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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1 0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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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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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志菊开放的日子

车志菊开放的日子试读:

内容提要

分开的时候,心又沉了,心沉无声。我们有几多思绪能整理得清?人总是纷纷扰扰,简单的事情总伴着复杂的回忆。那首MEMORY唱不尽当年我与你一起的芳华时代。

镜中的自己,我看不清,我变了吗?我不知道。从自己的瞳孔里找寻自我,我仿佛依稀又见你的身影,青丝宛如流水,对,是你婉婉。我的记忆里有你的几页我已经用包装细细收藏,害怕哪天突然记起角落里依旧有个你却已经布满尘埃。可能我错了,我是看不清自己,太不清。我们分别已是多少个月缺月圆了,我把你的名字放哪去了?直到现在,突然想起,哦,婉婉,是你吗?我用疑问掩盖住了自己的过失,原谅我,我把你的名字一次又一次地遗忘了。

雪中恋

“烈火,抱歉,我在也无法兑现我的诺言”。“雪依……”“千言万语”此时此刻都无须在表白,我明白心里其中的痛楚,因为我跟你一样同样在乎。“雪依,还能在见到你吗?”“能!我将化作苍月的一草一树守护你的爱,我的爱将化作蓝色的大海永远相伴你”。(一)邂逅

一道耀眼的光落在一座岛上,随后我便来到了这个人世。我不知道我的谁,我更不知道我的身世这一切一切都是一个迷,我落在一个角落里赤露着身体,望着旁边一片蔚蓝的大海,茫茫然……头有点晕晕,朦胧中有一个影子,很纤细却又很高……。

烈火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白衣是最初印在我脑海里的记忆。

相遇,如此简单。

他不经意间的一个随机便落在我的面前。我无住的望着这个高大而帅气的男人,他默默不语却从他的包袱里取出一件淡蓝色的长裙为我穿,我的心在跳,我不懂得人间至爱,所以不明白爱情。“你叫什么名字?”名?我不知道。“你叫雪依?”“雪依?谁?我?”“是的,你的项链上刻着你的名字,你那么弱,以后就跟着我学习魔法吧,要知道在这里应该学会怎样保护自己”。(二)成长

我跟了烈火之后,便知道我生活在一个叫苍月的地方,这里远离了城镇的繁华,平静而又惬意。

烈火常常在我耳边轻语说我是他见过最美,最美的女子,第一次见到我便说我是一个精灵……

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是谁。头又开始痛了,每每我在沉思或者我在学习到一种新的魔法的时候我的头就是会很痛。模糊中同样有那么一个影子在轻声招唤着我的名。雪依……

我练习魔法的速度很快,连烈火都有些惊讶。

春天的气息布满了整个玛法大陆,日子还在静静的流逝,只是烈火不在带我去冒险,更多的时候是依偎在他身边陪着他看苍月的海。观海,望日出日落,大雁南归。风有点咸咸的。烈火时常是抱着我,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我不想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一点都不行。而每一次的无言相对,我能感觉他望我的眼神愈加温柔了。

我生日的那天,烈火回到家中送给我来到这个人世收到的唯一份礼物。龙之手镯。我兴奋看着他不语,烈火只是温柔的注视着我然后将我拥在怀里。这是他表达爱意的唯一方式。耳边他轻轻的说到,“依,明天我带你离开苍月到盟重一些日子那里很安全,我会来看你的。好好学习新的魔法。等你学成冰咆哮后来在带你回来。”“可是我不想离开苍月,离开你”。“傻瓜,听话,等学会了最后一种魔法我会在带你回来。”烈火只是这么跟我说的,但是我并不知道其实他只是想让我更安全。因为骷髅家族跟牛魔家族将连合一起攻击苍月岛。这是一场灾难。(三)盟重

这是一个繁华的小镇,烈火说的对,这里真的很安全。城的四周都有侍卫把守,一般的怪就跟本无法里来,我到了这里便不在清闲,更多的时候是去练级,因为我想快些练成冰咆哮,那个时候就可以跟烈火在一起了。他很久没有来看我了吧。头又开始痛了,那个身越来越近可是就是看不清楚,她又在轻唤我的名,依依……

真的很久没有烈火的消息了,他不在的日子我总是很想念他,偶尔到店里买药或者修补衣服的时候会听到一些人在讲关于苍月的事,我便会停下匆匆脚步听听。我只是想知道更多苍月的事,更多关于烈火的事。“听说苍月出大事了,传说中的暗之牛魔王跟黄泉教主出现了,它们想占领整个苍月”。“哎,是呀我也听说了”。“好像圣战跟天尊在商量对策”。“对对对,我也听说了,圣……”

……“雪依”烈火来看我了。也带来了一把细长的骨玉权仗。“烈火我明天就可以练习冰之咆哮了。明天你就可以带我离开这里了。明天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吻便落在我的唇上,这是我来人间第一次遇到的激情,他的吻很深很绵。“依依”他呢喃的唤着我的名。他的吻快将我熔化掉。“依依,我明天还不能带你回苍月”他停止了亲吻温柔地看着我说道,“我想你也听说了吧,暗之跟黄泉……”“烈火,无论生死,我都要跟你在一起。”“小傻瓜……”他不在说话,只是紧紧的搂着我。(四)苍月岛

烈火跟以前不同了,他不在穿白衣,而是换上了一件蓝紫色的长袍,手中的龙纹让他显的更精神,而身后是一只我不曾见过的却是不容许任何侵犯他的高贵神兽。“不能轻视它们”这是一个穿着天魔神甲,手拿裁决之仗的男人说出来,我想,他就是人们所说的圣战吧,冷冷的。看上去很高傲。他是迭戟,烈火告诉我。“这个月的最后一天黄泉教主跟牛魔王便连合起来占领苍月”烈火掩饰不住平静。“只是雪依……”

头又在痛了。那个影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只是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头晕……天地在旋转……晕过去了。“雪依,雪依……”烈火扶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轻声问到。“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一来到这个人世就是这样,脑子里刻着都是一个人的样子,很高。可是却又看不清楚。”“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嗯,只是这个人一次比一次近。也时常在呼唤我的名。”“也许!”旁边的迭戟开口了,“也许雪依是我们要找的法神,她的身体在你的身体里,曾听烈火说过,你练习魔法的速度比常人更快,也许是的。”

沉默……(五)生死,别“不要。”我不能让它伤害到烈火。我扬骨玉从空中招一了一道雷电,深深的霹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它不在靠近烈火,它用它的手捂住被我那道雷电霹裂开的伤口大声的在风中哀号,是的它烦燥而愤怒,慢慢的向我走过来,我的心在颤抖,愣在原地却不知道如何是好,头又开始痛了。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我绝望的跪在地上,拿着骨玉的那只手同时抱住了头,仿佛时光倒回,穿梭记忆……那个影子更近了,也逐渐清晰了,是一个红衣女子!她同以前一样轻轻的唤着我的名。雪依,这一次我却应了她。“你终于开口”说话间,我感觉自己身体在发烧有一种光环绕着我。我的身体在飘。“雪依。”烈火呢喃的叫着。“雪依”打倒暗之后,同时身受重伤的迭戟也缓缓地站起来抚着胸口的伤。在轻轻的叫着我的名。“依依,你真的是法神”。

我变了,是红色的霓裳羽衣将那长年裹黑色长袍里的身段显示的淋漓尽致。

,第一次也觉得自己可以那么美。空气凝固了,只是黄泉教主并没有停止它的攻击。我不在怕它,轻身一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天空开始在下雪,是我在使用冰咆哮。“雪依……”绝美的身子在天空中旋转,只听见冰咆声和黄泉教主的嚎叫。它毕业不是小辈,虽然冰咆哮的威力很大,但是黄泉毕竟是黄泉教主。

我停下来了,留给自己喘气的时间看着烈火跟迭戟,他们都伤的很重。而那妖怪也快差不多不行了。它还在寒风中颤抖。“烈火,迭戟,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它永远消失?”

曾经的爱

刘芳说我永远是一个坏蛋,打比方说,我竟建议她袒胸露乳。不过,就一件事情本身来说,如果它在逻辑上没有反面的漏洞,那就没人有权利阻止它的发生。我对她说,我喜欢你。刘芳就用狡猾的眼光盯着我说,你为什么喜欢我?从数学理论来看,在这个命题上我没有反驳的余地。但我知道监考老师有一句口头禅:如果有谁胆敢东张西望,那就爱你没商量!所以我可以说,喜欢你没商量。不过那样讲会显得对刘芳不尊重,这绝非我的本意。从小到大我都是个讲礼貌的好孩子。我只能用温柔的目光盯着她慢慢地说,我不能讲清楚我为什么喜欢你,你能够告诉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你吗?就这样把球踢回去,让她哑巴吃黄连。这时刘芳她会笑着说,我不理你了。

刚认识她时,刘芳问我,男女之间存在真正的友谊吗?我说,你觉得存在它就不存在,你觉得不存在它就存在。刘芳说,我表哥告诉我,朋友是相互利用的,这会是真的吗?我答曰:没错,是我弨某的朋友将来就不要后悔被我利用。流芳就用嘶哑的声音说,你这家伙想怎样利用我?我笑着说,袒胸露乳让我一饱眼福!刘芳就恶狠狠地说,你为什么这样不要脸,我没有料到你会这样下流。我哈哈大笑着说,我也很吃惊自己的下流。她压低了嗓音,你为什么这么下流?我很有科学头脑地说,这就要去问我的父母,是他们造的我。反正我的每一次回答都卑鄙的很,让她非常生气。后来再没有说上几句话,她就气得脸色铁青地跑回教室去了。但没过几天她就笑嘻嘻地跑过来找我。我十分严肃地提醒她,你怎么能与这样一个下流的家伙做朋友呢?刘芳笑着说,你的直率真诚感动了我。她竟道出了从小到大我具备的唯一优点,让我也感动万分。结果我在当天的物理测试中没有及格,物理老师拍着桌子说要撤了我这个物理课代表的职务。我几乎是向他下跪才保住了小乌纱,因为我不想成为真正的三尺微命一介书生。后来我把自己被感动的事情告诉她时,刘芳白了我一眼说,成了三尺微命一介书生又有何关系,只要现在抓紧时间学会游泳,你就不可能像王勃那样英年早逝。

在这一段中,我不是弨华,更不是弨月早雪,我只是我。在这一段中,刘芳也不仅是刘芳,而是她。坦白地讲,她是我的启蒙老师,没有她,我也不会阴差阳错地爱上写作。我对同学说,高考一结束,我的三十一岁生日就会来临。可我找不到三十而立的过生日的感觉,就用一把火把自己曾经写过的东西烧掉了。当时我流泪了,但是没有哭,流泪不一定是哭。她曾经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需要它们,就送给我帮你保管。我却鬼使神差地把它们交给上帝去保管了。这似乎值得悲哀,但我至少可以用司汤达的话来解释:我活过,爱过,写过。西方有句谚语: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给别人留下美好的回忆。我没有那么高尚,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生命一片空白。留痕迹的想法是自私的,但并不下流。基于此,我相信,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要痛痛快快地烧痛痛快快地写。

作为朋友,刘芳最让我满意的是陪我练习长跑。长跑不需要多大力气,关键是能否有耐心和耐力。正如读书,只要每天花那么十几个小时安安静静地在教室里磨屁股,你就能拿到一张大学通知书。参加长跑比赛我没有优势,只有耐心。我最喜欢长跑结束后那种沉甸甸的充实感。这年头,人们都说要跟着感觉走。我大概是个特例,所以一直在给自己找感觉。找感觉这事容易让人误认为自己是个疯子。我爸看我不顺眼,就说你怎么这样不听话呀?我十分理解他,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会被人说成是疯子。好了,言归正传。刘芳陪我练习长跑是个动人的景观。我身体素质差,跑得慢,三百五十米的一个圈要十多分钟,刘芳看似乎身体素质好,跑得却像蜗牛,三百五十米一圈要半个小时。我对刘芳说,咱们真是生在一个好年代,假如在一八四几年的鸦片战争和一九三七年的侵华战争,咱们跑不过外国鬼子的话肯定要吃枪子儿。刘芳不屑一顾地说,这成什么话,不管是英国鬼子还是日本鬼子,咱们为什么不能拿起武器冲锋陷阵?我暗自想,凭咱们的速度去冲锋陷阵,活命的机会肯定相当大,虽然别人会误认为我们是怕死鬼。我们在操场上练习长跑是实在很有趣,假如你有幸在场,便会发现两个鬼影子在辽阔的操场上做角速度极低的圆周运动;当两个鬼影分开时,如果你的裸眼绝对视力没有达到二点零,你绝对分不清哪个跑得快哪个跑得慢。我们做那样的奇怪练习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直到有一天我们正跑入状态时,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步履蹒跚地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他们冲我们微笑,还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我从小就被我爸爸拎惯了耳朵,听力系统遭到严重摧残,所以他们在讲什么,我一点也没有听清。我只发现刘芳的脸色很难看。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她就模仿那个老头的声音笑着说:我们从前不敢来这里锻炼身体,怕出丑,看,人家二老就是活得潇洒,还把自己的头发染乌青亮黑。我差点气死了。刘芳建议干脆咱们去练习野外跑,让全县人民长长见识。后来我就和她绕着县城沿着街道漫漫地练习野外跑。这种跑法更让我兴奋,它给我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时刻在变化的风景画。那样,我就根本不愿意在学校里跑了。可后来刘芳泄气了。她就骑自行车,我跑步,这显得她是个女权主义者。她总在我前面七八米远的自行车上回过头来满脸坏笑地吐着舌头大呼小叫:弨哥加油,弨哥加油!我呢总是一边喘气一边想,要是把那辆自行车抢过来该多好啊!

写小说时我往往用右手,属身体的右半部分,且机械运动也要逻辑思维,所以我动用的应该是左脑半球。在校读书时总是胡思乱想,需要动用形象思维,所以那时的我动用的应该是右脑半球。我对生物学向来很有兴趣,可生物学对我从没感情。因为每次生物学测验我都是全班倒数第一名。但这不曾减弱过我对生物学的狂热和痴爱。生物学很神奇,一个简单的基因就足够你研究大半辈子。小学三年级我们没有生物学,只有自然课,那才是真正的理科综合。老师要求我们每一天写一篇自然日记。那时的我争做跨世纪的新一代,想得到老师的表扬,只是我从不注意观察生活,又太懒,总不觉得有什么自然现象可以记录,直到老师来检查时的前十分钟,写了十多篇日记,连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是不可思议。那里面的内容,连地球上最笨的鸭蛋都会写出来,无非就是今天桃树开花明天柳树落叶后天燕子归来大后天小草发芽。但那时的我想象力异常丰富。我在第一篇日记中写道:“今天我家的母猪生了十个小猪仔。”我在第二篇日记中写道:“今天张阿狗家的母猪生了八个小猪仔。”反正就是这样字胡乱写下去。那时的我是个天才,到第十篇时,我写“今天刘四家的母猪生了一个小猪仔”时突然觉得不符合事实,就立马改写为“今天刘四家的母猪生了一个大猪仔”。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我还可以把猪换写为狗牛马羊等等,只是我们那个村子从古至今还从来没有马和羊,要是践踏历史可真是罪过啊!我沾沾自喜地迎接老师的检查。他看了我那些破绽百出的日记后笑了笑,然后号召班上六十几号人向弨华学习,因为这个同学做事认真,将来肯定会有出息。那时的简直就像中了头彩。但我那时决没有想到我现在会出息成这个样子,整天躲在家里写这些对我国生产力的发展起不到半点作用的文字。后来再碰见我那恩师时,他说我虽然有不纯动机,但我的聪明劲还是不能抹杀的。经他这么一讲,我全明白了,要想现在有出息,最好从小到大都装成傻瓜。虽然现在很没出息,但我可以说没关系,至少我可以像柳宗元一样颇一文墨自慰。尽管这种自慰与手淫差不多。但我不想绝望,只好没头没脑地写下去。

这一切都过于匆匆,快得让我无法记录。我十八岁时还在读高中,本认为可以拥有最美好的日子,因为我始终相信十八岁是我的黄金时代。到现在我才明白,越相信存在的事物越不可能存在。比如说,现在我还活着,这是一个无法否定的事实。但是我为什么还活着?我活着是为什么?我有活着的证据吗?这都是些无法肯定无法回答的问题。唯一让我体会到我还活着的就是自己深处那份永久的忧郁和寂寞。忧郁和寂寞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的,也许,因为拥有它们,我现在才是幸福的。

我弄不明白同学们为什么喜欢在寝室里讲脏话。要讲也要光明正大地到教室里去讲啊!刘芳却劝我,他们在寝室里讲脏话属于正常现象,你如果放聪明一点的话就不要去理他们。如果他们讲话不妨碍我睡觉,我当然可以不理不问。刘芳还说,和集体对抗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如果她在高一时就给我提这个建议,那我也不会得罪那么多的同学了,以至大家都希望我早早地死去。几乎没有人愿意和我交往,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刚才的臆测不是完全脱离实际。但我从未感到过绝望,一是自己喜欢写文字,二是我认为孤独可以成就天才。其实我算不上孤独,一则我哟刘芳这个好朋友,二则我可以装疯卖傻地和同学们吵架。我一般不和别人大家。我爸爸告诉我说,打坏了自己很痛,打病了别人要赔钱。有一次同学在寝室里讲话让我实在受不了。我就用粗嗓子大叫一声,某某某,要吵你到外面去吵,好不好?他就双手叉腰说,我偏要吵,你又能把我怎么样?我说,你还讲不讲道理?他的胚大,说,我不讲道理你又能把我怎么样?我的胚小,我又能把他怎么样?但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我就说:好!你有种,咱们今后走着瞧!嚷完了这一句,我就光着身子从床上跳下来,再到我那沉重的大木箱里翻出一根相思鸟牌香烟狠狠地吸着。我估计当时我的样子很难看,很有黑社会老大的英雄气概,那时他就再没有讲话了。事实上到现在,我还只是除了自己,不能把其他任何人怎么样。高考结束后的第十分钟,我就躬着身子低着头慢慢地走到他面前,握着他的手,就像战败的日军士兵那样子说,咱们现在都是社会青年了,以前有得罪大哥哥的地方,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

点上一支烟到窗外去看夜景,这是我的积习。每一次在我的视野中,那柔和的路灯光洒在银灰色的水泥公路上,那种色彩的配合犹如水彩画中的打蜡那样恰到好处,真是一种无法企及的美。我总是在想,从前我和刘芳度过的日子就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美。那种美简直可以让我心碎,可以让我一无所有。只是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厌恶美,甚至仇视美。希特勒要杀尽犹太人,是因为犹太人曾经侵犯过德意志民族的利益。我和刘芳招之大家的不满,大概是我们刺激了他们的丑恶心态。这年代什么也无法讲清楚,我只能相信自己写给自己的甜言蜜语。

我总是抓紧时间来涂文字,是因为我害怕死亡;我害怕死亡,是因为我太响应杰克-伦敦所宣扬的热爱生命。事实上对于热爱生命这个话题,我没有发言权,因为自己还不明白怎么样才能好好地活下去,或许我现在干的事情正是自己浪费生命的表现。默里泽欧代表意大利《诗学》杂志刁难德里达,问他:什么是诗?德里达用了七天八夜才在自己的哲学困境中找到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立足点,然后开怀大笑地说:诗就是记忆和心灵。我也想刁难德里达,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我估计他再用七天八夜也答不出来,他答不出来是因为他没有想出真理性的答案。人们只是说,生命在于创造,生活是幸福的。事实上我们这里,根本就不容许创新,人们根本就不承认美好的事物。大家认为只要有生活保障,不管现在多么单调乏味,就是幸福的。罗素说:须知参差多态才是幸福的根源。大家真是有负上天的好生之德。坦白地讲,我不明白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我只知道拥有快乐和自由的心灵才是最重要的。写作的意义在于交流,更在于自由。我可以什么都写,也可以什么都不写。在这种充满创新和挑战的活动中,我可以永远保持年轻。

刘芳说:我们是朋友,所以我们可以什么都做,又可以什么都不做,朋友的真正意义就在于此。事实上不是我想得罪刘芳,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这就是我们每个人自己。但我们有时也很难把握自己,所以我很喜欢刘芳是我的知己。如果她是我的红粉知己,那我将会乐不可支。那样,我们可以一起去大街上卖包子,会拥有更多的乐趣。

我有一个朋友看了我写的一些文字后说:难道你写的东西没有一点假吗?关于真假问题,我可以引经据典地写上七天八夜。但也犯不着那样子来折磨自己,我只要昂起我的头轻蔑地哼出一句:难道现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吗?对于此我只需用这样的话语方式,而且我也坚定地相信,这样的方式才是最有力度的。虽然自己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我认为最幼稚的知识教育工作者比最聪明的道德教育工作者更为宝贵。有关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我相信他们都是单纯的好人。中国有句古话,在其位,谋其政。校领导就该有校领导的样子,教师就应该有教师的样子。只是有时候做作的过分,校领导就不成其为校领导,教师也就不成其为教师。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但我不想说出任何一例,因为我害怕得罪师长。写作时感到疲劳,我就一边欣赏夜景一边抽支烟。我之抽烟是因为我身边没有师辈和长辈。如果我抽烟时被他们看见,他们就会痛心疾首地说我变质。对于我自己来讲,我再也不敢在我父亲面前抽烟了。这并非是我没有反抗的勇气,而是我不想让他伤心。但同时我又想,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我就要勇敢地走下去。这可是我从笨蛋一样的刘芳身上所学到的最值钱的东西。

那么多的人都是假正经,实在让我受不了。读书时,我们学校在夏天有一个规定,禁止男女同学袒胸露背进入教学区。我从小到大学了十多年中文,读“袒胸露背”四个字总觉得拗口。做事情是要相信自己的感觉的,我就调动起自己全部的汉语语感默默地读“袒胸露×”。感了那么十多次,我才读出了“袒胸露乳”。咱们校领导实在高明。天气一热,他们把衣服一脱,就想象着澡堂里女同学袒胸露乳的样子。他们就淫笑一百回,再想,怎么跟同学们说呢?最后用七天八夜才造出这么一个怪词“袒胸露背”。如果大家都袒胸露乳地进入教室,咱们的老师也只是凡人,食色性也,结果教育教学质量一定要下降。况且那样的话实在有伤风俗。在有伤风俗的问题上,我和校领导是有着一致的立场的。我一直反对有伤风化的事情,虽然心里喜欢得要命。今年我们有一个高考作文模拟题,有一句“把自己当作别人”。用这种以己度人的方式来看,我就不好意思说校领导了。刘芳说:我们身边的一切都是假惺惺的。刘芳还说,人类之所以认为自己是地球上最高级的动物,就在于人类的虚伪是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可比拟的。她还说,你虚不虚伪?我说,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党国我向来都是真诚的。我说,咱们能不能袒胸露乳?她说,我们为什么要袒胸露乳?你是不是很好色啊?我说,对呀!我很好色,但咱们是朋友,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呀!刘芳说,哦,我明白了,虽然我不是你的女朋友,但我还是有朋友的义务来帮你的,就这样吧,我袒胸,你露乳!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刘芳是个美丽的天使。她扯碎了我那张寂寞的大网。我总是用一双冷酷的双眼来看待周围的一切。我觉得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不合理,不合理的东西就应该被废除掉。但我也常常觉着自己不合理,也应该被废除掉。所以我总是苦苦寻求自己可以活下去的理由。当我临近绝望时,她悄悄地来到我的身边,用月亮女神那样温柔的声音告诉我,人活着为何就不能坦然一点?

高考失败后的我一怒之下把自己积蓄下来十几年的文字烧得精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成了鲁迅先生《拿来主义》中的混蛋。我现在试图用最有力度的语言来表现自己的情绪和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如果读者看了我的文字后,并未体会到什么力度,就说明我写作之前酒还喝得不够。只要有一个人看了我的文字后能笑一声,不管他是笑我的浅薄还是笑我的怪诞,我都会很开心。文字能够让人发笑是我的最低目标,虽然这有媚俗的嫌疑。也许有人说这个目标太低俗了,但低俗不是某件事物不能存在的理由。在我眼中,文字自古以来就没有高雅和低俗之分。古文家说白话文低俗,白话文作家也不会认为古文是高雅的。我高中时的化学老师有一次骄傲地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说得实在有道理!化学老师给我的印象就是天真活波,因为他讲完那句话后笑嘻嘻地压低了嗓门说,我希望大家不要把我的观点传出去,免得影响其他老师的教学情绪哦!我真的快要笑死了。化学老师的成功之处就是在于他使枯燥无味的理性课堂充满了让人心醉的人文情调。现在我可以借用那种人文情调,用我理性的声音骄傲地说一句:这个世界上没有低俗的作家,只有低俗的读者。讲这句话我可以用小命做担保,毕竟自己是亡命之徒。道理讲明白了,实际操作却非常困难。我有一个高二的朋友说,每个人都是艺术家,最关键的是他能否得到大家的认可。他说的话有滥情之意。我喜欢揭别人的疤,如果我坚持自己的写法,读者也许会觉得反感,导致自己与读者产生距离。如果没有读者的支持,即使我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作家,我也会悄无声息的饿死在马路边。那时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后交给警察叔叔也起不到半点作用。柏杨先生的每一篇文章中都有“读者老爷”四个字。他这样来讨好读者或许是出于同样的考虑。高中读书时,我的一个朋友说,写作文就是为了讨好老师。他和我一样写作文总是得不到高分,我当然可以理解。他的话也反映出为何我国的人文事业现在越来越差。坦白一点讲,原因就在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就是卖淫人员和嫖娼人员之间的关系。两种关系的唯一区别就是作者的收入太低,付出太高,卖淫人员付出少,回报多。同时我要讲明白一点,读者和嫖客是没有大的区别的。说这句话的前提是,我向我的一个朋友学习了一点弗洛依德的东西。如果这种状况再不改变,咱们的全面奔小康就不要谈了。邓小平爷爷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他也没料到大家阳奉阴违,结果抓出现在这么一个怪物,而且此怪物还被大家戏为有中国特色。于现在的我而言,愤怒的话不应该多说。写作的最大难度就是作者要借助自己的文字生存下去。但在这样一个知识氛围和人文环境中要做到这一点是难上加难的。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放弃我的文字事业而去开创有中国特色的诸如恐怖主义之类的什么事业。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我的小说中,“七天八夜”这个词出现的频率是非常高的。我也不会料到自己总会重复使用这个词。标准的文学要求作者把一个意思用好几种方式来表达。这对媚雅的作家来说并非一件难事,对媚俗的作家来讲却有一定的难度,况且总是媚俗的我根本就没有一丝成为作家的希望。我读书时的作文总是离题,这就是一个明证。我的老师针对我的消极思想说,弨华呀,将来你即使成了作家也是个反动作家。当时还以为他在夸奖我啦,现在却觉得不对头。他到底是在夸我还是在贬我?从自己的写作能力低下来解释自己总是用“天八夜”似乎太不合常理。毕竟这个世界上最笨的小孩子也都会变着法子说“六天七夜”“八天九夜”。但要讲原因,我必须谨慎。我现在写的是小说。小说属于文学的范畴。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讲“赖在文学上,可以给自己在圈子中找到一个立足点。有这样一个立足点,就可以攻击整个圈子,整个阳的世界。”我没有希望走进那个文化圈子,我也从不认为自己的文字中怀有一种恶意的攻击。我也可以赖在文学上说话,这样我就不再是弨华,而是弨月早雪,我就不必为自己的话负法律责任了。不再绕弯子了,我总会不由自主地用那个“七天八夜”是因为我读高三时听说本县有一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青年因为自己是杀人嫌疑犯而活活地被公安局打了七天八夜而死亡。我也想打人,把别人打个七天八夜,我心里一定痛快死了。那时听说了这事就有一个臆测:公安局的刑侦人员先把人家打晕,再让它画押,那个倒霉蛋醒过来后又坚持说自己没杀人,如果我是当时的刑侦人员,就有两大难处,把它放出去吧,它会在法院上控告我侵犯它的生命人权,丢饭碗事小,进三公里事大,不把它放出来吧,它又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在这两头为难的饿处境中,唯一的好办法就是把它打死,然后写报告说杀人嫌疑犯某某某畏罪自杀。我用它代替他,因为在新世纪的公安眼里,杀人嫌疑犯根本就不是人,可任由我们打骂。袁世凯说:诛荣禄如诛一狗耳!我可以说,咱们公安机关人员杀一个嫌疑犯如杀一猪耳!这些话就此打住,免得自己成为第二个倒霉蛋。

丑话说在前头,这一段还是激进分子的疯话,不应该出现在小说的笔体中。不感兴趣的,请跳过这一段。我总觉得习惯对大家有一种误导,以为一个人可以在学校里可以很好地发展成长。还想提醒一下读者,以下文字带有攻击性,虽然我的攻击力度并不大,但有心脏病的家伙最好跳过去。中国的教育,说来让人伤心。政府根本就不注重教育投资力度。羊毛出在羊身上,难怪万千学子天天痛苦不堪了。我在学校里除了那些毫无用处的东西,我全都没有学到。老师说,我建议大家不要带功利色彩来读书。但用钱买来自来水我们也可以当作矿泉水喝呀!既然国家把教育当作一种产业,家长们也把巨额的学费当作家庭的教育投资,我们这些学子有什么理由不把接受教育当作购买商品?花了那么多父母的血汗钱,买来的确是满头满脑的垃圾,如果咱们还不是有理性头脑,我想象不出大家现在为何不是嗜杀成性?忍让精神我们也要提倡,但不至于要大家都跟在李洪志屁股后面当拜脚狂吧?我国政府总说还没有能力来改变这种教育机制,可为什么饭店宾馆里有那么多花公款吃喝玩乐的家伙?既然各种公司企业可以出卖,为何教育产业中的学校不能出卖?把学校卖出去难道不是增强竞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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