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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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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加深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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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书法教育研究

北宋书法教育研究试读: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一类重要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支持基础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它是经过严格评审,从接近完成的科研成果中遴选立项的。为扩大后期资助项目的影响,更好地推动学术发展,促进成果转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形成系列”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序一

我认识加深有十几年了,但真正有深刻印象,是在2004年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当时的答辩横幅就是他手写的。那年6月1日,加深答辩的博士论文题目就是这本书的书名——《北宋书法教育研究》,指导老师是时任历史文化学院院长王育济教授。加深既是育济院长的博士研究生,也是他当时的院长助理,白天主要做行政工作,周末和晚上写论文。答辩前几分钟他还在忙工作,所以入场时略显紧张。

我是那场答辩会的主席,加深当时的论文原稿已近30万字,是同时参加答辩的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论文中最厚的一本。论文选题很新颖,当时国内外从断代史角度研究书法教育的博士论文,这是第一篇。论文写得有深度,回答问题也到位。记得当时我说:“论文写得好,答辩得更好!”加深说我是鼓励他。

我每年都去山东大学参加博士论文答辩,加深也每次都主动来和我见面,每次相见,话题很快就转到北宋书法教育的问题上来。我问的问题基本都是围绕课题申报与博士论文的出版展开的,加深每年的回答也不一样,但论文却一直没有出版。

这篇博士论文的经历,对加深而言是个不小的考验。先是几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果,后获山东大学青年成长基金资助,经多次修改后拟于2013年出版,出版之前,他决定再申报一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喜获立项。加深说他自己感觉这次能成功,原因是他对修改后的申报成果很自信。立项书的附件是评审专家们提出的多条修改意见,加深说专家们的意见既中肯又到位,于是又认真修改了一年半。他说他深信一句话——好字是写出来的,好文章是改出来的。

2014年我又去山东大学主持答辩,加深向我提出了作序的请求,尽管为时尚早,我还是欣然同意了。因为我对这篇论文印象很深,事隔10年后的现在,我仍能随口说出其框架、大致内容和基本观点。今年5月,加深说书稿已被指定在中华书局出版,他拿着这本书稿,再次郑重地请我作序。

学问的渐熟和人的成长一样,现在的这部书稿与当年的博士论文相比,不仅增加了近10万字的篇幅,而且体系更完备,章节安排更合理,内容和文献也更加丰富考究了,此书不仅从内容上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在写作质量上也堪称一部佳作。

眼见这部成长了11年的书稿,我有两点体会。借用唐人王勃的话说,一个叫做“二美具”,一个叫做“四难并”。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部书,确切地说是当时同名的博士论文,在选题上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研究内容是书法教育,这是源自加深对书法文化的浓厚兴趣和当时学界对此领域研究的忽视;另一个是将研究时段定位在北宋,这是其导师王育济教授最为谙熟的历史时段之一。个人艺术兴趣之所在与史学名师高屋建瓴之教诲,无论从内因还是外因看,都注定了该选题“二美具”的双重优势。

该书也具备“四难并”的特点:一难在于选题之新颖,前人此方面的研究很少,故以此为题进行研究,势必带有很大程度的拓荒性质,选择本课题进行研究需要相当大的勇气。二难在于史料之散见,本课题所需之文献资料多而零散,这就意味着在搜集相关文献资料时,要更加费时费力。三难在于体系之建构,该选题至少涉及历史学、书法学和教育学三个领域,如何将这些领域有机融合,并构建一个古代书法教育研究的体系与模式,没有翔实的资料支撑和创新思维是很难做到的。四难在于文风之典雅,熊秉明先生曾说:“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哲学,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是书法。”书法向来被认为是中国人的文化颜值,能写好一部古代书法教育领域的专著,显然也是对一位年轻学者多方面传统文化素养的考验。

加深是一位治学严谨、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的学者,此书十几年磨一剑的经历,在打磨了本书的同时,也历练了他自身的学术品格,我想这在当今学术界是不多见的。

是为序。2015年12月于北京师范大学

序二

加深是我的“老学生”之一,也是我的博士生中和我接触最多的一位。他1998年从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史专业硕士毕业后,分配到历史文化学院工作,他古文功底较扎实,在2001年跟我读博士之前,就参与了我主持的《中华野史》和《中华名人轶事》等大型历史丛书编纂工作,此后又多次参与我主持的若干文献编纂和学术研究工作。时光荏苒,如今算来已十又七年。

这部书是在加深的博士学位论文《北宋书法教育研究》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他酷爱古文字学和书法,这个题目正是其学术兴趣之所在,从教育角度研究北宋书法史也堪称是当代宋史研究的一个新方向。李华瑞先生《近三十年来国内宋史研究方向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取向分析与思考》(《历史教学》2009年第12期)一文中统计的35篇宋代文化史论文中,加深的这篇论文是唯一研究书法教育的。

该书从北宋书法教育的背景、教育类型、皇室书法教育、书法文献及其教育功能,和教育家五个方面进行研究,每一个方面都有其区别于前人研究的独到之处。如其中提出的北宋是唯一的文坛领袖与书坛领袖合二为一的时代,印刷术和刻帖技术对北宋书法“尚意”书风及书法教育的影响,对北宋书法教育诸类型的归纳与特点总结,对北宋书法文献和诸官私刻帖给予的重新诠释和积极理解,对典型人物的择选及其教育思想的关联与渗透,等等,都能体现其学术功力与独到见解。

正如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练过程一样,加深当时的博士论文原稿尚略显青涩。但他刻苦好学,一直不放弃对书法研究与创作的孜孜追求,在书法理论研究和创作方面均不断取得进步。这些年来,他的研究不但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北宋书法教育研究》2013)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书法术语英汉汉英词典》2009)立项,论文也分别在国家、省级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等举办的书学讨论会上入选或获奖;而且其书法作品中也越来越少了些匠气,逐渐显露与其心性高度和谐的自家面目。唐人孙过庭说“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加深无论在学术界还是书法艺术界都还算青年,当然尚未臻“通会”与“老道”之境,但他这些年来在书法研究和创作方面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也一直朝着“通会”与“老道”的方向发展。

一部书稿沉淀这么多年才出版,可以说在万般求速的现代社会着实难能可贵。在加深身上,少了些功利与浮躁,多了些平淡与扎实,治学如斯,诚堪嘉许。十馀年的沉淀,也给书稿的修订和完善赢得了机会,修改后的书稿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有了全方位的提升。

我曾多次说过,在同龄的学者中,加深身上更具备古典文人的特点,他兴趣广博,多才多艺,而书法及其相关文化的研究与创作又是他最为热衷的方向。在该书将付梓之际,缀成上文数段,加深其勉旃!2015年10月于济南序三人文背景下的书法教育

的确,就当下的社会语境而言,书法(这里指毛笔书法)作为一种文化类型,距离我们既越来越远但也似乎越来越近了。说越来越远是因为书法作为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最日常的文化行为,已基本退出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说越来越近,是因为书法又日益体现出艺术化、职业化、专业化,以及教育层面上的系统化特征,体制内的各类与书法相关协会、书画院的设立,自小学而一直上升到博士后的层层叠加的培养序列的构成,使以上认定成了普遍的共识。应该承认,书法的这种当代境遇,使它在经历了一段无奈的历史消沉之后,又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类型要获得自身的独立性,必然要命定地经历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又必然依赖不可或缺的教育背景。但一涉及当代的书法教育,尤其是书法专业化的教育,又不能不喜忧参半。所谓“喜”,是指自书法教育专业化以来,当代书法创作已是风生水起,蔚成大观。只要对近二十年的国展作一个巡礼,就会发现,许多年轻的作者在技法上所体现的卓越甚至当得起“直逼古人”的评价。但毋庸讳言,这辉煌的局面下,毕竟呈现了一抹黯淡的底色,这就是所谓的“忧”之所在——如果作深入的观照,国展中的入选入展作品,甚至获奖佳作,往往于娴熟精妙的笔墨中透露出文化知识上的捉襟见肘,如款式荒谬、题跋失体,乃至错字频现。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艺术水准与文化知识的失衡?一言以蔽之,是培养过程中人文教育这一环节过于薄弱或出现了缺失。因此,这又涉及一个宏观的问题,即当书法成了一种专业,那么它与其生长的土壤和相关的边缘学科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是完全割断脐带,渐行渐远,还是将以上两种因素当作宽博厚实的基石,在丰富的人文背景上演绎艺术的笙歌?显然,后者是理性的选择。其中缘由至为简单,譬如,以碑志为临本,以经典诗词、对联、格言为书写对象,如果无古汉语和文学史背景,大概终难着笔;甚而款式亦约定俗成,萧规曹随,古今一体,如果不精通古之礼制,大概也难免落下缺憾。仅举此一端就足以说明,当代书法虽生存于现今的时空,却与挥之不去的“古典”这一片旧时月色在精神上一脉相承,与宏大而复杂的人文背景的关系亦如母子情深,须臾不可或缺。笔者之所以作这种思索,意在将观照的目光投向一个很重要的历史层面——北宋的书法教育。

宋代尤其是北宋确乎是中国书法史上具有转型意义的时代。而考察文化转型的关键则涉及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对传统的整合和必要的超越。就北宋而言,“苏黄米蔡”,尤其是苏黄米的艺术世界恰恰负载了这一历史内涵。他们都是“二王”一系下的标志性人物,但各有所禀,又各有所成。虽然苏轼曾云“我书意造本无法”,但这仅仅是伸张艺术主体性的一个宣言,并不意味他弃绝了传统的法乳。他的儿子苏过云:“(苏轼)少年喜二王书,晚乃喜颜平原,故有二家风气。”这句话是苏字艺术底蕴的真正注脚。也正因为具有这种传统的浸润,苏字的“意造”才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才能在他卓越才情的催化下,传达洪钟大吕之声,亦才能与他浪漫的文学王国星月交辉——宽博厚重又灵动飞扬,如同一面虽为春雨所润却自由飘扬的旗帜!黄庭坚与苏轼相比,似乎超越又突过了整合,“二王”在他的艺术系统中,颇有“六经注我”的意味,长枪大戟,想落天外,顿挫有节,如八音齐奏,至于结构之奇,已入诡异。而这正是“二王”所淡薄、黄氏自树风标的所在。米芾则是一个美的历险者,在“集古”的基础上,风樯阵马,玲珑八面,自称“刷字”,这将他的书艺推向了一个既与古翱翔又与古作别的高度。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使以上三家完成了他们的终极关怀?除了人文还是人文!苏黄二家的渊博罕可比并,文史哲、儒释道皆有所涉,并且在诸多方面卓然而成巨子,乃如苏轼对饮馔一途亦有研究。至于米芾,虽然仅以书坛巨匠著于青史,但其文学才情以及文化素养,亦何等超诣,只要领略其诗作,便会觉得此言不虚!以上所述,其实不是笔者的独见,而是由加深学弟的《北宋书法教育研究》一书所引发的感言。

加深近十多年于书法史研究颇下心力。记得在省书协组织的书学研讨会上,他提供了一篇有关海外书法研究的论文,让人耳目一新;此后有多篇学术论文入选中书协和《书谱》社的书学研讨会; 2009年《中国书法术语英汉汉英词典》又列入教育部资助项目,则使他的研究又深入了一步,并体现了自身特色。近几年则专注于《北宋书法教育研究》的写作修订,书成后又获国家社科基金的后期资助,毋庸多言,这已充分说明了这部著作的分量。加深本科专业是外语,硕士师从曹正义教授研究汉语史,博士师从王育济教授专攻历史学,本书即在其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毕业后进入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师从徐超教授从事中国古文字及书法研究。这一循序渐进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使他的有关书法文化的探索获得了比较宽广扎实的人文背景,而在这种背景上展开的《北宋书法教育研究》,也就注定具有了为当代书坛所重的学术含量。2016年4月3日于历下书带堂引论

本书是在作者2004年通过答辩的同名博士学位论文《北宋书法教育研究》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而成书的。研究北宋的书法教育,首先要厘清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什么是书法教育,书法教育应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这是本书研究内容得以确立的前提。第二,目前学术界对古代书法教育,尤其是北宋书法教育的研究现状,这是本书写作的基础和出发点。第三,对北宋书法教育研究的写作结构安排与学术心得,这是在上述前提和基础上形成的本书不同于其他研究成果的特色所在。一、书法教育概念的界定

书法教育主要属于艺术教育的范畴,是以书法为媒介培养人的艺术能力并提高其审美境界的教育活动。书法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说来,狭义的书法教育专指在专门的书法学校中进行的具有阶段性特征的书法教育活动,而广义的书法教育,则是指包括所有书法教育形式在内的终生教育行为。正如台湾学者胡美琦所说:

中国文化传统最看重教育,但所看重的是广义的教育,而不是狭义的仅指传统知识技能的学校教育而言。所谓广义的教育,乃是指人生的全部过程,自幼儿至老死,以及人生的各种活动,包括家庭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交往在内。

中国人更看重的是广义的教育,就中国古代的书法教育而言也是如此。

本书讨论的书法教育是就广义上的书法教育而言的。广义的书法教育,从教育形式上讲,应包括学校教育、家族教育、师徒教育与师友书艺交流、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自学)等;从教育内容上讲,也不仅限于简单的写字技巧,而是涉及与书法相关的多种传统文化知识与技能,其中既包括对书法艺术的专门教育,也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初级书写教育和童蒙阶段的写字教育;从教育时限上讲,则是指自童蒙直至艺术生命终结的全部教育过程。

一般说来,教育活动中有三大不可或缺的要素——施教者、受教者和教育媒介。广义地讲,施教者是指从事书法教育的人,但并不仅限于具备教师身份者。因为施教者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关键是看他有没有施教能力和施教行为。受教者是指所有接受教育的人,既不仅限于学生身份的人,也没有年龄上的限制。教育媒介是指施教者借以实施教育行为,同时也是受教者赖以接受教育的媒介。具体到书法教育,尤其是古代的书法教育而言,则主要指老师教授书法和学生学习书法所使用的范本及相关参考书籍等。其中既包括前人和当代名家的书法作品(包括散见于各地的实物碑刻)及各种形式的刊行本,也包括书法理论和书法史,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文字学类著述。研究印刷术盛行的北宋书法教育,更不能忽视这些新兴教育媒介的作用。

杨恩寰先生说:“艺术教育是以艺术为媒介的施教与受教双方共同参与运作的活动。”但就书法教育而言,又有其独特之处。在书法教育过程中,三个因素并不一定共时,施教者可以是与受教者同时代的人,这是共时性的书法教育;但施教者也可以是前人或古人,只要其书法作品或学术心得能以某种教育媒介的形式流传下来,受教者就可以通过自学完成教育活动。换言之,只要施教者先创造了教育媒介,即使并未亲自实施对受教者的教育行为,也不影响教育活动的进行。

非艺术教育中也有这种情况,但远没有艺术教育中明显,这是由艺术教育的自发性特点决定的。非艺术教育往往更注重实用性和功利目的,教育的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受教育者的前途与命运,这就决定了非艺术教育过程中势必存在不同程度的强制性(对施教者而言)或被动性(对受教者而言)特点。与此相比,书法教育中的强制性成分就少得多。韩盼山先生说:“书法教育的性质是审美与非审美的融合统一,超越与功利的融合统一,感性与理性的融合统一。”其中就指出了书法教育中的一些非功利因素。

一般说来,书法教育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受教者的兴趣,成功与否也无关受教者的生存大计。在书法被视作文字附庸或“小道”的古代更是如此。对那些毫无家学渊源的人而言,其自身对书法的兴趣和学习书法的主动性,往往是书法教育活动得以真正展开的关键,尤其是当国家选拔人才政策中对书法方面没有或少有要求时,这个特点就愈发明显。这也是古代书法教育不以学校教育为主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古代的书法教育更主要的是通过家族教育、师徒教育、师友书艺交流、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即自学)等形式完成的。与这些教育形式相比,学校教育仅是广义书法教育中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北宋,能够有机会进入当时的书法专门学校——书学的人也极为有限。因此,我们在研究古代书法教育史时,不能只关注专业学校的书法教育,而忽略其他形式的书法教育。二、书法教育研究现状

研究古代的书法教育离不开前人的书法史研究,仅近八十馀年中,前人关于书法史研究的相关专著已达数百部,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均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书法通史的研究,由20世纪80年代以前仍继续保持的以史料收集与整理为主,转向以更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更为细致的个案研究为主。以20世纪30年代马宗霍先生的《书林藻鉴》《书林纪事》和40年代祝嘉先生的《书学史》为例,这类书法通史著作的特点,诚如莫家良先生所说:“这些著作于运用传统文献征引及资料汇集的手段之馀,在体例、规模及论析方面都呈现出有别于传统的视野与识见。”但“综观此时期的书学研究,最大的成就无疑是对于书法资料的汇集、整理与考订”。

自80年代始,情况发生了变化。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赵所生先生主持编撰的《中国书法史》系列(江苏教育出版社)可以作为目前书法通史研究的代表性成果。该书在沿用前人按年代分期写史的基础上,开始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对古代书法史进行细节分析和个案研究。

2.在通论性著述的基础上,开拓出更多的新研究角度,形成了当前书法史研究渐趋细致化与多元化的特点。目前书法史的研究已几乎涵盖了书法史的各个方面,资料方面的整理自不待言,除普遍意义上的书法通史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书法理论史的研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 20世纪90年代的书法论著,则在此基础上表现出分类更为细致的显著特点。姜澄清先生的《中国书法思想史》(河南美术出版社, 1994年)、徐利明先生的《中国书法风格史》(河南美术出版社, 1997年)可作为从书法思想、书法风格角度研究书法史的代表性著述。此外,当今学者已经开始关注与书法艺术相关联学科的链接型研究,如齐冲天先生的《书法文字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1997年)和欧阳中石先生等的《书法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 2000年),等等。

3.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书法体系建构。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20世纪90年代初陈振濂先生主编的《书法学》(江苏教育出版社, 1992年),其中包括书法发展史、书法批评史、书法美学、书法批评与欣赏、书法创作研究和书法教育学研究等板块,建构起了较为完备的书法学体系。尤其是其中《书法教育学》一章的设立,显示了其对书法学体系建构的远见卓识。

对古代书法教育的研究,可以说2004年是个分水岭。

2004年之前,有关古代书法教育的研究成果虽已初见端倪,但为数极少。欧阳中石先生《书法与中国文化》一书的部分章节中,虽涉及了不少书法教育的内容,但并未进行专门探讨。赵所生先生主持编撰的《中国书法史》系列丛书中,丛文俊先生的《先秦·秦代卷》、华人德先生的《两汉卷》、刘恒先生的《清代卷》,均专设书法教育一章,这标志着对古代书法教育问题的探讨已进入了当今学者的研究视野,但限于综合研究的体例,以上著述均未对古代的书法教育进行深入探索。专著之外,白鸿的《唐代书法教育中的家传与师授》《唐代蒙学中的书法教育》,赵树繁、吴晓懿的《孙过庭<书谱>的情感教育学说》,何峥的《唐代书学制度考》,是当时仅见的几项有关唐代书法教育的学术论文。此外,丁正、白鸿的《书法与科举》一文中,谈到了官方特设的官职和对书学的梳理问题,故也间接谈及书法教育,王宏理的《书法与选官制》一文,也多少涉及了一些古代书法教育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上文所提陈振濂先生主编的《书法学》中专设《书法教育学》一章外,杨恩寰、梅宝树先生主编的艺术教育丛书中,也包括韩盼山先生著的《书法艺术教育》一书,虽然二者均主要是针对当前大学生的书法教育而写的,但其中提出了一些很有见解的范式和思想,对北宋书法教育这一断代专门史研究之写作构想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自2004年开始,中国古代的书法教育研究成果明显增多。一批以古代书法教育为研究主题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博士学位论文相继出现,除本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北宋书法教育研究》(山东大学, 2004年)外,直接或间接涉及书法教育的,还有张金梁的《明代书学铨选制度研究》(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2004年)、贺文荣的《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结构与形态研究》(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2007年)、向彬的《中国古代学校书法教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2009年)、李正庚的《先秦至唐书法教育制度研究》(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 2009年)、李慧斌的《宋代制度层面的书法史研究》(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2009年)、贾佳的《日本书法教育的历史考察》(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 2013年),等等。目前,其中有些博士论文已经修改后出版。

博士论文之外,还有一些直接或间接以书法教育为研究内容的硕士学位论文,现按时间顺序列述如下:杨军的《欧阳修与北宋书法》(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 2004年)、凌云之君的《从<宣和书谱>看宋徽宗时期的书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2006年)、张典友的《宋代翰林御书院及其书法研究》(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 2007年)、陈秀杰的《唐代书法教育研究》(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09年)、康霞的《宋代书法教育研究》(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10年)、常爽的《汉代书法教育类型研究》(河南大学艺术学院, 2011年)、何彩霞的《两晋书法教育探究》(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院, 2012年)、何丽丽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家学教育研究》(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2013年),等等。

此外,一些专门研究中国古代书法教育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也相继发表。如:向彬的《中国古代皇室书法教育考察》和《中国古代小学书法教育的教材研究》、沈文中的《古代书法教育摭谈》、贺文荣的《“书学”考源与释义——简论“古代书法教育”的内涵与外延》、祝国红、张广平的《唐代书法教育的多元化模式》、李正庚的《唐代皇室家族的书法教育》、常春的《唐代女性的书法教育》、何鑫的《汉代高等书法教育的组织形态与教育内容研究》和《明清时期的书法教育》、王立春的《北宋初中期国子监书学人物考》、李慧斌的《宋仁宗时期国子监书学杨南仲考述》、李慧彬、于宁的《宋代御书院制度考》、史正浩的《宋仁宗对宋代金石学兴起的贡献》,等等。

以上研究成果,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研究趋势,这种现象说明,对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研究已经在近年成为一个学术焦点,其研究范围,不但从时间上涉及多个朝代,而且在地域上也由对中国古代的书法教育研究,逐渐向汉字文化圈内的国外古代书法教育领域延伸。而从研究的时间范围上分析,其中既有通论古代书法教育之某个方面的专门史研究,也有涉及某一至两个具体朝代的断代史研究,还有专就某个朝代的特殊群体展开个案研究的,这些成果,虽与本书的研究时段无关,但在写作思路上却对本书的后期修改有或多或少的启发。

但也不可讳言,上述成果中,具体到宋代的相关研究并不多。上述王立春、李慧斌、于宁、史正浩等与北宋书法教育相关的几篇论文,均能从写作思路、篇章结构安排和史料线索方面,为本书的写作提供资料索引和观点启发。此外还有两篇硕士论文,即康霞的《宋代书法教育研究》和张典友的《宋代翰林御书院及其书法研究》与本书的研究内容最为接近。尤其是张典友的文章,对丰富本书的写作内容而言很有借鉴意义,而康霞的《宋代书法教育研究》一文,选题晚于本书选题9年,该文不但限于硕士学位论文的篇幅不能展开详论,且在时间上横跨北宋和南宋两个时期,可以说除“宗教人士的书法教育”一段和南宋的相关研究之外,其他部分均未超越本书的研究深度和广度。

由上述分析可知,除本书之外,目前学术界对北宋书法教育问题的研究,要么是概括性的提及,研究不够深入、系统和全面,要么是对其中个别问题的专门研究。故从某种程度上讲,本书的研究内容仍是学术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这也正是笔者自2001年以此为题展开研究, 2004年以博士学位论文形式结稿,又屡经修改完善至今而不辍的原因和动力所在。

书法教育是书法艺术得以发展的最基本条件。研究古代书法教育史,不但可以使我们了解古代的书法教育状况,而且对加强目前书法教育的学科建设、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等方面,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术界应给予高度重视。三、写作结构与学术心得

本书由五章组成。

第一章为北宋书法教育的社会背景研究。社会背景虽非书法教育本身,却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书法教育的方方面面,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当时书法教育的特点。本章主要包括文人参与书法活动、时人对书法乃至书法教育的定位、科举考试对书法教育的导向作用、相关学科及科技发展对书法教育的影响等多个方面。这是研究北宋书法教育的前提,其中每一种因素的影响都不可忽视。就当时的人文背景而言,最值得关注的有两点:一是北宋科举取士中降低甚至取消了对书法的要求;二是北宋文人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政治地位的空前提高,使作为文人综合素质表征的书法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在北宋,也只有在北宋,朝廷对文人的重视,及文坛领袖与书坛领袖合二为一的独特现象,为书法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就当时的科技背景而言,印刷术、刻帖技术乃至捶拓技术的盛行,已成为北宋有别于此前朝代的典型背景优势。当时的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就是在上述因素的相互叠压与渗透中,表现出重“意”轻“法”的主导倾向的。崇尚意境、意趣和书写个性的书法艺术和基于此理念之下的书法教育,在新的人文和科技语境中成为北宋书法教育的主流。

对北宋书法教育的背景进行专门研究,是以往学术界未及关注的课题。故总体而言,本章的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其中的某些具体研究,也可能会引发出一些具有原创意义的观点。如首次提出了北宋文坛领袖和书坛领袖二位一体的观点,首次揭示了印刷术与宋人尚意之间的关系,阐述了文字学与金石学繁荣所导致的宋代篆书世家(这里主要指小篆世家)的出现和长期延续现象,等等。其中,宋人书法“尚意”是不争的事实,但至于“尚意”的原因,前人虽有较多分析,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印刷术盛行后时人对印刷字体的逆反心理,及其与文人“尚意”书风产生之间的联系,却是在本书中首先得以论证的。

第二章为北宋书法教育的“类型”研究。北宋书法教育的“类型”,主要包括学校教育、家族教育、师徒教育与师友书艺交流、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等。

学校教育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小学阶段的识字和写字教育,因为此阶段的教育不是专门的书法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识字,但该阶段的教育,为此后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教育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我们且称之为准书法教育。第二部分是对被誉为“皇家书法学院”的翰林御书院的研究。第三部分是对崇宁年间设立的书法专门学校——书学及其后来转入翰林书艺局和书艺所的研究。家族教育也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儿童入学之前所受的家庭书法启蒙。第二部分则是对北宋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书法世家的整理及其家族书法教育的研究。师徒教育与师友书艺交流,正如标题中所体现的,包含师徒教育与师友书艺交流两个方面的内容。师徒教育是古代书法教育最为常见的形式之一,北宋亦然;师友书艺交流虽非严格意义上的书法教育,但当学书者达到一定水平之后,通过这种相互学习形式所获得的教育效果,也丝毫不次于严格意义上的书法教育。书法的社会教育是一种宏观的教育,它既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师徒教育和师友书艺交流的延伸,也反过来对上述各种类型的教育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教育为书法的自我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资源,如果没有社会教育,书法自我教育的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难以实现。书法的自我教育包括两个方面,或者说两个阶段:一是对不具备上述教育条件的人群而言,至少他们对书法的最初接触是依赖社会教育媒介的;二是无论在上述哪一种教育类型下成长起来的书法家或爱好者,最终都要走到自我教育的轨道上来,因为对书法最高境界的追求与个人风格的最终形成,依靠的不仅仅是外在的教育环境,还要更多地取决于个人的学识、悟性和多方面的修养。

就本章而言,作者的学术心得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广泛参考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构成本章的几大教育类型。第二,理清了翰林御书院与国子监书学以及书艺局或书艺所之间的关联。第三,通过对唐宋书学的比较,在注意到北宋书学较唐代有所进步的同时,也对其并不甚理想的办学效果做了多方面的原因分析。第四,提出了新的时代背景下,学生对老师依赖性减弱和师授现象减少的观点,梳理出数种在不同背景下形成的师生关系及多种具体的教育方法,并突出了书艺交流在书法教育中的作用。第五,阐明了书法社会教育的单向性和非强制性特点,系统整理了刻帖之外的多种其他书法社会教育方式,并于前人认为宋人书风主要受帖学影响的观点之外,注意到了以真、隶、篆书为主的碑刻与行草书居多的刻帖共同作用所产生的书法社会教育效果。第六,按所擅长的主要书体分类,对北宋的书法家族进行了系统整理与归纳,比较分析了各家族之间书法教育方式之异同,以及家族书法教育与其他书法教育类型之间的异同等问题,同时兼顾了对家族书法教育发展中的“师外”(师法家族之外其他家族或名人的书法)现象,和家族教育与女子书法教育之关系等问题的探索与研究。以上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深化了北宋书法教育研究的内容。

但也不可讳言,北宋蒙学阶段书法教育的资料相对短缺,既不如唐,更不及元明清。这既与北宋科举方面对书法要求的降低有关,也与北宋“尚意”的时代审美思潮所导致的实用书法不受重视的风气有关。文献资料的缺乏,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北宋蒙学书法教育环节的薄弱,欧阳修“今人不然,多学书于晚年,所以与古不同也”的记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章是皇室与宗室的书法教育研究。严格说来,本章也是书法教育的类型之一,但因篇幅大,且皇室与宗室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故单独成章,以凸显这个特殊群体书法教育的独有特色。

本章结合北宋诸帝王与宗室多善书法,且高度重视书法教育的事实而设,通过对北宋诸帝王、皇后、皇子、后宫及宗室中善书者相关史料的详细梳理,系统整理了北宋历代帝王善书、赐书、藏书、观书、强调“精六艺”和重视皇室、宗室书法教育的资料;分析了“飞白书”在皇室中极受重视并传承数代等现象,以及皇室、宗室的书法教育特点和多重优势;提出了北宋皇室善书是家教与师教共同作用所致的观点;对皇帝不定期在宗室中组织书法比试,并以太宗书法为临写内容的宫廷书法文化现象,也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第四章为北宋书法文献及其教育功能研究。北宋的书法文献,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北宋时仍然沿用的前代识字、写字类通用入门读物,如《千字文》和《杂字》类书籍;第二类是《淳化阁帖》和以《淳化阁帖》为中心而形成的大型官私丛刻体系,以及广布于各地的名碑名帖等;第三类是书法理论、书法史和书法歌诀之类的汇编类资料和研究成果。这些文献,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书法教材的功能,亦即上文所说的教育媒介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讲,其作用比施教者更为重要。当然,其中的官私刻帖行为本身,实际上同时也属于书法社会教育的范畴。北宋书法教育的各种因素之间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在本书的写作中只能安排在某一个章节重点阐述。

本章从这些文献的书法教育功能角度,对若干官私刻帖,尤其是《淳化阁帖》进行了新的定位与审视,对其在书法教育史上的作用予以了积极的理解。此外,对北宋各种书法理论话语的解读、分析、梳理,以及对宋人辨伪方法的归纳总结等,也是作者用力较多之处。

第五章为北宋书法教育家研究。从理论上讲,每一位书法家都或多或少地有过书法教育行为,对那些名垂书史的极少数书法家而言更是如此。这也正如陈振濂先生所说:“也许可以说,没有一个书法家不同时在以教授书法的形象出现。”但对每个书法家都作研究,既不现实,也无意义,故本章仅选择八位有代表性的书法家——王著、周越、欧阳修、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与蔡京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在书法教育方面发挥的作用与影响。

在上述八位书法教育家中,“苏黄米蔡”被后人称作“北宋四大家”,选择他们,一是因为其对宋代书法的影响最大,另一个原因是,“四大家”无论在书法学习,还是书法教育方面都各有特色。苏轼是尚意书风的领军人物,不但书法上特立独行,其他方面也表现出诸多的异乎寻常之处;黄庭坚受禅学影响很深,在用笔等方面又是传统的代言人;米芾终生专以书画为事业,可谓是北宋专业书法家的典型代表;蔡襄(一说“北宋四大家”中之“蔡”为蔡京),则是北宋书法史上承前启后的人物。“四家”之外,欧阳修是尚意书风之发轫者,也是关心书法教育并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坛领袖之一,研究发现,北宋的诸多新书法观点实际上是源自欧阳修。“二蔡”中的蔡京,虽名声不佳,但作为书法大家和当朝宰相,其对书法教育的影响也相当复杂和深远。王著和周越,前者是《阁帖》的编纂者,又曾为帝王之师;后者虽官职卑微,其书被时人效仿后又屡遭谴责,但毕竟也曾红极一时,影响颇大。此二人在书学方面的复杂经历和际遇,是前人关注较少,实则也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从书法教育的角度看,他们的意义应不亚于“苏黄米蔡”。对北宋八位书法家的选定和研究,可以进一步印证前四章中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结论。同时本章的研究也表明,八位书法家在不同审美语境中的诘难与摄取本身,也是北宋乃至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史上极其重要的文化瑰宝。第一章北宋书法教育的社会背景

书法教育的社会背景,主要包括人文背景和科技背景两个方面。这些背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书法教育的各个方面,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当时书法教育的特点。人文背景主要指文人大量参与书法活动、时人对书法乃至书法教育的定位、科举考试对书法教育的导向,和相关学科如文字学和金石学的发展等等;科技背景则是指印刷术和刻帖技术的发展。无论是人文还是科技背景,都对北宋的书法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人文背景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科举取士政策中对书法要求的降低与取消,和北宋文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政治地位的空前提高。文人社会地位提高并广泛参与书法活动,使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文坛领袖与书坛领袖合二为一的现象。就科技背景而言,印刷术、刻帖技术乃至捶拓技术的盛行,也成为北宋有别于此前朝代的典型背景特色。在上述因素的相互叠压与渗透中,北宋书法教育表现出崇尚意境、意趣和书写个性的倾向,而基于此理念之下的北宋书法教育,也在这个独特的时代人文和科技背景下,形成了中国书法教育史上极具特色的时代特点。第一节人文背景

人文背景主要是指在时代政治、经济背景下形成的思想文化。具体到北宋时期,则主要表现为朝廷对文人的重视和文人对书法活动的广泛参与,北宋书法特别强调的“尚意”思想,师法时人、唐人和晋人书法的多元选择,以及文字学和金石学的发展等等,上述种种,都对北宋的书法教育产生了莫大的影响。一、朝廷重文人与文人参与书法活动

公元960年,北宋建国。宋之历代帝王,悍鸷雄强者寡,文弱儒雅者众,虽不足以拓边御敌,却大大促进了文化艺术的繁荣。武将出身的宋太祖赵匡胤(927—976),在开国之初尚无关心书法教育的精力,但这位开国皇帝逐渐意识到了文治的作用,故于建国后不久,就有了“宰相需用读书人”的思想意识。宋太宗赵光义(939—997)即位后更加重视文教,明确提出了“兴文教,抑武事”“以文化成天下”的治国主张。而家喻户晓的《劝学诗》,则是出自北宋第三位皇帝真宗赵恒(968—1022)之手,诗曰:

富家不用卖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

出门莫愁无随人,书中牛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在帝王的大力倡导下,北宋文人士大夫受到了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最真正意义上的礼遇和推尊。帝王利用科举考试的方式大量笼络人才,使政府的各级官员中文人数量剧增,从而形成了整个社会尊崇文人的时代风气。

在重文治的同时,自太宗始,宋之历代帝王均极力倡导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与传承。后人虽也有关于宋太祖书法如何好的记载,然其中虚夸的成分较多。但宋太宗的书法艺术及其在书法方面的贡献却是人所共知的,他从五代旧臣中任用了一批卓有成就的古文字学家和书法家来繁荣北宋的书法事业,其中著名者有郭忠恕(?—977)、徐铉(916—991)、句中正(929—1102)、王著(生卒年不详)等。他不仅任王著为翰林侍书并虚心向他学习书法,而且命他将宫中所藏历代名家墨宝编辑成册,分发给宗室和大臣中之“登二府”者。这就直接奠定了宋代开中国书法史上“帖学时代”风气之基础,为此前只有少数人才能得见的前人墨宝后来化身万千做了第一步系统性工作。刻帖使一般学书者能够有范本可依,为书法的普及和推广提供了极大便利。

宋之帝王几乎皆好文事、耽艺术。仁宗赵祯(1010—1063)时,帝王还只是在治理朝政之暇将书法作为唯一的爱好,欧阳修就曾说:“仁宗万机之暇,无所玩好,唯亲翰墨。”但至徽宗赵佶(1082—1135)时,则几乎本末倒置,以至于到了亲翰墨而忘万机的程度。可以说北宋的最终亡国,与徽宗耽艺术有很大关系。但反过来看,这也确实大大促进了北宋艺术,尤其是书法艺术的繁荣。

虽然一个时代文艺之繁荣与否并不全赖帝王之提倡,然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帝王对文人的重视及对书法的痴迷与提倡,无疑会影响到文人士大夫的心理和行动。甚至个别文人书法家能在北宋书坛上影响时风,也与帝王的认可有直接关系。如宋绶(991—1040)之所以能成为宋初书坛上的“时贵”之一,在很大程度上讲,就是得益于宋神宗赵顼(1048—1085)的提携。黄庭坚云:

往时士大夫罕能道宣献(宋绶)书札之美者,前日裕陵游心艺文,颇归翰墨于宋氏,于是天下靡然承风,墙隅败纸,蛛丝煤尾之馀,无不轴以象玉,表以绨锦。士大夫书尺间,斑斑皆有笔势。老杜云:“太宗妙其书,是以数子至。”有味其言也。

文人士大夫数量的增加也是文艺繁荣的原因之一,他们对书法教育与传承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由于广大文人士大夫的参与,北宋书法的发展呈现出不同于前代的两大特点:(一)文坛领袖与书坛领袖集于一身。宋代以前,被称为“书圣”的王羲之,虽文采也甚高,但无论如何算不上东晋的文坛领袖;唐代的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柳公权等也是如此。宋代以后,也不存在集文坛领袖与书坛领袖于一身的人物。而只有北宋,苏轼(1037—1101)、黄庭坚(1045—1105)同时具有了文坛和书坛领袖的双重身份,苏轼在文学上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在书法上高居“北宋书法四大家”之首,黄庭坚在文学上是“苏门四学士”之首,同时也是北宋江西诗派的开山者,书法上仅位居苏轼之后,这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黄庭坚本人当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

古来以文章名重天下,例不工书,所以子瞻翰墨尤为世人所重。今日市人持之以得善价,百馀年后想见其风流馀韵,当万金购藏耳。

苏黄之前,文坛之执牛耳者欧阳修(1007—1072)提出的书法见解和主张,深深地影响了后来尚意书派的书法思想,文人多善书法逐渐成为有宋一代十分突出的现象。

当然,北宋文人中也不乏工文而拙书者,不过在这种文艺并重的新时代环境下,不善书法也成了他们最引以为憾之事。苏轼《东坡题跋》中,就有关于其故人中“工文而拙书”的杨、颜、孙三人常“以此为叹”的记载:

故人杨元素、颜长道、孙莘老皆工文而拙书,或不可识,而孙莘老尤甚。不论他人,莘老徐观之,亦自不识也。三人相见,辄以此为叹。

在书文并重的风气影响下,宋人也开始关注与审视前代文坛领袖之书法,书学理论家朱长文(1039—1098)就曾以时人的眼光,属意于并未专门学过书法的唐代文宗韩愈,并由此联想到刘禹锡和柳宗元的书法,而大发感慨。他说:

韩愈,字退之,唐世大儒,高义亮节,昭昭然如揭日月,其爵位行事,不待述而可知也。退之虽不学书,而天骨劲健,自有高处,非众人所可及。余尝见其《华岳题名》,酷爱玩之,如挹其眉宇。又刘梦得、柳子厚皆云学者,有石刻班班垂世间,其文章足以自显,而又假翰墨为助,岂不美矣!

书法文章兼善是宋代文人的一大特点,且是自北宋始才为人们所重视的。朱长文用宋人的眼光审视唐代的文人书法,足以说明当时人对这种社会风尚的关注与认可。

一个时代对书法的定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该时代对书法教育的重视程度。虽然自古以来文人就重视书法,但因书法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故历来又被儒家视为雕虫小技。且不论更早的秦汉时期,时至唐代,书法仍处于“小道”“艺末”的地位,甚至仍被认为仅仅是“记姓名而已”的文字工具。唐太宗说:“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尤胜弃日。”唐人李嗣真也说:“德成而上,谓仁、义、礼、智、信也;艺成而下,谓礼、乐、射、御、书、数也。……故知艺之为末,信也。”唐人李华《二字诀》中所记的鸿文先生,也主张“学书记姓名而已”。唐人中持不同观点的是窦臮和刘禹锡,书法理论家窦臮对书法的定位较为客观,他说:“虽六艺之末曰书,而四民之首曰士;书资士以为用,士假书而有始。”刘禹锡也认为以上诸人的观点未免偏颇,是“举下之说尔,非蹈中之说”。

那么,北宋文人又是如何给书法定位的呢?这个定位又与此前有何不同呢?在前代书法定位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北宋文人对书法的定位,既有继承也有创新。下面略举几则代表性观点加以说明。

宋初思想家国子监直讲石介(1005—1045)认为:

夫治世者道,书以传圣人之道者也。能传圣人之道足矣,奚必古有法乎?今有师乎?

石介将书法看成是传道的工具,故对书法中的“师”与“法”皆不甚重视。欧阳修也认为书是末业,与啜茗观画无异,非君子之所务。但同时又认为,即使是末业也要有法度,应认真对待,师从常法。他说:

世之有好学其书而悦之者,与嗜饮茗、阅画图无异,但其性之一僻尔,岂君子之所务乎?然至于书,则不可无法……书虽末事,而当从常法,不可以为怪,亦犹是矣。

再由欧阳修的另一段话中可知,他已将书法与文章视为同等重要之事,认为一个朝代如果文章独盛而书法不振,就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他说:

圣宋兴百馀年间,雄文硕学之士相继不绝,文章之盛,遂追三代之隆。独字书之法寂寞不振,未能比踪唐室,余每以为恨。

由此可见,欧阳修实际上是很重视书法的。他既不主张像唐人怀素那样以书法为事业,但也不能容忍书法的寂寞不振,他将学书法看作消日的首选,并认为其他消日方式均不能与学书法相提并论。在这点上,苏轼与其师欧阳修的观点基本一致。苏轼说:

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苟不至于无而自乐于一时,聊愚其心,忘忧晚岁,则犹贤于博弈也。

朱长文则说:

夫书者,英杰之馀事,文章之急务也。虽其为道,贤不肖皆可学,然贤者能之常多,不肖者能之常少也,岂以不肖者能之而贤者遽弃之不事哉?若夫尺牍叙情,碑版述事,惟其笔妙则可以珍藏,可以垂后,与文俱传;或其缪恶,则旋即弃掷,漫不顾省,与文俱废。如之何不以为意也?

可见在宋人心目中,书法虽是末事,却也是不可或缺之事,甚至认为书法的好坏是区别其人之贤与不肖的标志之一。宋人的书法教育,正是基于这种对书法的新定位之下展开的。(二)文人多喜论书。文人士大夫喜谈书画是宋代十分突出的文化现象,文人谈书法,无疑对整个社会的书法教育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由宋人笔记和文集可知,绝大多数北宋文人都或多或少地谈及书法问题。“苏黄米蔡”的论书之作自不必说,其他系统论述书法的著述,如周越的《古今书法苑》、欧阳修的《集古录跋尾》《试笔》和《笔说》、黄伯思的《东观馀论》、朱长文的《墨池编》、董逌的《广川书跋》、董史的《皇宋书录》等等均是。此外,雷简夫、文同、张耒、李之仪、秦观、刘正夫、晁补之、王辟之、蔡絛、何薳、张邦基、朱翌等人的文集中,也不乏论书之语。难怪姜澄清先生说:“风气所在,几乎到了无文人不言书的地步,简直成了时髦。”

宋代以前的文人聚会,话题往往侧重于诗文,即便是家喻户晓的东晋兰亭修禊事,虽因王羲之所书的《兰亭序》被许多人误认为是一次书法雅集,但实际上,当时聚会的主要活动还是写诗,侧重点并不在书法上。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北宋时在驸马王诜(1036—?)家举行的“西园雅集”,却明显是将重点放在了书画上。我们应充分重视这一现象,因为见于史载的文人聚会主题的转变,也是北宋书法教育较之前代更受重视的标志之一。文人谈书法,势必带有士大夫所特有的审美意趣,关于这一点,陈振濂先生曾归纳说:

整个唐代的书法发展可以归纳为一种官僚书法的形态,而到了宋代书法基本上是文人士大夫式的书法。当然我们只是指一种大的趋势,如果落实到某个具体的人,情况就各有所异,如苏、黄也做过官,但我们讲的是当时书法发展的态势,一种是走向官僚的态势,一种是走向文人士大夫的心态。前者是堂皇肃穆的,而后者却是潇洒飘逸的。

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下,人们对“文人”一词的理解已经不同于前代。新的社会历史环境给宋代文人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这时书法家的知识结构较之前代更臻完善,更接近后来理想的所谓集诗书画印于一身的文人模式。对于这一变化,姜澄清和陈振濂两位先生都有过精彩的论述。姜先生说:

唐前,不娴于诗赋,便不足以称文人;唐后,文人而不谙翰墨丹青,便是俗物。

陈先生则认为:

到了宋代一个文人要是不会写书法、画画或吟诗作赋,这个文人大概就不算是地地道道的文人,而如果没有逸笔寄兴的风度,而专注于形貌,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文人。

姜、陈两位先生的见解有相同之处,即宋代“文人”一词的内涵较之前代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强调谈书论书现象在文人中的普及,而后者则强调文人书法中个人意趣的发挥。这一方面说明,宋代的士大夫阶层,已经担负起了引领社会文化和文学艺术发展的双重使命,有力地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则说明,在书法艺术的审美观念上,宋人已开始注重不计工拙的文人意兴,而这无疑又对北宋书法尚意之风的形成有促进之功,并影响到了书法教育的方方面面。

与文人多喜谈书现象相伴而至的,是纷繁复杂的宋人书论形式,这也是书法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有趣的是,与书法作品中流行的尺牍短札形式相一致,北宋的书法理论著述,除朱长文的《续书断》外,也多以短札和题跋式的片言只语形式出现。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几乎无文人不谈书”现象导致的宋人论书资料的散而不整;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充分意识到,这些宋人的一时心得与题跋中的直抒胸臆之言一样,都无不反映出宋代文人那种不事雕琢、自然闲适的心理状态。所以,从书法教育的角度看,我们在认识到文人参与书法活动并促进书法普及的同时,更应注意到其闲适心态的介入,因为北宋“尚意”书风的形成,与这种文人心态也是密不可分的。二、“尚意”书风

之所以将“尚意”书风也作为北宋书法教育的背景,是因为北宋书法教育的内容和审美倾向,已经深深地受到了这股风气的影响。尽管在北宋的书法教育中,并未完全放弃对法度的重视,但苏、米等人“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凡推求”“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等书法思想,毕竟是宋代书法审美乃至书法教育思想的主旋律。

北宋书法教育是在多重背景下进行的。任何领域和形式的教育,都与前代的积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宋之前是书法艺术辉煌的大唐盛世,唐代不但涌现出了一大批前无古人的书法巨擘,而且在书法教育方面,无论在普及程度上,还是官吏任用时对书法的要求上,都是宋代所无法比拟的。唐人的优势有两个:一是与书法艺术的第一个高峰期——魏晋时期相距较近,魏晋时的书法墨迹在唐代尚可多见;二是笔法的传承脉络自魏晋至唐始终未间断。张耒(1054—1114)云:“唐世秉笔之士,工书者十九,盖魏晋以来,风俗相承,家传世习,故易为工也。”说的正是这个意思。唐人面临的任务是整理与规范前人书法之法度,因此,不但涌现出像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尚法”书家。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堪称经典的书法论著,这些论著几乎无一不强调“法”,法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唐代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所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

在唐人所建立的壁垒森严、无以复加的“法”的铜墙铁壁面前,宋代的书法向何处去,这是敏感的北宋书法家们关注的首要问题。经五代乱世之后,魏晋人的墨迹已丧失殆尽,一直延续的书法传承脉络也几乎断绝,这也对宋人书法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挑战。张耒提出的一系列疑问,正是针对北宋的书法状况而发的。他说:

接乎五代,九州分裂,然士大夫长于干戈,横尸血刃之间,时时有以挥翰知名于世者,岂又唐之馀习乎?……及宋一天下,于今百年,学者优游之时,翰墨不宜无人,而求如五代时数子者,世不可得,岂其忽而不为乎?将俗尚苟简遂废而不振乎?抑亦难能而罕至乎?

唐人书法中很强调“法”的观念,这种观念在晚唐时已减弱,作品中也开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韵味和意境;五代则是从唐人“尚法”向宋人“尚意”的转型期。宋人的“尚意”思想更强调书法的本体,即人而非书写的法度本身,这意味着书法家个人意识的觉醒。姜澄清先生将这个变化描述为“五代是过渡期,即从此前的古典主义向此后的表现主义过渡。唐前的人视书法为写字’,而宋以来则看成艺术创造……”又说:“宋是中国书法思想史上一个变风气的时代,中古之风止而近古之风兴。”

北宋人思想上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儒、道、释三家并行,尤其是禅宗思想的渗入,使宋人的书法越来越追求字形之外的韵味和意境,尚意成为北宋书法最突出的特点。宋人书法尚意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前提——唐人的尚法积累。唐人对法度的整理与总结已臻完备,几乎没给后人留下发展的空间,这是宋人尚意书风产生的前提背景。唐宋书法是在不同的起点上发展的,唐初处于南北朝书法法度尚未完备的历史背景之下,故亟须建立法度;而宋人面对的却是无以复加的唐人法度的铁壁铜墙,故宋人必须在法度之外探索新出路。这就像是法度谨严的格律诗已几乎被唐人写尽,宋人不得不向稍显自由的宋词上发展一样。宋人尚意,意味着其对书法的关注已由对客体(书法)的重视转向了对主体(书法家)的重视,亦即,由对书法外在形式的重视转向了对书写者内在精神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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