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絮语(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0 03:48:59

点击下载

作者:张绍民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花季絮语

花季絮语试读:

内容提要

我爱你,却只有把你让出去,我爱你,不忍心看着你紧锁着眉头,我爱你所以我失去了你……

古事记

我姓花。我没有名字,不记得是多少前那个盲了一只眼睛的军人问她的来历。她就是这样回答。军人的肩膀上盖着厚厚的一层雪和腥气。她不动声色地楞了一下,重复说我没有名字。你不要怀疑我的过去。我没有过去。生命中最隆重的一个冬天,雪下得像是整座天空都在坍塌,在眼睛里刻画下洁白的废墟。是不是劫难。战争是那年冬天最迟开的一朵雪莲,凝在她剑上泛出幽蓝的光朵。

她被疼痛吵醒的时候正是三更。织女星明亮像花一样绽放。没有芳香。她倦在床上全身颤栗。北方的风从破了一扇的窗鱼贯而入,人头顶涌入从指尖溢出恰似醒醐灌顶。她头有些晕。窗外夜鸟飞过,翅膀和风纠缠有着好听的声音。她用冰冷的手指按住手臂上一条三过长的疤,疼痛得到安慰于是不再放肆。战争中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它是如此地绵延不绝如同一座横桓于她肌肤之上的山脉。山脉之下血液汹涌。制造它的人就是她杀的第一个人。一个脸被北方风雪吻得通红的兵。他还是一个孩子。她从来不知道这么小的孩子也可以杀人。所以当他的刀进入她的手臂她还是楞的。没有痛觉。只听到血液它们发疯地逃啊逃走,脚步声铺天盖地排山倒海。她看了一下天,天空持续坍塌,一片雪落在她的左脸上,是凉的。

他是一个孩子,但首先他是一个胡人。

眼前的这个孩子突然咧开嘴笑了。眼睛通透明亮洞穿她的身体。她的血溅到他雪白的牙齿上。孩子好像是嗜血的小兽。她听到他快乐地喊,我杀死敌人了。杀死敌人了。几乎手舞足蹈。这终究是一场战争,没有胜败只有生死。鲜红而温暖的液体使过往的记忆开始溶化。瞬间成为涌动的河流,一些破碎的画面一闪而过:冻结在木兰树上的阳光,洛阳女孩贴满花黄在春天时的脸,南方的兰花,北方的沼泽和冰河,父亲温暖的手,母亲在黑暗中留下的泪水。她对自己说你不能死,你还要回家。她把手中的刀插入了对方的胸膛。原来没有什么不同,胡人的血和汉人的血。都是红至诡异的颜色。它们交缠在这片冻土上放纵奔流,硬生生地扎入雪和泥土的裂缝里。湿季雪溶之时将会不留一点痕迹。她的周围,战士们高举的臂膀和兵器,如同拔地而起的黑色森林,淹没了天空。声势浩大的黑暗忽然涌入了眼睛,她在黑暗中昏了过去。

被够被救活已是不易。她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对生的感激,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夺其他人生命的权力。可是后来她穿越冥冥灭灭的杀戮度过很多年的光阴。有的时候希望这样的稀薄,自下而上条件是这样的苛刻。绝望贱踏一切,就像这里的雪,可以埋葬所有复苏的可能性。

这场战争持续了十二年。最终胡人被赶尽杀绝。可是汉人却没有胜利。在战争中不要说谁是胜利者。

她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天快亮了。窗外的天空有些发白。空气开始有露水的腥酸,今天还要赶路。离家还有十几天的路程。

房门外的过道里有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她猜想是桃花穿着她的刺绣裙子无限妖娆地走过。如同广阔原野上一株最鲜红的罂粟。罂粟是有毒的。昨天午时她走进这家客栈投宿,桃花正倚在窗边用生了锈的碳炉温一壶酒。西风穿堂而过,长发像水一样温顺地颤动。她推门进来。门喀吱喀吱地响。

吃饭还是住宿。桃花没有抬头,很认真地照顾她的酒。

住宿。

楼上左手第一间。

她经过桃花身边上楼。她们最近的时候她看清酒香袅袅中桃花闪烁的睫毛。是这样美丽的女子。笑起来应该和生长在她裙上的花朵不相上下。以一种优雅得可以永恒的姿势温酒。在每一次北方冰河解冻时温酒,在每一个王朝的创生和覆灭之时温酒,在时光的裂缝里温酒。酒是各种不加筛选的粗粮酿成的。酒香是用钝的刀子害裂嗅觉。北方所有人都喝这种酒,用以趕赶身体里的寒冷。无论胡人或汉人。这里民族融合,已经像江南的双面绣。一样的珠连壁合。胡人向汉人购买汉刀,长江中下游的棉花。汉人在粮食溃乏的时候,连续一个月以胡饼为主食。活下来很不容易。可是战争仍是要打。

她像牲口一样被赶上战场。战争教会人坚忍,对生的敬畏和对死的恐惧。有的时候,生命的路程只是从战场的这一端走到另一端。盲了一只眼睛的军人对士兵们说,你们上了战场就要杀人,直到你们被别人所杀。她想,多么可悲,一个战士终其一生只是为了等待一个可以杀他的人。

可是她不喜欢杀人,在无数朔月的夜晚她梦见胡人的孩子带腥气的笑脸,她怀疑他正居住月亮的暗面审视着她。只有笑容亘古不变。这样的夜,她会独自跳入离军营很远的河里。冰雪初融,她听到骨头浸入在河水里出声响。她哭泣着用河水清洗自己的身体。可是什么也洗不掉。那些腥气,代表着一次一次杀戮的经验。它们近乎顽劣地生长在她的皮肤上是最坚硬的铠甲。所以一辈子,她都不可能穿桃花那样的裙子了。那样华丽的妩媚。

桃花是湮没有这个时代里的女人。这个时代的女人都是桃花。她们干净、朴实、确注定居住在男人的背影里。这个时代,男人负责统治和打仗,女人负责生育、农牧和祈祷。她们被要求清心寡欲,与世无争。比如桃花,比如母亲。母亲是镇上最聪明的女人,懂得文字和天象。所以战争要来,她敢断定母亲是知道的。可是母亲从来不对任何人说,关于战争,关于未来,只是驯服地站在并不高大的父亲背后,脸上是深不可测的忧愁。这是任何足以预知未来的人都拥有的忧愁。它们渗入母亲脸上的光滑的肌肤像战争一样制造沟壑,比刀更厉害。

终于有一天家里接到了给父亲的召书。母亲还是什么也不说,波澜不惊。显然一切都在预料之中。母亲拉着她到家里的祠堂为父亲求平安。幽暗的祠堂里供着洁白的观音像。母亲说,木兰我们跪下。她的膝盖碰到冰冷的泥土。听到黑暗中母亲念念有词。母亲的头渐渐低下去。她看到母亲用拇指根部的关节擦试眼角,但还是有一颗眼泪顺着脸淌下来,在黑暗中闪烁得像天空中孤独的星斗。在佛的仳佑中,这个衰老的女人哭了。

那颗眼泪就是她代父出征的理由。

这是一瞬息万变的朝代,不确定的乱世。黄河时洪时旱,洛阳纸价时高时低,战争时停时起。所有人的眼睛都惊恐地瞪大。生活太没有保障。死亡在每一个下一秒里酝酿。是的,生与死,战争与和平,山南之阳与水北之阴,恰似一枚铜钱的两面,被一种宿命之外的力量联系起来。

天亮之后客栈的大堂里已经坐满了客人。桃花忙碌地记帐,上菜和与客人寒暄。她坐下叫了两个馒头。迅速地吃了起来。今天也要赶路。桃花走过来说,你是哪里人。

南方。

南方的哪里。

小地方,你不会知道的。

桃花挑挑眉毛就走了。土生土长的北方孩子。只能在漫天风雪和臆想中勾画春天的眉目。而她,她是遇见过春天的,知道春天会盛开一种叫做木兰的花。硕大而炫烂的粉白花朵。远看像一团白色的云雾。水一般的阳光倾泻下来,在花朵之间自由地漂流。风中隐约有花的香气。年幼的她屏住呼吸看着良辰美景。她想,这会不会是一场沉静而美丽的幻觉呢。父亲说,我希望我的女儿和木兰一样漂亮。于是她便有了一个属于春天的花的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后来被她强迫遗忘。父亲年轻的时候是战士。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但并不妨碍她对父亲的喜欢,她沉迷于父亲温和的笑脸,以及她长满茧子的大手,特别在他揉她头发的时候。可是她还选择离开。

她是这样的思念他们。父亲、母亲还有在每一个春天里歌唱的木兰花。这种思念,好像长久盘距在她体内的,一条绵长光滑的蛇。尖而细长的獠牙插入骨髓,使她的每一次呼吸随着一阵抽搐。长年的战争,家是唯一温暖的念头和最后的方向。

终于她告别桃花开始上路。今天也要拼命拼命地赶路。能回家已是不易。这一场战争刚刚结束,而下一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始。

我放开了手中的风筝线

就这样,分开了。或许你是对的,我们都不适合对方,我们注定要分离。

自己一个人坐在天台,今天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一颗孤独的心。

昨天的故事不断在脑海回忆,明天的故事不断在脑海试映,最后,我想起今天的故事,泪水流下了。

想不到你会这么狠心,带着她和我说分手,不给我挽留的机会,我就一定要这样装作理智的放开你的手,而你牵着她的手是那么紧。

想不到我会这么粗心,亲手把她带到你的身边,然后等待你们爱上对方,听你们说对不起,而我却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你们故事的人。

想不到她会这么细心,告诉我你受伤了,知道我那时候忙着比赛,然后就非常义气的扛下了照顾你的重担,然后代替我爱你。

想不到我们的甜蜜也只是过去,想不到我的付出也只是白费力气,想不到我最信任的她和最爱的你会走到一起。

在别人眼里我是大方的,被别人抢了男朋友还能有说有笑,还能和她保持好朋友的关系,还能为了你快乐向她解释很多。

可是除了这样做我还能做些什么?从此不理她和你吗?从此一直颓废下去吗?我可以不祝福你们吗?两个对我最重要的人,我如何能说放下就放下?我如何能说恨你们就恨你们?

为什么就一定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一定是她?为什么最笨的那个人永远是我?为什么?没有人能告诉我吗?

我一直坚持着,不让自己哭泣,逼自己向你们展开笑脸,装作一点也不在乎。把自己扮演的像一个通情达理的女孩,因为我不想你记忆里的我有任何污点。我想在你记忆里一直都这么完美,或许现实中得我差得很远。

想起我们的曾经,我忽然发现我是不是一直都很顺从你?你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答应了。你说我们分手吧?我点点头。即使分手我是多么的不愿意,我还是点头了,因为不想你不开心。

我是不是很傻?他说我这样做不值得。值不值得,我也不知道。只是不想看见你紧皱的眉头,我不想让你觉得心烦。他说人没有完美,我何必如此把自己逼上绝路?或许当初决定爱你的时候,我就已经没有转身的余地。他说我为什么不看看四周,其实有很多人在等着我。我不知道,只是我反应过来时,我的眼里就只能容下你的背影。或许我在被你伤害的同时也伤害了爱我的人。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力气去爱别人?

朋友说,找个爱自己的人吧,那样就会幸福了。可是我不想伤害任何人,知道自己不爱他还奔向他的怀抱,享受他的关怀。这样对他不公平。你留给我的伤痕还是我自己来治疗吧,不要麻烦他了。

依然记得你说分手时的毫无余地,我措手不及,像个笨蛋一样迎接你的伤害,我傻的可以。

依然记得你牵起她的手时的毫不犹豫,我用手遮住自己的脸,不想让你看见我的妒忌,我点了点头,然后我是怎么全身而退?我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下午我逃课了,第一次。

依然记得你说起她时笑得毫不忌讳,我坐在一边,听着你们的故事,为什么你还要用这种方式来折磨我?我做错了什么?要接受这种惩罚。我的伤口发炎了,我痛得忘记了怎么呼吸。

我希望就这样永远睡着,然后再也不用看到你们的甜蜜,然后再也不用半夜痛得哭醒。

或许我应该学会习惯孤独,学会习惯分手的痛苦。以后就要一个人走路,身边没有了你,我要学会自己坚强。要学的东西太多,风雨的阻截,我走得蹒跚。

真的放开了,才知道自己是多么不舍得。看着你和她离去的背影,我知道不管我多么不愿意,我还是没有资格留下你。

我放开了手中的风筝线,风筝迫不及待得和风跳起舞来,累了就投入云的怀抱,完全忘记了天空的这一方我对它的思念。

老师,请别太好强

每天总不乏听到同学感叹又被策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策人与被策。然后很会策人的人有了个封号“策神”。

多方的“策”就是对一事件有不同观点的人各持己见,象开个辩论会般。而策人与被策,在学校里就屡见不鲜了。

学生说,老师喜欢策。

老师说,他们也不想策,只是不得不策。

老师的不得不策渐渐多了,直到渐渐变成习惯,直到被策也变成便饭,学生也疲倦了。

不可否认的说,有的策是必要的。然而策人变成一种习惯,策倒别人成为一种成就,就在一线之间,也许你自己都未发现。

认定了对方的错误,就勇往直前得揭露揭露揭露,策到他无话可说,连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那感觉就象,你的话就是真理,而我的,连个狗屁都不是。然后看到你笑,笑。趁着外面闪闪的阳光,多么灿烂。在策之前结局早就定了。无论过程怎么,最后我们都会看到你的笑脸,还有那句“不管怎样,下次别在这样了。”

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神是神他妈的。

我们是人,不是妖,更不是神。

人有人性,人有人情。

所谓人之常情。

我们会犯错。小错大错。小错我们会改。大错你策策无妨。

我们需要自由,需要自己的空间。

其实,有太多的东西你可以留给我们自己处理。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

也许只因为你太好强。

其实输给同学算个啥,毕竟你是人,而我们也是人。

不能忘了,我们还可以成为朋友。

冰淇淋

——世界

午睡后,炎热使喉咙干涩得疼痛,喝再多的水也无济于事。好久没吃冰淇淋了,脆弱的肠胃今天要为喉咙受一回苦了。

我在冰柜里左找右找,看不到中意的。我只会挑和路雪,漂亮的装饰还印着一只惹人喜爱的小狮子,更重要的是安全性。吃个冰淇淋像是在为自己买保险。等到我的两子爪子将要被冻僵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种而且仅有一盒碗状的和路雪,二话没说,拿了就走。

这种包装煞是中了我的心意,可爱的玫瑰红,结实的塑料与N种化学物质组成了精致“碗”的骨架,再加上碗上标着“郎姆酒加葡萄干味”的新颖口味,着实让我神清气爽。我开始品味,只吃了几口“玫瑰花瓣”上的巧克力豆,其余的就真是嗤之以鼻了。浓烈的郎姆酒香腻得我不能接受,尝试,不停地尝试,想让自己贵族似地享受别样风情,可我终究还是骗不了自己,于是我放弃了。

我没看到垃圾桶,只好手握着它,看着它一点点融化,看着它从固态变成固液共存再变成液态,我想也许它会觉得被温暖解体的痛苦,但这样,至少它还会以某种形式存在,若是了我肚里,后果除了完全消失还是完全消失。

我终于找到垃圾桶,抛物线划过去俩,命中率100%。

然后我开始考虑这件事所发生的前因后果。

我想我败在了尝试上面。我本是可以挑与我熟识的冰淇淋,味道不好不坏,不用担忧,不用瞻前顾后。可是我讨厌陈旧的东西,我喜欢精致、无可挑剔,我想尝试另一种别样的滋味。可是,骨子里的迂腐委实难以承受新悦的潮流,丢弃毫无保留地显示了外表华丽的虚伪,最终还是败下阵来,至于我的尝试,正如“商鞅变法”一般,最“好”的结局也是被五马分尸。而我们的社会,处处提倡改革创新,敢于尝试,但病态的社会精神与千百孔的社会体制使得先驱者流下血泪,而不实干者外表披着“创新进取”的羊皮,内心却迂腐得发臭的狼,在啃食着先驱的驱体。尝试?尝试?这样一来,谁喊敢触动自己那根灵活新悦的神经?

再者,更多的是我被那可爱的字眼迷惑了。着世界上诱惑颇多,外表美丽内心的生物与非生物屡见不鲜,可我们又那么拒怕接受一时的丑陋而享受一世的芳香,甚至宁愿享其一时美,污自身以百年。且不说那些贪官污吏的陈词滥调,看看所谓星城长沙吧!大量的表面工作,像是大跃进时禾苗一夜之间长成大树,而实际呢,多少工人下岗、公司倒闭,一切从实际出发。实际呢?从何而来嘛!

当我看到冰淇淋融化时顿生凄之感。我犹看一纯洁的婴儿渐渐被世事的感化而越来越圆滑,它耐不住高温的灼炼。我们本是尖锐的炼金石,被放在大烤炉里蹂躏,岁月的积累,炼金石都被磨光磨没了。

冰淇淋里的世界,太复杂,太头痛。

坠入凡间·黑暗摇滚

这一队三男一女的组合,自称其音乐为黑暗摇滚。我却是因为他们的一首《Bring me to life》爱上这支乐队。

乐队的主唱是队中的唯一的女性,年仅20岁Amy Lee。Amy音域辽阔,比起Celin Dion的柔媚多了分坚韧与苍漠的沙哑。沙哑,似乎是摇滚乐的主料,其他任何成分都只为佐料。

他们的专辑——《Falling》『坠入凡间』——整整听了一个暑假。我不钟爱摇滚,第一次细细的听摇滚乐是在The calling的一张专辑中。那时候认识一人,家里备有刻录机,我图方便,自己将喜欢的歌一首首挑了出来,叫他帮我刻至一张CD内,方便我到哪都能听到热爱的歌曲。记得那次是因为遗失了我心爱的Avril Lavigne的《Let go》,要求他再帮我刻一张,意料之外CD剩余一半有多的空间,电脑人的怪癖——珍惜软硬件资源——于是便帮我刻下了The calling的专辑。至此之后,每次听完热爱的朋克,便轰炸出嘶哑的摇滚。久了便熟悉了,有意无意的积蓄了许多张摇滚CD。『坠入凡间』是朋友借予我的。上个期末直至现在,为了音乐,脸皮也就厚了起来。怪只怪囊中羞涩。或许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一个暑假便反复的听着这张。自己的Nirvana,Oasis,Bon Jovi,Coldplay,就连曾经最受宠的Suede,也在冷宫中度过炎炎夏日。

或许,也是黑暗摇滚的独特魅力。『坠入凡间』以冰蓝色作为封面主色调,冰蓝,那是黑暗的舞台上最魅惑的主角,如飘动的鬼火,令你的心战栗,也让你好奇的不住窥望。

凉凉的鬼火不规则的跳动,突然机械的有节奏的抽动,步入第一首曲子——《Going under》。女声高音优势于一瞬间令你折服。G调的歌曲,唱得一点瑕疵也没有。唱者的音域已经体现,但世事无全,总觉得第一首歌结束得太仓促,听了许久,仍无法明白作曲者的用意,是调起了听者的情绪,遏然而止从而让人不能自己的听下去么?要是的话,他是成功了。因为听完第一首,绝对会期待第二首。

第二首主打歌——《Bring me to life》。这首歌该从他的music video说起。看过的人都该记得,女主唱跳出窗外,其中一名男成员扑过去,及时拉住她的一只手。身体悬在几十层楼高的半空中,歌,继续着,祈求他:bring me to life。用这么激烈的方式表达一首歌,叫人怎能不印象深刻?人在许多时候迷失自己,灵魂如出走般,如唾弃了世俗赐予的皮囊,但在最危险的时刻,在皮囊离弃灵魂的那一刻,它还是回来了。于是紧接着用讽刺的语调唱出了第三首——《Everbodys fool》。那灵魂跌跌撞撞的,急急忙忙的,跑在布满荆棘的悔恨的路上。在迷失的时候,不急着寻找道路,首先的难道不是协调自己的身躯与灵魂么?

身躯不是不灭的,那第四首歌曲叫《My Immortal》,不朽的指的该是精神了罢。这是我在这张专辑里最喜欢的一首。摇滚乐里另类的用钢琴圆顿的声音展开蓝色的夜空。仿佛可以看到一个女子,穿着黑色的英式晚礼服,站在岑寂的茔地上,银色的月光,照在她苍白的脸上。那她曾经付予全部的爱人,静静的躺在冰凉的土地里,她挡住月光,转过头忍不住唱:I‘ve tried so hard to tell myself that you’re gone and though youre still with me。告诉她她是那样的爱她的爱人,祈求月光不要那样的凉,她的爱人害怕冷清、那是一首催人泪下的歌。摇滚中的另类。那属于黑暗摇滚。

该说,人无完人,歌无完歌,集无完集。整个暑假,我这个懒人反反复复的听着这张专辑,感受出来的便只能是前面的几首。后面的歌曲因为不能明其义,觉得不及前面几首好,在此也就不多说写什么。专辑总的来说是很好的,想现在的EP出得那般疯狂,说明一首好歌便已经足够欣赏很久,更何况里面已有四五首了。

PS:补充说明的,俺刻录的CD可都是私人用途,打击盗版的枪口不要瞄错无辜了~

各位想听的,俺知道PAC有卖~支持正版~特别是周杰伦的哦~

别在埃及和秃鹰初吻

别在埃及和秃鹰初吻

第一次躺在用橡木做成的竹阀上时,我十六岁。

村子里有个原始的习俗。非命夭折的孩子,人们会将他的尸体浸泡在麻油里,撒上花瓣,安放在用橡木做成的雕花小阀上,将他的灵魂交给尼罗河主……

村民把我送上了尼罗河,木筏在水上飘荡,水面有热带雨林的细柳叶荡漾在我身边。

但真主却仁慈地没把我的躯体交给天使……是鹰从木筏上把我叼走……

我十二岁时收养了鹰。村长有了新的宠物,于是把鹰给了我。那时,它还是只幼雏。

鹰把我从村上的绿洲叼进了荒漠。

我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无法阻止他,因为此刻,我只是一副驱壳。开不了口。

有个古老的传说……

相传,新死的人,只要在第一屡阳光扑向金沙前被送进金字塔内玄武岩磨成的石棺,便能获得重生。

当然,

也有传说法老的密室已被永久的诅咒,开启它的人,将再也看不到天明的曙光。

鹰把我带到了这里。这里是平日村民们被禁止来到的,因为没有人能从这里再回到村上。

漫天的黄沙与落日的余晕浑然一色,极目,尽是苍凉,枯死的野草杆,坚硬的土块,刺骨的风沙和刺目的铺天盖地的金黄。

我的身上,还残留着被村民们撒上的花瓣,在这片荒漠里,显得血红;还有苟延的麻油香味,令人浑身发软。

鹰的目光显示出从未有过的深不可测,还有抑郁着的坚定。我用尽血管里最后一丝热量,却无法发出任何讯息来阻止他。怎忍心让我心爱的鹰走进那终极的殿堂!

却无可奈何。我无力地看着他拖着我向那些巨大的石碓挪步。

面前,曼卡拉王金字塔。这是基沙金字塔群中规模最小的一座。尽管如此,却坚不可摧,高不可攀。我和鹰在它面前依然显得如此微渺,就如同戈壁王脚下的两粒沙砾。52度的递高阶梯直插天际,是王灵进入天堂的信道。墓穴正前方,有一小快红色玄武岩四锥体,用金箔包住,烁烁闪光。听村长说,那象征着太阳神,可将太阳的光芒折射到每一寸土地上,庇佑法老永世的王位。

鹰低下头,嘴里碎碎地念着什么,我听不见——他太高,而我是躺在地上的。

墓穴的洞口有两条甬道。都是幽黑的,深不可测。岩壁上躺着几句班驳的古老咒语:——谁打扰了法老的安宁,死神的翅膀将眷顾在他的头上。

鹰斜斜地望了一眼,没有驻足。不假思索地屈身进入右边的甬道——村里的人认右边为吉祥,而左边是厄运的征兆。我跟在鹰的身后,鹰用草垫一路拖着我。大甬道的入口一段有七节台阶,隐晦却不潮湿。我的头发斜出草垫,散在地上。鹰低下头,用喙拨弄我的发丝。

甬道以26度的斜角向下延伸,我看不到眼前的路,视线被鹰庞大的身躯挡住,只能感觉幽深的黑暗,琢磨不定,像是无底的深渊,令人恐慌。

但有鹰在,我不怕。只是担心——害怕他被夺去面见死神。

鹰就一直这样拖着我,我不知道走了多远。斜斜的甬道,每走一步都好象踏在原地,一尘不变,一直延伸得很远。附和着无边的静默。

走过一段刻有楔形文字的光滑石墙,坡道骤然变得平坦。我想,该是到法老的王殿了吧!鹰斜过头,忧郁地望着我,没有说话。躬下身,用头拱了拱我的脸,一股暖流透过它茸茸的羽毛渗透我苍白的脸。就在那一瞬间,一种情愫迅速蔓延到了我的全身,第一次有那种百转千回的感觉——还有失去前的预兆。

一种液体划落在我脸上。看见鹰的纯蓝色玻璃眼睛,有晶营的东西一闪而过。混乱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依稀看见他的伤心欲绝。

鹰跪下。用栗红色的喙轻轻地吻我……无言的悲恸……

鹰是划过天山的瑞雪,掠过青铜的烽烟:一种从未屈服过的桀骜的生物。他的低乞的吻——代表离别。

我竭斯底里地想发出阻止的讯号,阻止鹰为了我成为法老的祭品。却,无济于事,我几乎忘了自己此时是正躺在一铺草垫上的,我只是一具驱壳而已……

鹰不再犹豫,轻啄着翅膀,有点颠簸地向前走着。

我看见信道旁斑驳的石墙。刻满古老的咒语和图画——仅使古老,却不见任何突兀的裂痕,像是刚被人打磨过的一样,模糊,却依稀突透着光滑而平整的气息。还有那些古画,狰狞面目下散发的嘲弄与蔑视,毫不掩饰的凶残。让我想起披头散发的撒旦王,却记不起曾哪里见过,抑或梦里,也许只存在于潜意识中吧。

鹰停住脚步。他的影子扑洒在我身上。我看见面前那堵高大的墙。不。是一扇门。我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一扇巨大的门。刻着红、黄、黑色浮雕的金黄殿门。坚硬的门板上嵌着两条凹陷的萎靡的褶皱,走势和底格里斯——尼罗河一模一样。我想,这是法老们曾希求的真主的偏爱吧。

我没有机会再仔细凝视。

只记得最后一次看见鹰那双清澈的湛蓝眼睛,就是在门被推开前那一刹那。

他回过头。眼神涣散开来。凌乱不堪的羽毛从我眼前一晃而过……

一股寒意叫嚣着,阴风肆掠。

巨大的岩石挪移的喧响。

石室被启封。

耳内灌入尖锐的爆鸣声,我只能瞥见一眼——这是一个巨大的空间——我从未看见过的巨大房间。一道白光闪过,我仿佛看见几世几代法老威严的王灵,还有那些神色冰冷的高傲祭司。

我醒来时,已是满目萧条的黄沙。地平线上逸露的第一屡晨曦映像出一道晦暗的阴凉——身旁鹰的干瘪尸体。我挣扎着,想抱起他。无力。却只见他的翼羽像秋叶般凋零坠落。荒漠里沉睡千年的沙砾突然般复活,撩拨着它的精魂在野风中猎猎飞舞。

或许重生的人顾不上自兀叹息。流转不息的经年,泯灭前世辉煌的宿怨,超度孤兀的灵魂,寻觅生命终机的惨烈与安乐。哪里来的涅盘?哪里来的超然?

我拾起一叶被撕碎的羽毛——鹰的羽毛。凝望羽毛上干涸的血色——还会有什么痛比沙漠的红更鲜明?……像万箭穿心而迎风独立的武士,抱起干瘪的鹰的驱壳,挑衅几世法老威严的陵墓。

亲吻他扭曲的脸——是离别还是重逢的吻?

红色的玄武岩。

曼卡拉王金字塔,幽深的甬道……故伎重演……

另类教导主任

认识他已经几年了。直到两个星期前,我还一直认为他是一个顽固、蛮横、罗嗦而且官架子十足的“大坏人”。然而,在感受到他无穷的知识底蕴和严厉、求实的教学作风后,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不,应该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差点忘了,他的名字叫陈迪勋(老师)。

他的长得的确够另类。硕大的方形斜体国字脸(是前后斜),从未经过梳理的头发在习惯了日晒风吹之后也自然定了型(杂草丛生型)。两条经过“加粗处理”的眉毛下是一双有神得足以杀死人的眼睛,外罩一副黑框镜。一口有特色的方言时常令你想笑,而总是板着的脸却使你一次也笑不出来。不过总的来说,这副长相挺适合当教导主任的。

说到当教导主任,那他可真是没话说,学校大大小小的事物他都管的着。除了繁重的教务,他早上常与执勤同学一起在校门口检查校服,没穿的一个都跑不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子,也一辆也别想进入校内。到了中午,他又守候在学校的几个“秘密入口”“迎接”那些“违规”后爬进学校的同学。所有的谎言在他面前都不攻自破,那几个同学也只得束手就擒。对待那些被他逮住的人,不管是学生、家长还是学校门卫(失职),他没一个有好话讲,而且措词十分严厉。正因如此,没有多少学生对他有好印象,也没有谁乐意与他多说哪怕是一句话。附中学生眼中的教导主任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魔”!我尤其这么认为。

天底下就是有这么巧的事。本学期学校安排陈迪勋老师负责做我们班的数学教学工作科任老师。班上知情者无不为我们捏一把汗。星期三,他正式登场了,装备就是一本教案。在简单的聊了几句个人情况后,他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教学史:1986年来附中,教了十二届高三,教的班数学成绩从没拿过第二,平均分高出第二名班级六分多。我们一听,不禁心里一颤,也打着一个大大的问号。他真的这么厉害吗?这节课讲的是解不等式。他先出了一道令无数人栽过跟头的“简单”小题,在阐述了奥妙后,他便开始了他的“疯狂教学法”。从一元一次不等式一直讲到复杂的高次分式不等式,知识点脱口而出,精妙的例题随手就写。各种出题变化、解题方法分析得痛彻淋漓,容易丢分的地方全部提醒到。各部分内容联系的得天衣无缝,语言也流畅的得无可挑剔,更了得的是,他在无形中把复杂的题目、方法简单化、系统化了。满满一节课下来,整个人都倍感振奋,脑子里还不时出现刚做过的题目。平时成绩一般的XX同学放学后也充满希望的对我说:“今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脑袋这么好使。”我们对下一节数学课充满了期待。

这就是师大附中的教导主任——陈迪勋。这号人物,有着未经修饰但严肃可怕的外表,勤快、严格而实在的工作作风,充满魅力的教学和骄人的战绩。可畏又可敬,另类而了不起。

站在九月正中央

我感叹祖先的智慧,因为他们参透一年的十二种味道,并且告诉了下一代,下一代转诉给了下一代,然后轮到我们来试着体会远逝的岁月所留下的那些经久不变的意味。于是我选择了在这个季节快要散场的某个下午,在静寂充斥的某个钟头,在灵魂出窍的某种感受下,看见第九月带来的一点点暗示。

透过泛蓝的玻璃,看没有阳光的天空下,外面的一切像是橱窗,被精心地装饰,人、物,都很有次序地被编排,在单调得一切如常的城市里,上演的是又一出无关天气,无关心情的闹剧。并不整洁的街道车水马龙,光怪陆离的巨幅广告牌似乎也曾给我视觉上的直击,可是它的背后除了钞票意犹未尽的油墨味道,还有什么?旁边点缀的几棵春深似海的外来洋树,根本无力转诉某个季节逝去的脚步。

这是一个新的时代,女人们关心自己今天是不是多了些皱纹,男人们专注于今天的股票是不是该补仓,孩子们投入计算这99与100之间到底有多远。人们总是想着怎么标新立异,怎么让自己鹤立鸡群,其实发现自己也只是愚蠢地重复着别人的路,偶尔来个挣扎,折腾些不成气候的小花样。

我感慨释迦牟尼的虔诚顿悟,“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是世间万物的本质,来去空空就是所有的人生。原来慈悲的佛那似有若无的笑,竟是大彻大悟后的恍然。试问身旁九月的风是否也曾留连菩提树下?否则我怎么会听见人性的真理与悲哀。人生总有些美好的、失去的,它又能代表些什么?不能遗忘,只能纪念,不过让人徒增哀伤的情愫罢了。

专心生活,活得仿佛只剩今天;真诚地爱,爱得好像从未受过伤害;轻舞飞扬,舞得如同没有人观赏——九月悄悄告诉我,这是明天新的太阳!

想念小樊

后天就要开学,我就是高二的学生了,听母亲说高二要将高三的课程也学完时,嘴里的饭差点要喷出来,高二应该不会好过。

二十三点了,空调仍“呼呼”的开着,不敢出去,外面肯定像蒸笼一样。透过玻璃看夜空,已不记得多久没看到过星星了,漆黑的一片。远方蒙胧的灯光让我突然想起小樊,他现在应该还在晚自习吧,小樊是刚刚转到那个听说抓得很严的学校去的,前天就开学了,一个人在异乡坐在陌生的教室里一定很寂寞,一定的。自己突然很佩服小樊,我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却又非常伤感的人,记得高中报名的那天,望着身边仅的几个朋友时,心中酸酸的,结果当大家坐下来谈往事时终于忍不住哭了,相处了三年的人一下子走了,心中除了伤感还是伤感。怕打扰小F的同学就只发了条短息问他还好吗,结果收到一句:“好累啊!快撑不住了,起得早,睡得晚,快倒了。”顿时感到难过,可以想象樊整天拿着本书表情默然的穿梭在教学楼……是啊,不就是为了两年后的决战吗!理解,理解。心立刻在问自己:“你真的理解吗?”于是,只有难过。

拿着初中毕业照发了半天的呆,然后又发了条给小樊:“你好好干吧,兄弟们会想你的!”隔了不久收到小F的回信:“我一定会的,告诉兄弟们,你们也要好好干,大家还会再见的。”是的,会再见的,也许如大家所期望的,没多久小F又回来了,说撑不下去了,也许是在大学里,也许在大学宿舍的拐弯处互相重逢。眼睛酸酸的,算了,任他去吧!我们也要努力!可能会痛并快乐着,也许迷惘,谁又能肯定呢?

眼睛有点倦了,想跟小樊道晚安,又怕他睡了,我不想去破坏他那公有的几个小时,关掉手机,我也该睡了,晚安,小樊,做个好我会努力的,母亲说人的一生只有几个路口,而仅仅的几个岔道口却要非常谨慎的走,决定一生的也就是这几个,而我面对的就是一个,我想我应该能把握,该出去和父母道晚安了,虽然知道外面一定会有一股热浪在等我,虽然我会在父母眼中看到焦虑,没关系,困难是有的,想想小樊,一切都可以逾越的。

晚安,小樊,做个好梦。

有梦的地方

曾有人告诉我: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我们脚下,每当离开故土,就会硬生生地疼痛。

而我却不安于待在同一个地方,我喜欢到处游走,去感受不同的世界,去欣赏每一张不同表情的陌生面孔,去体会不同的风土人情。

所以,我最大的梦想,是走遍彩色的世界地图上,每一个向往的角落,直到自己走不动的那天,我要坐在树阴下的摇椅上,对小朋友们诉说,发生在那些带着梦飞过的每个地方的故事。

曾经带着崇敬的心情,北上首都。那些印着岁月痕迹的古物,诉说着古老民族幽幽悠悠不老的历史。曲折的小胡同连接着四四方方的大宅院,把北京的特色展露。发展中的中国,带着青春的气息,让人秉屏住呼吸,惊叹这日新月异的变换。

也曾经充满向往,踏上上海那片繁华的土地,那是中国最繁荣的地方,夹杂着落后的平民区与熙攘的南京路,混合着资本主义色彩和钞票的味道,快速发展的城市。她美得让人迷恋而又惧怕。

还曾携惬意,游过美丽的四川。那高处不胜寒的峨眉山,美幻无比的金顶日出,还有佛殿里震慑一切的佛,叫我成臣服感叹。和天一样蓝的是小三峡的水,剃剔透得玲珑可爱,安静得不禁让我思考:哪儿还有这样的美呢?

这么多的曾经,带给我对未来无数的向往。飞越大洋,我要去领略加拿大秋风中落了一地的美丽枫叶,我要在尼罗河边用远古以来流动不息的生命泉源洗拭自己的眼睛,我更想到地球的最南边,让心为了那晶莹的世界而跳动,邀企鹅一同踩下欢快的舞步……

梦总会在有梦的地方实现!

回家真好

好不容易又盼到了一个周末,软软地瘫在沙发上,感觉只有一个字“爽”,也许这字有些不雅,但心里就是只能想的。

暂时逃开了学校,没有老师的压力,没有同学的竞争,有的只是家人的关怀,无限的温馨。这是我的支柱,我的幸福。

躺在妈妈精心打扫过的房间里,望着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东西,随手翻出几本爱听的专辑,打开WALKMAN,管他旋律是抒情或摇滚,都是一种宣泄,此刻心仿佛飞出了窗外,去寻找它的七彩世界。拿出小学和初中的毕业照,看看那一张张熟悉而可爱的脸,回忆曾一起走过的光辉岁月,即使偶尔会有些想不起的名字,但记忆深处却依然清晰得留着他们的影子,不禁感叹:逝去的日子是多么美好。

回家真好,可以庸懒得从午夜睡到第二天中午,不必担心在清晨6点耳边会响起做操的广播,也不用担心回迟到扣分;回家真好,可以无拘无束得翻出各种精心收藏的小玩意儿,从中寻找失去的回忆与快乐;回家真好,即使洗澡是大声放歌也没关系,不必担心会遭来白眼或被别人当作笑话;回家真好,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因为只有妈妈知道自己的女儿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回家真好,可以随心所欲调动电视频道,无论新闻还是音乐,都无所谓,开心最重要;会见真好,爸妈碎碎的唠叨也是动听的,因为他们是真的饿关心我,真的为我好。

回家就是这么好,无论是站着,坐着,躺着,心情都一样舒畅,大概是因为我们的脚底下都有一颗心,脚把心带到远方,心又把脚带回温暖的家。人不断得在纷繁世界里来来回回,其实只绕着这颗眷恋的心。

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街道匆匆的人群,心里带着一丝得意与庆幸,就像歌中唱到的那样:……家里人的微笑是我的财宝,等回家才知道自己真的重要,双手能为家人而粗糙,多么容耀那么骄傲,哦回家的感觉真的太好!

一支银色的勃朗宁手枪

月光透过窗子照在勃朗宁手枪上,在格尔特脸上映出惨白的金属光泽,使他脸上在月光下的阴影部分依稀可见,院子里的木门被大风吹得“吱吱”怪响,格尔特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明天就要结果那老家的命”,他想。然后,他把枪平放在抽屉里,锁上,听着清脆的“咔嚓”一声,才起身去唾觉,这些天他被这把手枪搅得心烦意乱。每每晚上决心已定要干掉沃克那家伙,替父亲报仇,然而第二天清早握着枪出门的时候,看到他的弟弟和妈妈,却又不禁踌躇起来,他不得不考虑他们的赡养问题,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家庭少了他是绝对无法支撑下去的。

他又想到了父亲的死,要不是乔寒叔叔,他还一直蒙在鼓里,以为他的父亲是死于意外呢。然而就在矿井塌方前,父亲和沃斯就要沿着进绳爬出来了,可沃斯害怕进绳断裂,便一肢把父亲蹬了下去,而他自己刚爬出矿进不久,矿进就塌方了。想到这,格里特就觉得沃斯该千刀万剐而又苦于没有证据,但这只支勃朗宁手枪就可以结果他的命。

捡到这支手枪也意外得很,那天下工回来穿过小树林时,瞥见草地露着半截手枪套子,过去打开套子一看,是一支银色的勃朗宁手枪,他的心跳得厉害,看着四周没人,急忙把手枪揣在怀里,又故作平静地走回家中,过了些日子,便听闻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官丢了枪,四处贴了告示寻找,格里特于是更加紧张那把枪,锁在抽屉里,隔三岔五就要拿出来看看。他这段时间茶饭不思,家里人问缘由的时候,他便随口搪塞了几句,家进而人也没在意,都在为生计问题忙得不可开交。

在他决意要干掉沃斯的时候,正是他捡到枪一个多月后了,他紧紧地握着那柄枪走到矿上的时候,已是浑身冷汗了。然而他问矿上的人沃斯的去处时,却被告之沃斯早在一个多星期前得急病死了。这出乎意料的结果着实主他高兴了一会儿,他那只拿着枪的紧绷的手,从衣袋里抽出来,垂在腰间,他的脸上露出不易觉察的如释重负的微笑,他于是转了个身,按照告示上所说的地方去交还那把枪,去领那笔不小的赏金。

然而在路上的时候,却又见着一队警察在路上贴着通辑令,不少人驻足围观,他们的脸上冒出惊骇的神情,格里特在通辑令前立住,上面说这座城市里有一家银行和一家珠宝行被抢,死了3个很行的工作人员和2个珠宝行里的营业员,怀疑凶犯是用上次区警察局警察丢失的那把勃朗宁手枪干的,要大家小心提防。

格里特在路上立了好半天,假如他去交还那把手枪的话,那些警察说不定会把他当疑犯抓起来,这样局面就不可收拾了,他立即转身朝家走去。

那些案子搞得他骑虎难下,他被这把勃朗宁手枪的归宿问题搅得心神不定,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家里的经济状况也每况愈下,他每要在外面干十几个小时的苦工,回到家还要为这把手枪伤脑筋,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

几天后,街上的告示又出来了,说那把警察丢失的勃朗宁手枪已经找到了,作案的人和那把枪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只不过是用这种伎俩引那个疑犯上当,他们说不早已认定了犯案的人就是那私心勃朗宁手枪干的。去警察局只有死路一条。格尔特想。

但是在接下的日子里,格尔特所居住的城市里又接二连三地发生各种奇怪案件,这让警察大为恼火,他们封锁了车站,街上巡警的目光老在人们身上游鱼不定。警察们开始在每个区挨家挨户地搜,捕捉每一点蛛丝马迹,格尔特觉得这把枪始终会被找出来的。家进而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入不敷的状况,凭现有的积蓄。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

格尔特一下子打定了决心,用大部分的剩下的钱替自己买了保险,在受益人的那一栏填下他的母亲和弟弟的名字,保险办理妥当后的那天晚上,他带上那把勃朗宁手枪,对母亲和弟弟说要出去走走,他走到荒僻的河边的沙滩上,就能有足够的时间来把那把枪扔远一点,让检查现案的警察断定这不是自杀,而是他杀,想着他的母亲和弟弟,拿到那笔不菲的保险金后的美好生活,他扣动了板机,枪中传来弹簧清脆的响声:“啪”。他等待着撕心裂肺的痛苦,然而一点感觉也同有,但似乎确实有什么东西打在他身上以后又落到地上了,他俯下身去找,只不过是一颗红色的塑料子弹,他愣了一会儿,然后把那银色的勃朗宁手枪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肆无忌惮地笑起来……

乘风游天记

一日晨起,忽起冯虚御风之念,遂使乘龙念法。顿见云中佛光霞披,龙身四纵,浩气四塞,云霞满天。势如怒空摘星,不亚白虎星降。遂乘云龙,蹑影追风,驾风游天。

先见江南如烟,满城花雨。浸沐春风,顿感舒筋活脉,神清气爽。忽而风卷残云,奔雷闪袭,霪雨霏霏。雨过天晴后,云兴霞蔚,晚霞灿然如火。待至日薄西山入,残烛引月,云出无心,成烘云托月之势。碧海潮生,击碎静影沉璧,绝壁浪卷,胜似怒涛排壑。

又至塞北边疆。放眼望之,满目凄凉。狼嗥血奔,鬼影重重;蛇迹难辨,藏行匿影。

终至深山密林,但见密林斗繁星。凤舞九天,原是浴火重生;龙翔千里,终令虎止咆野。

游遍九州,已觉怠矣。为不使韶光虚掷,遂收乘龙念法,使回归之术。此时,正值霞云罩身,朱雀振翅之时。

广灵无名氏记。

PS:

上篇见于某杂志,余阅后欣喜不已,然深感其有诸多不足之处,挥毫改之,遂成下篇,望各位看官不吝赐教。

此文甚是有趣,有心人自能领会。悟出其中奥妙者,与余虽不及子期伯牙,亦堪称志同道合之友。

转诗一首

请原谅我这一刹那的天真虽然我已与尘土同色仍死死攥住些许白发以为还可以坚守脚下这寸许的土地这白发原是我梦里开出的花一切都已不重要既然落日已经远去抹掉了万物的影子那么我们便静静地等待冬天的来临和新生命的歌此时不知是谁在阳光里吹起乡音引得我们一起踮起脚尖争着向来路张望作者:原广初0002班同学高青波

只是一场纪念

真的,只是一场纪念而已。

回忆永远只是回忆,回不去,也出不来,我对泛着白光的屏幕,脑里一片木然。我在想自己,成天在战斗中生活,我走不出自己,而过去,也不过是重复的原版而已,只是一场纪念。

我在空气中漫步,也淋着雨,让雨珠在我的身上跳跃,让我感觉到自然的真实,我,不是在做着梦。其实我一直都在做梦,梦里与现实,没有界限,那刻叫做醒来的时候,我累得模糊,在潜意识中走出家门,然后就是乘公车,然后就是到学校。我已习惯了单调:家——学校,虽然我有些不甘,但我仍要重复这样的动作,一遍一遍,翻来覆去,没有理由,无名的伤痛。

其实,我是个喜欢自由的人。我的性格很倔。我生活在自己的虚幻中,只是机械地让躯壳完成我的指令,而我的灵魂,在阳光射线的空隙——忙里偷闲,思考。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不用一秒钟,就将变成回忆,可以纪念,但,也可以遗忘,那种透彻,刺骨冰心。我要走着我的路,带着一些顽强的纪念,在阳光下走着,即使有黑暗,那又怎样?我只想做独特的人,我不要约束,不要在昏暗中迷失方向。

天天用文字的感性去面对一切,去融入我的理性学习,然后,驾驭,腾空而上。我不是书本的奴隶,至少,我会跳出来思考;至少,我接受了自己的洗礼,自己的感化。我不会弄乱我的思绪,就让它,任其自然地梳理好,一根根,不像我的发丝,因为,它已经超脱了现实的我。

不断地写,累得厉害,也痛快,累就累得彻底些,豪放的心情,难得有之。这一切,都只是纪念。

我的武侠情结

小学时的假期,看好几部电视剧是必修课,而从形形色色的电视剧里挑一部合胃口的,也算是一个大功课。记得某个暑假的某一个晚上的某一次换台,瞥见一个素衣女子,茕茕孑立于嶙峋山脊,眼里写着与她的绝谷幽兰之美所不符的决然凄楚;她缓缓地侧过脸,轻启朱唇,念出了一句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金庸武侠经典台词的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从最初的惊愕转为一见如故的愣神,然后毫不犹豫地放下了遥控器。这部电视剧就是《新神雕侠侣》,而片中杨过与小龙女的生死相守也令我感动容,杨过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定格为武侠英雄男儿的标准,而小龙女的美丽与哀愁也令我念念在心。这部惊鸿一瞥二常驻心间的武侠绝唱,使我的武侠情结生根发芽。

我还曾钟情于一部金庸武侠片《碧血剑》,如果说郭靖、杨过与大雕共舞的形象充满了伟岸豪情,那么袁承志就难免被唤作“悲剧英雄”了。他身为名将袁崇焕的独子,揣一颗忠厚之心却报国无门,后来投靠于闯王旗下,本以为能大展宏图,报沉重如山的家仇国恨,却发现叱剎一时的李闯王竟沦陷在美人陈圆圆的脂粉怀抱里,他上书劝谏反而落得个不义之名。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顾不得什么华夷之分、敌我之辨,向多尔衮抛出了“绣球”,创王在盛极一时后兵败如山倒,几经杀伐,天下易主。待一切灰飞烟灭,袁承志的挚爱——既是患难真爱又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明末公主长平,削发为尼,披着袈裟手抚念珠对他吟道:“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时,他的心里一定下着漫天飞雪。这部金庸的第二部武侠作品将一段传奇的历史与三分真七分假的人物完美结合,还有一个袁承志与温青青抛弃中原富足生活和笼罩不散的情感牵绊渡海寻找传说中世外桃源的结局,留给观众一片无语的大海,我不由地想起“行人若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的诗句——繁华尽被载去,恩怨尽被洗净,留下的只有英雄的叹息。

在我的印象里,金庸的武侠大都依附着一段史实,在原有的故事里培植新的“侠骨柔肠”;而我所知的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萧十一郎》等等,似乎很少涉及君王正史,侠义豪情的江湖也另有一番魅力。

因为喜欢看电视剧《小李飞刀》,我曾从网上下载了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原著来读。原著中的李寻欢更具悲剧化——“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这是李寻欢的马车出场时的情景,一段精练的语言勾勒出一片冰寒入骨的天地,似乎也预示了小李飞刀剑客多情却被世事无情所恼的将来。

有一种说法:武侠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个印记。甚至有人说:武侠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无意评价什么,我只知道在紧张刻板的平凡生活中,自己心里对自由、对真情、对美好的追求是不止的,而偶尔的落寞、失意、无助也是难免的。没有梅花戴雪,冷蕊凝香,青梅煮酒,琴瑟相和;也没有万山磅礴,天涯海角,宫廷似海,龙衮九章,但能捧一卷不羁江湖,在心田里绘一幅刀剑风尘,再纵情慨叹一句“溪又斜,山又遮,人去也”,豁然开朗,乐矣,足矣。

记某二人的一次私奔

南方沿海的九月,躁动而且炎热的街上满是穿五颜六色背心和短裤的年轻女子,一些长得歪瓜劣枣的民工成群坐在街边的地上一边等活儿干,一边用极具黏性的眼神明目张胆地瞟着那些来回走动的白皙的腿。

此时,余音绕正顶着似火骄阳急匆匆地赶赴人才市场。她挎着一个假得离谱的LVCHERRY包包,穿着一双似乎标明自己仿制的身份的LV-SAKURA尖头鞋,衣着唯一一条自商场大卖场买来,可以穿出示人的修身连衣裙。虽然余音绕是这样年轻而且美丽的女子,穿赝品是有损气质,可是总不能一个月不吃饭储钱买一个包一双鞋吧?那对于她来说太不现实。

现在的音绕倒是没心情想这些问题,她正空着肚子,并且口焦舌燥,只在不断咒骂婆婆妈妈的夏天,带来这样没有空调的酷热的延续。

坐在树下阴凉处的那些民工的眼球很快被远处的音绕所吸引,把她从头细细打量到脚,如此反复。民工们那暗黄而浑浊的眼球哪懂分辨她身上究竟有多少是正品,只看她有着曼妙的身段,也不曾留意到她脸蛋上那精心化过的妆早已被汗水冲洗得残落不堪,只知她有一张极其清醇的脸蛋。面对眼前忽而出现的纯视觉享受,众民工口中流水。

余音绕发现角落里有成堆猥琐又邋遢的色情的眼光正黏在她身上,从眼角扫下几点余光鄙夷道:“农民!”民工没留意她嘴里说什么,用讨好的眼光目送她离开了。

到达人才市场后,余音绕算是松了口气,终于从包里取出一瓶牛奶来喝。牛奶是早上吃早餐时她在家冲的,为了节省在外买饮料的钱,她把它灌到了一个塑料瓶里以便带在路上喝。但其实她一个早上都不忍喝掉,心想还是等到最需要的时候再喝吧。如今她到达人才市场,需要一点水来清醒一下头脑。在打开盖子后她大失所望:牛奶因为高温而又是放在包里闷了一上午,已经馊了。她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将牛奶连带瓶子甩出几丈远,远处一个环卫大婶操着恶毒的眼睛瞪着她。继而音绕又想起那无辜的瓶子,心中顿生懊恼,想冲上前去捡回,却发现那瓶子像有灵性似的骨碌骨碌滚了一圈,掉到了水槽里。余音绕终于忍不住骂出来:“妈的,撞鬼了!今天什么都在跟我作对……”

不喝水是不行的,余音绕转念便进了附近的一间银行——银行里总是会设有自动饮水机的。她进门后装模作样地搜寻了半天,却都没饮水机的影子。银行的保安嗅到了气味,一双三角眼紧紧盯上了她。用古龙的话来说就是“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她此时早已死过千百回了”。音绕也发觉了那保安一直盯着她看,心里愈加气愤。“现在狗也分等级的,钱庄的狗也就自以为是显得财大气粗一点。呸。狗眼看人低——”说罢扭摆着腰肢傲慢地出了银行。“现在的银行都这般小气。”她一边走一边抱怨。

不喝水是不行的,音绕自觉嘴唇仿佛干旱数百年的土地般布满了深深的裂缝,每一条都在狂呼“help me”。然而街上仿佛是一个大烤炉,烤得她心里焦燥。她转身进了一间服装店,打算在这空调房间里呆一会儿。店子不大,四面都刷了暗蓝色的油漆,顶上装着几对小的射灯,还有几个古色古香的长灯笼作为装饰,店里弥漫着若有似无的淡淡的纯音乐。她仔细听了一会儿,只觉得旋律熟悉,仿佛是看过的某部老电影的插曲,却怎么也想不起究竟是哪部。

店里坐着个女孩子,约莫二十五六,漆黑长直发,剪得犀利而且整齐。化了浓重的眼影和眼线,皮肤极白,用的淡蔷薇色的唇彩。在这样寂静幽深的环境中显得相当灵异。她抬头看了音绕一眼,又低下头去。摁着计算器,又刷刷的在写什么。“是来应聘店员的吧?”灵异女子沙哑的声音。“呃……”音绕犹疑了一会儿,扭头发现那玻璃店门上是贴着一张什么纸。“是的,是的。”她像无意在街上捡了钱一般心跳加速,一阵狂喜。“我没什么条件。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我喜欢。一个月七百块,做就换了衣服从现在开始上班,不做拉倒,马上走人。”

音绕为她的直率怔了怔,但很快反应过来,努力憋出极温柔的嗓音,含着羞涩的笑说:“我么!自然是做的。只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呀?”只恨店主不是男人,不能受她诱惑一把。那灵异女子听她这样一说,笑了。抬头大致打量她一翻:“行,就你了。现在去换衣服。”

音绕有点难以置信,本以为今天如同平常每天一样,不停地找工作,努力推销自己,等待别人一句OK。谁知一切得来全然不费工夫。“早知道我几天前就来了。”她喜滋滋地想。“真是否极泰来,否极泰来啊。”

此刻王阿零才刚睡醒,他奋力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了会呆。房间里很安静,只听见电风扇转动的嚓嚓声。他打着赤膊,穿着一条短裤在房间里干坐了一会,环顾四周——房间空空如也,没有床,几张席子七零八落地摊在地上。一台“春花牌”电风扇喋喋不休地响着,王阿零盯着它,生怕它忽然罢工不干。他用手抹了抹身上的汗,心里烦躁。“还是上街瞧瞧去。”他心想。于是随便捡了条裤子穿了件背心就出门了。

先去哪儿呢?王阿零顶着烈日想。忽然他发现前面赫然几个大字“大中国大酒店”。虽然王阿零觉得这名字异常造作,但是鉴于里面的冷气不造作,他还是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刚进门就碰上了那酒店大堂的侍应生,他轻蔑地瞥了那家伙一眼,心想:“小白脸看着就恶心。像我找不到工作宁可在家闲着也不给人家做看门狗去。”谁知那侍应生竟上下打量他一翻说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的。”说着指指不远出立着的一个牌子。王阿零心想:“莫非他知道我刚才想的什么故意找茬来了?”“我又不要你接待。我等人——”“对不起,衣冠不整不得入内的。请配合我工作。”说罢死鱼眼上翻。此时大堂里来来往往的人都一致将目光投给王阿零,似乎等待他的回答。

王阿零只想狠狠揍那个小白脸一顿。忍了忍就退出去了。走的时候他不自觉扭头狠狠盯着那金光闪闪的几个字“大中国大酒店”,心里暗说:“等着罢——等我飞黄腾达那天,我就把这里铲平了建个养猪场。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你……”

王阿零心里郁闷,没逛一会儿就打道回府了。

他坐在地上发呆,作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等待余音绕回家。她看到自己这副模样,说不定还能温言软语地安慰他一翻,弥补一下他被打击得残落的自尊心。

王阿零维持了这个姿势近四小时,火了。“余音绕那家伙怎么这么晚都不回家?”心里忽然又担心起来。“该不会是遇到坏人了吧……”他眼前不断晃过起余音绕的音容笑貌,心里七上八落。这时他听见钥匙开门声,是余音绕回来了。他一见她,心里又火了:“你搞什么?搞到这么晚才回家?”余音绕喜上眉梢:“你不知道吧——”然后从她遇见好色的民工到牛奶馊掉到进了那家商店,再对那家商店进行了言过其实的赞美——接着说了正经事,她已经找到工作了。

王阿零听了不知怎的,不但没高兴心里还非常不爽。他冷笑一声:“是傍上哪个大款了吧。”余音绕听他这么一讲,先是鼓起眼睛,然后很快就平静下来。她走进厨房倒了杯水,靠在门口傲慢地看着王阿零——打着赤膊,穿着条短裤,头发乱得像鸟窝,不知多久没理过。王阿零此刻也看着她,一双眼睁得圆溜溜的。“我觉得你应该去把头发剪一剪,三五块钱的事儿。”余音绕挑剔地说。王阿零一听心里更气:“怎么?有钱了是吧?瞧不上我了是吧?我这样子给你丢脸了是吧?”一连说了三个“是吧”。余音绕气愤地说:“你丫有病是吧?”喝了一口水接着说:“看我有了工作,非但不恭喜我,还冲我发神经。啊——我知道,你丫心理不平衡,你丫妒忌我是吧?”“你是存心跟我吵架是吧?喝足了水存心跟我吵架是吧?我凭什么妒忌你!你凭什么让我妒忌?当初还不是你唆摆我离开家里跟着你跑到这个鬼打死人的地方来的。现在好象变成我的责任了!”“谁也没说是你的责任,”余音绕尖起嗓音,“当初我只不过是开玩笑,随口提提的。没想到你居然认真了,第二天就收拾好了行李。把我骗出来不说,现在反而说我诱拐你,你这没良心的东西!有种你现在回家去,叫你爸妈养着你,再把你当祖宗供着。反正你也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迟早都是要回去。”最后几句话让本来已经被打击得残落的王阿零的自尊心大受伤害。“我……我……”他气得一下接不上话来,“真是蛮不讲理!还好我将来不娶你,不然我宁可出家做和尚。”余音绕正要开口反驳,他马上打断她:“嫌我穷,没钱给你花是不是?当初你就是看在我家有点钱才攀上我的吧,现在看我自己一个人出来衰落了,就想把我甩了?”“你丫神经有病,我需要攀你们王家吗?你以为我家穷得没米下锅了,要卖我去你家做童养媳受气?我懒得跟你说。”说完走到席子上坐下,把风扇一扭过来躺下睡了。王阿零还没说够:“你童养媳?你以为你还小啊?二十多的人了,说话做事情这么不负责任!也亏是我才要你……”余音绕没理他。“我告诉你,我迟早会飞黄腾达的……”余音绕还是没理他。“你不去洗澡啊?你还没刷牙呢……”王阿零语气缓和。“真跟我生气了?”王阿零推推她,她像是真的睡着了。

王阿零关了灯,自己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他忽然很想家,很想他的那些死党,很想过去包里鼓胀的自信。他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样的冲动,丢下它们跟了这样一个女人跑出来“浪迹天涯”,他嘲笑自己:“我丫真是神经有病,居然用自己宝贵青春陪着她演琼瑶剧。”“喂。起来,有事儿跟你商量呢。”余音绕没反应。

王阿零也不生气了,看着她瘦削的肩膀,心里一阵难过。

他心想:“余音绕那家伙现在终于找到工作,铁定是不肯轻易就回去了的。”一边想一边收拾行李——其实也就是几件衣服而已。走的时候他看了看她,她是真的睡着了。“她也够累的。一大早出去,忙到晚上才回来。”他想起她在系里曾是多么风光多么骄傲,如今跟了自己出来受苦。他一边不断自责着,一边提起地上的行李袋轻轻把门带上了。

第二天余音绕照旧起了个大早,正准备打醒身边的王阿零,却看见空荡荡的凉席。她想:“莫非那丫的昨天被我一骂给骂醒了,一大早出去找工作去了?”但她马上发现不对劲,行李袋和衣服都不翼而飞。她心里一下急了,马上跑下楼去找。找了几条街也不见人,到他常去的那几家店也不见他坐在那吃早餐……她打了电话给店里请假,到处找他、回家等她。余音绕十分懊悔,“为什么我昨晚要跟他吵架呢?忍一忍就过去了啊……他肯定是生气走人了……”她找出电话卡拨了个长途给他的死党:“小彭,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别声张……昨晚我跟阿零吵架了,我把他弄丢了!他不见了!”她上气不接下气。电话那边安慰她说:“别着急,你慢慢说。”“我……我做错事儿惹他生气了,快告诉我怎么办……”她一听那边熟悉的声音,眼泪掉下来,接着号啕大哭。“喂,哭什么?别哭了。看你以后还敢惹他生气,现在给他赔个罪嗑几个头,说不定他一高兴还就原谅你了。”明明是王阿零的声音。余音绕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明白了,大骂道:“你个王八蛋,你丫是有病还是怎么的?走怎么连字条都不留个呢?害得我一天没上班,到处找你!你丫吃饱了撑的啊你?我一天没上班你给我发工资啊?”电话那边穿来几声笑,“别生气了,快回来吧。”余音绕想起自己刚才的窘态,顿时满脸通红。她随手就挂了电话。

两天后的晚上王阿零接到余音绕的电话。她说:“我现在就在你楼下,你快点下来吧。”王阿零心里一喜,穿着睡衣就跑下去了。“终于舍得回来了?被炒了鱿鱼吧?还是被大款给甩了?”余音绕忿忿地说:“一见面就想吵架?”过了一会儿,她又用极温柔的嗓音说:“你走了之后我忽然发现,其实哪儿都无所谓。关键是哪儿有你在。”王阿零看着她,狡黠地一笑。“哦?这不像我认识的余音绕啊。她可没这么聪明。”余音绕极其温顺地笑了,没反驳他。王阿零早已猜想到大致发生了什么,他嘿嘿一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尽管余音绕没告诉他走后第一天店主说要出远门,把店子交给她看管。“这样吧,这么多货在这里我也不放心。你就给三百块钱押金给我,我回来再还你就是了。”店主如是说。余音绕乖乖地交了三百块钱——可是第二天她再去上班的时候,却愕然发现那店子已经搬空了!她打店主的电话,被告知已经欠费停机。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余音绕拽着仅有的几十块钱买了张车票赶了回来……

王阿零看了靠在他身边一脸傻笑的余音绕一眼,一边叹气一边想:“这个傻瓜蛋不知道是怎么的给人吭了钱,走投无路的逃回来了。”

结晶的梦

梦一回故乡,梦一回那条街道,梦一回那生锈的铁栅,梦一回那黝黑的看管老头,梦一回那段叛逆的日子,梦一回那些美丽的情愁——全结了晶,被干枯的枝杈叉着,直直的伸向淀蓝的夜。

听说十一号中秋。忽而觉得,一年,又过去了一大半。岁月就是这般,风一样穿梭在人海里,却谁也抓不住它——谁都有些未完的梦,称为遗憾。

每年中秋,都留在家里陪着家人。中秋,那是属于家人的节日。临近中秋,特别想念一个人。一个那么熟悉的人,用心去了解了四年的人;一个那么陌生的人,就算我再用心四十年仍然无法了解的人。

一个用心了解了四年的人,我还想用四十年去了解的人,能不能称他为我的家人?对我说可以吧,尽管那人不知是否愿意。

淡的如六点半点的晨光里的轻风,所有气息皆未酝酿成香。没有太多美好的话,没有太多温柔的事,只记得俩人其中一人总是等在路口,无数的日子里一起走过那条看似无尽然后走到尽头的小道;只记得两人隔着生锈的铁栅靠着背,转过头时看那月光透过铁栅,成长方形印在他的脸上,柔得完美的贴着他高挺的鼻梁;只记得他拽着我的衣领,拖狗儿那样,朗朗的笑,逃开园子的看管老头那根挥动的长竹竿,我也那样开心。他一直,给了我冒险的梦。却未完。

冒险的梦该是怎样的结局?找到宝藏了?成为冒险英雄了?至少也体会刺激生命的快感了,可是,这个梦,以我的特写的错愕的脸作了结尾,那个不是结尾的结尾,我只被给予了一个无法流动的梦,只有他满足于所有人的不满足。

那个固定的梦里,便只能看见了自己错愕的脸,盈泪的眼。空气如结冰般,连最温柔的曲线,也在冰块里折了角,变得扎眼,变得突兀。唯有那双盈泪的眼,还是那么圆,睁大了,想流出多一点的泪,想溶化多一点的冰,然而,那双眼并未知,也许是不愿知——那个梦,早就结了晶,无法用眼泪的热度化开。泪,悲伤,只在至冷与至热间蹂躏那张脸,变得青灰,不得以戴上面具。被拖着踉跄出冰的碉堡,狗儿般,她还是落着泪。狗儿般,狗儿般……那个未完的梦……

秋风一点一点的渗透,我知道那是时间的化身,黄了满丫的绿叶。赶忙把能摘的都摘了下来,抱在了怀里,宁愿它们没有梦,也不愿它们的梦被秋风黄了,只有跃动的脉络,没有嫩绿的肉身。

秋,多么残忍的名字。竟然有飞蛾扑火的感觉,那风中干枯的禾,竟也直立的在金黄的火旁。敏感的多心的人,承托不起那样的情感,于是,便产生了“愁”。

中秋,还是如金色的维纳斯慢慢的兰步走来,调皮的在结晶的梦上撒几颗红豆,让各自嚼咀各自的红豆冰,让各自思念着各自的谁。

九月绿叶

第一次对朋友这样用心。

很多时候,都感觉自己是一个人。朋友在我伤心的时候出现,而我总是不自觉的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哭着对他们微笑说,我很好。那天看鱼鱼的帖子,说:是朋友了,该好好珍惜了。才发现原来自己从来没想过怎样去珍惜一个朋友。不知道,朋友该是分享快乐,或是分享悲伤,或是悲喜共尝,又或是,面对朋友,该有个不一样的自己?

对小饭,只知道粘着她,从来未曾为她做过点什么吧。从来都是她在为我担心。总对朋友说,不用对我那般好。觉得自己无力回报。

依稀还记得以前,对朋友是那样热情,或许那时家乡冷漠的风气令每个人都怀疑着彼此的真心,直到第一次被朋友出卖了,我被老师指着头在众目睽睽之下落泪,尽管那时我才几岁,但朋友一词在心中已瞬间贬值。

那人出卖我什么了?我已经忘了,应该只是小时捣蛋的事。记得过了几天,她还是找我玩,我还是跟她玩。不过从那以后,每次跳绳我就不再让她了。现在与她几乎已不联络了,而另外一位一起的朋友,到现在还是那么爱我,待我如妹妹般。那次回家乡天天粘在一起,走时见她在一旁悄悄擦眼泪。我也没为她做过什么。相信么?我到现在还记不清她在AG的ID。真是奇怪,我的记性,总是记不得这些。但我确实是爱她的,从那天她给我发信息,说我们认识快十年了那一刻开始。

曾经写过一篇《My angels》,写了几位好友。那次是她注册了ID吧?好像是的。她还高兴的说:呵呵,我是你的天使么?真的么?我说,呵呵。没多说什么,对于感情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别扭。也觉得惭愧,一句话令她那么高兴了,那个傻丫。喜欢叫她糖果,尽管她的QQ名字改了又改,但我的Q名十年如一日:蓝倪。方便她到网吧上网认得我。钟情,不知是不是美德?

我曾经跟小饭说,我说我最注重的还是外貌。那是我最大的缺点吧?却是改不了的性格,太抽象的外貌令我不自觉的闭上眼睛,也闭上心。记得班上一个女生,之前总是有事没事的跑来跟我搭讪,我直接的对着她翻白眼了。或许我的人缘不好,就是因为如此。不是每个人我都看得顺眼的。我知道以貌取人是不好的,但像条件反射般,那是不自觉的,最好我能改掉,皆大欢喜。或是没人在乎的,反正那些不是我的朋友,我是自私的,那也无所谓了。后来我又与小饭说了,我说:熟人无丑人。有些人以性格先入为主,我也可以很爱她。像糖果。小时候美丑概念很单纯,十年了,她是最美的姐姐。“姐,请你自由的……”又想起《圣传》的这句话。看了无数次,还决定了写一个系列。看过的人都该记得帝释天吃了阿修罗王那一幕。帝释天为了实现阿修罗王的愿望,实现与爱的人的一个承诺,他可以毁了天地。他并不在乎,因为他的世界只是阿修罗王。那是神话,它有毁灭天地的可能,现实呢?或许,我也会有我的绝爱。人的情感还是自私的好。

许久前在QQ上加了一个人,小饭让我加的,就加了。话不多说,正经事完了就886。小饭说我还是那么cold。我倒是不觉得,我的笑容是给予特定的人的。当我某天心血来潮与某个不是很熟的人聊天,那便是天大的缘分。看闪动的QQ头像,就像抽筋的脸,丑得令我恨不得立刻拖他们进黑名单。

但我的黑名单从来不用的。那会令我觉得愧疚,我本来就对他们不好。

感觉自己很爱自己,但却不懂得爱人。那个字从我口中说出怎么听都别扭。当我笨拙的学着关心,希望他们不要嫌弃。

最近发了疯般想牵牵很多人的手,以前每个朋友都牵我过马路,免了我横尸街头,现在已经学会了小心的左右看。怀念那段日子,不知道现在牵着手,抬起头望到的是怎样的天空?是不是他们的肩膀……

很想牵牵他们的手。

迷夏

夏天又到了,仿佛没有预兆,夏天就这样来了。

现在是六月中,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激情四射,正在为自己的前途轰轰烈烈地努力着。一年后的我,坐在重点高中的教室里,却失去了目标,空虚无比,不知何去何从。

我是喜欢夏天的,不需要理由,就是喜欢。喜欢夏天清晨五点的阳光,喜欢夏天日间的炎热,喜欢偶尔吹过的一丝凉风,喜欢黄昏时血色的晚霞,喜欢夜里满天的繁星,喜欢炫目时尚的T恤,喜欢有些打脚的凉鞋,喜欢巧克力冰花,喜欢足球大的西瓜,喜欢运动场上的汗水,喜欢像守护者一样围着脑袋转的可爱可恨又可怕的蚊子,喜欢有些烦人的知了。

我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初三的那个夏天,甚至会记得每一个细节。可直到那个夏天结束了才发现,那些本应难忘的日子变得异常模糊,在我的记忆中开始不明朗。那些我承诺永远的回忆变得空白,随时间的飞逝而消逝得无影无踪。

人不能永远活在回忆里。母亲经常这样对我说。永远有多远?有的时候,永远不过是一刹那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已经历了无数个永远了。不是在嘴边说说就是永远了,母亲的说教我的名言。母亲是医生,肩负着神圣的职责,她的阅历比我广得多,对于她的话,我总深信不疑。

考完中考的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屋顶上,没有疯狂的喜悦,只是静静地坐着,一种落寞感油然而生。那天太阳好大,可我感觉不到热,只觉得阳光把世界照得白晃晃的,一切都那么刺眼。在世界被橘色的阳光笼罩的时候,我从屋顶上下来,我知道,我的意义上的夏天,在此刻已经宣告结束了。

接下来的暑假显得漫长而无聊。整个暑假我只做了三件事:踢球、游泳、学英语。进入后初三时代我才发现,足球是我生命中无法空缺的一部分。我对足球无比虔诚,甚至可以为之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尽管我知道我这辈子都没机会实现球星梦,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享受足球带来的激情,这是毋庸置疑的。

2002的韩日世界杯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黑暗最倒胃口的足球大赛。我不想再去说什么,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足球的精神在这里遭到了无情的践踏,漫天飞舞的是扭曲了的欢呼。我坚信,大多数看球的人感觉和我一样,悲愤得无以言语。当“黑马”韩国队连续“爆冷”击败了“发挥欠佳”的意大利与西班牙时,韩国民众举国欢庆,而更多的球迷选择的是愤怒地闭上眼睛,默默承受歪曲的事实。有人事后问我感想如何,我无言以对。曾经有一本书描写中国足球的叫做《我们泪流满面》,看过韩日世界杯后泪已流干,剩下的是无尽的扼腕叹息,感叹足球的命途多舛。

在经历了韩日世界杯的洗劫后,我对世界足坛仅有的一点崇敬感也荡然无存,金钱终于成为主宰足球的工具。我仅存的对足球的信念告诉我,只有相信自己才是正确的。于是我在暑假里重操旧业,玩命似的踢起球来。从清晨到黄昏都会出现我奔跑带球射门的情景,有的时候我会踢球到天黑。我只是想着不能停下来,还有希望。什么希望,希望在哪里,我一概不知道,只是隐约觉得一种力量促使着我追求着足球,让我选择过这样的生活。

而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无比英明的。

和我一起踢球的主要是LH、惟和炜。每天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球场上,我们和院子里的大学生磨脚法,久而久之,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中的一部分。大学生们也不排斥我们,毕竟在今天,像我们这样一群对足球无比信仰的孩子已经很少了。我们是中国足球最后的希望,炜经常这么说。我默认那是善良的人们所拥有的天真的梦想。希望,会有的,正是如此,我们都朝着那希望努力,以致于现在我看见一群群踢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孩子,心头都会滑过一丝感动。他们就是希望。

院子里的球场不是很正规,沙土球场上经常会随风刮起一阵阵沙雾,弄得人睁不开眼。每踢完一场球,我们浑身上下都会笼上一层灰尘。LH说我们像落魄的矿工,我总是笑着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弄得视线模糊。然后我们去一个小铺子喝一块钱一杯的可乐。小铺子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下岗工人,每次我们大汗淋漓地走进他的店子,从口袋里掏出脏兮兮的一元纸币或硬币,他总笑咪咪地用纸杯打好可乐递给我们,然后把钱塞入一个饼干桶里,显得十分满足。在我们畅快淋漓的时候,他总喜欢问我们今天赢了没有,通常我们会信口胡诌。如果说输了,他会笑我们没用;如果说赢了,他就会说肯定是大学生放水。有次LH说打平了,他顿了一下,说怕不是你们打假球吧,笑得我差点把可乐喷到LH的脸上。

我们总是在喝完可乐之后把杯子留在柜台上才走,老板就小心翼翼地把纸杯一个个压平叠在一起,扔进一只纸箱内,动作谨慎得让人心酸。

那是多么纯净的一段日子啊,我们的一切都融于足球中,现实开始变得神奇,每天球场上上演的是一幕幕童话。一次惟射门时鞋也飞出去,球和鞋居然都被守门员扑出,还有一次傍晚我的球不见了,结果在回家途中捡到两个足球一个篮球,我相信是我们的热情燃烧了老天,上帝开始手舞足蹈,于是人世间开始随着上帝的起舞而莫名其妙来。

我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哲人,他们用纯真的心眼来看这个世界。但当他们中的一部分成长为人,就变得世故而不可捉摸,开始用钱眼看这个世界。我不知道那些人是否真的爱钱。我是说,爱,像我们爱足球一样,如果是那样,我也无法去抱怨什么。但若不是,那他们……不说让他们自觉羞愧,至少我会为他们感到惭愧。

球场要拆了,像一个晴天霹雳在我们中炸开。规划中球场将成为商业用地,紧邻球场的大学生宿舍也未能幸免。大学们开始搬去新校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对于我们,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结束。对于一群涉世不深的孩子来说,这的确是残酷了点。

封场的前一天,我们与最后一批未搬迁的大学生踢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球。大学生们踢得异常用心,去新校区的班车在傍晚六点开车,他们甚至连行李都搬到跑道旁的小看台下面了。那天下午,球场上沙尘依旧飞扬,我、LH、惟、炜,还有几个热血青年与一群大学生酣战了许久,最后累得全坐在地上。五点半,天还是那么亮,大学生们圆满地告别了旧地,从明天起他们可以在新校区真正的草坪尽情地享受足球。而我们全部坐在沙地上,只是为了再感受一下这里的一切。我甚至可以听到电锤的轰鸣,那是民工们在拆毁球场外的铁栏杆,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毁掉的,是一群孩子的梦想。

从五点半到六点多,我们呆坐在地上,忍受着体能上与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六点多的时候,从院子里的大喇叭中传来Beyond的歌,听不太真切,但确是Beyond的。一阵风吹过,又卷起一阵沙尘,Beyond的声音在沙尘中支离破碎。

惟最先站起来,说算了走吧。于是大家都无力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地离开。走过球门时,惟把身上的拜仁的球衣脱下来挂在门框上。一瞬间我也有作个留念的冲动,但一恍神,我与球门擦身而过。我没有回头,我想,还是,算了吧。

买水的小店里,老板依旧热情招呼我们。甫一进门,LH就说,我们真的输了。老板诧异了半晌,居然忘记把纸杯压平就扔进了纸箱。

我曾经以为那些踢球的时光会时常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会在多年之后回忆起来。不幸的是那些时光随时间的飞逝而逝去。如今我忽地又回想起来,竟不记得一点细节。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我在吃一包薯片,为了防止口渴倒了一杯水,等到薯片全吃完后才发现那杯水居然都忘了喝。现在想起来,那时的记忆竟然如此苍白,苍白得仿佛从未经历过一样。

我还是败了,当球场上堆满了建筑挖掘的工具时,当推土机开始轰鸣时,我的心里像被掠夺过似的,空虚无比。

那之后几天没什么特别。本来我以为老天会滴几滴雨来渲染气氛,玩玩伤感。可天上太阳却一天比一天毒,完全没有下雨的意思,害得我想借此缅怀一下的计划也破灭。哎,想象与现实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再接下来几天也颇显无聊,每天除了睡觉就是游泳,失去足球后游泳成为我聊以慰藉的运动。通常是一下水我就来回在泳池中游上十几趟,直到身上汗水与池水混合一气我才气喘嘘嘘地爬上岸,休息一会儿继续奋力游。我的感觉是总之不可以停下来。在游完泳之后我通常会一个人去那个小店喝水。老板依然热情招呼我,喝完后他依然谨慎地压平纸杯扔入纸箱,一如既往的谨慎。

其实这样也挺好,每天游游泳,睡睡觉,偶尔上上网——只上网,不聊天,顺便从网上看看今天哪位领导人又去哪里访问之类的消息。就这样,日子平凡而充实。我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但这样简单的生活让我满足,每天已经十分幸福了。就这样,七月就混混沌沌的过了。

八月初,简单的日子过到了头。踢球的几个人里,惟去了北爱尔兰。惟比我高一个年级,他不但球踢得好,英语也超棒。惟出国是迟早的事,只是我没想到来得如此突然,也没想到惟去了那样一个地方。

LH和我同级,他倒在中考的战场上,平常的成绩让他选择了不平常的路——复读。我从未听说过中考没考好还有复读的,后来想想也有道理,不然怎么说中考已经和高考接轨了呢。

LH选择回常德,他老家。他说那边学习环境可能会好一些。走的那天LH对我说以后多上网用QQ联系,我说好那你保重,他说那好我走了。然后他就走了。事实上那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面对面交谈,因为在那之后很久我都没他消息,一次上QQ碰见他,我说LH你好啊,他说好啊好啊阁下是哪位啊?然后我就笑着下了QQ,从此再未碰见LH。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