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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4 04: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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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琼瑶

出版社: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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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之灯

昨夜之灯试读:

第一章

婚礼,让人烦恼的婚礼!

裴雪珂站在那家举行婚礼的餐厅前,情绪紊乱地望着门口那块大大的红牌子,上面贴着醒目的金字:

徐林府联姻

她瞪着那金字,即使已经来到了餐厅门口,她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走进去。看看腕表,已经快七点钟了,六时行礼,七时入席,那么,现在大概早已举行过婚礼了。可是,不,有人出来点燃鞭炮,一串爆裂声夹杂着弥漫的烟雾和火药味对她扑面而来,她才惊觉地醒悟到婚礼刚开始。“迟到”是中国人的“习惯”。她挺直背脊,下意识地深呼吸了一下。进去吧!裴雪珂!她对自己喃喃自语着。这是“徐林”府联姻,轮不到你姓裴的来怯场!徐林府联姻,徐远航娶了林雨雁。林雨雁,雨雁,雨中的雁子,带着凉凉的诗意的名字,带着凉凉的诗意的女孩!林雨雁,林雨雁,你怎么会嫁给徐远航?结婚进行曲喧嚣地响了起来,声音直达门外。哦,这是婚礼。

裴雪珂觉得自己的眼眶不争气地发热了,在这结婚礼堂外掉泪未免太没出息,太丢人现眼了。进去吧,裴雪珂。你应该有勇气参加这婚礼!

终于,她推开门,走进了那大厅。立刻,她被喧闹的人声和人潮所淹没了。那么多人,那拥挤的酒席一桌一桌排列着,熙来攘往的男男女女,摩肩接踵地在走道上穿梭,找位子。挂着红绸当“招待”的亲友们,把每位来宾硬塞进每个桌子的空隙中。她举目四望,大家都忙着,似乎没人注意到她的存在。好,她暗中松了口气,希望没人认出她来,希望碰不到熟人,希望找到个安静的位子……老天,希望根本没来参加这婚礼!

她低俯着头,用皮包半遮着下巴,挤进了那都是宾客的走道,眼光悄悄地巡视:有了,靠墙角那桌的客人还没坐满,而且,全桌的人都是陌生的。她挤过去,终于,她找到个背靠着墙的位子,她坐了下来。

她总算来了,她总算坐定了。她就干脆抬起头来,去看那对新人了。婚礼正举行到一半,证婚人主婚人都早已盖过章,新郎新娘也早就行过无数三鞠躬了。现在,证婚人正在致词。什么百年好合相敬如宾的一大套陈腔滥调。裴雪珂努力去看新郎新娘,从她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新郎新娘的侧影,两人都低俯着头,新娘那美好的小鼻头微翘着,白色婚纱礼服下,是个纤小轻盈,我见犹怜的身材。新郎在悄悄地注视新娘。该死!裴雪珂咬紧嘴唇,手下意识地握着拳,指甲都陷进了肌肉里。隔得那么远,裴雪珂仍然可以感到新郎那雾雾的眼神里,带着多么炽热的感情,仍然可以看出那眼角眉梢所堆积的幸福。有这么幸福吗?真有这么幸福吗?确实有这么幸福吗?徐远航,这就是你一生里所要的吗?唯一追求的吗?真正渴望拥有的吗?徐远航?真的?真的?

她用手托起下巴,呆呆地,痴痴地,定定地,忘形地注视起新郎新娘来。证婚人冗长的致词终于完了,一片捧场的掌声响了起来。然后,介绍人说了几句俏皮话,主婚人又说了些什么,来宾还说了些什么……裴雪珂都听不到了,那些致词全不重要,全是无聊的。她只盯着新郎新娘看。看他们中间那层飘浮氤氲的幸福感,很抽象,很无形,很缥渺……可是,她却看得到!她带着种恼怒的、嫉妒的情绪,去体会他们之间的默契与温柔。温柔,是的,再没有更好的两个字,来形容徐远航浑身上下所披挂的那件无形大氅了。温柔。这么多的来宾,这么零乱的场合,这么喧闹的人声……都不影响他。他挺立在那儿,笃定从容,庄重镇静,而且温柔。

裴雪珂看着,定定地看着,眼里真的有雾气了。

一声“礼成”,然后是震天价响的鞭炮声,音乐声,鼓掌声……一对新人转过身子来,在漫天飞舞的彩纸屑中往休息室走去。裴雪珂本能地往后缩了缩身子,不想让新郎新娘看到她,立刻,她发现自己的动作很多余,新郎新娘彼此互挽着,踩在属于他们两个的云彩上,他们根本没看到满厅的宾客,他们更没有看到缩在屋角,渺小、孤独的她。

新人退下,酒席立刻开始。“上菜碗从头上落,提壶酒至耳边筛”。侍者都是第一流的特技演员,大盘子大碗纷纷从人头上面掠过,落在桌面上。汽水、可乐、果汁、绍兴酒……注满每人的杯子。裴雪珂望着面前的杯子,神思仍然飘荡在结婚进行曲的余韵里。在这一刻,她几乎没有什么思想和意识,只感到那结婚进行曲的音浪,有某种烧痛人的力量,像一小簇火焰,烧灼着她心脏的某一部分,烧得她隐隐痛楚。“请问,”忽然间,她耳边有个声音响了起来。“你喝什么?汽水,果汁,还是来杯酒?”

她惊觉过来,像被人从梦中唤醒。她回转头,第一次去看身边坐的人。立刻,她觉得眼睛一亮,怎么,身边居然有如此“出色”的一位“人物”!那是一位男士,有很浓密的头发,一张有棱有角的脸,下颏方方的,眉毛黑而重,眼睛很大,眼珠在烟雾腾腾中显得雾雾的,鼻子不高,鼻梁却很挺,嘴巴宽而有个性。他正盯着她看,眼光有些深沉而带点研判性。他并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注意,丝毫都不掩饰,太不掩饰了。她陡地发觉到,自己必然失态了很久,一屋子都是高高兴兴参加婚礼的人,唯独她寂寞。这男士显然已经狠狠地研究过她一阵子了,才会开口和她说话。她为自己的失神有些狼狈,有些不安。不过,她恢复得很快,在陌生人面前,她很能武装自己。“可乐。”她微笑,礼貌地笑,“谢谢你。”

那男士为她倒满了杯子,也礼貌地笑了笑。一面,他为她拿了一汤匙的松子,和两个奸球。“吃一点吧!”他说,好像他是主人。“结婚酒席很难吃饱。何况,不吃白不吃。”“谢谢,我自己来。”她慌忙说。新奇地看他一眼,对于他那句“不吃白不吃”倒很有同感,既来之,则吃之!她对满桌扫了一眼,没有一个熟人,不吃白不吃!她为自己拿了每样菜。转过头,她看他,搭讪着想问他要吃什么,这才发现,他虽然叫她“不吃白不吃”,他自己的盘子里却空空如也。而且,他现在既不提筷子,也不倒饮料,反而慢腾腾地点燃了一支烟,深抽了口烟,他的眼光不再看她,也不看桌面,却直勾勾地、出神地望起前方来。烟雾从他鼻孔中袅袅喷出,立即缭绕弥漫开来。他眼神中有某种专注的神采,使她不得不跟踪他的视线看去。立刻,她微微一震,原来,新郎新娘已换了服装,从休息室里走出来了。

宾客们有一阵骚动,碗筷叮当声搭配着掌声。裴雪珂看着新娘,她换了件水红色长旗袍,胸前绣着一对银雁,下摆上绣着一丛银色芦苇,好设计!裴雪珂几乎想喝彩,怎么想得出来,林雨雁!她把自己的名字暗藏在旗袍中,又包含了“比翼双飞”的意义,而且,那水红色缎子配着银丝线,说不出来地雅致,说不出来地脱俗!再加上,雨雁那颀长的身材,不盈一握的腰肢,窄窄的肩,和那披垂着的如云长发……天!她真美!她的脸庞也美得脱俗,不像一般新娘浓妆艳抹,她的妆很淡很淡。越是淡,越显出她的青春,越是淡,越显出她的娇嫩。她看起来那么年轻,似乎只有十六岁。虽然,裴雪珂知道林雨雁和她是同年生的;今年二十岁。

她很费力才把眼光从雨雁身上移到新郎身上,在林雨雁那清纯灵秀的美丽之下,新郎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出色之处。除了他那份醉死人的温柔。他是酒!他是杯又醇又够味的酒!他浑身都散发着那种酒的力量。酒。裴雪珂苦涩地想着,酒的力量很神奇,从远古到今天,历史的记载上都有酒。酒让人醉,酒让人迷,酒让人喜欢,从古至今,由中而外。酒的力量超越时空,无远弗届。

那对新人姗姗然走过走道,走向远处的首席上去了。裴雪珂终于收回了视线,心里酸酸的,乱乱的。她勉强地集中精神,想起隔壁那位男士来了。回过头,她想说什么,却蓦然发现,他面前的碟子里依然空无一物,而他那深沉的目光,依旧幽幽邈邈地追随着那对新人,沉落在远方的红烛之下。他抽着烟,不停地抽着,把烟雾扩散得满桌都是。他那浓眉底下,专注的眼神里盛载了令人惊奇的寥落。噢!裴雪珂由心底震动。一屋子高高兴兴参加婚礼的人,怎么唯独你寂寞?

冷盘撤下,热炒上场。

热炒撤下,鱼翅上场。

鱼翅撤下,烤鸭上场。

裴雪珂不再研究新郎新娘,她看着隔壁的陌生人。当烤鸭再被拿下去,换上糖醋黄鱼的时候,她忍无可忍地开了口:“你真预备抽一肚子烟回去?把鸡鸭鱼肉都放掉?”

他收回了目光。好不容易,他看到她了。“别说我,”他哼了一声,“你也没吃!”

真的。他提醒了她。她盘子里依然只有那几样菜,而且都原封未动。她看看盘子,看看他。看看他再看看盘子,心里有点迷惑,有点惊奇,有点混乱。“你姓什么?”他忽然问,靠在墙上,伸长了腿,又喷出一口浓浓的烟雾。“你是男方的客人,还是女方的客人?”

我姓裴她爽快地回答,盯着他。“我是男方的客人,你呢?”“女方的。”他答得很简短。“嗯。”她喝了一口可乐,觉得自己一点也不饿,只是口干,想喝水。空气太坏,何况,有人拼命抽烟,想制造空气污染!“新娘很漂亮。”她轻声说。“不仅仅是漂亮,”他说,一缕细细的烟雾从他嘴中嘘出来,慢腾腾,轻柔柔,若有若无地从人头上掠过去,飘散了,“她很有气质,很纯洁,很细致,很脱俗……只是,她追求的,仍然是世俗的、最平凡的东西!”“呃,”她怔了怔,有些发愣,她瞪着眼前这男人,老天,这男人的眼光多深邃,多幽暗,多含蓄,又多镇定,在这么多宾客间,他身上怎会有种“遗世独立”的、超越一切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何以名之?“高贵”?是“高贵”吗?她不能肯定。唯一肯定的,是他有那么种说不出来的吸引人的地方,与众不同的地方。“怎么说?”她追问。不由自主地盯着他那带着抹沉思意味的眼睛。“怎么说?什么是最世俗和最平凡的?”“婚姻。”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眼光从一对新人身上掠到大厅之中,很快就扫过了满堂宾客。“你看看今天的来宾吧!看看这些人!大家彼此不认识,只为了两个傻瓜要把自己拴在一起,我们就跑来喝喜酒!喜酒!哼!”他从鼻孔中不满地轻哼着。“天下没有比婚姻更无聊的游戏!喜酒,它不一定是个喜剧的结束,很可能是个悲剧的开始!”“噢!”她有些震动,同时,也有股愤怒与不平从胸中直接地涌出来。她代徐远航和林雨雁生气,怎么会请了这样一位在婚礼上大放厥词,说各种“不吉利”的言语,目中无人而又鲁莽的家伙?“你如果讨厌婚礼,你就不必来参加!犯不着去咒别人!”“哦!”他哑然,神色一正,眼光立刻从大厅中收回,集中到她脸上来了。一时间,他的眼神和面容都变得相当严肃,相当正经了。他注视她,再一次,他在狠狠地、仔细地、毫无忌惮,也毫不掩饰地研判她。她觉得自己脸孔上所有的优点缺点,以及情绪上所有的矛盾紊乱……都无法在他的眼光下遁形了。“我并不要诅咒任何人!”他坦直地、认真地说,“我只在讨论婚姻的本身。你太年轻,你还不懂得人生的复杂,你知道……新郎并不是第一次结婚,你是男方客人,当然知道!”“嗯!”她哼着,“怎样呢?”“他离过婚。”他再说。“嗯,”她又哼了声,“怎样呢?”

他微俯下头,审视她的脸庞。“这是你的口头语吗?”他问。“什么?”“怎样呢?”他重复这三个字。“你说‘怎样呢’像在说口头语。你的眼睛和表情已经同意了我的观点,你只是习惯性地要说一句‘怎样呢’!怎样呢?”他摇头。“没怎样。在结婚证书丄盖章不能保障爱情,徐远航应该了解,却一做再做。林雨雁天真幼稚,傻里傻气地披上婚纱……”他更深刻地摇头。“无聊的游戏!”“不要随便批评!”她忽然生气了。这陌生人是谁?不论他是谁,他无权在婚礼中贬低新郎。更无权对一个像她这样“素昧平生”的女客谈及新郎的过去历史。太过分了!实在太过分了。何况,徐远航不是魔鬼,林雨雁也不是“误入歧途”的圣女。婚姻是双方面的“捕捉”,徐远航才是林雨雁的猎获物呢!“少为林雨雁抱不平!”她恼怒地说,“她能捉住徐远航,是她的本领,能让徐远航心甘情愿走上结婚礼堂,是她的聪明。在这婚姻里,她有损失吗?她有吗?”“呃,”他怔了怔,直视她,“你的火气很大。”他率直地说。率直地再问了三个字:“怎么了?”

她睁大眼睛。“什么怎么了?口头语吗?”“噢!”他忽然笑了。她愣住了。第一次看到他笑,她必须承认,他的笑容很动人。这个男人,确实很“出色”!她一生里,还没碰到过第一次见面就让她迷惑的男性。“你在生气。”他说,收起了笑容。“从你悄悄溜进礼堂,像个小偷似的溜到这儿坐下,我就注意了你,你一直落落寡欢,像你这么……这么……”他深思地要找一个合适的形容词,“这么‘出色’的女孩!……”

她震了震。出色?唉!他怎能用“出色”两个字来形容她,太“重”了。唉!她喜欢这两字!唉!她是个多么虚荣的女孩,会被一个陌生人打动!唉!她凝视他,他眼中更多添了几许专注。“你不该一个人来这儿!”他继续说,“你在生气,为什么?你在生林雨雁的气。她怎么得罪了你?”他坦率地问,坦率得让人无法抗拒。“因为她嫁给了徐远航!”她不经思索地冲口而出。立刻,她后悔了,把嘴巴紧紧地闭住,她有些慌乱地看着他。怎么了?自己发痴了吗?这句话是不该说也不能说的,何况在“女方客人”面前?她张大眼睛,心思蓦然间跑得很远。上学期上心理学,教授说言语由大脑控制,见鬼!言语和大脑无关,它由“情绪”控制!

他瞪着她,很仔细地看她,好像要读出她这句话以外的故事。她以为他真能读出来,就更加慌乱了。她呆愣愣地坐着,一时间,脑子拒绝去接触眼前这个场面,也拒绝去接触眼前这个人。但是,她知道,时间不会为她停驻,婚礼的每一步骤仍然在进行中。

宾客又骚动了,掌声又起了。她突然惊醒过来,发现新娘又换了新装,一件曳地的晚礼服,由大红与金线相织而成,华丽如火。而新郎搀着她,正挨桌敬酒。每到一桌,就引起一阵欢呼叫嚷,眼看着,就要敬到自己这一桌来了。

身边的男士忽然熄灭了烟蒂,很快地,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我看,我们在他们来敬酒以前,先溜掉吧!”

真的!完全同意!她立刻站了起来。必须溜掉,必须在这对“新人”来敬酒以前溜掉。否则,她不知道自己那由“情绪”控制的舌头会吐出些什么失礼的句子来。她看了他一眼,在这一瞬间,觉得这位陌生人实在是“解人”极了。他握住她的手腕,带着她穿过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的人群,小心地为她拉开那些挡路的圆凳,把她一口气带出餐厅,带到街灯闪烁的街头来了。

迎着凉爽而清新的夜风,她忍不住深深地、深深地、深深地连吸了好几口气。挺了挺背脊,觉得刚刚的婚礼,像一场灾难,她总算逃离了那灾难现场。她走着,在那铺着红砖的人行道上走着。脚步逐渐放慢了。“裴什么?”他忽然问。

她一惊,才发现他仍然握着她的手腕,只是,握得很轻,握得很有礼。不,不是“握”,而是“扶”。她回头好奇地看看他,夜色中,他鼻梁上有一道光,眼睛闪亮,街灯就闪在他头顶上,把他的头发都照亮了。他有一头很黑很浓密的头发,那对眼睛……唉!他有对很生动很明亮的眼睛!唉!他真是非常非常“出色”的!“裴雪珂!”她机械似的回答,“同学们都叫我小裴。”“还在念书吗?”“大二。辅大,大众传播系。”她一股脑儿说了出来,就差没报上生辰八字。“裴雪珂,小裴。”他自语似的念着。

她站定了,抬头仰望他,他比她高了一个头,她觉得自己颇为渺小。“你呢?”“叶刚。”他直望着她。“树叶的叶,刚强的刚,听过这名字吗?你可能听过!”“你是名人吗?”她有些错愕,有些惭愧,她为自己的无知抱歉,“两个字分开,常常听到看到,两个字在一起,不太认得。”

他更深地看她,眼底闪烁着光芒。“没关系,你现在认得我了。”他温和地说,温和而有气度,似乎原谅了她的无知。“我为什么应该听过你的名字?”她坦白追问。

他站着,背靠着街灯,他的眼光深沉,灯光下,黝黑的皮肤被染白了。他唇边浮起一个古怪的表情,像笑,但,不是笑,是一种近乎苦涩和自嘲的表情。“因为我们两个一起参加了那场灾难。”他说,他用了“灾难”两字,使她心头一阵悸动,对他而言,那婚礼也是一场“灾难”吗?“我认为,你或者听过我的名字,并不是说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是不懂。”她困惑着。“认得雨雁的人都知道我。”“我不认得林雨雁。”“你只认得徐远航?”“是。”她苦恼地舔舔嘴唇,“你,显然也只认得林雨雁。”“为什么?”“因为——认得徐远航的人都知道我。”

他眉头微蹙,身子僵直。然后,他们重新彼此打量,重新彼此估价,重新彼此猜测,也重新彼此认识……好一会儿,他才哑哑地开口:“我们最好都挑明吧!徐远航是你什么人?”“先回答我,林雨雁是你什么人?”“你早就猜到了,”他沉声说,“她——是我的——女朋友。”

她定睛看他,认真地看他。“你是说——”她不相信地瞪着他,“徐远航把她从你手中抢走了。”“可以这么说。”

她愕然,潜意识里,或者有这种猜测,明意识里,却无法有这种认可。她抬起头,由上到下地打量他,从他那头顶闪光的发丝,一直看到他那踢损了皮的鞋尖。然后,又从他的鞋尖,再看到他的脸。那宽宽的额,平滑,没有皱纹。他有多大?看不出来,她从来就看不出男人的年龄!可是,他还年轻,不会超过三十岁!那宽阔的肩,挺直的背脊,平坦的腹部,长长的腿……她虽看不到他的内涵,起码能看到他的外表。他是优秀的!而徐远航居然把林雨雁从他手中抢走了。徐远航是酒,酒能让人醉,超越时间,无远弗届!“轮到你了。”他打断她的冥想。“不要这样盯着我看!我输得起!”他挑起眉毛,眼光认真地看着她。“嗯。”她哼着,“你输得起,我也看得出来。”“你呢?”他追问,“难道是徐远航的女朋友?”“不。”她清晰地吐出来,“完全不是!”“哦?”他疑问地,“不是?”他傻傻地问。“不是。”“那么,你……暗恋他?”“不是。”“不是?”他咬嘴唇……“那么……”“我是他的女儿!”她更清楚地说。“什么?”他惊跳着。“不是!”他叫着。“是!”她有力地回答,“徐远航是我父亲!你既然知道他离过婚,怎么不知道他有个已经念大学二年级的女儿!我从小跟妈妈,所以也跟妈妈姓裴。我反对林雨雁,因为她太小,她和我一样大!我不能接受这件事……”“唔,”他哼着,“我也不能接受这件事!别告诉我,徐远航已经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女儿!不可能!”“绝对可能!”她肯定地说,“因为我在这儿!难道你不知道,我爸爸已经四十五岁!”

他的头往后仰,靠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现在,我有些输不起了。”他说。

她站在他面前,凝视他。

他们彼此凝视着。

然后,他忽然站直了身子,丢掉了手中的烟蒂。他抬了抬头,挺了挺胸,深呼吸了一口空气,他振作了一下,强作欢颜,他笑笑说:“你猜怎么?我想找个地方喝杯酒!”“哈!”她皱眉,又耸了耸肩,“在刚刚离开酒席之后,你想喝酒?”“是。”“正好,”她点点头。“我也想找个地方,好好地吃它一顿!”

第二章

这家餐厅舒服多了。

足足有二十分钟,他们两个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埋着头苦吃,两人都吃得很多,他报销了一整客快餐,她吃掉了一大盘咖哩鸡饭。然后,他们两人的气色和精神都好多了,裴雪珂再一次证实自己的看法,原来精神上的委顿也受肉体的影响,怪不得害忧郁症的人十个有九个是瘦子。

咖啡送来了,咖啡真好,咖啡的香味就有提神和振奋的作用。她机械性地在咖啡杯里丢进两块方糖,倒了牛奶,用小匙搅动着。她注视着那杯里的涟漪和漩涡,不用抬头,她知道他又抽起烟来了,烟雾缓慢地游过来,和咖啡的热气搅在一起,两种香味混淆着;咖啡和烟,她皱着鼻子嗔了嗅,奇怪,咖啡和烟,这两种香味居然有某种谐调,某种令人安宁的谐调。“我真弄不懂你,”他忽然开了口,声音不大,却仍然吓了她一跳,“你干吗去参加那个婚礼?我打赌你……父亲,呃,那位徐老先生并不希望你在场来提醒他有多老!幸亏我把你带走了,否则,你预备在那儿干吗?等着喊雨雁一声妈妈?”“不许说我爸爸是老先生!”她挑衅地说,瞪圆了眼睛。“你自己也知道,爸爸不老。他成熟,稳重,风度翩翩。亲切,儒雅,而且温柔。非常非常温柔。他这种温柔气度,使他成为一位国王,他是事业的成功者,情场的成功者。”她瞪着他。“你不要输不起!”

他回瞪她,喷着烟雾,眼神里有种若有所思的神情。“你是个矛盾而古怪的女孩!”“怎么?”“你带着满腹怨气去参加那婚礼,你恨你父亲,你恨林雨雁,可是,你也受不了别人骂他们。”“是,”她直视他,“我受不了。”

他皱皱眉,斜睨她,忽然扑近她,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和面庞。“喂,小裴,”他说,“你确定那位徐远航是你父亲吗?你有没有弄错?如果你说他是你的男朋友,我比较容易接受。”“他是我父亲!”她认真地说,“不过我六岁就离开他了,妈妈和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就因为他永远有女朋友,永远受异性的欢迎。妈妈常说,爸爸是不该结婚的,可是,他居然又结婚了!这就是我弄不懂的原因!他大可以和林雨雁交朋友,同居,只要不结婚……”“雨雁不是那种女孩。”叶刚低沉地说,“她不是。她出身自书香之家,有太良好的教养,太多传统的教育,再加上满脑筋奇笨无比的道德观!如果她肯和男人同居,就轮不到你父亲来娶她了!”“你在暗示什么?”“我不暗示,我明讲。如果我肯娶雨雁,如果我肯和她走上结婚礼堂,也就没有徐远航了!”“哦?”她转动眼珠,扬起睫毛,“原来林雨雁是你不要的女孩,是你不肯娶的女孩,她无可奈何,想嫁人想疯了,就抓上我爸爸来填空了?”她啜着咖啡,很可爱地去吹散那咖啡杯上的热蒸汽。“叶刚,”她第一次叫这名字,居然满顺口的,“你猜怎么?”“怎么?”“你如果不是阿Q,你就根本没输!”“解释一下。”“阿Q挨了打,就说:‘就算王八蛋打我的!老子不爱还手,如果我肯还手……’”“不必告诉我阿Q是什么,这个我还懂。”他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斜靠在沙发中,眼光幽幽地停在她脸上。“解释下面一句。”“如果你不是阿Q,那么,你说的都是真话。因为你不肯娶林雨雁,所以她另外择人而嫁。那么,你输掉了什么?一个你根本不真正想要的女孩?”

他皱起了眉头。“慢点!”他说,“你把‘要’和‘婚姻’混为一谈了。这是最普通的错误,难道只有结婚,才表示你真正想要一个女孩?”

她有些困惑。“难道不是?”她反问。“当然不是!”他接口,“婚姻是人订的法律程序,是男女两个人彼此签一张随时可以解约的合约。恋爱要签约,表示彼此根本不信任。如果彼此不信任,结婚有什么用?你的母亲曾经是徐远航的太太,对吗?而你,今晚参加了一个婚礼,眼看另一个女孩变成徐太太……哈!”他大大摇头,“瞧!人类多么会用各种方法,把彼此的关系变得复杂!制造矛盾,制造问题,制造痛苦,制造烦恼!你,”他深刻地盯着她,“就是一个例子!”“我想,”她舔舔嘴唇,蹙着眉,“我们在谈你,而不是谈我!”“哦,是的。”他自嘲地笑笑,“我们在谈我。叶刚失恋记。”“你没失恋,你没有。”“我没有?”他反问。“我觉得你没有。”“你觉得?”他再反问。语气很认真。“你……”她仆向他,把咖啡杯推远了一些,她忽然有些热切,热切地想要说服他什么,证明他什么。“你并不真正想要林雨雁吧?你真正想要吗?我觉得……像你这种男人,如果下定决心,真正要一件东西的话,你就不会失去。所以,我觉得,你实在没有失去什么。”

他静静地看她。好一会儿没说话。“你知不知道,”终于,他慢吞吞地开了口。“你是个非常非常可爱而善良的女孩!”

她的脸孔蓦然间发热了。生平第一次,被一位男士如此直接了当地恭维,使她立刻羞涩起来。而和羞涩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种微妙的喜悦和满足感。“你有一些说服了我,”他低叹着,“最起码,你让我觉得比较安慰。我想,在某一方面来说,你是对的……”他侧着头沉思,眼光忽然变得深不可测,变得凝重,变得遥远起来。“我大概从来没有真正要过林雨雁。”“我想……”她羞涩而直率地接口,“你这个人有些古怪,你大概没有真正要过任何女孩吧?”“叮”然一声,他手中的打火机掉到地上去了。他弯下身子,去拾起打火机。等他再直起身子的时候,他脸上整个的线条都变了。他的眼光倏然冷漠,嘴角向下垂,露出唇边两条深深的纹路,他的眉头蹙着,眉心竖起了好几道刻痕。他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灰蒙蒙的,眼珠不再乌黑,而转为一种暗暗的灰褐色。他的背脊挺得笔直,脸色里的温暖、真挚,和那种一见如故的热情,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知为了什么,像有个铁制的面具,对他当头罩下,他忽然武装起来了。全身全心都武装起来了。他开了口,声音冷冷地如冰铁锂然相撞:“你想干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追根究底?你一向都这么有兴趣研究初认识的人吗?你不觉得你太随和,随和得过了分吗?”

她如同挨了一棍,睁大眼睛,她不信任地盯着他。他说些什么?他怎能在前一分钟赞美她,立刻又在后一分钟羞侮她!他怎么如此易变、易怒,而又难以捉摸?陌生人,是的!这是个她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居然跟他走出一家餐厅,再走进另一家餐厅?她是太随和了!太容易相处了!随和得近乎随便了!她顿时就涨红了脸,鼓起双颊,她从座位上直跳起来,跳得那么急,差点打翻了咖啡杯。她拿起手提包,一语不发,转身就要往外走。他跟着跳起身子,说:“你吃饱了?要走了?”

她收住脚步,讶然看他。难道他以为她要骗他一顿吃喝吗?世界上怎有如此可恶的人呢?她劈手就去抢他手里的账单,怒气冲冲地说:“我们各付各的账!”“悉听尊便!”他淡淡地说,让开身子,让她走在前面,一副冷漠、傲慢、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是什么人?自大狂?疯子?阿Q?混账!

她咬牙,抬高下巴,直冲到柜台前面。他跟了过来,拿账单看。他们很认真地分清楚账,各人付了各人的。那柜台小姐一直对他们好奇地看着,又好心地笑着,大概以为他们是一对正在吵架的情侣。倒楣!真倒楣!她想着,参加什么倒楣婚礼!遇到什么倒楣人物!她真想对那柜台小姐大叫: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神经病!可是,不认识,你却跟他有说有笑又吃又喝了啊!

冲出了餐厅,夜风又温柔地卷过来了。台湾初秋的夜,是标标准准的“已凉天气未寒时”。这种夜,是属于年轻人的,这种夜,是属于知己和情人的。可惜她身边站着个神经病!神经病!是的,她回头看,那神经病真的在她身后跟着呢!低垂着头,他神思不属地跟着她,脸上的冷漠已不知何时消失了,他半咬着唇,沉吟不语。有份难解的沮丧和落寞感,压在他肩上,堆在他眉端,罩在他全身上下,涌在他眼底唇边。就这么走出餐厅的一瞬间,他又变了,变成另一个人了。她瞪他一眼,没被他的外表蛊惑,她恼怒地嚷:“你跟着我干什么?不会走你自己的路吗?”“噢!”他好像大梦初觉,抬起头来,他看了看她,眼光是深切而古怪的。然后,他硬生生地转过身子去,硬生生地抛下一句话来,“那么,再见!”

他背对着她的方向,大踏步地对那夜雾弥漫的街头走去,身子有些僵硬,脚步有些沉重。街灯把他的背影长长地投在地上,越拉越长。这街灯,这夜雾,这背影,烘托出一种难绘难描的气氛;有些孤寂,有些苍凉。

她站在那儿,目送着他的背影发怔。奇怪,刚刚她真恨死他,恨死他那突发的刻薄和莫名其妙。现在,她却觉得有些同情他,同情他那突发的刻薄和莫名其妙。好一会儿,他的人已经走远了,她才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她被他那种萧索、落寞和苍凉所传染,忽然就觉得有说不出的孤独,说不出的惆怅,说不出的苦涩和迷惘。她开始沿着人行道,慢吞吞地往前走。走了不知多久,她听到背后有脚步声,她本能地一回头,叶刚刹住脚步,定定地停在她面前了。眼光直直地望着她。“我追过来,告诉你两句话。”他说,声音哑哑的,温柔的,像夜风。

她睁大眼睛,瞪着他,不说话。“第一句,我很抱歉。我并不是安心要让你难堪,我突然间不能控制自己,你必须了解,你很好。”他眼光温柔如水。“今晚,我很失常,表现恶劣,那都是……”他顿了顿,“那个婚礼的关系。”

她继续看着他,有些被感动了,心里有某种柔软的东西在悸动,但她仍然固执地沉默着。“第二句,我很高兴认识你。”他停了停,眼底掠过一丝近乎苦恼的、挣扎的、矛盾的神色。他吸了口气,勉强地微笑。“我们绝对是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却在同一个婚礼中遇到了,我有我的失意,你有你的不满。总之,在目前这一瞬间,我们绝对有相同的落寞感,对不对?”

她闪动睫毛,眼眶微润,仍然不开口。“所以,第三句……”“你说……只有两句话!”她忍不住开了口,心里已完全软化了。他那突发的刻薄,他那突发的神经病,都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这一刻的感觉,这种“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我说过只有两句话?”他愕然地问,愕然得有些夸张,很可爱的夸张。“嗯,瞧,我今晚语无伦次,对数字都算不清了,亏我还是学电脑的!”“电脑?”她好奇地重复了一句,电脑是很遥远的东西,很陌生的东西。“电脑,比人脑好一百倍的东西。”他说,“电脑是机械化的,没有人脑的感性,也没有人脑的痛苦。它不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哦?”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有些天真。“可是,电脑还是要人脑操纵。”“唔,”他哼着,笑意堆在唇边。“你真是个很烦人的女孩子,反应又快,说话又直率。好了,不管我说了几句话了,我追回来,主要是来告诉你,现在才只有九点钟。我们各回各的家,可能都有个很不好受的漫漫长夜。我想逃避,你呢?”

她点点头,被动地看着他。“那么,去音乐城,好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那儿可以跳舞,可以听音乐。我们不必再谈什么,如果你认为我是阿Q,是疯子,是神经病,是喜怒无常的自大狂,是什么都没关系!我们去跳舞,让我们暂且忘记一些该忘记的事!”

她惊讶地看他,这是什么人?他会阅读别人的思想吗?《读心人》。一本翻译小说的书名。读心人!这个人也是读心人!他读出她心中暗骂他的各种名词。可怕!“怎样?去吗?”他再问。

去吗?当然要去!哪怕以后再不相见,仅仅为了打发这个落寞而惆怅的夜,仅仅为了这相遇的缘分,仅仅为了他去而复返的一份诚意,仅仅为了他说了一句话、两句话、三句话、四句话……这么多句话,也值得去的!值得去的!

于是,他们去了音乐城。于是,他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于是,他们也一起笑了,一起乐了,一起忘了一些该忘的事。总之,他们在音乐声中,灯光之下,度过了一个安详、温柔,带着点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哀愁,淡淡的酒意的夜晚。

那夜晚还带着点浪漫气息的,淡淡的浪漫气息。

第三章

很多很多日子以后,裴雪珂还是常常记起那个夜晚。但是,时间的轮子不停不停地转,生活总是那样单调而规律地滑过去。叶刚从她生活中消失了,本来,那晚他们就知道,彼此之间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因为,他们的认识太意外,关系太微妙。他们谁也不想去制造未来。

那晚的一切都成过去,居然没有再演变出下一章。裴雪珂偶尔想起来,也会有点异样的感觉。那晚,他们交换过姓名。他还曾送她回到公寓门口。虽然他没有追问她住几楼几号和电话号码,可是,如果安心想探索她的一切,实在是太容易太容易了。

可是,他没有去探索,他也没有去发展。

叶刚,这个名字在裴雪珂的生命里逐渐淡化,在记忆里也逐渐淡化。大学二年级的生活,是那么丰富的,那么多彩多姿的,那么忙碌而又那么充实的,那么充满了梦幻又充满了理想的,她忙着,忙着,忘了叶刚。

雪珂和母亲住在一栋大厦的六楼,是个小单位,三十几坪的房子,母亲早出晚归地上班,是个标准的职业妇女,最体贴解人的母亲。雪珂下课回家,常和母亲抢着做晚餐,母女共餐的一刻,是每日最温馨的时间。裴书盈——雪珂的母亲——人如其名,带着满身的书卷味,满心的关怀,细细倾听雪珂述说学校中种种趣事,同学们种种宝事,教授们种种怪事,生活中种种驴事……听的人含笑,说的人含笑,日子就在甜蜜中流逝。

当然,雪珂每个月总抽一天去和父亲共进晚餐,这是六岁以来就持续的习惯,是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徐远航再婚后,这聚餐只维持了两三次就不再继续了。雪珂的理由是:“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林雨雁,什么都变得怪怪的!我就受不了这种怪怪的气氛!”

她不再和徐远航吃饭,彼此变成了电话联络。父女的血缘关系最后就靠一根电线来维持,生命是奇妙的!

生命真的是奇妙的,尤其,在唐万里闯进了雪珂的世界以后。

唐万里!

唐万里是大三的同学,在学校里一直是风头人物。他没有一八〇的身高,看起来似乎超过一八〇,因为他两条腿又瘦又长。皮肤被太阳晒得又红又黑,游泳池里是把好手,游起泳来活像落水大蜘蛛,长腿长手在水里乱划乱伸,居然游得飞快。他并不漂亮,下巴太方,嘴巴太大,又戴了副近视眼镜。但他生来就有副滑稽相,能言善道,会让人开心。他又会弹吉他、作曲、唱民歌,常常上电视,综艺一〇〇里也曾露相。而且,他写得一手好文章,最擅长打油诗,会骂教授,会作弊,也会考第一名,每年拿奖学金。学校里每次演话剧,他一定参加演出,总是演配角,也总是把主角的戏吃得干干净净。

唐万里是个人物。

全校都知道唐万里是个人物,他身边也没少过女孩子。只是他外务太多,年纪太轻,他对谁都定不下心来。裴雪珂从进大一就认识他,却从没把他放在心上。他看裴雪珂,也像看万家灯火中的一盏小灯,从不觉得它特别亮。但是,人生许多事,都可能在某日某时某个瞬间有了变化,尤其是男孩和女孩。

事情的起源是学校突然要考游泳。这时代的男女青年,大概十个有九个半会游泳,裴雪珂偏偏就是那半个不会的。不会游泳不说了,裴雪珂对游泳还视为畏途。体育要考,她就吓呆了。她最要好的女同学郑洁彬游泳打网球样样精,笑着对她嚷嚷:“怕什么怕!你只要买件游泳衣换上,走到游泳池里去泡泡水,我包你就一定‘过’!这年头,没听说念文学院的人会因为游泳当掉而留级!”“过”是“及格”的代名词,自从念大学以后,大家只问功课“过”不“过”。不问“好”不“好”。“真的?”雪珂担心极了,“如果不能过,连重修都不行呢!”“真的!真的!”郑洁彬一迭连声喊,“体育老师不会刁难我们,不信,你问阿光!”

阿光是三年级的男生,和唐万里他们是一伙的,也是弹吉他唱民歌的好手。早就通过了游泳考试。“裴雪珂,”阿光一本正经地问,“你会不会洗澡?”“要命!”裴雪珂笑着,“谁不会洗澡?”“只要会洗澡,就一定过!”阿光说,“你穿上游泳衣,就当是去澡盆洗澡,走进游泳池,伸伸手伸伸脚就可以了!只是,千万别擦肥皂!”

大家大笑,雪珂也大笑。

好,就当是洗澡!考游泳没什么了不起!反正只要泡泡水,就一定“过”!于是,到了考试那一天。

游泳池边挤满了同学,本来男生和女生是分开考试的,但那天是周末,天气又热,很多不考试的同学也来戏水。于是,池边男女同学、高班低班的都有。体育老师要考试,一些在戏水的同学就让出游泳池,坐在池边旁观,这些旁观者中,阿光和唐万里都在。还有唐万里的一群死党,阿文、阿礼、阿修。

裴雪珂换上了一件新买的游泳衣,妈妈去买的,要命地好看,黑底上镶着桃红及粉紫色的边。裴书盈只管给女儿买件漂亮的游泳衣,可不管女儿会不会游泳。雪珂排在一群同学间,眼看每个同学都轻松地跃下水,轻松地划动,轻松地笑着闹着,“轻松”地就过了关。她不知怎么,越来越紧张,越来越手足无措了。

终于,轮到她了。

她在池边一站,看到了浮动的水波,头就晕了。别说下水,还没下水,她两腿就在发抖,站在那儿,她瞪着池水,动也不动。突然间,她觉得周围变得安静了,突然间,她觉得池边所有人的眼光都对她投来,她成了注意力的焦点。她有些焦灼,有些纳闷,看看同学,再看自己,她忽然明白大家为什么紧盯着她看了。太阳下,大家的皮肤都晒得红红褐褐,唯独自己,一身细皮白肉,在黑色泳装下,白得出奇,白得刺目,白得引人注意。她一急一窘,脸就涨得绯红,站在那儿,她偏偏还不敢下水。“跳下去啊!”体育老师喊。

她发抖,不敢跳。有个同学吹口哨,她更窘了,更怕了,更羞了,脸更红了。“好了,”老师在解围。“扶着栏杆,走下去吧!”

走下去吧。她如释重负。抓着栏杆,她一步一步地挨进了水里,和洗澡一样?见鬼!哪有这么大的洗澡盆啊,水波在她胸前推涌,澄蓝的水,看得到池底,看得到自己的腿,她浑身发抖,用手指死命攀着游泳池的边缘,像个雕像般,她再也不肯移动一步了。“放开手,游一游啊!”老师说。

她不动,死也不放手。“只要游一游。”老师再说。

她仍然不动。

池边一片寂静。空气紧张起来,她把整个原来轻松活泼的气氛都弄僵了。她挺立在水里,穿着那件漂亮透顶的游泳衣,一身吹弹得破的细皮白肉,站在蓝色的游泳池里,像化石般动也不动。

每个人一生或者都会碰到一些窘事,对裴雪珂而言,没有任何一个下午比那一刻更漫长,时间停顿,地球停顿,连树梢上的鸟都不叫了,风都不吹了,万物静止,只有她站在水里发抖。

然后,忽然间,“噗通”一声,有人飞跃入水。雪珂惊悸着,昏乱着,感到水波的浮动。然后,她看到有个人对她飞快游来,蹿出水面,那人站立在她身边了,是唐万里!“来!”唐万里盯着她,眼光是温和的,鼓励的,带有命令意味的。他把双手伸给她,简简单单地说,“把你的手给我!”

她睁大眼睛,被动地看着唐万里,水珠在他头发上、额上、鼻尖上闪着光,每颗水珠都被太阳映得亮晶晶的。他的眼睛也是亮晶晶的,闪耀着青春的光彩。在那一刹那,她觉得自己被催眠了,她被动地放开了紧攀着池沿的手,被动地望着他,被动地把自己的手交给他。于是,立刻,那双手把她握住,轻轻一拉,她就整个人栽进了水里。她还来不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感到那双手已挣脱开去,而从她的腰部,把她的身子稳稳地托向水面。她这一栽,头发也湿了,脸孔也沾了水了。而她耳边,唐万里在轻声低语:“动一动你的手,随便做个样子,放心,我决不会让你喝水。”

雪河她被动地动了手脚,事实上,不动也不成。整个身子被托在水面,水在身下波动荡漾,她也不可能完全不动。她才一动,唐万里就胜利地大叫了一声:“老师!她游了!”

阿光在池边附和着大叫:“老师!她游了!她会游了!”

阿文、阿礼、阿修鼓起掌,更大声地吼着叫着:“老师!她会游了!她会游了!”

更多的掌声,欢呼声,喝彩声,叫声:“她会游了!她会游了!老师,给她一百分!老师,给她一百分!”

老师笑了,同学笑了,大家都笑了。尴尬解除,紧张解除,青春的好处在于大家都爱笑,大家都有默契。于是,她的游泳课“过”了,她的生命里,也从此多了一个角色:唐万里。

哦,唐万里,那个长手长脚的大男孩,那个会说会笑的大男孩,那个会唱会闹的大男孩!那个肯干肯做的大男孩,那个充满了活力的大男孩,那个会带给你无穷尽的欢乐的大男孩!

游泳课以后没多久,唐万里曾经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我小时候也拒绝游泳,因为我是畸形。”“你是什么?”她诧异地问。“畸形。”他一本正经地说,“我的手脚特别长,你看,不成比例。”他站起来,弯着腰,双手伸直在面前,晃呀晃的,像只猴子。“小时候,同学都笑我,我就自称为刘备转世投胎。”“什么?”“刘备啊!”他笑嘻嘻地,“你没看过《三国演义》,那刘备生得一表人材,他双手过膝,两耳垂肩!我和刘备差不多,只是耳朵略短。”

她忍不住笑了。他盯着她说:“我游泳很难看。”“我知道,大家说你像落水蜘蛛!”“你知道你像什么吗?”他镜片后的眼睛闪着光。“我……”她涨红了脸,“像什么?”她问。“像你的名字:雪珂。珂字代表的是玉,雪珂是一种白色的玉,纯白如雪,皎洁如玉。你站在那儿,美得就像一幅画。”他继续盯着她,“有这么好的身材,你怎么会怕游泳?”

她凝视他,不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但是,那水池里的窘态,却被他这几句话给美化了,她的自卑,也被他这几句话治好了。接连一个月,她天天下课后跟他学游泳,期终考的时候,她的游泳已经货真价实,游得相当相当好了。

就这样,她和唐万里突然接近了,突然成了一对儿,突然就一起办壁报,一起去采访,一起演话剧,也一起参加各种校外活动了。晚上,她和唐万里去看电影,假期,她和唐万里去山边,水边。

生活忽然就忙碌起来了。

唐万里是个忙人,他有那么多活动,那么多兴趣。平常,在学校里,他就有个绰号叫七四七。一来因为他名字叫“万里”,能飞万里,不是七四七是什么?二来因为他做事的冲劲干劲,用火车头形容还不够,只能用七四七来形容。三来,因为七四七是飞机,总在空中飞行,生活的一半,是在云里雾里。唐万里确实在云里雾里,连带着,把他身边的人也带进云里雾里。

他去电视台上节目,裴雪珂在台下当来宾。

他参加摄影比赛,裴雪珂是他的模特儿。

他设计了一套卡通片,裴雪珂忙着帮他着色。

生活并不单调,唐万里永不让人感觉单调。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同学们已经把他们配了对了。寒假,有一天,唐万里忽然从云里雾里落到地面上,发现身边的裴雪珂了。他用新奇的眼光看她,正色问她:“裴雪珂,你以前恋过爱没有?”

裴雪珂怔了怔,回答:“没有。你呢?”“好像也没有。”“什么叫好像?”“我常常为女孩子动心,我不知道动心算不算恋爱。”他想了想,“应该不算,对不对?恋爱是双方面的,是很深很切很强烈的……”他凝视她,突然冒冒失失地冲口而出,“你爱我吗,雪珂?”

她呆住了。大半个学期,她跟他玩在一起,疯在一起,却从没考虑到“爱”字。她无法回答这问题,她有些茫然,有些困惑,有些迷失。“你呢?”她反问。

他用手摸摸她的头发,摸摸她的下巴,摸摸她柔软而干燥的嘴唇,他低声说:“我没爱过,不知道什么叫爱。我不敢轻易用这个字,怕我会糟蹋了这个字。我以前交过好多女朋友,我也没用过这个字。现在,我还是不敢用它。雪珂,我不知道,我和你一样,很迷失很困惑。只是,我想告诉你,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日子,我很充实,很快乐。我想说……”他闭了闭眼睛,虔诚得像祈祷,“让我们一起来试试,好不好?”

于是,他轻轻地拥她入怀,轻轻地拂开她面颊上的长发,轻轻地捧住她的面颊,再轻轻地把嘴唇压在她的唇上。她颤栗着,心跳着,脸红着,羞涩而慌乱着……一吻既终,她慌乱得几乎没有感觉,轻扬睫毛,她从睫毛缝里偷窥他,发现他也涨红着脸,满脸的紧张和不知所措,他的样子很滑稽,除了滑稽之外,还有种令她心动的傻气和纯洁。她立刻知道了,活跃的唐万里,会弹会唱的唐万里,被同学崇拜的唐万里……居然没有和女孩接过吻!她的心欢唱起来,在这一瞬间,她可以体会出“幸福”的意味了。她偎进他怀里,把面颊埋在他胸前的学生制服中,一动也不动。那个寒假,他们就腻在一块儿,白天,一起去游山玩水看电影。晚上,他坐在灯下,对她弹着吉他,对她唱着歌,一遍又一遍地唱着:

我不知道爱是什么?

我也不想知道它是什么?

我只知道有了你才幸福,

我只知道有了你才快乐!

听那细雨敲着窗儿敲着门,

我们在灯下低低谱着一支歌,

如果你不知道幸福是什么?

且听我们细细唱着这支歌!

……

是的,那个冬天,幸福几乎就在裴雪珂的口袋里装着了。几乎就在那灯下坐着了。几乎,几乎,几乎。

如果,裴雪珂不再碰到叶刚,如果裴雪珂不再卷进林雨雁的家庭里,如果裴雪珂不再和父亲见面,如果裴雪珂没有一个父亲叫徐远航……如果有那么多如果,裴雪珂就不是裴雪珂了!人生的故事都是这样的。

第四章

三月。

农历年已经过去了。年节的气氛还逗留着。裴书盈始终没收掉客厅里的糖果盘,瓜子、桂圆、牛肉干、巧克力都还把盘子装得满满的。每天傍晚,她下班回家,总喜悦地看到雪珂带着她那长手长脚的男朋友唐万里,抱着个糖果盘猛吃。二十来岁就有这种好处,怎么吃都不会胖。雪珂是健康的,不胖不瘦的,那腰肢始终就窄窄小小,不管穿裙子或穿牛仔裤,都是动人的。哦,母亲,这就是母亲,在一个母亲的眼光中,雪珂实在是美好的,美好得让人疼爱又让人骄傲的。

三月是杜鹃花的季节,街上的安全岛上开遍了杜鹃花。受了这春天的感染,裴书盈也买了好多盆杜鹃,放在阳台上,放在客厅小茶几上,放在自己卧室里,当然,也绝不会忽略雪珂的卧室,她把一盆最好看的复瓣洋杜鹃——粉红色镶着白边,娇嫩得似乎滴得出水来——放在雪珂的梳妆台上。雪珂,每提起雪珂,每看到雪珂,裴书盈都会在那种悸动的母性胸怀里,去惊颤而喜悦地体会着生命延续的神奇。真的,这是神奇的;雪珂遗传了书盈的纤细,遗传了徐远航的热情,她把两个人身上的精华聚集于一身,高雅美丽,而且冰雪聪明。

裴书盈不知道别的母亲,会不会像她这样“迷恋”女儿。但,她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强过了别人的。那么优秀,那么文雅,那么善解人意,那么那么可爱而动人。她在雪珂身上,常常惊叹地看到自己的影子;有时温柔,有时固执,有时欢乐,有时悲哀,有时心眼又窄又小,有时又完全心无城府。“妈!”雪珂常常睁大眼睛说,“电影有新艺综合体,你知道吗?”“知道啊!”“我是矛盾综合体!”她笑着,笑得近乎天真。“什么叫矛盾综合体?”“集各种矛盾于一身!”她夸张地说,“好啦,坏啦,爱啦,恨啦,聪明啦,愚笨啦,快乐啦,悲哀啦,多愁善感啦,欢天喜地啦,想得太多啦,想得太少啦……哇,妈,我是个矛盾综合体。”

书盈笑了。矛盾综合体,对,雪珂是个矛盾综合体,一个可爱的“矛盾综合体”。

是春天的关系吗?是人老了吗?书盈觉得自己的心一年比一年变得更柔软,更慈爱。有时,几乎是软弱的,也几乎是寂寞的。这种情绪,是雪珂无法体会的。雪珂总认为,所有的“故事”都是年轻人的,四十岁的女人已成古董,该收到阁楼里去了。有一晚,雪珂大惊小怪地对她说:“妈,如果你打开一本小说,发现它在写三姐妹的故事,大姐五十三岁,二姐四十七岁,小妹妹四十岁。这本书你还看得下去吗?”

这就是雪珂。她那么多情善感,那么肯用心去体会人生,那么细致而深刻,她依然无法以她二十岁的年龄去接触四十岁的心灵。书盈不怪她,这是自然,她从没有经历过四十岁,不会了解那种年华将逝,岁月堪惊的敏感,更不会了解属于裴书盈那份“新酒又添残酒困,今春不减前春恨”的情怀。

裴书盈不会要求雪珂什么,她从不要求雪珂什么。自从和远航分手,她就觉得对雪珂有某种歉意,破碎的家庭对孩子总是缺陷。尤其,当她发现雪珂对远航那份感情,那份崇拜与依恋之后,她就更加歉然了。母亲,毕竟不能身兼父职,母亲是纤细女性的,父亲才能满足一个女儿的英雄崇拜感。

裴书盈知道雪珂为了那个婚礼,消沉过一阵子。但,雪珂又在别处找到了她的英雄。这样也好,这样也好。书盈以她的母性,敏锐地观察过唐万里,以她的女性,更深刻地观察过唐万里。她接纳了这孩子,心底唯一亮起的红灯是“太年轻”。年轻往往会造成很多错误,她嫁给远航的时候才十九岁。不过,她没有做任何表示,唐万里或者不够英俊潇洒,但他的的确确是优秀而迷人的,尤其他那颇富磁性的歌喉。她真喜欢听他用自编的“民歌”(为什么学生歌曲偏偏叫“民歌”,搞不懂!)低低柔柔地唱:

听那细雨敲着窗儿敲着门

我们在灯下低低谱着一支歌,

如果你不知道幸福是什么,

且听我们细细唱着这支歌!

让那孩子幸福吧!四十岁的女人没有故事,四十岁女人的故事都写在子女身上。

这天,下课以后,雪珂发现家里的杜鹃花开了。她从不知道杜鹃花有这么多的颜色:客厅里是大红的,阳台上是金黄的,自己卧室里是粉红的,母亲房里是纯白的。杜鹃,嗯,她在房里跑来跑去,到处找尺找铅笔找刀片找绘图仪,要画一张广告海报。唐万里盘膝坐在地板上,只管调他的吉他弦,两条腿盘在那儿还是显得占地太广,雪珂好几次要从他腿上跨过去,他就举起吉他大声喊叫:“不许从我身上跨过去!会倒楣的!”

怎么有这些怪迷信?二十岁的世界里有时也有上百岁的迷信。有天,书盈发现两个年轻人猛翻一本姓氏笔划学,为了给乐队取名字。取名字前居然要算笔划是否大吉大利。“杜鹃,”雪珂嘴里在喃喃自语,“杜鹃口香糖,怎么样?”雪珂忽然问唐万里。“少驴了,没有人用杜鹃当口香糖名字,”唐万里说,“怪怪的!”“怪怪的才好呀!”雪珂说,“这叫出奇制胜!”

学校里正在教广告学,雪珂主修电视广告,整天把广告句子背得滚瓜烂熟。“我问你,七七巧克力不是也很怪吗?琴口香糖不是也怪吗?你知道‘梦17’是什么?”“是一支歌!”唐万里叫着。“去你的,是一种化妆品!”“好吧!你就制作你的杜鹃口香糖!我帮你想广告句!”唐万里歪着头,拨着弦,顺口念着,“杜鹃有红也有白,杜鹃有黄也有紫,吃片杜鹃口香糖,包你马上翘辫子!”“什么?”雪珂大叫,扑上去抓着唐万里的胳膊乱摇乱晃,“你说些什么鬼话!”“吃了你的杜鹃口香糖,不中毒中得翘辫子才怪!”唐万里笑得跌手跌脚,连鼻梁上的眼镜都摇摇欲坠。他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爽朗,使雪珂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两人笑得在地板上打滚。然后,唐万里推开雪珂,正色说:“别闹我了,我们巨龙乐队下星期六要上电视,让我编好这个谱!”他拨着弦,又哼哼唧唧起来。雪珂在地板上铺了一张大图画纸,爬在地上猛研究她的“杜鹃口香糖”。唐万里编谱显然编得不太顺利,一会儿,他就放弃编谱,在那儿唱起歌来了。唱《龙的传人》,唱《秋蝉》,唱《今山古道》,唱《归人,沙城》。

细雨微润着沙城,

轻轻将年少滴落,

回首凝视着沙河,

慢慢将眼泪擦干……

雪珂无法专心做功课了,她爬在地上,用手支着下巴,转头瞪视着唐万里。“唐万里,我问你!”她正色说。“什么?”唐万里回头看她。“这支《归人,沙城》啊,实在很好听,”雪珂说,“但是,它到底在说些什么?轻轻将年少滴落,怎么滴落呀?我就搞不懂这些文字,你一天到晚唱,也解释给我听听看!”“唔,嗯,哦,”唐万里连用了三个虚字,耸耸肩,“歌词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不行!”雪珂固执地,“你把意会到的,讲给我听听看!”“好!”唐万里点点头,很严肃的样子,“这支歌很苍凉,把‘年少’的无奈全唱出来了。”

躲在卧室里的裴书盈坐不住了,只知道有“年老”的苍凉和无奈,竟不知道年少也有苍凉和无奈。她悄悄站起身子,悄悄走到房门口,悄悄注视着那对年轻人,倒要听听他们的解释。“细雨微润着沙城,表示天气凉了,下雨了。”唐万里仔细地说,“这你一定懂。年少表示年纪很轻,年纪很轻就是年龄还小,年龄还小就是还没长大……”“好了,好了,我懂什么叫年少。”雪珂不耐地打断他,“然后呢?”“然后呀!”唐万里细声细气地,“没长大的孩子抵抗力都很弱,被冷风一吹、细雨一打就感冒了,一感冒眼泪鼻涕全来了,于是,滴落了鼻涕,擦干了眼泪……”“哇!唐万里!”雪珂大叫,坐起身子,对着唐万里的肩膀一阵又捶又推又摇,笑得直不起腰来。“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在胡说些什么?你要把作词的人气死吗?人家挺美的句子,给你讲成什么了?哇呀喂,不得了,笑得我肚子都痛了,哇呀喂!……”

裴书盈站在房门口,实在忍不住,这要命的唐万里呀!她也跟着那年轻的一对笑起来了。雪珂抬头看到母亲在笑,她就更笑。唐万里看到她们母女两个都笑,也就跟着笑。一时间,满屋子笑声,满屋子欢乐,连那红色白色黄色的杜鹃花也仿佛在笑了,春天也仿佛在笑了。

就在这一片欢愉里,电话铃响了。现代文明缩短了人与人的距离,电话的发明是一大功劳。现代文明打断了很多笑声,电话的发明是一大败笔!裴书盈走过去接了电话,笑容首先从她唇边隐没。她捂着听筒,转头看雪珂。“雪珂!”她低声说,“你怎么忘掉了,今天是你爸爸的生日!他要你听电话!”“啊呀!”雪珂像弹簧人般从地上直跳起来,笑容也消失了。她埋怨地看着母亲,“妈,你怎么也忘了提醒我?”“我?”裴书盈瞪她一眼,“我是该忘,你是不该忘!来,你自己跟你爸爸说!”

雪珂走过去,接过了听筒。心里有一百二十万分的歉然,太久没跟父亲联络了,太久没跟他见面了。只有大年初一去拜了个年。徐远航,她那一直敬爱着崇拜着,甚至依恋着的父亲!她居然忘掉了他的生日!从来没发生过的事!她握着听筒,声音怯怯地叫了声:“爸!”“雪珂!”徐远航的声音亲切、诚恳而温柔。温柔得像和风,没有丝毫的寒意。这一声呼唤已代表了千言万语,代表了人类亘古以来骨肉之间的至情。“雪珂,如果你今天不来,我会非常非常失望。我知道你最近很忙,你妈都跟我说了。可是,你还是要来,带他一起来吧!那位唐万里。我可不可以见他呢?”

徐远航语气里有种恳求的意味。这使雪珂更加歉疚了。她看看手表,才晚上八点,他们一定吃过晚餐了,不过,她至少可以赶去热闹一下。每年父亲过生日,都有些朋友小聚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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