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命题点全面解读(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9 0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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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筑考试培训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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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命题点全面解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命题点全面解读试读:

前言

建筑考试培训研究中心应广大应试者的迫切要求,组织了一批资格考试辅导名师组成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写委员会,利用这些考试辅导名师在具体辅导和命题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在全面锁定考纲教材变化、准确把握考试新动向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知识体系架构,以独特方法全方位剖析试题的真实含义,采用多维的解题方法拓展解题多思路的编写理念进行编写。《2012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系列丛书的编写体例是:

命题规律解读  通过辅导用书编写委员会对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规律的准确定位,深度透视命题规律,帮助应试者理顺备考思路。

命题点解读  一种话题就是一种考点,一段材料就是一段积累。辅导用书编写委员会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要点做了深层次的剖析和总结,帮助应试者有效形成基础知识的提高和升华。

历年考题诠解  辅导用书编写委员会依托历年众多真题,赋予专业讲解,全面引领应试者答题方向,悉心点拨应试者破题技巧,有效突破应试者的思维固态。

热点试题全解  辅导用书编写委员会在编写过程中,遵循考试大纲,结合考试教材,经过潜心研究、精心策划、重点筛选后编写出难易符合考试要求的典型试题,帮助应试者巩固已掌握的知识。《2012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系列丛书的特点是:“地毯式”搜索命题点——使考点插翅难飞;“闪电式”速记命题点——把考试当作一场游戏;“题库式”活用命题点——让命题者无计可施。

建筑考试培训研究中心专门为应试者组成了强大的专家答疑团队,所有应试者都可以通过专家答疑QQ(1149482377)和答疑网站(www.wwbedu.com)提出问题,专家答疑团队接到提问后会在24小时内回答应试者的提问。我们更希望应试者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以后修订时更进一步提高辅导书的价值。

进入考场的那一瞬间,你可能会感到有点紧张,这很正常。放松你的心情,增加信心,我们相信你有能力也有把握将本次考试做到完美。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望广大读者和同行不吝赐教。我们衷心希望将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我们,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正。

最后衷心预祝广大应试者顺利通过考试。

建筑考试培训研究中心2012年1月考试相关情况说明

一、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题型

四、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五、合格证书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备考复习指南

2012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临近,你准备好了吗?下面是为你研究制定的一套备考方略:

1.准备好考试大纲和教材——将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用不同的符号或不同颜色的笔迹在考试指定教材中做好标记,以备在学习中随时掌控。

2.收集近几年的考试真题——在教材中将每一题的出处找到,并标记是哪一年的考题。当把近几年的考题全部标记好后,你就会恍然大悟,原来考试的命题规律也就这么几招。

3.总结命题考点——根据你在教材中标记的历年考题,统计各章各节在历年考题所占的分值,一定要统计出来,圈定考试命题点,为以后有重点地学习,做到心中有数。

4.全面通读教材——通读教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应试者宜早做安排。强调对教材的通读,是要突出全面理解和融会贯通,并不是要求应试者把指定教材的全部内容逐字逐句地背下来。通读教材要注意准确把握文字背后的复杂含义,通读教材还要注意不同章节的内在联系,能够从整体上对应考科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掌握。

5.突击考试重要考点——在对教材全面通读的基础上,应试者更要注意抓住重点进行复习。每门课程都有其必考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在每年的试卷上都会出现,只不过是命题形式不同罢了,可谓万变不离其宗。对于重要的知识点,应试者一定要深刻把握,能够举一反三,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6.通过习题练习巩固已掌握的知识——找一本好的复习资料进行巩固练习,好的资料应该按照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内容,以“考题”的形式进行归纳整理,并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练习习题,但复习资料不宜过多,选一两本就行了,多了容易眼花,反而不利于复习。

7.实战模拟——我建议应试者找三套模拟试题,一套在通读教材后做,找到薄弱环节,在突击考试重要考点时作为参考。一套在考试前一个月做,判断一下自己的水平,针对个别未掌握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去学习。一套在考试前一周做,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来完成,掌握答题的速度,体验考场的感觉。

8.胸有成竹,步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排除一切思想杂念,尽量使自己很快地平静下来。试卷发下来以后,要听从监考老师的指令,填好姓名、准考证号和科目代码,涂好准考证号和科目代码等。紧接着就安心答题。

9.通过考试,领取证书——应试者按上述方法备考,一定可以通过考试。答题方法解读

1.单项选择题答题方法: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由题干和4个备选项组成,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其余3个都是干扰项。如果选择正确,则得1分,否则不得分。单项选择题大部分来自考试用书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一般比较简单。如果应试者对试题内容比较熟悉,可以直接从备选项中选出正确选项,以节约时间。当无法直接选出正确选项时,可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判断选出正确选项,也可通过逐个排除不正确的干扰选项,最后选出正确选项。通过排除法仍不能确定正确选项时,可以凭感觉进行猜测。当然,排除的备选项越多,猜中的概率就越大。单项选择题一定要作答,不要空缺。单项选择题必须保证正确率在75%以上,实际上这一要求并不是很高。

2.多项选择题答题方法: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由题干和5个备选项组成,备选项中至少有2个、最多有4个最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是干扰项。因此,正确选项可能是2个、3个或4个。如果全部选择正确,则得2分;只要有1个备选项选择错误,该题不得分。如果答案中没有错误选项,但未全部选出正确选项时,选择的每1个选项得0.5分。多项选择题的作答有一定难度,应试者考试成绩的高低及能否通过考试科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多项选择题的得分。应试者在作答多项选择题时首先选择有把握的正确选项,对没有把握的备选项最好不选,宁“缺”勿“滥”,除非你有选择正确选项的绝对把握,否则最好不要选择4个选项。当对所有备选项均没有把握时,可以采用猜测法选择1个备选项,得0.5分总比不得分强。多项选择题中至少应该有30%的题你是可以完全正确选择的,这就是说你可以得到多项选择题的30%的分值,如果其他70%的多项选择题,每题选择2个正确答案,那么你又可以得到多项选择题的35%的分值。这样你就可以稳妥地过关。

3.案例分析题答题方法: 案例分析题的目的是综合考核应试者对有关的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检验应试者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题是在具体业务活动的背景材料基础上,提出若干个独立或有关联的小问题。每个小题可以是计算题、简答题、论述题或改错题。应试者首先要详细阅读案例分析题的背景材料,建议你阅读两遍,理清背景材料中的各种关系和相关条件。看清楚问题的内容,充分利用背景材料中的条件,确定解答该问题所需运用的知识内容,问什么回答什么。不要“画蛇添足”。在案例分析题的评分标准一般要分解为若干采分点,最小采分点一般为0.5分,所以解答问题要尽可能全面、针对性强、重点突出、逐层分析、依据充分合理、叙述简明、结论明确,有计算要求的要写出计算过程。填涂答题卡技巧

应试者在标准化考试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填涂不规范,以致在机器阅读答题卡时产生误差。解决这类问题的最简单方法是将铅笔削好。铅笔不要削得太细太尖,应将铅笔削磨成马蹄状或直接削成方形,这样,一个答案信息点最多涂两笔就可以涂好,既快又标准。

在进入考场接到答题卡后,不要忙于答题,而应在监考老师的统一组织下将答题卡的表头中的个人信息、考场考号、科目信息按要求进行填涂,即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不要漏涂、错涂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

在填涂选择题时,应试者可根据自己的习惯选择下列方法进行:

先答后涂法——应试者接到试题后,先审题,并将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轻轻标记在试卷相应的题号旁,或直接在自己认为正确的备选项上作标记。待全部题目做完后,经反复检查确认不再改动后,将各题答案移植到答题卡上。采用这种方法时,需要在最后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答案移植,以免移植时间不够。

边答边涂法——应试者接到试题后,一边审题,一边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涂,边审边涂,齐头并进。采用这种方法时,一旦要改变答案,需要特别注意将原来的选择记号用橡皮擦干净。

边答边记加重法——应试者接到试题后,一边审题,一边将所选择的答案用铅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轻轻记录,待审定确认不再改动后,再加重涂黑。需要在最后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加重涂黑。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命题规律解读

本章的命题规律主要体现在:

1.一定要理解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这是安全生产法律的基础知识。

2.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原则是应试者不可忽视的内容,不排除命题者以此为命题点。

3.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基本内容、体系以及适用范围等都是很好的命题点,此内容也曾出现在历年的考题中,应试者应注意掌握。

4.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是单项选择题很好的素材,若在此出题,应试者应尽量避免失分。

5.对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只作一般了解。

6.应试者应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形成基本的框架,有条理地去理解记忆该内容。

7.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本文所涉及法律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五项基本原则,很有可能以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在考题中,应试者应注意。命题点解读

命题点1 法的概念及法律规范(表1—1)

表1—1 法的概念及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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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点2 法的本质(表1—2)

表1—2 法的本质

命题点3 法的效力(表1—3)

表1—3 法的效力

续上表

命题点4 法的特征(表1—4)

表1—4 法的特征

续上表

命题点5 按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类(表1—5)

表1—5 按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类

命题点6 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分类(表1—6)

表1—6 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分类

续上表

命题点7 按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分类(表1—7)

表1—7 按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分类

命题点8 按法律效力范围分类(表1—8)

表1—8 按法律效力范围分类

命题点9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表1—9)

表1—9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

命题点10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表1—10)

表1—10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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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点11 社会主义法治(表1—11)

表1—11 社会主义法治

命题点12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法的体系亦称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一个国家的各种现行法律规范,虽然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但都是建立在共同的经济基础上,反映同一阶级意志,受共同的原则指导,具有内在的协调一致性,从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在社会主义法的统一体系中,各种法律规范因其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如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或者几个法的部门之间,又包括各种法律制度。制度与制度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既存在差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于是形成内在关系和谐的统一体。这就经常表现为不同的、相对独立的法的体系,如母体系和子体系、国家法律体系和部门法律体系,等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子体系,安全生产立法是社会主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命题点13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表1—12)

表1—12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命题点14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表1—13)

表1—13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续上表

命题点15 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命题点16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表1—14)

表1—14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命题点17 上位法与下位法(表1—15)

表1—15 上位法与下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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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点18 普通法与特殊法(表1—16)

表1—16 普通法与特殊法

命题点19 综合性法与单行法(表1—17)

表1—17 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命题点20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社会关系(1)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法定职权时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基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关系。这是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平行的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间,依照法定职权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时所发生的横向的协同关系。(3)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作业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之间以及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的安全管理关系。(4)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生产经营活动的对象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安全,事关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不特定的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5)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命题点21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表1—18)

表1—18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续上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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