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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02: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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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毅衡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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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试读:

自序

这本薄薄的书,写了二十多年,从1978年允许我按自己的兴趣读书开始,一直到今天。当然这二十多年也做了一些别的事,无非是读书教书写书——很多都是人生不得不做的事。从马齿徒长到满鬓苍然,多少“事业”不过是人生的规定动作,得分失分都不会太意外。人生悲哀莫过此:动作做完,鞠躬下台,回想起来,只有一两个过门动作,允许别出心裁。

这本书不然。这是我想写的书,没有人要我写这种文字,绝对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课业,既不能靠此争工资升级,又不能作学术会议发言,到哪个大学都算不上学术成果。一句话,这是纯为爱好而写,是一个有历史癖的人胡乱涂下的游戏文字,但是又积习难改,好玩之中,想说出点意思。

本书主要写20世纪上半期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人物——西方人来中国,中国人到西方,看到了什么,学到了些什么。为什么集中写20世纪上半期?因为下半期这种交流停止了,虽然因此而神游者反而越来越多,例如萨特神游“文化革命”的中国。

80年代开始的国际大串联,人头攒动,狂潮汹涌。这次的大规模集体舞,每年来回的人数,可能超出上半世纪全部的总和,其历史印痕,至今不太清晰。因此,除了第四部分说到一些有关情况,暂时就不给当代“交流人物”每人一篇的待遇。

本书写到的人,绝大部分已经辞世。留下一辈子是非,正好让我们后代自由发挥。

20世纪,中国人到西方,是去做学生的,徐志摩去做曼殊菲尔的学生,金岳霖、张奚若去做拉斯基的学生,吴宓、梅光迪去做白璧德的学生,梁宗岱去做瓦雷里的学生。大部分人是望门弟子,严复没有做成赫胥黎的学生,李劼人没有做成左拉的学生,李金发没有做成波德莱尔的学生,邵洵美没能做成王尔德的学生,只是伦敦和巴黎的空气中,全是这些人的遗踪神韵。至今中国人来西方,大半还是当学生。像我这样教书的,只是教师不是老师。

西方人到中国,是来做老师的:庄士敦来做溥仪的老师,燕卜荪给西南联大做老师,杜威罗素萧伯纳来给整个中国知识界当老师,瑞恰慈几乎要给全体讲汉语的人做老师,1951年,最后一位硬想留下来的老师燕卜荪被赶走,换上俄国人做老师。我个人认为,有师无类,有人讲课总比没人讲课好。最好是师出多门,三人行必有吾师;只要不做一边倒的“好学生”,不必句句当真理就是了。瞧着把俄国老师也赶走了,天下事益发不可为。

一教一学,教的什么学的什么?是近代西方特产,20世纪最重要一门功课,即是“现代性”。中国的现代意识,可以说是“学得性现代意识”,不是中国文化的自然发展。吾友王宏图谓:“中国文化传统资源,不敷以支持现代化。”我的看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从来不是用来支持现代化的,而是维持历史相对稳定地循环往复。不过这不是中国文化的重大缺陷。张之洞挑起的体用之争,李约瑟发起的中国固有现代性源头之寻,都是无事生非,自己找事。

现代性及其“进步”观念,只是欧洲文化的产物,其他文化都缺乏这种前行性。如果现代化无可避免,学习就是;传统文化有维持稳定的价值,继承就是。何必在优劣高下上纠缠一二个世纪,趋长避短见机而作,“何必曰面子”?

日本人明治维新一开始就能做到这一点,中国五四一代,也能做到这一点。回顾徐志摩、许地山、闻一多、老舍、刘半农,他们留学时,都遇到这个面子问题,他们的对付方式,各有千秋,似乎都不像有愧于“民族大节”。就这一点,我们都有必要怀念五四那一代留学生。

也有些西方人感到西方文明大有缺陷,需要好好向东方学习。他们真是西方人中的圣贤。感觉到西方文明存在问题,也就是觉悟到现代性并非万灵妙丹,“进步”并不无穷尽地给人类带来好处。这部分西方思想家,不少引用中国作为“理想文明”的榜样——古代中国,尤其是道家,但是儒家也并不缺少信徒;以及当代中国,尤其是“文化革命”中的中国,几乎是“另类文明”的地上天堂。

对于这一类中国崇拜者来说,最大的危险,是到中国亲历一番:本书第三部分“梦游者”中,有几位短暂到过中国,却没有多说。一点不奇怪,他们对所见所闻宁愿保持沉默,不想改变头脑中已经形成的中国神话。还有些更聪明的中国迷如庞德,如韦利,干脆一辈子不到中国来,遥遥保持“崇拜距离”。“梦游”西方的中国人?就免了。可以说,绝大部分现代中国文化人,如果想向西方学点东西,千方百计到西方走一遭,不会惊破好梦。除了一次大战之后的西欧荒芜残破,曾使梁启超不胜惊怵,很少有人被西方的现实吓一跳的。极而言之,整个20世纪中国知识界,从极左到极右,都醉心于这种那种西方思想,整部中国现代思想史,就是朝西的“梦游记”。有几个人,能在扫描范围之外?

我能想起的几个例外中,有俞平伯,北大《新潮社》健将,1920年与傅斯年共赴英伦,慨然有尽收西学之志。不料在英国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打道回府。后来在自述中说“金镑涨价,自费筹划尚有未周”。傅斯年回忆录说是这位好友“思家心切”,加上气斯面包难于下咽。俞出身苏州名门,同光朝大儒俞曲园脉裔,从小就延请家教学英文,“筹划”七八年竟然“未周”到一出国门就精神颓唐,终身厌听“西方”二字。然而俞平伯一生,努力将西方“科学式”批评用于红学,50年代被批判为胡适学派第一人。或功或过,能归于一个月的留学?

还有另一个例外:辜鸿铭。此公出生于南洋,在英国留学十年,20岁才踏上中国土地,竟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激烈的拥护者。中文虽然错字连篇,却用典雅的英文宣扬中国文明,而且身体力行,主张男人应留辫纳妾,女人应缠脚吸鸦片。很多人说辜老只是喜欢逆反,作秀而已,他实际上一半西人血统。这倒解释了一切:辜鸿铭要留着中国不变,以便为西方文明补缺。如果我像辜鸿铭一样好走极端,我就说此老是个汉奸。

应当诚实说明,这不是一本成体系的书:中西文化交流史,是个严肃工作,我只是弄些奇闻逸事,茶余谈资。哪怕写人物,也远远说不上全面。我没有处理中西文化关系中一些最重量级人物:去西方者,我没有说严复、蔡元培、胡适、陈寅恪、赵元任、汤用彤、钱锺书;来中国者,我不去碰杜威、罗素、马尔罗、司徒雷登、李约瑟、斯坦因、克莉斯泰娃;梦游者,我敬而远之布莱希特、海德格尔、德里达、福柯。为什么?因为这些都不是一言可以蔽之的人物,不容易找到一个特殊的焦点,把重大问题说得有趣一些。这些人物都需要专门研究者来处理,不然很可能胡说一通。

特级人物中,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庞德。这是因为我从80年代初就研读庞德,算是对其人其事有点心得吧。

第二应当说明的是,我有意略过了西方所有的汉学家,同样也不谈中国的西方文化研究家,因为他们对对岸的兴趣,是职业性的。他们的贡献自然极大,没有他们,文化交流就会在19世纪的皮毛上打圈子。但是文化交流的基础,不是对异国文化的知识,而是对自身文化的卓见——真正起作用的,必须是误读,而有意义的误读,只有熟悉自身文化的思想者才能作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跳出新舞步的人物,必然是“业余”舞者。

最后应当说清的是:此书中我个人的“研究成果”不多,大部分都是读各种中英文资料,有所感想。感想本是极廉价,这个世界上只嫌太多。而“切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却是做专家的首要条件。我读到的资料,都是专家们扎实工作几十年的成果。我不可能为此书中写到的近50位人物,都做一番发掘第一手资料的努力,那样这本书需要至少500年才能完成。

依学术规范,我应当密密加注,说明资料来自何人的功绩。但是这些小文,毕竟只是轻松读物,加注只能让非专家读者厌烦。我在文中尽可能说明资料的来源,尤其当这个源来得有意思的时候。

我唯一可以辩解的是,传记材料虽然来自他人,我却设法给每个写到的人,找一个有意思的,或许国别文学史专业研究者没有看到的角度。这就是为什么此书写了二十多年:传记多矣,并非读几本,就能凑一篇:新角度可遇而不可求,二十几年来也就只遇到这些。

扩编新版按言

这本书是多年前出版的,五年前又再版了一次,书店售罄,读者又需要,只消重印,本不必出新版。

但是此书有点不同,我在原序中已经说了,平日随便读书,看到好题材赶快追踪跟读,所以书不厚,写了二十几年。日积月累,渐渐摞成一本。原书出版后,读书未停,到图书馆翻阅的旧习未消退,几年中自然而然又积累了一批。于是撤出原书中与我的其他书重复的篇目,加上十多篇新篇目,就有了这个版本。

原书出版,只当了一件自家心事,为二十几年的乱读书做个盘点。不料各方面反应,出乎意料。

首先是不少文友来谈逸事,有点像现在博客的“跟帖”。来信补充的,质疑的,反驳的,互联网上遥应一下的,甚至有远道来找我商榷的。一人读不如众人读,我把各人的跟帖记下,在此版中作了补记、修改。如果历史能这样靠大家累积写成,岂不太妙?

另一个没有料到的是,不少大学老师用此书作“教辅”,研究生写论文用作出处,评审教授往往来问我学术根据何在,一开始就只是当作自我消遣来写,材料没有详尽注明,论事没有说各方观点。我只能打着哈哈说“心外无物”。

我在此特地说明一下:书中说的,都有根据。只不过已经写成游戏文字,就不想重做高头讲章了。只能说:这本书可能无心对上了有意,击中了现代文学文化史的一些紧要空白。如果真是如此,此书或许能提示有心者:有些好题目一直被忽略。

第一部分 西游记

徐志摩:最适应西方的中国文人

标题听来调侃,却是出于由衷的钦佩:现代中国文人,在西洋活得如鱼得水的,徐志摩恐怕是一枝独秀。

曾有BBC电台记者采访我,问寓居西方的中国文化人,如何才能融入西方文化。我干脆地告诉他:完全没有可能。除非你嫁入娶进洋人家庭,有人步步指引,事事点拨;否则,就等着在这里成长的下一代吧。各种谈得热闹的种族肤色上的心理问题,是已经进入这个社会之后的事。对我们这些成年后来到西方的人,连受冷落的心理痛苦都谈不上:除了工作中不得不应付的人事关系,我们没有精力深入这个文化,泡酒吧,坐咖啡馆,逛派对,步山原,钓急溪,没有时间补课来熟悉并崇拜各种运动的英雄,各种娱乐的明星:我们面临的是不可能跨越的文化之沟,我们几乎不可能与同行之外西方人做朋友。

近来读了一些徐志摩,才觉得自己的断言恐怕应当修正:如果你愿意像徐志摩那样不惜代价地追求,而且有他那样的魅力和才气,恐怕真可以“进入”洋人社会。首先可举的例子,当然是徐志摩见曼殊菲尔这桩文坛佳话:费时多日,反复去信求见一面,先与曼殊菲尔的实际丈夫墨雷大谈了一次俄国文学(曼本人最爱契诃夫)。得到邀请,冒雨找去。入屋后万分激动,却不料曼殊菲尔因病不见客。徐忽见有客从楼上走下,于是乘机再陈述要求,回话才是:“可以上楼去见她。”

据徐志摩自己说,前后不过20分钟,徐志摩却当作平生最宝贵的记忆,回忆纪念一辈子从未稍息。

换一个人,你我之类的俗人,早就觉得受了无礼怠慢,一走了之,所以我们从无徐志摩的好运。徐志摩一见“仙姿”,马上“一阵模糊”,“头晕目眩”,“像受了催眠似的,只是痴对她神灵的妙眼”。“眉目口鼻之清之秀之明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只觉得可感不可说的美,你仿佛直接无碍地领会了造化最高明的意志。”

当然,诗人对美特别敏感。但是谁能像徐志摩,之后多年,还在不厌其烦地写“二十分钟不死的敏感”:“粹极的灵彻性”,“她,是使我使用上帝给我那把进天国的秘匙的”,“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身震荡?”我们真不知道如何想象徐志摩神经的易感性。

从我所找到的大量照片画像来看,曼殊菲尔无论用什么标准,都算不上美人,但徐志摩让我们信服她的天姿国色。而且没有人能去测定徐是否言过其实,因为曼殊菲尔第二年即去世。为此,徐志摩曾到巴黎她的坟上哭吊,并有诗祭之。

我这么一说,好像徐志摩在炮制美丽才女神话?是如此,又并非如此。徐志摩结交名人的本领,可能盖世无双:1921年徐到英国时,是个24岁的青年学生,尚未想到写作,只是个文学爱好者,政治、经济,哪一门都念得半不拉儿。结交的却是大作家威尔斯、康拉德,著名批评家墨雷,桂冠诗人布里基思,英国社会主义的主要思想家拉斯基,最重要的美学家弗赖,而当时知识界的领袖狄金森竟成了徐的保护人。请问,20世纪中国文人有谁交往有如此之广,恐怕只有萧乾等二战期间在英的人可能有此缘分,那大半是拜“同一战壕”情结之福。

当然,徐志摩本人翩翩佳公子,说得一口好英语,中西文学都读得多。20世纪最有成就的中国诗翻译家韦利曾多次向这个小青年请教唐诗,你能想象当今哪位汉学大家向一个中国留学生请教?

家境富裕也是原因之一。不过徐志摩出手之大方,也让人惊异。请看徐带给曼殊菲尔的见面礼:赵之谦草书、王觉斯草书、梁山舟行书……徐志摩拜见西欧文豪的确有股热切劲儿——而且每见必有文记之——当时创造社讽刺他“拜祖宗”,鲁迅讪笑只有大文豪才有资格哭洋女坟。徐志摩有个好处:对此类嘲弄不睬不理,我行我素。

1925年欧游时,公布日程似的说:我去为了泰戈尔,顺便我想多瞻仰几个英雄。我想见法国的罗曼·罗兰,意大利的丹农雪乌,英国的哈代。哈代见着了:八十多岁糟老头,当然没有曼殊菲尔的“最纯彻的碧玉似的容貌”。徐志摩的描写很刻薄:“怜这条倦极了通体透明的老蚕,在暗屋子内茧山麦柴的空缝里,昂着他的皱褶的脑袋前仰后翻地想睡偏不得睡。”徐志摩远道奔至多赛特郡,哈代拒绝题词,拒绝拍照,“啬刻的老头,茶也不请客人喝一杯”。徐请求一点纪念品,哈代从花园里摘给他几朵花!如果说,好见名人未免有点矫情,但徐志摩对已死者一样景仰,欧游还有谒墓的报告:在莫斯科上契诃夫、克鲁泡德金的坟,在枫丹白露上曼殊菲尔的坟,在巴黎上茶花女、哈哀内的坟,上波特莱尔的坟,上伏尔泰、卢梭、雨果的坟,在罗马上雪莱、济慈的坟,在翡冷翠上勃朗宁太太的坟……名单太长,不抄了,连徐本人都自嘲他在“上清明”。

因此我有理由怀疑,徐志摩赞美剑桥,是他为自己制造神话。

1920年9月,对美国失望后来到英国(纽约当时世界级文化名人的确没有伦敦多),秋天见到17岁的林徽因,一见钟情,神魂颠倒。这场单相思为时极短,速战速败。冬天,林去苏格兰上学,不久后随父回国。而徐志摩致信家中,“盼媳出来”。于是,妻子张幼仪携子来伦敦。徐志摩虽说是在伦敦社交界大成功,他却决定去剑桥。为此,还走了狄金森的后门。

1921年春,徐志摩到剑桥国王学院,没有专修,是个随意选择听讲的特别生。他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听过课,而住处竟然离剑桥6英里(近20里)!徐自己承认他在剑桥“谁都不认识”,连同学都没一个。而与他乞求来英的妻子却闹起了离婚。无怪乎莎士比亚那么赞美英格兰之夏,徐志摩却说“英国几乎是没有夏天的”。该年冬天,林徽因回国,而徐志摩把妻儿送到德国,次年3月,他在柏林离婚,一个人回到剑桥。

就是在这人生最低潮之时,徐志摩动手制造剑桥神话。1922年3月归英,忽然发现“我这辈子就只那一春”。他开始写诗了,中国有了一个才气横溢的大诗人。奇迹是怎么发生的?因为在“四五月间”剑桥的“春天是更荒谬的可爱”。春天可爱依然,对事事失败的徐志摩,却是荒谬。这是他“慢慢发现”的。发现了什么?徐的《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完全在描写乡野景色,附加描写了剑河上的古桥,完全没有说到文化学术。细读一下,就明白徐志摩在剑桥如此惊喜地发现的,与你我各位在国外发现的完全一样:孤独。不过孤独在他的笔下很诗意:“‘单独’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现的第一个条件……你要发现你自己的真,你得给你自己一个单独的机会。你要发现一个地方,你也得有单独玩的机会……啊,那些清晨,那些黄昏,我一个人发痴似的在康桥!绝对的单独。”

徐志摩写到散步,单独;写到骑自行车游荒郊,单独;划船屡学不会,也没个英国朋友教,只能呆呆看着矫健的女学生划船,单独。“那闲暇,那轻盈,真是值得歌咏的。”我不相信他心里此时没有一点酸劲儿。个人生活的剧变,恋爱的不幸,应当使一个敏感的诗人痛苦欲绝,尤其是落到无一人可说话的地方,稠众而无人理会,应当更为痛苦。可是徐志摩感觉不同:“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生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一个人就变气息,脱凡胎。”

为什么1922年的剑桥,与1921年大不一样?我个人觉得,这与徐志摩交游洋人的本领,有相似的心理因素:他是个完全没有自卑心理的人。面对西方最骄傲的文化人,积极进取,不顾对方脸色;面对最孤独最失败的境遇时,寻找“发现”,为自己制造神话。徐志摩浪漫热烈,逆战获胜,而你我俗流坐而叹息,一无所成。笔者住伦敦,把来访的中国文人带到剑桥去“看徐志摩”,成为每年必有一二次的义务。

这么一看,徐志摩确实不简单。美国可能把闻一多变成诗人,他对美国那段生活绝口不提;朱湘在美所受歧视,使他一生愤愤不已,最后自沉投江也不无此因;英国可能把老舍变成作家,老舍对英国绝对无好话;许地山在牛津苦读,他对英国的教育赞不绝口,对英国人只是淡淡说一句“交不了朋友”。把留学生活写成天国的,真的只有徐志摩一人。韦利在回忆徐志摩时说徐“虽然崇拜拜伦,但为人并没有多少拜伦作风,比如缺乏拜伦的愤世嫉俗”。这个英国学者眼光很准。浪漫文人看来有两种类型:怨艾愤世型、自我得意型。后一种不一定是缺点:后来《新月》的成功,就是由于徐志摩的这种质量。张奚若回忆说徐志摩“一生没有仇人”:“别人不能拉拢的朋友,他能拉拢;别人不能合作的事情,他能合作;别人不能成功的地方,他能成功。你看那《新月》月刊、新月书店、《诗刊》种种团体工作,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发酵素,哪一种不是靠他在那里做黏合物。”

真的,能在伦敦的阴雨中让傲慢的大英文人一展笑颜,能在绝对孤独的剑桥,把惨淡幽闭变成灵感的灿然爆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人不能应付?还有什么事能难倒他?

由此,我斗胆冒险解决一个文学史“难题”:新月派的范围。英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布鲁姆斯伯里集团,也有这个难题:谁算谁不算。我仔细查了《布鲁姆斯伯里人物词典》,发现凡是被弗吉尼亚·伍尔夫,范奈莎·贝尔,这两姐妹邀请参加他们举行的派对的人,都可以算。参加很多次的如艾略特,次数不多,如韦利、罗素,都算;而从来不参加的如曼殊菲尔(她与伍尔夫是仇人,伍尔夫日记中记了她不少坏话),住得不远,也不算。我也认为凡是徐志摩过从的,都是广义的新月派。

可以看到:“布鲁姆斯伯里集团”与“新月社”有许多相似:诗人作家批评家为中心(胡适、徐志摩、闻一多、陈源、饶孟侃、梁实秋、沈从文、凌叔华、朱湘、卞之琳、陈梦家等),团聚包括科学家(翁文灏、李四光、梁思成),政治家(张君劢、罗隆基),人类学家(潘光旦),经济学家(张奚若),甚至军人(王赓、蒋百里)等一时之选,以沙龙(开始是徐志摩家,后是闻一多家,后来是林徽因家)为聚会地点。也出杂志,办书店,参与情况却因人因事而变动不居。有的文学史家认为北京“现代评论派”与“新月派”,组成重复,却不是一个派别,实际上1923年的新月社,与1925年的新月社,与1927-1932在上海的新月派(即新月书店作者群)成员也很不相同。

徐志摩本人说他组织此种团体的模式,是英国的拉菲尔前派与费边社,他是想找一个历史更悠久的典故。新月派,是以人为核心的松散集合,徐志摩与谁交往,谁就是新月派。

在《新月》上发表诗的,为《现代评论》写稿的,参加林徽因或闻一多沙龙的,被陈梦家编入《新月诗选》的人,基本上都是徐志摩的个人朋友,因此都可以算新月派。

我这个标准,不能说如何让人信服,但是其他任何标准,都更难说得圆通——我相信徐志摩的人格魅力,是新月派的核心。

求博还是求精:傅斯年的例子

那是个巨人辈出的时代,那是个创业奠基的时代,那是个给中国文化立下新标尺的时代——我说的当然是五四时代。

但是,一旦我们搁开历史的放大镜,就文论文,就人论人,我们也会发现那是个过分自信的时代,“天将降大任”幻觉太多的时代。那时的人物,包揽天下的气派很大,自大幻觉太多——当然我们现在的明智,是占了近一个世纪后瞻的便宜。

此文想说的,不是“反思五四”那种让人头晕的大题目。我要说的是个比较具体的问题,留学生都碰到的苦恼:如果是块“材料”,如何才能“成才”?

北大“五四辈”学生中,呼声最高者,前途看来最辉煌者,莫过傅斯年。1917年胡适到北大哲学系,第一次开中国哲学史,号召国学批判,学生差一点要罢课轰走这位教授。当时北大文科学生中,学问功底最好的,是山东来的傅斯年,绰号“孔子后第一人”,被传统派教授黄侃、刘师培等视为国学后继者。傅赶来听了一课,说:“虽然读书不多,说的不无道理,不要闹了。”不然,胡适在中国学术界起步就跌个大跟斗,以后半个世纪的学术领袖地位就无从谈起。

而且,傅斯年在胡适感召下,发起《新潮》与《新青年》呼应,为新文化作鼓吹,激烈地号召“启蒙”。李大钊在北大图书馆专门为他们设编辑部。五四火烧赵家楼,他也是带头者之一。

北大毕业后,傅斯年考山东省“官费留学”,差一点因为“思想激进”,被考官除名,幸亏成绩超群,才得免。1919年冬,从上海启碇到英国留学,慨然有尽览西学的壮志。同行的俞平伯,到英国没有一个月,就思乡难忍,洋食难吃,苦不堪言,偷偷溜走。傅斯年为了追回好友,一直赶到马赛,也没能说服他。与俞平伯相反,傅斯年刚到英国,就在北京《晨报》每日连载《英伦游记》《留学英国最先要知道的事》,兴冲冲地成为英国留学专家。

1920年夏天,傅斯年进入伦敦大学(就是现在的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of London)心理学系,想师从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斯皮尔曼教授(Charles Spearman)读心理学博士,斯皮尔曼却要他从本科一年级读起,傅斯年倒也没有泄气,因为他已抱定“留学不为学位”的宗旨——当时留学生中,不想在学位上浪费时间,只想得真才实学的人很多。胡适号称北大第一个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他回国时有没有拿到学位,却是疑案。陈寅恪留学十多年,从未想拿学位。梁宗岱到法国,诗人瓦雷里叫他不要看重学位,果然他弃学位于不顾。至少当时中国的大学,做教授凭学问,不凭学位。如果不想留在国外,的确可以不必浪费时间,按洋题按洋例,照虎画猫,写一部死读书的论文。可惜,如今的学子,到哪里,都再也没有免过这道门槛的福气。

为什么学文学的傅斯年要选心理学?其实当时中国的“新文化”参与者,大都认为“西学”是个整体,文史学生,到西方尤其应当学科学,同时拥抱“德”“赛”两位先生。既然实验心理学是用科学方法研究人类心理,看起来正符合五四一代“改造中国人的心理”的“启蒙”志向。

这个想法,其实落在中国“国学”思想框子里:文史哲合一,整体式思维,与“西学”之细密分科恰好相反。当时傅斯年却没有意识到这一层。1920在给“学弟”顾颉刚问如何入门西学的信中,主张尽弃中国古籍,用作“糊窗纸”。

傅斯年在伦敦,住在南伦敦的Sisters Lane,看来就是现在Clapham Junction 的Sisters Avenue。墙上挂的是他心目中(其实是五四一代中国人心目中)三位英国文化英雄——萧伯纳,达尔文,密勒。在伦敦时,曾帮助名作家威尔斯写他的《世界史纲》的中国部分,喜看歌剧(因为有志改造“中国旧剧”),喜读小说。现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有个“傅斯年藏书室”,里面西文书门类之多,令人惊奇。三年下来,读书看戏所得甚多,主课越学越无趣——实验心理学是一板一眼的数学化的测试统计,傅斯年为此还加修了数学与化学课程,结果发现是在把人当作实验动物,与“改造中国人心理”,手段目标相去甚远。20年后,傅斯年写了一本《性命古训辨证》,讨论中国人心理与概念的关系,但是方法却是国学的文字训诂,与实验心理学无关。

1923年秋季,傅斯年决定离开伦敦大学,转到柏林大学。在英国三年,专攻一科无所得。到德国后,干脆又从人文学院本科一年级读起,不定专业,而且依然旁听物理、概率论数学,还到爱因斯坦的研究生讲习班听相对论,参加东方学家傅兰克的藏学课。

当时聚集在柏林大学的有一大批中国学友:陈寅恪,俞大维,毛子水等,加上徐志摩,赵元任,金岳霖先后来访,均为一时之秀。这批中国学生,都以欧洲启蒙大师莱布尼兹的通才为治学榜样,同时学多门,形成了一个“中国百科全书派”。傅斯年之求博,在这批人中,也成为奇谈。有一次吃饭,傅斯年书包奇重,原来是三大卷的《地质学》,连主攻地理,兼学希腊罗马古典的毛子水,都说他如此读书,将“劳而无功”。

1926年,胡适到欧洲,傅斯年赶到巴黎见面。傅虽然不是胡适的入门学生,却一直被认为是胡门第一弟子。二人长谈,胡适非常失望,觉得傅在欧洲六年,漫无纪律,远不如留在国内的顾颉刚用功,严厉批评了傅斯年。此事见《胡适日记》1926年9月5日。日记原文下面还有好几行,被胡适涂去。看来当时胡适相当激动。这位当年能使胡适提心吊胆的国学学生,“整体治西学”六年后,竟然会因为不“用功”而遭训斥,也是奇事。胡适写日记时依然激动,可见当场还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严厉的话。

傅斯年1927年任中山大学文学院主任时,鲁迅任教务主任,二人来往甚多。据鲁迅在私人通信中记载,傅斯年“近来颇骂胡适……胡对他先有不敬之言,谓傅所学名目甚多,而一无所成”(鲁迅1927年6月23日信)。鲁迅一生,对“胡派”几乎个个痛骂,在中山大学,与傅斯年实际上是对立的两派,但是他的如刀之笔,偏偏赦免了傅斯年,傅斯年对胡适的不满,看来是原因之一。

此篇小文,不是针对像我本人这样的一般留学生,本来一生无大成就可企望。求学位,求学问,都得及早找准目标,锲而不舍,自然散漫不得。如果确实是学习能力极强,理应成为通才大儒,也有个从博到精的门径规划。陈寅恪作为中国现代第一学者,也是学的门类极多,把藏、突厥、波斯、阿拉伯、梵文、巴利文、希腊文、拉丁文,全部学了,因此成为能解决中西交通,及隋唐五代史种种难题的唯一专家,漫而不散,恰好汇成一家之言。

我不是说傅斯年一生无成就,他在中国上古史的汇解上,平衡了顾颉刚疑古派的偏颇之处,对中国现代史学卓有贡献。我只是说他在西方学的各种功课,合不成一个专门方向。这六年功夫,只说“得到了西方学术的精神”,是推诿不了的。

傅斯年回国后,在中山大学、北京大学、中央博物馆、中央研究院,任主任所长校长院长。他于1928年在广州筹建并主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支持了对安阳殷墟的重要发掘,功不可没,至今为人称道。1950年,中风去世于台湾“中研院”所长任上。当学术界领导,他那样的博学背景,正得以用所长。但是“学而广则仕”,并非傅斯年当初求学之初衷,凑巧而已。

留学民族主义:朱湘的留美之怒

流寓国外多年,对前辈的留学生涯自然感兴趣。我发现前辈们一样遵循留学生三大规律:大部分人感到孤独;大部分人只跟中国人交游;大部分西化论者遇到挫折就变成民族主义者。这三大规律几乎是永恒真理,历百年而不变。

西方为中国培养了几代现代化人才,却不一定调教出多少西方文化崇拜者。很多人留学前崇西,留学后反而如闻一多“走向内路子”。一个世纪了,情景依然。西方人——我说的是多数西方人——改不了的民族自大心理,对非西方人礼数可能周到,傲慢难以掩饰,提供了十分有效的“反教育”。

细说起来,这些不快大都不是大事——在大事上西方人的歧视还是比较小心隐蔽,避免“种族歧视”的罪名——任何人在国内一样会遇到。只是受洋人的气,刺激翻加十倍,家恨翻为国仇,更难忍受。傲慢者是无道理的傲慢,激愤者也是情绪化的激愤。

生气之后的对付方式,就不一样了。有的人,如徐志摩,不顾脸色,使出全套魅力交朋友,一样能让洋人服气,成为伦敦社交界受欢迎人物;有的人,如许地山,善于充分利用留学提供的机会,只消每星期与小朋友老舍高谈阔论时,狠狠嘲弄一番洋人,心理就平衡了;有的人,仿效李金发郭沫若周作人的光辉前例,摆开架式把外国女人追上手,也解了恨。

文人中,对受洋气应付得最糟的,是朱湘。朱湘在美国一共两年,换了三个学校,大吵架小生气足有十几场,数次“罢学”,最后干脆退学回国。

1927年秋天,朱湘与柳无忌进入威斯康星州劳伦斯学院。在上法文课时,都德的一篇小说中,说中国人像猴子,美国学生大笑,朱湘立即站起来退出课堂,而且不管法文教师如何道歉,宁可放弃学分也要立即退出此学校。

1927年底,转到芝加哥大学之后,上的课中有英文作文。朱湘一向以英文出色得清华学堂的洋教授赏识,留学前就能用英文写十四行诗(里面塞满了希腊典故,像是有意唬洋人),不料第一次作业得了D分,气得立即退课。

不上课,就在宿舍里翻译中国古诗词,到校刊上发表,据说“引起轰动”。但是他的英文课就此无法上下去,因为——据朱湘说——此教师“在校刊上编造某东方学生与某西方女学生行为暧昧的逸闻”;他的德文课也上不下去,因为朱湘指出教师讲课中的错误,教师就有意在课上说“葡萄牙小国都能占中国的澳门”,又是退课;文学课也上不下去,因为一位美国学生不愿与朱湘同座。

弄到无课可上的地步,朱湘只能再次退学,1929年初,到哥伦布市俄亥俄大学,在这里依然不断退课。

于是乎归心似箭。此时,他的清华学兄,一度的好友,又一度翻脸成仇的闻一多,出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长。朋友斡旋,闻一多大度捐前嫌,有意聘请朱湘为教授。消息传来,朱湘等不及了,连学士学位也不要,立即启程回国。

此时朱湘才25岁。回国后,又是另一篇不断闹气的故事,此处不赘。故事的结束时,朱湘追踪那个《离骚》一写百行的屈原去了。

孤傲狂狷,本是诗人本性。但是朱湘在美国特别沉不住气,原因是每次都把冲突视为民族歧视。那个阶段他写给友人的书信,此类事说得很多。“我在外国住得越久,越爱祖国,我不是爱的群众,我爱的是新中国的英豪,以及古代的圣贤豪杰。”(1929年初致赵景深。)“不爱群众”的民族主义,倒也是清华、新月本色。

不过有的时候,朱湘的民族主义,很费解。“你知道西方人把我们看作什么?一个落伍,甚至野蛮的民族!我们在此都被视为日本人!”(1928年12月4日致赵景深。)为什么被误作日本人是一种侮辱上的侮辱?这种奇怪心理,其实到今天,中国学生也依然有。

最后索性扩大联合阵线,变成“黄肤主义”:“近来种族的自觉更深。蒙古民族如今正在生死关头。”(1928年8月11日致徐霞村。)

顺便说一句,不少中国留学生认为,到全世界都得买中国产品时,西方人就不会瞧不起中国人。看一下几乎占领大半西方汽车电器市场的日本人,他们是否受到尊敬?不见得如此。民族歧视,心理根子深得多,并非仅仅“富国强兵”就能解除。另文谈,此处不赘。

受了气,总得找个敌人,给无名火找个名。看来,朱湘还是明白在美国“四面八方不舒服”的原因,不一定是美国人专门挑中国人寻衅:“我决定回国,与其受异种人的闲气,倒不如受本种人的。”(1929年4月15日致彭基相。)

要报这个仇,做文化人,只能以文抗文。“我们要创造一个表里都是中国的新文化。”(1928年6月23日致彭基相。)如何创造呢?到安徽大学创造一个全国最好的英文系!逻辑相当奇怪。但是朱湘回国时踌躇满志。后来失意之极,与这个计划破灭,有很大关系。

这里的纠葛不清,已经够多的了。但是仔细读一下朱湘留下的信件,我怀疑这位唯美诗人,更受不了留学生的一大苦处:性压抑。本是二十出头的已婚男子,离乡向来是道德放松的机会,更兼来到性刺激比中国多多的西方,如何教我们的诗人不苦闷?

朱湘在芝加哥的“艳闻”,上面已经说过。根据来自朱湘事后致赵景深信(1929年4月14日)中自述,女方为同班(白人)同学。据朱湘说,他愤而退课后,二人依然在校刊上诗来诗往,“这些来往各诗都存有着,你们来美国时候总可以看到。”我个人不愿意认为朱湘夸张失实,但是如此赠诗唱和,太像红楼梦中男女情事,不太像美国女孩所作所为。很可惜,朱湘的英文情诗,至今无人去芝大学生刊物上搜寻抄录。

同一信还讲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朱湘怀疑女房东以前是妓女,因为依然有情人夜来。“我恍然大悟后,好奇心猛发,使用各法刺探,哪知我手段太差,耍不过,居然大上其当,居然闹到她能教人相信我是想她的心思。”

下面还有大篇说这位前妓女的情事,不抄了。朱湘一向不以嫖妓为耻。1929年6月致罗皑岚信:“狎妓并不像平常想的那样坏,结婚也不像平常想的那样好。在性之满足与调剂这一问题不曾解决之前,娼妓制度是很难取消的。”

事情还挺麻烦:我们的诗人在美国,生活费还得省下接济妻小,怎么做到“性之满足与调剂”?不过让我们再做一次书呆子:何谓调剂?1929年4月15日信,“我近来作了一件卢梭式丑事”,下文被收信人彭基相删去。回国后,1929年冬天致罗念生信,罗念生评论朱湘诗时说:“朱湘的情歌多是替别人写的。”朱湘特地感谢罗在为他解释。但是同一封信说尽管妻子如何好,“不过刺激我是少不了的。”

很抱歉,再说下去,就有损笔德了,况且我们还是一头雾水,朱湘的传记现在有许多种,就我看到的,还没有一本愿意追问到我这篇小文的程度。为尊者讳,是应该的。不过事关民族主义大题目,了解一下,有益于后辈学子。在性关系上,东方留学生受的气,超过其他“领域”,而且情绪反应更大。我们在今天依然遇到愤怒如朱湘的留学生。可惜的是,至今任何一种留学指南,绝口不讲这极重要的事。

幸亏,朱湘几乎从来不把个人情绪放到他的写作中去(除了死后出版的《石门集》,一颗受伤的心灵在呻吟,那些诗是他生命最后几年所作),为我们挽救了一个唯美的诗人。虽然他在美国时声称“我决不肯在诗中引入异种的材料”(1928年9月29日致赵景深),华美的译诗集《番石榴集》就是在芝大完成的。

朱湘在美国时写出的散文,收录于死后出版的《中书集》,文字之优美精致,情调之从容宁静,不让沈从文或废名。甚至1933年,朱湘绝望到即将自杀了断一生时,他写的幽默小品,依然可以与老舍张天翼并肩;他唯一的短篇《想入非非》以贾宝玉自述爱情心理,写得不瘟不火,细腻动人,没有一个人的“现代红楼”,写得如此灵秀。

朱湘是中国现代文坛少有的奇才,如果他能安定自己的情绪,天假以年,他的成就无可估量。

不过,这话难说得很,也许只有过分敏感的朱湘其人,才会有朱湘其文,哪怕“文不如其人”,也是朱湘之文。才气与理智,向来难以得兼。

只是,这样的诗人气质,留学真是受罪。

许地山留学:如何对待自己的“留学爱国主义”

留学欧美的中国现代文化人中,许地山可能是唯一几乎绝口不谈留学生活的人。此事细说来,或许于我等后学不无裨益。

1923年秋,许地山与梁实秋等同船到美国,进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印度哲学。他那时在留学生中年龄较大,31岁,在同辈中算作老大哥。当时他作为文学研究会的中坚人物,以“落华生”为笔名的十多篇小说,已经名震文坛,被胡适茅盾等人视为仅次于鲁迅的中国小说第二人。

一年后,许地山获哥大硕士,但是他“厌恶美国人的浅薄无知”,认为美国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拜金帝国。尽管牛津大学不承认美国学位,还是转学到牛津曼斯非尔学院重读宗教史硕士。两年后,以研究《法华经》的论文得又一个硕士学位。

但是许地山对英国也没有什么好印象。有几件小史料,可以作证。

许地山在燕京大学就读时,已是基督徒,寄居于教会组织“社会实进会”。老舍当时是教会的年轻教友,二人性情相投。在英国,老相识他乡重逢,更是亲热。虽然老舍在伦敦任教,他在牛津求读,但是许地山经常来伦敦,两人可以过谈天瘾。

这两位基督徒,一旦身处西方国家,对西方人的印象都并不佳。这点与我们今天的大部分留学生一样。

老舍只是偶然发点牢骚,而许地山反西方人态度之偏激,连老舍都不以为然。老舍在回忆中说:“他有时过火地厌恶外国人。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

许地山博学多才,下笔如飞。老舍会在小说中嘲弄一番洋人,许地山也是小说家,却是一字不落笔下。

为什么?我认为许地山明白情绪并非理智判断。他嘲笑英国,是知道他的小兄弟也是异国憋闷,大家一道口头解解气而已。说话是在场的语式,一旦写下,意义的播散就无法控制。这是解构主义的理解,许地山看来提前半个世纪就明白德里达的理论。

许地山年轻时在缅甸教书两年,他的第一篇小说《命命鸟》就是以仰光为背景。1926年离开英国后,他转到印度深造梵文,觉得很自在,交了不少朋友。此后在燕京大学任教五年,1934年他可作一年校方付钱的学术旅行。别的教授遇到此种机会,大都去欧洲,他却重返印度,流连忘返,还远道拜访甘地和泰戈尔。须知许地山几乎没有拜访过任何西方名流(这个脾气,与徐志摩恰好走两个相反极端),印度的名人,他却崇敬为“精神领袖”。

许地山不喜欢西方,一点不奇怪。现代中国留学生,尤其是不少文化人,留学异乡,因为感受到种族歧视,形成“留学爱国主义”。日本人的种族轻蔑,造就了一代中国民族主义者。留欧美而产生憎恨情绪的,也不少。闻一多留学美国后,变成民族主义者;自沉于长江的诗人朱湘,简直恨美国入骨。

许地山与这些人不同,他是一个善于自我调节的人。他感情上并不喜欢英美,但是入境随俗,充分利用留学的岁月,不让感情的波动,影响留学的专注。而且,他似乎知道自己不喜欢英国人,并非出于理智,因此绝对不留文字。不是老舍的回忆,我们会以为许地山如何喜欢英国。

1926年许地山返国前后,曾有写一本《东归闲话》的计划,结果只写出一节,途经香港时留在香港朋友处,没有发表。1950年,许地山去世十年后才刊出。此文题为“牛津的书虫”,他的留学印象记。全篇谈的是读书之道,读书之乐,文章最后才提到牛津,说是牛津给优秀学生津贴,做“特待校友”,一辈子可以读书为职业。所以他的最大愿望是“在牛津做一辈子底书虫”。

另外我找到一首许地山写的诗,《牛津大学公园早行》,刊于《小说月报》1926年10月号。写诗并非许地山所长,我在这里转述一下大意:晓钟响时,独行于小道,看见树下有一方帽黑袍之女郎,一边看书一边看镜子。走近一看,是“秋意,秋声,秋光景”。

这位英国女郎是谁?方帽黑袍,当然是“学问”女神。不管许地山对英国感情如何,英伦之秋读书,在他眼里就是一个美人。

感情与用途分隔,说来容易,却不是常人所能做到。我看到太多的朋友,在国内是崇洋派,到西方后遇到种族歧视,变成激烈的爱国主义者。毕竟,有几个人能完全摆脱情绪影响?

许地山对英国人连老舍都觉得过分的恶感,怎么可能做到在思想上摆脱得一干二净?

我想,许地山的宗教观,在此起了极大作用:他是基督徒,而且相当虔诚;他崇仰佛法,攻读梵文至勤;道教史又是他长期研究对象。精研各种宗教,使他不会执着一说。因此,他也能善于对待自己的情绪,努力求得留学的最大益处。

1935年,胡适推荐许地山任香港大学文学院院长,改造迂腐陈旧的港大文科。港大欣然接受胡适的提名,除了许地山本人的学术成就,他的牛津教育背景,想必是重要因素。1941年许地山不幸英年早逝,六年的工作,整个香港文化生活为之改观。柳亚子后来说,“香港文化可以说是许先生一人开拓出来的”,并非过奖。许地山的留学,可以说成绩斐然。

闻一多与美国“死水”

是诗人,是美术家,是学者,是唯美型诗人,是诗人型学者,是学者型诗人。五四时代,全才不少,如闻一多之全才不多,如闻一多之熟悉西方文学者也不多。闻一多,原名闻多,13岁考上留美预备学校清华,23岁(1922年)去美,学画三年,却找到了他的诗人之笔。

他先去芝加哥。到那里学美术,真是找错地方,但对闻一多的诗人生涯来说,真是直入堂奥。芝加哥当时是美国大工业之都,但也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艳称的“美国诗歌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闻氏在芝加哥美术学校的同学中,就有后来成名的诗人肯尼思·雷克斯洛思(Kenneth Rexroth),此人后来取汉名“王红公”,为推进当代美国诗坛的中国热不遗余力,是最早支持“垮掉派”年轻人的诗坛前辈,他自己的作品则着意学白居易与元稹。60年代,雷克斯洛思在自传中记起闻一多这位成为大诗人的中国同学,虽然闻一多从未提起过他。

此是后话,不提。闻一多向来只说自己耽读拜伦、雪莱、济慈、丁尼生,后来在徐志摩主持的《诗镌》上发表的英诗翻译,也多半是白朗宁、哈代、郝思曼。但是我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当时在美国更注意正在周围升起的诗坛新人,虽然他自己从不提及。这种不提今人捧古人的“崇古势利眼”很常见,闻一多难免。

到芝加哥不久,他的诗兴火山爆发,爆发的契机是读“当代”美国诗。在给好友梁实秋的信(1922年10月30日)中他说:“近来的诗兴尤其浓厚……现在我心里又有了一个大计划,这便是一首大诗,拟名色彩Symphony,在这里我想写一篇秋景,纯粹的写景——换言之,我要用文字画一张画。”

用文字作色彩“画一张画”,显然是意象派的宗旨,而又名之为“交响乐”,更是这派诗人的做法。意象派诗人佛莱契(John Gould Fletcher)正是在芝加哥的《诗刊》上发表他的《色彩交响乐》组诗,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大诗”。佛莱契在自传中声称他自己从1914年以后的诗作,“无一例外,全得自东方艺术”(Life Is My Song,1914,p.199)。这就不再是巧合,而是“二度返回式影响”的佳例——中国古诗影响了佛莱契,佛莱契又影响了闻一多。

闻一多不一定了解这创作背景,但他敏感地发现佛莱契“他的诗充满浓丽的东方色彩”。“佛莱契唤醒了我的色彩感觉”,“快乐烧焦了我的心脏……啊!快乐!快乐!”(致梁实秋,1922年12月1日。)

几个月后,闻一多在纽约见到了意象派后期领袖艾米·罗厄尔(Amy Lowell),1925年罗厄尔去世,闻氏在《京报副刊》上撰文:“中国文学与文化失了一个最有力的同情者。”意象派诗人对中国诗的仰慕,显然使闻一多更觉亲近。在纽约时又得人写介绍信,让他回芝加哥见当时风头最健的桑德堡(Carl Sandburg)和《诗刊》主编蒙罗(Harriet Monroe)。桑德堡再三咏叹中国“青铜之美”,而蒙罗则迷恋中国,到了准备退休生活在中国的地步。

1923年夏天,闻一多转到科罗拉多大学,与梁实秋会合。他除了继续学绘画外,还选修了《现代英美诗》课程。当时,英美新派诗人还远没有得到学院承认,科大的教授想必让闻一多读了不少美国“雅致派”、英国“乔治派”等传统味较浓的诗人的作品。由此在闻一多的诗歌趣味中造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他后来在《现代英国诗人序》一文中称他注重的诗都是“跟着传统的步伐走”,“与传统的英国诗差异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而他自己则开始主张“诗的建筑美”,提倡“新格律诗”。

闻一多的第一本诗集《红烛》于1922年冬结集出版,其中美国新诗派对他的影响处处可见。但第二本诗集《死水》(1928)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闻一多风格。其1923年至1926年之作,轻盈飘逸,气韵疏朗,反而与喜写格律诗的美国雅致派诗人相应和。不少研究者已指出悼幼女立瑛的诗《忘掉她》很切近美国女诗人狄丝黛尔(Sarah Teasdale)的《让它被忘掉》,试各拈其第一小节。狄丝黛尔为:让它被忘掉,像一朵花被忘掉,被忘掉,像熊熊燃烧过的火苗。让它被忘掉,永久,永久,时间是位仁慈的朋友,它会使我们老。

而闻诗为: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那朝霞在花瓣上,那花心的一缕香——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

这不是闻一多中期创作的典型。《死水》集中1926年至1928年所作,才是最典型的“闻体”:典丽繁富,外整内腴,凝练苍劲,比《红烛》诸诗远为“现代”。其中《死水》一诗,为闻诗中最广为传诵者,饶孟侃先生在1979年回忆说是“君偶见西单二龙坑南端一臭水沟有感而作。”这当然是可能的。但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读比较文学学位时,中国现代文学权威白之教授(Cyril Birch)一天叫我到办公室,给我看他令人吃惊的发现:美国女诗人米蕾(Edna St. Vincent Millay)有一首十四行诗,与闻诗意象、用词,都极为相近。试译米蕾诗如下:我收获美,不管它生在何处:多彩的花,斑斑的雾气惊见于丢弃的食物;沟渠蒙一层混乱的彩虹,那是油污和铁锈,大半个城朝那里扔入空铁罐;木头上烂满空隙青蛙软泥般翠亮,跃入水里……绿泡儿上睁一只黑亮的眼珠。美,她无处不居,在每个门前费习猜详,我推开每个门。哦你,害怕铰链吱咯响的人转过头,再回过怯懦的脸。我告诉你,你猜不到美裹着蛛网头巾,绣着出格的花边。

闻诗当然大家耳熟能详,为方便对比,再抄一遍: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米蕾此诗,见于1923年出版的诗集《弹竖琴者》(The Harp Weaver),这正是闻一多在美国狂热地读新诗人的新作之时。米蕾在20年代被评论界一致看好,认为是美国最有希望的诗人,被称为“女拜伦”。《弹竖琴者》一出版,立即获得刚开始颁发的普利策奖,轰动全美。其中名句“我的唇吻过谁的唇,在哪里,我记不清”美丽而大胆,传诵一时。这二首诗是否偶合,读者请自行判断。说闻一多从来没有读过米蕾诗,与说他读过一样没有证据。

现在论闻一多的史家,凡是触及闻一多在美国的留学生活者,注意讨论他的民族主义情绪,他接近国家主义的政治立场,却很少有人论及闻一多发展出来的“红烛”“死水”两种诗风,可能有美国渊源。闻一多大部分传记,不太重视闻一多诗歌渊源方面的研究,或许是为了强调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其实二者并不冲突,此小文或许可作一点提醒。

《虹》后之《霞》:“时代女性”如何用一生完成小说

茅盾的第一部长篇,1929年的《虹》,其主人公“梅女士”的原型,在文学史界已经不再是一个必须为尊者讳的题目,讨论已经很多。我简单重述一下各家大致同意的“事实”:茅盾1929年寓居日本,其时开始同居的女友秦德君,告诉茅盾她的好友胡兰畦的故事,3月起茅盾就秦德君的描写,勾勒了《虹》的主人公形象:梅女士(“梅”应“兰”)是“无可疵议的东方美人”。《虹》以1920-1925年中国的政治动荡为背景,原拟续篇《霞》叙述1925-1930年的事(茅盾在“跋”中说“欲为中国近十年之壮剧,留一印痕”)。胡兰畦出生于1901年,小说中梅女士出生年月不那么明确,但也是二十多岁的事,都是世纪同龄儿。

1985年出版的《胡兰畦回忆录》附有一些20年代照片,那时的照相技术太让人遗憾,但胡兰畦的确引人注目,难说一定是绝世美人,却看得出身材高挑,浓眉大眼,健壮硕美,在当时的中国女性中,可能很惹眼。

须知,秦德君自己是漂亮得出了名的(胡风夫人梅志回忆40年代已届中年的秦德君“雍容华贵”;柳亚子在40年代末还有诗称秦“雪肤花貌”),可见秦德君对茅盾描写的胡兰畦形象,肯定有某种与中国传统女性美一般概念很不相同的东西,或许是当时只有枕头上才说的东西,打动了茅盾:胡兰畦有某种“时代女性”的身体特征,可以写成时代精神的形式。

吾友陈建华在研究茅盾从《蚀》三部曲到《虹》的创作,检查了茅盾塑造的一系列新女性形象,发现这是从晚清以来女子的“值得欣赏性”之一大变:“经过茅盾的一番革命化狂想,这些时代女性显得元气充盈,不像鸳鸯蝴蝶派笔下的女子那么温顺柔媚,也不像新感觉派那么苍白无血”,她们有“模特儿式魔鬼般身材”。《蚀》中篇三部曲中的性感女子,革命方向颇为混乱,要到长篇《虹》中,这个健美的女性,才真正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成为历史方向的象征。

在《虹》的结尾,在梅女士找到了历史的方向后,她的“革命”性肉身,完成于一幅再无掩盖的图画:在五卅运动的上海,梅女士不满足于幕后组织指挥,直接到街头冲锋陷阵,被高压水龙冲击。她赶回到指挥部开会,“单旗袍已淋湿,紧粘于身上,掬出尖耸的胸部。聚集在指挥部的六七位青年看见梅女士像一座裸体模型闯进来,不由得发出一声怪叫”。

这场面之生动,在革命小说中独一无二,让人想起德拉克洛瓦的名画“自由引导人民”那袒露上身高举战旗的女性,而街垒上尚未战死的男人,眼光都集中到那两点而热血沸腾。《虹》丢弃了老式《玉梨魂》恋爱+革命模式,提出女性身体+时代精神新模式,而女性身体的“投亮”之处,则是革命性的乳房崇拜,这是一个完全违反中国传统心理的“性感凝视点”。《虹》无尽无穷至今余波未息的后事中,让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小说与自传之间的互动:1978年茅盾发表回忆录,对《虹》背后的故事一字不提;1979年秦德君在香港刊物上爆“茅盾艳事”内幕,文学史界为之震动,秦的说法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证据,就是《虹》的故事出处。后来秦德君出版自传,把她当时对茅盾如何讲胡兰畦,更详细地重述了一遍;1985年胡兰畦回忆录,对自己在1925年前的经历,叙述更为细致生动。

这两个女子的回忆录,与《虹》中的有些细节之应合,令人惊奇,让人感叹她们对细节的记忆力竟然如此准确:例如婚后极其失望的梅女士从成都下重庆,正好在路上与她心中的情人错过,只看到对面来的轿子上垂下的苍白的手,她心里一动,却未停下,竟成永别;又如泸州师范的体育教师兼童子军教练,特别热心好事,搞了一场提灯夜操,这在小说与传记中都有;再如《虹》的开场,是梅女士出川见到的三峡船航之惊心动魄,而《胡兰畦回忆录》,写的是出成都三江汇合处水势之险。

我不是说胡兰畦的回忆有意攀附《虹》的情节,以证明自己就是梅女士。胡兰畦逃离包办婚姻的丈夫,五四前全川轰动;胡兰畦与杨森的诸多妻妾“共同主持进步事业”,但最后杨森要她做小姨太,却被她断然拒绝;胡兰畦后来作为四川代表到上海出席全国学联。胡兰畦的这些经历,也就是《虹》的主要情节框架,不需要这些细节的影证,梅女士的模特是胡兰畦无可置疑。

其实茅盾的自传,也不免受自己小说的影响。《虹》结束于上海街头的五卅示威。1925年五六月,走上街头的是茅盾自己。他在1981年的自传《我走过的道路》中详尽描写了那几天在上海街头的经历,其中甚至写到明知会挨水龙冲击,茅盾在此书中说,他的妻子孔德祉与瞿秋白夫人杨之华说:“偏不穿雨衣,显示我们什么都不怕。”(不穿雨衣的结果,自然是上引的妙句“像一座裸体模型”的来头。)甚至《虹》的最后一句——“自行车队给街头群众送来命令‘包围总商会去’”——茅盾的自传都仔细写到了。

我不是说秦德君、胡兰畦、茅盾写自传时作伪,让历史往《虹》上靠,我认为是“生平模仿艺术”,小说写出了本人可能忽视的细节,写自传时,生平的记忆点自然被“记忆”照亮。“文革”后几年内,有关的三个人,竞争似的给《虹》添加背景,这个奇妙的局势,把文学史逼到了文学之外。梅女士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携带着胡兰畦的灵魂,体验着茅盾秦德君的经验,取得了自己的生命。中国现代小说中的人物,很少有如此炫目的实证背景。

既然第二部《霞》没有写出,我们就无法知道梅女士在1925年后,会有些什么故事。但是在《虹》里,梅女士曾到一个法国神父那里学习法语,准备留学,却颇为犹豫(秦德君在1924年得杨森资助留法,未能成行)。革命进入高潮,出国留学的计划就置之脑后。那么,我们可以问:一旦革命再度进入低潮,梅女士是否又会考虑按原计划出洋?

胡兰畦倒是果真出洋了:从1930年到1936年,三次到德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前后7年。出洋后的胡兰畦,简直比梅女士更加梅女士:1932年底,由于在德共的群众大会上演说,被警察密探注意到了,1933年春国会纵火案发生,她与德共积极分子一起被捕,关进政治犯单身牢房。放风时德国女同志告诉她,作为外国人,她可以争取递解出境。她按这方法上诉,三个月后被驱逐出境到法国。在巴黎,她的回忆《在德国女牢里》先在巴比塞主持的《世界报》连载,迅速被翻译成俄英德西等文字,引起轰动,胡兰畦成为敢在西方迎战法西斯的中国英雄女作家。凡是经过巴黎的各界名流,张发奎、冯友兰、冯沅君等,都要设法会见她。胡还作为中国代表,与阿拉贡和马尔罗等一起出席了1935年的苏联作家代表大会。高尔基特别赏识她,特地由苏共提供一套公寓,让她在莫斯科写作。1936年胡兰畦再过莫斯科时,高尔基去世,在隆重葬礼上,苏联领导人抬棺,她与高尔基那位出名的儿媳妇同为执绋人。邹韬奋见到胡兰畦后,约她重写中文稿,1937年由《妇女生活》连载,并由生活书店出版,半年内重版三次,成为抗战前出版界的一个兴奋点。这本书如此有名,以至于胡兰畦晚年写的回忆录,全部略去在德国坐牢的经历,以免重复。

茅盾在小说中称梅女士为四川女界“出名的暴发户”,真给他说中了。只是这次名声响到国际上去。不过胡兰畦真是中国留学生中唯一在西欧做过政治犯的人。如果坐牢也是文化接触的一种特殊方式,那么胡兰畦是中国留学史上第一人。

在茅盾小说的理想境界中,女性的革命式性感,必须与历史潮流结合,才能融合成时代精神。但是历史潮流流在哪一条河床里?是否只要有此意图(或称觉悟)就能顺利地进入“正确”的历史潮流?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种黑格尔-马克思式理想,在实践中无比困难。连胡兰畦那样敢于冲锋在历史的风口浪尖的人,也会发现“政治错误”(到60年代明白地叫作“跟错人,站错队”)这个鬼魂,恐怖地追踪着每一个“进步青年”。而且,越是漂亮性感的女子,越是积极进取的心灵,越容易把这种结合弄得一团糟。

北伐之梦与胡兰畦的第二次婚姻一起结束后,胡兰畦到尚称国民党左派的朱培德江西省政府做妇女工作。1929年蒋介石解朱培德职,抢在解职令生效前,省政府派胡兰畦到欧洲考察救济事业。1930年胡兰畦到德国,在柏林大学报名,先学语言,因此她参加了德共支部的活动。该年10月,胡兰畦加入“德国共产党中国语言组柏林分组”,领导人是成仿吾,成仿吾以《共产党宣言》为教材,帮助她学德语。由于胡兰畦与何香凝同住,宋庆龄在柏林居住二年,也与胡兰畦熟悉。

一如梅女士,30岁的胡兰畦是个讨人喜欢的少妇,尤其是名人特别喜欢她(访客之多,“学校里几乎要为梅女士特设一个号房”);她还特别会在大会上演说(“鼓掌声便像风暴似的卷起来,仿佛那座讲台也在梅女士脚下轻轻颤动了”);甚至敢于动手,抡起椅子与桂永清等国民党军官生大打出手(叫人想起梅女士骑马来往的英姿)。但是她在国外的第一个麻烦马上出现了:当时党小组的几个同志常说宋庆龄坏话,认为她是国民党的下台政客。胡兰畦多次争论,“彼此动了感情,达到近乎翻脸的地步”。如今写回忆录,胡兰畦当然理直气壮,但是当时,她争辩说宋庆龄是革命者,根据是否充足,真是很难说。这场争论给胡兰畦此后的命运种下祸根。

1931年10月宋太夫人去世,宋庆龄不得不用最快的方式,走西伯利亚铁路赶回国。她请胡兰畦以她的秘书身份陪同。宋庆龄放弃自我流放归国,自然国民党当局极其重视,从满洲里到上海一路隆重迎接,在葬礼上,宋家让胡兰畦作为亲属,站在“宋美龄夫妇”之后!为此行,国内各种报刊大量采访胡兰畦,甚至用她的照片作封面人物。

1932年初胡兰畦按原计划又乘船回到德国“求学”。她依然参加德共的中国小组,却因为一次由她主持的群众大会提了“南京政府”一词,小组的同志议决开除她的党籍。胡兰畦上诉中共和德共中央,两边都认为不应开除,但是这种留学生党小组实际上归属不明,一旦基层有人作梗,就很难迅速解决。此时正值纳粹党上台,形势日紧,胡兰畦就干脆应德共中央邀请,成为他们的宣传鼓动员。一直到被纳粹逮捕入狱,递解法国。此后德共组织已经破碎,恢复党籍问题就无人能帮助。胡兰畦一辈子是个“开除党籍分子”,为此受尽折磨。

如果当时在欧洲,胡兰畦能看到此后的无穷危险,她或许能处置得更积极一些。但是她看来不一定“认准了革命道路”,而是不在乎,卷入其他政团的活动。

几个月后,1936年初,胡兰畦第三次到欧洲,这次就不再用“留学生”名义,而是帮助陈铭枢进行国际联系。不料到达苏联后,正逢大肃反,“不知什么人”写信给苏共中央,说胡兰畦是托派。苏方立即严密监视,中国“同志”也避之如瘟疫,陈铭枢也不再搭理她。胡兰畦哭诉无门:法捷耶夫、胡愈之等人都表示同情,但无从搭救。胡兰畦侥幸离开苏联,狼狈归国。

这就是胡兰畦30年代的出洋生涯,几乎是梅女士在川南与上海生活的国际翻版:头脑聪明(有几个中国学生能用德语作大会演讲),思想积极,敢于出头,是个理想的政治活动分子。像在《虹》里一样,她容易出名,也更能引来流言蜚语甚至恶言诽谤。只是30年代的欧洲,背后受“同志”攻击,就不是在《虹》里那样,只消高傲地嗤之以鼻,就能对付。

30出头,应是更有成熟的风韵。胡兰畦模模糊糊提到她在德国与几个中国或西方男同志的“友谊”,但是她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一桩男女感情之事。这似乎不符合胡兰畦的形象,但是却是“梅女士性格”的内在逻辑。

陈建华分析茅盾从《蚀》三部曲到《虹》的一系列性感女革命者形象,一针见血地指出:“她们可以成为革命队伍的‘模范公妻’,而不愿从属于任何一个男子;她们对自己的性欲采取放纵主义,却不溺于此,仿佛更崇仰灵的价值。”陈建华说的不是“共妻”。

所谓“公妻”,是人们(尤其男人)很愿意看到自己的队伍中,有这样一个值得注视的对象。但是有注视就有争夺。既然梅女士在川南师范弄得男女教师(都是些“自命进步”者)人人侧目,胡兰畦此后在“为革命留洋”的中国同志中,遭遇不会很不同。

胡兰畦在名人洋人中周旋的本领,绝对是女人(哪怕革命队伍中的女人)招祸的因由。从胡兰畦自述看来,她未必不喜欢这样一个角色。但是利用她作招牌的政治力量,能否保护她到底,就是大问题。胡兰畦被纳粹关牢房并驱逐到法国后,法国的中共组织就她的党籍问题,征求在德国的中共小组意见,得到的回信竟然是:“她的党籍我们是不承认的,她是以女性活动得到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支持的。”“女性活动”,说白了,就是“艳名”。与梅女士在川南的故事,如出一辙。须知,在《虹》中,“女性活动”,恰恰就是梅女士象征时代精神的因由。可见时代精神,赋予形体之后,哪怕在革命党中,都是争议无穷。长得太吸引人,就无法明哲保身。

归国后,胡兰畦更为出名:1937年底上海抗战时,胡兰畦组织了一个战地女子服务团,参加十九集团军,到沪西战场作鼓动,又一次大名远扬。长途跋涉撤到西南后,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少将指导员,是中国第一个女将军。后来她到江西办孤儿院农场,抗战后帮助李济深集团工作,1948年底,战火纷飞之中,远赴中原,策动张轸部起义,然后回到上海,当时秦德君参与上海地下党领导,让胡兰畦加入中共地下工作。

但是一解放,胡兰畦又发现每个人都避着她。她给从青年时就深交的陈毅市长写信,以前曾多次给她布置任务的潘汉年,代表组织找她谈话,说“有人对你有看法,认为你社会关系太复杂”。在她90年代的一篇回忆采访中,她声称她1937年与陈毅曾订终身(胡兰畦回忆录写到他们战地相逢,“彻谈终夜”),但项英当时要求她坚持地下工作,只能暂时分手。因此潘这次又说:“人家已经有妻有子,还找干吗?”革命队伍女性,一样有个如何嫁人的问题。

胡兰畦只能到华北大学工学院,做总务管伙食。此后当然每次运动都躲不了审查。据谢泳说,1957年右派本来没有她,她却去看望已成头号右派的章伯钧(因为章坐国民党牢时,她就去看望过),由此带上帽子,57岁下放农村,劳动20年,到1978年才平反。

从《虹》中的种种隐词来看,茅盾看来也感觉到他构筑的梅女士,今后的道路多灾多难。例如在“二百四十号”指挥五卅运动的梁刚夫,属于什么党派,一直没有说明,梅女士与此男子,有相互吸引之处,个性冲突却相当严重,不太可能在今后互相爱上,给全书一个爱情与革命共同胜利的美满结局。《虹》中甚至说梅女士在五卅前,“接触各方面的政团人物,拿一副高傲脸孔给梁刚夫他们瞧瞧”,甚至“梅女士真觉得自己独立门户的年头是很对了”。对组织如此态度,茅盾的确给梅女士设计了一个不可能“走对道路”(也就是嫁对男人)的前程。

放弃写《霞》计划,茅盾推说是“人事倥偬,遂不能复续”,暗示没有秦德君,梅女士及其原型就一道消失。实际上按已定的梅女士性格,不可能写出《霞》,历史本来就不是精神史,而是权力史。

胡兰畦的遭遇,就是证明。当然,胡兰畦的自述,未必如此,难以全信;梅女士的逻辑,却未必不如此,不可不信。要做“时代女性”,要真正进入革命潮流,不能嫁给时代做“公妻”,必须嫁给能代表组织的男人。而随着叛逆与性感时代的结束,英雄末路,美人迟暮。那些趁自己美貌时嫁给革命的女人有福了,梅女士们如果活到中年以后,不可能有个自尊的晚年。

90年代,胡兰畦已经又聋又瞎,长年孤身住病房。看来切身体验到医院病房的照料态度吧,中国“劳保制度”正在解体,但是对老革命照顾备至。谁是“老革命”,依党龄计算。根据某篇采访,偶然有人看望时,胡兰畦总是泪流满面,哭诉“我是1930年入党的,但现在只从1978年算起”。中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当时已经解体,只是对于“老革命”还是照料备至,当然1978年入党,就轮不上。

看来梅女士再特立独行,到失去象征时代精神的体型后,就是个平凡又平凡的女人。

1994年胡兰畦去世于家乡成都。2001年我重读《虹》,终于理解了梅女士的孤独。

拼命精神,打油风趣:刘半农之留学

大凡一个历史上可观的群体,总得有那么一位风趣人物。不然这个运动,这个时代,也就太沉闷了一点。后代的好事者如我,也就少了可写的野史逸闻。

风趣人物,并非只是添笑料,他们有其他功绩,其他特点。例如,五四人物中的刘半农,既是突梯滑稽,兴趣广泛,又是扎实做学问,其钻研功夫,五四时代少见。

刘半农的一生,永远有故事。他原本没有读过大学,从常州中学毕业后,做过一些杂事。1912年,20岁,到上海“作文化人”,参加新剧团,又演又编,发表小说,几乎每一篇都开出一个新名堂;又弄翻译,无所不译,尤多侦探小说。“伴侬”这个寻芳公子式的名字,成为上海滩文学新星。

但是,1917年,他在《新青年》上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率先支持文学革命。同年,被蔡元培邀请到北大预科作国文教员。可能是蔡赏识他,1918年,北大上报教育部,保送刘半农到英国留学,想让他补上大学教育。

此时,刘半农却已经成为新文化运动冲锋陷阵的名人:1918年3月与钱杏邨合伙演出“王敬轩双簧案”,给“白话文”运动添了戏剧色彩;5月与胡适周作人发起成立北大“小说研究所”;该月又发起“收集歌谣”,蔡元培支持,发文全国,成为郑振铎等人现代“俗文学”研究的先驱者。总之,国内每天有大事做,新文化运动的确也少不了这位台柱。北大没有想到这位中学教员远比大部分大学教授更活跃,只能向教育部申请延期出国。

到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大事更多,刘半农也更忙。游行当日,“坐守北大指挥部”,组织社会支持;该年11月,与胡适周作人等提议《新式标点符号》,为现代汉语提供了最基本的工具。教育部却不让北大再延迟,所以刘半农是被“催赶出洋”,也是中国留学史上难得的例子。

临到启程,还会出事:旧日上海滩文友在“小有天酒家”宴送,昔日同为《礼拜六》《紫罗兰》主要撰稿人的,都来送别。席间行酒令,诗句里满是卿卿我我旧辞藻。刘半农忍不住了,说“真是鸳鸯蝴蝶小说”。主人们对刘半农的“忘本”很不高兴,反唇相讥,不欢而散。第二天小报渲染,旧派小说从此被戏称“鸳鸯蝴蝶派”,而且没有其他词替代,在文学史上至今改不了。刘半农口舌作孽,罪莫大焉。

刘半农在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语言学系就读,进了语音实验室,学习各种实验操作方式,仪器设备。比他稍晚一些到的傅斯年,意气飞扬,贪多务得,想“尽收西学”,刘半农看来从无如此野心。

原因之一,是他的明智。作为中国最早的新诗人之一,他自己很想研究文学,至少兼读文学。他自己说,“一到国外,就立时觉得二者不可得兼”,马上决定“专重语言学”。又发现西方语言学,活语死语要弄上十年八年,更退一步,“侧重”语音学;再后退一步,专攻实验语音学。他后来自称他的留学策略是“退避三舍”,“野心不能太大,太大仍不免逐渐缩水,不如当初就把自己看得小些,即在小事上做水磨功夫。”如此,中国固然少了一个可能的陈寅恪,但是也可能免了又一个傅斯年——我这里没有比较各人成就的意思,傅斯年一生的成就可能远超过刘半农,刘半农可能根本不是陈寅恪那样的材料,我说的是如何从国外留学得益。

原因之二,是他依然把国内文化界视为他的战场。人离开了,心没有离开,声音也没有离开:他依然不断卷入论战。他提倡使用惊叹号(!),被人称为“外国舌头”,文中用之,即成“亡国之音”。1920年8月,在《时事新报》发文,提出汉语应当添加“她”字,引发一场大争论。一时国内报上都是《难道刘半农错了吗?》《刘半农不错谁错?》弄得刘半农之名,比他在国内时还响亮。鲁迅十多年后回顾,称赞“的确是大仗”。

野心不大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刘半农有家有小,在国外生活很不容易。在国内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亲戚无法在刘出国期间抚养他的家小,刘半农决定全家到伦敦。不料在伦敦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取名育伦、育敦,一个人的奖学金养活五口之家。刘妻文化水平不高,不懂英语,因此一切外务,包括购物,要刘半农处理。留学生活,与在国内时之丰裕,对比太大。在伦敦期间,刘的学术活动依然活跃,写诗就情绪泄露无遗。《1921年元旦》这首诗,副题“在大穷大病中”;《稿子》一诗,说是从(英国?)编辑那里拿回退稿,外面黄昏的街上下着雨,“冷水从帽檐上,往下直浇”,回到家,妻病孩子饿,“最后一寸蜡烛昨天已点完!”1921年五月号《新青年》,刊登刘的近作《伦敦》一诗,副题竟是“一首昏乱的诗”,把伦敦写成“墨黑的一个雾窟,黑魆魆的一簇,钻着,钻着”。在伦敦写的诗,少不了冻,饿,病,穷,对伦敦一无好感。

但是刘半农有个本事,即把叹穷只限写诗。他在伦敦做的歌词《教我如何不想她》,想必是思念家国之作,后来成为传唱几十年的情歌。另一首思乡之作《一个小农家的暮》,已经是中国现代诗选中常见的名作。1921年初从伦敦寄给周作人拟民歌集《瓦釜集》,用山阴方言写诗,被赵景深誉为“中国的罗伯特·彭斯”。这倒是中国诗人的传统,换一个诗体,换一个心境:乐府与律诗中的白居易,诗与词中的范冲淹,宛如二人。他甚至“收集民歌”到国外,把Leland记录的下层华侨的《洋泾浜歌谣》翻成中文。此举极为大胆,需另写一篇文章。

此时正是一次大战后不久,德国法国两败俱伤,通货膨胀,货币贬值。而英国经济状况较好,生活水平高,除非陈源徐志摩这样的富家子弟,都感到拮据。固定的留学金,到德法生活就相对容易些。20年代初不少留英学生,终于转到巴黎柏林,此为一个重要原因。1923年马克大贬值时,中国学生蜂拥到德国,享受并未贬值的德国教育。刘半农在1921年夏天转到巴黎大学,生活还是困难。赵元任夫妇曾到巴黎看望,刘半农有点不好意思,说自己家是“花子窝”。赵元任要照相留念,刘就叫儿子趴在地上,作乞讨状。此种发噱事,也只有刘半农做得出来。

当然,刘半农自己的语言能力,是转学的条件之一。法国“国家博士”答辩,是出名的困难。记得钱锺书先生在与笔者闲谈中说到过,法国“汉学大师”伯希和等人,喜欢在博士答辩时,以偏题难倒中国考生以炫学,钱对此很反感而放弃在法国读博士。刘半农答辩,“气氛紧张”,考了七个小时,结束时,刘半农已精疲力竭,由朋友搀扶出场。

刘半农是个聪敏人物,鲁迅称他为“上海来的才子”:点子多,头脑快,什么都来得一手。但是,他也是个学习上极其专精,务求甚解的人。实验语音学,本不是他的选择,一旦进入这门枯燥的学问,一样劲头十足。1921年,才留学一年,刘半农已经向蔡元培提出《创设中国语音学实验室的计划书》,1924年出版《四声实验录》,回国后,成为中国实验语音学的创始人,把自南北朝以来历史悠久的中国音韵学推进成现代学科。1934年,刘半农远道去绥远塞北,调查语音,绘制雄心勃勃的《中国方言地图》,不幸染回归热而亡故,年方44。

五四一代,大学者多矣,做此种技术性学问,而且如此专心者,尚不多见。中国文人,向来以四体不勤为正宗,摆弄机械的能力,总是较差。至今中国作家诗人的电脑操作能力,低于知识界的其他部分,可见此病,根子久远,要改也难。刘半农“半路出家”,而且是逼上梁山,却弄得如此津津有味,同时又照样舞文弄墨,诗人本色,时不时在文坛弄出点有趣的风波。

当时人品评刘半农,说他“浅”。鲁迅悼念刘时,为之辩解,说刘“浅如清溪”,依然认刘半农为“浅”。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违心违意作深沉相。王瑶先生评刘半农,说刘半农的成绩是“切切实实”,的是确论。五四那一辈,认真者往往顶真过分,潇洒者,又往往难有所成。像刘半农这样的人物,拿得起,放得开,确实难得。我们今日对“知识分子”的理解,赛义德所谓“业余知识分子”,不就是专业上立得住足,眼光又远越出专业之外?

本文标题,抄自胡适挽联,其上联是,“守常惨死,独秀幽囚,如今又弱一个”,把刘半农的历史地位比之于李大钊和陈独秀。说过头了吗?我认为没有。不过我情愿避免讨论这个会让刘半农自己摇头的题目,只抄一个同样的风趣角色吴稚晖的挽联:还赖人偏要早死?倒霉国实在伤心!

穆旦:下过地狱的诗人

最先熟悉的是翻译家查良铮这个名字,后来知道他写诗笔名穆旦。50年代的大陆少年,凡如我那样喜欢做浪漫梦者,手里必然有一本《普希金抒情诗选》。查良铮这个名字,也沾上罗曼蒂克气息,那种少年型肺结核病者特有的,萎靡却甜蜜的柔情。

后来,我被发配到极端不浪漫的安徽淮河边军垦农场,积雪堆满田野的冬日,无劳可动,整日枯坐讨论毛著。恍惚走神时,想起雪橇滑过俄罗斯的旷原雪景,那是痴情的奥涅金,急如星火地奔向塔吉亚娜,而原野是那么广袤无边。在这时候,被点名了,打个激灵醒过神来,该我批“一闪念”。照例学舌一通,心里还想着我的甜梦。“出公差”去霍邱县城,数九寒天去挑东西回驻地。这是美差,又累又冷,但逃过了苦不堪言的枯坐干熬。路上遇到一个南开学生也去县城。我马上问查良铮。他说,差不多算邻居!我赶紧问其人风神如何飘逸。那人转过身来,两眼看着我,好像看一个怪物,说:“嘿哟,糟老头一个!打我小时候起,每天看见他破衣烂衫,靠着墙脚走路,不抬头看人。以前还在图书馆抄卡片,现在扫街扫厕所。头发都快掉完了,问他几句,话都说不清!”这是个高大的青年,虽然也是在军垦劳动,但精神抖擞,境界不同。他毁了我的偶像,朗声大笑又谈别的事情去了。

回过头来,此少年说查良铮在南开,几十年是为人轻贱的人下之人,突然点破了我的一个猜疑:这事我应当有所预感。记得1957到1958年读到一些诗评界的文章,说穆旦居然写出如此不通之甚的句子:“平衡把我变成一棵树”,实在是荒谬绝伦,说明资产阶级文学真是不可救药云云。

但是这句诗却像魔咒似的抓住我,怎么也忘不了,像古人的名句一样,有一种超出文字的神秘魔力。什么原因,我弄不清,只知道读中国新诗,从来没有这样的效果。一直到70年代末,我开始钻研现代文论,这句诗帮助我体味现代批评家所谓“张力”,所谓“非同质”(艾略特语:像闻一朵玫瑰似的感到思想),这些几乎难以捉摸的概念。

这篇文字应当轻松一点,就免谈这些理论。我只想说,这句诗,远远超过中国诗歌在80年代中期以前的最高水平。穆旦的诗,才是中国古典诗与西方现代结合的产物。我们在穆旦这一代,可以看到燕卜荪等在西南联大的讲学,奥登的访华,还有卞之琳等中国诗人30年代的努力,但是也看到他们青出于蓝。我常想,如果奥登熟读李商隐,可能就会写出这样的诗句。

70年代末,我在北京就读,得以师从袁可嘉、陈敬容、辛笛、曹幸之、郑敏等诗人,眼看着“被时代埋葬”几十年的《九叶》,重新发芽露出地面,忽然就冒成冲天大树。而所有这些40年代团聚于西南联大和《现代诗歌》杂志的诗人的前辈,都奉穆旦为第一人,都惋惜穆旦刚从“文革”熬出头,1977年初春,才59岁,就匆匆辞世。当时听了不少关于穆旦的事,可惜那时没有发心写“文化交流人物”系列,未能记录下来。

幸好,巫宁坤教授近日来英,给了我绝佳机会。巫宁坤与穆旦先后在西南联大和芝加哥大学同学,过从甚密。他给我说了不少穆旦的旧事。

1935年,穆旦17岁,进入清华外文系。早年诗作,颇有雪莱式浪漫色彩。二年级未读完,七七事变,随校撤到长沙,又徒步山路近四千里,到达昆明。在西南联大,就学于闻一多、燕卜荪等中外名诗人。1942年,24岁的穆旦写出情诗组《诗八章》,出现了特有的穆旦风格,中国又有了一个成熟的现代诗人。中国现代情诗,从汪静之康白情,到徐志摩何其芳,一向是浪漫有余。到穆旦才真正才变成“非个人化”的现代诗。

同年,缅甸远征军在昆明组建,25岁的穆旦,以翻译人才应募。短期在杜聿明的司令部,不久就到207师,任罗又伦将军的翻译。这个师经历了缅甸丛林战最艰苦的战斗。整个战役失败后,作为殿后,留守野人山胡康河,掩护整个远征军撤退。此后残军退往印度,辗转回国。穆旦九死一生的经历,后来写成长诗《森林之魁》。

1949年9月,穆旦到美国芝加哥大学英语文学系留学,其妻周与良同行。穆旦40年代的情诗云:“即使我哭泣,变灰,变灰又新生,姑娘,那只是上帝玩弄他自己。”我一直怀疑,哪个姑娘会承受得住如此的“爱情表白”?周与良慧眼识英雄,但是也为此一辈子付出代价。

周出于名门,兄弟姐妹十人。长兄周一良攻历史卓有所成,“文革”时曾被江青网罗,成为“梁效”写作班子的主力,并作为“革命知识分子”代表,位居“九大”主席团。近年有自述《毕竟是书生》出版,引起争议。二兄周珏良,英国文学专家,曾任板门店会谈中方翻译,后任外语学院教授。周珏良是穆旦同班同学,把最有才华的同学介绍给妹妹,是当时常见的事。穆旦成为“反革命”后,兄长不再理会妹夫,这也是那种年代的常情。

穆旦到芝大,是自费。一个月后,1949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富布赖特法案”,即现在“富布赖特基金”的起始,当时在美的所有的中国学生,全都取得奖学金。但是钱没有留住人心,尤其是穆旦这样“爱国”之士。1952年,穆旦取得硕士学位后,回到中国,对面临的危险一无所知,周氏兄弟的“左倾”,可能也给了他“报效祖国”的榜样。实际上,穆旦在西南联大就开始学习俄语,报效国家的意愿一直留在心中。

的确,1953年穆旦应聘到南开后,立即进入一个新天地。影响整整几代人的《普希金抒情诗集》,初版于1954年,短短几年之内,连续出版《普希金抒情诗续集》,拜伦、布莱克、济慈、雪莱的诗集,以及普希金长诗《欧根·奥涅金》。一时查良铮这个名字,名震读书界。

至于所译的诗人,都是所谓“积极浪漫主义者”,(湖畔诗人华兹华斯、骚塞、科勒律治为“消极浪漫主义者”,好一个奇怪的“进步反动划分”!)这也怪不得查良铮,名单是苏俄文学史家开的。不过,“查译”之流利顺畅,之优美传神,真是为50年代的文化界,添了几道光泽。

好景不长,1955年,就开始翻出“国民党远征军翻译官”罪名,穆旦成为肃反审查对象。1958年,以“历史反革命罪”送上法庭,被判“管制三年”。1962年管制结束后,“宽大”到南开大学图书馆监督劳动。此时他已经成为“不可接触”之贱民,劳动之余,夜晚私下翻译拜伦两万行的长诗《唐璜》(Don Juan)。

但是穆旦的厄运还没有到底。1966年夏,“文革”火起。8月被红卫兵抄家,焚毁全部藏书和手稿。当日穆旦被抓去揪斗,晚上归来,赶快搜索灰烬,找出捆扎的《唐璜》手稿,大体尚未焚毁,不幸之中大为庆幸。此后1968年“清队”,被“扫地出门”,赶到农村,直到1972年才得以回天津,依旧是一个缩在图书馆的糟老头。我想这就是那位南开的朋友见到的形象。谁也不知道每天晚上,他继续在磨研他的《唐璜》译稿。拜伦虽然用了一生的最后五年时间写这首长诗,但是他一边还写其他著作,在偷情恋爱,办煽动杂志,参与异国革命。他绝不可能想到,150年后,会有一个中国诗人,十年如一日,精心转达一个登徒子冒险的潇洒而旷达的诗行:“拜伦式英雄”的豪情,与穆旦的处境,可谓天差地别。文字毕竟还是为知识分子保留的心灵净土。

1981年,《唐璜》终于出版时,查良铮已经去世四年,他的骨灰终于有机会安葬,在骨灰旁放一本刚出版的中文《唐璜》。卞之琳先生称誉《唐璜》为“中国译诗艺术走向成年的标志”。穆旦晚年的诗《自嘲》,有句云:“仿佛一个王朝被自己的手推翻……但他失掉的不过是一个王冠”,因为“他生活的小店辉煌而富丽”。穆旦虽然一生受辱,而且天不假年,但是他在文学史上的身影,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高大。

查氏世家,有南北二宗。查良铮拆“查”字为木旦,穆旦;同宗查良镛,拆“镛”为金庸。浙江海宁查氏,历史上似乎一直被文字狱牵累(康熙年《明史》案牵涉查继佐,雍正年查嗣庭成为考题案主角),天津查氏,到20世纪终于也难逃文字狱。中国历史延续性之顽强,有时真让人惊叹。

李金发:不会写作,才会写诗

李金发已经在历史上有一席之地。对这样的人物,说好说坏都已经无奈他何。任何中国现代文学史家不能不提到这位“中国象征派第一人”。在恰当的时候,做了恰当的事,这本身就是天才的表现,凭这一点就不能说此人是浪得虚名。

其实历史人物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幸运儿。这并不是说,已经不必讨论这些人物“历史功绩”究竟如何得到的,不然文学史只有史而无文学。

我们可以读到关于李金发的无数讨论,1925年起,李金发的诗陆续发表于国内重要文学刊物,立即引起激烈讨论,加入争论的文学批评名家有钟敬文、赵景深、穆木天、朱自清等,在近年台湾,则有苏雪林、覃子豪、向明等加入争论。有讥评,也有赞许,毁誉参半。越到近年,历史的放大效果越佳,文学史家对开拓之功更为重视,因开拓而开脱,赞大于贬的比例就越来越大。

如果我说读不懂李金发的诗,就得先说清我自己“的确”懂诗。

如果我说李金发不会写诗,我就得说清“什么是诗”。

显然,我无法说清,因为谁也没有说清过。

不过,让我们换一个角度看,看李金发的留洋经过,他在什么样的教育准备背景上写这些诗,或许会有答案。

李金发于1901年出生于广东著名客家侨乡梅县一商人家庭,世代在毛里求斯做生意,兄弟中有两人去毛里求斯继承父业。侨乡教育作风守旧:李金发6岁起在家乡私塾,15岁后在家乡中学,听细讲古文,《幼学琼林》之类读了不少,在私塾里学会作对子。至于李金发沉醉过的课外读物,据他说,是古剧《牡丹亭》,文言小说《玉梨魂》。台湾诗人向明先生不久前著文,说李金发的受教育史,证明“传言李氏中文造诣欠成熟,并不公允”,“应是误传”(《文讯》2000年11期)。我觉得要看说的是什么“中文”。

18岁李到香港攻读英语,终因乡塾教育程度太低,难以有成,灰心返乡,看来命定以乡绅侨商终其一生。此时正是五四新文学风起云涌之关键时刻,身居南地的李金发,对此毫无所闻。

但是家中希望兄弟辈出一个读书人,以光大门楣。1919年初他接上海复旦中学朋友来信,谓李石曾、吴稚晖、蔡元培正号召“工读互助”,组织到法国“勤工俭学”,程度不论,只要能付100大洋船费,均可留法。该年参加此计划赴法青年达2000人。

李金发闻之跃然,即向家中要了几百元,到上海买了钳锉工具,真准备到法国干苦活。1919年夏从上海启程去马赛。这个乡下小商之子,香港尚不适应,落到巴黎的摩登世界中,其苦其乐,难以尽道。李金发被分到枫丹白露中学读法文,全班程度不齐,教师无法应付,只能让大家自行揣摩。但李金发天性敏悟,终于靠半自修学通法文。两年后到巴黎国立美术学院学雕塑,与林风眠等同学。

当时在巴黎的中国新文化健将有多人。18岁的李金发被人介绍见刘半农、徐悲鸿等,他觉得这些人“摆长辈架子”,他虽然年少,也不愿曲意攀迎。这个文化人聚居的拉丁区之黄肤新客,偏偏又是喜好文学之人,“受新思潮影响,过分重视文艺,自己总想在历史上留名”。从他的经历来看,这“新思潮”,是法国的诗坛之风。

向往文艺,却几乎完全没有接触中国新文学,拒绝同新文学同好来往,在20年代中国文学青年中,李金发恐怕是独一无二的例子。连这个词“新文学”,也是听留法同学,后来成为共产党总书记的李立三说的,但是他认为李立三好高谈阔论,并不尊重,所以听说了也没有印象。

到巴黎学会法文后,19岁的李金发开始读法国象征派诗,“喜欢颓废派作品,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与魏尔伦的诗集,看得手不释卷。”但是法文不会自动转换成中文。体验到法诗意境,就有个如何转换到现代汉语的问题。此时他订购了一些新文学刊物,终于读到了胡适与康白情,觉得“只是歌谣而已”,不足为法;冰心与宗白华也只是“有哲理的短句诗”。

因此,他这一年开始写诗,直接取法波德莱尔与魏尔伦,而承接入汉语的工具,却是半文半白的《玉梨魂》句式。李金发的诗风,实际上是用半文言,用自由诗形式,改写法国象征派颓废派诗。

如此漠视现代汉语诗的潮流,有好处,就是自成一体,“无缰之马”,完全是自说自话的风格。或许这就是造就诗人的条件: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就能写出一种新语言。是好是坏暂且勿论,诗人的任务,无非就是创造新的语言方式。

到1922年,李金发才21岁,他的作品就多到可以结集,第一本题名《微雨》。同年马克大跌,中国学生拥入德国充阔佬大把花钱,这就是他的第二本诗集,1923年的《食客与凶年》名字的由来。应当是开玩笑,这个题目却有“恶”的狠相。李金发虽是“毫无计划地到德国玩玩”,在柏林竟与一个德国姑娘相恋,同时诗越积越多。1924年回巴黎后集稿成《为幸福而歌》。李金发的几乎全部诗作,都是在巴黎学习雕塑时的副产品,只有在德国的半年,几乎每天一首。

头两本手稿,他寄给周作人,作为一名文学青年,请求“品题”。周作人敏感地看到这些诗有可取之处,回信多方鼓励,并且同意收入北大《新潮》丛书。但是他并没有抓紧出版,也没有布之于刊物。一直要到李金发1925年回国后,他的诗才出现在《语丝》等重要杂志,第一次被人读到,并且引起轩然大波。

于是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如此让人瞠目结舌的诗行:长发披遍我两眼之前,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与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

这是《微雨》的第一首“弃妇”的头三行,诗中还有“无牙之颚”,“无色之颧”,骷髅满地,死神夜飞,刻意恐怖。李金发家境不错,在巴黎的学业也说不上艰苦,对社会不公,人生疾苦,似乎也没有痛心的关切。这些惨苦意象,只不过是因为有意从恶中写出花来而已。音乐之震动将重披靡其筋力,与紫红之血管么?

这首题作《希望与怜悯》,很哲学的标题,很不通的中文,很凶戾的形象。其他谈不上。

李金发明白,既然写中文诗,至少中西必须结合。但是他心里的中,是私塾中学到的中国古诗词。

实际上李金发当时连如何用“白话”写散文,也不清楚。《食客与凶年》的“自跋”中说:“余每怪异何以数年来关于中国古代诗人之作品,既无人过问,一意向外采辑,一倡百和,一味文学革命后他们是荒唐极了的。”因此他想“试为沟通”。此“跋”的文字与他的诗一样不通。不通而沟通,就有以下诗句:欲按琴微歌,又被鸟声惊住:“梦儿使人消瘦,冷风专向单衫开处。”

这是乡下私塾学生写的课业。而诗句如“送君皆此崖而返君自此远矣”,则是非中非西亦非诗了。

1925年他回国后,第三本诗集由郑振铎推荐给商务印书馆出版。郑振铎并且介绍他加入“文学研究会”。李金发参加一些活动,觉得沈雁冰、叶绍钧、赵景深、傅东华等当时文坛巨子,不过是“亭子间里的寒士”,非常看不起,当然也不屑于在中国做这样的文学家。李金发一生与中国文坛,几乎没有任何往来。与后起的“象征派诗人”戴望舒、穆木天、王独清等人毫无过从,虽然文学史上把他们归为一派。

当文坛多人指出他的诗“看不懂”时,李金发说:“我满不在乎,只认为他们浅薄而已。每一个时代凡创始之事业,必有人反对或讥讽,到头来必得大于天下。”实际上他已经不写诗,在乎不在乎,都不相干。任何批评或建议,对“金发体”已经不起作用。

开始发表诗歌时,李金发取了现在这广为人知的笔名。不少人认为这恐怕是乡下佬的俗气名字“金发”之改头换面。在1942年抗战时期出的散文集《异国情调》一书中(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以粗纸刊印,现已很难找到),李金发自己说了这笔名的来源,“完全是一个梦的结果”:记得是1922年的夏天,在巴黎……因手中无丰富余钱,不能避暑于海边,只有逛画院,看博物馆,看小说……日看小说,夜看小说,直至神经衰弱还不知。满天星斗,几乎晕倒下去……那天大热大泻,昏昏迷迷,老是梦见一个白衣金发的女神,领着我遨游空中。自己好像身轻如羽,两脚一拨,即在空中前进数丈。

此为他笔名的由来。李金发承认,“这有点像编撰的故事了,但信不信由你。”我本人信,这位金发保护神当然即是西洋诗神缪斯,李金发自那以后写诗即一发不可收拾,其诗作的确满是法国味,当然是拜此位洋缪斯之赐。此段中文,倒也字通句顺,不过已是在他作诗人20年之后。

李金发隔着大洋,在中国诗坛“烧了三把火”之后,回国却转头弄自己的一技之长雕塑,先与刘海粟在上海艺专合作,后觉得刘海粟是“白相人”,不欢而散。当时给名人立铜像成风,李金发自办雕塑作坊,受孙科委托作伍廷芳铜像,受广东省政府委托作粤军将领邓铿像。都是商业行为,艺术上平平,金钱上却很成功。

李金发在手痒时还是会写作: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题材主要是在法国的留学生活,可以说是开了“留学生文学”之先河。但是文风平实,故事浅白:中文会写了,却没有旧日敢于吓人一跳的气派,因而也就从未有人提起。抗战时,他甚至写过宣传鼓动诗,文通字顺,过目就忘,无人重印。的确,选家评家史家,都有点受虐狂。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如果真有所谓“无能晦涩”(Inept Ambiguity),我认为李金发的诗就是一个好例,就是《文心雕龙》中所说的“晦涩为深,虽奥非隐”。我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懂外语的写作者,如果他连翻译都做不好,就谈不上借鉴二字。现代汉语作为文学语言,并非能说话就能写出,更并非学过古文就能写。所谓“白话诗”,还是需要有意训练,或潜移默化。

在法国的四年,李金发环境隔绝,没有学现代汉语的机会。所以他的这些诗,是一个私塾底子的“童贞”青年硬搬法国诗的产物。一旦脱离了在国外的封闭环境,学会写通顺的中文后,再也写不出旧日风格,就是明证。

但是至少李金发写出的奇诗,绝不是“不诚实晦涩”(Insincere Obscurity),而是不经意中得之,少年自以为是时急就之,留西洋无人“批评指点”正好坚持孤标自赏,独成一家,不依不傍。留学竟成隔绝,使他能不随流不媚俗,也是现代文学史上一段趣事。30年代初,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的诗歌卷,列李金发为最重要的新诗人之一,选诗19首,仅次于闻一多、徐志摩、郭沫若。从此,李金发就成了超出毁誉之上的历史人物。

1928年李金发的德国妻子回国探亲,一去不归。后与梁智因女士结婚,有子两人。1943年李金发放弃艺术生涯,任外交官,长期任职中东伊朗和伊拉克。1950年弃职去美国新泽西州办鸡场。失败后,在纽约“大隐隐于西”。1976年辞世。

留学而断送前程的康白情

北大之名声大振,起自五四;五四时代的北大学生中,出现了几个特别活跃的领袖人物,其中有来自四川的诗人康白情。

尚是北大学生时,康白情的诗已享盛名,与早期写“新诗”的胡适、刘半农、沈尹默、周作人等人相比,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康白情是诗人写诗,其他人(大都是康白情的老师辈),都只是在诗这个最困难的体裁中“实验”现代汉语而已,旧体歌谣的痕迹太露。固然《草儿》(1922年亚东图书馆出版,次年再版时改名为《草儿在前》)中117首,全部作于北大学习阶段,以及留学船途中,草率之作过多。但康白情的诗人气质,也十分醒目。诚然,现代汉语诗的真正开端,要等郭沫若的《女神》,但郭沫若自己却说:“我第一次看见的真的白话诗是康白情”,“委实吃了一惊,也唤起了我的胆量”。

1922年,胡适第一次去看深宫中的溥仪,看见这位下台小皇帝竟然在读康白情的诗,大为感动,就多方鼓励。后来溥仪也写了几首新诗,学的康白情风格。一本康诗表维新,可见康白情当时的地位。

康白情为《新潮》写的稿,大多是诗,可以说他是《新潮》诗人,第一位北大诗人,五四时代第一青年诗人。同时,他也是一个社会活动家,在《新潮》上发表了一些政论文章,意气风发,有文采有胆识。

1917年北大首先创用学生主持“教授会”,四个学生领袖——傅斯年、罗家伦、张国焘和康白情——分别担任四个学院的“主任”。

1918年《新潮》创刊,康白情任干事。《新潮》成为全国风起云涌的学生刊物之首。康白情又是“少年中国学会”的中坚分子。

1919年5月3日夜,在北大学生千人大会决定第二天游行示威之后,校长蔡元培急召五个学生领袖开会作筹划,这紧要关头的“五大领袖”是傅斯年、罗家伦、许德珩、段锡朋、康白情。五四事件得到全国响应之后,康白情率领北京学生代表团赴沪,当选为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席。

1920年,五四青年中的佼佼者纷纷出国。而康白情的出国,更不同凡响——是蔡元培向南洋烟草公司募来的款,亲自选出这届北大毕业生中几个最堪造就的人才,赴美留学。康白情与段锡朋、罗家伦等人的出国一事,被报刊比为晚清朝廷派出考察宪政“五大臣出洋”。

在跨太平洋的船程上康白情著诗甚多,情绪激昂,气吞万里,一改《草儿》前期情诗缠绵之风,到美国后为《草儿》写序结集,想必是金盆洗手,不再做诗人,另做一番更伟大的事业。康到美国,入柏克利加州大学,选修“近年社会改造学说”,也曾做打工,翻译等补贴零用钱的留学生常事。

但是他念兹在兹的却是中国国内的政治,因此不断与在美的“少年中国”积极分子,如张闻天、袁同礼、方东美等人保持联系,讨论政治。他经过日本与日本共产党联络,到美国又与美国共产党联络,最后却在旧金山另找到一种政治势力:旧金山洪门帮会之盛,使他找到实现政治抱负的机会。他的老家四川安岳为四川袍哥势力中心之一,他11岁即“参加”帮会。到加州后即加入旧金山洪门致公堂,1923年7月拉上加州大学几个中国同学入伙,发起了一个新的政党“新中国党”,此时康才28岁,竟然自己出任“党魁”,并立即在西方各地唐人街发展组织,在上海北京等地设党部。并四处拉各国留学生,如刚到法国的李劼人等加入。这个以帮会为基础的“政党”一时气势大盛,康白情以领袖身份回国“指导”,把在加州大学四年学业抛到九霄云外。但是此“政党”既然以华侨社团为基础,康白情一回国,就此土崩瓦解。

留学生活,应当说,是一个人的生涯(不管是不是学术生涯)发展的关键时刻。所谓“镀金”,也即此意。从康白情相当辉煌的大学时期来看,他可以在文学和社会活动两条路中作一选择,因为二者他都做得有声有色。但是中国现代文化界及政治界二者却处于起步阶段,固然为有才干有雄心者创造了脱颖而出的机会,也给某些实际上毫无经验的青年制造了不必读书,不必找指导,就可以包打天下的假相。

在北大时,康白情的傲慢已有名。每次上课,照例姗姗来迟。他上马叙伦的“老庄哲学”课,没有一次不迟到。一日,马叙伦讲得正兴起时,康白情又推门而入。全班学生的视线不约而同转向康,这次马叙伦忍不住了,责问康白情何故来迟。诗人答:“住得太远。”马先生生气地说:“你不是住在翠花胡同吗?只隔了一条马路,三五分钟就可走到,何得谓远!”诗人马上说:“先生不是在讲庄子吗?庄子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先生不以为远,而我以为远。”气得马先生一时无话可说,只好宣布下课。

当时留学而属意国内政治,并且团聚志同道合者的,当然不少。例如1923年,在芝加哥大学的清华学生罗隆基、闻一多等,提倡“族国主义”(nationnalism),组织“大江会”,参加者有浦薛凤、何浩若、吴泽霖等。此类俱乐部,大多同好会性质,没有一个像康白情这样单独组党的气魄雄心。

诚然,五四时代不少留学者,回国后投入政治活动,与康同时留学的北大学生领袖,后来几乎全部成为政治人物。康白情却把留学当作政治生涯的开始,而且无所谓主义思想,任何政治力量都可利用一下。这样的例子,也似乎只此一人。

须知,五四运动不是学生示威出来的政治事件,而是教授们推动出来的文化政治运动。这些学生一时不知天高地厚,尤其到国外似乎包打天下,回国后却依然要在昔日恩师羽翼下发展:“五大领袖”中,蔡元培帮助留法的许德珩后来参与第三党与民主党派,当时没有出国的张国焘成为李大钊的主要助手,段锡朋一直任国民党政工,罗家伦成为国民党学术官,只有傅斯年虽然属于国民党,但是保持了一定的学者独立性。康白情过于发达的领袖欲,使他失去昔日老师辈人物蔡元培、曾琦、李大钊等的好感。没有一个已有政党愿意支持,“新中国党”不散也得散。“自己的政党”消失之后,康白情既无法回美国继续学业,又无法投效北伐,只能回到四川老家,投军阀刘湘为幕府,此时染上烟癖,一生做官,经商,弄文学,均一事无成。40年代末,到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1958年成为“右派”分子,退职返乡。船次途中,未进三峡即病死于湖北巴东。

老舍:伦敦逼成的作家

都知道老舍是在伦敦居住五年,接触英国文学,才成为作家的。很少有人了解是异国生活的孤独寂寞,才把这个中国年轻人逼上写作道路。

老舍的父亲是旗军,每月仅三两饷银,全家生活本已十分困窘。庚子之役,父亲死于北京护城之战,结果连这点收入都消失了,全家靠母亲缝补浆洗得些收入,免于成为饿殍。长子舒庆春好不容易读些书,成为小学教师,在民国初年,这是个受人尊敬的工作,报酬还算不错。1922年老舍受洗入教籍,并到燕京大学从师埃文斯(Robert Kenneth Evans)学英文。此人是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即今日之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校外考官,由他介绍给北京西城区礼路胡同的伦敦教会伍德小姐,聘为东方学院老师,任职五年。因此,1924年9月,25岁的老舍来到伦敦。

老舍的工资一直没有增加,直到1926年夏,老舍才给东方学院院长写信要求提薪。信中说:“对于工作,我尽了最大努力,不管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只要是学生愿意学的课程,我都教了。现在250镑的年薪,不足以维持我在伦敦的生活和赡养我在中国的寡母。”措辞虽不亢不卑,但窘迫之情可见。

同时,老舍也尝到了异国生活孤寂的滋味。他后来说:“据我看,一个人即便承认英国人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与他们交朋友……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这话有道理,只有像徐志摩那样肯在结识名人上下功夫的人,才有可能在伦敦社交界撞开一条给东方人的缝。

老舍在伦敦的朋友,主要是一些中国学生,当时有“六君子”组织了一个读书会。但老舍最好的朋友是许地山。那时许地山已是成名作家,而老舍尚未敢做作家梦,连个“文学青年”都算不上。两人相知甚得,无所不谈,甚至能在街上站着谈三四个小时。可惜许地山不久去了牛津,只能偶尔来往。

少朋友,难得旅行,很少外出,对于这个聪明而刻苦的27岁的青年来说,可能不是坏事。老舍后来在《我的创作经验》一文中承认:“27岁我到英国去。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为小说家——虽然是第一百二十等的小说家。到了英国,我就拼命念小说,拿它作学习英文的课本。念了一些,我的手痒痒了。离开家乡自然想家,也自然想起过去几年的生活经验。为什么不写呢?”

在伦敦的生活,首先创造了一个把个人经验转换成文学创作所必需的“观照距离”,一个从新的角度加以审视的可能。但充裕的独处时间,也是必要的。文学是一种极为孤寂的事业,世界上最孤独的职业,据说是灯塔看守人和小说家。当“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老舍就“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而学英文的压力,也迫使他拼命地念小说。在众多作家中,他渐渐迷上了两个人——“狄更斯是我在那时候最爱读的”;而康拉德,“他的结构方法逮住了我”。

在伦敦的第二年,他用三便士一本的学生练习本写成了《老张的哲学》,取材于他在北京的小学教师和草根群众的政治社交活动。写完后,许地山正在伦敦,许读完后大笑,大约没想到这个谈吐颇为机灵的青年写作也那么幽默。老舍问他评价如何,他不置可否,代为寄到上海主编《小说月报》的郑振铎处。两三个月后小说就发表了。这几乎是五四新文学的第一个有分量的长篇小说,其中的夸张带着明显的狄更斯标记。一年后,老舍完成第二部长篇《赵子曰》。又一年后,完成了以伦敦华人生活为题材的《二马》。在这部小说中,马氏父子与英国妇人花花哨哨的爱情纠葛,明显不是“写实主义”,是老舍在孤独的想象中填补生活的缺陷吧。

1929年6月老舍结束在英国的教职,去欧洲旅游,并续写《二马》的下半部,依然是爱情小说,名之为《大概如此》。原计划改用巴黎为背景,写成四万字。此后老舍追寻康拉德小说的轨迹,到了南洋新加坡,这部小说搁置一边而永远没有完成。

老舍后来有文《五四给了我什么》,其中说他动笔写作的原因是:“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做洋奴……非把封建社会和帝国主义给我的苦汁子吐出来不可!”固然那些年代本是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谁敢不说违心话?但老舍的“苦汁子”可能真有其事。

老舍在伦敦还有一件“趣事”。他为数不多的洋人朋友中,有一个怪人埃杰顿(Clement Edgerton)。此人下了15年功夫,译出了《金瓶梅》,是至今英文唯一译本。初版时,尚为英国书刊检查所不容,因此“猥亵”段落全译成拉丁文,似乎专供懂拉丁文的牧师们享受,也许罗马文学中色情描写甚多。扉页上写了题献给“好友C. C. SHU”。前言中又说“如果没有好友舒庆春的慷慨帮助,恐怕不敢担此重任”。但老舍的任何回忆从不提此事。须知《金瓶梅》德文版出版时,中国留德学生示威抗议,差点把译者库恩先生揪出打一顿,罪名是污蔑中国人。这么说,老舍的小心也有道理,至少直到“文革”,红卫兵看来不知道此事。

据说老舍在跳湖自杀前,在岸边犹豫了一整天。如果加上“译淫书有辱国体”罪名,又如何?或许就下决心不死了,因为《金瓶梅》至少说明世态无常,宠辱易变,大可冷眼观之。

追记:给老舍先生算账现代作家,经不起算家账。已经有不少人给鲁迅算账,证明他不是无产阶级。当然恩格斯是资本家,马克思靠资本家恩格斯接济。本人是否无产,依然是个重要问题:说明他们的思想,究竟缘思索而来,还是“自然形成”。那么为什么要给老舍算账?因为关系到本文主旨:伦敦如何把老舍变成作家。老舍成为作家,是伦敦生活逼成的——这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在伦敦的生活孤独,不得不自己给自己文化,细细读英文小说,这才造就了他。但是至今大量的老舍传记,说老舍在伦敦穷愁不堪,受帝国主义剥削。生活造就老舍的爱国主义,恐怕就是我们自己读书不细了。老舍在东方学院,1924年刚到时,老舍25岁,工资是年薪250镑,1926年他要求增薪,学校加到年薪300镑。250镑究竟多少呢?由于近一个世纪来英镑币值大变,而中国货币换过几朝,因此无从比起。我们先从汇率说起。《二马》说伦敦一把茶壶,5镑半,合中国货币60元。那就是说,一镑大致12元,民初币值相当稳定,这就给我们一个推算的基础。1920年,老舍21岁时,任京师郊外劝学员,年薪1800元,工资实在太高,生活就“堕落”了。此后信教忏悔,到中学任教,年薪600元,就变成了好青年。这才被Evans牧师看中,推荐到东方学院。所以,老舍在英国的年薪,合3000元至3600元。奉养老母足够,在中国绝对是高薪阶层。那么老舍的工资,在英国如何?正好我手中有卜立德(David Pollard)教授的文章《老舍穷而后工吗?》(《香港文学》2003年9月号,45-47页)。他提出的有的证据,我已经注意到了,例如《二马》里说房东家小姐,在帽铺工作,“一个礼拜挣16个先令”,也就是年薪41镑!可能老马小马,都有点瞧不起傲慢的房东母女。小说中给老马做事的李子荣,一个礼拜3镑工资,年薪就是156镑,抵上老舍工资的一半。卜立德先生还引了社会统计,1929年男性白领工人平均年薪200镑。领信者年薪在250镑之上,与年薪在250镑之下的比例,是1∶9。这也就是说,老舍的薪水,在当时的欧洲,是小康以上。如此算账,对理解老舍肯定有好处,对理解当时的留学生,也很重要。事实上,除了勤工俭学的留学生,其他都是富家子弟,所以在《二马》中称为“留学生老爷”。其标准,据《二马》里说,是每个月有20镑,一年花240镑。官费生的奖学金也不会很少,刘半农喊苦,是因为一份奖学金要养活一家五口在伦敦的生活。傅斯年一个人生活,就可以常常看戏,准备改造中国戏剧。留学史考究到这个份上,才开始弄懂一些关节。

邵洵美:中国最后一位唯美主义者

最近李欧梵先生在《明报月刊》上著文,谈中国现代文学中之“颓废”,以相当篇幅谈到邵洵美。的确,现代文学史家几乎不提邵洵美大不应该。在30年代,邵洵美是沪上文坛盟主。当时有幅漫画:一张大桌,高朋满座,全是文化名人,而坐北朝南神采飞扬的是主人邵洵美。画虽谐谑,却是写实:邵宅当年宾客如云,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邵自奉也不菲:穿什么颜色的西装,配什么颜色的汽车,都有一番讲究,真把英国贵族青年的气派学到了家。

邵洵美出生于上海世家,祖父为曾任上海道台的邵友濂,祖母为李鸿章之女,母亲为盛宣怀之女,妻子又是盛宣怀孙女,中国现代诗人中,邵洵美家庭可能最显赫最富有。

1923年,邵年方18,赴英留学,读了一年预科后,进入剑桥依曼纽学院攻读英国文学。他尤其热衷西方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诗歌,看来对他产生最深影响的是英国从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tes)到斯温朋(A. C. Swinburne)和王尔德(Oscar Wilde)的唯美主义文学潮流。邵爱不释手,每期必读的是唯美主义刊物《黄书》(Yellow Book),全套带回中国珍藏,如果不焚于“文革”,想必是国内唯一的一套了。1926年邵回国,成为在中国文坛高唱“为艺术而艺术”的第一人。

邵从不讳言受英国诗人影响。他说:“外国诗人的影响在我的字句里是随处可以寻得的,这不是荣耀,也不是羞耻,这是必然的现象。一天到晚和他们在一起,你当然会沾染到一些他们的气息。”1930年邵创办“时代图书公司”,五年之内拥有了上海最有影响的七大刊物,形成一个出版集团。

如果邵学到的只是纨绔子弟的一套生活方式,哪怕投资办刊,也不值得文学史一提了。他1936年的第三本诗集《诗二十五首》,广受赞誉,被徐志摩盛赞为“一百分的魏尔伦”。我读后觉得不像魏尔伦,而像戈蒂埃的Emaux et Camees,更像前拉斐尔派罗塞谛等“肉感派”(The School of Flesh)的诗。邵诗中满篇淋漓尽致对女人身体各部分甚至隐秘之处的描写比喻:但是可怕那最嫩的两瓣,尽叫我一世在里面荡漾。

在英国,不讳言性细节,是莎士比亚以来已有的传统,在中国当年却是惊世骇俗,令人侧目。如沈从文所言,邵的诗作,赞美生命,赞美爱,但也看到人生之空虚。

邵洵美留英时,常跨海峡去法国,与当时留学英法的谢寿康、徐悲鸿、张道藩结义。邵虽为四弟,却是首富,他常接济穷学生如徐悲鸿等。散金济人,邵从来不提,品藻人物,却不愿为友人讳。常说徐悲鸿“无才气”,“国外三流画家”,其恃才傲物可见一斑。不过徐的勤奋与邵的疏懒怕也正成对比。

新中国成立后,孟尝君当然做不下去了,而且生活日窘,不得不埋头翻译英国文学名著,幸好赚的是当时全国最高额的翻译费。雪莱的几部长诗,如《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麦布女王》等,难读,更难译,邵的语言天赋、剑桥学养,这才“穷而后工”,译笔华美而熨帖,才气纵横,与当时在天津落魄而专事翻译的诗人查良铮(穆旦)举世无二,“南邵北查”。笔者少年时最喜欢这二人的译文,后来读原文,反而没有感到那种美的战栗。

50年代中叶,邵忽然被捕,罪名是里通外国,特务。其实此是老故事:30年代一个美国女作家Emily Hahn(项美丽)曾与邵有段姻缘。1935年项美丽以《纽约客》记者身份来中国,与邵坠入热恋,甚至出入邵家,甘愿为“妾”,一时成洋场文坛大新闻。项出版于1941年的《宋家姐妹》一书,正逢美国战云密布,大获成功。邵后来对此事不愿提,项美丽却对明媒正娶并不在乎,她一本接一本抛出“自传小说”《我的中国丈夫》《中国与我》,风流韵事闹得文坛沸反盈天。

1957年邵洵美忽然想起这位旧情人,写信“代朋友”求助去香港。信被海关查截,西方间谍罪名成立,于是抄家搜查,手铐入狱,与“胡风分子”贾植芳等人做了难友。1962年复旦周熙良教授去京开会,周问起邵,说“何必如此,如果没有严重问题,还是让他出来吧”。周熙良回沪向当时上海宣传部长石西民转达此语,才放归家中。

邵洵美的中文名字似乎是一语成谶——殉美。英文也怪:Sinmay Zau,而Emily Hahn,中文姓项,当然是邵洵美的妙译。音译上海方言,是邵洵美坚持的风格。1968年邵在沪死于贫病之中。(附注:写此稿,蒙邵洵美先生女婿、著名翻译家方平先生提供不少资料,特此致谢。)

蒋希曾:一个不该被忘记的华人作家

1978年2月3日华盛顿国会图书馆柯立治大厅举行演出会,纪念美国著名进步音乐家西格夫人(Ruth Crawford Seeger),节目中有两首作于30年代初的歌曲《萨柯-梵塞蒂》和《支那人洗衣房》,歌词取自华裔英语作家蒋希曾(H. T. Tsiang)的诗集《中国革命诗》。

笔者为此在路过华盛顿时到国会图书馆查询,后得该图书馆现代文化史专家韦恩·薛利(Wayne D. Shirley)先生来函,详为答复。据他说,他在整理西格夫人留下的手稿和通信时,未发现有关蒋希曾的任何材料,看来她是读了《中国革命诗》后颇受感动,遂有谱曲之念。薛利先生并向至今尚存的30年代美国左翼文化运动的参与者询问蒋希曾其人,他们似乎都记得这个中国作家,因为他每次集体会必定参加,随身带着几本他写的小说,但似乎没一个人知道他的详细情况。

笔者又通过各种途径请教美国许多关心美华文学史或美国华侨史的学界人士,所能得到的也只是片段零星的材料,知其人者甚多,而了解其人者一个也找不到。

至于他的五部作品,现在已非常难找,全美国只有极个别图书馆有一两本作罕见书珍藏着。

看来这是一个被忘却的人,最后几个老人正在带着他的记忆逝去。

然而他却是一个不应该被忘却的人。

他不是在美国第一个用英语写作的中国人,但他是美华文学的前驱者之一。

与其他早期华裔作家不同的是,他在二三十年代的文学创作始终以中国革命事业和美国华人走向革命的过程为题材,应当说,他是第一个美华左翼文学家。

他与美国30年代左翼文化运动关系密切,也使他成为研究中美文化交流史时一个不可不论的人物。

薛利先生在来函最后说:这两首歌的演出获得巨大成功,我真希望已故的西格夫人在座,也希望蒋也在座,如果我们能找到他的话。

然而他没有在座,纪念音乐会组织者不知道他的下落。

按常例,我们从他的家庭背景着手查找他的一生经历。可惜,第一关就过不去,他的生年和籍贯我们至今未能考出,只知道他是江苏人。在《中国革命诗》卷首有如下英文题词:纪念我的母亲——一个劳动妇人——一个中国劳动妇人——一个中国劳苦寡妇。

因此,我们说他幼时家境想必非常清苦。可能是靠了基督教青年会的帮助,20年代初他毕业于南京的东南大学。

他来美国的详细情况未考。一本研究二三十年代美国唐人街情况的书——Chinatown Inside Out(by Leong Gor Yun,1938)报道了一些他的独特经历:宁汉分裂在(英国的)华文报刊界产生了特殊影响,《中国少年晨报》的编辑蒋希曾突然受人注意。蒋自称是共产主义者,此时被一帮右翼分子从编辑部驱出,不久连左翼分子(指国民党“左翼”)也跟他断了关系。后来他被美国当局作为共产主义宣传者而逮捕,准备引渡回国。幸亏他与美国一些重要人士有关系,因此被释放。他到了纽约,写小说自行出版销售,因而出了名。

这段记载过于简略。救蒋希曾出狱的美国“重要人士”是谁?蒋希曾一年后出版的《中国革命诗》,短序中点出了几位他的支持者:我希望借此机会感谢《民族》(The Nation)杂志前文学编辑马克·梵·多伦(Mark van Doren)先生,哥伦比亚大学英语教授阿许利·霍雷思·桑戴克(Ashley Horace Thorndike)先生,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约翰·杜威(John Dewey)先生,以及其他阅读了我的手稿并给予指正的人。

而诗集扉页上印有名作家厄普登·辛克莱专为此书而写的激动的荐词:随着时间推移,整个白色世界,所谓的文明世界,都不得不倾听这个声音。我不是指这个中国青年诗人,而是指他所描写的这个运动:世界上被压迫被剥削的民族正在觉醒,正在要求他们做人的权利。美国政府当局想把这个中国青年学生引渡给中国国内的刽子手。他写的诗并不完美,却是青年中国的完美的声音,在抗议那一帮卑劣的坏蛋。

这几位蒋希曾的赞助者都是二三十年代美国进步文化界的著名人士,甚至现在被视为右翼,至少是自由主义者的杜威,在20年代也是接近进步文化界的。这段故事,应是中美文学交流史上的重要史实,二三十年代几乎整个美国文化界对中国革命持深切同情态度。《中国革命诗》是蒋希曾的第一本书,九首诗有五首曾在美共报刊《工人日报》和《新群众》刊登过。除了本文开头提到的两首诗外,其余几首《山东》《上海》《五卅》和《广州苏维埃》都是写中国革命的。最后这首诗有600行,诗风明显受当时美国著名的“现代行吟诗人”伐切尔·林赛风格的影响,以半诗剧或表演诗形式写的。

从整体来说,这本诗集有炽烈的革命热情,但技巧不足,处理颇为简单化,与国内诗坛一些青年革命诗人诗风颇为相似。

诗集是蒋希曾自资出版的,是否得到美国人士的经济支持不得而知,作者、出版人地址是哥伦比亚大学,可见蒋希曾到纽约后在哥大至少留到1929年。此后不久他就离开大学,在纽约做过各种职业谋生,曾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在饭店打零工,但他坚持文学创作。30年代他写了三本小说,《中国红》(China Red,1931),《金拜》(The Hanging on Union Square,1931),《“出番”记》(And China Has Hands,1931),以及三幕剧《死光》(China Marches On,1939)。这些书的中文标题是作者写在封面上的,与英文标题不相应。

蒋希曾的第一部小说《中国红》是书信体,故事读来像半自传:1926年6月,一个国民党青年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读书,由于未婚妻不断来信,介绍国内的革命形势,使他改变了信仰,转向共产主义。他被美国当局逮捕,约翰·杜威组织了一个“中国人权利委员会”来为他辩护,但未成功。主人公被引渡给南京当局,但这时原来促使他转变的未婚妻却被白色恐怖吓坏而向右转,在主人公牺牲前两人分道扬镳。

这是一部充满了革命理想精神的小说,主人公思想转变过程令人信服,但是小说的书信体裁使情节的展开不够熨帖。可能是由于这原因,美国作家德莱塞给了此书如下的评语:“《中国红》此书有不少动人的、精彩的段落。把争论双方的观点都摆出来,这种做法总是令人感兴趣的。”(见该书里封)

蒋希曾30年代初的两部小说在美国反应如何,笔者无法找到任何数据,但是在1935年的《“出番”记》中,蒋希曾自己作为一个有点可笑的人物三次加入情节,对自己作了一番自我解嘲式的介绍。

女主人公张珍珠邂逅“作者”,“这时他袋里只有四分钱”,无法请张珍珠上饭馆,只好飨之以滔滔不绝的自述。我的第一本小说《中国红》,在苏联被认为“是一个最大运动的可贵缩影,是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声音”,但是美国的骗子却指责说:“我们不能被作者迷惑人的、虚有其表的同情所吸引。”“我写了第二本小说《金拜》,起先这本书被赞扬为:‘一本写失业者的有趣的实验性小说,可能是第一本以无产阶级为题材而用表现主义风格写成的小说。’但这些骗子不久突然改变主意,指责我说:‘此人算不上什么作家,他主要受颓废作家格屈鲁德·斯坦因的影响。’”

这里说的“美国骗子”是谁,未能考出。看来是美国左翼报刊上的评论,某些问题,似乎关系到30年代左翼文化阵营内部关于艺术风格问题的争论。至少在左翼文化界,蒋希曾30年代初的两部小说受到注意。

但无论从哪方面看,1935年由纽约斯皮勒出版社出版的《“出番”记》是蒋希曾最好的一部作品,它也是蒋唯一一本由出版社经营的书。今天我们读来,也有超出文学史意义外的兴味。

小说女主人公张珍珠(Pearl Chang)是黑人和中国人的混血儿,从美国南方初到纽约。她性格泼辣大胆,热情但头脑单纯。在纽约她无固定职业,到处打零工,但中国使馆不愿雇她,因为她“中国血统不纯”。

男主人公王万里孤行海外,开洗衣店维生,小本经营,胼手胝足,却不断受到警察、政客和种族主义分子的勒索,濒临破产。

张珍珠路过王万里的店,生活极为单调的王万里喜出望外,但他无钱娶妻,不敢做非分之想。

王万里无力还债,店铺被夺,只好到饭店做下手小工,在那里他重逢正在做侍者的张珍珠。

但这时王万里已自觉地投身于政治运动,积极参加罢工,最后,由于参加示威抗议日本侵华而被一个日本浪人借机枪杀。

这些情节,与蒋希曾本人在纽约的生活经历有关系。据斯皮勒出版社老板给我来信介绍,他出版此书时,蒋希曾在曼哈顿的文人聚居区格林尼治村一家店里当侍者,生活相当窘困。《“出番”记》在描写纽约下层华人生活时,给人很强的真实感。至于书中描写的纽约华人的罢工和示威游行,也是蒋希曾熟悉的。我曾打长途电话询问纽约一位老华裔,据她回忆,当年她还是一个中学生时,曾多次帮助蒋希曾在抗日游行集会中散发传单。

全书临近结束时,“作者”的确与小说的二位主人公们一齐走在示威游行的队伍中。这个一向蓬首垢面的作家改了形象:“既然厄尔·白劳德(当时的美共领袖)不再吸烟斗而改吸雪茄,我们的作者作为他的一个同情者和追随者也刚理了一回发。”

这句玩笑背后隐藏了蒋希曾的迷惘感,在遽变的新政治形势下,尤其是被白劳德领导扰乱了思想的美国共产党正无所适从,蒋希曾或许也感到难以自处。而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错综重叠,也许使他感到不易看清方向。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出番”记》的结局过于复杂,与全书力求简练的叙述方式不太相应。

而在蒋希曾的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三幕剧《死光》中,这种困境终于变成了公式化。这本戏写1937年上海抗战:美军士兵琼尼偷溜出租界兵营,去帮助正在苦战的中国军队;日本侵略军士兵Nikochi也越过战线来帮助中国军队,坚守在某仓库的中国军队均战死,只剩下一个女战士木兰。三人在战地相会,却发现三人应是兄弟姐妹:琼尼在美国的华人养父与Nikochi在日本的华人养母原来是木兰的亲生父母,日军入侵东三省时,这对农家夫妻分路逃亡而失散。最后三兄妹在炮火纷飞中合唱“中国在进军”!

剧本无疑有点牵强生硬,不像出于写了《“出番”记》那样较成熟作品的作家之手。

据纽约陈伊范(Jack Chen)先生来信提供的数据,蒋希曾在30年代纽约大众戏剧运动中相当活跃,联合广场与十四街附近的街头经常能看到他参加的戏剧演出,他还经常在街上散发小剧场戏票。或许这出戏正是为这种小型演出而写的,公式化的情节的安排,看来是为现成演员凑的戏。

蒋希曾30年代后似乎突然消失了,所有认识作家蒋希曾的人都不知道他的去向,似乎他突然与以前的生活环境断了联系。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本旧的《好莱坞人名录》上找到T. H. Tsing的简短介绍。该条目说蒋是作家、诗人,“1928年进入影剧界”,这与我们从其他方向得到的数据相符,但同样明显的是:他在纽约似未能长期做演员,而是以写作活动为主。

据该书载:蒋40年代初移居好莱坞,成为职业电影演员,曾先后在八部电影中担任角色(《紫心》《王国的钥匙》,1944;《每星期天有鸡》,1948;《国务院六四九号文件》,1949;《街头的惊乱》,1950;《走私者之岛》,1951;《大洋二号》,1960;《冬季舞场》,1965)。

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艺术系档案库借到《王国的钥匙》拷贝,得见蒋希曾真容。说实话,蒋希曾作为一个演员,并没有非常突出的表现,这八部电影也毫无革命气息。看来他晚年生活上有了保障,但与革命与文学都绝了缘。我至今未能找出其中的确切原因,但是从美国30年代左翼文化运动的变迁,从蒋自己的文学创作经历,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背景。久居美国,长期不接触中国人民斗争的现实,或许正是这些使他最后搁笔。

据这部《人名录》记载,蒋希曾于1971年7月16日逝世于加利福尼亚州好莱坞。笔者曾多方寻找他的后人,未果。

追记一:此文写成后,接到旧金山研究美国华人史的Yuk Ow先生来函,慷慨介绍他收集到的蒋希曾资料。据他说蒋希曾自东南大学毕业后,到广州革命政府任职,此时他参加国民党,因政治观点右倾难在广州容身,转来美国到斯坦福大学读研究生,同时任国民党外交部的中文报纸《中国少年晨报》编辑。但由于他政治观点渐渐变化,因而被迫离开编辑部。此后他参与出版一份“左倾”的中英文周刊《中国导报》(The Chinese Guide)。由于南京政府发出的逮捕令,美国移民局将他逮捕。出面营救他出狱的是两个组织:“国际劳工保护会”(The International Labor Defense)和“美国公民自由同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这段情况,与《中国红》中男主角从右到左的转变完全相符,甚至连细节都互能印证。看来蒋希曾转向革命的经过颇为复杂,但他在革命最困难时投身革命,此后又长期在贫困艰苦的条件下从事革命文学创作,凭这点,他就是一个值得纪念的人物。笔者发表这些材料,目的就是希望蒋希曾生前友人,在尚未太晚以前,应该想起他,纪念他,使有关资料不至于湮没,使美国华裔文学史的这重要一页,不至于像我这篇文字一样残缺不全。

追记二:《读书》1983年八期刊出此文后,某些文摘报摘登,引出了完全没有想到的后果:蒋希曾的老母和胞妹尚健在,居住于家乡南通。她们致信《读书》,说这是自30年代中叶以来第一次知道蒋希曾的情况,我文章中说蒋已去世使她们很悲哀。看来蒋希曾在好莱坞做电影演员后,无颜告诉江东父老,情愿与家人断绝音信,这是挺奇怪的心理。由于本文的介绍,据说蒋希曾已被列入南通地方志的人物卷,他的家人也进入地方政协。我不知道蒋假若知道他左翼小说家经历会有此“成果”,会作何想。蒋的昔日广州时期战友李先生,80年代任上海出版局局长,拟出版蒋的著作,我们请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的杨成凯先生翻译。可惜在书籍出版迅速市场化之时,译文已成,却未能有出版机会。

追记三:南通钱进先生来电子信,询问蒋希曾有关情况,并说蒋的老母、胞妹均已去世,家中仅剩一个甥女,但是南通市已宣布蒋希曾为本地历史人物,将出版《蒋希曾文集》云云。钱先生希望我能代为找到蒋希曾的后人,以期推进“中美人民友好”。呜呼,世界之大,“全球村”只是说说罢了。我这篇文章虽已为南通历史“做出贡献”,但要想让只读英语的蒋氏后人知道,难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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