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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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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吉

出版社:春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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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

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试读:

让我感谢你,赠与我欢喜

文/梅吉

也许,总有这样一个人,虽然他没有进驻在我们的生活里,却一直住在我们的心底,住在我们的精神领域里,在夜深人寂时,在某一个风起时,在快乐或者不快乐时……便会静静地与他说话——他是一个最长久的秘密,美丽而坚韧。

坦白地说,这个故事其实是我的秘密。我不能说所有的都来源于生活,但至少,我用了最饱满的感情,最大的诚意,最多的努力来写这样一个故事。也许会有读者觉得这个故事太平淡了,琐碎的细节,温吞的情感,迟疑不决的性格。但不是所有的喜欢都要迂回曲折,跌宕起伏,也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有着一马平川的勇气。

总有些情感,犹如隐在盛夏角落里小小的花簇,不轻易地被察觉,也总有这样的女孩,小心而谨慎,敏感而羞怯。她们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会表现出镇定自若,如素不相识一般的淡然,但内心却慌乱又紧张。不是因为不够喜欢,而是因为她们的热情,就如同深埋在坚硬地表下的油井,没有人发现那丰富的蕴藏,要等。

要等。这就是暗恋吧。

就像等待瓶中发芽的种子,对着不确定的未来,真心而倔强的等着;又像是冬季的松鼠藏匿坚果一样,要放在最隐藏、最安妥的树洞里。也许这终究是一场错过,但谁又能否认,那些隐匿的等待的心情,不是如此地动人心魄呢?如同最美的一场雪,如同最繁盛的花期,如同烟火璀璨……空前而绝后。

我想写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心情,我想要给梅小清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性格。不是最浓烈的一抹,但这也是属于她的青春,属于她这般平凡女孩的情愫。即使那些情节淡得像随手摘来的一片叶子,却有着自己的执与着,也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脉络。

与我来说,这就是个虽然很不起眼,但又无比美好的故事。写给那些有过暗恋经历,或者正在暗恋的人们——曾有怎样卑微而忧伤的心情,辗转反侧。

暗恋时,我们总会做点傻事吧,傻傻地等待着对方的注意,傻傻地望着对方的背影,傻傻地哭,傻傻地笑……但正是因为这些傻,才让我们觉察到这份喜欢的弥足珍贵,也正是因为这些傻,才让我们觉得真实的感动——看着故事里的梅小清,看着故事里的任远,我心疼他们,却又感觉到他们的幸福,因为即使不在一起,但他们长久地驻在彼此的心底。

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那个时候,在我们年少时,还没有学会如何去表达,表达感情或者表达情绪时,我们总会给自己一个面具,总会越是在意而越是表现出不在意,因为,我们还太小了。我们害怕去承受一些结果,害怕被拒绝,害怕被嘲笑,或者被失去……我们也以为,他们会懂,他们应该懂,但其实谁也不懂,连我们自己也不懂自己,在懵懂与无知,在懦弱与迟疑之间,我们与他们失之交臂。

错过应该是这世间最忧伤的一个词语。

一个错过,便是一生一世。一个转身,便是与整个世界背道而驰。

你的方向,他的方向,再也没有交汇的点。

但我想,即使“错过”,也是另外一种圆满。在人海茫茫中,在亿亿万万的人群里,曾经有过这样的相遇,有过这样的悸动,有过这样的欢喜和喜欢,已经让我们满心感激。不是别人,不是任何人,而是独一无二的那个人。是那个人,让我们哭,让我们笑,让我们感觉到自己,感受到生活,看到成长,也体味到爱恋的滋味……即使他什么都不知,但我们,都知道。

这是一个秘密。美丽而忧伤。

这是开在我们心尖的花束,颤微又慎重。

我们的心里,或者都有过,都有着这样一个秘密。在我们的情感里,都有过“那样”的一个人,是朝圣的方向,是心里最幽深最柔软的部分。

我在说一个秘密,在讲一个暗恋的故事。有点自言自语,有点罗罗嗦嗦,还有点天马行空,但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更喜欢随着故事里人物自己的性格来经历下去。他们在我的思想里,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在经历着青春的时候,我又如同经历了一遍我的青春。在他们经历着成长的时候,我又如同经历一遍我的成长。他们是我的故事,但我又仿若是他们的故事——我是何其任性,又是何其幸运,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写故事,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情感。

我多么希望,当我的读者看完这本书后,会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那个小小的自己,感同身受。我更希望,当你合上这本书后,会对默默暗恋的他(她)勇敢地说一声:我喜欢你。

不管有怎样的答复,我们的内心依然澈清如水,我们依然满怀感激,我们也会更加积极而努力地生活,不管是在一起,还是不在一起。

而我在这里,也想要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任远。

我喜欢你——梅小清。

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故事,是你们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是你们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很圆满,也是你们,让我懂得: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让我感谢你,赠与我欢喜。

题记:我们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楔子

梅小清几乎整夜都没有睡,她的心根本就静不下来。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日,是个星期六,稀薄的阳光从烟灰色的云层中透出来,有些勉强。北风吹得很凉,空气中有湿漉漉的潮气,她眯缝着眼睛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长空寥廓,刺得眼睛有些隐隐作痛。深呼吸,深呼吸,想要以这样的方式镇定自己的情绪,但她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嘭嘭嘭,嘭嘭嘭,就好像不断地敲着的一扇门,让人急促而慌乱。

把手圈在唇边,大声地,用力地喊:“任远……你听到了吗?”但没有声音在空气中被听到,那样,那样的一声,永远都只能被藏到心的最深处。

这是个蛊。

刹那间,眼里全是泪。

今天是和任远见面的日子,在十年之间他们的人生轨迹是两辆完全不同的列车,在偶尔的相遇后,便朝着不同的方向,渐行渐远。但在十年之中,她从未曾忘记过他,他就像她心里的一粒朱砂痣,冷冷地与她对望着。

她从未有想过要到达他的彼岸,但那却是她朝圣的方向。有些无能为力。

所有人都告诉她,他们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步,是很多步。其实她自己也明白,但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是因为,他就是他。梅小清一直没有办法坦白,而在今天,她决定要告诉他,告诉她这十年之间在他不知道的人生和生活里,发生了什么。

他们就要见面了,这是一次迟到的表白,又或者一场对自己的救赎。

最近她在看的那本《1Q84》里,有一句话:他大概都会在这有两个月亮的世界里顽强地活下去,找到前进的路,只要不忘却这份暖意,不丧失这颗心。

梅小清想,她也会找到前进的路,不忘记这份暖意,不丧失这颗心。第一章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八月的天空清澈得像一匹孔雀蓝,微风掠过,街上的树阴枝叶婆娑,在光和影之间,被拖得很长,有青苔的气息,就像小小的蜉蝣生物,在四处开着。

穿着方格子衬衣的梅小清站在一家小店的落地玻璃前,目光里有疏浚疏浚的心情,她保持那个姿势已经有片刻了,以至于店家老板不得不走出来招呼她。在门被推开的时候,挂在门上青铜的风铃叮咚地碰撞了一下,让她条件反射地回转头去。

老板是个年轻的男子,个子清瘦修长,肩膀很宽,头发绒绒地让人想到蒲公英。“需要进来看看吗?”他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男低音,并不显得特别殷勤也不觉得很冷淡。

梅小清的脸微微地烫了一下,抱歉地解释:“我不买。”“不买也可以看看。”老板的嘴角咧出更深的笑意,又补充了一句:“没关系的。”

他注意到她握在帆布挎包斜带上的手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就好像在内心做着某种重要的决定,她薄薄的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然后再望了玻璃里一眼,也许是这一眼让她下定了决心,跟在他的身后走进去。

这是家宠物店。并不大,四十坪左右,一只好斗的松鼠犬在不锈钢的笼子里冲梅小清狂吠,雪瑞拉的声音加了进来,然后是博美和蝴蝶犬……就好像是一曲狗狗的管弦乐,杂乱无章的混着双簧管、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圆号等等。“别闹!”老板说了一声,就像站在台上的总指挥家,一收拍子,音乐就停了下来。偶尔有低呜的声音,但也平息了下来。梅小清有些佩服地看着老板,他却是一脸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是午后的时间,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在店里还摆放着一些出售中的狗狗食物、狗狗衣服和其他零零碎碎的用品,让整个店显得生机勃勃。梅小清的手依然搭在挎包的斜带上,走路很轻很拘谨,也有可能是板鞋的缘故,无声无息的。从她在外面的时候,老板就已经注意到她了,齐肩的直发,面孔小小,属于素淡清丽的那类,倒是她的包有些过于大了,相对于她的身形来说。

老板本来想跟她介绍一下狗狗的品种,说了几句,见她并没有兴趣听的样子,就停了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一边抱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博美喂牛奶。小小的黑色夹杂着金黄色的博美犬,柔柔软软地蜷成一团,眼睛懒懒地闭着。“要不要试一试?”老板抬头问,奶瓶举到半空中。“不用。”她说,但目光并没有从博美身上挪开。老板的心里莫名地软了一下,他是个爱狗的人,所以他大抵能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她应该是曾经养过一只狗,亲密无间,但有一天,这个伴走丢了或者死掉了,于是她尽管很喜欢却再也不愿意去重新养一只——害怕会再一次失去,再一次伤心。她应该是那种敏感而又小心翼翼的女生,尽量把自己保护起来,不受到伤害。“我得走了。”她别过面孔扫视了一眼四周,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碰它们一下,虽然她随手就可以拿过一只球或者一枚玩具骨头逗弄一下,但她只是站在一定的距离,静静地看一下,然后转身走掉。

这是一个陈述句,她也没有想等回答,只是在余音结束就推门出去。门上的风铃又叮当了一声,老板怔怔地看着她融进一片明媚的阳光里,有些莫名的惆怅。

星期五的下午,梅小清要去印刷厂送片子。她在一家女性杂志做编辑,除了跟作者约稿以外自己也主持着几个P的栏目稿,其中有个栏目是回答读者的提问,最多的是关于情感的问题,比如有个叫完美的女生说错爱了一个男人,但在分手之后又觉得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或者另一个叫精灵睡了的读者问她的男友说不给他就意味着不爱他,但给了之后他又不像以前那么爱,诸如此类。

每每看那些信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树洞,倾听着很多的声音,而她的那个树洞呢?她给完美说如果中了情花毒,那就去找断肠草,在你找到断肠草之前总有段时间会痛苦。她跟精灵睡了说,你要找的男人是把你放在心上的,而不是放在床上的。

她回答问题的时候用的名字是小妖,古灵精怪的名字跟她本人一点也不符合,但因为是杂志的定位,所以也就由不得她了。倒是她的回答往往精辟而出其不意,也受到了不少的好评。她是从大学毕业起就不再写信了,现在交流太过方便,一个MSN,一个QQ,一封EMAIL,就会知道对方的消息,所以现在的工作能收到纸质的信,也是让她喜欢的原因之一。从收发室里拿着一叠从各个城市邮来的,字迹各异,却又带着淡淡墨香的信纸时,是一种真真切切的质感,和存在感。

对于工作来说,她并没有太多热切的期盼,事实上这是一份并不需要太用力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她有固定的作者,在截稿之前他们会把稿件发到她的信箱里,她给出一些送审意见再处理整合一下文字就可以了。她在《都市情》杂志社工作了三年,同事换来换去,她却像株植物一样安生立命在一方土壤里。就像三毛笔下喜欢的那种生存状态: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这也是她属于金牛座的一部分性格吧,土相星座,总是很稳,不喜欢改变。有时候她自己也写些情感小文投到别的杂志上,完全是兴趣所致,如果要固定的每月约稿,写稿,她就会退缩起来。并没有想过要过怎样的生活,其实这样已经很好,一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一套还在按揭但压力不大的房子,还有两个很好的闺中密友,可以谈心,也可以结伴,生活静如秋水,却也安好满足。

其实这个星期五的下午,和其他的星期五的下午并没有什么区别,天空中有白云,有属于八月的那种懒懒散散的阳光,电线杆上停着一排麻雀,很像是五线谱上的小黑点,十字路口有穿着蓝色制服帅气的交警,从玻璃上反射过来的光汇成闪闪的一点,又一点,像华丽绸缎上的碎钻一样。街道上,有奶茶店、音响店、书店、服装店、小吃店……去印刷厂的路上还会经过一个小公园,大约二十分钟骑车的路程,她会把已经审核过的小样交过去,如果有错字漏字或者编排有问题的地方特别地交代一下,然后等着印刷厂下厂制作,新一期的杂志就这样在流水线上一本一本的被装订出来。

这条路走过很多次,她可以准确地知道这家店那家店的名字,太过熟悉。

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突然转向的银灰色尼桑撞上,电光石闪之间她及时地跳车,但右肩还是先着地,一声砰响,连同单车和单车铁框里装的一叠墨黑色的塑胶小样都被卷进了车底,有吱吱的声响,她的肩膀穿过来钻心的疼。

车主即刻下车,最先关注的不是被撞到的人,而是他的车。被压得稀巴烂的单车杠在银灰色车身上划过几道痕迹。“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车主先出声质问,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头顶有些秃,眼睛很小,眉头皱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像被拧成一团的布,让人特别地不舒服。

梅小清张了张嘴,因为疼痛因为生气反而说不出话来。在他们身后很快就形成了堵塞,堆起了几辆车,不断地摁着喇叭,这是条并不宽敞的两车道,只要前面一堵,后面的车根本就没有办法通过。

她知道司机的目的,先发制人,从气势上压倒她就可以避免她的追究。明明是对方的过错,但她却是不想开口争辩,默默地从车底把已经报废的单车拉扯出来,右手臂疼得抬不起来,其实重要的是那些小样,如果损失一张,影响了印刷,这个责任才是大的。“这可不是我的车,是单位的,修的话肯定要上千块去了。我说你怎么就不看看路?”车主喋喋不休,在身后那些喇叭声里完全没有意识他引起了公愤。

她倔强地不想跟他争辩,只是小心地拾着地上散落的小样,三十六张,七十二个P,是一张都不能少的。有人抬手递过来几张,她接的时候,微微地仰头扫了一眼,因为是逆光,有些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是在接过来转身低头的时候,她的心却好像被图钉钉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手上的动作却在机械地重复,那种从手臂传来的剧烈的疼痛感隐退下去,她的肩膀摇晃了一下,明明是这么晴朗的天,却好像有雪粒砸在眼角,冰凉而润湿。

所有的小样拿在手里时,她不得不站起身,然后说:“嗨。”

明明是要给一个笑容的,但脸部的肌肉很僵硬,声音被捏住了,除了这个字好像再也说不出来。

是任远。

穿着白色衬衫,烟灰色西装,没有束领带,深邃的眼睛,剑眉飞扬,高而瘦,站在一派阳光里,整个人就像春天里的乔木。

是任远。

他几乎没有变,就像她在脑海中闪现过很多次的样子,带着强大的气场。把她推到一个类似悬崖的地方,脚下是翻滚如雪的浪花,层层叠叠的扑上来,又绝望又悲伤。

是任远。

空气被震裂了,震碎了,那些残骸带着凌厉的锋芒插到她的身体里,这浮光魅影的城市不断地倒塌,以排山倒海的气势一栋栋地垮下去。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画地为牢,你逃不掉。

他就是她的无期徒刑。

直到任远离开,梅小清还站在路边。她被这样的重逢给震住了。这是个星期五的下午,她要去印刷厂送校对过的小样。她被一辆尼桑车撞了。肩膀上的疼在短暂的蛰伏后,又压了上来,不同的是,那些疼通过呼吸、心跳、毛细血管的传播,把她整个人都吞掉了。

然后,她蹲下去,在人来人往的阳光里蹲下去,抱住肩膀,无声无息地哭泣。眼泪就像被撕开的一处伤口,汩汩地,汩汩地,不断地流淌出来。

刚才她说什么了?

她只是被任远的突然出现给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会在这样的状况里遇见,不,是有想过会再见面的一天,但不是这样的突兀,这样的措手不及,就好像命运的一个推搡,让她摔到了他的面前。很慌乱,很紧张。她的表现太差了——她连笑容都没有一个。

他的车也因为这个小小的事故被堵在了后面,他下车想看看发生了什么,然后便看到了狼狈的她。她的样子肯定是很丑的,衣服是普通的帆布衣,在手臂上还有她不小心用圆珠笔画过的一杠,反正那并没太明显她也继续地穿着,裤子也是普通的牛仔裤,深蓝色的,头发,头发昨天因为太懒没有洗,也许还有隔夜的气息——她对自己的形象非常失望,因为这失望而更加觉得难过。

任远见到是她,眉眼间也流露出诧异,语气里透着关切:“还好吧?”

她点点头,手里紧紧地攥着小样,有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而那个司机依然在旁边唠叨:“先生,你来评评理,我并没有逆行,是她突然间直撞上来。这个车才做了保养,并不是我私人的,我一个打工的,出这样的事可是要被开除的。”

任远扫了他一眼,问梅小清:“怎么回事?”“他的车突然地转向……”梅小清低声地解释,整个人几乎要站不住。怎么会这么巧?怎么会在这样的时候遇到,毫无心理准备——但她到底要做怎样的心理准备,才能坦然地面对他呢?“算了。我自认倒霉!”车主自顾自地说着,转身想要上车溜掉。“叫警察来处理。”任远笃定地对司机说。“我还有事,这太麻烦!”司机的声音软了下来。“应该送她去医院检查。”他看着梅小清,询问地说:“哪里有伤到?”“没有,不用了。”她的目光下意识地挪到另一边。“真的没有事?”他再一次地问。“没事,就是单车不能骑了,不过没关系。”她说。“既然她都说了没事了,我还赶时间,先走了。”司机迫不及待地说完,就赶紧上车,开着车扬长而去。“去哪里?我送你!”任远看了一下身后。道路通畅,他的车也不能在马路上久停。“不用。”“那……再见!”他淡淡地说。“再见。”她在他的面前除了想逃,就是无处遁形的紧张。他并没有勉强,他转身的时候,她退到路边。

她眼睁睁地看着一辆车从她面前过去,又一辆,然后是任远的车。他直视前方,表情很淡,副驾上坐着别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们的目光有过交汇,但就好像看风景一样,不带任何的情绪。

但她的旁边是任远。她和他在一起,他们交谈,一起去某处,一起用餐,或者还有更多的一起。她一定是很优秀的吧。在梅小清的心里,能和任远在一起的,一定是出色的、出众的,是可以与他驰骋,陪他翱翔的,而不是她,她从来不认为自己值得被任远喜欢,她太过平凡,简单,何况,她也没有什么理想想要为之奋斗。

唯一让她觉得自己特别的地方,是她勇敢地爱上了一个很优秀的人,爱上了一个与自己差距很大的人,这是需要胆量,需要很多勇气的。

虽然,什么也不说。

只是放在心里,一个人的事。

尤薇薇说她喜欢的方式很蠢,这原本就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世界,哪个女子不犀利?遇到不爱自己的人,转身即走,不浪费一点的时间和感情。何况是这么漫漫无边的暗恋。

也许在梅小清的心里,无法说出的感情,才是最新鲜的。事实上,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和任远在“一起”,那种机会就跟恐龙再次出现地球一样,毫无希望。他在她的生命里,就像一方标志性建筑,只是仰视,不能轻薄。

她在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友,工作以后也交往过男友,现在,在尤薇薇和夏燕的怂恿下,也相亲,也参加单身派对。她不抗拒去认识别人,也没有想过要等,等待是无谓的——她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也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生活。遇到有合适的男人她也会相处一下,但无一例外的她都是被甩掉的那个对象。

她觉得她在感情上是个彻底的失败者,清冷的性格,不热烈,不妩媚,不可爱,和她一起相处寡淡无味,很快对方就会退却了热情。

那个晚上,与任远再遇到的那个晚上,她在家里做了火锅吃。很多的辣,很多的热气腾腾,然后就着这些麻辣的感觉,她又哭了一会儿。

她确定,他很好。

这就够了。

在窗口眺望整个城市的时候,有梁静茹的声音落进来。她在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好,曾一起走却走失的那路口。

也许,这是她心里的歌词吧。第二章什么都丢了,但不可以再丢脸

电话在响第一声的时候,梅小清就接了起来。是早晨的九点,其实她老早就醒了,只是躺在床上,在想些琐碎的事,今天要洗衣服,要去当当上定一些书,还要给夏燕打个电话,问问要不要陪她去做产检。或者这些思绪的后面,有另外一个主题,就像是被帷幕挡住的舞台,缓缓地拉上去的时候,才可以看到整个内容。

她还没有从昨天见到任远带来的冲击里缓过来,他们已经有三年没有见过了,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他的那些记忆就隐匿在时光的洪流里,但在这样的重逢里,才发现,原来那些情绪依然卡在那里,卡在离心脏最接近的位置。

他们的见面太平淡了,根本不像是在街头遇到老同学,至少应该寒暄几句,问问工作和生活。他甚至没有客套地说一声有时间的话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吃饭。礼貌上应该这样说吧?

她也没有问他什么时候回国的。她常常去校友录上,他在高中毕业的十年里登陆校友录的次数是618次,这是个很频繁的数字,但他很少发言,只是有时候会发些风景照,有瑞什凯诗、有罗马、有巴黎、有希腊、有威尼斯、有莱茵河……从亚洲到欧洲,他去过很多地方,他拍的每一张照片都色彩丰富,画面感很强,层次分明的线条,明暗的光线,这是他的兴趣所在,她早知道的,他只要想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到最好。即使是这些照片。

她把那些照片全部拷贝到自己的电脑里,在思念无边的时候,她才会翻阅它们,就好像是一杯解渴的水,能给她的内心一些灌溉。她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他在埃斯特主教别墅喷泉前的那张,他抬手触碰一方从神兽嘴里喷出来的水,她在揣测那些手感——被他触到的感觉,是怎样?

那张照片里,他穿着白色的衬衫,藏青色的西装,阳光扑在他的脸上,还是那种一贯淡然的表情,微微启开唇,有好看的弧度,身体右倾,衬衣上折出一些痕迹,背景是涓涓而出的喷泉,在石壁上长满了绿色的苔藓。她的心缩瑟起来,抬手轻轻触碰他的脸。

电脑屏幕上的他,静静地望着她。

始终静静地望着她。

当年他是以地区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人民大学的,在毕业以后又直升本校研究生,然后是商务部公务员,现在是外派比利时的外交官。嗬,他是一名外交官。

她在十年后只是一家小期刊的小编辑,英语早就忘记了,每每看外国片都是那种紧盯中文字幕的人,有时候想,这样的她即使是呆在他的世界里,也会惶恐不安的吧。也只是想想,优秀如他,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与她都有着云泥之别。

电话是尤薇薇打来的,她扬高了声线,带着明显的兴奋和急切,直奔话题:“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梅小清把枕头靠在后背,半坐起来,手机贴在耳边:“好消息。”“任远……回来了。”明明是五个字,但尤薇薇分成了两截来说,就好像,非要这样才能把惊喜留到最后。而且“回来”两个字加重了语气。其实这几年任远也有回来过,但他没有联系过她,她也没有想过联系他。只是后来会听到某某同学说,他见过任远了。他是同学间传诵最多的名字,因为他是所有人都艳羡的对象,那些消息就特别的多。

也是从罗君亦那里知道任远有女友的事,“很漂亮,很开朗,性格很好,很快就可以熟起来。”,“对了,家境好像很好。”她又说。

彼时,梅小清就坐在她的对面,旁边还有几个高中同学,任远的名字每出来一次的时候,她的心就被撞了一下,她只是听着,在听到他的女友时,并没有嫉妒的心情——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他的身边怎么可能没有女人?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

欢喜,忧伤,都在小小的胸腔里,滴水穿石,成了一枚刺青。“坏消息?”梅小清不动声色地问。“这一次你们会碰面了。”这就是坏消息——梅小清不禁失笑。“本来都快没事了,再一次见到又会在灰烬里燃起火苗。”关于她的暗恋,尤薇薇和夏燕是再清楚不过了,她们目睹她又蠢又笨地喜欢一个人,目睹她在爱情里摔了一次又一次。她们说这是任远症候群,就算梅小清并没有想过要和任远在一起,但她的人生始终被他影响着。“不会。”梅小清笑出声来,顿了一下又说:“其实我见过他了,在昨天。”

她大概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使了些力气尽量用很平缓的语气,但只有她自己清楚,在每个字里有怎样的暗涌。“你受伤了?!”尤薇薇问。

梅小清的心里动容了一下,在恍惚的时候想,是问她的身体还是心?如果是肩膀,她昨天夜里有给擦过药了,又红又肿,每每提起来都疼,大约是伤到韧带了。她有过类似的“经验”,也许有些疼对她来说感觉还好些,至少会覆盖她心里的一些情绪。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即使是到现在,她始终无法让自己镇定。“不碍事,只是伤到肩膀。”她不以为然地回答。“是姚伟的婚礼,他给我送请柬的时候说任远也会去,并且答应做伴郎……你在听吗?”尤薇薇试探地问。“不知道送多少礼金合适。”梅小清没有正面回答。“姚伟问我,你是不是还没有男友,说是他们质监局有个不错的人选。我当时就说你已经有男友了!”尤薇薇急忙地说:“我只是不想你在任远面前失了面子,你自然是有很好的男友。”

梅小清皱了皱眉,看来这才是个坏消息。

要去与以前暗恋的人见面,为了不被对方看轻,所以带出色的男友去。“其实也没什么。”梅小清浅浅地说。被不被看轻又怎样,她原本就是这样轻,不是有个男友就会让自己显得不同了:“到时候就说他出差好了。”“也行。”尤薇薇又说:“一会儿跟夏燕约了逛街,你来吗?”“今天恐怕不行。”她解释:“有稿子要赶。”其实是她想一个人呆着,这个时候,谁也不想见,静静地等待心情平静下来。就好像是一场发烧感冒,需要一些时日,才能让症状退却。

合上电话后,她又继续躺下去,胡乱地想一些事。

窗户是开着的,橘黄色碎花的沙曼被吹开一角,那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一棵植物,刚搬来的时候尤薇薇有送来两盆仙人掌,但她竟然是那种连仙人掌也养不活的人,跟它们一点缘分也没有,总是一段时间后就莫名地枯掉了,后来索性什么都不养了,也许不曾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她从来不是一个主动积极的人。

行走在地铁站的时候,背景音乐是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正好听到中间的部分,清淡的竖琴伴奏下,是小提琴的独奏,舒缓而悠长,就好像站在山峦之间,看一对蝴蝶翩跹,心情静默而又淡淡惆怅。高中那会儿这是她很喜欢听的曲子,收集了很多版本,二胡版、手风琴版、洞箫版……加起来有二十多个版本,有时候是跟同学借来磁带,自己再用白磁带录进去,想来,喜欢《梁祝》不过是对爱情的一种憧憬吧,两情相悦,才是最圆满的爱,即使是死亡也了无遗憾。而她呢?即使那么喜欢一个人,却没有勇气用自己的一颗心去碰撞另一颗心,太凛冽的心其实是最脆的,轻轻地一摔,就碎了。

有轰隆的声响由远而近,是1号线地铁进站了,她踏进黄线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地想,等回去的时候要重新完整地听完这首曲子。

这个时间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但地铁里人依然很多。是这座城市的第一趟地铁,从升仙湖到世纪城,沿线穿过了整个城区,刚开通的时候报纸上每天新闻都在说如何地拥挤,她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直到地铁开通了几个月才第一次坐,若不是因为要去城南做个人物专访,需要赶时间,她大概还不会来“挤”这趟。

她被圈在黑压压的人堆里,手紧紧地握着竖立的扶杆,那上面见缝插针地握着很多的手,女人细腻的手,男人粗厚的手……她的记忆像是被抽了一根丝出来,在逼仄的空间里想起了第一次坐地铁的情形。

那是六年前,北京。她去北京出差,因为念的只是很普通的专科学校,所以早一年毕业,她的大多数高中同学都还在读书。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市场报做记者。

来北京西站接她的是高中同学杨家真,但没有想到任远也会来。

北京西站真的很大,她被裹在人群里的时候有些昏头转向,是十月的天气,北京已经冷了,她穿在米色风衣里的连裤袜被风透过去,皮肤有刺刺的感觉。他们隔着一段距离,听着杨家真说话,但她在他每句话后都会问一句:“什么?”杨家真又不得不重复一遍,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出梅小清的恍惚,没有察觉到她心里被冲撞的感觉。

她的行李是杨家真拿着的,一个小旅行包。其实她更想要交到任远的手里,但他始终都站在一段距离之外,这个距离,是被杨家真挡着,也被空气里那种疏离挡着。他们三个人,朝地铁站走过去,有时候是三个人并排,有时候是任远在前面,又或者是后面。他几乎没有怎么讲话,虽然梅小清一直在心里等着。

他们走进地铁站,下台阶,乘电梯,转过通道,安检……她小心地跟在后面,那是她第一次坐地铁,她怕她出了错闹了什么笑话——她很怕在他面前丢脸,所以尽量少地开口说话,掩饰自己的无知和浅薄,也许是太过珍惜了吧,所以才会把每一句要说的话在心里掂来量去。

这个时间地铁站里人稀稀拉拉的,明亮如白昼的车厢里,杨家真坐在她的身边,任远坐在对面的位置上,其实明明他们的身边还有空位,但他在那么多可以选择的座位里选择了对面。坐在他两个空位之外的是一对小情侣,低头说着什么,女朋友娇羞地一笑,手作势打了男友一下。梅小清心里微微动了一下,生出些羡慕。车速提起来的时候,有些凉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她缩了缩颈项。

大约是觉得没事可做,任远拿出随身听,把耳塞戴在耳朵上,他的耳朵有很好看的轮廓,长得线条流畅,耳垂丰厚,呵,这是很有福气呢。她的目光逡巡着他,就好像把自己隐在大堆喧嚣的歌迷里,默默地注视着台上那个唯一的主角,一束灯光映射在他的身上,她可以那么清楚地、近距离地看着他,蓝色的针织衫套着白色的衬衣,淡青色的牛仔裤,足下是运动鞋,很学院派,很清秀,也很俊朗。

杨家真一直在说什么,他是个热情得有些聒噪的男生,也是不错的大学,以前高中的时候他们曾经是前后方,属于梅小清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中的一位,大学里偶尔也通信,这份友情倒也闲散地维持了下来。这次来北京,便给他打了电话。任远会来,大约也是他说的吧,都是高中同学,大老远地来总是要接待一下。

疾驰而过的窗外的光景里,明亮昏暗被浑浊在一起,有相同的一排房地产广告色彩被拉成一条波动的线条,这让梅小清想到了心脏监控图,起起伏伏——如果此刻要给她的心脏测绘,那是怎样波澜的跳动呀!是那个时候,任远不经意抬头扫了她一眼,他们的目光在空中触碰到,她迅速地把目光挪了一下,就挪到了他身后的景象里,假装她根本就没有在看他,而只是出神入化地定在窗外的某一点上。但,她的心被丝丝地牵扯出些疼来。

她不是个戏子,却在他面前不断地装着。

装作漫不经心,装作毫不在意,装作他们就是最普通的同学关系,毫无端倪。

下车的时候,杨家真走在前面,她没有注意在陆台和车厢之间有小小的缝隙,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下去,有一双手臂稳稳地扶住了她。她抬起头来,看到任远很淡的表情,目光看向一边,只是几秒的时间待她站稳就迅速地收回了手。她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其实只是唇边上翘了一下,但眼睛里没有带笑意。就好像扶起的人,不过就是路人甲乙丙丁。

在身后发生的一幕,杨家真完全不知情。不知道梅小清左手为什么一直握在右手臂上,她的情绪有些复杂,为刚才他扶起她而幸福,又为他的冷淡而受伤。

他们在一家中餐厅里吃饭,不太大但也不显得简陋,原木的桌椅上铺着薄薄的塑料桌布,杨家真张罗了几个菜,这个时候他开始把注意力转到任远那里。“保送的事怎样了?”杨家真问。“应该是没有问题。”任远指了指茶壶,让梅小清递过来。梅小清知道他们说的是研究生的事,看来她的大学比他们要少很多年了,握住杯子的时候放到嘴边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人大出来的都是从政的多,现在国家领导……”杨家真提了好几个人的名字,都是从人民大学出来的,梅小清没有记住名字,但记住了这就是说任远在毕业后也会有光辉的前程。“不过是随波逐流。”任远不以为然地回答。“这已经很不错了,我先看看吧,若是没有很好的工作就还是考研算了,打算就在北京呆着了,现在就业压力太大了,我们这种学校出去的一抓一大把……”杨家真不无抱怨地说。他们即将面临毕业,前途选择成为一个重要的选择。“你很渴吗?”任远突然地问。梅小清怔怔然地望过去,这才察觉自己已经又把杯子里的茶水喝尽了。任远拿过她的茶杯替她蓄上水,这时,菜品开始上来。

小天竺站到了。梅小清随着人流走出地铁,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左手握在右手的手臂上,不禁有些失笑。大约是最近见过任远了,才会这样时时地想起他来吧。

其实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事,却又偏偏记得很牢。

那天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她遇到了一个人。她提着购物筐,装了两盒酸奶,一袋速冻饺子和一些零食。对方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很茫然,在脑海里很快地搜索,却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好在对方并没有为难,直接给出了答案。“我是‘狗模狗样’店里的那个……上次你有到我店里来过。”他的声音显得很愉悦。

梅小清在心里哦了一声然后礼貌地回答:“你好。”“住附近吧?”他也提着购物筐,梅小清扫了一眼,里面装的是青葱果蔬,看来他是那种积极向上的人,合理饮食,喜欢宠物,性格没有隐疾。还有,她这才知道那家宠物店的名字竟然是“狗模狗样”,倒是蛮特别的一个名字。“魅力之城。”“我有朋友也住那个小区,环境挺不错。”

梅小清浅笑一下,抬手从货架上取过一盒橘子罐头,想把这无谓的攀谈结束掉,她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感觉,不想发展为朋友或者熟人,她是那种心理有些洁癖的人,圈子很窄,这么多年除了跟尤薇薇和夏燕关系接近,跟同事、同学也就是泛泛之交,有时候觉得,多认识一个人,就是一份累,你要应酬,要处理很庞大的关系网,所以还是简单些的好。

虽然见梅小清并没有顺着他的话题,让他有些受挫折,但还是试探地问了句:“星期六在森林公园有个狗狗比赛,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这么突兀的邀请,让梅小清意识到,对方对她是怀揣着某种好感,迟疑了一下:“周六有别的事,不过听上去挺有趣的。”“可以看到很多难得的狗狗品种……不过下次吧,下次有机会我再告诉你。”他自顾自地找着台阶。梅小清仔细地看了看罐头上的日期,确定是日期接近才放到购物筐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他继续地说。

梅小清不解地望了他一眼。“水果罐头,就想起了<重庆森林>里金城武的话,如果买满三十罐罐头她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过期,你是不是也在一边吃罐头一边等着某个人?”

梅小清一怔,心里的愤怒就像被迅速吹大的气球,他以为他是谁?他凭什么揣测她的生活,凭什么自以为是?到目前为止他于她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强忍语气里的对峙,冷冷地加重语气说:“我只是喜欢。”

她脸涨得通红,像个赌气的孩子,嘴微微嘟起来,眼睛里有些刺刺的光,但正因为这样更显得生动而真切。他的心里突然迷离了一下,明白为什么在见到她后会变得有些激动了,事实上从上次见过后他就一直期盼能再见到她,只是觉得她很特别,她是个没有锋芒却又很难接近的人。说不清。“让你不高兴了?”他轻声地问,想要缓和一下地说:“我道歉……其实我自己也很喜欢吃水果罐头。”“我得走了。”她说。心情有些坏,转身的时候,购物筐撞到了他的身体,他因为吃疼低呼了一声,但她什么都没有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觉得自己很讨厌他,她讨厌一切自以为是的人。

那天的事情真多,提着一袋东西还在路上的时候接到了夏燕的电话,她在那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才把事情的经过说了清楚。她给李义锋收拾去北京的行李,在他的旅行包里发现了一张宾馆入住的发票,她记得那天他明明说了是在朋友家打牌,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发票?

手里的袋子有点沉,梅小清提了提,一边接电话还要腾出一只手把垮到臂弯的挎包推上去,有些喘地问:“李义锋人呢?”“去北京了,赶火车。”夏燕哭得厉害:“我要把孩子打掉!”“别赌气了,他怎么说?”“他说是需要报账,就自己找了一些餐饮酒店出租车的发票。”“那是谁给他那张票的?”梅小清随口地说。“他说了,但我没有打电话对质。”夏燕轻声地问:“要问吗?”

梅小清也回答不出来,她不知道夏燕想看到怎样的结果。如果真的查到有什么,就证明自己是对的吗?坚持看到结局是不是一种很残忍的性格?没有爱情可以被试探的,一旦撕了个口子,就再也回不去了。“你别哭了,对宝宝不好。”她虚弱地宽慰。也许这样才是好的,在没有最坏的事发生之前还会愿意相信这就是一次误会,至少,心里会好过些。“恩。”想到会对宝宝不好,夏燕慢慢地收了哭声。“还没有吃晚饭吧,我现在过来。”梅小清说着,正好看到一辆空车,伸手拦了拦,司机就缓缓地停在面前,她一边拉车门一边说:“我一会儿就到。”

她的手里有些冰凉的感觉,这才想起放着速冻食品的塑料袋被抱在手上,这样的凉意让她有些浑浊的头脑清醒了一下,她没有把袋子放到旁边,而是继续抱着,让那种冷在八月的天气里寒着她的身体。

看向窗外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夜色,有比潭水还深的一些深不可测在街上缓缓地流淌着,她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她失败的感情,夏燕并不愉悦的婚姻……前面还会发生什么?时间从来不是静止的,这一刻,她感觉到一种很深的孤独。

你是不是也在一边吃着罐头一边等着某个人?

这句话太有杀伤力了。她有在等吗?不是明明就没有期盼过什么吗?这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吗?擦掉那层灰,有什么在她心里被打开来。

这么久以来,她一直告诉自己,她和任远是不可能的,这就像是一个心理暗示,一再地强调,就成了真理。就好像她在电视上设定的固定台,1是中央1套,2是中央2套……其实只是她设定的习惯,就再也没有改过。

司机提醒她下车的时候,她才察觉车已经停到了玉林小区,她的思绪有些慌乱地收拢起来,扫了一眼计价器,然后递过去钱币。

虽然都是高中同学,但夏燕读书早,年纪比她们小了一岁多,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齐刘海,短发,喜欢走混搭路线,可以同时戴三四条链子,可以在红裙子下穿一双过膝的绿袜子,还可以戴那种没有镜框很夸张的眼镜。看到她,会让人觉得她就是那种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是那种没心没肺,迷糊天真的韩剧女主角。但事实上是,她就谈了一个男友,当初还是她先喜欢上李义峰,那么用心地追到,然后结婚,怀孕。一个盹都没有。尤薇薇和梅小清那时觉得李义峰并不适合夏燕,总是让人揣测不透,换一种说法,也许是觉得像他那样的男人并不是夏燕可以把握的,但她却是如开弓的箭,再也收不回来。

李义峰长得很帅,气宇轩昂,玉树临风。当初梅小清和尤薇薇还说夏燕是好色,看上的只不过是李义峰的外表。“爱一个人难道不是从外表开始的吗?”夏燕也承认,先觉得李义峰很帅才注意了他,然后慢慢地就爱上了他这个人。

李义峰去夏燕的学校招聘,人山人海的,夏燕不小心踩了前面一个人的后跟,别人没摔,夏燕却一个踉跄摔了下去。在千钧一发,与地面接触的0.001分米的时候有个男人非常有力地一把拉起了夏燕,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夏燕看见李义峰了。四目相对,夏燕感到有强烈的电流吱吱地……心几乎要跳出来,噗通噗通的——这是夏燕对李义峰“一见钟情”的描述。

尤薇薇当时也在场,听后笑得花枝乱颤,她说:“事实上是你摔下去的时候,顺手抓了旁边人的领带,很不幸,你抓住的是李义峰的领带,他为了避免被你勒死所以才拉了你起来。”

夏燕仰起头,重重地“哼”一声说:“不管怎样都是一个很浪漫的相遇。”

惊鸿一瞥后,夏燕找到了李义峰的“摊位”,并很顺利的进入李义峰所在的旅行社。

刚到这家旅行社的时候,夏燕迷糊的个性发挥到极致。带团友去龙池看雪景的时候,夏燕会迷路,是李义峰很耐心地在电话里告诉夏燕怎样走怎样走;带团去野营的时候,夏燕忘记带路线图了,是李义峰开着车追了过来;夏燕在开客户会的时候忘记关微波炉了,里面的蛋糕炸得四处飞溅,是李义峰不停地向客户道歉才让客人息怒下去……

夏燕觉得李义峰多么美好呀,成熟,稳重,对工作一丝不苟。开会的时候,整理资料的时候,分配工作的时候,他的一颦一笑都让夏燕着迷。

也许当我们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都是这样地盲从。就连对方的缺点都变成了可爱的优点,而一点的优点又会被放大到无数倍,他就是好。就是很好。那时候的夏燕常常让两个好友给她出主意,怎么才能追到李义峰。“欲擒故纵不懂?”尤薇薇对她的主动很是不以为然:“矜持,矜持会不会?”“哪有那么多心思?简简单单地表达就好了。”梅小清说。

尤薇薇瞪她:“这个问题上你没有发言权。我怎么会有你们这两个傻瓜朋友?一个喜欢了就傻傻地把自己送上门去,另一个喜欢了却是怎么都不肯表白!夏燕,像李义峰那样总是被女人惯着的男人你就得晾一晾他,这才能引起他的注意!而梅小清,你以为你原地不动,任远就能在茫茫人海里注意到你?爱情就是一项技术活,要把三十六计都得用上。”

另外两个人听得啧啧赞同,但转身依然故我。

夏燕甚至直接去找李义峰谈话,说:“李义峰假如有个人喜欢你,你怎么办?”

李义峰把正在喝的茶一口喷了出来,他说:“是你吧?但是我并不喜欢你。”

若是旁人遇不到不爱,便转身就走。又何必在那个不爱自己的人身上浪费时间和感情呢?但这是夏燕,她简单而固执,她坚持相信,她和李义峰是有可能的,她一定会让李义峰喜欢上她。她没有轻易地放弃。

想想,那时候的夏燕,是如此地无畏。她故意喝醉跑去李义峰的家,赖在他家的沙发上睡了一夜,半夜里偷爬起来用相机拍下李义峰熟睡的照片,再把照片存到她手机里,再“不小心”地被其他同事看见。

绯闻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制造了出来——这是夏燕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用绯闻制造出舆论攻势,这样她和李义峰就暧昧不清了。

果然,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同事们都在窃窃私语,而李义峰怒气冲冲地拦下夏燕,还没有开口,夏燕已经在他胸口轻轻拍了一下,娇羞地笑了。李义峰真是越描越黑。

顺利地让别人误会后,夏燕开始不停地和李义峰“偶遇”。他晨练的时候,去超市的时候,在书店的时候,过马路的时候,夏燕都会“不经意”地出现,然后一脸笑容地说:“嗨。”

在公司见到李义峰,夏燕也会跟着李义峰上楼下楼,李义峰一个转身就看到了夏燕,夏燕马上眯着眼睛笑,做可爱状说:“好巧呀!”

他也笑:“是呀,在男厕所门口都能遇见,真是够巧的。”

夏燕呀呀呀地半天才挤出一句话:“顺路嘛。”

夏燕把这一段告诉两个好友的时候,她们都笑得前伏后仰。她们从来没有见过夏燕如此认真过,她的身上闪动着一种积极而耀眼的光芒。梅小清是如此地羡慕她的个性——就像蓬勃而张扬的热带植物。而她呢?更像是一株含羞草,很怯懦。

那时候,喜欢李义峰的人不仅仅只有夏燕,还有她的同事王娟、隔壁公司的李淑娜……她们都喜欢李义峰。而他是那种身边莺莺燕燕萦绕,却游刃有余的男子。

有段时间,夏燕在午餐的时候邀王娟去逛街,晚上的时候请李淑娜吃饭。很快就和她们熟了起来,夏燕明里暗里的说:“我喜欢李义峰,而李义峰也对我充满好感。”

再然后,夏燕就看不见王娟和李淑娜去李义峰的办公室了。

在夏燕看到希望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又闪了过来,原来李义峰还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

那个长相甜美打扮清纯的女孩一到他们公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李义峰看见她更是喜形于色,一把就抱住了。夏燕却是一点也没有打退堂鼓,跑到李义峰家里,乘他不注意,在他家的沙发下放了一件胸衣,在鞋柜放了一只丝袜,在枕头下放了几根长发,在他家的厨房放了色情杂志……夏燕想,他的“青梅”看见不气死也该吐几大碗血了吧。

那么勇敢的夏燕,一一击退了李义峰身边的女人。一来二去的,夏燕却是真的拿下了李易峰。尤薇薇和梅小清倒是没有觉得意外,在她们眼里,像夏燕那样可爱单纯的女人,又有谁能拒绝呢?只是这样辛苦追来的李义峰,会只是因为被感动吗?而他身边的那些女人虽然被夏燕清退,但以后呢,以后的以后他的身边还会出现喜欢他的女人,她的战斗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即使她们有着某种隐约的担忧,却不能阻止夏燕那么幸福甜蜜地进入婚姻的殿堂。而因为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内部谈恋爱,所以夏燕辞职换了工作。

有时候想夏燕这样简单的性格倒是很好,该结婚就结婚,该生孩子就生孩子。不像梅小清,谈的是犹犹豫豫的恋爱,说不出来对方多好,又没有觉得不好,不咸不淡地处着,以为也就这样了,但对方却给她亮了红牌,把她罚下场去。伤心是有些的,更多的应该是自尊心吧。

敲门的时候,是尤薇薇来开的。她先到了。有些无奈地丢了个眼风给她,房间里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洗礼的,茶几上的杂志、遥控器、水杯、烟灰缸……零零种种地散落在地上,很无辜的样子。她能想到李义锋是怎样一甩手就拂掉了那些东西,又是怎样色厉内荏地叱责夏燕,在吵架方面,夏燕从来都不是李义锋的对手,他的口才可以去做律师了,白的也能说成黑的,道理统统都在他那边。好在夏燕会很快就恢复过来,把注意力转移掉,比如刚才还哭哭啼啼的她现在已经躺在沙发上,认真地看着一档育婴节目,专家正在说着,胎教并不是什么时间都适宜,也有它的最佳时间……

夏燕已经怀孕五个月了,肚子很明显,就像在宽松的孕妇装里塞了一个皮球进去,她不能老是坐着,压迫感会让她的臀部很疼,她也睡不太好,晚上不断地要起来小解,还有,脚肿了,鞋子比以往增加了两个码,等等。她把怀孕的辛苦向两个未婚的好友抱怨时,她们心里也会有些恐惧。“知道拿烙铁烫在身上是什么感觉吗?生孩子的痛是那个痛的十倍!”夏燕快速地说。“还是不结婚的好。”尤薇薇随即说:“只是享受恋爱的过程。”对于她的这种“不婚”的论调,另外两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三个好友,对感情的态度却是迥异。你以为她是那种时尚外放型的夏燕却是迫不及待地嫁了人,你以为她是那种成熟理智型的尤薇薇却是谈着毫无结果的恋爱,还有梅小清,竟然可以在十年的时间里只是漫无边际地暗恋一个人,却从来没有想过要让对方知道,是不是很古怪?

替夏燕把房间整理好后,三个女人慵懒地偎在沙发上聊天,夏燕把手放在腹部,眼里是极芬芳的眼神,惊喜地说:“呀,宝宝刚才踢了我一脚。”

梅小清立即把手放过去,夏燕握住她的手轻放在腹部摩挲,让她感觉突然隆起的一下,那个时刻,犹如玻璃沙漏里缓慢透明的细沙,涌动着满心的温柔:“真好。”梅小清由衷地说。“宝宝已经会跟我玩了。”夏燕微笑着说。“名字取好了吗?”尤薇薇问。“我取了好几个都被李义峰否决了,他说让他父母取……”

虽然夏燕说得很淡然,但她们也能感觉到她语气里的不悦。“这个你也妥协?”尤薇薇没好气地说。“那又能怎样?”夏燕耸了耸肩膀:“婚姻的过程不就是不断妥协的过程吗?”“你会惯坏了他。如果你们的婚姻只能依靠你的妥协,你的忍让才能维系,那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尤薇薇毫不客气地说。

夏燕的脸色变得恼怒:“为什么你总是要说这样的话?难道你就想看着我离婚,就希望我离婚?我跟李义峰过得很好,他对我也很好!”“好?好在哪里?!你不过是自欺欺人!”“尤薇薇!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你这个心理有问题的女人!”夏燕把抱枕往面前一砸,立起身子就像一只善斗的猫。“我心理有问题?我难道不是为你好吗?你让你自己处于劣势,从一开始你就输了!”尤薇薇坏脾气地说:“所以李义峰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不在乎你的想法!”“我愿意,我喜欢!不要你管!”夏燕冷冷地说。

梅小清看了看两个怒目相对的人,悄然起身打算远离战场。这样的争执她们时有发生,对爱情对婚姻她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谁也无法说服谁。“梅小清,你说!”尤薇薇凌厉地看着她,让她不由地坐回到沙发上。

她微咳了一下,偏着头想了想:“感情的事应该没有胜负之分。”“是的!”夏燕扬声回答。“爱情最高的境界是全身心的爱,但有所限度地付出!这才能保全自己!”尤薇薇激烈地说。“婚姻最高的境界是就算拿着一副坏牌,也要尽量打到最好!”夏燕毫不示弱。“都有道理。”梅小清啧啧地说。“去!”另外两人异口同声。“就会和稀泥!”“完全没有立场!”

这个时候的夏燕和尤薇薇倒是站在了统一战线。“我去给你们倒水。”梅小清一边笑着,一边起身逃开。即使走进厨房,还能听到两个人的辩论。“李义峰就是吃准了你,才会肆无忌惮。”“上帝也说爱是无限包容,而婚姻更是无极限包容!”“那李义峰有了原则性错误呢?”“他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呢?”“没有如果!”“假设一下。”“这种假设完全不成立!”“跟你真是没法沟通!”“跟你完全说不清楚!”“哼!”两人同时冷哼一声,别转面孔。

温润的水在杯中泛起氤氲的雾气,梅小清看着窗外清冷的夜色,从对面楼层涌出的光亮就像杂乱地按在一堵墙上,很默然。她并不排斥恋爱,也很愿意结婚,但她什么都无法做到,恋爱,或者结婚。她像是一枚图钉被自己给牢牢地钉住了,动弹不得。

是什么时候,把自己绕成了一枚茧。无从得知。第三章暗恋是一个人跟自己较劲

李义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夏燕已经忘掉关于发票的事了。她给梅小清打电话:“带了很多东西,冰糖葫芦,果脯,还有烤鸭,甜食我也不爱吃,让李义锋给你送过去?”

坐在办公桌前的梅小清,手里正在翻着一封读者来信,那个署名青青的女孩问,小妖,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人,却仍然犹豫矛盾痛苦,我该怎么办?“给我拿点冰糖葫芦就好了。”梅小清把电话架在耳朵和肩膀之间,把手里的信纸塞进信封,然后把那封信放到旁边的一堆信里。提问很多,她不是每一封都要回答,她只挑选有代表性的或者有趣的一些问题回答,像青青这样的问题,她看到过太多,但却一次也没有答过。她自己都有这样的困惑,又怎么给别人指引呢?“行。中午的时候让李义锋开车给你送过去。”夏燕热闹地说,一派幸福小女人的调调。梅小清也笑了一下,不管怎样吵闹,至少她是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再没有比这个更美妙的事了。

李义锋中午的时候送过来的,他身材高大魁梧,是那种典型的北方男人的身材,刚放下冰糖葫芦就要走,声音很洪亮:“楼下不能停车。”他说着,就匆匆忙忙地出去了。

那一袋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就好像凭空落在她的手里,让她有些怔怔的。两粒一小袋的冰糖葫芦,塞得满满的一大袋。这不是她印象里的冰糖葫芦,怎么可以这么干瘪,这么空洞?而它的保质期足足有四个月。

北京的冰糖葫芦,是那种大颗粒的艳红的山楂,上面淋浇着一层晶莹透明的冰糖,而一根竹签从每一个山楂花瓣的一头直接冲下去,再撒一些芝麻上去,每一串都水水的,咬起来又酥又脆又甜,冰糖起的丝裹着山楂微酸的口感里,刺激着味蕾——很甜美的回忆。

还是在北京的那次吃到的冰糖葫芦。

回去的火车上,杨家真递给她一个保温提包,里面放着用矿泉水瓶子装的冰块,冰冻着现蘸的六串冰糖葫芦。杨家真说在三十四个小时的火车上,可以吃掉这些新鲜的冰糖葫芦,绝对不会坏。

梅小清心里有些感动,为他的这份细心和妥帖。在回去的火车上,她一口一口地咬着那些冰糖葫芦,牙有点疼,眼泪扑簌地落下来。为了不被人察觉,她就一直偏着头,看着窗外那些离北京越来越远的景。“莫琦有没有时间?”在餐桌上的时候,杨家真随意地问了声。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梅小清的心却像被一块石头劈头盖脸的击中,有些懵有些疼。她当然知道杨家真为什么提到她,也对她和任远的关系一目了然。“她最近在帮导师做些事。”任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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