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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3 0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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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云仙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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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制度的历史变迁

美国金融制度的历史变迁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巫云仙[著]作者:陈志红排版:咪奥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01ISBN: 9787520113366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美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维度

金融制度,以及金融制度变迁是美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上来看,金融制度变迁既有诱致性方面的,也有强制性方面的,而金融业和金融制度的发展历程构成了制度变迁的历史维度。通过对相关历史现象的观察和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美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脉络、特点和规律。

美国是一个金融服务业高度发达且规模庞大的超级金融强国。但在200年前,美国金融业还是“一穷二白”;100年前,美国金融业才刚刚崛起,却又先后发生了多次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和恐慌,无数银行和金融机构破产倒闭,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才刚刚达到100多点,可是目前,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已超过20000点。美国金融业是如何兴起和发展壮大的?美国资本市场又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在金融业的历史演进中,美国金融制度又是如何发展变化的?

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历史之中,让我们穿越美国金融业发展的时光隧道,寻找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吧。一 殖民地时期的贸易和金融方式(1492~1774年)

美国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制度变迁的起点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1492~1774年),其最初的形态是各种殖民探险活动,以及由此而出现的贸易融资和交易支付方式。在北美的荒野之中,是不可能有金融业的,更不用说金融制度的发展变化了,殖民者是用最古老和最原始的方式进行交易和支付的。

自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欧洲各国的殖民探险者就先后来到北美地区,而英格兰是北美大陆殖民开拓的后来者。尽管西班牙殖民者早就到北美地区进行过探险活动,但并没有西班牙殖民者留在该地区长期居住。直到1562年,在今天的美国土地上,仍然没有一个白人居住者,西班牙人的影响只存在于他们与西印度群岛地区间的贸易往来,以及广泛流通的西班牙铸币,这是北美殖民地,乃至后来美国早期最为流行的交易媒介,以及货币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英格兰人时常抢劫西班牙人的船队,主要是为了获得铸币财富,由此发生了各种争端和矛盾。从殖民地发展的历史来看,英格兰政府以及英格兰人通过股份公司机制不断进行的殖民开拓活动,奠定了后来美国金融发展和政府组织结构的基础。

事实上,英格兰对北美地区的兴趣始于16世纪弗朗西斯·德雷克的探险航行,以及奴隶贸易者约翰·霍金斯的探险行动。德雷克抢劫了西班牙探险者的船队及其从美洲运回来的金银财富,并把一部分交给了伊丽莎白一世女王作为其股份的回报。1578年,伊丽莎白一世为了进一步鼓励对北美地区的殖民探险活动,授予汉弗莱·吉尔伯特探险新大陆的特许权。吉尔伯特被授予在新大陆任何没有被基督教国王占领的地方殖民和居住的权力,但不幸的是吉尔伯特并没有真正占有后来如此富裕的地区,他于1583年不知所终了,其特权由其兄弟艾德里安·吉尔伯特和沃尔特·罗利所继承。

罗利发现了垄断新大陆与伦敦之间贸易的好处,一直极力维护这种在特权庇护下所获得的垄断地位。1585年,罗利运送了100多名移民到美洲建立了罗诺克殖民地,但因为财务以及与印第安人的冲突问题,英格兰人在罗诺克的殖民活动失败了,最后罗利不得不放弃了这块英格兰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居住地,收获是运回许多北美产的、有时可以充当商品货币的物品,如烟草、玉米和土豆。特别是土豆,被罗利运回爱尔兰后,被爱尔兰人大面积耕种,最后成为爱尔兰的主要农作物。

1587~1602年,罗利又组织了5次开发弗吉尼亚的殖民探险活动。1589年3月,罗利掌握着自由贸易权,挑选人员去弗吉尼亚殖民地经营,并授予殖民者公司经营执照。殖民者在被运送到最先开拓的罗诺克殖民地后发现,他们被置于一片荒野之中,而解救他们的努力则被战争和海盗阻隔了4年之久。当救援船只到来时,他们已全部消失了,这就是英格兰北美殖民地史上“消失的殖民地”事件,而罗利任命的弗吉尼亚殖民地的管理者约翰·怀特,恰恰因为金融问题折返回伦敦而幸免于难。

尽管罗利在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开拓中损失了4万英镑,但英格兰人对于北美大陆的殖民热忱丝毫不减。特别是在1588年英格兰海军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后,英格兰商人更是跃跃欲试地要进一步开拓北美新大陆。

从交易媒介和货币制度的发展来看,在西班牙铸币之后,在北美殖民地流行的货币主要是英镑。出于商业目的,开发和殖民北美地区[1]的商人们用股份公司的机制进行殖民探险活动。1550~1698年,欧洲就有70家商业性的股份公司从事海外探险和殖民活动,此时商人们和殖民者所用的交易媒介大多是英镑。

1599年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及皇家俄罗斯公司等,也都是出于殖民探险的商业目的才被组建的。1603年,在北美的殖民贸[2]易公司才真正开始行动。1606年,英国国王授予了两家公司开发和殖民北美的特权,一家在是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或称伦敦公司),另一家是朴茨茅斯公司,它们在美洲的大西洋沿岸享有专属权。1609年,朴茨茅斯公司解散后,弗吉尼亚公司获得了重新授权,把之前未曾专享的地区归于公司名下。1612年,弗吉尼亚公司又获得一次授权,它所专属享有的地区甚至包括百慕大群岛一带。

伦敦商人通过政府授权拥有了皇家授权的弗吉尼亚公司,并建立了詹姆斯城殖民地,同时国王授权给13个人组成的委员会管理这家公司,而这家公司又授权给远在北美的管理人员治理公司,以及管理殖民地的日常事务,弗吉尼亚公司的管理者在公司内部实行民主化管理制度。弗吉尼亚殖民地付出的英镑成本是极高的,遇到的困难也是前所未有的,但最终发展结果是殖民探险者放弃了最初把弗吉尼亚作为商业殖民前哨站的计划,转而建立了一个北美移民永久性的殖民地和家园。

由罗利等人组建的朴茨茅斯公司,得到70多名伦敦商人的投资。1606年,该公司在肯纳贝克河的殖民探险活动是不成功的,并没有找到黄金和白银。1620年,曾被解散的朴茨茅斯公司重新授权组建,去开发新英格兰地区,因而有大量的移民需求,招募了很多清教徒移民到北美东北部开发殖民地。

英属北美其他殖民地也是通过商业股份公司机制建立的,如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但在开发该殖民地时,投资者获得的是土地,而不是货币性收益。

1621年,荷兰西印度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1623年,荷兰第一批移民达到今纽约曼哈顿。1626年,荷兰人彼得·米纽因特用60荷兰盾(相当于19世纪的24美元、2011年的951.08美元)从印第安人手里骗买了曼哈顿岛,建立了新荷兰殖民地和新阿姆斯特丹市,主要从事毛皮贸易活动,毛皮和荷兰盾就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交易媒介。1664年,新阿姆斯特丹市改名为今天的纽约市,另外荷兰殖民者还给后来的美国留下了金融市场的象征——华尔街。

除了英国皇家授权的商业公司建立殖民地,从事殖民地开发和贸易之外,不少业主也通过各种方式,在北美殖民地北部地区的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先后建立了卡罗莱纳、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马里兰,以及新英格兰地区若干个殖民地。作为回报的是通过各种渠道得到金银财富,以及有价值的商品和经济作物。

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联系主要是殖民和贸易活动,但这是被政府严格管制的。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实行了重商主义政策,对于政府和商人来说,殖民地是财富的源泉,要根据利益对其进行开发,要确保殖民地财富被运回英国,要防止殖民地商人与英国商人之间的竞争。如1630年,英国就规定北美殖民地不能制造毛织品、亚麻布和棉布,只有英国商人拥有的种植园才允许出口农产品,殖民者拥有的农场只能生产殖民地内部消费品。

为了执行重商主义政策,保证英国的海外贸易利益,英国政府运用了宗主国的法律权威,强制性地对殖民地进行贸易限制。如《航海条例》就是英国政府为保证对殖民地的垄断贸易而颁布的一项法令。1650年,该条例第一次被运用于殖民地贸易活动中,要求欧洲制造的商品必须经过英国才能出口到殖民地,而殖民地制造的一些“列举的商品”(包括船只、桅杆和烟草)只能运到英国,或者另一个英国殖民地港口;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运输必须借由英国人驾驶的船只;或英国殖民地人驾驶的船只;只要由英国或者殖民地制造的船只运输,未列举的商品(包括粮食、木材、食盐、鱼和朗姆酒)就可以直接出口其他国家。1663年,英国国会试图扩大《航海条例》的适用范围,规定几乎所有殖民地出口的商品都要使用英国人的船只运输。

1673年和1699年,英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种植园法案》和《羊毛法案》,规定殖民地的贸易只能局限于英国,涉及的商品包括蔗糖、烟草、原棉、靛青、姜、菩提树和羊毛制品等。1731年,蔗糖成为未列举的商品而被禁止出口。

为了打破殖民地之间,以及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贸易管制和限制,殖民地的业主们开始了与宗主国的不断博弈。如殖民地人用走私方式打开了欧洲大陆市场;通过鼓励本地制造的方式,减少了对英国商品的进口;通过鼓励从欧洲各地招募技术移民的办法,加强了殖民地独立自主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竞争的威胁,殖民地经济增长的缓慢,殖民成本大为提高等因素,英国商人们要实现在北美投资的利润越来越困难。实际上,殖民地商人最终要与由国王直接管理的“皇家殖民地”直接竞争,所有的北美殖民地最后都由英国政府管理,未分配的土地都属于国王,而不是由私人商业公司经营。土地成为一种有增值潜力的资产,土地投机买卖也就成为一种快速赢利的途径,一些地方建立了土地银行。殖民者与皇家殖民地和英国皇室之间出现了矛盾,有时还出现叛乱和冲突,殖民地的独立意识开始形成,而英国政府对殖民地的管理则是鞭长莫及。

具有自由和独立意识的殖民地经济出现了迅速发展和扩张态势,如新英格兰地区从事贸易和农业生产活动,玉米是其主要产品,渔业是另一个重要产业。1750年,马萨诸塞州出产了价值25万英镑的鲸鱼和鳕鱼;1765年,新英格兰地区的鱼类装船量为4.5万吨,3000多人在渔业部门就业。而渔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了新英格兰地区造船业的发展,1696~1713年,马萨诸塞州制造了1000艘帆船,1700年之前,波士顿造船业中的股份是投资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1739年,纽约出现了私掠船。

而北美南部殖民地区的经济基础是烟草,普遍采用的是劳动力密集的种植园生产模式。在马里兰、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和弗吉尼亚殖民地,刚开始使用契约奴,1683年,仅弗吉尼亚就有白人契约奴16000名;1775年,马里兰有10000名契约奴,占总人口的1/3。1619年开始引入黑奴,1683年,弗吉尼亚有3000名黑奴,1740年,有黑奴6万人。1756年,南部殖民地的黑奴总数为12万人,而白人人口数是17万人。在独立战争前,从非洲运来的黑奴就达600万人。皇家非洲公司垄断黑人奴隶贸易,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曾是该公司的董事。

造船业是南部殖民地的重要产业,由约翰·默里兄弟主导,在独立战争前,他们拥有的船只比其他所有商人的船只总和还多。商业活动的交易越来越正规,1752年,在纽约的百老汇大街成立了商品交易所,费城也是殖民地商品交易的中心,人口有1.9万人。

无论是北方殖民地还是南方殖民地,它们与伦敦之间的交易只能借助中间代理人,交易方式和金融手段是各种各样的。如乔治·华盛顿用的是汇票、手写的票据和债券,质量不好的商品常常被他在伦敦的代理商挑选出来;伊丽莎·卢卡斯·平克尼是美国第一个女性企业家,管理着3个种植园,在南部殖民地引入了靛青种植,商业交易手段也有多种形式。

作为宗主国,英国获得了大量来自北美殖民地的财富和物质利益。如1715年,从殖民地运送到英国的货物价值100万英镑,销往殖民地的货物价值是70万英镑;殖民地消费了英国制造的羊毛制品的1/6,亚麻布和印花棉布的1/3,以及大量的丝绸、家具和小玩意儿;烟草提供的收入抵消了英国与法国的贸易逆差,烟草贸易促进了英国航运业的发展,提供了英国海军需要的木材,同时抵消了英国与俄罗斯的贸易逆差。到1766年,从殖民地运回英国的利润达到200万英镑。

为了使殖民地的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英国,英国政府采取了保证英国皇室和商人赢利的各种措施,殖民地必须服从英国政府对贸易的监管,但强制性的税收和贸易限制,不仅引发了殖民地大规模的暴乱和冲突,而且最终引发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到1715年,殖民者及其子孙后代已达到40万人。1620年,殖民地人口是4000人左右,而到1760年是200万人,但英国还采取具有强烈重商主义色彩的殖民政策,继续以经济和殖民贸易为主,完全没有照顾到殖民地人的福祉。英国议会过分关注殖民地对英国财富积累的好处,处处以英国商人利益为中心,所有立法活动都是限制殖民地诉求的,包括征税法案和司法方面,且大都最大限度地忽略了殖民地人的利益。

1750年的《制铁法案》、1764年的《蔗糖法案》和《印花税法案》更是加剧了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紧张局势。1767年的《汤森德法案》是关于对殖民地制造的玻璃和纸张等商品征税的法案,引发了殖民地更大的离心力。1773年的《茶叶法案》成为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但当这一场战争来临时,殖民地人民最为缺乏的是货币和金融手段,这是整个200多年北美殖民地时期最为稀缺的资源。

殖民地人从欧洲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物品和制度,但唯独没有带来一种有效而又统一的交易手段。北美殖民地时期的货币和金融方式是自发产生的,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

在北美殖民地的商业和贸易活动中,交易媒介和作为货币的东西主要有三种形式,即金银铸币、商品货币和信用纸币。每个殖民地以及殖民宗主国的金银铸币各不相同,互相之间有不同的比价和汇率,如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英镑是不一样的,殖民地与英国的铸币又有所不同,而殖民地之间比较流行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铸币;贝壳串珠、烟草、毛皮、土地等都充当过商品货币,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可以作为交易媒介。

殖民地没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和制度,普遍采用的是非正规金融方式。当缺乏交易媒介和货币时,各殖民地开始发行信用纸币。1690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率先发行纸币,以支付军队的远征费用,后各殖民地如法炮制,纷纷发行纸币。这些纸币是一种不兑现的信用纸币,没有贵金属货币做担保,但可以用来偿付债务和缴纳政府税收。当政府发行过多纸币时,纸币就会面临贬值的风险。在发行信用纸币的殖民地政府中,只有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政府没有过多地发行纸币,因而是政府成功管理货币制度的样板,其发行的纸币价值是由土地来担保的,在1773~1775年一直维持着纸币与黄金的固定比价。

殖民地人用这些会贬值的纸币支付债务,势必损害到大英帝国债权人的利益,为此英国国会于1751年、1764年和1773年通过了一系列《货币法案》,以监管殖民地发行的纸币。关于殖民地发行不兑现信用纸币问题,亚当·斯密曾有过明确的批评,他认为政府强行发行纸币,且不可兑现,是不公平的,是不诚实的债务人欺骗债权人的一[3]种表现。二 美国早期的债务和金融制度(1774~1860年)[4]

从1774年“大陆会议”召开至1791年,美国的金融制度是围绕独立战争和债务问题展开的,解决机制是“大陆会议”。

1775年4月爆发的独立战争是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为了应对战争,殖民地召开了临时的大陆会议,军费问题是通过以下渠道解决的。

一是因为大陆会议无权通过征税获得收入来解决战争经费问题,当时也没有任何系统地从各州获得经济支持的方式,只好印钞票。于是从1775年开始,大陆会议发行“大陆币”来支付战争账单,到1790年,先后共发行了2.416亿美元的纸币,这就是后来美国最早的不兑现信用货币,其实是一种国债。

二是借债。1776~1782年,美国共借了约6360万美元的内债,以及780万美元的外债(1780~1783年,其中640万美元来自法国)[5],这就是美国最早的国家债务。

大陆会议发行货币和借债的办法被各州所模仿。各州也竞相印发钞票,同时滥发债券,各州发行的纸币和债券共有2.09亿美元,造成超量的货币供给,货币数量远远超过金属铸币的储备水平,也超过了可能的金属铸币的偿还能力,通货膨胀在所难免。大陆币最终一文不值,等同废纸。

为了解决债务和货币贬值问题,1779年9月,大陆会议要求各州停止发行纸币,1781年,大陆币停止作为货币使用。

1780年,美国邦联政府开始向各州摊派和征税,由此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并号召成立全国货币联盟,进而取消各州的货币发行权。而各州对于中央政府的税收是自愿认购的,制度上不能强求。

1783年9月3日,英美两国签订了《巴黎条约》,美国的独立地位得到了确认,长达8年的独立战争告一段落,但战争债务问题并没有随着战争结束而得到解决。背负巨额债务的美国邦联政府,既不能征税,也没有从公共土地销售中获得多少收入,还没有很高的政府信誉发行国债,更没有国家银行的帮助,财政状况极其窘迫和恶化。

为了永久性地解决债务问题,构建自由平等的民主共和国,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从1787年开始了制宪的过程,新宪法最后于1789年获得通过。

根据新通过的《美国宪法》,1789年,美国正式组建了联邦政府,取代了邦联制政府。宪法授权给予联邦政府提供新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也影响到政府如何组织后续金融制度的供给。联邦政府可以采取具有合法性的强制性措施来处理战争债务和整顿金融秩序,并建立一套制度化的运作机制。

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的《关于公共信用的第一个报告》(1790年)、《关于公共信用的第二个报告》(1790年),以及[6]《关于建立铸币厂的报告》(1791年),成为早期美国金融制度发展的基础。

按照上述几个报告的内容,美国联邦政府承担了所有的战争债务,并承诺按面值偿还,建立了可持续的国债融资机制;统一了美国的货币标准,建立了金银复本位制度以及国家银行制度。

为了让美国借力国债快速发展,1790年,汉密尔顿通过“宴会协议”的方式,向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以及弗吉尼亚州国会议员们建议联邦政府承担国家债务问题(包括州债务),并提出“旋转门计划”,即用新的联邦货币替代严重贬值的大陆币,用新的、期限较长的统一国债,替代原来各州、县的各项公债。因此,国债发行一开始就是美国联邦政府解决国家债务问题的一种方式。这样一来,就不仅建立了即将成立的联邦政府的信用,而且彻底解决了各州债台高筑的问题。“旋转门计划”的推出,还得益于汉密尔顿对国债的充分认识。他发现,只要能够稳定地获得利息,并且能够将其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很多国债持有者其实并不是很在乎国债的期限。这样一来,当短期国债即将到期时,可以发行长期国债来偿债。由此,国债“旋转门计划”不仅保证了债务发行的可行性,以及可持续性,而且维护了国债在美国民众和国外投资者中的信誉度,同时给华尔街提供了大量可交易的证券。

解决国债问题的政策,实施起来比较顺利,因为所有国债和大陆币的持有者都是拥护联邦政府的。关于货币制度问题的解决措施,引发了19世纪以来美国社会关于货币本位制问题的长期论争。关于国家银行制度的政策和实践,也是后来100多年来美国政治斗争和经济博弈的主题。

争论的核心是政府没有被授权建立银行制度,政府介入银行和货币制度安排的做法是违宪的,国家银行拥有特权、垄断权和通胀倾向。政府的权力应该被严格限制在宪法的范围之内,政府不应该插手经济事务,要实行“小政府”模式。

美国是典型的殖民地国家,先有州政府,后才有联邦政府。联邦政府一经成立,就背负着独立战争时期的巨额债务,由此使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国债与债务偿还和货币问题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美国刚刚建国时,政府的债务余额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美国[7]历任财政部长都为美国国债的良好信誉做出过很多努力。1791年,美国的国债余额仅为7546万美元。此后在杰斐逊总统(1801~1809年)和麦迪逊总统(1809~1817年)倡导的“明智和节俭”的政府理念下,联邦政府债务不仅没有出现过大增长,反而在一些年份有所下降。到1806年,美国国债余额维持在8000万美元左右,1811年下降到4500万美元。在1812~1814年的英美战争中,国防开支巨大,同时为了应付经济恐慌和满足修建运河的需要,美国政府决定重新发行新的国债,国债余额才开始翻升,到1815年达到1.27亿美元,这是美国联邦政府发行国债以来国债余额第一次超过1亿美元。不过,这些债务到1835年时已经基本上被全部还清,仅剩下3.37万美元,政府收支基本上达到平衡。相对于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政府债务在GDP中的比重很小。

1837年后,美国经济进入了初步工业化时期,联邦政府需要参与各项经济和社会活动。如要开展交通运输业的建设,特别是开凿运河、修建铁路和建设公路;要向西部拓展美国的边疆,以战争或购买的方式获得大量领土资源;要安置大量西部移民;要应对短期的经济波动。所有这些大的政府行为,都需要大量资金。但当时联邦政府的税收比较有限,而私人资本和投资明显不足,联邦政府不得不再次发行国债。此后,美国国债余额基本呈上升趋势,到1858年,国债余额已达4491万美元。

在这一时期,美国联邦政府发行债券并不完全出于临时的战争军费需要,而是把它作为弥补政府收支缺口的重要渠道。因为当时美国联邦政府比较稳定,国债信誉也比较好,除了国内投资者之外,还有不少欧洲投资者购买美国联邦政府债券。通过国债的发行,美国渐渐地将外国资金与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债务经济的发展模式也渐成雏形。

债务和国债只是美国早期阶段金融业发展的一个侧面。独立战争的胜利结束,以及各项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美国的商业企业也得到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各个细分领域都有较大进展,各种形式的金融企业先后组建和发展起来。

在罗伯特·莫里斯于1781年在费城获得授权成立了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北美银行后,州立银行开始先后建立。1801~1811年,州立银行的数量从30家增加到88家;到1815年,州立银行数量上升到206家。仅1816年,就有40家特许的州立银行成立。这些银行都可以自由地发行纸币,唯一受到的限制就是银行管理者的人品和公众的信任度,纸币发行量大大超过了金银货币的储备量,美国的国家货币[8]体系陷入混乱之中,不得不终止了硬通货的兑换。到1820年,全美国就有307家银行。

同时,在汉密尔顿的倡议和力主下,创建了第一美国银行(1791~1811年);1816年,在杰斐逊总统的主持下建立了第二美国银行(1816~1836年)。

1836年,第二美国银行停止营业,直到1863年,联邦政府颁发执照的金融企业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而这导致原来势力较弱的州立[9]银行得到大发展的机会,美国金融业进入了所谓的自由发展时期。

第二美国银行经营权的终止,导致美国州立银行业的发展狂潮。如1837年,密西西比州的立法机构积极扩展其银行业机构,成立了联合银行,并把500万美元的债券卖给了尼古拉斯·比德尔银行,即前第二美国银行。1834~1837年,新成立的银行就有200家。银行数量从1836年的506家,发展到1840年的901家。不过银行破产倒闭的事情经常发生,原因是这些银行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本支持其经营活动。

联邦政府退出银行领域后,在货币本位的问题上,由于杰克逊总[10]统的支持,美国实际上在1834年以后实行的是黄金本位制。由于反对派的极力阻挠,联邦政府想扩大金融权力的计划没有实现,“小政府和小金融”的发展格局由此形成。

联邦政府的大多数经济政策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涉及货币、银行制度、证券市场和公共财政等方面。联邦政府在建立初期大刀阔斧要做的事情大多与金融业的发展有关。而偏偏在这个问题上,宪法的授权是“沉默”而没有明示的,政府是否“违宪”的问题,引起了持续的辩论和政治斗争。三 铁路建设融资与投资银行制度的兴起(1861~1900年)

1861~1865年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发展的重要分水岭,同样也是美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关键事件。在战争期间,美国联邦政府运用宪法权威,通过立法和行政行为重塑了美国金融制度的结构和体系,借机再次干预金融领域的活动。

1863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国家银行法》,随后组建了由联邦政府授权成立和监管的国家商业银行体系。1863年,杰伊·库克组建了华盛顿第一国家银行,另一家获得授权的国家银行是纽约第一国家银行,不久就有近500家国家银行。大多数的国家银行规模很小,但有一些大型的州立银行转型成为国家银行。如1865年,花旗银行的前身纽约城市银行,接受了联邦政府的经营授权,改名为城市国家银行。

如前所述,在美国金融发展史上,相当部分的商业银行是州立的,且是单一制银行,规模非常小,不能跨州开设分支机构,吸收的存款也很少,不能很好地发挥信贷作用,只能发挥支付的作用。在1860年前,美国几乎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而当时正是美国早期工业化建设的重要阶段。

随着19世纪20~30年代美国工业化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批新兴的运河公司、铁路企业、保险公司,以及公用事业公司先后建立起来。而金融中介组织发展却是严重滞后的,这些大型企业要想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几乎是很难的。因此,在美国金融发展过程中,以投资银行为核心的资本金融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内战之前,私人投资银行已经有了初步发展。1826年,美国第一家投资银行——普莱姆-伍德-金公司成立。该公司从证券零售经纪业务中脱离出来,成为最早开展证券批发业务的机构,即投资银行。其他投资银行包括:邓肯公司、谢尔曼公司、赫尔曼·盖尔帕克公司、约瑟夫·W.奥尔索普公司和约翰·弗格森公司,以及包括阿斯托父子公司、内维斯公司、汤森德公司和李·希金森公司在内的私人大型银行集团。

1850年,雷曼兄弟公司成立,这是一家合伙制企业,最初是一家“棉花银行”,后转型成为投资银行,于20世纪末期成为投资银行中的行业翘楚。到19世纪中期,美国金融行业涌现出一批领导型企业,其中最大的是布朗父子公司。

1860年前,美国的投资银行家主要是从事国债、运河公司股票,以及少量铁路公司股票买卖和服务的人员。有时这些人本身就是实业家,如范德比尔特就是如此,他不仅是航运企业家,而且是铁路方面的大投资家。

美国投资银行势力的兴起得益于南北战争,这是投资银行崛起的第一个原因。当时,美国政府规模很小,税收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政府收入来源有限。为了给战争筹款,美国联邦政府发行了大量政府债券。政府需要这些投资银行家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销售这些债券,以筹集足够的军费,投资银行由此得到发展机遇。第一个真正的投资银行家是当时著名的债券销售大亨——杰伊·库克。1861年,他创办了第一家证券经纪公司,协助美国财政部销售国债。当年,他作为债券承销辛迪加的牵头人成功地为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包销了300万美元的债券。在随后的数年里,他组织了一支2500人的销售队伍,多次牵头组建债券承销辛迪加,运用报纸广告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推销手段,共承销了3.6亿多美元的政府债券和大量的军费国债。后来库克成为美国著名投资银行家,并在铁路投资方面很有建树。

投资银行崛起的第二个原因是铁路建设的兴起。在铁路的发展中,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相互促进的巨大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初期的铁路建设一直是由州政府和私人投资的,联邦政府只提供土地。大量的资金是通过伦敦金融市场筹集的,美国最早于1834年在伦敦金融市场销售铁路公司的证券。如在早期的铁路公司证券买卖中,英国人威廉·霍夫曼就买下了巴尔的摩-俄亥俄铁路公司的325份股票。实际上,铁路建设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债券的方式筹集的,而不是股票,因为欧洲人喜欢固定收入证券。

内战之前,美国有7家铁路公司的证券在伦敦销售。一些专门经营证券买卖业务的公司建立起来,如查尔斯·德沃公司就是在欧洲成立的,专门买卖美国铁路公司证券的公司;巴林兄弟公司在美国分支机构的业务持续增长,其两个合作伙伴是约书亚·贝茨和拉塞尔·斯特吉斯,在波士顿还有一个专门的代理托马斯·雷恩·沃德。波士顿政府曾经为当地铁路建设融资,后由于资金短缺,只好求助于纽约的资本市场。在波士顿,亨肖·沃德公司负责经营铁路公司证券,从19世纪至20世纪,波士顿是美国铁路建设中最重要的银行中心。经营铁路公司的证券买卖业务,以及为铁路建设融资的公司有J.E.赛耶兄弟公司和詹姆斯·戈尔·金公司。

19世纪50年代的铁路建设成为美国私人银行家和金融体系发展的基础。1860年,美国铁路公司证券总额为18亿美元;1897年,上升到106亿美元,而当时美国的国债余额只有12亿美元。美国铁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于美国东北部、欧洲,特别是英国的金融家。

内战结束后,铁路公司证券成为华尔街金融市场投资的主要品种。联邦政府并没有提供现金支持,只是通过大量的土地赠予,把西部尚未占领和开发的自由土地提供给到西部修建铁路的企业,然后铁路公司再把这些土地转卖给农场主和铁路沿线的个人。美国金融业正是基于铁路公司证券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波士顿成为第一个金融中心,但1860年后纽约占据了金融市场中心的地位,英国投入的资金是美国最大外国资本来源,在1914年时,达到30亿美元。

1865~1873年,铁路修建里程是3万英里;1880~1882年,超过2万英里的铁路修建了。铁路修建需要大量资金,购买铁路公司债券成为最为普通的投资方式。铁路公司通常有自己的投资银行去处理它们的证券和帮助它们发行债券,但大多数铁路企业需要第三方债券公司为其服务。

1890年,美国铁路建设投资额是100亿美元,由此形成大规模铁路企业;铁路建设行业的发展得益于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铁路公司是美国第一批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的私人企业。需要筹集资金修建铁路的人越来越多地会集到纽约市。欧洲国家的资本家正好要寻求投资机会,于是在纽约资本市场购买美国铁路公司的债券或股票。美国华尔街资本市场无疑是铁路发展的助推器,但铁路的发展也反过来对华尔街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证券市场随之迅速扩张,股市也因此繁荣起来并成为永恒的财富角逐的场所。

得益于华尔街资本市场的繁荣,以及资本市场偏爱铁路公司证券,到19世纪90年代,美国先后修建了许多短途铁路线,并迅速将其整合成20条铁路干线。美国政府也出资建设铁路,但很少有所有权。到1906年,美国2/3的铁路是由七大铁路公司控制的,如纽约中央铁路公司、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等,而J.P.摩根拥有了最大的部分。

实业家J.P.摩根、科尼利尔特·范德比尔特、杰伊·吉尔德等人因为拥有铁路公司股票而发财致富了,他们拥有的大型铁路公司、大干线铁路公司,以及南太平洋运输公司都跨越了美国多个州界。在1893年之后的铁路建设和资本重组中,J.P.摩根财团的投资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879年到1897年,J.P.摩根公司作为财团经理企业为铁路公司发行债券;1897年之后至1913年,J.P.摩根公司是铁路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唯一承销商,同时参与铁路重组,与为铁路合并和投资融资的财团和企业,组成铁路系统的“利益共同体”。

从19世纪70年代到1929年,是美国投资银行发展的鼎盛时期。一批投资银行首先在铁路公司股票的承销与投机活动中大获其利,有的甚至乘机牟取了不少重要铁路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然后又将业务和影响拓展到新兴的产业部门,业务内容从证券承销和经纪,到信托投资、企业创立与改组、企业兼并、培植新兴企业,乃至大额存放款、汇兑、外汇等,几乎无所不包。

投资银行的力量不断壮大,成为左右美国企业发展和并购的操作者。如在1903年,投资银行完成了杜邦公司的并购重组事项。由于杜邦家族持有太多的股票,纽约证券交易所不让杜邦公司上市,杜邦公司就通过投资银行交易其未上市的股票进行场外交易。曾经野蛮生长的美国“强盗贵族”逐步被新兴的投资银行家所取代,逐步退出了金融市场的舞台。

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投资银行家获得了巨额财富,其中涌现出一批著名人物,如J.P.摩根和洛克菲勒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涌现出一批重要投资银行,如J.P.摩根公司、库恩公司、洛布公司、李公司等,它们都致力于铁路建设融资,并充当欧洲资本流动的渠道来推动美国铁路,以及电报和电话系统的建设。

投资银行家开始出现在美国企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舞台,投资银行能够提供更为专业的管理,重构金融业、铁路公司,以及美国企业发展的格局,主宰了100多年美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四 经济大危机与金融制度的变革和重塑(1900~1933年)

20世纪初,银行业继续保持扩张势头。1896~1907年,州立银行的数量达到6000家,许多州立银行仍然在储备不充足的情况下营业。1896~1907年,信托公司增加了,从原来的250家增加到1500家,共有5300多家储蓄机构,其资产达5.7亿美元,整个金融业出现了过度发展,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技术和制度。1907年,发生了美国金融史上超大规模的一次金融危机,整个金融业承受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金融业无序发展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1907年3月和8月出现了两次金融恐慌,由此引发了一场几乎要倾覆美国金融市场和经济的大危机。100多家州立银行、30家国家银行破产倒闭。危机发生后,联邦政府缺少救市工具和手段,只好由纽约清算行救市,但没有成功。后来是私人金融家J.P.摩根以个人力量拯救了整个美国金融市场,他俨然成为“一个人的美联储”,他采取了非常措施制止了危机的不断蔓延。在这一次金融危机中,美国联邦政府表现得非常软弱无力。

1907年的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筹建计划被提上日程,表明美国政府不会再依赖私人金融家来处理国家的金融问题和应对金融危机。

1913年是美国金融发展史上的重要年份,12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1914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正式建立和陆续运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制约和平衡地区之间、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银行家、工商业者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其主要职责包括处理一系列的金融恐慌事件、执行美国政府的“最后贷款人”职能、监督和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等。

在1914~1917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促进军工产业的发展和满足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还是通过发行国债进行融资,国债发行量从1914年的12亿美元增长到1917年的250亿美元,到1919年时则达到273.9亿美元。1920~1930年,美国联邦政府运用财政盈余偿还了一部分债务,但国债余额下降幅度仍然有限,到1930年,美国国债余额仍然高达162亿美元。

联邦储备体系在建立后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建立了与国债二级市场的内在联系。在联邦储备体系的各项职能中,与国债联系最紧密的[11]是20世纪20年代偶然出现的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美联储通过公开买入或者卖出证券,即可以释放或者回笼商业银行的基础货币,通过货币乘数效应,来调节市场的流动性。由于美联储的公开市场操作中大部分是联邦政府的债券,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也为联邦政府债券形成有序、富有流动性的二级市场奠定了基础,国债与经济发展、货币供给,以及政府的货币政策建立起有机的内在联系。

通过金融和其他手段,美国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提供了大量的资本。美国股票市场在一战后获得了长期的繁荣,但在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中崩溃了,美国金融业陷入了巨大风险之中。在大危机期间,美国银行业是重灾区,先后发生了3次银行业危机,大量商业银行破产倒闭,银行停止支付和歇业的事情不断发生。1933年3月,甚至连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也处于关闭状态,美国经历了有史以来最长时间的经济大萧条。

在经济大危机中上台执政的罗斯福总统,雷厉风行地推行“新政”,其中金融业的改革至关重要。在危机期间,通过紧急应对措施,以及“新政”的一系列立法,美国联邦政府成功地干预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金融领域的诸多重大变革,改变了19世纪以来大银行家主导金融业的局面。

在“百日新政”中,罗斯福政府首先整顿了货币市场秩序。1931年,英国、德国和欧洲一些其他国家先后放弃了金本位制,国内外黄金投机行为盛行一时,美国面临黄金外流的巨大风险,这对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和货币供给管理提出了挑战。罗斯福政府随后宣布将[12]黄金国有化,禁止美国人私自贮存黄金,政府以每盎司20.60美元的价格予以兑换。1933年10月,政府又以每盎司34美元左右的价格大量购买黄金,同时宣布美元贬值。

为了固定美元汇率,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黄金储备法案》,正式废除了1900年的《黄金本位制法案》。规定除了美国联邦[13]政府授权外,美元不能兑换黄金;只有财政部可以买卖黄金,由此确立了美元的信用本位地位。

美国退出黄金本位制后,沉寂多年的“白银党”势力重新活跃起来,他们也要求政府收购白银。迫于白银利益集团的压力,联邦政府如法炮制,1933年开始收购白银,1934年8月宣布白银国有化,并在国内交易中停止白银支付,关闭了纽约的白银交易所。政府为此付出[14]了15亿美元的代价,1938年,共收购了4万吨白银。

金银铸币退出流通,结束了美国长期以来关于货币本位制的争论,由此美国开始确立美元信用本位的权威地位。

另外,建立了联邦政府对金融业的严格管制制度。为了让银行能够度过流动性和破产危机,1933年3月6~13日,罗斯福总统获得国会授权,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银行歇业、休假和整顿。在美国联邦政府的帮助下,一些银行得以恢复营业。而后国会通过的1933年《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及1935年《银行法》,勾[15]勒了美国金融业制度变革的基本轮廓。一是确立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分业经营原则;二是出于保护存款者利益的目的,于1934年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由其专门处理银行破产和倒闭的事情;三是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第Q项条款(Q条例),美国开始实行利率管制;四是进一步改革美联储,将其管理制度政治化;五是通过立法,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实施监管,建立了多元金融监管体制。

在“新政”期间,美国联邦政府对金融业的变革,结束了自由银行和私人投资银行家主导的金融时代,奠定了以后半个多世纪美国政府对金融业严格管制的基础。“新政”后期,美国卷入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这恰巧把美国的债务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为了应对经济大危机,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即赤字财政政策,从而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将债务经济推而广之。政府官员不再关注财政收支平衡问题,发行国债成为解决当时经济萧条唯一可行的办法。在“新政”中,联邦政府为失业者提供直接救济或工作救济,举债进行公共工程建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并开始补贴农业。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政府购买,从而增加了总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和增长,使美国经济逐步从“大萧条”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支援战争,美国政府曾多次发行大规模的战争公债,并动员民众踊跃购买,把政府财政纳入战时财政的轨道。1941年,美国政府开始发行“E系列”40年期限的战争债券,一直持续到1980年。

1951~2007年,美国经济的发展和变化,都离不开国债的推动作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通过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向经济主体注入了大量流动性,同时发行国债为此举融资,国债余额上限一次又一次地被突破。

从建国伊始,美国人就因为货币和金融短缺的困境进行了很多金融方面的创新尝试,在找到国债这一发展国民经济的工具之后,他们越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金融工具,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美国人利用国债完成了工业化,打赢了多次战争,战胜了经济的萧条和衰退,改善了国民的生活状况,使美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所有这一切都得益于国债,以及由国债衍生的金融制度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机制。国债的发行大多通过利率,进而通过股市、大宗商品,以及其他资产价格的变化,最终影响到整体经济的运行,同时也有其他非经济的传导渠道。

与国债相关的系列金融产品是目前美国金融市场中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是美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较强的美国特色。五 金融制度的创新和银行业危机(1933~1990年)

20世纪30~90年代,美国金融业基本上是在分业经营体制下运行的。为了突破分业经营体制的各种限制,特别是要突破银行的业务和地域范围限制,私人金融势力在体制之外探索了不少金融制度的创新形式。如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银行控股公司法案》,虽然禁止多银行控股公司,但是单一银行控股公司是不违法的,一些大银行可以成立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如大通曼哈顿银行、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金融业最重要的创新是出现了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年金基金和共同基金,它们积累了大量需要投资的金融资产。私人投资银行家无法再以传统的分散组织形态继续操纵美国的经济和金融命脉,逐步让位于掌握着复杂金融工具的机构投资者。

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金融市场的变化是频现脱媒状况、通货膨胀、利率被严格管制,金融业开始了各方面的金融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变化给投资银行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与收益,美国投资银行亦不失时机地调整了经营战略与管理制度,加入金融创新和全球化的浪潮之中,创造出诸如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现金管理账户等新金融工具。

规避金融监管和放松金融管制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主流。各种规避金融监管的金融工具被不断设计出来,如担保抵押贷款债务、回购协议、垃圾债券、掉期协议和远期合约等,它们在数量上和复杂性上都远远超过了传统金融工具。

20世纪的最后30年是美国金融发展史上最具变革的时期。在业界、理论界和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呼吁下,美国开始了金融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的发展历程。兼并、收购、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以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概念的出现,使美国走在金融自由化的最前沿,“新政”时期的金融制度改革遗产被逐步废除。如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银行法》,取消了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利率市场化悄然开始。1994年通过的《跨州银行法》,废除了对银行跨州建立分行的限制。

在放松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潮流下,美国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逐步把金融风险问题置于脑后,一味地追逐利润,最后于20世纪80~90年代初发生了二战后首次大规模银行业危机。

美国20世纪80~90年代的银行业破产危机问题,一直是美国联[16]邦存款保险公司、国会预算办公室、货币监理总署、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以及专家学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它们出版了大量有关的研究报告。美国学者米什金等人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银行破产的[17]原因和影响,以及各种处置措施和手段。而国内有少数学者也研究这一问题,主要从金融监管、美国金融体制的发展变革,以及金融自由化改革等方面,论述了美国银行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处理方法和[18]影响。

20世纪80~90年代的美国银行业危机又称为储蓄和贷款协会的危机(简称储贷机构危机),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后来金融危机的一次预演。这次危机以储蓄银行、贷款协会和中小商业银行为主,但也波及不少大银行。

1933年之前,美国银行业的危机、银行破产和倒闭是常见之事。但自从1934年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后,美国银行业进入谨慎和稳健经营时期。1934~1942年,破产银行总数为393家,且多数[19]是小银行。1943~1974年,每年破产的银行数量平均只有3~4家。[20]

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新一代银行家成长起来,这些人没有经历过“大萧条”的洗礼,逐步放弃了坚持多年的保守经营的传统模式,开始经营高风险的新业务。总之,1934~1980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记录的倒闭和破产银行数量为576家,平均每年破产的银行约有10家。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放松了金融管制,取消了“Q条例”对存款利率的限制,美国经济衰退进一步加剧,加上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政府又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地域和业务的限制,监管方面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使美国银行业出现了经营状况恶化、资产质量显著下降、股票价格日益下滑、国内和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的局面,由此拉开了1981~1994年银行业破产危机风潮。此次的银行业破产危机,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破产银行数量多且持续时间较长。1981~1994年,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破产数量为2350家,平均每年约有168家。特别是1985~1992年发生了1987年10月的股灾,增加了银行破产倒闭的概率,其间破产银行总数为2109家,平均每年有260多家银行破产。这次银行破产风潮断断续续地持续了近15年。1981~1994年,每年破产倒闭的银行数量如表1-1所示。表1-1 1981~1994年美国破产倒闭的银行数量

从表1-1中可以看出,1989年是银行破产倒闭的高峰年,当年倒闭的银行为531家,以后破产银行数则呈逐年下降趋势,至1994年银行业重新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1995年,美国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出现了转机,破产银行只有8家,这是自1981年以来银行破产数量最少的一年。经过此次危机的冲击,美国政府加强了对银行业的监管,逐步扭转了银行破产倒闭的传染效应,银行业进入一个新的稳定发展时期,银行破产数量大为减少。1995~2000年,只有33家银行破产,其中1997年只有1家银行破产。2005年和2006年没有出现银行破产倒闭事件,2007年后,由于次贷[21]危机的影响,破产倒闭的银行数量才急剧增加。

第二,地域上呈现波浪式的发展态势。先是西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然后是东北部地区,最后是南加州。

从1984年开始一直到1993年,西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农业银行,以及与石油和燃气行业贷款有关的银行,都成为银行破产的重灾[22]区。1981年破产的9家银行中有7家是中西部各州的银行。从1982年开始,由于农业生产不景气、农产品出口下降、石油价格和房地产[23]市场波动,与此有关的西南地区的银行贷款出现问题,直接导致13家银行破产。1985年,该地区破产银行数量为62家。在1986年破产的162家银行中,德克萨斯州就占了26家。在1987年破产的217家银行中,中西部地区占51家,西南地区占110家。在西南地区没有倒闭的银行中,有39%的银行利润增长为负数,不良贷款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4.2%。1988年,光是德克萨斯州就有174家银行破产。1989年,在全美531家破产银行中,西南地区有167家,占破产银行总数的近1/3。1993年,由于美国经济已经从长期的衰退中走向复苏,西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银行业才慢慢地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两地首次没有发生银行倒闭的事件。

1990年开始美国银行破产的地区转移到了东北部地区和加利福[24]尼亚州,这一年东北部地区有16家银行破产。1992年,东北部地区共有43家银行破产,而加利福尼亚州有12家银行破产。但加利福[25]尼亚州的四大银行由于业务多样化,顶住了经济衰退和银行倒闭风潮,稳健经营。1993年,东北部地区的银行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只有4家银行破产,而加利福尼亚州除外。由于军费支出减少,与军工、国防、高科技以及航天行业有关的银行贷款出现萎缩,加上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加利福尼亚州经济陷入困境,拖累了当地的银行业,当年加利福尼亚州有8家银行破产。1980~1994年,美国的银行业破产危机是遍地开花,中西部地区和西南地区最为严重,其中德克萨斯州排在首位,加利福尼亚后来居上。

第三,破产银行主要集中在农业银行、中小型商业银行,以及提供农业贷款、能源贷款、房地产贷款、发展中国家贷款以及与国防高科技有关行业贷款的银行。其中,西南地区的农业银行破产数量较大。1984年,西南地区共有31家农业银行破产,占破产银行总数的37%。

而货币中心城市的大银行主要从事对外贷款。1982年,在墨西哥政府宣布无法偿还国外银行贷款之后,陆续有30多个国家宣布无[26]力偿还贷款,使向这些国家提供贷款的美国八大银行都出现了大规模的问题贷款,出现了极大的国家风险,它们向国外的贷款是其资本的211%。当年就有369家银行上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问题银行的名单。

第四,打破了“大而不倒”的神话。1980年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大银行是不会破产倒闭的,客户的存款资金无论如何都是有保障的。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接连出现大银行破产的事件,使人们的这些传统观念发生改变。1980年4月28日宣布破产的第一宾夕法尼亚银[27]行,前身是成立于1782年的第一家美国私人股份制银行(北美银行),在全美排第23名,是当时破产的最大一家银行。1982年7月5日全美排名第21位、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佩恩广场银行也宣布破产。该银行破产时资产规模为5.168亿美元,存款总额为4.704亿美元。在1983年的50家破产银行中,就有7家大银行。1983年2月破产的最大[28]银行是田纳西美国联合银行,其破产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3.826亿美元。而1984年5月17日宣布破产的位于芝加哥的伊利诺伊大陆银行,不仅是芝加哥地区最大的银行,而且是全美第七大银行以及全美第一大工商贷款银行,在美国14个州和29个国家设有57家分支机构。大银行的破产给美国监管当局出了一道两难选题,“大而不倒”的神话虽被打破了,但是如何处理这“大而倒”的问题因涉及政策和制度而未得到解决。

20世纪80~90年代,美国银行业破产危机的原因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务集中于农业贷款领域,破产危机首先发生在农业银行中。20世纪70年代,美国农业生产和收入达到一个历史高峰,农业投资的需求增加很快。80年代初期的通货膨胀和高利率,使农业地产价格飙升,获得农业贷款较为容易,从而导致农业领域的信贷规模迅速增加。在提供农业贷款的银行中,农业银行损失最大。农业生产[29]多集中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些州,而提供贷款的银行都在该地区栽了跟头。此外,随着这些地区的土地价格大幅度下降,那些为购买土地和农业设备提供贷款的银行,承受了较大的信贷风险。不过破产的农业银行规模普遍较小,1984年,其平均资产为2800万美元左右,1989年为3200万美元;在数量上虽占银行总数量的23%,但如果按资产来计算的话,农业银行所占份额很小,资产超过2亿美元的农业银行占比不到1%。然而,农业银行拥有的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虽不足5%,但它们持有商业银行农业贷款总额的44%。

这些地区的经济环境确实对农业银行的破产有较大的影响,但这不是根本原因。因为在这些地区其他的许多农业银行还在良好地运行着,并没有破产,关键是它们比较好地解决了资产多样化的问题。

二是受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拖累。美国银行业开拓海外信贷市场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主要是为了应对国内金融市场结构变化,寻找新市场和盈利空间,而给外国政府贷款被看作最为保险和盈利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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