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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19: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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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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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季节

冲动的季节试读:

内容提要

被风摇过的花朵,不久又重新沾满了雨滴,年轻的树静静伫立,哪怕它狂风骤雨,少年的痴狂,更是如惊涛与骇浪,充满幻想。

珍惜青春,当带着晶莹剔透的露珠的紫罗兰在阳光照耀下,那散射出的光芒伴着袅袅的花香,漫过你那斑驳的思绪,映入眼帘的是青春最美的岁月。

可怕的奴才

我喜欢看史书,因为史书中记载的即使有偏差,我也能获得很多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今天我想谈谈奴才这类人,我发现,奴才这类人真的很可怕,而且,我也努力使自己不要变成一个奴才。

什么是奴才?我们看看现代汉语词典上怎么说:1,家奴,奴仆。2,指甘心供人驱使,帮助作恶的人。我看了半天发现,其实这样的解释很不准确,说奴才是家奴,奴仆,不!奴仆只能是奴仆,只会主子说什么,他做什么,他还不能体现那个“才”字;说他供人驱使,帮助作恶,也不是!那样的人只是个走狗。奴才,妙就妙在他即是个有主子罩着,又很有才的人,奴才可不是随随变变可供驱使的。不得不承认,奴才是精明的。

首先,奴才之所以是奴,他善于观察,分析。他必须知道什么人是他能依靠的。找个好的主子可不是个容易的事,那个主子要有权力,有地位。投靠这样的主子,奴才才有发挥其才能的可能,他才能活得象个奴才。

然后,奴才要有真才实学。可不是谁要当奴才就能当的,不是谁要当好就能做好的。奴才也要有点东西,没有这些,他怎么能在众多的奴中颖脱而出?怎么能得到主子的赏识?

最后,奴才要善于隐藏,攻于心计。一般的弄臣只能是逗逗主子开心的哈巴狗,而奴才不同,奴才有时候还要表现出清高来,要脱俗一点,要有点“傲骨”,这个叫大隐隐于市;奴才其实是极具野心的,服侍好主子,做幕后黑手是奴才的低级纲领,可取而代之才是奴才的高级纲领。

奴才也有形形色色的奴才。上面说的只是一个奴才大概的样子,但具体起来,那也不容易,人有各色人等,奴才当然也不例外了。总的概括起来就是,本质同一,形式多样。有张牙舞爪的,有处心积虑的,有说到做到的,有表里不一的,有得意忘形的,也有郁郁寡欢的……这个,就要看他碰到什么样子的主子,就要看他能否得志。

奴才心里也很复杂,因为他即是主子的奴,但在其他人面前,很可能就是主子,很有意思,他做奴的时候,要挖空心思做好这个奴,生怕被主子猜忌,冷落,或者呵斥;他做主子的时候,又要表现出主子的样子,却担心别人知道他还是个奴!这么双重的奴才可不好做,可很难做,但又不得不做。

要我举例说明?算了,读者知道得比我可多,我也就不浪费时间了。

那奴才可怕又可怕在什么地方呢?我觉得有这么几个地方:

1,奴才心理是变态的,所以他做的事,很难说能好到什么地方去。奴才做事,往往叫主子都看不过去,因为他下手更狠,更绝。因为只有这样,奴才才能显示他的忠心,才能显示他的才能,他做的心安理得,很舒畅。

2,奴才能影响其他的人,使别人也跟他一样做奴才。你看,我这样多好,你看,你这样多不好,当然,要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个对善于造理由,造真理的奴才来说,易如反掌。这样,奴才多了,人家看他的眼神才会正常,才会有一种叫人自信与满足的仰慕。

3,奴才能控制主子。嘿嘿,这是怎么回事?他不是奴才吗?对了!正是因为他的才能,才能不断的去暗示,去怂恿,去迷惑主子,让主子以为自己是主子,其实,早就成了奴才的奴才!

说到这儿,已经很明显了。奴才实际上已经为自己营造了一个适合奴才生存的奴才怪圈,一个奴才的社会。

看看24史,过去说24史是24姓的家谱,我怎么看怎么更象奴才们的困顿,发迹,败落的记录!大大小小的奴才们可歌可泣的历史伟绩!这样的潜移默化,这样的一代又一代,才有了一个系统的,严谨的奴才发生制度,奴才竞争制度,奴才们生活并为之奋斗的社会!

有人说了,奴才是可悲的。是呀,真的很可悲,但就是我们说着可悲啊,可恨啊的同时,我们又在做什么呢?继续为奴才社会的登峰造极添砖加瓦!因为我们现在有口号,要生存!所以我说奴才是可怕的,一个奴才被打倒了,没关系,包括你我在内的千万的奴才还会站起来的。

忽然想到了某个年代,到了今天,居然我还能听到对那年代的赞美,唏嘘之词,而且为数不少。啊,那红色的海洋啊,那样的红啊,红的让无知的我都分不清那是红旗还是鲜血。

看那些歇斯底里喊着口号的人,我真不知道他们喊得到底是什么……

我曾经也为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叫好,也为那火红的年代陶醉,因为我们无法逃避,我们会不由自主的去置身其中……现在我好象明白了,那个年代,根本就是几千年来奴才社会的一次集中大演练,大比武!亿万的奴才们高呼主子万岁,而有人也动情的高呼你们万岁;奴才们竭尽全力的表示其忠心,而有人也高声为他们喊好并大手一挥,为他们指明方向……就连那些本来很不情愿的人都要表态,都要改造……有不愿意做奴才的人吗?有!在哪儿?那儿!哪儿?奴才们的脚下是谁的皮肉?不过,要看清,更多的是奴才们互相压轧的倒霉鬼!奴才的世界!奴才的嘴脸!奴才的忠诚!奴才的功绩……

伟大而可怕的奴才!

对了,忘记说了,奴才的世界里没有主子。没有?对!没有!奴才的主子也是奴才,他也有主子;奴才的主子的主子还是奴才,他也有主子;奴才的主子的主子的主子也是奴才,他……那最大的那个主子呢?请读者把前面的奴才数数,多么?不好意思,那个主子是他们的奴才!

……

得到与失去

面对得到,人往往会有一种成就感,而面对失去就不那么从容了。其实得到与失去是同生共灭的,在你得到的同时你也在失去。

当我们呱呱落地什么都不拥有时,我们是无限的,我们面对无穷多的可能。当这个小生命穿上了第一件肚兜的刹那就决定了他第一次只是穿它而不是穿任何其他的,就失去了第一次穿“其它”的机会,就破坏了他的第一个无限。

当我们踏入青春期之前,关于“爱”的可能也是无限的。而当得到了一个具体的爱人,就会凝固了其余的可能。如若你有了一大堆爱人可任你将感情随意抛洒之际,你就肯定失去了毕生只爱一个人的信仰,你就失了全心全意只爱一个的幸福体验,而且这种可能再没有了。

当我们已完完全全踏入了成人的行列,做小孩子时所拥有的万般选择的可能的感觉当然也就失去了。

尽可能丰富的人生,也只是人生的一种,你无疑是失去了关于单调人生的那份体验。常年累月就只有那么稀少的几位朋友,闭门静守的习惯,每每黄昏独自漫步的滋味,又将怎样呢?

每天每天,我们都在得到也都在失去,为了不失去,我们延缓决断的时间。

无限中我总是有很多选择:

你可以……

你可以……

……

从“你可以”的也许到“你已经”的肯定,直到到一种具体的有限的可触摸的肯定,我们所拥有的空间就这样由大慢慢缩小缩小……

是啊,你说你要举行的是一个豪华的婚礼,那么你至少失去了另一个机会——在荒凉的沙漠、发际上只插一束芹菜的婚礼!你也许会诡谲地眨下眼说:要是我两次都拥有呢?那不用说你失去的是只和一个人白头偕老的情。

你总在失去。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失去总会给你留下遗憾的。

有位不年轻的作家说要学钢琴,惹得他的学生们大惑不解。失去已无可奈何,何必老来风雅。他的理由是艺术是相通的。于是他以远离青春的年轻从零开始认识五线谱上跳跃的蝌蚪,居然在侃侃而论乐理之余,还能颇业余的实践一番。不日,他又注意起外语,全然不顾记忆力什么的,青春太不懂得他。

终于失去了感慨,不仅仅只有遗憾,那已经是一种人生的体验,生命神圣的体验了。这种体验,唯有失去,才能获得。这种失去谁能说只有遗憾而没有美丽动人呢?作家走出了极地。

前面还有好风光,走过这重山,才能见那江月不是么?生命本不是风景这边独好。原来,生命里真正美丽的事物来自一种坦然的态度,来自对整个世界的理直气壮。众多选择中属于你的只有一种,得到也好,失去也好,那总是必然。面对得到,不要不满,那将会加重你的失落感,会使你本不平静心更加骚动不安。面对失去也不要遗憾,失去是不易诉的,那是人心底的暗色,唯有其暗才反衬出人生的明亮来。相信唯有失去才能得到代价。从此意义上讲,庆幸失去岂不必然么。

得到与失去之间,生命正在洋洋洒洒地招手。追随生命,那将是怎样的境界呢!

独处

现今大学校园里拍拖已司空见惯,究其原因,其一,负担陡然减轻,常觉空闲无聊;其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顺乎天理,大学生拍拖为以后做做准备吧。当然,按常理来说,大学生拍拖实属消磨时光,但毕竟大家也都付出一份感情,只有祝福他们终能找到意中人。

我的室友当然也会例处,每逢周末,当女友倾巢而出时,我就只有蜗居陋室的份了。偶尔我也出去走走,一个人找个清静可心之处转上两圈。然而,大学生谈恋爱普遍,不谈恋爱者却属罕见,此时便总有有一些怪怪的目光直刺得我逃回宿舍,在自己的小红桌前面坐下来,打开我的小台灯——这才感觉到拥有了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温暖与烂漫。我曾为此写下一首小诗——《月夜》。两年前,那还是我高三的时候,我的他曾为此把他的吻轻轻印在我冰冷的手背上。他说它如我一样美,他好喜欢。可一年之后,他走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远赴他理想中的大学,而我却因几分之差没有上线而留下来继续读我的高四。他走了,带走了所有的梦想,真得只留下了月夜和他的影子。

有月光的夜,我会在他喜欢的角落独处,回忆他留给我的点点温馨,没有的夜我会独坐台灯下静静的思索人生。

只有孤独才会独处,然而独处自有独处的妙处。

独处使我得以静静地回味过去的二十多个春夏,反思在这生长的励程中该说的或者不该说的,该做的或者不该做的,一一清晰如画。许多不可多得的人生品味溢然其间,风风雨雨,我终于没有愧对光阴,这是我引以自慰的地方。

独处也使我冥想,编织一份浪漫的情怀,千里迢迢寻找我的他,不管成功与否,可贵的是真情,可贵的是经历,可贵的是一份执著的追求。

女孩天生有一种依赖性,喜欢从家庭、恋人以及朋友处寻得一份安慰和支持,古人何谓“女萝”、“菟丝”即取其缠绕大树依大树扶持之意也,而独处却迫使我去独自直面人生,独自去解决一切难题,于是不知不觉中培养了一份自生自强的能力。当然,某些时候,朋友、恋人、家庭的安慰和支持确也必不可少的,可我们为什么就不去独自做一株大树呢枝叶婆娑,花朱满树,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一份自豪呢。

独处同时还使我超脱。独居一室,杳无人语,而户外车马喧哗,人声鼎沸。这正是一个隔与不隔的世界。记得有一次在湖边漫步,湖对面是小食店,人来人往,觥筹交错。湖的这边却只有形影相吊,一湖之隔,漂渺恍惚两个世界。小时的内心体验实不可言说,真有超脱世尘之感。自然所谓的超尘脱世乃禅家之奉,我虽不是出世之人,却能于尘世中求得一时的解脱,身心俱宁,岂不悠哉!

孤独时会独处,而独处时并不孤独。只要心中有爱,又管他是在天涯还是海角。独处是冷静,独处是执著,我喜欢独处。

珍重

我是在她来我的办公室打一封信时认识的。那不是她自己的,是别人的。

那封信很长,我边打,她边在我身边校对,神色焦虑。她说,要在十分钟内打完,人家忙着要呢。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给人家当短工的。一天8个小时,一个月300元钱。她还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子,八九岁了。

她告诉我,她是不甘心做工的,那家主人是外国人,她为人家做短工,主要是学习外语。她说,学好外语,她要出国。

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丈夫是机关单位,是干公安的。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在铺天盖地的下岗人流中,她为有那样的好丈夫而自豪。

结婚十四年了,她仍夫妻二人没有吵过架,后来他丈夫便在外面又有了一个比她年轻的女人,她就像那个秋后的一把扇子。丈夫从一件小事一件小事嫌弃她开始,到后来闹到法庭正式涉及离婚。不要她了。起初,她不愿意离婚,自己无工作,还有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孩子。丈夫便恶狠狠地打她,还要动刀子。办手续时,三间房子有她一间,丈夫和他新妻子住进去后,她觉得极不方便,索性,把那一间也让给他们新夫妻俩。孩子本来是跟着丈夫的,他有能力抚养。可后来,不知为什么,丈夫又把孩于送还下岗在家的她。

为了自己,更为了孩子,她不得不给一个有钱的外国人家洗衣做饭,买菜。挣的钱勉强能糊口。她说,她知道挣的太少,但能学外语,她目的要出国。

她的境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看得出她曾经也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却落到今天的这种地步。是不是恨她那个变心的丈夫,还是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守住爱情。或者那个走进她们当中的那年轻的女人。

我很想为她写点什么,在她走的时候,我要下了她的传呼号。我想为她写点什么。在晚上传她的时候,整整传了她一个晚上,她都没有给我回电话。

第二天,她借买菜的空,来到我的办公室。说:“很抱歉,孩子昨晚上病了,离不开,家里又没有电话。”“我只想跟跟你随便聊聊,想写一写你。”我说。她那双眼睛充满湿润,“要写我,可以足够你写一本厚厚的书。”她接着又说,“但又有什么用呢,能唤回他那颗心么?”“想写写你,看能帮你点什么。”她笑了。前两天我孩子在八一公园喝药差点死了,一个记者听了我的诉说,都没敢上报,孩子他爸可生性了,知道这事,敢拿刀子和你拼了。

我感到一种恐怖。世上的亲情该是最可贵的,却偏偏却有人放弃这份道德,去喜新厌旧。还居然能付出血的代价?啊,值吗?

说着话的时候,她的传呼机响起来了,是她的妹妹。今天是她的母亲的生日,她居然忘了。“你看我这脑子,一直不好使,今天我母亲的生日,我还没为她买礼物呢。”她不能和我说下去了,匆忙地离去。本想为她写点什么,可现在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代人的悲剧,我只知道我不能对她抱以同情,她属于那种坚韧而又极富有爱心的母性。只能对她,对天下如她一般的女人们送一句:珍重自己珍重今生!这是最好的生存方式。

幸福的枣树

又是秋天,老家的红枣又该上市了。

我出生的时辰正逢春上,这一天,在一家工厂做工的父亲听说母亲给他生了个胖儿子高兴极了,从厂子里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家里的院子里,父亲说,“红枣,红枣,盼儿子早(枣)日红火哩!”

此后,枣树伴着日月和我一天天长大,它饮着风,沐着雨,在父亲精心地侍弄下舒展腰身,父亲真的把这棵小枣树看着是他的孩子啦,松土、剪枝、喷药……父亲一着不让,每逢枣花怒放时节,父亲更是日夜留心,生怕自己不慎使枣树出了什么岔子而影响了结果。树长高了,我也在父亲的掌心里长大了。每天早上去村里小学读书前,我总是先向枣树行礼问好,并舒开肺腑呼吸它那清新的气息。到了晚上关窗睡觉前,我又总是默默地向枣树挥手祝安。而夜的梦境常常被红红甜甜的枣儿占领,枣树,成了我童年形影不离的伙伴。

15岁那年到外乡读高中,人在异乡,就时常有一种淡淡的乡愁,时近中秋,乡思更浓。15岁的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每当课余之时,总是想起那株可人的枣树,想着想着,眼眶就溢出了泪水。就在这模糊的视线中,我仿佛看见了皱纹过早爬上了额头的母亲和满眼沧桑的父亲,也仿佛看见了因贫穷而读不起书的放牛的姐姐……乡思的泪水一旦涌出,便再也关闭不住。第2天一大早,我读书以来第一次无缘无故地旷了课,坐上汽车奔回家里,母亲先是惊喜,后是惊讶,当得知我旷课恋家的情况后,狠狠掴了我一个巴掌。我的泪水顿时涌出,继而母亲伤心的样子,我惭愧极了,立刻又踏上了返校的路程。临别,我匆匆地偷望了那株我日思暮想的枣树,枣树正挂一身红红的枣儿,似一只只肿红的眼睛在憎憎地看着我,是在恨我这个不争气的朋友么?

考上大学在北方读书时写了这么一首题为《南方的红枣树》的诗:“这一粒粒大红枣儿/是谁肿红的眼睛/在夜间注视北方的表情//这一粒粒大红枣儿/像一颗颗棉桃般的铅字/跳上南方的枝头/温暖北方石头的心//这一粒粒大红枣儿/从南方的柳条篮子里跑出来/晒在北方的阳台上/叫一片流浪的枣叶流泪//手,一触动这北方的红枣树/就有回归家园的情绪/流遍全身……”这时,饱尝乡思之苦的我,已将枣树的形象深深地刻入了我的骨子里,渗入了我的血液里。

枣树是幸福的,因为不论什么时候,有人时刻在铭记着它,怀念着它。我也是幸福的,因为我有一棵和我同龄的枣树陪我走过人生的每一坎每一坷,从枣树的身上,我看到自己幸福的童年和人生真实的影子。哦,家乡的枣树,哦,幸福的枣树!

结识沐雨

能和沐雨相识,纯属偶然,茫茫人海,认识一张陌生的笑脸,不能不说是一种缘份。一个爽心悦目的日子,我就那么闲逛着到了校园。正赶上课间休息,逢人便问,大都摇头。

校园之大,要想找一个从未见过面且班级不详的人,还真是不太容易。偏就那么巧,走着问阗,一个说南方口音普通话,样子清清爽爽,目光聪慧机灵,个子不太高的男孩子出现在我面前,他就是我要找的沐雨。沐雨很惊讶,当我报出自己的姓名,他笑了,热情地邀我到文学院小坐。就这样,我一步步走进了沐雨的世界。沐雨很刻苦,为了远离校园的喧哗,潜心读书写作,他在附近找了一间小房子,很僻静的房子里放了一张床,两桌一椅,此外便是进进出出仅能一转身的空间。床上很凌乱,墙上挂着几件衣服,桌子上堆着小山一样的书籍。平时除了听课,他相当一部分时间都在这里度过。中篇小说《婆姨姨》是一家杂志社和他们的稿子,已经写了多半,想必他的诗歌也大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沐雨生长在浙江兰溪,那是个很美的地方,故乡的清山秀水,滋育了他的灵性,他已发了许多文章,诗歌也多次获奖。我读到的不多,但一首《小芳》,印象颇深,诗风别致优雅,一种静静的思索绕于怀旧的情绪之中,牵引着你走进去,往事便如潮涌来。

应邀参加了一次由他主办的“诗歌沙龙”,名路诗友欢聚一起,畅谈交流,气氛很深。诗会上的沐雨等一次让我领略了他的谈吐和风采,他思想机敏,非常善辩和应答。我坐在那里,默默地注视着这个个性生动的年轻诗人。慢慢地在他身上捕捉到一种东西,那就是傲气逼人,颇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但在言辞之间却有些偏激的地方,有时还刻薄得让人难以面对。他一旦认定的事物,就会据理力争,锋芒毕露。

这时的我,和沐雨交往的并不深,雾中看花而已。

作为一名“点将台”的诗友,我的作品有幸和他的诗歌同时刊登在“黄河风”诗报上。

沐雨的诗深深地吸引了我,打动了我,我一步步走进他的精神世界,他的诗歌王国里。

组诗《孤独王子》,再现了他孤独,高贵的灵魂和丰富的情感境界。

我所认识的沐雨,热情好动,走路的步子又快又大,充满了青春的朝气,目光中有那个年龄少见的成熟,他善于思考、观察、捕捉事物敏锐而准确。在一次诗歌大赛颁奖会上,一位女编辑介绍他时,他低头咧嘴一笑,露出男孩少有的羞涩和天真,模样很可爱。

就是这样一位看似没有忧虑的年轻人,却写出了他内心非常深刻的一种孤独。孤独是一种美丽,它让我们在闹市中学会独处:孤独是一种境界,让我们与众不同。沐雨就是这样,在孤独时思索,在孤独中对视人生,闪烁着一种关爱人类的善良的光辉。

读沐雨的诗,是一种震撼,凝视他的目光永远仰望着一个高度、渴望穿越生命的荒芜。用他手中的诗之宝剑,刺破苍穹,拷问那些正在挥霍人生的灵魂。

年轻的沐雨,终是傲气逼人,年轻的诗人将会走出一条什么样的路呢!

和青春握手

有时候,一个人对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呆,对着厚厚的日历冥想,想诅咒生活,社会与一切人,历是慢慢地,那理由又变得苍白、无力。

你的青春都干了些什么?想做的大都留在梦幻的档案里,不想做的又让你忙忙碌碌风雨兼程。

明于世故的人曾说:如果谨慎不过是恐惧的伪装,它的疑虑是无须真诚的,强者往往有造反的热情,他们认为如果不受到别人的辖制,会过得好些。但是他们没有觉察到,他们即不能控制自己,也不能辖制别人。

果实在秋天里慢慢成熟,痛苦也在这个季节里变得更加深沉。很多人你用到的时候随便握握手,不经意地说声慢走,有多少次你又想得明白:热情毁掉自己。

卢梭说过,我不觉我是卓越的,但是我与众不同,上帝是用模型造人的,塑造了我以后他就把那个模型掏碎了,于是你明白,真正该诅咒的是自己,丢去了自己,才是天才最大的不幸,丢去了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陷井。说你想说的话,何惧阴风冷雨一路相随,做你想做的事,何惧痛苦孤独在相伴。

赤橙黄绿青蓝紫,你应有自己的天空和色彩,你忆起你曾漫步海滩,把一腔少女的梦向大海倾诉。啊!你曾拥有自怨魅力……

终于有一天,你感到自己对生活的真正的爱,愿向世界诉说你对纯洁和真诚生活的信仰。

有位哲人说过:“你何时有信抑,何时有怀疑,何时便年老;你和你的信抑同样年轻,和你的恐惧同样年老;和你的希望同年轻,和你的失望同样年老,”把握生活,把握自己,你就把握了幸福,把握了青春,朋友!

于是你相信了,创造自己永远证明自己重要。

黎明静悄悄

对于你,小花朵儿,我好象就是黑夜。

我只能给予你安宁和隐藏在黑暗里不眠的静谧。

当你在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要把你留给一个蜜蜂嘤鸣、鸟声婉转的世界。

我送给你的最后的礼物,将是一滴注入我的青春深处的泪珠,它将使你的微笑变得更加甜蜜,而在岁月的严峻的欢愉中,也将掩去你的娇容。

——泰戈尔

独自站在窗前,正是毕业生迈出校园的日子。

三三两两,她们找着行李走出校门,匆匆地,她们的脚步很沉着,沉着得就象去小店换几瓶可乐,就象在课间十分钟里认真地打毛衣。她们的脸色很平淡,平淡得如边礁石上的许诺,好似星期六晚上偶尔从那个窗口飘出的欢歌。

她们似乎并不觉得空气的紧张。“今日的天儿依然闷热,今日的风儿依然懒散。”

她回眸一笑,从口里飘出一丝忧郁。“得快些,别误了班车。”

此外,也再感觉不到什么……

她在宿舍楼前打住,她记起上面的一位仁兄。“330,明春!”从一个窗探出她熟悉的面孔,“走啦!”她挥挥手,一转身,很潇洒。“走好!”他点点头,一扬手,很有风度。

她们的行李很重,不知她们从这校园里带走了什么。

她们的行李因四年的积累而充实,她们的精神是否也因四年的浸润而丰盈?她们的道路是否也因四年的开拓、探索而宽广?

本来,她们很想与这校园融为一体,以她们的精神,以她们的灵魂。她们幻想着这块始终为她们所魂牵梦绕的圣地,当你轻拔你执着的敏锐,这块土地会马上做出和谐的反应。它会与你的灵魂复合而成一处记忆的永恒。

是的,每一个迈进这校园的都会感到这样一种伟大的精神所在,它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它支撑着这个乐园,它使一个人为之求索。为之泣血,它一代代延绵,它不朽,它永恒。

但,美丽的幻想终究不是现实。

她们抓一把残体,把青春弄得支璃破碎,但寻不到那永恒的契机。

我的现实的校园,如今又一批青春美妙的少男少女从那漂亮的门走进,准备迎接你的一切,聆听你的回响了。

她们将在她们空空的包裹里装些什么走呢?

她们知道这里曾发生过的一切吗?

她们也许仍会误入那个七彩班斓,变幻莫测的人生世界的歧路,也许她们完全脱胎换骨,变成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哦!谜样的校园!“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今天并非昨日的翻版。又一个黎明的黑夜降临了。

迷朦的、潜伏着一脉生机的校园蒙着浓重的夜幕。万籁俱寂,苍穹宁静。红楼象一个巨大的摇篮,在夜风中轻摇着女儿们的梦。可以暗夜中辨出一种均匀的色素,那是溶入夜色中的深秋的金黄。灰朦朦的红楼中亮起一颗依稀可辨的启明星,那是一位夜读的女大学生挑起的灯。那灯光也被染上了淡淡发着金黄的光晕,象是雾霭弥漫的拂晓湖面上跳跃着一簇萤光。

翻书声惊起了宿鸟,引出了那个轻盈的无形的乐句。那么优美,那么感人。哦!金夜,四季的精英,校园的似水柔情。这金夜抚摸着红楼,透过窗口视着秀美沉静的处子们,送给她们湿润而清新的空气,安慰她们那渴望幸福而圣洁的黎明的魂灵今日中秋。中秋乍到,已催来那预感的金色理想:而秋风扫落叶,却仍引起对严酷现实的回想。

明亮的心灵

把月光酒向窗外的一片夜色。

玻璃上的雪花斑斑驳驳地勾画着篡改了的。

景致,黄的、你的,隐隐地两座楼的一小方,很朦胧。“这也是一个世界呢!”——我眼中的世界。有人说,心最宽广,难容得下世界。无论是世界,还是心,只要不空白了这两方面都是美丽的天地。我多次地感受到,世界是随着我的眼睛,心灵而变化的。

也许,每个人眼中与心中的世界都是不同的,每个人拥有两个世界。

噢——人。在这美丽的世界里,我听见什么都在歌唱。

今晚在校园中散步,感到童话似的白扬、星星,真的发出快乐的歌声,就象泪衫飘拂的天仙,翩翩飞来。我静静地用心享受,领悟着这上苍的冥冥之音,感觉着这自然的灵性,感觉着作为一个会哭,爱动心,好皱眉的人的幸福,尤其是作为一个超逸不群的我的幸福。

那梦中温存的地方,明亮的太阳,淙淙的小河溪,萌动的小草,都离得那么远,远得虚无漂缈,又那么近……就像十五晚上,在黑黑的大榆树下看吗?不要再寻觅梦境。冷暖情,风吹走,梦断何从读?梦不是希望的达成它只是希望的扭曲;感喟迷惘不是成熟的青春,它只是一颗掉落的青果,让惘怅的情怀化作透明的晶莹,抚慰着你幽幽的心际。

不要再寻觅充实。老实之所以成为老实,乃是因为它决不耗自己的心血,仰仗他人的鼻息。其实,上帝以是依照人们的衣衫分赐给你们寒意。

自强自信,正是你们最御寒的裹衣。面对失落,潇洒地说句“拜拜”吧!

昂起你的秀美高贵的头颅,走出人生的沼泽地大步前行便是蓝天向走,然而你们不仅寻受到一个崭新的天地,而且会发现一个崭新的自我。

当你们朝发所至,从冰天雪地的北国来到风光倚丽的南方,当你们穿过长长的隧道见到了光明,当你们能听懂大海的语言,能破泽星的密码,能与林中小鸟对话,你们会惊呼: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这生活一下变得这么广阔。

生活不会太理想化了,要勇于和善于认清现实:世上没有净土。

再在回首

昨天的太阳落下去了……留下一个等待黎明的夜。

其实,能在记忆中拾点东西,本身就是不得不沉淀的情感在沉积中的复活。真正的记忆是有生命的,就象春天的生命不可抗拒!然而,记忆是有选择的,记忆的复活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选择的记忆和没代价的记忆都是没有价值的。但是,别忘了今天的奋斗和明天的憧憬。

你有过许多诗的年华与许多似火的日子。也有过许多泪的岁月与许多单调的黄昏。心灵中,刻着一道道深深的伤痕,快乐与痛苦交织着弥漫了你的回忆,面对长满鲜花与荆棘的小路,你如何踏步?

你从昨天走来,带着累累伤痕与满额的皱纹,“不能再回去了!我已很累,很累。”你有气无力地叹息着,眼里溢满明晃晃的东西。

昨天的太阳落下去了。虽然经历了初升的辉煌,正午的灿烂,西落的壮观,还是无改朝换代无息地去了,留下一个等待黎明的夜。

拉开那沉重的帷幕吧,学会生活,活得潇潇洒洒,学会忘记,抛开恼人的荆棘走向鲜花。现实终究是现实,人人都有过去,有回忆,为什么总是凝面过去,而不能正视今天,明天?忘记吧,想它还有什么用?总是烦恼和忧愁……。远处有歌声飘来。过去只能让你缠绵。

不必留连,不必叹息,夕阳西下,明天又会诞生一个新的太阳,明天的世界更精彩。

思考的季节

极遂人意,昨夜还是雨涟涟,今晨却同我日出云开。推开窗,道一声:“生活,早上好。”人生在世,没有丢失你自己,没有丢失愿望,这就够了,当你踏上梦月的漫漫长路,就注定你必须不断丢去。你失去了烂漫,失去了浮华失去了盘桓在流居狐光上期待,你也失去也幼稚,失去了夏日风里,一次淡淡的憧憬。你也失去了虚幻,失去了脆弱,失去了驻留于都市唇楼间的迷惑。人生是一杯酒,不管味道如何,你都要一饮而尽,细细品尝。失去的同时,你不是也在得到吗?

向前吧!既然你己醒悟。面对太多太多的失去,你不必太在意。感叹的年龄给了你恩赐,初入乐园的天真好奇,随着岁月的脱落,如烟如云般逝去了。往昔的梦幻完美的无可挑剔,你每每试图去寻觅那梦幻的事实,最后连牵强也成为过去,一切的乐园,梦中的天使,被现实击碎。于是悠悠的岁月把那本不圆的棱角磨平,本不钝的锋芒毁掉。无助的呆在孤独的角落里,蝇然你希望自助是呼吸,无拘无束的高谈,无忧无虑地存在,但大大的世界容不下你。你开始麻醉自己,戏台的轻歌,舞台的旋转,愁煞的吉它,忧郁的苦酒,伴你走过日月。你的录魂却可悲地醒着,你清楚你的冬天即将来临。

秋天,本是收获的季节,带着对果实的追求,从遥远的长长的地平线,那条优美婉转,永远诉说着神秘的大自然的起始线。太阳从这里升起,充满了灿烂,辉煌、太阳也在这里被淹没,弥漫着凄凉、漠然。年轻的你亢奋,勃勃生机,间或凝思,手足无措。失望的酸楚,明明白白地写是写在了你雅稚的脸上。

你觉出了胸的稚嫩,却是成功的开始,你追悔逝去的烟云,却是警醒后的奋起。

冬天来了。面对萧瑟的寒风,你曾感到畏缩。“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实然间冒出这么一句。沉默,压抑,寂寞,这些在你心中太久太久的东西突然间象要崩溃似的。年轻的血在消融,你终于面对现实,小心地行走起来。你终于有了追求,因为春天是活力的季节。你又看到了神奇的地平线,它召唤你走过始点,永远走下去,去探寻新的神秘的世界。

貌美心毒泄私怨

今日天壤间没有一个字比“恋爱”这个小小的字眼更充满着险恶与欺诈。

——易卜生

她叫陈兰英,东北某大学毕业后,到天津一个科研单位当会计。5年前,年轻漂亮的陈兰英经人介绍和北京某科研单位的工程师马某结了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虽然京津把两人分开,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过,陈兰英还是争取每个周末去北京,平时鸿雁传书不断,偶而陈兰英出差到北京又常常借故小住。马某是个事业型男子,半年之后见自己仍是碌碌无为,便感到虚度了光阴,他认为是过热的夫妻关系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精力,因而,信不写了,每周一次相聚变成了半月或更长时间的“探亲”。而陈兰英并不理解丈夫。她说丈夫不珍视感情,不懂得爱情,她怀疑马某另有新欢,辱骂丈夫,无论马某怎样解释,她都不相信,他们的关系就这么闹僵了。

而这一切的发生,有个人始终关注着,他便是陈兰英的上司高路士。高路士是个30开外春心不死的色鬼,他不满足于自己的老婆,对陈兰英早就垂涎三尺了。现在既然机遇给了他方便,他岂肯轻易放过。于是,高路士借故关心她,跟她谈心、游玩、跳舞,安排她轻便的工作。这些小恩小惠,在痛苦中的陈兰英心中激起了极大的回波,她认为高路士理解自己,他正需要的那种为爱情发疯的且善解人意的人。她和他频频幽会,终于陈兰英有了身孕。陈兰英又惊喜又害怕,但她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而高路士害怕这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主张打胎。陈兰英便又哭又闹,无奈,高路士主张两人各自离婚,然后再结婚。

高路士“胜利”地和老婆离了。马某在知道了真相后,也乐得与她离婚。不久,陈兰英和高路士名正言顺地结了婚。

然而,他们通奸行为传开后,群众议论,组织的批评,最后众愤难平,陈被调离,高被撤职处分。这一切给这个家庭蒙上了阴影。陈兰英的身子越来越不便了,此刻,她发现高路士的甜言蜜语变成了冷言恶语,且趣味低级下流无赖,有时她稍有抱怨,高便变亲昵抚爱为拳脚相加,而且高还常常夜不归宿。痛苦中的陈兰英苦口婆心相劝,高仍我行我素。半年后,陈生下一男孩,她希望孩子会带给他良心发现,而高路士却连正眼瞧都不瞧孩子,他骂这是“杂种”,不是他一个人的。陈兰英气愤不过,不顾产后虚弱的身子与高撕打,高一脚踢开陈兰英,离家出走两日不归。

偶尔的机会,陈在公园里撞见高路士与他的前妻勾肩搭背地走着,气晕的陈兰英上前拦位责问高路士,高的前妻一把把陈推开,吼道:“他是我的男人,拉他干什么?”

我们有结婚证书,是法律保护的夫妻。“有又怎么样,那不过是保障我男人玩玩你罢了,你该明白了吧!”

陈兰英底明的了,圈套;同时,她又彻底垮台了,不知所措。她苦苦地哀求高看在孩子的份上同她回去。高这下说了真话:“我这个人只爱情妇,不爱妻子。当初我十分爱你,因为你是我的情妇;现在,我十分爱她,因为她现在是我的情妇。说不定,你以后又会是我的情妇,我还是会爱你的。”

真相大白,原来是一次活脱脱的捉弄。

她需要男人,更需要依附于男人,可她却不明白,当一个女人失去其作为一个人的其它价值,只剩下作为“女人”的价值时,命运和男人将会怎样的变幻无常。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女人全部的生活理想在一夜之间顿成泡影,她会陷入怎样的痛苦。

独立,无论在何时,对任何人都显得那么重要,它仿佛肉体的骨骼,支撑着无依无靠的灵魂。

陈兰英在激烈的冲突中,对一切男人充满了仇恨,她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报复心理,既可报复男人的,又可满足自己的倾斜的心理。

她开始凭着自己的容貌和风骚,出没于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主动地搭讪结交朋友。

她专门寻找那些夫妻感情不和的男子,撒网钓鱼。当与一个男子厌烦之后,她便把这事暴露给对方的妻子,给夫妻之间的血痕上撒上一把盐;当有的男子不惜离婚向她求爱时,她却翻脸不认人,一脚踢开,又去另觅新欢。有时,她还活动于几个男子之间,挑逗他们的感情,从几个男子的争风吃醋中寻求莫大的刺激。

一切如法炮制。

有趣的是高路士现在“真的又爱上”陈兰英了,而陈兰英却一手操纵他,一手操纵他的前妻,直至高被开除公职。

她感到胜利者的满足。

她说:“谁笑在后面,谁笑得最好!”

情海造孽

一场欢喜忽悲辛,可怜风月债难酬。

——《红楼梦》

妩媚动人的女大学生王晓燕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她发觉自己越来越深爱设计院的工程师李男了,尽管她知道李男有个在大学里当讲师的漂亮妻子林岚,有个聪明逗人的小儿子,可她还是不能拂去脑海里深印的李男潇洒的风度,广博的知识,魁梧的身材,清脆悦耳的男中音。自从她第一天分配到设计院,她就发现世上只剩下李男跟她两个人了。

王晓燕想方设法地与李男接近。

机会终于来了,设计院选派李男跟她去南京一家公司商洽业务。他们相会了,这里是个无拘束的世界。游玄武湖,逛中山陵。雨花台,看长江大桥,他们感觉到自己仿佛进入了世外桃源一样,玩得痛快极了。

在一次酒宴后,李男喝得有点多,他对喝得心跳加速的晓燕说,他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夫妻根本没有感情,自从她分配到设计院后,他把感情都倾注到她身上了。

这对渴望中的王晓燕来说好比一股凉泉,原来自己所钟爱的人也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原来李男也在悄悄地爱着自己,她的思想在热潮中飞速地旋转,她想起了赵四小姐和张学良。

李男边说边动手脱她的衣服,此刻的王晓燕一点也没有拒绝,她心想:既然我们都真心相爱,那我就作当代的赵四小姐吧。爱就是行动,爱就是疯狂。王晓燕无力地躺在床上,任自己心爱的人摆布,此刻,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让爱情来得更猛烈些吧!

回到设计院,自由对于他们来说,只剩下偷偷摸摸了。幽会对于办公室、走廊、草地和卧室来说,应该是一样地欢愉。但时间长了,王晓燕便不干了,她要做名正言顺的爱人,要李男离婚,既然家庭不和睦,夫妻无感情,这不算过分。“离婚?”李男惊呆了。他从来没有往这上面想,他只想套个情妇,玩玩,换换口味。看着王晓燕满稚气地抱怨,看着这一张天真的面孔,李男心里多少唤起了责任感。但良心是什么东西呀,一种自欺欺人的情绪稍纵既逝。“这可不是一下子便能办完的,你得给我一段时间呀!”李男的缓兵之计只能骗骗天真和无知。

李男何曾想过离婚,他怎么会忘记自己在大学里是怎样绞尽脑汁才如愿以偿、高高兴兴地独占了花魁。他又何曾不知道无论在那方面王晓燕都比不过林岚,林岚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是无可挑剔的,甚至还为他生了一个令全世界人都羡慕的聪明儿子。但是,假如王晓燕知道自受骗后,她肯定会不顾一切地报复的,到那时……李男想起他的名誉、事业、前途。没想到“玩玩”的背后,竟如此这般可怕。最后,李男横下一条心,离就离,说不定离了以后可以玩别的姑娘呢!

林岚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想不到一向钟爱自己、对自己百般温柔的丈夫会提出离婚的问题。她曾经听过一些风言风语,也见过好几次李男深夜归来,但她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她一直认为丈夫忙于工作。谁想到风言风语竟成了事实,她冷静来后,对李男说:“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愿要我,你还得为孩子考虑呀!”李男无可奈何地耷拉下了头。

离婚离不成,毫不影响一对风流男女照常偷情。

二月的一天,林岚出差去了。王晓燕与李男趁机在他家幽会,外面下着大雪。正当这一对男女打得热火朝天时,门突然被打开了,林岚瞠目结舌地站在门口,林岚没赶上火车,却赶上了一场好戏。

林岚终于想通了,强扭的瓜不甜,离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王晓燕可乐坏了,她每天都在设计自己的婚事,并积极进行筹备。而李男却满不在乎,他说要等等。

人世的感情其实最怕一个“等”字。

这一等就是近一年的光景,王晓燕没有少求李男,而李男永远是那么一句话“等一等”,王晓燕追急了,李男便给她点颜色瞧瞧。

星期天,李男又没有来,王晓燕呆在家里聊得慌,只好又来找李男。王晓燕一打开李男的房门就听见有女人的声音,她赶紧往里跑,见李男和一个中年妇女正忙着穿衣服。她可没有林岚那么好的脾气,挥起右手便给了那女人一记耳光,再要打时,被李男挡住了,那女人趁机溜了。王晓燕怒火中烧,可面对李男她又舍不得下手,只好“哇”地一声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这样,两人吵闹折腾了一整天后,又握手言欢,重归于好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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