情况与上述第三类燃气输配企业相类似,属于大型城镇燃气集团的所属销售分公司;一种情况是依托某个燃气进口企业或燃气生产企业而设立的专门从事燃气批发销售的企业。后者可以是一个独立法人企业,也可以是依托企业的分公司。

第六类,燃气贸易企业。通常指从事燃气进口业务的企业。世界燃气贸易主要通过海运,主要运输工具是LNG或LPG槽船。我国目前的燃气贸易企业主要是指从事燃气进口的企业。燃气到达进口码头,再批发销售给国内市场。这类企业属于典型的商业形态。燃气企业的业态及产业定位见表01-03-02。表01-03-02 燃气企业的业态及产业定位

从表01-03-02可看出,燃气企业除第一类燃气开采和生产企业属于第二产业外,其他都属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难怪城镇燃气企业(燃气配送企业)使用的会计报表是商业会计报表体系。四、城镇燃气企业的财富创造

对于业态为燃气开采和燃气加工生产的燃气企业,由于其开采出产品,加工生产出了新的产品,它们直接创造了新的使用价值,直接创造了社会价值,因而也直接创造了社会财富;而处于流通领域之商业业态的城镇燃气企业,是否也创造了价值,增加了财富?

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中,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是决定性环节,是创造价值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决定性环节,其他三个环节虽然对生产具有反作用,但处于从属地位。传统的商业理论也认为,商业流通领域的利润来源于生产领域,来自生产企业的“让渡”。但是,无论如何,商业经济,商品经济,从古有之,至今,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为什么?因为商业虽然不能创造价值,但却能创造或带来财富,使财富增加,有的甚至可以巨富,如沃尔玛、家乐福、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淘宝、京东等,都是不从事生产,而仅仅从事商业流通的财富巨头企业。其缘由,从社会再生产过程考察,在于它们具备持续强大的“交换”能力,通过交换,能够满足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的需要,进而使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愿意把自己的部分财富让渡给这些商业企业。

社会再生产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内在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它们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作为再生产过程的交换,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和消费一方的媒介,它一头连接生产和分配,另一头连接消费。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处于中介地位,没有了交换,整个社会再生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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