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与你不期而遇》(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1 18:53:53

点击下载

作者:Pluto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我愿与你不期而遇》

《我愿与你不期而遇》试读:

我们差一点爱得死去活来

文/李荷西

方淼淼:我们差一点爱得死去活来

5月3日那一天,我一直在公司忙碌。到了下午,QQ上忽然蹦出一条消息:“生日快乐。”

我愣了愣神,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恍惚很长时间。

呵呵,四年了,我和杜青嘉的联系大概就止于这每年一条的QQ消息了吧。他一直记得我的生日,并送来祝福。我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失落。

我曾经爱过杜青嘉,就算那时我还不了解爱的真正含义。当时感觉世界上最优质的偶像来拥抱我,也不抵杜青嘉看向我的半寸笑意。

高二那年,杜青嘉转学到我们班。他长相清秀,看起来就像是言情小说里的忧郁男主角,每天身着白衬衣让他看起来温润如玉。好多女生都对他有好感,肤浅的少女,是表相的奴隶。

有一次下暴雨,我撑伞回家的路上,掉进丢失了窨井盖的下水道。也许任何一个路人都会伸手拉我一把,而恰巧他是杜青嘉。总之,他救了我。他把我从半人深的污水里拉了出来。依稀记得他的手温暖有力,他的眼神温柔笃定。

那天以后,我便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满载了一个少女的所有情怀与希冀,开始沉默疯狂地成长。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你因为一个人,心变得十分满。无论何时,都盛着他。在教室里坐着,因为他而格外地耳聪目明。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金科玉律,纠结于心。他的每一个动作表情,都是著名油画,需要破解其深远含义。

因为矜持,还有必须得遵循的父母说教,我把对杜青嘉的喜欢漏洞百出地隐藏起来。但我猜,他是知道我喜欢他的。你若喜欢一个人,总不会成为秘密。

但杜青嘉并不是一个放得开的人。大多数时候,他都看起来十分克制。他似乎在有意地对我的喜欢视而不见。

我的高考成绩很一般,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杜青嘉竟也考得很差。听说大综合考试,他只填了选择题,所以必须得复读。

暑假里,班上的同学聚会了一次又一次,总是不见他参与。听说,他被他妈关在家里,反思并继续复习。

我去外地上大学前,约他见了一面。暂时不说我当时的忸怩,我记得他特别沮丧。什么也不能让他情绪盎然。他的苦笑,还有因为克制扳手指的样子,让我心酸。在M记坐着的那一个下午,我似乎在与杜青嘉一起经历苦难。甚至有了想陪他一起复读的念头。

上大学之后,我开始和杜青嘉通信,手写的那种,每周一封。偶尔还会买一些复习资料寄给他。杜青嘉给我的回信中,他清秀隽永的字迹依然克制,不涉及感情之事,但他跟我讲述了他的梦想。他想做一名医生,考省内最好的医科大学。

那段时间,是我感觉最甜蜜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如此接近。虽然爱情还在窗子里没有被捅破,但似乎我们真的差一点就爱得死去活来。

第二年,杜青嘉考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医科大学。

暑假里,我们又相约在M记见面。他和他的表弟一起,他依然沉默克制的样子,但看起来状态不错。

从M记离开时,他趁着表弟去厕所的时候,偷偷塞给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是一个水晶吊坠。抬头,看到他比水晶还闪耀的眼睛。

爱情的窗子打开了一点,窗内的景象若隐若现,那样动人。

我以为那个暑假我们可以有些发展,然而却没有。我经常联系不到他,偶尔见面,他的表弟是甩不掉的小尾巴。

开学后,我们才开始正常联系。但只限于白天,聊天、打电话,仅此而已。晚上总找不到他。问他,他说他妈妈来陪读,晚上会监督他学习。

我无法想象大学生还在继续高中生的学习节奏,也不理解他母亲的陪读行为。

在我看来,大学就是解放了、自由了,可杜青嘉却依然在奋斗。

在与他的聊天中,我曾经试着用激将法,还透露我被其他男生追的烦恼,甚至直接告诉他我心中有个人,他都不做正面回应,好像在有意地回避。后来我终于忍不住对他表白,竟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我渐渐地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讨厌我?可为什么,他会送我水晶吊坠?

在我的追问下,他的答案是“他妈妈不允许他大学期间谈恋爱”。

纯粹的暗恋也许可以维持很久很久,但期待的心却会渐渐冷却。

我和杜青嘉之间也许有过火花,但没有燃起就已经熄灭。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甚至不如普通朋友。

年岁渐长后才慢慢明白,包括杜青嘉在内,很多人正在从我的生命中消失。我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就慢慢冷淡了。

但到后来,我有了男朋友,我却依然会想起他来。每个与男友的第一次,我都会想如果对方是杜青嘉会怎样。不管怎样,他惊叹过我的青春,我也行经过他的岁月。我想起他来,依然会内心柔软,但不会有希冀。

那依然放在首饰盒里的水晶吊坠,还有每年一次的“生日快乐”,是证据,也是缅怀。

陈源:穿红裙的少女消失在光阴里

我第一次见到方淼淼,是高考结束后的夏天。我受舅妈所托去跟踪表哥杜青嘉。

在M记的窗外,我看到青嘉和一个穿红裙的少女坐在一起。那女孩儿化了淡妆,眉眼里全是羞涩的绵绵情意。

我有些心动,也有些难过。因为她一定不知道,她的名字在我们家已经广为流传。舅妈查看了青嘉的聊天记录,并如临大敌地把她邀请青嘉出去坐坐这件事告诉了家里的每个人。最后,我被派去监督约会。

舅妈是个十分强势的母亲。从小,她就爱把青嘉与我比较。我比较调皮捣蛋,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上,所以基本上就是全家族的反面教材。而青嘉是模范生,也是她的骄傲。

记忆中是刚上小学那一年,我和青嘉一起做功课,因为一道数学题写错了,舅妈把青嘉的手心打出了血。

之后我再也不敢跟青嘉一起写作业,但依稀记得表哥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脸颊滚过,还有他抿起来的嘴唇,不抗争的眼睛,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己应该被那样惩罚的事实。

但她也很爱他,用外婆的话说青嘉是她的命也不为过。夏天若遇夜晚停电,她能为青嘉扇一整晚的蒲扇。青嘉吃穿用度都是好的,她自己省吃俭用连瓶矿泉水都不舍得买。并且她有点心肌缺血,每当青嘉想反抗,她都会捂着胸口说:“你想气死我是不是,我可是有心脏病。”

所以说青嘉背负了她全部的期望和爱,一点都不为过。而在我看来,她却是在以爱为名要挟青嘉完成她所有的希冀。

一直到上高中,青嘉都是好学生,名列前茅自不必说。而周末和假期,似乎也都被舅妈送去参加各种班。他长得清俊,示好的小姑娘前仆后继,但都被舅妈灭在了来的路上。总感觉青嘉的压力很大。高二那年,甚至因为压力过大而有些神经衰弱,症状就是睡不好,无法集中精力,头痛。

休学半年后,舅妈替他办理了转学重读。大概就是那一年,他认识了方淼淼。也大概就是从那时起,青嘉的成绩就不如以前了。但是舅妈似乎并没有放弃对他的期望,她始终觉得她的儿子是人中龙凤,所以给青嘉的压力更甚。

后来高考后,青嘉的成绩让大家哗然,只能选择复读。舅妈甚至怀疑是方淼淼扰乱了青嘉的思绪,让他无法专心。

所以就算是我,也不知道青嘉为了保护方淼淼而做出的努力和妥协。

据我所知,做一名医生,是舅妈长期以来强加在青嘉身上的渴望。青嘉自己,也许有过自己的梦想,可后来被消化磨灭了。

我看过方淼淼写给青嘉的信。因为那些寄往学校的信件,青嘉是不敢拿回家的,只能放在我这里保存。

我看到一个少女心灵的盛宴。她对青嘉的绵绵情意让我甚至心生妒忌。

我问过青嘉,是否也喜欢方淼淼。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说她是他心灵的栖息地一点都不为过。但青嘉却没有与她相爱的勇气。

当然是因为家庭压力。舅妈对青嘉的要求是,在大学毕业之前绝对不能谈恋爱。青嘉的大学在外地,原本连我都为他即将到来的自由生活高兴。但没想到,舅妈竟然办理了病退,要去陪读。

记得青嘉刚上大学那一年,舅妈在外地打电话回来,哭着说孩子长大了就不听话了。大概是青嘉想劝说她回老家去。但她怎么都不同意。后来又发现青嘉和方淼淼的联系,就觉得儿子要被别人骗走了。

吵吵闹闹得全家人都知道。青嘉甚至一度再次神经衰弱,头痛呕吐,吃大把的药片。只好放弃了与方淼淼的爱情。但他用他的方式努力过,方淼淼当然不会知道了。人的所思所想,是另一个人无法触及和左右的。我没办法说服青嘉,也没办法说服舅妈。

总之,青嘉眼睛里有过一段时间的火,可后来熄灭了。

我的大学生活像麻辣烫,五味杂陈。而青嘉的大学生活却像是苦行僧。大学毕业被保研,还好没有被时间辜负。

这时的青嘉可以去恋爱了,但方淼淼已经有了男朋友。

方淼淼一定不知道,她的名字依然会在青嘉家里响起。舅妈提起她来会唏嘘,而青嘉会沉默,有时甚至会和舅妈吵吵上一嗓子。连我外婆都知道她,说起她的名字来,会深感惋惜。

她也不知道,是在失去她后,青嘉才学会了表达和反抗。

而他也一直关注着她,青嘉的电脑收藏夹里第一个就是方淼淼的微博。也许青嘉以后会遇到别的女孩子,但方淼淼会是一个标记。她带给他的,与带走的,她的红裙,对青嘉来说都刻骨铭心。

真希望,他们还有机会重新开始。

唯有青春,不可辜负

文/陈不染

1

我在万能的百度里搜索青春的定义,得到的结果却是青春期的生理年龄阶段。可见,青春是人生试卷里的一道填空题,每个人都是考生,都由自己作答。

我一直认为我的青春是在初中时代开始的,那正是我和林素心成为闺蜜的时候。

还记得那天是阳光和煦的9月1日,我到镇上的中学报到,正式成为一名中学生。因为身高差不多,老师安排我与林素心成为同桌。当时青涩朦胧的我们,没有想到将会陪伴对方走过漫长的花季雨季,见证着对方的整个青春。

开学第一堂课,老师要求每个人上讲台自我介绍,林素心讲着标准的广州话,如同珠江电视台里的节目主持人一样。她穿着漂亮的连衣裙,梳着光洁的马尾辫,雪白的皮肤,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在这所农村中学里,她是自带光环的女神。我甚至以与她同桌而自豪。

2

从城市来的林素心,与众不同。

在开学后一个月,已有很多男生向她递情书了,甚至高年级的也在其中。每次在书桌里、课本里、作业里发现夹带的情书,她总会认真地看完,然后用红笔标出错别字和语病,并且写上简短而犀利的评语,比如“语句不通,少追女生多学习”等。然后像语文老师改完作文一样,交给我一一退回。而我之所以愿意做她的“语文课代表”,是因为我乐意看到那些不学无术的男生收到回信时,由欣喜到羞愧的表情变化。我觉得那是一件特别有趣的事儿。

在情窦初开的花季里,林素心的理智与成熟,让敢于给她写情书的男生越来越少。那些幼稚贪玩的男生,只能把爱慕之情转为敬而远之,并私下议论。那时正在热播《红楼梦》,大家都觉得林素心与郁郁寡欢又富有灵气的林黛玉气质相仿,于是都在私底下称她为林妹妹。

很多人都认为林素心整日冷若冰霜,是自恃从城市而来,看不起乡下人。而只有我知道,她不苟言笑的背后,藏着最深的悲伤。

这个表面坚强的城市女孩儿,其实有一个悲惨的身世。她父亲在一次意外中去世,母亲一年后也决定改嫁,把她和一大笔父亲身故的赔偿金从广州送回农村奶奶家。除了按月寄来抚养费,此后再无联系。当13岁的林素心,轻描淡写地对我说出这一切时,我情不自禁地流泪了,而她竟一滴泪水都没有。她说,在爸爸去世时,她的泪水已经流干了。

那次我哭得像是自己才是故事的主角一样,林素心反过来给我擦眼泪,跟我说别告诉任何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是孤儿。就在那一刻,我就决定一辈子都和她做好朋友。并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她的秘密只说与我知。

3

林素心因为在广州上的小学,基础知识非常扎实,每次考试都轻而易举地排在年级前三名,是名副其实的学霸。她尤其写得一手好作文,总在各种作文比赛中获奖。有一次,她参加一个关于书香节的征文,获得了一等奖,并且拿到了两百元奖金,在当时对我们来说算是一笔巨资了。她带着我到镇上的小书店,跟我说,咱们每人选一百元钱的书。我欣喜若狂地选了一堆《故事大王》和漫画书,而她却选了几本张爱玲的小说。有一天我们在自习课上偷偷地看着这些课外书,我看我的《故事大王》,她看她的张爱玲,突然她用笔圈出一个词给我看,那是“闺蜜”二字,她跟我说,我们就是闺蜜。那一刻,我觉得只有努力地提升自己,才能够配得上她说的闺蜜二字。我开始看她爱看的书,听她喜欢听的歌,渐渐地进入另一片未曾到达过的天地。

我读书时,总有很多不懂的字,我却从来不查字典,因为只要我一问林素心,她准知道的。她天资聪颖,我有不懂的作业,她都能为我解决;每当我有烦恼,她也能为我分析。自从和她成为好朋友以后,我的成绩直线上升,连我那严格要求的教师爷爷也很喜欢林素心,时常让我邀请她到家里玩。尽管她偶尔到我家,但都是彬彬有礼且说话得体,我的家人都喜欢她。

我不知道林素心的早熟,是残酷的命运造成的,还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很多人都叫她林妹妹,但是在我心中,她一直是我的大姐姐。她让我看名著,带着我骑单车在小镇上走过一条又一条我没走过的路。她总喜欢和我到郊外的一个湖边,那里鲜有人烟,我们坐在草地上,她有时给我讲城市里的事物,有时却安安静静地看着波光潋滟的湖面出神,不言不语,仿佛有一肚子的心事。

4

青春是一辆呼啸前行的列车,有的人上车,有的人下车,很多陌生的人相识,也有很多相识的人离散,而林素心与我一路携手同行。直至大学,我们虽然不是同一所学校,却也是同城的。我们的闺蜜情谊,战胜了时间。

20岁的时候,林素心交了一个男朋友。那男生是他们学校吉他社的成员,弹得一手好曲俘获了林素心的芳心。自从她恋爱以后,周末都是陪男朋友过的,我们见面就少了,但她还是时常在电话里与我分享她的爱情故事。

那男生叫程朗,在我们粤语方言里,与“晴朗”同音。恋爱中的林素心不像是我认识的早熟的她了,反而变得像孩子一样,羞涩却爱呢喃。那时她说:“他就是我的太阳,让我阴郁的世界变得晴朗。”尽管我对有点玩世不恭的程朗没有多少好感,但是对于这句话还是十分认同的。那些年,林素心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了,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她变得更加抑郁,就连我邀请她到我家过年也拒绝了,她坚持一个人留校,独自度过一个又一个冷清的节日。

是程朗的出现,让她阴云密布的世界变得晴朗了,忧郁的林素心前所未有地快乐起来了。程朗是个阳光的大男生,喜欢打篮球,每次打比赛,林素心都会在球场边上为他打气,中场休息时为他递水擦汗。林素心跟我说,每次他进球了都会对她回眸一笑,那是她觉得最幸福的时刻。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眉目里全是爱情,我感知到她非常爱他。

5

林素心和程朗从大二走到了大四,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的,在她的世界里,仿佛唯有忧伤才能永恒。

毕业在即,很多校园情侣都难逃毕业等于分手的命运。

程朗的父母早就安排好他去美国留学了。林素心强颜欢笑地送走了程朗,程朗留给她一个承诺——三年后回来娶她。

林素心在机场久久地没有离开,她哭着打电话给我说,从此她就是一个人了。我到机场接她,看见她在角落里哭成泪人。我说:“别哭,程朗也会难过的。”她说:“我刚才是笑着送他离开的。”

我拉着她跳上了拥挤的地铁里,她说:“这城市这么拥挤,为什么我觉得那么孤独。”

我知道,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逃离了孤独得到过温暖和陪伴之后,再重归孤独,内心的悲伤就会被无限放大。

6

为了让她不感到孤单,我们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同住,决定毕业后留在这座城市找工作。我们奔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去应聘,我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工作,而她却选择了一个与她专业不符的外贸工作。因为外贸公司的HR说这岗位将有机会到美国出差。

然而,天意弄人。上班不到两个月,林素心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我们措手不及,我提议告诉大洋彼岸的程朗,毕竟是他的孩子,是去是留他都应该负责。而林素心坚决不让我告诉程朗,她说不想影响他的心情和前程。

她坚定地告诉我:“我要把孩子生下来,这是程朗与我的爱情结晶,这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很惊讶地质问她:“你知道做未婚妈妈有多大的压力吗?我不同意!”

我知道我不能同意,因为我并不能确定三年后程朗真的会回来娶她。时间能改变很多事情,万一他变心了呢?可是,我终归是拗不过她,在她强硬的坚持和哭泣的哀求下,我无话可说了。

她说,她父亲的身故赔偿金还有一部分存在银行里,拿出来足够把孩子生下来了。在肚子没有凸显之前,她辞职了,一心在家养胎。

然而,远隔重洋的他们,心也仿佛渐渐疏远,万水千山终究让他们的隔阂渐起,煲电话粥的时间也越来越短,最后甚至几天都不再联系,林素心一直对他隐瞒着怀孕的消息,他毫不知情。直到最后,分手在无声无息中默认,林素心心意已决,她要让这件事成为永远的秘密。

她的小腿一天比一天肿,经常呕吐,各种妊娠反应让我非常不安心。于是,我们请来了一个昂贵的月嫂。在月嫂的悉心照料下,她身体好多了。

在一个秋意渐浓的日子里,林素心诞下了一个小女婴。林素心饱受痛苦,可是看着这个长得酷似程朗的小婴儿,她笑得很美。她说,这是上天派来陪伴她的天使,她终于有亲人了!

她给孩子起名叫念念,念念不忘的念念。

7

十月怀胎,生养念念,已经把林素心的钱差不多花光了。在念念一岁半的时候,素心决定把孩子寄养在托儿所里。她重返职场,为了赚更多的钱,她工作总是很忙,老是加班。很多时候,都是我下班后去接念念回家。

念念日渐长大,变得精灵可爱。有一天,她问我,她爸爸在哪里?为什么其他小孩子都有爸爸,而她没有。我不知道如何作答,只能给她买一支棒棒糖塞住她满嘴的问题。

随后,我把这事告诉了林素心。她把念念抱在膝上,很认真地跟她说:“念念,你是有爸爸的,只是你爸爸去了美国,等你长大了,他就回来了。”

此时,程朗已出国有四年了。早就过了那个三年之约,而他杳无音信。我开始忧心念念的将来。

再次见到程朗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与林素心、念念在一家新开的餐厅吃饭,庆祝念念准备上幼儿园。调皮的念念像个小白兔一样蹦蹦跳跳,一不留神便撞上了正端着酒瓶的服务员。酒瓶落地的声音聚焦了所有人的目光,就在这一刻,程朗看见了正在赔礼道歉的林素心和吓哭了的念念,而我看见了程朗。看着这做梦也想不到的场面,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办,便想带着林素心和念念离开。然而已经太迟了,程朗已经走到她们跟前。他没有说话,只是目光直直地看着林素心怀里的孩子。而林素心也一时讲不出话来。念念突然就不哭了,气氛非常尴尬和让人不安。

还是念念解了围,她用稚嫩的童声说:“妈妈,我要吃蛋糕。”

程朗回过神来,说:“素心,好久不见。”

林素心点点头说:“嗯,四年多了。”

我们四人在卡座里坐了下来。程朗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没想到你孩子都这么大了。”

林素心没有抬头,淡淡地说:“还好。”

林素心让念念叫叔叔。精灵古怪的念念说:“叔叔,你从哪里来?”

程朗说:“我刚从美国回来。”

念念眼前一亮说:“你认识我爸爸吗?妈妈说,我爸爸也在美国,等我长大了就回来。”

时间突然静止,仿佛岁月是一部黑白胶卷,不停地回放,回到每个人初见的时候,脸上都笑靥如花。我不知道那晚我和素心是如何离开那家餐厅的,只知道我们都喝得很多,程朗早早地就离开了,说不清是愧疚还是无颜面对。我对着林素心说,我的好闺蜜,心心念念,不一定有回响,这么多年,你经历的只有你自己能懂。

她始终没有回应我,不知是醒是醉。

我坦言我曾历经沧桑

文/康若雪

1

20岁时,我读大学三年级。

一个夏末的午后,我在旧书摊偶然读到帕慕克的《父亲的手提箱》。里面描写了他富有、喜欢欢乐和沙龙的父亲,如何在日常生活和渴望成为作家之间所面临的犹疑。父亲年轻时候去巴黎,在街上看到萨特,把自己关在巴黎破落的小旅馆里,但最终,也只是带回了一些手稿。而帕慕克自己,在伊斯坦布尔的一座公寓里,每日烟不离手地写作,最终在200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父亲的手提箱》里写道:当我说到写作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不是一部小说、一首诗歌,或文学的传统,而是一个人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坐在一张桌子前,独自一人,转向自己的内心。在内心的阴影之中,他用词语建立起一个世界。

读完之后,我便搬出宿舍,租住在岳麓山下的一所民居里。我的房间在二楼楼梯口的右手边。十平方米的小房间,有一个书架。书架又高又重,红色的漆早已剥落不堪。我在书架上摆满了那些伟大作家所写的书。

房间外面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下面,就是一片橘子林。靠着橘子林,是一棵大槐树。

我遵循着规律的生活作息。每天凌晨5点起床,快速洗漱,然后端坐在书桌前写作,一直写到9点钟。写完后,我走路去后街吃早餐,餐后在校本部散步半个小时,然后去一家餐馆做四个小时的兼职服务员。下午2点钟回去午休,之后去一家旧书店看书。旧书店地理位置偏僻,生意惨淡。老板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单身汉,从河南南阳过来。我去的次数多了,就和他熟起来。有时我看书,他看各种杂志,有时两人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些闲话。等吃过晚饭后,我就回到小房间内,修改早上写好的小说。晚上10点钟,我准时睡觉。

2

秋天深了,橘子已熟。屋外一片金黄色,夹杂在绿叶之中,似彩虹坠落于此。夜渐来得早些,我也就早早回到房间。

一个晚上我正在修改小说,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我打开门,门口伫立着一位大胖子。他对我笑笑,说一句你好,又递给我一支白沙烟。“我,住你隔壁的。”他一边举打火机给我点烟一边说。“请进屋里坐。”我吸上烟,把他引进屋内。

秋风微凉,他却还穿着一双凉拖。有些破旧的许久未洗的黑色衣服。头发也能看出来是很久未洗。身上有微弱的难闻味道。

他环顾了一圈整个房间,感叹几句,然后在我书桌前的凳子上坐下来。凳子发出“咯吱”一声响。他太胖了,不到一米七的身高,接近两百斤的体重。他像一个肉球那样压在凳子上。

他看到我的书和稿纸,问我是否在写作,我只能点点头。“不错不错!不瞒你说,我那时候——十五六岁吧,当然,还没这么胖啊——也想过当一个作家。你敢想象吗,整天在日记本里写诗,读海子,读王朔。不过,都是和尹红有关啦。噢,对了,尹红就是我那时候喜欢的女孩儿。”说完,他抬起头看了看我。“后来呢,不写了?尹红呢?”我问。“有了她喜欢的人呗,我也就不再写那些破东西了。”说完,他一下子看到我的稿纸,又忙说,“对不起,不是说文字就是破东西,是指——”“没有关系,我明白你要说的。”我把烟熄灭,把烟蒂丢在垃圾桶里。“反正那时候就觉得自己被遗弃了一样。不过我告诉你,那姑娘虽然恋爱了,还是会经常找我,不过每次都是在陷入困境之时——主要是借钱啦。直到去年,她才彻底从我生命中消失。”说完,他长叹一口气。“为什么会彻底消失?”我疑惑起来。“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他指着自己说。

我一时也找不出合适的话安慰他。

过了一小会儿,他闷头抽完一支烟,又继续说起来。他告诉我他前年从长沙理工大学毕业,之后去了一家机械制造公司。不到一年,因为和部门经理的一次吵架,他一气之下就辞了工作,晃晃荡荡,也住到了岳麓山下。尹红看他落魄,再也借不出钱,就从他生命里消失了。“人生啊就如抽烟,抽完之后,灰飞烟灭!”说完,他来了这样一句总结性的感叹。

我一看手表,差五六分钟10点了。“不过,我一定会赚大钱的。一定要出人头地!让那些人看看!”他说完,又不好意思地笑笑。

无奈,我只得说起我10点钟睡觉的习惯。

这时,他窘迫地站起来,看看我,这才道出了他拜访我的真正目的:“刚刚房东又来催我的房租了,我已经两个月没交了,她说再不交就要我搬出去。所以,想向你借点钱,就是两个月的房租,还有一些生活费。不知道……”

我看着他。他的语气与其说是陈述,不如说是哀求。我借了钱给他,他道了几次谢,说自己叫刘凡,就住在隔壁,然后笑着离开了我的房间。

3

秋去冬来,气温一下子低了,山下尤其冷。寒风就从橘子林里整夜整夜地吹进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没看到刘凡。有一次遇见房东,我就向她打听刘凡的情况。房东说刘凡确实欠了房租,后来补了一个月的。

我就问那刘凡现在还住在这里吗?

房东回答说当然住啊。没交齐房租,但我也没忍心真把他赶出去。她又说刘凡这么年纪轻轻就成了废人,白天窝在房间睡大觉,晚上就通宵通宵地打游戏。

听完之后,我和房东都叹着气,彼此道别。

元旦刚过,一户邻居家里死了人,葬礼办了一个星期,整日里敲打、痛哭。

我辞掉了在餐馆的服务生兼职,上午依旧写作,午睡后就跑到旧书店里看书。那里有一个火炉,火炉里的火总是很旺。老板靠着火炉读各种杂志。我去了,和他打招呼,也就靠着火炉看书。

有时候,老板酒瘾犯了,就无论如何要拉着我陪他一起喝酒。我们坐在书堆上喝酒。他酒量颇高,一喝起来就无节制。我想这冬天喝酒看书度日,也无不可,也就放肆地喝。

有一天,他喝光一瓶邵阳老酒,抓着我的手臂,想哭,但终究没哭。过了一会儿,他还是说起了他的伤心往事来。

他说他在老家曾经有一段介绍的婚姻。女子是邻村一个19岁的女孩儿。那时候他21岁。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就结了婚。他本以为他的人生就会这样平平淡淡下去,像村子里的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劳作、老去、死亡。但他的妻子却在五年之后跑掉了。把唯一的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杳无音信。

他和父母寻找半年未有任何结果,而村里人背后也不断地传出来闲话。有两种闲话——婆家人虐待妻子,妻子忍受不住非人待遇因而跑了;妻子和别人好了,跟着别人跑了。

他告诉我他自己也不知道原因。虐待之事肯定是没有的,但偷情又不可能他一直毫无知觉。但终究在村子里他也待不下去了,就跟父母说外出再找一找。他南下,到了长沙,就停在岳麓山下了,这一停,就是十多年。

说完之后不多久,他醉倒在了书堆上。我把他拖到他在书店内间的床上。由于放心不下他,就坐在外面书堆里看书。

看书到半夜,突然想起聂鲁达的书《我坦言我曾历经沧桑》。我走进内间看他,他还昏睡不醒。我继续看书到早上他醒来,和他道别,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小房间。

4

春天,山上的桃花先开。野花开满山下的路旁。

橘子林里传来各种鸟叫声。有一晚听到啄木鸟的声音。第二天看,啄木鸟在房屋外面橘子林旁的大槐树上啄个不休。我去扰它,它也不闻不问。

又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花猫,常从阳台跳进来,不久之后做了伴,为它取名为“春猫”。

人在春天里也犯了春懒。不愿规律生活,文字也写得少了。于是看完了福楼拜全集、波拉尼奥的小说、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白日里,常带着书就去岳麓山上。找一块避免阳光直射的大石块,或坐或躺,在上面看书。不时就那样睡着了。好多鸟叫声,却一种鸟的名字都说不上来。做各种奇怪的梦,有时竟在梦里乘云离去。偶然得一句诗,就捡起木棍,写在泥土上,风过带来一片叶子,就把诗句掩盖了。

等完全清醒了,就走一段路程,去清泉处,手捧着喝几口泉水。有时还可以看到那些来打泉水的女子。她们大多清瘦,不经意间望你一眼,你的心一下子微微拨动。遇到开朗的女子,看到你傻傻地拿着书喝泉水,还会主动找你搭话,从书到住处到现状问个不休。打好泉水,一起走下山去,聊起平常话,在路口处别离,有些许不舍,但终究没有提出任何请求。她们的背影和笑声消失后,我也一个人回到小房间内。

5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

夏天之后,我终于再次看到了刘凡。他比之前更胖了,头发盖住右眼,使得左眼的浮肿更加明显。不知多久没有洗澡了,身上的味道更浓。

打了几次招呼之后,我就开始偶尔邀请他一起去吃晚饭,他总是兴奋地答应。“我的就不信我赚不到大钱。若雪,你说,凭什么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会做不到?是吧,没有不可能的。”他边说边把那些菜盘里的菜一口不剩地吃光。“若雪,等我赚到大钱了,我就在长沙给你买一栋别墅,怎么样?到时候你想怎么写作就怎么写作,哪用关在这么个破房子里,是吧。”说完,他发出豪爽的笑声。

又一次,他一口气吃掉了六碗米饭。老板侧目看他,又故意发出奇怪的咳嗽声,他只当作没有听见。“两天没有吃饭了。”回去的路上他告诉我说。

一次,吃完饭一起回去,刘凡邀请我去他房间里坐坐。我也好奇,就答应了。一走进他的房间,便有一股臭气袭来。房间里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袜子和内裤丢在床下。一个大纸箱,里面堆满了垃圾。一次性饭盒堆满了墙角。“你坐呀。”他这样说完,便指指床头。我找到相较干净的床中间坐下来。他指指电脑,带着抱歉的笑,又坐回到转椅上。他打完了吃饭前留下的那一局游戏,把转椅转过来,用眼镜布擦一擦眼镜,又用手揉了揉眼睛。“若雪,你信命吗?”他突然问我。

我摇摇头。“可是我信!算命先生看了我的生辰八字之后告诉我,说我的财运要在30岁的时候才会来到。我就问那算命先生,那财运是多大呢?你猜算命先生怎么说,他说我命里注定是富贵的人,财运至少是上千万。哈哈,上千万啊,是什么概念!放心,我答应在长沙给你买一栋别墅,我一定说到做到。”他信誓旦旦。“可是你现在一直这样过下去,如何是好?”我还是善意提醒他。“我?我好得很!别以为我对人生糊涂,其实我清醒得很!”他有些激动起来。

我点点头。“会想念尹红?”隔了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问他。

他听到尹红的名字,眼里竟一下子像迸出了火花。隔了好几分钟,那种火花才慢慢平息下来。“当然会想她啦!”他点头,停顿一下,像是为了寻找词句,继续说,“虽然知道自己现在配不上她,但总觉得她仍在等待着我似的。只要我出人头地,她就会回到我的身边。”“爱情关乎的不是你成功与否啊。她如果真的爱你,无论你现在是怎样的,她都会想方设法回到你身边的吧。”“不,不是你说的那样。那姑娘,现实着呢。她有一次告诉我说,你再这样毫无出息下去,我们便连朋友都没的做了。她就是想要我赚大钱。”

面对他的固执,我只能一个劲地摇头。

临走时,我问他是否还缺钱。“钱嘛,当然永远在缺钱。不瞒你说,我欠了很多很多钱。现在都没人敢借钱给我了,幸亏遇见了你!”

我借给他五百元钱,一个人走到屋外的阳光里。

6

城市每一年的秋天都不一样。

我21岁了。过生日那天夜晚,我一个人拎着酒,趁着月色,上了岳麓山顶。喝酒之后,觉得离月更近了,就一个人在月下舞。回来穿越小路,在山林之中呼啸,到了山下,就去找旧书店老板。

敲了门,却无人应答。在月色下细看,才发现书店的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门面转让,价格低廉”。下面是电话号码。

我拿出手机,准备拨打号码,想想终究作罢。

几天之后,刘凡前来道别,说要去深圳。“反思了好久,觉得还是应该听你的,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呀。有句话怎么说的,穷则变,变则通嘛。”他说。

我送他到火车站。“钱会还的,别墅也一定会买的,请相信我啊。”他说。

我苦笑,点头,祝他一路顺风。

我把写好的小说初稿通读一遍,第二天一把火把它烧为灰烬。之后近一个月不写任何文字。

学校里毕业事项多起来,又有毕业论文,我也就搬离了岳麓山下的小房子,回到了宿舍。

7

元旦过后的第五天夜里一场雪,掩盖了整座城市。

我在商店买一壶浏阳河酒,去拜访旧书店老板,却不想他人依旧没在,店门已关,门上贴的纸条已经辨认不清。我一直等到暗夜将至,雪掩过我的膝盖,才遗憾地离开。我带着酒,又在餐馆炒了几个下酒菜,要了花生米,转而去拜访刘凡。

他已经从深圳回来了。在深圳的三四个月,他换了三家公司。他从心底觉得自己终究不是久居人下的打工仔,但在深圳这样的城市又因生活成本太过昂贵而待不下去。“还是岳麓山下最好!”回来时我去接他,他对我得意地笑。

我带着酒和菜,敲响了他的门。

他的房间内臭味还在,依旧凌乱不堪地摆满了东西。但电脑已经关上了。墙上贴满了各种纸条。我走近一看,原来上面写满了各种数字和趋势图,我明白过来,原来他在研究彩票。“我有预感,一定会中大奖的。最高奖金可是能有上千万啊。”他总是那么兴奋。

他一边和我说话一边研究下一期将要出的号码。我递给他一支烟。他抽着烟,打开抽屉,我一看,里面已经整整大半抽屉的彩票。“等中奖了,就给你买别墅啊。”他说。

他研究完彩票,我们一起喝酒吃菜。

窗外雪已经停了。不远处传来小孩儿的嬉笑声。

我喝到半醉,和他说起旧书店老板的事,两人不免又感叹一番。等酒喝完,我离开他的房间。

门外不知由谁堆了一个雪人。我踏雪而归,不由想起李白《将进酒》,就边走边唱。

8

又是一年桃花开。

春天,我因再次不堪忍受学校宿舍的生活,又搬到了岳麓山下。我再次住在刘凡的隔壁。“我们真是岳麓山下的难兄难弟呀。”他用这样的话来欢迎我。

他已经没再研究彩票。他开始了创业之旅。

因为家在湘西,他做了一段时间的腊肉生意。他跑遍了长沙整个肉类市场、超市、酒店。仔细计算了成本利润比。但第一笔生意做下来,并没赚多少钱。市场也拓展不开,只得放弃。

我重新在书架上摆满了书,铺好稿纸,继续写作。

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儿。她是后街上做凉菜生意的老夫妻的女儿。她没有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我想她大约二十五岁。她和我相识之后,常去我的小房间。她看那些书架上的书,不时感叹书里的世界。

她常说起生活的无聊,我就带着她一起出去旅行了两趟,在旅途中才知彼此的各种不合。回来后,两个人都不愿再纠缠,就各自回归自己的生活。

不久之后在凉菜摊上,我看到她和别的男孩儿在一起。她也看到了我,和我打招呼,说希望有机会能去借我的书看。但终究,她也没有再来看过书。

9

夏天,炎热成了城市里的一场病。

各种烦琐的毕业事项完毕后,我从大学毕业,就彻底地归属于岳麓山下了。

旧书店已经被改装成一家垃圾回收站。我向新的老板打听旧书店老板的去向,他只说是回老家了吧。我还是要了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实在是怀念在你的旧书店里喝酒和看书的日子啊。”我在电话里说。“我也是啊。不过有好消息要告诉你,我又要结婚了,女人是我自己在回老家的火车上认识的。”“这次,一定要幸福啊!”“小伙子,你也是啊,祝你人生顺利!”

刘凡拉了玩游戏时认识的几个朋友,一起凑了些钱,又开始做起别的生意。他们租了一个房间,改造成冷藏室,做类似于酸梅汤的冷饮。他们首先攻占学校周围的小商店。他们答应给商店的店主主动配一台冰箱,但必须得主要卖他们的冷饮。这样的双赢,商店老板们纷纷答应。

这个生意立马在学校周围红火起来。一个夏天,就扩大到长沙的整个河西地区。

刘凡忙起来,但偶尔有空,仍旧和我一起吃饭。他剪短了发,衣服也穿得时尚讲究了。吃饭不再狼吞虎咽,说话声也轻柔了许多。

他问我,要不要加入他们。“我还是喜欢写作这件事。”我摇摇头,回答他。“我总觉得吧,人生不要怕折腾。其实这样兜兜转转之后我也才明白,我要的是什么,以及该怎样去要。我的目标就是赚钱。这说起来有点俗,但就是这样。为了这个目标,我无论如何得努力下去。若雪,你的目标和我不一样,但只要认定了就一往无前地走下去。人生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他郑重地说。

我欣慰地笑了笑。

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老板有个饭局,无论如何要我去。”他道歉道。“其实你早就知道尹红再也不会回来了吧。”临分别时,我忍不住问他。“啊,那当然。那不过是青春里放纵和荒唐的借口!人生是我自己的!”他整了整领带,大笑一声离开。

我一个人慢慢走回岳麓山下的小房子。我知道,未来在等着我。我知道这样一路走下去,会有光荣、歌声和紫葡萄一般的梦。

只要在路上,每个人都有来不及

文/乔诗伟

我以前写过一首小诗,里面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每个人都会有来不及。

因此我很能理解在那条诡谲的时光长河里,为什么人们总会手忙脚乱,导致错过许多人,失去很多人。

也许是我们时间总是不够吧,就算来得及遇见对方。

也来不及留下陪在他们身旁。

前些日子我妈骑着小电动车,载着我去镇上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

聚会地点是一座气派的小别墅,里头是清一色的中年妇女和中年男人。

这些人全是我妈的老同学。

进屋以后,看到他们衰老的模样,我有些好奇他们的青春跟我的有什么不一样,就静静地在一旁听他们说了所有关于回忆的对话。

最后发现也并没有什么太多不同。

时间同样给他们留下了很多遗憾,也许还是更多。

也许我现在所拥有的青春,在几十年后也会变得如他们一般。

在这方面,时间很公平,会让每一个人都慢慢变老。

相互碰杯敬酒,他们的开场白是这样:“自从那年毕业以后,大家各奔东西,我们就好久没见过了吧。”

一位阿姨抿了一小口,才说:“是啊,好久好久了,十几年还是几十年,你都老了,看那白头发长的。”

另一位叔叔打趣她:“还说我们,你也好不到哪里去,皮肤差得很,满脸都是皱纹。”

他们这样相互询问着,透露自己这些年的过往。追忆着自己逝去许久的年华,怀念那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的青春。

其中有一位在怀念读书的时候,聊到当年那个最调皮的男同学,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也有人问起对方还记不记得那个时候,谁谁谁老不写作业被老师天天罚站。

他们敬了往事好几杯酒,聊到高兴处,也是意兴索然时:“我们就这样老了,都有儿有女啦,这辈子不会再有什么改变,一眼就能看到头。”

几十个人的记忆就这样在我的面前汇集,终于到了重头戏的时刻。

他们开始提起那些年发酵的情愫。

有人问起当初那个被所有男生暗恋的女孩儿,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有人提起在那个年纪,对方最喜欢谁谁谁。

大人们相互确认着“那你还记得她(他)吗?”之类的消息。

于是那个青涩年纪里藏着的小秘密,在这么多年以后,全都被暴露出来。

时不时有人惊呼:“原来那封匿名的情书是你写的。”“原来那时候你也喜欢过她啊,那我们当初是情敌啊。”“来来来,一起喝一杯。”

一个叫徐同舟的老男人在脑海中搜寻,记忆深处浮现一个绑着马尾辫的女孩儿。他和大家说:“那时候我也喜欢过一个女孩儿,可以说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听到他说出这样的话,一群老男人开始瞎起哄:“那还等什么,我们一起去看看那个被他暗恋的女孩儿吧。”

众人附和:“是啊是啊,车也有,直接开车找过去。”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老男人们开着小车就出发了,组成了长长的车队,场面十分壮观。

他们喊的口号是:我们要去找一找当年暗恋的姑娘,去问她要一个自己当年不敢要的拥抱。

一路上,徐同舟看上去有些拘谨,似乎是没料到这个场面。

不过后来他也就释怀了,去就去,自己也没什么好怕的。

车队在小镇里弯弯绕绕十几分钟,一番打听就找到了她家,只是,徐同舟下车以后就在外面发呆。

怎么办?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他才犹豫这么一会儿,手心就抓了一把汗,大家又开始在旁边起哄:“来都来了,你就进去打个招呼吧。”

这句话让徐同舟心下稍安,他往前走几步。

快到大门的时候,这户人家的女主人看着这群人:“你们是?”

大家统一口径:“我们是以前中学的校友啊,就是来看看你。”

他们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徐同舟。

徐同舟正准备开口,女主人的老公从里屋探出脑袋:“是不是有朋友来了,请进来坐啊。”

他张着嘴巴,好似要说的话又被咽了下去,半天也没吐出一个字来。

大概是三十五年前吧,镇上的中学招了一批新生。

徐同舟是其中的一个,全班一共三十个学生,他刚在老师安排好的位置坐下。

后面一个叫秋实的女生就猛踢他的凳子:“你不要靠在我的桌子上。”

徐同舟回头看了一下她,她此时像极了被惹怒的小猫,已经做好了攻击的姿势。

瘦巴巴的徐同舟,咧起嘴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别生气别生气,我不是故意的。”

这是因为刚开学,大家都比较陌生的缘故。

见徐同舟这般道歉,秋实知道自己语气有些不妥:“没事没事,我这么说你也不对。”

那个时候每考试一次就会调动一次座位。

秋实因为成绩一直不错,后来成了班上的语文课代表,所以安排的位置也越来越好。

徐同舟就只能在后排远远看着她的后背。

不过这样也不错,他喜欢看她绑着的马尾辫。

或许这就是青春期的喜欢,只要符合心意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到这个阶段,已经有很多同龄学生开始给自己心仪的对象写情书了。

就是那种写信用的老信纸,他们将蹩脚的情诗都誊写在上面,期望博得心仪女生的欢心。

老师们一直对这种事情头疼,为此开了很多次全校师生会:“你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你们的身份是学生,不能早恋。”最后强调违反的人会在全校通报批评。

那个年代通报批评的手段对学生很有威慑力,但即使是这种禁令也很难阻止学生们青春期的躁动。

这只能让学生们的情愫变得更加隐蔽。

毕竟这种事如果被发现,被老师教育不说,自己少不得还会挨家里的揍,会被大家认为是一个坏孩子。

徐同舟也不敢表露分毫,不过好在那时候的爱恋也单纯,他觉得偷偷地喜欢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而且他觉得让秋实也喜欢上自己这事,得慢慢来,不能太急,反正在一个镇上,不用急。

转折点在初三即将毕业的末期,所有人都在为考进一个好高中努力。

学校也变得比往常严格许多。

徐同舟的父亲告诉他,考试完就会带他搬到别的城市。“别的城市?”徐同舟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为什么要搬?”

他父亲解释:“到城市去才更有前途,小镇没什么发展空间。”

也就是说这次期末一结束,他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他有些舍不得,更舍不得那个绑着马尾辫的女孩儿。

于是他决定做一件自己认为很勇敢的事,在自习课的时候,他跟秋实前面的同学换了座位。

秋实猛踢他的凳子,一如当初。你怎么坐这儿来了,等会儿被老师看到会教训你的。

徐同舟心里有些紧张,可他并不害怕,他铺开信纸,他将所有喜欢她的话都写在上面。

情书刚递给她就被进来的老师发现了。

他本来也准备让值班的老师发现。

老师将信纸拿了上去,随便看了几眼说:“有些学生啊,都快毕业了也不好好学习,还在因为别的事情分心。”

登时,全班人的目光都在两人身上。

第二天,这件事就被写在学校的通告栏上。

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喜欢她,这就是他的目的。

他想要在离开之前,在所有人面前宣布他喜欢她,这是他认为自己唯一能做的一件事。

毕业考试很快就结束了,学生们收拾好行李,陆陆续续地从这所待了三年的学校离开。

这里,很快就空旷下来。

教室被关上了。

小卖部被关上了。

校门也被关上了,透过栏杆还能看见里面的通告栏,上面残存的粉笔字写着:8班同学徐同舟早恋,向同班同学秋实写情书,全校通报批评一次。

而这些粉笔字也会在几个月以后被值日生擦掉,好像从未发生过。

后来在另一个城市,徐同舟还写信询问同学关于秋实的消息。

她最近过得怎么样?

她考到了什么学校?

她这个月会放假多久?

……

他得到了许多关于她的消息,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从未得到过答案。

那就是“她喜欢过自己吗”?

徐同舟不敢奢望太多,他知道她已经很难再同自己有什么关系,要是那时候自己问她要个拥抱就好了,自己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遗憾。

只是没想到再次相见会是几十年后的这个同学聚会,因为大家起哄才一起去找她。

再见面时,她已经有了爱她的丈夫,有了十几岁大的孩子。

徐同舟有些后悔自己来这儿,他有种破坏别人平静生活的负罪感。

他都一把年纪了,已经不能再像过去那么幼稚。

他没有给出大家想要的反应,也不敢有所反应。

寒暄几句以后,徐同舟就随着不尽兴的大家逃走了。

那个他没敢要的拥抱,早在几十年前就失去了,而且他也不会再有机会得到了。

这一切都怪时间吗?怪情深缘浅有缘无分吗?

可是这世间就是有这么多的阴差阳错,上天让你有时间去遇见某个人,但是当你有所表示,想要更进一步时,时间却来不及了。

你不仅来不及留下,你甚至来不及知道对方关于你的答案。

轻舟不过万重山

文/陈若鱼

1

清晨,黄薇薇悠悠转醒,睁开眼就看到一张干净清澈的脸和陌生的房间。她以为是梦,又迅速闭上眼睛,毕竟从来没有梦见过这么帅的男生啊,多梦一会儿也好。

可身上多处的痛感,让黄薇薇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明明跟队友去鹤鸣山玩滑翔伞了,途中遭遇强风她被风吹去了另一个方向,然后她在风里打转,最后滑翔伞损坏,她不断下坠……

想到这里黄薇薇立即清醒过来,睁开眼看着那张脸,本能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得她直抖,她这才知道不是梦。“昨天你从天上掉下来晕倒了。”男生解释道,“还砸倒了我一片黄瓜架。”

黄薇薇恍然大悟,拍拍胸口不断庆幸自己没死,然后才后知后觉地说:“那你救了我?”

男生像看白痴一样看了她一眼:“不然呢?”

黄薇薇傻笑两声,心里不禁偷笑,小命没丢不说,还被这么帅的男生救了,真是她22岁人生里最棒的遭遇啊。

正在她幻想的时候,男生端来一些饭菜递给她,顺便说道:“我看你是从很低的位置掉下来的,应该没什么大碍,休息了一晚,你再吃点东西就可以走了。”

黄薇薇赶紧接下食物,不断道谢,男生见状就出去了。黄薇薇三两口吃完跟了出去,只见男生拿着锄头,在豌豆地里认真专业地锄草,她看着这个场景,又看看男生的脸,越看越觉得眼熟。

等等,她突然想起来:“你是不是新闻里那个名校毕业却去山里隐居的许轻舟?”

2

大概是一个月以前,黄薇薇在报纸上偶然看到一条新闻——大学生毕业后深山隐居。当时黄薇薇还特地留意了一下上面的照片和名字,因为几个室友都夸这男生养眼。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跟他见面,立刻掏出手机对许轻舟拍了几张照。“喂,既然吃完了东西就赶紧走吧。”

许轻舟毫不客气地开始赶人,他可没那么多时间陪她胡闹,他的豌豆苗还需要锄草,被黄薇薇压坏的黄瓜架还需要重新搭。

黄薇薇一脸惊愕,没想到表面看起来温暖帅气的许轻舟竟然这么冷淡,虽然她不是特别美,但在学校里好歹也是排名前五的校花啊,被男生赶还是头一回。也许是不服,也许是出于好奇,黄薇薇想多待几天,于是在心里暗暗做了个决定。她故意脚下一个趔趄,扑通靠在木门上,装出一脸虚弱。“哎呀,我胸口好痛……”黄薇薇一边捂着胸口,一边看许轻舟的反应。

许轻舟见状果然立刻丢了锄头跑过来,小心翼翼把黄薇薇搀扶进房间,边走边自言自语:“奇怪,我都帮你检查过了,没什么伤。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不用不用……这里距离城市太远了。”黄薇薇赶紧摆手,“我在你这儿休息两天吧,我手机没带,过两天救援队应该会找来这里的。”

许轻舟一脸不情愿地点点头,黄薇薇就这样在他的小木屋待下来,还借了许轻舟的衬衫来穿。一天下来,她发现许轻舟选择隐居的这个地方真的很棒,依山傍水,两间小木屋,院子里种满各类蔬菜瓜果,四周的山脚下还有成片的小野花,傍晚起风的时候能闻见阵阵香气。

许轻舟每天早晨一早就扛着锄头在菜地里干活,很少搭理她;中午他煮饭给她吃,吃完就在两棵大树之间的吊床上睡午觉;下午看看书,听听音乐,然后去菜地里捉虫子;傍晚一个人穿过野花丛,爬到山顶上看日落。

然而这一切,黄薇薇都不能参与,谁叫她装病呢,只能像个局外人观察一个隐居人的生活。她发现许轻舟已经远离了现代人的生活,不玩手机,不玩电脑,活得清心寡淡,但又充满乐趣。

黄薇薇坐在门槛上,望着山顶上许轻舟的背影,看风吹起他的头发和衣角,突然觉得很羡慕他,在这样一个冗杂喧嚣的世界上,还能保持这样的心境。

当许轻舟穿过野花丛回来的时候,她看着他脸上惬意的笑,竟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怦然心动。“你没事吧,脸这么红?”许轻舟走过来盯着她的脸问。

黄薇薇赶紧捂着脸摇头,心跳得更快了,鼻尖仿佛嗅到他身上的自然气息,带着山风和野花的味道。

第二天,黄薇薇又发现许轻舟竟然跟刚发芽的小白菜说话,可却不愿意跟她多说两句,她都忍不住嫉妒那些小白菜了。

于是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告诉许轻舟她并没有受伤只是装的,她可以帮他干活。本以为他会高兴,没想到许轻舟突然变了脸色,拿起她的衣服就要赶她走。

口中还不断念叨:“果然人都爱说谎,比植物复杂多了。”

3

黄薇薇被许轻舟无情地赶到木屋外,一脸莫名其妙,很快天暗下来,四周鸟叫虫鸣,她吓得不停敲门。

好久,许轻舟才放她进来,看也不看她一眼,那时候黄薇薇才知道大概许轻舟对谎言是深恶痛绝的,这也许跟他隐居有关。她说谎在先,所以也不敢找他麻烦。第二天一早,许轻舟就说不等搜救队了,然后开着小皮卡送她离开,她不情愿地看着小木屋消失在她视线里,又看看身侧的男生有一种隐隐的失落。

但很快又心生庆幸,这次她参加俱乐部的暑期飞行,是瞒着父母的,家里不知道她出事,她就有机会再来。

因此,当许轻舟将她送到小镇车站后,问她要衬衫时,她却一脸狡黠:“衣服我回去洗了之后再还你。”

许轻舟不知道她打什么主意,但也不好再跟她要,连再见也不说就转身离开了。黄薇薇看着他消失在车流里,眼里满是不舍。

一周后的黄昏,黄薇薇跟俱乐部的队友报了平安,跟家里说了去旅行之后,又一次出现在了许轻舟的木屋前。这一次她准备充足,但依旧没还他的衬衫,死乞白赖在他的木屋里,还说大不了给他交房租。许轻舟无话可说,只得默认,谁让他救了个“磨人的小妖精”呢。

许轻舟去看日落,她也欢快地穿过野花丛跟上去;他跟西红柿说话,她就在一旁发呆;他去锄草,她就帮他浇水;下起雨来的时候,她就帮他撑伞,他赶也赶不走她。

几天下来,许轻舟终于忍不住了。“你到底想干吗?”

黄薇薇向来直接豪爽,她咧嘴一笑说道:“这还不清楚,喜欢你呗。”

许轻舟似乎完全没想到黄薇薇这么直接,一时倒愣住了,脸上泛出一抹红晕,低下头扛起锄头疾步走远了。

黄薇薇确实喜欢上了许轻舟,不带半点玩笑。她向来知道自己要什么,喜欢滑翔伞就去参加俱乐部,喜欢潜水就打了半年工攒钱去了一趟苏梅岛。从未喜欢过别人的她,这么快喜欢上许轻舟,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但又仿佛是命中注定。

接下来两天许轻舟看都不敢看黄薇薇,傍晚他去山顶看日出,她就在山脚下看他,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但不知为何心里又有一丝丝欢喜。他来山里居住已经一年了,过去一年里除了偶有驴友路过,其他时间他都是一个人,不得不承认虽然悠闲自在,但难免会有孤独的时候,可是这些天有黄薇薇在的时候,他的孤独竟奇迹般地全都消失了。

黄薇薇发现,每半个月许轻舟都会开着小皮卡去一趟镇上,卖他种的菜,然后买回食物和必需品,但是自从她来之后,许轻舟不得不一周去一趟小镇,买生活用品和一些食物。

她还发现,不知哪天开始许轻舟没有再每天三问她“你什么时候走”了。

4

黄薇薇很好奇许轻舟为什么要隐居,可一直没敢问。那天,她跟着许轻舟爬去山顶看日落,没想到他自己先开口说了。

原来,许轻舟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但一直瞒着他,上高中的时候才知道,父母都有了各自的家庭,母亲甚至已经给他生了个妹妹,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高考后整个暑假他都把自己关在家里,一次也不曾出门。

大学之后,他就不跟人来往,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像一个独来独往的怪人。渐渐地,他不喜欢嘈杂的世界,不懂得跟人交际,也没有任何朋友,从未恋爱过,因为他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因此,在大学毕业后他就抛开一切繁杂,在山里寻找了这一片地租了下来,方圆几十里都只有山和植物,这让他觉得无比自在。两个月前,有几个驴友经过这里,其中有个人是个记者,就把他的故事写在了报纸上。他不想被人打扰,所以没将地址透露出去,没想到仍然会有人从天而降,闯入了他的世界。

说到这里的时候,许轻舟自己都没发觉自己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

黄薇薇听完呆滞了好几秒,她看着身侧的男生,眼里有夕阳和远山的倒影,她突然觉得有些心疼他,不知不觉握住了他的手,她感觉到他手心的潮热以及微微颤动,但最终还是没有松开她。

两人的气氛变得奇妙起来,谁也不看谁,但却轻轻握着手,夕阳在他们眼前消失,远山逐渐看不清晰,晚霞也渐渐淡去,星辰发出光亮,他们才下山。

第二天一早,许轻舟刚起床就看见餐桌上摆着早餐,尚有余温,而黄薇薇正提着水壶给西红柿浇水,穿的是他的衬衫,但他仿佛后知后觉一般,觉得那一刻的黄薇薇特别动人。也是在那一刻,他突然发现长久以来他都只顾着拒绝别人,蜷缩在自己的世界里,但却忽略了自己对陪伴的渴望。

不然,有驴友经过跟他说话时他会紧张和激动,驴友离开后他又期待下一拨途经这里的人。虽然他每天都跟周边的植物说话,可是他内心知道,他其实是渴望陪伴的,因此那天他看见黄薇薇再次归来时,他的心扑通狂跳,欣喜不已。

黄薇薇见他醒来,冲他招招手,笑得如三月盛开的桃花,灿烂且温暖。

5

暑假只剩下十天,黄薇薇必须回家了,开学以后她就要开始大学最后一年的时光了。

许轻舟那天起得晚,两人吃早餐的时候,都没有说话。黄薇薇回房间收拾行李,一边收拾一边念叨,人人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她用了半个月都没追到许轻舟,不由感叹:哪里是隔层纱,明明是隔了好几座山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