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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9 02: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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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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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学院作文高中篇

鲁迅文学院作文高中篇试读:

一等奖

相逢是首歌

建省龙岩市二中 郑雪丹(学号:2035004)

梧桐树下,一个女孩沐浴着一身碎光,静静地伫立在红榜前,一袭灰白色的裙子更显出她的清瘦。她用手理了理额前几绺被风吹散了的头发,目光停留在榜上第三行处:清雪,第三名,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她的嘴角闪过一丝微笑。紧接着,她的目光又很习惯的往下挪了挪——三年多了,这个习惯一直伴着她——没有他!唉,怎么会有呢?女孩像想起什么似的,收回了失望的目光,心里叹息着低下了头,脑海中顿时掠过一个高大而又快乐的身影,思绪也悠悠的,飘进了那尘封的记忆……

那个时候,大家都还只是孩子。他,是数学老师眼里最聪明的学生;而她,则是语文老师眼里最有天赋的学生。他,是正班长;而她,是副班长。他们都是同学心中最受欢迎的伙伴,老师眼里最有希望的学生。于是,在一个偶然而又必然的机会里,他们成了同桌,就这样一直到小学毕业。于是,这同桌的一千三百一十四个日子,便成了他们友情中最闪光的记忆,心灵中最完美的约定。

的确,没有比他们俩更适合做同桌的了。她能写一手漂亮的文章,而他的数学成绩总是跃居榜首;她腼腆冷静,而他调皮果断。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俩竟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或许,这就叫缘份?

同桌的日子,令人怀念。他总是把张牙舞爪的天牛,蠢蠢欲动的毛毛虫,偷偷放进她的笔盒、衣袋里,去吓唬胆小的她;而她也常常悄悄藏起他的书本、文具什么的,来“报复”丢三落四的他。小小的恶作剧使他们彼此熟知随和起来。他们一起开心,一起学习,少年的日子变得无忧无虑。渐渐的,她的数学进步了不少,而他的语文仅屈居于她之下了。于是,每次的红榜上,总看见他俩紧挨着的名字,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同学们都羡慕极了,也妒忌死了,还有人私下里议论着,说他们的关系怎么怎么的。流言于是散布开来,渐渐飘进班主任的耳里。然而,老师们并不当回事,只是一笑罢了。毕竟,他们是如此优秀的学生,又有谁会相信这样的学生会出什么差错?他们自己也不愿意去辩解什么,因为他们之间真的是一点特殊也没有。同桌三年多,她甚至还不知道他家在哪儿;而他也从来不曾问过她,她的名字中为什么会有“雪”字,虽然他曾经想过。如果非得说有,那就是有一次她病了,他替她抄了一个星期所有的笔记;还有在后来的毕业晚会上,他们合唱了一首名字叫《相逢是首歌》的曲子:

你曾对我说 相逢是首歌

眼睛是春天的海 青春是绿色的河

相逢是首歌 同行是你和我

心儿是年轻的太阳 真诚也活泼……

这是他们俩最喜欢的曲子。如果非得说有,这恐怕就是他们俩最亲密的两次了。然而他们实在不想去澄清什么。他们还和从前一样,一起游戏,一起学习,他还吓她,她还捉弄他,虽然后来的学习越来越紧张。

日子就像是和尚手中的念珠,一天天串起来,串出了月,串成了年,当炎热的气息刚刚逼近的时候,一个黑色的七月悄悄来临了……

金黄的九月,当一脸灿烂的女孩和怀抱篮球、满身大汗的男孩相遇在金色的校园小道上时,他们都惊喜的看着对方,激动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们是以并列全校第一,全市第三的好成绩考入这所省级重点中学的。

升入初中,男孩像吃了增长灵似的突然蹿到了年段最高,原本白净的脸上也开始了些许“星星点灯”,女孩也水灵起来,更显得开朗大方,活泼清纯。虽然现在,他们已经没有同班,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朝夕相处,同学同乐;虽然现在,他们各自都有了自己的伙伴,也没有太多的机会接触,然而他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之间渐渐不约而同的形成一种默契。相遇时,他们便会含笑着,永不失约的进行着稍纵即逝的目光的交流,然后各自安静的走开;困难时,只需一个沮丧的表情,一个忧虑的眼神,对方便会毫不犹豫的伸出友谊的双手;偶尔,他们也通通电话,说说各自心里的事。虽然不同班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为某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然而他们还是那么不服输,你追我赶,一起竞争,于是还看见红榜上他俩紧挨着的名字,还是名列前茅,虽然后来各种各样的作业铺天盖地而来,虽然后来目光之约渐渐少下去。

时光如梭,岁月磋砣。当冬去春来之后,又一个黑色的七月一晃而过了。再后来……

再后来已经没有故事。女孩以全市第一的好成绩直升本校高中,而男孩却临场失利,以三分之差名落孙山,去了外地一所中专。

告另往日的无忧无虑,女孩把心事锁在心底,渐渐沉默下去。她把四季安排得极为黯淡,让焚烧了整个春与夏的渴望,一一熄灭。以后的日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女孩也有朋友,有很多,只是再没有一个像他那么了解她,没有一个像他那么有默契,就像这世上不可能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女孩也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烙记,印在心底。然而,女孩却没有给他写信,她有他的地址,却没有和他联系,真的没有。女孩相信,该留的会留,该走的不必挽留。偶尔,女孩也会想起他,想起他们相处的点滴,特别是那段同桌的日子,还有那首他们曾经一起唱过的《相逢是首歌》。她记得在前些天的高中毕业晚会上,她也唱过的,不同的是上次是合唱,这次却是独唱:

……你曾对我说 相逢是首歌

分别是明天的路 送别是生命的火

相逢是首歌 歌手是你和我

心儿是永远的琴弦 坚定也执着。

她清楚地记得,那天唱到这时,眼里聚集的泪水压痛眼眶的感觉,为解脱,为离别,也为心底那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那一段不解的缘……

女孩从记忆中苏醒过来,她用手按了按湿润的眼眶,低着头慢慢走出了校门。

而门的这一侧,正门进一个高大的身影,那是他,就是他!他是专门为她的成绩而来的。他没有看出刚从门的那一侧走过的长发披肩的女孩就是那个曾经留着“清汤挂面”的她,而她也没有发现这个穿着入时的大男孩就是曾经同桌过的他。虽然,她深信,如果相遇,他一定会认出她,而他也坚信,她一定不会忘了他。然而,事实上,他们已经在擦肩而过了。而这一去,余生也恐怕将成陌路。

是的,茫茫人海,冥冥之中会有太多太多的际遇,而相逢就像是一首歌,旋律再好,也终会有完结的时候。或许,把握拥有才是最重要的吧。

名家点评:

在我们的人生旅程中,与谁相遇。与谁周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正因如此,短暂的生命留下了许多遗憾。文中的女孩语文成绩名列前茅,而男孩是数学老师的得意门生。他们竟成了同桌。两人互相帮助,成绩都显见提高。以至引起了同学的猜测和嫉妒。但他们仍勇敢地保持了那份友谊。升上高中后,两人不同校,也不见面了。女孩有很多朋友,但她认为他们都不是那个男孩。记得同学时,以前合唱《相逢是首时》,如今只自己唱了,“相逢是首歌,道别是生命的火”,唱着,女孩落泪了。这一细节很好。把女孩的失落、思念一下子表现出来了。女孩虽悲伤失落,但仍勇敢地面对现实。一如继往地学习、生活着。这正是小说精华所在,主题思想富有积极重义。

个说通篇呈现一种氛围,淡远悠长。程弘

秋天的牵牛花

安徽省毫州一中 石岩(学号:9723208)

秋日的斜阳敛着它最后的光芒。满天似血的红霞映照着披着金衣的树丛。我栖落在一棵树的幽深处,透过叶隙凝望霞光中的景物。一串欢乐的音符倏然掠过我的耳际,我怦然心动,跟随歌声望去,那是一只归巢的小小鸟。我好熟悉这歌声,什么时候我也曾这样地唱过呢?应该是久远了罢……

我的童年是在一所大房子里度过的(就是那被人称作鸟笼的东西),那里有我亲爱的妈妈和兄弟姐妹。我们过着温馨而甜蜜的生活。我是妈妈的孩子中最美丽最娇弱的一个,所以备受宠爱。妈妈时常为我梳理羽毛,吻着我,充满爱意地说:“祝你幸福,我的孩子!”哥哥姐姐们也都怜爱地说:“她是多么可爱呀!”“她是那么的娇小,动作又是多么敏捷!”“她的歌喉好甜美!”

于是我们都欢快地歌唱起来,我说:“我真喜欢这无忧无虑的生活!这儿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对吗,妈妈?”

妈妈静默了,她轻轻摇了摇头,目光指向远方——那仿佛是一个极遥远极缥缈的地方:“不,孩子们,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森林,那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我们的祖辈就生活在那里——就像人们所向往的天堂月,那儿是鸟类的绿色天堂,那里有一切最美丽的景物和一切你希望看到的。”“一切最美丽的景物!”妈妈的眼睛亮闪闪的,我从没有见过她这副神情。我们也都还想起来,并且急切地问:“为什么我们不到那片森林里去?”

可是妈妈只叹息一声,不再回答。

最年长的大哥哥说:“我们现在不是很幸福么?让我们像这样永远在一起吧!”

蓦地,妈妈的神色更加黯然,好像一层忧愁的薄雾浮上她的眼睛。“孩子们,”她用深沉的语调说,“你们要记住:不管到了哪里,你们都要快乐地生活。”

当大家都平静下来时,我还在幻想着那片森林,我多么渴望见到那“最美丽的景物”啊!我悄悄地问妈妈:“绿色大堂在哪里?”

妈妈微笑着说:“它在太阳升起的地方。”

那以后,我总是做着同一个梦,梦见在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个瑰丽的绿色天堂。

那一天春光明媚,我们正愉快地歌唱,谁也没有料到一场灾难正悄然降临。我们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一只巨手伸向我们,飞快地掠走了我的一位姐姐。我们惊恐地叫着,看着她痛苦地挣扎的样子,妈妈潸然泪下,一边嘶哑地呼喊着,一边展开翼翅卫护我们。我的兄弟姐妹一个个被掳走,妈妈励哭着,紧紧地将仅留的我拥在翼下。那只巨手终于向我伸过来……我感到一阵窒息,世界在旋转……我忽然清楚地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妈妈……

仿佛一场噩梦,醒来时,我已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回想起刚刚经历的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生离死别,我不禁浑身颤栗。午后的阳光很温暖,我一点点恢复了知觉,方才看清周围的事物。这是一座小巧精致的房子:洁净的餐具,雅致的玩具,还有一问粉色的封闭的小屋。房子的另一侧立着一只小鸟,他的羽毛翠绿,像湖水那样闪动着光泽,他的身体矫健而优美,但他神色忧郁。这时一个小女孩轻盈地走来,她的眼睛满蓄着温柔,玫瑰色的嘴唇带着恬静的微笑。“你好些了吗?”她轻柔地问我,“刚才你一定受了惊吓,路上又很难受吧!不过现在你安全了,你会生活得非常舒适呢!”她又对另一只小鸟说:“高兴起来好吗,昕绿?瞧你的新伙伴多么漂亮!她可爱的羽毛像浅蓝色的天空那样柔和!祝你们幸福!”

我惊魂未定的心稍稍得到了安宁,妈妈的话在我耳畔响起:“不管到了哪里,你们都要快乐地生活。”阳光洒进我的心田,我又嗅到了花朵的芳馨。

我拥有了一个名字——腾蓝。小女孩很细心地照料我们,她常常凝视着我们,轻轻唤着我们的名字,说道:“你们好可爱!”从她温柔的眸子里,我读到一种像阳光一样温暖的东西——爱。这种东西我曾经感受过——从妈妈的眼里。妈妈,她在哪儿呢?是不是还在哭泣?我的兄弟姐妹都在哪里?

听绿仍然很忧郁,他极少歌唱。每天晨羲时分,他总要仰望蔚蓝的天空,眼睛里盈溢着一种我无法理解的光彩。小女孩常常对他说一些安慰的话语。我断定他一定遭受了什么不幸。莫非他也失去了亲人?于是我问:“你也在想念你的妈妈吗?”

他一怔,随后凄凉地眨眨眼睛:“我从来没有见过妈妈。”

我很惊讶,又问:“你为什么遥望天空呢?你是在寻觅什么吗?”

他明亮的眼睛变得异常悲戚:“啊,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她!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过着温馨甜蜜的日子。她的羽毛像雪一样洁白,她的尾翼是那样的优美,她的动作轻盈而灵巧,她有一双温柔的眼睛和一副动人的歌喉。我们曾经多么幸福啊!我们一起唱最动听的歌,一起玩耍,我们互相为对方梳理羽毛,要把彼此装扮成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儿。在寒冷的夜里,我们紧紧依偎着,她在我耳边微呕……”

昕绿完全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中,他的眼睛像太阳一样闪烁着炽热而又温存的光芒。“她是谁呢?”我问。“她是我的爱。”他回答。

爱?!这种爱我第一次见到,它不同于妈妈对我的爱和小女孩对我们的爱,但它的失去会带来同样的伤痛。“她永远地离开了我!”听绿的神情又像惨白的月亮那样凄情,“那是在冷酷的冬季,雪纷纷扬扬下了一夜,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当晨光伴随最后一片雪花飘落时,雪白的她静静地躺在那里,那我所深爱的身体已经像雪一样冰冷了。她被放进一只白色的盒子里,葬在枯萎的花树下——正在这时,太阳将金色的光芒洒向大地,映照在皑皑的白雪上,放射出耀眼的光辉。我看到——我的爱,她在这一片朝晖中展开双翼,一直向太阳飞去……”“向太阳飞去!”我激动地叫起来,“她一定是到绿色天堂去了!你知道吗,在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片被叫做绿色天堂的大森林,那里有一切最美丽的景物和一切你希望看到的。”“是真的吗?”昕绿惆怅地望着东方——鲜红的太阳正从玫瑰色的云朵里钻出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从一只老鸟儿那里听到过绿色天堂。我真能见到我希望看到的吗?可是我怎样才能到达那里呢?”“会的,总有一天我们会的!”我坚定地说。

夜幕降临了。轻轻的浮云从月亮身边拂过,月亮躲在它们后面,像在面纱里微笑。星星簇拥在月亮周围喃喃细语。一颗顶可爱的小星星不停地朝我眨眼睛,仿佛要飞到我身旁,对我说:“愿你做个好梦!”于是我静静地人睡了……

我感觉自己飞起来,轻飘飘的,像云朵一样。昕绿和我一起飞着,他微笑着,没有一点忧愁的神色。空中飘荡着美妙的音乐和悦耳的歌声,它们也轻幽地飞着。透过一缕缕白云,我们看到下面许许多多美丽的景物:卷着雪花的蔚蓝色大海,熠熠放光竦立的冰山,淡紫色烟霭中睡莲形状的城堡,像彩虹般闪映着七色光芒的水晶宫……我们飞了很久很久,最后来到一座森林里,这里到处是可爱的绿色,比我们先前见到的所有景色都更加美丽——这就是绿色天堂!啊,这是最美丽的地方!树木,草地,花朵,蝴蝶,小溪,湖水,芳香,歌声……我多么爱这一切!

是谁呀?好熟悉好亲切的声音!——啊,妈妈!“我最最亲爱的孩子!”妈妈欣喜地喊道,她拥着我,吻我,流下喜悦的泪水——我又感受到了妈妈的温暖!在幸福的泪光中,我看到昕绿正在和一只美丽的白色小鸟——他的爱——热烈地亲吻,他们急切地倾诉着,狂喜地歌唱着……“昕绿,我的孩子!”这一声慈爱的呼唤使我们安静下来——一只美丽安详的鸟儿正满怀期待地望着昕绿,“昕绿,我是你的妈妈!”啊,昕绿终于见到了他的妈妈!这时,我的兄弟姐妹们都欢笑着向我飞来……多么幸福啊!我们在绿色天堂里唱着最美丽的歌……

我和昕绿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们和小女孩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夏天。昕绿的心清渐渐好起来——尽管他依旧每天遥望天空——我们常常为美丽的花儿歌唱,也为善良的小女孩歌唱。昕绿像大哥哥一样照顾我,有时候,他会微笑地望着我,说:“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我把我所梦见的绿色天堂讲给他听,他愈来愈相信那些都会变成现实,我们一同憧憬着那无限美好的地方。

秋天来了,凉风把花瓣一片片吹落,枯黄的叶子旋舞着坠下。“你们看,牵牛花开了呢!”小女孩手捧一朵蓝色的小喇叭,“当牵牛花开放的时候,一个金色的季节就开始了;在这个季节里,每个人都会实现一个心愿。”

然而昕绿病了。秋雨连绵,现在我们只能看到铅灰色的天空了。昕绿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他不再说话,也不再歌唱。小女孩嘴角的微笑消失了,她忧伤地望着昕绿:“昕绿,告诉我,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太阳出来的时候,你也就好了。”

可是太阳并没有出来。一个孤寂的夜晚,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依偎在昕绿身旁,静静地。“我就要死了!”我忽然听到昕绿微弱的声音,我的心在剧烈地颤抖。沉默了片刻,昕绿说:“我永远见不到绿色天堂了!”他又沉默了,在魃黑的夜里,永久地沉默了。

我一动不动地守着昕绿,感觉到他的身体一点点变冷,变僵硬,我的心也一点点变冷,变僵硬……

黎明时分,小女孩轻轻走来。她默默地,眼睛上挂着两颗晶莹的泪珠。笼门无声地被打开,我身旁的昕绿不见了。我的心猛然间苏醒过来——这第一次的目睹死亡!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歇斯底里地哭喊着,竭尽全力煽动翅膀,拼命在笼子里冲撞……“腾蓝!腾蓝!”小女孩的声音悲切至极,泪珠从她眼里簌簌下落。“不要这样啊!”她哽咽着。我精疲力竭地停下来,我的心裂成碎片飘向空中,每一片都在向我呼喊:“我永远见不到绿色天堂了!”“我永远见不到绿色天堂了!”

天晴了。天空湛蓝湛蓝,太阳似乎比往日更加灿烂。小女孩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可是她微笑了——这种微笑与以前不同,它是那么淡,那么平静。她打开笼门,轻轻将我托在掌心,“看,经历了几日凄冷的秋雨,牵牛花竟开得这样美!今天,是一个美丽的日子,对吗?”她淡淡地笑着,久久地凝视我——然后,她将我擎起:“飞吧,腾蓝,你原本是属于蓝天的!飞吧!向太阳飞去吧!飞到你梦想的地方!”

名家点评:

看过许多关于环保、爱护动物的文章,但还是被这篇《秋天的牵牛花》打动了。作者满怀对鸟的爱怜,抒情味极浓地描写了几只鸟的命运。通观全篇,拟人化的手法用得较多。鸟儿同样有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同样有人的的喜、怒、哀、乐。鸟所幻的“绿色天堂”实际上就是环境没有遭到破坏的大森林。作者所要阐发的思想也在此。“我”所见到的鸟儿昕绿。被逮进笼里,思念着远方的爱人,向往着“绿色天堂”,终于病了,而后瞌然长逝。饲鸟的女孩子被这一景象震惊了。心生悲悯,终于醒悟,把“我”从笼里放飞。作者的愿望是要人们警醒。出发点是好的。文章语言优美,富有诗意。程弘

说再见,别说永远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第一中学 刘贺(预备班)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有一颗平常的心。小时候,她曾是兄弟姐妹中最聪明的一个。读小学时,她不但文化课成绩优异,在体育方面也很突出,县运动会百米短跑她竟拿了第二名。父母亲人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于她,老师说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上了初中,家人的过分溺爱,使她的虚荣心开始萌芽,并骄傲自满起来。在同学的身上,她亦学会了偷懒,得过且过,贪图玩乐,甚至于应付学习……

她也曾是大家心中含苞欲放的牡丹。然而现在,她这是怎么了?她若是着了魔,便是上了“假恶丑”的圈套吧。好朋友的疏远,成绩的下滑并未敲响她思想的警钟。在吃喝玩乐时,她何曾想到明天还有更多的事情在等着她去做呢?难道爱慕虚荣与享乐主义已在她心中根深蒂固了吗?

如今,中考的落榜使她抬不起她那曾经骄傲的头来面对所有关注她的人。无奈,她又把自己锁在另一个充满忧伤的小圈子中。若是现在的悔恨能改变当初的愚蠢,她宁愿不要那用浪费时间这沉重的代价来换取的一时快乐。她不要,她只要重新来过。可悲!可叹!可惜——一切都晚了。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她在内心中不停地自问着。父母的哀声叹气,却也只能令她更加的自悲和难过。“时间她永远是一种逃避的借口。飘浮在半空之中可以去面对正在进行的堕落……”唱着悲伤的歌,她几乎要永远消沉下去。

可我心底那犹未泯灭的良知不停地向我呼唤着。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帮她重塑自我。我的抉择理由很简单,只因为那个女孩子就是我自己。是的,是我,一个不甘堕落,悔恨不已的我。

我小心翼翼地叩开自己那扇脆弱不堪的心门,倏地,一股凄凉的寒气迎面而来。走进那忧郁的空间,我感受到自己那心灵的窗口被寒霜裹着,竟透不过一丝阳光。面对双眼空洞却又似布满哀愁的那个自己,我又是一阵难过。然而彼此的沉默并没有让我们两个本属一体的灵魂感到尴尬。我看得出她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复心底那决堤的决口。“说再见,别说永远。”她这样对我说,当我在她手上写下“珍惜拥有,把握明天”这八个字的时候。沉积在。心底的冰雪渐渐融化,拨云见日,万物在我眼中竟似恢复了生机。她会意地一笑,她已经想通了,并且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走出那片昏暗的天空,我不再茫然,眼前的莽莽雪原中春天的花在开……

依然是那个普通的女孩子,仍旧是那颗平常的心。我在梦中看到她时,她已成为一个出色的实干家。然而我想,那不该是梦。因为我看见她在日记中写道:每个人都在失与得的节奏中生活着,因失而悲,因得而喜。然不去付出,便无收获。人生最大的悲哀是自甘堕落,不思进取。挫折与苦难并不可怕,相反,它是走向成功的必然。那么,走出迷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让生命燃出价值,珍惜拥有,把握明天……

我感到欣慰。因为我仿佛看见她矗立于寒风中在坚强地笑着。她谱写的是另一个春天的故事,一个实实在在的故事,一个值得坚定的信念,一个全新的真实的自己。说再见,别说永远……

名家点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一生不可能不犯一次错误,重要的是能否改正。

作品中的那个女孩子因在父母家人的溺爱之下,萌发虚荣,骄傲自满,致读她遭受落榜的打击。然而,这一打击并没有将她打入深渊,一蹶不振,通过冷静而深刻的反省,她重新站了起来。说明她并不是无药可救、自甘堕落的。

一时的虚荣换取一时的满足。但是失去的却更多。人的可悲之处往往在于着不到未来,更可悲的是看不到自己的未来。

从写作角度来看,作品颇有些独到之处,语言工整,唯一不足之处是,作品缺少些对那个女孩子成为实于家的细节。

具有说服力,能打动人,使人引起共鸣,这样的文章,才是一篇成功的佳作。李海云

慈母心

江苏吴江市中学 吴祥才(学号:2016302)

星期天下午,我就要返校了,脚刚跨进门槛,母亲突然叫了一声:“扣子!”我低头一看,果然发现小褂上的一颗纽扣掉了。“算了,到学校我自己钉。”说着,我转身便走,可刚到大门口,母亲已拿着针线追过来。“甭忙,那像哈样子!”我踌躇一下,正要脱下衣服,却被母亲一把按住:“不要脱,会着凉的!”“这……”“行!”母亲微笑着,她那坚决劲,不容我再作半点推倭。母亲弓着腰,老花的眼睛靠近褂面瞅着。我看见她的手哆啸着,笨拙地绕着线;僵硬的手指,用力地捏着针,一次一次地老穿不上扣眼。好半天,才碰巧穿过一针……她花白的头发在我眼前飘动。看着母亲吃力的样子,我突然感到;母亲老了!是的,她确实老了。想我幼年时,全家人的衣服,大都是母亲晚上在灯下缝补的。那飞针走线、真令人眼花缘乱,可如今……唉,光阴荏苒,母亲老了!

好几分钟过去了,扣眼几乎被线挤满。为了让母亲方便些,我斜挺着身子,腿和腰由累变酸。渐渐地,我有点支持不住。可看到母亲深躬的身子,专注的神情,只好努力支持。我分明感到,母亲的腰肢比我还要酸疼。我想起了孟郊的《游子吟》,一股巨大的暖流漫上我的心头。突然,我身子抖了一下,“哎哟!”母亲轻叫了一声,吃惊地望着我:“扎着了吗?”她急切地问。“没,没有。”可是,我却发现母亲的左拇指上冒出一股殷红的血……我的眼睛湿润了,“娘,看你的手!”我失声叫道,可母亲似乎没有听到,还是只顾缝……

扣子缝好了。母亲直起腰来,似乎才看到手指上的血,她用右手轻轻地一抹,目光马上落到我身上,上下端祥一下,整理一番,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脸上溢满了欣慰的笑容。“行啦,走吧,别误了学校的事!”

我低下了头,纽扣模糊了。在一片朦陇中,我看到了母亲那颗拳拳的心……

名家点评:

本文选取了缝纽扣这件小事来展现动人的慈母形象。尤其是对母亲缝纽扣这一细腻、准确的动作描写,读来令人心颤。接着作者由自己的腰累腿酸,想到母亲“深躬的身子”,正面描写与侧面烘托相结合,把母爱子传写得丝丝入扣,催人泪下。扣子缝好后的一连串的动作描写,再次将纯真的母爱表现得既朴素又自然。胡军

窗外

湖南省怀化一中 刘春菊(学号:2018567)

一阵风儿吹来,叩开了我的小窗。

窗外,好一幅杜甫笔下的春景图:鸣柳的黄鹏,翱空的白簿,碧绿的西岭,湛蓝的法水……赌,还有那一岸掩映于河柳之中的民居。

突然,一阵僻僻啪啪的鞭炮声传来。四五十米远处,一群山里人正围在一幢三层洋楼前欢呼雀跃。那阵势,犹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更像解放军攻克了孟良因。他们在干什么呢?

猛地,我想起这幢洋楼的主人。不知怎的,一想起他,我就痛惜那半亩荷塘。

这块荷塘是我家的责任田,我从小就对它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那粉红的荷花,那碧绿的荷叶,那滚动在绿“伞”上的晶莹的露珠,无不引起我美好的退想。朝霞中,我坐在荷塘边朗读“荷深水风阔,雨过清香发”;骄阳下,我涉足池中观赏“小荷才露尖尖角”;夜幕里,我坐在窗台上“听取蛙声一片”……也是在这里,我懂得了“出淤泥而不染”的人生真谛。

可是有一天,心底的这块“圣地”,却被一辆轰隆隆的大卡车糟踏了。先是一车车石块填没了荷塘,再是一队头戴安全帽的人在它身上脚踏手碾,最后竟被一幢现代建筑代替了。我好伤心好痛恨哪!后来爸爸告诉我说,这幢洋楼的主人是一位连任两届副县长的“父母官”,在城里住腻了,想换换新鲜空气,费了好大劲儿才选上这块宝地。

从此,我便注意起这位官来,每到周末,一辆颜色好深好深的轿车便载着一个肥胖肥胖的人和他的妻子儿女来洋楼过夜。也是在每个周末,总有些提着大包小包的人趁着夜幕像贼似地溜进那扇朱漆大门……

在山里人心中,这幢洋楼显得十分神秘。听说,光室内摆设就值好几万,上楼梯都得脱鞋子……人们叹息了,摇头了,背地里叫它“官府楼”。我每每看着这座鹤立鸡群的洋楼,心底就直为那块美丽的荷塘哭泣。

也许是“相形见细”的缘故吧,村里没一人愿进“官府楼”作客。奇怪的是今天,村里人结众邀伙,燃鞭点炮,莫非也是去庆贺新居?“共产党万岁!”一阵响亮的口号声打断我的沉思。回过神来,我发现“官府楼”前已是人头攒动。再度审视“官府楼”,意外地发现朱漆大门上交叉贴有两张白纸条,还隐约可见上面的“封”字。同时,“贪官”、“受贿15万”、“被审查”……山里人谈论的话语也零零碎碎地溅入了我的耳朵。

啊,我明白了?飞快跑进里屋,找出弟弟那封3000响点燃挑向窗外。顿时一阵清脆震耳的爆竹声便炸响在我心目中那块神圣的荷塘的上空——“噼噼啪啪,噼噼啪啪……”

名家点评:

作者叙述了窗外景象的变化,揭露了一位贪官修筑别墅、毁坏我家池塘的恶劣事迹,表现出党和政府对他的严厉惩处,抒写出人民对政府惩治腐败的赞美和欢快之情。文章采用对比的方法,美丽的自然景色和小洋楼的对比,我“为那块美丽的荷塘哭泣”和我放鞭炮欢快的情感对比,都突出了主题,突出了丑恶对美的玷污。秋雨

津城夜景

天津市第二中学 李莹(学号:2036985)

黄昏,我和妈妈漫步到中心广场。喧闹一天仿佛疲倦了的广场,沐浴在夕阳的余辉中,好似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纱衣,显得那么恬静、安宁。晚风拂面,好舒服!

忽然,“哗啦啦”一阵水声传来,在这一片寂静中显得那么清脆、悦耳。我顺着水声望去,啊,一片银色的雾快看,喷泉广妈妈也激动起来。

喷泉?一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向那片银色的雾飞跑过去。离那雾还有十好几米,一阵阵水珠飞溅在脸上。我向前一看,只见不远处泉水飘然而下,一涓涓,一淙淙,有的细如银丝,有的薄如蝉翼,有的柔若银须。

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加快脚步,来到银雾跟前。真美啊!这银雾好似舞女洁白的纱裙。那射到远处去的缕缕水丝,被落日余辉映得金灿灿,好似舞女颈上的金项链。

远处一切景物都被银雾挡住了,仿佛有意让来客欣赏一下它那滞洒、柔润的风姿。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了,然而我一动不动,醉心地欣赏着把我包围起来的银雾,屏息凝视着,仿佛要等待奇迹的出现。

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瞬间,银雾变成红黄蓝绿多种颜色。怎么,奇迹真的出现了吗?我诧异地向四周望去,寻找着绚丽多采的色源。啊,是彩灯!是它用力把自己的光掷于喷泉,用自己粗大的手拨开烧绕的银雾,红黄蓝绿几色共同拼成的彩练更加发亮。

在彩灯的戏膜下,那银雾变成一块色彩绚烂、玲戏剔透的宝石,发出迷人的光。它的下面坠着颜色不一的水丝,好像一缕缕丝穗在轻风吹拂下飘来荡去。在我周围是赤橙黄绿青蓝紫几种颜色,仿佛使我置身于彩虹之上。我更加痴迷地看着这一切。在这个世界里,我贪婪地玩赏,尽情地享受,大口吞噬着仙露甘汁。色彩缤纷的彩丝不断飞出,在呼亮婉转的歌声中寻找落脚地方。啊,彩丝,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敞开心扉,让你小鼓;我愿与你同步,和你共存!

我置身于万紫千红之中,听不见水声,看不见周围的一切。我觉得自己也不复存在了。啊,我进入了梦幻的世界!久久的,久久的……“你看,它这样彬彬有礼,细腻柔美,干姿百态,起舞翩翩,在万花绿丝中给津城增艳生辉。”妈妈感慨地说。

我从这梦幻般的欢快与喜悦中醒来,向四周望去,周围的一切似乎非常熟识,但又比我记忆中的好上千倍。

峨,这是我可爱的故乡,古老而崭新的美丽津城。我真想融化于这色彩缤纷的世界,变成那万花世界中的一粟。

我将作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中的一色,与伙伴儿们一块去点缀故乡的山河,美化人民的生活。我愿将我的躯体融于它们之中,同它们一起欢悦,自豪!

名家点评:

以饱满的感情,集中笔墨描绘了海河喷泉绚丽多姿的夜景,表现了热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和欣赏美、品味美的一颗童心。抒情、记叙的自然融合,静景与动景的交替描绘,多角度、多层次描摹喷泉的色彩、状貌,显示了小作者的灵活笔法。

结尾将情与愿融于美景之中,深化了主题,耐人寻味。秋雨

二等奖

以梦为马的春天

山东省曲阜市杏坛中学 冯卓(学号:2025010)

俺叫罗白,1965年的春天,刚上小学五年级的父亲被上二年级的母亲唤作萝卜,母亲则被父亲称作白菜。所以俺在出生前,他们就准备叫俺罗白。

一天下午,俺和两行铁轨一块去了远方,那时,奶奶已去世半年了,从此,俺在小城销声匿迹了。

一无所有是首饥饿的歌曲,在去向长安的列车上,我手里没有一颗粮食。

俺饿极了。餐车过来俺闭眼屏息,餐车过去,香味留残。可恶的餐车又回来了,上帝对俺也太不公平了。那推车的少女居然也秀色可餐,更让俺惊异的是,那少女居然将一份盒饭放在俺面前,俺从她调皮的眸子里看到了俺的感激和讶异。

俺本想说不要,没出息的嘴却扑向了盒饭,她捂着嘴走了,笑声在俺耳边响了很长时间。

饭毕,身旁的男子递给俺半截“驼牌”香烟,问我是否认识那女子,俺说为什么要认识,他说:“瞧你说的,你走桃花运啦——”啦字很长而且酸溜溜的,让俺幸福了好一阵,之后我做了个梦,梦见那种幸福只是一个遥远的梦而已,我现在无钱无家无工作,只是一个一生以梦为马的流浪诗人罢了。

一路上,承蒙她的悉心关照,俺才没变成饿死鬼。终于,到了诗的皇都——长安,俺下了车,她也下来了,俺问:“你不是列车员?”她说:“不是,我是在外体验生活的学生。”俺问她为啥不继续体验了呢?她说:“因为你下车啦!”俺红着脸说:“不要跟着俺了,俺真的没钱还给你。”

我不让她跟,她还真停下了,多让我扫兴。

事实证明,不让她跟着我是个历史性的错误。俺在繁华的解放路东张西望,除了肚子饿还真有点新千年伊始的孤独失落感。有个警察向俺敬了个礼,问俺是否需要帮助,俺说:“谢谢,请问你能把俺抓起来吗?”他奇怪地看着俺,俺解释道:“俺只想找个管饭的地方。”警察断定俺不是坏人更像神经病后,落荒而逃者。

初来乍到,还真不知如何挣到第一笔饭钱。本想摆个地摊搞个诗歌朗诵,又怕吓着刚步入新千年的人民群众。俺想来想去,决定去找那个女孩。

傍晚的火车站,人山人海,上哪里去找?忽然下起了小雨,俺满头大汗,也正想找个地儿歇会儿。

俺唱着张宇的歌:“雨一直在下,并不是十分融洽……总是爱到深处才怨他……”,俺来到小电影院门口,她也在那儿!俺走过去拍了她一下,说:“晦!咱们一块儿走吧!”

那人缓缓转过身,说:“先生,你要我吗?”原来认错人了,但俺又想红颜命薄的她背后或许有许多难言之隐,于是拿出一本合订版《牺牲》送给她,说:“这诗刊价值十元,送给你,可我不能要你的,我还在等人要呢!”她惊异地打量了一下破破烂烂的我,乖乖地走了,连声谢谢都没说。

她刚一离开,俺便看见了原先被她挡住的电影海报《拯救大兵瑞恩》,下方有句斯皮尔勃格提醒女观众的话:“如果没有男士陪伴,请莫观看。”

这时,俺看着旁边那张血淋淋的广告画想:找到那个女孩和她一块看电影该多好啊。顺便还能吃她送俺的“不如爱死她”牌黑面包,还有可口可乐。其实这不是俺烧包耍活宝,时代风流俺风流嘛!

就在我向更深更远处一帆风顺地联想时,一个女子在我身旁跑过,边跑边喊救命,俺往后一看还真有人追,于是俺跟她一块跑,刚跑几步俺就停下来了,心想:“怕什么!什么年代了,皇帝老子来了也不怕,杀头不过是一阵风!哼!Who怕who!这事儿俺是管定了!拯救少女KW嘛!”于是我左手飞快地拿出身份证置于胸前,右手将几卷《牺牲》卷成枪状,迅速转身,两腿微屈,煞有介事地用英汉两种语言轮流大喊:“Freeze!Don‘t move!Hands up, or I’ll shoot!站住!别动!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

还真管用,俺见他们吓得魂不守舍差点跪下,不禁暗自发笑,俺从那胖子身上搜出一套龙凤匕首和五百多元钱,两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俺给他没收了。

估计他们一时也闷不过来我是警察还是地痞,是真猛还是假装,俺偷偷拐进一个小胡同,像兔子一样跳着飞奔了。“等一下!”不知谁喊了一声,吓得我毛骨悚然。“谢谢你救了我。”嗅,原来是她呀。我一甩头转过身松了口气说:“不用——是你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被救的美少女正是我要找的人!她也惊喜地叫到:“是你呀!”

我们像历经沧桑终于相逢的恋人一样拥抱在一起,俺现在才体会到这人世间仍然有那种让人无法释怀的感动。她咬着俺的肩三分埋怨,七分缱绻地说:“我赌气停下,你还当真?人家辛辛苦苦地送饭给你,你还赶人家走!非要等坏人来了才……”唉,女孩子任性撒娇真没治,我只好说我还没吃饭呢,她狡黠一笑:“那就那边吃吧!”于是俺俩走进一个叫“黑店”的饭馆,她非要请我吃饭。

酒足饭饱之后她问我感觉如何,我说:“如果酒能像汤一样热,汤能像鸡一样老,鸡能像你一样发育得好,那就不失为一顿好饭了!”她笑了,淡淡的灯光照在她好看的小酒窝上,俺真想喝酒。

接着,俺又像侠客一样夸张地描述刚才救她的场面,她紧握在一起的双手放在胸前,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女生兮兮不断地说:“好精彩哟,你真酷,你是怎么想到的?”俺说是遗传,她问:“真的?”俺又说可能有点变异,她夸我像拜伦般谦虚,我说不,是心虚。

饭馆要打烊了,我们走在午夜的大街上散步,她在俺手腕上扣了一个手链,继而在俺左手心写了三个字让俺猜。显然,她把问号推给俺了,俺说俺很坏,沉默良久后又说:“俺是个冷血动物,是三无人员,又很穷,没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她却坚定地说不怕,俺没辙了,只得问:“像你这样单纯的女孩子怎可一个人随便出门呢?”她说她后妈不喜欢她,她出来散心。俺打抱不平地随意一问她后妈是谁,她也轻描淡写地随口说:“白彩。”

白彩?真的是白菜!我还用再问吗?事情已像白天一样明白了!我觉得一切太突然,让我手足无措,没有什么值得我去怀疑,喜欢上我的女孩竟然是我“同母异父”的妹妹——尽管我与她无丝毫的血缘关系。

这是什么?

这或许是两代人注定的悲剧!

我边想着边问她对不对,她问:“什么?”说“什么”的时候她已倦眼惺松,不,是恹恹欲睡。

凉凉的春风拂着柳叶般可爱的她,她又像一朵小花在风中绽放。

我忽然有一种物非人更非的强烈失落感!无以名状!

夜色正浓但将尽,远处的地平线将升起今天的太阳!

我看到了!远方,那春天般美丽的小村庄里,我的梦和马儿正流浪在孤独的远方,我爱的地方!

黑夜里,草坪上,她沉静地睡着,或许已进入梦乡。

俺在她可爱的小酒窝上轻轻一吻,双眼含泪,刻骨铭心地说了句:再见。

名家点评:

主人公“俺(罗白)”自叙性质的交代和描写,充满了更多虚幻的成方。现实里的孤独和忧伤在梦幻里充满了浪漫。推餐车的少女秀色可餐,后来的长安城几次相遇。以及无血缘的兄妹关系真相大白,英雄教美等等,无不体现了这一点。

在学员作品中,往往虚幻成分导致更多虚假,而作者则不然在平静、自然的叙述中流露真情和忧伤。在动荡不安的奔波里。主人公“俺(罗白)”充满了以梦为马的理想,对命运的挑战。这说明作者的心灵在风雨里受到了净化。能看出作者的心在跳动,和笔下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而且,作者能区分不同情况,做到繁简、详略得当,从整体出发,合理安排情节。做到段落井然。前后呼应,首尾圆合,承转自然,有自己的个性追求。李迎兵

仙人掌

首都师大附中 张璐(学号:2010008)

风走来,不禁有点凉,有点凉就想起了窗前的仙人掌。

那是一盆遍布芒刺的仙人掌,被她从遗弃的角落里捡回来,精心地呵护。全世界都认为它是个死物,只有她坚信,起风的日子,仙人掌也会感到冷。

这是一盆普通的仙人掌,甚至可以说是丑陋。泛黄的叶柱,扭曲的形态,还有一根根坚硬无比的刺直挺挺地站在那儿,不招人喜爱。

它的主人同样也是个普通的女孩,出生在平凡的家庭,平凡的生活,平庸的相貌,无为的才华,只有一双刺人的眼睛,一如仙人掌上那硬邦邦的刺。她在一所普通的中学读书,是那种,放进人群中,就会被淹没了的人。不爱说话,学习平平,没什么朋友,没什么交际,甚至开学半年来,同学连她的名字还叫不上来。只有被她那锐利的目光刺到后,才想起有一个她的存在。也就是因为如此,她注定是个孤独的人。对她而言,一切都是旁观。她不希望做什么主角、与其在众目瞪陵下,在众说纷纭中,过自己的生活,不如心甘情愿的做个看客,做一个老实、冷静的观者,过安静的生活,用那双有神的眼睛看着一切。

窗前的仙人掌原来是摆在一群花草中的。但它的主人的妈妈嫌它既碍眼又碍事,把它丢在了一边。于是她又把它捡回来,放在自己的窗前,远离那些明媚的花花草草。每逢有空,她就站在那儿,用手拨弄那一根根坚硬的刺,傻傻地发呆。

日子就在这一天天的发呆中过去了。女孩还是平淡地生活着,没有惊喜,也没有失落,只是机械般地生活着。人们也渐渐接受了她的性格,接受了她那锐利的目光——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

窗前的仙人掌也长大了许多,长壮了许多。起码不用它的主人在起风时把它移开,以防它那圆圆的头一下被吹断。现在它已经能经受一点风雨的折磨与考验了。

接着女孩就迎来了高三,为了前途,她开始拼命地学。生活依然是如此的平淡,只是在平淡中加了一点苦涩和无奈,就像在白开水里加了一点苦茶,但因为太少,它还是叫白开水。日子久了,茶叶加得越来越多,可苦味依然没有加重,所以它还是叫白开水。终于有一天,苦一下达到了最高点——她落榜了。然而令她惊奇的是,居然有许多同学都来安慰她,其中甚至有三年来没说过话的人。这次她终是当了一次主角,而再也不是个看客;尽管在她自己看来,这不是喜剧。她苦涩地笑了。三年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也有变化,只是太缓慢了,到现在才发现。

回到家,父母为她找到了外地的民办大学。在她收拾行囊前,她又站在窗前拨弄着仙人掌。突然她发现仙人掌的根已经长了出来。她好奇地挖开土壤,里面全都是纵横交错的根茎,那么密,那么多。三年了,原来三年的时光,一切都在土壤里慢慢地演变着,它的根已经深深地扎下了,扎进了土里。女孩再次苦涩地笑了。“该换个盆了。”她喃喃地说,“仙人掌长大了……”

三天后,一列南下的火车呼啸地冲出了城市。车窗前坐着一个目光锐利的女孩,她的手里捧着一个大大的花盆,里面种着一棵很平凡的仙人掌……

我不是花朵/不会哭/当你惊讶我的目光/如芒刺一样扎人/你会想到/一个丑陋的生命/仙人掌

我站在阳光下/阳光只会从刺间溜走/我站在花草前/人们的眼中闪着厌恶挑剔/我只能把根扎得很深/在地下找寻一片静土

经历了悠长岁月/走过了风霜雨雪/身上是累累伤痕/但脚下坚实依旧

平凡的仙人掌/带着苦涩傲然的笑容/永远立在平凡的生活中

名家点评:

仙人掌是一种很有个性的植物,只要抓住了仙人掌的特点,作品就不难写了,作者正是从仙人掌的身上挖掘出了灵性的东西。仙人掌与那个“放进人群中就会被淹没”的女孩,有着相似的个性特点。作者从生活中寻找到了写作的素材,并且通过自已的感悟,挖掘出深刻的主题。

其实女孩也是一个“仙人掌”,孤僻的被人所冷落,不被大多数人所注意。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一共性特点。后来由于女孩落榜,而感受到的不同的气氛,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女孩孤僻的性格是造成“高群”的原因之一。习作正是体现出了中学生的那种多愁善感的个性特点。王彦

晓兰

辽宁省铁岭市求实中学 秦野(学号:9711064)

学校面临破产,十七岁的我离开了学校,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漂泊着。

第一站——东北要市锦州。《锦州日报》的刘老师——我的责编,帮我找了一家书店。书店很阔气,据说是全市最好的书店,我很庆幸。工作虽然清苦了些,但毕竟是个“有氛围”的地方,只可惜好景还没有我的头发长,我便被炒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的犯了店里的规矩——营业时间不准读书、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没有办法,我只好领了几角工资,夹着铺盖卷“走而了之”了。

举目无亲,投向何处。第一次,我将行李铺在东站那冰冷的地板上睡着了。第二天,我夹着包裹在市井中乱窜,竟没有一家店面肯收留我,无奈之下,我只好“偷渡火车”来到了我漂泊的第二站——东北第一大市,沈阳。

走出车站,心中似乎轻松了许多。蒙蒙的小雨,蒙蒙的天空,还有人们蒙蒙的面孔。摸了摸贴身口袋,硬硬的还有一枚硬币存在。寻思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位联系较为密切的笔友打了个“求救电话”,放下电话,我竟落泪了,第一次品味到——泪水原来是这样的咸涩。

不一会儿,笔友和他的父亲开车把我接去了,这样,我便在他家的“东方之珠”酒歌城落了脚。

开始的几天,笔友常常跑来看我,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作品问世,供他先睹为快。我有个习惯,没发表的东西,只允许编辑一人看。后来他不来了。我于是和其他打工的一样,日里在台前台后忙活着,夜里将包间内的椅子一拼做床,铺行李便睡。老板对我还是不错的,让我负责前台的帐目,但不准我触及货币。打烊之后,我便“铺”上“床”,拿出稿纸来写些尚可以换点钱来的文字。

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三个月,投出的稿子也有了回音,除却两份样报外,就如石投海了。这就好比一个喜欢养狗的人,拿个包子,想和狗换些粪便做肥,可这狗却吝啬得很,只是放了个屁而已。

于是我继续我的创作,这时候,晓兰闯进了我的世界。

一天打烊之后,我正伏在“床”上赶稿子,她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望着这位十七八岁的前台服务员,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但转瞬即逝了。“小野,帮我看看稿子,好不?”

我吃惊地看了她一眼,接过了稿子。读罢,我惊异于我面前的这位女孩儿了:一头披肩长发,眉毛,眼睛,还有鼻子乍一看,一点儿也不愿去看,别扭极了。细看时,才发现布局还很合理的,便多看了几眼。“我的大作家,提提高见吧——”“哪有什么高见低见的。这个比我写得强多了……”

真的没有想到,我开始怀疑这是上帝的安排,在人生地不熟的沈城的餐厅里,竟遇上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

晓兰的家是河南的,中考失利后离家出走来到这里打工,这儿是她的第三个打工点了。本想打听一下具体情况,却想起了同学告诫我的一句话:你对一个女孩越是了解,越是证明你爱着她。我便将到了舌头尖的话给吞了回去,噎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样子,忽地有了一种感觉,那种感觉,是久别的游子对故乡的眷恋,是久别的故友重逢的惊喜。

只恨那不懂事的保安,近凌晨时,他敲了敲门,示意晓兰离去。外面蒙蒙的下起了小雨。我说,稿子先放我这儿,我送你回去吧。

她在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十分破旧的楼,看样子远不及兵马俑年轻。我小心地踩着凸凹不平的楼梯,像踩一团豆腐渣似的,生怕一个不小动踩它个碎骨粉身。

这是一个宽敞的房子,有两个房间,但卫生间和厨房在起,让人看了十分不舒服。“你自己住吗?”我问。“现在是。”“以前呢?”“和我一起住的那位前几天嫁出去了,我还当了回伴娘呢!”她说得很激动。“今晚你就住那屋吧,条件差了点,但总比你走黑路放心些。”她像大姐姐似地说。让我好感动,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那夜,我失眠了,大脑中一直浮荡着女孩的形象和她的稿子。清晨,晓兰叫醒了我,我拖着略发疲倦的身体回了店里收拾我的“床”。

要是能在她那住该多好啊。我胡思乱想着。“小野!”晓兰叫我。“晓兰,稿子我给改了一点,拿回去参考参考吧!我的建议仅供参考啊!”我说。“小野……”“还有事吗?”“没有。”“干活去吧。”

渐渐地,我发现她是一个很刻苦的女孩儿,从我这里借去了几本文学理论书籍,而且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我疑心她此时若考研什么的决没问题。

交往多了,同事的风言风语自然少不了,这就好比你给人家免费做广告,人家多半是不高兴的。我问她:“你在乎吗?”她摇了摇头。“小野,搬过去和我一起住吧!”晓兰吞吞吐吐地说。

我睁大了眼睛,竖起耳朵,吃惊地望着眼前的女孩。“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她又强调了一遍。“为什么?”“有些害怕。”她的眼中闪出一丝让人难以琢磨的神态。

这样,我住进了新北路十号这幢比兵马俑还要古老的楼。入住几天,发现这楼没有几家住户,十分奇怪。原来是这楼经常“闹鬼”,大部分住户都搬走了。这是公楼,卖不得,便只好出租了,租金是每月70元比全市最低价还少。对我们“打工族”来说,太难得了。难怪晓兰会选择这里呢。这楼后的公园曾是个刑场,前几年才改建公园的。据说这楼便建在刑场之上,所以才闹鬼的。“你相信有鬼吗?”我问。“不信。”“那你怕啥?”“怕人。”

小楼环境绝佳。静得出奇。夜里听不到汽笛声,更没有音响之类的喧闹。这时,我便和兰相对而坐,写稿子,一直写到眼睛睁不开为止。

兰递我一杯咖啡,我喝了一口,抬起头来看着她。“看我干嘛?”“将来我老婆像你一样就好了。”我说。

她红着脸说:“真没出息,20没出头就想老婆了”。

店里每个月每人有两天的假,我和晓兰串到了一起,兰让我陪他去春风文艺出版社送书稿的结尾部分。

编辑接过稿子,安排我们在接待室里等待一会儿。“兰,你觉得怎样?”“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编辑出来了,取出晓兰以前的稿子。说:“主编说这书稿有一定风险,需要作者预支点”赞助“我和兰相视一下:上帝呀,我的温饱刚解决,哪来什么”赞助啊。

带上书稿,打道回府。晓兰依旧创作她的小说,而我已十分惦念学校的情况,便请了几天假。

学校重新组建了董事会,成了股份单位。我和校长face to face 地谈了一个上午。最后校长让我回来读书,费用全免,希望我能以文学特长进大学为学校创牌子。

我给晓兰打电话,她不在店里,我有些着急,匆匆赶回店里,店员说她不干了。我又赶回新北路十号,兰不在。我失落地坐在那儿,铺开稿纸没头没脑地记录起我的心情。

写着写着,楼下传来少有的嘈杂声:“我给你赞助,出书,不就一万块钱吗?”“不行——放开我……”

这是兰的声音。我匆匆跑下楼去,只见老板抱着晓兰,晓兰苦苦地挣扎着……“放手!”我大吼一声,空气在我的吼声中凝固了。老板呆呆地松了手,晓兰呼地向我奔来,我扶住了她。

老板看清是我,大声说:“不在店里干活,上这干啥?”“放我的假,您就少管我干啥!”我咬着牙说。老板走了过来,拉着晓兰,晓兰死死地拉着我。“你放开!”我说。“你管得着吗?小心我炒你!”老板恐吓道。“我先炒了你!”我抡起拳头照他的脸就是一下,他向后退了一步,提起一只脚向我端来。“你儿子没告诉过你我会武术吗?”我搂着晓兰闪身躲开这一脚……“别打了!”晓兰喊道。

老板恶狠狠地丢下一句:“你们明天不用上班了!”之后便土豆搬家——滚球了。

我抱着晓兰回了房间,她伏在我的肩头哭了好久,好久,似乎把中考的压抑,打工的委屈全留给我的肩头。“别哭了,晓兰。”我轻轻地摩着她的头发。“我想回家。”兰说。“你该回家看看了。”兰依在我的胸前静静地睡了。我的心底涌起一种莫名的冲动,低下头轻轻地吻了晓兰的额头。“别走,我害怕,抱我……”兰把我搂得更紧了,这大概是句梦话。

我告诉兰,我要回学校读书了。兰羡慕地望了我一眼,那目光是复杂的,我知道,她也知道。

这样,她登上了南下的列车,我买了北上的车票。

名家点评:

小说中“我”的打工生涯,其他打工者相差无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当然,这是无可奈何的。

作者喻有书在眼前而不许读“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这表现了“我”爱书之热烈。

小说中第二部、关于狗和包子的比喻,好是好,但毫无美感,是不可取的。“我”在百无聊赖的打工生涯中,遇见了有共同爱好的晓兰,与她同住一屋却没发生什么事。如果小说仅如此,便显得少了曲折。作者在高潮部分安排了老板和晓兰的冲突,“我“挺身而出,这样,便把”我和晓兰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格表现出来了。也把打工的艰辛呈现在读者面前。

结尾看似平淡,却隐隐有一种惆怅。程弘

家灯

山东省潍坊一中 张迅(学号:2025167)

其实有些东西永远不会逝去,只是由于我们的粗心它们被忽视了。而它们总是默默地存在,直到你重新发现它的价值所在。

对于从小生活在城市的我来说,夜晚是并不可怕的。因为城市的夜并不是寂静孤单的,更不是漆黑的——这当然是城市夜里的万家灯火立下的功劳。

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城市的夜是祥和的,是宽松的。于是喜欢走夜路,或骑车或步行,或快或慢,或结伴而行,或我我独行……说不出的惬意——我觉得。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我竟不愿看到燃起的家灯。或许从前,这盏灯带给我安全的感觉,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走夜路的增多,面对这盏为我而燃着的灯,我竟然麻木了。甚至有时候,我会希望晚一些看到它,或者它根本就没点燃——这样就不会有人为我安排今晚洗漱睡觉的时间了。

我甚至还建议妈妈说:以后不要等我下晚自习了,关灯睡觉就是了,我自己会照顾自己,白白地开一夜灯多浪费电。妈妈听了没说什么。

以后,妈妈爸爸真的就去睡了,而那盏灯却一直为夜归的我点燃着,我也根本不再理会它为什么总是这么固执地显示自己的光。其实我知道,听不到我开门的声音,爸妈是不会真的睡着。这让我觉得他们对我大不放心了。

直到几个月前我还是这么认为。可是,前些日子的一个晚上,当我真正走过夜路的时候,我才明白……

我回到农村外婆的老家,去探望几位表姨、表舅。因为第二天就急着走,我把日程安排得满满的。直到深夜,我才往寄宿的表舅家赶。农村的夜静悄悄的,除了你路过别人家的门前时,看家的狗叫上几声,一切又都恢复到死一般的寂静。偏偏城市中温馨的月亮在这里也变得凄冷了,黯淡了,让我后悔自己为什么固执地不让人来送我。在黑暗的包围里,我越走越急,希望能找到表舅家熟悉的小楼。我越走越怕,小时候关于鬼的故事又索绕在脑海里,我踏着乡间凹凸不平的小路,摇摇摆摆,倒真的像一个幽灵。眼前一片黑色,农村客厅里那富丽的灯饰只是为了白天向人们炫耀的,表舅家当然也不例外。

终于,我沿着表舅家门缝里挤出的一丝弱光找到了他的家,一家人正围坐在电视前看得入迷——这就是准一的光源。我很难向表舅问罪,因为这不是为我而点起的灯火,更因为我是一个寄宿者。

晚上躺在床上,我突然那么渴望见到那盏明亮的、泛着温暖的黄色光晕的、为夜归的我指引着方向的家灯。尽管在城市,它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可是它折射出的亲情却是比太阳光更温暖更浓重。

我很庆幸我没有失去它,我更庆幸在失去它以前我读懂了它的珍贵。

名家点评:

对于一个长久生活在都市的孩子来说。夜与昼的时间概念是模糊的,所以连敏感的张迅也对妈妈爸爸一直为在夜归的儿子点燃的灯不以为然了,是啊,这固执的爱己长久地被街市之灯淹没了。而爱也似乎正从人们的心中越来越暗。

直到作者到了乡村的外婆家,从黑漆漆的村路上走过,看到表舅门缝里挤出的一丝弱光就顿感亲切,他“那盏明亮的、泛着温暖的黄色光晕的、为夜归的我指导着方向的家灯”才如此温暖而令人渴望。

作者说:“我很庆幸没有失去它。我更庆幸在失去它以前我读懂了它的珍贵。”这种生命发现的直在曲折本身就使文章的表达有了跌宕。做生活的有心人,用心、用真情是体验生活。谷禾

二十一世纪被捕记

杭州十四中高一 阮涵(学号:2031263)

2005年的一个早晨,我在互联网上读报注意到一条大大的黑体字:中国华纳实验室发明人体冷冻术!能让你看到下个世纪的风景!

我不到三十却以电子业起家,拥有亿万家财,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比尔·盖茨。身为科幻迷的我十分想在年轻时就能畅游未来的世界,因此对此报道报以极大的兴趣。当秘书报告说报道属实时,我立马拍板不惜巨资委托华纳实验室将自己冷冻,五十年后再复活。

50年后。

我慢慢地睁开双眼,整个过程如同一场美梦。我的枕边站着一位容貌美丽脱俗身材曼妙无比气质高雅华贵的妙龄女郎。“欢迎来到2055年。”她的声音有如仙乐,“我是华纳科学有限公司的机器人导游梦娜。本公司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现在就由我来带您进入2055年。”

她递给我十几片药片说:“这是免疫胶囊,服后可对一切疾病免疫,长生不老;还有基因改善丸,您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基因;品质提高丸——我们知道您具有良好的品质,但为了使您尽快适应这一社会,请让它来帮助您得到最高尚的品质。以及翻译官丸,服后便可熟练掌握地球语和其他各星系语……”“什么?地球语?”我忍不住插嘴。“对。早在三十年代,地球人便统一了语言。星系联合国已将创立星际语作为议程之一。还有教育胶囊,服后可知一切知识,包括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她耐心地向我这“古人”一一解释。听得我瞠目结舌,惊叹不已。十年前噢不,六十年前我被高考折磨得够呛,现在一粒小小的胶囊便可解决一切。我发现我开始爱上这个世界了!

后来的三年我基本上是在各星系间观光游览,了解当今世界。只要是我以前想像得到的科幻情景,现在全都已做到,甚至超出了我的想像。真可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值得一提的是人类已不再为学习、工作之类的事伤脑筋,劳筋骨。因为所有的工作都由机器人干,思考也由计算机全权负责。人类惟一的工作就是整天给自己找乐子。

问题就出在我并不是生来就习惯了这种“舒适”生活的“新”人类,不适应这样吃喝玩乐,无所事事,整天躺在床上收看几千个电视台的节目,和机器人下棋打球的生活。我开始怀念五十年前那种紧张忙碌快节奏的生活了。

漫长的五年过去了。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我要爆发了!

我溜进一家食品工厂,悄悄地关了中心机房内控制所有机器工人的总开关。多亏二十一世纪中叶的人们的思想素质都很高,又没有必要偷东西,所以这家工厂基本上没有什么保安措施。

在痛痛快快干了一整天活后,我被捕了。

由于我在劳动时被机器警察阻挠而心情很糟脾气很坏火气很大,我又故伎重施趁其不备拔了机器警察的开关,还为了泄愤把它推倒在地端了两脚,吐了口唾沫。而后我的脑子清醒了一些,我拔腿便跑。正在我收拾行李准备移民到火星逃避追捕时,很不幸的,我再次被捕。

法庭上,机器人法官威严地宣布:“你非法劳动,破坏工厂财物,拒捕,袭警,侮辱机器人,试图谋杀机器人,在禁止奔跑的马路上奔跑,无视法律,扰乱治安,危害社会安全。违反了《劳动法》《星际刑法》《机器人权益》《人与机器人和平共处基本原则》以及《交通法》。判以五百年监禁!”“警卫,押他去星际监狱。”“退庭!”

我现在最恨的就是那个发明人体冷冻术的科学家!

名家点评:

小说题目就给一个悬念:二十一世纪有人被捕。读者禁不住想了解:二十一世纪是谁、因何被捕?作者没有立即揭谜,而是从容不迫地写来。“我”在冷冻了50年后醒来,世界变了样,一切都可以按人们的意志行事。一片药可以免疫,可以提高品质,可以长生不老。人都不用作事,全由机器人代劳。但“我”因是前一个世纪的人,不适应这种只是吃喝玩乐的生活,偷偷关掉一家工厂控制所有机器人的总开关,痛痛快快干了一整天活,但“我”却因此被捕了。文章这一处理非常妙,出乎读者意料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就贯用这一手法。

文章有一处有误,即冷冻术的发明,它在国外早已存在,而不是在2005年。但瑕不掩玉,此文仍不失为一篇佳作。程弘

茉莉姑娘

湖南省岳阳巴陵中学 李琳(学号:9743102)

夏日最朗盛的时候,我来到了茉莉沟,茉莉还未全放,可已积蓄了一冬一春的全部力量,只等那一刻的渲泄。透明的金色阳光,丝丝缕缕注在绿色的叶片上,弹起金色的音符,铮铮作响,和暖的微风吹动我的心,兜着一裙阳光,我起飞了。我在跑,我在腾跃,我在飞!阳光掺杂花雨,抛洒在我身后,如同点点金粉,抛洒在六月的茉莉沟。

慢慢地,我笑累了,我走乏了。慢慢地,我踩在了土地上。周围很静,静得连云也不再流动。我预感到有奇迹会发生。夜幕忽然降临,如同灯骤然熄灭,而后天边又大放光明。就这样,黑夜接着白天,越来越快地交替着。太阳一遍遍由西而东掠过天幕,越来越,最后竟搭成一座金桥;月亮圆缺得近乎疯狂,终于成了一条波动的白。脚下,茉莉花一遍遍枯荣,一时白茫茫如遍地银雪,一时又融化殆尽。

我又感到草在疯长,原先连膝也不到,而今竟一下没过了腰。可我一下又明白,草除了不停地枯荣,并没有别的变化,也就是说,不是草在长高,而是我在变小。

时间在茉莉沟倒流着!

待一切平静,我试着站起。依旧是六月平静安宁的茉莉沟。是做了梦吗?而我的确变小了,回到了七岁左右。或者,我本就只有七岁,刚才过去的一切,才是一场梦?!

没有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我面前多了一扇门。

一座半掩的门,单摆浮搁在摇曳的花丛中,门里漆黑一片,像神秘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像《仙剑奇侠传》里,李逍遥每进一个房间屏幕都会一黑,随及又会出现一个新的场景一样,我眼前也一黑,然后,我发现我进了一间屋子。

屋子不大,进门靠左大概是间房,挂着蓝布帘;靠右居中的是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花蓝,里面整整齐齐摆着茉莉花中,桌子上还堆着没有串完的花。

唯一的窗紧闭着,我走过去推开它。

阳光像潮水一般涌了进来,同时,我听到了海浪哗哗的声音。

当适应了强光时,我才发现,窗外,竟真是一片海滩。

哗哗的海浪,嘎嘎的海鸟,白色的沙滩。只是,人迹寥寥。

蓦然地,一抹红色跃入眼帘。那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姑娘,她向一块礁石跑去,原来,那儿一直坐着个卖茉莉的姑娘。她太素净了,刚才竟一直没注意到她。

我清楚地听到她们的对话。

——姐姐,我要一串茉莉花。

——嗯。

——姐姐,我要去游泳了,你帮我看着衣服好吗?

——嗯。

穿着红泳衣的小姑娘像小鱼一样跃入水中,红色的连衣裙像只轻轻振翅的蝴蝶,静静伏在姑娘脚下。

海浪哗哗。

姑娘忽然不安起来,她放下篮子,一会看看天,一会又抬起手腕看看。

又过了一会,她跺跺脚,脱掉外面的白连衣裙,穿着一件白色泳衣,冲向海水。

发生了什么事?

天空逐渐阴沉,风渐渐猛烈。沙滩上空无一人,唯一醒目的,便着一件白裙子和一件红裙子。又一阵阴风刮过,那条白裙子被扯起,甩向阴沉的天,一会儿便不知去向。而那条红裙子,被沉甸甸的花篮镇住,没有被刮走。

我的心一紧,我看到,黑色的海水中浮出了一点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我终于看清,那个穿白泳衣的姑娘。

她就这样托着,如同珠农捧着一颗红色的珍珠。眼看离岸越来越近了,一个浪猛地打来,冲散了她们。我看到红色的那点,被冲上岸,而白色的,立刻被墨水般的海面吞噬了。

雨开始下起来了。

有人发现了昏在沙滩上的孩子,惊呼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踢翻了花蓝。花朵被践踏了一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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