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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0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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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昊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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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博弈:斗兽的历史

与神博弈:斗兽的历史试读:

作者简介

曹昊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设计师、西方建筑史和古典人类学研究者。在校主要教授研究生西方建筑史、西方艺术史、现代设计史等课程。曾出版《城市社会艺术史拾遗》《永恒之城——罗马历史城市建筑图说》《插图设计》《中西方艺术鉴赏》等著作。多次举办“斗兽的历史”风俗学讲座,并开设了艺术史公开课“曹叔叔的美术史课”,颇受师生欢迎。

内容简介

“斗兽的历史”是一个长期被学术界忽略的重要课题,它不仅涉及人类步入文明之后,和大自然及野生动物交流的重要话题,还涉及人类社会的种种痼疾。因此,“斗兽”不仅是一种疯狂肤浅的娱乐,更是一把利剑,刺入社会的深层,也将人性的恶昭示出来。而另一方面,斗兽也颇具美学意味,刺激了美术的发展,远古时期阿尔塔米拉洞窟中的斗牛、亚述人猎狮的壁画,都是艺术史中不朽的经典。

本书以斗兽这一古老风俗为切入点,通过一段段有趣的故事,从艺术、政治、文化、宗教等角度,讲述斗兽是如何改变人类数千年历史进程的。人类以为战胜了野兽,便是战胜了“神”,便可无所畏惧地掌控自己的命运,殊不知我们需要战胜的只有心中的那只困兽。献给所有将生命奉献给人类事业的动物们

序言

主人:我将杀了你,把你投入河中!

奴隶:我的主人啊,我死了你还能指望多活三天?——《奴隶和主人的对话》古巴比伦寓言斗兽的历史

人类和动物同是自然之子,在史前时代,人和动物之间本是十分亲密的。那些最有权势的人都相信自己就是动物的后代,这是一种神秘的荣耀。中国上古的“五帝”之一——黄帝,认为自己是熊的后代,并自称“有熊氏”;当然他们也没有一味地强调自己的祖先是了不得的猛兽,实际上不起眼的小动物一样会受到大人物的青睐,商朝的开创者甚至认为自己的爸爸是一只小燕子(玄鸟)。

在印度,动物常常作为神的坐骑和伴友,它们本身也是神灵,只是级别较低:比如九头蛇神纳加,它时而作为世界的保护神毗湿奴的“躺椅”,时而作为众神搅动乳海的“搅棒”,最惨的是,它还常常沦为金翅鸟伽鲁达的猎物,被大鸟得意地衔在口中,并被刻在神坛的石头上……人类明白,动物的世界一样充满弱肉强食,和人类的世界一样。

人类是不安分的,当他们步入文明,学会制造利箭快枪的时候,就开始背叛自己的大自然母亲,更将他们的同根兄弟——动物们赶尽杀绝、逼上绝路。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言“战争是历史之父”,但人类学家认为这种战争的本领正是从对动物的屠杀和围猎中学习来的。佛教的教义中也有类似观点,藏传佛教的著名上师莲花生就曾留下这样的偈语:“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夜半屠门声。”意思就是屠杀动物使人类变得残忍癫狂,最终在战争中毁灭了自身,那正是被杀害的野兽在为自己报仇。总之,自有战争这回事,“战争”和“打猎”就成了一对难兄难弟,密不可分。许多好战的君王在一生中只在意这两件事。

诸君得注意,在此时人类的打猎不同于早先是为了吃肉,而是把它作为战争间歇的操练,磨砺意志、增长本领。在这方面的代表就是大名鼎鼎的亚述。亚述国王一开始只是在自家围场猎狮练手玩儿,没想到这名声传了出去,外国人一边咒骂亚述的首都尼尼微是一个血腥的“狮窟”,一边往地上狠狠地吐口水。国王听说自己猎狮竟然造成这么大的反响,高兴坏了。他将计就计,把“国王猎狮”变成了一种军事演习,每年都要来几次,震慑胆小的邻居。

亚述没有嚣张太长时间,两河流域的狮子就几乎绝迹了,紧跟着强盛起来的帝国:波斯,他们的国王也只有猎野牛的份了。和波斯一直在打仗的希腊是个善于思考的民族。智者们不仅要思考人的本质,也在追索着野兽的本质。在他们看来,野兽之所以是野兽,是因为它们比人更贪婪。希腊最伟大的诗人荷马在他的著作《奥德修斯纪》中讲述了这样的故事:由于贪吃别人的东西,奥德修斯的伙伴们变成了猪。好好的人变成了野兽,这是由于贪念太重而受到了神灵的惩罚。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神灵自己变成了动物——当然啦,这是由于贪恋人间的美女。和人不同的是,神变成了野兽还会变回来。

总之兽性即贪婪,由于人和神的身体里都有兽性,所以贪婪并不可耻,而那些不仅敢于猎杀凶兽,还敢于和自身的贪婪作斗争的人,在希腊人看来,就是最了不起的英雄。为此希腊人特意创造了一个了不得的大英雄——赫拉克勒斯,这位英雄虽然有时也如同野兽般凶暴,但他绝不是贪财好色之辈,而是怀抱鸿鹄之志的伟岸君子。在他那短暂而伟大的一生中斩杀凶兽,屡建奇功。由于贫瘠的巴尔干半岛上除了野猪和野牛外,看不到什么大型野兽,因此赫拉克勒斯所猎杀的野兽,大多数是一些希腊人想象中的动物。但是不管怎样,赫拉克勒斯的神话面世之后,立刻成为希腊民族理想人格的代表,风靡了地中海世界。喜欢效仿先贤的年轻国王亚历山大,就自诩为赫拉克勒斯再世,他喜欢披着狮子皮制作的披风,手里拿着棍棒,一心想找个大狮子肉搏。

一开始屠杀野兽只是国王和英雄的专利:老百姓只能杀牛宰羊,王公贵族才能猎狮捕象。但是世风日下,到了世界的新主子——罗马人的手里,狮子、老虎这些本来高贵的动物也变得命如草芥,罗马帝国广阔的疆域更将这股风潮席卷了全世界。一时间野兽哀嚎,血流遍野。动物们被从神坛上扯下来,变成了人类消愁解闷、发泄兽性的玩物,被赋予朝生夕死的悲惨命运。世界上最大的老虎——里海虎消失了,北非和欧洲的狮子也灭绝了,两河流域的大象也灭绝了。一时间出现了可怕的荒凉,即使深入非洲的腹地,精明的罗马猎人也难觅野兽的踪影。

没有了虎啸猿啼,地球寂静了许多。在这一片寂静声中,人类踩着带血的脚印走上了神坛,同时也逐步告别了自己粗野血腥的童年,变得文明起来。在度过中世纪的悠长假期之后,劫后余生的动物们开始有了新的使命——成为演员,拉起教皇涂饰着金粉的花车满街巡游,或是踩着钢丝、跳着火圈、骑着独轮车,与小丑们翩翩起舞,跟着流浪的吉普赛人走街串巷,虽仍然得不到尊严,但总算有了条活路。

好景不长,一种新的娱乐——斗牛表演忽然在西班牙兴起,黑色的公牛、血红的披风、穿金戴银的壮士在竞技场上奋力表演着绮丽的死之舞,它比奔放的弗拉明戈更加激励着西班牙人的热望和梦想。作为罗马人斗兽的辉煌余音,斗牛表演给孱弱的现代人提供了一个古代斗兽的生动标本,使人们意识到那些斗兽故事曾真实存在。

如今,一部“斗兽的历史”已从陈年典籍中钩沉,当片片破布合拢后,展现在人们面前的竟是一袭华美的长袍。这让人不仅感慨它长期被忽视的命运,这种忽视更加证明了人类的自私,他们没有意识到,人类前进的步履正是踩着动物们的乱葬堆而得到升华的。斗兽的哲学

当斗兽场尘埃落定,人们终于可以喘口气,细细思考这一古老的习俗,就会发现,“斗兽”其实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每个民族的人生观和自然观,昭示着人性的险恶和善良。它不仅是一种疯狂肤浅的娱乐,更是一把利剑,刺入社会的深层,将古代文明深藏的种种痼疾暴露出来。

但笔者绝无意愿将斗兽习俗上升为某种高不可攀的学问,贴上众多标签,使原本不复杂的事物变得云遮雾罩——不,本书的目的是剥去冗余,让读者知道在这几千年的时间,人们在面对猛兽凶猛目光直射的时候,经历了怎样的思想变化。

无疑,一开始野兽是凶狠自然力量的一部分,它们是童年时期孱弱的人类无法控制也不明所以的东西,一个成语“洪水猛兽”表明古代的中国人将野兽和洪水并置,统统划为那些对人类产生危害的邪恶势力。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曾说:“恐惧诞生了最初的宗教。”不错,对于动物的畏惧产生了最初的宗教,而动物成了最初的神,和中国人将动物与自然现象列为不同事物的理念相异,埃及人以一种超然的宗教情绪试图将动物和宇宙万物联系起来:太阳神会在早晨变成一个屎壳郎,把太阳当成它的粪球推着走;而太阳的光线则是一只母猫,因为埃及人注意到猫的瞳孔会随着太阳光的变化而变化。

当然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泛神论的说法是荒谬的,但它让埃及人这淳朴而聪慧的地球之子洞悉了自然奥秘最为深邃的部分,即地球上所有事物都有着微妙的联系,牵一发则动全身:无故殴打一只猫咪,说不定会招致庄稼歉收的天谴;而善待一只河马,上天则会护佑孕妇和小宝宝。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类把动物视为神,并非是因为人性纯良,而是由于人类的幼小孱弱。但即使是在“天人合一”的埃及,纯粹出于玩乐目的的行猎都是极为常见的,人们在芦苇荡中用长矛射杀大肚子的河马,即使家中有孕妇和幼子,这是古代宗教所具有的奇特二元性——膜拜和猎杀并存。对应着人类自己的猎杀行为,世界各地的人们都以平淡的心情看待那些不幸落入猛兽之口的人,认为这是维持自然平衡和平息动物神灵的愤怒的有效方式。

正如与动物相处有它的哲学一样,同样,猎杀动物的哲学也发展了起来。由于动物所具有的神性,人们在打败它们之后会产生自己战胜神灵的幻觉。这种感觉使人类豪气顿生,并认为这是上天在试探他们的勇气,并借此奖赏那些最为勇敢的人。两河流域民族素有这种改天换地的勇气,苏美尔人的英雄——乌鲁克国王吉尔伽美什的经典形象不是手扼一头雄狮,就是搂着两头雄牛;犹太人在他们的宗教中把这种理念阐释得更为精微,他们给自己的民族命名为“以色列”,这是“和神搏斗”的意思。也可以说正是斗兽这种运动使古代的人类第一次产生了搏击天地的壮烈胸怀,这就是英雄主义的肇始,也是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精神的肇始。豹死留皮

时光如水般流逝,还记得小时候,走街串巷的马戏班常常驻足于笔者出生的小城,狮子和老虎在皮鞭和电棍的威胁下,战战兢兢地从一个凳子跳到另一个凳子上,并无奈地舔舐被火圈烧焦的皮毛,给懵懂的童年留下五味杂陈的感受。除此之外,动物园的耍蛇人、旅游景点供人拍照的大象和乞丐牵着的掉毛的猕猴,这些衰颓过气的景象也都是上古人类斗兽雄风的凄凉遗绪,常被环保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斥为野蛮落后的风俗,绝登不上大雅之堂,即使偶尔出现在新闻中,也会招致一片骂声。

斗兽,这个古代人如此熟悉的场面,真的不太适合出现在现代人的视野里了。但是“斗兽”并没有死,如果在一个安静的下午,你走进大英博物馆,去看那一整面长墙的国王猎狮浮雕,将耳朵贴近那些石头,你也许会听到狮吼、呐喊、铁骑突出刀枪鸣,看见国王的胳膊青筋暴凸,雄狮的眼睛流出血泪。

在宁死不屈的雄狮身上,亚述宫廷艺术家,那些手捏黏土,随伺国王的腓尼基俘虏,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他们迈前一步,把埃及人创造的“国王的胜利”大胆地改为“雄狮的死亡”。他们在雕塑中注入了新的力量,使那悲壮的情感如飓风一般扫却一切东西,也包括亚述王室的洋洋得意。在这些垂死的狮王面前,曾经那么不可一世的英雄主义也黯然失色——悲剧从此诞生,它在告诉人们:失败也许可悲,但并不可耻。同样,胜利者也不应当高高在上。真正的强大不在于能够战胜敌人,而在于拥有一颗能够原宥和怜悯失败者的心灵。

动物们的血泪没有白流,亚述艺术中体现的这种高贵情感潜移默化地滋养了在它之后的、长达两千多年的西方艺术史。斗兽并不只是这种微妙地存在,它们也经常以雄伟的实体存在过,庞大得让人一眼望不到边!斗兽场里有成千上万的野兽血溅沙场,但正因为它们的死亡,换来了帝国数百年的和平。罗马人十分重视这个模拟的沙场、动物的地狱,竟把它建得像铜墙铁壁般牢固、蜂巢蚁穴般精巧、通天之塔般高大、琼楼玉宇般美丽——只要一走进这个微缩版的罗马帝国,贩夫走卒和皇亲国戚之间的界限就神奇地消弭了,他们拥有共同的身份:观众。罗马的皇帝们就这样精明而又残忍地把帝国的根基牢牢地建立在这动物们的墓冢之上。

当然,在沾满动物之血的刀刃上,也有些闪光的东西。在看屠杀表演的拥挤人群中,就常常混入一位好奇的骑兵军官,他几乎研究了所有被运到罗马的动物,也常常观看动物表演,从动物行为学的角度探索其奥秘。这位抱着科学研究的态度去观察动物的人,就是写出《自然史》的古罗马博物学家老普林尼。虽然此书写成于大角斗场竣工的前一年,但不可否认,那段时间是罗马人对斗兽活动最为狂热的时期。这本书最终献给了他在日耳曼省任骑兵军官的亲密战友——后来做了皇帝的提图斯,而提图斯正是最终将大斗兽场修建成功的人。

后来提图斯死了,老普林尼跑到庞贝去救援被火山爆发围困的灾民,也被烧死了。但幸运的是,他对动物们的研究得到了很好的继承,这就是“动物学”这门学科的肇始。当然,那些王公贵胄囚禁动物以供自己玩乐的地方,也没有荒废,而是慢慢转变成了一种新的机构:动物园。这种建造专题公园蓄养珍奇动物的历史,几乎和斗兽的历史一样悠久。那些古老而强大的国家:埃及、亚述、罗马、中国和大航海时代的葡萄牙都拥有过规模庞大的皇室动物园。对于这些神秘公园的绮丽想象不仅成为了历史研究者的任务,甚至也为许多文学作品提供了灵感。虽然媒体经常披露某些动物园虐待动物的事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动物园仍然是人们了解、研究动物的最佳场所,也是许多珍稀动物最后的避难所。

从斗兽场到动物园,是自私的人类迈出的一大步,他们终于认识到,两河流域的古人早在几千年前就知道的真理:毁灭动物就是毁灭自己。人类和动物在一种艰难的情势下终于化敌为友。第一章 斗兽的起源堂堂男子唯有孜孜不息。——《浮士德》一 求幻少年色变得昏暗,远处树林的顶端还残留着夕阳金黄色的余晖,鸟天群在天空回旋着、聒噪着,它们很快就要回到自己的巢穴,平凡的一天将要结束了。但对这名叫“飞鸟”的印第安男孩来说,这夜晚却非比寻常。此时他在整理自己的小包裹,里面只有点火的火石,一小撮树叶包着的烟丝和一条薄薄的毯子。整理完了,他在父母的目送下走出了村寨。

飞鸟要去一个神奇的小树林,据说那里是“祖先”居住的地方,现在这位大人物也常常出没在那里。就在前不久,这位大人物还和村长说了话,要他警惕邻近村庄的恶意。飞鸟也曾向村长打听祖先的模样,但是村长用力地摇了摇他那满是老鹰羽毛的帽子,还对他做出了威吓的手势。可是就在今晚,他要自己去见这个神秘的“祖先”了,想想真是又激动又害怕。

飞鸟来到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小树林,找了块空地,收集了一些枯枝败叶,熟练地点起了篝火。他呆呆地望了一会儿跳动的火苗,忽然想起自己还有烟丝,于是赶忙拿出来,恭恭敬敬地把它洒在火上——据说“祖先”是好这口的。当这些都做好后,他盘腿而坐,闭上眼睛,开始在心中默念巫婆教给他的话:“全能的祖先啊,您是慈爱的守护神,我们全赖您而生存!您指导我们种庄稼,您教会我们打猎和战斗!明天我就满18岁了,是个男人了,今后我该怎么做?”

但是,飞鸟开始变得心不在焉,他饿了。出门前曾央求妈妈给他一点面包和腊肉,但是妈妈拒绝了,她认为在“祖先”面前大吃大喝是不敬的行为。好吧,对于一个男子汉来说,忍饥挨饿又算什么。当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忽然看见面前的篝火一晃,从明亮的橙色变成了一种奇异的蓝色,一直很嘈杂的虫鸣也听不见了,森林忽然静得可怕。飞鸟紧张地坐起来,四处张望。男孩“飞鸟”看到“祖先”(作者 绘)男孩“飞鸟”和“祖先”的故事是笔者为了说明图腾的重要性而虚构的,但类似的“求幻”(vision quest)事件却是真实存在的,“祖先”可能会换成一头驯鹿、熊或美洲虎等。人类处于原始社会中,这种信念会更加强烈。在那时,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畏惧的神灵,也是人类的导师,但这种指导不一定得通过神秘而不靠谱的“求幻”来获得,人类通过观察动物的生存方式也能得到启发。比如通过观察飞鸟行进的路线、动物的异常反应,可以预知自然灾害,这些都被古人当做动物指导人类的证据。

嗬!不知什么时候,一匹巨狼已经坐在飞鸟的对面,隔着火光望着他。这狼好大啊,两个村长那样高的男子,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才有可能摸到它的下巴颏。瞧它下巴颏的毛多长啊,就像老爷爷的胡子一样!它的眼睛是蓝色的,正是它呼出的气,让这篝火变了颜色。飞鸟的全身战栗,原来这就是“祖先”!他急忙站起来,双手合十,向它行礼。可这匹巨狼忽然走了过来,用嘴叼起还在行礼的飞鸟,把他送到了它那毛茸茸的背上,返身奔入丛林。密林深处自有一番奇景:一个头戴簇羽的威猛战士正和一队敌人作战,只见他抡起战斧劈砍,如入无人之境。但小飞鸟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这深夜的树林里,怎么会有人战斗。正在这时,巨狼仰天长嚎一声,把他像它身上的虱子般抖落在草地上。

飞鸟努力地睁开眼睛……原来这是个梦,无论是狼还是战士,这都是梦中的幻影。

篝火早已熄灭,天边已是鱼肚白,丛林里的小鸟正发出欢快的歌声,除了比家里冷外,这个清晨并不奇特。飞鸟爬起来卷起毯子,抖落身上的露水,坚定而轻松地踏上了返家的道路。虽然他还不大明白梦的含义,但已经见到了梦寐以求的“祖先”,这是最重要的,也是他最为急切地要告诉爸爸妈妈的事情。二 化身为鸟去爱你两百年前,在美国东部丛林和平原地带的印第安部落,这种被一人类学家称之为“求幻”的仪式还时常发生,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将要成年时,就会在某个夜晚被赶出营地,去见他的守护神。如果守护神在那个夜晚愿意托梦给他,他就会被认为是神所喜爱的年轻人,而守护神带他所看到的幻境,就是对他未来生活的启示。

飞鸟见到的巨狼就是这个集多种身份于一体的角色,它既是男孩的守护神,也被认为是所有村民共同的祖先,是整个村庄的庇护神,即所谓的“图腾”。但是“图腾”这个人类学术语太冰冷了,根本无法囊括飞鸟和同乡们那些丰富的情感和虔诚的心愿。如果要真正理解人类文明史中那么多屠杀野兽的习俗,我们也必须回到源头,看一看这历史长河,其实将野兽奉为神灵和导师,并对它们顶礼膜拜的风俗风行了更为久长的时间,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这也是为什么这本有些血腥味的小书会有一个如此温馨的开头。

事实上,先祖们曾心怀感激地认为,每一次人类新纪元的开创,都是由一个女人和一只鸟儿的结合而完成的——19世纪的爱尔兰诗人叶芝就是这么总结历史的:先是众神之父宙斯变成了一只天鹅,和皇后丽达相爱,生下了举世无双的美女海伦。为了争夺她,辉煌的大城特洛伊被夷为平地。一千多年后,上帝的圣灵变成了一只优雅的白鸽,和童贞女玛利亚结合,生下了救世主耶稣。人类学家认为,这些如诗般唯美的宗教故事只是原始传说的升级版,其实所有民族在其文明的初始阶段,都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是飞禽走兽的后裔。比如说,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吐蕃民族就相信自己是猴子和神女的后代。即使不是由动物所生,至少也是由动物抚养,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罗马城的创始者罗慕路斯和雷摩斯,这对被遗弃的双生子声称他们是由一头狂野的母狼带大。

借由神秘的联姻(或是作为人类的养母),动物成为了人类的先祖。但是在一种更为普遍的原始思维中,通过死亡,祖先的亡灵可以直接幻化为动物。幻化为动物的祖先仍然具有人类的智慧,甚至成为部落的精神领袖。正如前文所述的,小男孩飞鸟和他的族人并没有真的认为自己的祖爷爷是一头狼或是狗熊——他们只是出于强烈的缅怀,坚信先人伟大的灵魂绝不会轻易消失,而是在死后以另一种神秘形式存在。这种形式不生不灭,无影无形却强大无比。

和印第安人认为自己的祖先常常化身为狼不同,在地中海地区的先民们看来,蛇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穿行于墓室和腐烂的树丛,才是死者魂灵的最佳归宿。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中,拉丁民族的祖先埃涅阿斯分明看见他父亲的幽灵变成巨蛇,并吞噬了他奉献的祭品,这种对于灵魂的想象是当时罗马乃至整个地中海文明的共识。

对这些现象,权威的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已用清晰的语言阐明:“动物崇拜的三种形式:一是对动物的直接崇拜;或是把它们作为物神;最后是作为图腾,即部落祖先的化身而崇拜。”或者可以这么说:神、动物和祖先,在原始人类看来几乎是等同的,也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这种理念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变化,一开始只有杰出的祖先可以变成动物,到后来,只要凭借着一种执念,什么人都可以自由地变成动物,再变回为人。这种变幻不仅可以发生在死亡之后,在活着时亦可发生:南美阿比彭人的巫师就号称自己在某些时候能够变成美洲虎撕碎敌人。根据一位欧洲观察者的叙述:这位巫师在一个帐篷里,装模作样地抖动身体,发出老虎的吼叫声,这样邻族的女人们就哆嗦起来,她们嚷嚷着:“你们看啊,他的身体都被虎斑覆盖了!爪子也长出来了!”实际上她们什么也没有看见。有趣的是阿比彭人其实是捕猎美洲虎的老手,但他们竟然认为这种由人变的老虎更为可怕,因为它是杀不死的。蛇食祭品的壁画庞贝出土——古罗马帝国时期(作者摹绘古代壁画)庞贝的壁画清晰表现了罗马人对死后世界的幻想:一条祖先灵魂所化的巨蟒穿过草丛,吞噬了祭坛上的供品。实际上在自然界,蛇吞食祭品的事情很少发生,巨蟒也是非洲的舶来品,罗马本地并不出产这种爬行动物。

种种迹象证明: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强大的野兽被认为是在各方面超越人类的生命形式,是更高级的存在,简言之,就是神——但与那些充斥着他们的生活,野蛮而无灵性的动物们不同,这位动物之神超越了人和动物的界限,具有无上的精神性。在野兽面前,人类孱弱而无能,他们甘拜下风,时而幻想自己是野兽的子嗣,亦当拥有野兽的神力;时而又幻想自己能够直接化为猛兽扑向敌人,快意恩仇。三 百兽率舞的时代得不承认,在原始社会,这个我们难以想象的时代,人类和动不物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某种神秘的契约,强大的兽类之神不仅指导人们的生活,也允许人变成它的样子去完成自身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由于承受这种恩泽,人类也庄重地许诺,不但要敬畏那些凶猛的野兽,也绝不能恃强凌弱,要善待所有的小动物。谁知道呢?也许那个常在你家附近转悠的野兔,就是你去世已久的爷爷变成的。

如果这么想,许多传统的观点也都站不住脚了:那些画在悬崖、石洞、裸露的草地、投矛器和燧石上,甚至纹在原始人的身体上的动物,我们曾认为这是饥肠辘辘的猎人画出的幻想中的晚餐,或是在狩猎前的宗教仪式上,猎人、巫师和画家通力合作的结果,为的是要捕获真实的野牛,并在狩猎后围坐在篝火边大快朵颐。但现在我不禁对这肉香四溢的学说存疑,因为更多的资料显示,在许多原始文化中,常态化的生活图景并未被纳入创作范畴。《剑桥史前艺术史》一书就举过一个例子:挪威北部的阿尔塔海滨几乎找不到一块描绘鱼类的岩画——但是鱼类,尤其是鳕鱼,是曾经生活在这里的史前人类常吃的食物。犀牛群 肖维洞穴岩画位于法国南部 约在24000—20000年前(高火.欧洲史前艺术[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肖维洞穴岩画有史前人类的手印和14种不同种类的动物图案,其中包括洞熊、披毛犀和一些大型猫科动物。和别人不同,在阿尔克岩作画的史前艺术家无意掩盖自己绘画和思考的痕迹,就这样坦然地将绘制的痕迹遗留在洞窟里,这是艺术家追求完美的体现,甚或是一种随意的画风呢?这一点即使是老练的艺术评论家恐怕也难以定义。但可以肯定的是,反复涂改的画法使动物的形象不仅拥有惊人的准确性,还使画面变得厚重而有力度,因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艺术家们仿佛还嫌自己的描绘形象不够鲜明,于是在犀牛头部的外围用白垩涂抹,使那些犀牛巨大而肌肉虬结的头颅如同升天的耶稣圣像般散发着耀眼的白光,黄色的岩壁、黑色的墨线和白色的反白形成单纯又雄浑的画面效果,让人不禁想起文艺复兴时期的素描,达・芬奇和他同时代的艺术家也喜欢反复涂抹主体对象,并用铅白提亮高光,从而使描绘对象具有立体感和神圣性。出于对描绘对象超乎寻常的热爱和尊崇,古代和后世的艺术家在艺术手法的使用上达成了某种共识。

在遥远的古代,高级别的艺术表达的都是梦想,是极乐世界——这是现代人很难理解的,一个百兽率舞、有凤来仪的极乐世界。这样看来,原始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幸福,因为他们崇拜的、那毛茸茸的神,离他们并不遥远。

在后世,虔诚的基督教徒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天堂,见到日思夜想的上帝——但是原始人每天都生活在乐园里,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和“守护神”随时见面、叙叙家常。大家和睦相处,自由地徜徉在树影婆娑的密林,嬉戏在绿草如茵的旷野。去法国看看肖维洞穴的壁画吧,它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史前伊甸园的神奇景象:两万年前的犀牛和狮群,仿佛在哞哞叫着,摆动着肥胖的身躯,挨挨挤挤地走下黑黝黝的墙壁。真的,此时你还好意思说这些充满爱意和温存的图像只是围着兽皮的吃货在简单地描绘他们的食物吗?四 怯懦的英雄想是美好的,但它终究会遇到现实。在一个白雪皑皑的清晨,梦围着兽皮的画家走出黑黝黝的洞窟——他的画室。天寒地冻、饥肠辘辘,那可是传说中的第四纪冰川期的末期,他将如何获取珍贵的肉食,来补充体能抵御寒冷呢?对此我们的艺术家没有犹豫,他用雪擦了擦因为画画而弄脏的手,从角落里拿起牛筋制作的弓和燧石头的箭,默默地上山去了。印第安猎人给死熊抽烟(作者 绘)印第安人给死去的熊抽烟的做法让现代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但这样的例子其实非常多。死去的动物仍然让人敬畏,这不仅仅是敬畏动物,更是敬畏神秘的死亡。死亡不只是生命的终结,也是另一种开始,甚至比那动物活着的时候更加令人生畏。因此在许多文化中,人们把死去的祖先和动物制作成木乃伊,恭敬地将这骇人的干尸置于庙堂之内,并将其视为神灵。甚至认为只有死后,那些祖先和动物才会成为神灵,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古埃及人的神灵都是木乃伊的形象,这说明在埃及人的潜意识里,神灵就是死去的人。

生存的欲望胜过了一切,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昨日之神,也可能变为今日之餐,虽然这似乎是个悖论。但原始人的狩猎和现代人想象的不同。在我们的字典里,把人类进入山林捕杀野生动物,以获取肉食和毛皮的行为称为“狩猎”。同时我们也可以延伸开来,认为打猎的本质就是高级生命对低级生命的夺取,它是理所当然的,不应当具有道德上的意义。我们怎么可能想到一个猎人会为他打来的兔子而哭呢?

原始人则恰恰相反,由于将野兽视为“神”或“祖先”,所以在他们看来,狩猎行为是低级生物对于高级生物的挑衅和僭越,说得严重点,就是对于神灵的冒犯和亵渎。在这种以下犯上心理的驱使下,狩猎不是骄傲的生杀予夺,而是带有沉重负罪感的冒险行为。

在人类学家收集到的资料里,原始人纠结的内心世界展露无遗。

巨大的非洲象拥有惊人的力量和智慧,被视为平原上人和动物中当之无愧的魁首。因此,非洲的卡菲尔人捕猎大象时,是怀着谋反者的心态去做这件事的。他们先哀求这位王者不要踏死猎人,也不要狂性大发。当大象被杀死之后,不安的猎人们会聚在它庞大的尸体旁,举天发誓:杀死它实在是万不得已。但是死象的惨状仍然令他们恐惧得发狂,他们继而割下象鼻,把它作为其遗体的象征物敬畏地埋在土里,他们认为这是象王的灵魂和精髓所在,安葬了它,大象的幽灵就不会愤怒而报复捕杀他的人。

同样的情感也存在于印第安人的心中。他们在猎熊之前,也会尽力赔罪。当熊被猎杀后,人们会在死熊的嘴里塞上一个装满烟丝的烟斗,并努力向烟斗吹气,使熊的精灵能够嗅到烟草的香气,在死熊抽烟时,人们也会陪在熊的尸体旁和它一起抽烟,并试图同熊的灵魂和解,使其不要加害猎人。如果发生了熊杀死猎人的事件,那些有过“案底”的共犯反而会在内心窃喜,觉得熊的灵魂已经报了仇,同样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勾当,但这已是了不起的一步。

兔子永远不会去猎鹰,是的,它们永远也不会蔑视自然规律,去挑衅远比自己强大的动物,但是渺小的人类竟敢站在巨象前面,用弱小的胳膊举起茅草般的枪矛,畏畏缩缩又不乏勇气地发问:“神啊,我知道您是神。但我可以杀死您吗?我已经两天没有进食了,上有老下有小……”虽然有些怯懦和诡诈,却无法掩盖其英雄的光辉。冒着必死的信念去挑战不可能之事,去推翻曾经顶礼膜拜之物,这就是英雄主义。如果你在这上万年的斗兽历史里,在动物的鲜血和凌乱的骨骸里试图寻觅什么宝贵的东西,我想那就是人类的英雄主义。正是凭借它,曾经卑微的人类已然傲立在群峰之巅,俯瞰苍茫大地。虽然此时,那曾让人倍感骄傲的东西已然腐坏变质。五 矮人战巨象间如流沙般带走一切,但倔强的人类从不甘忍受这种流逝,他时们发狂地追求永恒。当后世的历史学家在发黄的纸卷上记载下那些惨烈的大战和辉煌的胜利之前,断发纹身的原始人早已经刻碑勒石,记录下另一种惊心动魄的胜利:在世界各地的荒原和高山上,古人类的英雄史诗铭刻在温热的石头上。

在南非开普省的石山上,就留存下了这样一幅人类猎象的作品,它的作者来自南非的传奇种族布须曼人,直至今天,他们还保持着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方式。虽然其绘画技术尚显粗糙,但就作品中激扬的生命力来说,它并不亚于达・芬奇的《安加利之战》。画面只展现了狩猎的一个片段,但足以在脑海中复原整个狩猎过程。

透过画面,我们仿佛看到一只半大的小象在灼热的草原上缓慢行走,它落单了。因为要追寻水源,象群已经不顾一切地离开了此地,把它孤零零地丢在了后面。即使如此,在浩瀚的南非平原上,这个天赐的食物也需要猎人们辛苦的追寻。

布须曼男人是天生的猎手,以擅长追踪猎物而闻名,一旦发现动物足迹,他们就会锲而不舍地跟踪下去,无论地形有多么复杂,环境有多么严酷。他们在长期的狩猎实践中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甚至能通过足迹分辨动物是否受伤。追踪猎物是整个狩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前奏,为此猎人们时常要离开营地,花费两三天的时间追踪离群或是受伤的动物。

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强壮的人种,相比我们常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黑人球星,他们十分矮小,男人的身高没有超过一米六的,女人只有一米四左右,但是智慧弥补了身高的不足,在猎捕大型动物时,这些小矮人们会使用带毒的弓箭,这个弱小的人种无法挽起强弓大箭,他们的武备也和其身高匹配,柔弱仿佛玩物。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他们的武器大有讲究,箭头和箭杆可以被灵活拆分。当弓箭射中猎物后,撞击力致使箭杆从箭头上脱落,但是箭头仍牢牢地嵌在动物体内,这时箭头上的毒药就会慢慢渗入动物的血液。涂抹箭头的毒药是从密林里仔细收集的剧毒植物、蛇毒和有毒的甲虫中提取的。这种带毒箭头既可用来狩猎,也可用来抵御外敌入侵。猎象 南非布须曼人的岩画约19世纪(作者摹绘古代岩画)这幅精彩的岩画发现于南非开普省,是尚处于原始社会的布须曼艺术家的杰作。除了对事件的精确描绘外,这幅作品在艺术上的造诣也是值得称道的,艺术家不但善于使用阴影增加形象的层次,也准确地表现了远近关系。

即使如此,小矮人们也不会单打独斗,而是组成六至十人左右的小组,这样在打猎时就可以使用阵法,现在落单的小象已经落入了由十个猎人组成的包围圈,虽然它只是一头还没有长出象牙的小象,但是在矮小的布须曼人面前它仍大得惊人。在一阵吼叫声中,人们围着这头象顺时针发力奔跑,使用车轮战法使它目不暇接、头晕眼花。与此同时,猎人们举起了他们的武器——树枝削成的矛,还保留着树枝弯弯曲曲的天然形态,矛头淬了毒液。他们中有两位拿着藤条做成的弓,在距离象较近的地方向它射毒箭,象的脊背处插着四根箭,上面有用燧石制作的毒箭头,箭杆尚未脱落。

由于武器的原始笨拙,抑或是毒液还未发生效力,受伤的小象仍不知疲倦地战斗着,尽管四条血痕从脊背上划下来,缠绕着它肥硕的身躯。象鼻子拖垂着,尚没有力量卷起袭击者,将他们重重地摔打在地上,也没有尖尖的象牙去挑穿敌人的肚肠,它唯一的武器是那柱子般粗重的腿,可以用来踩踏和踢打敌人。对于这些小个子们来说,小象的踩踏具有巨大的杀伤力,有四个人显然遭到了袭击,他们受伤倒地、喘着粗气,在滚烫的黄土中翻滚着,力图保持战斗的姿势,不愿拖累战友们。

无论过程多么艰辛,但结局是注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毒液开始发生作用,中毒的小象体力不支,倒地而亡。等待它的将是无情的宰割,而勇士们将在篝火前迎来他们的盛宴。六 物神和兄长我们试图宣扬布须曼人猎象的英雄主义时,不要忘了,对于这当群勇士来说,胜利只是一种延续生命的手段,他们绝不会像后世的英雄一样踩着敌人的头颅,挥舞着滴血的宝剑,露出骄矜的微笑,就像多纳泰罗雕刻的大卫一样。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英雄主义显得更为可贵和淳朴。

是的,蓬头垢面的勇士此时无暇骄傲,他们尚有大堆棘手的问题尚未解决:被他们谋杀的小象还需处理后事——掩埋象鼻或是什么别的安抚仪式。即使如此,这群僭越者的罪行也难以洗脱,须等一系列哲学问题解决后,他们才能够真正和自己的行为和解。

哲学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解决生活的问题,而不是和生活作对。由于前文提到了原始人独特的宗教理念,即那些强有力的野兽常常被认为是神,而杀死神,不仅是十恶不赦的罪行,也使这种宗教的义理受到了破坏,人们不禁自问:不生不死的神怎么忽然就被我们给轻易地杀死了呢?因此,部落的巫师们又创造出了一个新的宗教概念,人类学家泰勒把它笼统地称为“物神”。这个假想认为:每一种动物,甚至植物,都有它们的神。比如说世间所有的大象都共同拥有一个象神(物神),它不生不灭,统御象界,每一头象都会遭遇生死的宿命,但象神却不会。原始社会的猎人进而认为,只要不伤害到这位大象之神,人类就不会触犯到最严厉的自然法则。

所有的动物都可以成为枪矛的目标,而不用担心它们会灭绝,因为“物神”还在。这种宗教观念几乎被世界各地的人类族群所信奉,但是“物神”到底是什么样子,每个民族却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物神存在于每一个活的动物身体里,当猎人杀死那只动物,物神就会从尸体里溜走,进入另一个活着的动物。当印第安人同死去的熊说话,黑人在为他们猎获的巨象举行追悼会,这都是在试图取得这位受到侵害的物神的谅解,当物神被安抚后,他就会大大方方地进入另一个活着的动物的身体中继续生活,而不会变成游走于阴阳界、为害世人的怨灵。

另一种看法似乎更流行于整个美洲地区,这里的人们认为这位物神是一个巨大的、实实在在的动物,而不是游走于每个身体的缥缈幽魂。它也有一个更接地气的名字:“兄长”。兄长是所有同类中最为魁伟的,用雄伟的体态暗示它就是源头,是种族繁衍下去的保证。也就是说,如果能够看到一只像老虎一般大的猫,就可以猜测这就是世界上所有猫的“兄长”。兄长的概念乍一听有点脑洞大开,其实倒有现实的依据——在蚁穴中,作为蚁族源头的蚁后不都要比普通的蚂蚁大出许多倍?正如同蚁后平时难得一见,兄长也十分神秘,它深居简出、韬光养晦,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难觅其踪影,但一旦出现,江湖上必有一番血雨腥风。

我们不能狭隘地认为“兄长”或是“物神”只是人类为其杀戮行为开通而进行的合理解释。可以从原始宗教中看出,兄长的地位几乎等同于“造物主”。只是原始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尚未得到充分发展,还无法对那主宰万物命运的神秘力量做出解释。但一种恢宏的哲学构思和绮丽的想象已然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最终以种种惊人的尺度在他们的艺术创作中表现出来,这些天才之作反映了古人类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的惊人成就。巨大的红牛皮姆贝特卡的一处岩画——中石器时代(作者 摄)这幅作品的奇异之处在于动物比例的夸张:一头红色的巨牛屹立在那里,它的弯角和近乎矩形的头颅像极了立体主义的杰作。虽然我们无法辨识它和渺小的人类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它魁伟的形象满足了我们对于兄长这个概念的想象,同时这头印度人先祖描绘的巨牛使得我们不自觉地把它和大神湿婆的坐骑——神牛南迪联系起来。七 白马逝去英格兰牛津郡的尤芬顿,有一件奇异的“地景艺术”,恰如其分在地表达出原始人脑海中的神灵——兄长。这位神灵不再是含混的概念,也不是梦中的呓语。它屹立于天地之间,无比地清晰、健美和优雅,这是一匹在绿色草地上奔驰的白马,它被描绘得非常简练,其表现方式有如毕加索绘制的公牛。新石器时代的人类聪明地把地表的草皮铲平,露出的白垩土层塑造出这匹修长的(约115米长)的白马。它被保存如此完整,若不是考古学家在附近发现了一些石器时代的坟堆,我们甚至会认为那是昨天才完成的。

虽然获得了那么多的美誉,但如果不是从空中鸟瞰,恐怕谁也欣赏不了这幅苦心经营的作品。无疑地,这是人类奉献给神灵的礼物,它掌管这世间所有马匹的命运,是马儿们的“兄长”,世间的马儿在草地上奔跑,而这匹巨大的天马则在天空中疾速翱翔。人类描绘白马图希望吸引神灵的注意力,让他短暂地停留。是的,当马神停下来的时候,会低下头颅,用慈爱的目光俯瞰人间的马群和牧人,彼时,地上的人们也会放下手中的活计,仰望这位亲爱的神灵,并向其招手。

这奇异的作品也许是铁器时代的凯尔特人留下的,以此向马神祈求牧群的健康。虽然它时代晚近(约公元前400年),但创造它的种族尚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末期,还没有发明可记载历史的文字,这幅“史前绘画”忠实地反映了原始人类的宇宙观。当我们想象自己拥有上帝之眼去凝望着这诗意的图画时,头脑中是否有些许的混乱?当我们认为原始人只是一群茹毛饮血、嗷嗷乱叫的乌合之众时,其实应该意识到,相比于那些住在山洞里的祖先,居住在钢筋混凝土城市中的我们才是一群更为野蛮和麻木的家伙。尤芬顿白马约铁器时代(爱德华∙泰勒.人及其文化研究[M].连树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在绿色的草地上画一匹白马,这是一个多么质朴又大胆的想法。无论是以专业还是业余的眼光来看,尤芬顿白马都是一幅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史前绘画作品,它那成熟的形式和完好的品相总使人们疑心这是不是一个现代人的恶作剧,但是考古学家断定:这的确是史前人类的作品,但具体有多“老”,其意见尚不能统一,通过图像学比对,大多数科学家认为创作时间约为铁器时代;但一种新的研究认为时间应当再往前推1000年,属于青铜时代(约公元前1400~前600年)。

别说是现实,即使在梦境中,我们都不曾见到的奇景,却一再出现在原始人的生活中:在那个黄金时代,动物们还是人类宽厚友爱的兄长,他们诗意地栖居在一起,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兄弟反目,大地上洒满兄长的鲜血——那梦中的白马,也已扬鬃奋蹄,一去不复返。第二章 屠夫和勇士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这么多令人惊奇的事物,也没有任何国家存在这么多非笔墨能形容的辉煌业绩。——《历史》圣甲虫护身符 费昂斯材质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卢卡∙莫扎蒂.伦敦——大英博物馆[M].应倩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圣甲虫是埃及宗教中最具原创精神、也最耐人寻味的元素。将一只丑陋的、为人不齿的小虫和孕育万物生长的太阳联系起来,颇有禅宗里“粪便中寻找佛法”的智慧。由于太阳是宇宙间主控一切的力量,如同心脏在人体中的地位一样,因此圣甲虫又是心脏的象征,是往生极乐至为重要的元素。在木乃伊层层叠叠的尸布中,圣甲虫形状的护身符总是占据着心脏的位置。人们歌颂它、膜拜它,无论是在哲学上还是美学上都赋予其极高的地位。它甚至拥有一个单词——heper,这个单词是诞生的意思。一 太阳和屎壳郎混沌沌的,又过去了几万年。这时在非洲北部的荒原上,已经混亮起了文明的曙光,那亮光的地方被称作埃及。当埃及人孤独地站在这片曙光之中的时候,地球上还是那么的荒凉和沉寂,对自然的认知,他们没有任何可资学习的先例。这个早慧的民族跟随自己的感受创造了宗教,和原始人将他们所惧怕的猛兽敬为神的理念不同,埃及人并未将宗教的基石建立在恐惧之上,可贵的是,他们将对科学的探索引入宗教的范畴。

怎么说呢?当看到一只黑不溜秋的屎壳郎在干燥的土地上,用后腿费力地推着一个又圆又大的粪球时,埃及人如同昆虫学家般蹲下身仔细观察,并陷入沉思。埃及人想象着他们的太阳神“拉”在天上推动太阳一定也是这副模样,当屎壳郎的幼虫从粪球中“破粪而出”时,他们更为惊喜,觉得太阳从地平线上喷薄而出的样子也必定如此——是的,太阳神一定和屎壳郎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也许在一天中的某一个时候(比如早晨),变幻莫测的太阳神就会化身为一只精美的屎壳郎,于是他们将这种小虫称为圣甲虫。太阳,这个无论在哪个民族都要顶礼膜拜的天体,就这样和一个卑微丑陋的小虫联系了起来。

总之埃及人造神,不是依据虚无缥缈的幻想,而是来自于对自然的细致观察和逻辑缜密的推理。通过此法,埃及人进而发现人间、宇宙和动物其实是可以交流的,只要在它们之间架设一道名为“宗教”的桥梁,宇宙就会变成一个圆融贯通的整体。猫和鳗鱼 古埃及壁画年代不详(作者 摄)埃及人和日本人大概是世界上最喜欢猫的民族,希罗多德记载了一个趣事:埃及人在失火时不去救火,反而会去观察猫有什么反应,如果有只猫不逃跑反而跳到火里烧死了,他们就会举城哀悼,认为这是猫有灵性的表现。而在祭祀女神贝斯特的时候,他们又会把猫活活杀死以祭神。

然而,就如他们建造的金字塔一样,即使只拆除一块石头,整个体系就有坍塌的危险,这自成一体的宗教世界也是如此坚强又脆弱,任何一个生物都是不可忽视的,没有重要和次要之分,哪怕它微小如芥。埃及人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善待他们目力所及的生灵。牵一发有可能会动全身,谁知道打骂一只瘦弱的猫咪,是否会触怒天上的神灵贝斯特,而引来不可弥补的灾难呢?因此埃及人会把自家养的小动物视为自己的孩子,当家里的狗死了,他们会痛哭哀悼,并剃掉全身的毛发,而猫死了,则会剃掉自己的眉毛。

动物们的自然死亡尚且让人们如此伤心,杀生更是万万不能的。在死者的《亡灵书》上这样郑重其事地写着:我没有从婴儿口中夺过牛奶,也没有从死人的棺材里撕过布片;我没有在牧场上捕猎过野兽,也没有掏过圣鸟的巢……我是纯洁的……我是纯洁的……我是纯洁的。但即使是最虔诚的埃及人,也发现了这宗教有着可怕的漏洞,它和日常生活(特别是人们对于美味肉类的需求)之间那深深的隔阂,照这种理念搞下去,动物世界会繁荣昌盛,而人类自己就要因为缺乏蛋白质而营养不良了。

因此,那些爱吃肉的大人物觉得有必要对这个对动物过于怀柔的理念进行修正。

底比斯的祭司就是这么做的,这些聪明人告诉从希腊远道而来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我们的大神阿蒙虽然长成公羊的样子,但你要以为他就是一头山羊就是你傻了,在大多数时间我们是无法看到阿蒙的,你也没有见过你们的神,对不对?

但人们祈求神佑时,面对空空如也的神坛未免有些失落。就像疯狂的粉丝追逐他们的偶像,虔诚的人们也坚持要见神一面,不得已的,仁慈的大神阿蒙会选择在一个特殊的时刻出现在香客面前,但是他仍然不愿意以真相示人,于是他杀死了一头公羊,用羊头遮住了自己的面庞,并把公羊皮裹在身上。公羊 石板浮雕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爱德华∙泰勒.人及其文化研究[M].连树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这只有着雍容仪态的美丽公羊,是阿蒙的圣兽,由于它拥有极强的生殖力而被底比斯地区的人们膜拜,是阿蒙幻化示人的形象。阿蒙本是个名声不显的小神,但当底比斯成为埃及的首都之后,阿蒙也一跃而成主宰宇宙的大神,尊贵无比。这种对于阿蒙的崇拜一直传到希腊,以至于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还率军深入埃及腹地,去请示阿蒙的神启。

说实在的,这个在希罗多德时代(公元前4世纪)产生的修正版使埃及宗教产生了本质上的变化,更把埃及人原有的视动物为神灵化身的教义进行了篡改——现在,动物的高贵神性被抹杀,而成为了神的面具。让我们觉得神灵是喜欢公羊这种动物的,但也仅此而已。总之,人们再也不用发愁向阿蒙祭祀的时候要用什么动物了,合适的祭品已经找到:一只健壮的,长着美丽弯角的公羊。公羊就这样从神灵本身变成了神灵的牺牲,但通过这种修正,动物的神性被大大消减,不但可以用于祭神,也可以祭人的五脏庙了。二 被爱的和被杀害的对于动物的爱已深深地植入了民族情感,这是无法改变的。就但这样,埃及人在矛盾中生活着:在祭神的日子里,他们一边大口吞咽裹着蜂蜜和橄榄油的烤牛肉,一边深深自责,流下伤心的眼泪。当希罗多德风尘仆仆地来到这片土地时,他敏锐地感受到了埃及宗教中的自相矛盾之处。在现实世界这种奇异的分野表现得更为强烈:同样是鳄鱼,一些人对它顶礼膜拜;而另一些人竟将之视为害兽而大肆捕杀。

底比斯及莫伊利湖周围的人们格外尊敬鳄鱼,它被认为是索贝克神的圣兽,掌管着雄性的生殖力。老百姓把鳄鱼当成宠物,家家都训养一条。鳄鱼迷们把玻璃或黄金的耳环戴在鳄鱼的耳朵上,在它的前爪上套上闪闪发光的金属镯子。被打扮得像贵妇人一样的鳄鱼每天都用活鸭子喂养(埃及不产鸡)。这些鳄鱼活着时高贵,死了也值钱:它们的尸体会被制成价格高昂的木乃伊,并埋在专门的圣墓中。如今考古学家们已经发现了数以千计的鳄鱼木乃伊,这些精心包裹、保存完好的木乃伊在现代人的眼里如同一个吓人的毛绒玩具。鳄鱼神索贝克古埃及新王国时期(作者 摄)据说崇拜鳄鱼神可以增强男性的生殖能力,索贝克(Sobek)的意思就是“可生育的人”。可想而知这使鳄鱼成为了多么讨喜的神灵,为了生孩子,家家户户都养起了鳄鱼。而活的鳄鱼常常被当作隆重的国礼赠送给异邦的国王。事实上,鳄鱼的神性在各种早期文化中被普遍认同,在南亚的婆罗洲,达雅克人逮到鳄鱼之后,还尊敬地称它为“老爷爷”;而印度尼西亚的卡扬人捉住鳄鱼后也不敢将其杀死,只能任其死去。

但埃列庞提涅市的市民看到这位大神时却在吞咽着口水,他们喜欢用“红烧”和“熬汤”两种方式供养它。希罗多德兴致盎然地记述了人们捕捉鳄鱼的巧妙方法:把一块美味的猪里脊穿上钩,并让这块肉飘在河面上。与此同时,猎人会在岸上狠命打一头小猪。猪的嚎叫引来了鳄鱼,一等它吞下带钩的肉,岸上的人就拼命拉绳子,把鳄鱼拉到岸上,猎人再迅速冲上去用泥巴糊住鳄鱼的双眼。三 穷人吃肉 富人玩耍样的命运也降临在河马的身上。同这种形体巨大、性格温和的野兽曾经大量生活在尼罗河中。由于它行动迟缓又长着大肚子,埃及人把它和怀孕的女性联系起来,并塑造出一个女性的神灵塔沃里特(Taweret),让她专门护佑怀孕的妈妈和小宝宝。但形象可爱的河马实际上是极为危险的动物,它们力大无穷,强大的咬合力和粗长的獠牙可以瞬间置鳄鱼于死地。河马的可爱和凶猛并没有使它拥有免罪的护身符。根据文献记载,埃及第一个伟大的法老:统一上、下埃及的纳尔迈就是在猎河马的过程中被河马所杀的,这位勇敢的战士竟殒命于河马之口,证明了这项活动的危险性。但人们对肉食的欲望胜过了一切信仰和恐惧,为了糊口,从古王国时期一直到成为罗马的行省,埃及人从未停止过对河马的捕杀。这些屠杀已经成为尼罗河畔标志性的风景。如今大肚子的河马神已伤心地离开了这个国度,在尼罗河流经埃及的那一段,再也没有了河马的踪迹。猎河马 官员“泰”墓冢的浮雕萨卡拉出土 古王国时期(作者 摄)从这幅4500多年前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埃及人在大自然中猎取野兽时生机勃勃的景象:男人摆出激烈战斗的姿势,如同投掷三叉戟的海神雕塑一般优美。紧绷的绳索和强壮的胳膊似乎蕴藏着巨大的张力,就连那如同墙壁般、密不透风的纸莎草丛,都赋予了画面一种紧张感。艺术家在纸莎草、捆绑小船的绳索和扬起的投枪组成的纷乱的下坠直线中,画了一条不十分清晰的水平线,由此将画面分割为两个世界,水面上人类为生存而战;而那未知的水下世界,动物神灵们也在做着自己的抗争。

对所有事物充满好奇的希罗多德向人们描述了河马的样子,但他似乎没有看过猎河马的场景。在一幅古王国时期官员的墓室壁画上,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古人狩猎河马的样子:在犹如青纱帐般的纸莎草丛中,四个深赭色皮肤的矮壮汉子赤裸着身体、站在一艘小船上,正在投入一项紧张的战斗。

站在船头的两个人用左手抓着绳索,绳索的另一端在河马的大嘴里,显然他们使用了和猎鳄鱼类似的方法,即先用诱饵钓住了河马,然后收紧带钩的绳索,迫使河马被带到水面。这头力大无穷的巨兽看见那些猎手,愤怒地嚎叫着,想要冲上去攻击他们,或是去撞击摇摇欲坠的小船。但在船尾,艄公灵巧地调整着舵,控制着小船避免和河马的正面冲突。与此同时,猎手们扬起了手中的矛(希罗多德告诉我们这些矛的手柄正是用干燥后的河马皮制作的),矛头可能是燧石,也可能是青铜。虽然河马皮坚肉厚,但借助尖锐的枪矛,猎手们强大的膂力仍然可以刺穿它们。在两个扬起矛的战士身后,一个人俯下身体,一只手费力地扯着水中的河马,另一只手把绳索一圈一圈地缠在肩上,通过这艰苦的角力,将试图逃跑的河马一点点地带离深水区。有意思的是,即使在描绘紧张的战斗,古埃及艺术家仍然是这个世界最冷静的观察者,他们仿佛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们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杀戮者,自然界的杀戮每时每刻都在进行。即使没有人类的介入,河马也会陷入和鳄鱼的恶斗之中,难分胜负。猎河马 马赛克镶嵌画意大利南部 古罗马帝国时期(作者 摄)埃及文化对于任何时代的人来说都是极富魅力的,罗马人更是如醉如痴,他们的努力使垂垂老矣的埃及文化重获新生。在这幅作品中,我们看到埃及和意大利南部有着地理和气候的相似性,这使得古罗马人更为认同埃及的风物,艺术家在异国情调的画面中添加了身着罗马服装的猎人,让人产生一种时空穿梭的错觉。

古埃及的猎人就这样通过艰苦卓绝的战斗向滋养他们的尼罗河讨要肉食,一晃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尼罗河还是老样子——但它已是罗马人的尼罗河。在一幅古罗马别墅里的壁画上可以看到,这条美丽的大河变得越来越热闹了,新事物正打破数千年的一成不变: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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