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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14: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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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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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试读:

〇〇一

说实话,刚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那会儿,我一点也没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可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否认他的伟大。我说的伟大,不是官运亨通的政客或者立功受勋的军人的那种伟大,这些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个人的品性,一旦事过境迁,他们身上的光环就褪色了。于是,人们会发现,一位离职的首相不过是个夸夸其谈的演说家,而一个脱下戎装的将军也无非是个市井草莽之徒。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却是货真价实的。你可以不喜欢他的艺术,但却很难不对它产生兴趣。他的作品吸引你的目光,扰动你的心神。他被人嘲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捍卫他甚至赞颂他不再是什么奇行怪癖,连他的缺点也被人们津津乐道,认为是获得卓越成就的必然产物。他在艺术史上的地位目前尚无定论,崇拜者的追捧和批评者的诋毁可能都太轻率了,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那就是他的天赋。

在我看来,艺术中最能打动人的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一个艺术家个性鲜明,那么即使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会原谅。我认为,委拉斯凯兹是比艾尔·格列柯更高明的画家,但由于画风和题材缺乏新鲜感,不免让人对他的崇拜大打折扣。相反,克里特岛那位画家的作品,却充满了肉欲和悲剧的情调,仿佛永恒的献祭,将自己灵魂的秘密全部奉献出来。艺术家们,无论画家、诗人还是音乐家,他们会用自己或崇高、或美好的作品来装点这个世界,从而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这与人的性本能相似,美妙的同时又免不了粗暴野蛮。但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在奉献自己作品的同时,会将他个人的伟大才能一同展现出来。

探寻一个艺术家的秘密,就如同阅读侦探小说一样让人欲罢不能,又像宇宙一样充满了奥秘,其妙处就在于你无法找到答案。即便是斯特里克兰德最无关紧要的作品,也会让你看到他那古怪、复杂、受折磨的个性。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那些不喜欢他作品的人也无法对其画作漠然视之。同样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那么多人对他的生活和性格产生了强烈的好奇。

在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四年后,莫里斯·休瑞才在《法兰西信使》上发表了那篇文章,将这位默默无闻的画家从历史的尘埃中挖掘出来。这篇文章打响了第一炮,其后那些囿于传统的评论家们才纷纷跟进。在法国的艺术评论界,长期以来没有哪个人享有像休瑞那样无可争议的权威,他的观点总是让人印象深刻。他对斯特里克兰德的赞誉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后来的舆论却证实了他的公正,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今日的声望正是建立在他当初所奠定的基调之上。

斯特里克兰德的声名鹊起,可说是艺术史上最浪漫的事件之一,但我并不想对他的作品进行评论,除非它们涉及画家的性格。某些画家傲慢地宣称,外行根本不懂绘画艺术,所以门外汉要想表达对艺术的欣赏,最好的方法就是闭嘴和支票簿。对此,我不敢苟同。在我看来,艺术是情感的表达,而情感则是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认为艺术只有艺术家才能鉴赏,就如同认为精巧的工艺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一样荒诞可笑。

不过我也承认,评论家如果对绘画技巧缺乏认知,很少能对画作提出真正有价值的看法,而我对绘画几乎一窍不通。幸运的是,我没必要冒妄加评论的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列格特先生既是优秀的作家,又是一位造诣颇深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里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作品已经做了充分的探讨,此书文风优美,堪称典范,不过很可惜,这种文风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流行。

在那篇著名的文章里,莫里斯·休瑞对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做了简介,这显然是在故意吊读者的胃口。他对艺术没有感情用事,只是一心想要唤起那些有识之士对一个天才画家的注意力。不过,休瑞是一个写文章的高手,深知“好奇之心,人皆有之”的道理,所以用这种方法轻松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当那些在斯特里克兰德生前就曾和他有过接触的人——有些作家在伦敦时就认识他,有些画家在蒙特玛特尔咖啡馆和他见过面——他们惊奇地发现,那个昔日的落魄画家,原来竟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而他们却失之交臂。于是,他们纷纷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发表文章,这个人写对斯特里克兰德的回忆,另一个人写对他画作的鉴赏。这些文章增加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名气,勾起了但却无法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有关斯特里克兰德的文章大受读者欢迎,勤劳的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下了不少功夫,在他那部皇皇巨著中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出一些具有权威性的文章。

编造神话是人类固有的的天赋,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总喜欢对他们生活中的奇异或神秘事件紧抓不放,并且笃信不疑,近乎狂热地穿凿附会、杜撰传奇。这是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浪漫主义式的抗议。传奇事件俨然已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沃尔特·雷利爵士之所以被人们铭记,不是因为他发现了许多新的领地并用英文命名,而是因为他将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踏过去。一个惯于冷嘲热讽的哲学家在想到这件事时,必定会哑然失笑。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生前寂寂无名,他一生树敌颇多而交友甚少,所以那些写他的人借助丰富的想象以弥补资料的匮乏也就不足为奇了。显而易见,尽管人们对斯特里克兰德生平事迹所知不多,但也足够浪漫的文人们从中找到大量线索去铺陈敷衍了,他的生活中有许多离奇可怕的事件,他的性格中有不少离经叛道的怪僻,他的命运又不免令人扼腕叹息。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一个传奇就从这里面衍生而出,就连睿智的历史学家面对这种传奇也不敢贸然抨击。

不过,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显然不是一位头脑睿智的历史学家。他宣称自己写父亲的传记是为了“澄清某些传言”,尤其是关于他父亲后半生的种种谬传,已经“让尚在人世的亲人感到痛苦不堪”。很显然,这些传闻已让一个体面的家庭蒙羞。

我是以一种消遣娱乐的心态来读这本传记的,值得庆幸的是,这本书写得枯燥乏味、了无生趣。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在书中描绘了一个模范丈夫和慈爱父亲的形象,一个性格温和、做事勤勉、品行端正的谦谦君子。作为一名当代的牧师,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教士在进行《圣经》诠释学的研究过程中,已经掌握了颠倒黑白、粉饰太平的惊人本领。作为一个有孝心的儿子,他在“诠释”父亲生前种种行状时的精思敏辩,必定会让他在教会中获得要职,这是早晚的事情,我似乎已看到他那强健的小腿套上了主教的绑腿。

这是一件很冒险的事,虽然看上去挺勇敢,因为斯特里克兰德之所以名声大噪,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大众所熟知的那些传奇故事。他的艺术具有如此强大的魅力,可能源于人们对他性格的嫌恶,也可能源于对他惨死的同情,而他儿子这部用心良苦的传记,无疑是给崇拜者们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斯特里克兰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撒玛利亚的女人》在九个月前曾卖给某位知名收藏家,由于这位收藏家突然离世,作品需要转手,于是在佳士得拍卖。此时正值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传记出版不久,人们还在议论纷纷之际,结果这幅名作拍出的价格竟比九个月前跌了235英镑。这件事并非偶然,如果不是人们编造神话的能力暗中起作用,即大众猎奇心理对传奇的渴望,仅靠斯特里克兰德个人的才华和独创性,其画作的价格前后差别不会如此之大。幸运的是,不久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文章便问世了,艺术爱好者们的顾虑最终被彻底打消了。

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所属的这一历史学派,不仅是“性恶论”的坚决拥有者,而且认为人性的邪恶远远超乎想象。毫无疑问,与那些将传奇性大人物写成道貌岸然的君子使人败兴的作家相比,这一派历史学家的著作会激起读者更大的兴趣。对我来说,若是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的关系仅写成经济联盟,我会感到非常遗憾。同样,若是让我相信提比略和英王乔治五世一样,都是完美无瑕的君主,恐怕得需要拿出更多的证据来。谢天谢地,这种证据似乎很难找到。

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那部天真的传记时的遣词造句,很难叫人不对这位倒霉的牧师心生怜悯。凡是牧师为顾及体面而闪烁其词的地方,都被攻击为虚伪;凡是大肆渲染的地方,都被斥为谎言;凡是作者保持沉默的地方,则干脆称其为背叛。对于传记作者来说,作品中的这些缺陷理应受到指摘,但牧师作为传记主人公的儿子,却也情有可原。倒霉的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竟然受到牵连,被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批评为假正经、装腔作势、自命不凡、令人作呕。

依我之见,牧师在驳斥坊间深入人心的一种传闻,即关于他父母之间某些“不愉快”时,的确不太慎重。在传记中,他引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时的一封家信,说他父亲将妻子称为“了不起的女人”,而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却将原信复制了出来,原来这一段的原文是这样的:“让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这个女人很了不起,真希望她下地狱!”牧师用这样的方式扭曲事实,即使在教会鼎盛的时代,似乎也是不太妥当的。

作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狂热崇拜者,怀特布莱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如果想为他进行粉饰,是不会有丝毫危险的。但是,他目光如炬,一眼就能看穿隐藏在那些天真表象下的卑劣动机。他既是艺术研究者,也是精神病理学家,对人的潜意识了如指掌,没有哪个探索心灵奥秘的人能够像他那样,透过现象洞悉本质。

探秘心灵的人能窥见人性的隐忧,而精神病理学家却能知悉根本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东西。我们看到,这位学识渊博的作家,如此热火朝天地搜寻每一件让他的主人公丢脸的逸闻琐事,不禁叫人啧啧称奇。每当他找到一件斯特里克兰德冷酷无情或者卑鄙自私的事例,内心就会增加一分对他的热情。当找到某件被人遗忘的旧事,可以用来嘲弄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一片孝心时,他简直就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在审判异教徒一样,心花怒放。他那种孜孜以求的认真劲儿实在叫人吃惊,无论多细小的的事情都不会被他漏掉,若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有一笔未支付的洗衣账单,也一定会被他详细地记录下来;若是他欠钱未还,那么这笔债务的每个细节都不会漏掉。

〇〇二

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文章已经够多了,我似乎没必要再多费笔墨。而且,一个画家想使人铭记,说到底还得靠他的作品。当然,我对他的了解要比大多数人都多,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没成为画家;他在巴黎穷困潦倒时,我也时常和他见面。然而,若不是为躲避战乱而踏上塔希提岛,我是不会将有关他的回忆诉诸笔端的。

众所周知,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正是在塔希提岛上度过的,而我在这里也结识了不少熟悉他的人。因此,对他悲剧人生中最不为人所知的这段时期,我可能是那个最合适的阐述者。如果坚信斯特里克兰德确实是伟大的,那么作为一个曾和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我的追忆就不能说是多余的了。假如有个人对艾尔·格列柯就像我对斯特里克兰德一样熟悉的话,为了能够读到他写的有关格列柯的回忆录,我们又有什么舍不得付出的呢?

不过,我并不想以此为借口来为自己辩解。我忘了是谁曾说过:为了让自己的灵魂受益,一个人最好每天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说这话的人是个智者,我多年来对这句格言一丝不苟地践行着:每天早上我逼着自己起床,每天晚上强迫自己睡觉。此外,我本质上是一个苦行主义者,每周还要让自己经受一次更严酷的磨难——《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我一期也没漏过。试想每天都有那么多书被写出来,作者满怀期望地看着它们出版,忐忑不安地等待命运的安排,这可真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磨炼。

一本书想要脱颖而出,希望原本就是极其渺茫的,而即使获得了认可,这种成功也是转瞬即逝的。写作一本书作者要花费多少心血,经历多少痛苦折磨,承受多少辛酸,只有老天才知道。然而,这一切却只是给偶然读到这书的人带来几个小时的消遣,帮他们打发掉旅途中的枯燥乏味。如果让我来进行公正的评判,那么很多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才写出来的杰作,有的是殚精竭虑,有的甚至是穷尽一生的心血。从这件事上我得到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从创作的过程中得到快乐,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取回报,至于其他则不必去介怀,无论成功或失败、赞扬或诋毁,都应以平常心面对。

如今战争降临,新的思潮也随之而来。年轻人开始向我们过去所不了解的神明求助,已经可以大致看出这些后来者的活动方向了。他们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于是吵吵嚷嚷起来,不再礼貌地敲门,而是直接闯进房间,抢占我们的座位,空中充斥着他们的喧嚣与叫喊。

有些老一代的人,为了证明自己还没落伍,便装腔作势地去模仿年轻人的滑稽行为。他们拼了命地大声喊叫,但喊出来的内容却是那么空洞。他们就像那些可怜的荡妇,试图依靠涂脂抹粉和尖声的媚笑来找回自己青春的幻影;有那聪明一点儿的,就会尽量摆出一副端庄的姿态,显得自己温文尔雅。在他们含蓄的微笑中,总会流露出一种宽容的讥讽。他们回想起,自己当年也曾将高踞宝座的老一辈踩在脚下,也曾这样大声叫喊、无法无天;同时,他们也预料到,当下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总有一天也会让位于后来者。

世界随时在变化,永远没有定论。当尼尼微城发展到最为昌盛的时代,人们将自己的伟大吹到了天边,新的福音早已陈旧不堪。那些说豪言壮语的人,总以为自己所说的是前无古人的真理,但实际上却是被说过千百遍的陈词滥调,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没什么变化。钟摆来回摇荡,循环永不停歇。

有时候,一个人在自己享有声望的时代活了太久,一旦进入一个新时代他就会感到陌生,这时就会呈献出一幅人间喜剧中的奇特景象。比如,现在还有多少人知道乔治·克雷布呢?在那个时代他可是著名的诗人,当时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天才,而在趋于复杂的现代生活中,这种共识已变得极为罕见了。他从亚历山大·蒲柏那一派学得写诗技巧,用押韵的双行体形式创作道德故事。后来,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相续爆发,诗人们随机而变,开始唱新歌、作新曲了。然而,克雷布先生却继续写他那押韵的道德诗,我猜他一定读过那些让年轻人热血沸腾的新诗,而且可以想象,他一定会认为这些新诗肤浅贫乏、不堪卒读。当然,大多新诗的确如此,但是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还有柯勒律治的一两首,以及雪莱的几首诗作,却真正开拓了前人未曾涉及的深广精神领域。显然,克雷布先生已经过时了,但他仍然孜孜不倦地创作自己的押韵双行体道德诗。

我也陆续地读过一些年轻一代的诗作,他们当中可能会有更加热烈的济慈或更加空灵的雪莱,而且说不定已经发表了被世人永久铭记的诗篇。我欣赏他们优美的诗句——他们的才华已经得到恣意挥洒,再说什么前途无量之类的话就显得荒唐可笑了。我惊叹于他们精巧的文体,而且用词如此丰富(从词汇量来看,他们似乎在摇篮里就已经翻读过罗杰的《词汇宝库》了)。然而,他们的诗作却言之无物。在我看来,他们的学识有余,涵养却不足,他们轻拍我肩膀的那股热乎劲儿,或者直扑进我怀抱里的那种热烈情感,实在让人受不了。他们的热情显得苍白无力,他们的梦想也有些枯燥乏味,实在让我无法欢喜。我已经过气了,我仍然用押韵的双行体来写道德故事,但如果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自娱自乐,那我就是个十足的傻瓜。

〇〇三

不过,我前面说的这些都是题外话。

写第一本书时我还很年轻,由于命运之神的垂青,这本书一经问世便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争相与我结识。

我刚跨入伦敦文学圈时,可以说心里是既兴奋又忐忑,回想当时的情形,难免会有些许的怅然。我已经很久没去过伦敦了,若现在那些小说里描写的情况属实,那么变化还真是挺大的。文人们的聚会场所也变了,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丁山门和肯辛顿的高街。在那个时代,四十岁之前出名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如今超过二十五岁才出名就让人感到荒唐可笑了。我想在那个时代我们都羞于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担心过度张扬会引来嘲笑。我不相信当年那些放浪不羁的文人个个都洁身自好,但也确实不记得那时的文艺界有现在这么的多风流韵事。我们为自己那些荒诞的行为蒙上体面的缄默幕布,并不觉得这是虚伪。我们讲话含蓄,从不口无遮拦,而且那时女性还未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

那时我住在维多利亚火车站附近,记得要去一些热情好客的文艺圈朋友的家里做客,不得不坐上很久的公交车。由于内心的羞怯,我总是在街上徘徊很久,才鼓足勇气去按门铃。随后,带着惶恐不安的心情,我被带进一个挤满各色人物的房间,介绍给一个又一个的名流、大师,他们对我作品的各种溢美之词会让我更加坐立难安。显然,他们也在等我说一些妙语,但直到聚会结束,我也想不出什么风趣的话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只好张罗着给大家端茶送水,将切得乱七八糟的黄油面包递到客人手中。我希望没人注意我,这样我就可以心平气和地在一旁观察这些名人雅士,聆听他们妙语连珠的谈话。

我记得,在聚会上曾遇到过不少身材高大、腰杆笔直的女人,她们有大大的鼻子,目光炯炯有神,身上穿着如同甲胄一般的服装;也有许多身材瘦小,像小老鼠似的老处女,她们说话细声细气,眼睛总是滴溜溜地乱转。她们有一个怪毛病让我觉得好笑——总喜欢戴着手套吃黄油面包,而且在自以为没人注意时,偷偷将手上的残渣抹在椅子上,那种漠然的神态实在让我佩服不已。这行为对主人的家具必定不好,但我想,当轮到这家女主人到那些人家里回访时,必定也会采用同样的手段进行报复。

其中有些女人穿着时髦,她们说,她们搞不明白为什么写小说的人就一定得穿得邋里邋遢。如果你身材苗条,为什么不能尽情展现呢?一双俊俏的小脚穿上时髦的鞋子,编辑绝不会因此而拒绝你的稿子。但是,另外一些女人则认为这样很轻浮,所以她们总是穿着“艺术范儿”的丝织品,戴着具有蛮荒风格的珠宝装饰。

男人们的穿戴通常都不会怪里怪气的,他们尽量使自己看上去不像作家,希望给旁人一种博学且人情练达的印象,所以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为他们是某家大公司的高管。这些人总是显得有点疲态,我以前从未接触过作家,但是觉得他们有些奇怪,不像我想象中的作家的样子。

我记得那时总觉得他们的话锋机敏,其中一个同行刚转过身,立即就会被幽默而辛辣的语言刺得体无完肤,直把我听得瞠目结舌。艺术家与别的行当相比有一个优势,他们不仅能嘲笑同行的性格和相貌,还可以嘲笑他们的作品。他们的评断总是机智锐利,口若悬河,让我实在是自叹弗如。

那个时代,谈话还讲究修养,就像一门艺术,一句巧妙的对答往往会大受赏识,远比热锅下荆棘噼里啪啦的燃烧声更受关注。那时候,格言警句还不是愚钝者附庸风雅的工具,在交谈中突然冒出几句,自然就会显得妙趣横生。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妙语我现在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不过,我觉得当谈话的内容转到另一个主题,即作品销售的一些细节时,大家才会真正地畅所欲言起来。我们在对一本新书的好坏进行评判之后,就会谈到这本书卖出了多少册,作者可以拿到多少预支稿酬或最终的稿酬。此后,我们还会谈一谈各家出版商,将这家出版商的慷慨与另一家出版商的吝啬进行对比。

我们还会争论,到底是把作品交给稿酬优厚的出版商,还是交给善于推广宣传的出版商。有些出版商不善于推广宣传,而另一些则精于此道。有些出版商古板老套,有些则顺应潮流。再往后,我们还会谈论一些出版代理人以及他们能为我们找到的门路,也会谈到一些编辑,谈论他们喜欢什么样的作品,千字多少钱,稿费付得快不快。对我来说,这些都富有浪漫气息,它让我产生了一种成为某神秘兄弟会成员的亲切感。

〇〇四

那时候,没有谁比萝丝·沃特芙德对我更好的了。她身上既有男人的才智,又有女人的任性,她写的小说极具特色,让人读后心潮起伏。正是在她的家里,有一天我遇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那天,沃特芙德小姐举办了一场茶话会,她的那间小屋子比往常更加高朋满座。每个人看上去都在和别人聊天,只有我独自在一旁安静地坐着,虽然有些尴尬,但又没有勇气插进去,打断别人的谈话。沃特芙德小姐是位体贴的女主人,见到我的窘态后便朝我走来。“我想请你去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聊聊,”她说,“她可是对你的书推崇备至。”“她是做什么的?”我问。

我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位有名的作家,那么在和她谈话之前,最好把情况摸清楚。

为了加强回答的效果,沃特芙德故意将眼皮一垂,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她专门举办午餐聚会。只要你别太腼腆,多说几句,她肯定会邀请你的。”

沃特芙德是个玩世不恭的女人,她主张小说创作源于生活,将公众当成自己的素材。如果有人对她的才华大加赞赏,并且慷慨地宴请她,她偶尔也会把他们邀请到自己家里款待一番。对于这些人的崇拜,她既觉得好笑又非常鄙夷,但无论如何,她会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一个知名女作家应有的风度。

我被带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面前,和她聊了十几分钟。除了声音很好听之外,我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在威斯敏斯特有一套房子,正对着尚未竣工的大教堂,因为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所以彼此便感到亲切了几分。对于住在泰晤士河与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那些人来说,陆海军商店就是连接他们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问我要了地址,几天之后,我便收到了她的请柬,邀请我参加她的午餐会。

我受邀的机会不多,便欣然接受了。我到得有点晚,因为担心去得太早,就绕着大教堂兜了三圈,结果进屋后才发现,客人们都已经到齐了。沃特芙德小姐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维宁和乔治·罗德。受邀者都是作家。那时正值早春时节,天气晴朗,大家都兴致颇高,无话不谈。

在来之前,沃特芙德小姐非常纠结,是按照她年轻时的唯美主义身着淡绿,手持一朵水仙花好呢;还是按照成熟女性的仪态大方穿着高跟鞋和巴黎时尚女装,戴一顶新帽子好呢。结果,她的打扮介于二者之间,这反而将她衬托得神采飞扬。

我还从未听过,她用这样刻薄的话来议论我们共同的朋友。

杰伊太太很清楚,逾越礼俗的言辞是机智的灵魂,所以时不时用近乎耳语的音调,说些足以让雪白的桌布羞得泛起红晕的话。理查德·特维宁滔滔不绝地发表着奇谈怪论,而乔治·罗德则知道自己的惊人妙语早已尽人皆知,用不着再在这里施展才华,所以只管张开大嘴解决食物。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话不多,但她有一项可爱的本领,能让谈话围绕着共同的话题,一旦出现冷场,她总能插入一两句适当的话,使谈话继续进行下去。这一年她三十七岁,身材较高,体态丰满,却不显得肥胖。她长得不算漂亮,但脸庞很招人喜欢,也许这得归功于她和蔼、棕色的双眸。她的肤色不是很好,但一头乌发却梳理得格外精巧。在三位女性中,她是唯一没有化妆的,但与别人比起来,反到显得淳朴自然。

餐厅的布置很符合当时的艺术风尚,非常朴素。白色护墙板很高,绿色墙纸上挂着惠斯勒的蚀刻画,镶嵌在简洁的黑镜框里。印有孔雀图案的绿窗帘,笔直地悬挂着。地毯也是绿色的,上面有白色小兔在枝繁叶茂的树林嬉戏的图案,这显然是受了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架上摆放着白釉蓝彩陶器。在当时的伦敦,一定有五百家餐厅的装饰风格和这里一样,淡雅、别致,却也有些单调。

午餐会结束后,我是和沃特芙德小姐一起走的。由于天气不错,加上她那顶新帽子又提了兴致,我们决定散散步,从圣詹姆斯公园穿过去。“刚才的聚会办得真不错。”我说。“你觉得饭菜不赖,对吧?我跟她说过,要想和作家们来往,就一定得让他们吃好。”“这个主意真是太妙了,”我说,“但她为什么想和作家来往呢?”

沃特芙德小姐耸了耸肩。“她觉得作家很有趣,想赶潮流。她头脑简单,是个可怜的人儿,她认为我们都很了不起。不过,反正她喜欢请我们吃饭,而这对我们也没什么坏处,我喜欢她,就是看在这一点上。”

现在想想,在那些喜欢追逐名流的人中,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算是最没有心机的了,这些人为了捕获猎物,几乎使尽浑身解数,从汉普斯特德远离尘嚣的象牙塔,一直追到切恩街最寒酸的地下室。

在年轻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曾住在宁静的乡下,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籍,不仅让她读到了许多浪漫故事,更让她感受到了伦敦这个大都市的浪漫氛围。她从心底里喜欢读书(在他们这类人中,这是很少见的,通常他们对作家比对作品、对画家比对画作都更有兴趣),她为自己构造了一个想象的世界,并生活在其中,体会着日常世界中所无法获得的自由。

当她与作家们结识之后,产生了一种感觉,似乎过去只能隔着脚灯远望的舞台,现在自己亲身站在了上面。她看着这些作家一个个粉墨登场,感到自己的生活范围扩大了许多,因为她不仅自己设宴款待他们,而且还走进了他们封闭的幽居之中去拜访。

对于这些人游戏人生的信条,她认为理所当然,不过她自己却从未想过要按他们的方式去生活。这些人在道德伦理上的种种怪癖,如同他们身上的奇装异服、口中的奇谈怪论一样,让她感到兴趣盎然,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立身处世的信念。“可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吗?”我问。“当然,他在城里做事,我记得应该是个证券经纪人,非常古板无趣。”“两人的感情好吗?”“他们彼此相敬如宾。若是你在他们家吃晚饭,就会见到他。但是,他不怎么请人共进晚餐。他不太喜欢说话,对文学艺术没有一丁点儿兴趣。”“为什么招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乏味的男人啊?”“因为有头脑的男人不会娶招人喜欢的女人。”

我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反驳她,便转移话题,问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有没有孩子。“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已经没什么好聊的了,于是我们又谈起别的事来。

〇〇五

整个夏天,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见面不算少。我时不时就去她家吃个令人愉快的午餐,或者参加异常丰盛的茶话会。我们两人很投缘,那时我还很年轻,或许她有意指导我稚嫩的脚步,踏上崎岖坎坷的文学之路;而对于我,当遇到一些令人烦恼的事,也希望有人能听我倾诉衷肠,给我一些合理的建议。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极有同情心。这是一种迷人的本领,但时常被拥有它的人滥用:他们一见到朋友遭遇不幸,就会立即朝他们身上猛扑过去,然后将自己全部的才能都施展出来,同情心就像油井一样喷涌而出,肆意地播洒,反而使得遭遇不幸的人非常窘迫。

在这一方面,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显得非常智慧,她会让你觉得,接受她的同情,对她来说同样是一种恩惠。当时,我曾带着一种青春的热情,将这一发现讲给沃特芙德听。

她说:“牛奶很好喝,特别是加上一点儿白兰地的话,不过呢,母牛却巴不得奶赶快淌走,因为奶头胀起来是很难受的。”

沃特芙德非常“毒舌”,这种尖酸刻薄的话,别人谁也说不出口,但另一方面,谁也不能说得像她那么“妙”。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还有一点让我非常喜欢:她的住所布置得非常雅致。房间总是收拾得干净利落,摆着鲜花,让人觉得很喜庆。客厅里的印花布窗帘,图案虽说古板一点儿,但色彩明艳,非常耐看。在充满艺术氛围的小餐厅里用饭,简直是一种享受:餐桌款式大方,女佣举止得体,菜肴烹饪得也相当精致。

谁都看得出,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位很优秀的持家主妇。毫无疑问,她还是一位令人敬佩的母亲。客厅里摆着她孩子的照片。她儿子名叫罗伯特,十六岁,正在拉格比上学;在照片上,他身穿法兰绒衣服,头戴板球帽,而另外一张照片穿的则是燕尾服,系着直立的硬领。他像他母亲,长着宽净的额头,沉静明亮的眼睛,看上去干净、健康,又端正。“我不确定他算不算聪明,”有一天,我正在端详照片时,她说,“但我知道他是个乖孩子,性格招人喜欢。”

她的女儿十四岁,拥有像母亲一样乌黑的长发,浓密地披散在肩上。而且,她的神态温顺和善,眼睛娴静、沉着,也与母亲如出一辙。“他们两个长得都很像你。”我说。“没错,我也觉得他们更像我,而不像他们的父亲。”“为什么你从来不让我见他呢?”“你想见他吗?”

她笑了,那笑容真的很甜蜜,而且脸上还微微泛起了红晕。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说话竟然会脸红,这还真是很少见的。也许,她的纯真,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你知道,他一点文学修养也没有,”她说,“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

她这样说,并非带有蔑视的意思,相反,倒更像是满怀深情的,似乎只要说出他最糟糕的一面,就可以保护他,免得受到朋友们的挖苦。“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是个地道的证券经纪人。我想,他一定会让你觉得无聊死的。”“他也让你觉得无聊吗?”“你知道,刚好,我是他妻子。我非常爱他。”

她笑了笑,想要掩饰自己的羞涩。我想,她大概担心我会说些打趣的话,若是换了萝丝·沃特芙德,听见她这样说,必定会嘲讽几句的。她犹豫了一会儿,目光变得更加柔和了。“他不会假装自己有什么才华,就算在证券交易所里,他挣到的钱也不是很多,但他真的很善良。”“我想,我应该会很喜欢他。”“等找个时间,我请你来家里和我们共进晚餐。不过我得提醒你,你可是自愿冒这个险的,若是度过了一个非常乏味的夜晚,你可怨不得我。”

〇〇六

不过,当我终于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见面时,并不是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所说的那种情形。当时,除了她丈夫之外,还有另外几个人在场。这天早上,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派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说她晚上要举办宴会,有一位客人临时爽约了,问我是否愿意补缺。那张条子是这样写的:

丑话说在前面,你会感到无聊之极的。这将是一次从头至尾都叫人深感乏味的聚会,但如果你能来,我会不胜感激。至少咱俩还是可以聊一聊的。

为了邻居间的和睦相处,我欣然接受了她的邀请。

当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将我介绍给她的丈夫时,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和我握了个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却兴致很高,转身对丈夫开了句玩笑:“我请他来,就是要让他看看,我真的有个丈夫。我想,他已经在疑心了。”

斯特里克兰德礼貌地笑了一下,那表情就好像他知道这是个笑话,可又不觉得好笑一样,而且他也没有说什么。这时又来了其他客人,主人转身去招呼,于是我就被丢到一旁。最后,客人们都已经到齐,只等宣布晚餐开始了,我一边和旁边那位叫我来“招呼”的女士闲聊,一边暗自思忖:文明人竟然会有这样奇特的巧思,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无聊而烦琐的事情上。就拿今天的宴会来说,真是叫人感到奇怪,为什么女主人要请这些人来,而这些人为什么也不嫌麻烦,竟然接受了邀请。

那天的聚会总共有十个人,他们见面时冷冷淡淡,分手时则如释重负。当然,这纯粹是为了完成社交义务。斯特里克兰德夫妇“欠”了许多晚餐,即便他们对这些人没有丝毫兴趣,但为了还人情,不得不回请他们,于是这些人也就应邀而来了。他们为什么会接受?为了避免在吃饭时显得枯燥?为了让家里的仆人能休息半天?不,只是因为他们没理由拒绝,因为他们被“欠”了一顿晚餐。

餐厅显得非常拥挤,让人非常不舒服。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位皇家法律顾问和他夫人,一位政府官员和他夫人,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姐和她丈夫——麦克安德鲁上校,另外还有一位国会议员的夫人。正是那位议员先生无法离开议院,我才被临时叫来补缺。这些客人都很有身份。女士们因为都深知自己地位高贵,所以在穿着上并不太讲究,而且也不愿意去主动讨好别人。男士们则个个派头十足,显示出一副扬扬自得、踌躇满志的神色。

每个人都想让宴会显得更热闹些,所以声调都比平时要高些,结果房间里就显得一片喧哗。然而,大家始终也没有谈到一个共同话题,每个人都在和他的邻座讲话,喝汤、吃鱼和前菜时与右手边的人交谈,吃烤肉、甜点和开胃小菜时同左手边的人交谈。他们谈政治形势、高尔夫、孩子和最近上演的新戏,还谈论皇家艺术学院展出的画作、天气,以及度假计划。

谈话没有一刻停止,而且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应该感到庆幸,她的宴会办得非常成功。她的丈夫举止得体,或许他没有说很多话,在宴会快要结束时,我感觉坐在他两边的女客脸色显得有些倦怠。她们肯定觉得很难跟他交流。有那么一两次,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略显焦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终于,她站起身来,领着女客走出了餐厅。她们离开后,斯特里克兰德把门关上,来到餐桌的另一头,坐在了皇家法律顾问和政府官员中间。他再次把红酒给客人全都满上,然后挨个给客人递了一支雪茄。皇家法律顾问对红酒大加赞赏,斯特里克兰德告诉我们,他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于是,我们就谈论起了烟酒。接着,皇家法律顾问给我们讲了一件他正在审理的案子,上校则聊起了打马球的事。我没什么事情好讲,所以就安静地坐在那里,装出一副对别人的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

因为我知道,这些人谁都跟我无关,所以便从容地观察起斯特里克兰德来。他看上去比我预想的要高大: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想象他是一个身材瘦小、其貌不扬的人。事实上,他长得魁梧健壮,大手大脚,晚礼服穿在身上显得有些笨拙,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是一个马夫将自己装扮起来,准备去参加宴会一样。他约有四十岁,长得不好看,但也不能说难看,他的五官还算端正,只是比普通人大了一号,所以看上去就有些粗笨。他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那张大脸看上去光秃秃的,让人有些不舒服。他的头发有些发红,留得很短,小眼睛,呈蓝色或者灰色。总之,他相貌平平。

我不再奇怪,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谈起他时总有一些难为情了:对于一个渴望在文艺界有所发展的女人来说,他是不会给她增加什么光彩的。很明显,他没有什么社交本领,但这种本领也并非人人都一定要有的;他甚至也没有什么怪癖,能使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善良、枯燥乏味的普通人。也许你会钦佩他的品性,但一定不会愿意和他在一起。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他或许是一个值得让人尊敬的社会成员,一个负责任的好丈夫、好父亲,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但若在他身上过多浪费时间确实没必要。

〇〇七

枯燥的社交季接近了尾声,每一个我认识的人都在忙着安排度假。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打算带着全家人去诺福克海滨,在那里孩子们可以洗海水浴,丈夫可以打打高尔夫。我们彼此告别,相约秋天再见。可是,在我离开伦敦的前一天,买完东西刚从商店出来时,却又遇见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她还带着一对儿女。和我一样,她也是在离开伦敦前,再最后买些必备的东西。大家都又热又累,于是我提议一起去公园吃冰激凌。

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大概很高兴让我见到她的孩子,便欣然同意了。两个孩子比照片更加引人注目,她理应为他们感到骄傲。我正值年轻,所以他们在我面前也不拘束,一直兴高采烈地对着我说这说那。我们在树荫下休息,彼此都感到十分愉快。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坐上一辆马车回去了,我也慢悠悠地朝俱乐部走去。我大约感到了一点儿寂寞,对于刚才看到的这种美满的家庭生活,心里难免会生出几分羡慕之情。这一家人看起来感情非常融洽。他们会讲一些自家的小笑话,外人不知所云,他们却笑得前仰后合。

如果纯粹用口才来衡量一个人的智慧,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先生或许算不上聪明,但以他的智力应付自己所处的环境,显然是绰绰有余的,这是一张通行证,不仅能使事业获得成功,而且能确保生活得到幸福。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位迷人的女性,而且很爱她的丈夫。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生活不会受任何灾祸的干扰,诚实而体面,两个孩子都可爱、上进,显然会继承他们的地位和优良传统。在不知不觉间,他们渐渐地老去,看着一对儿女长大成人,然后结婚成家——一个出落成了美丽的姑娘,未来还会生育健康活泼的孩子;另一个则长成了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而且肯定会成为一名军人。最后,他们光荣退休,在子孙后代的爱戴中,度过其乐融融的余生,直到年岁已高,才会安然离开人世。

可以肯定,这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真实写照,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一种亲切安详的天伦之美。它会让人想到,生活就像一条宁静的小溪,蜿蜒而舒缓地流过绿油油的牧场,在郁郁葱葱的树荫下穿过,最后流入蔚蓝的大海。然而,大海显得如此平静,始终沉默无言、不动声色,也会突然让你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

或许,这只是我自己骨子里的一种怪癖,直至今天心头仍然萦绕着这种想法,我总觉得,像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似乎哪里不太对劲。我相信这种生活的确有其社会价值,也看到了这种井然有序所带来的幸福,但在我的血液中却夹带着某种狂热,渴望一种更加桀骜不驯的生命旅程。对我来说,这种安逸总会带来一种恐惧。在我的心灵深处,渴望一种更加冒险的生活。只要我的生活能有所改变——无法预知的变化与刺激,我愿意去登上怪石嶙峋的山崖,穿越布满暗礁的激流险滩。

〇〇八

回过头再来读我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夫妇,我意识到,他们的形象都不怎么鲜明。想要使书里的人物活灵活现,就必须刻画他们的性格特征。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即使我绞尽了脑汁,也没能让他们栩栩如生起来。

我觉得,如果能描绘出他们惯用的说话方式,或者生活中的某些奇特行径,就能叫他们变得生动起来。而现在这种写法,两人就像是旧挂毯上的两个人形图案,很难将其从背景中分辨出来;若是从远处看,简直连轮廓也消失了,就只剩下一团花花绿绿的色彩。我唯一的解释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

有些人之所以会造成虚幻的感觉,是由于他们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当中,而且只有依靠它才能够生存。他们就好像人体内的细胞,虽然不可或缺,但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之中。

斯特里克兰德一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家庭。一个可爱、好客的妻子,有着结交文艺界小名人的嗜好;一个有些沉闷的丈夫,在仁慈上帝给他安排的生活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另外,还有一对漂亮、健康的儿女。没有什么比这家人再普通的了。我看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好引起别人注意的。

后来,当我回想所发生的种种,不禁扪心自问:是不是由于我太过迟钝,所以才没看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身上的与众不同之处?或许真的如此。

从当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对人情世故也有了更深的了解,但就算当初我认识他们夫妇时就已经具备了现在的阅历,我对两人的判断也不会有所差别。只有一点和当年不同:在知道了人是一种多么变幻莫测的动物后,今天的我如果再听到那个消息,就绝不会像那年初秋刚回伦敦时那样大吃一惊了。

我回伦敦还不到一天,就在杰尔敏大街上遇见了萝丝·沃特芙德。“怎么把你高兴成这个样子,”我说,“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她笑容满面,目光中带着那种我早已熟悉的幸灾乐祸。这意味着,她又听到了哪个朋友的丑闻,女作家的嗅觉总是那样灵敏。“你已经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了,对不对?”

不仅她的脸,就连她的整个身子,都给人一种窃喜的感觉。我点了点头。我很好奇,是不是这个倒霉鬼在证券交易所亏了老本,或者让公共汽车给撞了。“你说,是不是太吓人了?他扔下老婆,和别人跑了。”

沃特芙德小姐大概觉得,在杰尔敏大街的马路边不太适合谈论这个题目,所以她就像艺术家通常所做的那样,只是把事实抛出来,坚称自己并不知道详情。而我却想让她多讲一些,表示无须介意环境,但她还是不肯多讲。“我跟你说,我什么也不清楚,”她就这样打发激动的我,接着,她又俏皮地耸了耸肩,“我觉得,可能伦敦哪家茶点店,有一位年轻姑娘辞职了。”

她对着我笑了笑,说已经和牙医生约好了时间,然后便得意扬扬地离开了。与其说这个消息让我感到难过,不如说让我感到好奇。因为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手的亲身阅历还很少,所以遇到这样一件在书上才能读到的故事,自然会倍感兴奋。我承认,岁月的磨炼,已经让我习惯面对这样的事情了,但在当时,我确实还是感到有些震惊。

斯特里克兰德那年一定有四十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陷入爱情纠葛,在我看来未免叫人作呕。在当时年幼无知、目空一切的我看来,一个男人如果陷入爱河而不让自己成为笑柄,那么三十五岁就是年龄的上限。

这个消息同时也给我带来一些困扰,因为我还在乡下时便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写了一封信,告诉她我回伦敦的日期,并且表明,除非她回信说另有安排,否则我将在次日去她家喝茶。

今天正好是约定的日子,但我并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信。她到底是想见我还是不想见呢?极有可能,她是在心烦意乱的情况下,将我在信里的约定给忘记了。

或许,我应该明智一点,别去打扰她。但另一方面,她也极有可能想要瞒住这件事,如果让她猜到我已经听说了这个离奇事件,那会显得很草率。一方面,我既担心伤了这位夫人的感情,另一方面又怕真去了她家叫她心烦,所以内心非常矛盾。

我可以想象,她现在一定非常痛苦,我不愿看到别人受苦,而自己又爱莫能助;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又很想看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面对这件事的反应,尽管这一想法让我感到很羞愧。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最后,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我可以像什么事都没发生那样去她家,先让女仆进去通报一声,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方不方便。若是她不想见,自然会把我打发走。尽管如此,当我对女仆讲出那套事前准备好的说词时,还是尴尬得要命。

我站在黑黢黢的过道里等着回话,可以说是鼓足了全部的勇气,才没让自己中途溜掉。

女仆从里面走了出来。大概是我太过激动,胡乱猜想地觉得那女仆的神色似乎表明,她对主人家遭遇的变故已经完全知道了。“请跟我来,先生。”她说。

我跟着她走进了客厅。窗帘半拉着,室内的光线很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背对窗户而坐。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旁边,让烧得并不旺的壁炉烤着自己的后背。我心里暗想,自己来得可真不是时候。我猜,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我会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只是因为忘了和我的约定,所以才没有把我赶走。我感觉,上校一定会大发脾气的。“我不太确定,你是不是在等着我来。”我说,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当然。安妮一会儿就会把茶端来。”

虽然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但我还是能看得出,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眼睛已经哭肿了。本来她的面色就不怎么好,现在则变成了土灰色。“我姐夫,你还记得吧?在度假前的晚宴上,你们见过面的。”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幸好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救了我。她问我这个夏天过得怎么样,于是,我终于可以找出一些话来说,直到女仆端上茶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艾米,你最好也来上一杯。”他说。“不,我还是喝茶吧。”

这是第一次暗示,说明将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我故意不作理会,尽量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闲聊。上校一直站在壁炉前,什么话也不说。我在考虑,什么时候告辞才不算失礼,同时我也觉得奇怪,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究竟为什么让我进来。屋子里没有摆花,一向温馨舒适的房间,这时显得冷冷清清,让人产生一种感觉,好像墙的另一边停着死人似的。我把茶喝光了。“要不要抽支烟?”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问。

她四下看了看,想要找烟盒,但却没找到。“恐怕已经没有了。”

突然间,她泪如涌泉,匆匆跑出了客厅。

我吃了一惊。我想,香烟以前都是她丈夫去买的,现在突然发现家里没烟了,不由让她想起了丈夫,过去随手就能拿到的东西现在突然没了,就如同在心口扎了一刀。她意识到,过去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一切都完了,社交体面再也伪装不下去了。“我想,我应该走了。”我一边对对上校说着,一边站起身。“我想,你已经听说那个无赖把她抛弃了吧!”他突然怒吼道。

我迟疑了一会儿。“你知道,人们就是喜欢说三道四,”我回答道,“有人含含糊糊对我说,这里出了点儿事。”“他跑了,跟一个女人去了巴黎。丢下艾米,一个子儿也没留。”“真叫人遗憾。”我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上校端着手上的威士忌,猛地灌进嘴里。他五十岁上下,身材又高又瘦,蓄着下垂的胡须,头发已经灰白。他的眼睛是淡蓝色的,嘴唇很薄。我记得在上次见到他时,他就是这样一副蠢相,还吹自己离开军队之前,每周打三次马球,十年没有间断过。“我想,这个时候我不该再打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了,”我说,“你能不能帮我跟她说一声,我为她的遭遇感到很难过?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的,我愿意为她效劳。”

他没有理会我。“真不知道她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还有两个孩子,难道让他们喝西北风吗?十七年啊!”“什么十七年?”“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没好气地说,“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他。当然,他是我的妹夫,我会尽量克制自己。你以为他是个绅士吗?她压根儿就不该嫁给他。”“难道一点挽回的余地也没有了吗?”“她现在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跟他离婚。在你进来之前,我就是这么跟她讲的。‘把离婚申请书递上去,亲爱的艾米,’我说,‘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们。’他最好别让我再撞见,否则我非把他揍个半死不可。”

我忍不住去想,麦克安德鲁上校要做成这件事可能很难,因为在我的印象当中,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不过,我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一个人受到了侮辱,却没有力量去实施报复,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感到痛苦的事。当我试图再次向他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回来了。她已经把眼泪擦干,而且还在鼻子上扑了粉。“对不起,我的情绪失控了,”她说,“很高兴你没有走。”

她坐了下来。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总觉得不太好意思谈论那些和自己不相干的事。当时,我还不清楚女人身上那种根深蒂固的坏毛病——总是热衷于和任何愿意倾听她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似乎在努力控制自己。“是不是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她问。

我吃了一惊,她似乎已经认定我对她的家庭变故完全掌握了。“我刚回来,只见过萝丝·沃特芙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紧握住自己的手。“她都说了些什么,一字不落地告诉我。”见我有点儿犹豫,她便催促着让我说,“我很想知道她是怎么谈论这件事的。”“你知道人们传闲话时的样子,而她这个人一向口无遮拦,是吧?她说你丈夫把你抛弃了。”“只是这些吗?”

沃特芙德说的茶点店女孩辞职的话,我不想对她讲。因此,我撒谎了。“她没有说他是跟谁一块走的吗?”“没有。”“我现在就想弄清楚这件事。”

我有一些困惑,但不管怎样,我现在应该告辞了。当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握手告别时,我对她讲,若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我很乐意为她效劳。她脸上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很谢谢你,但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替我做什么。”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同情,便转身和上校告别。上校并没有握我伸过去的手。“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的话,我跟你顺路。”“好的,”我说,“那咱们一起走吧。”

〇〇九

“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们刚一走到街上,上校就开口说道。

很显然,他跟我一起走就是为了和我继续讨论这件事——他已经和他小姨子讨论了好几小时。“我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你想想,”他说,“反正那个无赖跑到巴黎去了。”“我一直以为,他们夫妇的感情挺好。”“是不错。你进门之前,艾米还在说,他们结婚这么多年,从来没吵过一次架。你是了解艾米的,世上没有比她再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主动将这些秘密告诉了我,那么我再多问几个问题应该也没什么关系。“你是说,她从来没有起过疑心?”“一点也没有。在八月份,他还跟她和孩子们一起在诺福克度假呢,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我和我妻子也过去待了两三天,我还跟他一起打了高尔夫呢。九月份,他回到城里,为的是替换他的合伙人,让他也去度个假。艾米和孩子们仍然留在乡下。他们在那里的房子租了六周,当租期快满时,艾米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自己回伦敦的日期。他的回信是从巴黎寄来的,说他已经决定不跟她过了。”“他说原因了吗?”“没有原因,我的伙计。那封信我看了,总共还不到十行。”“这可真是怪了。”

说到这里,刚好要穿过马路,来往的车辆打断了我们的谈话。麦克安德鲁给我讲的这些,听上去让人很难相信,我怀疑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可能出于某些原因,有些事瞒着他。显而易见,一个男人结婚十七年,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抛妻弃子离家出走,这其中一定会有什么地方让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对他们夫妻的美满生活产生了怀疑。我正在想这件事,上校从后面赶了上来。“当然,除了坦承和其他女人私奔之外,他不可能会有其他解释的。我想,他认为早晚艾米会自己搞清楚原因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东西。”“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打算怎么办?”“这个嘛,首先是要找到证据。我准备亲自去巴黎走一趟。”“他的生意怎么办?”“这正是他的狡诈之处。过去这一年来,他在不断地减少交易量。”“在走之前,他告诉自己的合伙人了吗?”“只字未提。”

麦克安德鲁上校对证券交易一知半解,而我则完全不懂,因此我不是很清楚,斯特里克兰德是在什么情况下结束了自己的生意。我听说,他的合伙人气得要命,扬言要提出诉讼。看来,要最终搞定这件事,他的腰包至少得损失四五百英镑。“还好房子的所有家具都在艾米名下,不管怎样,这些东西她还是能得着的。”“刚才你说,他一个子儿也没给她留下,是真的吗?”“当然。她现在手头上就只有两三百英镑,以及那些家具。”“那她怎么生活呢?”“天知道。”

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而上校则义愤填膺,一直骂骂咧咧,非但没有把事情讲清楚,反而让我越听越糊涂了。幸好,当我们经过陆海军商店时,他抬头看到上面的大钟,忽然想起跟人约了去俱乐部打牌。因此,他和我分了手,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〇〇十

过了一两天,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让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问我能否在晚饭后去她家一趟。我到了她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她身穿黑色的衣服,极为朴素,让人不由得想起她遭遇到的不幸。我当时不谙世故,所以感到很吃惊:尽管她感到无比的悲痛,但在着装上却依然遵循应有的礼仪。“你说过,如果我有事请你帮忙,你愿意去做,对吗?”她说。“一点没错。”“那么,你愿意不愿意去巴黎找找查尔斯?”“我吗?”

我吓了一跳。我想,我跟斯特里克兰德只见过一面,不知道她打算让我去干什么。“原本弗雷德要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我知道他不合适,他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我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自己哪怕有片刻的迟疑,都是一种残忍。“可是,我和你丈夫说过的话还不超过十句。他也许都不认识我,极有可能直接就把我轰走了。”“那对你也没什么损害吧。”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笑着说。“你到底想让我去干什么呢?”

她并没有正面回答我。“我觉得,他跟你不熟反而更好一些。你知道,他从来就对弗雷德没什么好感,觉得弗雷德是个傻瓜,完全不吃军人那一套。弗雷德又容易发脾气,如果两人大吵一架,事情非但办不好,反而会变得更糟。如果你对他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应该是不会拒绝跟你谈谈的。”“我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我回答道,“我不想打听跟自己无关的事,但除非对整个情况有所了解,否则这种事很难办。那么,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呢?”“你别忘了,他在那边可不是一个人。”

我没有再说什么。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去拜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情形:我递上名片,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走进屋子。“请问,您有何贵干?”“我想和您谈谈您太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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