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手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6 1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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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跃利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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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手册

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手册试读:

前言

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框架桥、浅埋暗挖隧道和各种规格管涵下穿营业线施工的监理任务十分繁重,营业线施工审批手续复杂,路内外设备管理配合单位多,具有工期短、风险高、线长、点多的特点。

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的铁路框架桥工程、浅埋暗挖隧道工程和框架桥顶进工程大部分都属于营业线Ⅲ类施工。监理人员大都独立(或两人)承担驻地监理任务,负责内、外业安全质量和资料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落实公司监理工作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解决好在营业线Ⅲ类施工监理过程中,“谁管我,我管谁”,“干什么,怎么干”和程序管理中存在的水平参差不齐问题,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2007)、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我们编写了《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手册》。主要内容包括:

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

、框架桥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示范文本、框架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及附录,供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使用参考。

使用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1.营业线框架桥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细则等监理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和京铁师〔2010〕249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文件规定的营业线Ⅲ级和A、B、C类施工,Ⅱ级以上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写。

2.本监理作业手册中特指单孔或多孔普通框架桥或地道桥的单体工程,实际工程中遇到拆旧桥(涵)顶进新桥等在示范文本中未涉及的施工项目,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补充编写相关内容。示范文本中有关工程概况等内容必须根据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在监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切忌生搬硬套。

3.营业线框架桥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控制标准涉及规章、规范、技术指南等技术资料和文件很多,由于现场查阅资料比较困难,为方便现场监理工作,本监理作业手册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引用了相关数据,遇到有关规章、规范、技术指南或部、局文件修改,示范文本中引用的相关文号、文件名和标准必须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避免引用废止的资料,造成错误。

4.本监理作业手册中所指营业线为是客货共线设计时速160km及以下线路。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使用中如发现其中内容有不妥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斧正,以便日臻完善。编者2011年3月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

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由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的下穿铁路营业线框架桥顶进和既有线平交道口改立交桥工程(以下简称平改立)日益增多,线别包括四大干线、普通正线、专用线、军专线、站场等各种线别,大部分都属于营业线Ⅲ类施工。框架桥顶进和既有线道口平交改立交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施工监理人员大都独立(或两人)承担驻地监理任务,既要负责外业施工安全质量管控,又要负责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安全管控难度非常大,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如何在限速45km/h条件下,确保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的质量、安全,是当前监理工作的难点。营业线施工主管层级多,管理跨度大,安全风险高,具有短、平、快的典型特征。为贯彻落实公司监理工作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解决好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谁管我,我管谁”,“干什么,怎么干”和程序管理中存在的水平参差不齐问题,总结多年来监理工作的实践,对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的质量、安全控制从以下方面提出监理作业指导意见。因篇幅所限,在作业指导书中未涉及框架桥主体制作的内容,其有关要求可以直接参考监理规划和细则的相关内容。

1 设计交桩的控制

监理人员要熟悉框架桥施工设计图纸,仔细研究分析,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方法和地质情况,务求明白。

开工前,建设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接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详细资料。交接桩应按照线路平面图、控制桩表、水准基点表、线路精测成果书逐一接收导线点、水准基点桩以及精测地段的全部精测桩。

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下穿铁路营业线框架桥工程和平改立工程绝大部分都属于地方市政道路工程的部分单体工程,一般由铁路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由相邻标段提供并引入中心线和高程。部分平改立工程地理位置偏远,设计图纸只给出框架桥的位置及中心线和高程的参考数值,实际施工时两侧道路的位置还要与当地的村镇负责人现场协商确定,因此,设计交桩多数情况下都由铁路局建设管理单位牵头组织进行。较大的市政道路工程分为若干标段,路段内的建设单位和甲方总监办对下穿铁路营业线框架桥工程赋有指导和监督权力,交接桩还应经过其确认。

交接桩后,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要马上进行中心线和高程的复核、复测,并延伸至相邻标段基准点。至少为二级复核,施工放样要始终坚持换人复核,换手复测,监理见证,做好记录。

经复核确认的基准点作为施工单位测量放线的依据,应对其进行妥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受扰动。具体流程见图1.1、图1.2。图1.1 导线点交桩流程图1.2 测量施工放线复测流程

2 施组(方案)审批和施工组织协调

营业线框架桥顶进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根据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京铁师〔2010〕249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规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营业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营业线平行、上跨、下穿、交叉、接入,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涉及营业线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监护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和配合协议。

科学的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施组)是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关键。安全生产的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以设计图和相关“规范”为依据,侧重程序性的审查、审批。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施组”和线路加固、三桩体系、顶进、降水等专项施工方案及事故抢险应急预案。“施组”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层层把关,即施工单位上级技术主管审批,监理单位审批和建设单位审批。5m以上的深基坑、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进行专家论证。

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方案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符合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内容是否齐全。审查未通过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意见在7日内予以完善,直至监理满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的依据,也作为监理控制施工单位施工的依据。具体流程见图2。图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下穿铁路框架桥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在雨季施工时,必须经路局主管局长审批。

监理单位参加建设管理单位召开的由工务、电务、车站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施工协调会”,研究、讨论、核查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和“施组”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初步确定施工(A、B、C)类别。各方根据各自设备受到施工影响的程度,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预想、预防、预案,现场进行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监理部要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程监理规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技术交底”,这些都是营业线施工必备的监理资料。

对京沪、京广、京哈、京九等四大干线线别较高,风险性、危险性较大的框架桥顶进施工项目,监理公司要组织对施组进行专项集体审核。

3 地下掩埋物的保护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地下掩埋物可能对铁路行车安全和施工造成的重大影响,尤其是城郊区域内的施工受到“天罗地网”的制约非常大。施工挖断、损坏各种通信、信号电缆、管线,中断铁路运输,造成事故的教训十分深刻。在基坑开挖和线路加固等动土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与各种管线的权属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共同在现场确认并标示管线的位置、走向,按照施工影响范围,在监护人员的指导、监护下,人工开挖井字形探沟,使各种管线和地下结构物充分暴露出来,施工时加以保护。制约、影响施工需要改移或提前割接的,请建设单位协调,由权属单位进行迁、改、移,不影响施工的应对其进行可靠的加固或防护处理。影响施工的树木砍伐、移坟、文物保护等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监理人员要做好记录,保留监理工作痕迹。

4 基坑开挖和降水沉降控制

临近营业线开挖基坑应根据土质情况按照《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03—2008)的要求放坡,坡面需要锚喷混凝土防护时应随挖随喷。基坑周边禁止堆放重物,汛期做好防水(截水)围堰,基坑内做好集、排水措施,备用水泵。

开挖框架桥基坑形成的地层断面,基本揭示了施工地段地层的岩性特征,具有直观性和权威性。如与设计提供的资料不符,应及时与设计和地质勘察部门联系,现场提出解决方案,防止因地基承载力不足等原因,出现框架桥顶进时“扎头”或“抬头”,造成质量事故。

客观上营业线框架桥工程项目存在唯一性,地质条件各有不同,差异很大,特别是北京地区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有的需要降水,有的不需要降水,无固定模式可循,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需要降水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降水作业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严格掌握降水强度,采取分层、分时降水措施,施工单位和工务段加强对线路、路基和地表沉降观测,防止高强度降水造成线路下沉。采用单(双)管旋喷桩或拉森钢板桩进行止水帷幕降水施工时,必须对线路、路基和地表进行沉降观测。

5 线路加固三桩体系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为防止桥体顶进时,桥体两侧的路基边坡发生塌方,在线路两侧四角路肩上施作防护桩。为了能有效的预防桥体顶进前部发生塌方和线路横移,设置了支撑桩和抗移桩(以下简称三桩)。三桩施工一般采用人工挖孔施作,因三桩施工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事故已经发生多起,教训十分深刻,为确保三桩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制定《人工挖孔桩、下钢筋笼、挖探沟安全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批实施。三桩施工时先进行放线,由各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进行确认并派人监护,然后挖探沟,确认桩位处没有电缆等管线时,再采用间隔挖孔法施作,最少间隔一根桩开挖。每循环开挖进尺一般不大于1m。现浇混凝土护壁在停工时,禁止孔壁有临空土体。挖孔达到设计孔深后,驻地监理工程师逐一进行成孔检验,验孔用垂吊线坠、尺量检测。桩孔的倾斜度不超过0.5%,孔位偏差不超过5cm。

为满足京铁师〔2010〕249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的要求,钢筋笼应分段加工,主筋每段长3m并考虑接头搭接长度。人工将钢筋下入桩孔内,上下两段钢筋笼错开接头进行焊接连接。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使用商混罐车运送混凝土,在铁路影响范围以外安装地泵,泵送软管直接灌注混凝土入孔,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超过2m,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监理工程师桩桩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对三桩施工严格履行施工报检程序,做好记录。框架桥顶进前路局工务处组织各单位对线路加固体系验收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三桩深度、桩径、完整性进行确认,并提供相关隐检资料,作为验收的文字依据。

线间桩施工时为防止料具侵限,先利用列车间隔在桩位处挖1.4m×1.4m方形深坑,坑深1.5m,孔口硬化,三面设置固定围挡,防止土石落入挖孔桩内,然后将挖桩摇橹支架放置进深坑内进行挖孔桩作业,保证摇橹支架低于原地面。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驻地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符合上述要求,方可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施工开始后,地面上另行安排专人出土,挖桩土及时清理出线间以外,防止侵限。

三桩体系施工应在线路加固之前完成。

6 线路加固体系控制

框架桥顶进施工是在营业线不中断行车,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条件下,框架桥在液压顶镐的强大推力下,下穿线路就位的。下穿铁路营业线框构桥顶进施工安全控制的关键在于线路加固,线路加固体系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决定了桥体顶进施工的安全顺畅。特别是在线路结构复杂、加固范围宽、行车密度大、地基承载力小的地区进行施工时,路基塌方成为了此类施工的重大危险源。

目前普遍采取的3—5—3扣轨,结合纵挑横抬形成足够强度临时简支结构的线路加固体系已经日臻成熟、完善,线路加固体系的安装质量事关行车安全,监理工作应从五个方面重点管控:

6.1 加固范围

加固长度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设置。纵梁一般采用双梁并联,在线路两侧各设置一道(复线或多线时可根据线间距设置),加固长度与扣轨等长。

6.2 线路加固方法

依照穿木枕→扣轨→穿工字钢横梁→安装纵梁工字钢的设计要求顺序进行。

6.3 防止线路横移措施

6.3.1 线路采用牵拉导链固定,防止发生横移。

6.3.2 横梁工字钢端头牢固地顶靠在抗移桩上,通过抗移桩纵梁的作用使横梁不发生位移,从而保证整个线路不会发生大的横向位移。

6.3.3 每道横梁下垫小滑车,减少顶进摩阻,防止线路产生横移。

6.3.4 顶进时防护:框架桥顶进每循环挖土进尺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原则一镐一挖,开挖面坡度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利用列车间隔连续施工,列车接近及通过线路加固地段时,严禁顶进作业。顶进中随时检查横梁悬空跨度,按照设计提出的允许跨度值掌握,超出时应停止挖土,及时顶进靠近土体。

根据施工等级,顶进施工期间,工务、电务、车站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的防护、监护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或主管人员,施工单位的领导和主管人员,按规定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全程现场盯控,监理人员全程旁站。

6.3.5 监理人员监督、检查事故抢险应急处理预案的人员和物资落实情况。

6.3.6 在繁忙干线和通行动车组列车、行车密度大、速度快,运输任务繁重的地段,下穿铁路框架桥顶进施工,一旦发生塌方,造成线路架空,行车安全难以保证。出于保证旅客列车,尤其是动车组绝对安全的考虑,目前已经对线路加固体系进行了改造、创新,采用90H型钢做为纵梁,I45b工字钢做横抬梁,以线间临时支撑桩为硬支点,可以延长接续,类似简支便梁的加固方式。具有整体结构强度高、线路稳定性好,桥体顶进期间轨道几何尺寸变形小、容易整修的特点。较传统的线路加固方法取消了抽换枕木和扣轨施工两个环节,缩短了线路加固施工时间。

使用90H型钢做为纵梁的新型线路加固体系时,监理程序和方法均较传统的线路加固方法有所改变,应根据设计和施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7 防联电、触电安全控制

框架桥施工现场位于电气化铁路、线路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时,施工前和施工中要不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联电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防联电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施工现场位于电气化铁路自动闭塞区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还要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电气化铁路施工人身安全和防联电教育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试卷存档备查。

严格执行防止影响行车既有设备使用的“三不动”(未同电务维修部门联系,与信号设备连接的线上设备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不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状况不动)和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四不准”(无绝缘套的撬棍不准使用;不与车站联系的单轨车不准上道;起道机在轨道上不准拖滑;一切导电料具在轨面上不准搭接)制度。施工使用的机具(捣固机、捣固架、撬棍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防止施工联电惯性事故发生。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临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所有作业,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10〕249号关于“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规定,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支立混凝土泵车、吊车等作业必须由供电单位指定的专人监护。

8 施工防护控制措施

防护是保证线路加固体系施工安全的关键。必须按照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和A类、B类、C类的类别组织实施线路加固施工,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防护。现场监理人员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必要时可以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监理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控制。

8.1 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按照规定做好灯光信号防护,并安排专人看守。现场必须配备“防断、防胀”抢修设备,如发生断轨或胀轨等故障及时抢修,尽最大可能缩短故障延时。

8.2 工务等设备管理单位指派合格防护员进行现场和驻站防护,配齐各种防护用品和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防护设置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护人员应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8.3 来车时由现场监护人员通知停止线路加固体系施工,及时检查、整修线路,动车组列车通过前对线路进行全面整修。轨道几何尺寸出现误差应及时整修,避免误差累积,保证线路方向、高低、扭曲、水平等几何尺寸符合管理偏差值经常保养的规定,见表8.5。表8.5 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注:1.轨向偏差,直线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2.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8.4 框架桥施工线上作业频繁,使用路料种类繁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路料和施工机具的管控,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两线间禁止堆放物料,安排专人检查确认,防止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

9 顶进高程、轴线的控制

根据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框架桥顶进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顶进过程中高程、轴线出现的偏差值,因桥位的地形、地质和地基承载力不同,顶进误差有所不同,为准确掌握箱体顶进的方向和高程,施工单位需在桥体顶进的后方设置观测站,时时观测。

9.1 在框架桥顶进中,测量人员要对桥体的轴线、高程、顶力体系及后背梁每镐一测、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桥体发生较大偏差,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纠偏,关键在于早发现、早调整、早采取措施。顶进后允许偏差:一端顶进中线允许偏差200mm(两端顶进100mm),高程允许偏差1%顶程,且不超过mm。

9.2 安装桥体顶进测量用的观察尺、水准仪和经纬仪定位后应对准零点。所用仪器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部门检测合格。施测过程中,要经常对水准点及观测标尺进行检查,如有变位和误差要及时调整,以免影响观测结果。

9.3 观测顶柱轴线方向的变形和横向稳定情况,监测联系横梁着力点附近的变形,确保传力结构体系工作正常。

9.4 监测后背梁变形和受力影响区内的土体变化,防止顶力过大,破坏后背梁。

9.5 施工应急措施

9.5.1 施工单位成立施工抢险领导小组,在框架桥顶进施工期间小组成员24h轮流值班,一旦出现险情马上配合工务等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抢修。

9.5.2 按照规定数量进行线路抢修物资储备。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抢险人员,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抢险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事故抢险应急处理预案的人员和物资落实情况,检查时清点抢险材料的数量以及种类是否严格按照抢修预案落实。

9.5.3 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的人员必须全程在现场盯控,对框架桥顶进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当施工造成既有设备损坏时,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第一时间通知工务、电务、供电、车站(车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发生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如实上报,驻地监理必须在第一时间(1h之内)向公司报告,不得瞒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9.5.4 施工期间电力、通信、信号电缆采取捆绑成束等加固防护措施,各产权单位派出专人监护,由设备管理单位准备抢险物资,一旦有事故发生及时抢修。

10 线路恢复与阶梯提速的控制

框架桥顶进就位后拆除线路加固体系,整修、恢复线路是最后一道安全关键节点,也是最容易发生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关键环节,整个拆除施工应逆加固顺序进行,先拆除纵梁,后拆除横梁,每抽一根横梁的同时补充石砟,用捣固机把石砟捣固密实,然后再抽另一根(拆除横梁与补充石砟整修线路协调进行),最后拆除3—5—3扣轨,先中间,后两边。随阶梯提速过程,要加大线路整修和检查的频度,始终保持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符合规定。监理人员在列车恢复正常速度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与工务段办理线路交接手续。

11 路基注浆加固的沉降控制

要像重视主体工程一样重视附属工程施工。框架桥四角挡墙一般都采用模筑混凝土施作。如果对挡墙后背分层夯填土质量重视不够,回填质量不好,次年雨季都会发生沉降,严重时还会影响行车安全。同样,框架桥顶进过程中,对桥体两侧路基都会产生扰动,只是由于框架桥中心与线路交角不同,路基土质不同,扰动范围和坍塌程度有所不同。在回填塌方的同时,必须同步下插注浆管,以备工后注浆之用。工后注浆须经过地质雷达物探检测合格报监理备查。近年来重复发生的因框架桥顶进后回填注浆不实,次年甚至多年后雨季引起线路严重沉降的事故教训,必须引起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根据框架桥顶进施工等级,建设、监理、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的人员必须全程在现场盯控,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

框架桥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示范文本

1 工程概况(按设计说明编写,工程名称按照设计图使用全称)

框架桥工程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按施组编写)。

1.1 工程地质及水文情况(按设计说明编写)

1.2 工程特点(按设计说明,参考施组编写)

1.3 线路加固设计(按设计说明,参考施组编写)

1.4 桥体顶进(参考施组编写)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名录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及目标

2.1 监理工作的范围

2.1.1 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秉承公司“精心监理服务,满足顾客要求;营造绿色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关注健康安全,持续预防改进”的宗旨,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承诺,通过科学的管理、策划和部署,对框架桥工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按照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成本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并对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剩余与弥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有关各种形式的报告。

2.1.2 在建设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下,由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合法代表,在现场开展工作并与建设单位建立工作联系。

2.1.3 工程服务范围为所监理的框架桥工程施工合同段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含变更项目及增补项目)。

2.1.4 监理工作服务范围

对于所辖框架桥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实施的工程项目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2.2 监理工作的目标

2.2.1 质量控制

1 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2 隐检工程检查率和见证试验频率达标率:100%

3 旁站到位率:100%

2.2.2 投资控制

1 合同投资额(目标值)实现率:100%

2 工程量及支付审核率:100%

3 工程变更监控率:100%

2.2.3 进度控制

进度计划的审查率:100%

2.2.4 安全控制“三杜绝一确保”: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

3 监理工作的依据

3.1 铁道部200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2 TB 10002.1—2005《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3.3 TB 10303—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4 TZ 203—2008《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3.5 TB 10415—2003《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6 《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和本框架桥工程设计图纸;

3.7 TB 10002.3—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8 TB 10002.4—2005《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3.9 DBJ 01—12—2004《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3.10 CJJ 74—19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3.11 TB 10002.5—2005《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

3.12 TB 10443—2010《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

4 监理组织机构情况

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针对框架桥工程组建驻地监理部,监理部名称为: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某监理部。监理部人员配备见表4。表4 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4.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1.1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主持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作。

4.1.2 主持编写本工程监理的规划及实施方案,报建设单位核备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

4.1.3 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确定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驻地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4.1.4 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召开会议,签发监理部文件和指令。

4.1.5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1.6 组织施工单位的定期质量检查、平行检测和各种原材试验。

4.1.7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1.8 组织审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4.1.9 审核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参与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4.1.10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较大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1.11 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证书,有权拒付或缓付工程师已签发但不合理的支付,统一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核定最终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4.1.12 核签处理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4.1.13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组织监理工程师查清情况,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核定,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通知。

4.1.14 工程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中期支付证书(每月)、进度计划报表,各种原始记录和现场抽验资料,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4.1.15 工程施工期间,有权对监理工程师给施工单位发出的错误指令、文件进行纠正或调整。有责任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1.16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资料档案。

4.2 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2.1 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2.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设计变更、施工进度计划,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2.3 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2.4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2.5 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2.6 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2.7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施工单位检测频率的10%~20%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予以签认。

4.2.8 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2.9 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2.10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其他工作。

4.3 监理员岗位职责

4.3.1 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3.2 熟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4.3.3 熟悉本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各类试验,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

4.3.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3.5 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检测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对本人签字数据负责。

4.3.6 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4.3.7 初审施工单位各项试验、测量工作,复核所有施工原始资料。

4.3.8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4.3.9 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计量工作。

4.3.10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3.11 承办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5 监理工作的程序

5.1 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程序

施工监理工作总程序见图5.1。图5.1 施工监理工作总程序

5.2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工程进度控制基本程序见图5.2。图5.2 工程进度控制基本程序

5.3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5.3.1 工程材料、构配件控制基本程序

工程材料、构配件控制基本程序见图5.3.1。

5.3.2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见图5.3.2。

5.3.3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见图5.3.3。图5.3.1 工程材料、构配件控制基本程序图5.3.2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图5.3.3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5.4 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

工程款结算的基本程序按照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5.5 管理的基本程序

5.5.1 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基本程序见图5.5.1。

5.5.2 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见图5.5.2。

5.5.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见图5.5.3。图5.5.1 工程变更管理基本程序

5.5.4 工程暂停及复工监理的基本程序

工程暂停及复工监理基本程序见图5.5.4。图5.5.2 工程延期管理基本程序图5.5.3 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图5.5.4 工程暂停及复工监理基本程序

6 监理工作的要点

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诚信为本、环境优良”的理念,仔细核查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规划及有关规定、规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如下:

6.1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1.1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的工作

内业

1 熟悉有关法定文件,如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仔细核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的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2 审查工程开工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审批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配合协议等手续及开工的场地条件,确保工程依法合规,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

3 审查相关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如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能力。确保施工的技术水平和工艺能力。

外业

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作业。

6.1.2 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 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 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 下发工程暂停令。

6.2 工程质量控制

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6.2.1 进场材料、构配件控制

1 对工程物资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2 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测试。包括监理见证试验或平行试验。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严格审查,做到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拒不进场,更不能在工程中使用和安装。

6.2.2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点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严格按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 严格核查和确认控制测量成果和施工测量放线;

2 严格控制降水结果,监督降水连续、有效、可靠,降水水位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核查和确认控制三桩体系施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严格核查和确认控制线路加固体系施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合格;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5)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如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4 严格按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查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检验不合格坚决不予验收。同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3 工程进度控制

6.3.1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并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主要控制点是:

1 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

2 工程项目是否齐全,相关单位间是否协调。

3 施工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要点施工的要求。

4 材料供应,机具设备是否能确保工程进度的需求。

5 劳动力安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3.2 要点施工期间每天召开工地例会,必要时召开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和帮助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进度指令。

6.4 工程造价控制

6.4.1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和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和核实工程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价。

6.4.2 严格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和监理程序处理各种设计变更。

6.4.3 严格认真地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

6.5 合同管理

及时按规定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工程暂停及复工,变更设计、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合同争议等。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监理工作制度

7.1 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此项工作完成后,当框架桥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下列条件:

7.1.1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7.1.2 测量控制桩已检验合格。

7.1.3 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设备已按需要进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7.1.4 有关营业线施工配合协议和相关手续符合规定,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动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7.2 施工图核对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听取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或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上提出。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7.3 分包单位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商品混凝土和试验检测单位等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能力、实际业绩、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分包合同,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请监理部审核。

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4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7.4.1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框架桥施工中起指导作用的重要技术文件,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组”必须经过施工单位上级技术主管审批,监理单位审批和建设单位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需要修改时,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再报,重新审定。

7.4.2 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2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3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4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5 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6 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7 安全、消防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8 施工方案应符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9 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审定后,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如有修改与变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同意。

7.5 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类,分别予以处理。

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

7.5.1 监理部处理变更设计的依据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 建设单位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等;

3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变更施工;

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7.5.2 监理部处理工程洽商的依据

工程洽商是对施工中的工程作法的改变、工程量的增减、临时用工等问题,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一般不涉及设计单位,或虽涉及设计单位但尚不构成设计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1)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应先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时在工程洽商文件签字,报监理部审核;凡不涉及设计单位的,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洽商文件直接报监理部审核。

2)监理部对工程洽商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后,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同意后签认工程洽商文件,交施工单位实施。

3)施工单位应将由于实施此项目工程洽商工程造价的影响书面报告监理部审查并备案。

2 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并办理签认手续,处理步骤参见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

7.6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复检制度

对框架桥工程物资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准进场。对于进场的主要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监理工程师有怀疑的材料可随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材料、构配件不得用于本工程,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建立监理材料试验台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作好材料的流向台账。

7.7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工程测量监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各个阶段。防止因测量误差过大或测量粗差而导致对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

7.7.1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和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中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应予签认。

7.7.2 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审查的内容:

1 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合格证书;

2 框架桥控制测量成果及贯通测量成果;

3 框架桥中线、高程及各种构筑物的测量放样;

4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5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进行审核和确认。

7.8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7.8.1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限期纠正。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质量事故,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局部《工程暂停令》。

7.8.2 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出工程部分暂停令,并抄报建设单位。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监理复验,合格后发《工程复工令》。

1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的隐检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和重要的工作程序,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凡下一道工序完成后,不能对上一道工序进行直观检查的工程均称之为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办理》。

1)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的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隐蔽工程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进行旁站监理。

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施工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认。

2 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是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连续监控的监理活动,是质量监理的重要手段。

1)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编制监理细则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3)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监理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如果没有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旁站记录应存档备查。

5)总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7.9 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制度

必须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预控工作,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巡视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填写报验单提出申报。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做好记录。

7.10 工程例会制度

7.10.1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第一次工地会议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熟悉并取得联络,同时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并由各方会签。

7.10.2 施工期间的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三方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应在会前做好准备,做到重点突出,力求开短会。

7.10.3 工程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举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并应形成会议纪要。

工程例会内容:

1 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

2 听取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 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各方协调配合。

7.10.4 工地专题会议制度

如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现场监理机构任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专题会议。

1 工地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与专题有关的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和特邀人员参加。专题工地会议应提前通知会议内容,以便与会人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准备。

2 专题工地会议既可就工程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质量问题召开,也可就工程进度、造价事宜和其他合同事宜召开。

3 专题工地会议一般首先由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和专题内容,然后由与会人员讨论或论证,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由专题会议作出较为统一的结论。

4 重要的专题工地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署。

7.10.5 监理内部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工作碰头会,监理部成员参加;每月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为:

1 驻地监理汇报近期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处理方案;

2 总结前一阶段的监理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3 分析监理部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传达监理公司和分公司管理文件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

5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通过监理工作会议处理的其他事项。

7.11 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

7.11.1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严格控制由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情况。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验工计价,并及时汇总上报。

7.11.2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7.11.3 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的支付,必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7.12 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7.12.1 监理日志是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现场监理人员均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做到记录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

7.12.2 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1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里程;

2 记录日期、气象、气温;

3 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技术主管、现场工人数量;

4 施工机械数量、型号、性能、使用情况;

5 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数量、质量情况;

6 施工方法、措施、工艺规程;

7 施工外部条件:如道路、电力、水源、自然气候条件及人为因素影响;

8 施工单位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包括简单计算方法、草图、形象进度);

9 质量检查、试验情况;

10 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11 存在问题及监理意见;

12 施工单位反映的情况及处理意见;

13 设计问题及设计变更;

14 工地会议及口头洽商;

15 各级有关单位检查、指示;

16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记录的其他内容。

7.12.3 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监理日志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登记后归档。

7.1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理制度

在框架桥施工中开展质量预控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避免质量事故出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现的细小的质量问题,应尽可能在日常巡视、旁站监理和隐检、预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及时解决。

7.13.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如构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质量事故性质、类别及事故情况报告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7.13.2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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