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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19: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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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纯白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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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瓷少年

青瓷少年试读:

第一章:没有花还有烟

我遇见早春,是大学三年级,刚过完十九岁的生日,距离所爱的女孩久儿失踪近两年。

我迷上了CS,逃了外语课,悠闲地向校外走去。路过宿舍楼外的宣传橱窗,看到有三名警察贴告示,凑近一看,内容与两年前略有变化:……潜逃多时的嫌疑犯涉嫌走私,有知其下落者请速与警方合作……

有踢球归来的男生三三两两地聚在告示前指点,说出久儿的名字:“走私?她可真胆大妄为!”“嘿,人穷极了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人说成绩优异的久儿一失足成千古恨,宁可放弃保送博士研究生的权利,利欲熏心,在数万台币面前败下阵,于某个深夜充当应召女郎,将那台商击晕后,卷走他的钱财逃之夭夭,从此隐姓埋名,下落不明。我咬着一袋果汁,闲言碎语不绝于耳,我只当那是空气。

人声渐稀,渐散,阳光直射在墙壁上,灰色暗影像一场幻觉。四顾无人,我跳起来,撕掉那张告示,揣在兜里,一路撕开去。警察若存心寻访,必然是可以知晓破坏分子身高约在1米78至1米81之间,穿43码的球鞋,时常空着手走路。那便是我,也许他们会明白,我渴望迅速破案的心情同他们一样急切,只是,我坚信他们圈定的嫌疑犯之一的久儿与此案毫无纠葛。

身受重创的台湾商人陷入深度昏迷,抢救无效,未及指证疑犯照片,于案发次日就撒手人世。直至昨天,警方才意外通过另一桩案件找到他的儿子,当年的事件才有突破性进展,原来台商遇袭不仅仅是钱财遭劫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他随身携带的宋代汝窑粉青釉莲花碗也被劫去。

两年前的一天,该台商携价值连城的汝窑莲花碗前往本校某教授处鉴定,下榻学校旁边的明珠阁大酒店。等警察赶到,他已倒在血泊中,钱财和证件不翼而飞。现场鲜血满地,尽头仿佛有童年的歌声。

报案的酒店服务生称,当晚11时半,有大学生装束的女生敲响台商房门,他只看到一个侧面。警方根据线索,在本校展开调查,发现当天夜里,久儿不在寝室,行踪无人证明,案发后即失踪,几日未归。并且疑犯十分狡猾,竟无法在现场取回指纹、发丝等相关证明,案情头绪复杂,女大学生身份就成为突破口之一。

久儿很少照相,警察拿着校方提供的证件照,以及她的室友交出的集体合影,去找酒店服务生核实,终因印象模糊无从确认。两个月后,久儿仍未见踪影,而警方得知明珠阁大酒店当年负责装饰工程的包工头也在同一时间消失,据其家属回忆,台商入住明珠阁当天,包工头在家中手绘过一张酒店内部结构平面图,前后左右的空间通道都一一在目。

做软件的过程中,整体协调时,可以预留一个BUG,以备将来调试。这就相当于建筑工人在盖房子时多盖了一条地道,留了后门,除了工匠自己,是没有人知道的,如果建筑系统出了什么问题,工匠可以从后门进入。这个后门,在电脑术语里称为“暗门”。久儿本科时获得计算机和植物学双学位,她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警方推断,疑犯买通包工头,对夜总会的内部建筑结构了如指掌,暗生杀机。这绝对不是偶然的突发事件,台商陷入了精心设计和准备的诱杀计划,疑犯得手后下到底层的卸货平台,包工头事先就准备好的的士带他们从容不迫地远走高飞。

潜意识里,总觉得汝窑莲花碗一案像是影视和文学作品里的传奇故事,断然不会同我爱慕的人有关,等它真正发生在眼前,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抵挡它的真实度,顽固地认为所有同我息息相关的人都是良民。逃避现实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我将沿路数十张告示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久儿,单凭你恰逢其时的不知去向,就臆断案件是你所为,未免荒谬,或者,就算证据确凿,我也深信,那不是你。

久儿,一别数月,你的名字逐渐成为大众谈资,流传于一双双被蒙蔽的眼睛,和一张张妄言的口中。可是,哪怕你千夫所指,无从辩驳,我仍相信你清白无辜,如果你能获知这流言,请现身出来,与我相见,粉碎猜测和中伤。

上午十时,处理好整个校园的告示,我松了一口气,横穿小花园,刚走到喷泉附近,一眼就看见早春了。正是课间,小花园里一派清净,没有人经过。一树一树的绿叶正开得舒展,洁白梨花也一朵朵地开着,一天一地的春意盎然里,独独那女孩的一身红衣,分外耀眼。

女孩在哭,肩膀一耸耸的,她的哭声很大,是那种不顾一切的号啕,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兽。我很不厚道地觉得她很有趣,走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以示安抚。女孩回过头来,一双惊惶的泪眼,嘴唇嘟着,犹疑地看着我。

她看起来真小啊,有没有十岁?我从口袋里摸了半天,只摸到一块巧克力,放了几天了,捂得有点软,剥开锡纸,递给女孩:“还能吃。”

女孩接过来,声音细细小小:“谢谢哥哥。”

我笑了,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眼前人有一张明山净水的容颜,淡淡的眉眼,说不尽的雅致,头发随意地用一块手绢扎着,额头光洁,隔得这么近,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绒毛和细小的血管。

女孩吃巧克力的模样挺好玩,先是伸出舌头舔一下,半闭着眼睛享受一番,再迫不及待地大口吞掉。“喜欢吃巧克力?”

女孩点点头。“那就别哭了,下次看到你,给你带一大块。”我比女生高出很多,弯下腰问她,“小孩子,为什么要哭?”

说话间,听见笃笃的高跟鞋声音。抬头一看,迎面走来一位中年美妇。我发誓我不曾看过这么美的女人,美得让人无可挑剔,五官精致如欧美混血,皮肤很白,眼窝很深,长腿,长发。她朝我微微颔首,走到女孩面前:“早春,回家了。”

早春,回家了。

早晨的风有点凉,女孩审视地盯了她一眼,不情愿被她牵着手离开了。她一步三回头,泪痕斑斑地望着我,我朝她挥挥手:“明天还给你带巧克力!”

但次日我并未出现在小花园。我在网吧里打CS打得天昏地暗,熬了一个通宵,外加一个白天,待回校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傍晚的小花园人很多,一对对情侣坐在石凳边聊天,可乐瓶子东倒西歪,瓜子壳小心地用报纸包着,等离开时带走。

我又看到那女孩了。她穿着白裙子,坐在树冠繁盛的松树下,双手平放在裙子上,不言,不语,也不动,在喧嚣的人群中,她如此孤单而醒目。

我丝毫没有料到,自己的无心之语竟成了那小女孩遵守的约定。她看到我,欣喜地站起来:“哥哥!”

我摸摸口袋,没有巧克力了。她走到我跟前,歪着头:“哥哥今天很忙?我等了你整整一天呢。”

素昧平生,我不知道她会这样。但看到她那双充满渴盼的濡湿的眼睛,我心软:“还没吃饭吗,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带她去了校园附近一家名叫彩的小酒吧。这是家清吧,人不多,厨子能做正宗的意大利面条,榛子蛋糕味道也好。和久儿相处那会儿,常来这家,连老板都认识我们,每次点餐,会附送一杯柠檬茶。

老板还记得我,一见面就问:“好久没有来了,女朋友呢?”“分了。”最后一次见到久儿,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哦,两年了,居然过得这么快。

他不再多问。看到早春跟在我身后,他笑笑:“这小姑娘生得真好看,你亲戚?”

我给早春点的是久儿爱吃的几道小点心。久儿是个挑剔的女孩,她将彩吧里的菜式和点心尝了个遍后,固执地认定这些才是最可口,便不再更换。

老板将点心端过来,又问一遍:“女朋友呢。”

我再答:“分了。”

早春呼啦一声将点心托盘移到自己面前,拍拍手拈起一枚小蛋糕,递给我:“哥哥,你吃。”

我笑着接过来,久儿也是这样。

我怎么又想起那时候呢。“面条稍后就好。”老板按了按我的肩膀,“不要任性,追回去吧。哎……现在的年轻人啊,明明好得要命,还赌气。”

赌气。唔,他说对了。就是赌。赌到后来,几乎连命都给博掉。“哥哥,你吃呀。”早春的眼睛真漂亮,她多大?十岁?我眯着眼睛打量她,她要是有十七岁,我敢说,我会追她。而现在?呵呵,至少我没有恋童癖。

久儿是我的师姐。十七岁的秋天,我在人群里发现她,就对自己说,这个女生,我要定了。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刚送外校来看我的美眉走,无处可去,赶到教室,照例又迟到了。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一排。连书都没有带,懒懒地听白发的先生讲的《现代高频开关电源应用技术》,这是我的选修课。我听说,学工科比较酷,所以就选了这门。

教室里认真听讲的人很少,坐在第三排的一对情侣公然耳鬓厮磨,再看左边,有女生偷偷剥橘子,满手汁水,右边,有人轻微地扯起了鼻鼾……总之,举目望去,满是像我一样找个地方打发时间的人。

我正思量着是再熬半节课就闪人,还是现在就溜,随手操起刚带进来的一瓶可乐一通猛灌。

放下可乐瓶子时,我看到了她。久儿。她坐在第一排,背影窈窕,军绿裙子,右手撑在桌子上,专心致志。她的头发大约是刚刚洗过的,隔得那么远,好象也能闻到薄荷香。

她的身影,在一干心不在焉的学生中很醒目。

军绿色的裙子和湿漉漉的长发,之于我,不可抗拒。很多很多年前,我初恋的小爱人,曾在某天阳光下,这么一身装扮,向我跑来,生平头一次,我领略到眩晕的滋味。

下课铃响了,先生讲起下一节内容,无视教室里愈来愈大的抗议声。抗议到后来,有人干脆从后门溜走。

一个小时后,先生的课仍不见停,就像窗外的大雨,有下足一天的架势。我呆不住,起身。

但我没有走后门,向前走去,向她的方向走去。穿过人群,穿过目光,穿过阻隔在我和她之间的一切障碍物,我径直走到第一排,几乎和先生平行的位置,回头一望。

她的容颜近在咫尺,淡淡的眉,淡淡的眼,称不上惊艳,但足够舒服。

舒服也就够了。

我朝先生鞠躬,转身离开教室。我想他们都被我弄傻了。可我只是想感谢他,感谢因了他的课,让我认识了一个美女。我很赚。

小阳哥再烂,总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不是,这点礼貌还是有的。

寝室的那帮兄弟都叫我小阳哥。眉目晴朗,寸头。除了穷点,花点,我自认没有缺点。

对一个想在猎艳领域想有所造诣的帅哥来说,以上种种,甚是致命。贫穷的帅哥混不开,有钱的帅哥是祸害,做人真难啊。

好在我也不亏,自古高校多娇娘,师大美女排成行。

我并没有在教室外守侯佳人出来,也不急着找人打听她姓甚名谁,哪个专业哪一级。这些,我统统不着急。我有的是时间。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看到一句话:爱情在将要开始而未开始的时候最为象样,不是吗?就是鼠标胡乱一点时看到的,我挺信的。好象是个小说吧,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大清楚了,我不爱看书的。哦,好象那作者还说过,也许乐趣仅仅只是在试探、追逐和征服的过程中。太早触摸到结果,很容易索然。“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早春含着一口蛋糕,问我。“你可以叫我小阳哥。”我伸出手指,蘸了点柠檬水,在木桌上写给她看:秦正阳。

据妈妈说,我出生在正午,那日阳光漫天。

早春凑近看,我随着她的视线,也看着被我写得龙飞凤舞的三个字,秦正阳。

字迹很快干涸,一撇一捺淡去。然后,我看到了那行字,像那天的她的背影,猝不及防地撞入我的眼睛。

字体痕迹很深,先是用黑色钢笔写下,再用利器刻成深深印痕,写的是:我们都是回头箭,穿心断肠,穿自己的心,断自己的肠。没有署名,仍在第一眼就认出,它出自久儿之手。长长的《长恨歌》、张雨生的《大海》、我的论文,还有最后的那封绝情信,一笔一划,是她的手写体,我没有理由不认识它们。

就算和她失散两年。

一扬声唤过老板:“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变调,可已顾不得。

他眼里全是自以为是的洞察:“看看,我就说嘛,年轻人嘛,闹闹别扭,过几天,哄上一哄,不也就好了?何苦动不动就提到分手!这是前天,哦,不对,大前天,你女朋友独自来这里喝酒,拿小刀刻的,我看她是熟客,虽然心疼桌子,也……”“她说了些什么?”

老板费劲地思索着:“那天店里的人挺多的,我忙着招呼别人去了,也没仔细听。再说,女孩家喝醉酒了,乱说些话,我也不方便听嘛,醉酒的人说的话也都差不多,我见得多了。”

他说来说去,无非是些劝我和久儿重归于好之类的话。但我想,我只需要确定一件事情,那就够了。

离开我两年的久儿,前几天在“彩”里出现过。我的眼睛有点湿,低下头来,狠吸一口烟,吐出烟雾,把脸埋进去。我想,在暌违两年后,我认识早春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等待久儿的再度出现。

我抽完整包烟,看着早春将桌上所有的食物一扫而空。她羞涩地笑:“中午,我和她吵架了,没吃饱。呀,我把你的那份也吃了,怎么办呢?”“哪个她?”问出这话时,我已隐约预料到应该是那位中年美妇。“你昨天看过。”“你妈妈?”

早春看着我,手指在桌上来回划着,忽然清楚地说:“她不是我的妈妈,她逼走了我的妈妈。”

是个晚娘的故事。我无意深究,这样的桥段,影视上,书籍里,生活中,处处都在上演,我的心较之以前,已不再柔软。

但看到女孩的眼睛,深潭似的,瞳仁发亮,汪着深深的悲哀,她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在这样的眼睛面前,我想起很久以前和久儿看过的法国片,《杀手里昂》。那部影片里,也有个12岁的女孩,也是如早春般的眼睛,望着你,直望到你的五脏六腑,一颗心都软掉,刹那什么都顾不上了,什么都不想顾上了,只想抱着她,穿越枪林弹雨,杀出一条血路,携手向天涯。

清清楚楚地记得,电影散场后,久儿不愿起身,歪着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地重复着小女孩玛蒂达的问题:“是人生就很悲惨,还是少年时如此?”

我回答她:“有我在,有你在,人生就不悲惨。”

里昂的回答是:“Always。”

他是对的,而我太天真。

结帐后,我让早春站到外面稍等,和老板说了会儿话,顺便帮他调了一杯诱惑红唇,也就是西瓜汁加一点朗姆酒,味道很怪,但点的人很多。我想诱惑人的,是它的名字,和名字下的想入非非。

呵,什么都是意淫。爱情也是。根本就是错觉。你觉得是爱,那就是吧。你不觉得,别人再怎么认为,那是别人的事。“下次再碰到她,给我打电话,我马上赶到。”我拿过老板的手机,把自己的号码输入进去,强调,“一定要打给我。”“没问题。”他回拨给我,“把我的也存下来,随时联系。那么好的女孩,为什么要伤她的心?”

她又何尝没有伤我的心。

看来人真是长大了,小时候,只有被动挨刀的局面,现在学会了举刀向别人。

寝室的家伙们捧着杂志念过,爱情是把双刃剑,真是这样。

酒吧的电视开着,是央视的鉴宝节目,我心一动,借用老板的电脑,飞快地键入“宋代汝窑莲花碗”几个字搜索,一个专业网站上的相关资料是,此天下名窑只存在了二十多年,据最新权威统计,仅余数十件存世,分别藏于国内几大历史博物馆、香港和台湾等少数几个私人收藏家手中,估价天文,而就是碎片一块也被视为国宝。我发了一会儿呆,想象疑犯此时此刻守着一座金山却不易脱手,会不会有那么片刻后悔呢。而久儿又是否知道,因她正好在案发之日离奇消失,就背上这个巨大的罪名了呢。

虽然他们都说,世上并无巧合,她必然就是犯罪嫌疑人,种种蛛丝马迹,全都对她不利,我也知道。可久儿,你懂的,我对你,一开始就是明白无误地皈依,如同信仰,而神,有足够的力量让他的子民拥有臣服和笃定的信心的。

别说我偏执。我只是,不能相信。坚定地,不相信。不曾动摇地,不相信。哪怕所有人都信以为真。

将早春送到教师家属楼门口:“去吧,小孩子,她再和你过不去,记得来找我。”

她点点头,跑进楼去,用力地跺脚,楼道的灯亮了,她站在灯光下,回头朝我笑:“谢谢你,小阳哥。”

我没有回寝室,沿着操场一圈圈地走了片刻,理顺了今天的思路。早春这个女孩,我不会再见到她吧,偶遇罢了,校园这么大,她不见得每天都有闲情去小花园等我,再说我并不认为,我值得她这样做。

倒是久儿,她的出现,让我意外,尤其是出现在彩里。

两年了,自从两年前她研究生毕业后,就和我失去了联系。说好了毕业典礼后我去送她,结果,站在她一片狼籍的寝室里,看着她的室友收拾着行李,我呆住,半晌才问:“久儿呢。”

她的室友是认识我的,显得比我还吃惊:“她没有告诉你?”

她提前走了,甚至连她签约去往哪家公司都没有告诉我,还骗我说,她是硕博连读,让我安心地以为,她会留在我的视线范围内,陪我读完本科,陪我工作,陪我生活,双宿双飞。

这些,都是她亲口答应过的。她怎么骗我了呢。

就在当天,满校园都是台商遇袭的消息,所有的怀疑矛头便对准了久儿。一切就是这样戏剧化。她走了,狠心地弃绝所有,哪管身后洪水滔天,却迎头狠狠给我一棒子。

我倒下去,昏迷两年。

我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好象比认识她之前更浑浑噩噩的,打游戏,玩球,还闹网恋,骗了几个清纯妹妹和我见面。

但绝口不说爱,或者不爱。自她之后,也认识了不同的人,但再也没有心力和勇气对待别的任何人。

操场上的情侣很多,走在前面那对,男生高大女生温柔,他们在唱情歌吧,你来唱我来和,唱到一半,相视而笑,他低头吻住身边的女孩。

我别过头去。记忆中再难有这样的夜晚。那么,就算我流泪了,也别笑我软弱。

回到寝室快要熄灯,他们习惯了我夜不归宿,看到我回来,还小小地吃惊了。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睡去,再也不要醒来。

但不能够,我不能够长睡不醒。

手机彻夜开着,认识她起,就不曾变过。就放在枕头边,夜里醒来数次,盯着它看了又看,直到确定没有电话进来,也没有收到短信,才再度睡去。

凌晨四点,再次醒来,手机上,闪烁着“未读短信”的字样。

我坐起来,手指颤抖地摁下它,读取。结果我被调戏了,所看到的短信,竟是一则广告:本公司提供黑车、枪支、复仇、私人侦探、网上文凭等服务,有意者请拨打13856***123,王先生。

几乎是气急败坏的,我将手机狠狠一摔。嘿嘿,我还是有理智的,将它砸在被窝上而已,翻个身,继续睡。

兄弟们推醒我时,我又在做逃亡的梦,和久儿在某间老宅子里找到墙壁里镶嵌的机关,赶在日寇到来之前,乘坐时空穿梭机逃往一百年后的墨西哥。看,在梦里也在逃,可是流传于众人之口的,那个与她一同逃亡的,是别人。

下铺阿华一边对着镜子刮胡须,一边说:“小阳哥,你还是去听听课吧,这位云老师特别古怪,不好惹,据说是学院四大杀手之一呢,上次你又没去,她点名时,还停顿了,我怕她对你有印象。”

不止上次没去,本学期开学以来,我压根就没听过一节云姓老师的课,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因为自恃聪明,我的时光几乎都是在混,课程能逃就逃,能混就混,在期末时才到处借笔记,疯狂地背一通。反正学的是文科,会背书就可以了,我记性好。

我为什么要记性好呢。

今天也无事可干,那就去听课吧。我抱着从来没有翻过的书,去上课。路上碰到不少熟人,纷纷打趣:“小阳今天也转性了?”

原来我过了这么久昏天黑地的生活了。

到教室一看,嗬,好家伙,几乎坐无虚席。看来云老师确实厉害。几个兄弟到得早,帮我们占了第三排的位置,我还迟疑着不要坐在这么前面,阿华一把拉过我。

铃声响,云老师走进教室,我心下惊叹一声,真是巧啊,居然是她!

阿华推我一把,压低声音道:“怎么?后悔了吧?早知道这么漂亮,天天都该来上课的。”

前面的女孩侧过脸:“就是呀,连女生都服气的美貌。”

传说中的云氏杀手,是早春的晚娘,我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中年美妇。她站在讲台上,声音不大,像罩着霜,绝对称不上柔和,但美女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有点清冷,有点孤傲。她扫视着每个学生,看到我的时候,目光停顿了数秒,我竟不敢和她对视,仓促地低下头。

她转身在黑板上板书时,座下全体都看到了她美妙的曲线,每个线条都是柔和的,既雍容华贵,又弱不胜衣。有男生吹起口哨。她回过头,目光寒冷,举座噤若寒蝉。

这么风骚,当什么老师。但她的课真是讲得好,旁征博引,妙趣横生,颇有感染力,每每让人会心一笑。而她自己,是不笑的。

直到下课时,她捧起教案,袅袅婷婷向外走去,蓦然想到什么,朝我招手:“你,过来。”

阿华低声哀叹:“完了,你死了,她准是发现你逃课太多。”

我倒不怕,镇定地向她走去。邻座的男生羡慕地望着我,我都听见他吞口水的声音了,美女教师的魅力真耸动啊。

相对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身旁不时有人来回经过,用眼睛的余光发现很多人透过玻璃窗关注着我们。她笑了笑:“早春昨天回来,说你对她很好,小孩子不懂事,我替她说声谢谢。”

我竟然微微失望,这么美的女人,应该足够冷淡,如同在讲台上那样,而不是这般笑语可人。

久儿说我有自虐的毛病,她真没说错,别人对我亲切有加,我竟不适应,窘迫中我只说了句:“她很可爱。”

她点头,又朝我笑:“你缺了不少课,该补起来。”半分冷面杀手的风范也无,我唯唯诺诺,她飘然而去。

她果真有杀手的名头?笑得这么好,肯定是温柔杀手,死在这种杀手手里,做鬼也风流。我得意洋洋地回教室,没忘向一脸艳羡的同学打听她的名字。

云海棠。

海棠是一种什么花?胭脂红色,远远望去,如火烧云。在我的家乡,把它叫做花红,花一样的红,红一样的花。

此后的日子,开始步入正轨,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按时吃饭睡觉上课,看美女云海棠,想念久儿。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子,根本没有可比性,但我总得找个人来想入非非,寄托一下吧,不然我这么空虚。

给彩吧的老板打过电话,仍是失落,久儿再也没有出现。这女孩真狠,自那天后,换掉手机号码,放弃电子邮件,连去向都不告诉一声,彻底消失,再回来,惊鸿一瞥,我无从捉摸。叫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相信呢,她是一名在逃案犯,为避免落网,不得已而斩断同所有人的瓜葛。不,那不是她。

她离去当日,我就去了明珠阁大酒店,台商入住的房间门口被封锁,警察在里面取证,有服务生好奇地张望。我扮作客人,听到几句闲话,无非是已立案,将投入大量警力,及早破案,给酒店消除不良影响和宽慰民心。我退出来,乘公交车去了位于另一个区的老人福利院,久儿在这里当义工,每周来两次,我也陪她来过。

她照顾的老人还认识我,一看到我就问起久儿。我心一凉,久儿和老人情同祖孙,今天正是她来探望的日子,以往无论风雨,她都是要来的,给老人剪头发,洗床单,和她闲话,将瓜子一粒粒地剥好,喂给老人吃,阳光下的女孩,心地和阳光般澄明。我找了借口漫应过去,此后照顾老人的事宜就交给我了,只可惜每次去,我再也没有见到久儿。

自从知道台商遇袭一案与汝窑莲花碗有关,我还打着请教为名,和当年台商专程拜访的教授套上了近乎,拿着一张图片登门虚心求教,趁机套了些话出来。教授说,那件失窃的莲花碗确系真品,比如,它的基本色调是淡淡的天青色,釉层不厚,随造型的转折变化,呈现浓淡深浅的层次变化。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透明无色似冰裂,俗称“蟹爪纹”等等。教授为国宝流落民间感叹不已,我也陪着唏嘘两声。

努力收心向学的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收到匿名信,每三天一封,打印纸,四号行楷,说自己独自在下雨的夜里听罗大佑,独自看前人的诗词,独自看家里的法国片,每封信都很短,谈不上文采,更像日记。我猜是和我同样空虚的人,也缺乏好奇心去打听,每每看了,就放在一边。

倒是兄弟们替我分析过,是暗恋我的人写来的,怕被我拒绝,失了面子,才用这么谨慎且古典的方式。我不置可否地听着,渐渐连信都懒得再拆开,从生活委员那里接过,看也不看,直接塞到课桌里。

直到两个星期后,云海棠的课上,我手忙脚乱地翻一本笔记本,无意瞥了一眼那堆信,竟看到其中一封上,写着熟悉的字迹,清清楚楚,手写体。

我将它混在匿名信里,这么久。

信是乐远写来的。三年前,我们是心无芥蒂的好兄弟,久儿,是他的初恋女友。我们三人,亲如一家人。

——我想你明白了,久儿,并不是我的女朋友,从来也不曾是过。一开始,她就是别人的,到后来,她还是别人的。

要让我承认这点,真难。这对我来说,真是艰难。

但请原谅我的虚荣,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说,我爱了一个人,她和我亲密无间,挽手走路,相拥而泣,可她,不是我的。

她叫我弟弟。可我,背地里四处炫耀,她是我的那人。

我真虚荣。

乐远的信很短, A4纸,叠成四叠,一张名片滑落。

信上只有几个字:小弟,我回国了,请与我联系。

名片上,他的头衔是广告公司的首席设计师,我来不及细看,掏出手机,照上面的号码打过去。

那端很嘈杂,乐远听出我的声音,惊喜中带些埋怨:“小弟,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

我劈头就问:“久儿呢?”

他迟疑着:“见面再说好吗?”随即说出距离学校不远的五星级酒店,“晚上六点,你过来。”

阔别两年,再次见面,彼此的面容并无多少改变,变的,是他的身份。Y大当年风头最劲的风流才子,如今已是海归派。他曾去比利时皇家艺术学院深造两年,如今正站在众人中央,向我频频举杯。

碍于他身边的女伴和满座宾客,我迟迟未能询问久儿的下落。但看到他和女伴的恩爱模样,我隐隐明白,他并不像我,拘泥于旧梦念念难忘。

宴席将半,有女孩匆匆跑来,乐远站起身,遥遥招手,连声呼唤:“红果,红果,这边来。”

就这么看到夏红果,淡淡蓝色的布裙太长,偏偏她跑得急,一边跑,一边按住裙角,发丝凌乱,双目晶晶亮。

她坐在我旁边,一迭声解释迟到的原因,加班,车太堵。乐远笑吟吟地介绍:“红果是我的助手,作品很灵气。”

捱到散场,待乐远送完宾客,只余下红果和乐远的女伴小鱼,我才有机会把他拉到一边,问:“久儿呢?她没有和你在一起?”

乐远看着我的眼神有瞬间苦痛:“我也没有她的消息。”“我以为,你们双双去了比利时。”“我出国那天,你到机场送过我,你不记得了?”

我颓然。是,乐远走时,是我送的他,他孤身上路。但那是久儿失踪之前,我本以为,她随后就去投奔他了。岂料,他知道得并不比我多。

我又掏出烟,每当我想哭的时候,就躲到烟雾里。乐远见之不忍,按住我的手:“小弟,你姐姐既然不想和我们再见,必然是有她的道理,又何必痴缠?”顿了顿,他说,“……但愿她颠沛流离的生活不至于太清苦。”

我看着他,说不出来话。

他又说:“小弟,你一点都没变。”

我真想哭。他走后,我戒掉酒,很少抽烟,经常失眠,对向我示好的女生客气地说再见,再也不会见。我改变良多,他却说,小弟,你一点都没变。我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小弟,你要明白,都过去了。我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他拿过我的烟,自己吸上,缓缓吐出烟圈,回头看了看正和红果聊得开心的小鱼,才道,“小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你不能老沉迷于过往。”“是,因此你有了小鱼。”“我知道你和你姐姐要好,可……”他犹豫着,还是说了,“我和小鱼,六月份将会结婚。”

他曾说过,这一生,唯一会娶的人是久儿,在三年前,久儿的生日宴上。我记得很鲜明,那夜,我喝醉了酒,提前离席,一路踉跄一路痛哭,在操场的青草地上躺了一夜。半夜醒来,四周寂静无人,夏虫在草丛里轻轻鸣叫,仰望深海蓝色的天,星子剔透得几乎要掉下来,逼人眼泪。

我爱的女子,和我的哥们,有了婚姻盟誓,而我是该大力祝福他们的弟弟。我总记得那个夜晚的。

可就是承诺过久儿终生的这个人,对她再无关心,漠然于她的离去,对我说,他要娶别人。他吸一口烟,慢慢地说:“她真傻,为什么一时迷了心窍呢,她家里缺钱,我也知道,可……这么躲躲藏藏的,实在不是办法。”

连他竟也如别人一样,认定了久儿的罪名。这个世界上,哪儿去找什么肝胆相照。我气极反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错愕地盯住我,没有还手。

小鱼尖叫一声,冲过来拉住我的手。

我并不想破坏和乐远的关系,借机缩回手,毕竟很多事情,我还得详细问问。

过了这些日子吧,找个合适的时间,好好谈谈。

乐远没有生我的气,笑道:“小弟,你还是像从前那样血性,真有意思。”

小鱼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我,我狼狈地朝她笑了笑。

红果住得远,乐远让我帮忙送她回去。他说:“你送红果回去,我放心,你看看刚才你打我的那个强悍劲!”

相对而笑,伸出拳头和他对击,旧日时光扑面而来,他,和她,我曾同时拥有,幸福得令世间颜色皆灰。

认识之初,就知道他们青梅竹马地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又相约考到同一所大学,但天不遂人愿,他考去了第一志愿,她被第二志愿录取,两地相思,自是不用说,本科读完,考研,终于又在一起。

相识那么久,相处那么好,我那时真以为,他们会海枯石烂一辈子的。

说什么一辈子,他有了新人,她只怕也是有了,剩下不相干的我,白白耗费力气。

道别时,乐远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后丢掉烟头,踩在脚地,灭了:“小弟,你恨我的薄情吗。但当初,变心的人是你姐姐,再说,她在利益面前,就……”他将小鱼拉过来,“这几年,是小鱼陪着我,我们要活的,是将来。”

小鱼和他十指相扣。“小弟,你该谈场新的恋爱了。”他最后说。

我执拗地想,我是决计不会像你这样的。虽然找个人来谈恋爱,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什么难事。

和红果是初见,两相陌生,并无多少对白。我不说话,她也寡言,隔点距离,漫不经心地走路,午夜清冷,她抱住肩头,我顺手把搭在肩上的外套给她披上。。走出很远,才拦到一辆出租车,我们都坐上去。

既然答应过乐远的,就应该负责将女孩送回家。

红果对司机说了住处,我闭上眼,歪在座位上,听电台情歌。交通台的DJ有把好嗓子,讲点心情故事,配些浅白的歌,和久儿相处的光阴,一人一只耳塞,她看书,我看她,可以消磨一个下午。

路况信息后,我听到了这样的歌:

可叹我爱汝亏欠我

如此抛弃我太无礼

而我爱汝如此良久

欢娱因汝做伴

它叫《绿袖子》,我很怕听它。这是久儿所深爱的,每次到KTV里,她只唱它。她走后,我再也不敢听。此番听来,痛上心头。

路灯昏黄,不知名的鸟儿匆匆掠过夜空,靠在车窗上,我又想抽烟了。摸了半天口袋,才记起乐远拿去了我的烟盒。

旁边的红果递给我一包三五:“看到乐生拿去了你的烟,我从桌上拿了一包。”

我接过来。

下车时,她镇静地看着我,浅笑:“你刚才打人的动作,很帅。”

谈恋爱,有什么困难?回校后,我找到了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半真半假地交往,上课给她占座位,下课后买酸奶和冰淇淋给她,帮她买饭打水,送小礼物。

又有什么不可以?我也可以的。

仍是收到匿名信。也是无聊,那就看看吧,看看某个角落里的,和我同样孤单的人,喃喃地说些话。

但不在云海棠的课上看。她教的是心理学,讲得深入浅出,我渐渐听得入迷。

云海棠很推崇荣格,说是读荣格的心理学,会发现,人真是既简单又复杂,可以归类又无法定位。讲台上,她的手势灵活多变:“关于人类心理的探讨,我想打个不确切的比方,就像渔人进桃花源——沿途山光水色,落英缤纷,引人入胜,直到遇见那个未知的山洞。山洞刚开始时,特别狭窄,仅容一个人侧身而过。走几步,再转几个弯,碰几次壁,竟豁然开朗。原来在我们悠游的世界背后,有这般水草丰美的世外桃源。”

被她影响,我去图书馆借来整套《荣格文集》,等待小女朋友下课的时分,靠在梧桐树旁翻上几页。再去上云海棠的课,我会给她递张小纸条:如您一样,我最爱的不过是他的原型理论。

展开纸条后,她眉尖一挑,朝我看过来。

我并没有署名,她却知道是我。想来她是通过交上去的调查报告,熟悉了我的字体了吧,她还给我评过优秀,说我很聪颖。

几乎不能想象,我也会是师长心中的好学生。我从小就玩得疯,不务正业,跟一群阿飞们混,穿印着骷髅头的黑T恤,宽大的拖拉裤到处都是口袋,藏着弹簧刀,食指中指间常常衔根烟,父母都管不了我。怎么管呢,我堕落到这种地步,他们也是有责任的。

我上小学后,父母忙于生意,也不大管我,由得我玩小木枪,跟着乡里一帮小淘气横冲直撞,很疯很野。

那年六一儿童节,班里选送的节目是舞蹈《种太阳》,老师让我和几个穿绿色连衣裙的女孩一同表演。我人小,倒也不呆,知道只有长得好看的小孩子才会被挑中,美滋滋地回去报喜。

等到排练的时候,我才傻了眼,原来我的作用是穿着金黄色的衣服,戴顶太阳脸谱的帽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扮演太阳。而那些小女孩,则来回穿梭,围绕在我身旁,作天真烂漫的劳动状。

我才不想做什么傻乎乎的太阳呢,我也想和她们一样,奔放地在台上载歌载舞。

尽管年纪小,也懂得什么叫丢脸,回到家后,若无其事,坚决不对父母和姐姐说起。

可儿童节当天,家人都来了,还特意到得早些,坐到了前排。我和女孩们上台,很容易就看到他们,我姐姐秦明月拿着一面小红旗朝我挥了又挥,我简直恨不得钻到地洞去。

看着女孩们穿着光鲜的衣服,在我周围快乐地舞蹈,我真是难过死了,嘟着嘴巴生闷气。领舞的女孩跳到我跟前时,发现我的不对劲,藉一个舞蹈动作,轻轻地摸摸我的脸,朝我甜甜一笑。

女孩的辫子梳得高高的,光洁的额头,眉心点着梅花痣,嘴唇如花瓣。我不错眼珠地盯着她看,看她以优美的姿势谢幕,忽然,忽然很想跑过去,在她脸上亲一下。一下下啊,一下下,一下下就可以了。

她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每次都是第一名,又能歌善舞,深受宠爱。这之前,我和她是没有什么交往的,此番下了节目,我主动跑过去,学着那些大人的模样,夸她:“久儿,你跳得真好!”

她叫做久儿。优美的小女孩,穿绿色的泡泡袖,缀着小蕾丝,还没有卸妆,小脸天使般可爱。

从此我遇见的每个女孩,我都叫她们久儿。

久儿久儿,人生初次动心时,相识的那个小小女孩……此后每个女孩都是久儿。

和阿飞们混得久了,我们经常声势浩大地去堵那些被我们看上的女同学,有次闹得大了,被勒令退学。

退学就退学,有什么了不起,反正可以转校。

父母恨铁不成钢,将我转到镇上的一所二流中学。那所学校以打架闹事闻名,我如鱼得水,玩得更凶。除了距离原来的学校太远,去看久儿一次,要转好几趟车,比较麻烦外,没有任何不适应。

那时,久儿的成绩愈加地好,囊括了全市所有数学大奖赛的冠军,省教育局的领导来学校视察时,她表演的舞蹈搏得阵阵喝彩,没有人会不喜爱她。

我当然是没有座位的,提前几个小时,爬窗户,跳到大礼堂里,躲在落地窗帘后,又兴奋又忐忑地等待我的小爱人的到来。

太久远了,久远到连回忆也是吃力的。已然模糊了,那遥远的时光,遥远的女孩。只记得家乡小城不大,街道两旁全是香樟,久儿跳完舞,溜出来,和我牵手走在路上,散散淡淡地说些话,一下雨,香樟的籽儿兜头洒落,久儿快乐地说,香味像小时候吃过的水果糖。

初二时,久儿要参加全国数学联赛,非常忙,我学会骑自行车载她去上学,初夏,风里全是恍惚的花香,她穿着长长的白裙子,怕裙角被搅到车轮里,我骑得慢,不时扭头看她,我亲爱的女孩,有一头香香的长发,刚洗过,散发出柠檬香,她的裙子,开得像一朵云,游走在葱翠街心,荡荡漾漾。

三年后,久儿因了出众的数学成绩,入选国家集训队,远上北京,进行封闭式训练,即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赛。

三月底,玉兰花开,一树一树洁净的大花,没有绿叶陪衬,孤单极了。和久儿相对伫立在街心花园,握着手,彼此无言。

那么多年和月……在课堂上彼此凝视;在路遇的街头,一再回望;在长江边折柳唱歌,看过风景历历;在下雨的日子,给她送伞;在落雪的冬夜自修室,她点一支蜡烛,回过头来,回过头来。

直到尽途。

同一所城市,也不断写信,几年下来,竟积了那么厚。从家里拿出来,一封一封地烧掉。她看着,没有阻止。

一阵风吹来,黑色的纸屑,蝴蝶般地扑到脸上来。一动不动,懒得去拂,也懒得哭。

是,懒得哭。说什么呢,我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要走的路,完全迥异,年少的心意,根本支撑不了要用许多许多努力才能弥补的距离。她明白的,我也是。

她伸手,仍如多年前,轻轻地摸摸我的脸,努力想朝我笑笑,泪水却成串滚落。

我起身。离去。从栖霞路经过涵晖路横穿某个十字路口转过枫香桥走回落星台。

唯一的停留是看到某间破落商场打出的促销横幅,上书:最后一晚,含泪清场。

年少,没什么定性,久儿走后,我消沉了半年,又去追逐别人了。

但每个午夜梦回,都记得,我喜欢的女孩,叫久儿。

每个女孩,都和久儿的眉眼有相似之处。

久儿,娇俏温柔的久儿,淡淡容颜的久儿,学业优异的久儿。

——我想你明白我要说的是什么。

我只喜欢课业出众的女生。

和初恋的久儿分别后……请原谅我措辞上的不严谨,那个跳舞的女孩,是我青涩年纪朦胧的爱慕,直到她离去,我和她,也不过是关系要好的同学而已。

我从小到大都虚荣得很,最擅长自欺欺人,一发现有损面子的事情,立刻自我催眠成渴望中的那样。

你知道,虚荣的人通常很自卑,我就是。我和最初的久儿,心照不宣地再无联络,每次回家乡,我都不会去打听她的去向。在同学聚会上,有人说起她,我立马将话题引开。

再比如若干年后认识的久儿,她大我五岁,只把我当弟弟看待,可我就认为她是我的女朋友,她失去踪迹,我比她的正牌男友乐远还执着。

哦,也不对,久儿那时,和乐远已走到崩溃边缘。

第二章:花开如谎

正好是周末,该去找找乐远了。上次见面人太多,独处机会少,这次要问清楚,至少得问问这两年他们是否互通音讯,有久儿的新邮箱和手机号码没有。我总是会想,无论如何,她是舍不得他的,这么多日日夜夜,她身处我所不能感应的角落,必然是有过思念的,也许在某个相思成疾的月夜,她会忍不住给他打个电话。

先给乐远打电话,响了许久,无人接听,再打,照旧。我放下手机,去网吧里打了半天CS,最近又出了一种公测游戏,规则老套,但背景音乐异常舒服,我听了好几遍。

离开网吧后,我思量着该去剪个头发,剪成根根直立的那种,喷点摩丝抓一抓就很有型。

半小时后,穿金黄色的格子衬衣,牛仔裤,球鞋的少年,对着镜子照照头发,神清气爽地走出理发店。

学校离乐远的公司很远,反正不着急,就走过去吧,看看风景看看行人,也挺好。明珠阁大酒店门口泊着车,名流显贵出入其间,一派歌舞升平,除了警察、被害人家属和我,还能记起那宗血案的人不多了吧。久儿曾经做过义工的福利院里,老人还在念叨着她,惹得我陪她一道难过。料理老人睡下,我走到广场附近,买瓶红茶,跨坐在栏杆上,抬头望天。阳光响亮,隐约看到飞机,拖出长长的轨迹,小孩子们指指点点地欢叫。

我坐在那里,做好随时扶起跌倒的小孩子的准备,不,应该随时准备着不让他们跌倒。倒下去很痛的,半天爬不起来,我试过。

到达乐远的公司,再给他打电话,仍是无人接听。那就抽根烟吧,也许再等等他就出来了。难得有学油画的男生像他那样,不喝酒,不留长发,不穿脏兮兮的衣衫,并谓之艺术气质。他是完全不同的人,自律极了,衣领清白,谈吐自有分寸,做任何事情都有规划,一件件,一桩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久儿师姐当初喜欢他,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含一口烟,慢慢吞,慢慢吐,享受的是过程本身。十三岁那年,偷老爸的烟,躲到公园里抽,蹲在石椅上,把烟叼在嘴里,一边吸一边思索,觉得自己很成熟。成熟——真是令人向往的字眼哪。

从此就爱上了烟。它不会离开我,随时听我召唤,对我不离不弃。

等了许久,也不见乐远出来,我有些饿,就去不远处的大排挡弄点东西吃。

黄昏,虾红色夕阳,天边几只鸟儿掠过。这是我喜欢的时辰。很多很多年前,刚洗过头发的初恋女孩久儿坐在暮色将临的小院里背书,石凳下一只白色猫咪慵懒地趴着,暗影重重的葡萄藤下,女孩的面容洁净宛然。

我站得远远地看,生怕呼吸声会惊动这幅画面的静美。那一刻深觉得上苍的恩慈,让我仿佛置身桃花源,任何伤痛都灰飞烟灭。

这次,我看到的是夏红果,她穿灰色薄外套,工装裤,坐在临街的小桌子边吃饭。

环境很脏,地上到处是油腻腻的劣质餐巾纸和乱七八糟的一次性碗筷,摊主从旁边的塑料盆里捞出青葱和姜,抓一把干辣椒,倒入锅里爆炒,辛辣的烟雾升起,坐得近的人不断咳嗽。

我又抬头看看天空,紫蓝色,云层低掠的鸟群,夕阳在远方。

只有夏红果一个人,桌上摆着两道川菜,水煮肉片和麻婆豆腐,猩红一片,她夹两片菜在碗里,自斟自饮,看上去自得其乐。

我被感染,坐下来,掰开木筷子,夹一片肉,哧溜吃下去。

她抬头,看到我,笑了:“你来了。”“来找我师兄乐远,饿了,先来吃点东西。”“哦,他去外地开会,要坐明早的飞机才能回。”“难怪我打电话他没接。”“他手机落在办公室了,响了一下午。”她问我,“吃点什么呢?”“卷心菜。”我补充,“酸辣的。”“要酒吗?”她问。“不了,我戒了两年。”

夏红果大为可惜:“酒是好东西。”

真没料到红果的酒量这么好,就着一口菜,能喝下半瓶子。她是豪放派,白酒也敢嘴对嘴直接灌,连邻座的男人都咋舌,不住地看过来。

问她怎么这么能喝,是不是北方人,她摇摇头,解释说是爸爸是个酒葫芦,在她出生没多久就用筷子沾一点给她舔,天长地久,这海量也就练出来了。

卷心菜很快上来,我真饿了,狼吞虎咽一番,有刹那恍惚,好象是几桩旧事,久儿拿了奖学金请客,那时大家都年轻,才不顾吃相,什么菜上来,没几分钟就一扫而空,连讨价还价都理直气壮:“就这么些了!差两块,抹了吧?我们是常来的。”摊主从不为难学生,好脾气地手一挥。

才意识到我和红果不过是第二次见面,如此自来熟未免不妥,但我并没有羞赧的感觉,抬头冲她笑,她抓过纸巾,自然而然地帮我抹去嘴角的油渍。

我一呆。她让我想起久儿。想着,竟叫出声:“久儿。”

她看着我说:“我叫夏红果。”“以后我叫你久儿好不好?”

她说:“我叫夏红果。”

这和我所交往的所有女孩都不同。她们会问我:“为什么叫我久儿?”“我希望天长地久。”每次我都骗她们。她们却很开心。

吃完饭,看看时间还早,和红果并肩而行,她走在我右边,一个手臂长短的距离,伸手可及。她走路一跳一跳,哼着儿歌:“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那模样像个玩偶娃娃,斗志昂扬,劲头十足。

我接下去唱:“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小牛的哥哥带着他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怎能忘记,当年的久儿,以这歌为背景跳过舞,我则扮演歌中的大哥哥。多么遥远的那些事啊。

红果很开心,拍拍我:“小时候我可喜欢唱它了!”她说话总是喜形于色,一双眉毛也会跳,脚链丁零作响。

初恋女孩久儿是不用饰物的,只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用指尖摇着钥匙串。此后很多年,我常梦见这种金属碰撞的清脆响声。但那些走在她身旁的、带有植物清香的年少,是永远过去了。那个年代,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却没能在生命里多停留半刻。而我所执着的,或者是偏执的,到底是什么?

和红果数数这一带有多少盏路灯,对第二十二个经过街口的行人说你好,将对方唬得愣半天,边走边回头看,而我和红果相对笑弯了腰。

二十二是她的年纪,在她二十二岁时,我遇见了她。

认识久儿师姐时,她也是二十二岁。我的记性真不坏。

红果说:“小太阳,带你去看看江水。”

她叫我小太阳。记忆里只有初恋的久儿才这么叫,小太阳,小太阳,不要生气呀,小太阳,今天我过生日,去吃蛋糕好不好?

不知道她还会想起我吗。

我的喉头有点哽:“怎么叫我这个?”

红果嘻嘻笑:“你看看你穿得多么金灿灿。”摸摸我的头发,“还剪了个愤怒的头发,像太阳的光芒。不叫你太阳,叫什么?”“我叫你久儿好不好?”我又厚颜无耻地凑上去。

她有她的坚持:“我叫夏红果。”

我瞪着她。她回瞪我。

我绷不住,扑哧笑出声,妥协:“好好好,小红果。”

夜间的江水在霓虹映照下明明暗暗,夜风很好,不时有情侣和我们擦肩而过,有人在江滩上写下对方的名字,画一颗大大的红心,将字与字亲密包裹,学生气的表达,还是让人心存善意地祝福。

红果双手撑在栏杆上,俯看滔滔流水,长久不出一声。从我的角度看,她有张线条硬朗的侧面,右耳戴了一颗细钻,像一闪一烁的泪光。

我想她在思念某位故人吧。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人,也有过复杂阴霾的往事吗。

红果很久才回过神:“谢谢你陪我。对了,上次你借给我的外套,我该还你了。去我家里拿?”“好啊。”

红果在城市南郊的小区里买了一套小小的公寓,因为是顶层,附送阁楼。上次送她回家,只送到楼下,之后坐出租车返回。这次上去拿衣服,感到新奇。

她穿球鞋,走路喜欢跳,掏钥匙开门时,我看到她的鞋带散了,蹲下帮她系,站起身时,她已拧开壁灯:“进来吧,房间有些乱。”

一点都不乱。茶几、沙发、电脑一样样地看过,我的目光停留在墙壁的油画上。画面是黑衣男子走向丛林深处的背影,颓败夕阳掩在枯枝那端。构图倒是平平,吸引我的是色彩,黑红两色,像是拿笔剁上去的,有股子发狠似的绝望。

红果一进门就去开电脑,熟练地打开音乐夹和音箱。她给我拿过外套时,音乐正好传来: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她踢掉鞋子,随着节奏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唱得兴高采烈:“阿树阿上两只黄鹂鸟,阿嘻阿嘻哈哈在笑它,葡萄成熟还早得很哪,现在上来干什么?阿黄阿黄鹂儿不要笑,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

真有趣,喜欢儿歌的女子。

电脑桌上,堆放着几张设计图纸,我拿起来看了看,都是未完工的,应该是想表达同一件产品,尚在推敲中,每一个细节处,都小心地圈出来。

键盘上搁着一块咬了一半的杏仁巧克力,被锡纸包着,红果拈起来,丢到嘴里嚼掉,从旁边的抽屉里掏出几个扔给我:“来。”

我接过,咬一口,真香。

她又跑到卧室里,抱出几大盒,塞到我怀里:“我吃不了,拿走。”

我一看,都是费列罗意大利榛果威化的,还没有拆封,包装盒上贴着价格。很小的一盒,卖到不低的价。

无端觉得红果该是勤俭的女孩,这些巧克力必然不是她自己买的,甚至也不是她所喜欢的人送来的,是以慷慨相赠。我拽过外套,铺开,将巧克力整齐地垒成一摞,码进去,两头打个结,当成包袱似的,背在肩上:“我该回去了。”

巧克力我也不大吃的,但它让我想起早春,我盘算着,可以趁下次上心理学时,托云海棠带给她。

红果抬头看到挂钟,哎呀一声:“这么晚了?你怎么回得去?”“坐车呀。”“公交早没了,出租又贵。”红果伸个懒腰,“我有两间房,怎么个睡法都绰绰有余,你就在我这里睡一晚。明天星期天,你不用上课吧?”“不上。”我坏笑,“你胆子真大,让陌生人进来也算了,竟敢留宿?嘿嘿。”

她瞥瞥我:“要劫财的话,我买这个公寓花光了全部积蓄,还扯上一身债。穷人一个,烂命一条,不值得下手。至于劫色?”她笑了,“你还是个小孩子呢,大一?”“大三了!”我气鼓鼓。最恨别人以为我很小了。“啊?你都快毕业了?我还以为你顶多十七。”红果笑道,“我本来要猜你读高中的,问起乐生,才知道他是你师兄,那么你念的是大学。”

越说越离谱,气死人。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好小啊,好小啊,说十五岁,也像。”老气横秋地叹口气,“我都二十二了,什么破世道!”“我驻颜有术。”我不客气地坐到电脑前,鼠标点几下,发现有CS,问她,“你也玩这个啊?”“咳,我老是老了点,不代表不热衷你们年轻人的玩意儿。”她向卧室走去,边走边说,“我先去洗澡,你玩吧。”

玩起游戏我很容易投入的,不去想她留我住下的想法。答案很一目了然,对她来说,我实在太小,跟小孩子没区别,嫩着呢,能给她带来什么威胁?

不能想下去了,真让人气馁。以前我对久儿师姐说过:“虽然你很厉害很厉害,可我还是想照顾你。”

久儿和乐远当场就哈哈笑开了,让我很窘的,拜托你们好歹忍住,背着我再笑行不行,怎么笑都由你们。

我还是这么小一坨,连自己都看不好,被生活弄得满头包,要动真格的,我顾得好谁?可我那会儿固执地说:“看着吧,姐,我以后肯定会把你养得好好的。”

久儿见我不高兴了,和乐远使个眼色:“好好好,以后我们就靠你养了。”“就养你一个,他是大男人,不能吃软饭。”

我还没忘记呢。可是久儿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走掉了呢。

收到新交往的小女朋友久儿的短信,她说,小阳哥,今天没找到你。我回道:有事,你睡吧,久儿乖。

红果穿着睡裙出来,擦着头发:“小太阳,你也去洗吧。”“好。”

她把头发随意挽上去,裹进毛巾里:“你等等,我给你找件睡衣。你先去洗脸吧,毛巾我给你准备好了,蓝白格子那条,新的。”

隔着雾气腾腾的玻璃门,她打开一条小缝,将睡衣递进来:“凑合着穿吧。”

也是蓝白格子,男式,八成新,散发出熏衣草的气息。是她某位亲密的男子的物品吧。

出浴室后,看到红果没有坐在电脑前,扭头一望,她在吹风呢,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几次,她都不接。

阁楼上养了花儿,她打开天窗坐在上面,裙子里鼓满了风。

我坐下来,看她赤着脚,摇头晃脑地唱《捉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我看着她的身影,忽然很想向她诉苦。如同旧时的革命青年,心念单纯,跋涉了数千里,磨破了几双鞋,吃光了干粮,衣衫褴褛地到达了延安,见到了毛主席,见到了红太阳。老远就望见毛主席向这边走来,心中万般窃喜,又不知所措,可还是感到了亲近,知道那是可以信赖的人,是可以不计较吃了这么长时间的苦,安心地被他招呼着,好好地先睡上一觉再说的人。

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收回目光,看向屏幕。她刚才浏览的界面没有关,是个言情网站,她看的那篇,是个叫纯白阴影的作者写的。我点了几下,查了查此作者全部的文章,怔住了。

我看到了一篇令我有点印象的《绝色伤口》。上次只是匆匆扫了几眼,此番点开,一页页地看下去,坚持了几章,我看到一则评论:

纯白,我会将你的小说里提到的歌一首首地当下来,边看文边听。

就算没有看到这句,迟钝如我,也觉察出这位作者有这个习惯,不断地跳出一段段歌词,任性地打破叙述的节奏。她也明白有这个坏毛病,在小说后面打自己的嘴巴:我错了,但我想下次我还会再这么干。

看,明知故犯的人到处有。我也是。是知道放弃包袱,更能抵达幸福的,道理我都懂,做不到而已。

说服不了自己,又如何能幸福。

睡前,红果拎来一瓶红酒,又寻来两只高脚杯,瓶身棱角尖锐,银白色,如一把四面带刃的刀,杵在面前。她给我们各自斟满一杯:“干了。”

此时我已戒酒两年,稍一迟疑,还是悉数喝下。酒味微苦,微涩,微咸,微酸,还有隐隐的甜,甜味微弱,要仔细地回味,才能体会得出。总之,是一瓶五味杂陈的酒,像情人的眼泪。

如果,你尝过情人的眼泪的话,你会明白,那是怎样的滋味。

红果笑盈盈:“红酒里的丹宁酸,据说对皮肤有好处。喝点也无妨。”拍拍我的脸:“小太阳,睡吧。”

她穿着拖鞋,向卧室走去,踢踢踏踏。

睡了一夜好觉,没有失眠,甚至没有乱梦,隔壁房间里的红果让我安心。早晨起床时,她已坐在电脑前了,神情甚是专注。

我洗漱完毕,站在她身后看她做设计,听到外面有人摁喇叭,两长一短,共三下。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红果噌地站起,连拖鞋都顾不上穿,赤脚向窗前跑去。我好奇于她的举止,也跟了过去。

楼层太高,只依稀看到一辆黑色汽车停在楼下,旁边站着一个男人。

红果的脸色微变,朝男人挥挥手。

男人示意已看到她了,掏出烟来。

红果缩回来,钻到卧室里去。我不明所以,问:“你怎么了?”

她打开衣橱,埋头寻找着,很快拽出一条裙子,这才舒了口气。

我斜靠在门边,看她手忙脚乱地拿起裙子在身上比划半天,笑了:“你要穿它?”“是啊。”她头也不抬。“才五月初,你会冷。”“我几年也穿不了一次,没关系。”

我退出来,听《捉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童音声声呼唤,勾人回忆。

红果换好衣服出来,我抬眼看她。实话说,裙子样式太过简洁,天蓝色,风轻云淡那种蓝,接近于浅白,连衣,无袖,纱质,像是学生裙,并不出彩,况且也太单薄了些。“冷吗?”

她坦率地回答:“冷。”可还是找出凉鞋穿上,一双素足,像婴孩的脚,白如清瓷。

是怎样的男人,会令她这般手足无措。“他在等你?”

红果轻轻地旋转着,眼里光芒闪烁,她没有用香水,亦不施粉黛,何以我仍觉芳香四溢呢。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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