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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05: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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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药恩情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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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验教程

法学实验教程试读:

作者简介

药恩情 中北大学副教授,法学专业学术带头人,法学系书记,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代表作有:《广告规制法律制度研究》(获山西省2010年百部(篇)工程三等奖)、《大学生法律问题研究》(郭娅丽等著)、《经济法》 (刘泽海主编)、《经济法》(王贤斌主编)等。主持山西省哲社办课题、山西省社科联课题两项,校级课题两项,在《兰州学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内容提要

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具有多维导向,一是精英化教育导向,二是职业教育导向,三是通识教育导向。其中,职业化教育导向是法学教育的最重要的导向。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接受律师执业培训、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学生接受一系列的法学实验、法学实习、律师见习等训练。本教材旨在培养学生法学实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未来法律职业的需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校在培养方案的修订中,增加了课内实验的课程数,增加了课内实验的学时数,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增加了文献检索、学年社会调查等内容。

2011年11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提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三类。为了培养卓越法律职业人才,迫切要求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中,最基础的是法庭观摩,其次是以模拟法庭为主的法学实验,最高层次的是法院实习。法学实验是实践教学体系的中心环节。本教材汇集了《刑事诉讼法》等十八门法学主要课程的实验指导书,是法学本科生在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庭科学实验室学习的简明法学实验教材。

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郭相宏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推出《法学实验教程》这本书难能可贵。

自2009年教育部推动文科类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来,高校法学实验教学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远未成熟。法学作为一门文科专业,其实验教学怎么搞、怎样才能搞好仍存在很大的争论,法学实验教学也常被忽视。为此所做的许多努力,常被法学界所不屑而得不到中肯的评价,可以说法学的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仍在举步维艰的困境中推进。面对这样的挑战与压力,中北大学人文社科科学学院的领导与老师们穷思苦索,费尽心血,本着培养熟练的法律实践操作技巧、灵活的应变能力、全面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大力推动法学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内容的改革,精心编写出这本教材,以规范法学实验教学,提升其地位,他们的精神、勇气、魄力实在可嘉!

学以致用,是先秦儒学的基本传统。明末清初的经世致用的思潮也是提倡“实学”,颜习斋认为“实学”即“实习、实讲、实行、实用之学”,山西当时是引领这一思潮的中心之一,傅山为其代表人物。古已有之,今为传承,这本书恰恰秉承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活学活用的“实学”思想,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脚踏实地,注重实效,引导法科学生要有远大理想抱负,志存高远,胸怀天下,经世致用。

本书作为法学实验教材的尝试,在很多方面都做了可喜的探索。它至少有如下优点:(1)能够有效地巩固与利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本书内容几乎涵盖法学专业全部主干课程,覆盖了大多数常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将课堂上讲授的理论运用于实验,再通过实验获得的经验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理论学得虽好,考试成绩优秀,却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利用与发挥的问题。(2)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与能动性。实验课程强调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因此有一本内容详尽、指导性强的指导用书就能使学生有章可循,提高学生参与的兴趣,本书所列出的详尽周全的实验过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既方便了教师的指导,降低了工作难度,又利于学生自主学习、独立自行地组织实验。(3)突出强化了职业能力的训练与培养。书中大量的疑难复杂的实训案例既训练了学生在法学各专业课程之间理论的交叉与衔接,又科学处理了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二者之间的关系。(4)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书中选择的案例均为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经典案例,如许霆案、彭宇案,这些真实的案例为我们展现了转型时期现代中国纷繁复杂的矛盾冲突,法科学生在毕业后要走上伸张正义之路就需要了解、熟知民情、国情,了解与正视社会现实,从中感受到匡扶正义、扶危济困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法律之经验必经法律职业的过程才能习得和领会。事实上正是这种代表实践经验范畴的法律职业的发展对法学教育不断地提出新的具体的动态要求,法学教育要生存与发展则必须适应法律职业的需求变化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法律职业的实务运行便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左右同时期法学教育的发展轨迹。法学为应用之学,法学为技术之学,法学教育的目标与模式决定于其所具有的这种深刻的法律职业背景,法学教育应以法律职业人才的基本标准为人才培养目标。由此而论,在体现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中北大学人文社科科学学院的法学实验教学和其所推出的《法学实验教程》在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知行统一方面能够起到十分良好的作用。

浅议实习实训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效用(代序)

王爱成

随着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调控。尽管人们对现行的法律有不尽相同的看法,但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是世所公认的。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大量的法学专业人才。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中,各高校如雨后春笋般兴办起了法学专业。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法学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法学专业毕业生难以与社会需求对接,就业率低也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办出专业特色,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如何让社会以“求贤若渴”般的期待转变为高校“订单式”的人才培养,长期以来始终是学校领导和法学专业教师急需化解的难题。

纵览各高校的法学专业,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类院校,偏重于法学理论的研究,引领法学研究的方向,在法制建设中担当起了排头兵的角色;一类是办学历史相对短暂、传统意义上的工科或者其他学科为主,学校超常规发展期间另一类兴办法学专业的院校,偏重于法学实务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在法制建设中对提升司法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功不可没。当然,也有部分院校的法学专业是力图在上述两个方面均有所建树的。

中北大学兴办法学专业仅有十多年的时间,在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条件等各方面并不具备“后发优势”。即使如此,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环节可谓常抓不懈。虽不敢妄称是办学特色,但至少是个特点吧。在教学实践中,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中均安排了一定学时的实验课,力图以模拟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从任课教师自编讲义到集结成册,公开出版,旨在为法学专业之间的校际交流提供素材,希望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更希望能在国家法制建设中贡献绵薄之力。

药恩情老师既勤于治学,又专注于实务。他组织校内外专业教师共同协作完成了《法学实验教程》,其专业水准尚有待各位读者评判。也请各位同行专家不吝赐教,以便再版时加以完善。

我与药恩情老师共事多年,我本人对法学的认识也很肤浅。虽说盛言难却,实则言不达意。您真诚的批评,是我与法学结缘的最优途径。2013年6月于中北大学

编写说明

《法学实验教程》是2011年中北大学立项教材之一,得到中北大学教务处的资助。经过十余名教师一年半的编写,终于完成。

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具有多维导向,一是精英化教育导向,二是职业教育导向,三是通识教育导向。其中,职业化教育导向是法学教育的最重要的导向。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接受律师执业培训、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学生接受一系列的法学实验、法学实习、律师见习等训练。法学实验、法学实习、法学实训,构成完整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为了培养学生法学实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未来法律职业的需要,我校在培养方案的修订中,增加了课内实验的课程数,增加了课内实验的学时数,把模拟法庭教育环节写入培养方案,并制订实验教学大纲。

本书可以作为法学院系法学实验教材,供学生在模拟法庭对各类进行案件模拟,还可以作为学生在物证技术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教材。通过一本教材,可以解决十余门课程、约80学时的课内实验教材的问题。学生购买一本实验教材,可以在大学四年中通用。既节省了学生的时间,又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本教材遵循实验目的、实验要求、实验原理、实验器材、实验步骤、思考题、实验素材的体例,并在各章后附参考文献。

编写人员(按章节先后顺序)及其分工如下。

侯续香(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一章;

赵志梅(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第二章、第四章;

李彦峰(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三章实验一至实验四;

陈庆(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三章实验五、实验六;

赵巧红(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五章实验一、实验二、实验四;

张韵琴(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五章实验三、实验五;

沈宁(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聂晓东(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九章;

程羽中云(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十章;

冯捷(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第十一章;

范俊丽(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第十二章、第十五章;

岳文婷(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王改琴(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讲师):第十六章;

药恩情(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第十七章、第十八章。

2002年起,本教材主编和撰稿人开始编写实验讲义。经过十年试用,结合多年从事法学实验教学的心得和经验,编写了本教材。虽经十年磨砺,但限于时间和经验,书中难免有错误之处。

感谢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相宏教授、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王爱成副教授在百忙中为本书作序,感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杨如珍副庭长对本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中肯的修改意见。感谢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张思洁院长、段义权书记、法学系李晓瑜主任对本书编写的大力支持。

本教材在编写中参阅了大量相关资料、教材、文献、著作,谨向原作者致谢。在校对书稿时,得到了中北大学本科生赵鹏心、王伟锋、王剑、张梦嫒、刘丰、月洪武、高翔等同学的帮助,得到了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本科生李慧、李永禄、李艾嘉、史悦悦、康敏、李星、孙雪姣的帮助,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于晓菲老师对本书的出版给予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药恩情2013年6月13日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验实验一不服房屋登记行政行为纠纷(一审)

一、实验目的

1.通过组织参与实验,使学生深刻体会行政诉讼的特点。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各环节。

二、实验原理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三、实验器材

审判席、警服、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袍、照相机等。

四、实验步骤

1.介绍案情,使学生对案件的发生发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

3.确定角色,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法警等。一组完成后,进行角色互换。

4.组织演练,具体指导,让学生充分掌握案情以及自己的角色定位,并指导学生进行相应的文书写作,包括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判决书等。

五、思考题

总结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六、实验素材(也可另选案例)(一)案情简介及诉讼请求

原告王四与第三人王大系兄弟关系。双方父母曾在××街2号置办院落一座,其上有房屋四间,其中北房两间,南房两间。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父母先后去世,母亲去世时留有遗嘱一份,遗嘱中对该处房产在第三人王大、原告、姐姐王美间进行分割,遗嘱中如此表述:“××街的房子,南房东一间给王大,西一间给女儿,北房间半让王四居住,总产权由王四管理……”

2005年2月13日,第三人将其继承得来的南房东一间以9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同年9月12日,原告将转让款交给了第三人,双方有字据为证。该房后由原告实际居住使用。

2010年4月21日,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三人与姐姐王美向被告××市房产局提出申请,称三家协商同意将原有的房产证(共有证)分为三户的产权证,并在申请的落款处伪造了王四的签名。随后被告给王大颁发了房权字第0003090号房屋所有权证。

诉讼请求:

判令撤销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房权字第0003090号房屋所有权证。

争议焦点及双方主要观点:

1.被告向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据为第三人向被告递交的分割房屋申请书,而该申请书系第三人伪造原告签字,原告对房屋分割事宜根本不知情。

2.争议房屋第三人于2005年2月13日已转让给原告。

3.被告作为房屋登记的行政管理机关,对第三人在办理房产证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疏于审查,将已经转让给原告所有的南房东一间为第三人颁发了并房权字第0003090号房屋所有权证,此种错误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应予以撤销。

支持代理意见的主要法律依据及证据:

1.《转让房屋协议书》及附表

2.遗嘱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十一条

2.《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二)主要角色:(横线上填写扮演者姓名)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警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警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七、审理程序(可参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

准备工作就绪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庭审前准备工作情况:(1)出庭的诉讼参加人有:……(2)出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有:……(3)经批准到庭旁听采访的新闻单位及记者有:……

最后,书记员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

经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5.宣布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庄严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开庭宣布也可以在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之前,或者在宣布法庭调查之前。

6.宣告案名、案件由来、审理程序和方式

宣告案名:本庭现审理的是:原告×××诉(与)被告×××及第三人××× (案由)一案。

宣告案件由来:原告×××因不服被告×××(时间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于…(时间)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受理时间)决定受理本案。如有追加当事人、延长审限、召开预审庭等情形的,应一并予以说明。本案系再审案件、合并审理案件的,还应当说明。

宣告审理的方式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照第一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7.介绍审判人员

审判长宣告: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然后具体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并说明其基本职务情况。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临时变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当事人要求延期审理的,法庭应当准许。当事人确认无异议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

8.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在开庭前已经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的基础上,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知悉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当事人确认知悉诉讼权利义务后,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如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要求其说明理由。当事人提出回避的理由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的,法庭不必审查该理由是否成立即宣布休庭。当事人确认不提出回避申请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

9.宣告庭审的阶段

审判长宣布: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休庭评议后进行宣判。如果系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在当事人最后陈述后进行法庭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再休庭评议和宣判。

审判长还可以强调: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庭审活动一般由审判长主持。根据庭审的需要,审判长也可以委托其他合议庭法官主持部分庭审活动。但应向诉讼参加人说明。

10.诉讼指导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庭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和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予以释明。法庭也可以对诉讼能力比较低的当事人给予适当诉讼指导,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二)法庭调查

1.宣布法庭调查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可对法庭调查顺序予以说明: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2.当事人陈述

组织当事人陈述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当事人陈述”的程序进行。

实践中,如果已召开预备庭,并已组织当事人陈述的,法庭认为再行组织当事人陈述已无实际必要的,经作必要的说明后可以省略或者简略进行。

3.归纳小结

庭审归纳小结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归纳小结”的程序进行。(1)主持人归纳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请求是……(2)主持人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

如果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能够直接认定的或者部分能够直接认定的,经说明后即当庭宣布:以上事实,各方当事人陈述一致或均予认可,足以认定。并宣告:以上经法庭认定的事实,无须当事人举证、质证。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争议,且根据当事人陈述即可直接认定全案事实的,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后,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3)主持人归纳诉讼争议的焦点: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4)主持人归纳证据交换或者举证的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5)在庭审归纳小结的基础上,经合议庭事先评议或者当庭评议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如下……

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4.当庭举证

法庭调查范围内的事项应当逐一、有序地展开调查。确定法庭调查的具体事项后,主持人宣布:现在,法庭调查……请当事人当庭举证。然后指示当事人当庭出示证据和进行说明。由法庭调取的证据由法庭或者申请调取该证据的当事人出示和说明。

法庭应当引导举证当事人根据具体调查事项,有针对性地提供证据材料。具体包括:(1)书证和物证,应出示原件、原物;不能出示原件原物的,可以出示复印件、复制品、照片或者抄录件等,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2)视听资料,应出示原始载体并当庭播放;不能出示原始载体或者当庭播放有困难的,可以以其他方式播放或者提供抄录件等,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3)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应当出示原件,说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因故未出庭作证的理由,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

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的,另按出庭作证的程序举证、质证。

5.当庭质证

举证完毕,主持人宣布:请当事人质证。

当庭质证一般以“一举一质”或“类举类质”的方式进行。

法庭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辨认与辩驳。质证时,法庭应当引导质证当事人首先做出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如不认可,应提出具体的理由,并组织当事人展开质辩。法庭不得把质辩作为法庭辩论的内容,制止当事人在质证中进行质辩。

质辩至少进行一个轮回。即在质证当事人提出反驳的基础上,主持人宣布:请×××(举证当事人)辩解。举证当事人辩解后,宣布:请×××(质证当事人)辩驳。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多轮次的质辩。

在质证中,质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反证的,法庭应当当庭组织举证和质证。

6.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和当庭质证(1)传唤。在当庭举证的过程中,举证当事人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向法庭提出。经法庭审查准许后,主持人即宣布:传×××到庭。(2)保证。证人出庭就座后,主持人宣布:请证人报告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说明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在确认其知道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请证人当庭保证或者在保证书上签名。(3)作证。证人出庭作证陈述的一般顺序:(1)根据法庭提示的调查事项,证人就其了解的事实作连贯性陈述;(2)举证当事人发问,法庭指示证人答问;(3)质证当事人发问,法庭指示证人答问。法庭根据需要也可以发问。当事人或者证人对发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庭提出。异议是否成立,由合议庭评议确定。(4)退庭。证人回答发问结束后组织质证。主持人宣布:请证人退庭。可提示证人退庭后到休息室休息,休庭后还要审阅笔录和签名。如果需要再次出庭的再行传唤。(5)质证。针对证人证言,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说明和当庭质证。主持人先宣布:请×××(举证当事人)说明。举证当事人说明后,主持人宣布:请××× (质证当事人)质证。法庭可以组织质辩。

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专家出庭作证的具体程序,参照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执行(除出具保证外)。

7.当庭认证

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当庭评议或者暂时休庭评议,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认证结论。能够当庭宣布认证结论的,由审判长当庭宣布;不能当庭宣布的,在下次开庭时或者宣判时宣布。不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向当事人做出说明。

认证结论的表述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确认证据足予采信的,认证结论为: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证据名称)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完整的认证结论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证据的有效性;二是有效证据可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如果法庭不能当庭做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可以做出部分认证结论:(1)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其证明效力,至于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哪一具体事实的根据,可另行评议确认。(2)或者仅确认证据的真实性、或合法性、或关联性;至于该证据是否有证明效力,可另行评议确认。法庭当庭不能做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应予以说明,避免当事人产生歧义。(2)确认证据不予采信的,认证结论为: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证据名称),因……(不予采信的理由),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不予采信)。

证据不予采信的理由包括:(1)证据缺乏真实性、或合法性、或关联性,以致没有证明效力,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2)该证据虽然有证明效力,但与其他证据相冲突,经比较证明力大小而不予采信,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还有些证据不能简单地审查其“三性”,而是因为“孤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8.发问和答问

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给当事人相互发问的机会。

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有问题需要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可以发问。经逐一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申请发问的,请发问。法庭审查确认后,指示被问当事人答问。

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

当事人对发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庭提出。异议是否成立,由合议庭评议确定。

9.其他事项的调查

法庭调查范围内的调查事项调查完毕后,可以征询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

当事人申请调查其他事实,经法庭评议许可后,组织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如果法庭经评议认为无调查必要的,可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出示其他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证明的对象。经法庭审查后决定是否进行质证和认证。如属于无须举证、质证范围内的证据,可以驳回当事人举证的申请。

10.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后,主持人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三)法庭辩论

1.宣布法庭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主持人可以确定法庭辩论的范围: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主要围绕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产生的争议属于法庭调查的内容,一般不应作为法庭辩论的范围。

主持人可以强调法庭辩论规则:在法庭辩论中,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则的言行,法庭应予制止。

主持人说明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分为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

法庭认为不需要明确划分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阶段的,也可以灵活掌握。

2.对等辩论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进行对等辩论。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进行辩论发言。

辩论发言一般不宜重复诉状的内容。

一轮辩论结束,法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辩论;如进行下一轮辩论的,应强调发言的内容不宜重复。

法庭根据需要可限定每一轮次各方当事人辩论发言的时间。

3.互相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互相辩论。

主持人应当告知:当事人要求辩论发言的,可以向法庭举手示意。经法庭许可,方能发言。

在互相辩论中,当事人未经许可而进行自由、无序的辩论发言或者辩论发言的内容重复的,法庭应予以制止。

4.法庭调查阶段的回转

在辩论中发现有关案件事实需要进行调查,或者需要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的,应当宣布:中止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后,宣布:恢复法庭辩论。庭审活动恢复到中止时的阶段。

5.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在确认各方当事人辩论意见陈述完毕后,主持人即可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四)当事人最后陈述

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的内容,主要是归纳本方诉讼意见,以及就案件的具体处理,向法庭提出最后请求。最后陈述的内容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在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时,法庭有必要给予当事人一次自由的发言机会,以切实保障当事人充分表达思想的权利;同时也可以满足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法庭一般情况下不宜打断或制止当事人发言。(五)休庭、评议和宣判

1.宣布休庭

审判长先宣布:现在休庭。然后敲击法槌。

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2.法官退庭和评议

决定当庭宣判的,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择期宣判的,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对认定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评议时,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负责,充分陈述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拒绝陈述意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的简单表态。同意他人意见的,也应当提出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论证。

评议后,合议庭应当依照规定的权限,及时对已经评议形成一致或者多数意见的案件直接做出判决或者裁定。

3.法官入庭和宣布继续开庭

庭审准备就绪,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再宣布:请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即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4.宣布评议结果

原定当庭宣判的,但经合议庭评议后未能做出裁判或评议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予说明,后宣布休庭。

经合议庭评议,能够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宣告: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做出。现予宣布……

宣判的内容包括:(1)认证结论(先前已宣布的认证结论除外);(2)裁判理由(3)裁判结果以及诉讼费的负担。关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当事人陈述等部分内容,在当庭宣判时无须宣读。

在审判长宣告裁判结果(主文)前,由书记员宣布:全体人员起立。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以及诉讼参加人、旁听人员均应起立。

宣读完毕,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5.征询意见

宣判后,审判长依次询问当事人:对本判决(裁定)有何意见?

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审判长不必与当事人纠缠,指示书记员:请将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在案。

6.交待诉权和说明文书的送达方式

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宣布:如不服本判决(裁定),可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法院。

书面文本的说明:除判决(裁定)结果外,本判决(裁定)的其他具体内容以书面文本为准。

文书送达的说明。经询问确认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审判长宣告:请当事人于…(时间)到…(地点)领取判决书(裁定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当事人要求邮寄送达的,审判长宣告: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7.宣布闭庭

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现在宣布——闭庭!然后敲击法槌。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

待合议庭成员退庭后,宣布:散庭。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方退庭。

8.审阅笔录的说明

散庭后,书记员向诉讼参与人交待阅读法庭笔录的时间和地点。能够当庭阅读庭审笔录的,请诉讼参与人阅读并签名。

诉讼参加人认为笔录有误,可以要求书记员更改;是否同意修改,应当由书记员决定。书记员不同意更改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予以注明或者提交书面说明附卷。实验二不服土地登记行政行为纠纷

一、实验目的

1.通过组织参与实验,使学生深刻体会行政诉讼的二审特点。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掌握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关系。

二、实验原理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第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三、实验器材

审判席、警服、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袍、照相机等。

四、实验步骤

1.介绍案情,使学生对案件的发生发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确定案件争议焦点。

3.确定角色,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上诉人、被上诉人、代理人、证人、法警等。一组完成后,进行角色互换。

4.组织演练,具体指导,让学生充分掌握案情以及自己的角色定位,并指导学生进行相应的文书写作,包括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判决书等。

五、思考题

第二审程序的审查范围是什么?

六、实验素材

1.案情简介(也可另选案例)

张华与王东系夫妻关系,王林系王东与张华之子,王东1980年去世。1950年王东购买××村土地一块并在上面建造房屋八间(××村21号院)。1951年9月1日,王东领取土地房产所有权证。1959年,王强从外地回到××村后,王东就将该院借给王强居住。2011年10月份,王林找到王强索要房屋时,王强交给王林一份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且只有一页,上面记载土地使用者的名字为王强,发证日期为1992年12月19日,发证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局。后查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号码为0119432。

作为该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共有人和继承人张华,作为该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王林,××市国土资源局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张华和王林的合法权益,故张华和王林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是依法撤销××市国土资源局为第三人王强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一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做出判决,维持被告××市国土资源局为第三人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告王林和张华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被上诉人为第三人颁发的011943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双方的主要观点及争议焦点

被上诉人认为:(1)011943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2)原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原告依据的是“1951年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而此类的证件、契约等早在1985年《宅基地使用证》颁发后就作废了。第三人王强1992年领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的权属来源是0119213号《宅基地使用证》,该证明确记载有“此证受法律保护,此证发放后,其他契约、证件一律作废”。

上诉人认为:××村21号院中的房屋为王东所有,土地使用权也为王东所有。而被告××市国土资源局1992年却错误的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又颁发给第三人王强,被告的行为程序和内容都属违法。

争议焦点为011943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应否撤销。

3.所调取的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据的主要内容和可证明的事项(1)1951年9月1日土地房产所有证。

证明内容:1951年9月,××县××村人民政府为王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证书记载,“房产供给房屋八间……东街二十一号院”,本案争议房屋土地使用权为王东,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为王东,王林有继承权,张华有财产共有权和继承权。

4.法律依据(1)1989年7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中:(三十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凡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1989年《土地登记规则》

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法人代表申请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者申请登记。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 以宗地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拥有或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分宗申请。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地的,应分别申请。

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二条 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申请者的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第十八条 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由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1)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的名称、地址;(2)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座落;(3)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及其他有关土地权益者,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4)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告期满,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申请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

土地登记簿(土地登记卡组装)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注册登记的簿册,是最基本的土地权属文件和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土地证书、土地归户卡。

第三十条 宗地合并或一宗地分割为两宗以上宗地时,有关各方应持合并或分割协议书及其他合法的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审理程序(可参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开庭前准备工作。

2.宣布法庭纪律

诉讼参加人在二审庭审时有变化的,书记员在宣布法律纪律的同时,可以宣布法庭规则。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法官就坐,报告开庭前准备情况后,书记员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经核对,并征询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5.宣布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庄严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6.宣告案名、案件由来、审理程序和方式

宣告案名:本庭现审理的是:…(原告在二审中的称谓)×××诉(与)…(被告在二审中的称谓)×××及…(第三人在二审中的称谓)×××…(案由)一案。

宣告案件由来:上诉人×××因本案,不服…(一审法院)于…(时间)做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名称和案号),于…(时间)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受理时间)决定受理本案。如延长审限、召开预审庭等情形的,应一并说明。

宣告审理的方式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照第二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7.介绍审判人员和征询回避意见

二审法院不必再行书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如有必要,法庭当庭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即可。

当事人确认不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还可以强调: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法庭调查

1.宣布法庭调查

2.当事人陈述

在当事人陈述之前,法庭可以宣布原审判决或者裁定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宣读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上诉请求或者主张,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后,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补充陈述和发问陈述。

3.归纳小结

主持人宣布:根据当事人陈述,结合案件的其他诉讼材料,法庭归纳小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1)上诉人的上诉请求;(2)当事人没有争议事实;(3)诉讼争议的焦点;(4)当事人举证、质证和原审认证的情况;(5)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4.当庭举证

逐一确定法庭调查的具体事项后,主持人宣布:现在,法庭调查……请当事人当庭举证。然后指示当事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说明。

5.当庭质证

举证完毕,主持人宣布:请当事人质证。

质证时,法庭应当引导质证当事人首先做出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如不认可,应提出具体的理由,并组织当事人展开质辩。

6.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和当庭质证

7.当庭认证

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当庭评议或者暂短休庭评议,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认证结论。能够当庭宣布认证结论的,由审判长当庭宣布;不能当庭宣布的,在下次开庭时或者宣判时宣布。不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向当事人做出说明。

8.发问和答问

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给当事人相互发问的机会。

9.其他事项的调查

10.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供和其他事实需要调查后,主持人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三)法庭辩论

1.宣布法庭辩论

2.对等辩论

3.互相辩论

4.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在确认各方当事人辩论意见陈述完毕后,主持人即可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四)当事人最后陈述

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当事人依次作最后陈述。(五)休庭、评议和宣判

1.宣布休庭

审判长先宣布:现在休庭,然后敲击法槌。

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2.法官退庭和评议

决定当庭宣判的,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择期宣判的,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

3.法官入庭和宣布继续开庭

庭审准备就绪,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再宣布:请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即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4.宣布评议结果

原定当庭宣判的,但经合议庭评议后未能做出裁判或评议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予说明,后宣布休庭。

经合议庭评议,能够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宣告: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做出。现予宣布……

宣判的内容包括:(1)认证结论(先前已宣布的认证结论除外);(2)裁判理由(3)裁判结果以及诉讼费的负担。

关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当事人陈述等部分内容,在当庭宣判时无须宣读。

在审判长宣告裁判结果(主文)前,由书记员宣布:全体人员起立。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以及诉讼参加人、旁听人员均应起立。

宣读完毕,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5.征询意见

宣判后,审判长依次询问当事人:对本判决(裁定)有何意见。

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审判长不必与当事人纠缠,指示书记员:请将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在案。

6.说明文书的送达方式

书面文本的说明:除判决(裁定)结果外,本判决(裁定)的其他具体内容以书面文本为准。

文书送达的说明。经询问确认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审判长宣告:请当事人于…(时间)到…(地点)领取判决书(裁定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当事人要求邮寄送达的,审判长宣告: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7.宣布闭庭

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现在宣布——闭庭!然后敲击法槌。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

待合议庭成员退庭后,宣布:散庭。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方退庭。

8.审阅笔录的说明参考文献

[1]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行政办案手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实验实验一刑事案件的模拟开庭审理(一审)

一、实验目的

学生通过扮演法庭审判的角色,熟悉刑事案件一审的普通程序,巩固已经学过的实体法、程序法、证据和诉讼文书的写作等知识。

二、实验要求

1.实验前尽可能实地观摩刑事案件一审程序。

2.掌握刑事诉讼法中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

3.掌握相关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

三、实验原理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程序,是刑事诉讼中极为重要的阶段。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首先要经过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审判,从第一审程序开始,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对事实做出认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罪责问题做出裁判。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程序,第一审程序中的许多规定是其他审判程序参照执行的标准,在整个审判程序乃至刑事诉讼中都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四、实验器材

模拟法庭、多媒体、警服、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袍等。

五、实验步骤(一)教师选择典型案例。案例的选择应当有一定的典型性、理论深度或者有争议性有可辩性,但也不宜太复杂。将案例材料(事实、证据等)提供给学生。(二)学生分组,以小组为单位分析案情、事实,选择适用法律。(三)学生确定审判角色,并以角色出发,按照各自的职责准备模拟法庭。在开庭前,应当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四)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证据材料等做好准备,对法庭上的发言提前做好准备。(五)准备好模拟法庭的场景布置情况。按照《人民法庭规则》的要求,桌椅的摆放应参照正式法庭的样式,并配置好法官服、检察官服、其他人员的服装。(六)庭审过程基本程序如下: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不得开启移动电话、传呼机或实施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5)旁听人员不得发言,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6)违反以上规则的,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书记员】请公诉人及相关诉讼参与人入庭。【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员开庭。(敲法锤)【审判长】×××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书记员把相关证明给法警,法警把被告人带入法庭)【审判长】被告人×××请讲一下你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哪个学校的学生?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被告人】……【审判长】历史上是否受过什么法律处分(处分的种类、时间)?【被告人】……【审判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有没有收到?【被告人】……【审判长】何时收到?【被告人】……【审判长】×××市×××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涉嫌犯×××罪一案。负责审判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由__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______担任法庭记录。九州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______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的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被告人】……【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的意思是,如果你们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的,你可以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也就是申请换人审理。【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被告人等】……

2.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被告人】……【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被告人】……【审判长】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被告人】……【审判长】讲完了吗?【被告人】……【审判长】下面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诉人】……【被告人】……(多次来回后)【审判长】下面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辩护人】……【被告人】……【多次来回后】……【辩护人】向法庭报告无问题需要提出。【审判员】……【被告人】……【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公诉人】请求传证人×××到庭作证【审判长】传证人×××到庭,请坐。【审判长】证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与被告人的关系。【证人】……【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将要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证人×××,你听清楚了吗?【证人】……【审判长】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准备一张纸)。【证人】签字【审判长】交给书记员【审判长】下面首先由公诉人对证人发问。【公诉人】……【证人】……【公诉人】向法庭表示没有其他问题【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被告人】……【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有发问的吗?【辩护人】……【证人】……【审判员】……【证人】……【审判长】好,那么请证人退庭。【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举证(书证等其他书面证据)【审判长】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告人看,被告人你看一下书证。看清楚了吗?【被告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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