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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1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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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比尔·布莱森,黄昱宁,夏菁(译)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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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自黑的英国:其实是一本全面的英国文化观察笔记

全民自黑的英国:其实是一本全面的英国文化观察笔记试读:

第一章

但凡在英国久居,便会有几道稀奇古怪的信条,让你默默地、渐渐地领会。一条是讲,过去英国的夏天要比现在更长,阳光也更明媚;另一条认为,英格兰足球队若是碰上挪威队,大抵翻不了船;再有一条坚信,英国是个大地盘。最后这条,一不留神就会成为最棘手的一条。

如果你在酒吧里提起,你打算驾车从——比方说吧,从萨里到康沃尔(这样一段距离,大多数美国人为了买一个墨西哥面豆卷,都会乐意开车前往),那么你身边的人就会鼓起腮帮子,彼此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再嘘出一口气来,像是在说“哦,瞧,这可有点离谱了”。然后,他们就会投入一场热火朝天、拖泥带水的讨论,商量到底哪种方案更好:是沿着A30公路过斯托克桥,再上A303公路到伊尔切斯特呢?还是取道A361公路,途经谢普顿马利到格拉斯通伯里?但要不了几分钟,这场对话就会偏离方向,一头扎进一堆细节里,把你这个老外晾在一边,你就只有晕头转向、暗自纳闷的份。“沃明斯特外的那个路边停车带你知道吧?就是那个有断了手柄的砂石箱子的地方。”有人会这么说,“你肯定知道的,就是刚巧开过通往小布丁的那个岔道口,不过还没到B6029迷你环形路的地方。”

此时此刻,你会发觉,这群人里头,只有你没在拼命点头。“喏,从那里再开四分之一英里,路过第一个路口别乱拐,到第二个再左转,你就会进入一条两边有灌木篱的车道。那灌木篱多半都是山楂,不过也掺着点榛果。好吧,假如你沿着那条路经过水库开到铁路桥下边,然后往右来个急转弯,就到了‘乡野农夫’……”“一家挺不错的小酒馆,”有人会插嘴——不晓得为什么,这个人通常会是个穿着宽松羊毛衫的家伙,“他们能给你一品脱上好的‘老头酱’……”“……沿着煤渣道开,穿过军队靶场,绕过水泥厂后门,一路往下开上B3689号羊粪小道。这样走能省三四分钟,还能避开‘大摇摆’那边的铁路交叉口。”“当然啦,除非你是打克鲁肯那边来。”另一位会满腹经纶地补上一句,“喏,假使你是打克鲁肯那边过来……”

在一座酒吧里,只要跟两三个人说起英国境内随便哪两个地方,他们就能乐滋滋地打发掉大把大把的时间。大家普遍认为,不管你要去哪里,差不多都行得通,只不过在周五下午三点和周一上午十点,你得小心翼翼地避开奥克汉普顿、伦敦北环和塞文桥西向路,再有就是如果逢上“银行假”你便哪儿都不该去。“我嘛,一到‘银行假’,我就连走到街角那个商店的兴致都没啦!”某个待在边上的小个子会神气活现地尖叫起来,似乎多年来,就因为老待在斯泰恩斯小镇的家里,他精明地躲开了“苏格兰角”的那个臭名昭著的交通瓶颈。

到头来,等到“二级高速公路有多么难缠”“哪里是逆向车流集中的路段”“哪里能买到上好的熏肉三明治”这些问题统统经过透彻的讨论,透彻到你的耳朵都快听出血来之后,这帮人里总算有一位朝你转过脸,懒洋洋地就着一口啤酒问你打算几时动身。但凡出现这样的局面,你可千万不能实话实说,拙嘴笨舌地讲:“哦,我不知道啊。我估摸着,十点左右吧……”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一个个都将会跳起来。“十点啊?”有一位会一边讲,一边拼命把脑袋往后仰到几乎要从肩膀上掉下来,“上午十点吗?”他会做个鬼脸,“好吧,这完全由你自己看着办,理所当然嘛。不过呢,个人以为,如果是我,打算明天三点以前抵达康沃尔,那么我昨天就出发了。”“昨天?”另一位会一边讲,一边咯咯地嗤笑这份不合时宜的乐观,“考林,我想你是忘了,这礼拜北威尔特和西萨默塞特的学校可要放期中假了。斯温顿和沃明斯特之间的那一段路能活活要了你的命。不行,你上上个礼拜二就该动身啦!”“还有哇,本周末‘小水滴’那边会有场‘大西地区蒸汽机车及拖拉机比赛’,”房间对角会有个家伙补上几句,踱着步子过来跟你们扎堆,因为散布糟糕的路况车讯素来是件赏心乐事,“到时候会有三十七万五千辆车统统挤在厄普顿杜普顿那边的‘小厨子’交叉环形路上。那地方,有一回我们堵在‘攻方尾后卫’的位置上,花了十一天才杀出停车场。不行,你待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该动身啦!或者你最好在自己还是条精子的时候就出发。可即便如此,你一旦开到博德明之外,你就找不到停车位了。”

我年轻那会儿,曾经把这些骇人听闻的警告全都谨记在心。我回到家里,重新设好闹钟,四点钟就把全家人喊醒。他们个个怨声载道、惊慌失措,不到五点就被我赶进车里上了路。到头来,等我们抵达“新码头”,正好赶得及吃早饭。大约又挨了七个小时,度假园区才允许咱们租了个破破烂烂的小屋。最要命的是,我之所以同意到那里去,是因为我还以为那个镇子叫“努基(Noonkie)”,我原本想到那里去收集明信片来着。

事实上,英国人有一种全然是自家独享的距离感。最显而易见的是,他们都以为,不列颠是一座孤岛,兀立于一片空旷的绿色大海中。当然啦,英国人都有某种抽象的概念,晓得附近有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叫欧洲,而且有必要时不时地到那里去转转,要么杀杀德国佬的气焰,要么晒晒太阳度个假。可是,英国人说欧洲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比如,类似于迪士尼乐园的意义。假如你对于世界地理的概念是让英国的报纸和电视全盘灌输的,那么你就会断定,美国的位置肯定跟爱尔兰差不多,法德两国大抵位于亚速尔群岛一带,澳大利亚在中东地区占了块炎热的地盘,而所有其他的主权国家,要么神秘莫测(好比布隆迪、萨尔瓦多、蒙古和不丹),要么遥不可及。你只须想想,英国腾出了多少英亩的新闻版面,奉送给美国犄角旮旯的人物——什么奥利弗·诺斯啦,洛瑞娜·鲍比特啦,还有O.J.辛普森啦——再把随便哪一年关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奥地利、瑞士、希腊、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的新闻报道统统加起来,两者一对比,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真是疯啦。

我记得,当年我刚搬到英格兰南海岸的伯恩茅斯,随手拨弄汽车收音机的旋钮,发现它能收到的法国频道竟是如此之多时,不禁大吃一惊;待我查完地图,发现我此刻离瑟堡要比离伦敦更近时,同样惊诧莫名。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把这事跟同事们一提,他们大半都不肯相信。哪怕我亮出张地图来指给他们看,他们也只是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说什么“哦,是啊,没准儿就严格的物理意义而言,是离那边近一点”,就好像我的说法是在斤斤计较。而但凡你一头扎进英吉利海峡的周边地区,就非得采用一整套全新的距离观不可。即便到现在,当我发觉只要花上一丁点时间——你连配咖啡的那个小牛奶包的口都还来不及撕开,更来不及让牛奶把你和邻座的那一位洒得浑身湿透(那些个小玩意儿居然能装下这么多牛奶,真够吓人的,不是吗?)——你就已经到了巴黎或者布鲁塞尔,身边人个个都像伊夫·蒙当和让娜·莫罗,我就会惊得目瞪口呆。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拐弯抹角地解释,以下所述究竟是何种情状:四十四岁的我,在一个明亮澄澈的秋日午后,站在法国加来港一个脏兮兮的海滩上,凝视着英吉利海峡对面那块隆起于海平线之上的岩层——阳光下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那就是多佛港的白色崖石——那一刻,我心里油然而生的,正是同样的惊诧。

我之所以到加来港,是因为正要启程踏上一趟郑重其事的环英旅行。我想从我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一次进入这个国家。在英国待了将近二十年之后,我们两口子决定搬回美国住一阵子,如此,孩子得以体味异国人生百态,夫人得以享有一周七夜都能到店内“血拼”直至十点的机会。近来读报得知,根据一项盖洛普调查数据显示,有370万美国人相信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被外星人绑架,所以,明摆着嘛,我国的人民需要我。不过我打定主意,非得看英国最后一眼不可——算是趟环岛告别之旅吧,二十年来,这个绿意盎然、可亲可爱的岛一直是我的家。

我知道,以某种理论意义衡量,英国距此地不过二十英里之遥,可我还是不太相信,此刻我居然能站在这里,在这片阳光普照的法国海岸上,实实在在地望见它。事实上,我的疑心病实在是太重了,只好当场拉住一个正在默思冥想、苦苦跋涉的过路人问个究竟。“敢问,这位先生,”我搬出自己压箱底的法语问道,“英国是在那边吗?”

他从自己的思路里钻出来,抬头朝我指的方向看了看,深邃而忧郁地点了点头,像是在说“唉,可不是吗”,然后继续跋涉。“哦,妙不可言。”我嘴上嘀嘀咕咕,心里浮想联翩。通常,电视上若要表现这样的白日梦,就会来点音乐,把画面弄得晃晃悠悠。

我想起二十多年前初见英国的情形。当时,我先是坐一架冰岛航空的飞机从纽约登陆卢森堡,三天后半是步行半是搭便车地来到加来港。然后,在1973年3月的一个雾蒙蒙的夜晚,我搭上从加来港出发的午夜轮渡抵达多佛港。那可是我头一回离开家,头一回体味真正的孤独,所以莫名其妙地亢奋不已,忽而惊叹,忽而惶惑,忽而颤抖,种种情绪都争先恐后地要占上风。

有二十分钟光景,多佛港站头上沸反盈天。这头轿车卡车势如潮涌,那厢海关差役恪尽职守,人人都忙着赶路去伦敦。随后,突然间,一切归于沉寂。我漫步在睡意正浓、雾气迷蒙的昏暗街头,活像是置身于系列片《牛头犬德拉蒙德》的某个场景里。心怀一丝淡淡的惶惑,浑身打着一阵阵无可名状的冷战,将一个英国小镇独揽入怀。这滋味实在绝妙。

有一件事叫人发慌,那天晚上好像所有的饭店和招待所都统统关了门。我一路走到火车站,寻思着能赶上去伦敦的班车,可那车站也是黑灯瞎火、大门紧闭。我正站在那里不晓得如何是好时,却发现马路对面一家招待所楼上的窗户里闪着电视的灰光。万岁!我想,好歹有人醒着。于是我一边急忙穿过马路,一边打好腹稿,准备跟那个慈眉善目的老板客气一番,为自己的迟来而道歉,满以为会晤谈甚欢,末了老板娘(由玛格丽特·拉瑟福德扮演)登场,不管我怎样有气无力、假模假式地推托说不便叨扰,她还是催我赶快坐到厨房里的桌子跟前去——“我一句话也不想听啦。小伙子,你就坐下吧。哦,走了这么长的路你肯定百分之百地饿惨啦,可怜的人儿”——然后就拿给我一份夹着厚片烤牛肉的三明治、一点土豆沙拉,保不齐还有一两瓶啤酒呢。

通往招待所的人行道漆黑一片。我心里怀着一腔渴望,脚下却对英式门廊的路不大习惯,在一级楼梯上绊了一跤,脸直直地砸在门上,撞上半打空奶瓶,立时哐啷哐啷地响起来,震耳欲聋。楼上的窗户几乎紧接着就打开了。“谁啊?”有人尖着嗓子问道。

我后退一步,一边揉着鼻子,一边抬眼凝视一个戴着发卷的侧影——此人长得跟玛格丽特·拉瑟福德浑不相干。“你好,我想找间房。”我说。“我们关门啦。”“哦。”可是我的晚餐怎么办啊?“试试‘丘吉尔’吧。在前面。”“在什么前面啊?”我刚发问,那扇窗就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丘吉尔”富丽堂皇,灯火通明,看起来热情好客。透过一扇窗户,我能瞧见酒吧里有人西装笔挺,看上去温文尔雅,活像诺埃尔·考沃德的戏里出现的人物。我在阴影中踌躇,就我这阶层,就我这身打扮,跟这么一栋楼是格格不入的。而且,不管怎么说吧,我口袋里那几个寒碜的子儿,显然付不起这笔开销。就在昨天,我刚刚把一沓厚得出奇的花花绿绿的法郎交给一位目光如炬的饭店老板买单,换来的不过是在一张疙疙瘩瘩的床铺睡上一晚,吃到一盘稀奇古怪的名叫“猎手”的玩意儿,里面包含着杂七杂八的小动物的骨头,其中有不少我还得用一大块餐巾偷偷包起来扔掉。付完账后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开支用度务必慎之又慎。于是我老大不情愿地转过身,离开“丘吉尔”那诱人的温暖,步履艰难地投入黑夜。

沿着海滨大道再往前一段,矗立着一座棚屋。棚屋四壁洞开,但好歹有个屋顶,于是我认定能栖身此地对我已是上上大吉。我拿背囊当枕头,躺下来,将外套紧紧裹在自己身上。长凳上覆了层板条,硬邦邦的,还敲着圆头大螺钉,想舒舒服服地躺着根本不可能——毫无疑问,他们这是存心的。地势低处,海水冲刷着海岸,我躺着听了好久好久,到底还是渐渐坠进了长夜。这一夜梦与梦夹缠连缀,我觉得自己置身于北极的冰原,有个目光如炬的法国人手持一枚弹弓、一袋螺钉,身怀百发百中之绝技,不依不饶地照着我的屁股和大腿一顿猛揍,就因为我偷了一块亚麻餐巾,裹满汤汤水水的吃食,搁在我住的饭店房间里那张梳妆台抽屉深处。约莫三点,我气喘吁吁地醒转来,浑身都给冻僵了,直打冷战。雾已退去。空气凝滞而清澈,天上星汉灿烂,防波堤远端的灯塔上有道光束在海面上来回扫,一切无不动人心魄,而我实在冷得无心玩赏。我抖抖索索地在背囊里猛搜,大小物件,但凡有一丁点用以取暖的可能,都让我给挖掘出来了——一件法兰绒衬衫,两件套头毛衣,一条备用牛仔裤。我拿几双羊毛袜当手套用,将一条法兰绒拳击短裤裹在头上,权当是走投无路了,只好靠这个让脑袋瓜子暖一暖。然后我重重地往长凳上一倒,视死如归,直等死神来甜甜一吻。不期然,我倒是睡着了。

冷不防鸣响一声雾哨,把我再度惊醒,弄得我差点从那根窄窄的栖木上跌下来。我坐起身,心里好不凄惨,不过那股子冷劲倒是略有缓解。天欲破晓,整个世界都沐浴在那不知来自何方的乳色光晕里。水面上,海鸥滑翔而过,声声不绝。再远处,越过防波石堤,一艘灯光明亮的大渡轮气宇轩昂地开拔出海。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瞧我这么个小伙子,心上的压力多,心里的主意少。船上的雾哨又遽然响起哀鸣,声音从水上飘过,又激得那烦人的海鸥兴奋起来。我脱下用袜子充当的手套,看看表,正是早晨五点五十五分。我看着渐行渐远的渡轮,心里琢磨,这个钟点会有人出发吗?这个钟点我要到哪里去?我拿起背囊,沿着海滨大道蹒跚而行——好歹也能增加点血液循环。

此刻的“丘吉尔”正在安安稳稳地酣睡,我在它附近遇见一个正在遛狗的老头。那狗跟发了疯似的,但凡见到一块垂直表面就要撑起来撒泡尿。这么一来,它简直不是在走,而是一路给人拽着,靠三条腿往前挪。待我走到他身边,那人点点头道了声早安。“天没准会好起来。”他一边宣告,一边满怀期待地凝视着宛若一堆湿毛巾的天空。我问他哪里会不会有家餐馆开着门,他知道有个地儿离这里不远,就给我指了指方向:“那是肯特郡最棒的公路餐馆啦!”“公路餐馆?”我犹犹豫豫地念叨着,发觉他的狗正在拼命打主意弄湿我的腿,不由往后退了两步。“卡车司机很喜欢的。他们向来都晓得哪里是最好的去处,不是吗?”他和蔼地笑了笑,然后略略压低嗓音,朝我斜靠过来,那架势像是要跟我分享一则机密,“你进去以前,该会把那条短裤从头上脱下来吧。”

我一抓脑门——“啊!”——红着脸把那条早已忘却的拳击短裤摘下来。还没等我想好该怎么自圆其说,那人就又打量起天空来。“肯定是要放晴了。”他认定,然后继续拽着他的狗到处寻找竖直的东西。我看着他们走开,然后转过身,沿着大道往前走。此时天上洒下了点点雨水。

餐厅很出色,生机勃勃,热气腾腾,温暖惬意。我吃了一大盘鸡蛋、豆子、烤面包、熏肉、香肠,外加一碟面包配上油汪汪的麦淇淋,还有两杯茶,总共二十二便士。饭一吃完,顿感自己焕然一新。我叼着牙签,打着饱嗝,在大街小巷上闲逛,看着多佛港醒过来。说句实话,白昼的来临也并没有让多佛港的面貌脱胎换骨,可我喜欢。我喜欢这小小的格局,喜欢惬意的空气,喜欢人人都念叨“早上好!”“你好啊!”以及“天气真糟,不过也许会好起来!”的样子,还喜欢那种感觉:大体上开开心心、井井有条、波澜不惊的岁月悠长不息,今朝无非又是这样一天罢了。整个多佛港,没人会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记住1973年3月21日,除了我和几个屈指可数的在今天出生的孩子,没准儿还有个遛着狗的老头,因为他在半路上撞见了用短裤包头的小伙子。

我不晓得,在英国,从什么时间开始到饭店要房间会显得比较得体,所以我想还是到了上午九十点钟再说吧。既然手头有时间,我就彻彻底底地搜罗了一番,觅一个模样招人喜欢、虽然清静却也好客而且还不太贵的客栈,等钟敲过十点,就出现在这一家经过本人精心挑选的饭店门口——这回我特意小心从事,没去惊动那些牛奶瓶。这是个小饭店,但其实是家客栈,说白了也就是个寄宿公寓。

饭店的名字我是记不得了,但那老板娘我记得。此人名唤古宾斯太太,中老年光景,让人望而生畏。她先是带我看了一间房,接着领我把各类设施看了一通,然后把好多好多住在此地必须遵守的错综复杂的规矩概括了一下——早餐何时供应,洗澡怎么打开热水器;一天里哪几个小时我非离开饭店不可,在哪个转瞬即逝的时间段里才能获准洗澡(怪了,这两段时间似乎正好冲突);但凡我打算在晚上十点以后接个电话或者在外面不回来,那得提前多久告诉她;还有该怎么冲马桶,怎么用马桶刷,卧室废纸篓里只准扔什么质地的垃圾,而哪些东西非得小心翼翼地送到外头的垃圾箱里不可;在每个入口应该到哪里、用怎样的方式擦擦鞋底;如何操作卧室里那三条铁杆组成的电热取暖器,什么时候才准打开(基本上,那得等到冰川期才行)。这些规矩我都是头一回听到,弄得我大惑不解。在我的故乡,若跑到一家汽车旅馆要间房,只要待上十个小时,肆意糟蹋一番,没准还恢复不了原状,然后在翌日清晨扬长而去即可。可跑到这里,就像参军一样。“在这里至少必须待满五个晚上,”古宾斯太太接着往下讲,“每晚一英镑,其中包含整套英式早餐。”“五个晚上啊?”我一边说一边小声喘气。我本来只打算住一晚的。如果要我在多佛港挨上五天,我该如何是好?

古宾斯太太挑起一边眉毛:“你想再多住一段?”“不是,”我说,“不是。其实……”“那就好,因为本周末我们会接待一批来自苏格兰的退休人士,那样就不大方便让你留下了。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打量着我,活像是打量一块地毯上的污渍,心里盘算着还能想点什么办法好让我的日子再难过一点。她还真有办法。“我现在要出去一会儿,所以,我能否请你在一刻钟以后腾出你的房间?”

我又摸不着头脑了。“不好意思,你是说想让我离开?我可是刚到这里啊。”“按照这房子的规矩,你可以在四点回来。”她本来已经拔腿要走,却又转身回来,“哦,请你好自为之,每天晚上把counterpane撤掉。我们碰上过几回counterpane被玷污的不幸事件。但凡你把counterpane给弄坏了,我就只能让你赔钱了。毫无疑问,这点你能理解的。”

我麻木地点点头。她撂下这句话便走了。我站在那里,心里不知所措,身上疲惫不堪,而我的家在千里之外。我刚刚在露天挨过一个晚上,那股子浑身不自在的劲儿让我几欲发狂。我的肌肉酸痛,先前因为在螺钉上睡过,所以浑身布满凹痕,而我的皮肤被英法两国的尘土沾染得微微起了一层油。当时我之所以还能苦苦支撑到此地,就是因为心里存着这么个想头:不一会儿我就能把身子泡进热气腾腾、舒心舒肺的洗澡水里,然后压在胖鼓鼓的枕头上,缩在软绵绵的羽绒被下,深深沉沉、太太平平、甜甜美美地睡上十四个小时。

我站在那里,心里慢慢意识到,噩梦远远没有告终,它还只是刚刚开始。此时房门突然打开,古宾斯太太大步流星地穿过房间,走到便池上方的那盏荧光灯下。她刚才教过我怎么开灯才算正确——“没必要拽哦,轻轻拉一下就足够啦”——她显然记得自己还没关灯。此刻她关灯的那个动作在我看来就是狠命地拽了一下,然后她将信将疑地把我和房间最后巡视了一番,再度离开。

直到吃准她已经走远之后,我才静静地锁上门,拉好窗帘,往便池里撒了泡尿。我从背囊里搜出一本书,靠着门站了好久,在这个形影相吊的房间里,把那些整洁而陌生的物件看了个遍。“counterpane他妈的是什么玩意儿?”我闷闷不乐地轻声质问,然后不声不响地走了。

在1973年的春天,英国是一个多么不一样的地方啊!当时1英镑相当于2.46美元,约莫比现在多1美元。当时人均税后周薪刚过30英镑。一袋土豆片5便士,一杯软饮料8便士,一支唇膏45便士,一包巧克力饼干12便士,一只熨斗4.5英镑,一只电热水壶7英镑,一台黑白电视机60英镑,一台彩色电视机300英镑,在外面吃饭平均每餐花销是1英镑。一张纽约到伦敦的定期航班机票,冬天卖87.45英镑,夏天卖124.95英镑。你花65英镑,就可以参加“库克金翼假日旅行”,在加纳利群岛住8个晚上,付93英镑就能住15个晚上。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此番来英国之前,我查到了1973年3月20日——我抵达多佛港当天的那一期《泰晤士报》,那张报纸上有一整版政府广告,大致列出这些商品目前的价格,以及征收某种充满活力的名叫VAT(增值税)的新税种之后,物价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此项税种将在大约一周后推出。广告的中心思想是,征收VAT之后,虽然某些商品的价格会上涨,但也会有一些将随之下跌(哈!)。除此之外,我自己那些日渐萎缩的脑细胞好歹也记得,当时寄张航空明信片要花4便士,喝一品脱啤酒要花13便士,买一本企鹅出版社的平装本要30便士。英国币制实行十进制刚巧过了两年,可是人们还是忙着在脑瓜里换算——“老天爷啊,这玩意儿差不多要6先令呢!”——而且你还得知道,一枚旧的6便士硬币其实相当于2.5个新便士,而1几尼等于1.05英镑。

那一周的新闻标题,有许多时至今日还会动不动就出现,并且数量多得惊人:法航交通管制人员罢工、白皮书呼吁与阿尔斯特权力共享、核研究实验室行将关闭、暴风雨摧毁铁路设施,还有那些永远能派上用场的老生常谈的板球报道,什么“英格兰队溃不成军”(这回是输给巴基斯坦)。不过,1973年那一周的情形,我如今只记得一鳞半爪,而那些新闻标题最醒目的特点就是——居然出了那么多产业界的乱子!英国煤气公司遭罢工威胁、两千公务员闹罢工、《每日镜报》伦敦版停刊、克莱斯勒罢工后万名员工遭解雇、工会拟于五一采取极端行动、一万两千名小学生因教师罢工被迫放假——这些竟然都是短短一个礼拜里闹出来的事儿。那一年后来还闹出了石油危机和希思政府倒台(但是直到次年1月才举行大选)。那年年末前,汽油供应实行配给制,全国各地的加油站都排起了半英里长的队。通货膨胀率攀升至28%,卫生纸、糖、电力、煤炭以及其他很多东西都短缺得厉害。全国有一半人都在罢工,剩下那一半人一个礼拜只要上三天班。人们在百货商店里的点点烛光中选购圣诞礼物,而且根据政府的命令,他们只能黯然神伤地看着电视屏幕在十点档新闻后就转成一片空白。那一年,英国加入了欧洲共同体市场,还跟冰岛打了一仗,就为了——现在看起来简直难以置信——鳕鱼(虽说这一仗打得气不壮、手发软,但那阵势就好比“把那些白花花的鱼放下来,要不咱们没准就要你的好看”)。

简而言之,那是英国现代历史上最卓尔不群的年份之一。当然啦,在多佛港3月里的那个淫雨霏霏的早晨,我并不知道这一点。其实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不过站在这样的立足点上倒是出奇地好。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切都是崭新的、神奇的、动人心弦的,那股劲儿你根本想象不出来。英国到处都是我闻所未闻的字眼——五花熏咸肉(streaky bacon)、马桶盖发型(short back and sides)、贝利沙人行横道指示灯(Belisha beacon)、餐巾(serviettes)、傍晚茶(high tea)、卷筒冰激凌(ice cream cornet)。什么Scone(烤圆饼)、Pastry(酥皮糕点)、Towcester(透斯特镇)、Slough(泥沼镇),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念。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泰斯科超市、珀斯郡或者登宾郡、地区廉租房、墨坎比和怀斯、铁路路堑、圣诞神筒、银行假、“海滨石”棒棒糖、送奶卡车、干线电话、苏格兰蛋、莫里斯小车、罂粟花义卖日。据我所知,一辆车但凡在背后贴上带“L”的初学者字牌,那么开车的那位就好比得了麻风病。那会儿我意识到自己如此无知,真是兴奋得容光焕发。哪怕做笔最简单的买卖,我都觉得神秘兮兮。我在报摊上看到有人要买二十包“6号”,结果拿到了一堆香烟,于是揣测了好久,估摸在报摊上随便买样什么东西都跟叫中国菜外卖一样,得按着号码来。我在一家酒吧里枯坐了半小时才回过味来,原来你得自己去点单,而后来在一家茶室里我如法炮制,却被告知请安坐如仪。

那茶室里的女士管我叫“亲爱的”。各家店铺里的女士也一律管我叫“亲爱的”,而那里的男士多半喊我“伙计”。我在这里还没待满十二个小时,他们已经爱上了我。而且这里每个人的吃相都跟我一样。这真让人激动。多少年了,我母亲一直对我失望透顶,因为我是个左撇子,并且客客气气而斩钉截铁地拒绝以美式吃相进餐——先以左手握叉,按住食物以供切割,再将叉换至右手,戳起食物送入口中。那姿势看起来拖泥带水。如今到了此地,突然间整个国家的吃相都与我一模一样了。而且这里的人们开车都是靠左呢!此地实在是天堂。这一天尚未过去一半,我已经明白,这就是我想待的地方。

长长的一天里,我一直在漫无目的、开开心心地沿着居民区和商业区的街道转悠,在车站和街角偷听几句旁人的闲话,兴致勃勃地瞅瞅肉店、鱼店、蔬果店的橱窗,看看街头草草贴上的传单和建筑计划申请,闷声不响地吸收知识。我登上城堡欣赏景致,看渡轮往来穿梭,毕恭毕敬地眺望白色的山崖和“高尔古城”,黄昏时分又心血来潮地看了场电影。我之所以动心,不仅是因为可以待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还因为那张海报上勾勒了一列衣衫单薄、搔首弄姿的女人。“要包厢还是前排座?”卖票的小姐问。“不是啊,我要看的是《城郊换妻》。”我回答的口气既有点困惑不解,又有点鬼鬼祟祟。

影院里,又一片新大陆在我眼前展开。我平生头一遭看到了影院广告,看到了用英国口音朗读的电影预告片,看到了英国电影审查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本片由哈立克爵士评定为适合成人观看,他对本片颇为喜爱”),并略感快意地发现,英国的电影院里允许吸烟,去他的什么火灾危险吧!那电影本身也提供了丰富的社交及语汇方面的信息,还提供了让我开心的机会,让我那双热烘烘的脚歇一歇,同时观赏迷人的年轻女子在一起嬉戏玩乐。那些在我听来全然陌生的字眼包括“销魂周末(dirty weekend)”、洗手间(loo)、换工寄宿女生(au pair)、半独立式联体房(semidetached house)、“男同志(shirt-lifter)”以及“速干速决(a swift shag against cooker)”。后来证明,这些词儿都派得上各种各样的用场。在中场休息时——中场休息又是个让我兴奋的新事物——我平生第一次吃到了“奇亚奥拉”(一种温暖的、橘子口味的润喉糖,总之你只有成为一个英国人才能体会到它提神醒脑的妙处)。卖糖给我的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年轻女子,她有个绝活,一边把客人挑的物件从被灯光罩住的托盘里划拉出来,一边找钱,眼光却还盯着四五百米之外子虚乌有的某一点。看完电影后我到电影映前广告里推荐的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馆里用餐,待夜色在多佛港悄悄蔓延时,心满意足地回到客栈。总体而言,这一天过得舒心惬意,启迪良多。

我本打算早早上床,可是还没走到房间里就发觉有扇门上标着“房客休闲室”,一时好奇,便探头进去。这客厅挺大,搁着几把安乐椅和一张长沙发,全都盖着上过浆的罩子;有只书柜,里面略有几盒拼图,一点儿平装书;一张临时搁在那里的桌子上摆着几本早就被人翻烂的杂志,外加一台大彩电。我打开电视,一边等着它启动,一边拿杂志稍作浏览。全都是女性杂志,可这些杂志跟我的母亲和姐姐看的那些杂志全然不同。她们看的杂志,上面登的文章都跟什么云雨之欢、个人欲念有关。那些文章的标题都是类似于《食之有道,滚滚高潮》《办公室里做爱如何打开局面》《塔希提岛:翻云覆雨新热点》以及《“热带雨林”日渐萎缩,究竟能否助“性”》。而英国的杂志就传达了比较得体的渴望。它们的标题,好比是《自己动手织两件套》《零敲碎打,省钱妙方》《织个顶级肥皂盒》,还有什么《夏天到啦——该做蛋黄酱啦!》。

等电视机启动完成了,又有个房客跑进来,手里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和一条毛巾。他一看到我就惊叫一声“啊”,然后往窗口的椅子上一坐。此人是个瘦子,红脸儿,一来就弄得一屋子都是油膏味。看他的面相,就是那种心里头老打着龌龊的黄色念头的家伙——你的体育老师会警告你,但凡你手淫得太离谱,临了就会落到这步田地(简而言之,这人长得就跟你的体育老师差不多)。我拿不准,不过我简直可以发誓,当日下午我在看《城郊换妻》的地方就瞅见这么一位在买一包水果口香糖。他偷偷摸摸地瞥了我一眼,没准跟我想到了一处,于是用毛巾捂住脸,埋到那只碗里去。那个晚上接下来的大半时间,他都低着头没怎么动弹。

过了几分钟,有个秃头的中年人——我猜,是卖鞋的推销员——进来,对我说“你好!”,对脑袋上捂着毛巾的那位说“晚上好,理查德”,然后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又多了个拄着拐棍的老年人,瘸着一条腿,脾气火暴。他朝我们大伙儿阴阴地看了一眼,点点头,算是打个最最轻描淡写的招呼,整个人重重地往椅子上一砸。接下来的二十分钟,他就坐在椅子上将那条腿移过来动过去,活像是在调整一件死沉死沉的家具。我估摸,这些房客都是常住在这里的。

一出名叫《我的邻居是黑佬》的情景喜剧开演了。我估计它其实并不叫这个名字,后者只是涵盖了主旨而已——在“隔壁住了个黑人”的概念里,藏着丰富的喜剧元素。那出戏里尽是些这样的台词:“老天爷,格兰,你碗橱里窝着个有色人种!”“哦,这黑咕隆咚的地儿我看不见他呀,我怎么可能看得见啊?”这节目真是弱智得叫人绝望。那个秃头的家伙在我身边笑得直抹眼泪,毛巾底下偶尔还传来几声乐不可支的哼哼唧唧。可是我发觉那个瘸腿男人压根儿就没笑,他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我,像是在拼命回想过去到底碰到过什么邪恶的勾当是跟我有关的。每回我往那边看,他那双眼睛都铆在我身上,真叫人心里发毛。

屏幕上倏然间星星点点,那是要插播几个广告的标志。那秃顶男人趁机盘问了我一通,口气虽然和蔼可亲,思路却磕磕绊绊,叫人好不困惑。他问我是什么人,怎么会闯进他们的生活里来。他发觉我是美国人,顿时兴高采烈。“我老是想亲眼瞧一瞧美利坚,”他说,“你们那边有没有伍尔沃思百货公司啊?”“啊,其实,‘伍尔沃思’本来就是美国的公司啊。”“不会吧!”他说,“你听见了吗,上校?‘伍尔沃斯’是美国的公司哦。”上校——就是那个愁容满面的瘸腿男人——看起来对他的这份机灵劲儿不为所动。“那么玉米片呢?”“请您再说一遍?”“你们美国有没有玉米片啊?”“哦,实际上玉米片也是打美国来的呀。”“怎么可能嘛!”

我有气无力地笑了笑,心里巴不得我那双腿能把自己给撑起来,带我从那里逃出去。可是,说来也奇了,那会儿我的下半身愣是动弹不得。“真想不到!你们既然连玉米片都有,你为啥还要到英国来呢?”

我盯着他,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只好结结巴巴、不情不愿、简明扼要地冲着他把自己的简历背了一通。可是没过多久,我发觉那节目又开始了,他连装着听下去都不乐意,于是我的陈述自动缩水,把接下来的时间统统用来承受饱含在上校目光里的怒火。

节目演完,我刚想从椅子上抬起屁股,热情洋溢地跟这个乐呵呵的三人组告别,门却打开了。进来的是古宾斯太太,她手里端着一盘子茶,外加一盘我认定应该叫作“花色茶点”的饼干。屋里人顿时欢腾起来,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嘴里说:“哦,妙啊!”英国人无论长幼、不分贵贱,只要发觉自己马上就能喝到一杯热腾腾的饮料,就会满心欢喜。时至今日,对这一点我仍然记忆犹新。“今晚的‘鸟类天地’好看吗,上校?”古宾斯太太一边问,一边递给上校一杯茶和一块饼干。“这可没法说,”上校狡黠地说,“这电视嘛……”他用别有深意的目光照着我的脑袋就是一个耳刮子,“给转到另一个频道去了。”古宾斯太太立时就施以同情,也朝我恨恨地瞥了一眼。我觉得这两位想必是有一腿。“‘鸟类天地’可是上校最中意的节目。”她冲着我说,那口气可真是恨之入骨了,说话间还递给我一杯茶,外加一块硬不拉叽、白不呲咧的饼干。

我嘴里咕哝了几句道歉的话,可怜巴巴的。“今晚的节目是讲角嘴海雀的。”红脸的家伙脱口而出,神情颇为自得。

古宾斯太太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因为发觉他居然也有话语权而大吃一惊。“角嘴海雀!”她一边说,一边冲我做出一副更叫人胆寒的表情,仿佛在质问,怎么有人胆敢如此缺乏基本教养,“上校可喜欢角嘴海雀了。是不是啊,阿瑟?”他们俩肯定有一腿。“我是很喜欢呢。”上校一边说,一边闷闷不乐地咬一块巧克力夹心饼。

我好不羞愧,一面啜着茶,一面小口小口地咬我那块饼干。我以前还从来没喝过加牛奶的茶,也从来没尝过这般坚如磐石、寡淡无味的饼干。说起那味道呀,你会乐意把这玩意儿塞给金丝雀,好让它把自个儿的那张嘴磨磨尖。不一会儿,那秃顶的家伙凑过来斜倚在我身边,神秘兮兮地说:“你可不能怪罪上校。自打他丢了那条腿以后,人就不一样啦。”“哦,那我但愿他能马上把腿给找回来。”我答道,大着胆子在话里头加了点嘲讽。那个秃顶的家伙一听这话,狂笑不已。片刻之间我胆战心惊,以为他要把我这句俏皮话去跟上校和古宾斯太太分享,不过到头来他只是向我伸出一只肉嘟嘟的手,然后自报家门。他的名字现在我早已忘记,不过那应该是一个只有英国人会起的名字——什么考林·克拉普斯普雷啦,伯特拉姆·潘蒂希尔德啦,反正是诸如此类的稀罕名字。我滑头滑脑地笑了笑,以为他肯定是在跟我闹着玩儿,就说:“你开玩笑吧?”“根本就不是玩笑,”他冷冰冰地答道,“怎么着,你觉得很好笑吗?”“只是,这名字有点儿……不同寻常。”“呃,你也许会这么想。”他一边说,一边转而去注意上校和古宾斯太太的一举一动。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毫无疑问,我在多佛港一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了。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古宾斯太太毫不留情地迫害我。至于别人,我猜,替她搜罗了证据。她怪我出门时不关屋里的灯,怪我用完马桶后没把盖子放好,怪我拿走了上校的热水——直到他先是嘎吱嘎吱地转门把手,再在走廊里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时,我才晓得,原来他有自己的专用热水——还怪我连着两天叫了全套的英式早餐,偏偏两次都没吃烤番茄。“我瞧见你又把烤番茄给剩下来了。”到了第二回,她开了口。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回话,因为这确乎是不容辩驳的事实,于是我只好皱皱眉头,跟她一样瞪大眼睛盯着这令人作呕的玩意儿发呆。说实话,一连两天我都弄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能不能提个要求,”她说,声调沉重,仿佛积压着年深岁久的愤怒与痛苦,“从今往后,但凡你不想在早餐里吃到烤番茄,你能不能行行好,先告诉我一声?”

我窘迫不安地看着她离去。“我还以为那是一团血块呢!”我真想冲着她背后嚷嚷,不过,当然啦,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手轻脚地潜出屋子,面对其他房客得意洋洋的微笑。

此后,只要有可能,我就待在外头不回来。我跑到图书馆,从一本词典里查“counterpane”,这样至少在这个“考点”上我不至于失分(结果我发现这词儿原来是“床罩”的意思,不由大吃一惊:一连三天我都在跟窗子较劲)。只要回到那房子里,我就尽量闷声不响,但求默默无闻。就连在我那张咯吱作响的床上翻个身,我都不敢粗声大气。然而,不管我如何殚精竭虑,似乎总是注定要惹人生气。到了第三天下午,就在我悄没声儿地溜进房子时,古宾斯太太在走廊里将我半路拦截,手里拿着一只空烟盒,质问是不是我把它塞进了水蜡树篱。这下我方才明白,为什么那些明明没犯事的人一到警察局就会在那些天马行空的认罪书上签字。当天晚上,我偷偷地草草洗了把澡,洗完以后忘了关上热水,还在放水孔周围留下几绺头发,于是罪加一等。第二天早上,最后一场羞辱终于来临。古宾斯太太一言不发,大步流星地把我押到马桶边,指给我看一小坨没冲走的大便。于是我们达成协议,我应该吃完早餐以后就走人。

我赶上一辆快车奔赴伦敦,从此再没回过多佛港。

第二章

此刻,我人在加来港,打算二十三年来头一回重访多佛港。明天我会赶早班轮渡出发,开始一场旨在系统勘察大不列颠的重大旅程,好比将该国之公众面目与隐私部位细细翻检、一一看来。不过,今天我尚且还能无忧无虑、自由散漫。眼下我没什么事可干,怎么开心怎么来。

加来港是个好玩的地方,此地之所以存在,纯粹是为了让英国人穿上田径运动装以后,能有个去处。此地因为在战争期间被炸弹重创,后来便落到了战后城市规划人士的手中,结果,它看上去就像是1957年水泥博览会之后留下的什么玩意儿。一批数量惊人的建筑,特别是在郁郁寡欢的中央广场“阅兵场”一带的那些建筑,看上去活像是按着超市包装袋(特别是“雅各奶油饼干”的包装袋)的样子做出来的。有几幢房子居然造到了街面上——这向来是20世纪50年代的规划者们的显著手笔,他们的脑瓜都让那些关于混凝土的奇思妙想给砸坏了。市中心的主建筑群里有一栋——简直毋庸置疑——你可以说它是假日酒店,也可以讲它是玉米片盒子的东西。

不过我也无所谓。阳光温煦可人,天气宛似小阳春,此地在法国境内,而我正值长途旅行伊始,又晕陶陶地瞻望着接下来好几个礼拜明明无所事事,却还能称其为工作的时间——快意每每由此而生,此番我照例深陷其中。

我发现在加来港街头,没什么人长得像伊夫·蒙当或者让娜·莫罗乃至那位讨人喜欢的菲利普·努瓦雷,不禁大失所望。这是因为在那里的人统统都是穿着运动装的英国佬。瞧他们那模样,似乎个个都应该在脖子上挂只哨子、手里抱只足球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都拎着沉甸甸的手提袋,里面装着叮当作响的瓶子、叫人作呕的奶酪。他们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买这些奶酪,更不晓得在搭上四点钟的轮渡回家之前该如何打发时间。他们打你身边经过时,你能听见他们闷闷不乐地絮絮低语:“花60法郎就买这么一袋该死的山羊奶酪?哦,她可不会为了这玩意儿感激你。”瞧他们那样子,个个都恨不能立马喝一杯茶,吃点真正算得上食品的东西。我不禁突发奇想,若是在此处摆个卖汉堡包的小摊,保准能发笔小财。你可以管它叫“加来堡”。

有一点是非说不可的:除了买买东西、悄没声儿地嚼嚼舌头,在加来港真的是没多少事情可以做。城市酒店外面好歹有尊著名的罗丹像,城里有家唯一的博物馆名叫Musee des Beaux-Arts et de la Dentelle(如果我没把那点法语给扔光的话,那么这个词儿的意思就是“美丽的艺术加牙齿博物馆”)。可是眼下这家博物馆关着门,而到城市酒店又得长途跋涉——反正罗丹雕像哪张明信片上都有。到头来,我就跟别人一样,在纪念品商店里四处窥探。在加来港,这类商店要多少有多少。

我从来都没弄明白,为什么法国人一炮制起俗气的宗教纪念品来就特别有天分。在“阅兵场”转角的某个阴郁的店子里,我就找到了一件让我中意的:一尊圣母玛利亚的塑料模型。双臂款款动人的圣母玛利亚,立在一个用海贝壳、小海星、干海藻做的蕾丝状枝条以及一只擦得锃亮的龙虾爪子搭成的洞穴里。粘在圣母的后脑勺上的光环,是用一只塑料窗帘环做的。此外,在那只龙虾爪子上,这玩意儿的天才设计师还用优雅的字体写上了“加来港”的字样。说来奇妙,这字儿看上去真是分外喜庆。我颇为踌躇,因为它价格不菲,可那商店里的小姐演示给我看,这玩意儿若是插上电源,就会像黑池游乐场里的游园车那样闪闪发光。这样一来,我心里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买一个到底够不够?“很漂亮吧?”她发觉我居然打算拿出现金把这东西给买回去,就惊讶地轻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急急忙忙地把东西包好,让我付了账。直到此时我方才恢复理智,心中大喝一声:“哎,我这是在哪里啊?劳驾,我面前这个俗气的法国狗屁玩意儿到底是什么啊?”“很漂亮吧!”她不停地用这话安抚我,仿佛怕把我那欲梦还醒的状态给惊扰了似的。我想她自打上回卖掉一盏“圣母玛利亚贝壳备用灯”后,到现在应该有好一阵子了。反正,后来那店门刚刚在我身后关上,我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声欢呼。

事后,为了庆祝庆祝,我跑到一条充斥着“加斯东·帕潘”之类不知其名的名人的街道上,走进一家大众咖啡馆,叫了一杯咖啡。一进室内,我便觉得加来港似乎平添了许多叫人赏心悦目的高卢风味。人们互致问候时两边脸颊都要亲一亲,身边缭绕着高卢人和吉卜赛人吐出的蓝色烟雾。房间那一头有一位举止优雅的黑衣女子,看上去让人匪夷所思地作如是联想:好比让娜·莫罗要在一部名叫“寂寥生活”的电影里拍一场葬礼戏,开拍之前她先飞快地抽支烟,再来点佩诺茴香酒。我给家里写了张明信片,品完我的咖啡,此后直至黄昏的那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在友好而徒劳地朝那位忙得四脚朝天的侍者招手,巴望着能把他哄回我桌边,把我那点为数不多的账给结掉。

我在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馆子里用餐,没花几个钱,感觉却好得叫人咋舌。我可得替法国人说句公道话——他们也能做炸薯条!然后我到一家酒吧里喝了两瓶时代啤酒,在那里接待我的是一位系着屠夫围裙、长得活像菲利普·努瓦雷的伙计。末了,我早早回到我那简朴的饭店房间,把我那盏圣母贝壳灯赏玩了一会儿,就爬上床。那一整晚,耳边尽是楼下那条街上的汽车横冲直撞的声音。

翌晨,我早早地吃完早饭,跟杰拉尔·德帕迪约——哦,好歹有个惊喜——结完账,然后迈步走向又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我手里攥着买轮渡票时附送的一张又小又潦草的地图,动身寻找轮渡站。从地图上看,轮渡站离得很近,就在市中心,可是,实际上它却在两英里之外,在一片让人迷惘的荒地的最远端。那荒地上有炼油厂、废旧工厂,还有好几英亩的开阔地,这里戳几根旧梁子,那边码几堆参差不齐的水泥块。我发觉自己只能从铁丝网上那一只只破洞里钻过去,在那些锈迹斑斑、窗玻璃破碎的火车车厢之间小心翼翼地行走。在加来,我不晓得别人是怎么去轮渡站的,反正有一点我能认定:以前可从来没有人沿着这条路去过轮渡站。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躁动不安地意识到——说得准确点,那感觉真是既哀怨又惊恐——眼看着开船的时间愈来愈近,可那轮渡站虽说总好像近在眼前,实际上却一直远在天边。

最后,我左躲右闪地穿过一条忙忙碌碌的分车道高速公路,爬上一座河堤,终于气喘吁吁地抵达站头。我终究还是迟到了,而且模样看上去活像刚从一场矿难中劫后余生。有位看起来喜欢发号施令且痛经症状泛滥的女人把我赶上一辆穿梭巴士。一路上,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物,发觉我那钟爱的昂贵的圣母玛利亚已然脱落了她那道光环,贝壳也在陆续往下掉,不由暗自沮丧。

上得船来,我挥汗如雨,多少有点儿惴惴不安。我得坦白,我可不是一个好水手。我一踏上明轮船就要犯晕。我坐的这艘是Ro-Ro式轮渡(想来是“翻来滚去”的缩写),而且我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公司——在记得关闭船首舱门这件事上,他们的记录远远称不上无懈可击。而忘记关船首舱门,就类似于你穿着鞋子就钻进了浴缸。反正这些事儿都让我愈发难以释怀。

船里塞满了人,统统都是英国人。在头一刻钟里,我到处闲逛,寻思他们为什么不用弄得身上邋里邋遢也到得了这里,然后我飞快地挤进乱作一团、满目皆是运动装的免税商店,再忙不迭地杀出来,随即在餐厅附近遛了一圈,手里托个盘子,眼巴巴地望望那贵得离谱的价钱,再把托盘放回去(拿盘子都得排队呢)。接着,我想在成群结队、沸反盈天的小孩里觅一个座位,结果就给一路逼到微风拂面的甲板上。那里有两百七十四个嘴唇冷得发紫、头发迎风起舞的人正拼命想让自己相信,此处阳光灿烂,因而他们不可能挨冻受凉。风鼓起我们穿在身上的连帽大衣,声声呼啸有如枪响,吹得那甲板上的小孩子连奔带跑,除此之外,还掀翻了一塑料杯茶水,恰巧泼在一位丰满的女士的大腿上。人人看在眼里,无不涌起一丝窃喜。

没过多久,多佛港的白色山崖就从海里升起,开始向我们悄然靠近。接着,似乎就那么一眨眼工夫,我们就驶入了多佛港,船头笨笨地拱进码头。一个空洞的声音指挥步行的旅客集中到“阳光休息室”旁边的ZX-2号甲板的右舷出口点——好像这话对大伙儿能起什么作用似的——于是我们统统开始迷迷糊糊地长途跋涉,压根儿就是各行其是地在船上探险。我们沿着楼梯上上下下,穿过自助餐厅和贵宾休息室,在储藏室进进出出,穿过一间厨房,那里面挤满了埋头苦干的东印度水手,再从另一个角度穿过自助餐厅走回来。末了,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终于走下船来,全身都笼罩在英格兰那充满善意、水雾迷蒙的阳光中。

此刻,时隔多年之后,我心心念念地想再见到多佛。我沿着海滨大道向市中心挺进,路上经过一番侦察,居然找到了多年前我睡过的那个凉棚,不由喜上心头,轻轻喊了一嗓子。如今那凉棚顶上又刷了约莫十一道绿油漆,不过除此之外,与昔日毫无二致。无独有偶,那面朝大海望到的风景也同昔日毫无二致,只是海水要比我上次看到的更蓝,更晶莹透亮。然而,再要说到别的物事,看起来可就大不相同了。我记得那里本来有一排优雅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如今却成了一个庞大而突兀的砖房公寓区。往西的主干道唐沃尔街要比我记忆里更宽,那车水马龙的架势也显得更咄咄逼人。另外,如今有一条人行地道通往中心商业区,而后者本身,我也已经认不出来了。

那条最繁华的购物大道如今已经成了步行街,市集广场则变成了某种露天市场,铺满花色面砖,老一套的铸铁饰品亦随处可见。整个市中心挤满了忙碌、宽阔、旨在疏导交通的道路——我记得以前可没有这些路,这看上去很不舒服。如今还有一座大楼是专为旅客服务的,名叫“白崖体验”。我按着这名字揣摩,估计在这楼里,你能发现当一块八亿岁的石灰石会是什么感觉。反正我现在什么都认不出来啦!英国的城镇有一点比较麻烦的是,它们个个都长得无从分辨。它们都有布兹药房,都有W.H.史密斯书店,也都有玛莎百货。说实在的,你跑到哪里都差不多。

我步履蹒跚、心不在焉地在大街小巷里穿行,想到这个在我记忆里如此难以磨灭的地方竟然显得这样陌生,不禁郁郁寡欢起来。后来,当我第三次嘟嘟囔囔地穿过中心城区,在一条我发誓以前根本就没走过的巷子里,我突然撞上了那家电影院。虽说电影院已被刷了厚厚一层花里胡哨的漆,可终究我还是认得出,这就是当年放《城郊换妻》的场子。顷刻间,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既然有了一个固定的参照点,我就能确凿知晓自己到底身处何方。我胸有成竹、大步流星地往北走了五百码,接着往西——现在即便把我的眼睛蒙上我也不怕啦——然后就发觉自己正好来到了古宾斯太太的门前。如今那仍然是一家旅馆,看上去没怎么变,就我记忆所及,也就是门前的花园里多砌了几个停车位,多竖了块塑料招牌,宣告屋内既有彩色电视,又有成套的卫浴设备。我有心敲门,可似乎也没什么意思。那位凶神恶煞的古宾斯太太想必早就不在了——或是退休,或是作古,也没准她在南部海岸上随处可见的养老院里挑了一家,到那里颐养天年。英国的家庭旅社如今跨进了新时代,旅社里有配套齐全的浴室和咖啡烹煮设备,客人还能把比萨饼叫到房间里吃,她能受得了才怪。

但凡她住进哪家养老院——这当然是我的第一选择——我真是希望那里的服务生既富于同情心,也不乏洞察力,若是她滴滴答答地弄湿了马桶坐垫,或者吃不完早饭,或者动不动就茫然无助、百无聊赖,就能时不时地骂她一顿。这样一来,她就好比回到了自己的家,实在是很有好处呢。

一念及此,喜从中来,我顿时就把多佛港抛到了脑后,漫步走上福克斯通路,向火车站迈进。在那里,我买了张票,搭下一班车到伦敦去。

第三章

我的上帝,伦敦可真大呀,不是吗?就好像你刚刚离开多佛港,二十分钟以后就进了伦敦,然后便是没完没了的、一英里一英里全是无边无际的灰蒙蒙的郊区,成排成排矮矮胖胖的砖房蜿蜒绵长。从火车上看,它们多少有点千篇一律,就好比它们统统都是从一种硕大无比的造香肠的机器里硬挤出来的。我总会费一番思量,在这么一大片地形复杂、样式单一的地盘上,那好几百万的居民每天晚上到底怎么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反正我肯定是找不到的。在我看来,伦敦始终是一个规模庞大且让人兴奋的谜。我在伦敦市内或周边地区居住过也工作过,统共八年,在电视上看当地新闻,读晚报,漫步于大街小巷,去参加婚礼和退休派对,要不就是傻头傻脑地跑到那些占地广阔的拆车场去淘便宜货。即便如此,我还是发觉伦敦尚有大片大片的地方我非但没有见识过,而且还闻所未闻。每每翻阅《标准晚报》或是跟一个熟人闲聊,冷不防遭遇某个二十一年来我根本就没注意到的地名,我总会大惊失色。“我们刚在‘钨石楠’附近的‘劳碌区’买了一小块地皮。”有人说。于是我心想,这地儿我根本听也没听说过呢,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啊?

我在我那个压得扁坨坨的背包里塞过一本《伦敦指南》,那是一部勾勒市内街道的大众地图册。此刻,我本来确信包里还有半条“火星”巧克力,就伸手摸索了一通。不料巧克力没找到,却突然摸到了这本书。我把书抽出来,随手挑了几页看起来特繁复的翻看,看到遍布书页的区域、村落,时而还有业已被吞并的小城。我发誓,这些名字我在上回查阅时压根就没见过。当我发现这一点时,照例又是惊讶又是窃喜——达登山、普拉希特、陷阱溪、福尔威十字口、埃尔桑恩高地、海安姆山、莱斯奈斯荒原、灯塔树荒原、贝尔绿地、康健谷。康健谷?这样的地名我先前怎么就没注意呢?问题在于,我很清楚,但凡下回我再看,又会瞧见别样的地名了——什么“火腿杆”啦,“东结巴”啦,“氡荒原”啦,“阉牛群”之类的。

那本指南委实是部顶顶好玩的书。它谨小慎微地替每座板球场、污水处理厂、被人遗忘的坟墓和郊外每条蜿蜒曲折的死巷加以定位并做好标记,在最渺小、最不起眼的空间里塞进最密集的地名。我翻到索引,当时也实在穷极无聊,便在那几页流连忘返。我算了算,伦敦城里的街名共计45,867个(可能略有误差),其中包括不下21条“格鲁切斯特路”(外加大把大把以“格鲁切斯特”命名的新月形区域、广场、大道和死巷), 111条“车站路”或与此类似的地名,35个“卡文迪许”,66个“奥查德”,74个“维多利亚”, 159个“教堂”,25条“大道路”,35条“大道”。诸如此类,花样繁多,不计其数。尽管如此,真正听起来特别好玩的地名倒是少得惊人——什么“冷风吹巷子”啦,“猛一瞥绿地”啦,“火腿帘死巷”啦,什么“仙人掌大道”啦,“疯子巷”啦,“屁股街”啦,把叫人过目难忘的地名全列出来,基本上也就这些了。有一回我在书上看到,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这城里某地有过一条“摸摸阴道巷”,不过后来显然就没了踪影。我花了半个小时,用这法子自娱自乐了一把。一想到我跑进了这样一个大都市,而其中错综复杂的机关,又叫人眼花缭乱、茫然无知,不由喜从中来。喜上加喜的是,当我将书塞回包里时,我又找到了那条吃了一半的“火星”巧克力。巧克力的上半截缠在一条细细软软的麻布里——虽说这没让巧克力愈添美味,但好歹让它的分量重了不少。

维多利亚车站熙来攘往,司空见惯的各色人等一应俱全:一脸迷茫的旅客,四处游击的黄牛和醉得不省人事的酒鬼。我走出车站的当口,先后有三个人问我有没有闲钱可以施舍——“没有,不过谢谢你来问我!”——这种事情要是搁在二十年前不可能发生。那会儿的伦敦,非但沿街乞讨还是个新生事物,而且即便有,他们也总会讲一个好听的故事,比如说丢了个钱包,现在又急需两英镑赶到梅德斯通给一个小妹妹捐骨髓。现如今就不同啦,他们直截了当地管你要钱。节奏倒是快了,可也没原来那么好玩了。

我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港湾街的哈兹利特旅店。我之所以喜欢哈兹利特,是因为这家旅店故意要弄得不显山不露水——既没有招牌,也没有一块金属板之类的东西可以泄露其功用——这样一来,比起你的出租车司机来,你可就显得得天独厚了。现在我可得说一句,毫无疑问,伦敦的出租车司机是天底下最棒的。他们行事既靠谱,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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