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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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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莫泊桑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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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朋友

漂亮朋友试读:

世俗文学的大雅之作(译本序)

自从人类开始文学创作以来,文学作品似乎就有雅俗之分,甚至有雅俗之争:究竟雅一点儿好,还是俗一点儿好,争论数千年也未能达成共识。我国自古就区分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两者各行其道,名分上虽有高下,而实际却是伯仲之间,谈不上孰胜孰负。久而久之,就有人出来调和,从鉴赏角度拈出雅俗共赏之说。于是,对一部作品,给予雅俗共赏的评语,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很高的赞誉。《漂亮朋友》就是雅俗共赏的一部法国小说。

称得上雅俗共赏的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殊途同归,从雅和俗两个方向,通至文人雅士与平民百姓的共赏。《漂亮朋友》显然是从俗的一端,走向人所共赏的境地。

在不知炒作为何物的年代,人们争相传阅一部作品,所看重的正是作品本身的价值和魅力。所谓洛阳纸贵谈何容易,成千上万的作品,能赢得雅俗共赏者,可以说屈指可数。《漂亮朋友》就是屈指可数的一部佳作。

雅俗共赏的作品,能登上大雅之堂者,更是凤毛麟角。《漂亮朋友》就是这样一只麟角或者凤毛。

莫泊桑的小说属于世俗文学,这应是不争的事实,甚至有人批评他的作品过于粗俗。他的中短篇小说三百篇,为他赢得了“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换句俗话说,使他成为“故事大王”。

世俗文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讲故事,讲俗人俗事,描绘人生百态,这是市民阶层特别喜闻乐见的。

莫泊桑从一举成名的《羊脂球》起始,似乎就给自己的创作定了基调,并且一生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写成生动有趣的故事,写成纯而又纯的故事。他不同于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也不同于福楼拜、左拉等名家,讲故事就是讲故事,不是为了表现某个主题,也不发表议论,每部作品完全围绕着所讲的故事而剪裁,仅仅追求故事本身的喜剧性或悲剧性效果。

莫泊桑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底,或者巴黎及其郊区。写这两个地区的风土世情及各色人物,他自然得心应手,因为诺曼底是他度过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故乡,而巴黎则是他生活和从事文学创作的地方。

自不待言,莫泊桑写的多是小人物,有诺曼底狡黠的农民、慷慨的工匠、受欺凌的妓女、小职员、小店主、小市民,也有比市民还世俗的破落贵绅、富商、工厂主以及野心勃勃的政客。例如《项链》中因爱慕虚荣而毁了一生的小市民;《一家子》中为争抢遗产而大打出手的一家人;《羊脂球》中面对敌人的淫威,表现出的骨气远远不如一名妓女的那些富商和乡绅;《泰利埃妓馆》中去逛窑子而丑态百出的社会名流……总之,法国世俗社会的万象,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都不如在莫泊桑的小说中展现得这么充分。不知是法国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进入了空前的世俗社会,还是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莫泊桑的笔下得到了空前世俗的描绘,无论哪种情况,都足以表明莫泊桑的小说是地地道道的世俗文学。

莫泊桑不但善于讲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还讲一些怪异的故事,从而满足市民阶层的猎奇心理。如《谁知道》讲一个孤独者深夜回家,看见家具自动往外搬移,不胜惊恐而去住旅店;次日回家已四壁空空。然而数月之后,又突然原物归还,一件家具也不少。而名篇《奥尔拉》,更是以日记体讲述了一系列的怪异现象。

可见,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没有莫泊桑笔触不到的地方。然而,这三百篇故事,虽说大多很精美,也还不过是市民文学的一道道小吃、一道道家常菜,即便是名小吃、特色家常菜。莫泊桑还要做出大菜套餐,这就是他的六部长篇小说,其中最出名的品牌,要算《一生》和《漂亮朋友》了。

尤其是《漂亮朋友》,是短篇故事集大全者,是市民小吃和家常菜集大餐者,是百种小味道集成的大品味。《漂亮朋友》是什么风味的一桌大餐,这里无须多费笔墨,请看文中开篇第一章的描述:

瞧瞧这池座,全是携带妻子儿女的中产阶级,来看热闹,一个个都蠢头蠢脑。包厢里则是经常逛林荫大道的人,也夹杂着几个艺术家、几个二流粉头儿。我们身后,可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那些男人都是干什么的?你观察观察,干什么的都有,各行各业,三教九流,而占主体的是无耻的恶棍。那中间有银行、商店、政府各部的职员,有新闻记者、靠妓女混饭的杈杆儿、换成便装的军官、穿上礼服的花花公子。有的在馆子里吃了晚饭来的,有的出了歌剧院,来这儿消遣一下,再去意大利剧院;还有一大帮男人形迹可疑,很难看出是混哪碗饭的。至于那些女人,全是一路货:在美洲人咖啡馆陪人吃夜宵,一两个路易金币陪一夜,窥伺能给五枚金币的生客,拉不到人时就通知自己的常客……《漂亮朋友》这一桌大餐,就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幸而这是作者自道,而非笔者的贬抑。

大杂烩,不仅体现在这些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人物身上,还体现在书中所讲的故事上。

比起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幻灭》、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来,读《漂亮朋友》有一个明显的印象,即这部长篇是由一系列中短篇故事连缀而成。换言之,《漂亮朋友》可以化整为零,写成一二十篇精彩的中短篇故事。现试举出几例:

生得一表人才的青年杜洛华,在学校学习成绩不佳,入伍当兵梦想晋升将军不成,于是来闯荡巴黎,幻想发财。怎奈他命运不济,仅仅在铁路局混了个小科员。微薄的薪金,花到月底连饭钱都不够,过不上他一心向往的奢华生活,夜晚逛街还期望艳遇,遇到揽客的妓女却不敢搭腔。幸好有一名无以打发夜晚的花娘要价不高,也就成全了他的一段浪漫史。

像杜洛华这样野心勃勃的青年不计其数,抱着黄金梦要过一辈子潦倒的生活,写出来很有代表性,可题为“一个巴黎小职员的浪漫生活”。

以下为简便起见,只列出几个标题,由读者到书中去寻找翔实内容吧。

具有炒作名声之嫌的《记者用笔和枪的决斗》;

天生杜洛华的一表人才必有用:《帅哥儿进军上流社会的撒手锏》;

官商勾结,操纵舆论,是孕育孪生暴发户的最大温床:《部长和金融家的双赢》;

制服老板和扳倒外交部长的连环计:《冒险家队伍中的一匹黑马》;《一个成功男人身后的一个神秘女人》;《五十万的银婚和三千万的金婚》;《帅哥儿和四个女人》;

等等,每一章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

总之,《漂亮朋友》这桌“大杂烩”的主打菜,也正是广大市民阶层喜闻乐见的三大内容:金钱、女人和冒险。

可见,《漂亮朋友》这部长篇小说,从人物、内容到讲故事的形式,处处体现出市民文学的特点。

这也并不奇怪,在著名作家中,莫泊桑应该是市民意识最浓的一个,也是市民生活方式过得最滋润的一个。别忘了,莫泊桑的父亲是银行职员,他本人也在海军部当职员工作多年。父亲因婚外恋而夫妻离异,儿子干脆不结婚,成为猎艳能手……作品的许多场景都是他的生活场景。

莫泊桑带着这种市民意识,每次写作都能很快就进入状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创作生涯中(仅仅十年:1880—1890年),应是变化最小的作家,无论创作思想还是创作风格,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就好比一位纯熟的工匠,塑造出“众生相”的一个个精品,并不想给他的人物安上翅膀,使之变成天使,也不想给他的人物戴上四不像的脸谱,使之冒充外星人。“文如其人”,其人如文,在莫泊桑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其文何文?正是市民喜闻乐见之文。至此也许有人要问,这种译者序,究竟是褒还是在贬作者?其实,笔者是褒是贬都毫无意义,这里仅仅谈一个事实:《漂亮朋友》是堪称大雅之作的一部通俗小说。于是,有人又要问了:写了这么多,怎么还不见论证这部小说是大雅之作的文字呢?

现在不用论证了,《漂亮朋友》被公认为大雅之作,早已列入世界文学名著,在世界文学宝库中占有一席显著的位置。一百多年来,以莫泊桑及其作品为题,发表了多少文章和专著,恐怕难以计数。人们盛赞他具有双重视觉,观察世界细致而深刻,善于从日常小事和人的行为中,看出人生哲理和事物的法则。

一、他是讲故事的高手,讲故事生动风趣,善于烘托气氛,制造戏剧效果,形成精致而鲜明的艺术风格;

二、他是法兰西语言大师,他的小说语言清新自然,生动流畅,堪称法兰西语言的典范,借著名作家法朗士的话说:“他的语言雄劲、明晰、流畅,充满乡土气息,让我们爱不释手,他具有法国作家的三大优点:明晰,明晰,明晰。”

三、最看重创新的著名作家纪德,也难得这样给莫泊桑定位:“不失为一个卓越超群、完美无缺的文学巨匠。”

我国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豪书系”,二十余种莫泊桑的作品就位列其中,包括法国人在内,也不见有谁提出异议。《漂亮朋友》走完了从一部通俗小说到经典名著的过程。

现在,几乎人人都知道,《漂亮朋友》是一部经典名著了。可是许多人却忘记或者不知道,它原本是怎样一部小说。

这篇序言提醒的就是这一点。李玉民2002年6月于北京花园村

主要人物表

杜洛华

小说的男主人公,原为巴黎北方省铁路局办事处的小职员,后成为《法兰西生活报》的社会新闻主编,一表人才,机灵狡黠,虚伪成性,卑劣无耻,野心勃勃。他贪图豪华的生活,为改变自己卑微的地位,实现飞黄腾达的美梦,依靠其漂亮的外表,不择手段地玩弄巴黎上流社会的女性,最终成为大记者、暴发户。

弗雷吉埃

杜洛华的战友,《法兰西生活报》的政治主编,精明老练。他推荐杜洛华到《法兰西生活报》工作,使杜洛华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后死于肺病。

玛德莱娜

弗雷吉埃的夫人,秀美聪慧,大方热情,颇有文采。弗雷吉埃死后,她成了杜洛华的妻子,后与外交部长拉罗什-马提厄私通,事发后被杜洛华抛弃。

德·玛海勒夫人

玛德莱娜的朋友,杜洛华的情妇,和善健谈,温柔可人,敦厚懦弱。她一再被杜洛华欺骗玩弄,仍心甘情愿地继续当杜洛华的情妇。

华尔特《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议员,巴黎金融界、商界一个很有脸面的人物,老谋深算,傲慢贪财。他非常看重杜洛华的才华和机智,亲手提拔杜洛华任《法兰西生活报》的政治主编。

华尔特夫人

华尔特的妻子,杜洛华的情妇,心地善良,谨慎沉稳,热心慈善事业。在杜洛华甜言蜜语的一再引诱下,她的心理防线崩溃,堕落成为杜洛华的情妇。

拉罗什-马提厄

外交部长,议员,《法兰西生活报》的股东之一,老奸巨猾,粗俗好色,是一位八面玲珑的政客。他与杜洛华互相利用,后与杜洛华的妻子玛德莱娜通奸,被杜洛华用计抓获,并因此丢了官职。

苏珊娜

华尔特的小女儿,纤巧可爱,活泼天真。在杜洛华花言巧语的哄骗下,她与杜洛华私奔,最后与杜洛华结婚。

第一卷

第一章

乔治·杜洛华拿一百苏[1]硬币埋单,接过女收款员找的零钱,便走出餐馆。

他长得一表人才,又保留了当下级军官时的威仪,这会儿挺直腰身,以军人的习惯动作捻了捻小胡子,美男子的目光对晚餐迟到的顾客迅疾一扫,就像老鹰那样一览无余。

几个女人已经抬起头来注视他,有三名青年女工,还有一个徐娘半老的音乐教师,是个头发不整、帽子落满灰尘、衣裙歪斜的邋遢女人,以及陪同丈夫的两个小市民,看样子全是这家廉价大众餐馆的常客。

杜洛华来到街上,伫立了片刻,想想该干什么。今天是六月二十八日,口袋里只剩下三法郎四十生丁,要支持到月底。这就意味着面临选择:要么用两顿晚餐不用午餐,要么用两顿午餐不用晚餐。他考虑午餐二十二苏一顿,而晚餐为三十苏,如果只用午餐,那还能剩下一法郎二十生丁,又顶两顿小吃,可以在街上吃点面包夹红肠,喝两杯啤酒。这就是他的主要花销,也是他夜晚的主要娱乐。转念至此,他就沿着洛蕾特圣母院街朝下坡走去。

他走路的姿势,还像身穿轻骑兵军装时那样,昂首挺胸,仿佛刚下马似的双腿微微叉开,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勇往直前。他那顶高筒礼帽已然破旧,斜压在耳朵上,鞋跟踏在铺石马路上嗒嗒作响,但他仍然摆出退伍军人轩昂的派势,傲视行人、房舍,甚至整座城市。

他那套衣服也就值六十法郎,但是潇洒的风度犹存,十分惹眼,虽略显俗了点,但毕竟活灵活现。他高高的个头儿,相貌堂堂,两撇翘起的小胡子仿佛长在唇上的青苔,小小瞳孔的蓝眼睛非常清亮,一头近棕褐色的金发自然卷曲,正中分缝儿,活像通俗小说中的反面人物。

正值夏夜,巴黎憋闷难耐,像蒸汽浴室一样燠热,在夜色中憋得人大汗淋漓。阴沟的花岗岩洞口喷出一股股臭气;设在地下室的厨房,也从低矮的窗户朝街上散发泔水和剩浇汁的腐臭味。

那些门房都穿着衬衫,骑在草垫椅上,在各自门洞里抽着烟斗。行人都光着头,帽子拿在手上,拖着沉重的脚步。

乔治·杜洛华走在林荫大道上,又停下脚步,心中犹豫不决,不知做什么好。现在,他想去香榭丽舍大街和布洛涅树林大街,好在树下呼吸点新鲜空气,但是还有一种欲望也在撩拨他,但愿有一次艳遇。

会有什么样的艳遇呢?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他在等待,每天从早到晚,足足等了三个多月。不过,他仗着漂亮面孔和风流举止,有时说不上在哪儿也偷了点情,但是他总希望再多些,再有味些。

囊空如洗,又热血沸腾,在街头巷尾碰上浪荡的女人,他更是欲火中烧。那些女人柔声招呼:“漂亮的小伙子,跟我来好吗?”他哪敢跟着去呢,付不起钱啊。况且,他还在等待另一种际遇,另一种亲热,少几分庸俗的。

然而,他爱去妓女云集的场所,如她们出入的舞厅、咖啡馆,她们兜客的街道。他爱同她们接近,同她们交谈,随便以“你”称呼她们,闻她们身上郁烈的香水味,感受同她们在一起的滋味。她们毕竟也是女人,是专供性爱的女人,他绝不像出身高贵的那种男子,天生就鄙视她们。

他随着热得发昏的人流,拐上玛德莱娜教堂的方向。路两旁大咖啡馆客满为患,漫溢到了人行道。只见灯火辉煌,顾客面前的小方桌或圆桌上摆着玻璃杯,盛有红黄绿褐等各种颜色的饮料。大肚长颈瓶中,透明的粗冰柱亮晶晶的,冰镇着澄澈悦目的饮用水。

杜洛华不觉放慢脚步,嗓子干渴,真想喝点什么。

这种夏天的夜晚,又热又渴,实在难以忍受,他想象清凉饮料流进口中的那种快感。可是今天晚上,哪怕只喝两杯啤酒,第二天的那顿经济晚餐就泡汤了,而月底饥肠辘辘的滋味,他早已铭心刻骨了。

他心中暗道:“我一定得支撑到十点钟,再去美洲人咖啡馆喝杯啤酒。真见鬼!怎么渴得这么厉害!”他又瞧瞧坐在那里享用饮料的那些人,所有那些人都能随心所欲地解渴畅饮。他经过一家家咖啡馆,摆出一副又放肆又快活的神态,打量每个顾客的外貌衣着,估摸他们身上能带多少钱。一股怒火袭上心头,他恼恨安安稳稳坐着的那些人。搜搜他们的腰包,准能掏出金币、银币和零钢镚儿。平均起来,每人至少能有两枚金路易,每家咖啡馆有百十来人,两枚金币乘以一百,就合四千法郎啊!他口里嘟嘟囔囔:“这些蠢猪!”同时大摇大摆,显出优雅的姿态。在街角暗处若能逮住那么一个,那就毫不客气,非扭断他脖子不可,就像从前大演习时捉农家的鸡鸭那样。

这时,他想起在非洲的那两年军旅生涯,想起在南部省[2]小哨所里如何勒索阿拉伯人。还有一次,他们到乌勒德-阿拉纳部落为非作歹,干掉了三个人,他和伙伴捞了二十只鸡、两只羊,以及黄金和半年的笑料,想到这里,他的嘴唇掠过一丝残忍而快意的微笑。

后来始终没有查出杀人凶手,其实也没有认真查,阿拉伯人算什么,简直天生就是当兵的猎物。

在巴黎可就是另外一码事儿了,总不能挎刀持枪,明火执仗地抢掠,一点王法也没有。他感到内心还充满在被征服国为所欲为的下级军官的全部本能。自不待言,他十分怀念在沙漠中度过的那两年时光。多遗憾没有留在那里啊!原指望回国要比待在那里强。哪料现在!……嘿,是啊,现在,可有好瞧的啦!

他舌头在嘴里打卷儿,咂咂有声,仿佛验证口腔的确干得要命。

周围人潮涌动,显得衰竭而迟缓了,他头脑中充斥着这个念头:“这帮畜生,这些蠢货,坎肩口袋里都装着钱。”他用口哨吹着欢快的小调,横着膀子冲撞行人。被撞的男人,有的回头骂骂咧咧,有的女人则嚷一声:“简直是一头牲口!”

他经过滑稽歌剧院,在美洲人咖啡馆对面站住,心里合计要不要喝一杯啤酒,也实在焦渴难熬。他站在马路中间,在下决心之前,他望了望有光亮的大钟,才九点一刻。他深知自己,一满杯啤酒只要放到面前,他会一口气喝下去。过后呢,一直到十一点钟,他又该干什么呢?

他走过去了,心中暗道:“我一直走到玛德莱娜教堂,然后再慢步折回来。”

他走到歌剧院广场边上,碰见一个胖胖的年轻人,那张面孔,模模糊糊在哪儿见过。

于是,他开始尾随那个人,边走边搜索记忆,口中念念有词:“见鬼,这家伙,我是在哪儿认识的呢?”

他搜遍脑海,也想不起来;继而,猛然间——这也是记忆的一种怪现象,头脑里出现了同一个人,没有这么胖,但要年轻些,穿一身轻骑兵的军装。他高声叫道:“嘿,弗雷吉埃!”他拉长脚步,赶上去拍那人的肩膀。那人回头瞧瞧他,问道:“先生,您叫我有什么事儿?”

杜洛华笑起来:“你认不出我来啦?”“认不出来。”“乔治·杜洛华呀,第六轻骑兵团的。”

弗雷吉埃伸出双手:“哎呀!老兄!你好吗?”“很好,你呢?”“唔!我嘛,不怎么样。想想看,现在我这肺,就跟纸浆一样。我返回巴黎那年,在布吉瓦尔[3]得了支气管炎,一年要咳嗽六个月,到现在有四个年头了。”“哦!看样子,你倒挺结实的。”

弗雷吉埃抓住老战友的胳膊,向他谈起自己的这个病,如何去治疗,大夫如何诊断,他身不由己,又如何难遵医嘱。医生要他去南方过冬。真的,他能去吗?他结了婚,又当了记者,这一行干得正火呢。“我在《法兰西生活报》主持政治栏,给《救国报》报道议院动态,还不时给《环球》文学专栏写文章。就这样,我这条路走出来了。”

杜洛华诧异地端详他,看他变多了,也成熟多了。现在,他一身庄重的打扮,一副自信的样子,还多了一个酒足饭饱的肚子,言谈举止,都有了一种派头。想当年,他又干又瘦,腿脚灵便,总好乱冲乱撞,滋事吵闹,似乎总有精神,一刻也不肯消停。只三年的时光,巴黎就让他变了个人。现在他身体肥胖,神情严肃,虽然不过二十七岁,两鬓已生出白发了。

弗雷吉埃问道:“你这是去哪儿?”

杜洛华回答:“随便转转,然后回去。”“那好,陪我去法兰西生活报社好吗?有几份校样要改,然后,我们一起去喝杯啤酒。”“我跟你去。”

他们俩挽着胳膊走了,只有老同学或者老战友,才会留下这种亲热关系。“你在巴黎干什么?”弗雷吉埃问道。

杜洛华耸耸肩膀:“照直说吧,我快饿死了。当时服役期一满,我就一心想回到这里,为了……为了发家致富,确切地说,在巴黎混个生活。现在,我在北方省铁路办事处当职员,干了有六个月了,年薪一千五百法郎,仅此而已。”

弗雷吉埃喃喃道:“天哪,油水可不大。”“这话我信。可是,我怎么能混出头来呢?我在这里单枪匹马,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人推荐。要干一番事业,我有那个心,却没那个路子啊。”

老战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就像一个实干家审视一个对象,接着口气十分肯定地说:“喏,老弟呀,在这里,什么都取决于胆量。稍微机灵点儿的人,当部长比当办公室主任还容易。要让人承认你,而不是去求人。真见鬼,你就没有找到好一点儿的差事?去北方铁路当什么职员。”

杜洛华应声说:“到处找遍了,一无所获。不过,这阵子,我倒瞄上个差事。贝勒兰驯马场有意聘我当骑术教练。若是应聘上,最低我也能挣上三千。”

弗雷吉埃戛然站住:“别干那种蠢事,给一万法郎也不干。你一干上那个,前程就断送了。你在办公室里工作,至少还不抛头露面,谁也不认识你,等到有了本事,你就可以离开办公室,去闯自己的天下。然而,一旦当上骑术教练,那就完蛋了。就像到一家全巴黎人都去用餐的饭店当领班一样,你一旦给上流社会的人或子弟上了骑术课,他们就再也不会平等待你了。”

他住了口,思考几秒钟,然后问道:“你有高中毕业证书吗?”“没有,两次会考都没通过。”“没关系,反正你念完了高中课程。如果有人提到西塞罗[4]或者提比略[5],你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吧?”“嗯,差不多。”“好吧,会摆弄这些玩意儿的,也就那么二十来个书呆子,此外,谁也不见得知道得多一些。喏,给人以强人的印象并不难,关键的关键,就是别露怯,让人当场看破你无知。要施展手段,避开难题,绕过障碍,借助字典把别人难倒。要知道,人还不是都那么愚蠢,都那么无知嘛。”

他侃侃而谈,俨然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微笑着注视纷纷走过的行人。不料,他突然咳起来,只好站住,让这阵咳劲儿过去,然后,他声调沮丧地说道:“这支气管炎,就是治不好,你说烦人不烦人?现在还是大夏天呢。唔!今年冬天,我要去芒通养病,管他呢,健康第一。”

二人走到鱼市大街一扇大玻璃门前,在里边正反两面贴了一份报纸,有三个人停在那儿看报。

由煤气灯光勾画出的几个火红大字,就像一条标语,排列在门的上方:《法兰西生活报》。闲逛的人经过这里,一走进几个大字投射的亮光中,就赫然显现,如临白昼那样一清二楚,继而又倏忽没入幽暗中。

弗雷吉埃推开这扇门,说了一声:“进去吧。”杜洛华便走了进去,登上外面整条街都看得见的又豪华又肮脏的楼梯,来到一间前厅,看见两名员工向他的老战友问好,最后到了看似接待室的房间停下。这间屋子到处是灰尘,凌乱不堪,绿色的假丝绒椅子套污迹斑斑,还有破洞,好像老鼠咬的。“先坐这儿,”弗雷吉埃说道,“过五分钟我就回来。”

这间屋子有三个门,他从一扇门出去了。

这里飘浮着一种奇异特殊的气味,难以描摹,正是编辑部的气味。杜洛华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有些拘束,尤其感到诧异。不时有人从一扇门跑进来,从他面前经过,又从另一扇门出去,根本来不及看清他们的面孔。

时而是年轻人,非常年轻,一副忙碌的样子,跑起来一阵风,手里拿的一张纸直飘动;时而是排字工,沾满黑渍的粗布工作服里露出雪白的衬衣领,以及类似上流社会人物穿的毛料裤。他们走路小心翼翼,手里捧着印了字的一沓沓纸,正是刚印出来而墨迹未干的校样。有时还走进来一位小个子先生,那身漂亮的打扮未免过分显眼,礼服紧紧箍住身子,裤子像模具似的裹着大腿,尖尖的皮鞋束缚着双脚,他就是报道夜晚社交新闻的记者。

还有别的人,神情严肃,极有派头,戴着平檐高筒礼帽,仿佛不如此不足以显得与众不同。

弗雷吉埃终于回来了,他挽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那人三四十岁,身穿黑礼服,上扎白领带,棕褐色头发,两撇小胡子尖尖地翘起来,一副放肆而踌躇满志的神态。

弗雷吉埃对他说:“再见,亲爱的大师。”

那人同他握手:“再见,亲爱的。”

说罢将手杖往腋下一夹,吹着口哨下楼去了。

杜洛华问道:“那人是谁?”“他就是雅克·里瓦乐,你应当知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剑术决斗专著的作者。他来看自己的清样。他和加兰、蒙代尔极富才智,在巴黎社会新闻专栏作家中,占头三把交椅。他给本报每周写两篇文章,每年就挣三万法郎。”

他们正要走,又遇到个矮胖的先生。只见那人留着长发,浑身邋里邋遢,上楼跑得气喘吁吁。

弗雷吉埃向那人深鞠一躬,让过去之后,他就对杜洛华说:“诺尔贝·德·瓦莱纳,诗人,是《死去的多少太阳》的作者,又是一个稿酬特别高的人,他向我们提供一个短篇就拿三百法郎,而每篇最长也不过三百行。走吧,去那不勒斯人咖啡馆,我渴得要命。”

他们到咖啡馆一落座,弗雷吉埃就嚷道:“来两杯啤酒!”他端起杯来,一口气就灌下去了,而杜洛华却一口一口慢慢喝,仔细品味,就好像品尝玉液琼浆。

他的同伴默不作声,若有所思,过了半晌,突然说道:“你干吗不试试记者这一行呢?”

杜洛华不免一惊,看了看同伴,迟疑地说道:“可是……要知道……我从来没有写过什么东西啊。”“嗳!试一试嘛,先干起来再说。我可以用你,派你去搜集材料,联系些事情,拜访些人。开头一段时间,每月你大约能挣上二百五十法郎,车马费另报。我去跟社长说说,你愿意不愿意?”“我当然愿意啦!”“那好,先做一件事儿: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我只邀请五六位客人,有老板华尔特先生和他夫人、雅克·里瓦乐和诺尔贝·德·瓦莱纳——这两个人,刚才你见过了,还有我太太的一位女友。就这么定了,好吗?”

杜洛华迟疑不决,一时面红耳赤,显得非常为难,他终于讷讷说道:“要知道……我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弗雷吉埃不禁目瞪口呆:“没有礼服?糟糕!这可是必不可少的。喏,在巴黎混,没有床睡觉可以,没有礼服可不行。”

接着,他突然搜搜自己坎肩的口袋,掏出一小把金币,拣出两枚金路易,放到老战友面前,口气特别亲热地说道:“先用着,有了再还我。用分期付款方式或租或买都行!把需要的衣服置办齐。你自己置办吧,反正明天来我家吃晚饭,七点半,水泉街17号。”

杜洛华诚惶诚恐,收起钱,磕磕巴巴地说道:“你真是太好了,我万分感激……请相信,我绝不会忘记……”

对方接口说道:“好啦,别说了。再来杯啤酒,好吗?”他随即喊了一声:“伙计,两杯啤酒!”

等喝完了酒,记者又问道:“再去逛一逛,一个钟头,好吗?”“当然了。”

于是,他们又朝玛德莱娜教堂走去。“干什么好呢?”弗雷吉埃问道,“有人说,在巴黎,一个闲逛的人,也总是有营生可干的。其实不然。就拿我来讲,到了晚上,我想随便走走,就不知道去哪儿好。到布洛涅树林去兜一圈吧,那要有一个女人陪伴才有意思——可不是总有现成的,随手就能拉来一个。去音乐咖啡厅吧,给我那药店老板和他老婆开开心还行,打发我可不成。那么,干什么呢?无事可干。这里有座消夏公园就好了,就像蒙索公园[6]那样,夜晚也开放,可以坐在树下,一边喝清凉饮料,一边欣赏优美的音乐。不要搞成娱乐的场所,而是漫步的地方,门票很贵,以便吸引美丽的贵妇人。小径铺着细沙,有电灯照明,想散步就散步,想坐下就坐下,可以就近,也可以在远处欣赏音乐。从前穆萨尔游乐园就差不多,不过,那儿有点儿像低级舞场,净演奏舞曲,地方不够宽敞,树荫不够多,也没有多少幽暗的角落。应当建一座非常美丽、非常大的花园。那多吸引人啊!真的,你想去哪儿?”

杜洛华一时难住,不知如何回答,最后狠了狠心,才说道:“风流牧羊女游乐场我没见识过,很想去开开眼。”

老战友叫起来:“风流牧羊女游乐场,天哪!我们还不跟进烤炉一样!好吧,行啊,总还有点儿玩头。”

于是,他们掉头朝蒙马特城关街走去。

游乐场门口灯火辉煌,照亮了汇聚在前面的四条街。一长排马车停在那里,都在等待散场。

弗雷吉埃径直往里走,却被杜洛华叫住:“我们还没去窗口买票呢。”

对方拿腔拿调地说:“跟我在一起,用不着付费。”

到了检票口,三名检票员都向他哈腰打招呼。中间那个还向他伸出手。记者问道:“还有像样的包厢吗?”“当然有了,弗雷吉埃先生。”

他接了递过来的包厢票,推开包了皮软垫的门扇,二人就到了大厅。

里面烟气缭绕,好似薄雾,笼罩了远一点的部位、舞台和剧场对面。那些人都在吸雪茄和香烟,冒出缕缕淡白色烟雾,不断上升,在宽阔的圆顶下聚拢,围住大吊灯,在二楼看台的观众头上,形成了烟云密布的天空。

入口通向环形休息厅的宽宽过道上有三张柜台,三个涂脂抹粉的半老徐娘,正忙着出售饮料和色相;一帮女子站在一张柜台前,正等待来客;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正在游荡,混迹在身着深色礼服的男人群里。

三名售货员身后有高大的镜子,映出她们的后背和过路人的面孔。

弗雷吉埃自信有权受人礼让,分开众人,快步朝前走去。

他走到一名女领座面前,问道:“十七号包厢在哪儿?”“请走这边,先生。”

他们走进小小的木板包厢,门就关上了。包厢前面敞开,板壁镶了红壁毯,摆了四张同一颜色的座椅,相互挨得很近,留的空隙难以过人。两个朋友坐下来,他们左右两侧都排列着相同的小包厢,构成长长的弧线,而两端则通到舞台。那些包厢也都坐了人,但只能看见脑袋和胸部。

舞台上三个穿紧身衣的年轻人,身材依次大个儿、中个儿和小个儿,正在轮流表演吊杠。

大个儿用小快步首先出列,他脸上挂着微笑,鞠躬时手掌一扬,仿佛向观众送去个飞吻。

他那胳膊和大腿的肌肉,明显由紧身衣突显出来。他挺起胸膛,尽量收回过分突起的腹部。他的头发正中精心开缝,等分梳向两边,模样儿就像理发店的小伙计。他姿势优美,纵身跃上吊杠,双手抓住,身子好似飞轮般旋转起来,然后伸展用力,身体挺直平卧,悬空一动不动,仅凭手腕的力量停在固定的杠上。

他飞身落地,在池座观众的掌声中,再次微笑着向全场鞠躬,然后退回靠在布景上,每一步都显示腿部的发达肌肉。

第二个身体矮些,但更壮实,他走上前,做了同样的动作。随后第三个也同样表演一番,赢得观众更为热烈的喝彩。

然而,杜洛华并不专心看演出,而是频频回顾,张望身后满是男人和妓女的休息大厅。

弗雷吉埃对他说:“瞧瞧这池座,全是携带妻子儿女的中产阶级,来看热闹,一个个都蠢头蠢脑。包厢里则是经常逛林荫大道的人,也夹杂着几个艺术家、几个二流粉头儿。我们身后,可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那些男人都是干什么的?你观察观察,干什么的都有,各行各业,三教九流,而占主体的是无耻的恶棍。那中间有银行、商店、政府各部的职员,有新闻记者、靠妓女混饭的杈杆儿、换成便装的军官、穿上礼服的花花公子。有的在馆子里吃了晚饭来的,有的出了歌剧院,来这儿消遣一下,再去意大利剧院;还有一大帮男人形迹可疑,很难看出是混哪碗饭的。至于那些女人,全是一路货:在美洲人咖啡馆陪人吃夜宵,一两个路易金币陪一夜,窥伺能给五枚金币的生客,拉不到人时就通知自己的常客。有十年了,全是熟面孔,天天晚上见到她们,终年在同样的地点,除非去圣拉扎尔监狱或者卢尔西纳医院,进行一段时间的‘疗养’。”

杜洛华早已不听伙伴说话了。有一个女人把臂肘支在他们包厢上,正在凝视他。那是个褐发的胖女人,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肌肤也涂白了,黑眼睛描得细长,覆盖着厚厚的假睫毛。那乳房过分丰满,撑起了深色丝绸衣裙,而那嘴唇涂得血红,犹如伤口。总之周身那种打扮给她增添了几分野性、火热和放纵,却能煽动男人的欲火。

她扬头招呼从旁边经过的一个女友,跟那金发染成红色的同样肥胖的女友说话,故意提高声音,好让人听见:“瞧哇,那个漂亮小伙儿,他若是肯出十路易金币要我,我是不会拒绝的。”

弗雷吉埃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又拍了一下杜洛华的大腿:“这话可是说给你听的,你挺受女人的垂青,亲爱的,祝贺你呀。”

旧军官闹得满脸通红,手指不由自主地摸摸坎肩口袋里的两枚金币。

这时,幕已落下,乐队正演奏一首华尔兹舞曲。

杜洛华说道:“咱们到休息厅里转转怎么样?”“随你便。”

他们走出包厢,立刻裹进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拥挤推搡,随波冲荡,他们眼前是一片漂浮的帽子。那些粉头儿则两两一对,在这男人堆中穿行,轻盈地从臂肘、胸口和后背之间串来串去,仿佛在自家那样随便,在这男性波涛中弄潮如鱼得水。

杜洛华乐不可支,便随波逐流,简直有点醉醺醺了,他大口大口吸着烟草、人的气味和妓女的香水味相混杂的污浊空气。然而,弗雷吉埃却冒了汗,气喘吁吁,连声咳嗽。“到园子里去吧。”他说道。

他们向左一拐,就走进一座带棚的花园,两眼不大美观的喷泉制造出一点清爽。在盆栽的紫杉和崖柏下面,男男女女围坐着锌皮桌子喝饮料。“再来杯啤酒?”弗雷吉埃问道。“嗯,好啊。”

他们坐下来,瞧着走过的观众。

游荡的女人,时而有个停下脚步,带着媚俗的微笑问道:“先生,不想请我喝点儿什么吗?”弗雷吉埃总是回答:“一杯喷泉清水。”那女人咕哝一句:“去你的,没教养的家伙!”便走开了。

刚才在两名战友的包厢后壁的那个褐发胖女人,这时又出现了,她挽着那个金发胖女人,大摇大摆地走着。这两个女人天造地设,真是绝妙的一对。

她望见杜洛华,便会心一笑,就好像他俩刚才四目相对,已经交流许多体己的悄悄话了。她拉过一把椅子,泰然自若地坐在杜洛华对面,还让她女友坐下,然后用清脆的嗓音喊道:“伙计,来两杯石榴汁!”弗雷吉埃深感意外,说了一句:“你!也不觉得难为情?”

她回答:“是你这位朋友把我迷住了。他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我想,他会让我发疯的!”

杜洛华给吓住了,一句话也对答不上来,他只是捻着小胡子,一味傻乎乎地微笑。伙计端来果汁,两个女人一口气干下去,然后站起身,褐发女人略微一点头,算是友好的表示,又用扇子轻轻打了一下杜洛华的胳膊,对他说道:“谢谢,我的小猫咪,你的话不怎么灵便。”

接着,她们扭动着屁股走了。

弗雷吉埃哈哈笑起来:“嘿!老兄,知道吗,你还真讨女人喜欢!这一点可得好好利用,你可能借上大力。”

他又沉吟片刻,又像梦呓似的,高声讲出内心的想法:“还是通过她们上得最快。”

他见杜洛华一直微笑不语,便问道:“你还想待在这儿吗?我可待够了,这就回去了。”

杜洛华咕哝一声:“嗯,我再待一会儿,还不晚。”

弗雷吉埃站起身:“好吧,再见!明天见,没忘吧?水泉街17号,七点半。”“一言为定,明天见,谢谢你。”

二人握了握手,记者走了。

等他战友一消失,杜洛华顿觉自由了,他又美滋滋地摸了摸口袋里的两枚金币,随即站起来,开始游荡,用目光搜索人群。

不一会儿,他就望见金发和褐发那两位女郎:她们在乱哄哄的男人堆中穿行,始终挂着一副高傲的神态。

杜洛华径直朝她们走去,临近又胆怯了。

褐发女郎对他说:“你的舌头活动开了吗?”

他结结巴巴说了一声:“当然啦!”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三人停下,伫立在那儿,阻碍了人群的流动,周围形成了一个漩涡。

这时,褐发女人突然问道:“你到我家去好吗?”

杜洛华眼馋得浑身一抖,就粗鲁地回答:“好哇,可我兜里只有一枚金币。”

女郎无所谓地笑了笑:“没关系。”

说罢她就抓住他的胳膊,表示这男人是她的了。

他们往外走时,杜洛华心里就合计:还剩下二十法郎,不难租一套礼服,好去参加第二天的晚宴。[1]一百苏合五法郎。[2]法属殖民地象牙海岸(旧称)。[3]巴黎郊区的小镇,19世纪时这里是许多艺术家聚集的地方。[4]西塞罗(前106—前43):古罗马执政官,著名演说家。[5]提比略(前46—37):罗马帝国皇帝。[6]位于巴黎东城十七区。

第二章

“请问,弗雷吉埃先生住在哪层?”“四层,左首那扇门。”

门房答话很热情,表明敬重这家房客。乔治·杜洛华上楼去了。

他感到有点拘束,胆怯,不大自在。有生以来,他这是头一回穿上礼服,这样一身打扮令他局促不安,总觉得处处有毛病:高帮皮鞋没有打油,不过式样相当精美,而他就爱卖弄双脚;衬衣是当天上午花四法郎五十生丁,在罗浮宫旁边买的,但是胸衬太薄,已经开裂了,而他平日穿的那些衬衣,都程度不同地破损了,就连最好的那件也穿不出去了。

他的裤子略嫌肥了点,显不出腿部的线条,仿佛缠在腿肚子上,皱皱巴巴,一看就知道买的是旧货。也难怪,穿上这种二手衣服,临时凑合,往往是这种效果。唯独上衣还不错,碰巧基本上合身。

他一级一级慢腾腾上楼,心里发慌,怦怦直跳,唯恐当众出丑。猛然,他看见迎面一位盛装打扮的先生在注视他,二人近在咫尺,杜洛华不由得后退一步,随即又目瞪口呆,愣在那里:那正是他本人,映在立于二楼楼梯口制造景深效果的一面大衣镜里。他一阵狂喜,乐得浑身乱颤,他看见自己的形象比原来想的帅多了。

他那住处只有一面刮胡子的小镜子,未能对镜观赏全身,而且,他在临时拼凑的这套行头上处处挑毛病,不禁夸大了缺陷,一想到自己这身打扮会显得土里土气,心里就惊恐万分。

不料,他猛然在镜子里瞧见自己,甚至没有认出来,还以为是另外一个人,一位社交人士,乍看上去显得很体面,很潇洒。

现在,他对着镜子仔细端详,不能不承认,从上到下这一身打扮,的确令人满意。

于是,他像演员练习角色那样研究起自己来,对着镜子微笑,伸出手,做各种姿势,表现各种情感,如惊奇、喜悦、赞同等,还研究微笑的不同程度,在女人跟前如何以目传情,让她们明白他所怀的爱慕和欲望。

楼道上有一扇房门开着,他这样忸怩作态,怕让人撞见,特别是让他朋友邀请来的哪位客人瞧见,于是又飞快上楼。

到了三楼,又碰见一面大镜子,他放慢脚步,要瞧瞧自己如何走过去。他觉得自己的姿态的确优美,走起路来很潇洒,顿时信心百倍。毫无疑问,他有了这副相貌和飞黄腾达的愿望,再加上早已暗下的决心和独立思考的精神,肯定能成功。最后一层楼梯,他真想飞跑腾跃上去。到了第三面镜子前,他又站住,以习惯的动作捻了捻小胡子,摘下帽子拢了拢头发,就像他常有的情况那样自言自语:“这真是奇妙的发现。”然后伸手按门铃。

房门几乎立即打开,面前出现一名男仆,只见他身穿黑礼服,脸刮得白白净净,神态庄重,衣着打扮完美无缺。杜洛华一见又慌神了,闹不清这隐隐约约的紧张情绪从何而来,也许是他无意间比较了两个人的装束吧。穿着锃亮皮鞋的仆人,接过杜洛华怕露出脏点而搭在手臂上的大衣,问道:“请问我如何通报?”

然后,他掀起门帘,朝着客厅报了名字。

这时,杜洛华突然又慌了,觉得自己简直要吓傻了,气都有点喘不上来。他要朝期待已久、梦寐以求的生活迈出第一步了。不过,他总算走过去了。一位金发少妇站在那儿等待他。这间又大又亮、像温室一样摆满花木的客厅,只有少妇一个人。

杜洛华戛然站住,他完全困惑不解。这位笑吟吟的妇人是谁呢?继而他想起,弗雷吉埃结了婚,这位衣着华丽的金发美女,大概就是他朋友的妻子,他一想到这一点,就更加慌乱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夫人,我是……”

女郎却向他伸出手:“先生,我知道。昨天晚上你们相遇的情景,查理都对我说了。我很高兴他脑子来得快,请您今天前来同我们共进晚餐。”杜洛华面红耳赤,再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感到对方正从头到脚打量审视他,斟酌着如何评价。

他想表示歉意,编个理由来解释他为什么衣冠不整,可是什么也想不出来,也就不敢接触这个难题。

他坐到女主人指给他的扶手椅上,立刻感到在他身体的压力下,柔软而富有弹性的丝绒凹陷下去。他感到自己沉下去,同时又有了依托,被这温柔的椅子紧紧抱住,而镶了软垫的靠背和扶手则轻轻地托住他,他只觉得进入了美妙的新生活,拥有了无比甜美的东西,好像自己变成了个人物,从此脱离苦海。于是,他望了望一直凝视他的弗雷吉埃夫人。

她那身浅蓝色开司米连衣裙,充分显现她苗条的身段和丰满的乳房。短袖口和开得很低的领口镶有白色薄纱花边,袒露着手臂和胸口。头发束在头顶,脑后部分略微弯曲,颈上的金黄绒毛呈薄云状。

在她的注视下,杜洛华倒放下心来,不知为什么,这目光令他想起昨天在风流牧羊女游乐场碰到的那个妓女的目光。但她的眼珠是灰色的,灰中带蓝,从而有一种独特的神色。她的鼻子秀气,嘴唇却很厚,下巴颏有点胖,那张面孔不大匀称,但有魅力,饱含热情和慧黠。这类女人的面孔,每一根线条都透出一种特有的风韵,似乎都有一种寓意,每一种表情都好像要显露或掩饰什么。

她略一沉吟,又问道:“您在巴黎很久了吗?”

杜洛华渐渐定下神来,回答说:“只有几个月,夫人。我在铁路上供职,不过,弗雷吉埃愿意帮忙,有望把我拉进新闻界。”

她更为明显,也更为和善地笑了笑,压低声音说道:“我知道。”

门铃又响了。仆人通报:“德·玛海勒夫人到。”

德·玛海勒夫人是位矮个儿褐发女郎,即人称“褐发小娘子”的那类。

她步履轻盈地走进来,只见她穿一条式样简单的深色连衣裙,模具似的,从头到脚全身线条都勾勒出来了。

唯有插在黑发间的一朵玫瑰花,特别引人注目,仿佛是她相貌的标志,突显了她的特性,给她定下了应有的风风火火的基调。

她身后跟着一个身穿短衣裙的小姑娘。弗雷吉埃夫人急忙迎上去。“你好,克洛蒂尔德!”“你好,玛德莱娜!”

她们相互拥抱。小姑娘像大人一样沉稳,探过去额头,说道:“你好,表姑!”

弗雷吉埃夫人亲了一下小女孩,随即介绍说:“乔治·杜洛华先生,查理的一个好朋友。”“德·玛海勒夫人,我的朋友,还沾点儿亲。”

她又补充一句:“要知道,我们在这里不要拘礼,不要客气,大家随便一点儿。就这样说定了,好不好?”

杜洛华点了点头。

这时,房门又打开了,来了一个圆滚滚的矮个儿先生,挽着一位高个儿美妇,他们就是华尔特夫妇。华尔特先生是南方犹太人,当上了议员,是金融界和商界人士,又是《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夫人比他高,比他年轻得多,举止高雅,神态十分庄重,娘家姓巴齐勒·拉瓦罗,父亲是个银行家。

继而,雅克·里瓦乐和诺尔贝·德·瓦莱纳脚前脚后来到,前者衣着十分漂亮,而后者衣领发亮,是披肩的长发给磨的,肩膀上还撒了一些白色头皮屑。

诺尔贝·德·瓦莱纳领带有点歪,似乎今天还不是他头一次外出。他虽然上了年纪,但仍然风度翩翩,上前拉起弗雷吉埃夫人的手,在手腕上亲了一口。他弯腰吻手时,长发像水一样洒到少妇裸露的胳膊上。

这时,弗雷吉埃也进来了,因回来晚了向大家道歉,说在报社脱不开身,正处理莫莱勒事件。莫莱勒先生是激进派议员,他就阿尔及利亚殖民要求贷款一事,刚刚向内阁提出了质疑。

男仆朗声报告:“夫人,可以用餐了!”

于是,大家走进餐室。

杜洛华的座位恰巧排在德·玛海勒夫人母女之间,他又感到拘束起来,唯恐在使用刀叉杯匙时违背了什么规矩。他面前有四只杯子,其中发蓝的一只,究竟是用来喝什么的呢?

先上来汤,大家喝时什么话也没有讲。后来,诺尔贝·德·瓦莱纳问道:“你们看了报上登的戈蒂耶案件了吗?事情怪极啦!”

于是,大家开始议论这起因讹诈而变复杂了的通奸案,但并不像家庭内部的闲谈,而是像医生之间谈论一种疾病,或者菜农之间谈论一种蔬菜那样。他们对这类事既不气愤,也不大惊小怪,只是怀着职业性的兴趣,探究不为人知的深层原因,并不在乎罪行本身。大家力图弄清楚这些行为的缘起,确定产生悲剧的大脑中的所有现象,这正是特殊精神状态科学分析的结果。女士也都饶有兴趣,倾听这种探究和分析。对近来发生的其余事件,大家也都用新闻商人、分行出售人间喜剧的零售商的那种务实眼光和看问题的方法,仔细研究,评论,审视每个方面,并衡量其价值,如同在商店里,仔细察看、反复掂量货物一样。

后来又谈到一起决斗事件,雅克·里瓦乐发言了。这是他的专题,谁也不能随便阐述。

杜洛华绝不敢插一言。他时而瞧瞧身边的女郎,深受那圆圆的丰乳所诱惑。一颗钻石由金丝系在耳下,犹如从肌肤滑下的一滴水珠。她不时发表一种看法,而每次嘴唇都泛起微笑。她的思维很奇特,持论既贴切,又出人意料,属于熟谙世事的那种顽皮女孩,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略带怀疑精神,但是善意地评论事物。

杜洛华想称赞她几句,但是想不出词儿来,只能照顾她女儿,给她倒饮料,为她端盘添菜。女儿比母亲神态严肃,总是点头致意,用低沉的嗓音道谢:“先生,您真热情。”小小的人儿,却带着沉思的表情听大人谈话。

对晚餐的美味佳肴,大家都赞不绝口。华尔特先生大吃大嚼,几乎不讲话,他的目光从镜片下斜射下来,打量端给他的菜肴。诺尔贝·德·瓦莱纳似乎在同他较量,调味汁有时滴到衬衣的前襟上。

弗雷吉埃一本正经,微笑着照顾客人,不时同他妻子交换一下眼色,仿佛二人串通一气,正在顺利地干一件棘手的事。

一张张脸红起来,一个个嗓门儿也粗起来。仆人上酒,不时对客人耳语:“考尔通,还是拉罗兹堡[1]?”

杜洛华觉得考尔通葡萄酒合口味,每次都让人给斟满。一种甜美的快感已经传遍周身,热乎乎的,从腹部上头冲到四肢,浸透全身。他感到通体舒坦,觉得生活、思想、躯体和灵魂无不舒坦。

他产生了欲望,要开口说话,要引人注意,要别人倾听并欣赏他,就像这些人一样,一字一句都令人咂摸滋味。

这工夫,聊天还持续不断,天南海北,各种想法相混杂,只要谁讲一句话,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就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上。总之,当天的大事件都过了一遍,顺便又涉及千百个问题,最后又兜回到莫莱勒先生就阿尔及利亚殖民化问题提出的重大质问。

在两道菜之间,华尔特先生也开了几个玩笑,表明他思想多疑而粗俗。弗雷吉埃介绍了他次日要发表的文章。雅克·里瓦乐主张在殖民地搞军人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在那里服役三十年以上的所有军官。“用这种办法,就能建起一个强有力的社会,”他说道,“因为,他们早就熟悉并热爱那个地方,也懂得当地语言,通晓那里所有的重大问题,而换了新去的人,必然处处碰壁。”

诺尔贝·德·瓦莱纳打断他的话:“不错……他们精通一切,就是不懂农业。他们会讲阿拉伯语,但是不知道如何栽甜菜,如何种小麦。他们甚至精通剑术,但是对如何施肥却很外行。恰恰相反,这个新国家应当向所有人敞开大门。聪明人会在那里站住脚,其他人就得完蛋。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他说完,便有点冷场。大家都微笑。

乔治·杜洛华开口说话了,可是他一发声,自己先吓了一跳,就好像从来没有听见过自己讲话似的:“那里最缺乏的是良田。真正肥沃的土地非常昂贵,赶上法国本土了,而且全让非常富有的巴黎人作为投资买走了。真正的殖民,那些一贫如洗、因为饿肚皮而背井离乡的人,就全给扔到大沙漠里,那里没有水,寸草不生。”

所有人都注视他。他感到自己脸红了。华尔特先生问道:“先生,您了解阿尔及利亚?”

杜洛华回答:“是的,先生,我在那里待过两年零四个月,而且在三个省都住过。”

诺尔贝·德·瓦莱纳抛开了莫莱勒问题,突然向杜洛华问起他听一位军官讲过的一种风俗。那地方叫姆扎卜,是个阿拉伯小共和国,非常奇特,位于撒哈拉大沙漠的腹心,最酷热最干旱的地段。

杜洛华去姆扎卜游览过两次,于是,他谈起那里的奇风异俗:水同金子一样贵重,每个居民都必须承担各种公益服务,经商远比文明国家诚实。

杜洛华酒喝多了,谈兴大发,又一心要讨人欢心,便像吹牛一般夸夸其谈,讲述团队里的奇闻趣事、阿拉伯人的生活特点、战争历险,等等。他甚至想到几个极富色彩的词儿,来形容那片黄沙漫漫、烈日炎炎、一望无际的荒凉国度。

女士的目光全投在他身上。华尔特夫人慢声细语地说道:“您回忆的这些事,可以写成一组迷人的文章。”这时,华尔特从眼镜上面射出目光,打量这个年轻人,仿佛这样才能看清对方的面孔。打量菜肴时,他则从镜片下面看去。

弗雷吉埃立即抓住这个时机:“亲爱的老板,刚才我向您提起这位乔治·杜洛华先生,请求您聘用他帮我搞政治新闻栏。马朗波走了之后,要有紧急和机密的采访,我就一个人也派不出了,报纸因而也会受影响。”

华尔特老头儿开始认真对待了,他索性摘下眼镜,面对面端详,然后才说道:“毫无疑问,杜洛华先生有独特的见解。明天下午三点钟,他要是肯来同我谈谈,这件事我们就安排一下。”

他停了停,身子完全转向了年轻人,又说道:“不过,关于阿尔及利亚,您要马上写一小组妙文,就讲述您的回忆,也像刚才那样,将殖民化问题扯进来。这有现实意义,完全有现实意义,我敢肯定我们的读者会非常喜欢。可是您得抓紧。第一篇文章,明后天我就要,赶在议会辩论的时候,以便吊起公众的胃口。”

华尔特夫人也补充一句,她的一举一动,总摆出严肃优雅的姿态,一言一语,也总赋予垂青施惠的意味:“您不是有了个好标题——‘非洲猎奇记’?对不对,诺尔贝先生?”

老诗人大器晚成,自然藐视和畏惧后起之秀,他冷淡地答道:“对,标题是很精彩,但是行文要切题,这是最大的难点;切题,在音乐上就叫合调。”

弗雷吉埃夫人微笑着,以保护者和行家的目光,看了杜洛华一眼,分明是说:“你呀,肯定能成功。”德·玛海勒夫人已有好几次朝他转过身去,她那钻石耳坠不住地抖动,小水珠仿佛要脱落似的。

小女孩则表情严肃,老老实实待在那儿,头埋在餐盘里。

仆人拿着约翰内斯堡葡萄酒,围着餐桌转圈斟入蓝色杯中。弗雷吉埃举杯向华尔特先生祝酒:“为《法兰西生活报》长盛不衰干杯!”

人人都向微笑的老板点头致敬。杜洛华踌躇满志,举杯一饮而尽。此时此刻看那劲头,就是一大桶酒,他也能喝光,再有一头牛,他也能吞下去,哪怕遇到一头狮子,他也能将它扼死。他感到周身有超人的力量,心中有战无不胜的决心和无限的希望。现在,他在这些人中间,就像在家里一样随便了。他在这里站住了脚,赢得了地位。他怀着新的自信,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停留,而且第一次斗胆对邻座的女郎说话:“夫人,我从未见过您这样美的耳坠。”

她转过身来,冲他微笑道:“这是我自己的主意,把钻石这样吊下来,只用一根细线。特别像颗露珠,对不对?”

杜洛华忘乎所以,又低声说了一句:“非常迷人……不过,耳朵也为这耳坠生辉呀。”

讲了一句蠢话,他这样大胆,真是又羞愧又心悸。然而,她却感激地瞥了他一眼,女人这种明亮的眼神能直透人的心扉。

杜洛华转过头的时候,又碰到弗雷吉埃夫人的目光,他从那始终和善的眼神中,看出一种更明显的喜悦、一种慧黠和鼓励。

现在,所有男士都同时讲话,一个个摇头晃脑,粗声大气,讨论建造地铁的庞大计划。每个人都有满腹牢骚要发,抱怨巴黎的交通如何缓慢、有轨电车如何不便、公共汽车如何讨厌、出租马车车夫如何粗鲁,等等,直到吃完餐后甜食,这个话题才算谈完。

大家离开餐室,又去喝咖啡。杜洛华开玩笑似的将胳膊递给小女孩。她却神情严肃,向他道谢,并踮起脚,将手插进这位邻座男士的肘弯里。

他走进客厅,再次产生进入花房的感觉,只见屋内四角摆着盆栽的高大棕榈树,华美的叶子展开,伸向天花棚,再扩散成喷泉状。

壁炉两侧的橡胶树,树干像圆柱一般,墨绿的长叶层层叠叠。钢琴上方有两株不知名的小灌木,树冠圆圆的,鲜花盛开,一株深粉,一株雪白,实在太美了,看上去不像真的,仿佛是假花。

空气清新,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究竟是什么香味,说不清也道不明。

杜洛华心中安稳多了,便注意观察这套住房。屋子并不很大,除了木本植物,再也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陈设,也没有什么耀眼的鲜艳色彩。然而,人待在里面就觉得很自在,有一种宁静休憩之感,有一种温馨愉悦的氛围,周身都仿佛受到爱抚。

墙上镶的壁布是旧料子,呈淡紫色,缀满苍蝇大小的丝绒小黄花。

房门上垂挂的门帘,有的是蓝灰布,有的是军黄布,上面用红丝线绣了几株石竹花。座椅大小不同,形状各异,随意摆放,有长椅、宽大的和小巧的扶手椅、软墩和小圆凳,全都包着路易十六时期的锦缎,或乌得勒支[2]丝绒,图案为奶油底色衬出的红石榴。“杜洛华先生,您喝咖啡吗?”

弗雷吉埃夫人嘴唇始终挂着友好的微笑,递给他满满一杯。“好的,夫人,谢谢。”

他接过杯子,又拿起银夹子,俯下身去,正极度紧张,要从小女孩捧着的糖罐夹方糖时,忽听这位少妇悄声对他说:“您要去恭维恭维华尔特夫人。”

未待他应声,少妇就走开了。

他怕将咖啡洒在地毯上,先喝下去,等神经放松了,才设法接近他那位新老板的夫人,找机会同她攀谈。

忽然,他发现华尔特夫人手中的杯子空了,而她离桌子又远,不知放在哪儿,于是,他就急忙冲过去:“劳驾,夫人,把杯子给我吧。”“谢谢,先生。”

他拿起杯子,反身又回来:“夫人,您大概不知道,我在那遥远的大沙漠里,《法兰西生活报》陪伴我度过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在法国本土之外,这的确是唯一能看到的报纸,因为,比起文学性、趣味性,它胜过所有报纸,还不那么单调,什么内容都有。”

华尔特夫人微笑着,虽不经意又善气迎人,她口气严肃地答道:“这种类型的报纸正迎合新的需要,华尔特先生费了很大周折,才创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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