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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2 2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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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兰

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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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的闯入者(上)

隐形的闯入者(上)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隐形的闯入者(上)作者:木兰排版:汪淼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2-01ISBN:9787503482182本书由北京千华驻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言

本书是根据20世纪80年代一个出国留学生的亲身经历撰写而成。它反映了在20世纪80年代出国潮的推动下,一代有志青年在海外的起伏跌宕、艰难坎坷、以及痛苦辛酸的亲历路程。

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一代青年是有幸还是不幸呢?他们如饥似渴地向往着科学、自由、民主,以及富裕美好的生活。他们游历四方,踏遍了世界上所有先进发达的地域。他们历尽艰辛,看见了“天堂”,也看见了“地狱”。他们如愿以偿了吗?他们得到了想要追求的吗?

是的,他们看见了先进与发达,看见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可是在那些不同的世界里,他们也看见了真正没有改变的是人性的本质,甚至比他们以前所认识的更加鲜明和露骨。他们怀抱科技造福人类的理想,为了追求科学和技术去到了那里,可最后看到和感受到的却是只有在高科技支撑下才能实现的对人类最大的威胁和危害。

不错,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现代化的高科技时代,几乎每天都有新的科技发明和创造涌现出来。大大小小的科技新产品不断地充斥着我们的世界,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和方式,我们已经习惯了科技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成效。可是,我们几乎从来没有思考过一个终极问题:如果科技无限地发展下去,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

你也许会说,科技当然好,我们的电话、电视、电脑、互联网哪一个不是科技的成果?可你有没有想过,科技是把双刃剑,完全取决于使用它的人,它也能被用来发展反人类的工具和武器。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科技越先进、越高超,人类的危险也就越大。如果这些先进和高超的科技被一些邪恶和疯狂的人所控制和利用,这个世界将会是一个可怕的疯狂世界。

如果有一天,科技让你以前只能在小说里读到的“幽灵”或“隐身人”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到处游荡,你完全没有了隐私空间,你会忌惮吗?如果有一天,科技让你的猝死或某种疾病不是上天给的,而是某种不可见的人造波所至,你能明鉴吗?如果有一天,科技让你的大脑自我意志也能被操控,说着你意想不到的话语,做着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你会疯狂吗?如果有一天,当所有人的自我意志都可以被操控的时候,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你敢想象吗?难道不是一个失控和畸形的疯狂世界吗?

今后的世界如果不能很好的管理和控制科技的发展和使用,科技带给人类的将不仅仅是福利,还有灾难,甚至是毁灭。赴美留学

1989年5月4日,这一天是我离开中国去美国的日子。我坐公车途经天安门广场去机场,正巧碰到学生游行,车子不得不绕道而行。后来才知道,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六﹒四”天安门事件的前奏。赶到机场,我已没剩多少时间,所幸赶上了即将起飞的飞机。这次游行正好是举世闻名的“六﹒四”天安门广场事件的前兆;其实它早在五月四日就开始了,而高潮却在一个月后的六月四日。我虽然与游行毫无关系,但总觉得这天走有一点异样。事后有人认为我很幸运那天走了,不然很有可能走不成了。

这是一个我生命中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我好像已经预感到我今后将会走上一条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它将会是怎么样的呢?

惊险刺激?艰苦振奋?出人头地?不知道。我想,我对艰苦和奋斗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我从来没想过痛苦和绝望。

飞机上,我的心情很难描述,是激动、是兴奋、是紧张、还是害怕呢?说不清楚。我一路想象着美国将是个什么样子,迎接自己的将是些什么。我憧憬着将要在那个自由的国土上大显身手、大干一番,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同时,我又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想象着种种的艰难险阻横在眼前;我一个女人,把丈夫和两岁半的儿子留在了家里,自己只身一人去闯荡那个自由的大世界,想来多少有些胆怯。但是,我从来就是一个坚强好胜的女人,很少有什么能真正吓倒我的东西。我已是决心去闯一闯了,不管横在面前的将是什么。

后来,我索性什么也不去想了,闭目养神。突然,我发现身旁坐着一个小印度人,就开始操起蹩脚的英语跟他聊起天来,想试试我的英语能不能让他听懂。

人生其实一直都在做梦,一个接着一个,从来没有断过;人就是在一个一个的梦境中度过的。小时候谁不梦想着有一把玩具枪,或者一串漂亮的珠链?记得小时候,我看见邻居家小女孩有一套玩具,里面有塑料的小型听诊器、注射器、钳子等等;我羡慕之极,曾经做梦翻开我睡的褥子底下竟然也有了一套。大一点,会梦想着进一所好学校,考一所好大学。我们考大学的年代正赶上“文革”末期,原以为与大学无缘,当时我的最大梦想就是能上大学。没想到,两年后恢复高考,这个梦想竟然实现了。再大一点就会梦想着有一个好工作。再后来就梦想着有一个好爱人……

就这样,梦一个接着一个。到了老年,梦还是没有断,把它都寄托在儿女身上了。可以说,有梦才会有人生,才会有精彩的人生。梦想激励人们去追求、去进取,给了人们无穷的动力和创造力。如果没有梦想,很难想象人类会有今天的文明和发展。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梦都能实现,也并不是所有的梦都是美梦,它很有可能变成一场噩梦,一场无法醒来的、万劫不复的噩梦。

我的人生也有过许多的梦。只要上帝给我机会,凭着我坚忍不拔、顽强执著的精神,都让我把它们变成了现实。我的梦也从来都没有断过,永远都是向着最高、最美好的境界飞翔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处在一个可怕而恐怖的噩梦中,苦苦地挣扎着,怎么也醒不过来时,我再也不想做梦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是一个敞开了国门,看见了自己与世界巨大差距的中国;是一个急剧发展,而又急躁不安的中国。国人为世界的进步和发展而惊叹,为自己的封闭和落后而担忧。

我与许许多多中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青年一样,经历了“文革”十年的浩劫和封闭之后,都在做着同一个梦——“出国”。我们产生了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特别是西方世界的强烈欲望,对这些国家颂扬的自由、民主、人权,以及他们高度的发展和繁荣有着如饥似渴地想往和渴望。“出国”当时也并不是一个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虽然很难,但总能听见周围的某某已经出国了,或者快要出国了。我当时的人生目标好像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出国”,仿佛只有出国对于我们当时新一代的大学生才是最好的出路和希望。我刻苦地自学着英语,努力地去记忆着每一个单词,希望有一天也能有机会出国深造,去见见大世面,目睹一下世界的最先进是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我如愿以偿了。说来也奇怪,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千辛万苦地去考试,去申请,没有成功;不是因为缺少奖学金,就是名额有限。正感觉无望之际,一个机会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砸在了我的头上。我们单位分配到一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出国学习名额,只给那些从事儿童疾病预防研究的人员。我正好研究百日咳疫苗,并且有很好的英文基础,立刻就被选拔上了。我的梦想又一次地成了真。

转眼之间,我就到了美国的芝加哥国际机场。出关时正好是一个亚裔海关人员检查我的证件。他看上去大概30岁左右,中等个子,戴着一副眼镜,穿着黑色制服。他一开口让我感觉有些意外,没想到我在美国遇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没跟我说英文。他向我微笑了一下,用标准的中文跟我说话。“你去哪里?”他问。“我去哥伦比亚”惊奇之余,我赶紧回答说。“是哥伦布吧?”“不是,是密苏里的哥伦比亚城。”

哥伦布是美国的一个较大的城市,而哥伦比亚只是美国中部密苏里州的一个大学城,正好在圣路易斯和堪萨斯两个大城市之间。密苏里州立大学总部就设在那里,一般不为人所知。“北京在游行?”他又接着问,并看了我一眼。“是的。”我回答,心想他消息还挺灵通。“你怎么现在跑出来了,没有参加游行?不为民主而战吗?”他笑了笑。“我的机票正好是订在今天。”我也笑了笑。“你知道吗,”他接着说,“我以前在北京上高中,后来跟姐姐一起到了美国,出了国才觉得自己真的特别爱国。”

我当时并没有太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要出了国才感觉爱国呢?几年后我明白了,我有了跟他一样的感受。他大概挺关心中国的局势,不知是不是会跑回去为民主而战。也许,他就是说笑说笑罢了。

出关后,我需要在芝加哥机场等4个小时才能坐上去圣路易斯的飞机。我在机场里一直转悠。芝加哥机场非常漂亮,与我刚离开的简陋狭小的北京机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出关口到候机室要通过一条很长的廊厅,这个廊厅宽敞明亮,两旁都是各种免税商店和餐厅,彩光四射。当你经过这里时,感觉像走过一个令人炫目的华廊一样,琳琅满目、眼花缭乱。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室内长廊,像一个五彩斑斓的街道,感觉非常新奇。我时不时地停下脚步,四处张望着,眼睛里流露出外星人才会有的那种迷茫和惊叹。

走过中心大厅时,一桩巨大的现代装饰物拔地而起一直伸向高高的天花顶。我眼前顿时一亮,被它的奇特造型和银色的光辉所吸引,那一条条伸向空中的银色长臂让我感觉到一种明快而刚劲的美。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大的装饰物,不觉停下脚步,望着装饰物发了好一阵子呆才上了扶手电梯。

到了楼上,各候机室都有编号,地上带有条文的地毯洁净而舒适。我不由得放轻了脚步,好像怕踩脏了这漂亮的地毯一样。机场工作人员们都穿着别致整洁的制服,显得庄重大方。我看着他们,心想:多好看啊!这哪是什么工作服啊,像是舞台服装。我当时的感觉只有舞台上才能这么精神。

这些是美国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种从未见过、感知过和体验过的新奇感。它袭遍了我的全身,抓住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这大概就是现代、先进、高级、时尚所带给我的感受吧,它与我以前的生活环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这一切让我有一种心灵的微微冲击和震撼之感。

飞机到了圣路易斯后,我又乘坐了一架小飞机直飞哥伦比亚。我的指导教授夏洛蒂·帕克曼已经在机场迎候我了。帕克曼教授是一位50岁左右、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白人老太太。她中等身材,微微偏胖,圆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浅褐色的短发齐耳根。她在你面前感觉不到严师的威严,很容易接近,也很容易相处。她把我接到了她的家里,我见到了她的先生,一位美国海军退伍军人。他看上去很有军人风度,高高的身材,体格魁梧;可对人却非常友善和亲切。我后来才知道,他们夫妻俩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

帕克曼教授在她家里给我安排了一个舒适的房间,让我在那里倒时差。第二天早晨,我克制着睡意爬起来,到房子外面跑了一圈。我看到了草坪、绿树、湖塘和各式不一的别墅。他们就生活在这如诗如画般的环境里吗?真是不可思议。我有生以来还没有看到过如此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的住宅区,跟我在画报里看到的那些画面非常相似。以前我总觉得画报上的景致不真实、太像神话,可我现在竟然亲眼见到了。人们都说这里是天堂,看来,好像是有点名不虚传啦。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我都没有从这种惊异和惊叹的震撼中脱离出来,这里的一切实在太不一样了。

一星期后,我找到了一位从英国来的女博士后,跟她一起合租了一套公寓, 270美元一个月,条件不错。一个月后,我又搬去和一对中国夫妇合租一套学校的公寓。在那套公寓里,我住了两个月,每月150美元。后来为了省些钱,又搬进了一栋私人出租的房子。当时房子内并没有合适的房间给我住,我找到这栋房子的管理员老刘,才算给我腾出了一间房子来。

这栋房子很老,条件不太好,中国学生为了省钱都住在里面。整栋房子有一大半都住着中国人,连管理员也是中国人。老刘和家人住在这里帮着出租房子,打扫一下公共设施,可以免费住房。我好不容易住进了一间70美元一个月的房间,与别人共用卫生间和厨房。房子很陈旧,但我想别人能住,我也能住。当然,我也是想省些钱,也许不久就会回国,能带回去些美金,也可买几个大件,改善不少生活条件呢。

就这样,我就住了下来。这栋房子里除了我以外,还住着一个从北京来的,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的女学生扬琳;还有两对上海来的夫妇。两对夫妇,一对是郝建峰和方萌萌,另一对是郑坤和米莎。这是两对很漂亮的夫妇。方萌萌衣着讲究,显得贤淑端庄,听说是上海某副市长的女儿。郝建峰身材高大,一副英俊小生的模样。他虽然长得不错,但我对他印象不太好,总给人一种不太可靠、不太踏实的感觉。听说,在方萌萌没有出来之前他跟同一栋楼里的扬琳有一段恋情。我也没看见,谁知道是真是假,谁也不想去追究。据说方萌萌来了后,这个北京女孩为此还有点疯疯癫癫的,说话都有点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米莎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看上去俊美而不娇弱,高雅而不失奔放。我很喜欢她,跟她很谈得来。郑坤是她的丈夫,个子比较矮小,戴着一副眼镜,很一般的书生相。乍一看,你会觉得郑坤远远配不上米莎;可是,郑坤是一个很有内才的男人,上海医学院的博士,高材生,从小受过专业的乒乓球训练,十几岁就参加过国家级和世界级的比赛,还拿过奖呢。

最后,还应该谈一谈老刘一家。刘浩江一家三口,有一个六七岁的儿子。刘浩江看上去40多岁,老成稳重,比我们要有社会经验,而且老于事故。老刘人很好,很乐于帮助人,也乐于给人一些生活上的指点和教导。大家都很喜欢他,常常聚在他家聊天。他的右腿有些跛,据说是小时候患小儿麻痹闹的。由于这个缺陷,他娶了一个有些弱智的老婆。他老婆除了读不好书外,干一些不需要脑力的工作还是可以的,家里油盐酱醋的账还是能算清的。儿子不知为什么也显得有些呆头呆脑,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学习也不太好,人们总认为是不是有点他老婆的遗传。老刘曾经说,他和世界上两个最愚蠢的人生活在一起,其实有点言过其实。

楼里除了我们这些中国人外,还住了几个白人,平时碰到也就点点头,打个招呼,不怎么打交道。当然,住在这里的美国人都不会是什么有钱人。

我们这栋房子里的中国人经常聚在一起聊天、会餐,有时还约在一起去圣路易斯喝早茶。总之,我们相处得不错,相互也都很照应。我就这样在这栋房子里安顿了下来。

我的工作也早在来美后的一星期就开始了。我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在帕克曼教授的实验室开始了我在美国的新工作。实验室里共有三个人。克里斯蒂娜是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了两三年的博士后。她身材瘦小,黄色头发齐腰长,往后披着,看她的样子很难相信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迈克是帕克曼教授的一个硕士研究生。他中上等身材,深褐色头发,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他们两人性格都很静,不太爱说话。迈克人不错,只要你找到他,他一定会给你帮忙,从来不含糊。无论是实验室里找东西,还是借他的私人课本,他都尽力而为。他虽不太说话,但实际是很热心的人。据说他的祖籍是德国,看看是有点像德国人,表情很严肃,做事一板一眼。

克里斯蒂娜总带有一点看不起人的样子,也许觉得,你从中国来,又没有什么高级学位,做什么访问学者嘛,还不够添乱的。她平常也就不怎么搭理我。

另外,还有一个是马修。他是密苏里大学的大学生,在我们实验室打工,洗洗瓶子,配配试剂什么的。他显得有些发胖,一头带卷的黑发,性格很随和,比较爱说话,平常爱聊聊天。实验室里几乎就听见他一人的声音。在美工作和学习

我的第一个课题是用λ噬菌体作为载体,构建一个百日咳菌的基因库。在这个课题中,我需要将百日咳基因组DNA从菌体中提取出来,打成小片段,接入到λ噬菌体载体中去。整个过程大约要花两个月的时间。

分子生物学我以前很少接触,课题中的一些方法和手段我以前也没有用过;所以,我对这项工作有着很强烈的新鲜感,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整个过程中,我很努力地去适应实验室的新环境,去掌握所有遇到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当我切割的DNA能在紫外光灯下的电泳琼脂胶上显现出来时,我真的兴奋极了。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DNA,第一次能检测出我所提取的DNA啊!我怎么能不激动、不兴奋呢?

基因库建好后,我在方法和技术方面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感觉非常有成就感。这让我很想学习和见识更多的东西,仿佛前面的道路无限的光明和宽广,有更多更新的东西正在等着我呢。帕克曼教授也为我上手得如此顺利而高兴。

随后,我又参加了以克里斯蒂娜为主的另外一个课题。这个课题是将几个含有百日咳有效抗原基因的质粒DNA转入沙门氏菌中,然后去感染小鼠;最后,检测小鼠是否能产生百日咳IgA分泌抗体。我在这个课题中主要负责将感染后的小鼠洗胃洗肠,然后测定这些胃液和肠液中的百日咳IgA抗体。

小鼠的气管和肠管都细得如同一根粗棉线,只能用带圆头的小号针头在灯光下全神贯注、双手不发抖的情况下才能插进去;一旦操作不好,气管就会破裂。真是一个细致活,快赶上眼科手术了。

克里斯蒂娜好像显得有些犹豫,大概是担心我做不了。“你行吗?”克里斯蒂娜问我。“我试试吧。”我回答,其实我自己也没多大把握。“我以前在中国做过不少兔子和小鼠的实验。”我的意思是对动物实验还是有经验的。

克里斯蒂娜和帕克曼站在我操作的小手术台旁,看着我成功地做完了两只小鼠。她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大概是认可了。

在国内,我还从来没做过如此精细的动物实验,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极好的技术上的锻炼。这项工作后来已被发表。

随着“六﹒四”天安门事件的发展,美国对待中国留学生和学者的政策也在逐渐放宽。后来听说J—1签证的人,也就是中国公派的人员都可以免去回国的要求。我就决定留下来,从访问学者身份转成了学生,开始准备考托福和GRE。在此期间,我也同时在为佟子健,我的丈夫,办理出国手续,想给他直接办出国留学。

当时,我很想给他申请计算机系,觉得计算机专业当时正在飞速发展,今后前景一定不错;再说,这也是子健本人的意愿。我匆匆地拿着他的申请材料,托福、GRE和大学成绩单等,去找计算机系的研究生部主任,把申请表以及所有的材料都交给了他,并且说明了当时的紧急情况,希望能够来得及申请明年初的冬季入学。

当时已是1989年的10月份,学校12月份就会结束所有冬季入学的全部手续。我跟他说了中国现在的情况,如果不尽快地办理接受手续的话,中国政府可能就不会允许他们出来了。这个中年的瘦高个主任看了看成绩单,当时的态度很不耐烦。“为什么有些科目的成绩只是pass(通过),而不是合格?”他皱着眉头问。“因为这些科目不考试,没有成绩,只能用pass(通过)或者nopass(不通过)给成绩。”我急切地解释说,“这也就是美国所给的合格与不合格。我认为这可能是翻译上有点问题。”

那主任怀疑地看了看我,没说话。“你把材料留在这里吧,我们过几天就开研究生审批会,我们讨论讨论吧。”他最后说。

不管怎么说,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至少他同意讨论讨论。

一个月后我又去了,那主任脸上带着有点幸灾乐祸的微笑对我说,他们决定不录取了。我的心一下沉了下去,有些绝望。我很难过,也很生气。“那就请您把材料还给我吧。”我对他说。

我心想,你既然不同意,当时就不应该收我的材料,耽误我这么长时间。

我拿着材料立刻就往电子工程系跑,找到了研究生部主任,又把情况说了一遍。这个主任是一个50岁左右、神情和蔼的人。他听我说完,看了看成绩单,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是pass(通过),而不是合格?”他问。

我给他解释了;可我也知道,我的话很难让人相信。我跟他说,如果这里能够找到中国来的教授,我就能让他们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系正好有两位从中国来的访问教授,你可以请他们来解释。”主任立刻说。

没想到这么巧,我像找到了救星一样。“好的,我马上去。”我说。

我立刻去找到了这两位教授。说来也巧,其中有一位教授正好是从佟子健毕业的那所大学来的;另一位是熊教授,也是一位非常热心的人。两位教授很欣然地同意为我解释和证明此事。他们立刻找到了研究生部的主任,说明和解释了此事。后来,电工系还专门请这两位教授作了一次讲座,讨论关于现代中国大学教育的现况。

就这样,子健顺利地被电子工程系接受为硕士研究生了。当时已经是11月份了,没想到竟然还是赶上了当年的接受录取。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签证了。当时的签证是一个巨大的难关,出国留学就如同古时的“鲤鱼跳龙门”,只有百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的人能够跳得过去。除了录取通知书以外,还需要有奖学金和经济担保人等,才有可能签准。我冥思苦想了好久,没别的办法,只好去找帕克曼教授。

我跟她谈了当时的紧急情况,并且告诉她,想请她作经济担保人。她浏览了一下担保书,然后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想当时我一定是满脸焦急的神情。她脸上的神情仍是那么和蔼亲切,看不到任何不悦和厌烦的痕迹。她又低头看了看担保书,思量片刻,二话没说就在担保书上签了字。

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分量,其实这个签字并不像在中国那么简单随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子健来了,不能自食其力的话,帕克曼是必须供养他的。签字之前,帕克曼一定也是有压力的,一定也想到过这些后果。她凭着对我的信任和想要帮助我的愿望,在担保书上签上了名。

现在就差奖学金了,这可就难了,特别是工科。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去试试。我又去找到电子工程系的研究生部主任。他已经认识我了,很客气地把我让进了屋。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耽误,寒暄两句后立刻切入正题。我告诉他,现在签证非常困难,如果没有一些奖学金是根本无法签准的。他听完后考虑了一下。“我可以给他一种免去外州学费、每学期还有250美元的奖学金。”他说。

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真的吗?”我问。“当然。”他笑了笑说。

他立刻拿出公函填写上,注明奖学金是给佟子健的。然后,他就把信递给了我。我拿着信,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非常、非常感谢!这下问题应该都解决了。”我激动地说。

我千恩万谢地走出了办公室,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在美国,工科几乎是没有奖学金的,就是有,也是非常非常的少。这虽然不是正规的奖学金,但免去了外州费已是免去了很大一部分学费;而且这多少也可以算是一种奖学金了。

我把所有办好的材料都寄给了子健。结果,他非常顺利地就拿到了签证,可以说是一次性成功,这在当时的访美签证中是很少见的。美国大使馆签证官一看录取书、美国教授的经济担保和免外州费的奖学金,立刻就给了签证。于是, 1990年2月,佟子健就以留学生的身份来到了美国。

直到子健来到美国之前,我还是住在那栋房子里。我们常常会有一些同学、朋友来访,可都认为这里的条件太糟糕了,特别是做饭的厨房。可是,很奇怪,楼里的人都毫无怨言地住在里面;而且,还有人排队想进来。大概是这里的房价太诱人了吧。

我们的厨房在地下室里,墙是由一些凹凸不平的石头砌成,由于岁月的侵蚀和油烟的熏燎已经发黑。屋内光线昏暗,只有两个露在地面上的半截透气窗能透进一点点微弱的光,就是在白天也需要开灯才能看清屋内的一切。屋里只有一个油腻腻、黑黢黢的煤气灶和一个油乎乎的吃饭桌。每当走下厨房时,都仿佛是走进一个什么地洞。一开灯,就会听见“唰”一声,煤气灶上和桌子上的蟑螂们就拼命往墙角逃去。有时甚至在桌上吃饭时,也会有几个胆大的蟑螂走出来抢食,连打都打不走,真是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有一次,一个朋友怯生生地跟着走下来,战战兢兢地连腿都不敢迈。他皱着眉头说:“我怎么觉得下到了地狱。”还真有点形象。看来,美国不仅有“天堂”,也会有“地狱”,就看你看到的是哪一面。

每一次走进卫生间时,我都有一种哪里都不敢碰的感觉,特别是在淋浴间里;因为到处都是黑黢黢的,生怕自己沾到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碰呢,每次进去都有点像耍杂技似的。尽管老刘的太太也经常打扫,但还是无济于事。我以为只有我有这种感觉,后来听见萌萌和米莎都这么说。

我住的小房间虽然没有厨房那么糟糕,但也好不了多少。到了深秋季节,一下雨就开始有烦恼了,屋外下大雨,屋内就下小雨。子健没来前,我用一个盆在里面接雨。他来后,铺了一个地铺,雨就正好滴在铺上,简直无法睡觉。房东后来找人修了一下,可也没修好。说实在的,我在中国都没有住过这么破的房子;没想到,到了“天堂”反而有机会住住。

我们实在没法再住下去了。再说,这小屋也无法住两人,实在不是什么长久之计。我跟子健商量了一下,准备搬出去。我们申请了学校的公寓,没几天就搬进了学校的研究生生活村。在那里,我们开始了我们真正的留学生涯。

不久,我的梦想之一又很快地实现了。通过了托福和GRE的考试,我正式被录取为一名博士研究生。如果说我来美国是为了追求美好生活的,不如更准确地说我是来追求知识和学位的。我们那个时代的青年从“文化大革命”的封闭中走出来,对知识有着一种狂热的追求,既崇拜又渴望,热情一点都不亚于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甚至把知识和美好生活等同起来,认为有知识才能有美好生活。我从小对那些留过洋的学者都是高山仰止,打心眼里佩服和崇拜,总想有一天也能像他们一样,能有这样的殊荣和尊敬。现在,我人在美国,怎么能不拿到学位就回去或干点别的什么呢?尽管当时我英文说不太好,也不能全都听得懂,可是我决心已定,这个博士我是一定要拿的,无论有多少艰难险阻。

两个月后,经帕克曼教授的介绍,我们在一家修车行里买了一辆二手车。这是一辆1982年的、已开了十几万英里的白色美国雪佛兰车。车行的人把发动机换了一个稍微好一点的,以500美元的价钱卖给了我们。车虽然老,但能开,供我们在小城里购购物是足够了。于是,子健开始跟熊教授学车,然后教我。我们就这样有了第一辆车,也都学会了开车。不幸的是没过多久,我们的第一辆车在一次小车祸中被毁掉了。

那一天,我和子健两人都刚考完试,又碰巧是端午节,下午5、6点钟的时候,我们就想出去买点什么好吃的回来庆祝一下。刚开到市中心,远远的一个红灯,子健当时有点走神,也许是因为刚考完试没回过神来吧;虽煞了一下车,但没煞死,让车子继续往前滑,结果撞到了停在前面的车屁股上。其实撞得并不厉害,已经刹过车,没多大的冲力;可我正好没戴安全带,一头撞在挡风玻璃上,把挡风玻璃都给撞裂了。我当时就像脑子要裂开了一样的剧疼,疼得大叫;可是,十几分钟后就基本恢复了正常。

当时,警察和救护车都来了,要把我送进医院。我们知道车祸的错在我们自己身上,不敢去医院,保险公司是不会报销医药费的。我们执意不去。“你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警察说。

我固执地摇摇头。

说来也奇怪,前面那辆车,看起来一点事也没有,我们只是撞在了它的后保险杠上;而我们的这辆车却是一副惨状。也许是老车不经撞吧,除了前车玻璃撞裂了以外,两个前车灯也掉了出来,因为有电线连着,没有掉到地上,像是挂在眼眶外的两个眼珠子,那状态惨极了。万幸的是人没受什么大伤,车也是旧车,就不去心疼车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的保险公司还陪了前面的车1000多美元,真想不通。不过也没别的办法,谁让我们自己不小心一点呢。我们把前车灯塞进去,又开了一阵,就以200美元的价钱卖掉了。

后来,在电子工程学院的一个研究生的帮助下,我们买了另外一辆二手车。这是一辆1984年的丰田卡罗拉,花了1600美元,一直开到了我们毕业。我们跟这辆车很有感情,它一直伴随着我们度过了漫长的留学生活。我们开着它去过很多地方,怀俄明州的黄石公园,圣路易斯,堪萨斯。毕业后,我们又开着它从密苏里到了宾夕法尼亚州的匹斯堡,也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居住城。

后来,又在一次小车祸中,子健与另外一辆车斜撞,把它彻底地毁了。当把这辆车拖到废车厂去时,我们全家三口都很难过,像告别遗体一样,目视着躺在废车堆里的车子好一会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我和子健各自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第一学期的课我没想选得太难,选了一门3字头的课(初级研究生课)和一门2字头的课(大学生高级课程)。美国大学的课都有数字代码。本科生的初级课一般是1字头,101、102……,高级一点的是2字头,201、202……;研究生的初级课是3字头,301、302……,高级的是4字头,401、402……

开学的第一天,我怯生生地走进了生物化学课的大阶梯教室,看见前面黑压压一片晃动的脑袋,有黄色的、有褐色的、有黑色的,心里不觉有些紧张起来。我悄悄在后面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洋学堂,教室是以前中国大学教室的5-6倍大,讲台上的黑板都是四块拼到一起的;座椅也不像以前中国的那种一个课椅配一个课桌,而是像剧院里一样,只有一排排的靠椅,每个靠椅前面都带有一个连椅把的小写字台。讲台前除了黑板外还有一台投影仪,老师好像不在黑板上讲课,而是要直接在投影仪上讲。

我环视着周围的一切,一种神秘的、近乎幻想的美好感觉袭遍了我的全身。这一切视乎笼罩上了一层神圣而高深莫测的气氛。这是不是就是我想象中的神圣的知识殿堂啊?

上课铃响了,进来了一位50多岁、矮胖、戴着深度眼镜、梳着分头的白人男子。这个教授看起来很渊博的样子。很不幸,一堂课下来,我一句也没听懂。尽管我努力地睁大眼睛、竖起耳朵,还是像听天书一样,“飞机”坐得连停顿都不打。

完了,彻底完了,我的英语能力离听懂讲课还差得远呢;因为它不仅是语言,还是在这种语言基础上的逻辑思维和专业术语。怎么办?我的心开始悬了起来,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担心我是否能把这门课上得下来。本来以为我是生物化学的本科毕业,上这门课是捡学分的;没想到,这门2字头的课却把我给难住了。

这门普通生物化学是美国大学生的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许多今后想学医的好学生都得学这门课,竞争很厉害。你如不太掌握大学生的学习方式,还真有可能搞不过他们。首先,我的英文能力较差,加上这门课的老师虽看起来很渊博,但是一个非常呆板、缺少教学技巧的老师。几乎整堂整堂的课你就看见他在投影仪上抄写着那些基本概念,讲课和解释非常有限。他可是我见过的最呆板、最没有讲课技巧的老师了,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与我的想象大相径庭。

我没有别的选择,只好硬着头皮上下去,大多靠课下自己看书。虽说上课过程中英语能力提高得很快,到了后半学期也能听懂大半;但已经改变不了什么了,败局已定。其实,当时也不太有经验,我如果能照着他抄写的都抄下来,死记硬背,考试时把它们一模一样地搬上去就行了。可是,我照着我理解的意思回答上去,他不给分。结果,我的这门课就只能拿C的成绩了。虽说C已是及格,但研究生是不允许拿C的,我最后只好把这门课退掉了。

记得我当时找到那位任课老教授去撤销课时,看见他那厚眼镜片后面眯缝起来的双眼和那有几分得意的面部表情,我心里难受极了。我心想,是不是我真的有些自不量力,竟然想跑到这里来拿博士学位?我有点被吓着了,就上了一门大学生的课就吃了一个C,那上到研究生的高级课我还活得了吗?我可是要拿博士学位的人啊,我真有点泄气了。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拿得下来这个学位。攻读博士

第二个学期,我必须要选一门4字头的课(研究生高级课)。这门课是微生物病原机理,是微生物系的几个教授一起开的。我当时真有点忐忑不安,担心自己拿不下来。上课的方式是每堂课都给1-2篇论文,下堂课一起讨论这些论文。

一开始上课,教授第一次作业就是让我们去看美国的一部很著名的电影《外星人》。没想到这部电影对我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影响,它甚至对我决定是否继续读下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来教授让我们看这部电影是为了让我们比较形象地的了解一下有害微生物是怎么侵入、繁殖、杀死人体,再去寻找另一个人体的微生物致病过程。影片里的外星人就像一个硕大无比的人体病原微生物,正好符合这一过程。可是,我从电影里所得到的远远不止这些。影片中的女主人翁让我又重新鼓起了要拼搏下去的勇气。

影片中所描写的外星人是一种巨大、凶狠、繁殖力快,而且很聪明的一种外星球上的奇特生物。他们看起来几乎是无法战胜的,人类在他们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和软弱无力。但是,勇敢而智慧的瑞普莉却一次又一次地逃脱了外星人的攻击,最后终于战胜了外星人,回到了地球上。

看完电影后,我很受震撼,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直被这部影片激动和鼓舞着。我想,瑞普莉能战胜这么强大的敌人,难道我就不能战胜这个学位吗?我应该有拼一拼、搏一搏的精神和勇气。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行的,你一定行的。”

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了决心,无论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能退缩,一定要把这个学位拿下来。我又振作了起来,满怀信心地开始了这堂课的学习。

一开始,教授给了两篇论文,我拿下来一看,发现自己都能读懂。在国内,我就经常阅读英文论文,而且我有好几年做生物研究的实践经验。文章中讨论的实验,即使有些地方英文不是很懂,我也能理解那个实验是怎么做的、要证明什么;实验中的逻辑关系我是能搞得清楚的。

第二天,我很有把握地去上课了。在课堂上,教授发现我能读懂论文感觉有些惊奇。他觉得奇怪的是,我英文半夹生怎么会读懂论文的,这些是连母语英文的学生也很难理解的东西。有些人认为我大概能看懂那些图表,所以能读懂论文。其实,他们应该理解,读懂论文的关键是懂得实验目的和方法,语言是第二位的。现在我的优势显现出来了,我的实践经验和科技理解力是那些美国学生所不及的。

很快,期末考试来临了。考试题中只有一小部分是概念题,大部分都是实验设计和实验分析,这些我都是有基础、有经验的,是我的强项。最后,考试成绩还不错,得到了一个B+的成绩。这一下,大大地增强了我的信心。我想,我以后是不会再害怕上研究生的高级课了。

跟我一起入学的同时,微生物系招收来了六个博士研究生。四个是从中国大陆来的,都是托福在600分、GRE在2000分以上的高才生。一个是从泰国来的,据说她是泰国一所大学的老师。另外还有一个是在美国已拿到硕士学位的中国大陆学生。

第一学期下来,个个都被打趴下了。三门课,两门拿C,这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下学期如不能拿到两门A将平均分补到3.0,就会被取消研究生资格。

微生物系的课程很难修,再加上教授们分成两个派系,一派是搞分子生物学的,另一派是搞免疫学的。学生来了大多都爱选择分子生物学的教授做论文,免疫学的教授们对此很不满,又没有别的发泄方式,于是就在上免疫课的判分上给学生一些报复。除了一两个学生外,大多数学生都遭到了如此的厄运,包括那些从大陆来的学生、从泰国来的老师、从美国毕业的硕士。弄得他们个个灰头土脸、好不狼狈,只好下学期到外系去选两门课,而且必须拿到A才行。

到外系拿A也不见得就是容易的事。结果,两个学期下来,美国的硕士放弃学业不读了,找工作去了;泰国的老师转到其他系去了。还有一位无处可去,哭兮兮地跟我说:“没想到,在美国读书会受到如此大的身心伤害。”

我能了解她心里的巨大压力。中国来的学生没有退路,退学回家是不可能的,那将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哪怕是拼命。我因一开始没有选本系的课程,所以还没碰到这种情形。可我早晚也要修的呀,看见这种情形真是心里捏一把冷汗。

第二年,我一开始修初级免疫学,心情就紧张起来。这是一门3字头的初级研究生课,可它就是系里前几个研究生吃C的课程,是一门可怕的、具有威胁性的课程。其实,并非免疫学就这么深奥难懂、让人难以理解;而是这些教授们有意把它弄得玄而又玄、难以驾驭。上课前,我做了很多准备,修课时把整个教科书都快背下来了。可是,第一次考试下来,成绩还是只有60、70分。

眼看又要吃C了,我心里很是愤愤不平,难道我就这样认输了?不,我得找他们理论理论。我立刻将考卷拿出来,进行了逐条分析,针对我的答案及老师的标准答案进行了一次有理有据、强劲而有力的辩驳。然后,我把它写成了书面材料。我想,我英文说不流利,写下来会更清楚一些。写好后,我觉得还是应该先给帕克曼教授看看。

我来到了帕克曼的办公室,她正在批改着一篇论文,我把我写好的材料递给了她。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这是什么呢?”她轻声地问。“我对这次免疫学考试的判分有质疑,我把我的疑问写了下来,想去问问他们。”我说。

她了解我此时的心情和处境。她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惊奇的神情。她大概是觉得我有点特别,竟然想跟老师讨说法。“好,让我来看一看。”她说。

看完后,她带有几分兴奋的口吻说:“很好,我很喜欢,我觉得有几分道理。你可以去把它交给研究生部的主任,看他怎么说。”

随后,我找到了研究生部主任,把材料交给了他。我提出老师判卷有误,要求更改成绩。我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平时看见这些大教授们都有些紧张,不敢正眼直视,现在竟然敢跟他们争论,要讨个说法。也许是逼出来的吧。

这些教授们看了我写的东西后,认为也不无道理,明显他们的出题也有漏洞,用一种答案是不全面的。“这样的话,以后就很难出题了。”其中一个教授说。

我嘴上没说,心想:“那学生不是更难回答吗?”

记得我在材料的最后一句写道:中国有一句成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题中有一两道题是老师完全没有教过的,是从一篇论文中摘录下来的,让我们分析回答。这简直不是考学生,而是考教授嘛!最后,三位任课的老师找我谈了一下,说让他们改考试分数是不可能的,但今后可以注意出题方式。

第二次考试后,我的成绩就上来了。最后我以B的成绩拿下了这门课。这个B对于我来说比一个A更加可贵,它证实了我的能力,证实了我可以做到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虽然教授们让我拿这个B比拿A还难,我还是很满足。

同一个学期,我还修了一门3字头的分子生物学。这门课是生物系开的,也是一门不容易修的课,很多学生都得必修。任课的教授是一位身材高大、英俊潇洒的年轻教授。他讲起课来口齿清楚、逻辑清晰,学生们都很喜欢他的课。

上这门课,我也花了不少工夫。每堂课我都将我的小录音机带上,把讲课录下来,回到家再逐字逐句搞懂搞通。我的耳朵都快听起了茧子。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啊,最后我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这门课,拿到了A。这也是一个不容易拿到的成绩,许多微生物系的研究生来修也只能拿B。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的英文算是真正地过了关。从那以后,上起课来就很少因为英文而听不懂了,也自如多了。

接下来,我该修高级免疫学课了,一个很难的4字头高级研究生课。一提起免疫,我心里又打起了鼓,心理上的阴影犹在。这门课的特点是,每堂课给的论文较多,3—4篇,程度也较难,再加上老师要求又很苛刻,所以这门课就成了一门骇人听闻的高难课。学生中都在谈虎色变,除了那些必修的学生逃不掉外,一般人不敢修。有人就直接劝我别修这门课,说这门课比3字头的那门免疫课还要难得多。我是可以不修,今后我不攻读免疫学,我不是必修。可是,我决心已定,非修下这门课不可。但愿我用不着再给教授们写第二封探讨信。

这门课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和压力,还隐隐地感到了几分杀气。那些教授们来势汹汹,视乎不会便宜了我们。每堂课下来都有好几篇论文要读懂,第二天逐篇进行讨论。教授随机叫人起来解释某个图表是什么意思,做的是什么实验,结果说明了什么等等。你如果没看懂,是休想解释和讨论什么的;而且,免疫学方面的研究与其他学科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大不同,看起来比较费劲。

但是,如果难,对大家都难。我想,有了这两个学期修课的经验,英文也基本过关,我还有别人没有的优势,那就是阅读论文和实际工作的经验。我心里还是有点底的。这门课其实对老师也并不轻松,他们也需要去读懂这些论文。跟以前一样,这门课也是由微生物系的几个搞免疫的教授一起合开。

我不是一个服输的人,既然要拼,那就拼一拼。我使出了浑身的解数,非常认真刻苦地攻读着这门课。每天都读到深夜,争取去搞懂每一个图、每一个表。其实,对于我们外国学生来说,更困难的是要把你所理解的用英文有理有据地在课堂上,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清楚流畅地表达出来。这对每一个外国学生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它不仅是智慧、语言和表达能力的考验,而且是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考验。就是对于那些母语是英文的学生,这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别说外国学生。再说,我们以前在国内学习时,从来也没有受过表述和演讲能力的训练,这无疑考验的程度又高了一层。但是,现在无论什么困难也不可能阻挡我把这门课修下来的决心,它就是刀山火海,我也会上的。

每天我除了把文章看懂外,还专门抽出时间用英文把它演讲一遍。刚开始上课我很紧张,一想到马上轮到我讲,心脏就怦怦地乱跳,几乎听不见别人说什么。几堂课下来,我开始适应了,放得开了,还可以提出问题了,讲起来也已经潇洒自如起来。后来上课时,我已经显得比别人都高出了一节,不仅可以懂得论文怎么做的,还可以跟老师讨论更深层次的问题,有时还可以问一些问题是老师也回答不了的,或者是文章本身的漏洞。

我终于在发下来的论文中看见了上学期免疫学考试题里摘录的那两篇论文了。看见这两篇论文,我眼睛一亮,立刻认出是出现在考试题中的那两篇,我仔细把它们阅读了。上课时,正好也是上学期给我们任课的教授,讨论到这两篇论文时,我主动要求回答。我从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透彻地一一分析了一遍。我看见那个教授一个劲地在点头。讲完后,我用坚定而询问的目光看着他,他跟我交换了一下眼神,显得有些窘。他大概已经意会到了我的意思。我是想证实上学期的争论,只要你给我论文,我就能把它分析清楚。

我知道我的表现是突出的,学期考试的感觉也不错。可是,你猜怎么着?教授们在这门课中竟然一个A都不给,就给了两个B;我是其中的一个,另一个是病理系来上此课的高年级研究生;其他人全部拿C。这简直太过分了,为了不让我拿A,就让课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拿C,因为他们明显比我差。他们很惨,几乎都是微生物系的研究生,只能第二年重修,还得想想,拿一个什么A来补这个C。

我心里很气,简直不能理解他们是什么心理。也许他们认为这是一门研究生高难度课程,A居然让一个英文不太流利的外国人拿了,他们有些没面子;或者跟英文没关系,就是不想给罢了。也许,给我一个B已经是给我面子了。

这次我没再去写探讨信,我把气咽了下去,我开始学会忍耐。A又怎样?B又怎样?何必去计较,能学到东西,能过关就行。我想,修下了这门课,通过高强度阅读和探讨了一百多篇论文,我从此不再害怕阅读和讨论任何论文,而且是英文的。这些论文可是我在国内十年都难以阅读得了的,我还可以自如地指出文章中的缺陷和问题,这不正是我所想要的吗?也是我付出代价所应该得到的。我还想要什么呢?那个徒有虚名的A又能说明什么呢?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我再也不想待在微生物系了。

都说中国学生优秀、会读书。谁又能了解我们的艰辛、心酸和痛苦呢?人们都说留学是一种“洋插队”,的确,它不仅是体格上的,而且是心理和精神上的艰苦磨炼。它的艰苦不是来自于生活条件,而是巨大和严峻的心理压力和考验。

尽管这门课我只拿了一个B的成绩,但从那以后,我在密苏里大学,至少生命科学的几个院系中,变得小有名气。教授们都知道微生物系有一个中国来的博士生,英文说得结结巴巴,但读论文的本事很高超。他们觉得有点神奇,凭我的半吊子英文竟然能把论文读得如此透彻,真不可思议。有人甚至认为我是靠论文中的图表,而不是英文来理解论文的。其实,他们忘了科学的东西不只是靠语言来理解的。

我给几位教授写探讨信的事也在教授们中传开了。他们大概觉得我有些特别,不像其他中国学生那样唯唯诺诺、忍气吞声。他们虽不愿明显地表现出对我的欣赏,甚至有时还故意刁难,但他们不得不对我刮目相看。

帕克曼教授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据医生说她得了一种叫什么神经末梢的疾病,好像与癌症有关。她开始减少来实验室的时间,大概每周能见她两次,后来两周也见不到一次。看这个趋势,帕克曼可能维持不了这个实验室多长时间了。我很有可能面临另择导师的情势。我觉得可惜和遗憾,帕克曼教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人。在刚来美国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受到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工作和学习上,她也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鼓励,让我逐步度过了来美后不同文化和风俗所带来的惊异和困扰。后来,她又逐步地帮助我适应了紧张的学习压力和考验。

我从来没看见帕克曼发过脾气,或训斥什么人。每当我有问题时,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她是我唯一的支柱和依靠。当我带着问题来的她面前时,她总是那么和蔼和耐心。我有时会觉得她像母亲一样的那么可亲。

每年过感恩节时,她都会请我们实验室的人到她家去做客。她会做一桌子很丰盛的典型感恩节饭菜来招待我们,其中当然是有烤火鸡,烤玉米糕,烤红薯等等,这些都是感恩节晚餐不可缺少的菜肴。她还会做一种菠萝蛋糕,在蛋糕中间夹了一层菠萝,味道美极了,是子健的最爱。每次,她一定要让我在她们家做一道中国凉菜,当然是辣的那一种。她喜欢极了,逢人便夸。以后这就成了惯例,每次去她们家做客,一定要做一道中国凉菜。

晚餐开始时,一定是帕克曼先生主刀,将烤好的火鸡一片片切下来,分到每个人的盘中。然后,大家一起作饭前祷告,这才开始动刀叉。

从我们来到美国后,吃过的第一次最正规的美国家庭餐就是在帕克曼家了。除了去帕克曼家过感恩节外,我和子健闲时还会去她们家玩,在她家的小菜园子里帮着种种菜、浇浇水等。她们的房子后院是一块靠山林的、非常寂静的小草坪,那儿的小树枝上挂上了几个鸟食瓶,常常会有一些极美的珍奇鸟儿光顾。从客厅的落地式后窗玻璃往外观赏,真是一种恬静神怡的享受。

事情总是不如人愿,我真的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导师的时候了。1992年底,由于帕克曼的身体每况愈下,微生物系不得不让她关掉了实验室。

我去帕克曼家看她。看见我来了,她上来迎接我,脸上露出了笑容,眼神还是那样的和蔼可亲。我发现她比以前苍老了许多,褐色的头发中出现了不少白发,人也显得有些虚弱和憔悴。看着她,我心里一阵心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最近好吗?课修得还顺利吧?”她先开口了。“哦……好,一切都很好。”我从伤感中回过神来,急忙回答。“你丈夫他还好吗?”“他也很好,正在做学位论文。”“我感到很欣慰,你们都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你身体怎么样了?好些了吗?”我又开口问。“不太好,医生建议我多休养。”她说,“我恐怕要关掉实验室了,以后就教教课,不再搞研究了。你应该去选择一位新的导师指导你的论文。”“非要这样不可了吗?”我有些难过地问。“我想是这样的。”她也有些伤感地答道。

当我重新有了选择导师的机会时,我真的不再想在微生物系选择了。我突然记起,在上高级免疫学课时读到一篇论文,那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题非常新颖,思路也很清晰。这篇文章正好是本校生物系的一位很有名气的教授发表的。这位教授不仅是学校生命科学方面最好的教授之一,而且在全美做噬菌体表达方面也是先锋和领军人物,在这个领域很有些名望。我想办法找到了这位乔恩·史密森教授,希望他能接受我做研究生。

这是一位留着大胡子,衣着不检点,非常有个性的教授。从他的姓,你就能判断出是一个有着英国血统的人。他深褐色的头发梳着短分头,鼻梁高而鼻头尖,脸型瘦削,戴着一副眼镜。他有着一副在电影上常常可以看见的那种科学家的形象。他是一位大家都公认非常聪明的人,思维敏捷、很有创新,不喜欢跟在别人背后人云亦云。他虽是一个近50的人,但不老于事故,很单纯,表达方式直截了当,发起脾气来也很吓人。总之,我认为他是一位非常好的科学家,有着科学家的优点;当然,也有着科学家的缺点。

有人曾劝我不要去找乔恩,说他要求太严格,又爱发脾气,将来日子一定不好过。可我想,任何事物有利有弊,没有十全十美的,我既然要学东西,那就别怕他有脾气。我决心已定,只要他收我,我就去。

跟他的第一次谈话印象很深刻。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后,他就开始问我了。“为什么想到我这里来?”他眼睛看着别处,漫不经心地问。“我上课时曾经读到过您的论文,很欣赏,也很佩服。”我回答说。“你愿意做噬菌体表达方面的研究?”他眼睛仍然看着别处。“很愿意。”我赶紧回答,眼睛一直紧盯着他。

他转过身来,正视着我的眼睛,目光锐气逼人,左手下意识地捋了一下他下巴上的胡须,开始对我进行考核了。我当时并没有什么思想准备,只好凭我平时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作即兴回答了。这虽然是一次非正式性的考核,但我知道这关系着我是否今后能做他的学生。

他问了我一系列的专业性问题,比如,在某实验室中碰到了一些问题,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又如,某一个试验如要得到某种结果,该用什么手段和方法,等等。其中有一个问题我印象很深刻。“如果你手上有一种动物血清,内含某种细菌毒素的抗体,也有抗这种细菌的其他抗体,你如何将毒素抗体提取出来?”他考问道。“可以用不产生毒素的这种菌体本身对血清进行吸收,将抗菌抗体去掉。”我想了想回答道。“如果需要非常纯的单一抗体呢?”他又追问道。

我迟疑了一下。他站起身来走出了办公室。我愣了一下,不知他什么意思,也许是给我点时间考虑吧。过了十几分钟,他进来了。“也许可以用亲和层析的方法吧。”我试着回答说。

他脸上好像有一点隐约的微笑,没有作任何回答。最后,他既没有说收我,也没有说不收我,只是说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虽不知道他的决定,可我认为他对我的回答是满意的。我相信他的其他研究生不可能给他这样的回答,他们没有我这样的经历。果然,不出几天,他打电话让我去。到了他的办公室,他告诉我他已经决定接受我了,我可以去他的实验室做研究生了。我心里一阵欢喜和激动。还没回过神来,我就听他接着说:“免去所有的学费,每年研究助理的工资1.8万美元。”

听他这么一说,我吃了一惊。这么高的助理金,当时在本校最高的研究生助理工资不过1.2万美元,这相当于一个全日制工作的实验室技术员的工资。我没说什么,有点不太相信地走了出来,心想今后一定要努力干才能对得起这份工资了。其实,当时对我来说,他能收我作研究生就很满意了,这么高的待遇,着实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真正的研究生课题——噬菌体肽链库的构建和筛选。从那天起,我今后的研究方向也就被锁定了。

乔恩实验室里有五六个人,有博士后,研究生,技术员等。吉米,博士后,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白人女子,长着一副小巧女人的脸,但已经看得见岁月留下的细细纹路,浅棕色齐腰的长发往后扎成一束。她性格外向,爱说话,人看起来蛮机灵的。据说她以前就是乔恩的博士生,毕业后去圣路易斯医学院又读了一个医学博士,回来实习时觉得作医生没意思,又回到乔恩实验室作博士后。按理她的背景和基础是很强的,有双重学位,而且在乔恩实验室又做了一些工作发表在《科学》杂志上了,这是美国科学界最著名的杂志。她很想得到一个大学助教授的位置,可总是不能如愿以偿。有很多学校看中了她的背景,请她去面试,让她给讲座,可最后都没录取她,不知是为什么,好像是说她演讲能力太差。我去的时候她刚结婚不久,丈夫是生物系的一个年轻教授,个子很高。他俩一高一矮走在一起,你会感觉有些不太相称。听晓珍说,她自己个子矮,就想找一个高的。

乔恩手下有两个技术员,一个是董晓珍,另一个是罗伯特。晓珍从中国大陆来,南开大学毕业,人很伶俐。她丈夫化学仪器分析硕士毕业后,在密苏里大学的蛋白分析中心工作。他们有一个女儿叫玲玲,当时4岁。晓珍常常在实验室里把她的宝贝女儿挂在嘴边,我们已经很熟悉玲玲了。晓珍主要跟吉米一起工作,给吉米做实验。

罗伯特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粗人,中等个子,穿着很随便,长发到脖根,胡子拉碴,但戴了一副眼镜。他是一个退伍军人,参加过越南战争,脾气很古怪,好发脾气、骂人。他跟着乔恩做实验,只害怕乔恩一个人,只有乔恩能降服他。

罗伯特跟乔恩俩人简直是天生的一对,乔恩专动脑子,不动手;罗伯特专动手,绝不动脑子。所以,乔恩设计完实验,每个细节都不能少;罗伯特就只负责照做,一点也不想,如果步骤写错,他就做错,还不能怪他。他有时还骄傲地自称是乔恩的双手。我们有时背地里笑他是Robot,也就是机器人的意思,正好跟他的名字谐音。他就好像是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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