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文库四(14-18)(套装共5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2 1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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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娜塔莉·巴比特,[美] 露丝·怀特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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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文库四(14-18)(套装共5册)

不老泉文库四(14-18)(套装共5册)试读:

找寻美味

盖伦的行迹图

序幕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称太古的时代。那时候,大地才刚刚形成,要过很久才会有人类开疆辟土、开始修建市镇和城堡(这些市镇和城堡最终几乎都将沦为废墟),才会有人互不服气、争吵不休、大摆筵宴、自寻烦恼。在太古时代,生活在大地上的精灵们都在自己的地盘安居乐业,把那里装扮得美丽无比。大山中生活着小矮人,森林里生活着林间精灵,湖里有美人鱼,当然了,空中还有风精灵飞来飞去。

大地上有一个特别的地方,这里群山环绕、尘土飞扬、干旱无比。这儿生活着风精灵和小矮人,但这里没有湖泊,所以没有美人鱼。这里也没有林间精灵,因为实在太干旱了,树木根本就无法生长。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山里有个小矮人想找个适合开矿的地点,于是他拿着件尖利的工具在地上戳了起来。他戳呀戳,在地上钻出了个深深的洞穴。只见他又猛地用力一戳,一股清清的泉水从洞里喷涌出来。他喜不自胜,赶忙跑去告诉其他小矮人。大伙儿全都跑了过来。看到泉水,他们简直高兴坏了,于是就用沉甸甸的石头在上面盖了一座漂亮的房子,还用一块平整的石头造了扇很特别的大门,随后把它小心翼翼地挪过去,装在石头雕成的铰链上。有个小矮人用一块小石头做了一只哨子,那哨子会发出尖厉的声音,声调恰到好处—哨子一吹,房子上的石门就会打开,再一吹就会关闭。小矮人们轮流掌管这只哨子,而且竭力让这眼泉水既清澈又美丽。

不过,他们发现的泉水地处一片凹地,周围都是峭壁。于是,久而久之,凹地就积满了泉水;再后来,这儿便形成了一面小小的湖泊,清泉屋的屋顶成了湖中心的一座“小岛”。泉水继续喷涌,水面也越来越高。过了几年,清泉屋就完全被水淹没了,小矮人们再也无法进屋了,不过依然可以透过清澈的湖水看到它。一如既往地,他们可以吹起哨子来开合那扇石门。

水中自有天地。湖水开始变得生机勃勃。其中有一位可爱的小美人鱼,小矮人们给她取名叫阿迪丝。有个小矮人还把石块串起来,给她做了个漂亮的娃娃,并把一缕蕨菜系在娃娃头上当头发。阿迪丝对这个娃娃爱不释手。作为回报,她答应看守这座已经没入深水之中的石屋。于是,矮人们就把那只特别的哨子交给她。她给哨子装了个链子,挂在湖畔一块尖尖的石头上。每天清晨,她吹起哨子把门打开,然后潜到水底,在石屋的泡泡中玩她的娃娃。到了晚上,她就游出水面,再吹起哨子把门关闭,然后游去睡觉。

就这样,变化悄然发生了。湖水越涨越高,终于从峭壁上的一个楔形豁口溢了出去。湖水翻腾而下,涌入那片群山环绕、干旱且尘土飞扬的土地。这股湖水又分成许多支流,滋润着大地,这里很快就变得郁郁葱葱、生机盎然。森林拔地而起,于是林间精灵来到这里看管树木。再后来,人类也迁来了。他们建起市镇,选出国王;他们争吵不休,麻烦不断—不过他们倒是乐在其中,因为这些事大多都是他们自找的。小矮人们不再看管群山了,他们退到大山深处继续开矿,基本上不怎么出来了。再后来,他们两个一群、三个一伙地分开来,各自开矿,再也不住在一起了。住在树上的林间精灵因为知识渊博而深受人类仰慕,他们时不时来到树下解答人类的问题,不过没过多久,人类那些愚蠢透顶的问题就把他们惹恼了,他们不再有问必答。最后,人类也不再来问他们了。

阿迪丝这里则发生了一件伤心事。一天,她在清泉屋里玩娃娃的时候,突然听到一种以前从未听过的悦耳的声音。她放下娃娃浮上水面,看见一个陌生的人类男子。他坐在湖畔上,正用一个上面绷着弦的圆盒子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阿迪丝躲在一朵睡莲后面聆听,只将眼睛和耳朵露出水面。过了一会儿,男子把圆盒子放到一旁,伏下身去喝湖水,这时,他发现了挂在那块尖石头上的哨子。他拿起哨子吹了吹,可他毕竟是个凡人,根本听不到哨子的声音。阿迪丝又急又怕地看着他,只见他开始想把那哨子扔掉,却又停下来,看了它一眼,最后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男子拿起那把奇怪的乐器,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她朝他哭叫着,求他回来,但是他没听见。

阿迪丝颤抖着游向清泉屋。果然,男子吹的那声哨响已经让那扇石门关闭了,石屋被锁得严严实实。阿迪丝只能通过石门之间的缝隙看到躺在屋里的娃娃,可就是没法把它拿出来。从此之后,她就一直郁郁不乐。到了夜里,她就游上水面,来到曾经挂着哨子的石头那里哭啊哭,一哭就是几个小时。曾经有人听到她的哭声,写了一首有关她的歌曲,但就是没人帮得了她,因为小矮人们已经身在远方。

时光流逝,山下的市镇建了毁,毁了建,国王和他们的子民也是生生死死,世代更迭,在纷繁喧闹中过了一年又一年。阿迪丝、小矮人和林间精灵基本上已被世人遗忘,只有传说和歌曲里还有他们的影子。除了孩子或心怀鬼胎的人之外,再也没人认为他们是真的了。只因这些人还有足够的想象力,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比那些所谓的“奇迹”更令人称奇的事物,与之相比,那些整天都在我们眼前满天飞的“奇迹”实在是太没趣了。

1

高塔之上的书斋里,宰相狄克令来来回回地踱着步。他时不在时停下,双手无奈地伸向天空,然后又继续踱了起来。他的凤头鹦鹉站在栖木上,莫名其妙地望着他,脑袋随着眼前来回踱步的主人晃来晃去。“这样会闹内乱的!”他突然大声说道,“王国会分裂,社会会动荡,民众会对立!微笑会从人们的脸上消失,春天也会悄悄溜走!刚刚冒出来的小花马上就会遭到践踏,鸟儿的歌声也会无人倾听。”

房间角落里的一堆垫子上坐着他的书童盖伦,这位十二岁的男孩身材瘦削,总是乐呵呵的。听到宰相的话,他放下手头的书,眉头皱了起来。“闹内乱?”他问,“怎么会呢?出什么事儿了?”“是这样的,”宰相慢吞吞地坐到书桌边的凳子上,说道:“刚才我下塔,前去向国王禀报我所编纂的那本词典的进展,他对词典的第一部分十分满意。对于‘爱心’这个词,我是这么解释的:‘你家的小狗与你形影不离,那就是有爱心的表现’; ‘懊恼’一词的解释是:‘懊恼就是穿了双不合脚的靴子,又一脚踩到泥地里的心情’,他喜欢得不得了。看到‘笨手笨脚就是抱着一大堆盒子的模样’,他会心地笑了。其实,按字母顺序排列,A和B里的词条没有任何问题,直到字母L还没出问题,用‘国王陛下的文治武功’来解释‘厉害’显得尤为出彩。但是,用‘美味就是干鱼的味道’来解释‘美味’一词他觉得不妥,要我换一个解释,因为他不喜欢吃干鱼。一旁统领军队的将军则说,依他看,世间美味莫过于一大扎啤酒。王后也不乐意了,说是只有圣诞布丁才能称得上是美味。国王说那是瞎扯,谁都晓得苹果才是最美味的东西。这下子可不得了,大家争吵起来。不只是这三个人—整个王宫都吵作一团。我离开的时候,他们正吵得震天响,还挥舞着拳头。国王和将军怒目而视,王后则想让大家都听听圣诞布丁都是用什么做的。”“这听来不像是要闹内乱的样子呀,”盖伦说着,又乐呵呵地看起书来,“听来倒像是在犯傻。”“就是在犯傻嘛,”宰相不耐烦地说,“不过很多正经事一开始听来都像在犯傻。”

盖伦又把书放下,叹了口气说:“您别把‘美味’收进词典里不就好了?”“我办不到,”宰相说,“这是本正儿八经的词典,我不能随随便便就删词。”

就在这时,下面的庭院里传来了吵闹声。盖伦来到窗边朝下看去,只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涌出城门,在草地上围成一个大圈,圈里两个男人纠缠在一起。没多久,一人就把另一人打倒在地,高呼道:“李子才是美味!”然后昂首阔步、扬扬得意地回到城堡里,屁股后面跟着一群欢呼的观众。被打倒在地的那人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嘴里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开了。

宰相一脸愁容地摇了摇头。“这个活儿可真是个烫手山芋呀。”他说。“没准是个烫手苹果呢。”盖伦说。

2

伦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人遗弃在了城堡大门边,此后他就盖一直住在城堡里。当时被人发现的时候,他正在一个篮子里咯咯笑。人们把篮子带给国王看,国王往篮子里看了一眼,就气不打一处来。“哎呀,老天!”国王皱起眉头说,“是不是哪个傻乎乎的母亲觉得我会收养这个孩子,等我快死的时候把我的王位传给他?这怎么可能!有朝一日我会有个自己的儿子的。快把这个孩子拿走,看看哪个厨娘会收养他。”

不过,正在附近散步的宰相听到这番话,马上就来到国王面前。“陛下!就让我收养这个孩子吧!”他央求道,“我会好好照看他,保证他不会给您添任何麻烦的。”“哼!”国王说道,“你要这孩子到底想干什么?好吧,想要的话就给你好了,快把他抱走吧。”就这样,宰相高兴地把篮子抱走了,而国王转头就把这事儿忘了个一干二净。

原来,狄克令过着十分孤独的生活,他没娶过妻,一直孤身一人生活在城堡的高塔上。他感到孤独倒不是因为没有妻子,而是因为没有孩子。他想孩子想得慌,想得晚上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孩子的事。睡眠不足让他疲惫不堪,总是感冒,鼻子塞得一塌糊涂,只好用长长的胡须把脖子裹起来保暖。这让他痛苦不堪,总是愁眉苦脸的。因为鼻塞,在有要事向国王进言的时候,他说话的味儿都变了,比方说,在说“听我讲来”的时候听起来就像“盯我讲来”,说“万万不可”的时候像是“慢慢不可”。国王每次听到这些话都会暴跳如雷,这让宰相感到更加痛苦。

但是,自打这个小宝贝住进了高塔,宰相每天晚上都会美美地睡上九个小时,连呼噜都不打,也不再感到孤独了。他给孩子起名叫凡盖伦,意思是“小神医”,不过这名字太长了,所以人们大多时候简称他为盖伦。等盖伦到了一定年龄,宰相就亲自教他读书写字,让他做自己的书童。在盖伦看来,世界就是一个完美无瑕、不生稗草的花园,花园中心耸立着城堡和高塔,景色优美,宁静祥和。这可一点儿都不奇怪,毕竟,从收养他的那天起,宰相就对他悉心呵护,有求必应,二人互亲互爱,情同父子。

3

天晚上,王宫餐桌上气氛剑拔弩张。大家生怕别人忘了下午那争吵的内容。“晚餐吃什么呢?”国王咧开嘴,嘿嘿笑着问王后,“苹果,怎么样?”“老天,可别,”王后厌烦地说,“别再吃苹果了,大伙儿早就吃腻了。”“哼,都快到春天了,”国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可不想现在还吃圣诞布丁。”

王后扭头问坐在旁边的将军:“来杯葡萄酒如何,将军?”“要喝就喝啤酒,要不什么都别喝!”将军沉着脸回答。

就在此时,御膳送了上来。那是一块配着胡萝卜和土豆的大块烤鹿肉,还有盛在碗里的各种水果。客人们开始小声嘟囔,对御膳指指点点。对于这一餐,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不满意的地方。就在这时,宰相站起身来,向王后鞠了一躬。“陛下,真是美味佳肴啊,”他彬彬有礼地说,“我等一定会大饱口福。”“没有干鱼,你也会大饱口福?”王后瞪大了双眼望着他,问道。“嗯,当然会的,”宰相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回答,“我们也没必要每天晚上都吃干鱼嘛。”“总是添乱的老傻瓜才每天晚上都吃干鱼呢。”国王干巴巴地说。

宰相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闭上了双眼。“这是怎么回事,”餐桌另一端有人瓮声瓮气地说,“坚果到哪儿去了?核桃呢?栗子呢?碧根果呢?”说话的是王后的一个哥哥,名叫横蛮洛克。他站在那里气势汹汹地嚷道:“喂,坚果哪儿去了?我们的晚餐总是有坚果的。”“从现在起,”国王宣布,“晚餐不上坚果了。”

横蛮洛克阴险地笑了笑。他个子很高,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没有什么朋友,就连他的王后妹妹也不待见他。只见他双手往口袋里一伸,掏出两大把坚果,高高地向空中抛去,随即转身离去。坚果雨点般噼里啪啦地砸到桌上、掉到酒杯里,或是弹到客人的脑袋上。客人们都站起身来,闹哄哄地议论纷纷,不知如何是好。

国王好不容易才恢复秩序,让大家都坐了下来。他一拳捶在桌上。“瞧瞧吧,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嗯?横蛮洛克跑到哪儿去了?”他皱着眉头向四周看了看,“哼,走了更好,没他这里反而太平点。不管怎么说,这一切都是狄克令闹起来的,到底还得由他来想法子。”他朝宰相望去。“那么,你怎么看?”他问道。“嗯,”宰相满怀希望地说,“我们把这一切都忘掉就好了。”“不可能!”国王说道,“我们怎么可能忘得掉?”“那么,”宰相说,“我们就得问问所有人的意见,把这些意见都记下来,被选得最多的食物,就是我编纂的那本词典里‘美味’一词的定义。”“这主意很棒,狄克令,”国王说道,“走遍整个王国,问每个人—反正答案一定会是苹果。”“是啤酒。”将军说。“是布丁。”王后嘟囔道。

国王看上去很恼火,但他还是咬了咬牙,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那马上出发吧,狄克令,”他说,“不要浪费时间。”“但是我哪里能去呢?”宰相说,“我上了年纪,出不了远门了。”“那谁能去?”国王忧心忡忡地问道,“我们能信得过谁?”“我会派我的仆从凡盖伦去。”宰相说。“那好吧,”国王说,“只要他能靠得住,我们就派他去。”“他是个正直诚实的孩子,”宰相语气坚定地说,“是我的掌上明珠呀。”“是掌上布丁。”王后嘟囔道。“老天,你得了吧。”国王刚要发火,却又停了下来。他走到窗口,向外望去,看见有个人骑马一溜烟地穿过庭院,又跑过吊桥。“横蛮洛克跑了,”国王说道,“骑着他那匹叫作霸力赖客的灰色大马跑了。好吧,兴许他不打算回来了。不回来了倒好,老天!他一直寻思着篡位,统治这个国家呢。”他又回到餐桌旁自己的位子上,一脸严肃地望着众人。“所谓厨子多了做坏汤。”他说。“厨子多了做坏布丁。”王后嘟囔道。

4

二天早晨,大家都聚在庭院里给盖伦送别。宰相已经给他面第授机宜、装备停当,此行的目的他也已经了如指掌。盖伦的鞍囊里装了本很大的记录本,此外,还有笔墨、给众人宣读的圣旨和一张王国地图。盖伦所在的王国并不算大,只有三十英里见方,有四座城镇。基于城镇的数量,狄克令和国王决定给盖伦四周时间来做调查。“要是他能靠得住,四周时间足够了。”国王把宰相拉到一边说。“是我举荐的,”狄克令说,“我敢打包票。”“但愿如此,”国王说道,“可是这事总让我觉得不安心。”“让凡盖伦去您就放心吧。”宰相说。“唉,只好这样了,”国王将信将疑地说,“只好这样了—不过他会选什么当‘美味’呢?”“他没说。”宰相回答。“那样也好。”国王说完,转头向盖伦走去。盖伦正骑在一匹骏马上准备出发。这匹骏马名叫美骆,是国王的爱驹之一,它身披王家徽记,显得十分精神。“拿着,孩子,”国王对盖伦说,“路上带上点儿吃的。”说着,他把一袋子苹果递给盖伦。盖伦谢过国王,把苹果塞到鞍囊里,那里还有一包冻干鱼和一札做圣诞布丁的食谱。“大家听着!”国王当众宣布,“在这孩子出发去做调查之前,我有一件事情要和大家讲清楚。你们这些住在城堡里的人必须待在城堡里,不准东跑西颠地去拉票。我们都要在这里静静地待上四个星期,谈些别的事情。”“此言极是,”宰相说,“除此之外,别无他法。盖伦,祝你好运,每个周三和周六我都会派我的鹦鹉去找你,给你捎去消息。”“那就出发吧。”国王说,接着拍了拍美骆。马蹄咚咚地踏过吊桥,众人一片欢腾。马儿和骑手翻过一座绿草如茵的小山,穿过一片角树林,通往第一座城镇的第一条道路就赫然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时,盖伦已经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人们的欢呼声他早已听不见了。他在美骆背上一颠一颠的,感到既兴奋又开心,觉得这就像是在度假。骑在高头大马上游遍整个王国—这真是件美差呀。“你和我在城堡里生活的时间够长了,”早些时候宰相对他这么说,“你还小,不会轻易灰心丧气,出去闯荡闯荡、见见世面也好。”

盖伦站在高塔窗边,透过早春绿蒙蒙的薄雾,睁大双眼望着远方广阔的土地。这片土地一直延伸到远方的群山之下。“我怎么会灰心丧气呢?”他回答道,“我都十二岁了,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我能照顾好自己的。”“是呀,我也觉得你不会出问题,”宰相一边说,一边伸出手臂把男孩轻轻搂在怀里,也向窗外望去,“好吧,好吧,也许我是有点儿太悲观了,毕竟我上了年纪喽!”这会儿他的心情开始好转起来了。他摸了摸盖伦乱蓬蓬的头发,说道:“孩子,你会有许多奇遇的。来,咱们去收拾一下吧。”

就这样,盖伦出发了。他在清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得意扬扬地端坐在马鞍上,轻快地向前赶路。万事俱备,他乐观地对自己说,同时开心地把手伸到鞍囊里,掏出一个国王送给他的苹果。但是,当他一口咬上去的时候,却被一个非常坚硬的东西磕得牙齿生疼。他猛地缩回手,定睛一看,只见苹果被削去了一片果皮,果肉也被挖出了一块,塞进了一个核桃。“是横蛮洛克,”他自言自语道,“一定是横蛮洛克干的。”他盯着苹果看了一会儿,感觉背脊发凉。于是,他用力把苹果远远地扔进了矮树丛里,接着驱马疾驰。“真是傻死了。”他说着,吹起口哨来,那是一首轻快的小曲儿。在这美丽的早晨,苹果带来的不快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5

伦骑马来到第一座城镇的时候,已是正午时分。大街上熙熙盖攘攘的,人们正在打理着日常事务。看到盖伦和披在马背上的王家徽记,他们都停下手上的活儿,跟在后面看热闹。盖伦径直骑向镇中心的广场,随后依照宰相的嘱咐高声叫道:“大家都过来听令!本人到此传达国王旨意!”眨眼间,全镇居民都涌向广场,镇长好不容易才挤到盖伦身边。人们闹哄哄的,嬉笑着推来搡去。这时,镇长爬到了一旁的井台上,站在那里举起手来。“如此喧哗,成何体统!”他大喝一声,“肃静,肃静!如若不然,马上打入大牢!”

人群立时静了下来。盖伦用清晰洪亮的声音高声宣读圣旨:

本王所治之土凡能言者,须将如下情况如实报予吾之特使,以作登记:姓名、年龄、住址,以及汝等心目中世间最美味之食物。

盖伦将圣旨卷起来,又说:“烦请各位排成一队,我们可以开始登记了。”随后,他从鞍囊里将那本大记录本和笔墨拿了出来。

人们熙熙攘攘地排成了一条歪歪扭扭的长龙,加上小孩子,一共来了将近二百人,现场一片混乱。更糟糕的是,开始人们还只是议论着国王的旨意,但没过两分钟,议论就变成了争吵。盖伦刚刚登记了三个名字,长队中的某处就有人扭打起来—很快,扭打就成了拳脚相加,拳脚相加又马上就演变成了一片混战。整个广场一下子就成了战场,东西扔得满天飞,人们你追我打,摔到地上相互撕扯着衣服,嘴里喊着“是西瓜!”“是猪肉!”“是葡萄干蛋糕!”之类的话。镇长站在盖伦和马旁边的井台上,试图恢复一丝秩序,但他的呐喊声被淹没在了全镇人的喧闹中。最后,他爬到了盖伦的身后,在盖伦耳边大声叫道:“我们走!我得把卫兵叫来。”

美骆驮着他们躲避着飞过来的蔬菜,小心翼翼地绕开在地上扭打的人们,穿过了广场。他们拐到一条小路上,在一座小房子前停了下来,房子的标牌上写着“镇府”两个大字。“等会儿,我把卫兵叫出来。”镇长说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扯开嗓子吼道,“卫兵!听着,卫兵!”

听到这震耳欲聋的呼唤,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皮马甲、戴着头盔的士兵走出门来。他手握长矛,矛尖上还绑了个小枕头。“枕头是干什么用的?”盖伦问。“嗯,我们不想伤着人,明白吗?”镇长说。“听着,快过去让大家都冷静下来,”他对士兵说,“让他们挨个儿到这里来,告诉他们这是国王的命令。”

士兵拖拖拉拉地走了,镇长把盖伦带到了他的办公室。“这种紧急情况下有个卫兵候命,我真是安心多了。”说着,他一屁股坐在一张大桌子后面的椅子上。“不过,这还真是让人不安哪。国王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要招惹这么多麻烦?”镇长问道。“嗯,是这样的,”盖伦说,“宰相在编一本词典,在给‘美味’下定义的时候犯了难,就这么回事。真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都这么激动。”“噢,人们都喜欢让人兴奋的事,”镇长说,“不过,这次有些不一般,事情有些蹊跷。今天早晨有人禀报,说是有个骑着马的家伙四处散播国王的坏话。看在老天分上,我真希望他别到这里来。说不定,有些人对国王心怀不满,平静的表象下正有一股暗流涌动。统治者若是玩忽职守,就会失去民心,长此以往定生祸端—你要记住我这句话!”说完,他叹了口气,向窗外望去。

盖伦觉得自己听懂了镇长说的话。他的心思又回到了广场乱糟糟的人群那里,他们的吵嚷声依然可以听到,这让他突然想起了国王给他的苹果里的那颗核桃。早上的那种节日的气氛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隐隐的不安,这种感觉就像是这么个情景:你去追赶一位朋友,当他转过头来,你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一位陌生人。

6

天后,镇里的每个人都登记完了。完工后,盖伦翻看了记录三本,叹了口气,心想,如果继续这么调查下去,宰相恐怕不得不把“美味”这个词从词典里删掉了。因为到目前为止,人们选的美味绝无雷同,有些还怪复杂的。比方说吧,唯一提到苹果的选项是苹果蛋挞,但得用肉豆蔻而不是肉桂制作,而且,如果不用味道很重的黄奶酪来搭配的话,也配不上称为“美味”。这样的解释怎么能拿来当词典里的定义呢?

他把记录本放回鞍囊里,从办公室来到对面的镇长家。这是他在这里过的最后一夜了,他很高兴完成了这个城镇的调查,但是他也很喜欢待在这儿,因为镇长有个名叫梅德丽的小女儿,每天晚上镇长都会给她讲故事。盖伦已经跟着听了两个晚上,听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瞪得和梅德丽的一样大。镇长编的故事里有聪明的鱼儿和英雄,还有总是捉不住的白狍子和闹鬼的城堡,这些故事悠长而生动,让人身临其境。虽然盖伦很爱听,但他不想让镇长知道,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不过,他在城堡里根本就听不着这样的故事,除非有吟游歌手路过。这些故事让他着迷,他几乎认为它们是真的了。“今晚咱们讲个什么故事呢,梅德丽?”吃完晚饭,镇长问道,“是讲小矮人的故事,还是讲美人鱼的故事?”“爸爸,”她爬到镇长肩上央求道,“给我们讲个林间精灵的故事吧。”“我们?”“是呀,就是盖伦和我呀,他也爱听故事。”“林间精灵是什么?”盖伦朝梅德丽皱了皱眉头,问道。他希望镇长不会笑话他。“我的老天!”镇长说道,“这么了不起的孩子居然连林间精灵都不知道?那好,我告诉你吧。传说这林间精灵呢,总是独自住在森林中的树上,也可以说,他们是大自然的子民。他们非常非常老,也非常非常有智慧,愿意回答人们的问题。据说,要找到他们非得迷路才行。你在矮树丛中慢慢穿行,不知怎的,他们就知道你来找他们了。你走着走着,突然—嘭的一声,一个林间精灵就出现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告诉你,真是太棒了!”

梅德丽拍起手来。“你会去问他,他认为什么是‘美味’吗?”她问盖伦。“这真是个好主意。”镇长轻声笑了出来。“国王的确告诉我,让我问问每个人。”盖伦说,“你说我能找到他吗,梅德丽?”“噢,当然了!很简单!”她热切地说,“去年夏天我就遇见了他,压根儿就没特意去找呢。”“喂,梅德丽,可别编故事呀。”镇长笑着说道。“可是我的确见到他了呀,爸爸!”她坚持道,“那天咱们在玩捉迷藏的时候,我跑到了森林里很远很远的地方,您记得吗?我迷路的时候看到林间精灵了,他腰带上绑着只兔子,正在往树上爬。”

镇长的笑容不见了。“梅德丽,”他沉下脸说,“你应该知道,林间精灵只是传说故事里的人物而已。哪有人能在树上生活几百年呀!你要是真的开始相信了,我就再也不给你讲童话故事了。”随后,他就打发她上床睡觉去。“小孩子脑袋里总会有些古怪的想法。”梅德丽离开后,镇长说。他点上烟斗,往椅背上一靠。“当然了,你也还只是个孩子呢。”“哪儿的事,”盖伦抗议道,“我可是已经十二岁了呀。”“噢,”镇长叼着烟斗说,“我知道,很早很早以前,人们真的相信世上有什么林间精灵、小矮人之类的。当时人们还太愚昧。当然啦,现在我们对这种事情的认知比以前进步得多,早就不信那些迷信的东西了。”他吐出个烟圈,看上去扬扬自得。“我说的都是真的,千真万确,”第二天一早,梅德丽对盖伦说,“我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个林间精灵哪。”“如果是真的,那我必须得找到他,让他登记,”盖伦说,“无论如何,要去下个城镇,肯定会经过那座森林,我会去找他的。”“要是哪天回来的话,”为了不让爸爸听到,梅德丽贴着他的耳根悄悄说道,“一定要告诉我他喜欢的‘美味’是什么。”

盖伦准备动身的时候,镇长把他叫到一边。“听着,”他严肃地说,“换了我,我一定会留心提防这个到处散播国王坏话的家伙。我不晓得他是谁,但我听说他骑着匹大灰马,看上去很讨人厌。”

盖伦一听就知道,那个骑着大灰马的家伙一定是横蛮洛克。

盖伦很快就骑马出发了。这个清晨,乌云低垂,就像要下雨一样。除了镇长和梅德丽之外,没人来给他送别。有几个镇民静悄悄地站在井边,当盖伦和美骆嗒嗒地走过这里时,一个老人胳膊下夹着只小猪,突然跳过来,尖叫了一声:“是火腿!”马儿被惊得往旁边一闪,跳着穿过了广场。当美骆平静下来,开始再次慢步前行的时候,盖伦回头看了最后一眼。他看到两个女人正要将那位老人丢到井里,而另一个女人则拉着他的胳膊,想把他拉出来。看上去他们不像是乐在其中。而那只小猪站在鹅卵石路上,哼哼地叫个不停。

7

伦骑马离开城镇,穿过草地朝森林走去,那是一片绿油油、盖静悄悄的大森林。走到半路,他正琢磨着这雨何时才会下起来的时候,空中传来一阵翅膀扑打、鸟儿尖叫的声音。突然,凤头鹦鹉从乌云密布的天空中飞下来,羽毛纷乱地落在他的肩膀上。它紧紧抓着盖伦的肩膀,晕头转向地晃了一会儿。“我的老天爷!”盖伦惊得一时喘不过气来。镇定下来之后,他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三,宰相的消息来了。他把鸟儿从肩头抓下来,轻轻地取下绑在它腿上的折好的纸条。纸条上写着:凡盖伦:

大家情绪还算稳定。周一国王举行了一场宴会,还请了位吟游歌手来演唱。为了避免争执,他要求每个人自备晚餐。不过,发生了件怪事—横蛮洛克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们搜查了他的房间,只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搜查有何用—你们什么也找不到。按下葫芦浮起瓢,一分二裂生事端。”事情看来不妙。我很好,希望你也一样。宰相

盖伦一边尽可能地抓住鸟儿,一边把纸翻了个个儿,在背面写道:

第一个城镇登记完毕。人们因为意见不同而大打出手,每个人选的“美味”都不一样。横蛮洛克正骑着马到处讲国王的坏话。我很好,多谢关心。凡盖伦

他把纸条绑在凤头鹦鹉腿上,它如释重负地尖叫一声飞走了。盖伦坐在马上,看着它消失在乌黑的云朵里。乌云越来越厚,越来越低。“真搞不清横蛮洛克到底要干什么,”他自言自语道,“他才不是因为国王没在晚餐上提供坚果才发火的,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不想再想这事了,于是催促美骆往前穿过一片三叶草,继续赶路。

他刚进入那片橡树和山毛榉树的林子,雨就下了起来。雨滴噼里啪啦地打在他头顶的树叶上,偶尔有几滴穿过枝叶,挂在马鬃和他的头发上,像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他在森林里走得越深,头顶上华盖一般的树叶就越厚。开始打雷了,滚滚的雷声昭示着暴风骤雨的到来,但盖伦和地上的草儿一样,一点儿都没被雨水打湿。这时,树木的枝叶越来越低,要是他再端坐在马上,头发就会被钩到了,于是他滚鞍下马,和美骆像好哥们儿一样并肩走在一起,倾听着雨水落下来的声音。尽管森林里无路可循,但盖伦压根儿没去想自己是否会迷路,也没再担心横蛮洛克的阴谋。事实上,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林间精灵的事。

森林里闪着令人舒心的绿色微光,它从树干中透出来,无处不在。那些树干就像是伸进染了色的鱼缸的手指,而盖伦就像是一条小鱼儿,在手指之间游来游去。大树围绕在他周围,雨点在他头顶高处的树叶上舞蹈,他觉得自己越走越深,来到了一个静谧幽深、与世隔绝的世界。林间精灵一定是真的,他想。就在这时,他竟然砰的一声撞上了森林里最高、最大的树,一个深沉而低哑的声音从头上传来:“孩子,停下脚步,看看四周吧!你已经误打误撞,来到大森林的正中心—这事一百年都难得遇上一回。”

8

到这个声音,盖伦一点儿都不觉得吃惊。他把马拴在身边的听一棵小树上,抬起头,朝树上望去。但是,除了茂密的树叶之外,他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儿,树叶抖动起来,那个声音又说:“往后站!我要下来了。”只见一条又长又旧的绳子从树上垂到了地面。树叶再次抖动起来,抖得比刚才更加厉害了。盖伦看见有个人小心翼翼地沿着绳子滑了下来。

这位林间精灵已经很老很老了。他穿着树皮颜色的粗布衣服,腰上缠着一根绳子,上面挂着不少东西—一口炖锅、一根木叉子,还有些别的物件。在他滑下来的时候,那些东西叮当作响。他有一头又白又乱的头发,那头发真是长极了,等他快下到地面,盖伦才发现他的“腰带”根本就不是什么绳子,而是他的头发。“您就是林间精灵呀!”盖伦惊呼道。

老人下了地,抬头看着盖伦。他个子小小的,脸上干巴巴的全是皱纹,活像一只核桃壳。“我只是林间精灵中的一员而已,每个森林里都有一位林间精灵呢。我有九百岁了,”他说,接着又急吼吼地追问了一句,“你敢不信?”“我信,我信。”盖伦说。这位林间精灵看上去的确像是有九百岁的样子。他眼窝深陷,周围皱纹纵横,眼睛看上去像是按在西梅干里的两颗闪闪发亮的钉子。“这就对喽。”林间精灵心满意足地说,“我真有九百岁了。你是找我来问问题的吧,除了那个人,早就没人来问我问题了。人们原来总是来问我问题,但那已经是两三百年前的事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相信我的存在了。”“镇里有个小姑娘信,”盖伦说,“她告诉我,她去年夏天在这儿见过您。”“对,对,是有这么回事儿。有些孩子还信,但他们不来找我了。你知道的,他们的父母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他们一边觉得我不存在,一边又害怕我真的出现,所以不让他们的孩子来找我。这真是奇怪。”林间精灵坐了下来,两眼茫然地向森林里望去。他看起来干瘪瘪的,很轻,脚下的小草还是嫩嫩的,像是一点儿都没被压着。“当然了,就是不回答问题我也有很多事儿做,”过了一会儿,他接着说,“我得看管林子,希望你在进来的时候没把树枝折断。你们人类总是这么粗枝大叶、三心二意、不计后果,真是没有一点儿眼光,从古到今一直是这样。”林间精灵咧开嘴巴号叫起来,发出一种悲伤懊恼的声音。那声音仿佛绕着树干,像青烟一样盘旋上升,然后飘散而去。他怨气冲天地坐了一会儿,突然转身冲着盖伦问了一句:“孩子,你能爬绳子吗?”“我想能吧。”盖伦说。“那就上来,我给你看样东西。”林间精灵匆匆地沿着绳子爬了上去,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盖伦气喘吁吁地跟着他往上爬,时不时还要歇一会儿,好不容易才把脑袋探进了最下面的那层树叶中。他抬头向上看去,只见那根绳子穿过枝叶,一直向上延伸。那些枝叶向四面八方伸展开来,就像从蓬松的绿色衣袖里伸出来的粗壮的手臂。“快爬啊,孩子!”上方远处传来了林间精灵的声音。

盖伦爬呀爬,不时在伸过来的树枝上小憩一下。终于,他爬到了绳子的尽头,绳子在一根结实的树枝上打了个牢牢的结。这里已经过了大树的一半高,树干上有个树洞,林间精灵目光炯炯,从树洞里望出来。“进来吧,孩子。快进来,你慢吞吞的,就像只毛毛虫。”

盖伦爬进树洞,发现自己来到了一间干净的圆形房间,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中间的一堆灰烬和墙边的一张用树叶堆成的小床。房间对面还有一个大些的树洞,林间精灵不耐烦地用手比画着。“来这边,”他说,“别管这房间,从这向外看。”

盖伦走过去,透过枝叶间一个宽大的缝隙向外张望。“孩子,你看到了什么?”林间精灵问。“大雨。”盖伦回答道,“大雨和树梢,就像是一片又湿又不平整的绿色地板!”“还有呢?”林间精灵追问道。“我还能看见第一座城镇的影子。”盖伦说道,努力克制着晕眩的感觉,“就在那边,真是小极了!”“没错,”林间精灵扬扬自得地说,“的确小极了,简直微不足道。俗话说,凡事无常,那可不是第一座坐落在那里的城镇,在它之前,曾有另一座城镇,而那座城镇之前还有一座,一座又一座,九百年来就是这样。可是,这棵大树却一直矗立于此。你怎么看,孩子?”

盖伦感到有些头晕目眩得受不了了。他说:“我觉得,我这会儿想从树上下去。”

林间精灵盯着盖伦看了好一会儿,脸上愠怒的表情让他嘴边的皱纹显得更深了。随后,他叹了口气。“屡教不改,”他说,“这九百年来毫无变化,根本不懂孰轻孰重。”他继续说道,“那好吧,咱们下树。”

9

人又下了地。盖伦觉得好多了,他坐下来,好奇地望着林间两精灵。老人踱来踱去,查看周围树干上的树皮是不是生了虫,还把树苗根部的枯叶压压实。森林里到处都是新冒出来的树苗,他做这些活儿就像慈祥的母亲照顾孩子一般。“很早以前来找您的那些人,他们都问您一些什么问题呀?”沉默了一会儿,盖伦问道。“噢,他们想了解有关爱的问题,”林间精灵说着,消失在一棵粗大的树干后面。“还有战争,”他又从树干的另一边冒了出来,“以及权力—怎么才能把权力掌握到自己手中,诸如此类吧,真是荒唐至极。当然了,我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过,那个人还是经常来找我的。无论如何,他问的有些问题确实很不一般。”“您说的是哪个人?”“一个住在国王的城堡里,自称横蛮洛克的人。”

盖伦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么说来,横蛮洛克知道林间精灵的事儿,还跑来找过他!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传遍了全身。“横蛮洛克来的时候,都问了些什么问题?”他问道。

林间精灵在树根上坐了下来,打了个大哈欠。“他小时候经常过来,我教他变魔术,他就送我兔子吃。”他拿着木叉子在汤盘上敲得叮当响,舌头舔着嘴唇,“他现在依然送我兔子,昨天还带了一只来呢。你或许知道,他很坏,很邪恶,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关系,他想当一个坏人就当呗,反正归根结底,他也只是人类的一员。你们人类那么喜欢战争,总是打来打去的。”“战争!”盖伦惊呼道,“他难道想要发动一场战争?为什么?”“还不是为了权力。”林间精灵不屑地说,“权力,从古到今人们总是为此你争我夺。只要他送我兔子吃,我就会帮他。有何不可呢?这跟我没什么关系。”“您怎么帮他的?”盖伦急切地问道,“他都想知道些什么事?求您一定告诉我!”“不行,我不能告诉你。”林间精灵说,“好吧,我还是告诉你吧,有什么关系呢?既然他让我给他出主意,那我就给他出主意。我是个林间精灵,这片大森林是属于我的,不管问我什么问题我都能回答。”他又咧开大嘴号叫起来,不过这次不是哀号,而是一种自豪而满足的声音,就像一把利斧一样,劈开了森林那泛着绿意的静谧氛围。接着,号叫声低了下来,林间精灵轻声说道:“他想知道怎么才能找到制作那只哨子的小矮人,以及怎么才能找到湖中的阿迪丝……”

美骆突然发出一声嘶鸣,打断了他的话。马儿昂起头,鼻孔张得大大的,像是听到了什么。盖伦也听到了—什么东西正穿过树林,朝这边走来。“住嘴!”有人大喝一声。只见横蛮洛克牵着那匹大灰马霸力赖客,大步流星地走向他们。马儿呼呼地喘着粗气,好像刚刚跑了远路。横蛮洛克看起来很恼怒,脸色就和乌云密布的天空一样,黑压压的。他像一座大山一样站在两人面前,攥起拳头撑在身体两侧,冲着林间精灵说:“要是你再跟这个没事找事的孩子说一个字,那么你几百年都不会再有兔子吃了!”

盖伦吓得后退了几步,靠到了一棵树干上,但林间精灵却只是又打了个哈欠,挠了挠脑袋。“这次你给我带兔子来了吗?”他问。横蛮洛克从斗篷下拿出一只兔子,递给他。林间精灵接过来系在腰间那条头发腰带上。“我见得多了。”他平静地说,眼神有些茫然,像是笼罩上了一层迷雾,“几百年来,万事总是周而复始,就像是轮子上的辐条一样。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关系。”他急匆匆地沿着绳子爬了上去,消失在大树的枝叶之中,随后又将绳子拉了上去。“停下来看看你的周围吧,孩子,”他那气喘吁吁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从头上什么地方传来,“你已身处大森林的正中心,百年之内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盖伦站在那里,抬头向上望了一会儿,然后转向横蛮洛克。“他是说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是吧?”他突然觉得自己又小又瘦。

横蛮洛克横眉怒目地看着他。“牵上马,去做你的调查吧!不然我就告诉国王你在荒山野外磨洋工,浪费他宝贵的时间。我不知道这老头儿都告诉了你些什么,不过那无关紧要,国王不会相信你的。要是你去告诉他林间精灵的故事,他肯定会觉得你疯了。”

盖伦解开美骆的缰绳,正准备离开。然而,他又鼓足勇气转过身来。“阿迪丝是谁?”他问道,“林间精灵说你正在寻找湖中的阿迪丝。”“他把那个都告诉你了,是吧?”横蛮洛克说,“哼,无所谓,反正阿迪丝只是个幻想而已。”他沉着脸,把斗篷裹得更紧了。随后,他耸了耸肩,说道:“幻想又有何意义?”说完,他就转身牵着霸力赖客,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消失在森林之中。林子中那幽幽的绿色光线再次营造出一种静谧的气氛。现在,盖伦又是孤身一人了。

盖伦牵着马儿,步履蹒跚地往前走,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刚才他忘记问林间精灵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了。不过,认为他最喜欢兔肉应该没有问题。于是,盖伦取出那本大记录本,写道:

姓名:林间精灵

年龄:九百岁

住址:大森林的正中心

选择的美味:兔肉

随后,他将记录本收好,继续赶路。他想尽快走出这片大森林。

10

停的时候,盖伦好不容易走到了森林的边缘。太阳已经落到雨大山后面,为残云染上了一片橙红色的余晖。这时他想起来,早饭后到现在,他还没吃过东西呢。他一边骑着马,一边四处张望,看看能不能找个舒适安静的树丛,好在里面吃个晚饭,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第二天再继续赶路。不远处的小溪边有一个小果林,看上去很舒适安逸。于是把他马头一拨,高高兴兴地朝那里走去。

走到近前,他听到了歌声,还看到一堆烧得通红的篝火摇曳着,看来还有人相中了这片果园。不过呢,盖伦心想,无论这人是谁,总不会介意他在树下休息一会儿吧。他又骑近了些,这时他能听出那歌声唱的是什么了:

驰骋江湖留身影,

天涯浪迹有豪情,

大风起时我独行。

天下道路皆踏遍,

走过万水与千山,

风息云驻我心宽。

皓月一轮洁又皎,

你我都在逞英豪,

午餐已过日头高,

一觉醒来才叫好。

星稀月朗照天上,

不妨驻足到天亮,

日落西山真是爽,

或立或躺心欢畅!

盖伦从美骆背上爬下来,由它到小溪边上的莎草丛中吃草,自己则把鞍囊往背上一搭,穿过树丛,朝那堆烧得噼啪作响的篝火走去。一位年轻人正盘腿倚着棵大树坐在那里,叉着一只鸡在火上烤着。只见他身着一套红黄相间的衣服,身边放着把诗琴,琴颈上绕着一根色彩鲜艳的丝带,丝带两端落下来,搭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就像是被弄皱了的彩虹。一条棕色的大狗趴在一旁,看到盖伦朝篝火这边走来,它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了起来。“你好,孩子,”年轻人抬起头说道,“坐下吃点儿东西吧,这只鸡快烤好了。”“谢谢你!”盖伦说,“我想在这里过夜,行吗?”“没问题,当然行了!这又不是我家的果园。这果园是大伙儿的。即便不是大伙儿的,它也应该属于大伙儿。不管怎么样,有个伴儿我会很开心的。”“我这里有几个苹果。”盖伦一边说,一边把鞍囊从肩上放下来。有这么一个伴儿,他也觉得很开心,“除了苹果,还有些冻干鱼。咱俩分分吧。”

总之,这是顿丰盛的晚餐,两人吃得很开心,就连残羹剩饭也让那条棕色的大狗吃得一干二净。苹果里没再发现核桃,这让盖伦大大地松了口气。“好了,”年轻人说,“咱们聊会儿天吧。聊天和唱歌差不多,也是件很愉快的事呢。我叫歌多,这条褐色的狗儿是我的好朋友梅泽。我们穿过西边的大山来到这里,正往东边的大山那边走。我们为国王歌唱,也为愿意驻足倾听的人们歌唱。”“到处旅行一定很有意思,”盖伦说,“以前我从来没出过远门,一直住在国王的城堡里,这是头一次出远门。我叫凡盖伦。”“那么,”年轻人说,“既然你住在国王的城堡里,可不可以告诉我一点儿有关城堡的事情?两天前我去过那里,晚上有个非常奇怪的聚会:每个人都用个篮子带着自己的晚餐,而且都板着脸,谁都不笑。我本来想唱首关于厨子和圣诞布丁的有趣的歌,但是刚一开口就被国王喝止了,他命令我换首歌唱!”

于是,盖伦把宰相编词典,自己为了解决纠纷而出来做调查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发觉吟游歌手听得入了迷,盖伦就索性把横蛮洛克和林间精灵的事情也告诉了他。但是,吟游歌手听了却仰头大笑起来,说道:“呵呵,这个嘛,我是不会信的。住在树上的或许只不过是个普通老人,自称是个林间精灵罢了,并不是真的有什么林间精灵。”“可他和传说中的林间精灵一模一样呀。”盖伦若有所思地说道。“哦,传说就是传说—我一直都在唱这些传说,它们终究不过是虚构出来的美好的故事罢了。”

确实如此,盖伦心想。随着夕阳落山,神秘的大森林和林间精灵在他心目中渐渐模糊起来,横蛮洛克也似乎远在天边,变得无关紧要了。毕竟,他能对林间精灵和小矮人们做什么坏事呢?不过,确实有人在苹果里塞了颗核桃,而宰相也一直忧心忡忡,还有—想到此处,盖伦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困意渐渐向他袭来。“你听说过阿迪丝吗?”最后,他想起了阿迪丝的事,问道,“湖中的阿迪丝?”“啊,有首美妙的歌儿说的就是她的故事,”吟游歌手说着,拿起诗琴用大拇指拨起弦来,“这是一首悲伤而美妙的歌,大部分都没传下来。我给你唱唱父亲教我的那一段吧—他只从他父亲那里学过这么一段。这首歌原来肯定要长得多,但是,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这几百年来许多部分都失传了。”

盖伦舒展身子,平躺在草地上,吟游歌手拨动诗琴,弹出了一串美妙的音符。夜晚的微风轻轻拂动着琴颈上那条五彩斑斓的丝带,篝火中最后的几根小树枝闪起了微弱的火光。梅泽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盖伦只听见吟游歌手唱道:

两个月亮徘徊在荡漾的水波间,

两个银色的月亮挂在一对儿天幕上——

就像珍珠一样柔润,一样闪亮。

在那湖边,水面打着旋儿的地方,

她坐在那里,绿色双眸闪着泪光,

坐在那里低头啜泣,暗自心伤。

可怜的阿迪丝,就坐在水波荡漾的地方。

湿润的星星闪耀在人鱼腮边,

湿润的白色星星镶在夜空的衣袖上——

在幽暗漫长的岁月,闪烁着微光。

传来的话语她难听端详,

只寻见,她在湖水涌起的岸旁,

有人问她:“阿迪丝!你为何如此悲伤?”

人鱼无语,只有泪千行。

当最后一个音符从诗琴上落下时,盖伦陷入了梦乡,就像是一片雪花融化在暗夜温暖的空气中。他的梦中尽是些湖呀、雨呀什么的,还有芦苇丛中美人鱼的闪闪鳞光。

11

二天一早,梅泽最先醒来了。它一醒来,就用舌头把还在睡第觉的人一个个舔醒,所以盖伦和歌多马上也清醒过来,商量着吃些什么。

他们一人一个苹果,再加上一只昨夜剩下来的凉鸡腿,美美地享用了一顿早餐。“再过几个星期,这些果树上就会结苹果了。”吟游歌手抬头看着果树的枝叶,说道。一年一度的花期将至,新生的花蕾正含苞待放,不久就会绽放出美丽的白花。一只蓝色的松鸦在枝叶间叫个不停,它那靓丽的羽毛和清晨的蓝天相映生辉。盖伦也坐在那里,心满意足地抬头看着。宰相认为今年春天会悄悄溜走—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在这么一个美丽的清晨,那些令人不快、十分危险的事情就像是玩笑一样。不过,想到宰相,他又想起了他的使命—为何他会在四月的一个清晨,在离开城堡数英里的地方,坐在一片果园之中呢?他严肃地提醒自己:“你还要完成一个调查呢。”“我得记下你选的‘美味’。”他对吟游歌手说,然后取出那本大记录本,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准备做记录。“可我并不是你们王国的人呀。”歌多说。“我知道,”盖伦说,“可是,你也不是其他某个国家的人哪,所以我应该把你的意见记下来。兴许你会在这里定居呢。”“我不会在任何地方久住的,”歌多说道,“当然,你想记就记吧。不过我选的‘美味’虽然简单,但是也挺讲究,你准备好记下来了吗?世上最美味的东西是一只冷冰冰的鸡腿,这只鸡腿要在四月的一个清晨,在一片果园中,和一位朋友一起分享,还有一只棕色的狗儿帮你清理掉吃剩的骨头。你得把这些都记下来,我说的每个词都很重要。”

盖伦把这番话仔细地记了下来,然后说道:“你还得告诉我你的年龄,还有,你的住址我写什么呢?”“我想想,我今年有二十五岁了,”歌多说,“我的住址你乐意写哪儿就写哪儿吧。我很喜欢你做的这个调查哩,”他接着说,“我觉得它是写歌的好素材。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的,到时你得告诉我调查结果呢。等你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就会回来的。”“到那时候还有很长时间,”盖伦说,“我们怎么才能认出对方来呢?”“我有个主意。”吟游歌手一边说,一边从外袍衣领处掏出一条链子,链子上有个用灰石头刻成的小钥匙。“这把钥匙什么都打不开,不管是门还是箱子。”他说,“它是许多年之前我爷爷给我的,他也是从他爷爷那里得来的。爷爷说,它会给我带来好运。唉,好运歹运什么的,我从来就没这个命。不过,说不定它会让你走运呢?这样好了,等你到了二十五岁,我来找你的时候,你把它拿给我看,我就会知道那是你了。你也一定会认出我的,因为到时候我肯定还会是个吟游歌手,只不过是个快四十岁的老歌手了,留着花白的长胡子,带着把破旧的诗琴。”

盖伦接过链子,戴在自己的脖子上。那把钥匙暖暖地贴在胸口。“很好,”吟游歌手说,“那么,我们以后再会吧,孩子。”

他朝狗儿吹了声口哨,接着他俩就溜溜达达地朝东走去。在东面,一轮红日正缓缓升起,金色的阳光照耀着下方的群山。吟游歌手一边走,一边抱着诗琴唱起歌来,歌声在早晨清新的空气中飘荡:

前方道路远又长,

不妨开怀把歌唱,

无忧无虑歌声朗。

前方道路远又长,

学着鸟儿把歌唱,

憧憬自由故事讲。

前方道路远又长,

不妨开怀把歌唱,

何惧途中酷难当。

盖伦站在那里,笑眯眯地听着,又摸了摸挂在胸口的那把钥匙。然后,他叹了口气,拿起鞍囊,来到果园边小溪旁,找到美骆。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地图,接着掉转马头,朝西南方的下一个城镇走去,再次踏上找寻“美味”之旅。

12

二座城镇路途遥远,道路蜿蜒曲折,沿途有三个农场,盖伦第必须得去那些农场做调查。他没走多远,路边就出现了一片阳光明媚的草场,一群奶牛在草场上静静地吃草。不远处,一排高高的白杨就像卫兵一样守卫着一座小小的农舍,以及农舍的谷仓、鸡笼和猪圈。农舍的门廊里坐着个女人,后面则是一大片肥沃的农田,一名男子正赶着一头大牛犁地。盖伦骑着马向农舍走来,高声叫道:“大家都过来听令!大家都过来听令!本人到此传达国王旨意!”

坐在门廊里的那女人正在剥土豆,她冲着盖伦和披着王家徽记的马儿瞅了半天,两眼瞪得溜圆。接着,她把手边的那碗土豆往边上一放,扯着嗓门大叫起来:“梅丹!梅丹!快给我过来!”说完,她就沿路走了过来。这女人是个大块头,红扑扑的脸蛋,红扑扑的双手,上身穿了件深色短上衣,下身则层层叠叠地套了好几件长裙和衬裙。刚才还在犁地的男子迈开大步跑过来,气喘吁吁地站到她身旁。两个人都大张着嘴巴,站在那里傻傻地看着盖伦。

盖伦取出圣旨,笨拙地将它展开,用比平时更大的声音说道:

本王所治之土凡能言者,须将如下情况如实报予吾之特使,以作登记:姓名、年龄、住址,以及汝等心目中世间最美味之食物。

然后,他卷起圣旨,把记录本拿了出来。

农夫两口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抬头看看盖伦。那女人红扑扑的面庞上洋溢着一种喜不自胜的神情,她伸出一只手,理着脖子后面的发髻。“最美味的食物,是吧?”她笑容满面地说,“噢,我叫薇姆茜·梅丹,今年五十九了。毫无疑问,我做的干果蛋糕可是全王国第一呢,那一定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肯定是人见人夸。”她停下来,满怀期待地看着丈夫。

然而,农夫一边紧张地挠着膝盖,一边望着盖伦说:“国王是不是要我们必须说实话?”“那当然。”盖伦说。“一定得说实话,对吧?”农夫问道。他一脸苦相地望着天空,咽了口唾沫。随后,他又朝盖伦望去,眯起眼睛,双手朝口袋里一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叫梅丹,”他慢条斯理地说,“今年六十一了,我真是恨透了干果蛋糕!”他的老婆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红扑扑的脸蛋变成了深红色。“我豁出去了,薇姆茜!”他叫道,“我很高兴自己终于能说出口了。你做的干果蛋糕我吃了整整三十年—完全受不了!—我真正想吃的是李子蛋糕,是李子蛋糕!你听到了吗!”“李子蛋糕?”他老婆的脸涨成了酱紫色,哽咽地说,“你宁可去吃那乏味的李子蛋糕,也不爱吃我做的干果蛋糕?我真是不敢相信,简直难以忍受!你居然爱吃李子蛋糕!”“好了,薇姆茜,别发火嘛。”农夫哀求道,但一切已经太迟了。她转头朝他的上衣一把抓去,他闪身躲过,扭头穿过院子,朝田地里跑去,犁过的泥土在他身后飞溅。他的老婆气势汹汹地追在后面,裙摆翻飞。

盖伦无可奈何地坐在马上,望着他们消失在农舍后面的桤木林里。他坐在那里,直到再也听不到两人的声音。突然间,他感觉自己疲惫不堪。“怪不得林间精灵说人类总是打个没完呢。”他对美骆说。他真想再回到那片果园听吟游歌手唱歌,但吟游歌手早已走远了。盖伦把农夫夫妇的意见记在记录本上,塞进鞍囊。然后,他两腿一夹马肚子,沿着大路继续向前走去。

13

伦到达下个农场时,已是烈日当空。两个小孩子正在院子里盖的一棵野梨树下玩耍。此时正值梨花怒放,树上粉红一片。孩子们看到盖伦骑马过来,其中的小男孩嚷道:“妈妈,妈妈!来了匹漂亮的大马!”他们的母亲从农舍里走出来,站在门口向外张望。看到马的时候,她有些胆怯地向后退了几步,不过,看到骑手只是个少年,她便壮起胆走了过来。“先生,您好!”她彬彬有礼地说,“我们正要吃午饭呢。您愿意和我们一起吃吗?”

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农夫坐在桌首,正在将炖菜盛在一个个碗里。但是,在盖伦宣读国王旨意的时候,农夫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立时就笼罩上了一层阴云。“我真怕你就是他说的那个人,”农夫说,“我听说王国正在闹乱子,为何国王想要打仗呢?”“他不想打仗呀!”盖伦说,“他只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而已。”接着,他把宰相编词典的事情告诉了他们。“不过,”农夫板着脸说,“先是大半夜的来了个陌生人,他骑着马,梆梆梆地敲门。闯进来以后就大声嚷嚷,说我们就要大难临头,这个王国就要四分五裂了。他说国王会派信使来欺骗我们—他形容的信使的言辞就和你刚才说的一模一样。他还口口声声地说,国王要立下有关食物的法律,让我们只能吃这个,不能吃那个。后来,就和他说的一样,你来了。”“小声点!”他老婆说道,“他只是个孩子嘛!”

农夫气乎乎地扭头不理她了。“我不想打仗,”他冲着盖伦叫道,“不过,话说回来,我家农场种的是蔬菜,要是国王不许种菜了怎么办?要是没人来买我的胡萝卜和豆子,那我的农场就完了,而那边农场上种小麦和大麦的邻居梅丹就发财了。”

看来,横蛮洛克的活儿干得真是不赖。跟农夫讲理根本没用,盖伦想。“很抱歉,无论如何,我都得把你们的意见记下来。”他说。

农夫夫妇和他们的女儿毅然决然地选了蔬菜,小男孩开始选的是糖果,但他爸爸狠狠地训斥了他一句以后,他就改变主意了。

吃罢午饭,盖伦谢过农夫一家继续赶路。下午阳光灿烂,但他忧心忡忡地骑着马,无心欣赏路边草丛中星星点点的黄色报春花,树上朱顶雀甜美的歌声也成了耳旁风。他走呀走,终于在黄昏时分来到了最后一个农舍,这时他已是疲惫不堪、饥肠辘辘了。他真希望农舍中有个好心人能让他进去过夜。

14

伦从美骆背上爬下来,把它拴在农舍前的一棵小梧桐树上。盖随后,他提着鞍囊来到门口敲门。开始没人应声,不一会儿,只听得有人尖声问:“是谁?”“我是国王的信使,”盖伦说,“到此传达国王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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