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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8 14: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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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晨

出版社: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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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影

盗影试读:

第一章

离开地铁站后,吴忧拨开拥挤的人群,走上一条偏僻的小路。

这是一条近路,知道的人并不多。往东再走上十分钟,就进入了老城区的范围。由于房屋拆迁,不少居民离开了这里,这块区域也没了往日的喧嚣。随着周边行人渐少,他原本忐忑的心情也平静了不少。

从外观上看,这些老式房屋显得又旧又脏,事实也是如此,每到夏日,便蟑螂老鼠横行,卫生条件非常之差。尽管一直有传闻要拆迁,可近期却一直没有动静,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轮到吴忧。不过要是说心里话,拆不拆迁他其实并没那么在意,在这儿住了二十多年,早习惯了这里的一切,若真让他换个陌生的环境,恐怕夜里都睡不安稳。

有点口渴,吴忧拐进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瓶矿泉水。付完钱,他站在门口,拧开瓶盖对着嘴喝,眼睛去看挂在墙上的时钟。

没想到已经六点了。

由于一整日在外游荡,吴忧对时间完全没有概念。

是啊,像他这样的无业青年,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了。从外表看,吴忧虽算不上玉树临风,但也算仪表堂堂。可谁又会想到,这样一位大好青年,会大学中途辍学,连一份体面的工作都找不到呢?

想到此处,吴忧用力把空瓶子丢进垃圾桶,迈开大步继续朝家的方向走去。

其实令他心情不爽的,还不止这一件。

就刚才,下地铁后,他遇见了大学同学凌伟。

是凌伟先喊了他的名字。他坐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奔驰E级轿车内,用惊讶的眼神打量着吴忧。两个人互相寒暄了几句,吴忧便离开了。

际遇不同,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听其他同学说,凌伟如愿以偿当上了律师,进了一家知名的事务所。这几年打赢了几场重要的官司,声望在圈内传渐渐传开,事业扶摇直上。

念书的时候,他们两个曾是整日厮混在一起的好友。宿舍里,他们的床铺也紧紧挨在一起,晚上总有说不完的话。吴忧本以为,他们可以永远是朋友。可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一切都改变了。而现在,他们之间,有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次偶遇,使得他们都有些窘迫。

毕竟,吴忧如何也想不到,好兄弟爱上同一个女人,这种狗血的剧情,竟然真的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算了,反正也是巧合。但愿这辈子再也别见到他。”

吴忧心里默默地想。

他匆匆跑上楼。原本脆弱的楼梯被他这么一踩,便发出难听的吱吱声,仿佛随时会垮。

上到二楼,他掏出钥匙开锁。门一开,一股霉味便扑鼻而来。

这是一间两居室的屋子,给人乱糟糟的感觉。地上还有不少空饮料瓶和吃剩的盒饭,就这么散落在地板上,也不收拾。几日前在网上看到日本宅男的屋子,也似他这般,吴忧便感到十分亲切。这算自暴自弃吗?他自问过。又或许,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吧!

刚一踏进屋,吴忧便迫不及待地把外套内侧袋里的东西放在床上。

五部手机,三个钱包,还有若干首饰。

很明显,这些东西,都是他顺手牵羊偷来的。

回忆起来,吴忧是在半年前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当然,和普通的扒手不同的是,他只单独一个人干。没有任何组织,没有固定地点,上哪儿偷哪儿。他也知道,一般扒手是有地域性的,每块地方都有固定的组织。

他还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书里说,扒手之间互称“匠人”或者“钳工”,把掏包叫做“背壳子”,就连上下口袋都有专门的叫法,具体吴忧也记不清了。

总之,他认为自己并不是罪犯,只是顺手牵羊,糊口而已。为了过自己这关,他不停说服自己,世界上中有很多劫富济贫的侠盗,比如亚森·罗宾,比如说楚留香。

他对偷来的东西兴趣不大,丢在床上,也不多瞧一眼,总之能换钱就行。也许是走了一天,累了,他往床上一躺,鞋子也不脱。

不脱鞋就上床,如果妈妈还在,一定会责备他。

可是妈妈早就不在了。不止如此,吴忧的爸爸也没了。

直到现在还能记起,那是一个大雨滂泼的傍晚。雨水狠狠地冲刷着地面,偶尔闪电掠过,紧随其后的便是一阵轰隆声,仿佛盘古挥舞着斧子,正在开天辟地。

第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他手里握着听筒,怔怔发呆。

以前他听别人说,人真正伤心痛苦的时候,是一句话都讲不出的,那个时候吴忧才真正体会到这种感觉。他可真是一句话都讲不出,甚至不明白,这一切是梦还是现实。

父母去探望爷爷,回家的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

在下高架后,遭遇了一辆因行驶速度过快而侧翻的集装箱卡车,巨型卡车将出租车压在了下面,车内三人,包括他的父母,均当场死亡。

双亲的去世给吴忧带来的冲击,可以说是毁灭性的。

毕竟在那个时候,他才二十出头,只是一个大学新生。忽然间,他觉得这个世界是陌生的,所有的一切竟会因父母的死,变得如此不同。亲戚们的冷漠更是让身心疲惫的吴忧对人性彻底绝望。他明白,本来就不该期望别人给予你帮助,你落难的时候,全世界只会嘲笑你。

于是,他想退学,去寻找生活的意义。

当然,吴忧退学的举动,几乎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就连住同一个寝室,平时最要好的凌伟都和他吵翻了。“你这个决定,将会是你这一辈子,做得最愚蠢的决定。”

他还记得凌伟当时是这么说的。

可他心里一点儿也不在乎。

学校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人值得他留恋的,即使是最好兄弟,之后也因为某些原因而反目成仇。退学之后的三年内,他几乎花完了父母所有的积蓄。眼看着大学同学一个个踏上了工作岗位,开始各自的事业。而他,依旧一事无成。

不仅如此,最后,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

但叛逆的吴忧由于经济上的窘境,促使他走上了一条极端的道路。

哼了半首曲子,吴忧突然从床上爬起,怔怔看着这些“战利品”。他从中挑出一部崭新的手机,是黑色的最新款的iPhone。他一头栽回床上,把玩起这部手机来。流线型的机身和闪亮的屏幕使得他越看越喜欢。

他从裤袋中掏出自己那部破旧的iPhone,将SIM卡取出,重新装在新手机上。

这部手机原来的主人,并没有设置开机密码,通讯录上也没记录任何人的名字,手机里面更是没安装任何APP。换句话说,这是一部全新的手机。

对于他来说,这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当他把手机连接在电脑上的时候,吴忧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这部看上去没人使用过的iPhone,竟然还存放着六部MOV格式的视频影片。

原来一部崭新的手机,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之前手机主的SIM卡,但竟然会有电影视频,可真是奇了!这视频到底是什么呢?这勾起了吴忧的好奇心。这部手机明显刚买来没多久,甚至没怎么使用过。

手机里没有APP、游戏、没有照片、没有音乐、连通话记录都是空的,却凭空多出来六个视频,实在是不合常理。

吴忧发挥想象力,幻想着会是什么样的视频。

朋友间嬉戏?还是情侣之间的自拍?或者是不小心按错拍成的视频?任何能被吴忧想到的情景,几乎都在他脑子里过了个遍。最后,他还是放弃胡乱猜测,拿起iPhone,点开了第一个视频。

瞎猜没用,还是直接看比较好。

视频打开后,吴忧发现光线太暗,屏幕太小,有些看不清。索性将视频复制到台式电脑上,然后用视频软件放大播放。

第一个视频拍得很模糊,时间也很短,大约只持续了几秒钟。画面中一片漆黑,唯一能看到的只有一块白色的东西。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块泛着白光的四边形物体。具体是什么,光是看这几秒钟,吴忧还真是吃不准。

接下来的视频,也是这样。那块白色的发光物在画面上不停地上下抖动,应该是拍摄视频的人自己手在抖。这种画面,让他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恐怖片,讲一群学生进入森林寻找传说中的女巫,整部电影是模仿纪实片的形式拍摄的,画面抖动很厉害,看得他直想吐。

直到第三个视频,才让他看出了点苗头。

地上似乎躺着一个“人”。

之所以打上引号,是因为吴忧并不确定。虽然他努力辨别,但因为视频太过模糊,还是无法看清,只知道是个人形的东西,躺在那儿,具体是什么现在还不清楚。画面还是在抖动,不一会儿,第三个视频的时间也到了。

——这到底是什么鬼?

吴忧在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这次的画质要比前几次都好,可能是因为在拍摄时打开了闪光灯。画面刚开始还是一片黑,但随着镜头的移动,光线越来越明亮了。

就在这个时候,画面中突然闪出一张脸!

吴忧差点叫出声来。

因为,那实在不像是张活人的面孔!

第二章

虽然才两秒钟不到,但他已经看出那是一张女人的脸,而且是一个容貌秀丽的女人。

可原本让人赏心悦目的面容,如今却蒙上了一层死亡的阴影。因为一个活着的人,无论如何化妆打扮,都无法使脸上的皮肤如此惨白,甚至白里透着青色。

这是死人才会有的颜色,而她的表情,也是只有死人才会有的表情。

镜头从她脸上扫过,然后往下拍。更让吴忧惊讶的事还在后面,这个女人浑身上下竟然一丝不挂,赤身裸体的展露在他的眼前。

恐惧感爬满了吴忧全身。

更恐怖的是,拍摄者竟然掏出一把利刃,往尸身上割。

分尸!

吴忧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才忍住想呕吐的冲动,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可就在这个时候,第四个视频完结了。分尸的过程,他没有全程目睹。

接下去发生的事情也有些奇怪。

第五个视频,那个正在拿手机拍摄的家伙,突然将手机放在了桌上,这样使整个画面转了90°,之后,那人用蛇皮袋将血淋淋的尸块,尽数装了进去。可惜光线太暗,吴忧有些看不清。视频到此结束,时长三分五十二秒。

虽然那人出现在了视频中,却只能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在那儿晃来晃去。至于脸长什么样,是男是女,根本无法分辨。

最后一个视频,画面又看不清了。吴忧勉强能辨认这是在户外拍摄的,而且是夜深人静的户外。那人将手机放置在一块突起的石块上,镜头对着地上挖出的大坑。

——可能要埋尸了!

吴忧这样想着。

果然,那个家伙出现在了画面中,然后费力地将蛇皮袋丢进坑里。出现在镜头里的“凶手”,浑身上下都穿着黑色的衣物,脸都用墨镜与口罩遮挡,根本瞧不见他的模样。

把尸体丢进坑里面后,视频就结束了。

凶手为什么不填完坑后,再停止手机拍摄呢?

既然杀人,为什么又要拍摄这么一组莫名其妙的视频呢?

难道还留下证据,让警察来抓自己?

这个凶手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了解惑,吴忧再次点开了那些视频,他把“杀人视频”从头至尾又仔细的看了一遍。

最后抛尸的那段视频,他反复观摩了六七遍,试图想找出抛尸地的具体位置。

可是画面质量太差,线索少得可怜。为了能把画面放大,吴忧只能将最后一个视频导入视频剪辑软件中。放大后的画质依旧很模糊,只能看见埋尸地点附近的一些建筑。当“凶手”离开土坑,准备朝放置手机处走来时,吴忧按下了暂停键。

没错,在一片树林后,有一间类似工厂的厂房,虽然厂门口的字异常模糊,但吴忧能够看清上面写着什么。

那是一家叫“港鑫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厂。

看周边的样貌,就知道这个地方一定不是在市区。凶手选择的抛尸地点,是在郊区的某个工厂边上。只要找到这家工厂,就能知道凶手的抛尸地点了。

——手机被盗,凶手一定很紧张吧?要是被他发现的话……

吴忧感觉自己背后已经湿了一片,出得都是冷汗。

假设凶手找上门来,自己决计不是他的对手,对方可是杀人犯啊!读书的时候,吴忧也曾和同学打架,可那种只是小打小闹,若是真的杀人魔来了,还能应付吗?应该会被凶手杀死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那么,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要不要报警?

吴忧想,如果去报警,被警察问及自己是如何得来这部手机的时候,怎么解释呢?难道和说,我是个小偷,可偷回来的手机视频中,竟然拍到了杀人的镜头?

这肯定不行,搞不好,警方还会怀疑杀死这个女人的凶手就是吴忧本人。

那怎么办?

删除手机里的杀人视频,然后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吴忧越想越觉得自己处境尴尬。

——会不会是电影片段?

想到这里,吴忧几乎要笑出声来!

对啊!为什么不能是电影片段呢?

这个视频,一定是某个吃饱了撑的家伙,制作的整人视频。还将画面故意弄得模糊,使视频看上去更有真实性。事情一定是这样的。这个社会,真敢动手杀人的罪犯已经很少了,还将自己犯罪证据用手机拍摄下来,这不是自投罗网么?傻子都不会这么做。

对于这件诡异的事件,吴忧只是单纯的将其认定为某人的恶作剧。

尽管在他的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事情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可他还是无法相信一起杀人事件的重要证据掌握在自己手中。

毕竟这听上去太像惊悚小说的情节,和现实生活相去太远。

又过了些日子,可能是两天,或者三天,吴忧自己也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那天雨下得很大,下得很密。这种天气实际上最适合他“工作”。因为大家都被大雨搞得心浮气躁,而且手上又带着雨具,使得他更容易得手。

但这天吴忧却没有出动寻觅“猎物”,而是懒洋洋地躺在家对面的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吃着菠萝包和奶茶。今天不知怎么搞的,就是没有心情“工作”,于是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好好休息休息。“哟,小吴啊,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跟吴忧搭话的男人,理着平头,皮肤黝黑。老客户都叫他强哥,是这家茶餐厅的老板。从他那不标准的普通话就能听出,他不是本地人。

强哥全名叫刘志强,从广东来这里做生意,已经六七年了,但普通话说得还是很糟糕。强哥和他的名字一样,虽然身高不过一米七,但身体非常强壮,据说曾经连过几年举重,因为右脚韧带撕裂便改行做了餐饮。由于他的本地人,于是便定居于此。

吴忧从前经常在他店里用餐,但自从双亲去世后,很久没有来过。

强哥拖了张椅子,坐在吴忧对面,随口道:“对了,你工作有没有着落?我听刘阿婆说,你最近一直早出晚归的,该不会在做什么坏事吧?”“别冤枉我啊,这些日子我可是跑了好多家公司面试,可人家都不录用我,我也没辙。强哥你也知道,现在这个社会,没有大学文凭,哪里找得到好工作?不对,即便有文凭,工作也很难找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那时候你自己硬要退学,拦都拦不住。”强哥举手让伙计再拿一笼叉烧包,对吴忧说,“免费赠你的。”“谢啦!不过退学这件事,也这不能怪我啊。你说那个时候我哪有心思好好念书啊?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要不我帮你想想办法?问问我几个朋友那里是不是缺人。要是实在不行,你来我店里打个工什么的,也行。”“谢谢,暂时还不需要。”吴忧接过伙计递来的蒸笼,放在自己面前。“你啊,就是一个字,懒!你爸妈还在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的!哎!”

吴忧想起,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最喜欢吃强哥店里的叉烧包。“你也说是以前了。父母不在了,世界也都变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吴忧心里某个地方痛了一下。

每当说起父母,那块地方总是会痛。他强迫自己不去谈起父母的事情,可面对街坊邻居,这个话题似乎不可避免。“唉!你啊,总是有自己的道理。”强哥苦笑着站起身,招呼客人去了。

可能是雨天的关系,今天店里的生意特别好,食客络绎不绝。强哥的茶餐厅大多做的都是回头客的生意,店里的食物做的地道,而且强哥性格不错,特别善于和别人沟通,嘻嘻哈哈从不计较,附近的居民也很喜欢来这里。

百无聊赖,吴忧随手拿起强哥放在桌上的报纸,读了起来。

娱乐版头条新闻是讲一对恩爱五年的明星夫妻闹离婚的故事。当事人双方似乎都没有站出来表态,而媒体却言之凿凿地评论两人孩子的归属问题,实在可笑。翻到体育版块,曼联最近联赛表现下滑,急需引援,加固中场的防线。看着那些熟悉球队的名字,吴忧忽然有些怀念小时候,半夜偷偷爬起来看球赛的日子。

新闻版大多都是些无聊之事。比如国家药监局首次在药品中查出塑化剂,正在加强监督检查、中央气象台提升暴雨预警,我国南方十二省区将有大到暴雨等,看到气象局的新闻,吴忧想,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

又翻了几页,吴忧身子陡然一震,手上翻报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吸引吴忧注意的,是一则寻人启事。

确切的说,是寻人启事上的那张照片。

照片上女孩看上去二十多岁,正对着镜头微笑,右手比着V字。

吴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女孩,正是吴忧手机视频中的那具“女尸”!

寻人启事上这样写道:

谭洁,22岁,身高170厘米,瓜子脸,身穿蓝色连衣裙。于6月9日离家,至今未归。本人若见到此启事,请尽快同家人联系。有知其下落者,请与上海××区××路×号谭永健联系,联系电话:1592347××××,定重重酬谢。

吴忧感觉天旋地转。

这个女孩名叫谭洁,失踪了好几天,家里人急了,便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而现在,全世界除了凶手以外,只有吴忧知道她死了,而且还知道埋尸的地点。

——要报警!

这是吴忧第一个想法,但是立刻被自己否决。

且不说警察会不会相信自己的证词,就是相信了,估计麻烦也一大堆。

这就等于承认自己犯了盗窃罪,而这部手机的价格,也足以令他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犯罪界限。要说真被抓了,怎么说也得拘留好几天,弄不好还会坐牢。

只要他不说,警察就查不到他头上,毕竟人不是他杀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动机。

怕就怕凶手找上门来讨手机,就麻烦了。

吴忧恐惧的,并不是凶手来取回手机,而是索命灭口。

难不成这则寻人启事,也是个恶作剧?如果真是恶作剧,那这家伙可真够下血本的。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失踪的女孩和视频里恶作剧的女孩长得很像。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抛尸地点亲自看一看,要真有尸体,说明手机视频所拍的一切都是真的。要是没有,那就是一场恶作剧。

吴忧觉得,自己要是不把这事儿搞清楚,可能晚上连觉都睡不好。所以必须去一次,眼见为实,无论如何总比胡乱猜测要好。

既然决定,那事不宜迟,今天晚上就去那个地方一探究竟!

临走之前,吴忧将谭永健的手机号记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章

刘惠珍从梦中惊醒之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用颤抖的手推醒正在睡梦中的老伴王福海。

虽然她的睡眠一直不好,几乎每天都是整晚失眠的状态,甚至出现过多次幻听,但这一次她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连推数下,王福海依旧是酣声如雷。刘慧珍有时候真佩服他,甚至有些羡慕,他们都是快六十岁的人了,这老家伙睡眠还是那么好,头一沾枕头就睡得着。只得掀开他的被子,用脚踢了踢他,轻声喊道:“老头子,你醒醒。”

王福海闭着眼睛应了一声,也不知是不是梦呓,翻了个身又睡去了。“别睡了,起来起来!”刘惠珍又推了他几把,王福海才缓缓睁开眼睛,嘴里含糊不清地问道:“怎么了?天亮了?”“天没亮,你起来,有事跟你说。”“天没亮有什么事?我看是你有病。”说着,王福海又闭上了眼睛。“你才有病!我听着外边有动静,好像有人,要不你去看看?”“我说老太婆,你这不没事找事么?”王福海半张着眼睛说道,“上个星期你也说外面有声音,我去看了,最后连鬼都瞧不见一个。你这失眠症伴有幻听,医生都说过了,你怎么还老跟自个儿过不去呢?天天晚上像是抓贼的警察一样,竖着耳朵睡觉,你这样要是能睡着,那反倒奇怪了!”

刘慧珍急道:“这次真是听见声音了,绝对不是幻听。好了好了,你就别跟我废话了,快披上衣服,出去看看!”

被逼无奈,王福海不清不愿地披上外套,手里抄了一根铁棍,出了房门。

这些日子,麻烦事就没消停过,王福海心想,总有一天得被这个疯婆子逼得去跳楼。

作为一个种了一辈子橘子的老橘农,辛苦了大半辈子,王福海觉得自己真是够倒霉的。远的不说,就说去年报纸上登得那则谣言,就把他还得够呛。报上说,有居民发现家中的橘子里有蛆虫。这则报道直接断了老王橘子的销路,愤怒的他还集结了一群橘侬围堵了那家报社,要求对方给个说法。最后警方介入,他们才慢慢散去。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那年王福海损失惨重。

另外一件让他头痛的事,就是老伴刘慧珍的失眠症。实际上,他一直怀疑其实妻子得的是精神病。要不是精神病,谁会整天晚上幻听呢?

夜凉如水,王福海踏出家门,不由的缩了缩脖子。他打开手电照路,右手持着铁棍往前走,四周漆黑一片。

目光所及,王福海并未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人物。他又围绕自家园子走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正当王福海想回房时,突然听见背后有动静。他慢慢的转过身,朝声源寻去,一步一步踩得很轻,生怕惊动了“那东西”,至少现在,他还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什么。越靠越近,当王福海走近橘园边上的时候,他瞥到了一个影子。

这一瞥让王福海的心悬到了嗓子口!

有个年轻人奋力挥舞着铲子,一把一把地朝大坑中埋土。在微弱月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恐怖,王福海甚至能看清那人额头的汗珠和其狰狞的表情。“你在干嘛!”

王福海的叫声很大,他想吓走对方,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想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

那人蓦地停下手上的动作,面色惊恐地看着王福海。他手里握着铁铲子,就这么举着,也不放下。

时间就像是被定格一样,两个人互相对峙着。

王福海年轻时当过兵,胆量自然不小,现在他缓过神来,胆子也大了不少:“你是什么人!在我橘园里做什么!”

与此同时,年轻人用尽全力将手里的铁铲朝王福海丢掷去,然后转身就跑。王福海早就及不上年轻时的身手,虽然侧过身子想躲,但还是被那铲子敲中肩膀,疼得他呲牙咧嘴。“你别跑!”

王福海一脚踢开铁铲,抄着铁棍追去。可毕竟年纪大了,才跑了一百米不到的距离,就气喘吁吁,步子也迈不开了。

他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一边往回走。他想看看那小偷到底在埋什么,或者是挖什么。如果坑里是赃款,自己是报警通知警方,拾金不昧,还是自己拿进口袋。左思右想,他决定要是金额低于一万以下,就交给警察。

回到橘园,老农王福海走到大土坑边上,用手电往里照。

坑里边可以看见蛇皮袋,但具体装着什么,老王不清楚。他用嘴咬住手电筒,费尽地将袋子拖出来,那袋子重的有些离谱。估计装的都是硬币,王福海想,不然怎么会这么沉。

拖着拖着,他发现袋口有些潮湿,并且伴随着一阵浓烈的腐臭味。他用手电一照才发现,整只右手掌心,竟然都变成了血红色!王福海似乎想到了什么,触电似地将袋子往边上一丢,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看得分明,从那蛇皮袋子中掉处的“东西”,是一只手。

一只早已腐烂的手。

第四章

发动汽车后,吴忧发现自己的T恤已被汗水浸透。他给自己点了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刚才逃跑的时候,动作要是再慢一点儿,可能就被抓住了。

握着方向盘的手有些颤抖,倒不是被那老头吓到,而是在橘树下,真埋有一袋子尸块。

当他挖出蛇皮袋的时候,就闻到一股恶臭了,像是一块被置放了数星期的死鱼肉。他屏住呼吸,用铁铲拨开袋口往里看。最后还是没有忍住,扶着边上一棵树,开始呕吐起来。

他从未见过如此残忍的画面,现在才知道,真实的尸体,要比好莱坞电影里的那些假道具,恶心一万倍!

驶入市区后,吴忧将车停在路边。他靠在驾驶座的椅背上,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他用手按住心脏的位置,仍感到惊魂未定。

谁会想到,手机视频里的一切,竟然是真的……

作为小偷,此刻的吴忧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倒霉的小偷了!

整个城市,有千千万万部手机,可像是命中注定般,他偏偏偷了这部。他也知道,人命关天,必须把手机亲自交到警局。警察要是问起来,就说是在路上捡来的。

吴忧又想,这毕竟是一件麻烦事,要是警察怀疑我,该怎么办?他们要是把小偷和杀人犯划等号,那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

索性别多管闲事,就当不知道,手机随便找个地儿扔了也行。

经过一番天人交战,吴忧还是下了决心,不再理会这起杀人事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被害人妹妹,你就原谅我吧!毕竟我也是个不法分子,是警察打击的对象。目前为止,我还不想被抓。你的尸体应该被发现了,警方会替你抓到凶手,将他绳之以法的!请你不要怪我,更不要来纠缠我,要报复就去找杀死你的凶手!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吴忧双手合十,祈祷死者的鬼魂放过他。

完毕后,他下车去便利店买了一罐冰咖啡,喝了两口,定了定神。首先要做的,是把SIM卡取出,把这部iPhone找个没人的地方丢了。但他转念一想,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警察如果利用手机恢复数据的话怎么办?干脆拿块石头,把手机砸个粉碎,任你再发达的技术也恢复不了。

决定后,吴忧便伸手在口袋里寻手机。

一摸之下,吴忧整颗心直接吊了起来。

——手机没了!

豆大的汗珠沿着吴忧的脸颊滑落下来,他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双手不停地在口袋中翻找手机。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人一刀插进心脏,整个人都懵了。吴忧开始浑身发抖,他不明白是因为天气太凉的缘故,还是出于绝望。

无论如何,手机不见了是事实。

而且,绝不可能是掉在家里,他明明记得自己在路上还用过这部手机。他打开车门,在驾驶座附近寻找,还是一无所获。

既然如此,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手机掉在了埋尸现场!

他立刻跃上驾驶座,发动引擎。现在必须抢在警察来之前赶到那里,或许还能找回手机。吴忧知道,这种几率小得可怜,但摆在他面前就只有这一条路了。“希望那个老果农别报警!甚至别发现那袋尸体!”

尽管这么想,可他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逃跑的时候,吴忧把铲子丢向老头,身边的土坑也没有填上。只要老头不瞎,总会注意到这突兀的大坑,并且好奇吴忧在埋些什么玩意儿。搞不好,他还以为是什么宝藏呢。

开车路过目的地时,吴忧总算死心了。那棵橘树周围,立着不少身穿黑色制服的刑警,路边停靠着两辆警车。在红蓝色灯光的闪烁下,吴忧突然有种幻觉,以为自己把车开进了哪部刑侦电视剧的拍摄现场,可能不一会儿,那堆人里便会钻出一个明星,轮流给周围的群众演员签名。

他放慢车速,把脸贴近窗户,好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一些。

刚才吓唬自己的老头,正在和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老刑警说着什么。不用亲自听见,从他手舞足蹈的模样,吴忧就可以猜到几分。他又看到,那老刑警手中证物袋里装的,就是他那台iphone手机。他顿时浑身发软,希望像肥皂泡一样无情的破灭,似乎从未存在过。

就在这时,那老刑警突然转过头,朝吴忧这边看了一眼。

吴忧忙踩下油门,让车消失在他的视线中。那个刑警肯定感觉到了,一辆轿车突然低速行驶,必定在观察些什么。他生怕警车从后面追赶上来。不过吴忧的担心是多余的,那位老刑警可没他考虑的这么多。至多以为是个好管闲事的司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看看远处发生了什么事。

夜色茫茫,前方的路似乎无边无际。

——这下完了,彻底完了。

吴忧只恨自己太蠢,怪自己多管闲事,来搅这潭浑水。现在引火烧身,后悔也来不及了。

那群警察肯定会利用手机里的SIM卡,查到吴忧的身份,这方面,他们确实很有效率。现在去警局自首,那就不是盗窃罪这么简单了,搞不好连杀人案都算在吴忧头上。

或许他们已经这么做了。

他想起了从前在报纸上看来的一则报道,警方怀疑丈夫杀死了妻子,于是连夜审讯,并在他家的后院挖出了骸骨。法院判决了丈夫死刑。若干年后,那位“被杀死”的妻子竟然“死而复生”,回到了原来的村子,丈夫竟然被枪决了,让她痛苦不堪。

原来,自己只是厌倦了婚姻生活,去了别的城市独自过了几年,她回来想和丈夫重新开始,没想到却阴阳相隔。

这让吴忧对刑警极度不信任。他想,要是现在回去自首,可能就会被判死刑。他还年轻,才二十出头,他不想死。

——既然如此,就逃命吧!等抓住真正凶手后,我再回来!

吴忧比谁都了解生命的可贵,他经历了太多死亡,承受了太多同龄人无法想象的劫难。他知道,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他将从强哥这里借来的汽车,开回了他家。然后找了路边的电话亭,拨通了强哥的手机。等了足足三十秒,电话才接起。吴忧听见话筒那边传来的哈欠声,看来强哥正在睡觉。“车停在店门口,车钥匙我藏进了你店铺毯子下。强哥,你自己来拿吧。”吴忧直奔主题,“我这边出了点事,不能替你送回来了。”

强哥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劲,追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吴忧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其余什么都没讲。他不想强哥牵扯进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现在在哪儿?我过来!”“别,你别来。”“那你说,出了什么事,别急,能帮的我一定帮!”

吴忧低下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喂?喂?”“强哥……”“恩,我在听。”“强哥,我没杀人,你要相信我。”

吴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他能想象强哥一脸诧异的表情,甚至连眉毛扬起的弧度他都能猜到。他也知道,强哥一定会相信他的为人。

走出电话亭,吴忧靠在路边的栏杆上,头脑一片混沌。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以至于让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有个陌生女人被杀,凶手用手机拍下了杀人经过,自己又这么倒霉,偷走了凶手的手机。这还不够,处于该死的好奇心,他还去了埋尸现场查看,正巧被橘园的老农发现。溜走之后,他发现那台存有他通讯信息的手机,竟然落在了那里,还被警察当做证物收了起来。

这样跌宕起伏的情节,如果将这一连串怪事写下来,绝对可以拍成一部悬疑惊悚电影。

无论多么不真实,可事情就是发生了,切切实实的发生在他的身上。

吴忧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出了事就必须面对,逃避是没用的。他想,就目前来说,家肯定是回不了了,幸好身边还带了一些钱,够他在外边撑一阵。就怕警方发布通缉令,在这座人口如此密集的城市,想要不被抓住简直比登天还难。

更要命的是,吴忧一点都想不起这部手机原来主人的模样了。

在拥挤的地铁车厢内,他只是本能的用手去触碰和夹取财物。他的手伸进别人的口袋,至于那个人是谁,他毫不关心。现在吴忧回想起来,背后都会冷汗淋漓——他曾离杀人魔这么近,还斗胆窃取他的财务。

他努力回忆那天的情形,勉强记得手机的主人,从背影看去像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先生。

除此以外,再也记不起任何关于凶手的事了。

吴忧从烟盒中抽出一支烟,手指没夹稳,掉在了地上。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正在颤抖。确切的说,他浑身战栗不已。

最坏的打算是,除了警方通缉他以外,那个被盗手机的杀人凶手,也一样会追杀吴忧。

他一定误认为吴忧见了他的真容。

若真是这样,可谓是倒霉透顶了。腹背受敌,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吴忧咬了咬牙。既然无路可走,不如放手一搏。在警察和凶手尚未找到他前,自己动手抓住杀人犯!

只要杀人凶手供认罪行,他就会被判无罪。

要是想活下去,这是唯一的办法。

第五章

第二人民医院的门诊大厅挤满了前来求医的人们,无论是收费处还是挂号处,都排起了长龙。不时还有病患因插队引起口角纠纷,互相责骂起来,若不是保安及时制止,很有可能上升到肢体冲突。

高远程好不容易找到一名导医,明白了病房区的具体位置,便穿过人群上了电梯。

老徐得的是急性肺炎,连着好几天高烧不退,还是不肯去医院就医。最后高到四十二度,实在抗不下去,才被高远程押着来到急诊。主治医师问诊后,臭骂一顿,说命都没了,还想着工作呢?接着开了几副药,并还要求住院观察。可局里麻烦事一堆,他怎么也放心不下,硬要回去工作。

作为刑侦大队的队长,徐建国的敬业精神一直是大家的榜样。虽然到了快退休的年纪,但办起案子来,和年轻人一样拼。下属们都劝他:“等养好了病,有你忙的,还差这几天?”但老徐是个固执的人,还说什么医生的话听不得,尽吓唬人。最后还是高远程提了一个建议,说有什么棘手的事他负责第一时间通知老徐,他就当跑腿的。老徐这才答应住院观察几天。

为了遵守承诺,今天一早高远程便来到医院,把昨晚案件的资料带给老徐。

推开门,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刺激着高远程的鼻腔。这是医院病房独有的气味。

他看见一头灰发的徐建国正坐在病床上,正在读一份报纸。

老徐的妻子接过高远程递来的水果篮子,朝他点了点头,道:“这么客气干啥?你们聊,我出去买点东西。”说着便出了病房,顺手带上了门。

见到高远程进了屋,老徐立刻喜笑颜开,道:“小高,你可来了哈。东西带来了没?”“瞧你急的。”高远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沓资料,丢给了老徐,“病怎么样?”“没事,你看我不是生龙活虎的吗?”“徐队,我知道你不服老,但也要悠着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徐建国没理会他,低着头,仔仔细细地看完那沓案件资料,沉吟片刻,问道:“这个女孩儿失踪之前,他家里人有没有发现什么反常的行为?”

姜还是老的辣,老徐第一个问题就直指重点。“没有,这个叫谭洁的女孩经常夜不归宿,父母也就都习惯了。只是这次有点奇怪,连续好几天没有和家里联系,他哥哥感到事情有点不对劲,就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据他哥哥谭永健所说,虽然妹妹喜欢在外边瞎混,可像这次连续数天没有和家人联系的情况,从前未曾有过。而且,那些与谭洁厮混的人,大多都是没有工作的社会青年,都是些小混混,所以谭永健很担心妹妹的安危。”

高远程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正是老徐妻子刚才的位置。

徐建国看着资料,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他们是龙凤胎?”

高远程点头,道:“啊,是的。但很奇怪,按道理说龙凤胎的长相应该很相似,可我看谭永健和谭洁一点儿也不像。”“对了,关于这个嫌疑人,你了解到些什么?”

又翻了几页,徐建国把资料丢在一边。“这人名字叫吴忧,在学校里表现不差,也考上了大学。他父母因车祸去世后,他就退了学,也没有去工作,只是待业在家。我们去过他家,搜出了不少赃物。他家中光是手机就有好几部,应该都是盗窃所得。我们现在初步认定他是一名惯偷。”“原来是个小偷啊。”“而且警觉性极高,现在不知所踪,根本找不到他。”

徐建国皱起眉头:“既然是埋尸时被人发现,手机又掉落在了现场,他知道身份败露,自然不会出现了。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我看这小子能躲多久。”“那个……”高远程欲言又止。“怎么了?”“那个,你觉得这个吴忧,是不是杀死谭洁的真凶?”“应该八九不离十。就算不是,这人也必定与此案脱不了干系。要不是他杀的人,那他躲什么?”徐建国指了指床头柜的茶杯,“拿给我。”“会不会是因为某些原因让他不能报警,比如说手机视频是别人传给他的,又或者那台掉落在现场的手机根本不是他的,视频也是别人拍下的呢?他是一个小偷,偷窃到的手机里有杀人者留下的视频,也是有这个可能性的。”

高远程双手将茶杯递给徐建国。

徐建国喝了口热茶,语重心长道:“远程啊,我知道你很聪明,很能干。可是,我必须要告诉你,真实的案件不比推理小说,哪儿来这么多巧合呢。要是那杀人视频不是他拍下的,那具尸体他怎么搞来的?为什么要替别人埋尸灭迹呢?根本没有理由这么做的嘛!”

高远程答不上来。“我当警察怎么说也有二十几年了,我的话你还是要听听的。我们虽然是上下级关系,可我一直把你当儿子一样看待。你善于发现案子的疑点,这是好事,可是不能让一点点不寻常的事,全盘否定之前的推理啊。”“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恩,这样最好。”老徐又露出了笑容,“对了,小高,你还是单身吧?”

高远程没料到徐建国突然问这个问题,呆了一下,忙应道:“啊,是,是的。”“今年也有三十了吧?”“是的。”“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不去找个女孩儿谈谈恋爱?”“我暂时没那个想法。目前只想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工作上。”

高远程对这个话题毫无兴趣,甚至有点厌烦。“怎么可以没想法?这事你得抓紧。古人说,成家立业,先成家再立业嘛。下班时间,还是可以和女孩们约约会,看看电影的嘛。实在不行,我就忍痛割爱,把我侄女介绍给你认识?你别笑,我侄女可优秀了,去年刚回国,在美国念的硕士,不错吧?”“您就别开我玩笑了。”

徐建国见高远程一脸狼狈,便哈哈大笑起来,不再难为他。

其实高远程长得不错,身高挺拔,肩膀宽阔,面目俊朗,举手投足间也颇有绅士风度。在求学时期,他也曾经喜欢过别人。那是高中的时候,隔壁班级的一个女孩,也曾让他心动不已。高远程暗恋了她三年,每次都远远地看着,觉得她一颦一笑千金重,但内敛的性格让他将这份爱意深埋在了心底。

近几年,高远程接连破获了几宗大案,令不少同僚刮目相看,也得到了不少嘉奖,年纪轻轻,便已被擢升刑侦大队中队长。对于感情方面的事情,内心自然看淡不少。同僚们都戏称他为“神探”或“叶探长”,高远程也只当玩笑,一笑置之,不去理会。

将近十二点的时候,高远程向徐建国告辞,出了医院。他准备先找一个地方解决午饭问题,然后再回警局。

医院附近餐饮店很少,只有几家中式和西式的快餐店。没其他选择,高远程走进了一家售卖日式定食的专门店。他对快餐没兴趣,读书那会儿吃了太多,现在闻着味儿就反胃。中式快餐店的人又太多,不少上了年纪的阿姨阿伯吃不惯西式快餐,都选择这里。

坐下后,他迅速扫了一眼菜单,要了一份鳗鱼盖饭定食套餐。对于吃,高远程一直不太讲究,能充饥就行,待会儿还得回去干活呢。

定食很快就端了上来,高远程一边吃着饭,一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翻看着最近关于这起失踪案的新闻。网络上已经有不少好事者开始猜测吴忧的去向,特别是通缉令发布后,闹得人心惶惶,谁都怕这个“分尸狂魔”出现在自己身边。

邻桌似乎有人坐下,他侧过头看了看,是一位靓丽的女孩,看上去二十岁出头。

这一瞥,让高远程终生难忘。

这是一张熟悉的脸,是他曾经暗恋过三年的女孩。

毕业之后,他曾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她了。可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数年之后,他们竟然会在这里重聚。只是那个女孩根本不认识高远程。那女孩或许会觉得他面善,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是陌生人而已,连老同学都算不上。是啊,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高远程心头涌起一种奇特的感觉,像是在平静海面掀起的巨浪,拍打着他的心。

高远程假装埋头吃饭,其实在偷偷看她。

那是张十分标致的脸庞,奇怪的是,她的脸上,似乎带着一股淡淡的忧愁。这么说虽然毫无根据,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高远程看着她,视线像是被锁住一般,移不开。直到那女孩侧过脸,高远程才假装若无其事的望向别处。为了掩饰慌乱,他往嘴里不停塞着米饭。

正当高远程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时,那女孩接了个电话,立刻面色大变。高远程似乎听见她说了三次“怎么可能”。挂断电话后,女孩便急匆匆地走出了餐厅,连单都没点。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高远程感到有些落寞。他又苦笑了一下,似在嘲讽自己。

如果刚才和她说句话,那该多好?

可恶的懦弱!

高远程痛恨自己的性格,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终其一生改变不了自己的个性。而高远程就属于这类人。

正当他拿起纸杯喝完最后一口饮料,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人叫了他的名字。

高远程抬起头,目光撞上了一位身穿料理店员工制服的年轻男子。刚开始高远程并没有认出他是谁,细看下才恍然道:“李健!你是李健吧!”“高远程,听说你当警察了,了不起啊!”名叫李健的男子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很爽朗。可能是他身材微胖的关系,样子看上去很和蔼。“哎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在这里工作?”“恩,我念高中的时候就在餐厅打工了,毕业后大学没考上。你知道我的,没什么心思念书,就直接参加工作了。”“这样啊,我们初中毕业就一直没联系了吧?”“是啊,前几次初中同学聚会你也没来参加。是不是警察工作特别忙?”“挺忙的。”高远程淡淡道。

李健挑了个空位坐下,一脸灿烂道:“有出息!能完成儿时的梦想,真是不容易。想当年你跟我说要做警察,我还笑话你呢。”“呵呵,我记得。你说像我这种胆小如鼠的人,怎么可能当上警察。”“不过我一直觉得你挺聪明的,这是真心话。你还记得我们班王君钱包被偷的那件事吧,最后还是你替他找到的。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你特有当侦探的天赋,就是胆子小了点。”

这回换高远程大笑了:“那个时候我哪儿赶得上你们胆大啊!你和李强经常去和其他班级的同学打群架,我不去你们还笑话我,说我没胆量。话说回来,我那个时候还真羡慕你们,可我的个性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这么一个人。打架不适合我。”“哎,这些事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没想到转眼我们都奔三了。”李健感慨万千。

高远程突然想起初中时的自己,整天混混沌沌,生活没有理想。那个时候,他只想当一名公安干警,维护社会治安。这是他从小到大的理想和信念。他梦想穿上警队的制服,锄强扶弱。而今梦想成真,但他似乎早已失去了当初那份感动。有时候他甚至这么想——梦想假如没有实现,一直留在心里,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在人生中,把每一个坑都填满,是不是会失去活下去的动力呢?“对了,你是警察,我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李健突然表情严肃地问道。“啊?”高远程不由警觉起来,“什么事啊?”

李健似乎有些犹豫,在确定身边没人的情况下,低声说道:“这事情说来话长,简而言之,我女朋友的父亲这些天失踪了。”

高远程感到有些好笑。在这座城市,每时每刻都有人失踪。大多都是赌气离家出走,没有主动联系亲属的。只有极少的人,是被罪犯绑架谋杀。他让李健不要太过紧张,让他的女友再耐心等待几天。“这事没那么简单。”李健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的回答让高远程来了兴趣,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李健紧张道:“这儿说话不方便,这样吧,你挑个日子来我家一趟,就当叙旧。整件事情太复杂了,我也转述不清楚,让我女友直接跟你说。”“那我是以什么身份来你家呢?警察?还是朋友?”

李健想了想,说:“还是以朋友的身份吧。毕竟你是刑警,经手办理的案子也不少,我们想听听你的意见。这事我们不敢直接报警……总之,你来了再说吧。”

依高远程对李健的了解,他绝对不会开这种玩笑,恐怕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高远程点点头,说道:“好,我答应你。等我手头的事忙完了,就去找你。”“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李健说完,便站起身来,“这可是说好了啊,我在家里等你。”“知道啦,我一定来。”

说完这句话,高远程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

内心深处仿佛有种声音告诉他,李健女友的父亲失踪的案子,与昨晚的碎尸命案,有着莫大的关联。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自己也搞不懂。

最后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是对的。

只可惜当时他并没有在意,错过了这个破案的绝佳机会。

第六章

吴忧压低帽檐,在路边的书报亭买了份当天的报纸。

警察的速度果然很快,他看见自己的名字和相貌被印在了报纸上。他怎么也想不起登在报纸上的这张一寸照是什么时候拍摄的。可能是高考前夕,或者刚进大学的那个时间段。还真是记不得了。照片上的吴忧傻呵呵地笑着,咧开嘴,露出一片白花花的牙齿。过去的笑容似乎刺伤了此刻的吴忧,他愤怒的将报纸揉成一团,狠狠丢在地上。

此刻,有一位牵着狗,正路过他身边的老者侧脸瞪了吴忧一眼,目光略带责备,似乎在埋怨他没有社会公德。

吴忧怕那老头找茬。万一两人在大街上争执起来,让人认出自己就麻烦了,于是弯身捡起报纸,悻悻而去。那老头见他知错能改,也就罢了。摇了摇头,仿佛叹息现下年轻人素质太差,然后牵着狗走开。

虽然吴忧满腔的愤恨无处宣泄,但他知道,特殊时期他必须要克制住脾气。

他又走了几步,他在公园门口的石凳上坐下,翻开那团褶皱不堪的报纸。他必须知道警方目前掌握了哪些证据,是否对自己有利,抑或早已认定凶手就是吴忧。

可是报道似乎没有多谈警方的侦查思路,而是大篇幅的介绍被害人谭洁的身世背景。

被害人谭洁的家境并不好。

她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入不高,不幸又生养了一对龙凤胎。父母亲偏爱哥哥谭永健,有什么好吃的,都然哥哥先吃。她穿的衣服,几乎是都是哥哥穿旧的。读小学的时候,谭洁就被同班同学瞧不起,老师也不喜欢她。久而久之,在谭洁的心中就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什么。

女大十八变,长大后的谭洁凭借美艳的容貌,俘虏了不少男孩的心,她利用他们给自己买吃的,穿的,有时还问他们索要零用钱。

进高中后,她开始接触一些不良少年,父母早已无法管教她,就连平时最要好的哥哥也拿她没有办法。漂亮的谭洁永远是男孩心中的公主。大家争抢着对她好,为她争风吃醋,有时不惜拳脚相向。谭洁则总是和他们之间最富有的男孩交往,因为她需要钱。

进大学后,她没有改掉以往的恶习,而是变本加厉起来。她开始尝试吸毒。没钱了,就用自己的身体去换钱,再吸。

而这一切直到今天才大白于天下。

校方根本不知道谭洁在校外是这等作风,不然早就将其开除学籍了。吴忧不得不感叹报社记者的神通广大。连这等消息都挖得出来。

他继续往下看。

撰文记者分析,吴忧之所以杀死谭洁,动机很可能是感情纠葛。吴忧单方面苦恋谭洁,可被其屡次拒绝,于是便起了杀意。至于为何将她的遗体分尸,那位聪明的记者认为理由很简单——方便运输。吴忧只是一介无业游民,没有工作没有钱,更没有车。他无法运输一整具尸体。但是等他将尸体肢解后,就把尸块分批抛尸郊外橘园。

看完报道,吴忧哭笑不得。

案件的报道,几乎用了整个版面来分析他的犯罪动机,似乎已经认定凶手就是他了。

在这种情况下,吴忧更不会去警局自首。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他是无辜的,一个是他自己,还有一个是凶手。

那个凶手,吴忧曾在地铁上与他有过接触,只是背对吴忧,长相看不清楚。吴忧偷窃手机时,那人微微回过头来,只露出半侧脸颊,就算吴忧看见了,现在也应该早忘记那人长什么样了。

此刻,他终于尝到了百口莫辩的滋味。

除了靠自己来洗脱罪名,没有其他办法。要抓凶手,必须得有犯罪嫌疑人。无论从动机入手还是其他,都需要接触谭洁平时活动的圈子,知道有些什么样的人和她密切接触,且有杀人动机。

而了解这些情况唯一的途径,就是前往谭洁就读的学校,和她的朋友谈一次。

根据报上提供的信息,谭洁是某大学英语专业的学生。去她们学校很方便,搭乘公共交通即可,时间也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吴忧一路上低着头,半句话都不说,主要是怕被车上的乘客认出脸。

下车的时候,他被身后的男人撞了一个趔趄,也没有发作。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心胸开阔的可以拿诺贝尔和平奖。现在即便是他被人按在地上一顿毒打,他站起来第一件事绝不是还手,而是调头逃跑。

他从前在书上看到不少通缉犯会在好几年后回警局自首,原因是在外面提心吊胆的日子太难受,不如去坐牢来得爽快。那个时候的吴忧无法理解,现在他才深切体会到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即使在路上有人多看了他一眼,他就会立即警觉起来。

祸不单行,准备出地铁站的时候,吴忧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交通卡还在里面。他寻遍全身,才想起下车时被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撞了一下。钱包怕是在那个时候,被那人顺手窃了去。吴忧想,真他妈大水冲了龙王庙。

最后,实在没了办法,他只能趁着众人没注意的当口,矮身钻出了检票处。

第七章

周国恒独自待在房间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他不停地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想要排挤心中的苦闷。可是不停的抽烟并没能让周国恒想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只会让他的气管更加难受,在冬天使他备受气喘病的煎熬。

此刻,周国恒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痛苦。严格来说,这两种情绪都有。即使谭洁在对待他们感情方面,并未投入真情——这点周国恒比谁都清楚。但无论怎么说,谭洁还是他的正牌女友。听闻她的死讯,周国恒心中自然是痛苦的。虽然他也明白,当初谭洁答应做他女友,只是想利用他而已。

谭洁知道周国恒人脉广,渠道宽,有些“东西”,只有周国恒才能搞到。

他们所谓的“恋情”,原本就是一场肮脏的交易。

当然,也有值得高兴的事。

在死之前,谭洁曾留给周国恒一个信封,并且嘱咐他千万不要打开。如果数个月联系不上她,或者在新闻里看到她发生了什么意外,无论发生什么意外,立刻报警!将手里的信封交给警察。周国恒也不傻,她说这话的时候,他也隐隐约约猜到了点什么。

就在昨天,他买了一份新闻报,见了谭洁被杀的报道,吓得魂飞魄散。

他本以为她只是开开玩笑,谁知道真让人给杀了。回到家,周国恒第一件事就是拆开信封。如他所料,信封里装满了她与一个陌生人的合影,并且包括那人的身份,以及家庭住址,都有详细的记录。

——杀死谭洁的凶手不会是这个人吧!真是令人吃惊!

看完所有的资料,周国恒还是不敢相信这家伙就是杀死谭洁的凶手。

谭洁可能早就感到这人会威胁到她的人身安全,所以留了一手。

周国恒拿起桌上的报纸,对着报上谭洁的照片说,叹道:“我才没那么笨,当你的传话筒。况且在你眼里,我根本算不上你的男朋友,充其量是一条狗而已!”骂完后,他把报纸朝沙发上一丢,拿起手机。

犹豫片刻,他最后还是按下了一串数字。

等了一分钟不到,电话就接通了。“喂,您好,请说。”对方的语气听上去很有教养。“报纸你看了吧。”

周国恒开门见山。“对不起,我没听明白您的意思,您找我……”“既然没看报纸,那我问你,谭洁你认不认识?”周国恒说完,冷笑起来。

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过了好一会儿,那边才缓缓道:“你打算怎么办?我现在说话不太方便,有什么要求您尽管说。能满足的,我一定满足。”

看来他也早有心理准备,周国恒心想。“听声音,你还挺淡定的啊,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有话快说。”对方压低声音说道。“那小子真惨啊,替你背了黑锅。我真替他不值。”周国恒用食指弹了弹报纸上吴忧的照片,“不过现在看来,你还挺机灵。知道我想要什么。”“够了,别说乱七八糟的事,你想要什么?”

听得出,对方是在强压住火气,尽量让说话声音平和一些。“三百万,要求不高吧。”“我没那么多钱。”“你别跟我耍花招,要是真的没有这么多现金,你就把房子给卖了。一手钱交一手交货,到时候我会亲自当着你的面,把这些照片和日记撕得粉碎。让你安心过日子。”

又是一阵沉默,对方似乎在考虑什么。“你必须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搞定这笔钱。”那人说。“好,给你一个星期时间去凑。我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虽然你杀了我的女友,但只要钱到位,我决不会为难你。”周国恒笑道。“一个星期太短了。”“那你说需要多久?”“一个月。”“你当我是白痴么?好,条件我就再放宽一下,两个星期,不能再多了。”“给我一个月。两个星期时间,实在太短了。”“就两个星期。如果两周后我没看见我要的东西,你就等着公安局的人请你去喝咖啡吧!”

对方顿时没了声音,代表默认了周国恒的条件。“失算了吧?你一定没想到谭洁竟然会留一手。看来,她早就对你不放心了,所以把所有关于你和他之间的资料,都寄放在我这边。”“确实,是我疏忽了。”

这句话说的轻描淡写,光听那个人的语气,似乎就像考试失利的学生说考试没考好一样轻松,完全不像一个自白的杀人犯。“我还想问一句。”“请说。”“你为什么要杀死谭洁?”

对方顿了顿,才继续说话。“其中原因,你没必要知道。两周之后,我会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交给你。希望你遵守承诺,把谭洁留给你的东西带来。”“好吧。”周国恒拱了拱肩,表示无奈,“两周后我来收钱,到时候再联络你。就这样,再见。”挂了电话,他又点了支烟。

尽管那家伙答应了他,两周后给他三百万。可不知为何,周国恒总有些心神不宁。他希望事情能顺利一些,等自己拿到这笔钱,就可以去做一番“事业”,不用整天和乱七八糟的瘪三混在一起。这样一来,自己就能重新做人了。

他放下手机,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照片。“真他妈看不出……”周国恒嘴里咒骂道,“长得人模狗样儿,竟是个杀人犯……”

第八章

按照小贩的指引,吴忧在学校食堂里找到了钱雅云。

和谭洁不同,钱雅韵看上去更像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扎着马尾辫,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长相也很清秀。此时,她正端坐在桌前,吃着刚打来的营养午餐。

他不能亲自出面打听有关谭洁的事,于是就让宿舍区门口的水果小贩代为询问。他给了小贩一点钱,让他进入学校替自己搜集情报。滑稽的是,羊毛出自羊身,这张钞票,还是吴忧从小贩身上顺手牵羊得来的。由于手法太快,那小贩竟浑然不觉。

十几分钟之后,吴忧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在学校里,和谭洁最要好的同学,便是她的室友钱雅云。大家都很奇怪,像钱雅云这样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什么会和谭洁这样的不良少女厮混在一起。不过对于吴忧来说,这都不重要。他这次来,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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