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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9 15: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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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盛顿·欧文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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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札记

见闻札记试读:

译者序

——一篇可在三分钟读毕的短序

这是一本绝妙的书,但书名一般。为了使好的内容不致受名字的影响,这里有必要为它讲几句。

这本书的好处如果只用一句话来表达,那便是——这本书是美国文学中至今仍最为人珍爱的溢目瑰宝之一。

这是作者的成名作、代表作与传世作,也是美国与世界文学的经典作品。正是凭藉着这卷书,美国文学才第一次有了可以在欧洲拿得出手的东西,作者的文才也才有机会被那里的人真正承认。

被那里的什么人承认呢?

被司各特;被拜伦;被狄更斯;被萨克雷;还被许许多多……

司各特说,这书美极,见了就会爱上。

拜伦说,这书一见令他倾倒,因而能将全书熟读成诵。

狄更斯说,这是他每晚上楼睡觉前腋下必夹的书,它写得太漂亮了。

萨克雷嘛,他也讲过此书绝妙等类似的话。

这部书的了不起还在它问世时的特殊年代和环境。[1]

此书正式出版于1820年。这并不是一个在作品上众芳摇落的寂寥岁月;正相反,它恰逢英德法意诸国在文坛上竞相争荣、才俊并出的鼎盛时期。但它却轰动了欧洲。此其所以为贵。

在这之前,至少是在欧洲,还从没有产生过这么优美的文章;在这之后,也几乎是绝无仅见。

这话不夸大吗?——不,一点也不。

说实在,这本书的确是太精彩了。

这是,作为一部散文集,多少作家一生一世也难得写下的一部佳作,广大读者千回万次也难得一遇的一本好书。

这样的佳作自然首先是时代的反映,因为“美文”这东西,至少在欧洲,仅是较近世的产物。

自然也与作者的人格分不开。作者是个极好的人。他为人忠厚,淳朴谦和,见识宽博,又能同情他人疾苦。此外敦友谊,重感情,喜交游,学殖丰厚和耽爱传奇文物等,也都有助于他的散文成就。他做过高官,但文章中却绝无一字提及,确可谓清高。他作品里的那种飘逸气质或许也正源于此。

本书并非全译(约为原书的1/2强),但最好的篇章可说已尽萃于此。其中《

作者自叙

》、《瑞波》、《睡谷》、《英国乡村》、《

著书之秘

》、《惠斯敏斯大寺》等俱为公认名篇,《惠斯敏斯大寺》尤为旷世杰作,其诗情文采,古今罕有。

论及作者的风格,明丽晓畅、委婉绵密与闲适亲切等,似为其主要特色,此外还比较富谐趣和盛彩藻;游记部分尤写得高华清俊。至于各文具体长处,其文前的鉴赏性简介中已多提及,因亦不赘云。译者

[1]此书的前半部分1819年曾陆续在美国刊出,次年才以两卷本的形式在英国出齐。

这是全书的首篇,类似序言,题目恰与他最服膺的艾狄生《旁观报》的第一篇相同,写法也与之相像,带有自叙生平、开宗明义的性质,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介绍自己时,对他自己的家庭地位、文化教养、特点长处等许多优越条件都只字不提,而只标出了一个“游”字,态度极为潇洒与谦虚,这正显出了他为人与为文的一大特点,而与前文又不尽相同。但从这一游字出发,文章一路写去,触处成趣,饶具姿媚,横翻出无限波澜:美国的壮丽风光,欧洲的典章文物,哲人之妄,雅士之俗,乡愿之陋,伧夫之鄙,小人物的妄自尊大,乃至作者的癖嗜与襟怀,等等。这一切在欧文的妙笔下都写得极有风情。文章本身也简练优美,而富谐趣,是这部文集中特别脍炙人口的一篇秀作。

此节吾与荷马实有同感。夫蛇蜕皮未久,即化而为蟾蜍,因不得不另觅栖处以自适,故游子于其去国辞乡之后,亦多有化为奇形怪状之虞,势不能不徙其居处,易其风习,且亦唯运所至,罔能自择。[1]——李黎《攸菲斯》

我平生最喜游览新境,考察种种异地人物及其风习。早在童稚时期,我的旅行即已开始,观察区域之广,遍及我出生城镇的各个偏僻[2]之所与罕至之地;此事固曾使我的父母饱受虚惊,市镇报讯人却也赖以而沾益颇丰。及长,我观察的范围更续有扩大。无数假日下午尽行消磨在郊坰的漫游之中。那里一切在历史上或传说上有名的地方,我无不十分熟悉。我知道那里的每一处杀人越货之所与鬼神出现之地。我继而访问了许多邻村,观察其地的风俗习惯,并与当地的圣贤和伟人接谈,因而极大增加了我的原有见闻。一次,在一个漫长的夏日天气,我竟漫游到了一座远山之巅,登临纵目,望见了数不尽的无名广土,因而惊悟所居天地之宽。

这种浪游的习性在我竟随着年齿而俱增。描写海与陆的游记成了我的酷嗜,寝馈其中,致废课业。在天气晴和的日子里,我往往怀着多么渴慕的心情漫步在码头周围,凝视着一艘艘离去的船只驶赴迢递的远方;我曾以何等歆羡的眼神目送着那渐渐消逝的桅帆,并在想象之中自己也随风飘越至地角天边!

此后进一步的阅读与思考虽使这种渺茫的向往稍就理性之范,却适足以使之更其固定。我游历了自己国土的各个地方;而如果我的爱好仅限于妍丽景物的追逐,则快心悦目,尽可以无须远求,因为纯以[3]大自然的妩媚而论,此邦确可谓得天独厚,世罕其俦。试想她那银波荡漾、与海相若的浩渺湖面;那晴光耀眼、顶作天青的巍峨群山;那粗犷而富饶盈衍的峡岸溪谷;那雷鸣喧豗于阒寂之中的巨大飞瀑急湍;那绿色葱茏、好风阵阵的无际平原;那庄严静谧、滚滚入海的深广江流;那万木争荣、无径可循的茂密森林;那夏云丽日、谲诡幻变的灿烂天空;——不,在自然景物的壮丽方面,美国人从不需要舍本土而远求。

然而在传奇与诗意的联想方面,欧洲却具有它特殊的魅力。在那里人们则可以见到艺术上的名作巨制,上流社会的精致娴雅以及古今风尚的种种特点。我的本国充满着青年的远大前程;欧洲却蕴蓄着世代聚集的珍奇宝藏。就连那里的遗址废墟也尽是过去历史的记载,每块残砖烂石都是一部史册。我渴望到那些有过丰功伟业的故地去漫游——仿佛是去步履一下往古的足迹——留连于废堡颓垣之侧,低徊于圮塔欹楼之中——总之,暂时忘情于眼前的凡庸现实,而沉湎在过去繁华胜事的幻影里去。

除此以外,我还殷切期望有幸去瞻仰瞻仰世上的伟人。诚然,美国自有它自己的伟人:这种人广布各个城中,不知凡几。我平生也颇厕身其间。而且常被他们弄得黯无颜色;因为一位伟人——尤其是一位城市的伟人——的光焰,往往有为小人物所难堪者。但是欧洲的伟人我却久思一睹丰采;因为我就曾在不止一位哲学家的著作里读[4]到过这种说法,即大凡动物一入美洲,即有出现退化之患,当然连人也不例外。因此我想,欧洲的伟人之于美国的伟人,大概也犹如阿尔卑斯山的高峰之于哈得逊河边的高地那样,而这种认识,在饱看了不少英国旅客在我们中间所流露的那种优越神情与倨傲态度之后,乃益信其不妄;而其实这些人,据我听说,在其本国之中也不过是凡庸[5]之辈而已。因此我立志要恭游上国,亲历奇境,以便见见我这已经雕残的后裔所自出的那个巨人种族。

不管好运厄运,我这漂泊的热望总算宿愿得偿了。我漫游了许多不同的国家,阅历了不少变动不居的人生世相。我不敢妄称我对于这形形色色曾以哲人的目光作了观照;而仅仅是徘徊于众多画店窗前的探幽寻胜的谦卑癖嗜者的一种闲眺:时而美物写生,勾勒微妙;时而谐谑漫画,突梯滑稽;时而山水风景,意境悠然,因而令人迷恋不置。既然当今的旅行家一出门时便须画笔在手,地不虚至,以便将来图稿盈箧,满载而归,因此我也不免要拣出几件,以博友人一粲。然而当我重检自己为此而作的种种札记日志时,我却发现,由于素性疏懒,我对每位立志著述的正规旅行家照例列入其研究范围的种种重大事物,竟然多有脱漏,因而惶惧不已。我担心,我之必然令人失望,将[6]不下于下述之山水画家。其人也确曾旅游过欧陆,然而终不胜其烟霞癖之驱遣,每有所作,辄得之于穷乡僻壤之中。因而充溢其画册的[7]东西则茅屋也,山水也,无名之故地废墟也,但是圣彼得大堂他却[8][9][10]漏掉;迦利辛斗兽场他却漏掉;特尔尼瀑布或那波里海湾他也都漏掉;甚至连冰川与火山之巨观,他的全部作品中也都没有一笔提[11]到。

[1]约翰·李黎(1554?—1606),莎士比亚前的有名剧作者与散文家,英国文学史上所称的“牛津才子”之一,曾在宫廷供职,著有剧作多种与浪漫传奇二种,后合称《攸菲斯》。

[2]美国过去在街头向人宣叫公文告示等的公差。

[3]自此至“灿烂天空”一段止,是一段极其秀美的风景描写,这在原文仅为一系列的名词短语的罗列,但却绝不见其单调呆板。

[4]据说法国博物学家布封(1707—1788)就有这种观点。杰弗逊在他的《弗吉尼亚札记》一书中曾对布封这种观点给予过有力驳斥。

[5]上国这里指英国甚至泛指整个欧洲。上国一词为对他国的尊称。

[6]旅游欧陆在当日的美国被视为一位学人的教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7]地在罗马,世界最宏伟著名的大教堂。

[8]亦在罗马,为占地广阔之圆形露天剧场,久已废圮,古代常供竞技斗兽之用。

[9]意大利中部波鲁吉亚城附近特尔尼山里的大瀑布,为意大利名胜之一。

[10]意大利南部海湾,风光秀丽,为世界有名的游观与避寒胜地。

[11]请注意这后一段中含蓄多样的丰富意蕴与错杂迭出的谐谑笔墨。

据欧文生平,他著此文前,已有过三次横渡大西洋的经历(包括一次返美归程);此文所记虽为由美去欧的海程,但并未说明其为第一次抑或第二次,因登陆处作者未加明言,这里不易判断(译者按,第一次登陆处为法国波尔多;第二次为英国利物浦,分别在1804年与1815年),但从文章尾处看,似为第二次。不过不拘为哪次,其他两次的经历均不妨纳入其中,因而这篇记游之作尽可视作文艺性较强的泛写,而与纯纪实性的旅游记载微有不同。另外此文著于汽船尚未发明之前,那时海上航行不仅需时很长,而且安全保障亦低,故反映于文中的更多的是其艰险的一面。文中历叙海程的种种苦况,极为真实生动,表达上亦多佳句,惜结尾处笔力稍弱,但总的来说仍不失为一篇精彩的纪游文字。

船,船,我常见你

 出没海面,

现在我来问你,

你在保卫什么?

谋划什么?

 什么是你的目的打算?

一只出海为着挣得巨款,

一只防守海疆免遭侵犯,

再一只满载丰盛物资财富而返。

   喂喂!可爱的船,你去哪里?

     有何打算?——古谣

对于一名前去欧陆的美国人来说,他所必经的漫长海程正是他的一项绝好的准备。暂时摆脱一下眼前的现状杂务,定会在一个人的精神上产生一种特别有利于他接受新鲜印象的心理状态。那将整个地球遥隔为二的宽阔水域实在无异天地这本大书中的一个无字空页。在这里你是寻找不到比如像在欧洲那里的那种渐变的过渡的,其中一个国家的某些地貌民情只是在几乎不知觉间而融入到另一个国中的别的一些,其间的畛域并不分明。这里则不同。一旦你登舟离岸,眼前海天茫茫,只是一片空旷,直至你再次上得岸来,这才熙攘辐辏,另是一个新世界的奇特景象。

的确,在陆地上出游时,山形地貌是连成一片的,人物事件也是如此,正唯这样,人生这出伟大戏剧才得以一直搬演下去,而不致令人有太多的背井离乡之感。诚然我们所跋涉的是“一根长长的链条”[1],我们征途的每一步前进都是这样;但那链条却是首尾相续,接连不断的:只须一环一环倒转回来,我们不愁重返原处;因而感到即使是那最后的一环也会将我们与出发地紧紧绾在一起。但是一个广海却把我们立即割断。它会使我们觉得自己从一种稳定生活的安全之港给解了缆索,从此成了一只前景渺茫的不系之舟。它会在我们与自己的故里之间横插了一道天堑,一种绝非虚幻的真正阻隔——其间涛澜时作,险象环生,这时只感去路遥遥,归程无期。

至少我自己就深有这种感觉。当着故国的一线苍翠像云烟般最终从那海天之际消逝后,那里的整个世界,它的一切事物,都仿佛一本合闭了的巨册那样掩卷不见,于是在重启新的卷帙之前,中间有的是空暇供我悠闲思索。同样,那片现已从我的眼际消失的土地里面便包藏着一切对我的生命最亲切的东西;那里的种种又将经历什么样的兴衰变迁——甚至连我自身又将变化成何等模样,直至我来日再见到它!谁又能讲得出,当一个人踏上浪游的途程之后,他又将被生命的难测漩流驱赶到了何方;或者何年何月他才会又重返故土;或者甚至他命中还有无机会使他能再度见到他的童年环境?

我在上文说过,大洋之上只是一片空旷;这话或许稍需修正。对于一个平时便惯爱大做其白日梦,惯爱沉溺于种种冥思遐想的人来说,

海行

可供他细细体味的事物实在是太丰富了;其实还不止此,那水下的异象,空中的奇观,实在是所在多有,而这一切都将把一个人的心灵从世间的冗务俗虑中解脱出来。每当波平浪静之时,我自己不是闲倚于船尾围栏,便是攀越至主桅楼顶,俯视着眼下寂静的海面,默思良久,时而凝注着那新从水平线上涌出的朵朵金色浮云,心想那里不知会是什么灵境仙乡,于是把种种想象到的东西也都添加进去——时而又目送着那缓缓而前的潋滟细波,仿佛正席卷着无数银白卷轴,渐渐消逝于远方的极乐滩头。

我常带着一种亦安亦危的有趣感觉,从我那骇人的高处俯瞰着海面上一些怪物的笨拙戏耍:那翻滚于船尾左右的成群的可笑海豚,那不时缓缓将其庞硕身躯浮露洋面的逆戟巨鲸;或者迅疾地(其速如鬼!)穿梭于蔚蓝海波间的凶猛鲨鱼。我的想象还会把我脚下世界里的一切事物,也不管是听说来的还是阅读过的,全都一股脑地召唤到我的面前;那戏嬉遨游于水下幽谷的锦鳞族类;潜踪藏迹于地底深渊的千奇百怪;以及充斥溢满于一切渔夫水手故事里面的那许许多多诓骗人的虚影幻象。

有时候,天际的一张远帆也会引得人大动遐思。这是一件何等有趣的事——这个世界的一个残片正在匆匆前去同那伟大的存在总体[2]再相汇合!这是一项何等值得纪念的伟大发明,凭藉着它,人类竟能在一定程度上征服了海浪天风,从而将天涯海隅结在一起,将各地福祉宝物加以互换,比如以南国之富而济北地之贫,将知识之光与文明之赐广播人间,并从此而将因大自然之重重阻隔而被弄得天各一方的异地人群得以重新携起手来。

一天我们看到一件辨不清形状的东西在远处漂浮。在海上,任何能打破一下周围的单调的事物都会引起注意。细看发现为船的一根桅杆,那条船肯定早已不在了;桅杆上尚有手帕之类的东西,想为水手将其躯体系于杆上时所用,以免为浪卷走。至于那船的名字已无物足以说明。船的这个残片显然已在海上漂流了数月之久;它的上面已附满贝壳,长长的藻类也在杆边向它嘲笑。但是它的船员们又在哪里?他们的一场搏斗早已成为过去——他们已经在风浪的呼啸中沉了下去——他们的白骨已在深海的岩洞里变得更白。寂静与无闻,正像水波那样,已将他们永远埋封水下,谁也再不清楚他们的可怕结局。试想又有多少长吁短叹消失在那船的后面!多少遍祈祷出现在那家中荒凉的炉边!那主妇、那妻子、那妈妈,又是多少回地翻索遍了那些每日新闻,以便寻找到一条关于那个海上漂泊者的半点消息!可是期待又是如何地变成焦虑——焦虑变成恐惧——恐惧变成绝望!唉,再没有一件东西可以返回到亲人那里可以稍供他们追忆。唯一的一桩真实的情况便是,那条船自出海之后就再没听到它的消息!

船的这片残骸,正像往常那样,勾出了不少悲惨的故事。这种情形遇上夜晚就更会是如此。这些日的天气,虽然一直很好,此刻却出现陡变,乌云滚滚,阴森可怖,大有暴风雨将至之势,尽管刚才还是平静的夏日景色,这种情形却会是说来就来。当我们都守着一盏荧荧如豆的灯光(这灯光反使周围更加昏暗)围坐在舱中时,这工夫每个人都有讲不完的沉船海难事件。船长讲的一段简短经历留给我的印象最深。“过去有一次,”他讲道,“我曾在一条坚固精良的大船上沿着纽芬兰岸边航行。这时我们突然给那一带经常会出现的那种浓雾包围。遇上这个,白天也往前看不多远,入夜以后,由于雾气更重,两个船身以外就再看不见什么。我在桅顶升起了巨灯,一面让值班水手加紧船前监视,以防撞上渔船;这类船就常好就近停泊。这时风力正猛,我们的速度也很不慢。突然值班喊了一声‘前面有船!’可话刚出口,我们的船已从它的头上压过去。那是一条双桅帆船,这时正停泊在那里,船舷对着我们。船里人正在熟睡,但是忘了张灯。我们的船一下把它撞了个正着。凭着我们船的个头、体积、力量,那小船登时就是灭顶之灾;我们一下就越过了它,要停也停不住。船沉碎在我们脚下时,我瞥见了两三个半光着身子的可怜人正冲出舱来;他们才从床上惊起就哭喊着叫海浪吞没。他们的哭声已和风浪声辨不清楚。把这哭叫声刮进耳朵里的大风刮得我们再听不见他们。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声哭叫!又过了好一阵子我们才拨转过来船头,那船实在是太快了。我们返回到我们认为最接近于那出事的地方。我们就在那大雾当中一连巡逻了好几个小时。我们打了好些发信号弹,然后静听有没有哪个还活着的人的呼救:可是一丝声响没有——我们再也听不到他们。”

毋庸讳言,这些不幸事件一下便把我头脑里一切海的美梦驱散了个干净。夜深以后,风暴愈烈。整个海面,全给掀翻。碎波激浪里头[3]老有一股沉殷殷的骇人响声。深渊向着深渊呼啸。有时头顶上黑压压的阵云似乎叫那阵阵的霹雳闪电给当头劈开,这时但见明晃晃的电光跟着汹涌的浪花颠颤得很远,这样大亮之后,继之而来的黑暗便益发可怖。天空雷电轰鸣辉耀在那荒漠的广阔水面,下面山岳般的连天波涛又与那咆啸喧豗上下呼应,将其传至远方。当着眼见这艘船一再颠簸和跌陷在那震耳欲聋的波洞浪穴之际,天知道它又是怎么鬼使神差地再次取得平衡和回升水面。它的桅桁一再浸入水中:船头也几乎掩埋浪里。有时一阵迎面扑来的洪涛简直彻底吞没了它,只是多亏舵轮的奇妙周旋才使这只危舟幸免了覆灭厄运。

当我返回自己的舱室时,那恶风浊浪仍然一路紧追。缆索边的风鸣声实在太像殡葬时的号哭。桅樯上的叽嘎声,舱壁里的扭曲声和呻吟声,随着船在翻滚不停的波涛间的节节奋进,这一切听来都只令人骇怕。当我听到那连连追击在我们舷侧的怒涛声——真个震耳欲聋,那情景实在活像死神已经围困住了这座浮动牢房,只待进来索命:这关头,只要有一根螺钉松动,一处接榫绽开,一切就会无可挽回。

然而第二天终于好运重回,天骤放晴,浪静波平,凉风习习,顿觉胸头阴霾忧郁之思,为之一扫。身在海上,还有比好风丽日再让人欣快的吗!当着这条船重又扯起满帆,当着它们全都涨得鼓鼓,兴高采烈地疾驶在滚滚的碧波之上,这时这船又显得多么高贵,多么英武,多么像一名力能镇海的伏波将军!

一次

海行

所能带给人的遐思逸想整卷的书也是写不尽的,因为这类东西在我来说几乎是纷至沓来,从无完结——只是此刻无暇细说,快近岸了。

又是一个初日高照的美好清晨。桅顶突然一声高叫“陆地!”这时但觉百感交集,一齐涌向心头,一名美洲人士平生第一遭见到欧罗巴时的那番快慰之感,若非亲历其境,怕是难以真正想见的。欧罗巴[4]这一名称本身便会使人浮想联翩。那里乃是人世间的希望之乡,到处充满盈溢着这个美洲人自他童稚时和自识书时起便听说过思考过的一切一切。

自此刻起一直至抵岸时止,只是一场叙说不完的极度兴奋。那徘徊在海岸边仿佛巨大门神般的雄伟战舰,那伸入至幽峡深处的爱尔兰地岬,那高耸入云的威尔士的群峰——这一切都令人兴味盎然。船[5]驶向梅西时,我用望远镜仔细瞭望了它的岸边。我十分欣喜地凝视了一阵那里的修洁田舍、精美灌丛和苍翠草地。我窥见了一处上面覆满卷藤的寺院废墟,我辨认出了邻近一座小丘崖头上的乡村教堂的尖顶——全是十足的英国风味。

此时正值涨潮,加之风顺,顷刻间船便直抵码头。那里已挤满人众;有闲游观望的,有迎亲接友的。人群中我辨出了这条船的接管人。我是从他的紧蹙额头和匆忙神情中看出来的。他双手插入衣袋,若有所思地打着口哨,一面踱来踱去。他的周围稍有一点空隙,想是人们出于对他此刻地位的尊重而避开的。至于船上岸边此时已是此呼彼应,连成一片,特别是认出故旧时,这种致意问候之声就更不绝于耳。其中一名年轻妇女尤其引我注意。这女人衣着不大讲究,但神态动人,这时正从人群之中探出头来,一双目光只顾向那近岸的船上扫视,以便找到那渴望见到的面孔。她显然已经露出失望与焦急的神色;但恰在这时突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喊她的名字。声音来自一名可怜的水员,他一路都在生病,船上的人对他都很同情。天气好时,他的伙伴便在甲板背阴的地方铺块垫子供他休息,后来病情加重,他已不能出舱,此时唯一的愿望便是临死之前还能见上妻子一面。船驶进河口[6]时,他由众人搀扶,登上甲板,身子倚在护桅索上,但病骨支离到了如此程度,那副苍白脸色便连亲人也辨识不来。现在听到他的声音,女人的目光一下找见了他,而且只一眼,便顿时全都明白他的情形;女人双手紧握,只微弱地叫了一声,便呆立在那里连连搓手,痛苦得再也说不出话。

此刻船边正是一片忙乱。熟人来接——好友相逢——商人在忙着谈生意,如此等等。只有我是独自一人,而且也最悠闲。我既无友朋前来迎接,又无熟人需要应酬。我踏上了我的先人的故土——但心中的感觉却完全是一个异乡的一名异客。

[1]语出英国诗人哥尔斯密(1728—1774)的中篇诗《旅行者》。

[2]指海船。

[3]见《圣经·诗篇》第42篇7章。

[4]语出《圣经·创世记》17章8节。上帝因犹太人始祖亚伯拉罕虔诚,许诺将那里最肥美的土地(即迦南一带)赐给他和他的子孙。这里希望一词兼有允诺之意,故此语可解作允诺给人的最有希望的地方,并从此而有理想之乡等含义。

[5]英国西部北河名,流入爱尔兰海。

[6]指前文的梅西河河口。

本篇是欧文的代表作之一。类似《

瑞波·凡·温克尔

》这样的故事,不知在其他民族的传说与文学中是否有过,但征之我国旧日文献,其有记载可稽者,至少有以下两三条:

1.刘玄石从中山沽千日酒,一醉千日。——《酒史》

2.狄希,中山人也,能造千日酒,饮之,亦千日醉。——《搜神记》

3.晋,王质,入山采樵,见二童子对弈,童子与质一物如枣核,食之不饥。局终,童子指示曰,“汝柯烂矣”。质归乡里,已及百岁。——《述异记》

以上三条,特别是1与3两条,加到一起,便是一篇《

瑞波·凡·温克尔

》。但从前者发展到后者,当然会是叙述上不小的进步(尽管前者的极度简练也有其不可及的风韵与可爱),另外后者中所包含的哲理意义与普遍性(时代落伍者及其它)则是前者无论如何难以具备的。这篇故事的又一优点是叙述上的异常完美与高度简练。故事一旦开头,便毫无枝节毫无停顿地一路讲说下去,没有因为过多的描写与说教而予人以拖沓芜杂之感。最后故事富于幽默感和描写上饶有风情等也都是本篇比较显著的特色。本篇在近代短篇小说史上的地位不能低估,几乎是后来性格小说的奠基作。

谁要是乘船在哈得逊河上作过航行,一定会记得喀斯基山的。此山属阿帕拉迦山脉一断裂分支,距哈河以西不远,然地形高亢,大有卵翼周围邻境之势。此地物候亦大有特色,四时之代谢,寒暑之更迭,乃至一天之内的不同时刻,均使此山顿呈各异之状貌,谲诡之色彩,因而对于远近家庭主妇不啻一晴雨表。具体些说,即凡遇风和日丽的美好天气,整个山峦便仿佛萦青缭紫一般,而暮夕时分则一副轮廓全映于澄碧的晴空;有时山的周围并无半丝云翳,而山巅处却偏偏云蒸霞蔚,空濛一片,这时沐浴着落照余辉,真是光华灿烂得像顶金冠。

伫足于此仙山脚下,一位旅行者自不难瞥见一缕缕轻烟自下面的村落中袅袅升起,其中不少砾石屋顶正熠熠于树丛间,而恰恰是在这里,那远山的凝紫与近村的稚绿,竟仿佛浑然一处,融入苍翠。这里乃是一座颇历年岁的古旧小村,为本地早年一些荷兰殖民者所建,亦[1]即恰值彼得·斯托维桑在任之初期(但愿彼魂其安息!),其间某些住房即为当年最早殖民者之旧居,这些不过数年即行建起,所用小型黄色砖均系远自荷兰运来,规格一例为构格窗户与山形门脸,并上置风标,等等。

就在上述这样的一个乡村和村里的某一所房舍之中(这里恕我直言,实已因年陈日久、风剥雨蚀而破损不堪),多年以前,亦即此地尚属大不列颠领地之时,这里曾经居住过一个其姓名为瑞波·凡·温克尔的淳朴善良的人。其父凡·温克尔,于彼得·斯托维桑时代固颇曾以[2]勇武著闻,当年克里斯蒂堡之围攻战中,即尝随镫总督左右。惜乎乃父一身尚武精神,于其子竟不传。正如前文所说,他是一个淳朴善良的人;此外,还是一名热情邻居,以及对其妻唯命是从之受气丈夫。的确,这后一种情况之形成自然与他天性的温顺谦卑不无关系,而他之广得人缘也胥赖于此;事实上,男人在外面能恭谨有礼的,每每是家有悍妻之结果。他们原有之暴戾习性,经此阃教中一番烈火之铸炼,殊有化刚烈为柔顺之神妙;而在培育坚忍与吃苦诸德方面,一次床头

[3]训话亦应抵得过世上千万篇的布道说教。因此室中有凶悍泼辣的妇人一事,在某些方面,自亦不妨视作一种尚能容忍的福分;而果真如此,则彼瑞波·凡·温克尔,固亦身在福中,福莫大焉!

一点不假,他乃是村中一切妇女的贴心人,这些人,本着其阴性素多好心肠的特点,在他的家室勃谿中,历来站到他这一边;故于每晚闲话间议论起这些时,总要派给温克尔太太许多不是。村里的儿童遇见他路过,也必高兴得呼喊起来。他总是同他们一道玩耍,帮助他们制作玩具,教他们放风筝、打弹子,还给他们讲不少鬼怪女巫和印第安人的故事。什么时候他从家中溜出,在村里东躲西藏,他的身边马上围满成群的儿童,这些小家伙不是缒在他的身上,就是骑在他的背上,而且不论怎么开他的玩笑,也不会有半点儿事;甚至村里的狗见了他也不对他汪汪一声。

瑞波生性上的最大缺点即是他对一切能够产生利益的劳动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厌烦心理。要说这也并非是因为缺乏勤奋或毅力所致;他往往便能往块湿漉漉的石头上一坐,手中一根钓竿也有鞑靼人的长枪那般分量,然后一钓就是一天,也无怨言,尽管一条鱼也未曾上钩。他还会将鸟枪一扛,钻进山林,跋涉于溪谷沼泽之间,往返更不知多少时间,仅为射上几只松鼠野鸽而已。再有,遇有邻人求助,活计再重,他也从不推辞,碰到村里人热热闹闹聚在一处来剥玉米皮或修筑石栏,他更是出力最多的一个;村中妇女也惯常差遣他去跑腿办事,或干几件她们的丈夫也不情愿干的零星活计。一句话,谁的事务他都积极热心,只是不顾他自家的;至于说到为他自己的家庭尽责,和将他自己的田地种好,这事他却无法办到。

事实上,他就公开讲过,在他自己的地里干活是无用的;那是远近周围所有的土地里最糟糕的一片土地;那里是件件事情都出问题,你再努力也出问题。他的栏栅就是屡建屡塌;他的牛不是走失就是进了菜地;他地里的莠草比谁家地里的都长得更快;就连雨的下法都来得特别,什么时候他正有活要在户外来干,偏偏那工夫雨也就正好来了。因此之故,尽管祖传的偌大家业在他的手下已经变得越来越少,少到如今只剩下一小片地来种点儿玉米土豆,就连这片巴掌大的地块也是周围地里经营得最不善的。

他的孩子们,也都破破烂烂,蓬头垢面,像是没爹娘的。他的儿[4][5]子瑞波,不仅长相与他父亲一般无二,就连在脾性或衣服上,也堪谓克绍箕裘,现在身上的那件旧衣就是他父亲的。人们常常看见他像个小驹似的跟在他妈背后,穿着件他父亲早不穿了的大肥裤子,走走就要用手拉拉,正像一位贵妇遇到阴雨天气需要不时提提她的长裙。

然而瑞波·凡·温克尔却是那种天生的快活家伙,具有着一副愚而随和的好性情,他对不论什么都决不认真,对不论什么吃食都全不在意,只要得来不太费心思和精力就行,而且是,宁可因一便士而挨饿,[6]也不为一镑钱去干活。若依着他,这一辈子就这么一事不干优哉游哉过去,他也会完全心安理得;只是他的老婆却会在他的耳边整天数落个没完,骂他懒惰,骂他粗心,骂他家混成这样,全是他造成的。这真是自朝至暮,她的舌头一刻也停不下来,他的一言一行都要招来滔滔不绝的教训申斥。对于这一切,瑞波只有一个应付办法,而这个,由于不断使用,在他早已形成一种习惯。这便是,耸耸肩膀,摇摇脑袋,两眼向上一翻,以及闭紧嘴巴。但就连这也常常不行,这会招来他老婆的一通新的攻击;到了这时,他也就只能撤退,撤退到家门的外边——说实话,这时还能留给这类惧内者的阵地也只有这一边了。[7]

瑞波在家里的唯一忠实随从便是一条名唤伍尔夫的老狗,这条狗,跟他主人一样,也是受这女主人气的;因为在温克尔太太的眼里,这两个乃是天生的一对懒惰搭档,所以见着这狗时总是怒目相视,认定它主人的经常溜走,都是这狗给闹的。其实以狗德论,它比能随人搜山探林的其它犬类都更堪称勇敢——但是试问什么勇敢又能抵得住那没时没分、劈头盖脸的悍妇之舌?所以那伍尔夫只要一进宅门,它的气就泄了,耷拉着脑袋,夹着尾巴,走起路来鬼鬼祟祟,一副有重罪在身的脸相,一边还不断偷眼瞄瞄那温克尔太太,而且只要那扫帚或勺子一晃,便会嗖地一下,吱哇乱叫地冲出门去。

这样,虽说已经结缡多载,瑞波·凡·温克尔的日子却是愈来愈不好过;一副坏脾气是不会随年龄变温和的,一张刻薄的嘴也只会愈用愈锋利,跟别的带刃家伙不同。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每次他被逐出家门以后,他的唯一排遣的办法便是去一个类似俱乐部的地方,这俱乐部带有长期性,系由村中一些圣贤、哲人以及有闲人士所组成,其开会处即在一内悬乔治第三棕红色肖像的小客店前的一条长凳。正是在这里,于懒洋洋的夏日,往那树荫下一坐,不是闲议村中的家长里短,就是漫话种种无聊琐细。但是这里有时出现的许多深刻议论也是非常值得政治家们枉临一听的。比如一份过时的报纸会偶尔从一名过客那里落入他们的手中。瞧吧,当着那本地教师,一名身矮色黑的饱学之士德里克·凡·布姆尔,以其慢条斯理的拖腔,有板有眼地宣读着其中的内容,而全体人员又是那么聚精会神地在认真聆听,那又是多么庄重而感人,而读报的人竟是字典里的什么奇字怪字也难不倒!再听他们对前此多少个月便已发生过的旧事又是讨论得何等富于智慧头脑!

这一重大会议上的舆情政见则全由一位名叫尼古拉·维德的人所控制,一名村中长老与旅店主人,他的座位平时即设于其店门之前,只是到时候才躲躲太阳,以就树下阴凉;但他的动作非常准时,故村人每把他当作日晷那样来判断时刻。诚然他一般很少开口讲话,而只是在不停吸烟。然而他的追随者(凡大人物都必有其追随者)却完全懂得他的意思,知道如何搜集他的意见。什么时候有哪篇东西或哪件事情他听人念了或说了他感到不悦,这时候你准会看到他那烟斗就抽得极凶,所喷的烟也短促疾迅,如带怒气;但如果觉着高兴,那烟便会往往吸得悠然而有致,所吐白雾也必轻淡而平和;有时甚至会在烟斗离嘴、香气绕鼻之际,郑重颔首,以示完全赞同。

即使这样一座坚强堡垒也保护不了这不幸的瑞波,最后还是被其悍妻从这里给赶跑了。这女人会突然一下闯入会场,致使全体陷于无策;甚至就连那年高德劭的尼古拉·维德本人,也给弄得颜面扫地,无法从这可怕泼妇的刀子嘴下得到幸免,因为她就指着鼻子骂他,怪他把自己的丈夫给调唆得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了。

这样终使瑞波被拖到绝望境地;这时逃避地里劳动与妻子吵闹的唯一办法便是把枪一荷,溜入山林里去。在那里,他会往树下一坐,将背包里的东西与伍尔夫分食,而对它的感情也正是对一名共同受迫害者的同情。“可怜的伍尔夫,”他会这么说道,“你的女主人使你过[8]着非常悲惨的生活;不过别怕,我的孩子,只要我一天还不咽气,你就一天会有个友人来帮助你!”伍尔夫这时便会摇摇尾巴,带着一副希冀的眼神望望主人面孔。如果说狗也能感受怜悯的话,那么我确信它此刻便正以其全部心神在回报这份感情。

某个美好的秋日,就在这种长时间的漫游之中,瑞波竟于不知不觉间登上了喀斯基山的一处绝高地带。他是追逐他最喜爱打的松鼠跑上去的,而这里的宁静幽寂则对他的枪声断续回应。此时已经天光不早,气喘吁吁的他疲惫地往一绿色小丘一卧,丘上的花草野地,实即一绝壁之顶端。自树间俯视,数里之内一切林木尽收眼底;再向远眺,那宏伟的哈得逊河即遥在脚下,此刻正一声不响地向前庄严流去,其间一片紫云倒影,或一面归棹,也会不时熠熠于这巨川的光灿水面,并最后消逝于暗蓝色的远山深处。

从高处的另一端,他窥见了一处深邃山谷,境僻而幽,榛莽遍地,其底部积满由其崖顶跌下之碎石,落日的余辉几射不到。面对此景,瑞波不禁默思有顷;其时暮色渐渐自远而至,峰峦已将其蓝影长长泻于下面河谷;他看出,不等他返回村子,早已会是漆黑一片,再想到回去后温克尔夫人的一场风暴,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他即将返身下山之时,他忽然听到远方一个声音在呼唤他,“瑞波·凡·温克尔!瑞波·凡·温克尔!”他回过头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着一只乌鸦拍着孤零翅膀自山头飞掠而过。他想这也许只是自己的幻觉,便又返身向下走去,但这时刚才的呼唤又从那凝寂的晚空中重响起来,“瑞波·凡·温克尔!瑞波·凡·温克尔!”——就在这时,伍尔夫突然脊背拱起,一声低嗥,便窜入其主人的脚边,然后一边偷眼望望下面幽谷,状若不胜恐惧。顿时瑞波自己也骤感一种无名的疑虑向他袭来;他忧心地也向这一方向望去,这时竟瞥见一怪物于乱石丛中缓缓寻路而上,身子已为肩头背负的重物所压弯。他十分惊奇在这种人迹罕至的荒凉地带竟然也能见着来人,但继而又想到,保不定是附近的哪个乡民在寻他帮忙,于是便匆匆跑下去济人之急。

但走近之后,这陌生人的一副相貌却使他更诧异了。来人为一身矮肩阔的老者,发粗而密,胡须斑白。他的服装属荷兰古旧式样——布制紧身短衣,腰系皮带——下裤则非止一条,其最外层者大而肥,两侧则缀以成列铜扣,膝部另有皱褶装饰。他肩头背负圆桶一只,似乎内盛酒浆之类,此刻正示意瑞波近前帮他。尽管对此新伴既怯生又不无顾虑,瑞波还是像往常那样痛快答应了他的要求;就这样轮换背着木桶,自一道山洪造成的窄沟底下爬了上去。攀登中间,瑞波不时听到阵阵的滚动声,其响殷殷,有如远处在鸣雷,而声响的来源,则是下面一道深谷,或曰罅隙,地居两峰之间,亦即此崎岖山径之通道。听到这声响,他停了停步,但想起这无非是高山上雷阵雨时的那种闷雷声音,就又继续前行。穿过此深谷,他们来到了一个凹陷空地,仿佛一小型露天剧场,周遭峭壁环峙,枝柯蔽日,头顶上的碧空晚云仅能于树隙处见之。整个攀登期间,瑞波与其伙伴始终默默未交一语;因为瑞波虽说对背此巨物上山之目的甚感诧异,但这陌生人毕竟其怪莫名,以致令人只能生畏,无法亲近。

进入剧场之后,不禁又出现新的奇观。在这里中心平坦处竟看到[9]了一群奇形怪状的人在玩九柱戏。这些人的服装皆为古怪的异国样式;一些人着紧身上衣,另一些穿无袖背心,腰间佩带长刀,下身则多属旅游向导的那种宽大马裤。他们的容貌也极奇特:其一须长面阔,眼小如豆;另一则鼻子突出,似即占去其面容全部,上覆雪白塔糖式小帽,另缀饰血红鸡翎一根。至于胡须,则颜色形状,各不相同。其中一人,似为这伙人的领袖。这是一名体格粗壮之老先生,带着一张饱经风霜的面孔,身着一镶有花边的紧身上衣,腰束宽带,另附“垂[10]饰”,其高顶礼帽;上插羽毛,另着红色袜、高跟鞋,其间遍缀蔷薇花。眼前的这一切,不禁使瑞波想起在可敬的凡·谢克(亦即村中[11]牧师)家客厅中一幅法兰德斯古画里所见的那些人物服饰,而这幅画还是在移民初期远自荷兰那里带过来的。

使瑞波见后尤感不可解的是,明明这些人在这里只不过是在玩乐,但一副副面孔却都是再庄严不过,那份肃静也再神秘不过,另外也是他平生见过的游客中最最愁眉不展的一批。真的除了那些球发出的声响外,这里只是死寂一片,而当这些球滚动时,它们在群山间所产生的断续回声便恰似那阵阵的雷鸣。

当瑞波及其伙伴走近他们时,他们却忽地把游戏停了下来,然后以一种只有在雕像的面部才会见到的僵死眼神,以一种既怪又野和全然缺乏光泽的罕见面容,去死死盯视着他,一直盯视得他心神恍惚,双膝打战。他的伙伴此刻已将木桶中内容倾入到一大肚酒壶之中,并示意他在一旁陪侍。这项命令当即被他诚惶诚恐地接受下来。那伙异人便也不动声色地把杯畅饮起来,并继续玩起他们那游戏。

渐渐的,瑞波的恐惧心情消除了不少。他甚至,在没人注意他的工夫,还斗胆偷尝了一口那酒,尝后深感大有荷兰上等佳酿之奇妙。其实他天生便是一名贪杯的人,一旦沾唇,自然禁不住又去再试,这样一杯一杯,竟不可止;而屡屡动此巨壶之结果,终于使他神志昏昏,不胜酒力,眼花头晕,愈来愈支撑不住,完全陷入一场深深的酣睡之中。

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竟不在原来的地方,却在最初见到谷中背酒老人的那座绿色小丘上。他用手揉揉那惺忪的睡眼——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可爱早晨。小鸟正跳跃吱喳于丛枝灌莽之间,一头苍鹰也在迎着清冽的山风,高高盘旋天际。“不会错的,”瑞波想到,“昨天夜里我并不是都在这里睡的。”接着,他回忆起了他睡着以前的种种情景。那背酒桶的怪人——深山谷地——乱石间的隐蔽地——玩九柱戏的那帮愁眉苦脸的家伙——还有那酒壶——“唉!那酒壶!那万恶的酒壶!”瑞波心里想着——“这一切,我可又怎么向我的老婆交代!”

他四下找起他的枪来,但是找到的并不是那支干净的、上过油的鸟枪,而是身旁的一杆旧火枪,枪管锈坏,枪机脱落,连护木也已蠹蚀。他疑心是山中一些假装正经的不逞之徒捉弄了他,即先用酒灌醉了他,然后把枪骗去。奇怪的是伍尔夫也不见了,不过也许是捉松鼠或鹧鸪去了。他向它打了几声口哨,又呼了一通名字,但都无用;口哨与呼叫的回声倒不断传来,只是不见那狗。

他决定再到昨天下午的那个游戏场所去看看,说不定会见着其中的哪位,便可向其索狗和枪。他正起身就要去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关节硬邦邦的,另外也缺了往常的精力。“看来这些山地不适人居,”瑞波心想,“果真这回登山使我害了风湿,卧床不起的话,那我跟温克尔夫人可要有好日子过了。”只是经过好大努力,他才勉强下了溪谷,这时又见着了他和他那伙伴前一天晚上才奋力登上的那道沟壑,但使他大吃一惊的是,一股山泉却竟突突其下,奔腾于乱石之间,致使这谷中喧声一片。不过路虽难走,他还是千方百计地擦着坡边上攀,一路之上,不是白桦黄樟,就是一种叫金缕梅的灌丛,他不是叫那野葡萄藤给绊倒,就是给缠住,这些野葡萄已用其卷须索套将树木全都连到一起,无异行路人的天罗地网。

最后他总算到达了经过峭壁裂缝便可通入前述的剧场的那座山谷;但是其入口处却见不到半点原来的痕迹。眼前但见巨石森然壁立,无隙可入,飞瀑一道,状如羽帘,奔腾呼啸而下,泻入一宽阔深幽的盆地,至其晦冥,则全由周遭蓊郁的林木所造成。行到此处,那可怜的瑞波也只能停下步来,前面已无路可走。他再次呼唤那狗,但得到的回应只是一群闲游乌鸦的聒噪,这些乌鸦正戏舞于一株倒悬在耀眼绝壁之巅的枯树周围,自恃其高高在上,安全无虞,它们似乎竟在藐视和嘲弄我们这个可怜人的一副惶惑样子。的确,现在该怎么办?眼看上午即将过去,但瑞波却因早饭迄今无着而饥饿难耐。他实在不忍心就这样别了他的爱犬和枪;想到回去面对其妻更是惶恐万分,可他总不能就这么活活饿死在山里。他摇了摇头,把那锈火枪往肩头一扛,然后带着那颗不知是甚滋味的焦虑的心,便举步踏上归途。

快到村郊,他迎面遇见许许多多的人,只是没有一个他认得的,这事使他吃惊不小,因为照他的想法,周围附近没有人他不熟识,再有人们的穿戴也跟他熟悉的不是一个样式。人家见着他也是一样,眼睛里流露出不小的惊讶,于是只要拿眼向他一扫,就准是大惑不解地摸摸下巴。由于屡屡见着人们全这么做,瑞波也不由地跟着学了起来,而这一来可叫他大吃一惊,原来他的胡须已经一尺来长。

此刻他已进村。一大群不认识的儿童跟在了他的后面,又呼又叫,向他起哄,还对他的花白胡子指指点点。路边的狗他也全认不得,见他走过就对他汪汪起来,连村子本身也出现了变化:地方更大了,人也更多了;成排成排的新房他见都没有见过,而他熟悉的故地旧居却不见了;门牌上的姓名全是陌生姓名——窗户里的面孔也全是陌生面孔——一切都成了陌生的了。他的心神顿感不安起来;他奇怪,是不是连他自己带这周围世界全都遭了魔法的蛊惑了。这里当然就是他的本乡本土,他自己只是头一天才离开过。那山明明就是那喀斯基山——那白浪滔滔的哈得逊河也正在那远处流着——这里的每座山丘每道溪谷也都没改变半点——瑞波此时确实是心乱如麻,痛苦极了——“都是昨晚那酒闹的,”他心想,“把我的脑筋全给搅糊涂了。”

不知费了多大麻烦,他才好不容易寻回自己的家,进去时还是悄悄不敢吭半点声,生怕温克尔太太的那副尖厉嗓子一下又冒出来。可他看出房子已经破败不堪——屋顶塌陷,窗户毁坏,门也离了折叶。一只样子很像伍尔夫的快饿瘪了的狗正在那里转悠。瑞波叫了声它的名字,可这癞皮狗却只狺狺了两声,露了露牙齿,就过去了。这一下可是太伤人心了——“唉,我的狗哇,”瑞波长叹一声,“这狗把我忘啦!”

他进到了屋里。这里面,讲句公平话,温克尔太太一向还是收拾得很整齐的。可现在却只是一片空荡凄凉,显系久无人居了。见到此景,他的惧内之心顿时全消——他竟高声呼唤起他的老妻与子女来——他的声音在这空寂的室中回荡了一阵,旋即一切重归阒静。

他慌忙出来,又匆匆赶赴他的惯去之地,那村中客店——但客店也不见了。占据着原来店铺的则是一栋并不结实的木制结构,窗户大得像咧着巨口,其中一些已无玻璃,只用些废衣旧帽补着,门上则大书“合众旅舍,店主乔森纳·杜利特”。原先对这安静的荷兰小店广施阴凉的那株大树已不见了,代之而起的则是一根光净的高竿,竿顶[12][13]似着一红色睡帽,其下飘拂着一面旗帜——上面条纹和星星配搭得挺奇特的——一切都没见过和不可理解。不过他认出了那块招牌,其上便镌着乔治国王的赭红面容,正是在这下面他曾悠闲自在地吞云吐雾;可惜就连这个也面目大变了。像上的那件红色上衣于今却变成了蓝底上配朱黄,手中持的也不再是王节而是弯刀,另外头上戴的则为三角军帽,像下并以大字赫赫书着华盛顿将军。

同以往一样,这里门边也聚集着不少的人,只是没有一个瑞波能记得起来;就连人的特点性格也全变了。出现在这里的情调是忙碌、乱哄,甚至争争吵吵,而再没了往日惯见的无为和昏沉的静悄。他想寻找尼古拉·维德,那位宽脸膛,双下巴,叼着一杆漂亮的长烟斗,平日话虽不多但却整天价吞云吐雾的老先生,或者找找凡·布姆尔,那专为人们义务朗读报纸的学校老师,可是全都寻找不见。他在这地方见到的却是一名身体消瘦、性急气躁的家伙,衣袋里揣满着传单,此刻正在慷慨激昂地宣讲着什么公民权——投票选举——国会议员[14][15]——自由——本克山——七六英雄,等等——此外还说了不少别的,可这些话在凡·温克尔听来,只令他目瞪口呆,跟当年巴比伦[16]造塔时的胡乱语言也差不了多少。

瑞波的突然出现,再加上他的那绺花白胡须、他的生锈的鸟枪、他的一身怪装,尤其是身后跟着的成群的妇女和儿童,立即便引起了这些旅店政治家的注意。他们一下就聚拢到他的身旁,全都以绝大的好奇心对他从头到脚地端详打量起来。那讲演的人此刻也已挤到他跟前,把他稍稍拉出几步,一边问他,他给哪边投票?瑞波听了瞠目不知所对。另一名个头不高但却颇形忙碌的家伙,一手拉着他的胳臂,一边欠脚悄悄在他耳边问道,他是联邦党还是民主党?瑞波对此也同样感到惶惑不可理解;正在这时,一名头戴三角尖帽、透着精明和自视颇高的老先生,忽然挤入人群,挤的时候简直把人们拨得东倒西歪,然后一下站到凡·温克尔的面前,这时但见这先生一手叉腰,一手撑着拐杖,那一双锐目乃至他那尖帽简直快要钻透人的灵魂,然后以一种再庄重不过的语气要他答复,值此重大选举之际,他竟肩上荷着枪械,背后跟着人众,到底居心何在,难道想要在村中造反不成?——“天哪!大人先生们,”瑞波求告道,显然给吓坏了,“我只不过是个穷苦良民,就是此地生人,一向忠于他国王陛下,唯愿上帝保佑吾王!”

此言一出,聚观的人顿时哗然——“原来是保皇党!保皇党!间谍分子!亡命徒!赶走他!叫他滚蛋!”费了好大精神,这位头戴三角军帽、自视颇高的重要人物才把秩序安定下来,然后又以一副严肃十倍的神情追询这无名罪犯,他到底来此何干和意欲何为?这可怜家伙只好十分歉卑地向那人一再表示他来此绝无丝毫恶意,而只不过是来寻找几名邻居,这些人一向便好来这里。“好吧——那他们都是些谁?——你且把他们的名字一一道来。”

瑞波稍一寻思,然后问道,“尼古拉·维德上哪儿去啦?”

众人静了一下,只见这时一名老者以一种细如芦管的声音答道,“尼古拉·维德吗?他可是死得有年头了!教堂墓地里有块他的木头墓碑,上面记着他的一些生平什么的,可那墓碑也早烂得寻不见了。”“那么布鲁姆·德契尔呢?”[17]“噢,战争之初他入伍了,有人说他在攻占斯通尼点时阵亡[18]——也有的说是在安东尼鼻脚下一次雪暴中溺死。这事我也说不清楚——不过他确实没再回来。”“凡·布姆尔呢,那学校老师?”“他也去军队里了,成了一名了不起的游击队司令,现在在国会里。”

听到他家庭和友人的这番变故,瑞波不禁心灰意冷,深深感到现在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是孑然一身,再无熟人了。另外别人对他每个问题的回答,由于一则涉及的时间过长,二则所谈内容他也都不明白,比如独立战争——国会——斯通尼点,等等,都使他极为头疼;——于是对于这些老友的情形再也没有勇气问下去了,而只是绝望地大哭道:“难道这里就再没人认得瑞波·凡·温克尔了?”“噢,瑞波·凡·温克尔吗!”有两三个人齐声喊道,“怎么,哪还有错!不远的那个就是瑞波·凡·温克尔,靠着树的那个。”

瑞波看了一眼,立刻瞅见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而此刻正在步上山来;另外也显然同他自己一样的懒懒散散,一样的破破烂烂。瑞波这时可给彻底搅糊涂了。他连他自身的存在也怀疑起来,弄不清他到底是他自己,还是已经成了什么别人。就在他这么大惑不解的当儿,那戴三角帽的人又盯问起他到底是谁,姓什么?“天知道我是谁,”他大声嚷道,此时头脑已完全不够用了;“我已经不再是我自己——已经成了别人——不远的那个才是我自己——不——是哪个别的人钻进了我的身体——昨天夜晚我还是我自己,可我在山里睡着了,有人就把我的枪给换了,把一切都给换了,连我自己也给换了,所以我也说不清我叫什么名字,或者我是谁!”

听了这话,那聚观的人也不禁莫名其妙,面面相觑起来,于是又是点头,又是眨眼,或用指头敲敲脑门。另外一些人则私下议论起来,是否应该收缴其枪,以防这老家伙闹出乱子,听到这话,那戴三角帽的重要人物竟慌张遁去了。正在这个紧急关头,一个水灵漂亮的女人挤进了人群去仔细看看这个白须老人。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圆胖胖的婴儿,这娃娃见了他那副样子,便哇地哭了起来。“不哭,瑞波,”女人哄叫道,“不哭,你这小傻瓜,那老人不害你的。”那婴孩的名字,那母亲的神气,还有她说话的声音,一下子便把他记忆里的一大串旧事全勾了出来。“请问这位大姐的芳名?”“朱迪思·加登妮。”“那么令尊的姓氏?”“唉,那可怜人,他叫瑞波·凡·温克尔。二十年前他就带着他的枪离家出走了,自此也再无音讯——他的狗倒是回来了;可他是自己弄死自己的,还是给什么印第安人抢劫走的,就谁也说不上来。我那时还是个孩子。”

瑞波这时只剩下一件事想问的了,可这事问得挺吞吞吐吐的。“那你母亲呢?”“这事情发生后没多久,她也死了;她是有一次和一个新英格兰[19]的卖东西的吵架时血管破裂死的。”

听到这个,他的心上倒是放宽不少。可是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他一把将他女儿连同那外孙全都抱到怀里。“我就是你父亲!”他大声哭道,“当年的年轻的瑞波·凡·温克尔——现在的老了的瑞波·凡·温克尔!——难道就再没人认得这可怜的瑞波·凡·温克尔了吗?”

全场愕然。只见这时一个老女人从人群当中蹒跚走出,将一手挡住额头,细细瞅了他面孔老半天,然后喊道,“不错不错,这是瑞波·凡·温克尔——是他本人!好哇,欢迎你,老邻居——真的,这二十年你都上哪儿去了?”

瑞波的故事很快就给人们讲说完了,因为这二十年在他来说也不过是一夜的事。邻居们听了都不禁目瞪口呆;有的互递了个眼色,稍露怀疑,有的舌尖顶顶脸皮,微示轻蔑,至于那自以为了不起的戴三角帽的,刚才那场虚惊过去,就又踱了回来,翘起的嘴角也已放平,只是那头还在摇个不已——他这么一摇,在场众人也都跟着摇了起来。

然而大家的一致看法是,此事还得征求一下那彼得·凡得东克的意见,而此刻这人正好已经来了。他乃是史学家凡得东克的哲嗣,其父对本地早期事物曾有著述行世。彼得本人称得上是本村的最老住户,对远近发生的种种轶闻传说可说了如指掌。他一下便回忆起瑞波,并对他所讲的故事充分予以肯定证实。他对大家说,瑞波所言并非无稽之谈,而是确有其先人亦即那位史家的口碑可证,即此喀斯基山上向[20]来便有异人出入其间。又说,据称那位伟大的亨利·哈得逊,此河和此地的最初发现者,就曾一连二十年始终在那里坚持了一种守夜活动,所用人员即其新月号的水手;正是由于这样,才得以重游其建功立业之旧地,并对这些以其姓氏命名之河流与市镇长期有所观察。又说,他的先人即曾一度见过那些异人身着荷兰古装于一山凹处玩九柱戏;并说甚至连他本人也曾在某个夏日午后听见过那些球的滚动声音,那声音正像是远方的阵阵雷鸣。

长话短说吧,那聚观的人群散了,又回到他们的选举大事。瑞波的女儿随即将他带回,让跟着她住;她自己有着一个安乐舒适的住宅,一个健康快乐的农民夫婿,瑞波一见这人便想起,正是过去好骑他背脊的一个顽童。至于瑞波的儿子与继承人,和他一模一样的那个,也就是倚树而立的那个,目前则在这家的农庄当雇工;但看来也大有乃父当年特好舍己耘人的家风。

瑞波现在又恢复了他旧日的漫游与习惯;不久他便找到了不少的旧友,但岁月无情,均已老朽不堪;所以他倒更喜欢同年轻的一代交朋友了,而且很快就颇得他们的欢迎。

由于在家里也无事可做,而且从人来说又已达到了可以懒而无过的可羡之年,他于是又重新寻回到旅店门口的坐凳上去,并被人尊为[21]和视作村中一老和“战前”旧事的一部活的史乘。只是经过相当一段时间,他才慢慢跟上了别人谈话的思路和理解了一些他昏睡期间所发生过的种种奇事,比如何以发生了这场革命战争——又是怎么摆脱掉旧日英国的羁绊——以及他目前已不再是乔治第三陛下的一个臣民,而成了合众国里的一名自由公民,等等。但瑞波毕竟不是政治人才,州郡帝国的动荡变化对他始终不生多大印象;但有一种专制他却长期深有体会,那即是——裙衫统治。令人欣慰的是,这事总算告一结束;他已从那婚姻的枷锁之中挣脱出来,因而能够独往独来,出入自由,丝毫不必再惧怕温克尔夫人的雌威。不过何时夫人的大名被提起时,这时他的表情总不外乎摇头、耸肩与仰目向上;这个,既可被解释为代表他那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的思想,也不妨视作他对自己所得解放的喜悦表示。

这个故事他对来此旅舍下榻的每位新客都要讲一遍的。但是人们注意到,起初他每次讲时,有些细节常不一样,这无疑与他刚刚才从那大梦里清醒过来不无关系。只是后来这故事才定型下来,成了上面我谈的那样,而这个,全村男女老幼没有一个不背得滚瓜烂熟。当然也有人对此事颇疑其妄,并扬言瑞波已经精神失常,而且还说他一贯就有些神志恍惚。不过那些旧荷兰住户却一致坚信此事不假。直到今天,那里的人只要夏天午后听到喀斯基山里的大雷雨时,他们总是要说,又是亨利·哈得逊和他的水手在那里玩九柱戏了;不仅如此,境内一切惧内之人,每逢其日子不好过时,亦无不心同此理,唯盼也能从瑞波那能致人安宁的仙壶之中满引一觞!

[1]美国新尼德兰州(即今之纽约州)之最后一任荷兰总督,1645年左右任命,为欧文《纽约外史》中的重要人物。

[2]十七世纪中叶荷兰与瑞典殖民者间的一次争夺战。1655年彼得·斯托维桑夺据了瑞典人在今德拉瓦河一带所建的若干殖民村镇,包括文中提到的斯蒂堡在内,致使瑞典人在此地的统治摇摇欲坠。

[3]原文为“curtain lecture”,直译为窗帘教议,意译为(妻子对丈夫的)责备话。

[4]这里表现了父子同名的现象,这在我国极为罕见,但在英美却偶尔有之。

[5]这里“脾性或衣服”的原文仅为一“habits”。所以一词而要译成两个词,甚至中间还加一“或”字,主要是因为译者以为此处作者意在双关,而这点也是首先由habit引起的,它本身就兼有着习惯、脾性与衣服等多种意义,这一点从紧接而来的“现在身上的那件旧衣……”即可得到证明。

[6]可谓懒汉哲学的经典式的概括。

[7]原文为Wolf,意为狼,这里不用意译,而用音译,主要出于音响上的考虑,狼作为狗名,叫起来太短小,不好听。

[8]这里的原文为,“thy mistress leads thee a dog's life of it; ……”直译应为,“你的女主人使你过着狗的生活”。显然作者此处在开玩笑,因为英语中lead(或lead someone)a dog's life指的是过着(或使人过着)悲惨生活。所以这句用来指人则可(相当于我们的“猪狗不如的生活”),用来指狗便成了可笑的了。但从译文讲,这里总不能译成“让你过着一条狗的生活”,因此只能牺牲这一笑话了。

[9]西方一种游戏,竖立九根小木柱,用滚球击之,以每次击倒数之多寡取决胜负。

[10]“垂饰”(hanger),这里特指腰间所佩弯状短刀。

[11]古地区名,西濒北海,地介今日荷、比与法之间(或可谓原由此三国之部分地区所组成)。

[12]这里指所谓“自由之帽”(liberty cap)。古罗马风习,奴隶有重得自由者,照例予以着红色帽,以示其此后享有自由。故美国自由女神像上之所着紧帽,即由此而来。

[13]显指美国国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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