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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2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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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弗朗西斯·培根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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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

培根随笔试读:

译本序

培根在《谈诤谏》一文中写道:“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写的书。”您现在拿在手里的恰好就是这么一本书。我们先谈谈培根在人生舞台上扮演过哪些重要角色,然后再说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弗朗西斯·培根,1561年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而她的妹夫就是伊丽莎白的重臣伯利勋爵。有这种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众,培根自然就有出入宫廷的机会。早在孩提时代,培根就被伊丽莎白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雄心勃勃的培根自然期望得到一条谋取功名利禄的捷径。他十二岁时就上了剑桥大学,但小小年纪,对大学的教育体制和当时主宰学术研究的亚里士多德哲学体系十分反感。两年以后,他跟随英国驻法大使到巴黎去学习统计学和外交。又过了两年,父亲突然病故。培根只好回到伦敦。因为不是长子,没有继承到多少遗产,只得投靠权势很大的姨父,可是伯利勋爵却妒忌培根的才华,根本不想帮培根的忙。培根只好自谋出路,开始学习法律。1582年,培根开业当律师,很快声名大振。他才气过人,著书立说,名气很大,二十三岁时就当上了议员,并极力想博得女王的青睐,但成效不显著。后来,培根与女王的年轻宠臣埃塞克斯伯爵交上了朋友。埃塞克斯伯爵曾几度向女王推荐培根担任要职,但均未成功。伯爵觉得过意不去,便将自己在特威克纳姆的价值两千英镑的田产赠予培根。后来埃塞克斯兵败爱尔兰,且不顾女王的指令,擅自返回伦敦,于是被女王下令拘留。埃塞克斯获释后,培根并没有与他断绝交往。不久,埃塞克斯策划推翻女王,事情泄露后又遭逮捕。这时,培根作为女王的高级法律顾问,经过调查,起草了一份报告,认定埃塞克斯犯了叛国罪。最后埃塞克斯被处死。培根作为埃塞克斯的朋友,看起来完全与埃塞克斯划清了界线,可算是一名“识时务”的“俊杰”。不过,培根的这种做法在当时颇遭人们的非议,后来他振振有词地替自己辩解了一番。培根在这一案件中没有受到株连,但也没有立功受奖得到女王的提拔。

伊丽莎白于1603年驾崩,苏格兰王詹姆斯继位。这对培根来说算是时来运转了。1613年他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1617年当上了掌玺大臣;1618年又成为大法官,而且多次接受贵族封号。1603年他受封为爵士,1618年受封为维鲁兰男爵,1620至1621年受封为圣阿尔班子爵。正当培根春风得意、青云直上之时,1621年因卷入一起受贿案遭到了议会的弹劾。培根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随后受到如下判决:交纳四万英镑罚金,监禁在伦敦塔以候王命,削去一切官职,等等。不过,他最后还是被从宽发落,仅仅被监禁了四天,罚金基本上免除,只是削官为民了事。

仕途无望以后,培根只好回家继续他的学术研究。1626年年初,他想实验一下冷冻防腐的可能性,便杀了一只鸡,把雪填进鸡肚子,结果不幸自己受了风寒,不久离开了人世。

培根尽管热衷于做官,但他的志向远远不只在这一个方面。他想给不幸的爱尔兰带来和平安定;他想简化英国法律;他想改革教会;他想研究自然;他要建立一种新的哲学。要达到这些目的,他除了利用做官的地位和权势外,还一直通过著书立说来推行他的各种主张。由于他亲自经历了宦海的浮沉,阅历丰富,眼界开阔,思想敏锐,因而他写出的东西能够力透纸背,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1597年,培根的《随笔集》出版了,虽只有十篇短文,但影响很大。之后他反复修改增订,于1612年和1625年先后出了两个增订本,最后一个版本收入随笔五十八篇。

欧美的随笔作为一种文学样式,是由法国散文家蒙田首创的。蒙田于1580年出版了一本题名为Essais(随笔)的集子,文笔轻松自然,亲切随和。培根是第一位英文随笔作家,他的随笔论述的题目有跟蒙田相近的,但写法迥然不同。在随后的数百年里,按蒙田的路子写随笔的大有人在,但很少有人能用培根的手法写随笔。那么,培根的随笔到底有些什么特点呢?

翻开培根的《随笔集》,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五十八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个别最长的也只有五千多字。培根的同时代人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一剧中借波洛涅斯之口说:“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乏味的枝叶、肤浅的花饰。”培根自己也在《谈快捷》一文中说:“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于快捷,就像长袍曳裙不利于赛跑一样。”所以培根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摆足事实,讲清道理,摒弃那种空洞、肤浅、絮聒的毛病,注重文字的深刻老练、沉重有力。几乎篇篇警句格言层见叠出。下面是一些信手拈来的例子:

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最佳。(《谈美》)

成人惧怕死亡,恰如儿童怕进黑暗。(《谈死亡》)

初生的幼崽总是其貌不扬,革新也莫不如此,因为它们都是时间的幼儿。(《谈革新》)

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谈厄运》)

夫妻之爱创造了人类,朋友之爱完善了人类,而淫乱之爱败坏、作践了人类。(《谈爱情》)

妻子是青年人的情人、中年人的伴侣、老年人的保姆。(《谈结婚与独身》)

像这样的至理名言俯拾即是,而且大多不在开头,就在结尾。上面的前三个例句是文章开头的句子,后三个例句则在结尾处。这种语句放在开头,具有雄奇有力、引人入胜的作用;放在结尾,则有概括全文、余味无穷的效应。

培根的随笔没有西方很多散文随笔作家的那种散漫和随意,而具有诗的凝练圆满、小说的布局严谨。如同他的《谈园林》《谈建房》里描绘的园林和建筑一样,给人提供了一幅井然有序、层次分明的图画:五十八篇随笔,篇篇结构严密,行文紧凑,我们不妨以他最长的一篇《谈国家的真正强大》为例,看看它的篇章结构:

一、政治家:

1. 很多是无能之辈;

2. 有的只能维持现状;

3. 少数能使小邦变成大国。

二、一个国家的真正强大:

1. 不在于城郭、武库等方面;

2. 不在于军队的人数;

3. 而在于人的才能和气质(例如,阿尔贝拉战役、提格拉尼斯、梭伦)。

三、怎样才能变得强大:

1. 避免苛捐杂税;

2. 鼓励平民和“自由仆役”(即武装扈从);

3. 允许异族入籍归化,以斯巴达为戒,学习罗马人的做法;

4. 让外国人去从事室内技艺;

5. 全民崇尚武功:

6. 严密注视可以兴兵的正当理由;

7. 掌握制海权;

8. 奖励战士。

四、通过战争,国君显得更加伟大,国家可以更加富强。

无论从前面摘引的语句,还是从这篇文章的提纲看,我们初步会有这么一种印象:培根的随笔不是文人的闲适小品和游戏笔墨,他是以政治家改造社会、富国利民为目的进行说教的,所以从内容到形式都讲求实用。而讲求实用也是盎格鲁-撒克逊整个民族的特色。五十八篇随笔涉及国家、人生的各个方面。但每篇的核心都离不开人或国家的利害关系,也就是涉及什么有益,什么有害,人应当如何做,不应当如何做,如何处理一些具体实际的问题。如在《谈诤谏》一文中他竟然连接见来访者时桌子怎么摆都讲到了:“摆一张长桌和一张方桌,还是墙附近摆一些座位,似乎只是形式问题,其实是实质问题。因为摆一张长桌,几个坐在上手的人实际上就可以左右全局。然而如果采用其他形式,坐在下手的进谏者的诤谏就更有用处了。”

培根用客观冷静的笔调写这些短小精悍的说教文章。他不追求抒情效果,不卖弄幽默风趣,不谈自己。所以读培根的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培根这种独特的文体得益于他作为哲学家和科学家的思想的深刻性、条理化,得益于他从事法律工作文字的准确性,而且还受到拉丁文的影响。培根的许多著作都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他以拉丁化的句法写英文,精短隽永,组织严密。他知道什么时候应当用合适的比喻把思想表现得格外鲜明,有时还给他的思想披上一层想象的光彩与魅力。难怪大诗人雪莱在他的著名论文《诗辩》中说:“培根勋爵是一位诗人。他的语言有一种甜美而庄严的节奏。这满足我们的感官,正如他的哲理中近乎超人的智慧满足我们的智力那样;他的文章的调子,波澜壮阔,冲击你心灵的局限,带着你的心一起倾泻,涌向它永远与之共鸣的宇宙万象。”正因为如此,一本由五十八篇短文组成的《随笔集》让培根在世界文学史上奠定了伟大散文家的地位。

然而,培根在哲学上的贡献更加伟大,马克思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培根在这一方面雄心勃勃,计划写一部名为《伟大的复兴》的巨著,全书计划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人类一切知识的分类总结,1605年出版的《学术的进展》是第一部分的概论。《学术的进展》批判了贬损知识的蒙昧主义,并从宗教的信仰、国家的文治武功、社会的发展、个人的道德品行等各个方面论证了知识的巨大作用和价值,为培根后来提出的“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口号打下了基础。

1620年出版的培根的《新工具论》是未完成的《伟大的复兴》的第二部分。《新工具论》是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而发的。所谓“新工具”,就是使用理性和实验,而不是亚里士多德的旧逻辑,因为对于科学的发现来说,旧逻辑无所作为,它使来自粗浅的概念的错误确定下来,变得根深蒂固,而无助于追求真理。因此培根认为为了发现真理,人必须做两件事情。其一就是排除一切偏见或假象。培根把这些假象分为四类:一,“部落假象”,即各个种族通行的思想方法造成的偏见;二,“洞穴假象”,即个人的癖好和偏见;三,“市场假象”,是由语言错误所造成的;四,“剧场假象”,也就是人们不可靠的传统。其二就是摒除这些假象以后,我们必须审查自然,必须通过实验收集事实,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再找出它们存在的规律。

1626年出版的《新大西岛》类似于一本科幻小说,描写的是海外的一个理想国。这部未完成的作品跟托马斯·莫尔著名的《乌托邦》类似,但二者仍有重要区别:乌托邦的居民之所以快乐,全是因为他们能运用理智;新大西岛的居民之所以快乐,却是因为他们能做研究与实验。后者的中心是一个名叫“所罗门宫”的研究院,他们每年派遣许多船只到世界各地,收取关于新发明和新发现的报告。培根的新大西岛比穆尔的乌托邦更合乎实际,但也只是培根的梦想。

培根的著作远远不止这几种,但由于本书未收,这里不再一一介绍。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中对培根是这样评价的:“他拥有高度的阅历,‘丰富的想象,有力的机智,透彻的智慧,他把这种智慧用在一切对象中最有趣的那个对象,即通常所谓的人世上。在我们看来,这是培根的特色。他对人的研究要比对物的研究多得多,他研究哲学家的错误要比研究哲学的错误多得多。事实上,他并不喜爱抽象的推理。’抽象推理这种属于哲学思考的东西,我们在他那里很少见到。‘他的著作虽然充满着最美妙、最聪明的言论,但是要理解其中的智慧,通常只需要付出很少的理性努力。’因此他的话常常被人拿来当作格言。”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公元前五世纪的中国哲人的话完全适用于公元十六、十七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培根可以说是个有言无德的人。他在文章中宣扬节俭,但他的生活却极为阔绰。他当大法官时,光伦敦私宅里的仆人就数以百计,而且个个自以为是,连培根的母亲也对此口出怨言。他主张廉洁,但结果自己受贿丢官,弄得身败名裂。他的治国处世的观点,大有中国法家的气息,注重“法”“术”“势”,提倡利己主义。这也许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多人的共同思想观点吧。

培根的《随笔集》副标题为《道德与国事谏议》,它们都是一些我们中国人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教。国事变化日新月异,不仅对于我们,就是对于现在的英国人,培根四百年前针对当时宗教信仰、国计民生的献策已失去了时效。我们不妨把它们看作大英帝国开始崛起时的思想背景的一部分,从中汲取合理的成分。相比之下,道德却稳定得多。古今中外,不管什么宗教,何种信仰,对杀人放火、贪赃枉法甚至铺张奢靡从来没有正面宣扬,尽管任何社会这些现象都或多或少存在。虽然有人戏言“诚实是愚蠢的代名词”,但从来没有什么党纪国法号召人们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同志、对亲友阳奉阴违。所以培根关于修身齐家的议论更具有现实意义。培根身为贵族重臣,他似乎心目中没有平民百姓。因此,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培根规划的那种楼堂园林无异于空中楼阁,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谈学养》,好像也是在向他那种阶层的人说话,如:“有些书可以请人代读,再看看人家做的摘要。”我们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看这里的哪些文章该“浅尝辄止”,哪些该“囫囵吞下”,哪些该“咀嚼消化”。“请人代读”不是普通读者办得到的。好在这些文章都不长,思想敏锐、见解独到的青年读者无疑该知道如何对待,才能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此外,培根的有些观念不尽正确,甚至是错误的,如《谈无神论》中的一些观点。还有一些说法,因为在当时缺乏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正确认识,也存在谬误。尚望读者去认真辨别。01谈真理(1625年作)“真理为何物?”彼拉多戏言相问,但并不指望回答。

诚然,总有人喜欢朝三暮四,认定固守信仰无异于枷锁加身,所以无论行为思想均追求随心所欲。虽然此类哲人俱已往矣,但仍有巧舌如簧之士跟他们一脉相承,然而气血之刚烈已远逊于古人矣。

但人们依然偏爱虚假,究其原因不仅由于寻求真理得不辞艰辛,也不仅由于发现真理后反而使人的思想作茧自缚,而且还来源于人们的一种劣根性:嗜假成癖。晚期的希腊哲学流派中有一派人考察过这个问题,对人们为何喜欢虚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诗人弄虚以寻欢,商人作假为牟利,那一般人就只有为虚假而爱虚假了。个中缘由我也难以相告,也许真理恰如磊落的天光,所有假象、盛典在烛光下显得典雅堂皇,但经它一照,则难免穷形尽相。真理也许等价于一颗珍珠,只有在日光映照下才尽显璀璨,但却赶不上钻石、红玉,它们在光怪陆离中大放异彩。掺假总能增添乐趣。倘若从人的头脑里除去愚蠢的见解、媚悦的憧憬、错误的估价、自欺欺人的幻想之类的东西,那么所剩的只是一些卑微贫乏的意念,充斥着忧郁、恶意,甚至自己也感到厌恶,对此恐怕无可置疑吧?有位先哲尖刻地将诗歌称为“魔鬼之酒”,因为它填充人的想象,用的只不过是虚假的影子而已。然而有害的并不是掠过心田一晃而去的虚假,而是上文所说的沉积心底、安如磐石的虚假。

尽管这些东西浸透了人们堕落的思想感情,然而作为自身唯一仲裁者的真理却教导说:追求真理,是向它求爱求婚;认识真理,是与它相亲相依;相信真理,是用它尽兴尽欢,所以真理才是人性的至福至善。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数日内,他最初的造物为感性之光,最后的造物是理性之光;而后,他安息日的工作便是以其灵昭示众生。起初,他将光明吐向万物混沌的表面,继而又将光明吹入世人的面庞,如今他依然将光明向其选民的脸上喷射。有一位诗人给他那一派人增光不少,从而让该派不比别派逊色,他的话非常精辟:“伫立于岸边遥望舰船颠簸海面可谓乐事,据守在城堡凭窗俯视两军将士鏖战脚下亦属乐事;然任何快乐与登临真理之巅(一座雄视万象的高山,空气永远清新、宁静)俯瞰下面谷中的谬误、彷徨、迷雾和风雨相比,皆会黯然失色。”但观望此景须怀悲天悯人之心,切勿现顾盼自雄之态。当然,如若人心能动于仁爱,安于天意,围绕真理之轴旋转,那人间就无异于天堂了。

从神学和哲学真理转向为人处世的真诚,即便那些并不按真理办事的人也会承认,做事光明正大乃人性之荣光,弄虚作假犹如金币和银币中的合金,它可以扩大金银的流通,但却贬损了它们的价值。这些迂曲拐弯的行径犹如蛇行,蛇不用脚走,而靠肚爬,行状甚为卑劣。人若被发现有阳奉阴违、背信弃义之嫌,那可是无以复加的奇耻大辱;蒙田在探讨谎言为何可耻可恶时说得真好:“仔细想来,说人撒谎就等于说他蔑视上帝,惧怕凡人。因为谎言是直面上帝而逃避凡人的。”有人预言:基督再来时,他在世上将难遇诚信。因此谎言是吁请上帝审判人类的最后钟声。此言对于虚伪和背信的劣迹真可谓描述得再高明不过了。02谈死亡(1612年作 1625年增订)

成人惧怕死亡,恰如儿童怕进黑暗;儿童天生的恐惧随着故事同步增长,成人情况亦然。静观死亡,将它视为罪恶的报应,看作去另一世界的必由之路,当属神圣虔诚之见。然而,惧怕死亡,将其视为应向自然交纳的贡品,则是愚陋之谈。而在宗教沉思录中,时而混杂着虚幻迷信色彩。在一些修士的《修行记》中,你会读到此类文字:人当自忖,若指尖遭受挤压折磨尚有钻心之痛,进而推想死亡之际,全身腐朽化解,其痛又当如何。其实,死亡时经历的苦痛比一肢受刑要轻松百倍,因为最致命的部位未必最敏感。一位言者以哲人与凡人的双重身份说出如下妙语:“死亡的声势比死亡本身更为恐怖。”呻吟,惊厥,面无血色,亲朋哭泣,黑衣黑幔,丧葬仪式,诸如此类使死亡显得触目惊心。

值得注意的是,人心中的情感尽管脆弱,但并非不能抗御对死亡的恐惧。既然人身旁簇拥着那么多能战胜死亡的帮手,死亡就未必那么可怕。复仇战胜死亡,爱情蔑视死亡,荣誉渴望死亡,悲哀奔赴死亡,恐惧抢占死亡。此外,我们还从史书中读到:奥托皇帝自杀之后,哀怜之心(一种最温柔的情感)煽诱众人纷纷效死,纯粹为了表示对皇上的哀怜之情和身为追随者的耿耿忠心。此外,塞内加认为“苛求”和“腻烦”也会使人舍生求死:“想一想你将同样的事情做了多少遍,不仅勇敢和痛苦之辈想一死了之,连苛求之人也想一了百了。”一个人尽管既不勇敢也不痛苦,但反反复复做同一件事的腻烦也足以令他萌生死念。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死亡的临近对英雄豪杰影响甚微,因为这种人到了最后一刻仍不改本色。奥古斯都·恺撒临死还说这样的赞语:“永别了,利维娅!终生勿忘我们夫妻一场。”提比略临死还在作假,正如塔西佗所言:“提比略体力衰竭,但虚伪依旧。”韦斯巴芗死到临头,还坐在凳子上调笑:“我想,我就要成神了。”加尔巴死时还引颈陈词:“砍吧,倘若这样做有益于罗马人民的话。”塞普蒂默斯·塞维鲁临死前还在处理政务,他说:“要是还要我办什么事,那就快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斯多葛派对死亡未免过于推崇,他们大力筹办,使死亡显得愈加恐怖。有种说法更有道理:“他把生命的终结看作自然的一种恩赐。”死与生同样自然:也许对婴孩而言,生与死同样痛苦。

人若死于孜孜追求之中或伤于热血沸腾之际,当时是不大感到疼痛的,因此一颗专一向善的心灵就能避免死亡的苦痛;尤其应当相信:一个人实现伟大目标和抱负时,最甜美的歌莫过于“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死亡还有一点,就是它能打开美誉之门,熄灭嫉妒之火:“生前遭人妒忌者死后受人爱戴。”03谈宗教统一(1612年作 1625年重写)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维系,若其自身能维持真正的统一,实为幸事一桩。围绕宗教产生的争执和分歧是异教徒闻所未闻的劣迹。这是因为异教徒的宗教并无任何恒定的信仰,只表现为各种典礼和仪式。他们的教士、神甫由诗人充当,由此可以想见,他们的信仰是一种怎样的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他是一位“忌邪的神”,所以他的崇拜与宗教既掺不得半点杂质,也不容他神分享。因此我们就宗教统一要讲几句,谈谈统一的结果、界限和手段。

统一的结果(除了取悦上帝,因为这是至关重要的)有二:一是针对教外人士的;二是针对教内人士的。就前者而言,异端邪说、拉帮结派无疑是坏中之坏,更甚于伤风败俗。肉体上伤身断肢比一种体液的败坏更加危险,精神上情况亦然。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却步,要将教内人士逐出教门,行之有效者莫过于破坏统一。每当遭遇此类情形,有人说:“看哪,他在旷野里。”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内屋中。”(即每当一些人在异端秘密集会里寻找耶稣,而另一些人在教堂门面上寻找耶稣之时)这种告诫的声音应一直在人们耳际回响:“不要出去。”外邦人的教师(他工作的性质使他对教外人士特别担心)说:“如果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操着多种方言说话,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诚然,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一旦听说教内见解如此冲突,印象必不会好,他们对教会也就避而远之,不免去“坐亵慢人的座位”。一位嘲讽大师竟以“异教徒的莫里斯舞”为他虚构的丛书中的一本书命名,此事虽小,然而作为如此严肃的问题的一个佐证,正将这一弊端鞭挞得入木三分:异教徒丑态百出,卑躬屈膝,恰为那些爱诋毁神圣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徒增笑资。

宗教统一带给信徒的则是和平。和平包含着无尽的福祉。它树立信仰,点燃爱心,并使外在的宗教和平净化为内在的平和心境:不必苦心孤诣钻研撰写论战檄文,转而致力于读写修行、祈祷的伟论。

至于统一的界限,进行正确定位至关重要。似乎存在着两个极端。在某些狂热分子听来,一切主张和解的言辞都不堪入耳。“平安不平安,耶户说,平安不平安与你何干?你转在我后头吧。”平安不平安倒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沆瀣一气,结党营私。另一个极端则是某些老底嘉派和态度温暾之辈,他们以为可以用折中、骑墙和巧妙的调停来调解宗教问题,仿佛他们要在上帝和凡人之间做出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应避免,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将救世主亲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约》中的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解释得中肯明白:“跟我们不相合的就是反对我们,不反对我们的就跟我们相合。”也就是说,应将宗教中的根本实质性的问题同不纯属信仰,而仅是见解、派别或良好意图的问题真正分别开来。许多人认为此乃区区小事,而且已经解决,但倘若处理得更少偏颇,则会更受普遍欢迎。

关于这一点,我仅提供一点建议。人们应当注意且勿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其中一类争论只不过是由辩驳引发的,争论的问题纯属鸡毛蒜皮,犯不着为它大动肝火,势不两立。有一位先哲发现:“基督的黑衣确实没有缝儿,但教会的外衣五颜六色。”因此他说:“衣服可以形形色色,但不可让它开裂。”可见统一与划一是两码事。另一种是争论的问题至关紧要,但因着眼点过于琐屑晦涩,致使争论最后钻了牛角尖,脱离实际,明理善断之士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之徒争短论长,但他心里明白,这些殊异之谈指的是同一码事,然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会达成共识。倘若人与人之间由于判断的差异而出现上述情况,那我们还能认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能发现脆弱的人类尽管言辞对立,用意却完全一致,从而能接受双方的意见吗?这类争论的性质,圣保罗在他关于同一问题的告诫中已淋漓尽致地予以表达。“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视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人们向壁虚造种种矛盾冲突,并赋予它们新的名号,这些名号已约定俗成,以致本来该受实义支配的名号,反而支配了实义。

和平或统一也有假的,表现有二:一种建立在蒙昧无知的基础之上,因为黑暗中百色相同;另一种是在坦率承认根本问题矛盾的基础之上拼凑起来的,因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与假,就像尼布甲尼撒王梦见的大象脚趾上的铁和泥,可以粘在一起,却不能融为一体。

至于谋求统一的手段,人们必须当心,在谋求或巩固宗教统一时,切不可废弛博爱义方和人类社会的法度。基督徒有两把剑——宗教之剑和世俗之剑,在维护宗教时二者都有相应的职能和地位;然而我们不可拿起第三把剑,即穆罕默德之剑,或者类似的剑;也就是说,不可借助干戈传教或以腥风血雨的迫害来胁迫人的良心,除非有明火执仗辱没宗教、亵渎神明或者叛国谋反的情况出现;更不可放任滋生事端,认可阴谋叛乱,授民众以刀剑以及诸如此类意在颠覆神授予的政权的行为,因为这样做无异于用第一块石板撞击第二块石板,把两块统统撞碎;而且一心要视世人皆为基督徒,从而忘记了他们是人。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竟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祭品,便惊呼:“宗教作恶如此之甚。”

倘若他知道法国的大屠杀或英国的火药阴谋,他又当何言以对?他会七倍地沉溺于逸乐,更加不信神灵。因为那把世俗之剑为了宗教而拔出鞘时,需要慎之又慎,所以将它放到百姓手中便是荒谬绝伦之举。这种事还是留给再洗礼派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吧。魔鬼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那是极大的亵渎。可是如果让上帝扮演成某种角色,让他说“我要降到地下,当个黑暗之王”,那就是更大的亵渎了。倘若宗教的目标堕落到谋杀君主、残害百姓、颠覆国家和政府这一类丧尽天良的行径,那跟亵渎行为相比又好在哪里?毫无疑问,这是把圣灵鸽子般的形象贬为兀鹰和乌鸦,这是在基督教会的船上挂起海盗和杀手的旗号。因此,教会必须靠教义、教令,君主必须靠武力、文治。无论是基督教的还是伦理的,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一样,都要把支持上述罪行的行为和看法统统打入地狱,并使它们万劫不复,如同大多已经做过的那样。毫无疑问,关于宗教讨论,那位使徒的话应当放在前面:“人的怒气并不成就上帝的正义。”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睿智的前辈同样坦诚地表白:凡对良心施压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打算。04谈报复(1625年作)

报复是一种野道,人性越是趋之若鹜,法律就越应将其铲除。因为头一个犯罪仅仅是触犯法律,而对该罪施加报复则是取代法律。毫无疑问,一个人如果采取报复行为,就等于跟他的仇人扯平拉齐;然而要是放他一马,他则高出仇人一筹,因为宽恕乃王者风范。所以所罗门有言:“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可挽回,明达之士则着眼于现在与未来,所以对往事耿耿于怀只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已。况且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绝对没有的,人作恶无非是要沽名、渔利、寻欢、作乐。因此我何苦要为一个人爱己胜过爱我而愤愤不平?如果一个人完全是出于生性凶恶而作恶,那又如何?充其量仅像荆棘、刺玫,除了扎划钩擦,别无能耐。

有些冤情无法可纠,如果进行报复,还情有可原;然而人们还得当心,他的报复也必须无法律惩处,否则他的仇人仍占上风,因为他和仇人受惩处的次数为二比一。有人进行报复时喜欢让对方明白报复的来由,这还比较豁达大度:因为其中的快乐似乎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让对方悔罪;然而卑鄙狡猾的懦夫却像飞来的暗箭。

佛罗伦萨大公科斯莫严词抨击对朋友的背信弃义,仿佛这些罪行不可宽恕似的:“你会读到基督要我们宽恕我们的敌人的教导,却永远不会读到要我们宽恕我们的朋友的训诫。”然而约伯的精神格调更高一筹,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推及朋友,情况亦然。

的确,一个人念念不忘报复,就等于让自己的伤口经常开裂,否则,它就会愈合的。

报公仇大多大运亨通,例如为恺撒的死报仇、为佩提那克斯的死报仇、为法王亨利三世的死复仇。然而报私仇却运道不佳,不仅如此,报仇心强的人,过的是巫婆的日子:由于他们存心害人,所以就不得好死。05谈厄运(1625年作)

塞内加有一句仿斯多葛派的高论:“幸运的好处令人向往,厄运的好处叫人惊奇。”毫无疑问,如果奇迹就是统摄自然,那么它们大多在厄运中出现。他还有一句宏论比这还要高明(此言出自一个异教徒之口,实在高明绝伦):“集人的脆弱与神的旷达于一身,才是真正的伟大。”如果将此话写成诗,那就更加妙不可言,因为在诗里,豪言壮语更受赞许。的确,诗人一直潜心于此道,因为它其实就是古代诗人的奇谈中表现的那种东西,这种奇谈似乎并不乏玄秘,而且似乎与基督徒的境况相当接近,“赫拉克勒斯去解放普罗米修斯(他代表人性)时,他坐在一个瓦盆或瓦罐里渡过了大海”,基督徒驾着血肉的小舟穿越尘世的惊涛骇浪,这种决心,被它描绘得活灵活现。

用平实的语言讲,幸运产生的美德是节制,厄运造就的美德是坚忍。从道德上讲,后者更富有英雄气概。

幸运是《旧约》的恩泽,厄运则是《新约》的福祉,因为《新约》蕴含着更大的祝福以及对神恩更加明确的昭示。然而,即便在《旧约》里,如果你聆听大卫的琴声,你就会听见像欢歌一样多的哀乐;圣灵的笔在描绘约伯的苦难之际比描绘所罗门的幸福之时更加用心良苦。

幸运并非没有诸多恐惧和灾殃,厄运也不是没有安慰与希望。在编织和刺绣中,阴沉的底子上明快的图案比明快的底子上阴沉的图案更加喜人。因此,从悦目来推断赏心吧。

无疑,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06谈作假与掩饰(1625年作)

掩饰是一种荏弱的策略或智谋,因为要知道什么时候该讲真话,什么时候该办实事,都需要强健的心智,因此孱弱的政治家都是掩饰大家。

塔西佗说:“莉维娅融会贯通了其夫的谋略与其子的掩饰。”这话的意思是奥古斯都有谋略,提比略善掩饰,而当穆西亚努斯鼓动韦斯巴芗举兵反抗维特利乌斯时,他说,“我们起兵反抗的既非奥古斯都的明察秋毫,亦非提比略的谨慎或诡秘。”计谋或韬略,掩饰或诡秘的此类性质的确是不同的习惯与才能,应当加以区分。如果一个人真有明察秋毫的本领,能看出什么事应当公开,什么事应当保密,什么事应当显露得若明若暗,而且能因人而异,因时而化(这才是塔西佗真正的治国立身的要术),那么对他而言,掩饰的习惯是一种障碍,一种贫弱的表现;然而一个人如果达不到那种明察秋毫的水平,他就只有事事保密,处处掩饰了。因为每当一个人在具体事情上无法选择、难以变通时,笼统地采取这种万无一失的举措实为上策,就好像眼神不好的人行路时蹑手蹑脚一样。毫无疑问,自古以来干练之才办事开诚布公,享有诚实可靠的美名。然而他们就像调教得当的马匹,因为他们明白何时该止步,何时当转弯;而且在他们认为情况确实需要掩饰时,若他们果真掩饰了,他们诚信、清廉的美名早已远扬,所以几乎不会受到怀疑。

自我掩饰可分三等:第一等是守口如瓶,秘而不宣。他是何种人,叫人看不出破绽,抓不住把柄。第二等,消极掩饰。就是故意放出空气,说他并不是他就是的那种人。第三等,积极作假。就是处心积虑装成他不是的那种人。

关于第一等,秘而不宣。这的确是告解神甫的德行,守口如瓶的人无疑能听到很多告白。因为谁愿意向一个贪嘴长舌之人敞开心扉呢?如果一个人被认为能严守秘密,就会招人向他吐露隐私,就像密闭的空气能吸取开放的空气一样。忏悔时的袒露不是为了什么实际用处,而是为了减轻心里的负担,于是,严守秘密的人就用这种手段知道了很多事情。而人们与其说是交心,毋宁说是散心。简言之,秘密应为保密的习惯占有。况且(实话实说),裸露,无论肉体的还是精神的,都是不雅观的,如果人们的举止行为不完全公开,就会增添不少尊严。至于碎嘴饶舌之辈,他们通常既愚蠢又轻信,爱说知道的事情,也爱谈不知道的事情。因此可以断定:保密的习惯对治国修身都有裨益。就此而言,人应该用舌头代替面部表情说话。因为人的面部表情是人的一个弱点,与人的言语相比,它更能够暴露人的本来面目。

关于第二等,掩饰。掩饰必然与保密形影不离,因此谁要保密,谁就要在某种程度上进行掩饰。因为人们太精明,不可能让一个人持骑墙态度,不可能既要保密又要不偏不倚。人们一定会用各种问题困扰他,引诱他,探他的口风,这样一来,除非他荒唐得拒不开口,否则一定会说出他的倾向来。即使他不说出来,人们从他的沉默中也会猜出一个大概,跟他说出来没有两样。如果含糊其辞、故弄玄虚,那也无法坚持长久。所以谁也无法保密,除非他留给自己一点掩饰的余地,掩饰可以说是保密的裙裾。

至于第三等,作伪和假冒。我认为这种做法犯罪的成分多,谋略的成分少,除非它表现在重大而罕见的事情上。因此,作假的习惯(就是这最后一等)是一种恶行,起因不是生性虚伪,就是天生胆小,要不就是有重大的心理缺陷。因为这些弱点必须掩盖,这样就使一个人在别的事情上作假,以免生疏其技。

作假与掩饰有三大好处:其一,使对手高枕无忧,然后搞突然袭击。因为人的意图一公开,那就等于发出了唤醒反对者的警报。其二,给自己留有一条安全的退路。如果一个人发表了宣言,为了言而有信,他就必须一干到底,要么只有接受失败的下场。其三,更好地识破他人的居心。因为对于一个开诚布公的人,别人很难表示反对,就索性让他继续说下去,他们只好闭上嘴巴,心里做事。因此西班牙有句妙语:“谎后见真情”,仿佛除了作假再没有办法发现真情似的。作假与掩饰也有三大弊端,结果拉成了平局。一,作假与掩饰总是面带惧色,这在做事时有碍于一箭中的;二,它使许多人感到莫名其妙,难以跟他合作,他只好单枪匹马去实现目标;三,它剥夺了一个人立身行事的最重要的工具——信任,这也是最大的弊端。而最佳组合则是享有坦诚的美名,养成保密的习惯,适当使用掩饰,无可奈何时有能力作假。07谈父母与子女(1612年作 1625年增订)

父母的欢乐藏而不露,他们的悲哀与恐惧也是这样。欢乐他们无法说,悲哀与恐惧则不肯说。子女使他们的辛苦变甜,也使他们的不幸更苦;子女增添了生的忧虑,却减轻了死的记怀。传宗接代是动物的通例,而名声、德行和功业则为人类独有。人们一定看到,丰功伟业总出自无儿无女的老绝户之手,因为这种人力图在他们肉体的形象后继无人的情况下表现他们精神的形象,所以没有后代的人反而最关心后代。创立家业的人对子女最纵容,因为他们把子女不仅看作家族的传承,而且还看作事业的延续,所以他们既是子女,又是造物。

父母疼爱子女时往往厚此薄彼,有时候心眼偏得没有道理,尤其是母亲。正如所罗门所言:“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人们一定看到,有的家里儿女满堂,老大、老二深受器重,老小备受娇惯,居中的几个好像被父母遗忘,然而事实往往证明他们最有出息。

父母对孩子的零用钱抠得太紧是个错误,必生祸患,这样做使他们变得卑贱,学会投机取巧,结交一些狐朋狗友,日后手头宽裕时,更会放浪形骸。因此当父母的权威用在严管子女、而不是严管钱包时,才有最好的结果。

人们有一种愚蠢的作风(父母、老师、仆人都是这样),就是挑动年幼的弟兄争强斗胜,结果成年后往往兄弟失和,家庭不安。意大利人不大区分子女侄甥或近亲,只要同居一族,纵然不是亲生子女,也无所谓。说实话,在性质上,这大体上是同一回事。由于血缘使然,我们有时会看见某个侄子或外甥更像叔伯、舅舅或别的亲人,却不像他的生父。

父母打算让子女从事何种职业,走什么道路,应趁早选定,因为小时候他们的可塑性最强。父母不必太拘泥儿女的爱好,别以为子女最爱做的就一定能做得最好。当然,如果子女的爱好和天赋非常突出,那就最好不要横加干预。不过一般来说,这句格言讲得很好:“选择最好的,习惯会使他变得轻松愉快。”

小弟通常很幸运,但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因为兄长被剥夺了继承权而走运得福。08谈结婚与独身(1612年作 1625年略作增订)

男人有了妻子儿女等于给命运之神交了人质,因为他们给丰功伟业造成了障碍,不管那些功业是福还是祸。所以为公众建立的最大的功业总出自单身汉或老绝户之手,因为这种人在感情上等于娶公众为妻,把钱财交给公众做了彩礼。然而有了子女的人最操心的还是未来,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必须把最珍贵的抵押品交给它,这好像也是顺理成章的。有些人虽然过着独身生活,但他们考虑的还是自身的问题,认为未来与己无关。更有甚者,有的人把妻子儿女看作几项开销。还有一些愚蠢贪婪的富人以没有子女为荣,因为这样一来,别人就会以为他们更加富有。因为,他们或许听人说,“某某是个大富翁”,而另一个人则不敢苟同,“是啊,可是儿女拖累太大。”仿佛这样减少了他的财富似的。有人喜欢过独身生活,最常见的原因是为了自由,尤其是一些自得其乐、性情乖僻的人,他们受不了任何约束,几乎认为腰带袜带都是锁链。单身汉可以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仆人,但不一定是最好的臣民,因为他们容易远走高飞,几乎所有的逃亡者都是单身汉。独身生活适合做僧侣,因为慈爱如果先须注满一己的池塘,就难以再浇灌周围的土地。当法官和地方官则无所谓,因为如果他们缺乏主见,贪赃枉法,仆人进谗言的作用则远胜枕边风。至于军人,我发现将军训话时,总要叫士兵想到妻小。我认为土耳其人轻视婚姻,这就使他们的士兵变得更加卑劣。

毫无疑问,妻子儿女是对人道的一种修炼。单身汉虽然乐善好施,因为经济比较宽裕,但另一方面,他们却更加心狠手辣(做审判官倒好),因为他们的温情很难被唤起。

性情严肃的人,由于受风俗熏陶,为人忠贞不渝,因而一般能做恩爱的丈夫,正如尤利西斯所言,“他爱老妻胜于爱长生”。

贞节女人往往骄矜倔强,仿佛居功自傲似的。如果妻子认为丈夫聪明,那是她贞洁贤惠的最好的保证之一,但如果妻子发现丈夫嫉妒成性,她就绝不认为他聪明了。

妻子是青年时的情人、中年时的伴侣、老年时的保姆,所以一个人只要愿意,总是有结婚理由的。然而问及一个人应当什么时候结婚时,有人回答说:“年轻时时候未到,老年时全无必要。”此人被誉为智者之一。

愚夫娶贤妻的现象屡见不鲜。不知道是丈夫的好处偶尔显露时更显珍贵,还是妻子对自己的耐心感到自豪。不过这种对自己耐心的自豪永远不可消减,如果愚夫是妻子不顾亲友的意见自己选中的话;因为一旦有所消减,她们难免要证实自己干了蠢事。09谈嫉妒(1625年作)

除了爱与妒,还没有看到有什么感情能使人着迷入魔的。这两种感情都有强烈的欲望,都容易制造出种种想象和联想,都容易进入眼睛,尤其在目击那些本身就具有导致入魔的特点的对象的时候,假如有入魔那种东西的话。《圣经》中把嫉妒叫“毒眼”,而占星家则把它叫“凶视”,所以好像总有人承认:嫉妒行为中有一种眼光的闪射。更有甚者,有些人喜欢探赜索隐,竟然注意到嫉妒的眼睛伤人最凶之际正是遭嫉妒的人荣耀风光之时,因为这种风光无异于给嫉妒火上浇油。况且在那种时候,遭嫉妒的人精神外露,最容易遭受打击。

不过我们先撇开这些隐微之处不谈(尽管在适当的场合不是不值得探讨的),只说说什么人容易嫉妒人,什么人容易遭嫉妒,公妒与私妒有何区别。

一无所长的人总要嫉妒别人的长处,因为人的心灵不是靠自身的善滋养,就是以别人的恶为食。一个人缺此,必然要吞彼;一个人无望达到他人的长处,必然要压制别人的幸运来打个平手。

无事忙和包打听往往嫉妒心重。因为了解别人的事情绝不是因为这些麻烦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他肯定在窥探别人的祸福中得到了一种看戏的乐趣。一个只顾自己事务的人是找不到多少嫉妒的理由的,因为嫉妒是一种好动的情绪,喜欢逛大街,不肯在家待:“好事之徒没有不心怀叵测的。”

人们注意到出身高贵的人对崛起的新人心存嫉妒,因为双方的距离有了变化。这就像视觉上的错觉一样,别人前进时,他们总以为自己在后退。

阉人与残疾人、老头子和私生子都嫉妒心重,因为自身的缺陷无法补救,就只有竭尽全力损害他人的长处,除非这些缺陷落在英雄豪杰身上,因为这种人要把自己的先天不足打造成一份荣誉,为了让人说,“那样子的宦官,那样子的瘸子,竟然创下了这等丰功伟业”,俨然是一种奇迹般的荣耀。宦官纳尔塞斯和瘸子阿格西劳斯、帖木儿就是这样。

大灾大难后东山再起的人情况也是这样,因为他们跟愤世嫉俗的人一样,把别人受的损害看作自己苦难的抵偿。

由于见异思迁、爱慕虚荣而想事事出人头地的人总是嫉妒心强,因为他们不可能没有事干,而在许多事情上,总有一件有很多人可能胜过他们。这正是哈德良皇帝的特点,他对诗人、画家、能工巧匠嫉妒得要命,因为在这些领域里,他也有争长取胜的天资。

最后,近亲、同事、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看到与自己不相上下的人高升时更容易嫉妒。因为侪辈的高升等于指着他们的鼻子指责他们时运不佳,而且这种情况他们难免要屡屡想起,同样更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而言谈与名声总是进一步增强了嫉妒。该隐对他兄弟亚伯的嫉妒更为卑鄙、更为恶毒,因为亚伯的贡物被看中时,并没有人旁观。关于容易嫉妒的人就谈到这里。

以下谈一谈或多或少遭人嫉妒的人。首先是优点突出的人,他们地位越高,遭到的嫉妒就越少,因为他们的好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嫉妒债务的支付,却有人嫉妒奖赏和慷慨的馈赠。何况,嫉妒总是离不开人的相互攀比,没有攀比就没有嫉妒,因此嫉妒国王的只有国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名鼠辈初次露脸的时候最招人嫉妒,而后就逐渐有所好转。相反,功名显赫的人福运长盛不衰,最受嫉妒,因为时间一长,虽然他们的德行依旧,但光彩已不那么耀眼,因为新人辈出已使它黯然失色。

王公贵族在高升时少有人嫉妒,因为按照他们的出身,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况且他们的幸运似乎已经无以复加了。嫉妒如同阳光,照在堤岸上或拔地而起的陡壁上比照在平地上热,同样的道理,循序渐进之辈比平步青云之徒少遭人嫉妒。

那些经历过大苦大难、千灾万险才获得荣耀的人是不大受人嫉妒的,因为人们认为他们的荣耀来之不易,有时候还会怜悯他们,而怜悯总能治愈妒病。因此你一定会注意到那些城府很深、头脑清楚的政治家,功成名就时总是自嗟自叹他们的生活何等艰苦,一个劲地倾诉他们的苦情何等深重。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有这种感受,而仅仅是为了挫伤嫉妒的锐气。不过,这可以理解为任务加身,身不由己,而不是无事找事,好大喜功。因为助长妒火的莫过于对事务毫无必要、野心勃勃地大包大揽。而对大人物来说,最能消除嫉妒的莫过于给下属保留充分的权利和突出的地位。因为这样做,他和嫉妒之间就树起了层层屏障。

而最招人嫉妒的还是那些大红大紫而又盛气凌人者,因为这种人不大肆炫耀自己的伟大就心里难受,他们要么公开张扬,要么争强好胜。而聪明人却宁肯自己受点苦向嫉妒做出一点牺牲,有时候在关系不大的事情上故意受点委屈,甘拜下风。然而,如果一个人身居高位,态度举止平易坦荡(千万不要傲慢虚荣)要比使用狡诈手段少受人嫉妒。因为用后面一种办法,一个人只不过在极力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幸运之神一直在眷顾他,但他不配领受,好像意识到自己没有价值,从而叫别人来嫉妒自己。

最后,再说几句,将这一部分结束。我们一开始就说,嫉妒行为多少有点巫术的成分,所以根治嫉妒别无他法,只能用根治巫术的手段,也就是人们所谓的“驱除邪气”,嫁祸于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一些明智的大人物往往另找一个人出头露面,把本来会降到自己身上的嫉妒转嫁到他人身上,嫁祸的对象有时是侍从、仆人,有时是同事、同僚,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而总有一些莽撞好事之徒代人受过,这些人只要能获得权势,付出什么代价也在所不惜。

现在谈谈公妒。公妒还有些许好处,而私妒却一无是处。因为公妒是一种陶片放逐制度,使一些人权势太大时有所收敛。因此公妒也是对大人物的一种节制,使他们不敢胡作非为。

这种嫉妒,拉丁文叫“invidia”,用现代的话说叫“不满情绪”,这一点我们谈到“叛乱”时再说。这是国家的一种疾病,就像传染病一样。如同传染病蔓延到健全的身体上,将它败坏一样,嫉妒一旦侵入一个国家,哪怕是最好的国家行为也会遭到诋毁,被搞得臭不可闻。因此哪怕再兼施一些笼络民心的措施也于事无补,因为这正好说明软弱无能、害怕嫉妒;而怕字当头为害更甚,就像传染病期间常见的那样,你害怕它们就等于你在招引它们。

这些公妒似乎专攻大官重臣,而不涉及君王贵族。然而这是一条铁定的规律:如果对重臣的嫉妒严重,而他身上招致嫉妒的根由轻微,或者对一国的全体重臣产生了全面的嫉妒,那么这种嫉妒(虽然是隐蔽的)实际上是针对国家本身的。公妒或公愤以及它和私妒的区别就谈这些,而私妒已经在前面谈及。

关于嫉妒的感情,我们不妨再概括几句:在所有的感情中,嫉妒是最缠磨、最持久的,因为别的感情是分场合的,偶尔出现的,因此古语说:“嫉妒从不休假。”因为它不是在这人就是在那人心上兴风作浪。人们还注意到爱情和嫉妒都使人憔悴,而别的感情则没有这种能耐,因为它们不是那样缠绵不绝。嫉妒也是最恶劣、最堕落的感情,所以它是魔鬼的固有属性。魔鬼被称作“夜里在麦田里撒稗子的嫉妒者”,因为嫉妒总是手段狡猾,暗中行事,损害麦子之类的好东西。10谈爱情(1612年作 1625年重写)

舞台比人生更多地受惠于爱情。因为对舞台来说,爱情永远是喜剧,有时候还是悲剧;然而在人生中,它为祸甚烈,有时像个海上魔女,有时又像个复仇女神。你可以注意到,所有的伟人(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英名长在的),被爱情搞得疯疯癫癫的绝对没有,这就说明崇高的目标和伟大的事业是能够抑制这种柔弱的激情的。不过,你必须把坐拥过罗马帝国半壁江山的马可·安东尼和十大执政官之一兼立法者阿皮亚斯·克劳狄乌斯除外:前者确实是一个好色之徒,骄奢淫逸,后者却是个严肃明智的人物。因此,好像(虽然很少见)爱情不但可以进入一片敞开的心田,而且可以闯入一座森严壁垒的灵府,如果防范不严的话。

伊壁鸠鲁有一句迂论:“在别人眼里,我们个个都是一出大戏。”仿佛为了关照天国和高贵事物,人天生应当无所事事,只是跪倒在一尊小小的偶像前面,虽然不为口福(如同禽兽)作奴,却甘心为眼福为仆。而眼睛生来就是为了高贵的目的的。

除了在爱情中,永远言过其实在哪里都不合适;而且还不仅仅是“言”过其实的问题,因为常言说得好:“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当然情人就不止于此了。因为一个人无论多么高傲,也绝不像情人看重他所爱恋的人那样荒唐地看重自己。因此常言讲得好:“恋爱、明智实难两全。”由此可见,爱这种激情如此过火,而且它又是怎样糟蹋事物的性质和价值,真叫人不可思议。情人的这种弱点并非只是旁观者清,被爱者迷,而是被爱者看得最为分明,除非双方都是情挚爱笃。因为爱总要得到回报,不是获得对方的情爱就是遭受暗藏在对方心里的轻蔑,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定律。由此可见,对于这种感情,人们应当慎之又慎,因为它不仅会丧失别的东西,而且会丧失自己。

至于其他损失,诗人有绝妙的描述:“谁喜爱海伦,谁就会舍弃朱诺和雅典娜的礼物。”因为谁主张爱情至上,谁就会放弃财富和智慧。

这种情欲恰逢人们软弱之时泛滥,也就是人们走红运或触霉头的时候,不过后一种情况人们不甚注意。但两种情况都会点燃爱火,并且煽得更旺,以显示爱情就是愚蠢的产儿。

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接纳爱,却又让它安守本位,能把它与人生的重大事务活动截然分开,此人就算处理爱情的高手。因为如果爱干扰了人的事业,它就会危害人的幸福,使人无法持之以恒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军人容易坠入情网。我想这就像他们容易染上酒瘾一样,因为危险一般要用欢乐作为回报。

人的天性中就有一种爱人的暗流,这种爱若不倾注在一个或几个人身上,就自然会普及众人,使人变得仁慈,这种情况有时在僧侣身上可以看到。

夫妻之爱创造了人类,朋友之爱完善了人类,而淫乱之爱败坏、作践了人类。11谈高位(1612年作 1625年略作增订)

人居高位三重仆——君王或国家之仆,声名之仆,事业之仆,所以他们在人身、行动、时间上都没有自由。追求权力,丧失自由;或者说追求的是治人权,丧失的是自治权,这真是一种离奇的欲望。

跻居高位历尽艰难,惨淡经营了一切,落得个心劳日拙的下场。这有时无异于蝇营狗苟,用卑贱赢得尊严。这样的地位容易打滑,倒退一步,不会一败涂地,至少也会黯淡无光,这就十分可悲了。“雄风已不再,何故欲贪生。”此言差矣,人欲退不能,应退又不肯,即便年老多病要隐退,仍不甘寂寞,好比城里的老人,总是在家门口枯坐,只能摆出一副老相,惹人笑话而已。

当然,名公要员须借用他人的看法方能想到自己的快乐,如果按他们自己的感受判断,则无快乐可言。然而,倘若他们想到他们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想到别人都急于以他们为榜样,他们就会心花怒放——其实他们内心的感受恰恰相反,因为他们虽然最后看到自己的过错,却最先尝到自己的悲哀。无疑,显达之士对自己也感到陌生,他们事务缠身,无暇顾及自己的身心健康。“一个人举世皆知,至死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对他而言,死亡的压力过于沉重。”

身居高位,既能自由行善,又可随便作恶,而后者却招人诅咒。就作恶而言,最好的情况是不愿,其次才是不能。然而行善的权力则是奋发向上的真正、合法的目的,因为善意虽为上帝嘉许,但若不付诸实行,对于凡人,不过是一场美梦而已。而要真正行善,非得要有权力、地位这种有利的制高点不可。立德建功是人类行动的目的,感到功德有成方能心安理得。如果人能参与上帝的功业,他同样也能分享上帝的安息。“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接下来就是安息日了。

你走马上任之初,先要为自己树立一些光辉榜样,因为仿效中蕴藏着规诫。过些时候,再以身作则,严格自查,看看是否开头没有上佳表现。同僚的败迹也不可忽视,不是为了贬低他人抬高自己,而是要引以为戒。

因此,履行改革不可大吹大擂,不可诽谤先代前辈,而应当沿袭旧制,再创良好先例。

凡事应追本溯源,考察它们衰退的情况,但仍须察古问今——古代什么最好,今朝什么最宜。

努力使你的进程有章可循,以便人们先有思想准备,但不可过严过死。自己若有越轨行为,必须说明原委。

身在其位,就要维护自己的职权,但权限问题不可提。与其大声疾呼提要求、发挑战,还不如不声不响地掌握实权。同样要维护下级的职权,通盘领导,而不是事事插手,显然更加体面。

行使职权时,进言献策一律欢迎,切不可把提供信息的人看作好事之徒拒之门外,而应热情接待。

当权有四大弊端:拖拉、腐败、粗暴、耳朵软。若要避免拖拉,必须改变“门难进、脸难看”的状况;要信守约定时间;处理手头的事情要干脆利落,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若要防止腐败,不仅要约束自己或仆人的手不收,而且还要约束求情者的手不松。因为奉行廉洁是约束一方,而宣扬廉洁、公开厌弃贿赂则是约束另一方,所以不仅要防过,而且要避嫌;谁要是被人发现变化无常,只有明显的变化,却无明显的原因,这就会招致腐败之嫌。所以,你的看法和行动如有更改,务必公开声明,并把改变的理由公布于众,切勿偷偷摸摸地做事;仆人或者亲信,如果与你关系甚密,而又没有别的值得器重的明显理由,一般会被人认为他是通向秘密贿赂的旁门左道。至于粗暴,由它引起的不满大可不必,因为严厉酿成畏惧,而粗暴招致怨恨。即使作为上级,申诉时也应当严肃认真,不可冷嘲热讽。至于耳朵软,它比贿赂更加糟糕,因为贿赂只是偶尔为之,可是如果一个人能被无理要求或愚蠢动机牵着鼻子走,那他就永远无法脱身。正如所罗门所言:“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

古话讲得极是:“地位显露人格。”它把有些人显示得更好,把有些人暴露得更坏。“倘若他未做皇帝,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一位称职的皇帝。”塔西佗是这样讲加尔巴的,而谈及韦斯巴芗时,他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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