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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4 22: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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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金希,[日]松野丰,孙蕊等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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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与转型:中日产业政策比较研究

借鉴与转型:中日产业政策比较研究试读:

前言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与中日产业政策比较

作为邻国日本,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不陌生。但是能够深入了解日本产业发展及产业政策特点的并不多见。作为研究创新理论与产业竞争力的一位学者,研究日本产业发展特点及政策经验是我一直以来的夙愿。因为,日本有太多的优点值得中国产业界学习和借鉴。

根据世界银行2013年的研究报告,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60年开始,世界上共有101个国家曾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发展水平,但是,从中等收入水平继续往前发展,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只有区区13个国家或地区,比例只有10%左右。绝大多数曾经的新兴国家或地区都陷入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可见这个问题的严峻性和普遍性。

这13个国家中,最成功的当属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仅用了三十年左右的时间,不仅成功地跳出中等收入

陷阱,而且迅速跃入世界经济之巅,位居美、日、欧三强之列,实现了令世人瞩目的“日本奇迹”。整个20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美欧等发达国家是在日本威胁论的紧张氛围中战战兢兢度过的。很长一段时间,全世界的人都在学习日语、研究日本经验。而且,与新加坡、中国香港、以色列等小型经济体的崛起不同,日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经济大国,其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都足够大。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总量长期位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只是在2010年左右才开始被中国超越。更重要的是,日本的经济崛起不仅仅是GDP一个指标的赶超,而是产业体系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赶超。在20世纪90年代,诞生于日本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数量曾经达到149家,一度与美国不相上下,日本产业国际竞争力可谓咄咄逼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进入一个高位平台期,增速趋缓。加之资产泡沫破灭和系列政策失误,日本经济曾一度进入低迷状态。很多学者,尤其是一些宏观经济学与金融学领域的学者对日本的政策失误多有微词。但是,认真研究分析日本经验的学者逐渐减少,很多人津津乐道于日本经济“失去的20年”,而对日本的优势和经验视而不见。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十多年的黄金发展时期,GDP总量暂时超过了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于是,很多人似乎已经忘乎所以,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政策分析,日本经验不再吃香,美国似乎成为唯一值得中国学习借鉴的国家。

直到有一天,当成千上万的中国游客蜂拥而至,挤爆日本各大商场,抢购诸如马桶盖、电饭煲、化妆品及其他日用品的时候,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中国制造与日本制造还有那么大差距。从供给侧的表面数字来看,中国在几乎所有的制造业领域都存在过剩、甚至严重过剩的现象,但是,消费者却不远千里远赴日本去抢购这些普通的日用品,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刻的反省。可以说,马桶盖、电饭煲打醒了很多对中国制造盲目乐观的国人。

最近,国际知名媒体Thomson Reuters评选出了2015年“全球创新企业百强”(Top 100 Global Innovators),入榜企业大都是在新兴产业中的佼佼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这份榜单里,日本有40家企业入围,高居世界首位,甚至比美国还多5家,而中国大陆企业无一入围。也就是说在新兴产业领域,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仍然有差距。众所周知,决定一国竞争力的往往不在于经济总量,而在于经济结构。要知道,当年鸦片战争的时候,中国的GDP总量仍然高居世界首位,甚至甲午海战的时候,中国的经济总量仍远高于当时的日本。今天,当我们在津津乐道中国GDP数值、甚至唱衰日本的时候,日本正在“为未来投资”。

过去二十年,日本的创新方向已经和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虽然日本索尼、松下等人们熟知的消费电子企业在大众市场逐渐衰退,但在上游核心部件和核心原材料技术领域里,日本企业仍然处于世界一流水平。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在技术产权立国战略的推动下,日本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实力迅速增强,再也不是仅依靠引进消化技术进行创新了,这几年日本屡屡斩获诺贝尔奖,其中很多成果就是在日本企业的实验室里完成的。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正在悄然进入一个“成长的烦恼”期,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进入中速增长的“新常态”。更令人担忧的是,正当我们嘲笑日本当年的经济泡沫导致失去的20年的时候,却悄然发现,我们的经济泡沫也是令人震惊的。除了房地产为代表的巨大资产泡沫以外,我们还有一个中低端过剩产能的巨大泡沫。中国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产业过剩高达1/3以上,以至于“去产能”问题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但是,在关键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方面,我们却仍然大量依赖进口。以IC产业为例,每年中国IC进口额度超过2000亿美元,数额甚至超过原油进口。可以说,在高端制造和高端服务业方面,中国产业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漫天的雾霾持续飘荡在华北上空的时候,没有人再对中国低端产能和“黑色制造”感到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更多的是量的增长,而不是质的提高。现在,产业界在国际上叫得响的中国企业似乎只有华为和联想两家。因此,当前的低端产能过剩、资本巨大泡沫、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因素叠加在一起,中国正在面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巨大挑战,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成为走出陷阱、走向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

回过头来再看日本战后30年崛起时期产业转型和发展经验,以及产业政策特点,我们不能不说,日本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战后日本可以说一口气就进入了发达经济体行列,我们不能将这个成就全归因于战前积累的技术经济基础,日本迅速重新崛起的成就是与日本战后的产业政策及产业界的持续努力分不开的。在国际经济发展历史上,产业政策理论和实践在日本是最成功的,这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事实,甚至人们一谈到产业政策(Industry Policy)这个问题时候,就不约而同想到日本。其实,战后初期日本在技术、经济及产业发展方面,与欧美诸强有着巨大的差距,日本并没有走美国式的自由资本主义道路,而是特别强调政府与产业界协调、市场与政策结合、企业与企业联盟,走出了一条适合日本国情的产业发展之路。日本产业崛起的背后产业政策功不可没。也可以说,日本产业政策,尤其是政府与产业界协同制定实施产业政策的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对于后发国家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产业界的工匠精神、精益制造体系、国际化经营的能力、产业集群发展的文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经验等,到今天仍然不过时,仍然值得世界各国学习和借鉴。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中国经济正由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体系正让位于市场主导的产业政策体系。纵观过去几十年的发展,我们的产业政策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并与日本产业政策加以比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书的形成是基于一项中外合作科研项目的。三年前,受到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中国研究中心的委托,我们开始着手对中日产业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因此,本书也属于“清华野村文库”的一部分。在研究的过程中,除了中方研究人员以外,我们还邀请了来自日本的资深研究专家松野丰先生,他本身也担任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中国研究中心的理事。他不仅是日本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的亲历者,同时也是政策研究专家,而且还长期在中国从事研究工作,非常了解中国产业发展的实际,对中日产业政策的差异有着切身的体会。

项目研究期初,中日双方研究团队经过多次研讨,决定重点分析日本从20世纪50、60年代到80年代这三十年间的产业发展及政策特点,因为日本正是在这三十年的时间里迅速实现了赶超,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与日本当年的崛起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因此更有借鉴意义。

在研究过程中,除了参考已有的文献资料外,中日双方学者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很多章节都是在这些学术研讨基础上形成的。特别是,2015年5月,我们还非常荣幸地邀请到日本原通商产业省事务次官福川伸次先生,他就是当年日本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亲历者。福川先生不顾八十多岁高龄,亲临清华大学演讲交流,详细回顾了日本战后30年产业政策演变的历程和执政的经验体会,让人感佩的同时受益匪浅。

具体而言,本书第一章至第十章主要由松野丰先生撰写,他系统阐述了日本战后三十年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及主要特点,介绍了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核心机构——通商产业省的职责和作用,剖析了日本政府与产业界协同制定政策的特点及机理。还介绍了日本中小企业政策、企业合并重组政策和企业系列制度等。还对日本企业国际化经验和综合商社特点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由清华大学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共同完成的。分别论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和特点。还重点剖析了中国创新政策的周期性规律,并专门分析了中国当前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特征,以江苏省和深圳市为代表对中国的区域创新政策特点进行了专门分析。最后在总结前文基础上,对中日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的特点进行比较,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出了系列政策建议。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本书的学术价值和政策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科学辩证地看待中日产业政策的比较及产业政策本身。产业政策有阶段性和时效性,因此我们比较中日产业政策也应该采取发展的眼光和批判的精神。不仅要批判中国的产业政策,对日本的产业政策也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毕竟中日两国在基本国情、文化传统、产业基础、时代背景、国际环境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差异。我们既不要因为日本90年代以后经济低迷就简单否定它过去的发展成就,也不要只看到日本产业政策成功的一面,从而妄自菲薄,把中国的产业和产业政策贬低得一无是处。我们要本着开放、包容、尊重的心态,敢于借鉴包括日本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先进产业发展及政策经验,并结合国情付诸行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产业政策不是万能的,任何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精准发力”、与时俱进。未来,中国最终要走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产业政策要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服务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治理的理念。

最后,我们要真诚感谢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艰辛劳动的人们。从本书酝酿、选题、调研、讨论、撰写、修改的过程中,在书稿取得进展的每一个阶段,始终伴随着来自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除了本书各章节的作者之外,太多的人士为本书做出了重要贡献。本书的出版过程得到了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中国研究中心、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机构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松野丰先生在百忙之中亲自撰写稿件,并多次参与研讨,兢兢业业修改文稿,让人感佩。清华大学野村综合研究中心的翻译团队也付出了艰辛劳动。

在研究和成稿的过程中,我们还得到工信部原总经济师周子学先生,工信部华信产业研究院李芳芳博士、王向军研究员的悉心指导和大力协助。清华大学曾国屏(已故)教授、肖广岭教授等专家也热情参与本书的研究、出版,并亲自撰写有关章节。

特别感谢清华大学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在整理资料、调研访谈和撰写修改完善的过程中,孙蕊博士、叶冉博士、蔡志楠老师、董铠军、李广浩、杨国伟等同学都做了大量工作,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最后,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尤其感谢责任编辑方洁老师,其专业水平、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了本书的编辑和出版质量。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书中错谬之处肯定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中外产业政策的比较研究不仅是一个政策理论问题,更是一个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创新等基础理论的交叉学科领域,是一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继往开来的事业,我们也希望以此书为新的起点,激起国内外学者进一步开展研究的热情,共同为理论和实践做出应有的贡献。吴金希2015年7月 于清华大学第一章日本20世纪60~80年代的产业政策一、何为产业政策“产业政策”这一词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据说这一词语是在20世纪80年代解释日本经济发展模式过程中首先使用的。1970年的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会议上,日本通商产业省大慈弥事务次官首次使用这一词语,此后的OECD出版物Industrial Policy of Japan中引用了这一词语,此即“产业政策”的起源。

此后,日本乃至世界学者提出了多种“产业政策”的定义。这一领域优秀研究成果之一的《产业政策的经济分析》是这样定义的,产业政策是“通过对一国各产业间的资源配置和介入特定产业内的产业[1]组织,试图对这一国家的经济福祉产生影响”的政策。简言之,产业政策是指与国家产业活动相关的行政官署所采取的整体调控行为。

通常经济政策在实质上是对经济需求进行调控,即所谓的宏观调控政策。大部分国家通过这种“宏观政策”使经济指标保持在一定的理想水平,预防经济不景气,保证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的状态。

另一方面,为防止市场过度竞争及其导致的社会不稳定状态等宏观政策单方面所无法控制的问题,调整经济中供给方的所谓“微观经济政策”就变得尤为重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微观经济政策主要构成包括面向各产业的约束政策、税收政策和补贴政策。20世纪60~80年代日本通商产业省(现在的经济产业省)系统地实施了上述微观经济政策,而这种政策此后即被称为“产业政策”(Industrial Policies)。

或许是由于20世纪60~80年代日本通商产业省的产业政策影响力太大,当时日本乃至世界很多学者都对其有深入研究。但实际上对于政策效果却存在完全相反的两种观点。东京大学的三轮芳朗和美国哈佛大学的J.马克·拉姆齐尔(J.Mark Ramseyer)在他们的著作《产业政策论中的误解》中批驳道,“战后日本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实[2]现的经济发展”这一公认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误解。还有很多学者对于当时日本政府产业政策的效果持质疑观点。美国商务部批判当时的日本政府与企业界打成一片,共享信息并采取排外性保护措施,这在国际市场上是背信弃义的行为,还曾经揶揄地称为“日本株式会社”。

但是,20世纪60~80年代日本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激发了支撑日本经济成功发展的各个要素,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当时产业政策的核心特征就是政府、产业界、金融机构以及工会组合打成一片,即所谓的“官民协调”政策。日本的产业政策不仅仅是培育单一产业,而且站在国家整体产业结构的角度,并在进行深入探讨后作出决定。

在中国等新兴国家崛起、世界经济秩序和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为保护国家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政府无疑要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虽说是属于过去的政策,但是回顾20世纪60~80年代风靡一时的日本“产业政策”,可以说具有重要意义,必定会对当代中国政策的制定发挥重大作用。二、日本产业政策保证了产业结构成功转型“中等收入陷阱”这一经济学用语,是指一国经济发展在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由于生活达到一定的富裕水平,劳动成本上升,出口产品竞争力低下,加之本国技术水平未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导致经济出现停滞的状态。没有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并成功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亚洲国家包括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而东南亚和中南美地区一些国家陷入了这一陷阱,至今未能摆脱中等发达国家的状态。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这一数字在此后也顺利上涨。2013年日本的人均GDP为3.85万美元。日本没有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理由包括以下两点:①为应对世界市场环境大概每十年进行一次产业结构转型;②国家以及民营企业旺盛的研究开发投资持续提高了产业附加值。表1-1概括了促使日本产业结构成功转型的20世纪50~80年代产业政策的特征。表1-1 日本20世纪50~80年代的产业政策续表资料来源:根据小宫隆太郎等的《日本的产业政策》、伊藤元重等的《产业政策的经济分析》以及综合各方面资料制作。

20世纪50年代是日本的战后经济复兴期和经济自立期,这一时期注重制造业整体的生产合理化以及以煤炭、钢铁为重点的生产方式,重点投资生产钢铁、化学、电力等基础资源的“装备产业”,并将其放在国家战略的高速进行培育。另外在50~60年代,作为长远布局,将合成纤维、石油化工、机械零件等纳入今后的增长型产业行列,针对这些领域重点进行研究开发的投资。

然而伴随20世纪60年代日本从战后复兴期进入高速增长期,并成为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会员国,日本撤销了汇率限制,也加入了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始真正着手实现经济自由化。因此60年代产业政策的重点放在了应对贸易和资本自由化,以及强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方面。

被称为“官民协调方式”的独特政策手段对各产业的设备投资进行调控,促进了大企业的合并重组。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合并组成的新日本制铁、日产汽车和王子汽车合并组成的日产汽车等企业都诞生于这一时期。

为强化装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一时期还推行了“专业生产体制”。这一体制是指由于小规模企业众多,对于生产同一种物资、服务的产业推行事业统一化、合作化的政策。

由于日本60年代的一系列政策,到70年代国家的产业结构由原来的装备产业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家电等“组装型产业”成功转型。

然而70年代对于日本产业来说是动荡的年代。以1971年美国尼克松总统出台包括黄金和美元停止兑换等的新经济政策(尼克松主义)为开端,世界经济陷入混乱,日本于1973年果断决定日元采用浮动汇率制。同年,以中东战争为契机,阿拉伯产油国实施部分地区禁止石油出口的措施,这导致原油价格疯涨4倍,日本作为石油进口国遭受巨大打击(即第一次石油危机)。

第一次石油危机期间,正值日本应对尼克松主义导致日元出现过度流动性问题之际,1972年田中角荣首相发表了《日本列岛改造论》,伴随而来的是土地投机,日本的通货膨胀率高涨而经济成长率低下,国际收支面临大幅赤字。另一方面,日本推行石油等能源的极限节约策略,用了大概3年的时间顺利度过这次危机。这也导致高耗能型钢铁、化学、纸浆等产业成为结构性萧条产业。机械、汽车、家电等组装产业取代上述产业地位获得了快速发展。

70年代,日本部分产业的生产技术已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再配合日本政府的一系列产业援助政策,日本产业结构也成功由原本的“组装型产业”向半导体、计算机、微电子、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转变。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带来的产油量减少导致原油价格再次急速上涨(即第二次石油危机)。石油价格高涨甚至波及进口原料价格,日本吸取第一次石油危机的教训,工会组织接受暂时性劳动者工资下调的政策,使日本在较短时期内度过了第二次石油危机。日本吸取了遭受两次石油危机而陷入资源不足和通货膨胀的教训,于80年代开始重视发展节能型产业。

日本在1930年至1975年产业结构成功转型的实例,可以参考图1-1中出口产品构成比例(基于通关数据)情况。日本在这一时期,出口贸易规模明显增加,以1965—1968年为分水岭,一跃成为经常性收支盈余国家。原因之一便是如图1-1所示的产业结构持续成功转型。

在产业结构转型期,日本的产业组织也实现了多元化。图1-2显示1950年至1980年日本各产业人口构成比率的变迁。英国经济学家柯林·克拉克(Colin Clark)于40年代总结经济发展阶段中第三产业成长的理论,并命名为“配第·克拉克定律”(Petty-Clark Law),而当时日本的经济发展状况正是证明这一法则的实例。图1-1 日本1930年至1975年出口产品构成比例资料来源:《日本的产业政策》,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4.图1-2 日本1950年至1980年各产业人口构成比率资料来源:《日本的产业政策》,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4。

日本没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成功实现产业转型的最后一个理由是日本进行了大规模投资研究开发,实现了产业附加值的提升。当时日本的研究开发投资值得瞩目的特征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基础和长期性研究,而民营企业则负责产品及相关技术的革新和改良,各方分工明确。三、应对环境问题

20世纪60年代,日本在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内也面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换言之,钢铁、化学、电力等重化学工业带来了被称为“产业公害”的严重环境危害。

熊本县水俣湾的甲基水银污染导致的“水俣病”、同是甲基水银污染的新瀉县阿贺野川流域的“新瀉水俣病”、富川县神通川流域的镉污染导致的“痛痛病”,以及从三重县四日市的石油联合工厂排出硫氧化物导致的“四日市哮喘”,这四大产业公害都于60年代通过诉讼,判决企业和政府负有相关责任。

这“四大公害”是在解决日本环境问题过程中里程碑式的大事件,促使日本政府在1967年制定《公害对策基本法》,并在此后开始真正着手制定环境污染对策。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以石油危机为背景成功实现了向节能型产业结构的转变,并在90年代将环境政策的重点由控制污染向循环利用和全球变暖问题转移。四、日本20世纪60~80年代产业政策的特征

上述第二部分阐明了当时日本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及时转型的过程。以下对日本60~80年代产业政策的特征进行总体概括。60~80年代日本的产业政策之所以能够成功,有以下三方面原因:“官民协调方式”、“民营企业的活力”以及“日本式经营”。(一)官民协调方式

当时处于从战后复兴走向经济自立的摸索阶段,日本看准了今后的谋生之路是以贸易立国,因此在经济复兴阶段就非常重视国际竞争力。20世纪50年代日本产业界还没有国际竞争力,而政府又缺乏财力。日本政府与产业界、金融界融为一体共同向产业振兴迈进,即政府决议不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而是采取与产业界、金融界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官民协调方式”。

例如,面对产业设备老化的问题,考虑设备的现代化是强化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日本政府于1949年在通商产业省设置“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并就政策方向以及推进方法进行了讨论。此后,每当日本要制定重要的产业政策之际,就会召开官民商讨政策方式的审议会。60年代通商产业省提出“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的提议,但由于遭到产业界反对而成为废案。“官民协调方式”一旦出现上述政府过度介入的情况,便无法发挥作用。此外,也证明了产业政策不是由政府单方面推行自身意向而通过的。(二)民营企业的活力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历了一段美国占领时期。财阀解体等垄断企业势力逐渐消失的社会现实,导致私营企业开始进入各个领域进行有目的的投资,并开始着手企业化。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曾试图通过调整企业的设备投资以及合并重组等产业政策介入产业界,而以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界在利用政府的同时,也极力重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政府与企业间的这种“有益的冲突”也成为日本从“重厚长大”的装备产业成功转型为组装产业、高新产业的巨大能量来源,也是日本形成良好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本要素。(三)日本式经营

20世纪60~80年代也是“日本式经营”在世界经济市场备受瞩目的时代。日本国民的高储蓄性倾向、经营者与员工共同经营企业、终身雇用制与年功序列制的人事制度等成为促进当时日本经济成功的几大要素。现在这种日本式经营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那是由于其与全球化、信息化社会正渐渐脱节。60~80年代的世界经济中,日本式经营是当时独具特色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优秀战略之一。“官民协调方式”、“私营企业的活力”和“日本式经营”是表现20世纪60~80年代日本产业政策特征的关键词。但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当时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确实是日本经济成功的原因之一,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只是日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从侧面发挥援助性作用。五、日本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产业政策的差异

20世纪60~80年代日本实现了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成功转型,提高了国际竞争力。而其中各年代的产业政策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里就60年代和70年代产业政策的差异点进行阐述。表1-2对于产业政策的差异进行了总结。

20世纪60年代日本产业政策的目标是经济高速发展,扩大出口和经常性盈利等,此外更为重要的一个目标是形成健全的竞争型市场环境。60年代实施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1-2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产业政策的不同点(1)为应对贸易自由化和资本自由化,致力于形成新产业秩序,官民协调方式形成新产业体制,推进海运业的重组,钢铁、汽车等行业的合并等业界重组。(2)对钢铁、合成纤维、石油冶炼、石油化学和纸浆等产业设备投资的调控。(3)作业机械产业的生产领域调整和结算统一化,确立专业生产体制。(4)为保证能源的稳定供给,推进综合能源政策。保护民族石油资本,煤炭能源向石油能源转变,培育新能源产业——原子能产业。(5)通过设置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航空工业振兴法等培育个别产业。另外根据国策,六家计算机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日本电子计算机株式会社。

这些产业政策的结果是70年代“经济市场化”基本实现,之后政府介入产业方面的政策仅以“市场失败案例”告终。作为“市场失败案例”的政策是指伴随公害和风险的技术资源开发、提供社会资本和公共服务、培育新产业和转换衰退产业等。

70年代日本产业政策的特征是,一改以往政府直接介入产业的方式,转变为引导市场走向理想方向的“市场诱导型”方式。通商产业省为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推进高端技术领域的投资,提出“产业蓝图”和“综合能源对策”等,总结产业的指导方针。

日本部分产业的生产技术在70年代已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配合日本政府的一系列产业援助政策,日本的产业结构从原本的“组装型产业”成功转型为半导体、计算机、微电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70年代实施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提出产业蓝图,包括“20世纪70年代产业结构蓝图”、“20世纪80年代通产政策蓝图”等。(2)对于长期萧条产业的调整。通过特定萧条产业稳定临时措施法,指定平弧电炉钢材、铝冶炼、合成纤维、船舶和化学肥料等产业为萧条产业。(3)调整通货,废除或缓和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限制出口和鼓励进口等应对贸易摩擦的国际性调整。(4)确保石油供给稳定、节能政策、开发石油替代能源等综合能源政策。(5)援助、培育高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6)控制公害,实施排出限制、排放源对策和总量限制。(7)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实施税制和金融优惠政策。表1-3列举了通商产业省制定的产业政策蓝图,同时包括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内容,能够看出日本的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转型是同步的,约10年变化一次。六、广场协议的冲击与产业政策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此后经济发展出现了短暂的停滞期,即1985年“广场协议”(Plaza Accord)缔结期间。“广场协议”指的是1985年9月22日,美国、西德、法国、英国和日本五国财长聚首在美国纽约广场酒店(The Plaza Hotel),召开通过国际协调调整国际汇率的秘密会议。表1-3 日本通商产业省的产业政策蓝图的变迁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日本通商白皮书》,日本经济产业省网站,2000。

会议的目的是防止当时美国贸易赤字扩大所导致的经济破产和美元危机。参与广场协议的五个国家中,日本与美国的贸易顺差最大(美国赤字的1/3),为制止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日本当时的立场是采取允许美元贬值的态度。

1985年日本的实际GDP增长率是4.1%,经济形势大好。日本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当时的外汇纯资产为1298亿美元)应履行相应义务,产业界也基本赞成日元升值,代表日本参加会议的竹下登财务大臣也是积极主张日元升值。但是,他当时也没料到此后日元价格会急速上涨到何种水平。图1-3 20世纪80年代后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和股价(日经平均)资料来源:基于日本内阁府官网信息制作。

图1-3表示20世纪80年代后日元对美元汇率和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日经平均)。广场协议公布后的第二天,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在原来的1美元235日元基础上下降了约20日元。1年之后,美元价格几乎减半,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交易价格保持在150~160日元的范围。

日本经济在这次日元升值中遭受巨大打击。但是,之后日本对美贸易也没有出现赤字。日元升值导致通货紧缩,日本银行与各国进行协调降低了利率。美国积极促进对日出口,日本扩大内需的需求面临巨大压力。为此,日本开始实施大规模的金融缓和政策和财政政策,这成为日后日本经济产生泡沫的原因。1987年,发达国家7国再次聚首法国卢浮宫(Palais du Louvre),并就制止美元贬值、马克贬值达成协议,但几乎没有效果。

中国学者对此的普遍观点是:日本在“广场协议”之后的日元升值是“屈于美国压力”的表现,同时也是此后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原因。但在本章作者看来,这其实是不正确的。作为当时在世界经济市场上应履行的义务,日本的日元升值是必须接受的选择。事实上,如图1-3所示,日本的股价在“广场协议”之后呈上升趋势,并于1989年达到峰值。日本顺利度过了1987年发生在美国的股价急速下跌危机(Black Monday,黑色星期一),日本经济在此后也得以恢复。因此,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真正原因在于“广场协议”之后长期持续的金融缓和政策,以及为扩大内需而采取的财政政策,这些政策导致国家无暇顾及资金涌向市场的情况,最终使股价和房地产资产产生泡沫,即日本政府金融政策失灵是泡沫经济崩溃的原因。同时,必须注意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对于资本和利率约束的缓和政策。这一系列的金融缓和政策虽然短暂影响日本经济发展,但也成为之后经济再发展的一大原动力。七、与当前中国产业政策的比较

这里将日本20世纪60~70年代的产业政策与当前中国的产业政策进行比较。产业政策的对象可以分为三类:直接作用于对象产业的“产业内部政策”、调整对象产业与其他产业和政策之间关系的“产业与外部政策”,以及从国际竞争和国际协调角度实施的“国际政策”。产业政策的实施方法也包括以下三类:对于产业界的“约束”、补助金、税收优惠等对于产业界的“支援”以及间接的“引导”。图1-4表示日本20世纪60~70年代产业政策的分类;图1-5表示当前中国产业政策(主要基于2009年十大振兴产业计划)的分类;图1-6则是将前两图的内容进行叠加,并对中日产业政策进行比较。图1-4 日本20世纪60~70年代产业政策的分类资料来源:笔者参考小野五郎的分类手法制作:《实践型产业政策论》,1992。图1-5 中国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中产业政策的分类资料来源:笔者参考小野五郎的分类手法制作:《实践型产业政策论》,1992。

图1-4~图1-6显示,日本60~70年代和当前中国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对于产业政策的实施手法有很大不同。表1-4对中日产业政策的差异进行了整理。由表1-4可见,最大的差异在于当时日本的产业政策不是直接给予产业内部援助,更多的是从环境和设备投资等强化约束和城市规划、产业蓝图等周边领域作用于对象产业的引导型政策。与之相比,当前中国的产业政策大多是补助金和对接等直接作用于产业内部的政策。图1-6 中日产业政策分类的比较资料来源:笔者参考小野五郎的分类手法制作:《实践型产业政策论》,1992。表1-4 中日产业政策的比较

另一个差异是,日本当时的政策致力于刺激供给方,而当前中国很多政策则倾向于刺激需求方。另外,在技术创新方面,日本的政策是启发民营企业的创新,而中国只是在努力实现政府主导的创新。此外,中国产业政策尚缺乏将产业界放在国际市场框架下进行培育的尝试。参考文献[1] 伊藤元重,等.产业政策的经济分析[M].东京大学出版会,1988.[2] 三轮芳朗,J.Mark Ramseyer.产业政策论中的误解[M].东洋经济新报社,2002.第二章日本通商产业省的产业政策一、通商产业省的职责

20世纪60年代,日本全国上下都在提倡经济赶超欧美先进国家,因此当时推行经济优先发展的产业政策。日本于1968年超越当时的西德成为GDP排名世界第二的国家。这一时期推行产业政策的核心机构是通商产业省。通商产业省通过实施对产业界的行政许可,以及相对于法律手段,政府主导的所谓“行政手段”牵引当时日本经济的发展。2001年中央省厅实施整编,通商产业省也更名为“经济产业省”。虽然名称有所改变,但其管辖范围并无很大变化。当时日本已经结束了经济高速增长期,不再需要权限宽泛的政府机关,因此目前经济产业省的职责已经转变为产业蓝图的制定及其政策起草。

20世纪60~80年代,通商产业省实力强大的理由是在分配政府性金融(来自于财政的投融资)和补助金方面有很大权限。其管辖领域虽然是产业政策,但是权限范围却覆盖通商、贸易、技术开发、知识产权、能源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等的各个领域。因此,通商产业省独断专行的做法也因“轻视国会、无视国民福祉、产业界的生产第一主义”等嫌疑而受到了各方批判。可以说当时的通商产业省手握产业资本的根基,推行对大企业有利的政策。

通商产业省曾经设有被称为“原局”的部门,负责对各产业的监督以及对政策的整体把握。当时设有重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纤维杂货局、煤炭矿山局和公益事业局五个原局,分别下设各“课”。例如,重工业局下设钢铁、产业机械、电子工业、汽车、飞机和车辆等课级部门。除直接对产业界进行监督的“原局”之外,还设立起草和制定跨领域政策的局级部门,包括通商局、贸易振兴局、企业局和公害安全局等。这种组织结构在当时的西方先进国家也很少见,反而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机构有几分相似。

原局部门的职责首先是制定各产业界的法律(俗称“业法”),当时制定了《石油业法》《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和《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等;还包括为提高各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关税率政策、进口自由化政策和对日投资自由化政策等。直到60~70年代资本自由化,通商产业省一直负责起草专利和技术相关协议、合资事务的行政许可等工作,以及包括石油提炼、造船、电力产业等大型制造设施的行政许可和日本银行等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分配的指导工作。日本在1947年就已经设置了公平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产业界的不公平竞争。但到60年代,通商产业省打着“振兴国家产业”的光荣旗号行使该领域权力,因此在这一系列产业政策的背后,公正交易委员会几乎没有发挥任何影响力。二、通商产业省在产业政策方面的职责

当时日本的产业政策所涉及的主体主要为以下四个:“政府(通商产业省)”、“业界团体”、“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介于政府与民间机构之间的“审议会和调查会”。通商产业省利用广泛的权限主导产业政策的制定,但并不能支配政策的最终决定。日本当时的产业政策是由上述四大主体相互调和和说服,或时而通过胁迫行为相互牵制而最终决定下来。

产业界组成的“业界团体”是在与通商产业省原局对等地位发挥其作用的。当时的业界团体包括日本钢铁联盟、日本汽车工业会和日本造船工业会等,其职责是说服通商产业省制定和采用对自身所在产业有利的政策。业界团体在成立之初,日本政府提出各种提案对其进行指导,随着经济发展业界团体的话语权逐渐增强,日本政府转变为发挥中介的作用,通商产业省的职责也转变为将各产业中领导企业的意向传达给其他政府机关。日本的业界团体就是这样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增强实力的,这与现在中国的状况有很大不同。在日本,事实上当初也有很多业界团体不过是企业间的友好协会。

在政府和民营企业中间起协调作用的审议会和调查会的主要成员都是民间人士(包括官僚),由通商产业大臣任命。成员以各产业界领导企业的董事、经济团体联合会等财界代表、政府官僚等为核心,学者和媒体记者属于少数。1970年日本拥有27个审议会和调查会,其中17个与产业政策相关。审议会和调查会对每个产业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有权利向通商产业大臣进行询问。

当时在起草产业政策之际,承担最重要职责的是“产业结构审议会”。这里设有包含产业政策整体的“综合部会”,下设个别部会。主要个别部会有综合能源部会、国际经济部会、产业金融部会、重工业部会、产业技术部会、产业资金部会、钢铁部会、化学工业部会、产业地理部会、产业公害部会、杂货建材部会、消费经济部会、信息产业部会、流通部会、产业劳动部会和管理部会等,还包括基于特定[1]法律成立的审议会,如“电子工业审议会”、“纤维工业审议会”等。

审议会最初设置于1949年,为高效利用资源,统合政府、企业、劳动者的一致意见而设置的咨询机关——“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当属其中首个。作为产业合理化政策的一环,“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提出了选取目标产业内技术水平优秀的企业给予优惠的提议。这一组织在1961年与产业结构调查会合并组成了“产业结构审议会”。

审议会上,即使是政府打算推进的产业政策,一旦涉及产业的利害关系,也会受到强烈抵抗。由于审议会是调整产业界利害关系的重要机构,相反如果能够说服审议会,政府就能够顺利地推进产业政策。实际上,审议会是信息共享、互相说服的非常有效的方式,是为日本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机构之一。换言之,审议会具有使民营企业获得以非正式形式参与政府政策形成机会的重要意义,并起到了抑制政府对产业界过度介入的作用。通过诸如审议会这样的官民协调机构制定政策的方法是战后日本民主主义的特征之一。

金融领域设立了“产业资金部会”。这个部会从需求面和资金面,针对主要制造业设备投资计划的协调性进行检查。政府中制定政策的部门为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试图介入个别企业的投资计划,但这一尝试滋生了将其他产业和整体经济的信息传达给投资计划实施对象的各企业和各产业的副作用。

在法律领域,根据外汇法(外国汇率以及外国贸易管理法)、外资法(外资相关法律),政府拥有进口数量分配以及管理资金流出流入等直接统治权限,这些法律成为政府政策介入的强有力工具。

1951年,日本开发银行承接复兴金融公库的资产和负债开始运营。在重点产业的设备投资方面开展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行为,实际上是给予其补助金履行促进设备投资的职责。1950年设立的日本进出口银行以同样的政策给予了出口企业具有实质内容的补助金,这些机构被政府用来实施“政策金融”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的。而日本开发银行和日本进出口银行在经过此后的整合后,分别变成了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和国际合作银行(JBIC)。三、通商产业省政策的变迁

20世纪60年代的政策主体是以推行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并于1964年基本达成。但是汽车产业的自由化是在1965年实现的。计算机(当时是指大型计算机)实现自由化是在1972年,加上相关器械,计算机产业在1976年才终于实现整体的自由化。

1964年日本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第八条会员国,这里指的是履行IMF规定的第八条义务。第八条规定解除了对经常项目下支付转移的限制,禁止歧视性货币措施,恢复货币自由兑换等。同年日本还加入了经合组织(OECD)。

20世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期之后的产业政策是以经济复兴为目标,从产业振兴向增强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转变。另一方面,伴随贸易和资本自由化的进程,通产省逐渐失去对于民间企业强力介入的手段。进口管理、专利技术协议的行政许可、与外资企业合并的审查和行政许可等权力,随着贸易和资本的自由化而逐渐消失。

70年代重点推进敦促各产业自立的政策。由于煤炭产业的调整政策最终失败,通商产业省产业培育政策的重点转移到了合成纤维、合成树脂、石油提炼、石油化学、电子工业和一般机械等成长型产业。成长型产业中大力提倡导入外国技术,通过填补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实现了技术的长足进步。

70年代,相比于原局,制定横向政策的局机关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制定产业政策的主动权也逐渐掌握在这类局机关手里。例如,与基础产业局、机械信息产业局和生活产业局相比较,通商政策局、贸易局、产业政策局、地理公害局和大臣办公厅等局机关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其原因在于这一时期政府的职责重点已经从调整特定产业的利害关系向调整贸易摩擦、能源政策、产业再配置、结构性萧条产业,以及开发高端技术等关乎产业和经济政策整体的政策课题转移。日本政府也在此后由制定具体产业振兴政策彻底转变为政府政策机关,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通商产业省领先于其他省厅部门。

这一时期政治家开始增强其在产业政策上的话语权,相关领域专家的话语权也得以增强。例如,政治家对于特定产业,如对纤维产业的保护声音开始增多,并且这一时期越来越多的官僚开始变成政治家。

由于是以政官学协调形式推进产业政策,日本的审议会和调查会也开始增加。到70年代已经增加至32个,成为产业界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然而,整体来讲,60年代和70年代产业政策的决议过程并没有太大变化。四、对于通商产业省政策有效性的批判

关于这一时期通商产业省产业政策的有效性,至今仍有完全不同的两种观点。日本在培育大多数产业上是成功的,其原因不仅仅在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还包括除产业政策之外的许多因素,如活跃的企业家精神促进了国内完全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使重点产业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际市场上都得到了迅速增长,日本企业对大多数海外引进技术表现良好的适应能力等。

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中有一个有名的失败案例。通商产业省于1962年3月就《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向国会提案。这是以增进和改善重化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为目标,试图推进生产标准化和特定领域专业化,促进企业间合作、产业联合企业的重组和整合、企业合并、产业结构再调整等业态转换的提案。如果这一法案通过,通商产业省在此后或许会继续握有极为强有力的权力。而实际上这一法律由于受到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的强烈反对而成为一个废案。之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不得不从统治型政策向诱导型政策转变。

第五章中提到的企业合并重组的成功案例实际包含民营企业的私利企图。从这一意义上讲,通商产业省找到了面向民营企业进行说服的建议,并启发其未来发展道路的前景,日本渐渐进入了一个新的产业政策时代。

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也开始面临巨大障碍。通商产业省试图推进对结构性萧条产业(如钢铁、非铁金属、化学、纸浆和木材等)的资金援助、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开发投资和贸易摩擦对策等措施,但是这一时期作为管制机关的通商产业省,其能力大不如从前。

1977年卡特尔主义(企业间就价格和生产数量、销售区域等达成协议)蔓延,日本强化垄断禁止法,甚至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也会被判违法。这之后通商产业省的行政指导只适用于垄断禁止法范围之内。通商产业省的产业直接介入政策和国内产业保护政策也无法再得到国际认可。民营企业方面,遵循政府的行政指导也渐渐变得与自身利益相悖,因此服从政府的积极性也逐渐消失。五、发挥作用的产业政策

通商产业省的政策中也存在发挥作用的政策案例。1987年,《稳定特定萧条产业临时措施法》(特安法)中指定了结构性萧条产业种类,为废弃整套旧式设备和过剩设备,设立保证银行融资的信用基金,对象企业结成卡特尔在一段时间内是合法的。换言之,公平交易委员会部分地承认了垄断禁止法存在例外情况。这里所说的特定萧条产业包括铝提炼、合成纤维、造船、纸板、棉和纺织,以及化学肥料等产业。1983年《改善特定产业结构临时措施法》(产构法)中规定,给予生产工程的技术革新开发补助金,为提高企业的集约程度对企业间合作和先进设备投资实施援助等措施。

这一时期通商产业省政策有效性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没有采取进口限制、关税征收、补助金等差别性、限制性保护措施。由于美国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控诉,通过短期关税征收和进口分配措施对国内企业实施保护,通过政治措施迫使出口国进行自主控制等,日本则没有采取这种政策。日本政府的政策仅仅局限于个别案例,如要求对韩国的对日纤维出口进行自主控制,征收铝提炼产业的进口关税等。部分承认以设备废弃为目的的卡特尔政策也是成功的。但是,理所当然地也招致本来应该淘汰的企业会趁机存活下来而进行的批判。另外,研究开发投资促进措施,包括以协同组合方式的研究开发和大型研究开发项目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六、共同研究开发组织

通商产业省推进的政策中值得关注的是“共同研究开发组织”。这是以特定主题为对象,倡导主要民营企业加入,通过给予加入企业税收优惠和补助金的方式在高端技术领域促进共同研究开发的政策。

共同研究开发组织中最成功的案例是“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织(Large Scale Integration, LSI),有5家半导体生产企业(富士通、日立、三菱电机、日本电气和东芝)加入。仅仅从这一组织获得的专利数就能看出他们取得的惊人成果。这一组织成功填补了日美之间的技术差距,为日后日本的计算机和半导体产业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之后的共同研究开发组织也有很多失败的案例。共同研究开发组织的课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由于外部变化,课题存在的必要性即使变小也不得不持续下去,即有些共同研究开发的时机尚早;②组织获得的专利确实很多,但这种形式是否比企业单独研究开发的形式获得的专利数更多,我们不得而知,因此出现指出组织研究效率低下的声音;③获得成功的超LSI技术研究组织是个例外,他们有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追赶IBM,这一组织也是单纯由心中怀有这一目标的研究员组成,合作和信息共享得以顺畅进行,资金规模也很大,等等。共同研究开发组织应该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单独研究风险大的项目,如需要巨额资金,不清楚能否得到研究结果的项目更适合共同研究开发组织完成。参考文献[1] 小宫隆太郎,等.日本的产业政策[M].东京大学出版会,1984.第三章日本的综合商社一、日本综合商社产生的背景

日本综合商社为何能够持续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呢?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在对此进行研究。从世界各国的状况看,商社这种行业形态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如此巨大作用的,也只有日本。特别是那些经营涵盖多个方面的“综合商社”,是日本土生土长的独特的企业形式。日本的综合商社之所以得以成立,其中的理由之一是,它与日本的近代化过程是迈着同样的步调发展起来的,这是它得以发展的优越条件。在日本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出口获得外汇收入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日本商社在贸易和流通中发挥了主要作用,甚至比生产厂家还要具有更大的优势。此外,在成立初期,商社本身就具有国际视野和对未来的展望,积极地构筑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这都成为商社极其重要的商业资产。其后商社又在此基础上扩大其商品种类,提高商社功能,这也是日本商社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继而,与生产厂家不同,日本商社没有大规模的制造设备,而是以人才和信息为武器,因此可以灵活地改变发展战略,这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

日本商社发展起来的第二个理由是企业集团的存在。三井、三菱和住友等所谓的财阀集团,其核心部分均有银行和商社的存在。特别是由于商社一手负责企业集团的贸易和流通,而由此得以发展。从战后初期的轻工业到开始发展重工业,石油危机之后又开始发展节约能源的高科技产业,之后又大力发展服务业。日本经济成功地进行了经济结构的转变,综合商社成功发挥了财阀集团内部信息网的力量,为日本经济结构的转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关其他先进国家没有出现综合商社的原因,日本专修大学的田中隆之和日本贸易会在《综合商社的研究——其源流、成立与发展》[1]中,作了如下概括。

在英国,“二战”前也出现过与日本综合商社相类似的、经营多种商品的跨国商社。战后一直存续到20世纪70~80年代,但那之后迅速衰落了。原本英国的商社多为非公开的家族式经营,到了战后不得不公开发售股票,再加上80年代以后受资本市场的挤压,不得不向收益性高的商品领域集中。这样一来,这些公司就不得不放弃作为一个综合商社而存在的命运。

在日本,三井物产等综合商社从战前就开始雇用应届毕业生,引进近代化的经营管理系统;而60年代之前英国的跨国商社以非公开的家族企业为主流,这是很大的不同点。另外,从英国跨国商社看,在其发展过程中国际贸易所占的比例较高,他们并没有把与本国企业的商业关系作为发展的基础。而日本综合商社从战前起就与财阀集团、战后又与企业集团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这也是很大的不同。

在德国,约1910年之前,商社承担了商品出口的任务。之后这种体制发生了变化,由生产厂家直接对外出口的体制开始发展起来,商社的业务范围开始仅限于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中小企业的产品。这个过程中,似乎没有哪家企业发展成为综合商社。在战前和战后初期,日本出口的商品种类中,低技术、无特点商品,也就是均质化商品的比例较高。而德国是以资本品的出口为中心的,其中生产厂家的出口部门起到了商社的作用,因此商社也没有发展起来。

美国商社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是在其经济发展中原本产品出口的作用就很小。生产厂家首先把战略重心放在了满足旺盛的国内需求上,出口业务是由厂家的出口部门或者专门的商社进行的,但这些商社对海外市场本身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20世纪70年代之后,美国开始着力发展出口业务,但商社的活动并不活跃,对外国商社的依赖程度很高。如果对比一下日本的情况,这一点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即当初日本经济的重点是出口,日本商社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对推行政府所制定的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再说说韩国,一些财阀集团内所属的生产厂家,确实也成立了综合商社,但与日本的综合商社相比较,历史较短,其业务规模也没有得到更大发展。

中国虽然开始了迅速的现代化进程,但在贸易和流通方面,还是比较依赖外国企业。虽然有几家专门的商社存在,但从目前来看,综合性商社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可以说,综合商社是日本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

现在,加入日本贸易会的综合商社共有17家。在国内外大约有2000家以上的分公司,每年的交易总金额大约100兆日元。从最近的综合商社的交易类别看,出口占15%,进口占16%,国外交易占22%,国内交易占48%。每年的数据都有变动,但总的来说,日本总出口额的30%、总进口额的一半是通过综合商社进行的。现在,全球商社(Trading Company)排名中,前5名均为日本的综合商社。在欧美各国,大型商社还是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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