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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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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北海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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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瓢纽约

一瓢纽约试读:

前言 我的叔叔

张艾嘉

从我第一篇小学作文被老师赞赏,题目就是《我的叔叔》,到开始看他的文章,对他总是有一种崇拜。我长大了,他却也没老,我们开始有共同的朋友。从纽约到香港、台湾到大陆,我看到了别人对他的尊敬,还有说不完的羡慕。他的生活态度,如同他喝酒:专情于威士忌,慢慢品尝、认识,深入了解。所以他只谈他懂的,其他的,就听听别人怎么说吧。

不知从几时开始,我们越来越像父女,总是会惦念着对方,我为他做点小事,他为我写个剧本。他来香港看我,我带儿子去纽约跟他过个圣诞。一起喝酒、做炸酱面,有时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也可以安静的不说。我们就是家人,不再带有任何色彩却更浓厚的亲情。

作者序

我人在纽约,以母语写作,文章发表在两岸三地。这至少说明,生存环境决定了作品内容。

但是在一个如此复杂多样多变的生活现实中,任它弱水三千,我只能取一瓢饮。至于说取的为什么是此一瓢,那只能怪我写作随缘。

也许缘有点玄。换个方式说,四分之三世纪下来,我走过了两个时代,两个文化,和那八千里路云和月。

因而不难想象,我的人生经验,免不了或多或少地渗入作品之中,作者的身影,他的喜怒哀乐,也都免不了或明或暗地流露出来。

我去国多年——台北半世纪,北京一甲子——文中提到的一些往事,也就只能以回顾方式去追忆我脑海中的台湾。至于那更遥远的古都,更就只能神游,或在它处虚构一位侠隐去梦回了。

至于美国,自我从开车的洛杉矶,移居搭地铁的纽约,生活方式基本改变。步行非但必要,而且习以为常。几十年下来,我一步一步成为曼哈顿天空线下的一个漫游者,但也因此而有机会近距离感受这个复杂多样多变的大都会。同时,开始写作。

不过,生存环境固然决定了我的作品内容,但是我也可以理解,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兴趣和我分享此一瓢,去阅读一些既不切身相关,又大半是地球另一边的故事。

尽管如此,我当然还是希望你们或许愿意随着作者的兴趣漫游一圈。有此愿者,也算是和我,虽有世代及海洋的间隔,结了一个书缘。

无此愿者无过无失,我只能怪自己写作随缘。

感谢北京世纪文景和编辑王玲,对作品有此兴趣,对作者有此信心。同时感谢张艾嘉的前言,韩湘宁的摄影,郑愁予的赠诗。

这些支持和确认,对作者来说,是莫大的荣幸和鼓励。张北海2014,纽约

24块美金的传奇——一张“出生证”和一笔遗产

几乎每个民族文化都有一大堆关于世界或人类活动起源的神妙故事,越远久越神妙。盘古开天辟地,上帝创造世界,狼奶养大的两兄弟建立了罗马古城……近代则干净利落,一项决定,就有了今天的深圳。

那半老不老的纽约?看样子就只有那么一个传奇可以说说了。这个传奇指的当然是荷兰1626年以相当24块美金的代价,从印第安人手里买下了曼哈顿。

不错,这个传奇倒是有一封信作为根据,只不过大部分比较严肃的历史著作都很少以它为准。即使提到,而且附加此信照片,也是轻轻一笔带过,好像有点不太好意思细细道来的味道。

由于今年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1609年首次航行到曼哈顿四百周年,纽约和阿姆斯特丹各举办了为期一年的庆祝活动。其中之一是曼哈顿下城“南街海港博物馆”和“荷兰国家档案”合办展出的“新阿姆斯特丹:世界中心之岛”(New Amsterdam: Island at the Center of the World)以纪念荷美关系四百年。

是在这次展出,我才首次看到了那封信的原件。只不过文字是16世纪荷兰文。幸好我手边有此信的英文本。中译如下:收件:1626年11月7日崇高伟大的董事:昨天,“阿姆斯特丹军器号”(Arms of Amsterdam)抵达这里。它在9月23日从新荷兰的“毛里求斯河”(现哈德逊河)出航。他们报告说我们那边的人精神良好,安稳地生活。有些妇女还在那里生了小孩。他们从印第安人那里以60盾的代价购买了“曼哈特岛”(Manhattes)。该岛面积为11000“摩根”(Morgens)。他们已在5月中播下了粮食的种子,并在8月中收割。他们送来这些粮食的样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卡内里的草芦籽、豆子和亚麻。上述船只所载货物如下:7246张海狸皮1/2178张水獭皮675张水獭皮48张水貂皮38张野猫皮33张水貂皮36张麝鼠皮此外还有许多橡木和山核桃木。谨此,蒙上帝慈悲,向崇高伟大的董事致候1626年11月5日,阿姆斯特丹阁下忠心的彼特·沙根(Pieter J. Schagen)

先澄清一下有关抬头的中译,英文是“High and Mighty Lords”。这是尊称,但是考虑到这封信是下属写给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的,我也就直接将此尊称译为“董事”,而非“Lords”的一般含意,如君主、公爵、议员、大主教……也不可能使用金融“巨头”或文坛“泰斗”之类的形容词。

好,既然有这么一封向当局报告的信,为什么至今还有争论?

这封信是在19世纪中才被发现的。写信的人既不是交易当事人,也不是在场的见证目击者,而是一位负责收货的公司职员,根据他听船上的人的转告,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写的报告。此信既非地契,也没有提及任何地产交易合约,或有无此一合约;而即使有,也从未出现。

其次,所谓的“60盾的代价”(大约值当时24块美金),是指相当于当时价值那么多钱的物品(锄头、斧头、铁刀、布匹、珠链、铝盆……)做交换,而非以金钱买地。

至于“11000摩根”,则绝不可能正确。荷兰1摩根相当于两英亩多一点,即至少两万两千多英亩。而实际上,今天曼哈顿,包括近百年来填河成地,面积也不过一万五千英亩左右。但是这类错误可以被原谅。

真正的争论是荷兰和印第安人对土地拥有权的观念有重大差异。也就是说,无论荷兰认为这笔地产交易多么公平合理,但是印第安人认为土地公有,谁都可以使用。印第安人很可能把这些锄头布匹珠链什么的,当作是白人来此逗留的善意表示,没想到从此曼哈顿就没他们的份儿了。

再考虑到欧洲各个殖民国,像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俄国等等,以及独立后的美国,五百年下来,占领了南北美洲印第安人居住了几千上万年的全部土地,那荷兰这笔地产交易,似乎给人一种听起来好听点的感觉。就这样,24块美金的交易,也就变成了纽约建都之根据。于是,沙根这封信也就被当作纽约的“出生证明”。24块美金的传奇,也就应运而生。虽无神妙之感,但也够传奇的了。荷属西印度公司时期新阿姆斯特丹(曼哈顿前称),油画,约17世纪中,荷兰国家档案,海牙

今天回看,难道荷兰留给纽约的,只是这么一个传奇和一块地吗?

好像每个国家社会都有这么一个习惯,就是除了政治需要之外,新朝没有几句好话说前朝。荷兰殖民纽约也就吃了这个亏,才四十年,就给英国接收了。

不说别的,美国史就多半以脱离英国统治独立为主,难怪今天连荷兰殖民根据地——纽约州的档案室仍有一大堆有待英译的荷兰殖民文献。

然而,今天纽约和美国,即使熟悉荷兰殖民史的人数有限,也都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荷兰留下来的另一笔遗产。

最明显的当然是贸易。荷兰西印度公司买下了曼哈顿,并在此设立交易站,其唯一目的就是贸易。相比之下,同时代英国殖民者都设法在这块新大陆上建立自己的乐园,宗教的或理想的,那以贸易为主的新荷兰就很突出了。纽约之所以成为美国以及世界经济首都,尽管一再出现像当前的金融危机,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但是,潜伏在纽约精神深处的,使纽约几百年来一直是一个最富有生命力、创造力的大都会,却是荷兰流传下来的更宝贵的遗产——其容忍精神。你只需要看看头几批荷兰殖民者的构成,就可以看出一个大概。这些创业移民殖民者,人数不过数百,大部分都给这种容忍精神所吸引,却分别来自东南西北欧,说着好几十种不同语言,有着不下十种不同信仰。

但是精神是一回事,甚至于有了宪法也是一回事,如何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前两者比较抽象遥远,但具体落实执行者是人,而是人就有人的麻烦,人的问题。

果不其然,新阿姆斯特丹最后一任总督,彼特·史岱文森(Peter Stuyvesant)不但又严又狠,还有浓厚的宗教偏见,尤其痛恨基督教的“贵格派”(Quakers)。他擅自下令禁止贵格教徒有任何公开宗教活动,违犯者受到刑罚。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他认为的异教分子进行迫害了,之前他也曾如此歧视犹太人。但是这次,定居在今天纽约市皇后区的“法拉盛”(Flushing)的居民,有一大批公开站出来为贵格派教徒讲话,写了一封信给史岱文森总督,其中强调“(荷兰)国内的友善、和平与自由的法律延伸到犹太人、土耳其人、埃及人……并谴责仇恨、战争和奴役……我们本着良心不能对他们施加暴力……这在我们村镇(法拉盛)建镇特许证中明文规定……”。

这封信就是有名的1657年《法拉盛抗议书》(Flushing Remonstrance)。“本着良心”指的是“良心自由”(liberty of conscience),西印度公司正式答复并告诫史岱文森说:“人的良心应享有自由,不受束缚……”但在发挥作用之前,新阿姆斯特丹已被英国接收,改称纽约。

考虑到与其同时代那批逃离英国宗教迫害的清教徒,在今天麻省波士顿一带建立了新英格兰殖民地之后,反而排斥其他信仰,只以他们的教派为主,搞了一个近乎“神权”的政治体制,那这封《法拉盛抗议书》的意义就更为深远了。一个最突出的近代例子就是当年美国反越战分子正是以“良心反对”(conscientious objection)拒服兵役。

难怪《法拉盛抗议书》被不少后人称赞为美国第一份独立宣言,为信仰自由打下了基础,但它之所以经常被人忽略,是因为其基本精神后以宗教,以及言论、新闻、集会、申诉等自由,列入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而成为公民基本权利。

好,物换星移,荷兰殖民、英国殖民,俱往矣。美国也早就独立了。那且看今朝,且看当年那些抗议者的定居点,三百五十多年后的法拉盛。

今天,这个社区的东南西北欧移民后代人数日减,取而代之的是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来此定居的港台和东南亚华人和80年代的大陆同胞,以及韩国、印度、巴基斯坦、中南美洲和加勒比移民……加起来总有二十几万人。社区之内,店铺林立,还有庙宇教堂、政府机构、医院、图书馆、殡仪馆、植物园、公园(两次世界博览会所在地)、学校、公寓私宅、地铁公车船坞飞机场,更别提那总有上百家各个民族风味的餐厅……而居民的语言(包括各地方言),可想而知,总有上百种。

一张出生证书和一笔遗产。好在后代子孙都蛮有出息,没有把荷兰留下来的财富糟蹋掉,也没有坐吃山空,反而连本带利,翻了几十几百番,一直翻到今天这个纽约国际大都会。

这可要比24块美金的传奇——传奇多了,也真实多了。2009

“哈德逊”的梦想——尝试错误?无心插柳?悲剧英雄?

总之,因此我们有了纽约。

整整四百年前这个月,航海探险家亨利·哈德逊,乘着一艘三桅帆船,驶进了今天的纽约海湾,并顺着现以他为名的一条大河北上,航行了几天之后,发现河流越走越窄越浅,了解到这条水路并非可以驶往日本、中国、印度的“西北通道”,终于返航,继续追寻他的梦想。

这正是欧洲大航海、大探险时代。从15世纪中到整个16世纪,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航海探险家——迪亚斯、哥伦布、达·伽马、巴尔沃亚、麦哲伦……先后绕过了非洲好望角而进入印度洋,横渡大西洋而找到了美洲,又从这两块新大陆之间的地峡,向西而看到了那一望无际的太平洋,并且首次航海环绕了地球一周。

哈德逊即生在这个大时代的16世纪中。他的前半生资料很少,只知道他生在英国,从小上船,远洋近海航行多次多年,一步步当上了船长。

在恰好也是另一种探险,即人类首次登陆月球的四十周年,我们不妨把五百年前的航海探险家和当代的航天探险家归为同类的开拓者。他们都在发现未知,走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或航行过的水域,以开拓新的世界,同时名扬四海,永垂青史。当然,太空人在宇宙航行的时候,后面和下面有成千上万的科学工程技术专家的支助,而无论是哥伦布、麦哲伦,还是哈德逊,则基本上是凭靠着个人的知识、经验、勇气、意志、自信、梦想,以及不止一点点追求名利的野心。

大历史背景为航海家打下了基础。文艺复兴启发了欧洲人的想象力,解放了思想,欧亚两洲已经有了相当的接触。马可·波罗的经历更是刺激了欧洲人对亚洲,尤其对中国的好奇心。只不过,无论南北水旱丝路都远长艰难,中间还有个伊斯兰教世界的种种障碍。到了15世纪,已经开始形成商业经济的欧洲,开始另谋途径,开发市场,殖民,贸易,掠夺……换句话说,想办法赚钱。

欧洲已经在南半球海域找到了前往亚洲的航路,但是都不容易走。无论是从欧洲向东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再穿过印度洋,还是向西线绕过南美的麦哲伦海峡,再横渡太平洋,都不好走。就算有了罗盘之类的航海仪器,不发生意外也要在海上走上一年两年。

因此到了16世纪下半期,欧洲各航海国都在推测是否可在北半球找到一条新的水路。

首先吸引欧洲人的是“东北通道”(Northeast Passage),即绕过北欧,再穿过俄罗斯北边海域到亚洲。哈德逊1607年和1608年两次探险,就是为其雇主,英国“莫斯科公司”(Muscovy Company)效劳而尝试。但尝试成功自古无,他的船两次都给冰困在俄罗斯和北冰洋之间的“新地岛”(Novaya Zemlya)。他失望失败而归,也失业了。

像哈德逊这类的航海探险家,理想和梦想几乎压倒一切。只要有谁相信并赞助他们,就为谁效劳。为西班牙王室服务的哥伦布是意大利人,麦哲伦是葡萄牙人。这有点像是今天来美国金融电子企业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或职棒大联盟,全美职篮NBA的外籍兵团,也有点像我们孔老夫子周游列国,待价而沽。就这样,当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得知这位大航海家在伦敦失意失业,且被英国限制出境,就偷偷地把他接到了阿姆斯特丹。

17世纪是荷兰世纪。这猛一看的确有点不可思议。刚脱离西班牙统治而独立,面积窄小,长年和海水斗争,全国人口还不到两百万,却先后打败了西班牙和英国而建立了海权。看来荷兰比谁都更早就悟出了一个道理,就是不必再像以前的波斯、亚历山大、罗马、成吉思汗那样征战异域,侵占领土,臣服人民,才能号称帝国。贸易也可以。少流血,少死人,而且还赚钱。

独立前后的荷兰出现了一股非常诱人的吸引力——容忍。它不但接受而且欢迎欧洲各地那些受到宗教、政治、经济、社会迫害的流亡者。大思想家如法国的笛卡尔、犹太哲人斯宾诺莎、英国的洛克,都曾因这种容忍精神来此躲避或移居。而且也是这种容忍精神,加上自由贸易,吸引了各地各行各业的人才和劳力,为荷兰打下了一个扎实的经济基础,建立了现代化商业金融体系(证券、股票、信贷、期货、交易所……)。而且也不能忘记这个时代的荷兰,重商之余,还孕育出伟大画家伦勃朗和维梅尔。

地不大,物不博,人不多,小小一个荷兰却成为17世纪全球化商业帝国。其殖民地、交易站、商馆,遍布世界各个角落,亚洲一地就有日本、明末清初之1台湾、印尼。可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垄断南半球海陆的亚洲贸易,如果其他殖民国在北半球找到或开辟一条通往亚洲的水路,它的利益和海权必定受到冲击。法国此时也在争取哈德逊,连英国都在后悔让这么重要的一位航海探险家给溜走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先走了一步,给了哈德逊一艘新帆船,大约七十英尺长、三桅杆的“半月号”(Half Moon),以及十几名英荷两国水手。他自己还带了十几岁的儿子约翰上船作学徒,但是公司合约规定他只能去探寻“东北通道”。“半月号”1609年春出海,但刚过挪威,哈德逊就立刻改道,向西横渡大西洋,三千英里之后,他看到了北美大陆。

17世纪初,“中国”一词尚未出现。

这不可能只是哈德逊灵机一动。他知道此举违反了公司合约规定。或许他觉得如果在北冰洋群岛和北美大陆之间,给他找到了他梦想中存在的那条可从欧洲驶往亚洲的“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可以将功折罪。但是这是回去之后的问题,眼前的危机更为切身迫急。他必须,而且竟然说服了那些几乎造反的水手追随他去冒险犯难,去寻梦。

然而,当他抵达了纽芬兰之后,没有立刻北上向西,反而南下,一直沿着北美东岸航行到今天的弗吉尼亚州。他的朋友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只不过两年前才为英国在美洲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詹姆斯敦”(Jamestown)。可是他没有上岸,多半是感到一艘荷属帆船不太方便去探访一个英国殖民地。那他之所以来此地,可能是为了确定他的航行位置。

哈德逊然后沿岸北上。8月底,作为第一个欧洲人,他驶进了特拉华湾(Delaware Bay),发现此路不通,继续北航,一百多英里之后,进入了另一个海湾,即今天的纽约海湾。他知道这个海湾。远在1524年,为法国做海岸勘测的意大利航海家维拉扎诺就曾绕湾一航。今天,纽约跨湾大桥即以他为名,Verraezno Bridge。

哈德逊和“半月号”在1609年9月初驶进了这个海湾,发现其西北尽头有一条又宽又深的大河出口。他们沿河上航,并沿途上岸,和原住民交往,并交换了礼物。他还记载说,大河口之旁东北侧有一个原住民称之为“曼那哈塔”(Mannahatta)的岛屿。“半月号”航行了一百五十多英里之后,哈德逊发现水越走越浅,河身越走越窄,终于了解到这条水路不是可驶往中国的西北通道。

他没有直接回荷兰,大概是要把英籍水手先送回家。英国当局查阅了他的一些记录,并曾一度禁止他出境,但是哈德逊早已把一部分资料给了荷兰驻伦敦领事,再等他回到阿姆斯特丹,才将所有的航海记录,包括航图、海图、航海日志、个人记录等等,根据合约规定,全部交给了东印度公司。

不错,这次航海探寻又是一次“尝试和错误”(trial and error),但是以贸易为宗旨的东印度公司,仍然非常感兴趣地注意到记载中有关皮毛(海狸、狐狸……)、其他飞禽走兽游鱼,以及茂林沃土之描述,体会到其商业价值,立刻公布哈德逊北美之航(显然因功抵了罪),正式对外声明这些发现——可不止是曼哈顿和哈德逊之河,而是北美东岸上千平方英里一大片土地——均属荷兰。只不过,东印度公司也没再给他船去出海探险了。

哈德逊的梦想可没有幻灭。回到英国没有多久,他竟然说服了好几位投资者,为他配备了一条船“发现号”(Discovery),二十几名水手,请他再去探寻这条“西北通道”。他又带了他的学徒儿子。“发现号”1610年春出海,经过冰岛、格陵兰,穿过今天北加拿大现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峡”驶进了也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湾”……然后就给冰雪困住了。

这一困就是十个月,直到次年春。我们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熬过这个给冻死的冬天,反正,海湾刚开始解冻,哈德逊就下令继续航行探寻。这个时候,那些饥寒交迫、疲病交加的水手终于叛变,将船长哈德逊、他儿子和几名忠心水手送上了一条小船,抛弃流放。这是历史所知的哈德逊死前最后一景。我们后人只能推断,或恐怖地想象,哈德逊他们,某日某夜,在冰封大地和静寂中消失。

叛变海员回到英国,倒是接受了审判,可是没给吊死。他们狡猾且巧妙但显然有效地辩称,哈德逊真的发现了那条“西北通道”,现在只有他们知道怎么走。不无反讽感叹的是,哈德逊的梦想并非空想。北半球——北极圈和北美大陆之间——确实有那么一条可以从欧洲驶往亚洲的“西北通道”。只不过这片水域长年冰封,直到20世纪初,才终于由挪威探险家阿蒙森(Raold Amundsen),纯粹为了冒险而非商业利益,在1906年首次顺利通航。

主要根据哈德逊1609年航行的发现,荷兰在1621年成立了“西印度公司”,以开拓北美市场,从今天美国特拉华州到康州,并称这一大片殖民地为“新荷兰”。同时更在1624年那条大河口东北侧“曼那哈塔”小岛上建立了交易站,并称其为“新阿姆斯特丹”。而被西印度公司买下来的这座小岛现给荷兰人叫做“曼哈顿”(Manhattan)。

所以,尝试错误?无心插柳?悲剧英雄?看来怎么说都可以。可是又不够。想想看,哈德逊的梦想,不错,一再落空,且为梦想付出了生命代价,但在寻梦途中却处处留下了痕迹。三片水域以这位航海探险家命名,而哈德逊河口小岛上那片柳荫,既非必然,亦非偶然,总之,几经寒暑,更蜕变成一个国际大都会——纽约。

后记:阿姆斯特丹和纽约,为了纪念哈德逊1609年历史性航行四百周年,各主办了一年的活动。纽约更一石二鸟,其7月4日国庆烟火特别为此移到哈德逊河上燃放。而我,只是在写稿时喝了半打荷兰啤酒。2009

美国国债

我记得里根总统上任之后没有多久,美国发生了一个划时代的事件,那就是,美国国债突破了1兆美元大关。六年之内,美国国债又创下两次新纪录。1984年是1.5兆美元,1986年是2兆美元。

这个简单的事实却给既非经济学家又非数学家的我带来了两个难题:一个是国债,一个是兆。

我从来没有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国债。当然,我知道什么是债。这么多年来,我也曾累积下一些经验。我甚至知道大约公元前5世纪古代罗马的债务人,如果无法如期向债权人偿还所欠下的债务,就要去给他做奴隶。干净利落!

可是国债是什么?我问过好几个应该比我懂的人也无法给我一个简单的答案。当然,我也知道今天世界各国各有各的定义和统计方法,因此才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曾公开宣布没有内债外债的中国还是很穷,今天有2兆美元国债的美国还是不很穷。

两年前,当美国国债达到1.5兆美元的时候,我记得有位参议员评论说,这个数额是美国花了两百年累积下来的。一点不错,美国人今天借钱(好,贷款)买汽车、买房子,先飞后付……是有其历史渊源的,那就是,美国是靠借钱搞的革命。也就是说,美国在还没有独立建国之前就已经背了一身债。只不过,头两百年所累积下来的国债总额只是今天的五分之一,才4000亿美元。

这位参议员发现一般人非但搞不清1兆这个数目的意义,也搞不清这笔国债跟个人有什么关系之后,就作了一个小小的统计。他说,在1971年,全美国每个男女老幼在国债上应该分摊的债额是1966美元。1981年加了一倍多到4346美元。到1986年,他当时的估计是每个美国人(包括拿到绿卡者)要欠下7733美元的债。申请在美永久居留者请注意,在你领到绿卡之时,也正是你要分摊一部分美国国债之刻。这就是自由民主的代价。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国债不是私人债务,国债是所谓“国人欠自己的钱”。不要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不要问我“自己欠自己的钱”如何还法,我只知道,要美国破产你才破产。

好,我对经济学的认识(不能说是知识,因为我还没有搞懂)到此为止,我也不预备继续追问下去了,因为我知道越问越玄。所以让我回到一开始的时候所提到的两个难题的另一个:兆。

别以为你会加减乘除你就知道什么是兆。

当美国国债在里根总统选上不久突破1兆美元的时候,记者们问他究竟是多少。好个里根,究竟做过演员,很会说话,他于是就半开玩笑地指出,1兆美元相当于67英里高的一叠千元大钞。美国国债板,2012年10月4日下午4时9分20秒数额

很好,那今天的2兆美元国债早已进入外层空间了。

这虽然要比国债这个概念容易捕捉,但是还不足以让我们更切实地感受到1兆或2兆是多少。更何况,在“伊朗门”正在打开的此时此刻,你还敢相信里根总统的任何话吗?

这里所说的1兆(trillion)是美国(和法国)的用法,是指阿拉伯数字1的后面有十二个0(零)。英文是千进位,所以英文说一千个百万(million)等于10亿(billion),一千个10亿等于1兆(trillion)。中文是万进位,所以我们不说一千个10亿,而说1万亿,而1万亿就是1兆。别问我英制如何,我才现买现卖地把美制搞通。

去年9月,一位住在西雅图的女士投书给《纽约时报》,也在谈1兆的问题,她也搞不清楚什么是1兆,更别提2兆。可是这位女士却找到一个比较容易让人了解和体会的方法,她是从时间角度来看1兆美元。很恰当,在美国,时间就是钱。

她假设1块美金是1秒钟,那1兆美元就是1兆秒。60秒1分钟,60分钟1小时,24小时一天,365天一年。那1兆秒是多少?在你没有看下去之前随便猜一下。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我保证你没有猜对。

她发现一千秒差不多等于17分钟。一百万秒是12天左右。十亿秒相当于31.7天。因此,一万亿秒或一兆秒就是31798年。

从今年1987年倒算,31700多年前,别说万里长城、金字塔还没问世,连盖这些玩意儿的人的祖宗八代的祖宗八代也都还没有出生。

而这才只不过是美国六年前的国债。今天的美国国债是2兆美元。如果有人问你这究竟是多少,而听到你说2兆就是2万亿之后仍然搞不清楚的话,那你不妨建议他从时空角度来衡量。2兆美元相当于63419.6年,或者照里根总统的空间算法,134英里高的一叠千元美钞。1987

流动的诗

我第一次发现它,现在回想,大约是三年前一个闷热的傍晚,在下城6号地铁第三节车厢,刚离开28街可是还没有进入23街站,背靠着中间车门,正在没有什么目的也没有任何意识地抬头遥望对面车顶之下一张张医治脚气、安全性行为、隆乳、减肥广告的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其中有一首两行诗:先生,你也凶悍,我也凶悍,可是谁来写谁的墓志铭?

作者是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后来才发现这是一首经过本人特许之后才首次在纽约地下铁上发表的诗作。

自从那个傍晚之后,无论我搭乘纽约任何一号地铁,或任何一号公车,我都看到有这位那位知名或(我)不知名的诗人的作品,印在和一般标准广告大小的海报式纸板上,张贴在车厢刊登广告的地方。“先生,你也凶悍,我也凶悍,可是谁来写谁的墓志铭?”,约瑟夫·布罗茨基, 1991,地铁诗作诗册封面

我同时又发现,这些车厢中一系列的诗歌还有一个称号,叫做“流动的诗”(Poetry in Motion),是纽约市捷运和美国诗会合办的,献给所有乘客。

连我这个从来没有写过诗,而且只不过极其偶然才读几首诗的乘客,都感动地设法利用乘车的有限时间,去看、去默记几首短诗,或一首较长诗作之中几个短句:你问我在想什么,在我们是情人之前。答案很简单,在我认识你之前,我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想。

很美吧?但英文原诗更美。因此我要在此向作者Kenneth Rexroth和读者致歉,我只能以散文体来表达。至于我写诗的朋友,我想他们不会怪我,这些都应该是他们非常熟悉的名家名作。

地铁公车上有诗?我觉得这是纽约捷运全部冷气化之后最伟大的贡献。

公共交通系统转载诗歌并不是纽约的新概念,欧洲十几年前就开始了,而旧金山的巴士也早在1984年就在车内张贴诗作。不过,纽约是因为地铁总裁发现伦敦地铁这么做才建议仿效的。今天,纽约市四千多辆地铁和三千七百辆公车里面,每一个月轮换两首不同的诗,而且今年6月还出版了《流动的诗》选集,共一百首。

纽约的反应好像非常之好,地铁乘客好像也很高兴。想想看,在世界各地都放映的好莱坞电影的描写之下,纽约地下铁简直是通往地狱的运载工具。因此,当我们在地铁看到了但丁在《地狱篇》中说,“在我们生命旅途的中间/我发现我迷失在一座黑暗森林之中/找不到那条大路”的时候,不论我们多么失意失落,至少不会感到孤独,何况再有两站就到家了。

再有两站就到家,这也许是你我看了但丁那首诗后在地铁上的反应,可是女诗人May Swenson并不这么认为。她在地铁上那首《搭A号车》中觉得,“轮与轨顶顶相碰/在滑动油润摩擦中做爱/这是我愿延长的欣快/站抵达得太早了”。

诗人和爱诗的人也许早就认清了一点,而我却是在纽约地铁上受到这些“流动的诗”启发的,就是,诗的确要比散文更能不浪费任何文字地抓到重点。你看Stephern Crane的《一个人对宇宙说》:一个人对宇宙说:“先生,我存在!”“但是,”宇宙回答说,“这个事实并不使我产生任何义务感。”

我们二人的差别不光是他是19世纪的人,我是20世纪的人,而且他是先知,我是后觉。然而,就在我发现我之存在与否,对宇宙来说完全没有意义之后不久,我在地铁上(真不好意思)又发现了比他晚一代的Edna St. Vincent Millay的颂歌:我们很累,我们非常快乐幸福——我们整晚来回乘坐摆渡;从我们不知哪里买的各一打里,你吃了个苹果,我吃了个梨,天空泛白,冷风呻吟,太阳冉冉升起,一桶黄金。

不知道这一对显然正在热恋中的情侣,有没有(当然不是在地铁上)读到与其创作者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作家Dorothy Parker的《不幸的偶然》:当你颤抖叹息地发誓说你属于他,而他也誓言他的热情无限而不朽——夫人,请注意:你们有一个在说谎。

唉!在纽约坐了这么多年的地下铁,我发现我除了担心被偷被抢之外,最近又多了一层烦恼——是吃苹果的在说谎,还是吃梨的在说谎?再又因为发现了我之存在与否,宇宙丝毫没有义务,那我只能暂时忘记存在和爱情,而回到更基本迫切的现实:在闷热夏夜搭乘纽约地铁,我要冷气,不要诗。

什么?你说我小看诗人?瞧不起诗?先生,你也凶悍,我也凶悍,可是谁来写谁的墓志铭?1996

大中央

五十周年纪念好像特别引人注意,也许是因为是人在庆祝,所以我们喜欢用人的生命里程碑来计算。

一百岁的人没有几个,七十五也太老了,而十、二十甚至于二十五岁,又给人一种乳臭未干的感觉,有欠成熟,还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建立起一个应该庆祝的形象,好像有点不太值得纪念的味道。而能生存五十年,能熬过五十年还继续存在,管你是婚姻还是建筑物,管你是艺术创作还是日用品,在人的心目中就自然产生了一种价值感。于是,人性中的物质主义那一面就拿五十这一关与人类生活中一个同样既可得,但又不易得的东西相比——黄金。五十周年因此成为“黄金周年”。

1987年才刚过了一年,可是光是美国已经有了一大堆黄金周年纪念了。就以我知道的几个来说(“七七”除外,因为那不是一个轻松好玩的纪念),今年庆祝五十周年的就有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猪肉罐头Spam、白雪公主、超人(连环图)、纽约的林肯隧道……

所以我想我就不去凑五十周年纪念的热闹了,我想我也不去凑今年是七十五周年纪念的热闹了(也不少,譬如说,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正式成为美国的州;“维他命”一词问世;泰坦尼克号处女航沉船……)。我看我不如赶一个早场,提前一年庆祝明年才是它的七十五岁生日的纽约大中央。

谢谢各位有这个耐心等,所谓的纽约大中央是指纽约的“大中央(火车)终站”(Grand Central Terminal,请注意,千万别称它为连本地人都有时搞错的Grand Central Station,这是指火车站隔壁的“大中央邮局”)。这个大中央(火)车(终点)站也是我上班时候的地铁下车站、下班时候的地铁上车站。如果这还不算与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话,大中央车站大厦的圆形询问台还是我约朋友见面的所在,大厦西边的大中央酒吧更是我招待尤其是第一次来纽约的客人的必停之处。

我手边有一本介绍1932年纽约的书。就大中央车站来说,那是它的黄金时代,每天有五十万人、六百班火车进出那个终点站。而这六百个班次不是像今天这样都是些市区郊区之间上下班的交通车,而是像“20世纪快车”(Twentieth Century Limited)、“帝国快车”(Empire Express)这类——除了显然没有向东的大西洋方向开的之外——向南、向西、向北开的横跨直越美洲大陆的真火车。

当然,那还是火车时代,尽管飞机旅行已经开始。泛美航空公司的“飞剪号”已经是从美国飞往上海的飞机。要飞多久、中途停几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时代乘飞机从纽约去加州,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当中还要停一站加油。所以说,真正把火车时代变成过去,顺便也把大中央车站(及纽约另一个火车站,宾州车站[Penn Station])变成纽约郊区的交通车站的,是喷射客机的兴起(对了,既然以五十黄金周年开始谈,那让我顺便补充一句,今年是世界第一个喷射引擎问世五十周年纪念)。这就是说,大中央的黄金时代大约从20年代到战后50年代。从搞政治的角度来看,它当权了三十多年。

用非建筑语言来形容(我也只能这么做),大中央相当漂亮,很有气派,非常过瘾。它在42街,大门向南,正卧在公园大道中间,占地横竖好几条街。大中央铁路局的总部,大中央大楼,就在它的背后,面向北。当火车的黄金时代一去不返的时候,这座雄伟豪华的办公大楼就给纽约一家规模庞大的房地产(和旅店)企业买过去作为它的总部(就是今天的Helmsley Building)。更令人感到火车时代的没落、航空时代的兴起,同时也可以说是伤口上涂盐的一笔是,在大中央车站和当年的大中央大楼之间,给泛美航空公司在60年代初盖了一幢六十层高的庞然大物(泛美大厦),完全破坏了当年这块地带近乎完美的都市设计。

这还不说,当火车时代告终,在大中央当权了三十多年之后下台,而纽约继续更迅速地发展的时候,大中央在70年代初几乎给人拆掉,虽然它是已被市政府冠以“建筑里程碑”(landmark,或“重点文物”)的头衔(非经市府批准,不得毁改拆除)。当时要不是像肯尼迪夫人、贝聿铭等名流大师领头呼吁抗议的话,真的就会走上它的大老板、其车站建筑之雄伟更胜于大中央的宾州车站的老路,就是说,不但给拆除,还以一座极难看无比的圆形建筑物所取代,即今天的宾州车站和它地面上的麦迪逊广场。建筑物就像人一样,失权的同时也没有了势。大中央终站大厅,厅顶亮光是铁路老板Vanderbilt的星座图

如果你们觉得这么看大中央有点冷嘲的味道,那就改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吧。一点不错,当年纯粹以一座又高大又庞大的摩天大楼压倒中央车站的泛美大楼的落成,是泛美航空的巅峰时代,而差不多三十年后的今天,谁晓得泛美还有几架飞机在飞?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大中央车站几乎两百英尺高的大厦的西边,好像是吊在半空之中的大中央酒吧。手中一杯酒,凭栏瞭望下面(红尘?)成千上万急急忙忙奔走的人群,你就知道,不论你多痛苦,下面总有人比你还痛苦,不论你多快乐,下面也会有人觉得他更快乐,不论你多疲倦,下面绝对有人比你更疲倦……然后就像顿悟一样,你突然会有一种出世之感,虽然这只能说是入世的出世,躲在人群之中的隐士。什么?你说这是在逃避?笨蛋,当然是!1987

世界交叉口

我想,只有像在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更在只不过近一百多年才真正国际化的纽约,才胆敢自称其几条大道马路横街汇合之处为“世界交叉口”。

然而,这个“世界交叉口”(Crossroads of the World)再怎么自大自夸,也只能算是一个并非人人皆知的副标题。比如说,你告诉纽约出租车司机说你要去“世界交叉口”,我保证他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可是,如果你说你要去“时报广场”(Times Square),那连刚从印巴移民来美的司机,也不会不知道你要去哪里。

所以,就算你没有来过纽约,可是光从美国电影电视,甚至于画报杂志小说上,你也大略知道这个“世界交叉口”大略位于曼哈顿哪一带了。就在中城,就在百老汇大道和七号马路相交之后,双双拦腰穿过42街那一带。“时报广场”应该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广场以本地一家报纸命名——《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不论你觉得这有多么奇怪,对任何第一次慕名前来的游客来说,更奇怪的是,这个“广场”根本谈不上有一个广场。至少不像,比如说,天安门广场或“红色广场”那种一大片空地形状的广场。“时报广场”的空间,简单而严格来说,只不过是因两条南北大道相互交叉之后而形成的一小片“X”型的空间(所以,也不能说它是“十”字路口),其中只有半打左右的安全岛而已。如果你是慕名而来,你可能会说“闻名不如见面”。可是,当你在人约黄昏后,站立在这个“广场”的任何街道,看到那两条大道和42街之上,那百千万支各色灯光打出来成百上千个大大小小光明耀眼的广告的时候,你肯定会说“见面胜似闻名”。“时报广场”之有“世界交叉口”的外号,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了。但必须公平地看,这个外号可不是“时报广场”自封的。自封的外号意义不大,非但不民主,而且还有生命危险。想想看,《水浒传》里面那个卖肉的,不正是部分因为自封为“镇关西”,才被鲁智深猛揍狠打一顿致死的吗?

可是如果你认为“时报广场”就算是被每天每晚前来过瘾的万千本地外地游客封为“世界交叉口”,仍然觉得未免有点夸张,那你还不知道在它的黄金时代,大约二次大战之前,这同一批万千本地外地游客甚至于发誓说,无论你来自何处,只要你在“时报广场”站立半小时,你肯定会碰到一个你认识的人。

我当然知道这是夸张之词,不亚于“万里长城”的“万里”。可是,也正是因为这两者都是如此之独一无二,都没有任何挑战者,我们也就都顺其自然地接受了。

万里长城无论当初还是今天究竟有多长姑且不去谈它,但是,按照最近纽约市公布的“时报广场”游客数字——1995年为2400万——那的确可以说,不论你来自何处,你站立在“时报广场”半小时之内碰到你认识的人的机会,肯定高过你站立在世界任何大城的市中心街边半小时之内碰到一个你认识的人的机会。至少数学上如此。

把这一点打发过去之后,我们禁不住接下去问,去年这2400万游客来到这个“时报广场”究竟来干什么?我无需2400万个答案也知道,他们绝不是来看《纽约时报》。

远在它有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大名之前半个多世纪,它一直叫做“长亩广场”(Long Acre Square,倒是真实地反映了它的形状,长长的一亩)。“长亩”源自伦敦一个地名,一个马匹交易站。所以,不难想象,纽约这个当时位于市中心之外的同名广场,在19世纪大部分时间里,也是一个马匹和马车的集中地。此一与运输有关的特色,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渐变成了纽约的汽车中心,直到二次大战之后,才被挤到广场以西的地段。

真正改变广场特色的事件发生在19世纪最后十年。因为纽约市的发展和扩张,本来集中在下城中心的戏院剧院,一个个都北移到了这个广场的百老汇两侧,随之而来的是旅店和餐厅。然后在1904年,本来也在下城的《纽约时报》,也将其总部搬到刚在百老汇和七马路之间42街以北空地上落成的二十三层大楼。同一年,纽约通车不久的第一条地下铁,更将这座大楼之下的地铁站正式命名为“时报站”。从此,“长亩广场”变成了“时报广场”。

但是,《纽约时报》的贡献还不光是这个。1904年除夕,《时报》老板决定以烟火(不久之后即改为灯球下降)来庆祝新建总部和新年,开始了一直持续到今天,几乎全世界电视都转播的纽约守岁传统。

才更名之后四年,1908年,因一次美法合办的国际汽车大赛,从纽约“时报广场”到巴黎凯旋门,使“时报广场”的大名传遍了半个世界。

差不多就在这段期间,“时报广场”得了好几个外号。这个时候电灯已经问世,百老汇上各色灯光,从街灯到戏院灯到广告灯,使整个大道和广场的夜晚如白昼,因而被冠以“大白路”(the Great White Way)。同时,这里的主要吸引力“百老汇戏剧”,或干脆“百老汇”,也变成了“时报广场”代名词,以至于当一名演员说“上过百老汇”的时候,听的人立刻明白所指的不是上城百老汇,也不是下城的百老汇,而是“时报广场”一带的百老汇舞台。不错,舞台戏剧是当时的主要娱乐,但是仍然不可思议的是,在“时报广场”的巅峰时代,大约20年代末,“百老汇”上竟然有七十多家戏院,而且一年之中竟然可以推出两百六十多种新剧目。时报广场,曼哈顿

而又因为有如此之多的居民和游客来这里看戏、听歌、用餐、喝酒、跳舞,加上20年代之后来这里看首映电影,以至于不论你来自何处,只要你在“时报广场”站立半小时,你肯定会碰到一个你认识的人。换句话说,你的确站立在“世界交叉口”。

到了30年代,由于早先实施了十几年的“禁酒”,接着是“经济大萧条”,再加上新近兴起的好莱坞,使一个原先还算规矩的“时报广场”,转变成为一个廉价低俗的娱乐场所。大部分的百老汇戏院现已改放好莱坞电影,小戏院则开始放小电影。合法酒吧转入地下,再合法之后已经被黑社会打进。“一毛钱一支舞”的舞厅、大小流氓、脱衣舞、妓女、妓男……整个“时报广场”几乎成了一片黄色地带。可是本地外地游客还是来。招牌上的电灯霓虹灯,不管多美,多丑,多俗,还是不熄。

二次大战不但打断了正统百老汇戏剧的制作,而且加速了“时报广场”的堕落。休假的水手士兵招引来更多的混混儿、大骗小骗、异性同性变性妓,更多的色情娱乐。50年代虽然也曾试图利用市区规划办法来整顿,可是丝毫没有成效。而60年代的性解放和大麻,更使“时报广场”成为一个世界级的色情毒品大本营。

然而——终于——从80年代初开始,“时报广场”一点点、一步步有了变化。先是你听说政府有了计划和拨款,然后听说一个个地产商、一个个大企业、一个个大财团,买下了现足占一平方英里的“时报广场”上这幢那幢旧楼,准备拆除重建大旅馆、办公大楼、大商店。然后又听说有这个那个娱乐界巨子开始整修有上百年历史的百老汇戏院——不光是整修,而且要恢复到当年的辉煌面貌!然后,如果你有机会每年去逛两三次的话,你就多半早已发现,新的都市规划已经逐渐逼走了“时报广场”上尤其是西42街上一家家成人图书杂志录像带店、色情电影院、无上装无下装酒吧、黄色俱乐部。而且当你再听说市政府下了如此坚定的决心,甚至于在1986年还通过法令规定,为了保持“时报广场”传统的灯光广告特色,“时报广场”范围内所有新的建筑和新修大楼的外层,必须要有大型甚至于巨型的灯光广告板。再又听说连“迪士尼”都已决定在“时报广场”立足……那你就知道,两三年之内,最迟本世纪末,“时报广场”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是好是坏我们只有等着看,但肯定是一个崭新的面貌,来迎接21世纪。

无论如何,不过可以想象,但也许又很难想象,1999年12月31日午夜,“时报广场”上空灯球一秒一秒下降的时刻,在这个“世界交叉口”,会有多少人半小时之内碰到一个他认识的人。1996

回到未来——如果北京是棵树,历史是它的根

城市是有机体,古老城市,还有历史。

如果城市是树,它的历史就是埋在土里的根。你知道它在那儿,可是又看不到这地下的生命线。看得见的,是地面上的干枝绿叶花果。至于城市,则主要是它的有形结构,人为的建筑物。不无反讽的是,具体表现出城市精神面貌的,在相当程度上,是它的物质面貌。换句话说,城市的灵魂,你看不见,可是你一上街就感觉到了。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伟大创造,自从几乎一万年前的中东两河流域出现了最早期居民点以来,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都先后创建了各自的大城小镇。以物质建筑为其具体象征的城市,是人类想象力的最佳最终表现。

城市是人为的,也就无可避免地随着人类活动的演进而演进。工业革命导致了一次大蜕变,西方各大城,经过长久阵痛而迈进了现代世界,其成就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都意识到,无论如何发展扩张,总要在各自的历史传统和现代进步之间,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解答。总的来说,就是不忘过去,考虑现在,展望未来。

我人在纽约,因兴趣和写作的关系,也经常关注国际大都会的演变。同时,我生在北京,近三十多年来也曾前往出生之地十好几次,多多少少感受到京城各个方面的种种变动。今天北京城市建设中的大拆大建,自然让我联想到纽约,尤其是近半个世纪前那个惨痛教训。

自从荷兰于1624年在曼哈顿建立了交易站(几乎与其殖民台湾同时),纽约即一直以贸易为主。以都市建设来说,主要基于经济考虑,纽约几百年来的一贯做法是,把好好的楼房拆掉重建更高更大更新更赚钱的庞然巨物。每二十三十年,不少社区(而非小区)的面目全非,地产商也理直气壮,“老兄,我拆的又不是巴黎圣母院,你叫什么叫!”直到1963年,纽约市一粒明珠,一座建筑大师仿照古罗马“卡拉卡拉(皇帝)浴宫”于1910年落成的伟大工程科技建筑杰作“宾州车站”,就这么为了钱硬给拆掉了。

这才一棒打醒了纽约,民间多年的呼吁抗议,才终于有了结果,就是“1965年纽约市地方法第46号”。可别小看这项听起来毫不响亮的立法,是它授权设立了具有决策能力的“纽约市陆标保存委员会”。

单凭这个委员会组成其成员条件,即可大致体会到市府民间共同努力的方向。成员十一人,均由市长任命,任期为交叠之三年。委员之中至少应有三名建筑师,一名地产商,一名都市规划者,一名纽约历史专家。其他五名市民之中必须有一名以上为律师和了解市府运作人士,而且包括纽约市五个区每区至少一位居民。除主席之外,其他委员完全义务为纽约服务。

从这委员会成立以来这四十多年的努力和成绩可以看出,他们认识到城市之经济发展的必要以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要求,更不提以摩天大楼称霸全球百年的纽约在建筑上的自豪……也就是说,委员们体认到,既不能把纽约保存得变成一座老建筑博物馆,也不能任由投资开发商为所欲为,乱拆乱盖一些不得人心的高楼大厦,也不能以现代化为借口摧毁整个历史区域,也不能毫无约束地任凭建筑大师天马行空,利用这个国际大都会来展示他们的才华。

六十年前,已故小说家、专栏作家怀特(E.B. White),写了薄薄一本至今仍受重视的杰作《这里是纽约》(Here is New York)。他在结尾提到曼哈顿有这么一棵老柳树,长年风吹雨打,挣扎着生存。他觉得这棵树倒是象征着纽约。每次看到这棵树他都在想,必须保护这棵树。它一旦消失,什么都消失了。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没错,可是一天就可以给毁掉。两千年前,尼禄皇帝一声令下,一把火就烧掉大半个罗马古城。

今年初,北京一位记者问我,老北京(指抗战前后)的灵魂早已消失,那新北京的灵魂在哪儿?我跟她说我无法回答。可是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有点感到,或许(也只能是或许)好好保护这棵老树,新北京的灵魂就将无所不在,你一上街就感觉到了。2008曼哈顿下城金融区天空线

独特天空线

曼哈顿有一种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而且无所不在,又令不少人迷惑,但却被更多人忽略或视而不见的独特天空线。

我指的当然不是即使没有来过纽约的人也多半熟悉的下城金融区的世界贸易中心的双塔,或中城商业区的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楼、联合国总部等等扬名全球的天空线(skyline)。我指的是相比之下微不足道,但却更加实际实用,像手掌或拳头那样矗立在大大小小楼房屋顶之上,虽有大小高低之分,但形状一百多年来几乎从未变动的水塔(water tanks)。

无论你在曼哈顿走路还是开车,你在不同时刻、不同角度,都会看到一个个不同色调、不同组合的水塔天空线。有人以为,以今天的科技,它只是老房子的象征。有人以为它一无所用,只是没有被拆除的残余物。有人以为它所蓄的水只能用来防火和冲洗,而不能饮用……可以这么说,这么以为的人全错了。

这些水塔是和电梯及建筑的钢铁结构同时出现的,大约是在 19世纪80年代,它非常逻辑地诞生了。在电梯和钢铁建材问世之前,一般楼房都在六或七层之下,因为纽约市的水压只能将水送到这个高度。而且,六或七层,对一般人来说,还可以日常上下进出。但是,一旦有了钢铁栋梁,可以建造十几二十或更高的大厦,更有了电梯上下,建筑师就不得不想办法为七楼以上的住户或办公室提供用水,而所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在屋顶之上加盖以泵注满备用的蓄水库。

是纽约市制造水桶的工厂首先设计出这典型的水塔——以若干铁条箍住一个个木头桶片,上盖一顶圆锥形罩的蓄水器。而且一百多年来一直使用木头。就连前几年落成的豪华摩天大楼,曼哈顿五马路商业中心地带的“川普塔”(Trump Tower),在其昂贵的大理石、玻璃、金铜表面的背后,也立着两座卑贱的木制水塔。3英寸厚的木头相当于30英寸的钢绝缘,无论是隔热还是隔冷。对户外气温可以高达华氏一百度以上、低达华氏零下二十几度的纽约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同时,水塔的木头不用漆,也不能漆,它需要空间去呼吸。这就难怪二次大战前后曾一度试用钢制水塔的楼主,早就开始雇用专人使用喷灯来将这些今天所谓的“钢恐龙”给烧除,改用木水塔。钢水塔平均每五年要漆一次。所以今天,只有色彩水塔是钢水塔,而今天就算你有意去找也很难了。

水塔的水,一般人都认为,要比纽约地下输水管直接送到你家浴室厨房的水质要好。泵注水塔中的水有机会将水中各种杂质沉淀,而又因水塔出水口高过这些几年下来可以厚到六英寸的沉积,从水塔下来的水自然比较干净。独特天空线,屋顶上的水塔。苏荷水塔,世贸1号为背景

很多人误以为木水塔只有二十几年的寿命。其实不然,尤其有定期检查和保养。我家公寓楼房是十二层,上面的水塔在使用了将近八十年之后才于前年换了一个全新的木水塔。

从地面远远地望上去,无论以蓝天白云,还是其他高楼大厦为背景,水塔好像笔直地立在屋顶之上。立在屋顶之上没有错,可是说它“笔直”就有点问题。就像法国的三色国旗一样,为了在视觉上让人感到红白蓝三色的宽度一致,其中蓝色略宽;同样道理,为了在视觉上让人感到水塔“笔直地”立在屋顶之上,水塔中间腰部都略鼓。

不错,水塔会继续存在下去,只不过它无所不在的日子可能没有多久了。究竟人早已登陆月球了。但现有的水塔不是将被或已被更先进的水塔所取代,而是现在有了新的、更好的水泵,以至于无需全天全时在屋顶上蓄那么多水,以至于今天一个水塔可以取代以前十好几个水塔。如果你再考虑到今天的水塔,尽管还是木头做的,可是它早已不再直立屋顶之上,而是躲在屋顶之下,就像“川普塔”内那两个水塔那样,那你即使要去看,你也看不见它了。

我知道,我们不能太伤感,也不能太温情。什么都有消失的一天,人造的和天然的,都逃不了这一劫。别忘了,已经有四十五亿年生命的地球,再过六十亿年,也要给逐渐膨胀扩张的太阳给蒸发掉,那你还去担心纽约这个独特的水塔天空线吗?1992

当非艺术人士面对新作品的时候

大约两年前仲夏一个懒洋洋的下午,我正漫步顺着苏荷区西百老汇大街南下,突然在靠近格兰德街的十字路口,被一辆巨型载重大卡车给挡住了。

大卡车上运载的是一件我相当熟悉的东西。远在这之前六年,我即曾在我的专栏中谈论过它。

这个它,就是那个纽约所特有的、那个无所不在、百分之百实用,但却令不少人迷惑,又被更多人忽略或视而不见的天空线一个组成部分,那个像拳掌般直立在大大小小楼房屋顶之上、其形状一百多年下来几乎从未变动过的木头水塔(water tanks/ towers)。唯一不同的是,大卡车上运载的不是传统的本色木制水塔,而是色彩视光线明暗而泛白泛绿泛蓝的半透明塑料水塔。我当时的直觉反应是,时代变了,时代进步了,使用了一百多年的传统木头材料,终于被现代材料给取代了。

如果你要找一个典型“有眼不识泰山”的范例的话,那就是我了。

在我那天目击到工人们用吊机安装那个塑料水塔之后不久,我正独自一人在家翻看《纽约时报》,突然在它的艺文版上发现一幅照片,正是我不久前在苏荷看到的那个半透明塑料水塔,现已被高高安置在西百老汇和格兰德街角一幢并不起眼的六层老旧楼房屋顶之上,与其前后左右同等大小的几个古老传统木制水塔,共同勾出另一种独特的天空线。

在艺文版上出现这幅照片?我突然有所警惕。这绝不是纽约数不清的水塔中的另一个水塔。但是我并没有立刻顿悟,直到我看完了那篇报道。

我告诉你,好在当时是我独自一人,没有人看到我的脸红。

这个泛白泛绿泛蓝的半透明等身塑料水塔,是一件现代艺术创作。

而且是一件公共艺术品,也就是说,专为我们居民而创作的。我真觉得我是对牛弹琴那头牛。

这是纽约那个私人但非营利的“公共艺术基金”,为了在市区各地展示当代艺术作品以丰富市民生活环境,而特约英国艺术家雷切尔·怀特里德(Rachel Whiteread)创作的一件象征纽约市的装置艺术。

既然我有眼不识这个重达一万英磅的塑料水塔,那我当然也没有听过怀特里德其人了。但显然她在欧美艺术界,使用各种材料铸制日常器物的内部底部空间(如桌椅、瓶罐、浴盆,甚至于整个房屋的空间),作为她的艺术创作风格,享名已久。

在美国艺术之都生活了这么久,也在苏荷住过一阵,而过去二十几年至今天一直定居在苏荷邻区翠贝卡,并适逢机会目击到苏荷的兴起和改变,更不要说还有幸认识一些苏荷艺术家,不经常也偶尔逛一下画廊画展美术馆……我不好意思再吹下去了,只希望你们在原谅我两年前有眼不识泰山的同时,拍拍我的肩膀,少许安慰一下我之后的脸红。

事后聪敏地来看,这件塑料水塔,用非艺术语言来形容的话,非常纽约,非常过瘾。

传统的木制水塔,毫无疑问,是纽约一大特色,这多半是怀特里德女士以它为主题,并以它为其雕塑铸模的一个主要原因。

然而,这件作品首先在苏荷登上屋台,又似乎含有其他一些象征意义。

想想看,只不过三十几年前,今天人们所熟悉的苏荷,从当时已有上百年历史,但在20世纪60年代早已成为一个荒废没落的轻工业区,正在一点一滴地、偷偷摸摸地,蜕变成为全美前卫艺术中心。

而在当时那些既纷乱又多彩多姿的种种前卫艺术潮流之中,逐渐冒出来的,正是那个塑料水塔所代表的一条艺术主流:装置艺术。

而今天(好,两年前、八年前……),在苏荷因其闯出来的响亮大名而一步步被一个个名牌时装店、一家家令人叹为观止的精品店、一批批全球知名的连锁店、一堆堆时髦昂贵的酒吧餐厅、一群群优痞型的证券股票商网络牛仔……给几乎彻底霸占了今天——可怜的画家只有另谋创作场地,不太可怜的画廊则另逐水草——那当你漫步苏荷,不经意地抬头望天,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又熟悉又陌生,但如此现代的装置艺术作品,幽灵般泛白泛绿泛蓝地直立在半空之中,前后左右是几十上百年前留下来的真的楼房、真的水塔、真的广告。当你的时光交错感一消失,你就隐约感觉到这个塑料水塔似乎不应该只在象征着它的铸模!它几乎像是一个见证,不动地立在那里,默默无语地回顾着苏荷整个20世纪的历史变迁。

两年前这个“水塔事件”的确是一个令我一再反省的经验。

当一件新的艺术创作,在未经任何评论宣传介绍之前,突然呈现在一位普通的非艺术人士面前,这位人士又能如何去反应?(除了好玩儿、好看难看、什么东西?!……之外)我的反应已经坦白过了,但我的体会和我的反应所差无几,和我第一次接触前卫艺术的体会也所差无几。

很简单,一件纯艺术或前卫试验艺术,绝对需要各种渠道的传播、各种媒介的评论,才有那么一点点的机会和可能,和我们一般观众发生任何有意义的关系。

至于公共艺术,那媒体人士所应该努力的应该更多。

回到眼前吧。如果你们之中有人年底年初来纽约,也有时间兴趣看看这个塑料水塔,可不要去苏荷区西百老汇和格兰德交叉口。这件作品马上就要搬家,重新安装在“现代艺术馆”西北角的屋顶之上。

看是绝对值得一看,只是不要把它当真就是了。2001

跪式公车

我觉得当我们一般性地(也就是说,非专业性地)来看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状况的时候,再也没有比公共汽车更具有代表意义的了。

地下铁工程浩大,费用太高。想想看,经常以百亿美元外汇自豪的台湾,直到今天今年,才在台北造好那么短短一条不过十英里的“高架”地铁。再想想看,世界上拥有一个可以满足市民基本交通需要的地铁系统的城市,也只不过限于一般人所熟悉的那些大城市而已。反过来看,全球各地,任何自称为城市的居民点,都差不多会有公共汽车这种大众交通工具的服务。这就说明公共汽车是一国一城为其国民市民提供的种种服务之中一项最基本的服务。

而且,就像有钱的人买名车好车贵车,没钱的人买便宜车旧车一样,一国一城的公共汽车,也多半反映出该国该城的经济能力,或反映出该国该城所愿付出的经济代价。

这么多年下来,我有幸(偶尔不幸)在亚洲、欧洲、非洲、南北美洲的大大小小城市之中,搭乘过各式各样的公共汽车。可以这么说,除了中美洲的伯利兹之外,任何一个城市的公共汽车,都相当正确地反映出了该国该城的社会经济状况。

先说为什么伯利兹是个例外。这是一绝。伯利兹的公共汽车当局,专门收购美国中小学生乘坐的那种黄色校车作为其大众交通工具。连颜色都不变不说,车子本身的性能状况也和一般二手车差不多。因此,你很难根据这类公共汽车来衡量伯利兹的经济社会情况。

而且伯利兹太小了,全国人口不过20多万,最大城市才6万多。显然这个国家每隔几年买上美国任何一个中小型城市淘汰的校车队(而美国的旧车二手车又便宜无比),就足够应付其基本交通需要好几年了。

反过来看台北,300万人口,庞大的公车系统,路线复杂如神经。然而,方便固然方便,但是你绝对无法根据其公车本身来断定今天的台湾经济发达。车子本身,用最好听的话来形容,也是不够现代,而且乘冷气公车还要多给两块新台币。台湾,不错,是有这么多钱,但其最大城市的公共汽车管理部门所愿花的钱显然有限。所以,台北可能又是一个例外。

那纽约呢?或许也是一个例外,只不过其道理和台北刚好相反。让我们绕两个弯来看。

纽约证券交易所毫无疑问世界最大。它每天的交易额固然有上有下(必然有上有下,否则如何发财破产?),但平均来看,其证券交易的市场价值,每分钟是3000万美元以上。而在第三世界新兴发展的证券交易所之中,你猜纽约这每分钟3000多万美元的交易额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完成?根据我手边1995年的数据:马来西亚,2小时8分钟;智利,2天3小时7分钟;摩洛哥,14天5小时22分钟;匈牙利,41天12小时18分钟;科特迪瓦,2年204天37分钟。

我知道这么相比有欠公平。我这里的用意只是表明美国社会上每天有这么多钱在转手。所谓的“饱将手下无饿兵”——至少应该如此——这个经济力量确实伸延到社会每个角落。然而,与此同时,你知道美国的国债是多少?到今年6月,5万多亿,而且平均每分钟增加1万美元。

所以,你说美国有钱也可以,说它没钱也可以。总而言之,我觉得这种有钱没钱情况在纽约所谓的“跪式公车”上得到反映。

什么是“跪式公车”?“跪式公车”(kneeling bus)是指一辆公共汽车,其车身前方可自动稍微下沉(下跪)少许,使其前门阶梯因而降到离地面较近的距离,以便于年长者、行动不便者上下公车。可是这种“跪式公车”的便利还不止于此。在其后车门,三个上下阶梯,还可自动转变为升降机,以便于乘轮椅者上下。

自从多年前纽约市通过了有关残疾人士进出便利的法案以来,纽约市近四千辆公车,大部分都是这种“跪式公车”。

在此顺便报告台北市民,这种“跪式公车”全部冷气也不必多花钱不说,行动不便者利用“下跪”前车门,乘坐轮椅者利用“升降”后车门,也不必多给两块新台币。

这种“跪式公车”显然不便宜,贵过伯利兹买的美国二手校车,也贵过台北市的多半老旧公车。发展不足的伯利兹我们还可以理解,但是拥有几百亿美元外汇储备的台湾又应该如何解释?

我不知道纽约市的年度预算是多少,但总应该是几百上千亿吧,而且不论多少总是不够。然而,无论市政府有多少必须开支,显然它连少数残疾市民的这项基本需要也照顾到了。当然,你可以说美国/纽约有钱,才可以这么花。但问题是,预算赤字的纽约的确这么花了。当然,也许正因如此才穷。

因此,我因“跪式公车”而得出一个一粒沙看世界的结论:美国(纽约)这么阔,可是还是这么穷;反之亦然,纽约(美国)这么穷,可是还是这么阔。1996

物换星移

我不知道外地媒体有没有任何报道,总之,今年3月2号,纽约“时报广场”上出现了一个空前的奇景壮观。

一座古老的大戏院,由两个老明星的巨型气球人像拖着,一步步搬家。

这么说也许不很清楚,那就让我试着换个方式重复一遍。

戏院名叫“帝国”(Empire Theatre),是百老汇戏剧区上打的名戏院之一。它于1912年建成。自从政府和民间十几年前开始整顿这个早已沦落成为一大风化犯罪区的“时报广场”以来,色情行业已经一个接一个给关闭。而且,那些不很出色、又老又旧或经济上划不来的老房子,也一个接一个给拆除,让位给新的企业和大楼。至于剩下的一些既出色又具有建筑意义的老建筑,则予以保留。

问题是,“帝国戏院”的原址已被一位发展商购买,并决定在该地建造一幢又新又大、有二十五个银幕的电影院,因此已被指定为陆标而不得拆除的“帝国戏院”,就只好搬家。

于是,这幢历经了八十多年沧桑的“帝国戏院”,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硬给聪敏能干的工程师们想出了一个办法,硬从它在42街上的原楼址,给硬搬到同一街段西边不远的一个新楼址。

这好比将台北的中山堂,硬给搬到它对面的山西餐厅;或是将香港的立法局硬给搬到——我香港不熟,不知道该搬到哪里好,总之,活生生地给搬走就是了。

工程方面的细节,我看了媒体上的图解之后仍然搞不清楚,只知道这幢重达3700吨的“帝国戏院”,硬给斩断根基,硬给架上了一面平台,硬给一部机器在铁轨上推移,再以每三分钟一英尺(0.3048米)的惊人速度,滑行了六个小时之后,硬给搬到它左边170英尺(将近52米)地段的新楼址。

戏院大楼连一块砖头都没有松,就连楼顶上的麻雀鸽子都没有给惊动飞走。

然而,这里究竟是百老汇,连一个发展商都不得不回顾历史,一显身手。因此,这样一件就算绝不轻松,但仍然只不过是一件纯粹工程性作业,都必定有一场戏剧化演出。

因此,30年代初在这个大戏院开始搭档成名,再从百老汇红到好莱坞,而成为美国喜闹剧传奇的“高脚七和矮冬瓜”(Abbott and Costello),就理所当然地负起了搬这个家的重任。而且,由这两位老前辈的30英尺高的气球人像,在前面象征性地拖着二人帝国戏院,时报广场。1998年由其右方一百余英尺原址移至此处

的老家到其新家,简直又美又可爱了。

纽约人不在话下,但是外地人,甚至于在过去六十年之中只来过一两次的游客,都必定不会忘记那个“老”的“时报广场”是个什么样子的所在。即使没有来过的人,如果看过有关的好莱坞电影,像60年代的《午夜牛郎》(Midnight Cowboy),那也还是可以大致体会到它是一个什么样子的罪恶集中营。

什么样子?当我三十几年前第一次由到处都是无上装酒吧的洛杉矶来纽约度假的时候,都不得不惊叹“时报广场”上的灯红酒绿,更不要说在百老汇大道上就可以看到脱衣酒吧二楼伸到外面的玻璃窗中的美女裸舞。而这只不过是其冰山之一角。

总而言之,当“时报广场”20世纪头三十年的黄金时代一过,然后从二次大战前夕到“冷战”后这长长一段期间,这个不过一平方英里的所在,绝不是一个可以阖家光临的美丽所在。

然而——我也知道这个“然而”会引起无限麻烦和咒骂——但是,然而,这朵罪恶之花仍具有她那千娇百媚、妖艳丽娆。否则,你如何解释在她最不名誉的时刻,仍吸引着每年千万游客?而这千万游客又何尝不知道,在那万紫千红的耀眼灯光的背后,充满了血泪和死魂灵?“帝国戏院”的搬迁,差不多是“时报广场”改头换面的最后一两着棋。很好,六十年一甲子,物换星移。那经过如此长久的努力而终于重新诞生的“时报广场”又是一个什么模样?

我不想吊你们的胃口。总之,从它新建和待建的大楼和企业总部来判断的话,新的“时报广场”将成为世界一大媒体中心,而名副其实地变成一个“世界交叉口”。

然而——我也知道这个“然而”会引起无限麻烦和咒骂——但是,然而,我仍感到几丝几缕的惆怅,那种眼见一个罪恶的“巴比伦”脱胎换骨,而变成又一个极干净无比的“迪士尼乐园”的那种惆怅。1998

舞台纽约

人生舞台?舞台人生?哈!

让我们暂时跳过这个笼统的哲理,回到现实,而且具体地回到纽约的日常生活。

如果你觉得纽约是一个舞台,一个任何人都可以上去扮演任何角色的人生大舞台,那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就是,这个大舞台的幕后运作,非但日以继夜出奇地良好,而且就像你去百老汇看戏一样,你绝对看不见后台那些本来就不应该给人看见的万千个机关,更看不见使其运作完满的万千个无名英雄。

只有当这个大舞台在演出过程中出现了差错,习惯了纽约方便舒适生活的居民,才会感受到大舞台生命机器的存在。

只不过今年初,曼哈顿五号大道和19街一带,整条马路因为地下水管爆破而下陷,迫使附近好几个街段封闭至少数周上月。

纽约市地面之上可以看得见的物质容貌,只是整个大舞台的冰山一角。不错,此一角很大,而且令人叹为观止。但是在其背后,如果没有一个看不见的地下世界的运作和服务,那这个地上世界绝不可能成为全球一大都会。

也就是说,舞台再好,戏可别想唱了。

这里所谓的地下世界,指的当然是那些加起来总有上百万英里的纽约血液神经系统,即早已埋藏在地下的淡水、蒸气、煤气、排污管道、电力电话电报电视缆线、火车地铁隧道……其中任何一个单独系统,都可以排在世界第一、第二。

就以一个次要的能源系统为例,如你家使用煤气,那我可以告诉你,这些天然气是从几乎两千英里以外的德州,通过直径三英尺半的地下管道,花上五天时间,才输送到你家的。

可以这么说,没有后台这些基本设施,不可能有今天的舞台纽约。

我们一般居民多半只是在搭乘地铁时,才有机会进入这个地下世界。要不然,我们最多也是在大街上穿过绕过地下冒上来的团团蒸气(不是因为管道破裂,而是在放气漏气),才觉察出纽约地下还有另一个世界。最极端的是因为地下世界某地某处发生断裂、爆炸、下陷,而影响到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才切身感受到它的存在。

我有的时候觉得,像最近五号大道19街的地陷,几乎是一种暗示,警告我们不要以为纽约的方便舒适,是理所当然。

不错,舞台纽约并不是最新的(其某些输水管道已有一百五十多年历史),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它至少具备了所应该具备的,而且多半要比其他国际都市更齐全。

当然,最佳舞台并不保证任何演员都能发挥最佳演技,可是它绝对提供了一个最佳演出场地,无须任何演员去额外担心舞台幕后的操作有误。就算偶尔地陷一两次,那也只能认了,这就是人生舞台。

这或许是为什么舞台纽约一直吸引着全美、全球的主角、配角、替角、龙套或任何有梦想的人。也或许是为什么这些明日之星,都希望能有机会在这个纽约大舞台上亮相演出。1998表演者,曼哈顿“南摆渡”大厅

街头表演

家住在纽约,就跟住在任何大都市一样,有好有坏。

坏的不提,太伤感情。而且,个人的抱怨和不幸,即使有人肯花时间坐下来听,所能给你的,最多也只是一杯茶和两行同情之泪。

然而,在这个往往冷酷无情的大都会,从初春到盛夏到晚秋,从哈林到华尔街、西城东城、东村西村,或在十字街口,或在路边一角之地,或在公园里外,或在地铁站内,总会有那么一个个、一群群的陌生天才,在以他们的最佳能力,来安慰我们的心灵。

我指的是冬天一过,曼哈顿街头上那些表演艺术家。

有的是独自一人,有的是一搭一档,有的是一组完整乐队,有的便装,有的戏装,而且,好像除了笨重的钢琴之外,什么乐器都会出现。总之,他们一个个、一群群,满怀信心、满怀希望,以街头为舞台,以路客行人为听众观众,来发挥和试验他们各方面的才华。

你可以说他们是在义务性地演出。无论你听完一首歌曲,或看完一场表演,你是鼓掌还是摇头,他们都会谢谢你的捧场。然而,以备万一,他们面前也总会有一个吉他盒、提琴盒、舞鞋盒、烂鞋盒,或一顶旧帽,在等候你我可能一时慈悲感动而丢进去的硬币纸钞。

你也可以说他们都是尚未出头的那种挣扎中的艺术家。旧帽鞋盒里的收入,或许仅够温饱,或许仅够杯酒支烟,但是无所谓,有你我这种活的观听众已经不简单了。更何况,无论你在街头表演莫扎特、猫王,还是迈克尔·杰克逊,你绝对可以得到立即的反应,无论是礼貌的掌声,还是更礼貌的犒赏。想想看,如果你是一位挣扎中的表演艺术家,你上哪里去找这种多少有点酬报的排练机会?

不要以为谁都能或敢如此面对个个都自命成熟老到的纽约客。你以为你是你那群亲朋友好之中唱卡拉OK唱得最好的吗?那你走上街头去试试看,一天下来,累死你不说,旧帽鞋盒里的零钱,够你买杯热咖啡,已经算你有本事了。

而且不要以为这些挣扎中的街头表演者永无出头之日,我就知道有好几位摇滚乐手、喜剧明星,是靠街头卖艺而被发现的。当然,我也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

在纽约住久了,我几乎养成一个习惯,只要路过一个街头表演者,我总会停下来欣赏片刻,而如果心灵稍被触及,也会丢进旧帽鞋盒琴箱一两块钱。这位挣扎中的街头表演艺术家或许因而可以享用一杯热咖啡,而我,在纽约这样一个往往冷酷无情的大都会,竟然从一位陌生人那里得到了茶与同情之外的两三分钟快乐……你还能说什么?1998街头表演,苏荷

苏荷世代 苏荷现象——一个旁观者的回顾

属于一个世代或一个现象,其主要角色首先是亲身参与的当事人,然后是因机缘而碰巧在场的旁观者。

这里所说的世代是狭义的,且具有特定使命的世代,时间不过二十几年。现象亦指一个无论其出现与存在均属短暂而局部的现象,其主角亦不过上百。至于因机缘而碰巧在场的旁观者,则不计其数,我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们到底在讲什么?总的来说,是指大约20世纪6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一批主要来自台湾的年轻艺术家,先后不约而同地到了纽约,来闯他们的艺术江湖。

具体地说,如果可以用一个人作为代表,那就是夏阳。是他于1968年自台湾经巴黎来到纽约,并在苏荷定居创作而开始,再又因他1992年离美返台,而结束了这个独特刺激的苏荷世代和现象。

这里以夏阳,而没有以比他早一年来纽约的韩湘宁为代表,一方面是夏阳年长德高望重,另一方面是韩湘宁至今没有离开苏荷。夏阳之来到和离开,因而更恰当地象征着苏荷世代和现象的兴起和消失。而在这不长不短的二十五年当中,前来纽约的台湾艺术家,不光是那些搞纯美术的艺术家,还包括几乎所有其他创作领域。苏荷世代和现象,因而算是这批以纽约的华人艺术家为主角的创作群的代号。

我之所以胆敢冒昧地将这批创作群和一个单纯历史事实命名为苏荷世代和苏荷现象,多半出于偏爱,也许由于大部分参与者是我的朋友。但除此之外,还因为在这个时间空间之内,纽约聚集造就了一大批杰出优秀的艺术家。而且,就像中国的前辈艺术家在20世纪前半期选择了巴黎一样,这又一批中国艺术家在同一世纪后半期选择了纽约。更确切地说,选择了才诞生不久的苏荷。

但是为什么在苏荷?又为什么这个时候发生?

四十年前的纽约,就算已自战后取代了巴黎而成为西方前卫艺术中心,也没有巴黎那样悠久的文化艺术传统。更何况,四十年前的苏荷,也绝不是蒙马特。60年代的苏荷,如果不是一片废墟,也极其荒凉无比。存在了上百年的轻工业区,因战后纽约的经济社会变化而没落。它当时非但没有“苏荷”这个大名,甚至于连正式名称都没有,只是笼统的意大利小区一部分,或曼哈顿下城两处摩天大楼集中地之间的“峡谷”(the valley),或因其密集的工业铸铁建筑(发生火灾,无可挽救),而被消防人员称之为“百亩地狱”(Hell’s Hundred Acres)。

曼哈顿闹市中一片荒原。没有商户,没有餐厅夜总会,没有生命。酒吧的话,也就那么一两家,而且绝不是你可以和情人约会的那种。难怪市政府一度几乎把这一带铲平,修一条曼哈顿下城高速公路。

但是,天时地利人和。就在这个生死未卜的关键时刻,纽约一小批寻找廉价工作空间的艺术家,发现了这里一幢幢又高又大、空无一人的厂房(lofts)。问题是,这一带属于政府划定的工业区,不得居住。但是法律归法律,每月一百多美元房租即可占有五千平方尺高大空间,对这批挣扎中创作的艺术家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就这样一个接一个,这批双重前卫——艺术前卫加开拓前卫——还是偷偷地搬进来了。垃圾要偷偷地倒,晚上灯光不可外露。

不知不觉,这个百亩地狱变成了一个渐渐引起艺术界注意,但完全非法居留的艺术家殖民地。

有了这个既成事实,市政府也就顺水推舟,做了一个聪明漂亮的决定,改写了都市区域法,规定艺术家,但只能是艺术家,可以在此居住创作。不少大楼门前于是出现了一个个小牌,“Artists-in-Residence”,意指“内住艺术家”。它不单表示艺术家可在里面合法居住,而且提醒消防人员,救火先救人。街头表演,苏荷

这还不算,市府官僚又灵机一动,为了行政方便而套用伦敦真正的Soho区,而将这片位于好斯顿街(Houston)以南的二十几个街段,取名为“好斯顿之南”(South of Houston,简称SoHo)。从此,“苏荷”1上了地图。

60年代差不多是波普艺术取代了抽象表现主义而成为艺术又一新潮的时刻。苏荷不但刚好配合普艺的兴起,并且因而逐渐取代了上城57街多年的艺术大本营,成为这个新潮的中心。

苏荷这段期间给外地艺术家的感觉是,这里有机会、有活力、有同志。这里可以观摩试验。这里是前卫。

这也正是为什么早期来自台湾的艺术家选择了苏荷,而那些先去了法国的台湾艺术家,则因巴黎学运动乱,生活困难,同时也可能已风闻纽约出现了苏荷这个新气象,才来纽约去闯他们的艺术江湖。

1972年,我因工作由洛杉矶来到纽约,才开始经验苏荷,也开始接触到纽约这最早一批台湾来的艺术家。

我先暂住苏荷以北的“诺荷”(NoHo)陈昭宏家。他当时刚从巴黎来到纽约,娶了我的外甥女,并放弃建筑而投入艺术创作。

70年代初的纽约华人艺术家为数不多,只有一小圈人。只要你参加过他们一两次展出,或他们一两次聚会,你差不多可以碰。

现已通用的中文称法,但读音有欠准确,另有人读为“索霍”、“苏豪”、“叟后”。到全部人马。是在这种场合,我与当年师大同学韩湘宁和廖修平再度相逢。

这较早一批在苏荷一带定居创作的先驱,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像韩湘宁、庄喆、马浩、姚庆章、黄志超、秦松、李茂宗、曾富美、柯锡杰、李小镜他们,直接从台湾来到纽约。而如夏阳、江贤二、廖修平、谢里法、陈昭宏、钟庆煌等人,却绕道巴黎。朱礼银纽约土生土长;费明杰来自香港;刁德谦、丁雄泉、梅常、蔡文颖,则远在50年代或更早即直接从内地,或经香港来到纽约。

但除了这些绘画雕塑摄影家之外,还有不少其他领域创作者在此奋斗,像江青、叶清、徐克、陈学同、林怀民。而当时内地艺术家尚未登场。

总之,苏荷有点像是来自各地华人艺术家的梁山泊,就算他们未曾想到要搞艺术革命,这批英雄好汉也至少设法站在前辈巨人的肩膀上,寻找新的艺术方向。

几乎每个艺术家都在苏荷及其附近找到了宽大无比的工作空间,都乐意向外地来者打开他们的画室之门。而无论远近访客,非但不抱怨多半要爬几乎笔直的五层楼梯才能登堂入室,反而觉得不去爬这要命的五层楼梯,不算是尝到了苏荷艺术家的生活。

当时我们每个人都比现在年轻三十岁,正是工作不忘享乐的年纪。因而不难想象,无论为哪位画家的展出,舞者的演出,生日年节,或为任何莫名其妙的理由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可以说是轮流不断。苏荷最老的一家餐厅酒吧O.K. Harris,苏荷艺廊先锋,苏荷西百老汇

70年代中,我去了一趟非洲,三年之后回到纽约,全家住进了江青在苏荷的舞蹈工作室,然后出门一看,发现苏荷变了。

又一批港台艺术家来到了纽约(司徒强、卓有瑞、杨炽宏、李秉、薄茵萍、谢德庆、曹志漪、郭孟浩、钟耕略),画廊好几百,商店餐厅酒吧,几乎一家接一家,连周末的艺廊观众都比以前年轻时髦漂亮。苏荷热门了。

也住不起了。因而迫使我反而赶上“翠贝卡”(Tribeca)的萌芽,买下了一户双层空间,相隔苏荷仅有一条街,步行可到大部分艺术家朋友的工作室。作为圈外的旁观者,这倒是一个不远不近的理想距离。

如果说这个从废墟中诞生的苏荷不是当年的蒙马特,那以苏荷为中心的这群华人艺术家,也说不上是波希米亚人。不错,他们都有“艺术”这个共同使命感,且已在个人创作上,及在纽约艺术界,找到了他们各自的艺术壁龛。但是他们并没有像当年波希米亚人那样逃避四周中产社会及其布尔乔亚生活方式。

他们都非常之认真冷静。除了创作伟大艺术这个梦想之外,也少有其他幻想。他们都非常现代,也具体表现在他们的艺术观和人生观上。他们绝不是那种自我隔绝于世俗社会、只追求自我表现和自我发现或以艺术为终极自由、最后解脱的天真“浪漫派”。当然,也或许有一两个例外。

他们一个个都结婚了。这些艺术家非但没有躲避婚姻家庭责任,有的甚至于结了又结。

固然不少艺术家仅靠创作即可生存,也有些因家中富有而无须担忧,但仍有一些还需全时半时工作来维持生活。他们都算是当时所谓的“工作艺术家”(Working Artists),即以创作和兼工为荣。而且不错,也有少数家庭洗手艺术江湖,去闯正在走红的地产江湖,纽约的艺术江湖显然不太好混,在多元文化仍处于理论阶段的70年代,华人艺术家或许尤其需要具备艺术才华之外的另一种才华,方能登峰造极。就像西方19世纪那首讽刺诗所说的:名人庙堂等候室,人多且杂。入堂之门有两道,一个上面写着“推”,一个上面写着“拉”。

没有几个欧美,更不要说亚洲艺术家,具有这种天生的“推拉”本领。更几乎没有任何艺术家,在这方面可以比得上那位老画“可乐1瓶、罐头汤、梦露、Jackie和猫王”的白发小子,混得那么出名发财和独霸。

当然纽约不只是他。纽约,作为西方艺术中心的地位,也受到了公认。我1976年正在巴黎,刚好赶上“蓬皮杜艺术馆”落成开幕,而其首展主题即点出了西方前卫的交接,“巴黎——纽约——巴黎”。这不但表明前卫已自巴黎转移阵地到了纽约,而且反方向影响到现代主义诞生之地。1

Jackie即肯尼迪夫人。《新土》(1978——1982)杂志封面。右至左:蔡文颖、韩湘宁、司徒强作品,纽约地铁和时装特刊

随着苏荷地区的变化,这一带的华人艺术圈,以及纽约华人文化圈,也都扩充了、多元化了。一个新现象是这里出现了一些内地艺术家,像陈丹青、张宏图、艾未未、袁运生。他们也都经常进出苏荷艺术圈。但是还有另一个具体见证,就是1978年至1982年,苏荷有了一份自己的华文刊物,《新土》杂志。

这虽然是一份偏重时事的综合性月刊,但其总部设在苏荷,其发行人陈宪中更乐于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在苏荷金色年代存在了将近五年的《新土》,不但访问报道了无数前来纽约的两岸三地文化人士,而且不忘前辈,也介绍过朱沅芷的生平及其作品、江文也的生平及其纽约友人举行的作品发表会。

但是这究竟是份当代刊物,何况又在苏荷,当然不会忘记这里的当代华人艺术家。光是上过封面的就有蔡文颖的电动雕塑、江青舞蹈、柯锡杰摄影、尊龙演出(黄哲伦[David Henry Hwang]首部外百老汇戏剧FOB[Fresh off the Boat,“刚下船的”])。同时还刊登过谢里法的短篇、刘大任的长篇,秦松、贝岭、杨炼的诗作,以及无数经常性的艺术评论。

至于封面或专题介绍,至少有过姚庆章、刘国松、廖修平、费明杰、夏阳、朱铭、韩湘宁、陈昭宏、司徒强……不过必须在此坦白身份,我曾任该刊编委,并且和杨炽宏合编过两期特刊。

毫无疑问,属于这个苏荷世代和现象的,绝不只是前面提到的那些艺术家。另外还有一批又一批艺术工作者(绘画、舞蹈、设计、写作、建筑、时装、电影、舞台、音乐……),或曾在此时此地研读工作,或仍在纽约定居创作。他们都是这个世代和现象的参与者:郑淑丽、木心、周之文、崔明慧、周龙章、裴在美、叶永清、冯明秋、曹又方、胡因梦、马汀尼、黎国媛、平珩、罗曼菲、陶馥兰、王正方、胡乃元、韩枫、罗大佑、陈锦芳、关晃、赵春翔、曾仕猷、沈明琨、梁贻凡、黄荣禧、赵冈、张树新、翟宗浩、樊洁兮、梅丁衍、薛保瑕、许自贵、钟明德、郑培凯、金恒伟、杨泽、冯光远、徐惟玲、黄承令、涂平子、胡德伟、林洲民、李伟珉、严力、陈张莉、瞿小松、周龙、陈怡、谭盾、李安、黎明柔……

大概是90年代初吧,领了二十多年风骚的苏荷,开始为其盛名所累。光是当年一万美金五千平方英尺现在两百万,就足以把所有挣扎中创作的艺术家拒之在外了。考虑到当初是这类勇敢的艺术家开拓创造了苏荷,并给予它以生命力和创造力和吸引力,而今天恰恰是这类艺术家无力在此生存创作。再考虑到自90年代起,前卫艺术似乎有了不止一个山头,那苏荷作为前卫中心的位置也就难以保持了。

一向追随新潮艺术的苏荷画廊早已得风气之先而另觅水草,渐渐北移到了“雀儿喜”(Chelsea)。十年下来,就其两百多家画廊的现况来看,已将这片类似60年代苏荷的工业区,开拓成为纽约最新的艺术阵地。

那今天的苏荷呢?还住在这里创作的是那些有幸早已拥有空间的艺术家,或已有身价的艺术家。但是它已经无法再吸引、孕育、造就新一代的艺术家了。逼走整批画廊、乘虚仗财而入侵的是一家比一家昂贵的时髦名牌连锁商品店。今天,苏荷变成了一个高级商业消费观光区,纽约一日游的重点站。

但是无所谓,苏荷已经成功地带动了一个潮流、一个时代,使命完成。而就苏荷华人艺术家来说,也起码在台北市立美术馆1991年举办的“台北——纽约:现代艺术的遇合”特展,得到了确认。想想看,20世纪上半期前往巴黎那批中国艺术家,似乎没有几个和当时已经如日中天的现代主义挂钩,而20世纪下半期来到纽约的这批华人艺术家,则不但和现代最新艺术潮流接上了轨,还作出了贡献。再想想看,有作品参加“台北——纽约”特展的十七位艺术家之中——陈昭宏、陈锦芳、秦松、卓有瑞、庄喆、钟庆煌、韩湘宁、夏阳、薛保瑕、黄志超、廖修平、梅丁衍、司徒强、杨炽宏、姚庆章、谢里法、陈定祥——几乎全部都是曾在仍在纽约创作、属于苏荷世代和现象的艺术家。

也许夏阳十年前即感到苏荷的大势已去,或许他觉得需要改变生存空间才能继续创作,当然也可能出于和艺术无关的理由,反正,他决定了回台湾。夏阳(左),作者(右),北投工作室,台北,1994(作者提供)

纽约华人文化圈为他举行的一个个饯行宴之中,最热闹的一次是在韩湘宁家,总有一两百人,圈内圈外的朋友几乎全都来了。大家都吃得很好、喝得很好、玩得很好、乐得很好(几乎像二十年前),而且也都在为夏阳祝福。只是今天回顾,那天晚上的聚会,真有点像是这个苏荷世代和现象的最后晚宴。

历史会评价这个世代参与者的成绩和成就。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只能感到,无论今后有多少又一代杰出优秀艺术家来闯他们的纽约江湖,只因时代和潮流和苏荷的改变,就再也不可能出现这样一个世代和现象了。而旁观者的庆幸是,在这个世代和现象发生的时候碰巧在场,目击到我这些朋友在苏荷的奋斗,以及他们在纽约留下来那浅浅的足迹,和那深深的脚印。2001

良心基金——天真?(是的)内疚?(肯定)可爱?(哈!)

这几个月来,引起全世界注意的美国丑闻接二连三地未曾停过,比电视肥皂剧还精彩,比成年人电影还过瘾,比通俗小说还有意思,头版新闻比娱乐版更娱人。

总统的安全顾问和他那位“兰波”型的上校,“欺”上瞒下,私售军火给一个敌对国家,然后又利用这笔见不得人的钱去支持一股反抗军来颠覆另一个“不友善”国家的政府,而且在补给飞机回美国的时候,又载满了毒品,黑市销售,为他们的秘密非法活动提供经费。

满口不得违犯“十诫”的一些全国性教派,不但骗善男的钱,还骗信女的身。

保护美国大使馆安全的陆战队士兵,不是为了意识形态,而是为了钱与性,心甘情愿地中了苏联女特工的美人计,出卖国家机密。

华尔街身价千万的证券商,利用非法获得的内幕机密情报,赚取暴利。好几个已经进了监狱,其中一人(是他与政府合作将案子抖了出来)被罚了1亿美元。他当场就开了张支票给政府。不用替他担心,谢谢你,他还有4亿美金在户头里。

大学体育主任,为了吸引中学(美式)足球甲级选手,在请他们周末参观校本部的时候,不但私下以钱收买,还找女生陪他们过夜。

就连地方性的丑闻,也都上了世界各地报纸的国际版。纽约市政府的集体大贪污,好像除了市长一人是清白的以外,纽约市政府的二十几位领袖人物,全部判刑入牢,还有一人畏罪自杀,另外一人贪污贪得赏司机小费的时候,一给就是5000美金……

够了吗?是在这样一个为名、为利、为色、为权、为势而不顾一切法律(更不要提道德),去干他们自以为其聪明无比的勾当的背景之下,我注意到了一则消息,让我轻轻松松地舒了一口气,就像在一个炎热闷湿的酷夏傍晚,突然吹来一阵凉凉的清风一样。

我也是上个月才从报上得知美国联邦政府居然有这样一个安排。这个安排是指,美国财政部远在1811年就曾设立一个账户,专门为那些一生之中,不论何时何地,出于任何理由,任何动机,或多或少,一次或数次,无论在什么方面,曾经欺骗过政府,但后来有所觉悟,良心发现,而自动地向政府交回所欠的全部或一部分非法收益的美国人而开的账户,叫做(美国人真会取名字)“良心基金”(Conscience Fund)。

就算你看了上面一段的解释,可能你还是搞不清楚这个“良心基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个概念太新奇了),所以让我先举几个例子。

有个美国人去年给财政部写了封信:“……我(在一个专栏上)读到有关你们的‘良心基金’的消息。随信附上两百美元,这是因为当我做政府职员的时候曾经请过一次病假,可是那次我没生病……”

另外一个人说:“这张1300美元的支票是为了偿还我从1962到1967年在海军服役的时候所偷的工具和其他东西……”

还有一个人要求政府接受他的钱,因为他用了两张已经用过的邮票去寄信……

天真?是的。内疚?肯定。可爱?哈,可爱极了。

我想美国人的这种可爱,中国人很容易感觉到,也多半都同意。美国人的这种内疚,也还容易接受,除了丧尽天良的人之外,都可以体会出这种心理。我们每个人一生之中也都有过不晓得多少次这样的内疚。只是,我猜,大概只有美国人会天真得因为没病请了病假、重用了两张已经用过的邮票,而将钱还给政府。

我觉得这种天真不是我们一般以为的天生的天真,也不是所谓天真无知的天真,更不是老天真的那种天真。我还觉得尤其是中国人更难了解美国人的这种天真。我并且觉得美国人的这种天真,与其说是与人性有关,不如说是与他们的法律传统和精神更有关。是这一点,才使没有什么法律概念的中国人几乎轻视地嘲笑美国人的这种天真。而在这个意义之下嘲笑美国人天真,其实是在笑美国人笨,至少没有中国人那么“聪明”。

可是,就算我们承认,美国人,一般来说,比中国人天真,那天真得像没病请了病假、重用了两张用过的邮票,而将钱还给政府的这种美国人也真是没有几个。“良心基金”1986年收到的“良心钱”打破了那个账户自1811年设立以来任何一年的纪录,但也只不过才38万美元而已。如果再考虑到“良心基金”这176年的总收入也只不过才570万美元的话,那良心发现的美国人平均每年也只不过才交还给政府3万多美金而已。相比之下,教棍、贪官、奸商们吞起钱来,却动不动就是几百万、几千万、几万万。

这么看来,美国人也在逐渐失去他们的天真,而变得,照我们的说法,越来越聪明了。不过我们还是可以放心,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超越我们可不是像骗个几亿美元那么容易就办得到。像我们这种聪明是需要文化和历史做后盾的,而一谈到文化和历史,那我们绝对可以高枕无忧。别忘了,这方面我们已经领先了五千年。1987

吸烟者的悲歌

大约一个多月以前,不知道是出于哪位无名善意人士的关怀,我收到两本(分别寄到家里和办公室)关于“二手烟”祸害的研究报告。

称其为研究报告可能有点小看了它。它毕竟不是一个小研究生的论文。它的出版者是美国环境保护局,负责撰写的科学家不下数打,其内容之学术、之专门,我想只有他们的同行才能看得懂。光是目录就有八页,厚达一英寸以上,重几达一英磅,三百多页,一百多个图表,外加数打方程式。其标题《被动吸烟导致的呼吸健康影响:肺癌和其他病症》,以及其内外形象之令人望而生畏,绝不亚于不吸烟的人如何看待二手烟。我告诉你,我差点戒烟。

差点,可是没有。今天,尤其在美国,像我这样吸烟的人,应该算是最受压迫的少数了。

如果你们看过好莱坞老电影的话,你们应该发现,五十年前、四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于二十年前,银幕上的美男美女、英雄坏蛋、骚客荡妇,从艺术家到政客,从蓝领到白领,从上流社会到黑社会,几乎大部分都吸烟。那个黄金时代,点支香烟是成熟、潇洒、帅、摩登、时髦、见过世面、混过江湖、历尽沧桑、有思想、有灵感、热闹、疯狂、孤独、无奈、痛苦、绝望、爱情、恋爱、失恋……也就是说,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切经历感受的一个外在表现。我问你,譬如说,你们想象那个时期的电影里的男女主角,在做完爱之后,至少其中之一,能不点一支烟吗?

那个时候,直到只不过二十几年前,你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从飞机到火车到长途巴士到餐厅到戏院到办公室,甚至于到医院,也就是说,任何地方都可以吸烟。尽管自从哥伦布将美洲印第安人吸了千百年的烟草介绍到欧洲之后,就一直有人从宗教上、道德上,还有从健康的观点反对吸烟,可是直到60年代中才出现一个反吸烟运动。它们的声势不但越来越凶,而且终于找到了一个最有效的反对手段——法律。直到1972年,美国卫生局局长公开宣布,非但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也是健康危害物。之后几年,全美五十州,90%以上都有了禁止在公开场所吸烟的立法。吸烟者的悲歌不但开始,而且是四面悲歌。

而且我们完全无力反击。虽然大部分吸烟者都不承认,但许多吸烟者都多多少少有点内疚,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周围受影响的人。这正是为什么反烟派和反二手烟派如此振振有词。最近加州甚至于要修正已够严厉的立法,就是除了本人私室之外,禁止在任何地方吸烟。这表示说,就算你有一家私营商店,你连在你自己的私人办公室,哪怕独自一人,你点支香烟也是犯法的。我的老天!反烟派的这种政治上正确、道德上优越的态度,更不要说行为,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另外,在他们四处游说之下,尤其正当今天美国经济之不景气,真有可能把已经相当可观的香烟税增加一倍,以至于每包香烟可以高达五块美金!这不但是道学家所惯用的烟酒“罪恶税”的手段,而且是反烟派双重战略的另一路军。先立法,再加税,左拳打不死你还有右拳!

反烟派知道在美国或任何自由民主国家,不可能以法律彻底禁烟。以前曾试过彻底禁酒,但酒未禁成不说,反而禁出来一个有组织的黑社会。因此,上面提到的加州吸烟法修正案,从个人权利角度来看,实在令人感到不安。不过,我相信还是常理会占上风。我记得大约十年前,旧金山一批清洁狂硬要通过法律来禁止唐人街的烧腊店将全只半只烧鸭露天挂在窗前,太不卫生了。结果,当时一位州议员,后来(因此?)当了市长的阿诺斯先生提出一项法案,宣布烧腊店在窗前挂烧鸭完全合法。

但是反烟派可比加州那些清洁狂的势力大多了。最近,他们又打了一次胜仗,就是我一开始所提到的那部美国环境保护局出版的研究报告。这部巨著声明,美国因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每年高达三千!

这部联邦政府研究二手烟祸害的著作是去年12月出版的,至今已经半年了。我至少在一般刊物上还没有看到任何文章提出任何反对看法。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大众媒介上听到或看到所引用的数据,即美国因二手烟而死的人数每年高达三千的时候,都不加考虑而自然而然地接受这是铁一般的事实。直到今年4月中,我才在《纽约邮报》读到一位客座专栏作家(约瑟夫·帕金斯)写的一篇反驳的文章。

帕金斯首先表明他本人不吸烟,但当他看到吸烟者近年来所受到的打击的情况,连他都感到同情(谢谢)。他提出的反驳,对吸烟者来说可更加温暖。他说他看过环境保护局出版的研究报告,并且指出三千名非吸烟者因二手烟而死亡这一点。但是他认为,这是一个利用坏的科学来证明政治上正确政策合理的一个明显例子。他提到环保局审查了十一项美国研究,对象是吸烟者的配偶,而在其中十项,研究人员没有发现肺癌在统计上有任何显著增加,只有一项研究证实确有增加,而环保局正是以那项研究作为被动吸烟是危害健康的根据。他最后说,不错,吸烟不卫生,但二手烟的致癌危险充其量也是微不足道的,如果各个州政府根据此一似是而非的科学证据来禁止吸烟,实在对全美将近五千万吸烟者太不公平了。谢谢!

我必须承认,我也看了那一章,但我完全没有看懂,太专业了。所以我只能假设帕金斯所公开声明的不无道理。我还必须承认,我对他一无了解,他甚至于可能是美国烟草工业的代言人。可是,他的文章出现至今也有一个半月了,我也没有看到或听到环境保护局的公开答辩或驳斥。

至于我,我可以向你保证,在像纽约(或洛杉矶、台北、北京、曼谷、墨西哥城……)这样的大城,空气污染到不吸烟的人也等于每天抽半包的地步。再如果你生活在曼哈顿,每当你等红灯过街,你所吸进前面任何一辆汽车排出来的废气,相当于……相当于你一年所吸进的二手烟。

最后,这是我,作为一个吸烟者,给所有人的劝告:不吸的话,不要开始。吸的话,可戒就戒。不戒的话,别在儿童孕妇面前吸。盗亦有道!1993

好莱坞之梦

虽然当年我在北平、天津、重庆,就已经跟着大人去看美国电影了,例如像,让我提几部还记得中文片名的老电影,《大盗杰西》《神枪手》《魂断蓝桥》《东京上空三十秒》《北非谍影》《反攻缅甸》《侠盗罗宾汉》《出水芙蓉》《钟楼怪人》《乱世佳人》……但我是在50年代开始进入青春期的时候,在台北的西门町,才真正地迷上了她,每个星期看上三四场,宁愿逃课也绝不肯错过哪怕是一部三流的片子。如果照(好像是去年)法国文化部长所说的,而且后来又因此公开道歉,好莱坞电影是“美国文化帝国主义”,那我可以说,自从我明白了为什么米高梅那头雄狮要在电影开始之前吼叫几声之后,我就被征服了。

虽然后来在日渐长大的过程中,接触到了日本电影、意大利新写实、法国新浪潮,还有瑞典和印度那两位大师的作品,以及杂七杂八的各种其他片子之后,我也曾不时对好莱坞产生过不同程度的怀疑。但是现在看来,总的来说,我觉得我仍然算是美国电影的忠实观众,尽管我最近一阵子反而很少看了。《红河》(Red River)剧照。牛队出发前,左至右:John Wayne, Montgomery Clift, Walter Brennan (来自网络)

我好早以前就发现,非美国观众之中,大多数都像我一样迷。当然也有些人像那位法国文化部长一样敌视,而且也有不少人好像并不把好莱坞电影看在眼里。可是不管是谁,也不论他的反应是什么,他们几乎都有意无意地把好莱坞与美国画了一个等号。换句话说,他们对好莱坞的喜怒哀乐,差不多相当于他们对美国,或美国文化,或美国生活的喜怒哀乐。

画这个等号是很自然的,而且尽管一定会有例外,但可能比人们所想的更为接近事实。在美国以外无论任何地方看了几年好莱坞电影之后第一次来到此地的人,往往发现,不论有多少莫名其妙的疑问需要解答,但这个社会和其中生活的人,也并不是那么陌生。他同时会发现,看了几年好莱坞电影要比他看了几年美国小说更容易至少初步认识这个社会。即使考虑到有太多的好莱坞片子只是非常表面或片面地反映这个社会,即使好莱坞多年来拍片的一贯原则一直是要讲一个“有快乐问题的快乐人物的快乐故事”,也还是这样。

美国当代史学家施莱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Jr.)曾经说过:电影是美国起了真正作用的唯一艺术。把美国在戏剧、绘画、音乐、雕塑、舞蹈,甚至于可能还有诗和小说方面的贡献勾销掉,那全世界的成就只不过轻微地失色。但是没有美国在电影上的贡献却是不可思议的。电影一直是美国想象力最有效用的工具,此一事实即更加表示电影是有话要说的,不光是关于美国生活的表面,而且还有美国生活的奥秘。

一点也不错。我还记得,当我在非洲一家漆黑的电影院里看完了Taxi Driver之后,我差点不敢回美国。

好莱坞电影是美国文化的主要部分似乎早已不在话下,虽然它作为一种艺术却因为它从一开始就太受人欢迎了、太娱乐性了,而直到最近才被确定,尽管它一直有“大众艺术”的称号。因为有了这种承认,所以现在好莱坞电影的所有方面,从它的艺术方面到商业方面,从横的方面到直的方面、总的方面、局部方面,以及从其他各学科角度的方面,你都会发现有看不完的文献。我身边有一本1970年出版的关于电影与社会的著作,光是作者所开列的参考书目,就有一百三十七页!

可是对于像我这种年轻时代就成为基本观众的人来说,无论是当年走进台北西门町一家电影院,坐在黑暗之中看Viva Zapata,High Noon,Rebel without A Cause,还是今天走进纽约时报广场的一家电影院,坐在黑暗之中看Kiss of the Spider Woman,Pale Rider,Back to the Future的时候,我们不需要,也未曾想到要接触这些文献。我们认为好莱坞电影就是为我们这些人拍的。我们在黑黑的电影院里,真的被带进了好像是梦一样的世界,经历着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永远不会遭遇的体验。我们都接受了好莱坞为我们制造的这个梦。我们都把银幕上的人物和影像、电影的故事和主题,慢慢变成为一个象征,反而忘了这些象征本身却又是好莱坞根据我们一般人的梦想所编织出来的。好莱坞制造的这个梦,其实就是美国梦。《红河》(Red River)剧照。牛队途中(来自网络)

好莱坞,不管它在哪里(但绝不在今天洛杉矶的好莱坞区),本身就是美国梦的一个象征。多少年轻男女,眼睛亮亮的,在做这个打进好莱坞的美梦,希望像当年拉娜·特纳(Lana Turner)那样,在好莱坞日落大道一家冷饮店喝汽水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一夜成名。不管这个小故事是真是假,是真的话,她实现了她的梦想;假的话,那这又是好莱坞制造的另一种梦,但仍然是美国梦。可是这个制造梦的大工厂在制造过程中却是清醒的,或者也许应该是清醒的,因为它也不时会制造出像几年前的Heaven’s Gate那样的噩梦,将整个一个电影公司拖垮。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也正是做美国梦所要求你冒的险、付出的代价。

既然好莱坞是一个造梦工厂、一个大工业,那其生产目的首要是赚钱。既然它生产的是梦,从市场角度来说,这个梦必定是大多数人需要做的梦,于是好莱坞拍电影的一个普遍真理就是寻找这个大多数人的一个“公约数”,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往往找其“最低公约数”。不少人指责好莱坞大部分产品庸俗、肤浅、无聊、幼稚的原因就在这里。这是不需要任何人来为它辩护的,连它自己都不否认这一点,而且如果真赚了钱,还引以为荣。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好莱坞,与此同时,却又能够一再不断推出具有艺术水平(而且赚钱)、具有创造力而且在主题、演技、编剧、导演、制作方面具有突破性的伟大经典作品,像,让我再稍微提几部电影:Citizen Kane,My Darling Clementine,The Grapes of Wrath,The Best Years of Our Lives,On the Waterfront,Some Like It Hot,Shane,Easy Rider,Bonnie and Clyde,2001:A Space Odyssey,The Godfather……我看只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就是,如果实际创造电影的艺术家们不具备应有的才能,或懒于进行艺术上的斗争,而只求混口饭吃,那就可以想象,电影公司的最终目标——赚钱——就变成拍片的唯一目标了。

尽管好莱坞电影在最早时期是专门为美国社会最底层人民拍的,是穷人的主要娱乐,但随着美国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阶级差别小了很多,把上面一些人拉下来一点,再把下面更多人拉上去一点,而出现了数额庞大的中上、中中、中下阶级。当年老福特就是要为这一大批人才搞出来流水线生产,使家家能有部汽车。好莱坞后来也是为这一批人拍电影。不难想象,其理想和价值观也都反映了这批人。无论是悲剧、喜剧,无论是音乐片、警匪片、喜闹片、战争片、西部片、爱情片、侦探片、文艺片、恐怖片,差不多都是这样。我们不能以太多人所指控的观众“逃避心理”来解释为什么好莱坞,在美国、在全世界任何可以放映的地方,是如此之受观众欢迎。我猜他们欣赏的,除了故事、情节、演技(或明星)、导演、场面、效果之外,除了欣赏(模仿)各个角色们的打扮、化妆、发型、言行、举动之外,我猜他们还在不知不觉之中欣赏美国梦。

一部公认的好莱坞杰作,导演Howard Hawks1948年推出的《红河》(Red River),可以说是个好例子。我是50年代初(中?)在台北第一次看,非常喜欢。对念中学的一个小男孩儿来说,英雄(明星)的造型、拔枪射击的技术、决斗、美女……都具有无比的吸引力。几乎任何西部电影及其英雄,《红河》当然也不例外,所表现出来的自由传统、个人主义,和有机会凭本领闯天下的精神,也会令当时像我们这批小孩子半知半解地向往。来到美国之后,好像又看了几遍,逐渐发现电影要说的话,不只是当初吸引我们的一个精彩、紧张、动人的故事。它还有更广的一面,作为电影的基础。《红河》是讲一个由John Wayne主演的牛仔,和他多年前收养的义子(Montgomery Clift),二人白手起家,十几年下来,在美国西部得州建立了一个大牧牛王国。他们有的是牛,但附近没有牛肉市场,因而赚不到什么钱。在求生存的情况下,他们决定向外寻找市场,才首先开辟了历史上重要而且有名的Chisholm Trail,将一万多头牛,不远千里,花了三个多月时间,赶过“红河”,赶过平原,而且有好几个人付出了生命代价之后,才送到有了火车通行的阿比林(Abilene),堪萨斯。这样才能将一头头牛转运到芝加哥,再销售到东部市场。所以说,《红河》讲的是美国如何赶走了印第安人、赶走了墨西哥人,才有机会开发西部,然后又如何使一个当初只能养牛的得州,走上了市场经济道路。这才是牛仔、英雄、美女、枪支、决斗这些小故事后面的大框架。但50年代台湾一个没有放过一天牛的中学生,又怎么能够看出这一点。

这是好莱坞制造的一个最好的梦……自由、个人主义、白手起家、创业机会、自由贸易、市场经济、资本主义——而且成功了!——这不也正是美国梦吗?即使在今天,在每个人都高喊“日本第一”的今天,世界各地之所以还是一直不断有人想来美国,不也正是想来这里实现他们的美国梦吗?我猜他们多半一定有人像我当年一样,从小就心甘情愿地中了好莱坞的毒了。1985

迪士尼的乐园

四十年前,我曾在美国洛杉矶海边的太平洋乐园(Pacific Ocean Park)打过一次暑期工。那是一个即将没落的老式游乐场,虽然也有各式各样的rides(机动游戏),还有我打工的海洋马戏班,但无论是规模、设计、工程科技、环境规划还是企业管理方面,都远远无法和不久就取代了它的迪士尼乐园相比。可是那三个月的暑假经验,却让我稍微体会到一点点这类娱乐场所的台前和幕后。

为市民、村民、百姓提供一个吃喝玩乐的所在,自古有之。但就近代乐园历史来说,到了华特·迪士尼在20世纪中创建他的乐园的时候,游乐园也已经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远在1766年,维也纳就建立了占地两千英亩的Prater(普拉特)游乐园,它不但在君权时代就相当自由地开放给各阶层居民,而且在1896年还筑起一个以人力推动的“天轮”,这是今日ferris wheel(摩天轮)的前身。

那个时候,工业革命初见曙光,其有限成果尚未渗入到游乐场所。人类活动仍以人力、兽力、风力、水力为主。但之后两百多年,蒸汽机、铁路、电力、汽车、飞机……一一先后问世,乃至今天的电脑国际网络。科技进步彻底改变了人的生活,也把世界变小了,并为全球化打开了一面机会之窗。作为人类活动一环的游乐园,几乎立刻抓住了科技发展的成果,带你上天下海,带你穿越过去、现在和未来,还带你遨游虚幻世界。

19世纪末开放的纽约Coney Island(康尼岛)游乐场,周末一天可以吸引一百多万人次。20世纪初开放的洛杉矶太平洋乐园,红了半个世纪。第一次大战前后,光是在美国,竟然就有两千多家游乐园。但这一切,在今天看来都是游乐园的史前史。

1955年,整整半个世纪之前,华特·迪士尼在洛杉矶南郊Anaheim(安那汉)橘林之中打开了他的乐园城堡的大门。这是一个历史时刻,是这位天才扭转了游乐园的乾坤。在给了世人米老鼠、唐老鸭,在好莱坞建立了他的卡通电影王国之后,他的梦想是创造人间乐园。五十年来,他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地实现,迪士尼乐园先在加利福尼亚州走红,然后轮到佛罗里达州,接着进军东京和巴黎,然后登陆今天的香港,而这只不过是他那魔幻帝国的一支部队。你当然可以说这是帝国全球化的具体表现,但这未免只看到了台前,而忽视了幕后。

华特·迪士尼为了实现他这个梦想,特别创造了一个新名词——Imagineering(幻想工程,即imagination+engineering)。迪士尼乐园正是这幻想加工程的最佳表现,或可换个方式说,迪士尼乐园是这个浪漫与现实的最佳结晶,或可再换个方式说,推动迪士尼乐园的主力,也正是推动任何企业全球化的主力——你的想象力加科技文明。

然而有意思的是,迪士尼乐园一直是西方知识分子嘲笑、讽刺、批评的对象,说这不是美国,只是华特·迪士尼认为的美国,说它太消毒卫生,说它是通俗文化;说它永远天真无邪,说它远离现实世界——没有犯罪,没有污秽,没有贫困,也见不到少数民族、移民、同性恋;说它是彼得·潘(小飞侠)的Neverland(梦幻岛或新乐园)……

其实这一切恰恰是华特·迪士尼的梦想。这梦想的最佳表现,以我唯一去过的洛杉矶迪士尼乐园为例,是它的Main Street,U.S.A.(美国大街)。

在“美国大街”上那20世纪初期的街景,那市府邮局、火车站、救火站、冰棍店、药店、理发店、糖果店、电影院……不要说早已不存在,事实上,好像从来没有如此光明、宁静、美好地存在过。

这是好莱坞制片场搭建的布景,它只给你一个印象和感觉。这条“美国大街”是让你逃离外面世界的丑陋、痛苦、创伤、杂乱、险恶、挣扎而铺造的。它怀念一个理想过去,追求一个理想的未来。这就是华特·迪士尼的梦,而他这个梦其实就是吸引着千千万万前来新大陆的人的美国梦。

可是这条大街所吸引的又何止是贫苦移民?当洛杉矶迪士尼乐园开放之后没几年,发生了两起不大不小的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不大不小的启示。

一是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在1959年访问完美国,回到莫斯科之后大发脾气,说行程是如此之紧张,以致无法安排他去迪士尼乐园参观。二是日本裕仁天皇1975年亲善访问美国,返回东京之后表示,他此行最大收获是在迪士尼乐园和米奇老鼠握手。

唉!难怪日本不久之后即成为经济大国,也难怪苏联帝国早晚解体。这一东一西、一左一右的“二战”、“冷战”代表,原来都在向往迪士尼乐园的美国梦。

现在回看,这个美国梦不就是西方资本主义全球化吗?讽刺的是——不,有意思的是——发达国家之外,今天拥抱全球化的,几乎都是曾经一度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或一党专政的发展中国家,而反对全球化的声音和愤怒,却大半来自西方资本主义培育出来的子女。

还是回到浪漫现实吧。

今天去香港迪士尼乐园的游客,百忙中偷闲,应该尽情享受,暂且不去理会这当中的讽刺和矛盾。只是不妨提醒自己,不论你在乐园搭乘任何列车,推动你抵达高潮、销魂、极乐、忘我境界的,不是人力,而是也在推动全球化的科技工程,外加一点浪漫和幻想。2005

迪士尼的魔幻

当你坐在昏暗的台下,望着台上那位魔术师拦腰锯断箱中美女的时候,你明明知道这是假象,你还是感到惊愕,还是哪怕暂时信以为真。

这就是魔幻。魔术师让你我看到的,是他多年构思、设计、试验、制造出来的幻象。你我看不到的,也就是他不让我们看到的,是这一切后面的机关和运作。也就是说,他如何变这个戏法。

就像时髦男女,只要你欣赏他们当时的形象,当时的酷,而不希望你看到他们之前的努力和汗水。

当我们穿过迪士尼乐园的大门,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光明美好,充满欢乐的魔幻国土。我们,也许除了六岁小孩之外,也都明知这一切都是假象,但是情愿,尤其在付了真金白银之后,更是情愿暂时忘记所有现实考虑,情愿哪怕暂时信以为真。

迪士尼先生的魔力广大,他和手下那批“幻想工程师”,不但设计出一个比一个精彩的娱乐节目,而且将这一切置放在一个完整的受控环境。从你进入乐园开始,你其实进入了一个被彻底控制的魔幻世界。

在这里,何止是所有的娱乐被一套电脑系统操纵,连所有的服务人员的言行举止,都有一套既定的规矩。这就是为什么多年前在洛杉矶,当扮饰米老鼠的那个小子,脱下了头上那顶大耳朵帽罩去和一位儿童握手,不但那个小女孩吓了一跳,也把四周游客吓一大跳。至于他本人,则立刻给炒了鱿鱼。

这个罪过可大了。他何止是破坏了米老鼠的形象。他根本就破坏了魔幻王国的魔幻。

这种控制尚不限于园内的打工仔,也不限于园内的空间、行动、气氛和生态环境。它还要保护这个乌托邦不受外界的干扰。这就难怪,上世纪60年代全美都在抗议动乱的时刻,一对年轻男女嬉皮——男的长发牛仔裤,女的无奶罩T恤迷你裙——就被请出了伊甸乐园。

异议分子?请你出国异议。难怪多年来的一句玩笑话是:“迪士尼是没有死刑的新加坡。”

但魔幻归魔幻,可是在创造这个魔幻之前,却需要理智、胆识和无比的信心。迪士尼请了史丹福研究学院,根据他的构想,来为他做初步调查研究。然后他招兵买马,雇用了一批年轻杰出的“幻想工程师”,再根据他的构想,才创造出1955年问世的洛杉矶迪士尼乐园。

媒体问他为什么在好莱坞建立了卡通电影王国之后,去做如此庞大的投资来冒这个风险。他简单地回答说,电影或一部片子拍完了就完了,而乐园永不完成,永远可以根据新的现实去增减改进。

一点不错,迪士尼乐园非但永不完成,而且一个接着一个繁殖下去。佛州两座,东京巴黎各一,和今天的香港(及明天的上海?)。

迪士尼1966年去世,才六十五岁。除了洛杉矶迪士尼乐园是他亲自创造的之外,其他全是继承者按照他那套娱乐哲学建设的。你可以说他是一位概念性天才,而且一向如此。米老鼠、唐老鸭等等等,都是在他创意之下别人的手笔,连“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那全球皆知的商标签名,也是别人代笔。

这都没有关系,他是概念艺术家,不必亲自动手。

只不过偶尔还是会出现一个小小的反讽。他本人签字的支票有一次被退回,原因是对方认为此一签名肯定是拙劣的仿冒。

这就是魔幻,假作真时真亦假。魔幻国王肯定欣赏才子雪芹这句名言。2005

摇滚与革命

这里说的60年代不是指干净利落的日历上标示的年代,不是指1960年1月1日到1969年12月31日这十年。这里说的60年代是一个代号,象征着不是太久以前有的那么一段时间,美国社会上一贯相当沉默的种种集团和力量,先后公开而又公然地对既成体制和秩序的挑战。

我们很难确定这里说的60年代是什么时候、什么事件开始的。是1961年北部和西部黑人白人Freedom Riders乘巴士南下支持南部黑人的民权运动?还是1962年在密歇根大学召开影响了整个60年代学生运动、反战运动、政治运动的SDS(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第一届全国大会?是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数十万黑人示威游行结束时“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还是同一年代表自由主义、理想主义的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是1964年“披头士”征服了美国和摇滚,使这种反叛音乐成为60年代唯一最主要的艺术形式?还是同一年国会有关越战的东京湾决议?还是同一年在洛杉矶出现了60年代反主流文化喉舌的第一个地下刊物L.A.Free Press?还是同一年柏克莱加大的自由言论运动?

我们也同样难说60年代是哪一年、哪一事件结束的。1969年8月固然出乎所有人(成年人)意料,在纽约州一个田园,成功地举办了三天三夜、听摇滚、抽大麻、做爱不作战、被公认为60年代反主流文化象征、有三十多万年轻人参加的Woodstock Festival。但只不过才三个多月之后,同年12月,在旧金山附近Altamont,也出现了无数人受伤、数人身亡、将摇滚梦想变成梦魇、被称为“摇滚文化之死”、“反主流文化之死”的“滚石”合唱团的演出。摇滚世代也许喜欢以这一年作为他们的“60年代”的结束,但反战分子、学生运动却不得不接受1973年的巴黎(越战)和平协议作为他们60年代的终结。

不管怎么样,当第一批于1964年满了十八岁的战后婴儿暴增的一代,无论以个人或政治或任何其他理由投入了60年代的大运动之后,从其中有人开始剪头发、开始在他们所反抗的社会上找工作的某年某月某日起,对这些人来说,60年代从此成为过去,成为一个代号。

在这个60年代,涉及几乎所有人的因素和力量,无论是战争、阶级、种族主义、妇女解放、生活方式、反文化、次文化……都走上了街头,迫使所有人,哪怕是旁观者,也要面对这些问题。起带头作用的,而且也是整个运动的骨干,正是年轻人。是战后第一代青年,在他们最富有理想和感情的年龄,提出了他们对社会、对文化、对战争与和平的看法。这个看法是什么?照运动发展到最高潮的60年代下半期,一位以“黑豹党”为蓝图、组织“白豹党”来设法将摇滚与革命相结合的激进分子John Sinclair的说法,很简单,只有一句话:我们的文化、我们的艺术、音乐、书刊、海报、我们的衣服、我们的家、我们怎么走路、怎么说话、我们怎么留头发、我们怎么抽大麻、怎么搞、怎么吃、怎么睡——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就是自由。

简单吗?当然。天真吗?当然。真的吗?当然。别说联邦调查局的胡佛听了受不了,就连John Sinclair的老爸老妈也受不了。

60年代有它的阴和阳。新“左派”、反战、反资、反帝、黑人革命、妇女解放等等是大运动中的一部分,大麻、LSD、嬉皮、鲜花儿女、摇滚、禅易、印度教派、人民公社、性解放、地下刊物等等,也是大运动中的一部分。在面对白人成年中产特权帝国军事工业既成体制这个共同敌人的时候,这阴阳两方面有一个统一战线。但在其他时候,从和平共存到相互敌视,存在着各种程度的微妙关系。

再没有比60年代和平与爱的象征Woodstock摇滚乐会上发生的一件小事,更象征地说明摇滚与革命、嬉皮与“左派”之间的爱恨关系了。新“左派”一直利用摇滚吸收新分子,尽管他们也同时感到这批抽大麻抽昏了头的嬉皮没有正确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可是在反既成体制的统一战线上,是非需要他们的支持不可的。所以正当摇滚乐团The Who在台上演唱的时候,60年代最出名的一个大“左派”霍夫曼(Abbie Hoffman)上了台,呼吁大家为刚被抓起来的“白豹党”领袖John Sinclair声援抗议。可是,乐团吉他手Pete Townshend却用吉他把Abbie撞到一边。革命想要争取摇滚,摇滚有时也参与革命。政治固然想要利用这个摇滚舞台,可是这个摇滚舞台,虽偶尔允许政治上台表演,但却始终拒绝让政治给霸占,变成摇滚只不过是一名临时演员的政治舞台。换句话说,搞摇滚的尽量要和搞革命的保持一个安全距离。

1967年底在旧金山问世的摇滚双周刊《滚石》杂志是另一个例子,当时仍算是地下刊物,也自认为属于运动的一部分。可是,它一开始就把摇滚放在核心,而不是把这份地下刊物当作运动的一个小螺丝钉。在反越战方面,《滚石》和“左派”站在一边,但主要还是搞摇滚和摇滚文化。这就是为什么在1968年,它一反地下刊物潮流,公开谴责极“左派”利用摇滚来勾引天真无知的嬉皮们去参加那一年的芝加哥暴动。这也是为什么它早已升到地面,到现在还在出版。

其实,摇滚与政治的这种关系早就形成了。老“左派”根本无法接受50年代中期发展出来的摇滚乐,认为这是美国资本主义的腐败与堕落的象征(这一点很有意思,因为当时的保守派、大小右派也这么认为,只不过他们说这是腐化美国青年的共产党阴谋)。30年代和受那个时代影响的老“左派”的音乐是接近民粹派的“民间”(Folk),例如Woody Guthrie和后来的Pete Seeger,以及他们二人的继承人,早期的鲍勃·迪伦(Bob Dylan),60年代上半期的任何抗议示威活动,好像都少不了他们和琼·贝丝(Joan Baez)这类民间抗议音乐。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当迪伦在1965年的Newport Folk Festival上突然抛弃了“民间”音乐使用的传统吉他而改用电吉他的时候,除了“民间”纯正派之外,大概是这些老“左派”的反对声音最大了,几乎认为迪伦背叛了革命。事实当然不是这样,迪伦抗议是有,但从未参与任何革命(要有的话,也是音乐性的而非政治性的),他只是在“披头士”风靡全美之后,接受了新的现实,因而将“民间”带进了摇滚,丰富了他的艺术,也丰富了摇滚艺术。

从1964年到60年代末一直霸占摇滚乐坛的“披头士”,更与革命划清界限。就在极“左派”大闹芝加哥的1968年,而且几乎是同一个月,“披头士”推出了一张小唱片(Single),正面是Hey Jude,反面是Revolution。“披头士”是要求改变,甚至公开抗议,但还做不到以革命的手段来谋求的地步。当时纽约的“解放新闻社”就公开表明说,“(我们)支持‘滚石’与‘披头士’的思想分裂。”就好像“滚石”代表“左派”一样。其实,真要说起来,猫王、“披头士”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出身,“滚石”里面的乐手大都是中产阶级。而且,在他们几首被认为是有政治意义的曲子(如Street Fighting Man)里面,“滚石”也没有说要走革命的道路。“滚石”只是在形象上给人感觉更凶悍,斗争性强,但这种形象,与其说是政治性的,不如说是反叛性的、前卫性的。

但就摇滚与革命来说,最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是一份地下刊物Guardian的文化思想家Irwin Silber所说的:“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把我们要说的话灌在一千万张哥伦比亚的唱片上,而是接收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并且把它变成以人类需要和人类表现为基础的人民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部分。”不要以为靠摇滚发大财的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大老板们听了要给吓死,我想连“滚石”听了也要发抖。没有哥伦比亚这类大唱片公司,“滚石”也只不过是滚石而已。

这一点,只有给压迫了一百多年的黑人懂。摇滚乐的老祖宗根本就是黑人音乐Rhythm and Blues,所以,一位属于“黑豹党”的底特律地下刊物Inner City Voice作家William Leach就说,“音乐不是革命。黑人一直在唱,在跳,在吹喇叭,可是我们还是没有自由。”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60年代的一些第一流黑人乐手Fats Domino,Ray Charles,Sam Cooke,Otis Redding,Aretha Franklin,B.B.King,Jimi Hendrix,Wilson Pickett……没有一个和革命挂钩,连运动都不碰。Jimi Hendrix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但就算是他,在反西方帝国主义的同时,却自称“非政治”(apolitical),而且如果再考虑到他搞的是“幻觉摇滚”,更是这类摇滚的代表人物,那就更难和革命扯上关系了。60年代主流文化之中,大概只有抽大麻与黑人关系密切。但就算是这个,如果还需要提醒嬉皮的话,黑人乐手早就开始抽了。黑人就知道,要搞革命,你就搞黑人解放阵线,参加黑人解放军,真背枪杆子去搞革命(也不是没有);否则,就乐手来说,你就老老实实地忠于你自己,忠于你的艺术,设法在以偷窃你的音乐而创出摇滚的白人乐坛上夺回你应有的地盘。

而在这方面,只有一个黑人成功,这个人就是Berry Gordy(本来应该还有Sam Cooke,但他于1964年中弹身亡)。是他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底特律汽车城创立的Motown Records,只不过短短的几年,就成为可以和哥伦比亚竞争的大公司,而且完全由黑人拥有。你只要看看从Motown出来的乐手和乐团,你就可以知道它有多成功了(随便提几个名字):Smokey Robinson,Mary Wells,Marvelettes,Marvin Gaye,Diana Ross and the Supremes,Four Tops,Stevie Wonder,Temptations,Jackson Five……(而Jackson Five在1969年推出第一张唱片的时候,五兄弟老幺Michael Jackson才不过十岁)。

这就是为什么在谈60年代的摇滚与革命的时候,这个摇滚多半以白人乐手为重点。摇滚有时参与革命,但参与的人和音乐,大都是白人乐手和以“披头士”、“滚石”、迪伦为代表的白人摇滚。白人民间乐手的确支持过50年代中期以后的黑人非暴力民权运动,可是自从1965年洛杉矶黑人贫民区Watts的大暴动(死了三十四人),和1967年的黑人“漫长炎热的夏天”,在全美一百多个城市的总暴动(光是底特律,就死了四十三人,七千人被捕)之后,黑人越来越不相信白人,管你是搞摇滚的还是搞革命的,而且把白人,包括有时参与革命的白人摇滚乐手给吓坏了。

如果还记得前面一开始就提到的在Woodstock Festival上发生的一件小事,那就可以想象,摇滚与革命,不论双方有时多么愿意合作,有多少共同,但其不同则更为显著。其实,这是自有人类活动以来一直存在的斗争:艺术和政治(或金钱)的关系。将艺术结合政治而创造出伟大的作品,其难度相当于将政治结合艺术而创造出伟大的作品,60年代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尝试机会。我们不能说它失败,只能说它没有成功。但就摇滚来说,这也许正是它的成功。1986

胡士托国

那并不是太远久的从前,在一个短暂而光辉的时刻,一个充满了爱与和平与摇滚(还有大麻!)的时刻,曾经有一个“胡士托国”……

是在革命的、理想的、激情的、反叛的60年代结束前四个半月,发生了一个最能引起那些以60年代为他们世代的人们共鸣的事件,促使这个其实已经怀胎多年的60年代象征,终于在纽约州的一个农场上,以“胡士托音乐艺术节”(Woodstock Music and Arts Fair)的形式,在炎炎烈日之下,在大雨稀泥之中,以摇滚为背景,以做爱不作战为前题,以大麻为梦幻到现实或现实到梦幻的媒介,经过三天三夜的阵痛而后诞生,而且几乎立刻就被命名为“胡士托国”(Woodstock Nation),并且使“胡士托”成为整个60年代的一个代号。其国民除了现场的四十万个见证之外,还包括所有在精神上与其同在的年轻人,换句话说,就是战后出生的整个一个世代。

这个无影无形、无疆无土、而又无所不在的“胡士托国”,可以说是一个宣言,呐喊出了那一世代,在整个60年代一直不断以种种方式传达给上一代的想法,就是,他们有自己的文化和理想。而照当时一位设法将文化与理想(摇滚与革命)相结合的激进分子的说法,很简单:“我们的文化、我们的艺术、音乐、书报、海报、我们的衣服、我们的家、我们怎么走路、怎么说话、我们怎么留头发、我们怎么抽大麻、怎么搞、怎么吃、怎么睡——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就是自由。”

而在这1969年8月15日至17日三天之中,在Jimi Hendrix,Janis Joplin,Joan Baez,Arlo Guthrie,Blood,Sweat and Tears,Jefferson Airplane,Ravi Shankar,Joe Cocker,The Who,The Grateful Dead,G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Crosby,Stills,Nash and Young等等无数乐手的摇滚背景之下,那五十万个摇滚迷反而变成了此一划时代事件的主角,而且更实现了他们那一世代的梦想;摇滚与大麻、爱与和平、反叛与行动、非暴力、理想主义……不错,好几百人抽大麻过量,或吃LSD过量,也有三人意外死亡,但仍有两名婴儿出生。不错,也许除了少数乐手以外,整个音乐节的摇滚并不十分出色,但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来了,千百万计的其他年轻人也认为他们参与了,哪怕只是精神上的参与,而且人人都感到这是一个历史性时刻。

当然,胡士托只是60年代大运动中的半个故事。这个大运动有它的阴和阳、它的文化革命者和它的政治革命者。“新左派”、反战、反资、反帝、黑人革命、妇女解放等等是大运动中的一部分;大麻、嬉皮、摇滚、禅易、神秘主义、性解放、长头发、地下刊物等等,也是大运动中的一部分。在任何静坐示威或游行示威的时候,有人唱We Shall Overcome,也有人唱Yellow Submarine。当他们面对白人成年中产特权帝国军事工业既成体制这个共同敌人的时候,这阴和阳有一个统一战线。但在其他时候,文化革命者、政治革命者,可以从和平共存一直到相互敌视,真有点像老庄对孔孟。

当然主要是摇滚(另外也许还有Levi’s牛仔裤)才将这两股力量结合在一起,所以发生在胡士托摇滚乐会上本来应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被扩大成为阴阳敌对的象征,而成为60年代运动阴阳两方斗争中的一个脚注。“新左派”一直利用摇滚来吸收新分子,尽管他们也同时感到这批抽大麻昏了头的嬉皮没有正确的政治意识,太个人主义了。可是在反既成体制的统一战线上,又非需要他们支持不可,因为,很简单,反叛力量可以增加好几倍。所以在胡士托音乐会上,正当摇滚乐团“The Who”在台上演唱的时候,60年代最出名的大“左派”——“芝加哥八君子”之一、不久前因毒品过量去世的艾比·霍夫曼上了台,呼吁大家为刚被抓起来的一位革命领袖声援抗议。可是,乐团吉他手Pete Townshend却用吉他把霍夫曼撞到一边(有人说是撞到台下)。革命想要争取摇滚,摇滚有时也参与革命,但这个摇滚舞台只是偶尔允许政治上台表演,却始终拒绝让政治给霸占,变成摇滚只不过是一个小配角的政治舞台。

可是却是这位大“左派”霍夫曼,因上一年的芝加哥民主党大会期间示威而被控以暴乱罪,在胡士托之后一个月出庭受审的时候,才使“胡士托国”这个梦一般的理想国,变成一个文化与政治相结合的乌托邦,并将“胡士托国”建立在每一个人的脑海之中:问:请你向法庭表明你的身份。答:我叫艾比,我是美国一名孤儿。问:你住在哪里?答:我住在“胡士托国”(Woodstock Nation)。问:请你告诉法庭它是在哪里。答:好,这是被异化的年轻人的国土。我们是作为一种精神状态来肩负着它,就如同苏族(Sioux)印第安人背负着苏族国(Sioux Nation)一样。此一国献身于合作,而非竞争,认为人应该有一个比财产和金钱更好的交易方式,而且在人类的相互作用方面应该有一些其他基准。问:请你告诉法庭你现在的年龄。答:我三十三岁,但我是60年代的小孩。问:你什么时候出生。答:心理上,1960。

当然,整个审判过程是一场荒谬剧,但问题不在这里——或更精确地说,问题正是在这里;霍夫曼以嬉皮加“左派”的闹剧手法,公然藐视法庭,公然藐视既成体制的维护者,不但反映出了胡士托世代与他们所反的上一世代之间的代沟,而且表达出整个60年代文化革命者和政治革命者这个阴阳两方的反叛精神。

不错,胡士托国随着60年代儿童长大成熟而消失。今天,不少人是在轻松、半微笑地回顾此一事件,认为二十年前的胡士托音乐会只不过是60年代青年的一次大派对。好,它发生了,它也热闹了一阵子,可是眨了几下眼睛之后再看,它已经不见了。但是对那些走过60年代的人来说,我们也许不再背负着“胡士托国”这个精神状态四处游荡,我们也许只能把它当作是……当作是初恋,一个热烈的初恋。也许正应如此,可能正是如此,情愿爱过而后失恋,也比从来没有恋爱过要好。诗人早就如此安慰我们了。1987

70年代的美国

序幕

没有人会期望任何人在一篇文章里去谈像美国这样一个大国在一年,更不要说十年之中所发生的事件。因此,我也不去谈。我只是尽我的力,选择上可能带有偏见,但不下结论地在这里提供以美国为主的70年代的一些大事、小事,以及我还没有忘记的琐事,有的你们还有印象,有的可能你们第一次听到。总之,我只能保证,不管是好,是坏,是丑,它们的确发生了……

1970

尼克松总统成立环境素质委员会,表明联邦政府开始重视环境问题。

反越战的“芝加哥七”(Chicago Seven)因大闹1968年民主党大会,被判有罪。“披头士”解散。

美国防军射杀俄亥俄州肯特州立大学抗议美军侵略柬埔寨的四名学生,之后,全国两百多家大学罢课。

去世:法国总统戴高乐,埃及总统纳赛尔,摇滚乐手Jimi Hendrix,Janis Joplin。

4月份Penthouse首次显露阴毛。

波兰群众抗议示威,三百人被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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