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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1 0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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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辛克莱・路易斯著顾奎译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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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史密斯

阿罗史密斯试读:

作家·作品

《阿罗史密斯》平息了长期以来批评路易斯缺乏“精神的禀赋”的声音。在美国和英国的批评家都一致判断,《阿罗史密斯》是路易斯最好的小说。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注意到这部小说比《大街》和《巴比特》有更强有力的和更深刻的审美。例如,《文学评论》说“小说所体现的人性比科学更闪亮”;《大西洋书鉴》宣称路易斯“不再是最高级的爵士乐的作曲家了。他已经显示是一位艺术家,忠诚的、强大的和有克制力的”。——詹姆斯·M.赫切森《辛克莱·路易斯的崛起:1920—1930》

先前也有写医生的小说,在罗伯特·赫里克的小说《治病的人》和《生活之网》中,就写到了动摇于开业赚钱和讲求职业诚实正直之间的医生。可是,马丁·阿罗史密斯从一开始就主要不是一个医生,而是一个为他那与众不同的诚实正直而斗争的科研战士,除了在路易斯1920年未写成的《去萨嘎普斯的第七个人》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次要角色与这类似外,在以前的小说里几乎找不到这样的人物。马丁·阿罗史密斯是个新的主人公,科学理想主义是个新主题,科学个人主义是一种新的(但相当不科学的)观点。于是,一部新的路易斯的小说再一次占据了领先地位。——马克·斯高勒,纽约版《〈阿罗史密斯〉后记》

弥漫于社会的妥协空气驱赶阿罗史密斯最后离开他的妻子、孩子和纽约的实验室,他对社会及其要求的拒绝并不就是像有些批评家所说的“长不大的浪漫主义”,是路易斯想要描述其伟大性而认为其存在于美国社会的不可能性所导致的合乎逻辑的结果。——查尔斯·E.罗森博格《马丁·阿罗史密斯:英雄科学家》

美国人生活中的骗子、挥霍者和伪善者,把人从最好的最纯洁的工作中赶走,他的唯一救赎是退却。——马丁·赖特《面对浪漫的矛盾心理》

译 序

辛克莱·路易斯(Sinclair Lewis,1885—1951)是著名作家,美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擅长以其刚健有力却又略带幽默的笔法,将20世纪早期的美国社会刻画到他的作品中,并加以无情地讽刺。主要作品有《大街》《巴比特》,以及本书《阿罗史密斯》。《阿罗史密斯》于1925年问世。书中描写的美国社会处在一种不良状态:玩弄权术、追名逐利、不求真理,却以在科学中投机取巧带来的名誉为垫脚石,谋求更高的社会地位及影响力。那是一个物欲横流、精神匮乏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只剩下露骨的利益关系,而真正献身科学的人却屡屡惨遭挫折。这正反映了20世纪初期美国结束了一战,而后的金融危机正在孕育,社会呈现出一种浮华而又权势当道的现实情况。同为当时美国作家的菲茨杰拉德称:“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的作者辛克莱·路易斯塑造了马丁·阿罗史密斯这样一个不会曲意逢迎的、正直的、一心献身科学的医生形象。可想而知,马丁必然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跌跌撞撞地经历他人生中的起起落落,就像一个身处街道中心拥挤人流中的迷路的孩子一样,大睁着双眼看着这个他本不属于的世界,他无奈、无助、无辜,心慌意乱,手足无措。马丁生命中遭遇的种种伤痛在作者眼中或许是注定的,正是由于一个对真理孜孜渴求的如同孩子般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必然会遭受的种种,导致了马丁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生,也正是马丁生命中的种种悲剧对其所身处的环境提出了严厉的谴责。《阿罗史密斯》曾获1926年普利策文学奖,但他拒绝受奖,以抗议保守派以前对《大街》的非难。他在给颁奖委员会的信中写道:

我也希望能接受我的小说《阿罗史密斯》获得普利策奖,但我不得不拒绝领奖。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原因,否则我的拒绝便毫无意义了。

和所有的头衔一样,所有的奖项都是危险的。那些驱逐奖项的人不辞辛苦为的不是内在的优秀,而是外在的奖励;他们可能会热衷于写这个,或者耻于写那个,为的就是迎合不负责任的委员会的偏爱。普利策小说奖特别令人反感,因为它的条件一直让人匪夷所思。

条件是这样规定的,该奖项应颁给“出版当年最能展现美国生活健康氛围、美国行为和雄性气概最高境界的美国小说”。如果说这个条件有任何意义的话,它的意思可能就是,对小说的评价依据不是它们的实际文学价值,而是那些在当年恰好深受欢迎的良好形态的准则。一、《阿罗史密斯》的主要内容

作者辛克莱·路易斯用几十万字的篇幅向我们介绍了马丁·阿罗史密斯坎坷的一生。马丁从小热爱医学,自幼跟随温尼麦克州埃尔克米尔斯村的唯一一位乡村医生——维克森医生学习,成了医生的助手。虽说是助手,却只是做着一些不起眼的工作。温尼麦克州有着自己著名的学府——温尼麦克大学,马丁后来就就读于温尼麦克大学医学院。在这里,他认识了使他受益终身的人,医学院的细菌学教授麦克斯·戈特利布博士,也认识了温尼麦克医学院的院长席尔瓦博士,而在医学院所结识的几个同学,都对马丁之后的人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马丁原本以为温尼麦克医学院是一个高尚纯洁、能够专心致志学习医学的地方,可是,渐渐地,他发现他的同学对医学并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爱,而是将学好医学作为以后走上成名之路的准备。一些教授也在暗地里玩弄权术,唯一一位令他尊敬的教授戈特利布博士,却因为马丁的耿直而一气之下宣布将马丁赶出自己的实验室。在温尼麦克医学院开始实习的时候,马丁认识了对他一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人——利奥拉。因为她,马丁甘愿被医学院休学,且不远万里去见她;也是因为她,倔强的马丁放下高傲的性格,重新回到医学院,完成学业。

在马丁结束了医学院的学习生涯后,他去了温尼麦克州的泽尼斯综合医院当实习医生,在结束了实习期后马丁同利奥拉一起去了北达科他州的利奥拉的家乡——惠西法尼亚。起初,马丁尽情享受这乡村世界带来的淳朴和无忧无虑,也在那里开了第一家属于自己的诊所。可是,当天花即将流行的时候,有先见之明的马丁因为落后乡村村民的愚昧而不得不终止自己的计划。最后,他离开了那儿,去了诺梯拉斯市,并在当地的卫生局任职。

在诺梯拉斯市,卫生局局长皮克博医生是一个能说会道却又不学无术、热衷于政治的人。由于马丁严格执行卫生法令,关闭了不卫生的牛奶场,焚毁了肺结核菌蔓延的住宅,同时,他又主张扩大免费的医疗机构,触犯了当地一些权贵富商的利益,从而成了众矢之的。辞职后,马丁辗转去了芝加哥的朗斯菲尔德诊所。可是,朗斯菲尔德诊所是一家设备完备、卫生干净却又毫无医道可言的诊所,在这里,一切只以盈利为目的。起初,马丁似乎要迷失于这种只追求利益的生活中,然而,当他的一篇研究报告被报道后,朗斯菲尔德和马丁的医学院同学安格斯的恭维态度,与马丁最敬重的此时处在麦格克生物研究所的戈特利布博士的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种对比让马丁找到了自己,明确了自己的方向。最后,马丁决定离开朗斯菲尔德诊所,前往纽约的麦格克生物研究所,在那里,他希望能够真正地从事医学工作。

麦格克生物研究所是美国第一流的研究中心,在那里,马丁在戈特利布博士的指导下,继续从事抗毒素的研究工作。在研究所,戈特利布博士依旧像以前那样指导马丁进行医学研究,并告诉马丁他还需要学习的地方。戈特利布博士对马丁的谆谆教诲令马丁心生感激,当马丁在麦格克生物研究所看到自己的实验室时,他那像上帝所道出来的一个科学家的心愿,无疑向我们最真实地展示出他作为一名科学家最真实的内心。“上帝,请赐予我一双洞察一切的慧眼和从容不迫的自由。上帝,请让我内心深处痛恨一切装腔作势、自命不凡的行为,憎恨一切工作懈怠、半途而废的恶习。上帝,当我的观察结果和计算结果不符时,或者当我尚未满心欢喜地发现和批判自己的错误时,就让我惶惶不可终日,既不能安然入睡,也不能接受赞美。上帝,请赐予我力量,使我不要依靠上帝!”这向上帝的祈祷,也从另一方面显露出了马丁对这现实的厌倦和无奈。在研究所,马丁专心从事噬菌体的研究工作,本以为研究所是一个最理想的从事科学工作的地方,可是逐渐地,他发现,这所学者名流云集的研究所也是一个充斥着利益纠纷的地方。所长塔布斯博士具有很多头衔,可是不学无术,而研究室主任霍拉伯德更是一个追名逐利的伪君子。在马丁成功地发现噬菌体后,戈特利布博士并没有让马丁第一时间就去发表他的成果,而是对马丁的工作提出了更多问题,戈特利布那对科学严谨的精神使得马丁没有半点喘息的机会。然而,所长塔布斯博士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对马丁的态度大为转变,并声称要为马丁成立一间属于他自己的研究室,而对于公布结果,研究室主任霍拉伯德展示出了他那虚伪的一面,当马丁执意要做好最全面的打算时,霍拉伯德的一番话确实值得人们深思。“胡说八道!那种态度已经过时了。这个时代不再是一个目光狭隘的时代,而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在艺术和科学的领域如同在商业领域里一样——和自己的团队要合作,而和团队之外的人则要拼个你死我活!至于彻底堵塞漏洞,以后可以再做呀,我们可不能让别人偷偷地抢在我们前面喽。记住,你要让自己出名才行。出名的办法就是同我合作——为最多的人谋取最大的利益。”这番话,无疑将那些只追求名利的科学家的本质展露无遗,没有了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该有的严谨态度,而是为了名利,不在乎结果的正确与否,这也反映了当时科学界的一种时代现象。

而当马丁知道有人于自己之前发表报告时,戈特利布博士的一番话又将一位科学工作者所该有的态度展示出来:“那就是科学:专心工作,如果别人得到了荣誉,也不要计较……”

在马丁成功发现噬菌体的时候,西印度群岛暴发了鼠疫,人们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马丁偕同妻子利奥拉和好友桑德利厄斯前往。终于,在马丁的努力下,鼠疫被控制住了,而马丁的妻子利奥拉和好友桑德利厄斯却为此献出了生命。当马丁满载荣誉回到纽约的麦格克生物研究所后发现,戈特利布博士已经卧床不起,而那个心狠手辣、不学无术的霍拉伯德也已经当上了研究所所长。马丁越来越觉得这里并不是他理想的从事科学工作的地方。最终,他和好友威克特一起,离开麦格克研究所,在佛蒙特山区继续从事他们的研究工作。二、《阿罗史密斯》中的讽刺

小说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刻画,从多个方面对当时的社会环境进行了严厉的谴责。

马丁、特里、戈特利布等崇尚科学、献身科学却无奈于周围玩弄权谋、不学无术的各色人等的追名逐利而屡遭挫折的人物形象;皮克博、霍拉伯德、塔布斯等没有科研精神、没有真才实学却身居要职,四处阿谀奉承,招摇撞骗的人物形象;社会中的只会参加宴会,享受奢靡生活,虚情假意的先生太太们的形象。这些人物之间存在着各种矛盾,而作者却将他们联系起来,这就衍生出不同的结果,作者正是以此进行讽刺。

笔者一直认为对马丁形象最贴切的比喻就是孩子,这一点在之前也有所提及。首先是他感情上的真实和毫不矫饰,不管是面对塔布斯、霍拉伯德等人还是奥契德、兰扬,他表现出的都是孩子式的天真。而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上,他又表现出孩子面对未知事物时会有的专注和热诚。他是一个优秀的科研工作者,一个天生的科学家。相比之下,皮克博等人却恰恰相反,他们将科学挂在嘴边,却将名誉、地位握在手心。马丁的周围都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必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

小说最后,主人公马丁和好友特里一起归隐田园,建了一间简陋的实验室开始科学研究。这反映了作者想要建立一个乌托邦式的科学研究理想王国的幻想,但是同时也说明,在美国当时那样的社会中,一个正直不阿的科学家总是会到处碰壁,这是对社会现实的嘲讽。

马丁和利奥拉的生活一直都相当简单,甚至可以说单调乏味。他们在一起的娱乐无非就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吃顿简单的饭,但其中自有真情流露。相比之下,他们曾经参加过的几次宴会,或者某位显贵的豪宅则像是另一个世界,奢华却空洞。利奥拉一直是一个不会打扮的人,在宴会上也只是到处找吃的,而马丁同样不懂得像霍拉伯德一样左右逢源,他们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们只属于他们的那个狭小、单调却温暖的世界。这一切都是作者对当时社会中的浮华和虚伪的讽刺。

小说对当时美国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各色人物进行了描写,从开始的医学院到惠西法尼亚再到诺梯拉斯和朗斯菲尔德诊所以及最后的麦格克研究所。作者借马丁的工作地点和内容的变化带我们尽情观赏了一幅美国社会全景图。这里面既有喜剧也有悲剧,喜的是各色人物如小丑般粉墨登场,在作者搭建的舞台上丑态百出,好不滑稽。悲的是我们的主人公以及我们喜欢的角色却总是受尽小丑的欺压,最后也还是以悲剧告终。这样的写作方式与我国讽刺小说《儒林外史》或《官场现形记》有很多相似之处。

按照作者的安排,我们在看完了一幕幕悲喜剧后,小说迎来了高潮,鼠疫终于还是暴发了。这像是突如其来又好似如期而至。马丁的好友和妻子在鼠疫中丧生,这留给了我们无限的惋惜和哀痛。

虽说最后主人公放弃了金钱、名利,选择和好友一道隐居山区,安心于科学研究,展示了一种避世的态度,但更深层次的,却是坚持内心正直、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科学家对于现实世界的无奈。在小说结尾,作者向读者勾勒出了几幅截然不同的画面:皮克博依旧在努力着他的政治生活;霍拉伯德正在进行着一个所谓的科学演讲;而马丁的小舅子伯特·托泽依旧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马丁的恩师戈特利布独自坐在一所高居于喧嚣鼎沸的城市街道之上的小黑屋子里……而马丁,则和他的好友一起,享受远离世俗的宁静祥和。这显示出了正直不阿在那个时代的美国社会中的必然结果,也引发了读者的无限思考。主人公身上那对科学的真诚、严谨的精神,同样值得读者深思。《阿罗史密斯》是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但是它又不仅仅是一部讽刺小说。小说中除了对20世纪早期美国社会的辛辣讽刺以外,还描绘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情感往往能够将我们的心牢牢抓住。站在天际的巨人戈特利布,他对科学的尊崇与坚持、他对理想的科学环境的向往、他的孤独的奋斗都让我们感慨万千;粗鲁、热诚的特里,他对塔布斯之流的蔑视、他与马丁的友谊同样让我们感动;马丁与利奥拉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他们的相濡以沫、他们的悲剧命运无不紧紧揪住读者的心。所以,千万不要将本书当作一本揭露社会现实的简单的讽刺小说而忽略了它在其他方面的艺术价值。这是一本需要也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它的魅力会在你的阅读过程中慢慢展现,所以它到底会带来怎样的收获还是要留待读者自行去探索。

感谢漓江出版社编辑、作家、翻译家沈东子先生的信任,感谢李定坤、李习俭、郑克司前辈译家的辛勤付出,感谢美国辛克莱·路易斯协会的执行董事萨莉·帕里(Sally Parry)女士的热情协助,同时感谢各位同学为译稿试读付出的艰辛努力。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译者历经一年的字斟句酌方才有了这个译本,译文如有疏漏之处还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2017年3月于安徽大学

第一章

一辆四轮运货马车摇摇晃晃地穿过俄亥俄州荒原的森林和沼泽地,赶车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十四岁女孩。她的母亲刚刚被安葬在莫农格希拉河河畔。在那条拥有优美名字的河流边上,这个小女孩亲手在她母亲的坟墓上堆满了碎裂的草皮。她的父亲躺在马车车厢底板上,因为发烧而蜷缩成一团。在她父亲身边,她的几个弟弟和妹妹正在玩耍。他们全都是蓬头垢面的小孩,穿着破烂的小孩,欢闹的小孩。

她在杂草丛生的道路岔口停了下来。她那生病的父亲颤抖着声音说:“艾米,你还是往辛辛那提的方向拐弯吧。要是我们能够找到你的埃德叔叔,我想他会收留我们的。”“没有人会收留我们,”她说,“我们要一直往前走,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到西部去!那儿有好多新鲜事物呢。我一定要去看看!”

她做了晚饭,打发弟弟妹妹上了床,然后在炉火旁坐了下来,孤零零的一个人。

这就是马丁·阿罗史密斯的曾祖母。二

在维克森医生诊所的诊察椅上,盘腿坐着一个小男孩,他正在看《格雷氏解剖学》。他的名字叫马丁·阿罗史密斯,是温尼麦克州埃尔克米尔斯村人。

那是1897年,埃尔克米尔斯还是一个小村庄,遍地都是老式的红砖房子,闻起来有一股苹果的清香味道。村民们怀疑,这把可调节的棕色皮椅最初只不过是一把理发椅而已,现在却被维克森医生用来给人做小手术,偶尔用来给人拔拔牙,多数时候则是用来打打盹。还有一种看法是,这把椅子的主人以前一定是一个叫维克森医生的人,只不过多年来人们只叫他医生罢了。他的皮屑比这把椅子的皮屑多得多,而他却远没有这把椅子灵活。

马丁是纽约服装商店的老板阿罗史密斯的儿子。完全是因为马丁脸皮够厚,又有一股犟劲,他才在十四岁时成了医生非正式的助手,无疑也是没有薪水的助手。医生到乡下出诊的时候,他就负责看家——不过,究竟有什么需要看管的,一向没有人能弄清楚。马丁是个身材纤细的小伙子,个头不是很高。他的头发和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都是黑色的,但皮肤却异常白净,这种强烈的反差使他显得性情暴躁而又变化无常。他方正的头颅和宽阔匀称的肩膀,使他看上去没有丝毫的柔弱相,或者那种被风雅的年轻绅士们称为“神经过敏”的哀怨怯懦相。他抬起头来倾听的时候,比左眉稍高一点的右眉就扬了起来,一颤一颤的。这是展现他的活力和独立精神的特有表情,是他可以战斗的一种迹象,也是他因为曾经惹恼老师和主日学校校长而为人所知的那种无礼探究的神态。

跟斯拉夫——意大利外来移民之前的多数埃尔克米尔斯居民一样,马丁是一个典型的纯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美国人,这意味着他是德国人、法国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结合体,也许还有一点西班牙人的血统。可以想象,他其实只有一点点犹太人的那种混合血统,大部分还是英国人的血统,而英国人本身也是原始的大不列颠人、凯尔特人、腓尼基人、罗马人、日耳曼人、丹麦人和瑞典人的结合体。

马丁跟维克森医生学医,并不是说他完全甘心受控于一种想要成为一名神医的强烈愿望。他为他的哥们儿包扎足底石伤,解剖松鼠给他们看,还跟他们讲解生理学背后有待发现的那些惊人的秘事,这些确实让他们对他充满敬畏。不过,他并不能完全摆脱内心的一种强烈愿望,这种愿望使他迫切想要享有他们身上呈现出来的那种荣耀,而那种荣耀跟圣公会牧师的儿子因为抽完一整支雪茄而不感到难受时所享有的荣耀是一样的。但今天下午,他一直在看淋巴系统这一节。他嗡嗡地咕哝着那些冗长而又让人费解的字眼,这让灰尘厚积的房间更加令人昏昏欲睡。

这个房间是维克森医生居住的三间房子的中间一间,在纽约服装商店的上面,面朝大街。这个房间的一边是肮脏的候诊室,另一边是医生的卧室。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鳏夫,对那些他称之为“异性摆设”的女性视而不见;而那间卧室,连同里面那个摇摇欲坠的衣柜和那张铺着肮脏的毛毯的轻便小床,只是在偶尔的卫生突击检查时才由马丁打扫一下。

中间这个房间,既是财务室、会诊室、手术观摩室、起居室、棋牌室,又是存放猎枪和钓具的仓库。背靠一堵棕色灰泥墙的,是一个存放动物标本和罕见病例的柜子。柜子的旁边有一个镶着一颗可怕的金牙的骨骼标本,这是埃尔克米尔斯的男孩子所熟知的一件最恐怖但又最迷人的东西。晚上医生不在家的时候,马丁就把他们带到这无法形容的黑暗中,在那个骨骼标本的下颌上擦燃一根硫黄火柴。这样一来,他就在那一群被吓得发抖的小伙伴中获得了威望。

墙上挂着一块自家油漆的木板,木板上粘着一个自己剥制的小梭鱼标本。在一个锈迹斑斑的炉子旁边,有一块沾满烂泥、破烂不堪的油布,布上摆了一个锯屑盒痰盂。在一张老掉牙的桌子上,有一堆欠条。医生老是发誓说他“马上就去找那些欠债的人讨账”,可是他任何时候都不会有任何可能从任何一个欠债的人那里讨到账。一两年,一二十年,一两个世纪,对于生活在这个闹哄哄的小镇上的这位埋头苦干的医生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

那个最不干净的角落里只放了一个铁质洗涤槽。多数情况下,这个洗涤槽只是用来洗刷那些椭圆形的早餐盘子,而不是用来清洗那些消毒器械。在这个角落的壁架上,放着一支破裂的试管,一个折断的鱼钩,一个没有贴标签的被遗忘了的丸药瓶子,一个钉满钉子的鞋后跟,一个散口的雪茄烟头,还有一把插在土豆上的生锈的柳叶刀。

这个房间破烂不堪的样子正是维克森医生的灵魂写照和象征。它比纽约商店里那一堆表面平整的鞋盒还让人兴奋,它吸引着马丁·阿罗史密斯去大胆探询。三

马丁抬起头来,挑起他那好奇的眉毛。楼梯上传来维克森医生笨重的脚步声。医生没有喝醉!马丁不必去扶他上床。

不过,医生竟然穿过过道,先去了卧室,这可不是个好兆头。马丁侧耳细听。他听见医生打开盥洗台下面的柜门,那是他存放牙买加朗姆酒的地方。在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之后,这位没有露面的医生就把酒瓶收了起来,然后用力踢了一脚,柜门就关上了。还好,只喝了一口。要是他马上就到会诊室来,他还不会出什么差错。可是,他还在卧室里站着一动不动。马丁听到盥洗台的柜门又被匆忙打开了,紧接着就听到咕嘟一声,随后又听到咕嘟一声,马丁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时,医生的脚步轻快多了,他朦胧地出现在办公室里。这个男人身上穿着一堆灰色的衣服,嘴上长着一团灰色的小胡子,宛若一个巨大、缥缈、模糊的人影,又像是一团暂时呈现人形的阴云。这位医生一边摇摇晃晃地朝他的办公椅走去,一边像一个想要逃避别人议论他罪行的人那样,用低沉的声音尖刻地指责道:“你在这儿干什么哪,小家伙?你在这儿干什么哪?我知道,要不是我把门锁上,小猫肯定会把什么东西拉进来的。”他有点喘不过气来,然后微微一笑,表示他在耍幽默——不过,这位医生的幽默一直被人误解。

他越说越严肃,偶尔甚至忘记自己在说些什么。“在读格雷的那本破书啊?这就对了。医生的书房只需要三本书:《格雷氏解剖学》《圣经》和《莎士比亚》。学习吧。你可能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医生。在泽尼斯居住下来,一年赚个五千美元——跟美国参议员差不多了!制定一个崇高的目标。不要顺其自然。要接受训练。先上个大学,然后再上个医学院。好好学习。化学啦,拉丁文啦。学习知识!我就是个没用的医生——没有女人,也没有孩子——无名小卒——老酒鬼。但是你——首屈一指的医生。一年能赚五千美元。“默里的女人得了心内膜炎。我帮不了她什么忙。要有人握住她的手。那条路真他妈的丢人现眼。涵洞都露在外头,到小树林那边。丢人现眼。“心内膜炎,而且——“训练,这是你必须接受的东西。基础知识。要懂化学,还有生物学。我从来就不懂这些。琼斯牧师太太认为她得了胃溃疡,想进城去做个手术。溃疡,见鬼!她和牧师都吃得太多了。“他们为啥不修那个涵洞——不要像我一样成为酒鬼。好好学你的基础医学。我会讲解的。”

虽然马丁是个普通的乡村小孩,喜欢向小猫扔扔石头,喜欢玩玩捉人的游戏,可是当维克森医生竭力向他传授自己对学识的骄傲、生物学的普遍意义、化学的卓著的精确性的看法时,这孩子也有几分寻找宝藏似的陶醉。虽然医生是个卑鄙龌龊、品行不端的胖老头,他的语法不通,用词也不雅,他在谈到竞争对手良医尼达姆时更是恶意中伤,但是他让马丁依稀看到了使化学药品爆炸发出巨响和臭味的情景,使马丁想象着自己看到了埃尔克米尔斯的男孩子从未看过的那些微生物。

医生的声音越来越模糊,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醉眼蒙眬,嘴巴松弛。马丁恳求他去睡觉,但医生坚持说:“不需要打盹儿。不需要。嗳,你听着。你不理解,不过——现在是个老头子了。把我学到的都教给你。给你看看收藏吧。这是全县唯一的博物馆,科学的先驱。”

马丁曾经上百次乖乖地去看放在油漆光亮的棕色书柜里的那些标本:甲虫和云母块,一只双头小牛的胚胎,从一位有身份的女士身上切除下来的胆石。医生向所有的参观者说过这位女士的姓名,言语之中流露出满腔热情。医生站在书柜前面,晃动着粗大但却发抖的食指。“看看那只蝴蝶。名字叫黄毒蛾。尼达姆医生无法告诉你这个!他不知道蝴蝶的名称。他不在乎你是不是受过训练。现在记住这个名称了吗?”他对马丁发火道,“你在注意听吗?你感兴趣吗?嗯!哎哟,见鬼!没有人想了解我的博物馆——一个人也没有。县里就这一个,不过——我是个失败的老头子。”

马丁坚定地说:“说实在的,这博物馆是一流的!”“喂!喂!看见那个了吗?瓶子里的。那是阑尾。是这一带割下来的第一根阑尾。是我割的!老维克森医生,他是这个地区第一个做阑尾切除手术的人,真的!而且这是第一个博物馆。这个博物馆不是……那么大,但它是个开端。我没有像尼达姆医生那样把钱攒起来,不过开始了第一批标本收集——我创办了这个博物馆!”

他瘫倒在椅子上,哼哼着说:“你说得对,该睡觉了。累得要死。”不过,当马丁扶他站起来的时候,他却挣脱开,在他的桌子上乱扒一通,还疑惑地回头看看。“想给你一点东西——开始你的训练。记住这个老头子。谁会记住一个老头子呀?”

他拿着多年以来研究植物用的那个心爱的放大镜。他看着马丁把透镜塞进口袋里。他叹了一口气,极力想要说点别的,却又默默地、缓慢而吃力地进了卧室。

第二章

温尼麦克州与密歇根州、俄亥俄州、伊利诺伊州以及印第安纳州接壤。和这些州一样,温尼麦克州一半是东部风味,一半是中西部风味。它那砖房林立和梧桐遮蔽的村庄、稳固的工业,以及可以追溯到革命战争时期的传统,都给人一种新英格兰的感觉。泽尼斯是这个州最大的城市,于1792年建立。不过,温尼麦克州的玉米地和麦田、红色的谷仓和筒仓,又赋予了它中西部的风味。尽管温尼麦克州有泽尼斯这样一个古色古香的城市,但是很多县直到1860年才有人定居下来。

温尼麦克大学坐落在摩哈利斯,离泽尼斯十五英里,在校学生一万两千人。和这所非凡的大学相比,牛津大学只不过是一所小小的神学院,哈佛大学也只不过是一所专供年轻绅士们读书的学院罢了。温大拥有一个玻璃屋顶的室内棒球场,学校的建筑物面积以英里计算,聘请了数百名拥有哲学博士学位的年轻学者,速成讲授梵语、航海学、会计学、眼镜装配方法、卫生工程学、普罗旺斯诗歌、海关税则、芜菁甘蓝栽培、汽车设计、沃罗涅日历史、马修·阿诺德文体、麻痹性肌营养障碍诊断方法,以及百货商店广告学。校长是美国最能干的资金筹集人和最健谈的饭后演讲人。温尼麦克大学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借助无线电广播开设函授课程的学校。

它不是一所专供有钱人消闲胡闹的势利大学。它是全州人民共有的财产,全州人民所需要的,或者说他们被告知自己所需要的,是一个制造男男女女的工厂。这些男女过着品行端正的生活,打桥牌,开好车,有事业心,偶尔谈谈书本,虽然并不指望他们能有时间读书。它就是一个福特汽车制造厂,即便它的产品有点儿咔嗒咔嗒响,但这些产品还是十分符合标准,所有零件都有可互换的配件。温尼麦克大学的规模和影响时刻在增长。可以预期,到1950年,它将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世界文明,一种更广博、更繁荣、更纯正的文明。二

1904年,马丁·阿罗史密斯还是艺术与科学班的一个大三学生,正在为考入医学院做准备。当时温尼麦克大学只有五千名学生,但它已经很兴旺了。

马丁那时二十一岁。他看起来还是那么苍白无力,与他那头乌黑柔顺的头发形成鲜明对比。不过,他是一名令人尊敬的赛跑运动员,一名相当优秀的篮球中锋,还是一名凶猛的曲棍球运动员。同校的那些女生悄悄地说他“看起来好浪漫哦”。不过,那时候性解放还没有开始,不拘礼仪的社交集会时代尚未来临,她们只是在远处谈论他而已,他并不知道自己竟然会成为桃色事件中的男主人公。除了有些固执,他还有些羞涩。他并非完全不懂得爱抚,只是没把这当回事罢了。他总是和那些把抽肮脏的玉米穗轴制作的烟斗和穿肮脏的运动衫视为男人的骄傲的男生厮混在一起。

温大已经成了他的世界。对他来说,埃尔克米尔斯已经不复存在。维克森医生已经撒手人寰,入土为安,被人淡忘。他的父母也已不在人世,只留给他足够读文科和医学课程的钱。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化学、物理学和下一学年将要开设的生物学。

他的偶像就是化学系主任爱德华·爱德华兹教授,大家都称其为“再来一个”。爱德华兹的化学史知识极其渊博。他能看懂阿拉伯文,他坚称他们的那些研究早就被阿拉伯人预料到了,这让他的化学家同仁十分恼火。爱德华兹教授自己从来不搞研究。他喜欢坐在火炉边,抚摸他那只柯利牧羊犬,暗自发笑。

今天晚上,“再来一个”正在举行一个颇受欢迎的小型家宴。他懒洋洋地躺在一把罩有棕色灯芯绒椅套的莫里斯安乐椅里,为了取悦马丁和其他六个狂热的青年化学家,他一会儿假装文静幽默,一会儿又逗弄英语讲师诺曼·布鲁菲特博士。整个房间洋溢着热诚的气氛,充斥着啤酒的气味,还夹杂着布鲁菲特的声音。

在每个大学的教师队伍中,总有那么一个让人激动、让满堂听众惊愕的“狂人”。即使在温尼麦克这样一个充满活力、高尚公正的机构里,也有这么一个“狂人”,此人就是诺曼·布鲁菲特。只要大家普遍认为他还是个纯洁的人,是长老会教徒,是共和党人,他就会口无遮拦地说自己伤风败俗,信奉不可知论,支持社会主义。今天晚上,布鲁菲特博士兴致很高。他声称,一个人无论何时表现出天赋,都可以证明他有犹太血统。和温尼麦克大学有关犹太民族的所有讨论一样,他的这番言论引得大家说起医学院细菌学教授麦克斯·戈特利布来了。

戈特利布教授是温大的神秘人物。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犹太人,在德国出生,并在那里接受教育,还知道他在免疫学方面的工作使他在东方和欧洲享有盛誉。除了重返实验室,他很少离开他那间杂草丛生的阴暗小屋。除了他自己班上的学生,几乎没有学生认得他,但是大家都知道他身高体瘦、皮肤微黑、超然离群。关于他的传说可谓千奇百怪。人们认为他是一位德国王子的儿子,拥有大量的财产,他之所以像其他教授一样生活贫困,是因为他正在进行各种可怕的、耗资巨大的、很可能和活人献祭有关的实验。据说,他能在实验室里创造出生命,并且能和注射过疫苗的猴子交流;据说,他当年是作为一个魔鬼崇拜者或无政府主义者被赶出德国的;据说,他每天晚上进餐的时候都要偷喝真正的香槟酒。

按照惯例,教职员工不会和学生讨论自己的同事,但麦克斯·戈特利布谁的同事都不算。他这个人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就像寒冷的东北风一样。布鲁菲特博士喋喋不休地说:“我敢说,对于科学的要求来说,我这个人已经够开明的了,但和戈特利布那样的人一起——我愿意相信他对物质力量了如指掌,但让我震惊的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对创造其他一切东西的生命力量视而不见。他说,除非用一行行数字加以证明,否则知识毫无价值。唔,如果你们这些科学骗子能取下本·琼生这号人物的智慧,然后用码尺量一量的话,那我就承认我们这些搞文学的家伙对于美、对于忠诚、对于梦境的信念确实荒谬,所以脱离正轨、走错路子了!”

马丁·阿罗史密斯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他并不在意,满腔热情地听着。让他如释重负的是,这时胡子拉碴、吞云吐雾的爱德华兹教授发出一声酷似“哎哟,见鬼”的怪声,把布鲁菲特的话给岔开了。要是往常,“再来一个”肯定会善意地反对说,戈特利布就是个“悲观的人”,时间都浪费到摧毁别人的理论上去了,向来不花费时间去创造属于他自己的新理论。但今天晚上,出于对布鲁菲特这样的文学界花花公子的厌恶,他却极力称赞戈特利布为合成抗毒素所付出的长期寂寞,以及背负着失败的努力,还称赞他像驳倒埃尔利希或阿尔姆罗斯·赖特爵士的论点一样驳倒自己的论点时的那股邪恶的快意。他谈到了戈特利布的巨著《免疫学》,在这个世界上有可能读懂这部巨著的人当中,有九分之七的人已经读过它了——但是能够读懂它的人暂时只有九个。

宴会以爱德华兹太太有名的甜甜圈结束。在朦胧的春夜中,马丁拖着沉重的脚步,朝他的寄宿公寓走去。有关戈特利布的议论让他莫名地兴奋。他想象着戈特利布无视学术成就和备受欢迎的课堂,夜间独自在实验室专注工作的情景。他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但他知道戈特利布的实验室就在医学院主楼里。他慢慢地往远处的医学院校园走去。他在路上零星遇到几个人,因为夜间胆怯,都是行色匆匆的。他走进了解剖大楼的阴影中,那儿就像兵营一样阴森,就像躺在解剖室里的那些死尸一样寂静。他的前面是医学院主楼的角塔,粗陋模糊的一大片。在漆黑的墙壁高处,有一盏孤灯。他吓了一跳。灯光突然熄灭了,好像有一个烦躁不安的守夜人正在设法躲避他似的。

两分钟之后,在弧光灯的下方,医学院主楼的石阶上出现了一个高高的身影,像个苦行僧一样,沉默不语,只身独行。他的双颊黝黑瘦削,他的鼻梁又高又薄。他不慌不忙地走着,不像那些天黑时赶路的恋家的人。他对世间的一切熟视无睹。他看了马丁一眼,上下打量了马丁一番,然后就走开了,一边走一边还喃喃自语。他伛偻着,两只瘦长的手背在背后。他消失在那片阴影之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影子。

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穷教授穿的那种破旧的轻薄大衣,但他留给马丁的记忆却是身上裹着一件黑色的天鹅绒披风,胸前还傲然佩戴着一枚银星奖章。三

来到医学院的第一天,马丁·阿罗史密斯就有一种高度的优越感。作为一名医科学生,他比其他学生更加引人注目,因为大家都知道医科学生知晓各种秘而不宣、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以及各种令人精神振奋的邪恶的事。其他院系的男生都去他们的寝室瞻仰他们的书本。此外,他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受过基础科学训练,自我感觉比他的医科同学都要优秀,因为他的医科同学大多只有一张高中文凭,甚至只是在玉米地里一所仅有十间教室的路德教会学院读过一年书而已。

尽管马丁很自负,但他还是有些紧张。他想到了外科手术,想到开错一刀就会致人死命。他又想到了解剖室和那犹如铁石般冷酷无情的解剖大楼,内心充满了一种更加直接、更加可怕的恐惧。他曾经听到年长一点的医科学生低声议论解剖大楼里的种种恐怖情景,说那些尸体挂在钩子上,像一排排令人毛骨悚然的水果一样,就在阴暗的地下室里一个令人作呕的盐水池子里浸泡着;还说到了门卫亨利,说他把那些尸体从盐水中拖出来,然后把铅丹注入他们的血管中,一边在送菜升降台上把他们剥制成标本,一边还训斥他们。

秋日里,迎面有一股大草原的清凉,但马丁并没有留意。他匆忙走进医学院主楼的暗蓝色大厅,然后踏上宽阔的楼梯,直奔麦克斯·戈特利布的办公室。他没有注意看来来往往的学生,无意中撞到他们的时候,就咕哝着向他们赔不是,不知如何是好。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刻。他就要专攻细菌学了,他就要发现一些迷人的新细菌了。戈特利布教授很快就会承认他是个天才,让他担任助手,还会为他做出预言。他在戈特利布的私人实验室里停了下来。这是一个整洁的小套间,工作台上摆着一排排试管架,试管架上放着一支支塞有棉花的试管。除了那个有着巧妙设计的温度计和电灯泡的恒温浴器之外,这个地方并没有给人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也没有什么迷人的魅力。这时,另外一个学生—— 一个结结巴巴的书呆子正在和戈特利布谈话,而皮肤微黑、身体消瘦的戈特利布面无表情地坐在这间狭小办公室的办公桌旁。马丁就站在那儿等着,直到他们谈完他才慌忙进去。

如果说,在那个薄雾笼罩的四月的夜晚,戈特利布曾经像一个披着斗篷的骑士一样富于浪漫色彩的话,那么如今的他只不过是一个性情暴躁的中年人罢了。马丁站在他的跟前,可以清晰地看见他那双鹰眼旁边的皱纹。此时,戈特利布已经转身面向他的办公桌。桌子上堆满了破旧不堪的笔记本,一张张写着各种计算结果的纸片,还有一张极其精确的图表。图表上绘有红色和绿色的曲线,一直向下延伸到零的位置才消失。那些计算都很周密,也很精确,格外清楚。这位科学家细瘦的双手在这一堆纸片当中显得非常灵巧。他抬起头来,说话略带德国口音。他的话与其说发音错误太多,倒不如说带有一种新奇的暖色。“唔,啥事儿?”“哦,戈特利布教授,我叫阿罗史密斯,我是一名医科新生,温尼麦克大学的文学士。我很想今年秋季就上细菌学课,不想等到明年。我学过很多化学——”“不行。你还没到上这门课的时候。”“老实说,我知道我现在可以上这门课。”“上帝赐予我的学生有两种。一种就像倒在我身上的一大堆土豆一样。我不喜欢土豆,而这些土豆,他们似乎也不怎么喜欢我,但我还是收下了他们,然后教他们杀死病人。另一种——他们寥寥无几,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似乎有点儿想成为科学家,想和那些病菌打交道,想犯各种错误。这些人,哎呀,就是这些人,我抓住他们,我痛斥他们,我马上给他们上科学基础课,这就是等待与怀疑。对于那些土豆,我什么要求都没有;对于像你这样以为能从我这儿学到东西的傻瓜,我会有各种各样的要求。不行。你太年轻了。明年再来吧。”“可是,老实说,以我的化学——”“你学过物理化学吗?”“没有,先生,但我有机化学学得很好。”“有机化学!莫名其妙的化学!臭气冲天的化学!杂货店的化学!物理化学才是力量。它才是精确性,才是生命。可是有机化学——那是刷锅的家伙干的事儿。不行。你太年轻了。一年后再来吧。”

戈特利布很专制。他挥舞着魔爪示意马丁出去,于是这孩子就赶紧出去了,根本不敢争辩。他偷偷地溜走了,非常痛苦。在校园里,他遇到了那位快乐的化学史学家“再来一个”·爱德华兹,于是恳求说:“哎呀,教授,你告诉我,对一个医生来说,有机化学有什么价值吗?”“价值?啊哟,它可是探索减轻痛苦的药物的啊!它制造那种能把你的房子刷得漂漂亮亮的油漆,它给你心上人的衣服染上颜色——也许,在那些堕落的日子里,它还给她的樱桃小嘴涂上口红呢!哪个该死的在诋毁我的有机化学呀?”“谁也没有。我只是在想……”马丁抱怨说。他不知不觉来到了医学院的小饭店。他感觉受到了伤害,情绪非常低落。他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一大份香蕉圣代和一块杏仁巧克力,一边沉思道:“我要上细菌学课。我要彻底研究这种致病的东西。我要学习一些物理化学。我要让戈特利布那个老家伙瞧瞧——该死的老头子!总有一天我会发现癌菌什么的,那时候他可就要当面丢丑啰!……哎哟,天哪!但愿我不要呕吐,第一次进入解剖室……我要上细菌学课,现在就上!”

他回想起戈特利布冷嘲热讽的脸。他能感受到戈特利布那种深仇大恨的品性,也很害怕这种品性。然后,他想起了那些皱纹。他认为,麦克斯·戈特利布并不是一个天才,而是一个麻烦事不断的人,一个又苦又累的人,一个能受人爱戴的人。“我不知道‘再来一个’·爱德华兹是不是像我以前认为的那样知识渊博。到底什么才是真理?”他百思不得其解。四

上解剖课的第一天,马丁心惊肉跳的。木台上躺着很多枯瘦苍白的死尸,一张张面孔既阴沉又僵硬。他根本不敢去直视。不过,他们这些死去的老兄非常冷漠,两天后他也就像其他医科学生一样,叫他们“比利”“艾克”或者“牧师”了,对待他们就像对待生物实验室里的动物一样。解剖室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坚硬的水泥地面,夹丝玻璃窗之间坚硬的灰泥墙。马丁厌恶甲醛的臭味。这种臭味和另外一种依稀可辨的难闻气味,似乎在他离开解剖室之后还附着在他的身上。不过,他连抽了几根烟,借此想要忘掉这种气味。一个星期以后,他就怀着年轻人那种丝毫也不觉得神圣的喜悦心情去探索动脉的奥秘了。

他的解剖搭档是艾拉·欣克利牧师,但全班人都用谐音叫他。

艾拉打算做一个医学传教士。他是个二十九岁的小伙子,是波茨堡基督教学院和圣化圣经与传教学校的一名毕业生。他曾经踢过足球。他像一头小公牛一样强壮,也差不多有小公牛那么大,但没有哪头小公牛比他叫得更使劲。他是一个聪明而又愉快的基督徒,一个用笑声驱除罪恶和疑惑的嬉戏喧闹的乐天派。他还是一个快乐的清教徒,用讨厌的男子气概宣讲他那个小宗派圣化兄弟会的教义,还说建立一个漂亮的教堂跟玩纸牌游戏的腐化堕落几乎一样,应该受到诅咒。

他们解剖的尸体叫比利,是一个小老头,比一般人矮小,全身都是斑点,僵硬的牛犊脸上还长着一小撮可怕的红胡子。马丁发现,在他看来比利就是一部机器,令人神往、错综复杂、不可思议,但也只是一部机器而已。马丁本来就不太相信人的神性和不朽,现在这一信念被完全打破了。他本来可以把他的这些疑团藏在心里,一边从血肉模糊的上臂切割神经纤维,一边慢慢地反复思考这些疑团,可是艾拉·欣克利不许他这样。艾拉相信,他甚至能把医科学生带进天堂。在艾拉看来,这跟在圣化兄弟会的一个小教堂里诵唱那些冗长而又庸俗的赞美歌是一样的。“马特,我的孩子,”他大声说道,“你知道吗?在这方面,有人可能说这是一份肮脏的工作,其实我们是在学习许多东西,这些东西使我们能够治愈无数不幸遭难的人的肉体,安慰他们的灵魂。”“哼!灵魂。我在老比利身上还没发现什么灵魂。老实说,你相信那种鬼话吗?”

艾拉握紧拳头,阴沉着脸,然后突然放声大笑,痛苦地拍了拍马丁的背,叫嚷着说:“老兄,你最好不要激怒艾拉!你以为你有一堆奇特的新式疑问啊。你根本就没有——你不过是消化不良罢了。你需要的是锻炼和信仰。赶紧到基督教青年会来吧,我带你去游游泳,和你一起做做祷告。啊哟,你这个骨瘦如柴、可怜巴巴的小不可知论者,这样你就有机会看到上帝亲手创造的东西了,你的收获就是你会有一种自己确实聪明能干的感觉。打起精神,年轻的阿罗史密斯。你不知道,在一个有明确信仰的人看来,你有多滑稽呀!”

艾拉轻轻地拍了拍马丁的肋部,又用力拍了拍马丁的脑袋,然后就愉快地继续工作了。这把在旁边台子上工作的班级逗乐小丑克利夫·克劳森逗得心花怒放,却把马丁气得直跺脚。五

在大学里,马丁一向是个“粗野”的学生——他一直没有加入一个叫“希腊字母”的秘密社团。有人争取他加入,但他讨厌那些来自大城市的学生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态度。现在,他的文科同学大都已经离校,去了保险公司、法学院和银行。他有点孤独,就对医科大学生联谊会伽玛活字协会的邀请萌生了兴趣。

伽玛活字协会位于一个充满活力的寄宿公寓内,里面有一个台球桌,收费低廉。尽管在晚上,里面时常传出粗野而又亲切的喧闹声,和“死了不要埋我”的嗡嗡的歌声,但伽玛活字协会的成员还是连续三年摘得毕业生的告别演说奖和实验外科学的休·路易佐奖章。今年秋季,伽玛活字协会推选的是艾拉·欣克利,因为他们现在享有放纵行乐的恶名,说他们深更半夜偷偷带女生进来,但只要有欣克利牧师先生在场,院长就不会认为聚会伤风败俗,如果他们想要继续行乐放荡下去,这可是个有利条件。

马丁一向珍视他那个独居房间的独立性。在大学生联谊会里,所有的网球拍都是共用的,裤子都是共穿的,就连观点都是共同的。当艾拉发现马丁还在犹豫的时候,他就坚持不懈地说:“哎哟,赶快加入吧!伽玛需要你。你学习的确很用功——这一点我会为你做证的。你想想,这样你就能永远影响那些家伙了,这是多好的机会啊。”(在一切场合,艾拉都称他的同班同学为“家伙”,还经常在基督教青年会的祈祷会上使用这个词语。)“我不想影响任何人。我只想学习医生的手艺,一年赚个六千美元。”“我的老兄,你这样玩世不恭,知道自己听起来有多愚蠢吗?等你到我这把年纪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作为一名医生的光荣其实就是,在你减轻人们饱受折磨的躯体的痛苦的同时,还能向他们传授崇高的理想。”“假如他们不想要我这个牌子的崇高理想呢?”“马特,我要不要停下来,和你一起祈祷一下?”“不要!别胡说八道!老实说,欣克利,在我遇到的所有基督徒当中,你算是最会利用人的大坏蛋了。你能征服班上任何一个人。不过,你成为传教士以后一定会欺负那些可怜的异教徒,逼迫那些小孩子穿上开裆裤,拆散那些幸福的恋人,让他们和不爱的人结婚,一想到这些我就想破口大骂!”

离开自己的安乐窝去接受欣克利牧师的庇护,这种前景是马丁无法忍受的。直到安格斯·杜尔接受伽玛活字协会的推选,马丁才加入进来。

杜尔是马丁以前学术课程班的同学,是少数几个和他一起考入温尼麦克医学院的同班同学之一。杜尔曾经是致告别词的毕业生代表。他沉默寡言,脸庞瘦削,头发卷曲,是个相当英俊的年轻人。他从不浪费时间,也不轻易冲动。他在生物学和化学上非常出色,芝加哥一位外科医生已经承诺在自己的诊所里给他留一个位置。马丁把安格斯·杜尔比作一月早晨的剃须刀片。马丁讨厌安格斯·杜尔,和他在一起感觉很不舒服,还很嫉妒他。马丁知道,在生物学上,杜尔一直忙于应付各种考试,根本没有时间深入思考,对生物学也就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他知道,杜尔是个诡计多端的化学学生,干净利索地完成课程要求的各种实验,却从不冒险尝试那些具有独创性的实验,这种把他引入混乱的疑惑境界的实验,可能给他带来荣誉,也可能给他带来灾难。他确信,杜尔培养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是为了给指导教师留下深刻印象。尽管这样,这个年轻人还是从一堆学生中间脱颖而出,因为那些学生既不能完成他们的实验,又不能深入思考,什么事都不会做,只知道抽烟斗,看人练足球。马丁在讨厌他的同时,又很喜欢他,于是就跟着他加入了伽玛活字协会,几乎没有任何抵触情绪。

马丁、艾拉·欣克利、安格斯·杜尔、胖乎乎的班级逗乐小丑克利夫·克劳森和胖子普法福是一起被介绍加入伽玛活字协会的。那场演出非常喧闹,令人十分痛苦,其中一个环节是闻阿魏树脂的气味。马丁觉得无聊透顶,可是胖子普法福却吓得尖声怪叫,连滚带爬的,透不过气来。

在所有的大学新生候选人当中,胖子是对伽玛活字协会最有用的一个人。他天生就是一个笑柄。他看上去就像一只被吹鼓起来的热水袋;他极其愚笨;他什么都信,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记不住;他很快就能原谅那些拿他开涮消磨时间的人。他们使他相信芥末硬膏是医治伤风感冒的良药,他们关切地聚集在他的周围,把一张大膏药贴在他的后背上,过后又温柔地把它撕下来。有一次他去泽尼斯一位表妹家吃主日晚餐,他们把一具死尸的耳朵包在他那个漂亮干净的新胸袋巾里……用餐的时候,他还手舞足蹈地把胸袋巾展示给大家看呢。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胖子都得把那群别出心裁的室友塞在他床单里的一堆东西——肥皂、闹钟和鱼肉,从他的床上拿走。他是大家兜售无用的东西的理想对象。克利夫·克劳森一边和他开着玩笑,一边热情地向他叫卖,把自己那本用两美元买来的旧书《医学史》以四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胖子。虽然胖子从未看过这本书,也从未想过要看它,但是有了这本厚厚的红色书让他觉得自己特别有学问。胖子对伽玛活字协会的最大用处是他对唯灵论的信仰。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怕鬼,他晚上总是看见那些鬼从解剖室的窗户里出来。他的同班同学也力争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鬼在联谊会的门厅里来回游荡。六

伽玛活字协会位于1885年扩张时期建造的一个住宅里。起居室里就像刚刚刮过一阵旋风似的,满屋子都是刀痕累累的桌子、支离破碎的莫里斯安乐椅和破烂不堪的小地毯,遍地都是没有书背的书、曲棍球鞋、棒球帽和烟头。在楼上,一间卧室住了四个人,床是双层铁架床,就像客轮的统舱一样。

伽玛活字协会的会员用锯开的头盖骨做烟灰缸,卧室的墙壁上挂着几张解剖图,以便大家一边穿衣服一边学习。在马丁的房间里,有一个完整的骨骼标本。这是他和他的几位室友听信泽尼斯外科用品供应站一个推销员的话,深信不疑地从他的手上买下来的。那个推销员很亲切,也很有同情心。他给他们雪茄抽,给他们讲泌尿生殖系统的故事,还说他们都会成为富裕的医生。他们感激涕零地买下了这个骨骼标本,用的还是分期付款的方式。……随后,那个推销员就没有那么亲切了。

马丁和克利夫·克劳森、胖子普法福,以及一个名叫欧文·沃特斯的认真好学的二年级医科学生同住一个房间。

对于任何一个心理学家来说,想要物色一个完全正常的人做示范之用,最好的做法就是聘用欧文·沃特斯。他总是显出一副谨小慎微的愚钝样子,一副面带微笑、从容不迫、值得信任的愚钝样子。如果还有什么陈词滥调是他没有用过的话,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听说过。他相信道德——星期六晚上除外;他信奉美国新教圣公会——但不信奉高教会派;他相信宪法、达尔文主义、健身房里的系统训练和大学校长的天赋。

在他们之中,马丁最喜欢克利夫·克劳森。克利夫是这个联谊会宿舍中的小丑,他喜欢放声大笑,跳木屐舞,唱一些毫无意义的歌曲,他甚至还练习吹奏短号。但不管怎样,这家伙人还不错,也很可靠。而且,因为马丁憎恶艾拉·欣克利,畏惧安格斯·杜尔,同情胖子普法福,厌恶欧文·沃特斯可爱的愚钝样子,所以他只好和喧闹的克利夫亲近一点,就像他亲近某种有生命力的、乐于尝试的东西那样。至少,克利夫这个人很实在,像一块翻耕过的田地一样实在,像一个冒着热气的粪堆一样实在。愿意和他一起练拳击的是克利夫,能够听从劝说和他一起走五英里路的也是克利夫,尽管克利夫喜欢一连坐上几个小时,抽抽烟,发发牢骚,恣意地消磨时间。

而且,在艾拉笨拙而又仁厚地矫正他人的时候,冒死向正在享用晚餐的艾拉·欣克利牧师扔烘豆的还是克利夫。

在解剖室里,艾拉对马丁在波茨堡基督教学院时没有被接受的种种思想狂笑不止,但在联谊会宿舍里,他却是一个讨厌的道德说教者。他总是设法阻止他们说脏话。在一个穷乡僻壤的足球队待了三年之后,他仍然拥有百折不挠的乐观精神,他相信自己可以通过严厉斥责、借助主日学校女教师的嘶叫和犹如大象撞人时的精确性,来给年轻人消毒。

艾拉还有很多和健康生活有关的统计数字。

他一肚子的统计数字。对他来说,从哪里弄到这些统计数字并不重要。各种日报上的统计数字,人口普查报告上的统计数字,或者《圣化先驱报》综合专栏里的统计数字,同样有效。他在餐桌前宣布说:“克利夫,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像你这么聪明的一个家伙,怎么还在抽那个肮脏的旧烟斗啊。你知不知道,在所有那些走上手术台的女人当中,百分之六十七点九的女人的丈夫都有抽烟的恶习呀?”“他们抽的是什么鬼烟啊?”克利夫追问道。“你是从什么鬼地方弄到这些数字的啊?”马丁问道。“这是1902年在费城召开的一次医学会议公布的数字啊,”艾拉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说,“当然,我想这些数字对于你们这样一群聪明的蠢货来说并没有任何影响。总有一天你们会娶到一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小妇人,然后用你们的恶习来摧毁她的一生。这是肯定的,继续抽吧——勇敢的男子汉们!像我这样一个可怜孱弱的传教士,根本就不敢做抽烟斗这类勇敢的事情!”

他得意扬扬地离开了他们。马丁哼道:“听艾拉这么一说,我真想离开医学界,去做一个老老实实造马具的工匠。”“啊,哎呀,马特,”胖子普法福抱怨说,“你不该怪艾拉,他这个人就是实诚。”“实诚?见鬼去吧!蟑螂也实诚啊!”

他们就这样闲聊着,安格斯·杜尔则在一旁默默地傲视他们,这让马丁极度不安。在学习他终身期待的这份职业的过程中,他不仅看到了安详的智慧,也看到了恼怒和空虚。他看到的不是通向唯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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