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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5 1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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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查德·耶茨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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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心在哭泣

年轻的心在哭泣试读:

第一部

像样的独幕话剧中被选为女主角,当时正在校园小剧场里彩排。这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约她出来。“剧本中的每一个字,”她说,“每一句话和每一次沉默都反映出作者对——你知道——对人心的深刻理解。噢,天啊,我说得你不好意思了。”

这倒是真的——他太难为情了,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又不想她因此而转换话题。她不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但她是第一个对他如此感兴趣的漂亮姑娘,他知道这两样合在一起,可以好好利用。

看来他也得说上一两句恭维话才合适,于是他告诉她,他很欣赏她在彩排中的表演。“噢,别,”她赶紧说。这时他才发现她一直在撕着餐巾纸,有意撕成一条条,仔细地平铺在桌上。“我的意思是,谢谢,你这么说我当然很高兴,但我知道我还算不上真正的演员。如果我是的话,我会找所表演学校读书的,我会在夏季剧团中尽量表现,得到试演机会什么的,不。”——她将所有碎餐巾纸条握在拳中,轻敲桌子以示强调——“不,我只是喜欢做这种事罢了,就像小女孩穿妈妈的衣服好玩一样。关键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在这样一出戏里演出。”

从剧院里跟她一起走出来时,他就发现她的身材配他正合适——她的头就在他肩膀处忽上忽下——他知道她的年纪也刚好:她二十岁;他马上要二十四。现在,他领着她回他的住所,威尔街那间[1]简陋的“学校批准的学生公寓”,他独自住在那儿。他不知道这种无处不在的刚刚好,这种近乎完美能不能持续下去。准是哪里出了毛病吧?“嗯,跟我想的差不多,”迈克尔领着露茜进门后,她说。而他则赶紧偷偷巡视了一遍房间,确保眼皮下没有脏袜子脏内裤。“有点简陋,但是个干活的好地方。噢,它是这么的——有男人味。”

这种近乎完美还在持续。她转身看着窗外——“清晨时,这儿一定可爱明亮,是不是?这些高高的窗户、还有这些树,”——接下来一切似乎顺理成章,他来到她身后,双臂环抱着她,将她的乳房握在手中,低头吻着她一侧脖子。

不出一分钟,他俩已赤身裸体,躺到他的双人床上,在军用毯下作乐了。迈克尔·达文波特竟不知这个姑娘如此美好、如此迎合,他甚至从没想到一个姑娘竟是如此无边无际的奇异新世界。“哦,天啊,”当他们最终平静下来后,他想跟她说些有诗意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噢,天啊,你真好,露茜。”“嗯,你这样想,我真高兴,”她温柔地低语,“我觉得你也很棒。”[2]

此时正值剑桥的春天。别的什么都不重要了,甚至这出戏也不[3]再怎么重要。《哈佛深红报》上的评论家说这出戏“粗糙”,称露茜的表演“稚嫩”,可他俩都能一笑置之。很快便会有其他剧本的;再说,谁都知道《深红报》的评论员是一帮嫉妒成性的卑鄙小人。“我忘了以前有没有问过你”,有一次,他俩在波士顿公园里散步时,他问,“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噢,他是做——他管理点东西,各种生意什么的。我从来不清楚他到底在做什么。”

除了露茜优雅简洁的服饰和举止外,这是他的第一条线索:露茜家肯定很富有。

一两个月后有了更多线索。她带他回家见父母,她家在玛莎葡萄园那边有处避暑别墅,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首先,你得开车到名叫伍兹霍尔的偏僻小渔村,在那儿,你登上一艘异常奢华的渡船,海上漂了几里后,在远处的“葡萄园”小岛靠岸。你再沿着一条路往前走,路两旁的树篱从没修剪过,最后你来到一条几乎隐藏不见的私家车道上,四周草坪、树木环绕,再往下走,在一处平缓的水池处,这就是布莱尼的家了——长而大的房子,几乎是用一半玻璃一半木材建成,木材部分的顶上盖着深褐色瓦片,斑驳的阳光下,银光闪闪。“我老惦记着我们还从没见过你呢,迈克尔,”露茜的父亲与他握过手后说。“自从——嗯,我想大约从四月份开始,好像很久了,我们老是听到你的名字,可别的就一无所知。”

布莱尼先生和他妻子身形修长,举止优雅,跟他们的女儿一样,有副聪明面孔。他俩都很结实,古铜色肌肤,一看便知是常年游泳和打网球的结果,沙哑的嗓音说明他们每天都会开怀畅饮。他俩看上去都不到四十五岁,在长长的印花布沙发上笑着坐下来后,配上他们完美无瑕的夏季服装,他们完全可以为《美国贵族尚存?》这类的杂志文章作插图。“露茜?”布莱尼太太说,“你能过完星期天再走吗?这样会不会害你无法回剑桥承担浪漫义务?”

一个步履轻柔的黑人女仆端着酒走进来,刚见面时的紧张感慢慢消除了。迈克尔拿着酒坐下,抿上一两口冰凉、没有加苦艾酒的马蒂尼,他难以置信地偷看了一眼他梦中的姑娘,随后目光沿着一面明亮的墙上高高的天花线游走,直看到这面墙与远处另一面墙的夹角处,墙那边是一间间房间,笼罩在午后的阴影下。看得出,这样一个静谧的所在,需要几代人的成功才能换来。这才是上流社会。“得了,你说‘上流社会’是什么意思?”第二天,当他和露茜独自走在狭长的海边时,露茜蹙眉生气地问他。“你用这种字眼,只让你听上去有点像无产者,有点蠢,你肯定明白我知道的比那要多。”“嗯,跟你相比,我就是个无产者。”“哦,真傻,”她说。“这是我听你说过的最傻的话。”“好吧,可是听着:你觉得我们能今晚就走吗?不留下来过星期天?”“嗯,我想可以,当然。可为什么?”“因为,”他停下脚步,让她面对自己,这样他的手指可以隔着她的衣服,轻轻地触摸她的胸。“因为回剑桥有许多浪漫义务。”

那年秋天、冬天,他自己最重要的浪漫义务,是找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抵御她那羞涩却锲而不舍的结婚愿望。“嗯,我当然想,”他说。“你知道的,我跟你一样想,甚至比你更想。我只是觉得等我有份工作后再结婚可能更明智点。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她貌似同意,但他很快知道像“有道理”这类字眼在露茜·布莱尼这儿根本不管用。

婚礼定在迈克尔毕业后的那周举行。他家人从莫里斯敦赶来,整个婚礼中,他们一直困惑不解,但仍然礼貌地笑着。迈克尔发现自己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结了婚。出租车把他们从教堂送到位于比肯山脚下一座古老石砌建筑,那就是婚宴处。一名骑在马背上的警察赫然耸立在迈克尔和露茜面前,他抬手到帽沿,朝他们正式敬了个礼。那匹马梳洗得漂亮整洁,安静地挺立在路边,像座雕像。“天啊,”迈克尔走上一段雅致的台阶时说。“你觉得雇个警察站在迎宾处得要多少钱?”“噢,我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要不了多少钱,这种问题用不着我操心。五十?”“肯定比五十多多了,亲爱的,”他对她说,“买燕麦喂马的钱就不止这个数。”她笑了,挽紧他的胳膊,以示她知道他是开玩笑而已。

婚宴厅共有三四个开放式的大房间,一支小型乐队在其中一间房里演奏科尔·波特的集成曲,侍者们托着大家点的食物躬腰快步小跑。在来宾的海洋中,迈克尔看到过父母一两次,看到他们有许多人可以交谈聊天,他们的莫里斯敦服装看起来还行,心中挺高兴,然而转眼间他们就不见了。有个说话直喘气的老头,身着定制西服,前襟上还佩戴着象征崇高荣誉的丝质玫瑰型徽章,正努力解释露茜还是婴儿时他就认识她了——“她躺在婴儿车里!戴着羊毛连指手套,穿着婴儿袜!”还有个男人,年轻得多,用力跟迈克尔握手,差点把迈克尔的指关节给捏碎,他想知道迈克尔对偿债基金有何看法。三个[4]“在法明顿”时便认识露茜的姑娘,幸福地尖叫着冲过来拥抱她,可是等她们一走,露茜便迫不及待地告诉迈克尔,她讨厌她们仨。还有些跟露茜母亲年纪相仿的中年妇人,假惺惺地揩拭着根本就没有的眼泪,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新娘。在假装听一个跟露茜父亲一道打壁球的男人说醉话时,迈克尔再次想起路边马背上的警察,当然不可能“租借”警察和马;唯一的可能是警察局或市长礼数周到派驻至此,这说明露茜家不但有钱,还有势。“嗯,我觉得婚礼办得很好,你说呢?”当晚深夜,当他俩单独在考普利高级酒店的豪华套间里时,露茜说。“仪式很好,只是宴会快结束时有点乱,不过喜宴总这样。”“没有啊,我觉得挺好,”他安慰道。“不过,我很高兴总算结束了。”“噢,天啊,是的,”她说。“我也是。”

他们要在这家豪华酒店待上一周,有偿的奢华免去了陌生人的粗鲁瞪视,两三天后,露茜害羞地宣布了一件事,让他们之间的一切大大复杂化了。

一天清晨,刚吃过早餐,服务员收走盛着瓜皮、蛋黄的碟子和洒满法国牛角包碎屑的盘子,推着小推车走了。露茜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一面梳头,一面观察新婚丈夫,看他在身后的地毯上踱来踱去。“迈克尔?”她说。“你能坐一会儿吗?你让我有点紧张,而且,”她小心翼翼放下梳子,生怕它会断似的,接着她说,“我有重要的事想告诉你。”

他们在两张鼓鼓的考普利酒店椅子上差不多面对面坐下,摆开谈话架势。他开始以为她可能怀孕了——那不是什么好消息,当然也不坏——或者医生告诉过她,她压根就不能生孩子;他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又想到一种可怕的可能:莫非她得了不治之症。“我打一开始就想告诉你的,”她说,“但又怕它——会改变某些事情。”

此刻他觉得自己似乎并不了解她,“妻子”一词用在这个长腿、标致的姑娘身上还真不太合适。他坐在那里,整个人好似掉入冰窖,他看着她两片嘴唇一张一合,等着最坏的消息。“所以,现在我只好让自己勇敢些。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希望这消息不会让你觉得——呃,不管怎样,事情是这样的:我大约有三四百万美元,我一个人的。”“噢,”他说。

事后回想起来,即使很多年以后,迈克尔总是觉得那周剩下的几天,在酒店里,不论白天黑夜,他们除了讨论什么也没做。偶尔的争论让他们提高了嗓门,但两人从未爆发过争吵。他们只是就同一个话题、两种明确不同的观点展开严肃讨论,循环往复,说个不停。

露茜的态度是,这笔钱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么,除了能给他带来极大的时间与自由从事创作外,对他也不应有别的影响。他们可以住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如果他们愿意,他们也可以旅行,直到找到合适的环境开始他们充实而有创造性的生活为止。难道那不正是作家梦寐以求的吗?

而迈克尔不得不承认他动心了——噢,天啊,真是动心——可是,他的立场是这样的:他出身中产阶级,一直认为自食其力理所当然。难道能指望他一夜之间放弃这种终生的思维习惯?靠她的财富生活可能会榨干他的激情,甚至彻底消磨掉他的工作动力,那是难以想象的代价。

他希望她别误会:知道她有那么多钱当然好,因为它意味着今后他们的孩子会有信托基金或类似保障。不过,那些钱由她和她的银行家、经纪或不管什么人来打理岂不更好?

她一次次向他保证,他的态度“令人钦佩”,可他总是挡开这种恭维,说这压根与“钦佩”无关,这只是固执罢了。他只想按早在结婚前就为他俩想好的计划行事。

他们要去纽约,他可以在某家广告公司或出版社找份工作,这是刚出道的年轻作家常干的活——该死的,那种活任何人用左手都能干得下来——他们像普通年轻夫妇一样靠他的薪水生活,最好是住在西村简单像样的公寓里。现在知道她有几百万美元后,唯一真正的不同在于,他俩要共同保守这个秘密,不让今后结识的其他普通年轻夫妇知道。“这样不是最合理吗?”他问她,“至少暂时是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露茜?”“嗯,”她说,“你说‘暂时’的时候,我猜我——是的,我当然明白,因为有这笔钱在,我们总有个依靠。”“好吧,”他勉强承认。“但谁说依靠?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要依靠别人的男人吗?”

他很高兴说出这句话。在这类谈话中,有好几次,他发现自己差点脱口而出,说接受她的钱会伤害到他的“大丈夫气慨”,甚至会“阉割”了他,还好及时控制住了。现在,所有这种虚弱而绝望的最后防线、这些小心翼翼的暗示可以全忘了。

他站起来,拳头插在口袋里,又踱起步来,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看着外面阳光下的考普利广场。这是一个普通的清晨,博伊尔斯敦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建筑群背后是碧蓝无垠的天空。真是最适合飞行的好天气。“我只希望你能花点时间仔细考虑一下罢了,”露茜在他身后的某处说,“难道你不能豁达一点么?”“不能,”他最后说,转身面对她。“对不起,我不能,必须按我的想法做,亲爱的。”

[1] 不属于学校的,但学校允许学生租用的公寓。

[2] 哈佛大学所在地。

[3] 《哈佛深红报》:哈佛大学校刊,创刊于1873年,学生日报。

[4] 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第二章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他们在纽约找的住处几乎跟迈克尔要求的一模一样:一套简单还算像样的公寓,位于西村佩利街,离哈德逊角很近。公寓就在一楼,有三间房,迈克尔可以把自己关在最小的那间房里,埋头写他的第一本诗集,他想在二十六岁生日前写完并出版。

不过,为自己的左手找份合适的工作却有点困难。经过几次面试,他寻思广告公司的工作可能会让他发疯,于是他在一家中等规模的出版社的“审批”部待下来。工作清闲无聊,每天上班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用来写他的诗,似乎没人在意,甚至根本没人发现。“嗯,听起来绝对理想,”露茜说——除了他拿回家的工资几乎不够支付家用和房租外,其他还算理想。不过他还有晋升的希望——有时这个要死不活的部门里有人被“提拔一级”后能拿到真正像样的薪水——所以,他打算熬上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可是他的诗集离完稿还早得很,因为他把许多以前写的较差的诗给扔了;也是在那一年,他们发现露茜怀孕了。

1950年春天,女儿劳拉出生了,迈克尔辞掉出版社混日子的工作,找了份收入更高的差事。他在一份华而不实,但正在发展壮大的贸易杂志《连锁店时代》里当文案,成天苦心锤炼零售业“大胆、具有革命性的新概念”这类文字。这份工作还说不上用左手就能胜任——这帮家伙对他们付的那点钱索要太多——有时候,趴在打字机上咔哒咔哒干活时,他心中纳闷,一个娶了百万富婆的男人怎么还会在这种地方卖命?

回到家他总是很疲劳,非常想喝上几杯,吃完晚饭后,几乎不可能再与自己的诗歌手稿单独为伍,因为曾经的书房现在成了育婴房。

尽管他在不停地提醒自己,他还是明白事已至此,只有他妈的傻瓜才会抱怨。露茜一副宁静圣洁的年轻母亲模样——他爱她给孩子喂奶时脸上的那副神情——他也爱孩子,爱她那花瓣般柔嫩的肌肤、圆溜溜的深蓝色眼睛,总令他无比惊奇。噢,劳拉,当他抱着她走来走去哄她睡觉时,他想说,噢,小姑娘,相信我就好了。相信我,你永远不会害怕。

没过多久他便找到在《连锁店时代》里干活的窍门,当他因几篇“报道”得到表扬后,他放松下来——也许你用不着为这堆狗屎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不久他与另一个年轻文案交上朋友。此人名叫比尔·布诺克,人殷勤、爱说话,他对这份工作的不屑更甚于迈克[1]尔。布诺克毕业于阿默斯特学院,此前当过几年电工工会的筹办员——“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最有收获的一段时光”——现在正埋头创作一本他所谓的工人阶级小说。[2]“听着,我会写出德莱塞、弗兰克·诺里斯这类作品的,”他解释道,“我甚至能写出早期的斯坦贝克,但问题在于,美国到现在还根本没有无产阶级文学。面对真相,我们怕得要死,结果就成了这样。”有时,他仿佛觉察到自己对社会变革的激情中隐隐有些突兀的东西,对此他一笑置之,有点懊悔地轻轻摇摇头,说他觉得自己晚生了二十年。

一天,迈克尔请他到家里来吃饭,他说:“好啊,我很高兴。带个姑娘一起来行吗?”“哦,当然。”

当他看见迈克尔写下佩利街的地址时,他说:“见鬼,我们其实就是邻居嘛。我们住的地方离你那儿只有几百码远,就在阿宾顿广场的另一边。那好,我们就等着去吃饭了。”

恐怕从比尔·布诺克带着他的女友走进达文波特家门的那一刻起——“这是戴安娜·梅特兰”——迈克尔便偷偷苦恋上她,终生不渝。戴安娜身段苗条、头发乌黑,年轻忧郁的脸上总有一丝灵动的神情,举手投足间像个时装模特——或者说,不经意的优雅中带些笨拙,模特训练也许会让她更为精致,但也可能彻底毁掉那种优雅。迈克尔的眼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他只希望露茜不会注意到。

他们坐下来喝酒时,戴安娜·梅特兰朝他飞快一眨眼。“迈克尔让我想起了我哥,”她对布诺克说。“你觉得吗?我不是说他俩长得像,而是说身材和举止有点像;整个气质上有点像。”

比尔·布诺克皱着眉,似乎不太同意,不过他说:“不管怎么说,这可是莫大的恭维啊,迈克。她疯狂地迷恋她哥,她哥是个很不错的家伙;我想你们会喜欢他的。他有时有点忧郁乖僻,但基本上很——”他举起一只手,挡住戴安娜的反对。“好了,得了吧,亲爱的,不是我说话不公道,你知道,当他闷头大口喝酒,然后伟大悲剧艺术家似的满嘴胡诌时,他可真烦人。”比尔自信已堵上她的嘴后,转身向达文波特夫妇解释说,保罗·梅特兰是个画家——“他妈的,画得真不错,起码我听到的是这样,我是说至少他值得赞扬:他玩命地画,至于画画能赚几个子儿根本无所谓。他住在市中心德兰西街那种糟糕的地方,工作间大得像谷仓,一个月大约要三十块钱租金,靠打点粗木工活来付房租买烈酒——你们大致了解了吧?真正难搞的家伙。不管谁走过来说要给他一份我们现在这样的工作——你知道,类似于商业绘画之类的工作?——如果真有其事的话,他会朝那人的嘴巴来上一拳。因为他会觉得别人想让他屈服、想让他出卖自己——就是这个词,他就是这样说的:‘出卖’。不,我一直非常喜欢保罗,我佩服他,我佩服有勇气走——你知道——有勇气走自己的路的人。我和保罗是阿默斯特时的同学,你知道吗,不然的话我也无从认识这个女人。”

吃饭时“女人”这个词一直在迈克尔脑海里回响,吃过饭后很久也没忘。在餐桌上,戴安娜·梅特兰礼貌地称赞露茜的厨艺时,在接下来一两个小时的交谈中,她也许只是个姑娘;最后在门口比尔·布诺克帮她穿好大衣,与迈克尔夫妇道别后,他俩朝布诺克的住处、“他们的”住处走去时,脚步声慢慢消失在阿宾顿广场上时,她仍是个姑娘——但只要他们一到家,插上门,只要他们的衣服扔在地上;只要她躺在布诺克的床上,在他怀中翻转呻吟时,她就成了女人。

那年秋天,阿宾顿广场上你来我往双方串了几次门。每次迈克尔都要壮着胆子,冒险飞快地扫一眼戴安娜和露茜,希望露茜会是两人中更有魅力的那个,可他总是失望。这种比赛戴安娜次次都赢——噢,天啊,多美的姑娘——没多久,他决定放弃这种可鄙的暗中比较。这种事真是无聊透顶,只有已婚男人时不时这样干,可除了折磨自己之外,并无多大益处。你用不着有多聪明,也知道这有多无聊。再说,就他和露茜时,他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光线下打量她,还是很容易说服自己露茜非常漂亮,完全配得上他这一生。

一个严寒的十二月夜晚,在戴安娜的催促下,他们四人乘出租车去市里看她哥哥。

原来保罗·梅特兰跟迈克尔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的胡须确实跟迈克尔差不多,在与陌生人见面拘谨的时候,他匀称好看的手指时不时拨弄几下,但也不是一模一样,因为它太过浓密——这是无畏的年轻斗士的胡须,与那种办公室白领的胡须完全不同。他瘦长灵活,体型跟他妹妹很像,只不过他是男的。他穿着李维斯夹克和牛仔裤,夹克里面是件水手衫。他谈吐彬彬有礼,声音小得像耳语,你只好倾身向他,唯恐漏听了什么。

保罗领着客人们穿过他的工作间,工作间在大而简陋的顶楼上,以前是家小工厂。他们发现根本看不到他的什么画作,从窗棂间透进来的街灯给所有东西都笼上一层阴影。但在一个角落处,有块好几码大的粗麻布从房顶上悬挂下来,像个帐篷,这个小空间,便是保罗·梅特兰冬天的家。他撩起门帘,引大家进去。进来后,迈克尔他们发现里面早坐着人了,一盏煤油炉满室温暖,人与红酒共冶一炉。

象征性的介绍后,许多名字马上就忘了,但此时迈克尔不太关注姓名,反而更在乎衣着。手端一杯红酒,在倒扣着的、装橙子用的柳条箱上坐下后,他只想到:他和比尔·布诺克的装束与这里格格不入,他俩穿着西装,衬衫扣得整整齐齐,还戴着丝质领带,俨然一对面带微笑,来自麦迪逊大街的入侵者。他知道露茜一定也很不自在,不用看她的脸也猜得到。

戴安娜在这个聚会上很受欢迎——她低头弯腰钻进帐篷时,好几个人在喊着“戴安娜”、“亲爱的”——现在她仪态万方地坐在哥哥脚边,与一个半秃顶的年轻人亲热地说着话,看衣着那人也是个画家。如果她厌倦了布诺克——哪个出色的姑娘不会很快厌倦布诺克的呢?——她不用多久便会找到下一个的。

在场的还有个叫佩基的姑娘,看上去还不到十九、二十岁,可爱而严肃的脸蛋,穿着件宽松大领衫,下面一条蓬蓬裙。看样子她打算向大家证明她属于保罗:她尽可能紧偎着他坐在低矮的沙发上,显然那就是他俩的床;她的眼光从没离开过他,很明显她希望双手也不离开他。但保罗似乎根本没意识到她的存在,他倾身向前,抬起下巴,隔着煤油炉跟对面迈克尔身旁、坐在柳条箱上的男人简单闲聊着。但当他收回身子往后靠时,却朝她懒懒一笑,过了一会儿,他一手搂住了她。

在这间干燥、过热的临时小房间里,没人比迈克尔身边那位更像艺术家——他穿着白色的吊带工装裤,上面沾满了斑斑点点、线条纵横的各种颜料——可他赶紧解释说自己只是“玩票”而已,不过是个“真心的业余爱好者”罢了。他是本地商人,在建筑行业做包工头,就是他给保罗一些零时木工活,让保罗活下来。“我觉得很荣幸,”他说着弯腰侧向迈克尔压低嗓门说,这样他们说的话保罗听不见。“我觉得很荣幸,因为这个小伙子十分优秀,他真有两下子。”“嗯,那真——真不错。”迈克尔说。“你知道吗,他在战争中受过苦。”“噢?”这可是迈克尔从没听说过的——可能因为比尔·布诺克在战时被列为“不宜服役人员”,对此敏感,没跟他提起这些事。“哦,天啊,是的。当然,他当时太年轻,没有目睹整场战争,[3]但是从突出部战役开始直到战争结束,他都全程参战。步兵、步枪手,他从没提过,可它们就摆在那里,你从他的作品中看得出来。”

迈克尔解开领带,松开衣领,仿佛那样做他能更好地理清思绪,他完全不知所云。

穿工装裤的男人跪在地上,从大罐子里又给自己倒了些葡萄酒;等他坐回来,喝上一口,用袖子擦擦嘴后,又神神道道、无比佩服地跟迈克尔说起来。“该死的,纽约到处都是画家,”他说。“说起来,他妈的全国到处都是画家,但也许你一辈子才能遇到这样一个小伙子。我敢保证。也许很多年以后,也许他这一辈子都看不到那一天,要是那样可真是没有天理”——说到这里,他伸出拳头敲着柳条箱——“可是总有一天,无数人会走进现代艺术博物馆,那儿全是保罗·梅特兰的作品,一个展厅连着一个展厅。我敢保证。”

好吧,行了,了不起,迈克尔想说,可是你不觉得你的嘴巴该休息了吗?但他只是点点头,露出谦恭的微笑;他隔着煤油炉偷看保罗的侧脸,仿佛仔细打量一番能找出什么让他满意的缺陷。他想到梅特兰上过阿默斯特学院——谁不知道阿默斯特学院是一所贵族学校,只有上流社会的子女或智商低下的人才会去读——可是,不对,据说战争改变了这所学校的旧面貌;再说,他选择阿默斯特学院也许因为那里的艺术系很棒,或者因为与其他大学相比,他有更多时间可以画画。尽管如此,经过步兵军旅生涯后,他至少会很享受那里贵族式的颓废。他可能煞费苦心挑选斜纹软呢和法兰绒服装,绞尽脑汁想出轻佻且诙谐的言谈,跟别人较量如何才能最好地打发每个周末(“比尔,我很高兴介绍你认识我妹妹戴安娜……”)。而现在他这样突然自贬身份一头扎进下等波希米亚生活,做木匠打零工,难道不是有点滑稽吗?嗯,也许,也许不是。

玻璃罐里的酒只有几寸高了,可是保罗·梅特兰用他惯常的那种咕哝声宣称道,举杯畅饮的时候到了。他伸手到帐篷的某个隐秘处,掏出一瓶廉价的混合威士忌,叫什么四朵玫瑰——他在阿默斯特绝对没喝过这种酒——迈克尔寻思现在他们能否见识到比尔·布诺克贬损他的一面:大口闷头喝酒,然后伟大悲剧艺术家似的满口胡诌。

不过今晚显然时间太短,而且威士忌也不够,难以看到这一幕。保罗为每人倒了一两轮酒,招来大家感激的叹息与鬼脸。迈克尔喜欢这种酒的酒劲,虽然不喜欢它的口感。过一会儿,帐篷内的谈话更热烈了——有些人开始快活地喧哗起来——然而很快到了半夜,人们陆续起身,穿上大衣,准备离开。保罗站起来,跟客人们道晚安,但在第三四次握手道别之后,他弯下腰,一动不动,盯着一台脏兮兮的小塑料收音机出神。这台小收音机整晚都在床边的地上叽叽喳喳响着,收音机的静电声现在没有了,开始播出一首轻快悦耳的单簧管小曲,把大家带回到1944年。[4]“葛连·米勒,”保罗说着轻巧地蹲下,把声音调大,然后打开头顶上一盏大灯,牵着女友的手,领她到寒冷的工作间里跳起舞来。可惜含含糊糊的收音机乐声不够大,不适合他俩在外面跳。于是他赶紧回到帐篷里,一手拿起收音机,一手拔出墙上的插头,扫视着墙脚,找插座,可是什么也没找到。在地上一个阴影笼罩的地方,他拿起一块电线插板,就是那种有两个孔的长方形装置,可以用来插电熨斗或老式烤面包机,犹豫着,不知道那管不管用。

迈克尔想说,不,等等,我不会试的——看样子哪怕小孩也知道最好别试——可是保罗·梅特兰把收音机插头插了进去,一脸沉着,是一个男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有的沉着。蓝白的火花从他两手间爆出来,但是线路通了,而且效果挺好:收音机的声音大起来,此时葛连·米勒的单簧管已换成了高昂欢快的铜管乐,他回到女伴身边。

迈克尔穿着外套站在那里觉得有点傻,但他得承认看他俩跳舞很开心。保罗笨重的高帮工作鞋在地板上轻快敏捷地移动着,他身体的其余部分也颇有节奏感:保罗牵着佩基的手,两人手臂伸得直直的,佩基转着圈,然后保罗又牵着她的手把她扯回来,佩基的大摆裙绕着她年轻漂亮的双腿撒开飘浮着。迈克尔在高中时代、军队中、甚至在哈佛——倒不是没有尝试过——可从没学会这样跳舞。

迈克尔觉得自己有点傻,他想不如转身看看挂在那儿的一幅画,工作间唯一的一盏灯让它浮现出来。可结果正如他害怕的一样:画作很难懂,几乎是杂乱的一团,似乎没有任何秩序,可以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许只有画家自己思绪沉静时,才明白它的意义。这是迈克尔极不情愿地称之为抽象表现主义的画,这种画有一次让他和露茜激烈地吵了一场。那还是在结婚前,他俩站在波士顿某家艺术画廊里,周围的观众窃窃私语地讨论着。“……你说你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她生气地说。“这里没什么‘懂不懂’的,你知道吗?它不是具象类绘画。”“那它是什么?”“就是它看上去的那样:形状与色彩的组合,也许是对画画这种行为本身的赞美。它是艺术家的个人表述,如此而已。”“是啊,是啊,没错。但我想问,如果这是他个人的表述,那他在说什么?”“噢,迈克尔,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以为你是在逗我玩。如果他真能说出来,那就没必要画它了。算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不,等等。听着:我还是不明白。我可不想为了这个把自己弄得像个傻瓜,亲爱的,这不行。”“我觉得你现在就像个傻瓜,”她说。“你这副样子,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是啊,行了,你最好赶紧换种口气跟我说话,亲爱的,要不然会更糟。因为当你对我摆出一副傲慢的拉德克利夫小姐样时,你知道你是什么样子吗?你真的很讨厌。我是说真的,露茜……”

可是现在,在保罗·梅特兰的工作间里,露茜是穿着得体、愉快而略显疲惫的妻子。她挽着他的胳膊,他很高兴地随她来到门口。也许还有机会,如果他多看些保罗·梅特兰的作品,他可能会明白的。

他们跟着比尔·布诺克和戴安娜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下冰冷、肮脏的台阶,走在德兰西街上,比尔转身欢快地喊道:“希望你们做好准备走一小段路——在这种地方我们肯定找不到出租车的。”结果,他们双脚冻僵,鼻子扑哧着热气,一路走回了家。“他俩是那种——罕见的人,是不是?”那晚露茜和迈克尔单独在一起,准备上床睡觉时,她说。“谁?”他说,“戴安娜和比尔?”“噢,天啊,不,比尔才不是,他那种人大嘴巴、小聪明,普通得很——说实话,我有点讨厌他,你呢?不,我是说戴安娜和保罗。他俩身上有些与众不同之处,不是吗?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有种魅惑人心的感觉。”

他马上明白她的意思了,虽然他不想那样说。“嗯,是的,”他说。“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对他俩都有那种最可笑的感觉,”她说。“今晚我坐在那儿,看着他们,我一直在想,这些人是我一直想结识的那种人。噢,我觉得我真正想说的是我希望他们会喜欢我,我真的很希望。我紧张、我难过,我怕他们不喜欢我,或者即便喜欢我,却不长久。”

她穿着睡袍坐在床沿上,看上去凄凉无助,正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富家女模样,她听上去快要哭了。如果她为这种事哭,他知道她会难为情的,而那会令事情更糟。

所以,他尽可能用一种低沉的语调安慰她,告诉她他明白她的恐惧。“我是说我未必同意你说的话——他们为什么会不喜欢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们俩?——总之,我明白你的意思。”

[1] 阿默斯特学院:建于1821年,位于美国东北部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美国著名贵族文理学院。

[2] 弗兰克·诺里斯:1870—1902,美国作家。生于芝加哥一个富裕商人家庭,“小麦史诗”三部曲反映了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铁路托拉斯与农场主之间的矛盾,《章鱼》为其代表作。

[3] 突出部战役(1944年12月9日—1945年1月28日),又称阿登战役,二战欧洲战场上的重要战役之一,这场战役事关整个欧洲战场战局形势。1944年冬,希特勒以重兵在阿登高原对盟军发动的战略性反攻战役,这也是希特勒在西线发动的最后一次反攻,双方均付出巨大的伤亡和损失,最后以盟军的胜利而告终,使希特勒彻底丧失了扭转战局的能力。

[4] 葛连·米勒:美国著名爵士歌手。第三章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位于哈德逊街的白马酒馆成了他们愉快的聚会场所。他们通常四人——比尔、戴安娜和达文波特夫妇——偶尔有些时候,保罗会带佩基到上城来,跟他们一起围着张湿乎乎的褐色圆桌而坐,喝酒谈笑,甚至唱歌,这些夜晚更快乐。迈克尔一直喜欢唱歌,能记住一些不怎么出名的歌曲的完整歌词,而且通常他知道适可而止,为此他颇感自豪。尽管有些晚上,露茜得朝他皱眉或捅捅他才能让他安静下来。[1]

这正是狄兰·托马斯之死令白马出名前不多久的事。(“我们从没在那里见到过他,”迈克尔后来好些年还在抱怨。“那不是最倒霉的事吗?我们几乎每晚都坐在白马里面,居然从没见过他——怎么可能错过那样一张脸呢?天啊,我甚至不知道他死在美国。”)

诗人之死带来的后果是,似乎所有纽约人晚上都想上白马酒馆来喝酒——结果这地方反而没什么吸引力了。

到那年春天,连这座城市对达文波特夫妇也失去了吸引力。女儿四岁了,看来在郊区找个地方更合理,当然,得是交通方便的地方。

他们选的小镇名叫拉齐蒙,与他们去过的其他小镇相比,露茜觉得这儿更“文明”一点。他们租下的房子正好满足他们当下的需要。它很不错:是工作的好地方,也是休闲的好去处。后院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劳拉可以在那里玩耍。“郊区人!”比尔·布诺克夸张地大叫起来,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着波旁酒瓶,那是他祝贺他们乔迁之喜送的礼物。戴安娜·梅特兰两手挽着他的胳膊,笑脸紧贴着他的外套,仿佛在说他这种搞笑正是她最爱之处。

当他们四人一路欢声笑语从拉齐蒙人行道拐上去新家的短短一段路时,比尔似乎不愿打破自己营造的欢闹气氛。“天啊,”他说,“瞧瞧!瞧瞧你们俩!你们像电影里刚结婚的年轻夫妇——要不就是《好主妇》杂志里的!”

达文波特夫妇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尽量笑着。倒完酒,四人在客厅里落座后,迈克尔但愿这种玩笑快点结束,可比尔·布诺克还没完:他端着酒杯的那只手的食指伸出来,先指着露茜,然后指着迈克尔,[2]他俩并排坐在沙发上时,比尔·布诺克接着说,“勃朗黛和达伍德。”

戴安娜几乎从座位上滚落下来,这是迈克尔第一次不喜欢她。更糟的是,当晚她还有件事让他再次反感。那是在谈话转到别的话题,大家也没那么拘束后,布诺克仿佛对他早前说的话略感抱歉,认真表示很想看看这个小镇的全貌,于是四人在茂密的林荫道下漫步了很久。迈克尔很高兴,因为这正是游玩拉齐蒙的最佳时刻:黑暗中,刺眼、压抑的整洁软化柔和了,从林荫道的斑驳绿意中望去,亮着灯光的窗口给人宁静有序、富足祥和之感。安静极了,连空气闻上去也很美好。“……不,我当然明白它的魅力,”比尔·布诺克说。“没有任何差池、一切按部就班,中规中矩。如果你结了婚,有了家庭,我想,这正是你想要的。事实上,肯定有无数人不顾一切想住在这里——比如,我以前在工会工作的许多同事就这样。然而,对于某些气质的人来说,这儿不适合他们。”他朝戴安娜挤挤眼。“你能想象保罗住在这种地方吗?”“天啊,”戴安娜轻声说,哆嗦了一下,迈克尔似乎能听到哆嗦声,害得他的后脊梁也跟着抖了一下。“他会死的。保罗绝对、绝对会死在这里。”“我说,难道她不知道那样说很他妈不得体吗?”客人们走后,迈克尔对妻子说。“见鬼,她把我们看成什么人了?那个愚蠢的‘勃朗黛和达伍德’笑话让她笑成那样,我也不喜欢。”“我知道,”露茜安慰他说。“我知道,好了,今天晚上过得很——很尴尬。”

他很高兴他首先爆发,如果今晚他控制自己不发作,那可能就是露茜首先发作——而她的发作,不是生气,很可能是掉眼泪。

在拉齐蒙家里的阁楼一隅,迈克尔做了个书房——不是很大,却是完全私人的空间——他天天盼着独自在那儿的几个小时。他再次觉得他的书初具雏形,就快完工,只要他能完成最后那首统领所有诗篇的长诗。他给那首诗取了个恰当的名字——“坦白”,但有几行诗一直缺乏生气;结果整首诗似乎要崩溃或消失在他笔下。大多数夜晚他在阁楼上工作,累到浑身酸痛。也有些时候,他找不到感觉,只得抽烟枯坐,浑身麻木、精神涣散,鄙视自己,最后只好下楼睡觉。即使他睡眠不足,没休息好,第二天大清早还得混进拥挤的人群中赶去上班。

从家门在他身后合上那一刻起,他便卷入赶往火车站的汹涌人流中。他们跟他年纪相仿或比他年长十几二十岁,有些人甚至上了六十,他们似乎对彼此的一致颇为自豪:挺括的深色西装,保守的领带,擦得锃亮的皮鞋,迈着军人似的步伐,走在人行道上。只有很少几个人是单独走着的;其他人几乎都有一个说话的同伴,大部分人三五成群地走着。迈克尔尽量不东张西望,免得招来友好的微笑——谁他妈需要这些家伙?——但他也不喜欢孤单,因为这很容易勾起他在军队中的痛苦回忆:在谈笑风生、适应性好的战友中,一言不发。当他们列队成群走进拉齐蒙车站后,这种不自在最为强烈,因为在那里除了站着等车之外别无他事可做。

有一次,他看见一个人倚墙而立,透过不锈钢边眼镜,乜眼盯着香烟发呆,仿佛抽烟需要他集中全副注意力。这人个头比迈克尔小,看着更年轻,他的穿着不太得体:没穿西装,而是穿着坦克手夹克。在欧洲战场上时,这种结实耐穿的防风夹克曾让许多步兵羡慕不已,因为这种军装只发给坦克装甲部队的士兵。

迈克尔挪近些,好跟这人说话。他问:“你是装甲部队的?”“啊?”“我说战争中你是不是在装甲部队?”

年轻人看上去有点迷惑,镜片后的眼睛眨了好几下。“哦,这件夹克,”他终于说,“不不,这是我从一个家伙手上买来的,如此而已。”“噢,我明白了。”迈克尔知道如果他说:嗯,这是桩好买卖,它们值得拥有,他会觉得自己更像个傻瓜,所以他闭上嘴,转身要走。

但是这个陌生人显然不想独自待着,“不过,我没打过仗。”他说。那种快速、下意识的道歉式口吻是比尔·布诺克常有的说话风格。“我直到四五年才参军,我从没到过海外,甚至从没离开过得克萨斯州的布兰查德基地。”“噢,是吗?”这下话匣子打开了。“嗯,我四三年时在布兰查德待了一段时间,”迈克尔说,“打死我也不想留在那里了。他们让你在那儿做什么?”

这个年轻人脸上突然露出一副深恶痛绝的表情。“乐队,伙计,”他说。“他妈的行军乐队。参军时我犯了个错,告诉面试我的人说我以前打过鼓,所以,你瞧,等我完成基本军训后,他妈的,他们把军鼓挂在我身上。行军鼓,咔嗒、咔嗒,降旗军鼓、正式行军军鼓、颁奖仪式,所有那些米老鼠类的东西。天啊,我差点以为自己无法活着从那里出来了。”“那你是搞音乐的?参军前?”[3]“哦,不完全是。还没拿到工会卡,但我一直喜欢摆弄音乐。那么你在布兰查德做什么?基本训练吗?”“不,我是个机枪手。”“是吗?”那个年轻人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露出小男孩般的热切神情。“你是空军机枪手?”

接下来又是一场愉快的谈话,就像在哈佛、在《连锁店时代》的办公室时一样,他只要尽量简洁地回答问题就行了,他能感觉到自己在听众心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嗯,是的,二战时他在空军——第八空军;从英格兰起飞,没有,他从没被打下来过,也没受过伤,可是有几次他怕得要命;噢,是的,当然是真的,英国女孩真的很棒;是的,不;是的,不。

像以前一样,在听众兴趣消退前,他赶紧转换话题。他问年轻人在拉齐蒙住了多久——才一年——结婚了吗。“噢,当然;谁没有?在这儿你认识没结婚的人吗?这就是人们为什么来拉齐蒙的原因,伙计。”他有四个孩子,全是男孩,每个相差一岁左右。“我妻子是个天主教徒,”他解释说,“她很久以来对那个一直固执得要命。我觉得现在总算说服她了,不过——不管怎样,希望如此。我是说,孩子们很好、很可爱,但是四个足够了。”于是他问迈克尔住在哪里,知道后他说,“哇,你拥有那一整套房子?真不错。我们刚买了一套楼上的公寓。不过,比在扬克斯时过得要好。我们在扬克斯住了三年,不想再过那种日子了。”

等火车轰隆隆进站时,他们已经握手交换了姓名——这个陌生人名叫汤姆·尼尔森——他们走出来,到了月台上,迈克尔才发现他带着一卷纸,用根橡皮筋松松地捆着。但那纸看上去不够软也不干净,不像是纸巾;上头有些斑驳、反复拿捏过的痕迹,让人觉得像是辛苦画好的零件或工具的“说明图”,也许是汤姆·尼尔森的老板(修车铺的老板?包工头?)今天要的东西,尼尔森可能得在长岛某间阴暗的仓库里花上好几个小时去找那些零件。

如果不再发生别的事,跟汤姆·尼尔森一同坐火车进城可以成为今晚的谈资,告诉露茜几件可悲、可笑的事情:这个倒霉的、虔诚的、太过年轻的四个孩子的父亲,这个悻悻然在布兰查德基地咚咚咚敲着军鼓的家伙,甚至连件坦克夹克都没混到,更别提工会卡了。

一路上他俩坐在一起,刚开始两人都沉默着没有吭声,仿佛在找新话题;后来,迈克尔说:“布兰查德基地举办过拳击锦标赛,那时候你在那儿吗?”“哦,是的,一直都有固定的比赛时间,很是鼓舞士气,你喜欢看吗?”“嗯,”迈克尔说,“事实上,我参加过比赛,中轻量级的,打入了半决赛;后来,那个后勤中士用左刺拳把我打趴下了——从来没碰到过那样的左刺拳,他也知道怎么使用右手。第八回合时,从技术上讲他把我击倒了。”“真要命,”尼尔森说,“当然,因为眼睛不好,我从来不去做这类事;不过,即使眼睛好,我可能也不会去试。差点打入决赛,你可真行啊你。那么你现在做什么?”“哦,我是个作家,或者说至少我在试着写诗写剧本。有一本诗集就快写完了;有一两个剧本在小范围内上演过,就在波士顿这一带。不过,现在,我在城里找了份商业写作的活——你知道,得买柴米油盐呀。”“是的。”汤姆·尼尔森侧脸看了他一眼,善意地眨眼笑他。“天啊,空中机枪手、拳击手、诗人和剧作家。知道吗?你真他妈像文艺复兴时期的人。”

不管善意与否,这种玩笑让人很受伤。这个小杂种是谁?最糟糕最痛苦的是迈克尔只能承认这是他自找的。尊严与克制是他最为看重的,那么,为什么,他总是,他总是信口开河,随口乱说呢?

虽然保罗·梅特兰那种人并不会真的“死”在拉齐蒙,但显然他绝不会在拉齐蒙的通勤火车上将自己向某个傻瓜和盘托出,还招来他的取笑。

不过汤姆·尼尔森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给迈克尔造成的伤害。“其实,诗歌对我来说,是很了不起的,”他说。“我不能写诗来养家,可我一直喜欢读诗。你喜欢霍普金斯的诗吗?”“非常喜欢。”“是的,他多少能触动你的灵魂深处,是不是?就像济慈;叶芝后期的某些诗作也一样。我爱死了威尔弗瑞德·欧文,伊文·萨松也还行。我还喜欢一些法国诗人,瓦雷里那样的诗人,可我觉得除非懂法语,否则很难领悟他们的东西。我以前很喜欢为诗歌配插图——这样大干过好几年,以后我可能还会做回去,但我现在主要画些普通一点的画。”“那么,你是个画家?”“噢,是的,是的。我以为我跟你说过了。”“没有,你没说过。你在纽约工作吗?”“不,在家工作。有时候把画好的东西送到城里去而已。一个月两三次吧。”“那么你能——”迈克尔正要说“你能靠画画养家吗?”可他打住了,问一个画家如何挣钱养家是个很微妙的问题。于是他说,“——那你能全职画画吗?”“哦,是的。不过,以前我得回扬克斯教书——我在那儿教高中——但后来情况有所好转。”

迈克尔小心翼翼、冒险地问了个技术问题:尼尔森画的是不是油画?“不,我试过,我对油画没太多感觉。我画水彩画,用笔墨勾勒轮廓,然后刷色——就这么简单,我在画画上仅限于此。”

那么,也许他局限于广告公司的艺术部门,因为“水彩画”很容易让人想起泊在岸边的小舟或展翅的群鸟等怡人小风景。他也可能局限于那种沉闷窒息的礼品画,在礼品店里,那种画跟昂贵的烟灰缸、粉红色的牧羊人牧羊女雕像,还有印着艾森豪威尔总统先生夫人肖像的餐碟摆在一起出售。

再问一两个问题即可把事情完全弄清楚,可迈克尔不想再冒险。他沉默了,直到火车把他们带进喧闹拥挤的中央火车站。“你往哪儿走?”当他们走进城市刺眼的阳光下时,尼尔森问。“往南还是往北?”“往北到五十九街。”“好;我可以跟你走到五十三街。得去那儿的‘现代’报到。”

他们一路走,迈克尔一路想,等他们拐到第五大道时,迈克尔总算弄明白“去现代报到”是什么意思了,那是说他跟现代艺术博物馆约好了见面。迈克尔希望他能找到什么方法跟尼尔森一起去那里看看——他想看看尼尔森去那里到底做什么——最后,当他们走到五十三街时,还是尼尔森提出了这个建议。“想跟我一起进去吗?”他说。“几分钟而已,然后我们可以再朝北往你那儿去。”

当穿制服的人为他们拉开厚厚的玻璃门时,看门人的脸上似乎闪现出一丝敬意,开电梯的人也是,虽然迈克尔无法确定这是否只是他的想象。但到了楼上,走进一间安静的大房间后,远在房间那头的接待处,看见一名绝色美女摘下角质架眼镜,可爱的眼睛里闪耀着敬慕与欢迎之情时,迈克尔知道这不是他的想象,这是真而又真的。“喔,托玛斯·尼尔森,”她说。“现在我可知道了,今天是个好日子。”

换作普通女孩,可能还是待在座位上,拿起电话,摁下一两个键罢了,但这位姑娘可不普通。她站起来,飞快地绕过桌子,握着尼尔森的手,展露她苗条的身段和漂亮的穿着。当尼尔森向她介绍迈克尔时,她视若无睹,嘟囔了几句,仿佛才发现他的存在;然后她又飞快地回到尼尔森身边,两人快乐地谈笑了一会,迈克尔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噢,我知道他在等你,”她最后说。“你不如直接进去好了?”

里间办公室内,一个肤色黝黑的秃顶中年男人独自站在桌前,两手按着空无一物的桌子,看来确实在等着这一刻。“托玛斯!”他叫道。

见到尼尔森的朋友时,他比那个女孩要礼貌点——他给迈克尔拿来一把椅子,请他坐下,迈克尔谢绝了——然后他回到桌前,说:“托玛斯,现在让我们看看你这次带了什么好东西来。”

橡皮筋解开了,透着墨痕的一卷纸松开来,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轻轻卷一次,再平铺在桌上,六张水彩画摊开来等着这人的检视——又像是为了享受这个艺术世界。“我的天啊,”那晚迈克尔说到这里时,露茜说。“那些画怎么样?能跟我说说吗?”

他对“能跟我说说吗?”这句话有点生气,但没有过多计较。“嗯,它们肯定不是抽象画,”他说。“我是说它们是具象类绘画——画上有人、动物和其他东西——但是它们不完全真实。它们有点——我不知道怎么说”;说到这里,他非常感激尼尔森在火车上提供的唯一技术信息。“他用笔墨勾画出模糊的草图,然后刷色。”

她赞同地慢慢点了下头,显得很睿智,仿佛在表扬一个小孩有如此惊人的成熟见解。“所以,不管怎样,”他接着说,“博物馆里的家伙开始绕着桌子慢慢走起来,他说:‘好啊,托玛斯,我可以马上告诉你,如果我放走这张画,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然后他又踱了一会儿步,说:‘我也越来越喜欢这张,我能两张都要吗?’”“尼尔森说:‘当然,艾立克;请便。’他站在那里,平静得要命,穿着那件该死的坦克手拉链夹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么,他们收这些画是为了——季节性展出,还是别的什么?”露茜说。“我们出来走在街上后,这是我问的第一个问题,他说,‘不,这些画是永久收藏的。’你能想得到吗?永久收藏?”迈克尔走到厨房台面处,又加了一些冰块和波旁酒。“噢,还有件事,”他对妻子说。“你知道他是在什么上面画的吗?抽屉衬里纸。”“什么纸?”“你知道的,人们垫在货架上,然后在上面摆放罐头食品等东西的那种纸。他说用这种纸作画有好多年了,因为它们便宜,后来他觉得‘自己很喜欢这种纸对颜料的表现力’。再告诉你吧,他在他家厨房地面上作画,他说他在厨房里放着一大块四方平整的白铁皮,是很好的台面,说是把一张浸湿的衬里纸铺在上面,就开始撅着屁股画画。”

迈克尔回家后,露茜就一直在尽力准备晚餐,但老是分心,结果猪排烧得太干,苹果酱忘了晾凉,绿豌豆煮得太软,而土豆没有烤熟。然而迈克尔一点没发现,要么压根就不在乎。吃饭时,他一只手肘支在桌上,手搭在眉毛上,盘子边上摆着第三或第四杯威士忌。“于是我问他,”他边嚼边说。“我问他,画一幅画要花多长时间。他说‘噢,运气好的话,也就二十分钟;通常一两个小时,有时花上一天多。一个月大概我会仔细检查两次,扔掉许多画——大约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留下的就是我带到城里来的这些。现代总想第一[4]个挑,有时候惠特尼也想看看;最后剩下的我就带到画行去——你知道,就是我的画廊。”“他的画廊叫什么?”她问道,他又重复了一遍名称后,她又说了一遍“我的天啊”,因为那家画廊上过《纽约时报》艺术版,非常有名。“他还告诉我——他没有吹牛;看在老天份上,这个小杂种说的全是实话——他告诉我他们至少一年为他办一次个人画展。去年他们为他办了两次。”“嗯,有点难以——难以置信,是不是?”露茜说。

迈克尔把他的盘子推到一边——他甚至没动烤土豆——拿起他的威士忌,仿佛那是主食。“难以置信,”他说。“二十七岁。我是说,天啊,当你想到——天啊,亲爱的。”他不可思议地摇摇头。“我是说,想到化难为易,”隔了一会儿,他说,“噢,他说他很乐意改天晚上请我们过去吃饭,说会问问妻子,然后给我们打电话。”“真的吗?”露茜很高兴,像孩子盼着自己的生日一般。“他真的这么说了吗?”“嗯,是的,但你知道这种事,也可能只是他一时说说而已。我是说这种事靠不住。”“那我们给他们打电话呢?”她问。

他有点恼火,没有吭声。作为一个出生于上层阶级的姑娘,她应该有非常良好的教养才是。不过话说回来,首先百万富翁也许根本不太具备良好教养;普通老百姓怎会明白这个?“好了,不行,宝贝,”他说,“我觉得这个主意不好。我可能在火车上再次撞上他,我们会把这事办妥的。”他又说,“听着,我还想再补充一点。当我最后到办公室时,头晕乎乎的。我知道我无法干活,所以我到布诺克那里混了一阵,我告诉他汤姆·尼尔森的事情。他听后说‘嗯,有意思,我想知道他爸爸是谁。’”“噢,他就是这种人,对不对?”露茜说。“比尔·布诺克总是不停地说他有多讨厌讥讽他人,不管什么样的讥讽,可他真是我见过的最爱讽刺他人的家伙。”“等等,更糟的是,我说,‘那好,比尔,首先,他爸爸是辛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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