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全2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7 15: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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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拉格洛芙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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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全2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全2册)试读:

男孩

小精灵

三月二十日,星期天

从前,有一位男孩,他约莫十四岁。他身体瘦长,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这男孩没多大能耐。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吃饭和睡觉。再有就是他最爱干些调皮捣蛋的事儿。

那是一个星期天,男孩的父母亲正准备上教堂。男孩穿着衬衫,坐在桌子边上,心想,今天可真是幸运,父母亲都出去了,个把小时里他可以自得其乐了。“好极了!现在我可以取下爸爸的枪,随便放上一枪,也没有任何人会来干扰了。”他自言自语道。

但他的爸爸似乎猜着了他的心思,因为他的脚刚踏上门槛,正准备往外迈,却突然停顿了下来,并转过身子,对男孩说:“既然你不跟你妈和我一起上教堂,”他说,“你起码应该在家里念念圣训吧。你可以应承我这事吗?”“好啊,要做到这个还不是小菜一碟啊。”男孩说。当然,他心里想的是,我随便读一读就好啦。

男孩觉得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妈妈走得这么飞快,眨眼之间,她已经来到了壁炉旁的书架,取出路德注的《圣经》,将它放到窗前的桌子上,还将他当天要念的圣训打开。她还将《新约》打开,放到《圣经》注释的旁边。最后,她拉过大扶手椅,靠在桌子旁。大扶手椅是她在去年的教区拍卖会上买到的。依照家里的规定,平日里除了爸爸,别的人不可以动它。

男孩坐在椅子上,心想,妈妈让自己如此忙碌,何苦呢,因为读上一页圣言他都嫌多。但是现在,他再一次感觉到他的爸爸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他走近男孩,用严肃的口吻说:“现在,你给我记住了,你要仔仔细细地读!因为,我们上完教堂回到家时,我要从头到尾考你。要是你记不住哪一页内容的话,我是不会让你好过的。”“这训言有十四页半长呢,”妈妈说,有些过甚其词的意思,“你要想通过考查的话,现在就得坐下来开始读了。”

说完这些,他们就离开了家门。男孩站在门口,目送着他们离去,感觉自己似乎落入了一个圈套。他心想:“他们可好,兴兴头头地走了,我想,他们一定在为想出了这么一个好主意而得意吧。他们走了,我却被留在了这里,要求从头到尾要老老实实地啃圣训。”

不过他爸妈却不是得意扬扬地走了的。恰恰相反,他们两人都忧心忡忡。他们过去是贫苦的农民,他们拥有的土地不会大过一块花园。当他们最初搬迁到这里来的时候,这一块地只养得起一只猪和几只鸡;不过他们是相当勤快和能干的人,如今也养起牛群和鹅群了。对于他们来说,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好了。在这个美丽的清晨,他们本应心满意足、开开心心地上教堂的,如果没有这么个儿子让他们牵肠挂肚的话。爸爸抱怨说,他又笨拙又懒惰,一点儿也不在乎在学校里能学到些什么,真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甚至连叫他去放鹅也不能令人放心。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妈妈无法否认,不过她最忧心的还是他的野性难驯和不学好:他对动物很残忍,对人也满怀不敬。“主啊,请让他的铁石心肠变得柔软,让他的性情变得更柔善吧!”妈妈喃喃地祈祷,“不然的话,他将给他自己,也给我们,带来不幸。”

男孩呆呆地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心里在翻来覆去地想,要不要读圣训呢。末了,他打定主意,这一次还是乖乖地听父母的话为好。于是,他坐到了大扶手椅上,开始读了起来。他叽叽咕咕地小声念了一阵子,声音迷迷顿顿、含含糊糊,对他本人似乎产生了催眠效果,他不知不觉间摇头打起了盹儿。

外面的世界已经是春意盎然,美不胜收!日历才翻到三月二十日,然而男孩家所在的南斯盖纳省西温曼霍格教区,早已经是春光灿烂了。虽然不是遍野皆绿,但也是树木到处含苞吐蕊,生机勃勃。沟渠里已经冰消雪融,到处流水淙淙,渠边的款冬花正在盛开。长在石缝间的各种野草泛着棕色的光芒。远处的山毛榉树似乎每一秒钟都在膨胀,变得越来越厚实茂密。天空是如此的高远,如此的湛蓝。男孩家的门半开着,外面的云雀婉转啼鸣,其啼叫声在房间里清晰可闻。母鸡和鹅群在院子里拍打着翅膀。牛棚里的奶牛,已经嗅到了春天来临的气息,时不时低低地发出哞哞的叫声,表达着它们欣然的礼赞之意。

男孩一边念着圣训,一边忍不住打盹儿,他拼命地想和袭上身来的睡魔做斗争。“不行!我可不想睡着了,”他想,“要这样的话,整个上午我都会念不完圣训的。”

然而,不知怎的,他还是呼呼地睡着了。

他不清楚自己是睡了一小会儿呢,还是睡了大半天。不过,他被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吵醒了。

在屋里的窗台上,放了一面小镜子,镜面正对着他。往镜子里看去,整间屋子有什么动静,都可一目了然、清清楚楚。男孩抬起头,正好是往镜子里看去。这时候,他看到妈妈的衣箱盖子已经给打开了。

他妈妈这个橡木衣箱又大又沉,四面用铁皮包着,除她自己外,她不许别人轻易打开它。衣箱里珍藏着她从母亲手里继承下来的东西,以及她十分珍爱的宝物。箱里有几件旧时农家妇女穿的裙装,是用红色粗布呢做的,短短的紧身胸衣和有褶裥的衬杉,还有一枚缀着小珠子的胸针。箱子里还有浆得硬硬的白色亚麻布做的头饰,沉甸甸的银质饰片和银链儿。现在,村里人已经不再时兴穿戴这些衣物了,他妈妈也有好几次想丢弃这些杂物。但她却又多少有点硬不起心肠这样做。

现在,男孩透过镜子看得一清二楚,衣箱的盖子给打开了。他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事,妈妈在离开前,明明是将箱盖盖好的。只有他一个人待在家里,她是绝不会让她心爱的衣箱的盖子敞开的。

此时他的情绪有点低落,又有点害怕。他生怕有小偷潜进这间屋子。他一动也不敢动,死死地坐在那儿,眼睛紧紧地盯着那面镜子。

他坐在那儿,等着小偷现身,又想知道那道落在衣箱上的黑色影子是什么。他看来看去,越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那乍一看去影影绰绰的什么东西,再看多几眼后,就变得越来越清晰了。他很快看出,那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那并不是别的什么,却真真切切的竟是一个小精灵,这当儿正蹲踞在衣箱的边上!

男孩无疑听说过关于小精灵的故事,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他们竟然是如此细小的家伙。这一个正蹲踞于衣箱边上的小精灵,他的身高还没有一只手掌宽呢。他有一张爬满了皱纹的苍老的脸,但脸上没有一根胡须。他穿着一件黑色大衣和一条及膝的短裤,头上戴着一顶宽边的黑色帽子。他打扮考究又潇洒,领口和袖口上都缀着白色的花边,鞋子上打了鞋带扣,衬衫袖口上装饰着蝴蝶结。他从衣箱里拿出一件刺绣品,坐在那里细细地欣赏这老式手工艺品的精良做工,他是如此地专注入迷,根本就没留意到男孩已经醒过来了。

男孩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小精灵,不过,他并没有感到很惊恐。精灵是如此的小,人类是不可能会害怕他的。而且,既然小精灵这么全神贯注于自己的观赏物当中,睛睛无视于别的事物,耳朵无视于别的声音,于是男孩想,捉弄捉弄他,例如将他推到箱子里,然后盖紧盖子,或者是别的类似的事,应该会非常有趣。

不过男孩却没有这么大胆,敢用他的手去触碰这个小精灵,于是他巡视一遍屋子,想找根东西戳他一下。他的目光从沙发移到可折叠的桌子,从可折叠的桌子移到壁炉。他看了看水壶,看了看靠近壁炉的书架旁的咖啡壶,看了看门口旁边的水桶,还有从半开的碗橱门中可看到的勺子、刀叉、碟子和盘子。他抬头看了看他爸爸的枪,那枪挂在墙上的丹麦国王夫妇肖像旁边。随后他又看了看在窗台上开得正茂盛的天竺葵和倒挂金钟。最后,他看到了挂在窗框上的一只旧苍蝇罩。他走过去,将它摘了下来拿在手上,随后跳了起来,沿着衣箱的边缘扣了下去。他自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竟然会这么幸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的,但却已经将小精灵逮住了。这可怜的小家伙头朝下躺在长长的苍蝇罩的底部,怎么也挣脱不出来。

最初的一阵子,男孩实在想不出该拿他的捕获物怎么办。他只是来来回回小心翼翼地挥动着苍蝇罩,让小精灵立足不稳,难以爬出来。

这时小精灵开口说话了,可怜兮兮地苦苦哀求放他走。他说自己这么多年来给他们家带来了多少好运气,他理应得到更周到的待遇。要是男孩能放了他,他会送他一枚古钱币、一把银勺子,或者是一枚像他爸爸的银表的底盘那么大的金币。

男孩并不认为这是一笔大交易,但奇妙的是,自从小精灵成了他的囊中物,他可以任意处置后,他却反倒有些害怕了。他感觉自己是在和离奇古怪的东西打交道,这个东西不属于他的世界。他自己倒想放掉这个可怕的家伙算了。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马上就同意了这笔交易,于是他不再摇晃苍蝇罩,好让那小精灵爬出来。然而,就在小精灵刚要爬出罩子的当儿,男孩突然又想到,这笔生意本应该做得更大,他应该得到更大一笔的财产,和更多的好处。他起码要开出这个条件:要小精灵为他施展魔术,让训言变入他的脑海里去。“真要就这么放了他的话,我可真是愚蠢啊!”这样想了想,他突然猛烈地摇晃起罩子来,小精灵一下立脚不稳,又跌进了罩子里。

然而男孩突然间感觉脸上挨了一记火辣辣的生疼的耳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震成许多块碎片了。他的脑袋瓜子一下子撞到一面墙上,跟着又撞到另一面。最后,他倒在了地上,完全不省人事。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屋子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哪里还看得到小精灵的踪影!妈妈的衣箱盖子已经合上了,苍蝇罩仍旧挂在窗框原来的位置上。要不是他感觉右脸颊热辣辣的生疼,他怎么也不会相信事情真的发生过,更像是做了一个梦。“不管怎么说,爸爸妈妈一定会认为没发生过任何事情的,”他想,“反正他们也不会因为发生了小精灵的事,而给我打折扣,让我少读几页训言的。我最好还是坐下来老老实实念训言吧。”

然而,当他朝桌子走去时,他却发现了非同寻常的变化。房子明明不可能变大的,但是他为什么要平常多走了好几步,才走到桌子那儿?那椅子又怎么啦?它看起来并不比先前大,但他现在却首先要爬到椅脚的横木上,然后向上攀缘,才可以坐到座位上。桌子也是这样,他要是不爬上椅子的扶手,就看不到桌面。“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男孩百思不解地叫了起来,“敢情是小精灵对扶手椅、桌子和这个房子都施了法术。”

那本圣训集还躺在桌上,情形和早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动。但很显然它也变得古怪起来了,因为他不站到书上去的话,就看不到一个字。

他坐下来读了几行字,随后无意中抬头往上望,便看到了那面镜子,这时他突然大叫起来:“看!那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在镜子里,他看到一个明显是很小、很小的小人儿,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兜帽,腿上穿着一条皮裤。“哎呀,那家伙穿得跟我一模一样啊!”男孩脱口而出,在惊慌失措之下,他不由得紧紧握住了自己的两只手。很快,他看到镜子中的小人儿也做着同样的事情。

看到这样,他马上拉了拉自己的头发,捏了捏自己的手臂,并猛地转了一个身,镜子中的那个小人儿也立即跟着他做着同样的事情。

男孩围着镜子转了几回,想要看看是否有小人儿躲藏在镜子后面,不过,他始终没有发现有人在那儿。恐惧之下,他不由得开始打起了哆嗦。现在,他晓得小精灵对他施了法术,而他在镜子中看到的那个小人儿,其实是他自己。大雁

男孩简直不能够相信,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小精灵。“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或者只不过是我的奇思妙想,”他心里这样安慰自己,“只要我再等一会儿,我一准就会变回人的。”

他站在镜子面前,闭上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期待自己的滑稽模样能够消失不见,但却未能如他所愿。他的身子还是像刚才一样的小。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还和以前一样。稀薄、淡黄的头发,鼻子两边长着的几粒雀斑,皮裤和袜子上打着的一块块补丁,都与以前别无二致,唯一的一点不同是:它们都变得越来越小了。

不,只是静静地杵在这儿期待事情会如他深信的那样变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他必须要去试试别的法子。他能够想到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设法找到小精灵,然后跟他握手言和。

他跳到地板上,开始东摸摸西搜搜。他到椅子和碗橱的后头,又到沙发的底下和炉膛里,甚至钻进几个老鼠洞看了看,但始终没有见到小精灵的踪影。

他一边找,一边哭了起来,他苦苦地恳求,同时许诺他会做他能够想到的好事。他发誓永远不会再对别人食言,再也不顽皮,再也不在念圣训时睡着了。要是能够重新变回人,他一定会做一个好人,一个热心助人和乖乖听话的孩子。然而,不管他怎么许诺,还是无济于事,一点用处也没有。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他记得曾听妈妈说过,所有的小东西都是将他们的家安在牛棚里的。想到这里,他马上决定上那儿去,看看是否能找到小精灵。幸运的是,房门仍然半开着,不然的话,他是够不着门闩的,更别提将房门打开了。不过现在,他却可以轻轻松松地溜出屋子。

他走到玄关,四处寻找他的木头鞋子。因为在房子里,他当然是光脚套着袜子四处走来走去的。他在心里嘀咕着,该如何对付这些又大又笨拙的木头鞋子呢。但恰在这时,他在门口的阶梯处看到了一对小小的鞋子。当他发现小精灵做事是如此心思细密,甚至连木头鞋子也不放过,也施了魔法变小了时,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感到烦恼不安。小精灵的意思很明显,他受折磨的日子还长着呢。

屋子前的老式厚木板上,有一只灰色的麻雀在蹦蹦跳跳。它刚一望到男孩出现,就大叫起来:“叽叽叽!叽叽叽!快来瞧瞧放鹅男孩尼尔斯!快来瞧瞧大拇指小人儿!快来瞧瞧大拇指小人儿尼尔斯·霍格尔森!”

一群鹅和鸡闻讯,马上纷纷转过头来,盯着男孩看了起来,随后他们发出了可怕的咯咯咯咯的哄笑声。“喔喔喔呃”,公鸡啼鸣道,“真是活该啊!喔喔喔呃,他曾经扯过我的鸡冠!”“咯,咯咯嗒,他活该!他活该!”母鸡们齐声大叫着附和起来。说完这些,他们仍然不停地咯咯咯地对他饶舌。鹅群紧紧围成一圈,将他们的脑袋伸到一起,问道:“是谁对他干的好事?是谁对他干的好事?”

然而最叫人惊异的是,男孩竟然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他非常吃惊,一动不动地站在门阶上,像是在那里扎下了根似的,凝神静听。“这一定是因为我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寻思,“这大概就是我能够听得懂这些鸟啊、家禽啊所说的话的原因。”

他觉得难以忍受的是母鸡们不停地冲他嚷嚷“他活该他活该”的声音。他忍不住向她们扔了一块石头,大声喊道:“闭上你们的臭嘴,你们这些坏家伙!”

然而他没料到的却是,他再也不是母鸡们会惧怕的那类男孩子了。鸡群向他冲了起来,将他团团围住,齐声大叫大嚷:“咯,咯咯,咯咯嗒,你真是活该!咯,咯,咯咯嗒,你真是活该!”

男孩想要逃脱她们的包围,但是鸡群在他后面追了上来,发出聒噪的尖叫声,几乎让他觉得耳朵被震得失去了听力。要不是这时他家里的那只猫刚好走过来,替他解了围,事实上他是很难冲出鸡群的包围圈的。那些鸡只要一看到猫在附近,就会安静下来,假装在地上全神贯注地捉虫子吃。

男孩赶紧跑到猫身边,说道:“亲爱的猫咪,你一定对这一带的每一个角落和可藏身的地方了如指掌吧?行行好吧,你这只小猫咪,告诉我哪儿可以找到小精灵。”

猫并没有马上回答他。他优哉游哉地坐着,将他的尾巴绕着脚爪结了一个优雅的圆圈,然后才好整以暇地盯着男孩看起来。这是一只硕大的黑猫,胸前有一块白色的斑点。他的毛皮光滑柔软,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的两只爪子蜷缩着,两只暗灰色的眼晴眯缝成了一条线。这猫看起来真是温驯乖巧至极,一点也不惹人讨厌。“我非常清楚小精灵住在哪里,”他柔声细气地说,“但这并不表示,我会告诉你。”“亲爱的猫咪,你一定得告诉我小精灵到底住在哪里!”男孩恳求道,“你难道看不出他对我施了法术,让我变成了什么样子?”

猫稍稍睁开了眼,一股邪恶的绿色光芒在他眼里闪烁。他扭动了一下身体,心满意足地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才懒洋洋地作答,“你平日里总是喜欢揪我的尾巴,难道你以为我现在还会帮你吗?”他到底还是开腔了。

男孩一听,怒不可遏,完全忘记了他现在是如此弱小,如此的无助。“呸!我还会再揪你的尾巴的,还会的!”他说,向猫咪跑了过去。一瞬间,猫性情大变,男孩几乎不敢相信这是刚才那同一只猫。他浑身上下的每一根毛发都直竖了起来,他的腰拱成了弓形,四肢伸展了开来,利爪刮刨着地面,尾巴变得又短又粗,两只耳朵朝后披伏着,一张嘴喷吐着泡沫,两只怒目圆睁,喷射着红红的怒焰。

男孩自然不想听任自己被区区一只猫吓倒,于是他向前迈出一大步。此时,猫急急跳起来,扑向男孩,将他掼倒在地,两只前爪踏在他胸膛上,血盆大口直扑向他的喉咙。

男孩感觉到猫的尖利爪子刺穿了他的背心和衬衫,直透他的肌肤,猫的上尖牙在他的咽喉部位挠动着。他大声地呼喊救命,叫得声嘶力竭,可是哪有什么人来呀。他深信自己的最后时刻到了。随即他又感觉到猫收缩了尖利的爪子,松开了他的喉咙。“算了!”他说,“这次就算了。看在我女主人的面子上,我现在放你一马。我只是想让你见识见识,现在咱俩谁更有力量,谁更加厉害。”

说完这些话,猫就转身离去了,又恢复到刚才他出现时的那种柔和温驯的样子。男孩显得垂头丧气,一时间气得说不出话来,只好急匆匆地跑向牛棚,寻找小精灵的下落。

牛棚里统共只有三头奶牛而已。可是男孩刚一走进屋,就听到一阵喧闹沸腾之声,好不吵人,简直让人误以为这里有三十头奶牛呢。“哞,哞,哞,”名叫“五月玫瑰”的奶牛发出了吼叫,“这世界总算有天理,妙极了妙极了。”“哞,哞,哞。”三头奶牛一齐吼叫起来。每头奶牛都竭力要吼得比别的奶牛大声,于是一时之间,男孩几乎听不清她们在吼些什么。

男孩想要探问小精灵的下落,可是他的声音完全被奶牛们的震天吼声盖住了,根本无法让人听清他说什么。她们的怒吼,和以往她们看到男孩放狗进来让她们安静听话时的反应一样。她们的后腿乱踢乱蹦,脑袋向前猛伸猛探,挥动着犄角悍然向前开路。“嘿,快来这边!”五月玫瑰吼道,“我要踢你一蹄子,那滋味一准叫你永世难忘哩!”“快到我这儿来,”名叫金色百合花的奶牛吼道,“我要让你尝尝被我的牛角甩来甩去的滋味!”“来啊,快过来我这边!你还记得去年夏天你用木头鞋子揍我的事情吧,我现在要让你尝尝那种滋味!”名为星子的奶牛怒骂道。“快来我这儿,还记得你曾将马蜂放进我的耳朵里的事吧,现在是你受报应的时候了!”金色百合花咆哮道。

在三头奶牛中,五月玫瑰最为年长、最为聪明,而她也最为震怒。“嘿,快来这里!”她吼道,“你做了那么多坏事,我非得要让你受教训不可!还记得你抽掉妈妈手中的牛奶桶的事吗?还记得你在妈妈提着牛奶桶走过时,你暗地里使绊子,让她摔倒的事吧!多少回了,你气得她站在这里为你抹眼泪!”

男孩很想告诉她们,他现在是如何后悔过去对她们的不仁不义。如果她们能告诉他小精灵在哪儿,他将永远,永远,永远不再做坏事。然而奶牛们都不听他说话。她们如此大声地喧嚷,男孩生怕其中有一只会从牛棚中冲出来。他想,还是静悄悄地逃离牛棚为妙。

他从牛棚出来,心里非常沮丧。他很清楚,这儿没有一个人会帮他找出小精灵的。事实上,就算是找着了小精灵,也不会给他带来什么益处的!

他爬上了用于防护农庄的宽宽的围墙,围墙上蔓生着欧石楠和苔藓。他坐在石墙上沉思,如果他永远变不回人,接下来的日子可该怎么过。当爸爸和妈妈从教堂回来,看到这种情形,一定会大惊失色的。是的,全省上下都会感到惊异,从东温曼霍格镇、托尔普镇,还有斯盖洛普镇,人们会成群结队来看他如何出丑。整个温曼霍格教区的人都会来看他。也许,爸爸妈妈会带他到基维克镇上去,让他在市集上的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众人幸灾乐祸的注目礼。

不,一想起这种事就让他心惊胆战。他情愿从今往后,没有人能够再看到他的这副模样。

他的不幸真是太可怕了!偌大一个世界,没有人比他更不幸了。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成了一个怪物。

他渐渐地意识到,如果他不再是一个人,那将意味着什么。他将与世隔绝,他将不再能和别的孩子一块儿玩耍,父母过世后,他将不能够继承农庄,而且很显然,没有一位姑娘会考虑嫁给他。

他坐在那儿,望了望自己的家。那是一所小小的木造房子,在高高的倾斜的屋檐下,房屋底部似乎深深地陷入了泥土中。附属的外屋同样小得很。而他家耕作的地块也狭窄到连一匹马也难以在其中伸展开身子打滚。尽管这个地方又小又穷,然而,对现在的他来说,却是再好不过了。他现在无法想象有比在牛棚地板底下挖个洞藏身更好的家了。

风和日丽,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天气。树木萌芽吐蕊,沟渠里水声潺潺,似在低语倾诉,小鸟叽叽喳喳,一片美丽景象。然而他坐在那儿,心情沉重,非常难过。无论什么事情,都再也不能令他快乐了。

他从来没有看过天空像今天这样的湛蓝。鸟儿们成群结队地飞过。他们从外国的岛屿飞回来,飞越过波罗的海,绕过斯密霍格,现在正往北方飞去。这些鸟儿各式各样,种类繁多,他只认得大雁,他们分成长长的两行,排成楔子形状飞过天空。

好几群大雁飞了过去。他们飞得很高,但他仍然能够听得到他们高亢的叫声:“飞往高山!我们齐齐飞往高山!”

这些大雁一看到在农庄四周走动的家鹅,便低低地直冲向地面,一边大声喊道:“来吧!来吧!我们齐齐飞向高山!”

家鹅不禁仰起了头,倾听大雁在说些什么。然后他们理智地答复道:“我们的日子快活得很呢。我们的日子快活得很呢。”

正如刚刚说过的那样,今天的天气格外风和日丽,空气如此清新、如此凉爽,在蓝天中飞翔,绝对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随着一只又一只大雁飞过天空,地下的家鹅们也忍不住跃跃欲飞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拍打着羽翼,似乎下定了决心,要随大雁们一起飞。但跟着的一只老母鹅总会给他们浇冷水:“别傻了!这些家伙一定是在忍饥挨饿又挨着冻飞行呢。”

其中有一只公鹅在大雁撩拨之下,激起了冒险的雄心壮志。“只要再飞过一队大雁,我就义无反顾地跟上去。”他说。

随后就又有一群大雁飞过头上,像别的雁群一样,雁们发出此起彼伏的召唤,年轻的公鹅答道:“稍等一会儿!稍等一会儿!我就来了。”

他伸展开翅膀,奔向了天空。但他似乎还没有习惯飞行,眼看着跌跌撞撞地掉到了地上。

大雁们似乎听到了他的呼唤,于是掉转头,慢慢地往回飞,看他是否跟上来了。“等等,等等!”他大喊道,开始了新的飞行尝试。

这一切男孩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正躺在石头围墙上。“要是大公鹅飞走了,那会多么令人遗憾哪。爸爸妈妈从教堂回家,要是发现家里的鹅少了一只,那该是多大的损失呀,他们一定会伤心欲绝的。”他这样想的时候,再一次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如何的弱小,如何的孤立无助。想到这里,他从围墙上一跃而起,蹿进鹅群中,两只胳膊刚巧搂住了公鹅的脖颈。“哦,不要!你可千万不要飞走啊!”他大声地恳求道。

但恰好在此时,公鹅想起了如何从地上飞向空中的动作要领。他来不及将男孩从背上抖落下来,于是将他带着飞到了天空中。

他们一下子直冲向了空中,男孩吓得倒抽了一口气。他还没来得及思考如何松开公鹅的脖颈,就已经被带上了高空,此时他要是松手,一定会掉到地上,摔个稀巴烂。

要让自己感觉舒适些,他唯一可以做的事是爬到公鹅的背上去。他立即爬了上去,可费尽了他吃奶的劲儿。事实上要在两只上下拍动的翅膀中,安安稳稳坐在光溜溜的鹅背上,一点也不容易。他不得不用两手紧紧抓住公鹅的羽毛不放,以防滑跌摔落到地上去。大块的方格布

男孩在鹅背上,感到头晕眼花,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总算适应过来,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大风呼呼地向他咆哮和猛扑过来,公鹅的翎羽因为被风拍打而发出呜呜的声响,听起来如同起了一场风暴。十三只雁儿在他们身边飞翔,拍打着他们的双翼,发出一阵阵雁鸣。他们在他眼前盘旋飞舞,在他耳边齐齐发出嗡鸣。他不晓得他们飞得高还是低,也不晓得是往哪一个方向前进。

过了一会儿,他才振作起精神,觉得自己应当弄清楚雁群要将他带向何方。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勇气往下俯瞰。他能够确定的是,要是尝试那样做的话,他一定会眩晕的。

雁群并没有飞得非常高,因为空气要是太稀薄,身边的这位新旅行伙伴很可能会喘不过气来。为了他的缘故,他们还有意比平常放慢了飞行速度。

最后,男孩还是鼓足勇气朝地下俯瞰了一眼。他感觉到一块巨大的地毯伸展在他下面的地面上,这块地毯由无数大大小小的格子构成。“我现在到底身处哪个地方呢?”他问自己。

他看到的是一块接一块的方格子。有些方格子很大,呈斜方形状,有些则呈又长又窄的条形状。但每一块都有棱有角,方方正正。不过他没看到圆形,也没见到弯弯曲曲的形状。“我朝下看到的,到底属于怎样的大方格布呢?”男孩自言自语道,并不指望会得到谁的回答。然而他身边的雁们马上大声叫嚷道:“是耕地和牧场啊!是耕地和牧场。”

于是他晓得了,他正在飞越而过的大方格布,是瑞典南部平坦的大平原。他也慢慢知道了,何以它们看起来像一块块方格布,而且色彩斑斓。他首先认出了那些翠绿色的方格布,那是去年秋天播种的黑麦田,在冬雪的覆盖之下,仍呈现出一派盎然的绿意。那灰黄色的方格布是去年夏天燕麦收获后仍残留着根茬的田地,而褪色的是老苜蓿地,黑色的方格布则是被遗弃的牧场,要不就是已经犁过的休耕地。

那镶嵌着黄色边的棕色方格很显然是山毛榉树林。因为在这种树林里,大山毛榉长在树林的中央,在冬天的时候掉光了叶子,显得光秃秃的,而小山毛榉树则沿着方格布边缘生长,一直到来年春天,还保留着干枯的黄色树叶。这里还有中间部分呈灰色的暗色方格,那是大庄园大宅邸,四周环绕着小房子,屋顶用干草盖成,干草现在已经变成黑乎乎的了,中央是用石板铺地的庭院。这里还有中央呈绿色而四周呈棕色的方格,那是一些果园,草地已经泛绿,尽管四周的树木依然还裸露着棕色的躯干。

当男孩弄清楚为什么他看到的底下的一切都那么像方格布后,他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大雁们听到他发出大笑,不由得带着责备的神色大叫道:“这是多么肥沃的良田。这是多么肥沃的良田。”

男孩马上板起脸,一本正经起来。“哎呀,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你这个刚刚经历了人类可能碰上的最倒霉事情的人,还真能笑得出来!”他心里想。

有那么一刻他显得一脸郑重,然而过不了多久,他又大笑起来。

现在,他渐渐地习惯了骑在鹅背上的这种旅行方式和速度,除了让自己在鹅背上保持平稳,他可以分心想些别的事情了。他注意到天空中全都是往北方飞行的鸟儿。一群群鸟儿之间,会互相大喊大叫和打招呼:“怎么着,你们今天飞过来了?”一些雁问道。“是啊,飞过来了。”另一些雁这样回答。“今天春天会有什么好光景?”“树上还没有长出一片树叶,湖里的水还是冷冰冰的呢。”传来一些鸟儿的回答。

雁群飞过一个地方,看到一些半裸的家禽,他们就会大叫:“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公鸡们抬起头,回答道:“它的名字叫利尔庄园。名字和去年一样,名字和去年一样。”

大多数农庄都以拥有者的名字命名,这在斯盖纳地区是约定俗成的做法。然而,公鸡们却不说“这是彼尔·马特森农庄”,或是“这是奥拉·布森斯农庄”,而是另辟蹊径地叫些他们认为更合适的名字。那些住在穷人家的小小房舍里的家禽们,会这样回答:“这个地方叫‘缺粮少麦’。”而那些属于最贫穷的小户人家的公鸡则会哀叫道:“这地方的名字叫作‘不够吃’,‘不够吃’,‘不够吃’。”

那些照顾家禽周到的大农庄自然在公鸡们口中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诸如福地、蛋山庄和金钱镇等。而那些富贵庄园里的公鸡们心高气傲,不屑于说些插科打诨的玩笑话。其中有这样一只公鸡,发自肺腑地以一种声震天外的洪亮声音喊叫道:“此地是戴贝克绅士的大庄园。今年和去年,名字都是这个样!今年和去年,名字都是这个样!”

在稍远一点的地方,一只公鸡大摇大摆、趾高气扬地啼叫道:“这是天鹅岛庄园,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男孩留意到,大雁们并不是笔直向前飞,而是曲曲折折地绕着整个南方的城镇到处飞,他们仿佛非常高兴再次来到斯盖纳这个地方,希望向这儿的每一个庄园表示礼节。

他们飞到了一个地方,这里耸立着许多难看的巨大建筑物,巨大的烟囱直指高空,周围密布着小房子。“这是约德伯格糖厂,”公鸡啼叫着报上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坐在公鹅背上的男孩一阵战栗。他早就该认出这个地方,因为它距他家并不太远。他曾在这儿做过放鹅娃呢。不过,说真的,从天空中往下俯视,一切都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想想看吧!想想看吧!放鹅的小女孩奥莎,还有小马茨,去年都曾是他的小伙伴。男孩真想知道,他们是否还住在这儿的某个角落里。想象一下吧,要是他们怀疑他曾在他们的头顶上空飞过,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很快约德伯格糖厂就消失在视线里,他们飞到了斯维达拉和斯卡贝尔湖,然后折返回薄林格修道院和海德伯格的上空。男孩在这一天里所见到的斯盖纳的地方,比他出生以来所看到的总和还要多。

当大雁们碰巧遇见家鹅的时候,就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候!他们会放慢速度往前飞,飞过家鹅头顶的时候会叫唤道:“我们齐齐飞向高山。你是否要跟我们一起呢?你是否要跟我们一起呢?”

但是家鹅会这样回答:“地上的时令还是冬天呢。你们飞得也太早了吧。飞回去吧!飞回去吧!”

大雁们飞得更低了一些,为的是让家鹅能听得更清楚一些,他们大喊道:“快快来吧!我们会教你如何飞翔和游泳。”

然后家鹅们会怒火中烧,对大雁的鸣叫不肯发出一声来回应。

大雁们越飞越低,低到快要碰到地面了。然后,他们又快如闪电地冲上云霄,如同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哇!哇!哇!”他们大呼小叫道,“这些家伙原来不是鹅。他们只不过是绵羊,他们只不过是绵羊。”

地上的家鹅气得七窍生烟,狠狠地冲他们喊道:“但愿你们都挨枪子儿,全都挨枪子儿,一个个都挨枪子儿!”

男孩看到大雁们这样戏弄家鹅,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又记起来了,自己的遭遇是何等的糟糕,想想又不由得哭了起来。但下一刻,他脸上又恢复了笑容。

他以前还从来不曾以这样飞快的速度往前奔驰,如此飞快又如此疯狂地不顾一切,尽管他一直喜欢这样做。而且,当然了,他从来做梦也想不到,在天空中遨游竟是如此的新奇又如此的酣畅淋漓。而地面上涌上来的泥土和松脂的味道是如此芬芳四溢。他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他能在离开地面如此高的高空飞行。这很像是从忧伤、烦恼和任何想象得到的可厌之事中飞离了出去一样。

雪山大雁阿卡

傍晚

跟随着大雁们一起飞翔的大公鹅,因为得以随大雁们一起在瑞典南部的城镇上来回游弋,并且可以戏弄各种家禽,而感到非常自豪。但是不论他如何开心,到了下午的晚些时候,他还是渐渐感到疲倦难耐。他试着深呼吸,加快拍动羽翼,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远远落在了整个雁群的后头。

飞在雁阵最后面的那些大雁们留意到这只家鹅跟不上他们了,于是对楔形队伍中央的领头大雁喊道:“凯布讷凯斯雪山来的阿卡!凯布讷凯斯雪山来的阿卡!”“你们叫我有什么事?”领头的大雁问道。“白色家鹅掉队了,白色家鹅掉队了。”“告诉他,飞得快比飞得慢更不费力!”领头大雁叫道,继续和之前一样往前飞。

公鹅当然想照这个提议飞翔,并且提高了自己的速度,但他很快就筋疲力尽了,笔直地往牧场和草地周围已经下垂的柳枝丛中跌了下去。“阿卡,阿卡,凯布讷凯斯雪山来的阿卡!”那些飞在雁阵后面的大雁们看到他飞得如此困难,便再次呼叫道。“你们有什么事?”领头的大雁问道,从声音中能明显听出她有点恼怒。“白色家鹅要掉到地上去了,白色家鹅要掉到地上去了。”“告诉他,飞得高比飞得低更不费力!”领头大雁叫道,而且一点也没有放慢飞翔速度,依旧和之前一样平稳地飞行。

公鹅试图照这个提议飞翔,但当他直起身子往上飞的时候,他的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肺都几乎要爆裂了。“阿卡,阿卡!”飞在后面的大雁们又叫了起来。“你们能不能消停消停,让我安安生生地飞啊?”领头雁厉声喊道,比早先更加恼怒了。“白色家鹅快要散架了,就快掉落到地上去了。”“那么告诉他,要是他没有力气赶上大队伍,那就回家去吧!”领头雁大叫道。她显然没有减慢速度的意思,还是照此前的节奏往前飞。“噢!真可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啊。”公鹅想。他一下就明白了,这些大雁们并没有带他飞往拉普兰的意思。他们不过是引诱他离开家,在空中溜达溜达而已。

他非常光火。想想自己已经筋疲力尽,无法在这群流浪者面前展现出这种气魄:就算只是一只家鹅,也有能耐干出一番大事!最让他生气的莫过于他和凯布讷凯斯雪山来的阿卡碰到一块儿了。就算他是家鹅,他也知道有一只年纪过了一百岁、名为阿卡的领头雁。她声名赫赫,连世界上最优秀的大雁都愿意跟在她身后飞翔。没有谁比阿卡和她领头的雁群更看不起家鹅的了,他想要在他们面前展示一下,表明他是他们的平等对手,身手势均力敌不相上下。

他在雁群后头飞得很慢,心里一边在合计,是转身回家,还是继续往前飞。最后,他背上驮着的小人儿开始发话了:“亲爱的公鹅莫尔滕,要知道,你还从来没有飞过,所以你要和这群大雁飞到北方的拉普兰是不可能的事。与其最后摔个粉身碎骨,不如回家去算了?”

这个农庄小男孩真真正正是最令公鹅感觉不舒服的了,连这可怜的家伙都不相信他能够完成这样一次旅行,他实在气不打一处来,决计要坚持飞下去。“你要是敢再多嘴多舌,我就会把你丢到我们飞过的第一道沟渠里去!”他说,与此同时,他的怒气化作了力量,他竟然能够飞得和别的大雁一般快了。

很显然,要保持这个速度一路飞下去,他是不可能坚持得住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很快落山了。随着太阳落山,雁群也开始往下飞,男孩和公鹅刚刚意识到什么,雁群已经站在温姆布湖的湖边上了。“他们大概已经计划好要在这里过夜了。”男孩这样想着,从公鹅的背上跳了下来。

现在,他站在一条狭窄的湖边沙堤上,眼前是一个相当大的湖泊。这个湖看上去很难看,就和春天常见的情形一样,湖面几乎完全被冰层所覆盖,这些冰壳子已经发黑,凹凸不平,满是裂缝和孔洞。

冰层已经在碎裂、消融。它已经从湖边裂开,随着宽阔的带子一般、黑得发亮的水流载沉载浮。但冰层毕竟还很多,仍然散发出寒冷和冬天的那种可怕气息。

在湖的另一边,似乎是一个宽阔而敞亮的地带,不过雁群栖息的地方是一片稠密的松树林。似乎那里的冷杉和松树有力量将冬天拴在自己身边。别的地面全无遮蔽,而在茂密的松树枝条底下,冰雪融化了,又冻结了,融化了,又冻结了,直到它像冰块一样变得硬邦邦的。

男孩以为自己困在了北极的荒原上,觉得实在是可怜极了,忍不住想大声哭喊出来。他也感到饥肠辘辘。这一整天来,他几乎没吃过一点东西。

但他到哪里可以找到吃的呢?在这三月的时分,无论地面上,还是树上,都没有长着任何可供他吃的东西。

是啊,哪里可以找到食物,谁来给他一个庇护所、一个家,有谁来帮他铺床叠被,又有谁来保护他不受野兽伤害?

现在,太阳已经下山了,湖面上飘起一阵寒气,黑暗自天而降,恐惧不安伴着暮色而至。树林里发出滴滴答答和沙沙作响的声音。

在空中飞行时男孩满怀的兴奋快乐的心情,现在已经烟消云散了,他惶恐不安地看着身边的那些旅行伙伴们。除了他们之外,他实在没有谁可依靠了。

此时,他看到公鹅的情况比他自己还要坏。他一直趴伏在着陆的地方,一动不动。他看起来似乎快要死了。他的脖颈无力地耷拉在地上,他的眼睛紧闭着,他的呼吸听起来像游丝般虚弱不堪。“亲爱的公鹅莫尔滕,”男孩呼唤道,“试试喝点水吧!这里离湖边没有两步路啦。”

但是公鹅毫无反应,仍旧一动也不动。

以往,男孩对各种动物向来很残忍,对这只公鹅也是如此。然而现在,他感觉这只公鹅是他唯一的安慰,他非常害怕会失去他。男孩对他连拉带拽,竭力要弄他到湖边去,但是公鹅又大又沉,对于这男孩来说,无疑颇要费一番气力。但他毕竟还是做到了。

一到湖边,公鹅首先将脑袋伸到水中。起初有那么一刻,他伏在烂泥浆里一动也不动,不过,他很快探出他的头,抖掉眼睛里的水珠,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力气恢复过来了,随后他骄傲地在芦苇和海藻之间穿梭游弋起来。

大雁们先于他来到了湖上。从空中降落到地上以后,他们并没有照料公鹅和他背上的旅行者,而是笔直地投向了湖里。他们好好地进行了沐浴,梳洗打扮得齐齐整整,眼下,他们正在湖畔狼吞虎咽地吃着半腐的水浮莲和水草。

白色公鹅运气相当不错,他看中了一条鲈鱼。他迅速地抓住了它,游到了湖岸边,将它抛到了男孩脚下。“这是给你的,感谢你帮我,使我能够下到水里。”他说。

这是男孩在这天所听到的唯一的对他友好的话语。他高兴极了,很想用双臂钩住公鹅的脖颈,但他又不敢。他也很感谢公鹅送给他的这个礼物。起初,他不认为自己能够啃得下生鱼,随后他却觉得要试它一试。

他记得自己似乎随身带着一把短鞘的刀,他摸了摸身上,果不其然,它拴在裤子后面的钮扣上,尽管这把刀也变得很小很小,小得只有一根火柴那样大。不管怎么说,还是可以凭借它来刮光鱼鳞,挖出它的内脏,将鱼料理干净。不消一阵子,鲈鱼就已经被他解决了。

解决了饥饿问题以后,男孩却又感到难为情起来,因为他竟然可以生吃活的动物。“看来,我已经不再属于人类,而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精灵啦。”他怏怏不乐地想。

男孩吃鱼的当儿,公鹅沉默地站在他身边。当男孩啃光最后一块鱼肉,他才以低沉的声音说:“事实上,我们遇到的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大雁,他们对所有的家禽都满怀鄙视之意。”“是的,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男孩说。“对于我来说,要是能跟着他们飞到拉普兰,向他们证明,即使是一只家鹅,也是可以成就一番大事的,这将会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啊!”“是——啊。”男孩敷衍了事地说,因为他不相信公鹅能做到,但他又不想反驳他。“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单枪匹马,是不可能坚持飞完这一趟旅程的,”公鹅说,“我来问问你,你是否愿意陪我,帮我实现这个任务?”很显然,男孩除了想赶紧回家以外,还从来没有想过别的事情,对于公鹅的问题,他除了表示惊讶之外,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我还一直以为,咱们是针尖对麦芒的冤家对头呢。”他说。然而公鹅似乎全把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小嫌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唯一记得的,是男孩刚刚救了他一命。“我想,我真的应该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男孩说。“好吧,到了秋天,我会将你送回他们身边的,”公鹅给男孩打了包票,“除非已经将你安全送到家门口,不然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男孩心想,和爸爸妈妈一段时间不见面,似乎也不见得是坏事。他对这个提议也不是无动于衷,他正要开口说他同意这个提议,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隆隆的声响。原来大雁们同时从湖中上到了岸上,正站在那儿抖掉他们背上的水珠。之后,他们由领头雁带领,排成长长一队,向着他们走了过来。

白色公鹅打量着大雁们,他感到很不自在。他曾想过,他们更应该像是家鹅,而他则感觉和他们有一种亲缘关系。他们的身体都比他小得多,而且他们没有一只是白色的,几乎只只都是灰颜色,间或还有一些杂色的毛。他简直害怕见到他们的眼睛,那眼睛黄黄的,亮闪闪,似乎有一团火在他们身后燃烧。公鹅生来就受到这样的教育:走路要缓慢,一步三摇摆,这才是最得体合宜的行为,但这些大雁从来不是用脚走,他们几乎一直在跑。然而,当他看到他们的脚,他更加感到惊恐。他们的脚都很大,脚掌已经磨破,脚底看上去粗糙不堪。很明显,大雁们从来不在乎自己脚下踩到的是什么。他们也从来不绕道而行。除此之外,他们十分讲究整洁,很注重保养,但人们从他们脚上的可怕情形能看出,他们是出生于荒山野岭的可怜家伙。

公鹅低声向男孩面授机宜:“坦诚大方地回答问话,但不要告诉他们你是谁!”他刚刚来得及说上这么一句,便见大雁们已经来到了他们跟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住了,伸长脖子,频频行礼,公鹅也行礼如仪。这个仪式一结束,领头的大雁就说:“现在我们想听您说说,您是何方神圣。”“我的经历倒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公鹅道,“我去年春天出生于斯盖纳地区。到了秋天,我被卖给了西温曼霍格村的霍格尔·尼尔森,之后我就一直待在那里。”“你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家世,”领头的大雁说,“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你这样的勇气,竟然想和我们大雁打交道攀交情?”“那可能是因为我想证明给你们大雁看,家禽照样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公鹅说。“没错,如果你能在我们面前展示一番,或许能让我们长点见识,”领头雁说,“我们已经知道了你对飞行技巧懂得了多少。但是,更能展现你技巧的,也许在别的运动项目上。你更擅长游泳比赛?”“不,还不到能吹牛的地步。”公鹅说。对他来说,领头雁已经拿定主意要将他赶回家,所以他并不在乎自己是怎么回答的。“我除了在一个泥沼中游过水之外,其实没有游过更远的距离。”他老老实实地说。“那么,我是否可以说,你擅长跑步?”领头的大雁问。“我可从来没看过有哪一只家鹅会擅长跑步,我自己也从来不曾跑过。”公鹅说。这一来,他使事情变得比刚才还要糟糕。

这只白色大公鹅现在可以肯定,领头雁一定会说这里没有地方容得下他。然而使他大为惊奇的是,她竟然说:“你回答问题的勇气可嘉。一旦具有了勇气,你就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旅伴,即使你在一开始懵懂无知,那也不打紧。那么,你再跟我们一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究竟擅长做哪样事,你看这样可好?”“对我来说,这再好不过了!”公鹅说,他心里高兴极了。

领头雁噘噘她的嘴,问道:“陪在你身旁的这是哪一位?我此前还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家伙呢。”“这是我的旅伴,”公鹅说,“他注定是个看鹅的人。带着他上路,他一定会派上用场的。”“是的,对于一只家鹅来说,他或许有点用处也说不定,”领头雁打趣道,“你怎么称呼他?”“他有几个名字,”公鹅犹犹豫豫地说,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掩饰过去,因为他不想泄露这小男孩有个属于人的名字这个事实。“哦,对了!他的名字叫大拇指小人儿。”他胡诌出这么一个名字。“他属于小精灵的家族吗?”领头雁问道。“你们大雁通常每天几点睡觉呢?”公鹅突然发问,为的是岔开领头雁的最后一个问题。“到了每晚的这个时辰,我的眼皮已经合上啦。”

可以轻易地看出,和公鹅聊天的这只大雁年纪非常老了。她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没有杂色的毛。她的头比别的雁的头都大,她的腿显得更粗,脚掌磨损得更厉害。她的羽毛硬邦邦的,双肩瘦削,脖颈瘦长。这些都是因为上了年岁的缘故。只有一双眼睛,仍然炯炯有神,仿佛不受岁月的影响。它们闪烁着明澈的光芒,显得比别的大雁更年轻。

她神情倨傲地扭头对公鹅说道:“长话短说,家鹅先生,我是凯布讷凯斯雪山来的大雁阿卡!右边队列中飞得最靠近我的是来自雅西伽尔的伊克西,而左边的这位,是来自诺尔亚的卡克西!同样长话短说,我右手边第二位是沙尔耶科恰克来的科尔美,而我左手边第二位是斯洼巴瓦拉来的奈利亚,而在他们后头飞的是乌维科山来的维茜,以及来自斯扬戈利的库西!要留意的是这几位,以及几只飞在队列最后头的六只小雁,三只在右,三只在左,都是出身于高山上的最名贵的大雁血统!你千万别把我们看作可以随随便便结识的路边流浪者!你也不要指望我们能够随便答允那些不告诉我们他们祖先血统的家伙来和我们共宿共栖。”

在领头雁阿卡如此这般地说着的时候,男孩突然向前走了一步。公鹅在说起自己的经历的时候,清晰流畅,侃侃而谈,而谈到他时,却含糊其词,语焉不详,这让他心里很是不痛快。“我不介意说出我的秘密,”他说,“我的名字是尼尔斯·霍格尔森。我是一位农人的儿子,而且,直到今天之前,我还是一个人,但是没料到今天上午——”他没有再说什么。当他说出他是人的时候,领头雁猛然脚步踉跄起来,往后退了三步,别的大雁甚至退得更远。所有的大雁都伸长他们的脖子,愠怒地朝他发出嘶嘶的声音。“打在湖畔第一次看到你之后,我心里就起了疑心,”阿卡说,“现在你最好马上滚开这儿。我们无法容忍有个人混杂在我们的阵营里。”“犯不着这样子啊,”公鹅充当起了和事佬,说,“你们大雁会对这样一个小东西如此害怕吗?那不可能啊!好了,一到明天,他就将回家去。今天晚上你们可千万要让他和我们一起过夜啊。我们谁能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位可怜的小人儿夜里独自去面对黄鼠狼和狐狸,我们这样能交待得过去吗?”

领头雁又再近前一步。不过很容易看得出来,她没法子抑制得住她内心的恐惧。“我得到的教训是,人类,无论他们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教我们恐惧。”她说,“但如果你能答应我们,并发誓他不会伤害我们,那么今天晚上,我们可以允许他跟我们在一起。不过,我认为我们夜晚的宿营地并不适合他或者你,因为我们打算在湖上的浮冰上栖息。”

她满以为公鹅听完她这一番话,必定会犯疑心,但他竟然不动声色。“她可真是个聪明人,知道如何选择一个安全的宿营地。”他说。“你得答应我们,明儿他就自己回家去。”“那么,我,届时也不得不离开你们了,”公鹅说,“因为我曾许下诺言,我决不会抛弃他不管。”“你要飞到哪里,那随你的便。”领头雁摞下这么一句。

说完,她拍翼展翅向浮冰那儿飞过去,于是,别的大雁也一只接一只地追随着她飞了过去。

男孩心里很是难过,他想,拉普兰之旅将不可能成行了,而且,要在这寒冷的夜里宿营,也实在够他害怕的。“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了,”他说,“在这第一个宿营地,我们在冰上恐怕会被冻死的。”

但是公鹅的心情却相当不错。“一点危险没有,”他说,“你就赶紧去拾点柴草吧,能拾多少拾多少。”

男孩抱了一大抱干草,公鹅叼住他衬衫领上的衬布,一把将他拎了起来,向浮冰上飞过去。此时,那些大雁们已经很快睡着了,他们的喙收进了翅膀底下。“将干草在冰面上铺开,让我好有个立脚之地,这样我就不会很快被冻伤了。来,你帮帮我,我也帮帮你。”公鹅说。

男孩照他的吩咐在冰面上铺上了干草。一铺完干草,公鹅再次叼住他衬衫领上的衬布,将他塞进自己的翅膀底下。“我觉得你睡在这儿,会更舒服和温暖。”公鹅边说边将他的翅膀收拢起来。

男孩被严严实实地裹进了羽毛里,因此无法说话,他确实感到暖乎乎的,非常舒适。哦,他还真是累极了!因此,一眨眼之间,他就已经呼呼入睡了。夜晚

浮冰向来危险重重,非常不稳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到了半夜时分,温姆布湖上一块松散的浮冰移动了起来,最后,它的一角与湖岸连接了起来。此时恰好有只狐狸夜里出来觅食,一眼瞥见了这个连接湖陆的冰层。狐狸名叫斯米尔,他居住在湖东岸的威斯特克弗莱修道院庄园里。早在傍晚时分,斯米尔就已经看到了大雁们的身影,不过,他却没有兴起能抓住其中一只的念头,然而眼下他却直接蹿到了浮冰上。

快接近大雁栖息地的时候,他的爪子在冰面上一滑,随即发出了刮刨冰层的声音,这响声惊醒了大雁们,他们拍动翅膀,欲飞上空中。但对大雁们来说,斯米尔来得实在太快,猝不及防。他像被射出的子弹一样向前直冲过去,在混乱中叼住了一只大雁的翅膀,然后向湖岸边跑去。

不过这一晚,栖息在浮冰上的并不是只有这些大雁,他们之中还有一个人,尽管这是一个小人儿。当公鹅伸开翅膀的时候,男孩已经醒过来了。他被摔倒在冰面上,睡眼惺忪、一脸迷糊地坐在那儿。

起初,对于这一场的混乱,他不明所以,一点都摸不着头脑,直到他看到一只长腿的“小狗”嘴里叼着一只大雁,在冰面上跑动时,他才知道事情不好了。

男孩赶紧追了过去,想要从那“小狗”的嘴里夺回大雁。他听到公鹅在身后冲他大喊:“当心一点啊,大拇指小人儿!当心一点啊!”不过,男孩觉得面对这么一只“小狗”,哪有害怕的道理?于是,他拼命地往前追去。

被斯米尔叼在嘴里的大雁,听到了男孩的木鞋敲击着浮冰的咔嚓声,她几乎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难不成这个小人儿认为他可以将我从狐狸嘴里夺回来?”她心里不由得怀疑起来。尽管她的处境很不妙,她还是开始直起嗓门咯咯咯地大喊大叫起来,这声音听起来像是她在大笑一样。“他将首先得知的事情是,他只要在冰面上跑,就会掉进冰窟窿里面去。”她悲哀地想。

尽管夜色如墨,男孩还是直觉地能够分辨出冰面上的裂缝和窟窿,而且壮起胆子跳了过去。这是因为,他现在拥有了小精灵的良好的夜视能力,能够看到黑暗深处的东西。现在他看湖面和湖岸,就像在大白天看一样,一清二楚。

狐狸斯米尔离开了冰面,跳上了湖堤。正当他沿着堤岸向上走的时候,男孩在他身后大喊:“放下那只大雁,你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斯米尔不知道是谁在叫他,因此并没有回头看,反而加快了他奔跑的速度。

狐狸笔直地向森林里跑去,男孩在后面紧紧地追着,根本没有想过会遇上什么危险。相反,他心里想的反而是昨天晚上大雁们给他的白眼。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看看,人,自有高于所有别的造物的地方。

他一次又一次地冲狐狸大叫,要他放下大雁。“你到底是一只怎样的‘狗’啊,竟然敢偷大雁,你不感到羞耻吗?马上将她放下!否则的话,你就看看你会遭到怎样的一顿痛打吧。放下她,否则的话,我要告诉你的主人,看他如何处置你!”

狐狸斯米尔听到他被误认为是一条害怕挨打的狗,感到十分可笑,他乐得差点将嘴里叼着的大雁掉下来。斯米尔是一个大掠夺者,他不满足于只是在田里捕捉田鼠和鸽子之类的小东西,他也经常流窜到庄园里偷鸡和鹅。他很清楚,这一带的人怕他怕得要死,因此他刚刚听到的那么白痴弱智的话语,自打出生之日起,他还真没有听过。

男孩跑得飞快,他感觉到那些粗大的山毛榉树纷纷在他身边往后闪开。他终于逼近了斯米尔。最后,他离狐狸是如此之近,他猛地一把抓住了狐狸的尾巴。“现在,我无论如何都要将大雁从你嘴里夺下来。”他大叫道,拼命地牢牢攥住狐狸的尾巴,但他的力气不够大,不足以拖拽住斯米尔往前的步伐。狐狸拖着他前行,树木的枯叶纷纷扬扬地飘在身边和脚下。

此时斯米尔慢慢明白,这个追上他的小人儿完全没有什么危险,不能把他怎么样。他停下步子,将嘴里的大雁放到地上,用两只前爪按住,使她无法逃走。他正想着要咬断她的脖颈,可是心里实在是想撩逗一下男孩。“赶紧去告诉你的主人吧,现在我可要咬死这只大雁啦!”他得意扬扬地说。

男孩看到他所追上的“狗”竟然有一只尖尖的鼻子,听到他嘶哑和怒气冲冲的声音,不由心头一震。但他的斗志被激发了,因为狐狸竟然捉弄他,一气之下,他将害怕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更加攥紧了狐狸的尾巴,用脚抵住山毛榉树的树干。正当狐狸张开大嘴要咬断大雁的喉咙时,他用尽全身气力猛然一拉。斯米尔猝不及防,被拽得后退了几步,大雁于是脱离了魔爪。她十分吃力地拍动翅膀向上飞去。她的一只羽翼受了严重的伤,几乎没法再用上劲。此外,在黑漆漆的夜晚树林里,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和盲人一样的无助。所以,她对男孩无能为力,一点也帮不上忙。她在茂密的枝叶间小心地摸索出路,慢慢穿过树林,终于飞回到湖面上的宿营地。

再说斯米尔,他恶狠狠地向男孩扑过去。“就算我吃不到那一只,还可以吃这一只。”他狞笑着说。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他现在是如何的急怒攻心。“哼,你可错了!”男孩说,由于救下了大雁,现在他精神大振,勇气倍增。他死命地攥住狐狸的尾巴,当狐狸想要抓住他的时候,他就机灵地攥住尾巴闪到另一边去。

男孩和狐狸简直是在森林里跳着一支舞蹈呢,干枯的山毛榉树叶在他们身边纷纷飘落而下。斯米尔转了一圈又一圈,但是他的尾巴也跟着打转。由于男孩紧紧抓着他的尾巴打转,因此狐狸始终不能够抓到他。

起初,男孩因为大雁能够逃脱而感到非常高兴,他哈哈地大笑,捉弄起狐狸来。但斯米尔像所有老谋深算的老猎人一样,非常具有耐性。男孩不由得慢慢害怕起来,他生怕自己最后会被狐狸捉住。

此时,他瞥见一棵幼小的山毛榉树,它的枝条细得像根长竿,笔直穿过树林构成的篷盖,伸向天空,呼吸到自由的空气。于是他快如闪电地松开了狐狸尾巴,一个纵身,跃上了那棵小山毛榉树。而狐狸斯米尔处于要抓住他的兴奋劲头中,仍然不住地跟着自己的尾巴转了好几个圈子,还浑然不觉男孩已经跳上了树。“不要再跳舞了!”男孩在树上揶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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